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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

信用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

信用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范文第1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一、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在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可以分为两部分,从商业银行内部看,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最大限度的防范风险和确保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从而实现银行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从商业银行外部看,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通过加强商业银行监管,进行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完善,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为了实现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尽快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必须满足四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要适应业务发展要求。风险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确保业务发展健康和持续。不顾风险的发展和不顾发展的“零风险都是不对的,风险管理并不是杜绝风险,而是在资本配比的范围内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合理匹配。

第二,要适应外部监管要求。随着银行业的不断发展,外部监管越来越严格。外部监管对商业银行来说,是合规经营的外在力量,也是加强风险控制的内在需求。

第三,要适应业务流程再造的要求。风险管理发挥应有的作用,重要的一点是有科学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而风险管理的组织模式又是以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为基础的。今后商业银行将按照各自的业务特点围绕盈利中心进行业务流程的再造相应地风险管理组织模式也要适应这一变化的要求,只有这样,风险管理才能实现与业务的紧密结合。

第四,要适应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发展趋向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产生时间还很短,与国际先进银行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紧跟国际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及时掌握银行风险管理的先进技术和理念,以适应日益激烈的竞争需要。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一般原则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发展和人们对金融风险认识不断加深的产物。商业银行从产生至今,其风险管理经历了资产业务的风险管理;负债业务风险管理;资产负债业务风险管理;表外业务风险管理等阶段。其管理范围逐步扩大,管理方法日益科学。2001年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第二稿),至此,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理论已经基本完善,国际银行界相对完整的风险管理原则体系基本形成。《新巴塞尔协议》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如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信用风险是银行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但新协议开始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影响及其产生的破坏力,并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分母由原来单纯反映信用风险的加权资产加上了反映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容;

(二)坚持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在新协议中,保留了对资本的定义及资本充足率为8%的最低要求。同时,新协议放弃了1988年协议单一化的监管框架,银行和监管当局可以根据业务的复杂程度、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灵活选择使用,允许银行选择内、外部评级等;

(三)充分肯定了市场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在新资本协议中,对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等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三、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为了化解银行信用风险,我国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不仅按照《巴赛尔协的规定计算风险资产、补充资本金,还运用较传统的信用风险度量法,由信贷主管人员在分析借款企业财务报表和近期往来结算记录后进行信贷决策,并采取较先进的以风险度为依据的贷款五级分类法对银行的信贷资产进行分类管理。但多方面的管理措施并没有大幅度降低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造成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效果不显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在风险管理体制方面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是计划经济体制,大财政、小银行是金融的基本格局,银行制度则以高度集中计划管理和行政约束为主要特征。经过多年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我国现代商业银行制度还未真正确立,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不但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基础薄弱,而且也严重制约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

2.在组织管理体系方面

尽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实施了审贷分离制度,客户经理部负责发放贷款,信用风险管理部负责审查贷款,通过信用风险管理部不直接接触贷款客户来回避贷款风险。但与国外相比,国内商业银行的信贷部门和贷款复核部门之间不独立,受外界干扰较多,独立性原则在工作中体现不够,而且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普遍存在界面不清、职责不明现象。

3.在风险管理工具及技术方面

目前的国际金融市场上,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层出不穷,金融创新业务在银行业务中占据着越来越大的比重,随着金融风险与市场不确定性的增强,银行风险管理也变得日趋复杂。国内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创新以及金融工具的使用上虽然有所改进,但仍远远适应不了现实的需要,尤其是在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方面。

四、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完善

风险管理体制改革要遵循全面风险管理原则,建立全员参与,对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在内的各类风险、各业务品种、各业务流程,能够在微观层面和银行整体层面实施有效管理的风险管理体系;还要遵循风险管理相对独立性原则,风险承担与风险监控分离,风险管理体系与业务经营体系保持相对独立,建立垂直化管理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同时,要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按照提高市场响应能力、加强内部风险控制、符合外部监管要求的原则,梳理和优化相关业务流程。具体说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探究、实践:

1.优化风险管理文化

风险管理文化是风险管理体系的灵魂,有效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必须以先进风险管理文化培育为先导。只有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才能使风险管理机制有效发挥作用,才能使政策和制度得以贯彻落实,才能让风险管理技术变得灵活而不致僵化,才能让每一位员工发挥风险管理的能动作用。让整个银行更新观念和认识,统一思想和步调,为科学风险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做好思想和舆论准备,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能动参与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风险管理是银行的核心职能,风险管理能力是银行的核心能力,这不仅关系到国有商业银行的生存基础,帮助其摆脱不良资产困境,还直接影响到产品创新、市场扩大、绩效管理、盈利能力等发展性问题。重构风险管理体系,应当按照银行业国际通行标准——《巴塞尔协议》的有关原则要求,借鉴世界先进银行经验,结合业务发展规划,建立符合国有商业银行实际的、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机制。

前花旗银行总裁沃尔特·瑞斯顿有句名言:事实上银行家从事的是管理风险的行业。这句话道出了银行的核td职能就是管理风险。然而,国有商业银行具有的却是一个失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在解决巨额不良资产和应对未来环境挑战的双重压力下,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再造刻不容缓。

