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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工作安排

交通安全工作安排

交通安全工作安排范文第1篇

认真落实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规划营运市场和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职责任务,有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广大驾驶人和群众的交通安全出行意识,全面加强对桥梁、涵洞的隐患排查工作,通过开展交通集中整治,使营运客车、校车、7座以上客车、货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成立__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江洪兵任组长、赵旭林任副组长,镇规划建设办、派出所、安监站和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规划建设办),由刘建雄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掌握排查治理动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督导检查隐患整改情况等工作。

(一)加强危险路段排查整治;

(二)加强营运客车管理;

(三)加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加强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违法载客载人查处整治;

(一)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要对全镇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及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治理(附表一)。农村道路主要排查沿线标志、标线是否完善,警示灯、警示桩等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视距不良路段、路口,临河路段防护设施是否到位等。按照边排查、边治理的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逐一建档,逐一上报,逐一整改,限期完成。(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各村(社区),派出所、安监站配合,完成时限:6月底前。)

(二)排查整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深入企业对货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通报企业或车主立即整改。对逾期未检的车辆,督促运输企业或车主参加检验。对辖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及排查整治(附表二)。对“校车”进行摸底排查,对“校车”车主、驾驶人、车辆厂牌型号、年检、参保、运行时间、路线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人、不漏一车,并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安监站、辖区学校,派出所、各村(社区)配合,完成时限:6月底前。)

(三)排查整治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督促车辆所有人对驾驶人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交通违法处理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劝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客载人。对不符合安全条件接送学生车辆进行监督、劝阻和制止,对不服从劝阻、制止的,移交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处理。(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各村(社区)、辖区学校,派出所、安监站配合,完成时限:6月底前。)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确保“九打九治”取得实效的关键,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按照排查整治重点和工作时限全力开展工作,推动隐患

交通安全工作安排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生、抓安全就是保大局”的理念,统筹安全效果、通行效果、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着力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全覆盖、全链条、多层次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推动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整改、动态清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患排查制度化标化和常态化确保实现有效压降道路交通事故总量,防范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推进平安建设打造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原则

(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涉及城市道路交通领域,都要开展安全隐患全覆盖、全链条、拉网式排查整治,确保无缝覆盖、不留死角。强化问题导向、聚焦隐患重点。

(二)标本兼治,预防为主。树立事故预防理念,思想意识在先、安全投入在先、监管执法在先,关口前移,不等不靠。坚持系统观念,瞄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既要立足当前,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又要着眼长远,研究制定治本之策,切实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

(三)权责一致,齐抓共管。按照《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査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把大排大整治的内容界定清楚,把责任压紧压实,把压力传导到位,杜绝有章不循、弄虚作假。突出重点领域全过程监管、重点隐患全链条治理、重点违法联合惩戒,协同共治,齐抓共管

(四)集中攻坚,常态长效。全局各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建立合账、倒排工期,销号管理,全力攻坚大排査大整治行动。坚持边查边改边总结,健全工作机制,固化成功经验,建立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排大整治长效机制。

四、排查整治重点及责任部门

(一)道路交通秩序方面:排查整治重点是否存在马路市场、劳务市场、占路经营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和安全问题;(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方面: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到位。(市政分中心)

(三)应急预案方面:是否存在恶劣天气、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完善、修订不及时、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市政分中心、环卫分中心、党建办)

(四)物资储备方面:是否存在冰雪等恶劣天气应急物资储备不足、专业设备配备不到位等问题;(环卫分中心)

(五)应急演练方面:是否定期开展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演练(市政分中心、环卫分中心、园林分中心)

五、工作安排

自文件下发之日开始至2021年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月2日)全局各部门要根据排查整治重点,结合职责分工,立即研究制定本部门涉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行动整治范、任务分工和工作措施,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分级成立工作组,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排;要分类建立隐患台账(见附件),列明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并经排查责任人、整改责任人签字认领。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对短时间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建立责任清单,限期完成整改

(二)督查核查阶段。(2月26日至3月25日)我局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对各部门会议精神是否传达到位,任务、责任是否明确,隐患是否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等进行督查核查。对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将进行通报,对于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三)巩固提升阶段。(3月26日至6月30日)全局各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照隐患合账和责任清单,逐项复核整改落实情。对新发现、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要认真总结大排大整治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整改评估,避免老隐患反弹,实现新隐患及时解决。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推动、很抓落实。要加大巡查、排査力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交通安全工作安排范文第3篇

