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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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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校车管理制度,统一校车标识,完成校车的登记和校车标牌的发放工作;

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进一步强化行车秩序管理,使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不发生或少发生,特别是杜绝校车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公安局副局长孟伟任组长;交警大队大队长谢玉刚,县校车办负责人、政府办副主任袁忠鹤,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邱宝贵任副组长,交通、教育、运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谢玉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专用校车未按规定登记、未喷涂统一标识,校车超速、超员;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私车集中搭载学生或幼儿及校园周边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

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

(三)重点路段

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做好统一校车外观标识工作

领导小组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公交管〔*〕162号)精神,根据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统一校车标识的通知》(辽公通〔*〕152号)要求,共同组织校车喷涂统一的外观标识。民警在路面执勤中,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无外观标识或校车

标牌的,在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要责令其按校车类型喷涂外

观标识或补办校车标牌,同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二)进一步加强校车的登记、建档管理

交警大队在核定校车类型和乘车员数时,要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第2号修改单的要求,重新核定校车类型和乘员数,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包括驾驶员、学生及其照管人员)、学校名称、教育行政部门名称等信息,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乘员数。

(三)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检查

检查组要与交通、教育、运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逐台登记包括车辆、驾驶人、车主情况、行驶时间、行车路线、接送学生数量等基本情况,并登记注册,逐校(园)、逐车建立校车安全管理档案。要配合交通、教育部门对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从业资格审核,审核不过关的,坚决取消其从业资格,做到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交警大队车管所要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和第2号修改单规定的标准,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要立即停运,不消除隐患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校车档案;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

(四)开展校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

交警大队要结合本县实际,加大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密度,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或幼儿等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加大对农村道路的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营运客车非法接送学生或幼儿。同时,按照部、省局要求,每月15日和30日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采取路检路查和巡逻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整治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五)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领导小组要会通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严格落实校车驾驶员管理制度。要对所有校车驾驶人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真正做到不开超员校车、不开带病校车;二是领导小组要加大对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力度,要开展上交通安全课、组织观看光盘和挂图、组织开展社会实践等活动,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三是要加强对此次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整治氛围,以取得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乡镇及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

事故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乡镇主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搞好自检自查,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真正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二)认真排查,落实责任

运管处、交警大队是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检查登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各乡镇要与车主和学校主管领导签订责任状,督促学校加强管理、落实责任。

(三)密切配合,加强协作

领导小组与教育、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落实部门工作责任,研究解决校车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对执勤中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交通、运管等行政部门,建议行政部门对有关学校进行整顿,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保发展、保畅通、保安全、保稳定”的主基调,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综合防范机制,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时间

年10月9日—12月31日

三、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措施,全县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大大减少,交通事故发案率进一步下降,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对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

一要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机动车检测和驾驶员年审、考核工作。把机动车的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检测作为重点,坚决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行驶;加强对各类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切实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要迅速开展对驾校的清理整顿工作,取缔一批不合格的驾校、培训班,清理一批不合格的教练员。要严把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坚决制止买卖驾驶证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报废车辆的管理,坚决杜绝马路“杀手”问题。二要加强路面巡查,提高路面控制能力。要科学调配警力,加强路面巡逻,坚持7座以上客车逢车必查,严厉打击客运车辆非法载客行为,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事故多发点段,要严格排查整治,严看死守,保证24小时不失控。同时,要及时根据气候季节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遇有冰、雪、雨、雾等恶劣气候条件更要加强管理、控制和疏导,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三要巩固创建文明交通计划成果,全面提升整体管理水平。要在近几年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巩固深化成果,进一步完善国道、省道勤务,改善基层公路巡警中队装备,充分调动广大一线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把县域内的国道、省道真正建设成为“平安大道”。四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集中开展整治道路行车秩序、严格查处严重交通违章行为统一行动的部署,大力加强交通事故的预防。要以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和旅游线路为重点,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坚决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整治超载、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农用车载客等严重违章。(公安局负责)

(二)强化对运输业和司乘人员的管理,加大对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力度

要严把运输经营者企业市场准入关和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确保车辆状况、维修保养安全可靠。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的客运企业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达不到安全运营条件的,要坚决依法收回线路经营权。同时要进一步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各项教育和监管,确保运输车辆和司乘人员能够安全运行,能够警钟长鸣。(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加强对从事农业生产车辆的管理

