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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济体

新型农业经济体

新型农业经济体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业循环经济;新型农民;需求

一、基于农业循环经济的新型农民的内涵

新型农民不仅仅能够从事农业生产,而且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不仅仅经营方式实现了规模化经营的改变,而且民事法律主体地位也实现了企业法人的改变。具体而言,基于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新型农民的内涵。

1.新型农民具有适应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文化和技术

新型农民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产物和必然要求,他们适应和深刻把握了知识资源的重要性、知识和人力资本的价值性、知识竞争的残酷性。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农业物质循环高效利用及减量技术、农业系统水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农业耕种节能关键技术等农业循环经济减量化技术;需要可再生资源的直接还田技术、可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技术等农业循环经济再利用技术;需要畜禽粪便利用技术、农作物秸秆再利用技术、污水净化利用技术等再循环技术,因此,对新型农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的是掌握系统工程、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空间技术、新材料和新能源的现代农民,掌握和具备了这样先进技术和科学文化的新型农民一定也是懂得如果获取更多经济效益、如何适应市场竞争、不断推进农业集约化、机械化和信息产业化的经营型农民。

2.新型农民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

新型农民不仅仅应该具有专业的农业生产技能、强烈的服务意识和创新精神、更应该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思想道德素质作为有效调节同他人和社会关系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的一种体现,不仅仅包括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三个最基本的素质,其内涵也是不断丰富和更新的,对于新型农民而言,应该同时具有科技素质、政治素质、经济行为素质、身体与心理素质等。新型农民不仅应该具有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尊老爱幼、勤劳朴实等传统道德规范,而且应该具有集体主义观念、树立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等现代思想观念、拥有正确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3.新型农民具有结构的层次性

基于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新型农民具有农业生产者、经营管理者、创业者、服务者、销售者等多重身份,并具有与之相适应的角色地位。新型农民一般可以分为三个结构层次:一是产业支撑型新型农民,这类群体中的农民具有适应农业产业化的科学文化知识、农业技能专长,他们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技术能手和骨干;二是技术服务型新型农民,这类群体主要包括乡村医生、农民技术员、畜牧兽医防疫员、生态管护员、护林员、乡村公路养护员等公益型农民,他们掌握着农业产业化进程中比较紧缺的人力资本;三是拔尖型新型农民,这类群体主要包括农村经纪人、新型农场主、农村村干部、农民企业家等,他们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先进技术和管理技能,从事着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技术含量的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特色农业、农村商业、农村服务业等项目,是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力量。

二、新型农民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

1.新型农民是促进农业循环经济生产科技化的需要

农业循环经济作为一种现代农业,是技术密集型的农业、市场导向的农业、信息的农业,也是生态环保型的农业。它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政策的引导和支撑,但更离不开农民在购买生产资料、选择农业技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风险决策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作为微观决策主体的新型农民不仅通过不断接受较高层次的教育而具有了较高的文化素质和掌握了较专业的农业科技知识,从而能够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而且新型农民具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经济人观念,通过较高教育得到的素质和能力有助于农民引进新技术和新产品、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充分合理利用农业政策;同时,新型农民能够在农业生产实践中不断改进农业生产工具、采用现代化的经营管理和组织管理的方法。可以说,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过程,就是采用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培养、武装和造就新型农民的过程,也是实现现代农业、社会主义新农村、高素质和高收入农民的过程。

2.新型农民是适应农业循环经济资源配置市场化的需要

农民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参与者和主要载体,农民素质随着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日益成为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传统小农经济观念束缚下的农民缺乏创新和竞争意识,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这种弊端随着市场观念和商品意识在农村的深入和渗透逐渐显现出来,并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差距逐渐拉大。农民作为市场经济中主要的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和依托者,必须增强市场经济意识,提高其素质,积极向新型农民转变。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合理布局农业生产、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这就意味着农业的发展必须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

3.新型农民是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

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农业结构的趋同性和单一性、农产品的单调性和短缺性,都严重阻碍了农业比较优势的发挥、农业产业素质的提高以及农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改善。为了适应市场的生态性、多元性、环保性和优质化要求,就必须改变长期以来因循守旧、安于现状、惧怕风险、依赖政府等传统消极观念的影响,努力培养能够接受新观念、新品种和新技术的新型农民。基于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关键就是要解决思想观念问题,新型农民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意识,能够适应变化莫测的市场经济形势。

作者:于泊洋 单位:勃利县高级中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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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田健.新型农民能力培养与职业教育的途径探讨[J].商业时代,2012(23).

