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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方案

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方案

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第1篇

论文关键词:股权激励方案,上市房地产企业,设计要素

 

公司的股权激励,是指激励的主体授予激励对象以股份形式的现实权益或是潜在权益,目的在于激励经营者或是员工的工作,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重要的激励和约束工具,股权激励是公司员工全面薪酬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股权激励机制有助于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形成利益共同体,目标趋于一致。

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房地产企业所占的比例较大,从近几年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来看,房地产行业的市场风险较大、市场化程度高、人才竞争激烈,所以这些企业较多采用股权激励方案。由于股权激励机制一般都是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封锁期后激励对象方可获得股票,而且还必须在满足考核条件的基础上才能行权获得收益,所以房地产上市公司采取股权激励方式也是为了稳定经营团队、留住和吸引优秀的职业经理人,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

一、股权激励方案的核心设计要素分析

股权激励能否真正激励经营者为提高企业的绩效努力工作,实现其目标,关键在于股权激励方案各个要素设计的合理性。

1.激励对象

通常来说企业管理论文,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是对企业未来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的公司雇员,包括公司的高层经理人员和其他对公司发展有着直接影响的关键员工,如核心技术人员,营销骨干。

2.激励方式

国际上最常见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股改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的基本模式,应当“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

3.行权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一般较低或者为零,行权价格的制定没有特定的标准。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规定,股票期权持有者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购买或卖出本公司股票。在行权以前,股票期权持有人没有任何的现金权益,行权过后,其个人收益为行权价与行权日市场价之间的差价。

4.行权的绩效条件

通常使用的股票期权注重股价与会计收益的直接挂钩。倘若激励对象的收益完全由股价来决定,其操纵股价的动机就会增强。为减少股价提高带来的收益的不合理性,应更多地使用会计指标衡量经营者的业绩。现在,上市公司设立的行权指标多以财务指标为主。上市公司也可采用更为严格的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设定成适合于其本身的绩效考核指标。

5.激励期限

激励期限是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有效时间长度,通常由公司在规则之内自主设置。一般来说,行权期越长,激励强度越弱,但有利于激励高级管理人员为企业的长远发展考虑;行权期越短,激励强度越大,容易引致激励对象的短期行为。为了兼顾长短期激励效果,公司通常选择分批行权的安排,同时,可因受益人的具体身份及情况而有所不同。经理人员一般在受聘、升职和每年业绩评定后授予股票期权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6.授予数量及比例

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非常重要的问题之一是要考虑公司究竟应该向激励对象提供多少数量的股票。股票授予数量直接关系到激励对象的未来收益,直接体现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效果,而且,过多或过少的数量均对企业不利。

二、我国房地产行业股权激励实践

1.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

沪深两市的数据全部来自巨潮咨询网。由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不时会发生变动,本文参照了证监会2011年4月15日中国上市公司行业分类表,选择的属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行业的企业。

在证监会2011年4月15日的中国上市公司行业分类表中,属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行业的企业一共有143家,其中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详细披露股权激励方案的房地产企业有17家。综上企业管理论文,本文共研究17家房地产企业的17个股权激励方案。这17家企业是:万科A、荣盛发展、泛海建设、名流置业、福星股份、中粮地产、深长城、广宇集团、阳光城、新湖中宝、华业地产、金地集团、苏宁环球、南国置业、中国宝安、卧龙地产、万业企业。

2.房地产企业股权激励各要素设计情况

(1)激励对象

表1 房地产企业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

数量

比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

中层管理人员

业务骨干

17

5

6

15

100.00%

29.41%

35.29%

88.24%

合计

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案例分析;问题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完成,从这之后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虽然股权激励具有一系列的促进作用,但我国实施股权激励尚晚,另外,我国市场法制环境还不健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还不完善,这些情况下,我国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股权激励企业内部问题

