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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会议纪要

法制建设会议纪要

法制建设会议纪要范文第1篇

这次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推进会,主要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的措施,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会前,大家参观了洪泽县东双沟镇便民服务中心,现场观摩了盱眙县马坝镇沙坝村“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刚才,又观看了盱眙县开展“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活动的资料片,听取了盱眙县、洪泽县的经验介绍。他们的做法各具特色,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突出工作重点,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了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市委丁书记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十分重视,多次就相关工作作出批示。市纪委在年初的八次全会及向市第五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中都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市相关涉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加强政策指导。各县(区)纪委及乡镇(街道)纪委坚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要工作任务,紧紧抓在手上,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强化监督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

二是坚持执纪为民,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维护和发展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深入开展基层站(所)行风评议,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通过举办行风热线、开通直通车、组织领导干部下访等,畅通农民群众渠道;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和省、市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洪泽县通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促进基层站(所)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市经济开发区、清河区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保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是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各地、各部门坚持把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全面实行了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淮安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考评办法》、《淮安市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村、站干部用权行为,加强了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组织形式的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制度,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加强了对农村基层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盱眙县在全市率先建立“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制度,为农民群众提供了参政议政的平台;淮阴区严格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管理,制定新的“三资”管理办法;金湖县对村级财务实行报前会审,堵塞了村级财务管理漏洞;楚州区积极推行农村医院“药医分开、药房托管”改革,着力破解农民群众看病贵的难题;清浦区建立村(社区)干部廉政档案,涟水县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采购项目监管等做法,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有的地方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摆上应有位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不够好;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体制还存在不适应、不完善的问题;少数基层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强,违纪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建好“四大平台”,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建好“四大平台”,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一)全面开展“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活动。各级党政组织要把开展“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活动,作为深化村务公开、基层站(所)办事公开,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要作为点评会活动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对点评会上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或建设性建议,要落实承办单位、责任人,明确办结时限,一般问题7个工作日内办结,疑难问题15个工作日办结。办理和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群众反馈和公示。对点评会上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整改情况包括办结率、解决率、群众满意率,乡镇纪委要进行跟踪督办和回访考核。对该办不办、群众不满意的,要加大督查力度,限期办结;对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要严明纪律,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各基层站(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基层站(所)参加点评会活动,帮助基层站(所)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点评的结果,要载入干部的考核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干部业绩评价、任用提拔、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加快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服务基层群众的新载体,上半年,各县(区)要拿出1到2个乡镇先行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6月底之前,在各乡镇全面推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按照“能进则进、一事一地、充分授权”的运行原则,凡与经济建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都应努力进入中心办理。项目进入中心后,原单位一般不得再受理。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照“能力强、服务优”的要求,从相关部门现有人员中选择年纪轻、业务精、素质高的同志,派驻到中心工作。部门人员较少的,可整建制进入中心。各窗口单位必须授予窗口工作人员充分的审批权限,让他们全权代表本单位办理相关审批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中心要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管理与考核体系,确保规范、高效运转,同时,还要形成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进一步深化基层站(所)行风评议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切实加强对基层站(所)的行风评议。评议由市行评办牵头,县(区)行风办和市各主管部门分别对基层站(所)进行评议。行风评议内容根据基层站(所)的工作职能,重点围绕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办事公开等方面,由市直主管部门确定。要把评议与纠风工作的各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评、建”相结合,认真开展排查和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解决。各被评议的基层站(所)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研究制定并落实好行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和目标要求,既注重评议结果,更注重评议过程,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着力推进民主理财,加强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要建立以群众代表为主的民主理财小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公开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初要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原则,认真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预算方案必须要有民主理财小组参与制定,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向村民公布。年末要实事求是地编制年度决算方案,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向村民公布。要建立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登记保管制度。购置、变卖、报废固定资产,须经村集体研究,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的发包、租赁经营,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实行公开招标。要通过建立村级新增债务申报制度和村级债务预警制度,严格债权债务的管理。在坚持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村有资金乡镇代管,确保集体资金安全。乡镇要有计划地对所辖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认真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跟踪督查。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全局,涉及面广,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明确工作重点,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主角。县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本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级“两委”班子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具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有关部门特别是垂直管理部门对派出的基层站(所)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县(区)、乡镇纪委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组织协调,要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整合县乡纪检监察力量,探索建立村级纪检监察机构,完善农村基层纪检监察体制。建立并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群众依法参与的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要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为教育重点,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在乡村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学习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理想信念和权力观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当前,尤其要组织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通过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和法纪意识,自觉用《意见》提出的“六要六不要”规范自己的行为。要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乡镇和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与农村创业文化、普法教育相结合,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村文化长廊、报刊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形成勤奋、进取、诚信、尚廉的良好社会风气和价值导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支撑。

