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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范文精选

信用管理

信用管理范文第1篇

我国加入WTO之后,经济、金融全球化使我国经济发展环境更加复杂,国内信用缺失现象非常严重,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构成了严峻挑战。因此,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我国加入WTO后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问题。

一、我国信用缺失现状及危害

目前我国信用缺失现象严重,大量企业任意逃废银行债务,企业之间相互拖欠“三角债”,证券市场各种违规现象层出不穷,消费领域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信用缺失对市场经济和整个社会生活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和危害。

第一,信用缺失增加了社会交易成本,降低了效率,造成资源极大浪费。由于整个社会信用环境的恶化,信用缺失现象的普遍存在,信用作为支付手段的功能受到了很大限制,甚至一些企业为防范风险,宁愿放弃大量订单和客户,也不愿采用信用结算方式。

第二,信用缺失加大了我国的金融风险,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信用缺失导致的信用风险在金融体系中不断积累,特别是向国有银行集中,加大了我国的金融风险。信用缺失还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和投资风险,提高了投资预期的不确定性,使企业的投资和银行的贷款趋于谨慎和收缩,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第三,信用缺失阻碍了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程。近20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一直在稳健地推行,但一些企业借改制、破产之名大肆逃废银行债务,企业之间相互拖欠三角债,极大地影响了企业改革、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造假更是触目惊心,严重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影响了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

第四,信用缺失导致中国经济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下降。由于信用缺失现象的普遍存在,我国企业和产品参与国际竞争的成本将加大,参与国际市场的难度将增加,将不得不在价格等多方面做出较大牺牲。信用缺失还会引起外国投资者对投资环境的担心,加大我们吸引外资的成本。

二、我国建设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一)建设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信用经济。良好的社会信用秩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与助推器,是支撑现代市场经济高效运转的基础和必要的安全装置。社会信用秩序混乱则会阻碍和破坏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

(二)建设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经济总量的扩大,市场竞争将日益激烈。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各行各业将广泛运用信用手段促进经济增长。只有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才能保证以信用交易为主要交易手段的成熟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才能更好地拉动内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三)建设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我国加入WTO之后、坚持对外开放政策的要求。加入WTO后,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将逐步连通为一体,如何更有力地参与国际竞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课题。在国际贸易中讲信用、注意自身信誉是国际惯例的首要信条。守信用的企业将会得到长远的利益,不守信用的企业将会被淘汰。完备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将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四)建设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新经济顺利发展的要求。以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新经济必须以社会成员之间高度的信用依赖和信用确信为基础,网上各项业务的发展都离不开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支持和保障。在社会大规模的信用规范未建立的背景下,无法谈什么电子商务,网络再安全也难以得到真正发展。

三、建设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一)建立系统、完善的信用法律体系。

我国现有的《刑法》、《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商业银行法》、《企业破产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对部分信用问题作了规范,但这些法规的目的、管理内容以及约束的问题并非专门针对信用,对社会上各信用主体的信用行为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法律准则与约束体系。因此,我们必须借鉴国际经验,加快信用立法步伐,制定信用方面的专门法律。立法条件尚未成熟时,应出台相关的法规或部门规章,同时尽快完善上述与之相关的现有法律。

立法过程中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1.信用公告制度与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矛盾;2.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失信惩罚机制,对失信行为进行法律界定,并制定处罚措施;3.立法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凸显部门利益,避免引起部门间的利益争夺,否则不利于整个行业的管理和发展。

(二)明确政府监管部门,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与信用管理有关的政府各部门如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大多从本部门的工作职能需要出发,制定相关管理规定,管理相应的信用活动,但是没有一个统一管理全国信用活动的综合管理部门。因此,当务之急是明确政府各部门在整个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其信用管理的目标与内容,并明确一个部门作为主管部门,承担综合管理和监管职责。

政府在建设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过程中应发挥积极作用。从西方国家的实践看,在推进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初期,需要政府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与配合。第一,应加强各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联通,实现资源共享,打破目前各自为政的状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第二,政府应主持制定一些基础性、关键性的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以规范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信用管理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对于提高社会经济效率、规避系统建设风险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政府部门不直接经营信用中介机构,也不直接干预信用中介机构的日常经营活动,否则就失去了信用管理的中立、公正性质。政府应扶持和监督信用行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公平的环境,让信用中介机构按照市场的原则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从欧美和亚洲地区著名的信用中介机构来看,绝大多数公司一直都采取民营方式。因为民营公司是中性的,无偏见的,是市场经济中除客户和政府之外的第三方,它们为客户提供信用报告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它们在市场上的生存问题。第四,积极培育信用产品的市场需求。信用市场的需求是推动信用管理行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市场需求不足将严重制约整个行业的发展。美国政府很注重为信用产品的应用创造市场需求,利用多种手段引导市场交易者进行信用评级或者利用信用评级。目前,我国的企业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普遍缺乏使用信用信息的意识,信用市场需求严重不足。因此,政府应从多方面、多渠道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和个人使用信用信息产品,增强企业和个人的信用需求。第五,政府应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失信惩罚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治力度,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另外,应该特别强调的是,地方政府在建设信用管理体系中也应发挥积极作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地方政府对于自己在建设信用管理体系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没有深刻的认识,存在一哄而上的现象,出现了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的情况,这是对有限的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三)发展信用中介机构。

