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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内涵和主要类型
农业经营主体是指直接或间接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的任何个人和组织。而新经营主体则是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业经营主体已由改革初期相对同质性的家庭经营农户占主导的格局向现阶段的多类型经营主体并存的格局转变。2012 年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指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它们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微观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涵,目前,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指出,“新型农业(含林业、渔业,下同)经营主体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经营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经营组织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
相对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而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特征:(1)规模上是适度规模和专业化生产。传统农业经营主体多局限于家庭,规模较小,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则具有较好的物质装备条件,生产技术水平高。(2)经营方式上是集约化经营,传统家庭经营方式多停留在“靠天吃饭”状态,而新型经营主体具有现代经营管理意识,能够实现对资源要素的集约利用,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都比较高。(3)价值取向上,传统经营主体,虽然也面向了市场,但因生产经营能力很低,多是被动地受市场行情影响状态;而新型经营主体的市场化程度高,能主动按照市场需求安排农业生产活动,绝大部分产品都要进入市场,能够和市场实现有效衔接,商品化率和经济效益明显高于传统农户。(4)劳动素质上,尽管传统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是农民,但前者素质过低,而后者则职业化。
二、现阶段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实必然性
(一)顺应了农村体制改革发展趋势的历史必然
20 世纪70 年代末期的农村改革,确立了农户在农业经营中作为微观主体的基础地位,激发了农民的农业生产积极性,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业农村生产力,实现了农产品由长期短缺到自给自足,从总量基本平衡到多年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但由于传统的小规模、自给半自给农户家庭经营为主,很难形成规模经营,很难进行产业升级换代,对自然资源的浪费与破坏也很难从宏观上进行干预和治理。因此,农业经过三十五年的发展,从当前情况看,我国业已具备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基础和条件。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填补传统农户分化造成的缺失,构建包含多元化经营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从中国农业发展趋势看,中国农业将向规模化趋势发展。过去,农业是小农经济,生产规模比较小,效率比较低,成本比较高。2006年的第二次农业普查显示,中国的农业生产经营户每户经营9.1亩耕地,每个农民只经营5.2亩地。这样一个小规模的农业,净收入很低。这样的收入没有办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也就没有办法确保中国的粮食安全。目前,农村土地流转速度正在加快,农业规模经营比例明显上升,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蓬勃发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条件已经成熟。
(二)顺应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城镇化和国际化发展趋势的历史必然
1. 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迫切需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农业发展乏力问题。我国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一方面,需要加快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另一方面要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是大势所趋。然而由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导致土地资源紧张,加上生态文明建设迫切要求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增强组织程度,提高科技含量,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关键词: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路径;重点
一、我国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路径
1.通过走合作农业之路,实现从分散主体参与竞争向联合组织参与竞争转变
现代农业是合作农业。近几年倡导发展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我国农业要从分散主体参与竞争向联合组织参与竞争转变,就必须像发达国家那样,逐渐跨过松散型合作发展阶段,发展紧密型合作,以此占据竞争的主导地位。
2.通过走规模农业之路,实现从单打独斗的小规模分散经营向新型农业经营方式转变。
现代农业是规模农业。我国农业发展要从单打独斗的小规模分散经营向新型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应及时出台鼓励土地流转的政策及配套措施,为加快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创造良好政策环境的同时,制定农业规模经营发展规划,注重建立土地中介服务机制和土地评估体系,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允许农户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扶持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加大对农业规模经营的补贴,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扶持政策。
3.通过走高科技农业之路,实现从传统技术与高新技术结合向以高新技术为主转变