(三)狠抓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形成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要针对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当前乡镇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在履行职责、为民服务中容易发生的问题,深刻剖析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深化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民主评议、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通过强化对农村基层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切实解决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流于形式等问题。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同时,要严明纪律,狠抓制度的落实,对严重违反纪律和制度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和纠正,以维护纪律和制度的严肃性。

(四)强化督查考核,保证工作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关键环节和有效措施。县(区)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投以足够精力,县(区)纪委常委会要定期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加强指导,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推进工作的开展。要围绕“四大平台”建设,加强组织协调,加大督查考核的力度,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予以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予以解决。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要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每年底,县乡要将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四、抓好当前工作,谋划全年工作,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深入开展

新的一年已经开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紧抓好当前在手工作,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经验,为今年工作做好准备。

第一,全面完成去年目标任务。去年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部署,做了大量工作。我们要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要求,对去年以来的工作进行对照检查,对已经完成的工作,要认真做好经验总结;对完成的不好或没完成的,要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及时查漏补缺,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春节就要到了,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文明祥和、清廉节俭的春节。

第二,认真谋划今年工作思路。今年是市委提出的“实干奔小康,建设新淮安”奋斗目标的开局之年,研究部署好今年的工作,对于保持和发展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的好势头,意义重大。1月8日到10日,中纪委召开了七次全会,对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部署。不久,省纪委将召开二次全会,市纪委也将召开二次全会,对全年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按照总书记的讲话要求和全会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明确全年的工作思路,制定好全年的工作计划。

法制建设会议纪要范文第2篇

一、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以来,我局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会议精神进行了贯彻落实。

一是突出学习抓落实。(来自)层层召开会议,召开局党工委会议、局属单位支部书记会议、局机关工作人员会议,学习讲话内容,传达会议精神。同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党工委委员、局机关中层干部、局属单位党政正副职进行廉政承诺,营造了氛围。

二是明确重点抓落实。制定了《xxx建设局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xx建设局2005年纪检监察工作思路》、《xx建设局2005年行风效能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行风效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为全年工作顺利开展开了好局。

二、今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总体思路

今年是我县城市建设五年建成现代化中等城市目标的检验之年,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攻坚之年,更是城市功能全面提升的关键之年。认真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对于提高建设系统形象,提升城市建设品位,加快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一个主题,围绕两个目标,突出五大重点,抓好六项措施,加强六大力度。

“坚持一个主题”就是坚持“城市xx建设年”工作主题;

“围绕两个目标”就是围绕“廉政建设零投诉”和“行风建设进位升级”两大目标;

“突出五大重点”就是:一是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主线,深入进行反腐败教育;二是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重点,探索构建具有建设系统特色的惩防体系;三是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目的,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和行风建设;四是以强化监督管理为手段,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五是以拓宽举报渠道为抓手,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抓好六项措施,加强六大力度”就是:

一是抓班子,加强廉政监督力度。首先抓好建设局班子,做到“工程建设招投标坚决不插手,礼品礼物坚决不伸手,管好身边人坚决不放手,公务接待坚决不松手”。其次抓好责任制落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第三抓好廉政监督,以民主集中制建设为重点,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力度,采取群众评议领导、基层评议机关、社会评议行业等方式加强对我们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形成全方位、全天候的廉政监督体系。

二是抓龙头,加强依法行政力度。着重突出三个方面,一是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二是坚决纠正工程款拖欠和建筑施工企业欠薪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规范“三权”运作。规范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服务方式;深化财物审批体制改革,强化对会计结算中心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流动机制。

三是抓源头,加强行业规范力度。一要通过加强有形市场管理,大力实施《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办法》,严格市场准入请出制度;二要全面推行“阳光规划”,严格规划批后跟踪管理,加强规划透明度和刚性。三要加快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将行政管理职能与中介服务行为相剥离,彻底改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