(1)对股权激励认识不足。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最初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股东和人之间的问题。人受股东委托经营公司,但是两者的目标不一致,人会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损害公司的长期利益。所以,股东给者设立一个长期业绩目标,待完成这目标时,者能获得巨额股票财富。但是,中国企业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行权等待期和限售期较短,股权激励不能起到长期激励的作用。另外,国家对股权激励实施的股票数也有一个上限规定,由于企业对股权激励认识不足,很多企业激励的股票数已经达到上限,后来优秀的企业员工已经基本不可能再享受股权激励计划,这种情况下,不利于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2)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要想充分有效的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前提之一就是有合理、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但是,在中国企业中基本实情是,大部分企业由国企改制而来,这些企业的管理者由行政机关任命,而且都缺少真正的所有者。这些公司的管理者在设置股权激励方案时,因为较为熟悉公司情况,能隐藏有利公司长期发展的利好消息,从而能较简单地达到行权条件。再是我国上市公司普遍都没有较有效的内部监督体系,这种公司结构不能有效监督管理者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3)股权激励方案中绩效考核体系不健全。实施股权激励是为了避免管理者为追求自身短期利益而损失公司长期利益,是为了公司能长期发展。这时,股权激励方案中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就显的尤为重要。我国企业在股权激励实施中虽然每个公司的方案都会不相同,但是它们在绩效考核时都会使用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等这些传统的财务指标,很少涉及到非财务指标,这样就造成了公司经营状况反映不全面。另外,很多上市公司由管理者操作公司的一切,他们故意较低股权激励业绩完成难度,把股权激励当做管理者自身的变相奖金,这就使得股权激励失去它的实际实施意义。

(4)信息披露不充分。在实施现状中,一部分的上市公司在披露股权激励信息方面还有很多的问题。比如:我国的法制还不健全,对股权激励很多方面都没有详细的操作规范指导。再是虽然有些企业对股权激励进行披露,但是披露的内容有多有少、千差万别,这些都或多或少的影响了使用者对相关信息使用的效率。另外很突出的问题是很多上市公司把股权激励计划当做自身的商业秘密,不愿意做过多的披露。

(二)股权激励企业外部环境问题

(1)资本市场不成熟。市场按照有效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种:弱有效性、半强势有效性和强势有效性。这几年来,中国学术界对中国市场做了很多研究与分析,普遍认为这是一个弱有效性的市场。这主要是由于相关法制不健全、市场投机心理占主流、执法有待加强等原因。这种市场的弱有效性致使股票的价格基本不取决于企业的业绩和内在价值,然而,股权激励的基本条件就是股价能反映企业真实地经营状况。现在的经济是全球化的经济,由于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成熟,全球任何地方的经济波动,都能对其造成影响。市场的这种波动性,会使得股票的衡量作用丧失。

(2)职业经理人市场不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原本应该是一个市场行为主导的市场,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应该脱颖而出,承担大任。然而,在我国职业经理人的市场还不完善,一方面,我国的上市公司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国有企业,这些企业的管理者大部分由行政机关任免,市场竞争在这些企业中没能发挥作用。另一方面,职业经理人中诚信机制还没有建立。我国资本市场是一个初级的市场,大部分的企业还是由创始人掌舵,少部分的企业开始聘请外部职业经理人。这就造成了我国企业界缺乏职业经理人。

(3)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不健全。在我国现行法律下,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还是存在着一系列问题。首先,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受到限制,从西方国家来看,主要把增发新股和回购股票作为实施股权激励所需股票的重要来源。但在我国,这些方式受到限制,《会计法》明确规定股份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发行的股票必须全部认缴;《公司法》中又规定公司禁止拥有库存股。这些法律都对取得股票实施股权激励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另外,《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千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这就意味着给股权激励设置了上限,使股权激励不能最大限度发挥作用。

(4)独立董事和中介机构缺乏独立性。实施股权激励,前提条件就是先准确评估企业现时的财务状况,这就要求独立董事或中介机构发挥专业性,并起监督的作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有条款规定,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可以聘请独立董事,独立客观地对股权激励提出意见。但是从实际来看,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参与度不够,监督作用不明显。另外,很大部分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对股权激励监督过程中还不够独立客观。

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有效实施股权激励

(1)制定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企业在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时务必要根据自己的发展情况、相关政策环境、战略目标等情况,适当的制定科学合理的激励方案,同时还要在实施的不同阶段,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适时的做一些调整。只有这样,公司管理者才能有主人翁意识,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积极性,从而为企业的长期发展而尽心尽力。

(2)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一个企业要想尽力避免管理者出现违反道德的行为,可以适当完善自身的治理结构。在结构上做到的职位的分离和权力的制约,能有效防止出现内部人控制等行为。完善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是有效实施股权激励的前提。比如:政府可以运用法制建设,加强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独立性,最大限度发挥两者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制约作用。企业也可以设立独立性较强的内部审计部门,对企业的重要业务行为实施重点审计,争取将风险降到可接受的低水平。

