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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范文第1篇

根据银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8年银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银信用办〔2018〕28号)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一年来局系统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自查,经自评得分为86分。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立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务会议研究成立了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处室、基层各单位负责人担任,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协调各科室、基层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根据2018年银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组织制定了《银川市民政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将各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各处室、相关基层单位,组织各处室、基层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建立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做好数据归集、开展信用监管等。

(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围绕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制定印发了《银川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银民规发〔2018〕1号),从信用信息的种类、信用信息的采集、失信行为的认定、失信记录的管理、失信告知与申辩、信用信息的利用等方面明确了社会组织诚信建设要求,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下基础。

(三)落实信用信息归集。依托“信用中国(宁夏银川)”网站,协调相关科室向社会信用网上传基础数据。目前,已上传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信息570余家,并根据登记备案情况进行更新,数据完整率达90%以上。协调县市区民政局上传享受城乡低保人员、城乡低保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救助数据。目前,因为城乡低保、教育救助审核审批权下放到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我局不在掌握相关数据,没有实现更新。截止目前,我局没有做出过行政处罚。

(四)开展信用信息应用。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代码应用,社会组织存量代码转换率达到83%以上。推行承诺制,从2015年起在全市开始实施社会救助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机制。申请者在填写社会救助申请时必须在“社会救助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上签字,承诺自己所申报的内容真实,若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待遇,将接受管理审批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在局系统项目招投标和人员招聘等工作中,将审查信用信息作为其中重要一项,信用良好是企业参加招投标和人员招聘的前置条件。

(五)积极推进联合奖惩。加大执法检查公开公示,今年以来我局对年度审验合格的179个社会组织和144个民办非企业名单、未上报年度工作报告的165个社会团体10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告。近期,对长期不开展年度工作报告,不按规定报备社会组织法人、活动地址,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29家社会组织作出了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对超出章程规定开展工作的银川民族综合福利院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同时,根据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将履行社会责任好,被评为5A级标准的8家社会组织纳入红名单,并推送到信用银川网实行联合激励。

(六)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培训。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8月7日我局组织局机关全体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培训,组织学习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文件,对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各处室、相关基层单位是实施信用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主体责任。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开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学习,积极引导社会组织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科室对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目标、工作责任不明确,没有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日程,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不得力。二是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虽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的工作责任,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还没有形成各负其责、名司其职的工作合力,工作中还存在着推拖等现象。三是抓落实的力度不够。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政事务不断增多,相对各科室人员少,没有专人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造成工作不能及时全面落实,影响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四是数据信息掌握不及时。因为实行审批监管分离,社会组织登记由审批局负责,我局不能及时掌握相关数据信息,造成数据更新延后、更新频次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分工,结合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针对目前各科室、基层单位对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工作存在的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下一步通过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等,重点提高各科室、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明确各科室、相关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组织人员定期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强化各处室和基层单位工作责任,督促相关科室抓好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建设,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规范行政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四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制定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制度,明确全局信用信息归集的名称、范围、时间等,定期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到信用银川网。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自评报告2市发改局(信用办):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绩效考评的通知》(融发改信用[2018])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工作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2018年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之年,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刘华涌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我局2018年信用工作方案,先后出台了《福清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关于印发《福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榜”制度(试行)》的通知》、《福清市农业局关于调整农业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实施细则(试行)》、《福清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福清市农业局关于对农业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同时注重在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相关的文件精神,开展一系列的诚信宣传活动,通过每个月的月报及时向信用办反馈信用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宣传发动 

我局各科室、各下属单位高度重视信用建设工作,将信用工作贯穿于平时的工作中,通过我局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农产品检测中心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农产品质量行活动,畜牧中心开展养殖场、养殖小区消毒灭源、诚信经营、诚信三农行动,农业执法大队进村入户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诚信经营活动。通过广泛宣传诚信经营理念,提高社会大众诚信意识,同时进村入户与相关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了信用承诺书30份,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扎实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 

我局联合市委文明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住建局等部门出台了针对农业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其中联合海洋和渔业局对福建宏峰泰海洋生物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惩戒,限制其申报任何财政奖补项目。 

