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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兵事迹材料

质量标兵事迹材料

质量标兵事迹材料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推动xx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其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评选一批“师德标兵”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优秀教师事迹,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氛围,促进xx教育系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选范围

“师德标兵”参评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奖项设置

评选2017年度“师德标兵”10名。

四、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为人师表。忠诚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职业道德高尚,模范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热爱学习,业务水平较高,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较强,教育教学方法得当,教育教学效果良好。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公认,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3、关爱学生,注重引导。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师生关系平等和谐,深受学生爱戴。

4、作风正派,团结协作。严于自律,以身作则,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在从教过程中清正廉洁,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5、在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中表现积极,认识深刻,师生口碑良好。

6、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方面无“一票否决”问题。

四、评选步骤

1、基层学校推荐(5月下旬前)。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学业务骨干、班主任、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本校优秀教师报名,填写《xx市2017年度“师德标兵”申报表》。乡镇中心学校或局直学校对上报的对象进行初审,将优秀者确定为“师德标兵”申报对象。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局直学校向市教育局推荐的“师德标兵”申报对象不超过1名。

2、媒体宣传(6月中旬至7月上旬)。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申报对象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提交相关媒体进行展示性宣传。

3、专家评审(7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评审,确定“师德标兵”初步人选。

4、评选结果确定公示(7月下旬)。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专家评审组评审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xx市2017年度“师德标兵”拟表彰人选,并对拟表彰人选进行公示。

5、表彰(教师节期间)。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表彰对象,由市教育局在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或推荐市委市政府表彰。

五、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师德标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2、精心组织。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好这次评选活动,使活动的各个步骤落实到位,确保整个活动有组织、有领导、有影响、有实效。

3、坚持群众性。坚持面向基层、群众公认的原则,要广泛动员教师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尤其要面向农村学校和一线教师。要坚持标准、严格评审,把那些业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对象评选出来,经得起群众和时间的检验。

六、上报材料

1、推荐对象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份(正反打印)。

2、《xx市2017年度“师德标兵”申报表》一份。

3、《xx市2017年度“师德标兵”推荐人选名册》一份。

质量标兵事迹材料范文第2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社会生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群众文明素质,不断培育文明风尚,为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社会和谐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道德保障。

二、组织领导

设立镇道德标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三、奖项设立

镇道德标兵评选活动在“助人为乐标兵”、“见义勇为标兵”、“诚实守信标兵”、“敬业奉献标兵”和“孝老爱亲标兵”五个评选标准上进行评选,共表彰21名标兵。

四、评选标准

道德标兵候选人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具有引领和示范带头作用。

具体标准是:

助人为乐标兵: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标兵: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标兵: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标兵: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标兵: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凡符合道德标兵参评标准,在镇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道德标兵人选。

五、实施步骤

1、道德标兵候选人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2、各村、社区、有关单位按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5个类别的候选人进行推荐,每单位推举候选人不少于2名。

3、各推荐单位要根据道德标兵评选标准和工作要求,对本单位的组织推荐或群众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审核,并征求被推荐人户籍地和居住地计划生育、综治等有关部门意见,将《道德标兵推荐评审表》和主要事迹材料,报评选推荐组委会办公室,截止日期为5月10日。

4、评选推荐组委会办公室对各村、社区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筛选,按照评选标准择优评选出21名道德标兵正式候选人,活动组委会于5月15日—5月26日将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获得道德标兵称号的候选人将由镇直接择优上报至县宣传部参与百姓宣讲以及道德模范等活动的评选。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坚持原则。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评选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典型示范、推动工作的原则。

质量标兵事迹材料范文第3篇

各镇、街道团(工)委,开发区团委,全区各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引导广大少年儿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推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通过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少年儿童道德先进典型,让全区少年儿童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用美德力量托举少年梦、中国梦,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广播电视局决定,在全区广大青少年中开展首届“__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8月30日至2013年10月10日

二、评选机构

“__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广播电视局共同主办。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区委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将聘请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教育专家、新闻单位代表及相关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在组委会指导下负责具体组织评选工作。

三、奖项设立

表彰首届“__美德少年标兵”10名,表彰“__美德少年”40名。

四、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道德、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在引领少年儿童文明风中尚发挥较大影响。

具体标准为:

1.助人为乐——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及其他困难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排忧解难。

2.自强自立——坚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的好作风,积极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在逆境中保持乐观开朗,以积极的人生态度迎接困难和挑战;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努力向上。

3.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承诺;言行一致,对事负责;经得起诱惑,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4.尽责奉献——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自觉维护教室、校园环境;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热心参与班级和学校工作,主动为老师分忧,为同学服务;积极肯干,默默奉献,赢得师生广泛好评。

5.尊老爱亲——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五、参加范围

年龄6至14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3年10月13日)的中小学生,具有以上五个方面中某一方面的突出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优秀少年均可参加评选。

六、评选步骤

(一)学校推荐

区组委会按照130名候选人名额分配至各学校,完成“美德少年”推荐、确认工作。各中小学根据评选活动要求,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广泛开展学习美德标准、寻找推选“美德少年”活动,经全体学生民主投票,推出本班人选,上报学校。各中小学校认真审核和讨论研究,确定初选名单,在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公示2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确定人选。9月15日前,各中小学校将推荐人选及材料报团区委。

(二)初步筛选

9月16日前,组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从130名候选人员中初步筛选出100名参加网络投票。