(3)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体系。从这些年来,企业在股权激励方面的实践经验来看,企业在设置激励方案时所考虑的多是财务指标方面的业绩目标。我们知道,财务指标更容易操控,所以,为了考核企业的情况更加全面、有效,企业还应该把非财务指标作为业绩参考标准。另外,还可以把国外流行的EVA、平衡计分卡等先进考核方法适当的引入自身激励方案中。在不同的地区的公司,行业规模、公司规模、地域特征等,这些都会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每一个上市公司都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设计考核方案,这样才能较好地实现激励目的。

(4)加强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中国信息披露规范中规定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需要遵循相关会计信息披露理论,同时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披露方式也应该采取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另外,还应该加大对操作流程和重要要素的披露程度。还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高管股权激励收益跟公司、股价、市场表现的比较信息的披露,增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监督作用。

(二)建立健全外部市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1)建立成熟的资本市场。要想使得股票价格能够真实、公允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的价值和管理者人员的贡献,从而实现股权激励长期激励效应,必须建立成熟、理性的资本市场。为此,我们应该先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建立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对于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惩处。再是要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这是因为机构投资者具有信息优势,他们更容易发现股票的真实价值,而且他们更趋向于长期投资,这些都更有利于建立更加理性的资本市场,从而可以实现股权激励的效用性。

(2)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我国只有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才有可能发挥股权激励的效果。首先,市场要以经理人的业绩表现为主要参考指标评价一个经理人的能力,做到市场的公开化,建立有效针对经理人市场的监督评价体系。再是要深化改革国企的用人机制,争取做到市场化,一切以企业长期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尽量减少政府干预,要按照市场竞争秩序,能使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最后,要加强经理人诚信机制的建设,因为股东经理人双方的合作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之上。

(3)建立健全的相关法规政策。政府必须对现有的法律进行修改,从而可以大力推广发展股权激励。比如:对《公司法》进行修改,使得发行新股时预留一部分股票或通过二级市场回购获得库存股这些行为合法化,为股权激励提供股票来源;制定其他关于股权激励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实施股权激励提供规范化指导;再重新修订关于个人持股比例限制的条款,解除个人持股数量的约束,为上市公司提供股权激励提供便利。

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股权激励;评价体系;规范性

一、关于股权激励体制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企业体制的日益完善,企业所有权、经营权分离而带来的关于委托的问题日渐凸显。为了减轻委托的问题,公司股东采取将部分自身利益出让,由此激励管理者的方法,即通过股票等手段,来激励公司的管理经营者。伴随着一些中小型企业和创业型企业的迅速发展和激烈的竞争,股东对这种激励手段愈加重视,因而股权激励随之成为上市公司用来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管理、降低管理的成本的有效工具。股权激励机制,是企业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及企业文化的一次重要的制度创新。无论企业的形态与结构如何,不管企业是否为上市企业,均有必要建立并实施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制度,是与股票的增值收益相关的激励制度,当在一段时间内,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即激励对象,完成了既定的业绩目标,使公司的价值提升,从而使股东的利益达到最大化,激励对象能够根据某些优惠条件直接购买公司的股权,这样,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利益趋于一致,都以创造最大价值为努力方向。

股权激励,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上市公司管理和经营的体系的完善,通过不同形式的激励方式,既解决了管理者和经营者的矛盾,又通过提升公司股票价值等途径满足的经营者的利益,使两者的利益方向一致,从而创造企业的价值。

二、我国股权激励体制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国情的特点,我国市场中实施股权激励的最活跃的是中小型和创业型企业。这些企业多为民营企业及高新企业,这些企业所具有的高风险、发展迅速的特点决定了我国的股权激励制度的特点和现状。同时,由于我国客观经济体制的影响,这些中小型和创业型企业的股权激励制度的各项功能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本文从以下方面说明我国股权激励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股权激励制度的推行实施较快

从2010年开始,我国的股权激励开始迅速推广,推广速度不仅表现在公司数目的成倍增长,而且表现在股权激励方案推出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同时,很多公司制定的激励条件未能体现激励经营者创造价值,这就难免不让人产生利益输送的怀疑。