[3]唐峻.中国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与新型农民培养探析[J].上海金融,2014(06).

新型农业经济体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农村经济组织 经营主体 专业合作组织

一、创新和发展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农村发展目标逐步向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方向迈进,农业生产向以规模经营集中为特点的农村新型模式发展,客观上要求两者通过不断创新和发展克服分散经营的局限,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的农村经济组织。创新和发展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对推进农村产业化形成、支撑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农村改革中变化的利益关系需要新型农村经济组织调节

城乡一体化建设使改革由农村内部利益关系的调整,转向工农、城乡以及国民经济部门之间利益格局的调整,涉及的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农民权益的维护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组织程度及参与决策程度。由于传统的农村经济组织在结构、规模、功能等方面已经无法满足调节新的利益关系的要求,因而需要新型农村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降低交易成本、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增强农民自身在市场经济中的利益诉求能力和市场交易能力。

2、农业新技术的转化和推广需要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实施

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业新技术转化和推广过程中的作用不可替代。农业新技术推广是建立在中介组织技术推广基础上的,它能消除农民参与市场经济的技术梗阻,降低农民使用新技术的风险。土地规模化经营后,为提高农业技术贡献率,必须通过提高组织化程度来提升各种农业要素的利用效率,确保农户所需生产要素的供应和先进技术的推广与运用,延长农业的产业链条,增加农产品附加值。

3、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需要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实现

将增长建立在通过对种子、化肥、农药、能源等资源性消耗投入上的农业生产方式,不仅造成单位面积的能耗过高和生产成本的不断上扬,而且还造成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生态系统破坏等诸多问题。通过规模化的组织和生产,可以优化农业基础设施和技术手段,将农业生产建立在现代化、大生产方式基础上,剔除小农户生产过程的随意性和失控性,改变传统农业分散、无序的生产流程和高消耗、高污染的发展思路,推进农业发展走向集约、节能、环保的新型产业化道路。

4、农业国际竞争需要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介入

面对规模化、组织化程度极高的农业跨国公司、合作社联盟和国际性垄断集团,我国现有的农村经济组织竞争基础十分薄弱。传统的农业经济组织不能完成农业与国外市场的对接。由于产业组织缺陷无法通过资本与技术替代解决,因而农村经济组织的未来之路必然是通过组织创新,形成规模经济和集聚效应,通过现代农业科技的推广和经营方式的变革,实现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目标。

二、目前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存在的缺陷

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快速推进,农村经济组织的成长明显滞后于现代农业的发展,其根源在于组织化进程中的体制性缺陷。

一是动力性缺陷。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缺少在变迁中的动力和自我发展动力。由于没有很好解决农村经济组织发展的主体性问题,在处理利益和风险、分配和积累、决策和责任等关系上缺乏适当的激励约束制度支撑,导致农民自主发展和参与发展的积极性不高,农村经济组织自主管理和自主增长能力较弱。

二是结构性缺陷。这一缺陷突出表现在经济组织结构的层级缺陷和同质化。前者表现为沟通政府和农户之间的中间层级的缺失,导致经济组织结构出现断层。后者表现为农村中的经济组织与农村中的政治组织同质化,村级事务管理服务职能与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混淆。对农村主要生产资料使用权和管理权的紊乱管理,阻碍了农村经济组织相应功能的发挥。

三是规模性缺陷。由于农户人均资源较少而带来的组织成本高昂、农村各种资源产权的模糊性、农村资本的稀缺以及地域封闭等影响,目前的农村经济组织活动大多空间狭窄、内容单一。许多经济组织由本地数量有限的农户组成,活动空间和内容仅限于小范围的技术和贸易服务,因此表现出规模小、影响力弱、带动性差,缺乏适应和开拓市场能力的特点。大量组织长期徘徊在小范围、低层次服务的水平上,很难对农户形成持续的吸引力和获得农户认可。

四是创新性缺陷。城乡一体化的进展推动了部分发达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步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的组织转型。但在更多的欠发达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却不得不面对空壳化的状况。传统的政府主导型的经济组织不能及时重组改造,不能通过创新体制机制焕发新的生机活力。新兴的农民自发形成的新型私人合作组织,则由于政策法规配套、人力资源素质、资金规模等因素困扰,处于萌芽阶段。农村经济组织的创新性缺陷导致了农业产业化的组织需求缺口。