四、扎实开展信用创新 

我局积极探索信用创新工作,已报送创新项目公示13条,同时积极探索信用试点工程建设,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推动乡镇信用建设创新。开展农村道德评议活动,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福清市农业局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自评报告3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关于印发〈泾县2017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泾信联字〔2017〕23号)文件要求,现将科技局2017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础工作。

1、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本部门信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本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并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自评情况:根据中共泾县县委《关于印发泾县2016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实施意见》(泾发〔2016〕14号)文件要求,泾县科技局制定了《泾县科技局“创建省级文明县”诚信建设工作方案》,同时确定了本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及时报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自评得分:10分。

2、建立健全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和服务公众过程中形成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础信息和信用记录,根据信用信息目录所设计数据与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施交换共享。

自评情况:县科技局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记录,并完整、按时实现信用信息目录所涉及的数据与市信用数据中心交换共享。

自评得分:40分。

3、建立“7天双公示”常态化机制,不漏报、错报、少报信息。完成2017年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上传工作。

自评情况:县科技局按要求学习宣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操作要求及“7天双公示”内容及要求,应公开的及时公开。

自评得分:10分。

4、全年至少向“信用泾县”网站报送12条部门信用信息。加强诚信文化宣传。

自评情况:积极报送部门信用信息,截止12月底,本年度通过“信用泾县”后台报送12条部门信用信息;加强诚信文化宣传,到社区宣传诚信体系建设、倡导群众树立“诚信文明 从我做起”的观念。

自评得分:15分

5、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自评情况:积极、主动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自评得分:5分。

基础工作部分自评得分:80分。

二、专项工作:配合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自评情况::积极参加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学习宣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操作要求,制定《泾县科技局“创建省级文明县”诚信建设工作方案》,按要求录入各项信息并开展诚信工作宣传,多次到社区宣传诚信体系建设、“红黑榜”有关知识,牢固树立“诚信文明 从我做起”的观念。

专项工作部分自评得分:20分。

     县科技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评总得分:100分。

市XX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自评表4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要求

分值

负责人

考核方式

报送情况

得分

1

工作体系建设(5分)

明确专班(累积得分)

成立信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长,成员,明确牵头科室负责人、联络员

5

审核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材料

专题研究(每月考核得分)

部门、单位会议每月专题研究信用工作

审核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材料

2

制度建设(10分)(累积得分)

年度信用工作要点

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年度信用工作要点

2

审核相关材料

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制定行业信用监管、从业人员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2

审核相关材料

信用承诺制度

制定本系统推行信用承诺的工作制度

2

审核相关材料

联合奖惩制度

结合国家51个、河北省1个联合奖惩备忘录,制定联合奖惩制度

2

审核相关材料

红黑名单认定制度

制定红黑名单认定制度

2

审核相关材料

3

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分

(48分)

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息(累积得分)

明确分级分类监管信息报送周期,实时报送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市场主体的评价结果(及时报送得2分,延期报送扣1分,扣完为止),在相关部门及网站进行结果公示得2分,不公示则不得分

4

审核报送周期、模板

信用承诺书(月度考核得分)

信用承诺书数量(每50份得1份)

6

审核信用承诺书扫描件及数量

信用核查(月度考核)

(信用核查次数/部门新增办件次数*100%,如果值大于1,取1)*2

2

涉及联合奖惩事项的部门

审核部门报送新增办件次数

联合奖励信息(月度考核得分)

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对守信主体实施守信激励的案例(每起得0.3分)

3

通过联合奖惩系统后台信息统计

联合惩戒信息(月度考核得分)

对失信被执行人及经其它部门认定的黑名章实施联合惩戒的案例(每起得0.3分)

3

“双公示”信息(月度考核得分)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推送“信用邢台”网站(及时报得10分,延迟报得4分,不涉及不扣分)

10

通过“信用邢台”后台统计报送情况

红黑名单信息(累积得分)

即产生即报送(报送的得满分)

2

公共信用信息(累积得分)

向信用邢台网站推送信用信息(全量归集信用信息,完成规定任务的得10分)

10

诚信建设万里行案例(月度考核得分)

及时、真实报送案例(每件得0.5分)

4

审核材料

信用风险提示(月度考核得分)

结合各自领域,风险提示(每起得0.5分)

4

4

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27分)