四是抓工程,加强制度建设力度。一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招标率力争达100%;二要建立工程建设廉政责任制。坚持一手抓工程,一手抓廉政建设;三要严格执行工程资金预算制度,严格实行工程设计有预算,建设过程有检查,工程竣工有审计的三级工程经费控制制度,做到按预算筹措资金,按进度调度资金,按审计支付工程款。

五是抓案件,加强违纪违法查处力度。突出查办重点,对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工程建设项目收受贿赂、利用职权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进行严肃查处。建立健全调处网络,开通“12319”城建服务热线,及时做好市长“12345”公开电话交办单、局转交单、效能办效能投诉转办件的回复工作。建立健全下访回访制度、工作排查和预警制度、越级上访劝返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制度。

六是抓苗头,加强内部建设力度。(来自)一要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解困房建设、违章拆违、物业管理等问题;二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领导谈心和诫勉谈话制度;三是加强内部审计制度,逐步推行内部经费收支预算制,加强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和日常财务管理制度。

三、对今后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建议和设想

我认为要做好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把握三个关系:

一是必须正确认识、全面把握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的辩证关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这为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全面把握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的辩证关系,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建设系统的改革和城建各项工作之中。从我系统工作实际出发,要把重点放在加快构建重点工程建设保廉体制和机制上,从建章立制着手,以规范从业行为为切入点,以阳光政务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法制建设会议纪要范文第3篇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联席会议由镇政府和国土分局、纪委监察、派出所、司法所、村建站、财政所、农技服务中心、水利站、供电所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召集人由镇政府人大主席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负责联席会议信息通报、会议决定事项督办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党政办主任担任。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需要临时召开时由召集人决定或由成员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通报各成员单位在涉及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中的有关情况,包括全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上级督办案件查处情况、土地执法专项检查情况、镇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情况和监察、国土、派出所、司法等部门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执行情况;协调、督促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移送、查处工作;组织、部署在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及区域改造用地范围内滥占耕地建设的查处,以及拆除违法建筑的联合执法行动;研究制订相应对策措施,解决全镇土地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镇政府作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镇政府的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执行以及违法用地负总责。

国土分局负责通过巡查、新闻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网络查询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土地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对涉嫌违法违纪的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议监察部门追究行政责任,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送派出所、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土地违法违规的项目,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村建所负责对建筑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单位进行查处,对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并采取措施制止违法建设。

纪委监察部门负责追究土地违法案件相关责任人的政纪责任,并对涉及党纪处分的提出意见。

派出所负责对国土资源部门移送违法用地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强制措施适用以及移送工作,并为相关部门的土地执法工作提供保障。

司法所负责及时受理派出所移送的案件并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批捕和的职能,同时,对相关部门移送或自行发现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依法进行查处。农技服务中心、水利站、供电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执法查处等工作。

二、完善部门联动和协作监管制度

(一)土地执法监管信息网络制度。构建县、镇、村(居)委会、组四级土地执法监管信息网络,聘请专兼职执法监管信息员。镇政府负责本辖区镇、村(居)委会、组执法监管信息网络的具体组织和信息员的管理工作。执法监管信息员负责协助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开展日常巡查,在收集到国土资源违法信息和发现违法行为后,要及时向国土分局报告。国土分局接到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制止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二)信息通报制度。各有关部门每月要书面交换有关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方面的信息。国土分局每月要向镇政府通报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要向纪委监察、派出所机关等通报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纪委监察机关要及时向国土部门通报对移送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所涉及责任人纪律处分追究情况。派出所机关要定期向国土部门通报移送案件的受理及依法处理情况。

(三)土地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对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中的一般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向镇政府报告;对因受到阻力和干扰等原因难以制止、省市有关部门直接查处和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开展土地督察、检查等重要情况,要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国土部门对我镇的土地违法状况、违法数据和执法检查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四)部门联动遏制制度。国土部门发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后,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出《违法用地告知函》,告知违法事实。镇政府应自接到《告知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责成辖区内的国土、村建、城管、司法等部门督促违法当事人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村建所应当在接到告知函后,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认定,对违法建设的用地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并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前暂停办理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规划竣工验收等手续。村建所负责违法建设的巡查、监控、调查取证以及拆除等工作,应自接到国土部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制止,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罚,并将制止和处罚结果告知国土部门。对未获取用地批准但已开工的项目,村建所要下发停工通知书、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供水、供电所等单位停止供水、供电等服务事项。