三、影响和制约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发展的主要因素

1、经济组织内部管理粗放,利益连接机制松散

目前已经建立起来的新型经济组织绝大部分是在政府组织或“能人”带动下发展起来的,从运行管理机制方面看存在很多缺陷。一是法律主体地位不明确,一部分专业合作社和中介服务组织没有登记注册,没有合法的身份地位。有些协会类组织是企业法人、社团法人还是合作社法人,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由于法律主体地位不明确,这些新型经济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就要受到各种制约和限制,同时一旦产生经济纠纷,由于责任人不明确,也难以调解和裁决。二是民主管理体制还没有形成。各类新型经济组织的会长、社长、秘书长等管理者,多数是政府任命和自封的,大多没有经过选举产生。加入组织的成员,在管理过程中,也没有投票权、参与权、决策权,这与一般合作组织所必须遵守的“民办、民管、民受益”的民主管理原则是相悖的。三是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完整的章程和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的虽然有章程和管理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是靠人际关系或以领导者个人权威来维持。由于制度不健全、责权利不明确,影响了组织的健康发展。四是利益连接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农户与合作社、协会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没有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的利益共同体。由于没有股份和资本金等经济上的连接,利益关系不紧密。有的虽然有合同、协议之类的契约,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合同履约率并不高。

2、新型经济组织发展条件较差,外部环境不佳

一是在思想认识方面存在偏差。一方面表现在一些地方对发展新型经济组织及其作用缺乏认识,对新型经济组织的发展缺乏调查研究,把结构调整与产业化经营等同起来。另一方面表现在有些农户认识不足,习惯于小农经济和小生产的生产生活方式,对参与合作组织缺乏热情。二是相关的政策、法规不配套。在体制方面,既缺少涉及到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方面的法规,又缺乏扶持鼓励其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管理部门不明确,农业、民政、工商、科技等部门管理权限不清、职责不明、协调不够,多头管理的现象严重。三是缺乏有效扶持。目前,多数合作社和协会组织经济实力较弱,发展后劲不足,但却很少得到财政、信贷和税收等的优惠与扶持。由于缺乏扶持力度,只局限于小本经营,在夹缝中生存。

3、生产经营体系不完善,经营层次较低

目前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服务范围狭窄,发展速度缓慢,与农业产业化缺乏有机联系,没有形成一头连接农户,一头连接市场或产业龙头企业这样一种纵向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模式。农户生产的品种混杂、质量低劣,不符合市场需要的农产品,中介组织很难将其销售出去。加之多数农产品流通中介服务组织和经纪人实力有限、开拓市场能力不强,对所经营的农产品,特别是特色、绿色产品没有进行精加工、上包装、打品牌,致使一些很有开发潜力的产品没有得到市场的认可,同较大产业化龙头企业也没有形成密切的联系与协作关系。由于二者之间结合不紧密,没有形成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中介服务组织和经纪人只能在低水平上经营。

四、创新和发展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思路

国务院总理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中指出: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覆盖耕地、林地、草原等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全面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大幅增加奖补资金规模。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农村经济组织创新的核心是,按市场规律使农村各种组织得到积极有效地发展,让农民成为市场主体,培育农村市场经济。

一是体创新推动农村经济组织的活力。农民是农村经济组织创新的主体,应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和农民意愿,坚持进出自由,按照“民办、民管、民享”的原则,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实现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所有制形式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管理方法民主化。在管理上,明确其组建的条件、地位和作用。组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要有明确的发起人和一定数量的成员,有共同的专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具体合作内容,有一定生产经营基础条件。对具备一定条件的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由农业行政主管理部门给予备案、登记和业务指导,对有经营行为、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由工商、税收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给予法人资格,其经营服务活动及财产收益受法律保护。在开发农产品市场,与农户签订合同、订单,组织农户开发产业,组建专业合作,协会组织等方面,允许其跨行政区域、跨行业开展活动,帮助农民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契约关系。在法律上明确其财产关系和责任形式,发展培育现代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使之成为现代化的农业经营主体。政府从税收优惠、财政补助和金融支持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通过法律和政策扶持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

二是结构创新推动农村经济组织的功能。从完善“政府―经济组织―农户”的农村三级经济组织架构着手,改变传统的两头大、中间小的结构模式。加强政府和农户之间的中介组织联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完善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组织架构,通过结构的组织化促进农村和农民的组织化和现代化。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种新型的专业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建立和发展专业合作型、技术协作型、企业经营型、中介服务型的各类经济组织体系。

三是规模创新推动农村经济组织的效率。要破解阻碍农村经济组织规模发展的各种障碍,可通过加强农村道路、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投资,降低农村中介组织规模化的交易成本;通过改革农村资源制度体系,明确土地、林地等农村生产生活资料的“权”与“能”,奠定专业组织的规模发展产权基础;通过建立有效的农村资源交易市场和信贷市场,为中介组织的规模发展减轻负担;通过推进传统经济组织兼并联合等规模化改造和重构,改善现有组织的集中程度,从而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组织的规模化运营。