(二)股权激励制度的方案的成功率较低

股权激励制度的快速发展并不意味着我国企业实施该制度的成功,在推行的方案中,大多数制度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实施,少数方案即使实施也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所以,我国股权激励制度效率低下的现状表明了该制度在我国名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

(三)我国缺乏对于该制度完整的评价体系

对于经营者的综合评价标准直接反应的股权激励制度的效果。目前,我国评价体系所采取的标准是财务指标,这些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应经营者的业绩,但是对其他环节的评价还存在空白,进而不能使股权激励制度的各项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四)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大多数人将股权激励制度视为加快企业经营完善的唯一方法,相应就成了许多中小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体制改革的选择。但是,目前我国还不完全具备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环境条件,我国不完善的市场与法律使该制度不能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其优越性,进而不能有效实现我国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规范化。

三、对于完善股权激励制度的建议

基于上述对我国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建立综合业绩评价体系

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对企业各方面的经营能力和管理状况等进行综合的评价。同时,评价标准中还应包含创新发展评价指标,因为企业创新能够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这也是股权激励制度价值的重要体现。

(二)改善业绩考核标准

我国现有的股权激励体制中的考核标准,只包括了一些财务指标,指标单一,不能达到全面考核的标准,起不到股权激励的作用。业绩考核标准应从多方面来反映经营者所创造的股东价值,反映企业真实盈利能力,这样才能真正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三)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政府相关法律部门应当深化体制改革,完善法律环境,为股权激励制度的推广提供有力的法律和法规保障。同时,相关的监管部门应注意加强对股权激励方案的监督,切实实现股权激励制度的法制化。

结论:事实上,股权激励能否成功实施的决定因素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绩发展。所以,在制定股权激励的方案时应该充分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否则股权激励就不会起到理想的效果。评价的业绩指标太低,激励的效果不明显,相应的激励机制也就没有任何实质的意义。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及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包括中小型和创业型等在内的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条件越来越全面,股权激励制度将会在企业的发展中发挥越来越为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韩娜. 留住“一线制衣工”并不难——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培训师鲍雨谈纺织服装生产企业用人、留人六大策略[j]. 中国制衣, 2011,(01).

[2] 安玉强. 缺陷管理理论在实施岗效薪点工资制中的应用[j]. 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03) .

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职业经理人;股权激励方案;绩效评价体

系人是一切生产要素中最为活跃的因素。企业要想提高市场竞争力,必须充分发挥职业经理人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核心骨干人员为企业工作的积极性。为此,很多公司制企业都推行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成为现代企业管理中一种较为常见的人力资源管理举措。

一、股权激励的概念及模式

股权激励,顾名思义,是以股权来激励人才,是指企业出资人即股东为了留住企业所需要的核心(骨干)人才,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效率,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将公司股权作为奖励机制,奖励给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的人才。股权激励的主要对象是公司职业经理人,其目的在于通过使公司职业经理人获得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具有公司股东身份,从而将公司股东与公司职业经理人的利益统一起来,使公司职业经理人能够以公司股东身份,站在股东的角度来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股权激励的不仅使公司职业经理人能够参与企业决策,而且可以分享企业利润,分担风险,这在将最大程度上激发起更为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有效地避免了职业经理人的短期行为。股权激励机制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对职业经理人的指导作用

股权激励的指导作用主要表现为股权激励机制能够有效规制职业经理人个人的不良行为,指导职业经理人按照企业相关规定实施相关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企业管理要求每个员工都有自己的工作任务,都有自己的岗位职责。每个员工都必须按照要求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目标。股权激励机制以激励对象岗位的履职情况,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条件。只有履行了相应职责,完成了相应工作任务的激励对象,才能现实地得到相应的股权,这就能够有效地规制职业经理人的行为,强化职业经理人的岗位职责意识。

第二,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任何一个企业,都必须有一个职业经理人团队。职业经理人团队是否优秀,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决定着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优秀职业经理人团队,要求进行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股权激励以团队成员作为激励对象,这就不仅要求团队成员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同时更要求每个成员都要有合作精神,有团队意识。