“信易+”系统应用场景(月度考核得分)

创新应用“信易+”产品,实现信用惠民便企(每落地一个“信易+”应用场景得5分),产生一个实际案例得0.1分,案例分最多得5分

10

审核报送模板

信用产品应用种类和次数(月度考核得分)

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个人征信报告等信用产品的应用次数(每10次得1分)

10

审核信用报告首页扫描件和信用产品应用报送模板

实行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应用(月度考核得分)

按照“谁认定,谁负责”原则,对失信市场主体进行提示性、警示性约谈(每约谈1次得3分)

7

审核约谈模板

5

诚信宣传教育(10分)

诚信教育(月度考核得分)

组织开展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突出诚信人物、重大诚信案例,并在本部门网站公示的。每个案例得5分,不公示不得分。

5

报送+本部门网站公示才得分,光报送,不公示不得分

审核活动报道、照片、视频等材料

在重要宣传活动中体现诚信宣传内容(月度考核得分)

“3·15”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6·14信用记录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开展诚信宣传,并在本部门网站公示的。每个案例得5分,不公示不得分。

5

6

加分项(10分)

信用工作动态信息(月度考核得分)

及时、真实报送信用动态信息(被“信用邢台”采用1条得1分)

5

通过“信用邢台”后台统计报送情况

信易贷工作推进

结合公共信用数据,行业信用数据切实开展信易贷工作,推出信易贷产品的

5

审核材料

信用工作协同

在数据归集,协同应用过程中,不作为、推诿、不能及时响应的分。

-5

信用办核实

亮点工作(月度考核得分)

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信用宣传等工作中积极创新,达到省内同行业领先、被省级行业部门表彰(每项加5分)

5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诚信政府、信用”的要求,坚持以企业内部信用建设为基础,以市场化、社会化的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建设企业信用体系为载体,建立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不断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应用先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成企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用5至8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涉及城市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企业信用体系,使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企业诚信实践活动、社会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方面有实质性进展,形成健康、有序的经济社会环境。

二、完善行业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行业信用建设对于促进企业自律、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具有重要作用。要依托银行、工商、税务、质监、物价、人民法院等管理系统,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逃骗税记录和逃废债记录,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定期产品质量信息,加强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要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和完善价格信用管理的各项规范。市有关部门和金融管理机构要根据职责分工和实际工作需要,抓紧研究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实行内部信用分类管理,健全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提高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设和完善以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证号码等为基础的实名制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真正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管理方面的作用,通过设立行业公约等形式加强行业自律,在行业内开展信用管理与应用研究,宣传守信行为,遏制失信行为。选择具备条件的行业,在行业内实施同业征信,建立行业信用信息档案资料库,表彰、推荐守信企业,在行业内批评和制裁失信企业。

三、加强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规范企业信用征信活动

要按照市场运作、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方式,积极稳妥推进企业信用征信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制定《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由市经委负责企业信用征信的行业推进、指导和监管,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企业信用征信建设发展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制定企业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推行信用报告、信息评估示范文本,逐步实现企业信用征信的专业化、标准化;制定具体措施,为企业征信机构提供服务,并加强对企业征信活动的监管;会同市有关部门和金融管理机构建立企业信用征信管理协调机制,研究和解决管理中的问题,建立征信产品使用情况反馈机制,了解市场对企业信用征信机构(以下简称征信机构)有关征信业务的客观评价情况。市有关部门和金融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做好企业信用征信的管理工作。

征信机构的设立应当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企业征信活动。征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处理程序、业务操作规程、信息评估体系和标准以及信息安全防范措施等各项规章制度,并报市经委备案。征信机构发生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重大运行故障、企业信用信息严重泄露等情况的,应当立即向市经委报告并及时作出处理。征信机构不得以骗取、窃取、贿赂、利诱、胁迫、利用计算机网络侵入等不正当手段采集企业信用信息,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信息提供单位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征信机构可以按照工商登记确定的业务范围向信息使用人提供企业信用报告、企业信用评估等征信产品或者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四、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牢固树立“信用为本”的意识