一、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现状和失效原因

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四大银行开始在信贷管理中全面采用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方法,后来陆续引进了信用评级、授信管理、贷款风险分类制度,并成立风险管理机构统一专事风险管理,在审慎的会计原则、内控制度建设方面也取得进一步完善,随着银行经营范围和品种的扩增,风险管理涵盖的内容由表内业务到表外业务,从国内到海外分支机构,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也作了大量实践,近年来,风险管理逐渐得到重视并提到了经营管理的核心位置上来,制度、规则、方法和相关的研究得以丰富、完善,一个比较集中、统一风险管理架构雏形在四大银行内建立起来。与风险管理架构建设的进步相对照风险管理体系的整体有效性却存在严重问题,造成风险管理体系失效的原因之一是体制造成的管理层风险意识淡薄,把主要精力放在追求扩张上,对资本金、准备金充足与否并不真正关心,长期不良资产问题并未真正列入管理者的考核目标,四大银行高管人员没有因整个风险管理局面的形成和一再恶化而被免职的事例。在产权和公司治理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国家信用担保和注资行为使四大银行在技术上破产却免于遭受挤提和清算,事实上助长了严重的道德风险。原因之二是缺乏系统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在风险管理逐步被重视的过程中,虽然学习引进了西方银行的很多制度、方法,也形成了各自的体系,但是框架粗糙、基础薄弱、制度和技术平台没有建立起来,缺乏风险管理工具发挥作用的机制,在具体操作中经常被异化走形。原因之三是人员风险管理素养和银行文化跟不上,国有商业银行没有西方银行数百年的商业锤炼,缺少高度专业化的银行家队伍,缺乏规范的行业经营作风和优良文化氛围熏陶,形成了普遍的粗放经营习惯。

二、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再造的思路

1.熟悉现代风险管理的国际通行规则和构造有效风险管理体系的一般内容、方法、步骤,借鉴对照优良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确立风险管理体系再造的目标体系。巴塞尔协议框架原则已成为国际银行业通行的“游戏规则”,其对银行风险管理领域的指导原则得到普遍认同,也为指导国有银行再造风险管理体系提供了基本框架。现代银行风险管理的思想、理论、方法,已经形成齐备的体系,用于指导变革、补充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现有体系的缺陷。以国际领先银行风险管理作为学习标杆,借鉴其经验,寻找差距不足。结合三个方面构造出国有商业银行一个较标准完备的风险管理机制。

2.从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现状出发,抓住影响有效性的主要问题特征和薄弱环节,运用恰当的方法、措施、策略造就风险管理效果。无论是与巴塞尔协议要求还是优良银行的现行风险管理体系相比,国有商业银行在体制、市场环境、管理基础等方面有很多条件并不具备,所以只能从实际出发,在现状与目标之间,针对信用风险为主要风险、基础风险管理薄弱、风险管理人才和体制环境较差等特征,提出有效解决方法。

3.拓展建立和改造有效风险管理体系的思路。不仅从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和现状着眼,还应在银行外部建立更广泛的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在面临新的风险管理问题上拓展思路,寻求良策。

三、国有商业银行有效风险管理体系的一般内容

1.风险管理的对象和风险处置方法机制

银行风险管理的对象是经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大的方面可以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是与系统因素引起的资产价值波动,是无法进行分散的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是与个体因素相关的风险,能够通过组合进行分散掉。从经营管理的角度,可将银行的风险主要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违约的不确定性,市场风险主要指价格波动风险,操作风险指网信息、程序、控制系统问题引起的操作不当、失误引起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预期的支付风险,各种风险往往相互蕴涵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风险处置手段主要有:避免消除风险、抑制风险、转移风险和承担风险。避免消除风险包括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化、过程标准化、政策合理化可以避免操作失误和错误决策,通过约束激励机制防范投机冒险和失德行为,通过各种组合来分散风险。抑制风险主要包括对冲、掉期(严格讲前两种是组合的特例)、互换、期权等技术的运用。转移风险是通过保险和其他手段将风险转嫁。承担风险主要包括不可避免和难以转嫁的信用风险,这是银行需要积极管理的重点。对于风险管理,巴塞尔协议规定了包括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监管检查、市场约束三大支柱机制,并针对银行业面临的信用、操作、利率等主要风险提出了标准法、内部法两种计量办法和相应的资本管理原则,其中在资产风险加权基础上对银行资本充足率作出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不得低于资本的50%的要求。

2.管理设施和有效风险管理的基础

风险管理设施是指战略、政策、模式、组织、文化等一整套体系。风险管理战略是为了一个目标使风险管理设计、方法、工具和经营发展环境、业务结构相契合匹配的过程,战略把风险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有机组织起来。风险政策是一定时期内风险战略贯穿于业务的具体处理原则。风险管理模式主要分为集权和分权两种模式,国有商业银行目前采取的是一种较为集权的风险管理模式,其优点是集中管理风险、保证控制,但是依赖于有效的信息传递,对风险反应敏感性差,不利于锻炼队伍和调动基层的积极性。风险管理组织一般包括风险决策的委员会、具体负责风险管理事务的职能部门以及独立的审计部门,一般的职能包括:政策制订和督导,授信管理及尽职调查,资产质量监控,风险管理过程控制与评估,风险业绩考核。文化由对风险普遍认同的理解、观念、信条、嗜好、习惯而形成的组织氛围。