第三,减少企业现金支出,降低激励成本

企业在不采用股权激励作为奖励员工的方式情形下,一般采用的是传统的激励方式,即以年终奖金或者利润分红的方式,给予对企业有出色贡献的员工相应的奖励。这种奖励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有效激发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但是,此种方式无疑会增大企业的成本。股权激励与传统的现金奖励方式最大的不同在于,股权激励并不直接来源于企业,而是来自于资本市场。因此,股权激励与传统现金激励方式的最大优势在于有效地降低了企业现金支出,极大地减轻了企业负担。股权激励,按照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不同,可以区分为不同的模式。实务中,比较常见的股权激励模式大致有如下几种:

(一)业绩股票。业绩股票,是指企业为激励对象预先确定业绩目标,激励对象在预先确定的期限届满时取得了目标业绩,激励对象就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股票或者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用于购买企业股票。

(二),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指激励对象获得由企业所授予的一种权利,即在一定的时期内有权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决定是否购买企业一定数量的股票。对于激励对象来说,可以选择购买,也可以选择不购买,由激励对象根据自身状况和股票价格决定。一般而言,当股票价格上升,激励对象就会选择购买,反之,如果股票价格下降,激励对象就会选择放弃。股票期权有价外期权、平价期权和价内期权三种不同类型。

(三)虚拟股票。虚拟股票,是指激励对象因股权激励而取得股票为“虚拟”股票。这种“虚拟”股票不同于真正股票的区别在于,持有者据此可以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及股价升值收益;不享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激励对象一旦离开企业,虚拟股票就自动失效。

(四)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指的是激励对象即股票增值权的持有者在未来一定的时间和条件下,因公司业绩提升、股票价格上扬等因素,可以获得行权价与行权日二级市场股价之间差价的收益,增值收益以现金支付。

(五)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所获得的股票带有一定的限制,主要是指抛售的限制,即激励对象只有完成特定目标(业绩考核)时,才有权抛售股票以获得真正的收益。有些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没有按约定完成预期目标工作任务的情形下,可能被企业收回。

(六)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是指激励对象所获得的并不是简单的股票,而是包括股权激励收入在内“一揽子”薪酬收入规划。股权激励收入并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照股票公平市价折算成股票数量,存入企业为激励对象单独设立的延期支付帐户。激励对象只有在既定的期限后或退休以后,才能获得相应的股票或者与当时股票市场价格等值的现金。

(七)经营者(员工)持股。经营者(员工)持股,是指激励对象或者通过企业无偿赠与方式,或者通过企业补贴购买方式,或者由自己出资购买企业一定股票。

(八)管理层(员工)收购。管理层(员工)收购,是指企业管理层或者全体员工利用杠杆融资购买企业的一部分股票,成为公司股东。

(九)账面价值增值权。账面价值增值权,是指直接用每股净资产的增加值来激励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员工、技术骨干。账面价值增值权可以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

二、股权激励的方案设计

股权激励应否起到应有的效果,能否成为企业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利器,关键在于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正如每个个人都是独特的一样,每个企业也都是独特的,没有一个适用于任何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每个企业股权激励方案都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设计。但是,股权激励方案总有一些共性的因素,任何一个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首先必须把握好这些共性的因素。第一,股权激励对象。股权激励的目的在于充分企业核心(骨干)人才为企业长期服务的积极性,充分他们的优秀才智,这就要求股权激励对象以企业的核心(骨干)人才作为激励对象。不同的企业对于核心(骨干)人才有不同的标准。但通常而言,以下三类人才应当认定为企业的核心(骨干)人才,成为股权激励的首选对象。

第一,高级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和重要营销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和重要营销人员对于企业发展而言,都是极为关键性的人才。企业对这些人员实施股权激励,最能起到吸引和留住人才的目的。

第二,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企业拟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标的股票来源:(1)企业提取激励基金,激励对象开设个人账户,用企业分配的激励基金和个人出资等以个人名义购买流通股票;(2)企业在发行新股时,可以预留一部分额度作为未来股权激励对象(经营者)行权时的股票来源;(3)企业可以向公司控股股东回购一些股票;(4)企业净资产增值部分中划出一部分,用于高科技人员和管理层的期权计划。当然,激励对象获取企业股权如果需要支付相应对价的,企业不得为其提供贷款(含提供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第三,股权激励的价格。股权激励的价格一般以股票面值、账面净资产值或者市场价格为基础,给予一定的折扣。确定股票价格主要有五种做法:一是目前的市场价乘以折扣;二是每股净资产的价值;三是净资产乘以系数;四是股票原始发行价格;五是股权的一种均衡价格。一般而言,股票价格或者由公司股东会决定,或者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股权激励的价格应当在每股净资产的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

