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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的本质特征

数字经济的本质特征

数字经济的本质特征范文第1篇

[关键词]数字产品;电子商务;课税;税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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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子商务课税研究的现状

目前,对数字产品电子商务进行课税的研究,绝大多数研究者(包括官方观点)都是主张不开征新税,而沿用现在的税制。在这一共识的基础上,对如何适用现行税制,即征收哪种税,则产生了严重的分歧。比如,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网上提供的数字产品(如计算机软件),究竟是有形货物、劳务服务,还是特许权转让?有形货物适用增值税,劳务服务、特许权转让则适用于营业税。

已有的观点及理由如下:

1.1 认为是销售货物,应征增值税

此类研究者认为,通过网络直接发送或下载的数字产品(如电子书刊、音乐和影像等),在流转税属性上与其有形的形式,在功能用途上基本相同,在税收上应该与其有形的形式同样对待,视同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1.2 认为是网络服务或授权行为,应征营业税

认为在线交易中,卖方提供的并非是有形的货物,而是无形的数字产品,或者是转让、许可使用数据资料著作权的行为,应该像无形劳务或特许权转让一样对待,征收营业税。

1.3 认为应该区别对待

持此种观点者认为,数字产品的性质介于有形货物和服务之间,应分类区别对待。其中像计算机软件、电子书籍等,尽管是通过网络传输,也应认定为有形货物销售。至于音乐、影像和动画之类的数字产品,依据消费者是否能通过网络合法下载并可永久性储存于储存装置内,可区分为购买有形商品或服务。近几年来,此类研究基本上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研究结论与以上观点大同小异,分歧和争论一直持续着。

2 现有研究的评价

现有的对电子商务课税问题的研究,始终没有摆脱传统思维的束缚,在研究的视角、研究的方法以及研究的思路等方面,均存在着严重的缺陷。

2.1 研究视角的时代错位

现有研究中的分歧,主要源于对数字产品认识上的模糊,即并未认清数字产品的时代属性,数字产品是知识时代的产物,已经不属于工业时代。当研究者试图用工业时代的税制,去对知识时代的数字产品征税时,发生了时代错位。

2.2 研究方法的形而上学

所谓形而上学,就是指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去看待事物,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孤立的,永远不变的;如果说有变化,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这种增减或变更的原因不在于事物内部而在于事物外部。现有研究者没有摆脱传统的思维方式,把数字产品只看成是工业时代产品在形式上的变化,而没有看到其性质的改变,最终得出错误的结论。

2.3 研究思路的舍本求末

现有的研究思路是对现行税制进行微调,以适应数字产品这一新生事物,着眼于怎样适用现行税制。结果陷入“数字产品属于哪种课税对象、征什么税”的细枝末节的问题中去,既浪费了时间精力又难以形成一致意见。而没有关注数字产品属性的根本变化,以及由此产生的“应不应该适用现行税制”的根本问题。

3 数字产品的特征

数字产品是指用数字格式(即编码成一段二进制的字节)进行表示,并可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的产品或服务,包括计算机软件、电子期刊、各种网上音频视频产品、股票指数、电子邮件、定制服务和数据库等。数字产品作为信息产品,与工业产品有本质区别,具有显著的物理学和经济学特征。

3.1 数字产品的物理特征

(1)非物质性。数字产品不同于工业经济中的物质产品,它也许只是一个方法、技术,或者是一个创意、理念,属于信息产品。其存在不具有一定的形态(如固态、液态等),不占有一定的空间,属于无形产品。

(2)可复制性。数字产品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它们可以很容易地以低成本进行复制,即可以无限次地复制而不影响效用。而工业产品的复制,只能是再造一个“同样”的产品。

(3)可修改性。数字产品由载体的物理性质决定,其内容存在可变性。从数字产品的生产,一直到其消费的全过程中,它们随时可能被修改。在生产时、网络的传输途中、到达用户手中后以及生产商对它们进行升级,都可能造成数字产品的改变。