对非法生产、改型、拼装的农用车辆和达不到安全性能指标的老车、旧车、报废车严禁上牌办证,同时要加强对农用车辆驾驶员管理教育,切实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杜绝随意发证和无证驾驶问题。把工作重点放在源头,实现农用车辆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全程监控与管理,有效遏制农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势头。(农业机械管理局、公安局负责)

(四)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在道路桥梁建设和维护上,严格遵守安全规则,科学设计,精心施工,保证质量,把交通标示、标牌、信号灯等设施建设与道路施工配套实施,实现道路通车,设施到位。对公路事故多发点段,要根据交管部门的意见,及时进行工程改造,增加标志、施划标线、设置减速带、建立防护墙、增加转弯半径、裁弯取直、拓宽路面,从根本上解决影响交通安全的基础性问题。(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五)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排查整治

要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全面排查,规范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校车的管理使用,建立车辆、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超员超载学生的车辆要依法取缔查处,并对学校、幼儿园和车辆驾驶人从严惩处。(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六)加强静态交通整治

要加强对占道经营的管理力度,清理整顿占道市场、摊点等。要加强停车管理,科学规划停车场区,严格落实管理制度。要严格审批沿街广告牌匾设置,清理、拆除占道、遮挡交通标志的广告及牌匾。(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负责)

(七)加强对交通运输、农业生产等行业预防事故工作的指导协调

要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做好交通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协调整改隐患,调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总结推广预防事故工作的经验,全面推进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八)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内容,进行综合考评,坚持长效管理。(各乡镇政府、办事处负责)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这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公安、交运、安监、教育、农机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提高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将整治目标、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管齐下,实行综合治理,既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又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在整治过程中,对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要把握好政策界限,防止激化矛盾。通过用重典、出铁拳,用足用好执法管理职能,加大对交通事故肇事人员的处罚力度,使交通违法者受到震慑,确保集中整治行动有气势、有实效。

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和省、市、县政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路,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为契机,进一步解决我镇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执法监管、综合治理、基础保障、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真正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薄弱点补上来,把超载超限问题治下来,把社会各界人士高度重视的安全工作抓起来,促进全镇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二、整治目标

具体目标有:辖区内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辖区内机动车辆安全排查率达100%,机动车辆驾驶人和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率达100%;落实“三整顿三加强”措施(整顿驾驶人员队伍、路面行车秩序、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和开展道路交通“五进”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治理辖区无牌无证驾车、非客运车辆载客、客货混装、客车超员、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制订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力量施救率达100%;成立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镇村干部安全三包(包线、包车、包人)责任制。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有效推进,特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如下:

四、工作步骤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组织阶段(1月2日-3月3日)

一是设置相应办事机构,落实办公地点、人员,建立相关制度、台账,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专题召开工作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二是组织“大排查”行动,建立完善相关台账。三是镇政府与镇级部门、镇属单位、各村(社区)签订安全责任书,相关镇级部门、镇属单位、村(社区)根据排查情况与辖区货运企业、业主、货场等签订不得超载超限的安全责任书。四是相关镇级部门、镇属单位、各村(社区)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细化措施、完善制度。

(二)综合整治阶段(4月1日-9月30日)

一是在一些重点地区的村(社区)设立劝导点,配备劝导员,常态化开展劝导工作。二是协助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货车违规销售和非法改装作业。三是根据统一部署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查禁超载超限车辆。四是加快推进安保工程的建设,按时间要求确保工程进程。五是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巡查工作,每周由交管办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人员立即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归纳、总结、提升、优化,对行之有效措施要进一步深化形成长效机制;对成效不明显、不突出的措施要进一步优化提升;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建设、台账等督促完成;对依然存在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切实抓好提炼总结,将整个道路交通管理整治工作成效形成固化于章的制度成果,全面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

五、整治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年共有五项工作任务:

(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工作任务:明确各村(社区)、镇属单位、镇级部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主体、责任、任务和区域。落实部门和人员摸排收集、梳理上报、研究解决辖区公路隐患,做到应排尽排、科学论证、区分路级、分类登记、及时解决。治理措施和落实情况要追踪落实到底,重点做好防冰雪、防大雾、防自然灾害的行车安全准备工作,对事故多发路段、急弯、险路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清除妨碍行车安全的路面障碍物,完善危险路段、施工路段行车指引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派出所、城区交警中队、安办、农机站、各村(社区)。