第四,时间安排。股权激励的时间安排一般应选择在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前为好,从操作技能上来说,股权激励实施的时间越早越好。

第五,股权激励的管理。企业实施股权激励,一般应当成立专门的部门或者小组来处理相关事务。股权激励的目的在于激发企业员工为企业长期服务的积极性,避免只追求短期利益而损害长期利益。因此,处理股权激励实务的部门或者小组不仅股权激励的公开、公正、公平地实施,而且也要向股权激励对象宣贯共同分担风险、共同享受成果的理念。

三、企业员工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任何制度都处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之中,必须与其所处的制度环境相适应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股权激励作为一种人才激励措施,要发挥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作用,必须考虑与现行的制度环境相适应。目前,我国有些企业虽然实施了股权激励举措,但从总体上来看,还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一,法律制度体系不健全

股权激励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来看,不仅是一种人才激励措施,更是一种企业(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从国外实施股权激励企业的实践经验来看,股权激励对于促进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完善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此种作用以相应的法律制度健全为前提。然而,我国企业虽然引进了股权激励机制,但相应的法律制度却并不健全,对于股权激励的实施缺乏详细的可操作性规定,导致实践中股权激励执行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从而使股权激励机制实施效果受到一定的影响。

第二,职业经理人市场不完备

股权激励以职业经理人为主要激励对象,主要目的在于激励职业经理人为企业积极工作,实施股权激励的主要依据是职业经理人的工作业绩。职业经理人的工作业绩评价需要以外部市场因素即职业经理人市场作为参考依据。为此,股权激励的有效实施需要相应的职业经理人市场,由市场竞争机制来选择职业经理人,淘汰不合格的职业经理人。但是,严格来说,我国还尚未形成成熟的职业经理人市场,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体系,可以说,职业经理人的“职业性”不突显,仍然具有“非职业性”。职业经理人市场的缺乏,难以有效解决职业经理人的监督问题,从而使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的效果减弱。

第三,股权激励效果难以科学衡量

实践中,对于股权激励实施的实际效果,主要是通过行权价格和转让价格之间的价差来进行衡量。行权价是指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下,激励对象即受益人有权在约定期限内购买股票的价格。但操作上存在的问题是,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票尚难以形成统一定价,由此导致在确定行权价时通常无法考虑市场价格,最终导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难以确定。此外,由于很多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没有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体系,导致无法准确衡量员工的工作业绩。股权激励应以员工业绩为依据,员工业绩无法准确衡量,当然就会导致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

四、股权激励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机制

作为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有效举措,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机制。

第一,建立健全股权激励法律制度体系

证监会于2005年12月31日颁布专门针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有关部门针对国有企业股权激励颁布了一系列规定。例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02]48号)、国资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高新技术中央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04]23号)但有关非上市公司、非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的规定却极不完善。因此,我们建议,应当借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根据非上市、非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实际情况,完善法律制度体系,为股权激励的有效实施提供可供操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建立和完善经理人才市场

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建立和完善的主要举措有:一是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企业经理人或负责人。二是导入职业经理人竞争机制,遵循严格的优胜劣汰机制,构建职业化的经理人员队伍。三是建立具有科学性、权威性的经理人员能力评价中心和评价体系,不断提升职业经理人的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只有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职业经理人队伍,股权激励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才能有效地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职业经理人市场的流动机制和淘汰机制是否科学与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息息相关。

第三,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

股权激励的有效实施以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为前提。对于企业管理而言,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能够使员工产生公平感,是有效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工作积极性的利器。因此,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的首要前提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合理设置考核内容,科学确定考核指标、明确绩效考核的标准,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改善考核事项。唯有如此,才能不断提升企业的经营业绩,为股权激励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有利条件。

作者:胡 红 单位:株洲市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参考文献:

[1]肖淑芳,付威:《股权激励能保留人才吗?—基于再公告视角》,《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

[2]王保军:《试析股权激励的不同类型及其运用》,《中国集体经济》2016年第9期.