近十余年来,我国的信用管理行业逐步发展。我国现有征信机构人体可以分为3类:一是民营征信机构,如新华信公司、华夏国际和上海中商等;二是外资、合资征信机构,如邓白氏公司等;三是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推动建立的有关中介机构。客观上,我国的征信公司尚处于起步阶段,专业化程度和社会影响也不尽理想,其作用与功效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我们应该积极培育独立的征信机构,以市场化、商业化方式管理企业或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

目前,我国的专业资信评估机构有几十家,但资信评估市场规模小,可供评估品种少,市场供需严重失衡,资信评估机构权威性与专业化程度一直没有得到社会公认。我们应学习和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经验,奉行“超脱、公正、独立”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地扶持、培育专业的资信评估机构;完善信用评估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估准则、方法和管理办法。

规范的信用管理服务是整个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或缺。在西方国家,系统的、深层次的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信用管理服务,是信用经营机构的后勤保障。目前我国信用管理服务行业发展很不平衡,商账追收行业基本上是空白,信用保险和国际保理等行业刚刚起步,国家应该鼓励发展这些机构与有关业务,进一步发展和健全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四)建设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我国现有的信用经营机构主要是金融机构,其中主要是商业银行,信用活动也主要是信贷。从西方国家的经验来看,企业也是非常重要的信用经营机构。美国的企业,特别是一些比较大的企业,内部往往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控制企业的信用风险情况。目前,我国企业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淡薄,企业内部缺乏一些最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而加入WTO后,我国开放程度进一步加大,企业直接面临国际市场和本土市场的竞争,为了生存和发展,我们的企业必须尽快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企业可以考虑从两方面加强信用管理:一是完善企业自身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加强企业的自我信用控制能力,建立财务核算制度、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和应付账款管理制度,防止自身发生失信行为;二是完善客户信用风险控制制度,提高信用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包括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授信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在内的一系列管理规章,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五)加强信用宣传,开展信用管理教育和科研活动。

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固然需要法律体系的支持,但信用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社会的信任和诚信的道德理念来维系。我们要把强化信用意识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建设的重要内容,让“诚实守信”深人人心,增强全民信用观念。

当前,应该加强信用管理教育,在中小学直至大学开设信用管理课程,培养人们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培养专业化的信用管理人才。同时还要加强信用管理科研活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朱毅峰,吴春妹。美国信用管理体系简介[J].中国金融,2003,(5)。

[2]陈文玲。美国信用体系的总体构架[N]中国经济时报,2002-09-09.

信用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信用理念;信用环境;信用管理

随着世界金融危机的蔓延,金融信用的危机也在加大;金融信用成为当今经济交往的焦点。

金融活动离不开信用,金融信用一旦缺失,就会出现无序金融,不健康的金融。据有关资料反映,我国前段时间由于金融信用的缺失,每年因企业和个人逃避债务,蒙受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亿元,信用经济变成了“赖账经济”;因三角债、多角债的出现,我国由此增加的财务费用多达200亿元,信用经济变成了“无序经济”等,为了重塑金融信用的真实面目,重建金融信用的良好环境,重树金融信用的良好形象,有志之士要求整治金融秩序,建立健康金融的呼声越来越高,提出的有效建议也越来越多。本文就金融信用缺失的防范问题作以下思考。

一、加大信用理念的宣传力度

宣传和倡导诚信文化,诚信理念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有长期坚持,长期教育,才能收到长期的效果。我国历来重视诚信教育,儒家认为,“诚者天之道也,诚者人之道也,诚者商之道也。”并说:“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古人把诚实守信一直视为“立人之本”、“立政之本”、“进德修业之本”。我们已经进入经济全球化时代,经济活动已无国界,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经济往来日见频繁,此时此刻,我们怎样做到友好往来,友好贸易,友好发展,我认为仍然靠的是诚实守信。对此,我们各级政府应牢记中国古训,世界帝王条款,负责任的、尽义务的开展对全体公民、全体社会的诚信教育,运用多种媒体,不间断地宣传诚信理念,教育大家牢固树立诚信价值观,牢固树立诚信的道德规范,牢固树立诚信的职业操守,使全社会充分认识诚信在构建和谐世界、和谐社会中的极端重要性,在保证企业良好经营,个人能良好发展方面的极端重要性,做到人人知诚信,使诚信光荣,诚信无价成为全社会、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形成一个“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信用氛围。