有效风险管理要求风险管理设施适应风险环境,设施之间能够协调一致,渗透在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层次。国有商业银行基本具备了设施的形式,但是在协同方面、在贯彻方面、在文化等软件方面较为薄弱。有效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是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只有完善有效的风险信息系统,才能识别、度量和分析风险,制订正确的管理措施,落实风险管理责任。信息系统包括存储客户基本信息、财务信息、经营管理信息、信誉记录、账户交易记录、合同信息的客户数据库,存储宏观经济、产业经济、金融市场等信息的环境信息数据库,存储自身资产品种、数量、质量、分布的数据库,以及建立在规范、完整、及时、准确的数据信息基础上的计量、分析、评估、处置系统。有效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已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实现现代风险管理的最大瓶颈。

四、提高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措施和策略

提高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首先要建立风险管理战略,设立中短期和长期目标。中短期目标是尽快扭转现有风险管理局面,达到银监会提出的国有商业银行未来三年改革目标中的风险管理指标;长期目标是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银行所应具备的现代风险管理体系。

(一)实现中、短期目标的措施、策略

1.针对国有商业银行以信用风险为主要风险的特征,将不良资产比率控制下来,保证新增信贷质量,是最主要、最紧迫的目标,其次是保证达到符合巴塞尔协议原则的资本充足率、拨备水平及风险分散要求。不良资产率的下降,将极大缓解资本金补充和呆帐准备金计提的压力。控制不良资产比率,一方面对存量资产通过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处置,更为重要的是防范新的不良资产,对此,加紧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重点是事前控制方面,加强授信管理工作,加快风险指标体系和内部信用评级建设工作。补充资本和提足呆帐准备金可结合注资、发行次级债和上市妥善解决。

2.与产权及公司治理改革结合起来。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提不上来,引进的先进方法发挥不了效果,原则执行不下去,与体制息息相关。巴塞尔协议原则以及借鉴西方银行带给我们的最大启示并不是复杂的框架和技术,而是制度基础、思想和机制。结合这次改革上市,将公司治理机制与风险管理机制协调起来,包括制衡、激励、内控和决策等方面。

3.通过业务转型改善承受风险水平。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主体在于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其现有风险管理水平缺乏对信贷风险有效管理,使得传统业务在风险收益上不对称。利用国有商业银行网络优势加大现代综合零售业务(消费信贷)和中间业务,既是银行的发展方向,也是避开管理难度较大的高风险环境的良策。

4.总结过去风险管理中的经验教训。斯蒂芬·罗斯在新近发表的论文《法治金融》中,认为学习过去的失误是风险管理的核心。事实上,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包括西方银行)风险管理改进的路径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危机事件、重大违规或失误案例引起银行的警醒和对风险管理体系的漏洞查找、弥补整治,甚至引发立法和政策的改变。国有商业银行有无数的不良资产案例,从中可以进行很有价值的研究和挖掘,并可能导致发现并形成独到的风险识别方法、能力,遗憾的是,西方银行比我们更热衷研究这些案例。

5.注意防范新的风险。未来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新风险有资本市场运作风险(包括上市操作和并购风险)、跨国经营风险、银行衍生金融交易风险,以及信息技术时代特有的网络银行安全风险等。这里仅叙述近期上市的风险。上市信息披露风险不仅使国有银行的风险信息暴露于众,而且因不熟悉境外上市规则以及境内外标准差异造成操作风险,中国人寿事件就是—个例子。基金投资者可能只对短期逐利有兴趣,而对改造国有商业银行无恒久兴趣,这可能使得借助海外机构投资者力量实现公司治理的意图落空;而战略投资者的操作往往会造成股价的大幅波动,甚至海外战略投资者的背景复杂,操作动机不局限于逐利。防范新的风险已成为一个紧迫的现实。

(二)实现长期目标的措施

1.对风险管理战略长远目标和政策长期不懈的执行。以巴塞尔协议框架原则和国际领先银行风险管理适合的做法为标杆,在深刻理解的基础上,不断对照,持续改进。贯彻落实和机制建立是一个关键性工作。第一,风险管理不是风险管理部门的专属职能,要建立风险无时无处不在和全员参与的积极风险管理的理念。第二,风险政策制定要与业务政策相协调,在推行过程中要和业务有关部门、环节、人员充分沟通。第三,机制建立是长期作用力的过程,要强调建立强大持久的规范力量,对违规行为也要有强大的抑制力量,责任必须能够落实到人,激励约束要到位。第四,要有切合实际的推行方法,效果在于细节。比如:在向基层经办人员推出每一种产品时都要附上产品风险说明书,载明该产品的风险原理、操作原则、行为禁止等内容,起到提醒、帮助熟悉、规范操作指导的作用。第五,允许适当创新,例如,推行银团贷款办法,使单独决策中存在的约束软化在银团决策中得以硬化;银行在办理抵押贷款业务的同时可以设立抵押公司在二级市场运作,不仅使住房抵押贷款保持活跃性,而且在利率波动时,银行和抵押公司形成风险对冲,以稳定收益。

2.强化基础工作。无论是授信、评级等基本风险管理手段还是资产组合管理、raroc等高级方法,均要求以坚实的基础工作为前提,风险定量管理以及各种模型建立更是需要及时准确的数据和长期的验证,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技术方法的落后在于基础工作的薄弱。

3.人力资源、文化环境建设

将恰当的人放在恰当的位置上对于风险管理很有必要,一方面通过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引进专业人才,建立推行人员风险履历;另一方面要加强人员的风险理念教育和业务风险管理技能培训,例如可以实行产品风险导师制度,任何岗位说明里都提供有该岗位范围内每种业务风险可咨询的导师名单,员工随时可向某类业务的风险导师进行咨询。