四是治理创新推动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发育。经济组织的创新离不开农村治理变革,因此要扩大农村经济组织成长发育的治理空间。对乡镇政府主要职能进行调整,应该从直接参加生产经营的职能向经济社会的规划、协调和服务职能转变,从传统单一的农业管理职能向城乡统筹发展职能转变,从事务性和技术性职能向公益事业发展职能转变,从而使乡镇政府由行政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分离村级事务管理服务职能与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逐步推动村级事务管理向城镇社区管理转变。健全村级服务体系,制定服务标准,大力推进实施服务标准化工作。围绕加强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促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等目标,加大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力度。

五是促进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紧密结合。根据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多样化的特点,应该由中介组织、市场、企业、基地及农户间合理组合,积极大胆地创新农村经济组织,形成多种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还要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根据自身的需要,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坚持合作制的原则,促进产业升级。实现组织创新与推进产业化经营的有机结合,使之成为推动产业化经营的有效载体。通过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建立起与农户紧密的经济联系和合理的利益分配关系,相互促进,相互保障。各类合作、中介服务组织与龙头企业之间在购销合作方面要加强联合,建立合同关系,也可以通过互相参股、互为成员的形式实现龙头、中介组织、农户共同发展。合作社、中介服务组织应围绕市场需求,推动农村资金、技术、劳动力和其他生产经营要素的优化配置,拉长产业链,实现农业经济的延伸效益和规模效益。

【参考文献】

[1] 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Z].

[2] 冯道杰:我国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障碍研究[J].农业经济,2006(1).

[3] 孙亚范:现阶段我国农民合作需求和意愿的实证研究和启示[J].江苏社会科学,2003(1).

新型农业经济体范文第3篇

关键词 职业能力;人才培养;农业经济管理;经济转型

中图分类号 F3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5)26-0021-04

建国以来,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培养的专业人才主要分布在农业经济相关的各个领域,为国家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农业经济政策出台以及落实,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1][2]。改革开放初期直至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由于社会农业经济管理人才普遍紧缺,虽然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单一、课程设置也趋同,但对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招生、就业和学科发展的影响还不突出[3][4]。近年来随着中国农业经济形势的巨大转型和社会对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需求数量的大幅度减少,导致各高等院校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招生缩减和就业难等问题日益突出[5]。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与用人单位的岗位衔接较差,不能直接满足岗位需要,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是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职业能力培养不足。推进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人才职业能力的提高,关键在于根据农业经济转型的特点培养复合型人才。复合型人才是一专多能或者多专多能的人才,不仅具备丰富的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知识,而且还要具备多学科的专业技能知识,这类人才不仅“好提拔、好就业、好使用”,而且能够更好地为农业经济全产业链经营管理提供服务[6]。因此,面对中国农业经济社会转型和农业经济管理岗位需求的转变,农业经济管理学科该如何转变以适应和服务于这个转型,并确定合适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和人才职业能力培养需要重点思考解决的前置性问题。

一、农业经济转型对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培养复合型人才的要求

(一)农业经济向专业化、多元化和全产业链模式转型,农业经济发展需要多元复合型职业能力人才

随着农业经济发展目标由单一的追求产量目标转变为质量、数量和综合效益的协同多目标,农业产业的发展也逐渐由过度分割的分段式农业向全产业复合型农业产业转型。这种转变一方面把千家万户的小规模经营农户有效衔接起来,将小农户通过产业化模式联合起来融进大市场、参与大流通。另一方面,这种转变将农业产业链条产前、产中和产后联结起来,形成了“六次产业”的一体化经营模式,农业经济发展模式也逐渐由传统的原料供应部门向工业加工、环保、旅游、休闲等领域拓展,一、二和三产业的界限日益模糊。这就要求农业经济管理与农业、工业、旅游等学科交叉融合,形成新的学科生长点,培养多元化复合型专业人才,使之具备全产业链经营与管理知识以及交叉学科知识和职业能力。因此,面对中国农业经济转型,需要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复合型技能人才,这已经成为转型时期推进农业经济学科发展的根本要求。

(二)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工农关系的转化,农业经营发展需要培养新型复合型职业能力人才