二、加快信用环境的改善速度

信用建设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稳定的金融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在金融信用建设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金融安全意识,要强化金融环境意识,要强化稳定意识,甩掉“保护伞”,当好“守信神”,伸张正气,力举诚信,积极指导有关部门配合金融单位,共同参与打击逃避金融债务的工作,形成一个以政府为领导、金融为主体、法律为支撑、部门为后盾的全社会共同维护金融信用的良好局面。信用环境建设一定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既要加快解决当前金融信用环境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又要着眼于解决体制、机制和制度给金融带来的深层次的负面影响。同时,还要借鉴国外的作法与经验,把健全社会信用制度,作为改善金融信用环境的的大事看待,下大力气利用现代科学手段,尽快建立企业和个人诚信数据库,把企业和自然人的信息和诚信程度认真收集、记录、分析、储存下来,各相关部门,如银行、税务、保险、财政、技术监督、工商、海关、商务、法院、公安、证券监管部门,应依法将自己掌握的企业与个人的信用数据,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会开放,以保障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被社会知晓,从而使具有良好信誉的企业和个人享有守信的美誉和守信后带来的益处,使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身败名裂,一败涂地。三、加强信用管理的立法硬度

我国征信中介机构已经有20多年的发展史,该行业在自信调查、信用评级、商账追收等方面功不可没,但因信用法律不健全,信用条文不具体,也给其业务行为带来诸多不便,也给政府部们征信数据的收集、公开带来了诸多不利,给不守信用者带来诸多可乘之机。针对这些情况,社会呼吁有前瞻性、针对性、刚性的信用法律应及早出台。根据我国金融信用的实际,本人认为应该建立以下信用法律。

第一,制定《信用基本法》。此法作为信用管理法律体系的龙头法,主要是明确国家信用管理机构和信用中介机构的法律地位,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般原则,搭建起信用法律的基本框架。在这方面我们是有缺失的,应该出台《信用基本法》予以弥补。

第二,制定《征信法》。制定《征信法》的目的是通过建立企业资信和个人信用法律,规范银企关系,加强银企合作,了解个人信用程度,加强信用合作,降低交易成本,减少金融风险。我国目前关于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法律、法规还比较零散,通常分布在银行、税务、工商、公安、法院等十几个部门内,既不统一,也不好操作,迫切需要一部统一的《征信法》来规范信用信息的征集内容、征集程序、征集范围、征集对象及公开方式和公开限度。

第三,制定《失信惩罚法》。建立对失信单位、失信个人的惩罚机制是金融信用体系链条中最关键的一环。有了《失信惩罚法》,就增加了违法者或失信人的失信成本,一旦踩了这条红线,他不仅名誉上受到极大损害,在经济上也会受到很大的损失。因此,《失信惩罚法》可使市场主体经过理性思考和法理上的权衡后会作出诚信的良性选择。我国的失信惩罚办法还比较零散,尚未形成完整体系,应尽快建立一部失信惩罚法。

信用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企业信用管理全程信用管理信用保险信用管理师

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因此笔者认为,今后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会再掀高潮,而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则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买方市场的形成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面对激烈的竞争,光靠质量、品牌、服务、价格的传统做法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要求有新的手段。而信用交易就是一项十分有效的办法。从世界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企业信用交易的比例已占全部交易量的90%以上。实践证明开展信用交易将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巨大作用。因为,企业开展信用交易,这里的“信用”从根本上来讲可以说是“智力的财富”,是“新的生产力”,是“革新的融资工具”,是“可以预支未来收入用于今天购买、消费的期票”。企业在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上,适度投放信用、扩张信用必然会拉动企业的发展。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企业的发展一定要与深入广泛进行信用经济、信用交易、信用管理的教育结合起来,使广大企业和群众都能认识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信用同资金、技术、人才一样都是发展经济创造财富的资源。引入信用理念,强化信用意识、恪守信用规则,必定会成为新时期企业发展的通达之路。鉴于上述原因,笔者现提出加强我国(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企业信用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在企业中推广设立信用管理职能部门或岗位