信用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范文第3篇

内容摘要:银行业监管是一个动态的选择过程,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及风险的演变,各国监管当局的理念也在不断更新。金融市场的环境变化始终会领先于监管的应对举措和行动,任何监管规则均会滞后于金融市场的发展。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率也具有很大的差异性,这对转向原则导向监管提出了要求。本文基于原则导向监管与规制导向监管的区别,分析了原则导向监管的核心、实施的基本条件及对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启示,并探讨了我国实施原则导向监管的路径。

关键词:原则导向监管 核心 基本条件 路径

银行业监管是一个动态的选择过程,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及风险的演变,各国监管当局的理念也在不断更新。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风险不断积聚并在全球市场传递。为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各国银行监管当局越来越注重监管法规的精细化、标准化和严格化,以约束和引导市场参与者的行为。然而,随着金融创新、信息技术和金融全球化的迅猛发展,金融市场的环境变化始终会领先于监管的应对举措和行动,任何监管规则均会滞后于金融市场的发展。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率也具有很大的差异性,这对转向原则导向监管提出了要求。就新资本协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及英国金融监管局(以下简称FSA)的实践来看,推动原则导向监管已成为国际金融监管模式发展的一种趋势。

原则导向监管与规制导向监管的区别

(一)原则导向监管

原则导向监管是一种结果监管,更注重引导,强调效果而不是手段。监管者事前为银行制定出良好的原则,鼓励银行采用合适的方法来遵守原则,监管者对结果进行检查,并根据结果决定是否采用相应的强制措施。因此,原则导向监管可以减少被监管机构受到的具体监管措施的约束。在这种监管模式下,只要风险可以控制和消费者得以正确引导,监管者将不再对其进行具体的指导和干预,可以使金融机构更灵活地选择履行职责的有效方式,帮助其更好地识别、控制各种风险,这既满足了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又能更好地实现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目标,提高被监管机构金融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推动金融创新。同时,原则导向监管可以降低被监管机构遵从监管规则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然而,在原则导向监管模式下,无论是监管当局还是被监管机构,都将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也正因为如此,直到2006年10月FSA才明确提出转向原则导向监管。

需要指出的是,原则导向监管并不是完全废除规则,而是更多的原则导向,是在规则和原则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而且无论是规则导向还是原则导向监管,其核心都是以风险为本, 即都是将着眼点放在风险上,注重银行内部的风险控制和管理,督促银行建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规制导向监管

规制导向监管是一种过程控制监管,要求监管者对不同的机构、机构运营的不同阶段、不同的产品制定详细的规则,并检查被监管机构的合规情况。该方法具有约束过度自由量裁权,增强监管稳定性的优点。但规则的制定者不能完全预计到规则所对应的业务领域的未来发展情况,也不能准确、清晰、完备地囊括规则制定者的目的,而且规则是否明晰或具有确定性取决于其被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解的程度,监管者和被监管者是否达成共识。此外,规则对被监管者的影响并不完全依靠规则本身,被监管者对监管的态度、对合规的激励机制以及强制执行规则的方法等都很关键。随着金融全球化、金融自由化进程的加快、金融创新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金融产品日新月异并且越来越复杂,各家金融机构产品的差异也越来越大,规制导向监管的缺陷越来越明显,静态的规则跟不上动态的发展,阻碍了金融创新,影响了金融效率,成为影响银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对监管者而言,过于繁杂、细致的规制导向监管导致其规则制定和合规成本很高,令监管者疲于监管。

原则导向监管的核心

(一)原则导向监管更强调监管导向或效果

采用原则导向监管的金融监管当局更加注重最终的监管目标,而不是监管方法或手段,也就是说注重引导,而不是实现方式。从这一意义上而言,监管当局实际上允许被监管对象去判断和决策,它应该如何达到监管当局的要求,如何把监管的要求和机构经营能够有效地结合起来。举例而言,在实施新资本协议和新的国际金融会计报告体系时,涉及银行账户的利率风险管理问题,FSA就此明确提出,FSA只会就该风险的原因、特征以及防范原则提出指引,具体的防范措施与模型设置等都要由各家银行根据自己的风险状况和风险口味自行选择。

(二)原则导向监管更强调被监管机构高级管理层的责任

原则导向监管主要是为了改变过分依赖过于细节而繁琐的法规规定,更加注重强调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明确高级管理层对于机构的运营和风险管理应当承担的全部责任,这是这种监管与法规导向监管的最大不同之处。英国过去在金融监管当中曾经也完全是法规导向监管,一个典型的标志就是其制定的监管法规有将近9000多页。原则导向监管会促使被监管机构的高级管理层承担更大的责任,同时,也将赋予其更多的创新空间,即在如何实现结果方面具有更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例如,在新资本协议的实施过程中,FSA特别看重一家银行的高级管理层对于新的资本协议以及该银行准备采用的内部评级模型的理解,把这个列为FSA是否批准其相关模型申请的第一位的要素。