(4)非磨损性。数字产品一旦创制出来,就能永久存在,是名副其实的“耐用品”。不像传统的有形工业产品,会随着使用时间和频率增加慢慢磨损,直至被消耗掉。

(5)传播的快捷性。该特征是虚拟的数字产品所特有的。人们通过网络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把数字产品传送至世界任何地方,如发送电子邮件。而工业产品只能借助各种交通运输工具进行传送,但再快的交通工具也无法与数字产品传播速度相比拟。

3.2 数字产品的经济特征

(1)生产方面。数字产品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制造过程和销售过程,研发后可以大量低成本复制,零库存,成本的虚化,收益的长期性,遵循边际收益递增规律,采用与工业品完全不同的定价方法。

(2)流通方面。数字产品的销售和货款的结算可以在线完成,贸易无形化,可以广泛地、快速地传送。传统的中间流通环节消失,生产消费直接接触,国际交流极为便捷,国际服务贸易持续增长。

(3)分配方面。数字产品在分配上采用更有效的技术,以一种产品或服务代替已过时的产品或服务,或通过其他方式改变获取数字产品的途径,都会导致数字产品分配与利用状况的改变。

(4)消费方面。数字产品属于经验产品、外部性商品。因其可复制性和共享性,又具有公共物品性质,在消费上有非排他性。

4 基于数字产品的课税对策

在认清数字产品的物理和经济特征之后,就要纠正电子商务课税的传统研究视角、方法和思路,立足时代高度进行创新,抛开时代错位下的关于税种适用的无谓纷争,创建知识时代的电子商务新税制。

对电子商务课税实行的具体对策是:本着“简税制、宽税基、低税负、易征管”的思路,设置一个新税种,实行单一比例税率,以在线电子商务交易额为计税依据,以购买方为纳税人,以资金支付环节为纳税环节,以购买地为纳税地点。

在税收征管上,由现行控制信息流变为控制资金流。因为在数字产品的电子商务交易中,物流消失了,而资金流的控制节点少于信息流,实践可操作性更强。为此,要在买方通过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支付进行电子商务交易付款环节,植入计算机程序,自动扣缴税款入库。这种自动扣缴模式,忽略对交易内容信息的监控,免除普通税务人员的人工干预,可极大地简化征管工作,且基本不损害交易者的隐私权。总之,通过在资金支付环节自动扣税,可以形成一个税制简单、征管效率高、征收成本低、完全自动化的新型电子商务课税模式。

参考文献:

[1]陈雪.数字产品研究综述[j].天中学刊,2007(4).

数字经济的本质特征范文第2篇

目前,对数字产品电子商务进行课税的研究,绝大多数研究者(包括官方观点)都是主张不开征新税,而沿用现在的税制。在这一共识的基础上,对如何适用现行税制,即征收哪种税,则产生了严重的分歧。比如,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网上提供的数字产品(如计算机软件),究竟是有形货物、劳务服务,还是特许权转让?有形货物适用增值税,劳务服务、特许权转让则适用于营业税。

已有的观点及理由如下:

1.1认为是销售货物,应征增值税。此类研究者认为,通过网络直接发送或下载的数字产品(如电子书刊、音乐和影像等),在流转税属性上与其有形的形式,在功能用途上基本相同,在税收上应该与其有形的形式同样对待,视同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1.2认为是网络服务或授权行为,应征营业税。认为在线交易中,卖方提供的并非是有形的货物,而是无形的数字产品,或者是转让、许可使用数据资料著作权的行为,应该像无形劳务或特许权转让一样对待,征收营业税。

1.3认为应该区别对待。持此种观点者认为,数字产品的性质介于有形货物和服务之间,应分类区别对待。其中像计算机软件、电子书籍等,尽管是通过网络传输,也应认定为有形货物销售。至于音乐、影像和动画之类的数字产品,依据消费者是否能通过网络合法下载并可永久性储存于储存装置内,可区分为购买有形商品或服务。近几年来,此类研究基本上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研究结论与以上观点大同小异,分歧和争论一直持续着。

2现有研究的评价

现有的对电子商务课税问题的研究,始终没有摆脱传统思维的束缚,在研究的视角、研究的方法以及研究的思路等方面,均存在着严重的缺陷。

2.1研究视角的时代错位。现有研究中的分歧,主要源于对数字产品认识上的模糊,即并未认清数字产品的时代属性,数字产品是知识时代的产物,已经不属于工业时代。当研究者试图用工业时代的税制,去对知识时代的数字产品征税时,发生了时代错位。