信用管理职能部门是以化解企业信用销售风险为目标,在销售、财务、市场及产品等职能部门起协调作用的重要部门。西方许多发达国家的企业一般都设立了信用管理职能部门,而我国的企业目前则较少设立。因此,笔者建议政府主管机构应在各类企业(特别是中资企业)中推广设立信用管理职能部门。大一点的企业可设立信用管理部,并由总经理直接领导;而小一点的企业则可设立信用管理岗位,并隶属于总经理办公室。这样,就可从组织结构上保证信用管理职能的履行。

二、在大企业中试行全程信用管理模式

全程信用管理模式是我国著名咨询专家、北京博升通管理咨询公司(原东方国际保理中心)董事长谢旭教授首创的。全程信用管理模式把企业信用管理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签约前的客户资信收集和客户筛选、签约时信用分析评估和决策以及签约后的应收账款管理和追收,它强调的是全过程管理。这种管理思路针对中国企业忽视前期和中期管理只注重后期管理这一现实情况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同时也提出企业应该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负责这项工作。

全程信用管理模式在前几年的企业信用管理实践中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如:国有大型企业瓦房店轴承集团公司、一汽集团大连柴油机厂等,都是运用了全程信用管理模式而得以排除困扰,并走向成功的典型例子。为此,笔者建议国内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应积极试行全程信用管理模式,并强化全程信用管理的理念,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三、在小企业中探索企业信用管理外包服务之路

对于广大小企业来说,试行企业信用管理外包服务是现阶段的可行之路。近几年,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的诞生了一大批信用管理专业机构,但这些机构的业务量却往往呈吃不饱状态。而广大小企业限于人手及业务规模,暂时也没有必要专门设立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因此笔者认为:广大小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可以外包给信用管理专业机构。这样,既可节省小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又可缓解信用管理专业机构业务萧条的状况,从而实现“双赢”。

四、利用信用保险转移企业的信用风险

信用保险是保障被保企业应收账款免受不正常损失的保险,对企业而言,保险公司的介入一方面可以与其共同承担违约风险,另一方面又可以保障企业按期收回款项。信用风险的降低可以使投保人货款的可得性提高。从整体而言,信用保险可以通过降低企业信用风险促进市场效率的提高。

企业信用销售利用信用保险,可降低信用市场交易成本,扩大市场规模。作为第三方,保险公司的介入可以更加有效地克服企业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防范并化解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从而也可提高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

五、抓紧培养企业信用管理人才

推进企业信用管理,人才是关键。2005年3月,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申报的“信用管理师”新职业由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业进程中将产生重大影响。它标志着信用管理服务行业作为我国一个界别行业被依法确立,标志着信用管理职业已正式成为我国专业技术职务序列中的一员,标志着我国信用管理从业人员将会在依法规范的基础上健康成长,并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信用管理师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建立有效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制定企业信用制度与信用政策;在交易前期,对交易对象进行信用调查与评估,确定信用额度及放账期;在交易中期,对应由账款加强管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转移风险保障企业债权;在交易后期,对发生的逾期账款进行追收;以及运用信用管理专业技术及专业的征信数据库防范风险,开拓市场等等。

目前,“助理信用管理师”、“信用管理师”和“高级信用管理师”的系列职业资格考试已由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同时,我国的一些高校也审时度势,及时开办了“信用管理”专业(或专门化),所以今后几年,我国将会诞生出第一批高学历的信用管理专门人才。为此,笔者认为,各地企业应加强同这些高校的产学合作,一方面要接纳并用好这批人才,另一方面,要结合信用管理师新职业的培训工作,抓紧培养各个层次的企业信用管理人才。

参考文献:

信用管理范文第4篇

一信用:一种经济关系

信用是就交往关系而言的,用于经济领域,就是指经济交易的关系。这种信用不是从道德诚信开始的,也不是从竞争中产生的,而是从商品交换活动中产生的,是商品交换活动和货币流通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马克思说:“信用作为本质的、发达的生产关系,也只有在以资本或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流通中才会历史的出现。”[1](P534)马克思在阐述早期资本主义信用时指出,商业信用是从劳动力买卖开始的。因为资本主义首先需要在市场上购买劳动力,劳动力的价格是在契约订立时确定的,而工人在拿到工资前就已经消耗了相当长时间(如周末、月末等)的劳动力,资本家是在买到劳动力并使用一段时间之后才付给工人工资的,因而劳动力的让度和价值的实现之间就有个时间差,这就构成了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一种信贷关系。马克思说商业信用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当然,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前也有信用关系存在,但那是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不同的。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商业信用是从事再生产的资本所有者互相提供的信用。这种信用是相互的,作为契约维系的商品或货币借贷就是债务和债权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每个人都一面提供信用,一面又接受信用;每个人的支付能力同时就取决于另一个人的支付能力;每个人既有要求信用的权利,同时又有履行信用的义务。在这种关系中,信用体现的就是一种经济关系;从整个信用体系来看,信用就是体现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速度的巨大调节器。当然,作为商品形态变化的过渡桥梁,信用也是再生产不同阶段转移的媒介;从对待责任、义务和支付资本的限度来说,信用又是兑现承诺、合同、契约的可靠程度;就其商业目的来说,也可以说信用是实现交换价值的手段。