(三)网络投票

9月20日至24日,将100名候选人事迹材料上载至__新闻网,并组织全区投票,网上投票结果占最终成绩的30%。

(四)确定“__美德少年”名单

9月24日—25日,经评审委员会再此审定,确定10名学生为“__美德少年标兵”,40名学生为“__美德少年”。

七、表彰奖励

为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各学校务必根据评选标准,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测评审核、张榜公示等方式进行评选推荐。活动组委会将按照网络投票情况,经评审委员会再次审核,评选出10名“__美德少年标兵”,在首届“__美德少年”表彰会上进行公开表彰。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评选表彰美德少年,是落实十精神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弘扬雷锋精神、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的延伸,是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效载体。各学校要把开展“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

要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要按照评选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评选方案,严格评选程序,严格评选标准,保证评选质量。

(三)广泛宣传

各学校要把美德少年评选活动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充分运用学校主题班会、主题队会等有效载体,引导青少年学生广泛学习美德少年的先进事迹, 综合运用学校校刊、广播、网站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美德少年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学习美德少年、争当美德少年的良好道德风尚。

质量标兵事迹材料范文第4篇

近两年来,市级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连云港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市级机关工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推荐名额

计划评比推荐先进党组织50个左右,其中包含机关直属党组织30个,基层党组织20个;优秀党员300名左右,占党员总数的4%左右,优秀党务工作者60名左右(包含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以上党务干部均在评比推荐范围),市级以上表彰对象从本次表彰对象中产生。

二、评比推荐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按照《》和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的要求,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比条件是: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带头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争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机关中走在前列。

2、建立健全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在开展“双联双推”、文明城市创建、扶贫帮困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建立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3、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组织健全、制度落实、完成各项任务好。

4、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自觉融入连云港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创新创优党的工作成果突出。

5、党组织内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党员模范作用发挥好,无违纪违法党员。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带头学习理论,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立足本职,思想解放,开拓进取,创新创优,时时处处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机关开展“双联双推”、扶贫帮困、文明城市创建、东部大开发等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本职工作显著。

3、有坚强的党性和坚定的政治立场。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党建理论,带头落实科学发展观。带领广大党员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2、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包括兼职),热爱党务工作,业务熟练,兢兢业业,具有开拓创新和求实奉献精神,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事迹突出。

3、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在广大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比推荐的程序和方法

1、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程序和方法:机关直属党组织(含各机关党委、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参评的,由机关直属党组织对照条件自评申报,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经过三天公示后,无不良反映,上报机关工委审定;参评先进基层党支部的,由基层党支部对照条件自评申报,经机关党委(党总支)考查把关,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经过三天公示后,无不良反映,上报机关工委审定。

2、优秀党员评比推荐程序和方法:一是确定候选人。属直属党支部的,由党员酝酿推荐,党小组提名,直属党支部考查,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核;属机关党委(总支)的,由党员酝酿推荐,基层党支部提名,机关党委(总支)考查,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核。二是党员票决。属直属党支部的,由支部党员大会票决;属机关党委(总支)的,由基层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票决。票决过半数的,经过三天公示后,无法良反映,上报机关工委审定。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推荐程序和方法:由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讨论提名,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经过三天公示后,无不良反映,上报机关工委审定。

四、评比推荐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评比推荐工作的领导。要坚持标准、原则和程序,严把质量关,真正把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推选出来。

2、优秀共产党员按照本单位现有正式党员总数的4%比例进行评比推荐。正式党员在20人以下的可以推荐1人。

3、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须报简要事迹材料,先进基层党组织事迹材料在1500字左右,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事迹材料在1000字左右,并认真填写登记表(样表附后)。事迹材料要认真核实,做到准确无误。各党组织在6月15日前将事迹材料和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处。

质量标兵事迹材料范文第5篇

一、组织申报

各镇区团委要按照《在全市“两新”组织中开展争创“百号千手”活动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履行申报程

序,积极做好“百号千手”申报,青年文明号每个镇区申报单位不少于5个,青年岗位能手按照分配名额(附后)申报。推荐上报的候选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格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推荐质量。原创:青年文明号申报单位应为“两新”组织中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能手人选原则上每个创建单位申报1-2个,其它“两新”组织的青年岗位能手应占30%以上的比例。各镇区要从申报的青年岗位能手中考虑物色1-2名标兵人选,团市委将从中择优评选一批青年岗位能手标兵。申报单位和个人需填写申报表,撰写字数不超过2000字的事迹材料。材料要体现工作特色,主要反映活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实际效果等,同时也要附相关宣传报道、照片、报刊等资料,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一式2份,于2006年3月31日前报团市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二、检查评比

各镇区申报创建××市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的“两新”组织,要根据“百号千手”活动评分细则和名额分配表,认真进行检查自评和互评,确保推荐的青年集体和个人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团市委将组织力量进行检查,请各镇区团委及行业要指导好创“号”单位做好总结及接受检查准备。

三、培育典型

各镇区团委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深化“百号千手”创建活动,要坚持立足基层,全面发动;立足“两新”组织青年,全面参与;立足共青团,面向全社会,努力使创建面更加广泛、活动覆盖更加到位、组建组织更加有力、培育典型更加扎实。要重点抓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引起社会青年的关注,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和辐射牵引作用,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四、总结交流

各基层团委要在“两新”组织中开展一次“百号千手”总结交流会,听取各个青年文明号所在单位的总结发言,交流争创“百号千手”的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之间的交流联系,及时总结“两新”组织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为“两新”组织团建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市“两新”组织争创“百号千手”活动评分细则

2、××市“两新”组织青年岗位能手名额分配表

3、××市“两新”组织青年文明号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