现代农业是高科技农业。应充分认识发展高科技农业的极端重要性,制订和实施好发展高科技农业的计划和规划,千方百计增加农业科研投入,并制订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措施,以提高农业科研开发能力、农业技术推广能力、农民应用科技能力为重点,围绕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大力推进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没,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加快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积极运用农业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和中低产田,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
4.通过走可持续农业之路,实现从资源高消耗的不可持续生产方式向资源低消耗的永续性生产方式转变
现代农业是可持续农业。我国农业要从资源高消耗的不可持续生产方式向资源低消耗的永续性生产方式转变,就必须坚持以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为重点,切实转变农业资源利用方式,积极推进农田内“四大循环”,大力推广“八节”农业技术,坚持发展资源节约型农业和环境友好型农业。
二、我国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
l.将优化农业产业布局,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转变的重点
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结构的不合理,尤其是农业产业布局欠优化,直接决定了农业生产结构的层次比较低。而农业产业布局是否得到了优化,主要体现在能否确保国家粮食数量和质量安全,能否形成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能否促进生态友好型农业的发展等方面。
2.将加强农业物质装备,作为农业生产条件转变的重点
我国的农业生产条件的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还比较小,新型农用工业发展还比较慢。而农业物质装备是否得到了加强,主要体现在能否确保水利设施完好无忧,能否使中低产田得到全面改造并建成了占耕地总面积50%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否大大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等。
3.将提升农业科技含量,作为农业尘产方式转变的重点
目前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的不给力,主要体现在许多地方仍然在沿袭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而许多传统的农业产方式已经与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相悖。与现代农业相配套的现代化生产力式,讲求的是能将资源、技术、管理等先进生产力要素优化纠组合起来,极大地提高农业生产力。尤其是在知识农业背景下,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必须是在高新农业科技引领下发展。而农业科技含量是否得到了提升,主要体现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能否得到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能否得到健全,现代种业能否得到快速发展,新型职业农民能否得到快速培育等。
4.将振兴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农业经营方式转变的重点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农业经营方式尚不理想。这主要体现在:真正的集约经营还没有完全实现,粗放经营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尤其是农产品加工业还不发达,亟待发展壮大和振兴。而农产品加工业是否得到了振兴,主要体现在食品工业能否得到大力发展,龙头企业能否得到大力培育,市场流通体系能否得到大力健全等。
1.土地流转是对传统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传统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在实行中出现了一些弊端,比如,其土地使用权内涵模糊,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容易造成土地集中所有和农户承包权之间的矛盾,容易造成土地的细碎化经营等,这些弊端已导致了农业经济增长效率低,农村现代化步伐明显减慢,加剧了农村和城镇之间的差距。由此可见,传统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在现在农业经济发展中具有阻碍作用。所以,实行土地流转制度是对旧的土地制度的一种创新和发展。
2.土地流转可以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便于规模化经营﹑提高生产效率。据张玲表明,我国人均耕地只有0.106hm2(等于已废除的旧计量单位1.59亩),这个数据只相当于世界人均耕地的44%,这说明我国的耕地面积很少,而且由于我国自然的地势地貌特点,土地表现出水土流失严重,耕地沙化严重,耕地问题日益突显出来。这将更需要我们提高对土地的利用率。然而,传统的土地制度,可以为农民提供耕地,但是大部分农民缺乏科技知识,不能很好的发挥土地生产力;除此之外,由于利益的驱使,进城打工的人数不断增长,这样导致留在农村种地的人是一些弱势群体,这将大大的降低了土地资源的利用。土地流转是推动农业走向规模化经营的一条合理的路径,它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能够产生交易收益效应,即通过土地交易性提高来增加土地投资价值;还可以产生边际产出拉平效应,即实现土地由边际产出低向边际产出高的农户手中转移,从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土地流转也必然促进农业生产走向规模化科技化信息化和产业化的道路,从传统农业粗放式的投入产出方式走向集约型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
3.土地流转是缩小城镇之间差距的有效途径。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农村城镇化趋势不断增强,农村剩余劳动力将向城镇化转入,大量土地将闲置,撂荒的现象将更加严重,这将进一步影响农业生产效益。因此,合理的土地流转制度合理的农村土地流转,不仅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由个体经济落后的小规模经营方式向生产合作经济先进的规模化经营方式转变,提高信息和科技含量,降低生产成本,而且能够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产生交换价值,实现农民增收,从而为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奠定基础。