2.2研究方法的形而上学。所谓形而上学,就是指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去看待事物,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孤立的,永远不变的;如果说有变化,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这种增减或变更的原因不在于事物内部而在于事物外部。现有研究者没有摆脱传统的思维方式,把数字产品只看成是工业时代产品在形式上的变化,而没有看到其性质的改变,最终得出错误的结论。

2.3研究思路的舍本求末。现有的研究思路是对现行税制进行微调,以适应数字产品这一新生事物,着眼于怎样适用现行税制。结果陷入“数字产品属于哪种课税对象、征什么税”的细枝末节的问题中去,既浪费了时间精力又难以形成一致意见。而没有关注数字产品属性的根本变化,以及由此产生的“应不应该适用现行税制”的根本问题。

3数字产品的特征

数字产品是指用数字格式(即编码成一段二进制的字节)进行表示,并可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的产品或服务,包括计算机软件、电子期刊、各种网上音频视频产品、股票指数、电子邮件、定制服务和数据库等。数字产品作为信息产品,与工业产品有本质区别,具有显著的物理学和经济学特征。

3.1数字产品的物理特征。

(1)非物质性。数字产品不同于工业经济中的物质产品,它也许只是一个方法、技术,或者是一个创意、理念,属于信息产品。其存在不具有一定的形态(如固态、液态等),不占有一定的空间,属于无形产品。

(2)可复制性。数字产品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它们可以很容易地以低成本进行复制,即可以无限次地复制而不影响效用。而工业产品的复制,只能是再造一个“同样”的产品。

(3)可修改性。数字产品由载体的物理性质决定,其内容存在可变性。从数字产品的生产,一直到其消费的全过程中,它们随时可能被修改。在生产时、网络的传输途中、到达用户手中后以及生产商对它们进行升级,都可能造成数字产品的改变。

(4)非磨损性。数字产品一旦创制出来,就能永久存在,是名副其实的“耐用品”。不像传统的有形工业产品,会随着使用时间和频率增加慢慢磨损,直至被消耗掉。

(5)传播的快捷性。该特征是虚拟的数字产品所特有的。人们通过网络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把数字产品传送至世界任何地方,如发送电子邮件。而工业产品只能借助各种交通运输工具进行传送,但再快的交通工具也无法与数字产品传播速度相比拟。

3.2数字产品的经济特征。

(1)生产方面。数字产品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制造过程和销售过程,研发后可以大量低成本复制,零库存,成本的虚化,收益的长期性,遵循边际收益递增规律,采用与工业品完全不同的定价方法。

(2)流通方面。数字产品的销售和货款的结算可以在线完成,贸易无形化,可以广泛地、快速地传送。传统的中间流通环节消失,生产消费直接接触,国际交流极为便捷,国际服务贸易持续增长。

(3)分配方面。数字产品在分配上采用更有效的技术,以一种产品或服务代替已过时的产品或服务,或通过其他方式改变获取数字产品的途径,都会导致数字产品分配与利用状况的改变。

(4)消费方面。数字产品属于经验产品、外部性商品。因其可复制性和共享性,又具有公共物品性质,在消费上有非排他性。

4基于数字产品的课税对策。在认清数字产品的物理和经济特征之后,就要纠正电子商务课税的传统研究视角、方法和思路,立足时代高度进行创新,抛开时代错位下的关于税种适用的无谓纷争,创建知识时代的电子商务新税制。

数字经济的本质特征范文第3篇

1 数字艺术传播的德性建设机制

在整个艺术系统中艺术传播占据一定的地位和相应的作用,它在艺术生产转变为艺术消费这一循环互动的过程中担负着中介的角色。艺术产品为艺术进行传播的关键要素,其是艺术产物中凝聚着艺术社会及经济价值的产物。艺术产品在投入当下这一经济市场时,就转变为相应的文化商品,且其自身具有使用价值及价值两重商品属性。艺术产物的价值在相应的传播中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形成价格,经过交换来实现其价值。基于分工方式的不同,艺术行业同其他产业一样,为了可以继续扩大再生产就应该将相应的产品销售出去,/文秘站-中国最强免费!/从而换回相应的资金,以便购买所需的相关生活原料及艺术原料,最终实现艺术的社会价值及经济价值。若艺术产品销售不出去,那么艺术家肯定会面临一定的生存危机。绘画家凡高便是个活灵活现的例子。