(三)原则导向监管更强调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联系和沟通

随着英国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方面的不断进步以及英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尤其是监管当局与被监管机构之间的充分沟通和交流,监管当局的监管理念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变化。20世纪90年代后期和2000年以来,监管当局从市场上引起和充实了很多的实际银行业从业人员(market practitioners),这对于促进监管当局改变与市场和被监管机构的关系,加深对于市场创新和风险监管的理解,帮助监管当局和被监管机构之间建立一种相互的积极信任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信任,特别是监管当局对于市场实际从业人员和机构在不断创新过程中对于自身风险的管理和控制能力以及机构的内控文化的一种信任,是原则导向监管的重要基础。FSA相信,英国的金融机构一般有比监管机构更高级的管理人员,更专业的风险管理人才和符合监管当局最低要求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FSA还特别注重评估一家金融机构的文化,如果该金融机构与监管当局的沟通体现出开放、友好的文化,管理层又能体现其专业和审慎的经营态度,那么监管当局会给予这家机构更多的信任和更大的空间。

(四)原则导向监管对监管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采用原则导向监管的金融监管当局要更好地进行监管,实际需要非常出色的判断能力以及与被监管机构之间充分和坦诚的沟通。要做到这一点,对于监管人员而言,需要承担更多的个人责任,也就是责任被个人化了。采用原则导向监管,监管人员在和被监管对象沟通以后,必须对于机构的风险状况作出自己的主观判断,因此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判断往往是没有所谓的具体法规可以参考的。这种判断对于监管人员的专业化素质、监管经验以及职业操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资本协议以及新国际会计准则在许多方面都要求金融机构和监管当局同时具有良好的判断能力。

(五)原则导向监管更强调激励相容的监管理念

金融监管不能仅仅从监管的目标出发设置监管措施,而应参照被监管机构的经营目标,将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和市场约束纳入监管范畴,引导这两种力量来支持监管目标的实现。这种理念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所提倡的,也正是原则导向监管所要求的。

实施原则导向监管的基本条件

监管机构不可能对每种风险或损失制定详尽的监管要求,这决定了监管机构必然要实施原则导向监管。目前,很多国家也开始向原则导向监管转变,但实施原则导向监管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监管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采用原则导向监管的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人员必须能对被监管机构的风险状况作出判断,而这种判断往往是没有具体法规可以参考的,这就对监管人员的专业化素质、监管经验以及职业操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则导向监管下的监管人员要有更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专业判断能力,对于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运行状况要足够的熟悉和了解。

被监管对象应有完善的内控制度。在原则导向监管原则下,银行而不是监管者对风险的识别、测量负责,银行必须对各类风险都有一套具体的管理程序,涵盖风险的识别计量检测和控制。因此,被监管对象要有完善的内控和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才。

监管当局与被监管对象应有良好的沟通和充分的信任。监管当局对于市场从业人员和机构在不断创新过程中管理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以及机构内控文化的信任,是原则导向监管的重要基础。

实施国家必须有一个健全的经营环境和监管环境。原则导向监管要求实施国家拥有一个相对发达的金融市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和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而一个健全的金融机构经营环境和监管环境应该是一个社会绝大多数经济体以诚信为价值取向,法制健全,市场体系完善,宏观经济环境稳定等。

原则导向监管对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启示

就新资本协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施以及FSA的实践来看,推动原则导向监管将是一种趋势,很多国家也开始向原则导向监管转变。但实施原则导向监管至少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监管当局和被监管对象良好的沟通和充分的信任;被监管对象完善的内控和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才;金融市场的相对发达和充分的信息披露;监管人员对于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运行状况的熟悉和了解,以及监管人员个人较高的专业水准和良好的专业判断能力。

就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行业监管现状来看,尚不完全具备实施原则导向监管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一是大部份商业银行尚未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仍不健全且执行力不强,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有待提高,专业风险管理人才仍匮乏;二是银行业竞争有序化还需要一段时期,信息披露仍不充分,市场约束力不强;三是风险为本的监管体系尚未完全确立,监管信息系统有待完善,监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四是尽管银监会也实行主监管员制度,但主监管员的自由裁量权仍很小,难以适应原则导向监管的需要;五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环境仍需要进一步改善,尤其是金融法制环境、信用环境仍是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尽管如此,银监会仍有必要对这一重要的监管改革和动向作进一步的研究和关注。随着我国银行业的全面对外开放,金融创新加快,尤其是客户理财产品的跨行业经营趋势的不可逆转,现在看来合理和审慎的监管规则,明天也许就会成为金融创新的障碍。及早研究和采取措施,吸收原则导向监管的做法,可以为我国未来的混业监管在监管理念、技术、人员和手段的转变方面做好准备。

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方面,不能过分强调高级管理人员的学历,而应该重视其职业操守、从业履历、管理经验和实际的风险管理能力,要重视其管理文化的取向。

再造监管流程,明确各级监管机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目前的监管流程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表现在各级机构、内部各级部门、各级监管人员职责不明,权利不清,缺乏自由裁量权。建议逐步界定职责,允许监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其专业判断和监管权,以提高监管效率和效果。

树立监管权威。在以往的监管工作如案件治理、合规建设和现场检查中,监管机构有时向被监管机构传达了要求和提示就意味着监管行为的结束,导致被监管机构落实不力,不以为然,敷衍应付。今后应要求监管部门进一步提高监管要求和提示的专业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被监管机构也必须根据要求制定详尽的整改时间表,列明哪些问题可以在短期内整改,哪些问题确因客观原因在短期内难以整改的,必须让监管当局看到被监管机构高层纠正问题的决心以及创造条件逐步整改的具体措施。