从经济制度上来看,信用的作用是极其巨大的。这里不说信用的两重性,只从它的积极作用来说:第一,通过信用可以使全部复杂的经济活动主体和社会关系联系起来,使市场经济、流通过程各个环节上的人都以信用为媒介而存在和活动。第二,通过信用可以节约货币,加速货币流通、资本运动和资本形态变化的速度,从而加快社会再生产的进程。第三,通过信用可以调节公私、公公、私私的矛盾,促成资本所有者的联合,使分散的、孤立的资本形成社会资本,形成联合的股份资本。第四,通过信用可以加速社会生产力的物质发展和世界市场的形成,使这二者作为新生产形式的物质基础,推动世界资本运动完成其历史使命。因此,可以说信用作为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是整个商品生产和资本运动的灵魂。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它具有经济规律的性质。当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信用必然从经济领域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生活中去,从而也获得更多的伦理意义。

有种看法,把信用仅仅看作道德状况,因而对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用缺乏信任。其实,冷静地想想就可以明白,我们的市场经济是有信用的,它的信用作为经济关系是伴随着市场体制的建立而形成的,也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进步的。没有信用,市场经济是不可能存在和正常运转的。拿一个大城市来说,如上海,每天平均证券交易额达到132亿元,每天有6.3亿元存款存入中资金融机构,有3.56亿元从这些金融机构中贷出,每天收入保险市场的保费达6800万元,每天的市民消费要用掉5.5亿元。(注:参见《解放日报》2002年7月21日“上海‘一日’一文”)试想,如果没有稳定的信用关系和信用制度,上海的金融还能运转、人民还能正常生活一天吗?其实,我们每个人每天到大小商店去买东西,货币稳定,消费正常,都是靠基本的公共信用和市场交易信用保证的。在再生产过程的全部联系都是以信用为基础的现实社会中,只要信用突然停止,整个社会的经济危机就必然会发生。如果没有这样的市场交换信用,我们就只好回到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生活中去了。

当然,我国正处在转型过程中的市场经济,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信用短缺问题,急需解决。据调查资料:目前我国企业之间逾期应收款平均比发达国家高约20倍。在每年订立的约40亿分合同中,完全履约的只有一半,经济纠纷案件占去了法院工作量的半数以上。至于经济交往中的种种不守信用的行为更是屡见不鲜。存在这种状况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有社会的原因,也有个人的原因。但是,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不但必须讲信用,而且一刻也不能停止信用运转的调节器。世界上所有的大企业、跨国公司,之所以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一个基本的原因就在于,它们在企业和顾客、企业和企业、企业和国家之间建立了稳定的信用关系,以优质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取得了广泛的、良好的信誉。这就是我们加入WTO所面临的挑战。它告诉我们:解决社会信用问题,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务之急。

二诚信:一种道德规范

诚信是一个道德概念,就是诚实、守信的意思。诚者,信也;信者,诚也。两个字本是同义的,但根本之义在于善心,也就是北宋大儒张载所说:“诚善于心之谓信”。在经济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通过契约形成信用关系并不等于就有了道德的诚信,因此这种关系只是在外部经济利益和契约法的强制下形成的,其动机和目的是为了增殖的货币,即马克思所说,其“动机和决定的目的是把G转化为G+ΔG”[2](P365)。在这里,资本的运动作为竞争的强制规律对资本所有者个人发生的作用,就构成了资本所有者个人意识中的动机。如果撇开这个经济人的头脑,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如果在履行契约的实践中,当事人在追求交换价值的同时,以各自的意志成善于心,公平正义,诚实守信,那就表现为当事人应有的诚信之德,也可以说是出于道德良好。诚信作为道德规范的本质,在于道德主体的心善,品德正。

诚实、守信是指主体的主观方面,在经济活动中,它体现为主体内在的行为动机和良心。作为个人的主观意志,它是任性的,带有偶然性,虽然通过信用承诺和契约使个人的主观意志客观化,形成了共同意志,订立了契约,但是由于个人的主观性和任性,还仍然可能在信用双方的心里埋藏着失信和不法,信用的实现仍然可能受到破坏。所以,即使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了信用制度,它本身也还是有两重性:一方面它会有力地推动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的运转,保证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它又可能把资本主义生产的动力,即用剥削的办法发财致富,发展成为更大的欺诈制度。所以,有了信用制度也还要重视道德诚信的作用。(确切地说,诚信体现在个体身上称为德或品德,诚信作为道德规范属于社会道德意识形式。)