发挥守信企业榜样作用,在全市组织30户信用示范企业试点,将企业信用建设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逐步在企业内部建立较为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做到有信用制度、有信用档案、有专职人员,把建立企业信用和防范信用风险贯穿企业经营全过程;要强化信用档案等基础工作,加强信用管理人才的培训,利用社会信用系统,开展前期资信调查和评估、中期债权监督保障、后期帐款回收和评价的全过程信用管理,使企业有效防范信用风险,提高经营效益,减少经营损失;要积极在社会上倡导守信经营,重合同守信用,树立自身信用,营造诚实守信的氛围。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范文第3篇

一、深入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

1.落实创建指标任务。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信用交通省”建设指标体系(2020年版)》和《2019年下半年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细化分解任务指标,逐项抓好落实落地。[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2.积极推进“信易行”。在道路运输领域,结合质量信誉考核和分级分类监管,逐步落实“信易行”相关政策文件,让信用好的企业或个人能够享受到信用建设体系下更为优惠的出行服务。同时建立健全全环节信用监管机制,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严格惩处信用违规行为。[主办部门: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协办部门:县公交公司]

二、推广事前信用承诺制,优化行政许可办理

3.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依法依规强化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认真梳理适合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配合省、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县信用办制定更为完善交通运输信用承诺制的项目清单、办理清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在办理适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时,按程序即时办理、优先办理。同时当申请人信用状况较好、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但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在《告知承诺事项》容许范围内可先行容缺受理。[责任部门:局审批科、局办公室、局规划建设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

4.做好信用承诺公示。将信用承诺书在“信用”网站公开。将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不履行的申请人,依法依规实施惩戒。[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规划建设科、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

5.扩大承诺范围。鼓励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做出信用承诺基础之上,配合县信用办推进《市社会信用条例》修订和实施,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多应用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格审核等事项中,充分发挥公共信用付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责任部门:局审批科、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局规划建设科、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县交建公司]

6.优化信用服务。按照《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的内容,积极做好“减证便民”工作,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简化行政审批服务等方式降低企业市场准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在巩固18个实行行政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的基础上,探索扩大的可能性,并运用信用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部门:局审批科、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7.积极配合开展信用评价。一是抓实信用配套工作。按照《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部署申报2020年度公路建设市场等领域的信用评价项目,配合开展2020年度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年度信用考核工作。同时按照《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贯彻开展道路运输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和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诚信考核;二是抓好日常信用评定。通过“一月一普查”的方式,逐月做好信用考评工作,并配合市局“一季一联查”等相应的信用考核工作,出台信用考核评分通报(每年两次)[责任部门:局规划建设科、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县交建公司]

8.强化评价支撑保障。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即信用)与行政审批、业务办理和办公信息系统的对接共享,发挥行业内信用评价的支撑作用,如在招投标环节过程中普通公路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的使用等。鼓励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信用考核评价。[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审批科、局规划建设科、局安监科、局财审科、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县地方海事处、县质监站、县交建公司、县公交公司]

9.推进分级分类监管。一是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在公路建设、水运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等评分结果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监管。二是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与信用等级的结合有效性。切实解决市场内执法随意、执法扰民、执法不公以及执法不严等问题,打破人情执法,扫除部门之间的信息盲区,数据壁垒,从严把好建设、运输以及安全等三关。[责任部门:局安监科、局规划建设科、县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协办部门:县质监站、县交建公司、县地方海事处]

三、加强事后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

10.持续加强信息认定。一是区别守信、失信行为类别,依法依规推进信用认定、公开和共享。严格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驾驶员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梅交[2018]66号)、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题实施联合惩戒的工作方案(梅交[2018]70号)等联合惩戒方案的要求界定严重失信情形,定期报送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驾驶员和车辆信息;二是提高失信运输企业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引起较大社会关注、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具有典型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失信案例,以及涉事主体主动提出核查申请的案例,组织开展失信核查,以确保推动联合惩戒工作顺利进行。[责任部门: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公交公司]

11.稳步完善奖惩落实。推动行业深化并实施已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规范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进一步落实省-市-县的联合奖惩的发起、响应、反馈机制,动态更新联合奖惩对象清单、措施清单,每月报送联合惩戒成效清单,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工作。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工作流程以及监管、服务等环节应用联合奖惩信用信息,将红黑名单嵌入办事流程,实现“逢办必查”。[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安监科、局规划建设科、局审批科、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县质监站、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县地方海事处]