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判断能力。一方面,可以直接面向被监管机构招聘高级监管人员,改善与被监管机构的关系,加深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认识;另一方面,改善现有监管人员的培训模式,侧重案例授课,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剖析提高判断能力。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监管人员对于新资本协议以及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认识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因此,加强这两个方面知识的学习,充分理解其理念的精髓,是帮助监管人员应对监管变化与挑战,逐步向原则导向监管转变的必由之路。

我国实施原则导向监管的路径

虽然我国尚不完全具备实施原则导向监管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但随着我国银行业的全面对外开放,金融创新加快,尤其是客户理财产品的跨行业经营趋势的加快,应及早研究原则导向监管的做法,积极探索我国实施原则导向监管的路径。

(一)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

一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自身的运作自律体系。良好的公司治理是建立风险硬约束的基础,也是有效监管的前提。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缺乏良好公司治理的基础,缺乏对管理者的有效监督,这种缺陷将直接导致内部风险管理和外部监管的失效。因此,不论是目前的监管需要,还是为转向原则导向监管的准备,切实完善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都是当务之急。二是强化内控建设,构建和谐健康的银行风险文化。FSA特别注重评估一家金融机构的文化,如果该金融机构与监管当局的沟通体现出开放、友好的文化,管理层又能体现其专业和审慎的经营态度,那么监管当局会给予这家机构更多的信任和更大的空间。当前各银行金融机构需将推进合规文化建设作为合规性监管的重点,督促商业银行从高层做起,认真落实《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并以此促进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建立和保持良性互动关系,为原则导向监管奠定基础。三是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着重加强风险预警工作,促进风险监测管理从单一向全面、从静态到动态、从事后向事前转变。

(二)提高监管有效性并适时转向原则导向监管

一是进一步完善以风险为本的监管体系,为过渡到原则导向监管夯实基础。二是再造监管流程,逐步明确各级监管机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允许监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其专业判断和监管权。三是强调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之间的互动,各项监管规则的制定要参照金融机构的经营目标,注重是否违背投资者和银行管理层利润最大化,注重激励相容,调动金融机构自我管理风险的积极性。四是放松限制与强化监管并举,在强化监管的同时,逐步放松对银行在业务创新、业务经营等方面的限制。五是实行差别监管,逐步过渡。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众多,业务总量庞大,银监会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实行差别监管,根据风险为本的监管导向,进一步健全银行风险评价和预警机制,按照风险大小进行高风险、中度风险和低风险的分类排序,灵活作出监管安排,对那些发展稳健、风险管理水平高的银行,可以先试行原则导向监管。

(三)提高监管和被监管人员的专业能力

一是大力培养银行经理人市场。原则导向监管是基于金融机构比监管机构更了解自己的业务,也因此更了解通过什么样的程序,采取什么样的方案可以最有效地满足既定的监管目标这一理念,更加注重强调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明确高级管理层对于机构的运营和风险管理应当承担的全部责任,这就对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通过各种手段强化银行董事会、股东和高级管理层的责任;另一方面要改进高级监管人员任职资格监管,重视其职业操守和风险管理能力,并创造条件,引导公平竞争的银行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形成。二是提高监管队伍素质。我国目前基层监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部分人员没有监管经验和银行从业经验,有的甚至不能适应目前的监管工作。银监会可以借鉴FSA做法,在加强对现有人员培训的同时,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一些专业人员充实监管队伍,提高监管队伍素质,改善与被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

(四)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且推进监管透明度建设

目前我国政府、市场披露和社会信用评级三个信息渠道,特别是后两个渠道很不畅通,而信息是决定监管效率的关键,特别是在原则导向监管模式中,监管者主要依赖从银行自身的风险管理系统中输出信息来对银行的经营状况作出判断,若无透明的信息,基于原则的监管则是混乱而失败的。为此,应尽快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第一,国家要尽快完善信息披露的立法及制度安排。第二,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建立与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相适应的内部控制运作流程,以现有的信息披露为基础,借鉴国际经验,逐步落实核心原则,按CorePrinciplesMethodologg2006(即CMP2006)的有关规定向监管者披露有关风险管理信息。第三,培育更专业更有公信力的评级机构,对金融机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五)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且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环境

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环境仍需要进一步改善,虽然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参与主体日趋广泛,但与国外成熟的金融市场相比,仍存在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尤其是金融法制环境、信用环境仍是制约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也严重影响了监管的有效性。为此,首先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金融法规,出台相应的监管法规,既保证监管当局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同时又规范监管行为,保证监管的有效性;其次,要进一步促进金融市场建设,为银行的业务发展、金融创新提供更大的平台;最后,要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重视外部评级的作用,增强市场监督力度。

参考文献:

1.Kaufrnan, G. and K. E. Scott,(2000),Does Bank Regulation Retard or Contribute to Systemic Risk, Working Paper

2.Kaufman G ,(2001),Macro-Economic Stability and Bank Soundness, Conference on Financial Reform and Stability: Systemic Issues

3.Keeley, M. C.,(1990),Deposit Insurance, Risk, and Market Power in Banking,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80

4.Kerfriden, C., and J.C. Rochet,(1993),Acturarial Pricing of Deposit Insurance, Geneva Papers on Risk and Insurance Theoryl 8(2)