不过,信用作为一种制度,总的说来并不取决于个别资本所有者的善意或恶意,因为“自由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对每个资本家起作用[3](P300),不守信用者必定失掉商机,受到惩罚,甚至破产。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验的积累,早期资本主义发财经的那些琐细哄骗和欺诈手段就逐渐被比较人道、比较诚信的手段所代替,商业道德也就必然发展到一个新水平。就这里的道德诚信而论,它是派生的、第二性的。之所以发生这种变化,并不是由于这些人的道德良心发现,而是经济规律本身使然。

可见,信用与诚信是两个有区别的概念。大体说来,信用体现的是双方共同意志建立的客观关系,诚信体现的是信用者诚实守信的德性和人格。在经济交易中,两者都关系到同一的经济内容和实际利益,但各自的着力点不同。交易的客观信用关系要求个人(法人)要有诚信,个人(法人)的诚信则维系着信用关系,而信用关系和制度就构成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强制维持市场信用关系和制度的是法律,非强制维系这种关系和制度的是道德。个人或企业遵照法律和道德讲信用,做到公平正义、诚实守信,就会在商界和社会上获得好的信誉,成为“信得过企业”或“信得过企业家”。信用要求诚信,信用和诚信赢得信誉,这就是经济市场和企业健康发展的逻辑。

我们平常说一个人“守信用”,而不说他“守诚信”;说“健全信用制度”,而不说“健全诚信制度”,就因为这两个词的涵义是所不同。当然,当我们说要“讲诚信”、“讲信用”时,两者也都有讲道德的要求,二者也有相通的道德涵义。因为讲信用必然包含讲诚信的要求,否则社会信用体系就失去了道德主体的支持,信用制度的存在和作用就难以保证。

总之,我认为不要单从信用主体的主观方面去理解信用,不能只把信用理解为道德概念,那样就会缺乏从客观的经济规律方面对信用的把握;但是也不应把诚信说成是客观经济关系,那样就会模糊道德与经济的区别,或用马克思的话说,是“从确定的物质事实领域搬到或多或少是不确定的意见和感觉的领域中”。[4](P170)

当然,利益是人类教师。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会逐渐体会到讲诚信、守信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做失信和违法的行为是愚蠢的。双赢来自信用和诚信。应当说,在中国传统道德中不乏诚信的倡导,但是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才会更深刻地体会到诚信的意义,养成诚信的品德,不断地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三讨论:诚信不是经济规律

有学者认为,诚信是经济规律或带有经济规律性。其根据是恩格斯的一段话。这段话说:“现代政治经济学的规律之一……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愈发展,它就愈不能采用作为它早期阶段的特征的那些琐细的哄骗和欺诈手段……的确,这些狡猾手腕在大市场上已经不合算了,那里时间就是金钱,那里商业道德必然发展到一定水平,其所以如此,并不是出于伦理的狂然,而纯粹是为了不白费时间和劳动。”作者认为这段话贯穿一个思想:“诚信是现代经济规律。”其实,这是对恩格斯的话的误解。

从行文看,恩格斯所说的“政治经济学的规律之一”的内容,是在“就是:”后面的整段文章阐发的,而不只是这一大段话的第一句。恩格斯的这一大段话的中心意思是讲,现代资本主义的发财之道有了变化,从原来的哄骗欺诈手段转变为注意时间和劳动的节约,从而使商业道德也达到了一个新水平;也可以说是讲经济发展和商业道德的关系。恩格斯说这里有一条政治经济学的规律。这个经济规律是什么呢?可以简单地概括为:经济发展必然引起商业道德的变化。具体地说就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再用早期的那些哄骗和欺诈手段已经不行了,而要采取改良的或与此相反的手段,讲诚信,因此商业道德随之发展到一个新水平。恩格斯在这一段话里虽然没有直接使用“诚信”这个概念,但从“哄骗和欺诈”推想出其反面“诚信”,大体是不错的。这样概括恩格斯所说的经济规律是否合适还可以商量,但是由此得不出“诚信是现代经济规律”的结论。因为:

第一,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从来都没有把道德说成经济,或把经济说成道德。他们强调经济和道德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但从来没有说过道德能够成为经济规律。恩格斯在这段话里所说的“商业道德”,当然是包括诚信在内的商业道德。可以说商业道德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也可以说诚信是这种变化、发展中的重要因素,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但是不能因此而得出商业道德就是经济规律的结论。