农业是工作辛苦程度高、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大、比较效益却较低的行业。在改革开放以后,通过实施细碎化的均分耕地资源的配置方式,进一步使农业经营难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所以,农业领域很难吸引到专业人才。当前,农业经济管理人才日益缺乏,谁来种地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因此,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吸引新型职业化经营主体成为“职业农民”已经成为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的重点,而职业化的农业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链管理者必然成为保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和提升的重要基础。这种转变既要求农业经济发展由多元化的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共同参与,同时需要以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方式来共同推进农业经济的协同发展[7]。与此相适应,新型农业经济组织形式要求培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职业能力、农业资源的经营管理能力以及应对市场风险能力都要高于传统的小农户,使其能够在复杂交错的经营环境中获得更高的经营效益。因此,培养新型职业能力人才就是要培养其成为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致富的带头人、领路人,带领专业的“职业农民”推进农业经济发展和保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创建民族品牌,打造和推动农业品牌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提升全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转型时期传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人才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日渐萎缩、非农化趋势明显

这一问题导致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人才职业能力培养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经济转型需要。首先,从农业院校农业经济管理学院专业设置情况看,非农化趋势突出,工商管理、会计学等非农专业迅速发展,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在农林经济管理学院中专业招生人数日渐萎缩。其次,从课程设计上看,一些反映农业经济特色的课程逐渐消失。例如,一些传统农业特色的反映交叉农学知识的课程,植物学、畜牧学、林学等课程已经被排除在一些高等院校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教学大纲中。农产品贸易、农业推广、农村金融等农业经济管理特色专业课程,在一些农业经济管理学校的课程体系中被削减课时甚至多年未开课。再从学生就业情况看,20世纪90年代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培养的学生90%都去了与农业有关的行业或部门。但是,进入21世纪以后,进入农口工作的学生不到总数的10%。这导致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日趋萎缩,特色和优势逐渐丧失。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生服务于农业的技能不断被弱化,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经营管理的需要。

(二)农业经济与其他学科融合较差

农业经济转型发展越来越突出交叉学科融合与创新,这些新变化对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农业经济转型和产业延展要求人才的培养需要具备交叉的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需要交叉综合知识的复合型教育平台。但是,传统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教学模式和教学方式单一、专业面窄,社会实践缺乏,不利于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的职业能力培养。随着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向非农倾向发展,进一步导致了学生务农、亲农、服务农业经济的意识淡薄,能力弱化。培养的人才只懂基本的企业会计知识、企业管理原理等通识知识,缺乏农业特色和服务转型农业经济发展的职业能力培养,导致其在职场竞争中缺乏特色和优势,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经济经营和管理的需要。

(三)传统培养方式和教学模式单一

首先,从当前农业经济课程设置上看,缺乏应对转型时期农业经济专业人才职业能力培养的系统设计,尤其缺少与企业互动实践教学环节,导致学生不具备独立的顶岗实习能力,不利于学生职业能力的积累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再加之一些教师常年“足不出户”搞教学,而目前教科书更新速度较慢,教材上的农业经济知识落后于实践的问题突出,其培养的学生能力必然远落后于转型经济社会实践的需要,这也是很多学生感觉部分课堂知识“学无所用”的原因所在。从授课方式看,目前普通高校仍以传统的农业经济理论讲授为主,缺乏多学科综合知识的串联讲授,主要侧重于对书本知识的掌握,没能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但面对转型时期经济新常态下农业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很难在书本上找到现成的标准答案。这些新知识难以通过传统的教学方式反映,需要紧密结合转型时期农业经济发展现状、趋势和规律的追踪研究、总结和报告,让学生主动参与其中,深入相关企业及部门进行实践,在理论与实践中不断提升综合技能,形成与农业经济岗位可以对接的职业能力。

三、职业能力导向的农业经济管理人才模块化培养体系设计

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载体是综合性的职业行动,区别于通识教育、职业培训[8][9]。应对农业经济转型,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在兼顾高等院校优势和特色基础上,重点融合和互动教学模式改革,培养目标既要强调厚基础、宽专业,同时要突出强调农业特色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培养,按照模块化设计人才培养模式。

(一)形成职业能力导向的人才培养目标模块

从高校学生培养的学历层次看,本科生为主的金字塔结构已经被打破。近年来,本科生规模缩小、硕士研究生规模扩大、博士研究生规模基本稳定,导致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学员结构呈现梭型的特点。本科招生规模严重缩减已经成为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为适应农业经济转型和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的现实,高校学生的培养需要按照层次结构、按照“精专深”原则培养,重点拓展职业能力培训。其中,本科层面人才培养突出“精”度,重点在于突出对小规模本科学生核心基础职业能力的培养,抓住核心精品课程内容的传授和基础技能的培养,按照精品思维打造基础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硕士层面人才培养的关键在“专”度。在突出相关方向的广度知识基础上,需要加强硕士生研究方向农业以及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知识专业化的学习,保障其在实践中能够独立解决农业经营管理中的难题,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博士层面则要有“深”度,这一层面需要掌握较为精深的复合专业知识,能够独立、系统、开创性地运用多学科交叉知识解决复杂、关键性问题,并形成开创和发展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潜在能力。