(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1、工作任务:以S309省道、叙蔺路、蔺郎路及各村主干道等为整治重点。强化运输安全管理,对不具备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未获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行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严查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镇安办、派出所、农机站、城区交警中队。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1、工作任务:建立八项制度和相关台账:

一是建立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台账,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劝导员。原则上全体村(社区)干部均为辖区协管员,协管员、劝导员负责在当地村“两委”领导下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巡逻检查;在重点区域设置劝导点和劝导员,开展交通安全“五劝”。村“两委”主要领导实行日常管理带(值)班,定期不定期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进行交通安全巡逻,及时纠正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台帐内容包括:机动车、驾驶员信息,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登记,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段排查整治统计,说服教育、安全工作记录、责任书签订等。由各村(社区)负责完善资料、及时更新内容。

二是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各村须设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墙体标语2条以上,要会同公安、农机部门经常对农用车及拖拉机驾驶人、学生、沿路村民等重点群体面对面宣传教育,群众交通安全知晓率达到100%以上;教育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内容;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单位每月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机动车驾驶人必须主动自觉参加所在单位(所在村社)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同时,全镇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示范村、社区、学校、单位创建活动。

三是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由镇分管领导牵头、镇交管办负责,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解决突出问题。

四是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相关道路交通隐患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核实,给予一定经费奖励。

五是建立预警通报机制,一旦发现隐患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告知相关部门解决。四是建立完善责任倒查制度。镇目督室、交管办、安办等部门全镇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实行责任倒查。

六是设立镇道路交通安全基金。由镇财政安排1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交通管理考核奖励等。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派出所、安办、农机站、城区交警中队、联村部门、各村(社区)。

(四)常规工作督查督导

1、工作任务:根据整治工作部署和推进进度,突出重点,适时组织专项督查行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通报,推动整治行动整体纵深发展。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镇纪委、派出所、安办。

(五)交通违法责任追究

1、工作任务:完善交通事故责任倒查机制,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中暴露出的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问题的,要认真进行分析,查找漏洞,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派出所,协作责任部门为镇目督室、镇安办。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社区)、镇级部门、镇属单位要深刻认识各类交通安全事故的深刻教训,杜绝盲目乐观、麻痹大意的思想,要采取有效措施、营造有利环境,切实增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对全县道路(含214省道、城区、县乡及厂矿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深入排查,隐患整治率达95%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万车死亡率等指标低于去年同期;力争年全年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安监局副局长、县交通局副局长、县城管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公安、安监、交通、城管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由公安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具体事务性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县公安局:切实抓好“三个重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让行以及拖拉机、电动或机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重点整治客运车辆、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专用校车、两轮摩托车,特别是农村地区客运车辆、火三轮、两轮摩托等重点车辆;三是重点整治S214线、盐米路、小黄路、克挂路、湾黄路及事故多发的农村便道。

(二)县安监局: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路政部门,深入全县各厂矿及生产性道路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督促有关部门迅速整治。

(三)县交通局: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的隐患排查报告,作好县、乡公路的隐患治理工作,负责与市级路政部门协调214省道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深入客运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客运、出租公司,特别是农村客运出租公司等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禁止车辆“带病”运行,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坚决杜绝使用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安全状况不合格车辆和农用车、拖拉机接送旅客。

(四)县城管局: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的隐患排查报告,作好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城区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示的行道树进行逐一排查、修剪、整理,加快年县城区新增标志、标线的施工进度,力争10月份以前完工。

四、工作要求

(一)深刻领会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务必要清醒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需要,其目的在于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全体动员,克服麻痹思想,充分发挥其职能部门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和作用。

(二)强化信息报送,严格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并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9月3日前交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确保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近期以来,贵州、广东、山西接连发生公路营运客车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坚决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决定从3月17日起至5月17日在全国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根据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印发《全州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公交发〔20__〕1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明晰职责要求,落实整治措施,切实开展好我县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公路客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全大队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

今年以来,全国已发生了7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其中涉及公路客运车辆事故5起,公路客运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大队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作为当前公安交警部门的中心工作来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队成立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领导组,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赵宝清任组长,副大队长高宏钢任副组长,西邑中队长兼内勤办负责人张润仙、云鹤中队长高海清、松桂中队长杨熙领、黄坪中队长王兆华、车管所长杨立劲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大队内勤办,由张润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全大队各部门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的组织实施、协调指挥、检查指导和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二、明确重点,落实责任