通过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行动,健全完善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积极建立定期排查整治预防交通事故长效机制,重点排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比较混乱、事故隐患多的地区和路段,依法查处严重违法驾驶人,查纠严重违法车辆,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行动指挥部,市政府副市长刘风山任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言华、市公安局副局长何承良、市教育局副局长时恒才、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杨金贯、市交通局副局长南合庄、市广电局调研员赵玮任副指挥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集中行动的具体指挥、协调、督办等工作,何承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刘洪生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行动步骤

大宣传阶段

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探索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进一步整合宣传资源,扩展宣传阵地,努力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效果的最大化。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免费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办交通安全专栏。整合手机短信平台、社区宣传栏、公交车站牌、大型公益广告栏等公共信息设施资源,在全市构建公共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切实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在中小学校、驾驶培训学校、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长途汽车客运站等场所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园地。通过举办交通安全摄影比赛、交通安全主题文艺演出等活动,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延伸到社会的每个层面、各个角落。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重点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加强对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创建安全文明村、文明社区等工作有机结合,增强群众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牵头,教育局、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共同实施。

大排查阶段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共同实施。2.对客运车辆、校车、旅游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排查。对挂靠经营的客运车辆、校车、旅游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要全部停止营运,清退出营运市场。对不落实门检、车辆保养等安全制度的运输企业、客运场站,要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监督其整改。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教育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共同实施。3.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各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对照交通部门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有关技术规定和公安部危险路段排查标准,综合考虑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研究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对辖区内所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曾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急弯道、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路段等全面排查整治,摸清危险路段底数,并逐一建档。对往年已排查治理的危险路段,要结合事故分析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对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要继续作为公路危险路段进行治理。在此基础上,市交通局、安全监管局、公安局要共同制订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整治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共同实施。

大整顿阶段

1.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顿。各乡镇政府要积极参与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对农村公路的管控,实行乡镇长、村委会负责制,保证本辖区村民不坐违法车,农用车不违法载人。公安部门要科学调整路面交警的勤务部署,逐步在重点乡镇组建公路巡警中队,充实警力,配备必要装备。对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强行超会车、逆向行驶、不遵守标志信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停车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对严重超员的,依法扣留机动车。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的源头管理,纠正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通过整治,使客车超速、超员违法行为发生率低于10%,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载人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执法,交通运输部门治理超载要在省政府批准的固定检测站进行,消除违法状态。车辆因超限或超载已被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处罚过的,其他地方和部门不得再处罚,坚决制止重复处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农机局共同实施。2.对营运企业进行整顿。交通运输部门要落实对营运企业及驾驶人的监管责任,对营运企业、营运场站进行全面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督促其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督促营运企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建立单车检验维修台账、行车事故记录台账、营运驾驶人档案,抽查驾驶人定期安全学习情况;督促营运企业与每位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聘用驾驶人准入考核制度。对营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进行全面检查,对屡次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负有重大交通事故责任的客运驾驶人,要坚决调离岗位,不允许继续参加营运。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3.对校车、旅游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整顿。一是严格整顿校车,实行校车校长负责制。对校车驾驶人定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对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日常检验,坚决杜绝校车带病行驶、超员、超速等违法现象。二是严格整顿旅游车辆。重点检查旅游车辆停车场地、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无场地、无安全制度和挂靠经营的车辆,坚决取缔其营运资格。三是严格整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运输资格和线路审批情况、车辆安全性能、外观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市教育局、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共同实施。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预防和遏制特大交通事故工作的重要性,迅速行动,制定工作细则,强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牵头部门要会同协办单位制定出台长效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协调,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抽调市交通局、安()全监管局、公安局等有关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也要加强自查自纠,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牵头部门要严格量化考核制度,制定专项整治考核办法,组织检查考核。

交通安全工作安排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市委书记杨根生提出的“认清形势、落实责任、大力整治、严格问责”工作要求,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全面提身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两会”、“两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为构建和谐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工作。道路交通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管理责任、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源头监管明显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深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得到有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安全预防设施得到改善,道路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杜绝群死群伤恶通事故。

三、行动部署及职责分

(一)加强路面秩序专项整治配合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做好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配合区农业局做好农机车辆专项整治;配合区教育局等部门做好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配合城管大队做好建筑材料车辆“滴、洒、漏”专项整治;配合区运管所做好客运车辆源头管理等工作。

(二)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省预防办《关于加强道路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排查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整治方案。

1、重点排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多秩序混乱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大江线新县镇段,新白线新县段、新县至白鹤以及各通村道路,主要排查临水临崖、安全防护设施、交通标线和警示标志建设,杜绝三级以下道路夜间通行客车。对通村主干道,主要排查中心隔离、标志、标线设置,路口、视频探头等,将排查出的隐患路段,逐一建立台账,提出整治意见,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安监部门。要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规定》务会议纪要精神,提请区政府落实责任单位,下达整治任务,对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积极协调推进整改治理,为交通安全、畅通提供基础保障。