信用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范文第4篇

关键词:供水行业;风险管理;城市供水系统;流程;基本实施步骤

中图分类号:F2723 文献标志码,A

20世纪80年代初期,风险管理的理念开始中国随后国内开始进行风险管理的研究。有部分企业开始引进风险管理和安全系统工程管理的理论,采用风险管理的经验识别、衡量和风险估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近年来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已经在我国的许多行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如金融行业、食品安全行业、电力行业和石油行业等,但是风险管理的理念一直未被应用到供水行业。21世纪以来部分国家和地区开始逐步将风险管理理论应用到城市供水行业中来,如世界卫生组织为了风险管理在城市供水系统中的应用指导出版了《水安全计划手册》——供水企业分步进行的风险管理,德国水气协会的TSM体系等都是风险管理理论在城市供水系统应用的典范。但是截止日前在我国范围内,风险管理的理论还没有在城市供水行业内得到系统的应用。供水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又是公共事业,供水安全是衡量我国城市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将风险管理理论系统的应用到我国城市供水行业中保障我国供水行业的安全也是当务之急。

1 城市供水系统风险与风险管理

风险一般是通过事故的现象和导致的损失事件表现出来的。目前学术界对于风险的一般定义为:风险主体遭受损害的不确定性及其后果的综合,即风险主要包括2个方面——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所导致的后果危害性2个方面。城市供水系统的风险当然也离不开风险的一般定义中的2个主要因素,但是除此之外还需要对城市供水系统中的风险进行范围的界定。众所周知,城市供水系统也包含许多方面如供水企业的运行规划、财务、供水系统运行指标等。但是在风险管理刚刚引入城市供水系统的初级阶段不可能将供水企业的所有内容均纳入到风险管理的范围之内。在此城市供水系统的风险主要指在城市供水系统的运行过程中可能引起供水系统的水质、水量和水压以及人员安全等方面的风险为城市供水系统的风险,而对于引起城市供水系统其他方面的风险暂不纳入城市供水系统风险的概念之内。

目前我国的城市供水系统主要包括4个子系统:取水子系统、制水子系统、输配水子系统和二次供水子系统等。因此城市供水系统风险管理是指供水企业等风险管理主体,通过采用合适的风险管理方法对城市供水系统中影响水质、水量、水压和人身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价并针对风险评价的结果采取现存条件下经济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来综合处理城市供水系统中的风险,以保障我国城市供水系统的安全运行。

2 城市供水系统风险管理流程的建立

在我国GB/T 24353-2009《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明确指出,风险管理的流程主要包括明确环境信息、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应对和监督和检查等6个主要流程。在成功将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引入到城市供水系统的国际标准如:水安全计划手册和W1001《安全可靠的饮用水供应一正常模式下的风险管理》中关于城市供水系统风险管理流程也都基本依据风险管理的六大基本流程建立。结合我国城市供水系统的特点以及风险管理的六大基本流程建立了我国城市供水系统风险管理的流程,如图1所示。

2.1明确环境信息

明确环境信息是进行城市供水系统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对供水系统的环境信息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才可以使后面的风险评估更准确。环境信息一般分为外部环境信息和内部环境信息。在明确城市供水系统的环境信息时可以采取多种方法,如可以采用安全调查表法确定城市供水系统的部分外部环境信息和大部分的内部环境信息,对于明确的内部环境信息可以采用城市供水系统特征描述的方法,将明确的内部环境信息进行清晰的整理。

2.2确定风险准则

在进行城市供水系统风险管理时必定要风险管理的风险进行严重性的等级划分,而风险准则即是组织用于评价风险重要程度的标准,反应了供水企业对于风险的承受度。需强调的是组织在制定风险准则的时候要注意与组织的既定风险管理方针相一致。风险准则主要确定以下内容:城市供水系统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的度量,风险的度量方法和风险等级的确定等。

2.3风险识别

对供水系统进行风险识别就是通过识别供水系统中的风险源、风险源可能的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事件及其原因和潜在的后果等,生成一个全面的风险列表。风险源识别不单单是识别风险事件,还要考虑其可能的原因和可能导致的后果,包括所有重要的原因和后果。不论风险事件的风险源是否在组织的控制之下,或其原因是否已知,都应对其进行识别。风险识别的方法很多,根据供水系统的特点,可以选择安全调查表法、事故树分析法和事件树分析法等综合使用全面识别供水系统中的潜在风险源,最后形成一个比较全面的供水系统风险源清单。

2.险分析

风险分析是根据风险类型、获得的信息和风险评估结果的使用目的,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为风险评价和风险应对提供支持。风险分析要考虑导致风险的原因和风险源、风险事件的正面和负面的后果性及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后果、风险源的相互关系以及风险的其他特性。

风险分析可以是定性的、半定量的、定量的或以上方法的组合。一般情况下,首先采用定性分析,初步了解风险等级和揭示主要风险。适当时,进行更具体和定量的分析。风险分析的定量和定性方法有很多,根据供水系统的可以分为多个影响层级以及同一层级的风险事故可以由不同的因素造成的特点可以采用层次分析法进行风险分析。

2.5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是将风险分析的结果与制定的风险准则比较,或在各种风险分析的结果之间进行比较,确定风险等级,并且做出风险应对的决策。如果该风险是新识别的风险,则应当制定相应的风险准则,以便评价该风险。风险评价的结果应满足风险应对的需要,否则,应做进一步分析。根据已经制定的风险准则,风险评价使组织做出维持现有的风险应对措施,不采取其他新的措施的决定。