基于这种现象的出现,我们可以得出数字艺术传播的德性结构及生成起点是通过相应的艺术传播或者是营销方式以最大程度来实现艺术的社会及经济价值,从而为艺术的再生产及扩大创造相应的条件,并最大限度地让消费者对于艺术的审美需求得到相应的满足,也就是说一个有价值的、理性的艺术传播应该有下面这两个基本条件:第一,实现艺术产品的扩大再生产;第二,让消费者对于艺术的审美需求得到相应的满足。

依据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来看,数字艺术传播的机构及组织以艺术消费者的基本需求为导向,在以往的原子艺术传播过程中受到一定压制的经济效益已经高调登场。从而这种数字艺术传播的德性就较彻底地将原子艺术以往的那种轻经济效益重社会效益的传播德性消除。

2 数字艺术传播的德性本身的相应特征

2.1 数字艺术传播德性中的低成本性特征

从整体上来看,艺术的传播需依赖于相应的艺术媒介。所谓的艺术媒介是指相应的传媒介质,伴随大众传播的到来,其中的艺术传播机构以一种社会分工的形式从艺术生产过程中逐渐分离出来,并很快地变成艺术进行传播时的通道,为艺术产品进行广泛传播的相关传媒媒介。如,影视艺术作品中出现的色调、画面、声音等,绘画作品中出现的光影、色彩、线条等,音乐作品中出现的节奏、旋律、乐音等,及文学作品中的出现的语法及文字等。其中,相关的质料媒介一般是指承载、显现艺术符号的相应的物质性材料。

在以往的原子艺术系统中,一般情况下传媒介质是对实体文本媒介进行相应的传播,也就是说传播是依附于物质性材料上(质料媒介上)的一种形式媒介。这种文本媒介一般具有体积、重量的等相应的物理实体。如,要对一部文学作品进行传播时,就需出版社或者是杂志社或者是报社等相关的印刷传播机构对其进行相应的印刷,之后出厂运输,最终通过报摊、书店等一些设施性的传播机构将其出售流通,这一过程下来所消耗的成本较大,不及现在的数字艺术传播。

2.2 数字艺术传播德性中的自由准入性特征

从本质上说数字艺术为人本主义的艺术。对于普通的网民来说,它在文化素养、技术及成本等各方面进行参与的门槛都比较低。在这一过程中,一般网民的话语权受到历史性的张扬和尊重,这不仅表明普通大众可成为艺术产品的主体,而且还表明数字艺术传播不是单纯地依赖于原子艺术传播的相应机构及组织等方面的局限。想传播自己创作的数字艺术作品,不管这种数字艺术是照片、文章,还是自己录的小视频、动画短片等,均可以选择一个自己比价喜欢的贴吧、网站或者论坛等对其进行相应的传播。在对其进行传播的过程中所依靠的贴吧、网站或者是论坛等传播平台对于数字艺术作品是以一种零门槛形式的准入点让其自由进入,也就是说不需要自己一定是有艺术修养的艺术家,也不需做出质量为艺术作品中的上乘。

2.3 数字艺术传播德性中的传播主体身份多元性特征

艺术消费、艺术传播及艺术生产为艺术作品运营中互相独立的环节。且这三个环节之间的关系犹如物理学中电路串联的线性关系。基于这种现象的出现,若艺术传播这一环节受到相应的阻碍,就会中断整个串联的电路。在新型的数字艺术体制基础上,数字媒介用较强的、发达的科技作为其依托,有效的把消费、传播、生产相互凝聚为高速运转的过程,这三个环节的界限在艺术产业链上变得比较模糊,并且相互交叉重合。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表现在传播主体身份及地位发生的重大变化,同时传播主体的身份出现多元化现象,并且在艺术进行传播互动过程中有效的实现艺术传播主体身份多元化的相互置换。艺术传播主体多元化特性使艺术传播渠道相应的出现多元化。原子艺术系统内以艺术分工形式而出现的专业化艺术传播机构,如,网易、搜狐、淘宝、优酷等。但在以市场为主体的竞争中它以独特的竞争形式出现,常常用契合广泛人们的需求对艺术传播的内容也就是艺术产品进行相应的改造、加工、筛选等,如,百度及优酷视频等传播电视剧的网站,它们比较热衷于购买当下热播电视剧的版权之后对其进行网络传播等。