(二)搭建职业能力导向的交叉型课程体系模块

需要按照农业经济发展需要,改革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发挥农业院校学科特色优势,搭建复合型人才培养平台。目前,农业院校学科专业主要按照文科、理科和工程类设计,形成了农学特色专业、畜牧兽医特色专业、食品科学特色专业等优势学科。这种割裂虽然有利于培养专业人才,但是不利于培养适应性强、就业面广的复合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培养需要打破这种割裂的学科分界,以农业经济管理核心课程为基础,整合全校其他学科核心课程优势,将优势学科资源按照专业需要设置为集群优势平台,并按照卓越式或者精英式教育模式重点培养,架构培养方案与岗位职业能力之间的桥梁。例如,农业食品经济专业方向,重点培养方案以农业经济管理系核心专业为基础,实现农学系、动物科学系、食品工程系等学科核心课程交叉融合,并采取小班授课和专题授课方式,从食品产业链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进行相关课程的系统设计,搭建集群式核心课程体系平台和配置师资力量供学员选择。在学分设置上,除了通识课程、经济理论等基础课程外,还需要增设必修的农学类核心课程、畜牧类核心课程和食品工程类核心课程,满足转型时期农业经济就业岗位能力培养的需要。

(三)建立职业能力导向的翻转式教学模块

大部分学生思维活跃、勇于创新、动手操作能力强,对感兴趣的事物能够激发积极性和投入精力,为此,需要采用灵活生动的教学模式“激活”学生的热情。教师要革新教学模式,加强教师与学生互动设计。课堂改革就是要告别“课堂干讲”“布置作业”“课后练习”的传统三部曲,需要教师的课堂角色发生转换,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优质资源开展教学。教师的责任在于理解学生的问题并引导学生运用知识。学生在课前领取任务,自主学习并完成项目任务,通过师生互动、理论与实践互动实现信息知识的综合、凝练与传递。将课堂和实践场地变成教师与学生互动场所,包括知识运用、答疑解惑、总结提升。

(四)完善职业能力导向的实践能力培养模块

要走出课堂、走进生产一线,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互动。生产实践环节是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职业能力培养与就业岗位对接的重要环节,也是培养教师和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环节。要通过走进生产一线,直面农业经济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促进学生消化吸收理论知识,通过理论与实践互动增加学生对转型时期农业经济发展的感性认识,提高学生直面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职业能力。其中,农业经济的经营者是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重点主体之一,包括专业农户、农业企业人员以及合作经济组织成员。这一部分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主要侧重多学科核心知识的专题讲解,需要根据经营者面临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培训。其次是农业经济管理者,主要是省、县、镇(乡)村等各级农业经营管理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者服务人员,主要针对农业经济政策、农业全产业链管理核心专业知识和核心技术进行专题讲解。第三,农业经济研究者和从事农业经济职业教育的人员。这一层面主要是通过对农业经济前沿理论、方法和交叉学科核心知识与技能的系统培训,使之成为推进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和创新的重要主体,既要侧重学员对前沿理论和知识跟进学习,也要加强这类学生的交叉学科知识的补充学习,提升其研究和指导生产实践的能力。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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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济体范文第4篇

一、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

(一)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含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民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谋取和保护自身利益,遵循自愿、互利、民主原则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之所以说它是“新型”的,是因为它与我国20世纪五十年代的“合作社”和六十年代的在性质上是完全不一样的。首先,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它起到了把分散的农户在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基础上重新组织起来的作用,因而它是农民新的集体组织形式。第二,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建立在家庭承包制基础上,由农民出资建立的,产权是明晰的,承认个人产权。它不是对家庭经营的否定,而是完善和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既弥补了农户分散经营的缺陷,又没有搞新的生产资料“归大堆”和集体劳动,它为家庭承包制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第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在组建过程中遵循了自愿互利的原则。这种没有行政命令和行政手段强制而靠农民自愿建立的合作经济组织,才是真正能够代表农民利益的组织。第四,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不是单纯的社区内的农民联合,其发展冲破了地域限制,使生产要素能在更大范围内合理地流动,实现要素的优化配置,因而更具有生命力和市场前途,符合农业市场化发展的总体趋向。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市场经济和农村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以现代西方农村合作经济理论为指导,结合我国实际,为解决农户个体经营与大市场不相适应的现状发展起来的。它不触动家庭经营体制,不影响生产经营自和家庭财产所有权,会在新的层次和意义上深化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在农民自愿基础上,对合作组织的管理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实行民主管理。