对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采取以乡镇为主,国土、监察、派出所、司法等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进行集中整治。对涉黑或国家机关司法等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进行集中整治。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五)案件调查相互协助制度。国土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时,可根据需要或有关部门的提议,商请纪检监察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如案件可能涉嫌犯罪的,可以提请派出所、司法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的调查;派出所、司法机关认为涉嫌犯罪的,可以视情况提前介入,国土部门应当配合派出所、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在查处重大土地案件中需要调查取证当事人法人资格、营业许可、有关项目开工许可、开发资质、规划审批等信息资料的,村建规划部门应予以支持和配合。

(六)案件移送制度。对涉及应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应在接到国土部门移送案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国土部门,退回案卷资料;对立案调查的案件,无特殊原因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结案。

对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法院应当尽快审查,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对裁定准予执行的,法院应当及时组织实施强制执行,并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国土资源部门;对实施强制执行中存在阻力和困难、难以继续执行的,由法院提请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在依法实施强制执行过程中,镇政府和国土等部门应当配合法院做好相应工作。

对需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实施的,由镇政府具体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配合进行。

法制建设会议纪要范文第4篇

中共中央总书记1月1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全党必须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既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取得的显著成效,又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吴邦国、、贾庆林、李长春、、、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贺国强主持会议。

在讲话中指出,2009年,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扎实推进一批改革措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

强调,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指出,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加强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第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继续引导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第三,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四,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

强调,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

指出,要突出抓好以下4个方面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

强调,形势在发展,实践在深入,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这些都要求我们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要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问题,按照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相适应、重大举措相配套的要求,配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来进行。

指出,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要切实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全党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纪政纪国法,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1月11日在北京开幕。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贺国强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了题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23人出席了会议。

李长春: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12日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李长春主持会议并讲话。

法制建设会议纪要范文第5篇

抓好四项工作。我县突出抓好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经费和装备设施保障、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等四项重要工作,全面完成这项重点系统工程的各项任务。

一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优化“指挥团”。进一步优化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结构,现任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分别由副县级、正科级、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籍贯广昌,非本土人士。县纪委书记担任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参与县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等有关重要事项之前的酝酿协商。县委全委会等重要会议和干部民主推荐会议,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参加。对于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监察局局长、副局长的提名、任免、奖惩、兼职和调动,县委事先征得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同意,然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如:今年胡骁同志提拔任用县纪委副书记职务就严格执行这一程序。县监察局局长参加了县长办公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纪委1名任职超过10年的副书记交流至县民政局担任重要岗位,机关4名室主任提拔为纪工委书记(正科级)。目前,县委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正在积极酝酿最佳人选,加紧配备县监察局党外副局长。

二是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培育“生力军”。“三定”方案明确规定机关内设室均为副科级机构,室主任由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正、副科级纪检员、监察员按规定配备。今年,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增加3名行政编制,新调入的1名公务员符合准入制度“新录用或交流进入的公务员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工作经历或专业知识应与拟任职位相适应”的规定。近两年,20名乡(镇、场)、县直单位的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的提名、任免,全部由县纪委商县委组织部提名、考察,报县委决定。2011年,通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下农村,群众贴心人送清风”活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关爱群众,面对面地听群众诉求,心贴心为群众服务,从而进一步展现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今年,县纪检监察机关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以“作表率、创一流”和“四实四创”为重要载体,坚持“五个结合”,积极创争“五个好”机关党支部、“五带头”党员,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服务地方跨越赶超发展的能力。注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20112013年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规划》,分批轮训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其中新任领导班子成员的新进人员优先培训,以此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于2011年参加了中纪委举办的全国纪委书记培训班。

三是抓好经费和装备设施落实,增强“保障力”。将县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公用经费和业务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其中办公经费执行我县政法机关最高标准(2.3万元/人·年),并按月发放办案补贴。按照中纪委10号文件的要求,中纪委已为我县纪检监察机关拨配越野车1辆、笔记本电脑2台、打印机3台和录音笔2支。另外,县政府为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办划拨20万元经费,设立3处集中办公场所,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办案装备;今年10月再次划拨48万元用于纪工委、监察分局购置办公办案车辆6辆。目前,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有工作用车3辆、手提电脑6台、台式电脑22台、打印机6台、传真打印复印一体机1台、传真机1台、照相机1台、摄像机1架、录音笔3支。