数字经济的本质特征范文第4篇

1 电子商务的特征[1]

电子商务相对于传统商业至少具有四个方面的优势:一是全新的时空优势。Internet跨时空的特点使电子商务面临无国界的市场和随网络和物流配送环境延伸的销售空间。二是更快捷,经济的交易手段。电子商务通过营造一个虚拟市场环境,使贸易双方没有时空障碍,从而增加贸易机会,降低交易成本,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商务活动效率。相对于传统商务,电子商务显示出了以下突出的特点。

1.1 电子商务具有网络化经济的特征 电子商务是基于Internet等网络的商务模式,它与网络经济以电子、信息、通信技术为支撑,是构建现代化经济的基础性技术。

1.2 电子商务具有数字化经济的特征 电子商务的技术实质是通过在Internet上传输数字,使数字成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代码。数字经济的优势在于能够准确度量实物经济和货币经济的运行状况,从而保持经济的稳定。

1.3 电子商务具有信息化经济的特征 当今社会,信息无疑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经济资源,对信息和信息技术的掌握和拥有程度,是能否取得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1.4 电子商务具有知识化经济的特征 电子商务属于知识经济的范畴。电子单据、电子货币以及电子银行等技术的应用可以很好的减少人力、物力、财力,能够节省时间、降低劳动成本,减少因信息不畅而造成的商品积压等问题。

1.5 电子商务具有结合化经济的特征 电子商务是由互联网连接从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缩短了产销之间的距离,节省成本和时间。

2 电子商务安全概述

电子商务的所有活动都需要安全体系的有力支持,缺乏严格的制度对硬件、软件、数据库、密码和用户权限进行科学管理,因而发生安全意外或为某些内部人员造成可乘之机[2]。电子商务网络系统的安全威胁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即软件系统存在潜在安全隐患、安全产品使用不当、缺少严格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交易数据的安全性是电子商务的关键问题。由于网络本身所具有的开放性特点,电子商务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威胁,这对电子商务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

2.1 有效性 电子商务系统应有效地防止系统延迟和拒绝服务等情况的发生,要对网络故障、硬件故障、应用程序错误、操作错误、系统软件错误及计算机病毒所产生的威胁加以监控和防御,保证交易数据是有效的。

2.2 机密性 机密性一般是通过密码技术对传输的信息进行保护来实现。电子商务是建立在完全开放的网络环境中的,如何防止商业泄密是电子商务推广及应用的重要保障。

2.3 完整性 完整性要求保证数据来源的一致性,防止数据被非授权访问的修改和破坏。贸易各方信息的完整性将会影响贸易各方的交易和经营策略的制定和实施,保持贸易各方信息的完整性是电子商务应用的基础。

2.4 可控性 在商务活动中对网络系统和数据的访问,能做到有效的监控管理。

3 电子商务安全防范措施[4]

3.1 数据加密技术 数据加密技术是大部分电子商务公司采取的主要安全保密措施,主要是通过对网络中传输的信息进行数据加密来保障其安全性,避免敏感数据被侵入者窃取。

3.2 安全认证机制 安全认证使发送的消息具有被验证的功能,能够使接收者识别和确认消息的真伪。认证技术包括数字签名技术、数字证书技术等。

3.3 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的作用是防止未授权的通信进出被保护的网络。防火墙作为一个检查点,过滤不安全的服务和非法用户,禁止未被授权的用户访问受保护的网络。控制对特殊点的访问,受保护网中的服务器等可被外部网访问,其他的访问则被禁止。

