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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8年10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五条,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罚,同意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可以依法从宽的法律制度。
二、在该制度适用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需要做什么?
要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的罪行,认可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签订一份《认罪认罚具结书》。开庭时表明这份《认罪认罚具结书》是本人在获得法律帮助后,自愿同意并签署的。
三、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聘请律师怎么办?
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没有辩护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申请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今年是第十六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县安监局以“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为主题,双措并举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普及活动。
一是广泛动员,形成合力。联合县卫计局召开了职业卫生联席会议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排部署会议,会上下发《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重点提示卡,并对方案进行了细致解读,对宣传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是开展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联合县卫计局、工会、疾控中心等部门在县政府广场举行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现场咨询日活动。咨询活动悬挂以“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为主题的横幅,向群众和用人单位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现场咨询。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册 800余册,宣传书籍150余本,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实现思想观念的创新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把自己作为主体,把教育对象视为客体,首先考虑要进行什么教育,很少考虑对方有什么需求,这样工作上就缺乏针对性,其结果往往是你动他不动,你主动他被动,收效甚微。法制宣传教育要实行思想观念的创新,就要了解现状,了解经过二十多年法制宣传教育后干部群众的需求,有针对性地部署工作,让教育对象由被动变为主动,由客体变为既是客体又是主体,把单向灌输变为双向互动,在平等交流中激发受教育者乐于接受并参与其中的积极性,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选好合适的载体
不同的载体适合不同的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根据对象来选择载体,更好地提高宣传的有效性。比如在城市,以社区为载体,开展法制服务进社区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贴近居民;在农村,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载体,推进农村基层的依法治理,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农民的生产生活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起来;在企业,以依法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为载体,寻求有效的法制宣传途径,推动企业的民主化管理;在学校,以素质教育为载体,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培育守法维权意识,增强依法办事能力。
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增强科学性
工作任务要反映出时代的特征,显示出时代的气息;拟定的工作措施要围绕不同阶段的工作任务,要反映出该阶段的工作特点,不能总是重复过去的做法;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要有明确的指向性,讲究实效性。如要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就要在具体工作中实施依法管理,把法律内容引入部门、单位工作的管理过程之中;要对特定人群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就要考虑其工作、生活的实际情况,要考虑制订的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不是有效,能不能得到落实,从而能以较低的成本、较高的效率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目标。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
(一)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要聘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登记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和疑难点案件、热点律师参与制度。
(二)开展机关学法用法活动。局中心组、党组(扩大)会议每年邀请法学专家开展1次专题讲座。我局建立中心组会前学法制度,全年会前学法不少于2次。机关干部每年学法不少于40个小时。每年开展1次集中执法培训,举行依法行政考试(考核)。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群众接待中心等机关服务窗口人员的法制培训。
(三)创新机关普法载体建设。在建设网站设置普法专栏,完善服务大厅法制宣传设施,把机关相关股室、政务窗口打造成普法示范窗口。组织开展优秀法制新闻、普法专栏评选。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
推进学校法制教育“五落实”。编制完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普法教材,落实法制教育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深入中小学开展遵纪守法意识和相关建设法律常识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特定职业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
(一)开展“法制服务进万村”活动。深入乡村开展法制咨询、法制宣传,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我局每年派律师和行政执法人员,为联系乡镇村组(社区)担任法律顾问,每年办理法制援助案件不少于2件。
(二)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利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外出劳务技能培训等时机,每年集中开展劳动合同、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等相关建筑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少于2次。每年到“挂包帮”、定点帮扶村开展1次集中法制宣传。
(三)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协助帮扶村办好农村广播法制宣传教育节目。利用农闲、赶集、节庆等时机,开展法制赶场、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用品。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
(一)大力推进“法制服务进社区”活动。建立健全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立社区法制服务小分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法制宣传,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
(二)加强社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区青少年、上岗职工、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单位驻地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楼长、社区居民代表组织集中学法培训。
(三)加强社区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协助联系社区启动建设1—2个法制公园或法制广场、法制长廊、法制文化景点、大型户外公益法制广告等特色亮点工程。积极开展社区法治文艺演出、社区道德讲堂、法制讲座等活动,向广大社区居民传递法治理念,传播规划建设法律知识。
五、推进法律进寺庙
深入宗教场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寺庙管理委员会(所)工作人员、驻寺干部和乡村基层干部的法制培训力度。开展对主要教职人员、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建设法律集中法制培训。面向僧尼和信教群众,编制发放普法读物,加大寺庙书屋中法律读物的比重。
六、推进法律进企业
加强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宣传橱窗、内部刊物、局域网络等的宣传功能,丰富企业法制宣传的内容和载体。鼓励和支持建筑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创新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每看评选一批优秀企业法治文艺作品。
七、推进法律进单位
一、建立“两项制度”,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常态化
一是建立两级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五五”普法以来,我区在坚持区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的基础上,将学习扩展到全区各乡镇党委、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通过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效地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建立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区各单位将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纳入了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与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知识更新培训一并计划,一并组织,一并落实,极大地推动了全体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打造“三个平台”,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积极打造互联网、短信和文艺演出这三个法制宣传教育平台。一是在南岔区政府网站建立了法制宣传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二是与移动公司共同打造了“生活在线、与法同行”手机短信普法平台。三是以“月牙湖之夏”系列文化活动为载体,举办法制文艺演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我区原司法局局长袁忠慧创作的《普法三字经》获得了省“普法三字经”评选一等奖。
三、抓好“四个层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以来,我区加大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力度,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区委理论中心组共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14次,听讲人员达1000多人次。举办副科级以上干部法制培训班5期,轮训人员400余人次。全区各单位累计集体学法达60多场次,共2万余人次参加了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150多篇。二是强化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我们在未成年人中开展了“争做四小员、走进社会大课堂”、“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争当志愿者”等主题教育活动,鼓励学生做社会治安“小哨兵”、双拥工作“小模范”、助人为乐“小公仆”、精神文明“小先锋”,让未成年人在潜移默化的活动中受教育、长知识、明事理。目前我区9所中小学校全部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通了青少年维权热线,95%的中小学校实行了“学法日”制度。三是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我们根据企业的发展实际,通过采取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学历教育等形式,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力度。五年来,举办各类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律培训班10多期,重点培训了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保险法、世贸组织规则等法律法规,受训人员达600多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强化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为提高外来务工人员依法维权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我们聘请法律专家有计划,分期分批地为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社会治安、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培训,大大增强了他们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