信用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范文第5篇

1.1小浪底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原则

由于小浪底工程庞大、技术复杂,小浪底管理信息系统在建设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充分借鉴国内外已有的成果,吸收各方面的先进经验。②遵循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将人员、设施设备、环境、技术等多种要素进行优化组合,发挥系统整体优势,实现整体功能。③综合性原则。全面考虑主管部门、设计部门、实施部门的要求,兼顾其利益。④统一化、标准化的原则。信息分类编码(如图纸和文件编码)、软件开发、网络规划建设等都应贯彻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保证系统的通用性,防止造成数据交换和信息集成的困难。⑤在总体规划的框架下,要遵循急用项目先开发,分步实施,不断完善的原则。⑥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与经济性相结合的原则。尽量采用成熟的、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在充分利用已有资源、保证技术先进的前提下,进行性价比分析,坚持“以现有管理为基础,逐步引入先进的管理思想”的思想。⑦当前需求与长远发展相兼顾的原则。小浪底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在满足当前管理工作需要的同时也应考虑长远的发展需求,如软件系统应具有可扩展性,以满足计算机技术的日新月异。

1.2小浪底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

为保证小浪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结合目前水利行业的信息化状态和小浪底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确定小浪底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如下:①在小浪底已有的计算机网络基础上,进行网络升级和改造,建立小浪底工程范围内的计算机局域网,使郑州总部、洛阳基地及北京水利部等构成广域网,为小浪底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提供一个畅通的网络环境。②基于数据的稳定性原理,规划主题数据库,建立稳定的数据库模型。③逐步形成“以信息管理为基础的项目协调、合同管理、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的国际化的管理模式。④各办公软件系统应具有实用性、先进性、可扩展性,使各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工作,支持管理层能够及时掌握工程建设情况,便于综合分析,辅助决策。⑤基于网络应用平台,逐步开发公文、财务、人事、劳资、档案、计划、统计、固定资产、经营管理等各项业务管理子系统,所有子系统的日常运行均在Internet上进行,全面实现数字化、无纸化办公。⑥应用软件需提供充分的、可扩展的接口,便于以后的扩展、升级。

2管理软件的开发及应用

基于急用先上的原则,小浪底工程前期的主要工作是处理各类文件、工程合同管理、投资预算控制等,为满足以上几方面的管理需求,选用P3软件提高业主和工程师的管理水平、实现高效化管理。①工程师运用P3软件的报告系统从不同方位、不同视角对承包商进度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分析和评估。②工程开工后,工程师运用P3软件制定工程师的进度计划。随着工程的正常进行,不同的使用者、施工区,可以对工程师的进度计划进行进一步的深化。③工程正式开启后,承包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工程师提交进度报告。工程师根据现场监管记录和合同对工程的要求,对工程进行跟踪与控制,从而保证工程按期、保质的完成。④除了运用P3软件对小浪底工程进行管理之外,还可以处理多币种的索赔和反索赔、方案选择和资源优化等方面的问题。

3小浪底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系统项目风险管理

3.1项目风险管理项目风险管理是在管理学、运筹学、经济学、概率统计、系统论、控制论等学科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建设项目和高科技开发项目的实际经验,逐渐形成的边缘学科。它对项目风险从识别到分析乃至采取应对措施等一系列过程,主要包括风险识别、风险量化、风险对策等内容。小浪底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不仅是一个技术工程,也是一个管理工程和系统工程。由于该工程浩大、难度系数高,在实施过程中,必然面临着许多风险。针对项目风险进行有效的项目风险管理,对可能导致失败的项目不确定性进行预测、识别、分析、评估和有效处置,将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最大的安全保障。

3.2小浪底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系统风险分类

小浪底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系统项目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三个①技术风险。很多新技术、新工艺都是伴随着新项目的实施需要而同期研究的,因此,在实施初期,对这些新技术、新工艺能否在规定的时间、既定的资源条件下完成要求的技术任务,具有不确定性。②管理风险。管理风险指在管理运作过程中由于管理者的素质、组织结构、企业文化、管理过程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信息不对称、管理不善、判断失误等,从而影响管理的水平。③环境风险。环境风险指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的,或由人类活动与自然界的运动过程共同作用造成的,通过环境介质传播的,能对人类社会及其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产生破坏、损失乃至毁灭性作用等不利后果的事件的发生概率。

3.3小浪底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系统风险识别

项目风险识别是项目风险管理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就是确定何种风险事件(包括内在风险和外在风险)可能影响项目,并为风险分析提供重要信息。德尔菲法(DelphiMethod)又称专家会议预测法,是一种主观预测方法。它以书面形式背对背地分轮征求和汇总专家意见,通过中间人或协调员把预测过程中专家们各自提出的意见集中起来加以归纳后反馈给他们,然后经过反复征询、归纳、修改,最后汇总成专家基本一致的看法,作为预测的结果。

3.4小浪底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系统项目风险的量化和对策

项目风险量化是指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风险相互作用的评估来评价项目可能的结果,综合考虑损失率、损失程度及其它因素,分析风险可能对项目造成的影响,寻求应对风险的对策。风险时刻存在,要采取对策对风险进行控制,就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若完全控制风险,不仅不可能,而且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若控制得太松,风险发生的概率加大,就有可能会导致较大的损失。通过风险量化,可以明确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值得。

4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