12.全面推进信息修复。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明确信用修复渠道。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并在修复完成后按程序及时停止公示失信记录,终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鼓励符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向失信市场主体提供信用报告、信用管理咨询等服务。[主办部门: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

四、及时归集公开共享信用信息

13.巩固信用信息归集。一是完善重点领域企业、人员信息。组织公路建设、水运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水路水运、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从业企业、从业人员填报各信用信息系统,健全信用考核库;二是修订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过程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特别是不良行为信息;三是加大县级交通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及时将联合奖惩案例报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平合奖惩服务系统及县信用办,确保我县推荐到国家的案例数量不低于县内认定“红黑名单”数量的10%;四是全面应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整合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完善和规范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一户式信用档案。[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规划建设科、局审批科、局安监科、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县交建公司]

14.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实现“双公示”信息全覆盖、无遗漏。二是配合落实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异议反馈和修正机制。深入开展政府责任导致的政企纠纷案件的清理整理,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规划建设科、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县交建公司]

15.加强信用信息保护。一是加大对市场主体信用权益保护力度。有序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二是认真实行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对市场主体提出异议的信息,信息提供和采集单位要尽快核实并反馈结果,经核实有误的信息要及时予以更正或撤销,并严肃查处违规泄露、篡改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谋私等行为。[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安监科、局规划建设科、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县质监站、县交建公司]

五、持续推动政务诚信建设

16.深化交通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持续提高执法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责任部门: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17.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交通运输机关事业单位出现违法失信行为的,要通报上级主管单位;工作人员出现违法失信行为的,按规定通报所在单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党办]

六、推进行业诚信文化宣传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范文第4篇

一、杭州市工商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及主要经验

1998年,杭州市工商局与有关部门配合,在杭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打造“信用杭州”的战略目标,开展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推进全社会的信用进程。

1、开展争创“诚信民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活动。2004年7月,由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民营(私营)企业协会、市个协共同组织开展了争创“诚信民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活动和杭州市“百家诚信示范企业、百家诚信个体工商户”认定活动,予以发证和授牌,并在市级有关媒体进行公告。

2、推动全市企业“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一是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企业诚信经营的意义。二是对全市1357家“守重”企业上门走访,指导督促企业提高信用管理水平。三是开展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全市工商机关分别举办了合同培训班71期,参加培训2023人次,印制学习资料三千余册。

3、广泛宣传企业信用建设工程。以“政府推动、群众参与、社会关心、道德规范、舆论监督”为基本工作思路,促进企业信用建设。2004年6月,市工商局在杭广电台开播的“行风热线”栏目,以“信用工程”建设为题,以杭广电台热线为互动平台,进行宣传,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建议。

(二)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评估、公示、监管机制,完善管理体系。

1、深化组织制度建设,加强工作调研。市工商局成立了企业信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下设办公室,制定了《杭州市工商局企业信用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工作目标,就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开展信息征集、强化信用监管、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等做出具体的部署。2004年,市工商局牵头完成了《提升企业信用的对策与思路》的调研报告。

2、以完善企业“经济户口”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一是制订并实施《市工商系统企业信用工作职责和信息录入、修改、删除操作规范》,明确了系统内各部门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的职责和任务,规范了信用信息的录入、管理等制度,形成了以各业务处室、分局、工商所为单位的信息录入机制。二是加强各职能部门联动。2003年实现工商、国税、地税、质监四部门联网,开通了企业基础信息交换。截止到2004年底,杭州市工商局征集录入了全市所有的12万余家各类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以及24万余家个体工商户的信用信息,包括登记时的基础数据、企业经营数据、资产数据、借贷信用记录、工商日常巡查时的情况记录,以及企业自行申报的信用资料和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企业信用情况。