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人力资本;股票期权;高科技企业; 虚拟股票

随着信息、知识、创意等人力资本在企业活动中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资产所有者对经理人具有的生产力形态的人力资本也呈现出边际报酬递增特征,同时,资产所有者也要承担财务责任,企业财务损失最终只能由资产所有者承担。因此,为了规避经理人的高风险决策及投机行为,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创建新的职业经理人激励约束机制,是当今企业发展的要求。股票期权制度是从产权入手,具体表现为所有者通过将剩余索取权与经营者分享,使经营者在企业兼具有控制权和所有权,使经营者承担一定风险。这样使所有者与经营者紧密地联系一起,实现两者之间的激励相容。

一、股票期权理论的提出

本文的股票期权主要针对高科技公司而言,是指授予经营者或科技人员在未来以一定价格购买股票或股份授让,即在签订合同时向经营者或公司科技人员提供一种在一定期限按照一定的价格购买或授让一定公司股份的权利,是一种激励公司高层领导或重要科技人员的制度安排。因此,受益人一般是公司董事长、总裁以及高层领导人和核心技术人员。

股票期权的实施形式多种多样,下面对几种常见类型加以简单介绍。

1.限制股票期权,是指公司以奖励的形式直接向管理者赠送股份,使其成为股东或继续在公司工作。其限制性条件在于当行权者在奖励规定的时限到期前离开公司时,公司将收回这些奖励股份。

2.激励股票期权,通常授予高级经理。该期权最大特点是不需交纳溢价收入所得税,如果受益人到授予股票期权后两年、施权后一年时仍然持有根据期权计划购入的股票,公司不得将溢价收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

3.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面向广大员工的退休福利计划。采用此计划,公司将向员工账户注入资金,此账户资金用于在员工退休或离职时购买公司股票。

4.虚拟股票期权,是对管理层直接赠送“虚拟”股份,作为激励其成为公司的雇员或继续在公司服务的手段。持有者无所有权、配股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但可以享受分红权和股票价格上涨的价差收益。

股票期权激励兑现期较长,具有长期合约的效果。所以它的激励逻辑是:提供期权激励―员工努力-企业价值最大化-本企业股价上升-员工行使期权,从市价与行权价的差价中获利,从而使公司员工的报酬与企业业绩联系起来,并通过股价充分反映出来,这样员工工作越努力,公司业绩越好,公司股价越高,员工能从股票期权中获得的报酬越多。

二、股票期权在高科技企业中的适用性分析

一般来说,实行股票期权的企业必须具有以下3个条件:(1)企业处于竞争性行业。经营者面临的市场环境充满竞争,企业只有求新求变方可生存发展。实行期权制有助于激励经营者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使公司处于有利地位。(2)企业的成长性较好,意味着企业发展存在尚未开发或者尚未饱和的市场,企业有足够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源应对扩大后的业务,因此,只要企业所有者有效地激励经营者不断付出努力,企业才能向上发展。(3)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的现代企业。企业建立起规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使董事会和经理层(经营)形成委托―关系是实行股票期权的前提条件。产权不清晰,股权就无法确定。所以股票期权一般更适合于成长性较好,具有发展前景的股份制的现代高新技术企业。

现阶段,我国已出台鼓励科技型企业进行股权激励的基本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新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指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允许和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调动有创新能力人才的积极性。实践中我国已有不少科技企业都在参照国际经验,正在设计和实施各种股票期权激励方案。

三、高科技企业的特征及其激励选择

1.高科技企业的特点

(1)要素结构:从事技术和产品开发、设计的科技人员、专业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较高,科研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较高。创新管理:因为技术创新、市场创新、管理创新的核心是脑力劳动密集型的研发活动和信息加工业务,其中创新过程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所以,科技型企业的内部管理弹性大,其绩效评价与传统企业的评价不同。﹙3﹚ 高风险性:技术创新的不确定和市场竞争激烈使科技型企业面临较大风险。﹙4﹚ 高成长性:产品或服务一旦在市场上获得成功,就可以使技术诀窍、技术领先、知识产权保护、特殊经营等因素取得明显优势,产品或服务的附加值较高,企业能超速成长。

2.高科技企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特殊性

高新技术企业重视股权激励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任用关键人才的需要。科技型企业经营的成败,项目开发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有无创新的惯例和技术人才,在于能否激励这些人才发挥其作用。这些人才的激励需要实行强度和稳定性相结合的激励方式,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是比较有效的手段。