(一)公路客运通行秩序整治

1.启动客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从3月29日起,按要求启动大丽公路松桂收费站客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的勤务工作,针对大丽公路过境客运车辆通行情况,加强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的检查登记,认真查验驾驶证、行驶证,开展安全提示和教育工作,对连续驾车超过4个小时或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个小时的驾驶人,一律强制休息。

责任领导:张蓓,责任部门:松桂中队,责任人:杨熙领

2.加强客运班线集中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管控。科学部署警力、合理安排勤务,严查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超速50%以上的客车驾驶人,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领导:高宏钢,责任部门:云鹤中队、松桂中队、黄坪中队,责任人:高海清、杨熙领、王兆华

3.精心组织好“4.1”、“4.12”和“4.27”三次全国整治集中统一日行动。大队各部门要周密安排,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一切执法装备,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国集中整治统一日行动,切实强化公路勤务管理,加强对重要路段(来源:文秘站 )、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全力掀起整治。

责任领导:高宏钢,责任部门:云鹤中队、松桂中队、黄坪中队,责任人:高海清、杨熙领、王兆华

(二)公路客运源头整治

4.联合开展客运企业安全大检查。4月5日前,大队车管所要会同交通部门,对辖区所有客运企业联合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一是要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车辆二级保养和例检制度,严防安全性能不合格和报废车辆上路运营;二是要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对承包、租赁车辆的安全管理,对其车辆驾驶人驾驶资格进行检查,向车辆承包人、租赁人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三是要督促客运企业利用客运车辆gps监控平台,加强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及时提醒和纠正客运车辆超速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要全面澄清辖区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底数,建立完善相关数据台帐,加强痕迹资料管理。

责任领导:高宏钢,责任部门:车管所,责任人:杨立劲

5.严格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抄告和转递制度。大队各部门要在严肃查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及时将违法信息抄告车辆所属地交通部门;对外省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转递交通违法信息,并由车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抄告交通部门。整治期间,要做到查处一起,转递一起,抄告一起。对外省客运车辆多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由大队及时将违法信息上报支队秩序科。对客运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托检查站点和公路卡口系统,加大查处力度。对各部门抄告的客运交通违法信息未反馈回告的,要会同交通部门进行联合督查,经查实客运企业未整改的,要形成书面报告上报 安监部门予以处理。

责任领导:高宏钢,责任部门:大队内勤办、云鹤中队、松桂中队、黄坪中队,责任人:张润仙、高海清、杨熙领、王兆华

6.严肃处理客运违法驾驶人及主管人员。对客运企业车辆两年以内有超员违法行为,经处罚不改的,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同时,要立即对各自辖区客运交通违法信息作一次全面清理,进一步澄清底数,对于一个计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计分满(超)12分的客运驾驶人,以及有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运车辆驾驶人,要协同交通运政部门,督促客运企业调整驾驶人岗位。

责任领导:高宏钢,责任部门: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责任人:杨兴妹

(三)公路客运隐患整治

7.加强公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大队相关部门要协同交通部门,切实强化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加强对出站客车的安全检查,防止超员客车出站;对客运车辆超员载客的要进行卸客转运,所需费用一律由承运人承担。同时,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公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以及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排查、检查,在此基础上,协调当地交通、公路等部门,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增设限速标志和警示标志,施划减速标线,设置减速带,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控制客运车辆行驶速度。

责任领导:张蓓、高宏钢,责任部门:车管所、大队内勤办,责任人:杨立劲、张润仙

(四)公路客运教育整治

8.集中开展一次客运车辆驾驶人安全教育。4月5日前,由大队联合交通部门,对辖区客运驾驶人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通报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剖析客运车辆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讲解恶劣天气和突况下的驾驶注意事项,教育客运车辆驾驶人安全驾驶。

责任领导:张蓓、高宏钢,责任部门:车管所、大队内勤办,责任人:杨立劲、张润仙

9.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以及手机短信、户外传媒等平台,广泛宣传公路客运车辆交通安全教育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提示客运车辆驾驶人安全驾驶,严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载客,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的支持。整治期间,大队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各部门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好的经验及做法。

责任领导:高宏钢,责任部门:大队内勤办,责任人:张润仙

三、严密部署,严格要求

(一)迅速动员部署。接此通知后,大队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明确整治要求,明晰工作责任,切实开展好辖区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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