3、完善评估体系,实行信用反馈,推行信用公示。杭州市工商局在充分调研和积累大量数据的基础上,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数据模型和指标体系,邀请了专家、学者进行了多次评估,同时多方面征求企业意见,结合地方实际进行修改完善。2003年,以企业“经济户口”数据库为基础,随机选择了600家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估的试运行。2004年对整个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加以修改完善。一是将全市所有12万余家各类企业纳入评价范围;二是将企业信用监管评价分为AAA、AA、A 、B、 C、D四等六级。分别表示信用优良、信用良好、信用稳定、信用波动、信用低下和信用破产;三是将评定结果向企业反馈,征得企业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将AAA级企业及D级企业进行公示。2004年12月,杭州市工商局对全市的12万余家企业进行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126家企业被评为AAA级,依法对8079家未按规定申报年检、名存实亡、查无下落,或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做出了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并列入信用破产“黑名单”。召开了省市新闻媒体和AAA级企业代表参加的情况通报会,在杭州日报和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全国各大媒体也进行了后续报道。

4、确立监管目标,强化分类监管。一是以信用监管评价等级为导向,将信用监管评价结果所自动生成的监管意见作为各业务部门、工商所的监管目标。二是实行“频率监管”制度,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采取不同程度的监管措施。

5、落实奖惩机制,抓好信用培育。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工商部门实行跨年度检查、企业年检免审、优先推荐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扶持企业创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等,赋予企业信用资产;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在单项荣誉授予中实行信用等级一票否决。

(三)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企业信用监管实质上是一个对企业信用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评估、、运用的过程。这一过程必须通过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平台来进行。杭州市是全国4个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工商局是全市企业信用建设牵头单位,其信息中心及互联网平台是政府信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府将信息化建设列入建设投资计划, 由市财政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杭州市工商局计算机网络管理由局信息中心负责,现有8人,全部是计算机专业人员。17个分局、96个工商所全部联网。几年来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建设投资近4000万元。现在的软件系统包括了工商系统所有的日常工作的办公自动化,可以实现网上进行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及年检。

二、对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制定总体规划,逐年分步实施。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同时由于我市工作起步晚,与先进地区的差距已经很大。我们的起点要高,步伐要快,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建成比较完善的企业信用体系。

2005年为起步建设阶段。制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内部分工,建立责任制;做好数据的积累,制定数据征集办法,制定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开发企业信用评价软件,建立互联网平台。

2006年要初步建成企业信用体系。结合市工商局办公楼建设,完善工商内部网络和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实现工商内部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在充分征集企业信用数据的基础上,对企业信用进行评估;实现企业信用监管(如市场巡查)的计算机指令化;在互联网上公布企业基本信息和部分信用信息,供社会公众查询。

2007——2008年建成比较完善的企业信用体系。完成内外结合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实现与相关部门的网络互联,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收集的经常化、制度化;建立科学的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系统,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动态管理;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深入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

(二)本着内外有别、先内后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企业信用信息的公示、运用,以及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1、要完善工商内部网络,在现有企业登记数据的基础上,完善企业信息数据库,整合各类企业信息,实现工商内部的信息共享。评定企业信用等级,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2、在互联网上建设承德红盾信息网,将企业基本信息、企业信用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在网上公示。在企业信用信息不够全面、充分,企业信用评估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不公示评价结果,做为监管依据。

3、由政府组织建设“诚信承德网”,作为承德市企业信用信息运行的平台。将“红盾信息网”与“诚信承德网”对接。实现政府各部门的资源互通,信息共享。在充分征集、整合各类企业信用信息,并且对企业信用评估体系进行充分的论证、试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在“诚信承德网”上进行公示。逐步将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整合、评价、公示等职责移交企业信用协会。

(三)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内部合力。

成立市工商局企业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市场合同科(或成立专门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和组织工作,企业科、企业分局、个体科、外资科、商标广告科、公平交易管理科、个私协、消协、市场分局等相关科室,本着谁产出,谁管理,谁录入,谁审核的原则,负责本科室的企业信用信息的录入、管理工作;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建设,搭建局域网及互联网平台等技术工作;法规科负责研究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及的法律问题。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范文第5篇

一、成效

一是试点工作全覆盖。截至2012年末,全县109个村委会全面完成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采集农户信用信息42313户,占全县农户数的93%,其中省定试点乡(镇)采集面达到100%;领导小组共评定信用农户21228户,信用村57个,信用乡镇4个,分别占全县已采集农户信用信息数及所辖村委会、乡镇数的50%、52%和44%。其中22886户农户信息成功导入“云南省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建立了电子信用档案。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建档面及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创建面均达到了省政府确定的试点目标。