数字经济的本质特征范文第5篇

关键词:数字经济数据资产数字化转型

随着全球进入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信息化浪潮,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不断创新突破,快速向经济社会各领域渗透,数字经济这一全新的经济形式已经崛起。数字经济的核心是以数据为新生产要素,推动经济发展模式从以物质产品的生产、服务为主转向以数据信息的生产、服务为主。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资产,成为创造、生产、消费的主要驱动力,将全方位重构工业化时代的企业管理。

一、重构物质资本与知识资本的关系

工业革命以来,土地、资金、厂房、设备等物质资本一直是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并由此形成了以物质资本所有者利益最大化为导向的企业治理制度。物质资本股东通过委托专业管理人员来管理企业,通过雇佣劳动力来服务企业并支付薪酬,物质资本股东具有企业实际控制权和剩余价值索取权。

数字经济的到来正在改变这一工业化时代的企业管理根基。一方面,数据正在改变传统的生产函数,成为价值创造的源泉。数据的经济属性也日益增加,成为经济增长的核心要素。掌握和利用数据的能力成为未来决定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另一方面,数据、知识的稀缺性日益增加,资本属性开始显现。随着数字化技术的逐渐成熟和大规模应用,使得企业能够更加便捷、低成本地获得海量数据信息,并以此实现低成本共享和个性化需求的多维度精准匹配,从而创造新的价值。这些数据、知识难以模仿并且不可替代,越来越成为稀缺性资源。企业的竞争力将越来越依赖于获取、存储、分享、使用海量数据和知识的能力。同时,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正在进一步解放劳动者,越来越多的蓝领、白领的工作岗位被自动化、智能化的机器、装备和软件替代,员工将越来越多地从事创造性、创新性工作。与传统的物质资本相比,数据、知识具有依附性,而具有创新能力、创造能力的知识型员工将成为企业创造价值的核心资源,在企业市场竞争和发展中的重要性显著提升。

为此,延续了上百年的物质资本控制企业的状况开始发生松动,物质资本拥有者开始提升知识资本拥有者的地位,允许知识资本参与企业治理和经营决策,分享企业剩余价值。物质资本与知识资本拥有者的员工由原来的委托关系和雇佣关系逐渐转变为合伙关系。

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是知识资本掌握企业内部控制权的典型代表。由合伙人提名董事会的多数董事人选,而非根据股份的多少分配董事席位。阿里巴巴合伙人掌握的最核心的权力就是董事提名权,即拥有提名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专有权;并且,在企业因任何原因而导致董事会成员中合伙人提名的董事不足半数时,可以额外再提名,直至超过半数。很多互联网企业还设置了AB股制度,也就是“同股不同权”,来确保企业在多次股权融资后,即使创始人团队股权不多,也能保持对企业的绝对控制。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百度等企业都采用了类似的股权结构设计,并在美国上市。

二、重构企业与市场的关系

企业与市场是工业革命时期两种社会机制创新,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巨大进步。但市场机制与企业运作有着根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信息流动的方式、信息转化为决策的方式和决策的制定者。市场的信息流动是从每一个人到任何人,通过分权模式,由所有市场参与者做出决策;与市场不同的是,企业是一个集权的计划性组织,运作是集中式的。企业成员的活动是由一个公认的集中权威来组织和领导。由于成员分工不同,大多企业都是按照不同层级进行集中决策的。信息都是自下而上流动,全部汇总到企业中心,由领导者做出关键决策、下层级人员执行。为此,新制度经济学鼻祖、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纳德·哈里·科斯认为“企业存在的理由是因为通过企业内部的管理活动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因此企业是市场机制的替代。”虽然上百年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进行了许多调整和改进,但企业集中协调控制组织的属性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

数字化时代的来临却在悄然改变市场与企业“泾渭分明”的关系。一方面,互联互通和海量数据的产生大幅减少市场机制失灵的现象,使得市场参与者之间寻找、交易的成本大幅下降,市场机制的协调能力将大幅提升,为经济增长提供前所未有的机会,而且这种增长是高效率、低浪费和可持续的。另一方面,海量数据还使得市场机制开始渗透到企业内部,企业与市场的边界开始模糊。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大数据的应用建立起了内部市场交易机制,企业内部各环节、各成员之间除了行政指挥的方式,开始更多依靠内部市场交易机制来连接。海量数据正在瓦解企业集中式统一指挥组织的特征,企业呈现出部分是企业、部分是市场的新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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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和利用数据的能力已成为未来决定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三、重构企业与用户的关系