(2)初创期降低激励成本的要求。受资金特别是现金流的压力,企业在初创期一般无法给员工,包括高管人员和核心人员以较高的现金工资或奖励,通过股权激励、持股经营、奖励股份等手段,不仅大大降低创业成本,还能将员工的努力与企业价值的成长联系起来。

(3)有利于企业持续成长。企业初创期风险性一般较大,对于成长性较好的企业,大家更关注企业的增值部分。股权激励使业绩与剩余分配权挂钩,是对企业增值部分进行的有效、公平的分配,有利于企业持续成长。这也是美国硅谷的高科技公司普遍实行股权激励机制的重要原因。

四、高科技企业股权激励面临的现实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在企业层面上,长期以来传统激励使人在履行契约中的经营行为短期化,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具备条件的高科技企业可以实行技术专利和科技成果作价折股,让有贡献的科技人员享有公司的股权,如联想、四通实行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给企业的技术人员配置股权,并且股权设置向技术创新倾斜,对科技人员而言,股票期权通过资本市场反映劳动者对企业的贡献,并通过溢价收入实现合理回报,对激励科技人员创新、防止人才流失起重要作用

在政府层面上,高科技企业股权激励需要克服以下两类政策问题。一是现行政策对“软科技”类的高科技企业,如以客户开发、产品供应链管理或特许经营管理权为特征的新创公司的发展缺乏支持。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中,股权激励的股份可源于资产增值部分,以有偿购买的方式取得。二是与科技成果相关的产权交易包括股权交易的引导和规范问题。如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动技术产权交易,是各级政府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深圳每年举办一次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也相继成立了产权交易中心。

我国科技企业的股票期权制度从现实执行情况也存在一些问题:(1)股票期权主要针对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高级技术人才,对一般员工则没有太明显的激励作用。股票期权本身存在漏洞,因为股票价格上涨有可能是整个行业复苏或发展的结果,而不是公司员工努力的结果,公司股票的价格上涨与公司的经营业绩有时并没有直接的联系。按照企业知识理论,公司经营业绩应体现公司知识和能力的独特价值和发挥程度。因此,公司股票价格基本上应该反映公司拥有知识和能力的价值和学习能力,股票期权实际上就是把公司股票的价格同公司智力资本的价值和努力联系起来。

五、高科技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高科技企业大多是非上市公司,下面我们将分拟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两种不同的情况,介绍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的一些特点。

1.拟上市公司。准备上市公司的薪酬方案和实施的股权期权机制只能按照《公司法》和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要求,科学、规范地进行设计和实施,并报管理部门和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2.非上市公司。大多高新技术企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也不打算上市,这些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发展策略和长短期经营目标,借鉴国际经验和做法,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可有多种方案:

⑴期股激励方案。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有条件地以约定价格出让或奖励给经营者适当比例的企业股份和相应权利。它的特点是有较大的灵活性,规模可大可小,通过延期兑现实现长期激励。这个方案执行的出发点就是股东让渡收益权和所有权,执行的期限和规模可由企业自己定,由股东大会认可。

⑵持股方案。科技型企业强调团队认同,在创业时可以实行员工持股计划。当员工离开公司时,要以适当的价格买回公司的股份,因为高新技术企业具有高成长性,资产和收益结构时常在变动之中,公司要根据收益变动、股份额度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企业将个人业绩同股权激励结合起来,实现股权激励股份非线性同比例的再分配,起到有效激励作用。

(3)股份期权或虚拟股票方案。由于种种原因,国家在股票期权上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虚拟股票期权只能采用内部结算的方法进行操作,由于虚拟股票的发放会导致公司现金的支出,如果股价升幅过大,公司可能面临现金支付风险,应计划设立专门的基金,虚拟股票在高科技企业中的优势就体现得更加明显。20世纪90年代后期“上海贝岭”面临人才处于稀缺状态,公司原来的“基本工资+资金”的激励机制已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1999年7月“上海贝岭”开始在企业内部试行“虚拟股票赠予与持有激励计划”,这套方案的总体构思是将每年员工奖励基金转换为公司的虚拟股票,并由被激励对象(持有人)在规定的期限后按照公司的市场价格以现金分期兑现,公司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换取一定数额的奖励基金,拿出一部分来实施这一计划,最后留住了公司的优秀人才,提升了公司的业绩。

主要参考文献

蔡启明.股期票权理论与实务[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4.

李心合.企业财务控制事务前沿[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林钟高.财务治理―结构、机制与行为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