(二)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包括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专业协会、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经纪人组织、农民股份公司等形式。目前,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总体上仍然处于“小、散、弱”的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农村体制的不健全,不利于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造成生产效率低下,弱化了农民加入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二是组织化程度不高,产业体系不够完整与稳定;三是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撑,使合作经济组织很难进行技术改造和规模化发展;四是科技含量低,难以进行农产品的深度加工,增值效益不高;五是缺乏有力的扶持和引导。

在阻碍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许多因素中,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目前面临着融资困难的问题。

二、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面临融资困难

资金不足是制约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巨大难题。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业务发展所需资金来源有入会费和入社股金、各级组织的支持性捐助以及银行贷款。由于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滞后,会费只能是象征性地收取,不可能很高;而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对会员提供的是无偿服务,所以盈利能力也较弱;政府或其他组织的支持性款项一般是一次性的,数量不大;商业贷款一方面是贷款利率高,另一方面需要担保,协会或合作社在我国不是独立的法人,银行不愿意贷款;农村的信用合作社应该发挥较大作用,但它已经演变成纯粹的商业性金融机构。所有这些因素导致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资金缺乏,发展步履艰难。

阻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获得贷款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其非法人身份。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道路上,有一个根本性问题始终无法绕开,那就是它的法律地位。目前我国尚无全国性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律,导致合作经济组织的登记管理非常混乱:有的在农业部门,有的在工商部门,有的在民政部门,还有的在科协系统。由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地位尴尬,难以从正规金融组织获得贷款,迫使组织成员以个人身份申请贷款。

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融资困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融资渠道较少、融资成本较高、融资难度和风险较大等方面。

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获取资金的主要途径为:会员自筹、外部股金和自我资本积累,但从目前看,难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融资渠道

要解决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融资困难问题,就需要拓宽其融资渠道。

第一,在坚持会员入股集资的同时,拓宽筹资渠道,大力筹措外部资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最早的资金支持来自成员交纳的会费、股金。任何成员加入,都必须交纳这项费用,尽管数额不大,却是合作经济组织最早的资金支持。除了会费和股金之外,为了弥补资金不足,许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通过公积金制度和红利、盈余挂账的办法筹集资金。这种调整可以在不改变信用社产权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合作社一般规模比较小,其他融资方式对其不适用,所以合作社,尤其是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合作社所需要的资金基本来自合作社的公积金,部分是社员的入股金。为了扩大股金数量,许多合作经济组织实行鼓励社员将盈余分配所得留在社内,转为股金或存款形式继续发挥作用的政策,或提高允许社员个人拥有股金的上限,或要求在规定的期限之后才能支取股金。这实质上设置了股金退出障碍,修正了“退社自由”的原则。通过这种修改,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把合作经济组织所需的资金留在组织内部,促进组织的发展壮大,部分解决资金缺乏问题。

第二,建立农户融资担保体系。以合作为纽带,初步形成“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链条,形成由龙头企业自办或与农户联办合作社(协会),形成“公司+合作社(协会)+农户”模式、合作社联办龙头企业或向龙头企业参股、专业协会办企业、龙头企业参与合作社(协会)等多种农业产业化实现途径。形成以专业合作社(协会)为基础,行业协会为龙头,以各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为统领的组织体系。形成联结农民与市场的多元化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如公司+农户、农民经纪人公司等,使企业与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建立“公司+农户+银行”的担保机制,就是通过公司作为银行和农户的中介,让公司为合作经济组织做贷款担保法人。这样,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会比较容易从金融机构贷款。

第三,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为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农村信用社是农民融资的主要提供者,农村信用社要继续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国家应通过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农村信用社立足农村、服务农民的市场定位,鼓励其发展成为农村社区金融机构,限制其盲目进城。在此基础上引导其广泛推行行之有效的农户贷款证、“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制度和“农户联保”等贷款办法,简化贷款手续,提高服务水平,真正把农村信用社办成农村社区银行和“农民自己的银行”。