数字化技术正在改变工业化时代企业与用户分离、通过产品一次性交易的状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需求日趋个性化、多样化,越来越追求个性特征的产品和服务,体现个人的偏好特征,甚至追求标新立异,对个体特性需求的满足要求越来越高。虽然,机构用户与个人用户的需求特征不同,但同样越来越追求对机构用户特定场景需求的满足程度。为此,企业必须贴近用户、感知需求,根据需求的不同提供匹配的个性化响应。可以说,用户主权的土壤在数字经济时代正在逐渐形成。

另外,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使得海量用户掌握了信息快速传播的利器,从根本上改变了工业化时代企业与用户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状况。这要求企业必须重构与用户分离的状况,主动将用户纳入企业价值链创造环节,让用户参与到企业的研发、生产、销售的全过程,要求企业与用户保持一个近乎实时互动的状态。今天,产品交割不是买卖关系的终结,而只是厂商和海量用户互动关系的开始。通过各种数字化技术,整个企业运作和管理体系将真正实现以用户为中心,由用户体验和偏好来决定企业的资源配置、组织机制,从而构建企业的独特竞争优势和核心能力。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边界开始被打破,企业与用户的关系将由工业化时代买卖博弈关系变成共生共赢的生态关系。

四、重构企业与员工的关系

数字经济的发展使员工成为推动企业价值创造的主体,只有充分发挥员工的创造力和生产力,企业才能创造新的客户价值。掌握技术、专利等专有知识资源的人才是各个企业抢夺的重要资源,将这些员工由单纯的雇佣关系转变为利益相关的共同治理者,充分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成为企业留住人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员工在企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高,他们参与企业治理和管理的权利也越来越得到重视。企业开始重新审视和规划员工与企业的关系,“雇佣关系”开始松动,“合伙关系”开始兴起。一些企业构建起以“知识”为中心,而非以“权力”为中心的组织模式。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让员工参与企业治理,探索由股东、高层管理员工、核心员工等参与的共同治理模式。企业所有者或通过物质激励(例如股权),给予员工一定比例的股份,让员工共同参与到企业治理中;或通过管理机制和企业文化的建立,让员工主动参与企业治理;或推进内部创业,为有创业梦想的员工提供平台和资源,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创共赢。

韩都衣舍就是通过产品小组的方式激发员工创造力。每个产品小组有四个人,其中:一个人是组长,一个人是产品设计师负责产品品牌定位;一个人负责产品推广;还有一个人是货品专员,负责供应链的组织。小组的研发、销售、采购三位一体,小组本身成为最核心的运营机制,同时又是治理的基本单位。小组的权力包括:选择款式、颜色和尺码,确定价格,开展促销活动,确定打折节奏和程度。这五项权力基本就是传统服装企业中老板的所有权力了。除此之外,每个小组的小组长还掌握分配奖金的权利。区别于一般服装企业员工完全听从老板的指挥和命令,韩都衣舍的员工基本上掌握了传统企业老板的所有权利,拥有对自己产品小组的治理权。这种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的模式大大的激活了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

五、重构领导与员工的关系

工业化时代,企业组织是科层制与层级式的,强调分工基础上的集中指挥,领导者通常通过层层选拔、任命,其位置高度稳定,掌握企业的重要权利。因此,传统领导力强调的是领导者个体对追随者和情境的影响和改造,突出的是英雄式领导。员工处在服从、追随的地位,主动性与创造性难以得到激发。

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企业管理的核心是激发个体和企业整体的创造力,团队尤其是跨功能团队成为基本工作单元,这种情境下的领导往往不是由职位地位决定,传统领导力角色便失去了优势。此外,迅速变化的用户需求带来了领导者任务的转变,这也要求领导者在等级结构中均匀地上下分散。在决定什么是有意义的、需要适应什么变化、什么是有效方向的过程中,组织成员形成互动合作关系,没有正式的领导者,所有组织成员的互动就是一种领导方式,愿景、价值观念和支持这些价值观的文化把各种互动联结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