四是抓好管理体制改革,编织“监督网”。2011年,我县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维持乡(镇、场、企业集团)、政法机关、垂直管理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不变,撤销其他县直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分口设置6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于2011年10月13日正式挂牌运行。省纪委干部室副主任胡文南、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小平参加了揭牌仪式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在此基础上,2012年深化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把县纪检监察机关内设由12个调整为8个,面向县直部门(单位)的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调整为4个面向县直部门(单位)、2个面向乡(镇、场、企业集团),进一步明确了其与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与联系工作单位、与乡镇纪委的关系。

彰显三个成效。通过近两年的不懈努力,这项工作的主要成效突出表现于“三个更加”。

一是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力量更加强大。通过县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管理体制和深化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行政编制增至24名,新增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行政编制24名。现今,委局机关干部进一步年青化、知识化,平均年龄由40.1岁降至37.8岁,文化程度均为大专以上,其中本科学历占比67%。纪工委、监察分局联系范围覆盖所有乡(镇、场、企业集团)和撤销的县直部门(单位),并通过参加所联系范围党政组织的重要会议,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标准化建设,全县17个乡(镇、场、企业集团、工业园区)均配备专职副书记,108个行政村全有纪检委员,并聘请村小组廉政监督员1263名,有效延伸了纪检监察工作触角,促进了纪检监察信息快速传递,形成了全县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良好局面。

二是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建立健全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务虚研究制度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四个一”集体学习制度,有效保证了纪检监察机关学习的常态化、规范化。建立《县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保证了县纪委常委会议事质量和效率。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行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促进了县纪委常委会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尝试对县纪委常委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满意度测评工作,促使县纪委常委会领导班子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努力解决自身问题,促进县纪委常委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质量。建立县纪委委员情况通报制度,以会议纪要等形式及时通报情况和交办任务。同时,要求不在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县纪委委员年终向县纪委书记书面述职,较好地发挥了县纪委委员的作用。年初,对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和委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工,并制定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内设室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有效激发机关活力。建立机关“一制三规”,即:《财务管理制度》、《来客接待暂行规定》、《小车管理暂行规定》、《请销假规定》,强化内部管理。结合实际需要,出台《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暂行办法》,把内部监督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各个环节,构建全面覆盖、整体配套、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内部监督制度体系,为系统内部权力行使安全、干部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建立《黎川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资格准入制度》,让干部人事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机制,确保了纪检监察机关建设长效。

三是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实效更加明显。2011年,县纪检监察机关以综合考评总分第一的成绩荣膺全市年度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其他单项工作更是成绩斐然。2011年以来,由于人、财、物向办案倾斜,办案职能强化,办案力度加大,查办案件始终保持了强劲势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等重点领域,查办案件99件(大要案21件),处分79人,其中科级干部18名,同时以案促教、促建、促管,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促进一方工作。清理整顿房地产市场、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动收获颇大,清缴税费近亿元。其中清理整顿房地产市场的做法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刊登,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尚勇同志对此作出重要批示,并莅临黎川检查指导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县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报登载,谓之“黎川模式”,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在2011年推行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跟踪考廉制度的基础上,2012年推出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收入公示办法,尚属全国第八家,全国近百家重大新闻媒体竞相报道或转载,在全国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三分三定”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于二版头条,市纪委常委、纪委书记吴伟柱同志对此充分肯定,并对我县首创的“1+3+6”创业服务模式作出重要批示,极大鼓舞了我县把创业服务年活动引向深入。

在看到我县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工作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三个有待提高”,即:新进入机关干部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机关干部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机关干部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采取更加有力的办法和措施加以解决。

得到三点启示。经过实践,我们对于这项工作感触颇多,从中得到三点启示:

一是必须坚持县委、县政府的组织领导。省、市、县三级对于贯彻落实中纪委﹝2011﹞9号、10号文件精神十分重视,并把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全县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省纪委督查组亲临我县督促指导,市纪委、监察局每月进行调度,县委常委会多次研究这项工作,县委、县政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做到重要任务亲自安排部署、重要工作亲自组织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研究解决。同时,将编、人、财、物向县级纪检机关建设方面倾斜,有力确保了县级纪检机关建设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