第二,这一大段话的最后一句说:“在英国,在工厂主对待工人的关系上也发生了同样的变化。”什么变化呢?就是:工厂主感到靠着对工人进行琐细偷窃的办法来互相竞争已经不合算了,事业的发展已经不允许再使用这些低劣的谋取金钱的手段了。拥资百万的工厂主有比在这些小算盘上浪费时间更为重要的事情要做。于是,工厂主实行了一些改良措施,尤其是大工厂主们还学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默认工联的存在和力量,等等。与此同时,大工业也有了某些“道德准则”。恩格斯说,“所有这些对正义和仁爱的让步,事实上只是资本加速积聚于少数人手中和消灭那些没有这种额外收入就不能维持下去的小竞争者的一种手段。”

很清楚,这里所说的“同样的变化”,就是指上面所说的由于现代大工业的发展引起发财手段的变化,从而引起道德的发展。这里说的“道德准则”、“对正义和仁爱的让步”,都是说由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引起了赚钱手段的变化,从而使资本主义道德也有所进步。就是说,后面这一大段话,同样是在叙述经济发展引起道德变化的经济规律。

再进一步分析,为什么必然会发生这样的变化?恩格斯认为,那不是由于资本家的“伦理狂热”,而是客观经济的原因,迫使资本主义从哄骗、欺诈、低劣的谋财之道趋向于诚信和对仁义让步,他们这样做“纯粹是为了不白费时间和劳动”。

“纯粹是为了不白费时间和劳动”这句话很重要。正是这句话深刻地说明了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点出了制约着道德的经济规律的实质。马克思说:“一切节约归根到底都是时间的节约。正象单个人必须正确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以适当的比例获得知识或满足对他的活动所提出的各种要求,社会必须合理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实现符合社会全部需要的生产。因此,时间的节约,以及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有计划的分配,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仍然是首要的经济规律。这甚至在更加高得多的程度上成为规律。”[5](P120)马克思把它简化为如下的公式:“真正的经济——节约—是劳动时间的节约……。而这种节约就等于发展生产力。”[6](P107)“真正的节约—经济=劳动时间的节约=生产力的发展。”[6](P619)在这个问题上,恩格斯与马克思是完全一致的。恩格斯所说的经济规律是否是指时间和劳动的规律,还可以再研究,但是可以肯定恩格斯所说的经济规律绝不是道德的诚信。

要寻求伦理的客观规律性是很有意义的,许多谈论诚信的文章都忽略了这个方面。但是,这个客观方面是什么,应当怎样表述,却是值得斟酌的。问题在于把握信用与诚信的区别。一般说来,在经济领域,信用体现的是经济关系,诚信体现的是道德良心。如果从客观经济规律上看问题,那么可以说,体现经济规律的是作为经济关系的信用,而不是作为道德良心的诚信。诚信的本质在于心善,不能说“诚信的本质在于经济规律”。

诚实、守信是指主体的主观方面,它体现为主体内在的道德动机和良心。作为个人的主观意志,它是任性的,带有偶然性,虽然通过信用承诺和契约使个人的主观意志客观化,形成了共同意志,但是由于个人的主观性和任性,还仍然可能在信用双方的心理埋藏着失信和不法,信用的实现仍然可能受到破坏。所以,即使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了信用制度,它本身也还是有两重性:一方面它是转到一种新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另一方面,它又把资本主义生产发财致富的动力,发展成为更大的和欺诈制度。[2](P499)所以,有了信用制度也还要重视道德诚信的作用。

还有人认为,在发达的竞争条件下,“诚信是经济主体之间自然而然的事情”,这种说法也是不正确的。如前所说,在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竞争的压力下,资本所有者为了不失掉商机,获得更多的利润,不但会改变经营方法,变换发财手段,而且也会在道德上有所提高。但是这不能说道德的进步对资本家来说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如果说赚钱的动机在资本家的脑子里产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那是可以的;但是说道德的诚信在资本家脑子里产生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那就要谨慎些了。因为,第一,诚信的道德动机不会是出于资本的内在本性,因而也不是资本家的内在本性,因为资本的内在本性是攫取利润,而不是道德良心。这一点连亚当·斯密也看得清楚:资本家盘算的是他自己的利润,只是由于“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才使他的资本促进了社会利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更是作了充分的科学的论述。第二,由外在强制力量所产生的动机,也不能构成道德感和道德良心,或者说并不具有道德价值。对资本家来说,诚信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更好地赚钱,获得更大的利润。这就是恩格斯多次批判的打着利己主义烙印的资产阶级道德。恩格斯在上面所引的两大段话里所说的“道德进步”,也都包含这个意思。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信用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企业信用管理全程信用管理信用保险信用管理师