4.土地流转可以实现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加快城镇化。传统的土地制度是以每户为单位的小规模生产经营方式,这制约着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同时,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传统制度也将使农民难以摆脱土地的束缚,阻碍农民向城市转移,不利于城市化的发展。随着土地流转制度是实施,大量剩余的农村劳动力可以从土地中“解放”出来,自愿转入城镇工作。这样一方面,可增加由于农民的收入,另一方面,为城镇化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持续有效的劳动力。可见,土地流转将成为实现农民增收和城市化的双赢局面的基础。
二、土地流转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1.土地流转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土地流转制度难以有效实施最关键的问题是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法,并且现有的法律法规比较模糊,没有明确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产权性质,流转范围,土地用途等等,这将导致了土地流转不能够顺利进行。因此,健全土地法律法规制定和相应的管理机制是保障土地流转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
2.应重视农村土地流转的供求意愿。曹建华等人对农村土地流转供求意愿研究得出,目前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很低,减免农业税和粮食补贴降低了农户土地流转意愿,提高了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积极性;然而,通过土地流转租金的提高会增加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度。因此,要顺利实施农村土地流转必须要协调好土地的供求关系,以此来提高农民土地流转的意愿。
3.健全土地流转后的农民的社会保障。土地流转后,农民虽然可以有其他收入,但是没有社会的保障也将不能使农民安心生活。因此,政府部门必须为农民土地流转做好保障服务,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最关键工作就是加强政府投入力度,做到政府公共财政支出向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社会保障服务的均等化和高效化,尤其是要尽快建立和健全覆盖全体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实现土地流转后的农民应做好跟踪服务,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在其他领域充分就业,获得较高的工资收入。
一、新“三资”兴办兵团农业企业的基本情况
所谓新“三资”,即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商资本。新“三资”投资农业具有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发展产业新、经营方式新等特点,能直接推动兵团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以及农业经营理念的转变。兵团农业基本具备了实现兵团农业产业化的前提条件,但长期以来,资产投人一直困扰着兵团农业发展,今后仍是兵团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最大瓶颈。而通过鼓励新“三资”对农业进行大规模的投入,将使这种转变成为可能。
目前,新“三资”投资农业企业正成为沿海地区解决农业产业化进程中资金投人短缺瓶颈的有效手段之一,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新“三资”大量进军农业,已成为沿海地区农业发展的闪光点,专家预言,新“三资”农业很可能成为推进沿海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新爆发点。现江苏省新“三资”农业企业已有18160个,投资总额累计达168亿元。如在东海县,新“三资”投入农业的资金总额超过5.5亿元,占该县农业投入的80%;通州市仅去年以来新“三资”投资农业的总额就达3.5亿元,涉及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观光旅游、专业市场等多个领域。
当前,兵团新“三资”兴办农业企业的情况不容乐观。据统计,兵团乡镇企业目前已有7293家,总产值为2.4亿元,农业利用外资6817万元,占整个农业投资的2.8%(据2004年兵团统计年鉴),与江苏等沿海地区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
二、新“三资”兴办农业企业对兵团农业产业化的影响
兵团农牧团场改革“1+3”文件的颁布为新“三资”兴办兵团农业企业创造了条件。“1+3”文件规定:“对于开发性小农场,5年内不收土地费。6至8年减半收取,8年后按熟地标准收取。新增耕地5年内不收农业税。”文件明确了新“三资”兴办兵团农业企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新“三资”在兵团兴办农业企业将给传统农业企业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新“三资”兴办农业企业对兵团农业产业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三资”在兵团开发农业将有效地推动兵团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兵团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转变的进程。
2.新“三资”进入农业使土地、资金、技术和人才得到优化配置,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地把职工组织起来,规避了自然灾害风险、自主经营的市,场风险和生产技术上的风险。
3.可以培养一批农业企业家。“企业家是产业化的灵魂”。新“三资”进人农业领域,带来了资金、技术的投入,推动了农业产业链的延伸,也必将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农业竞争主体,造就一批以“经营农业”为职业的现代企业家。
4.将促进各师、团对农业管理方式的转变。为新“三资”投入农业搭建平台,各师、团须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这将成为各师团场和兵团农业部门的重要工作。
三、吸引新“五资”兴办兵团农业企业的主要措施
引导“三资”开发兵团农业,可以实现资本获利、职工致富、产业升级的“三赢”目的。大力引导邢推进新“三资”进军开发兵团农业,将作为兵团“十一五”期间农业发展的一条主线。要把“三资”开发农业与兵团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品质结合起来,推进兵团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的提高。
1.兵团在吸引新“三资”投资农业、开发农业中,应把让投资者有利可图作为首要环节,各农牧团场在土地流转、金融信贷和公益项目投入等方面,要制定、完善和落实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增强“三贷”进入农业的吸引力度。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扩大兵团农业对外开放,广泛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引导外商资本、工商资本、民营资本等新“三资”企业介入兵团农业。
[关键词]经济发展农村金融优先序