责任单位:镇安办、公路站、白沙交管

时间安排:1月15日至6月30日

2、加强落实重点督办的整改力度。要按照边排查、边治理和省、市、区三级督办的要求,对排查中发现国省道缺少标线、标志灭失的,要积极推动整改措施落实,争取在2014年3月底前完成整治。对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的隐患路段,要下发整改通知函,在6月前完成整治。对今年以来进行整治的隐患路段,要适时进行检查验收。

责任单位:镇安办、公路站、白沙交管

时间安排:1月5日至6月30日

3、加强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管理。配合区建设局、交通局、公路局做好对影响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要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严格把关,并要求施工作业单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对未中端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发生交通拥堵。

责任单位:镇安办、公路站、白沙交管

时间安排:1月5日至6月30日

(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开展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工作,按照市综治委《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宣传工作,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格局,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不断深化“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宣教工程建设,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网络等媒体,突出客、货运驾驶人、农民、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加强交通安全提示,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舆论环境。完善交通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推广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服务活动,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通违法劝导活动。

责任单位:镇安办、公路站、白沙交管、宣传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镇长陈海防任组长,分管领导黄金聪为副组长、安监站长陈瑞星、白沙交管俞章辉、公路站长林青松、村建站长兰文贤、农机站干事蔡慧跃、文化站长陈新章等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公路站,主任由林青松兼任。各村委会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层层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交通安全工作安排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推进、属地管理、行业负责”的原则,学习借鉴北京市顺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经验,以建立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推进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和政府实施动态监管为核心,以强化各级各部门职责、考核机制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逐步形成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筑牢安全生产基础,切实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建立市、县(市)区两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开展建设试点,市级试点单位安排在道路运输企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也要选择1个单位进行试点。2013年,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初步建设。通过“平台”建设,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管,对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促进企业由被动接受向主动排查转变,由行政执法推动向落实主体责任转变,由治标难治本向提升本质安全转变,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立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工作内容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企业分类分级,细化完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等。

(一)开展调查摸底和企业分类分级。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调查、登记各类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规模、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等,掌握企业底数及其基本情况,建立监管监察对象数据库。

按照企业基本情况,结合企业的行业属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相似性,对企业进行分类,对同一类型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安全等级评定。确定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范围,建立“按类分级、依级监管”的安全监管模式。

(二)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开展自查自报。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为基础,细化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企业要按照标准和规定及时主动自查自报安全隐患,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依托“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和管理。通过该系统,企业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和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及时整改消除隐患;行业管理部门对企业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隐患整改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所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实施有效监管。

(四)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监察方式。按照《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皖政〔2008〕69号)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合政办〔2009〕4号)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依照企业的分类分级,在监管频次和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监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落实隐患治理程序。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1〕75号)和《关于加强中央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合安办〔2012〕2号)精神,通过全面调查摸底,确定分级管理企业名单,全面落实行业安全隐患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隐患治理程序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检测监控、挂牌督办、整改、评价、销号、上报、统计、检查和考核等制度,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

(六)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各单位要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结果量化,将开展企业调查摸底和分类分级、细化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以及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推进体系建设的过程管理,纳入对部门和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未按要求自查自报隐患的企业,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的同时,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挂牌公示,对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企业,优先安排重大隐患整治技改贴息(补助)资金。

四、工作步骤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主要分为建设试点、推广普及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建设试点阶段(2012年5月至年底)。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市交通运输局将在道路运输企业中确定1-2家开展试点工作。

5-6月份,局将根据市安委办专题会议精神,召开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和《工作指南》进行宣贯,明确阶段任务、工作措施和宣贯要求,努力营造政府大力推动、企业积极响应的良好氛围。

7月份至年底,根据市安办统一安排,在规模以上企业中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同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安全管理水平和危险有害因素等实际情况,选择条件较好的规模以上企业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力争今年底前达标。

(二)推广普及阶段(2013年)。借鉴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和标准,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中推广普及达标,在部分小微企业中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分级分层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和小微企业中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逐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为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王贤泰局长任组长,徐祚青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有关处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处,王村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余立同志任联络员。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安排专项资金,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科学组织实施。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性,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评定,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强化目标考核。要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责任。市运管处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的建设工作,市地方海事局负责全市水上交通运输行业的建设工作,市质监站、市公路局和市地方公路处共同负责全市交通建设行业的建设工作。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将开展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对工作进展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进度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