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因此笔者认为,今后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会再掀高潮,而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则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买方市场的形成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面对激烈的竞争,光靠质量、品牌、服务、价格的传统做法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要求有新的手段。而信用交易就是一项十分有效的办法。从世界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企业信用交易的比例已占全部交易量的90%以上。实践证明开展信用交易将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巨大作用。因为,企业开展信用交易,这里的“信用”从根本上来讲可以说是“智力的财富”,是“新的生产力”,是“革新的融资工具”,是“可以预支未来收入用于今天购买、消费的期票”。企业在实施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管理的基础上,适度投放信用、扩张信用必然会拉动企业的发展。因此,在新的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条件下,企业的发展一定要与深入广泛进行信用经济、信用交易、信用管理的教育结合起来,使广大企业和群众都能认识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信用同资金、技术、人才一样都是发展经济创造财富的资源。引入信用理念,强化信用意识、恪守信用规则,必定会成为新时期企业发展的通达之路。鉴于上述原因,笔者现提出加强我国(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企业信用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在企业中推广设立信用管理职能部门或岗位

信用管理职能部门是以化解企业信用销售风险为目标,在销售、财务、市场及产品等职能部门起协调作用的重要部门。西方许多发达国家的企业一般都设立了信用管理职能部门,而我国的企业目前则较少设立。因此,笔者建议政府主管机构应在各类企业(特别是中资企业)中推广设立信用管理职能部门。大一点的企业可设立信用管理部,并由总经理直接领导;而小一点的企业则可设立信用管理岗位,并隶属于总经理办公室。这样,就可从组织结构上保证信用管理职能的履行。

二、在大企业中试行全程信用管理模式

全程信用管理模式是我国著名咨询专家、北京博升通管理咨询公司(原东方国际保理中心)董事长谢旭教授首创的。全程信用管理模式把企业信用管理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签约前的客户资信收集和客户筛选、签约时信用分析评估和决策以及签约后的应收账款管理和追收,它强调的是全过程管理。这种管理思路针对中国企业忽视前期和中期管理只注重后期管理这一现实情况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同时也提出企业应该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负责这项工作。

全程信用管理模式在前几年的企业信用管理实践中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如:国有大型企业瓦房店轴承集团公司、一汽集团大连柴油机厂等,都是运用了全程信用管理模式而得以排除困扰,并走向成功的典型例子。为此,笔者建议国内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应积极试行全程信用管理模式,并强化全程信用管理的理念,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三、在小企业中探索企业信用管理外包服务之路

对于广大小企业来说,试行企业信用管理外包服务是现阶段的可行之路。近几年,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的诞生了一大批信用管理专业机构,但这些机构的业务量却往往呈吃不饱状态。而广大小企业限于人手及业务规模,暂时也没有必要专门设立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因此笔者认为:广大小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可以外包给信用管理专业机构。这样,既可节省小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又可缓解信用管理专业机构业务萧条的状况,从而实现“双赢”。

四、利用信用保险转移企业的信用风险

信用保险是保障被保企业应收账款免受不正常损失的保险,对企业而言,保险公司的介入一方面可以与其共同承担违约风险,另一方面又可以保障企业按期收回款项。信用风险的降低可以使投保人货款的可得性提高。从整体而言,信用保险可以通过降低企业信用风险促进市场效率的提高。

企业信用销售利用信用保险,可降低信用市场交易成本,扩大市场规模。作为第三方,保险公司的介入可以更加有效地克服企业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防范并化解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从而也可提高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

五、抓紧培养企业信用管理人才

推进企业信用管理,人才是关键。2005年3月,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申报的“信用管理师”新职业由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业进程中将产生重大影响。它标志着信用管理服务行业作为我国一个界别行业被依法确立,标志着信用管理职业已正式成为我国专业技术职务序列中的一员,标志着我国信用管理从业人员将会在依法规范的基础上健康成长,并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信用管理师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建立有效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制定企业信用制度与信用政策;在交易前期,对交易对象进行信用调查与评估,确定信用额度及放账期;在交易中期,对应由账款加强管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转移风险保障企业债权;在交易后期,对发生的逾期账款进行追收;以及运用信用管理专业技术及专业的征信数据库防范风险,开拓市场等等。

目前,“助理信用管理师”、“信用管理师”和“高级信用管理师”的系列职业资格考试已由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同时,我国的一些高校也审时度势,及时开办了“信用管理”专业(或专门化),所以今后几年,我国将会诞生出第一批高学历的信用管理专门人才。为此,笔者认为,各地企业应加强同这些高校的产学合作,一方面要接纳并用好这批人才,另一方面,要结合信用管理师新职业的培训工作,抓紧培养各个层次的企业信用管理人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