一、宁波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分析
1.宁波农村经济的特点
宁波经济一种外向型经济,有天然的深水港,贸易发达,这样的地理环境使得宁波的农村经济也是一种外向型经济。与传统的农村经济不一样,在宁波X县Y村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该村1000余户农民,仍然经营传统农业即农林牧渔业的不足40%,而这40%经营传统农业的农户中有87%主要经济收入为规模养殖水产所得,剩下的13%虽然也经营传统农业,但是规模小、数量少,农业收入平均只占总收入的10%左右。该村中另外60%的农户主要从事非农产业制造业的工作,其中80%的人靠办厂生活,不在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大多是生产汽车零部件或纽扣之类的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但销量好、订单多的产品。从以上数据我们看出,宁波贸易及物流的发展带动了农村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使得其实现了转型。尽管还是粗放式的增长方式,但是基本上农村经济已经不是我们传统的农村经济,实现了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的转变。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即使是从事传统农业如水产养殖业的农户,其中一部分人也有自己的原产品初加工流程。宁波农村经济的这种特点对金融支持的要求和其他地区农村是不一样的,在有限的金融资源约束下,怎样更加有效的配置资金,让其发挥最大的价值,这就产生了金融产业发展的优先序问题。
2.宁波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
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形式有很多,从产业的角度可以分为: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再加上财政支农方面的金融支持,基本上包括了金融支持的各个方面,另外还有民间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但是由于民间金融是农村内部自发性的是内生的经济活动我们暂且不考虑政策上对其的影响。宁波农村经济现在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即农户的生产活动基本上分为农业生产性经营和制造业生产性经营。这两种生产经营方式有其各自的特征,所以对金融支持的需求也是有差别的。
传统农业的特点是投资期限长、风险大,但是资金的回报率也高。在我们的调查中了解到,2009年受海洋气候影响,该村养殖虾的农户基本上都亏本,而2010年养殖的虾蟹产量和销路都很好,初步测算其资金回报率都在200%以上。在从事传统农业的农户中,60%的人需要资金来扩大规模或需要资金引进新的养殖技术或设备,但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人曾取得过银行或信用社贷款。由于农业的产业特性,现阶段商业银行基本上都撤出了乡级营业点甚至某些比较落后的县级营业点。农村现在最重要的正规金融机构只要农村信用合作社,但是相对于资金需求量庞大的农村经济体,有限的信用合作社显然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对资金的需求。其次农村房屋及土地产权的不完全、不清晰使得农户无法通过抵押或质押来取得贷款,在我们的调查中农户们反映很多时候的贷款要靠村里或镇里的干部或有经济实力的人的担保,这样无疑会加大农户的贷款成本,形成了一种新的租金,同时也无法保证资金配置到最需要的人的手中。最后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为事业单位后,其绩效考核和职工工资待遇都同营业利润有关,因此作为一个理性人,信用社更多的是将农户的储蓄存款拿到工商企业处发放贷款,尽量避开风险较大的传统农业领域,不仅没有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反而是从农村“抽血”供应其他产业。基于以上分析,农村传统农业产业的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很难从银行产业取得,也不具备发展证券业的条件。所以只能依靠财政在农业方面的投入,财政支农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形式的,可以直接通过项目投入到农业产业,比如养殖基地的建设投入或农户的免费技术培训等;也可以通过对商业银行的补贴来激励其加大对传统农业的金融支持。另外要大力发展保险业,鉴于农业风险大的特性,发展保险业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有保险的支撑会消除农户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激励农户自身对农业产业的投资。但是低的保费收入赔付比使得保险公司对此并不热衷,这也同时需要政策上对保险业进入农业领域给予支持,如税收减免等,也可以由财政出资设立专门的农业保险公司。财政支农和保险业的发展对于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但要有所侧重,前期已财政直接投入为主,以此来增加农户的抗风险能力和赢利能力;后期通过保险业的介入来激励农户的自发投资,同时减少财政直接投入对私人投资的挤出效应。
农村的非农业经营生产领域对金融的支持需求又有所不同。调查数据显示从事非农产业经营即制造业的农户中,其中90%曾取得过信用社或农业银行的贷款,而大部分人认为金融机构无法满足自己的贷款需求,但是该村中的民间金融很发达,亲戚朋友甚至是钱会、合会等的资金拆借活动很频繁。宁波农村的制造业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分工程度特别高,多数家庭的工厂产品单一,只做一道工序,正是这种生产单一产品的模式使得他们的产品专业化程度高。但是资金的短缺使得他们无法扩大生产,形成规模经济。当产品逐渐从劳动密集型向资金密集型转变时,显然仅仅依靠农村经济自身的投资再生产无法满足对资金的需求,这就需要城市反哺农村。如果通过财政支农来解决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显然这样发展起来的制造企业不具备自生能力,迟早会被淘汰掉。只有通过政策上对银行业倾斜,诱导银行重返农村扎根,在现阶段农村还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导的情况下其资金回报率必然高于城市里其他资金密集型产业,在激活农村经济后,将会有更多的资金从城市流向农村,直到城市与农村的资金回报率大致相同。另外也要发展证券业,规范民间资金流转。
三、简要结论及对策建议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需要对金融支持的形式有所侧重。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得出:宁波农村的传统农业领域要优先发展财政支农和保险业;在非农产业要优先发展银行业和证券业。基于此提出以下建议:
1.前期要加强财政支农力度,通过加大对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补助激励其对农业领域的金融支持,但是要做到补助或其他形式的投入要以其对农业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为考核标准,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免费或资助农户引进农业技术以及收集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