二是调动了涉农金融机构信贷支农的积极性。农行镇沅县支行在乡镇没有机构网点的条件下,充分应用人民银行组织开展的信用农户评价成果,积极送贷下乡,推出林权抵押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贷款等品种,加大对信用户、信用村的信贷支持,授信农户9148户,授信金额31359万元,贷款农户459户,贷款金额2658万元。镇沅县农村信用社继续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共为21128户“信用户”授信128650万元,为13877户“信用户”发放贷款83098万元。2012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余额10.47亿元,其中农村信用社9.6亿元,占比为92%;农业银行0.87亿元,占比为8%,比2010年上升14个百分点。多元化的农户信贷供给市场雏形显现,受到了县委、政府的认可和农户的欢迎。

三是农村信用环境得到改善。“守信光荣、失信可耻”观念深入人心,为争取评上信用农户,部分借款人主动归还拖欠多年的银行借款,实现了从“要我还贷”到“我要还贷”的根本性转变。各乡镇把“信用村(组)”作为发展当地经济的无形资产,积极帮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农村信用环境的改善,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和金融部门经营效益的提升。2011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993元,同比增长27.3%,2012年预计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6068元,同比增长52%。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五级分类)率逐年下降,由2010年的3.73%下降到2012年的1.45%。利润总额逐年上升。

二、做法

一是人行推动、政府领导、上下协调。第一,普洱中支党委积极汇报,推动市政府发挥领导作用。市政府在2011年第29次常委会议上,把镇沅县确定为普洱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县,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镇沅县开展工作。同时,积极动员银监、税务、工商、质检、公积金、涉农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积极参与试点工作。第二,镇沅县委、县政府将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作为优化投资环境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2012年2月印发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县级工作领导小组,并相继在恩乐、古城、勐大、者东四个乡(镇)成立农户信用等级评价小组,在57个村委会成立农户信息采集小组。第三,加强督促指导。2012年6月,普洱中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到镇沅县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调研,深入分析试点工作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提出指导意见,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夯实舆论与业务基础。第一,人民银行与农村信用社联手,深入乡镇和部分村组开展宣传。2012年4月18日镇沅县人行在恩乐镇团结村委会开展了首场针对村委班子、大学生村官及信息采集小组成员的培训,随后在全县各试点乡镇、村委会展开培训;第二,联合新闻媒体,通过农村信息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相关政策及要求;第三,推动县委将金融知识纳入县委党校课程,加大对大学生村官金融知识的培训力度。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有效开展信息采集。第一,制定《镇沅县试点农户家庭资产计价标准》,确保农户家庭资产收入估值的准确性。第二,制定《镇沅县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评价操作规范》,规范操作流程,统一工作口径。第三,探索农户信息采集方式。分别先在团结村由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采集信息及在勤劳村由农村信用社信贷员采集信息进行试点,并对两种信息采集方式效果进行对比,最终确定采取村组参与度高、速度较快、信息较准确的“团结模式”,随后在其余5个乡镇推广,全面启动农户信息采集工作。第四,建立农户信息审核联动机制。先由信用评价小组、农信社初审,再报至县人民银行复审,针对报送信息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再培训,确保采集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第五,联合内外部力量开展信息录入。先期制定《人民银行镇沅县支行农户信息录入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录入工作流程,并发动人民银行员工和青年志愿者参与信息录入,为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人员保障。

四是充分发挥农村青年示范作用,扩大试点工作成效。将“个体工商户”、“科技示范户”、“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等在农村及农业领域积极创业、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青年以及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青年作为信用示范户优先评选对象,并将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的授信、贷款发放工作与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推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林权抵押小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等创新性金融产品,满足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不同信贷需求,切实发挥农村青年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带头作用。

五是建立激励机制,提供融资便利。各涉农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对信用户、信用村(镇)出台相应的贷款优惠政策。对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开辟融资“绿色通道”,示范户仅凭有效身份证件、示范户证书和印章即可随时到所属乡镇农信社和农业银行办理贷款,并给予降低一个贷款利率档次的优惠政策。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果,协调县涉农部门制定具体扶持措施报县委、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