第四,依靠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如政府提供的财政支农风险补偿基金。财政支农风险补偿基金下的相关利益主体风险分担机制设想是通过政府财政出资建立支农风险补偿基金,通过金融机构的商业化运作,对从事农业信贷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贴息,对从事“三农”保险的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对从事“三农”贷款担保的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而不是将补偿费用直接付给农户。考虑到农业生产风险大和政府的财政能力,政府对农业生产进行全额投保,而对“三农”贷款发生的呆坏账损失,担保公司仅承担部分担保责任,其余部分分别由村经济组织(或村委)、互保农民、农业产业化企业等相关利益主体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相应的担保责任。通过政府财政补偿的商业化运作和财政杠杆作用,由相关利益主体风险分担的机制既减轻了“三农”主体负担,又调动了金融机构的支农积极性,并避免财政无偿投入不产生资金良性循环、支农效果无法评估与支农覆盖面有限的缺陷。

第五,利用民间融资筹集资金。所谓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解决我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难题还需要从农村、农民自身出发,农村有庞大的资金可供利用,沿海的地下钱庄以及农村的高利贷都证明农村不缺钱,只是没有好好利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资金难题必须解决,尽管以后农村合作社作为独立的社团法人可能会得到政府的捐款和有优惠利率的商业贷款,但最根本的还是农民自己的资金支持。

第六,建立政企分开、产权明晰、发育成熟的股份制合作经济组织,形成互利互惠、配套联动的利益共同体。通过股份入股的方式为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筹集更多的资金,一方面解决了组织资金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使组织成员得到更多的利润和好处。

新型农业经济体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业经济;经营主体;困境分析;体制创新

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632141

当今,我国农村经济的主要经营模式逐步趋向于定化与专业化的发展。而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推行使得我国传统的农业经济逐步朝着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在此趋势的影响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初步形成。而在长期的发展中,如何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综合素质,促进小型农户的规章化生产以及加强实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创新机制则需要进行更深入探究。

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内涵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一概念的最早提出是在2012年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在该项会议中,还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范围与各项基本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由此可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指的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为基础的、经营规模较大的、具备一定集约化与专业化农业生产条件的、有一定组织与管理经营并具备农业生产经营知识的职业性农民。该类主体与一般的农民有着本质区别,其的产生更符合现代化农业生产发展的趋势。而在新时期的现代化农业生产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生能够更好地改善过去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更好地推动我国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困境分析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速度较快,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系列问题。在此因素的影响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也面临着多种问题,受不同性质的因素制约。在这些制约因素中,比较常见的就有发展水平不高方面的表现,其农户参与率比较低,很多农户都没有较好参与到这一环节中来,最终也就很可能会影响到整体落实效果,推进过程中也就很可能会受到较为明显的干扰和制约,其在合作以及协同发展上受到了较大的干扰和影响,整体性和组织化水平难以满足于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的需求;从资金方面来看,现阶段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较为明显的资金不充足问题,其短缺现象较为明显,如此也就难以有效支撑各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的推进,产生的问题比较复杂;从具体人才结构方面来看,当前我国农村出现了较为明显的人才外流问题,青壮年劳动力严重不足,如此同样也会在较大程度上限制其发展水平,缺乏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难以和最新社会发展趋势接轨。

3 如何有效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体制

3.1 协调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传统农民的关系

在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新型农业的经营主体是一个数量庞大的并具有一定基础性的农民主体,在长期的未来发展中,其在我国农民总数量中所占据的比例是较为稳定的。因此,在此阶段中笔者建议要想有效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机制进行创新,则需要正确处理并协调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传统农户之间的关系。既要尊重并保护传统农户的存在,传统农户将会在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也是当代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也要积极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与管理,使其不会因为一些外界因素而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3.2 加大服务力度

为了更好促使相应新型农业经营主题能够得到较好发展,还需要重点为其创造较为理想的基础条件,保障相应服务力度能够得到较好体现,如此也就能够保障其具备较为理想的发展基础条件,有效降低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从这种服务力度的优化提升中来看,其需要重点加强对于技术层面以及人才方面的服务支持力度,鼓励参与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来的各类资源都能够发挥出较强作用价值,进而也就能够充分提升其发展速度和规模。

4 结语

这种以家庭承包制度为基础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当今现代化的农业发展中将会得到更多关注,且这种形式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可以采取不同类型的形式进行补充与改善,对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村经济发展体系起到了一定的完善作用。然而在面临着金融方面的巨大压力,土地使用权归属以及其他等一系列问题时,笔者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与管理力度,帮助新型农业的经验主体更好地发展中国特色的农村经济体系。

参考文献

[1]陈思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困境摆脱及体制创新探讨[J].商界论坛(产业经济),2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