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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

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

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范文第1篇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队队长年终汇报会,主要是总结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肯定成绩,分析存在问题和争取解决的办法、措施,部署工作。刚才,4个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队队长作了汇报总结发言,讲得很好,他们有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和借鉴。

是我们应对危机、化危为机的关键一年,我们坚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工作来抓,全市选派1907名驻村指导员,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大胆探索,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使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我市实现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发展良好势头”的目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总结新农村建设所取得的经验,更好地谋划工作,我讲两点意见。

一、工作回顾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坚持“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驻村”的联谊工作机制,以“党组织服务年”、“城乡联谊、三级联创”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等活动为载体,充分调动各涉农部门、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通过以项目建设为支撑,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极大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取得了“两突破、两增长”,实现“三增强”。截止去年年底,50个市领导联系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522个,突破500个大关,较增长5%;总投资19863万元,突破1.9亿元大关,较增长53.2%。已竣工投入使用项目416个,完成投资17859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89.9%,在建项目95个,占总计划的18.2%。其中联谊单位帮扶的项目达到118个,投入帮扶资金416万元。

在领导联系点的示范带动下,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将更多公共资源投向农村,引导项目、资金等要素向农村聚集,加快解决农村饮水、行路、用电、教育等问题,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总额达10.8亿元,建成农村公路2800公里,修建饮水工程588处,解决24.71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建成沼气池21445座,建设农家书屋107个,改造、新建校舍1302间,新建、改建村委办公楼达5000多平方米,广大农民群众深受其益。主要经验有四点: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大项目投入力度。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我市逐步形成和完善了“领导推动、上下联动,整合资源、合力攻坚”的“两动两合”高效运转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自觉承担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职责,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市、县(区)挂钩联系领导通过听取汇报、到点调研指导、协调破解难题,极大鼓舞了广大市、县(区)驻村指导员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斗志。在市领导的重视和推动下,市、县(区)、镇、村四级上下联动,涉农单位和包村后盾单位协调一致,整合资源,合力攻坚,取得了很多新的突破。从刚才通报的基础设施项目情况来看,有几个数字令人欣慰,最能说明我们这几年探索形成的工作机制在实际工作中的巨大作用:50个市领导联系点投资总额达2个亿,比上年增长超过65%;平均每个点投资400万元,比上年增长130%;150个市联谊包村单位为50个市领导联系挂点村筹集到位项目建设资金416万元,比增加256万元。在领导联系点的示范带动下,全市加快解决农村饮水、行路、用电、教育等问题,全市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总额超过10.8亿元,新农村项目建设呈现出项目数量多、投资总量大、布局更合理等特点,很不容易,很不简单。

通过整合资源,合力攻坚,突破资金不足、项目推进慢等难题,去年以来,各县区都有几个克难攻坚的村或项目,在整村推进方面,钦北区王岗村整合了水利、交通、教育、民政、扶贫、电信、水产等10多个部门项目资源,规划项目达个,投入资金达万元,并在规划建设新村方面创造了当年驻点、当年筹备、当年规划、当年建设、当年成规模的“王岗速度”,使县(区)该镇该村群众参加新农村建设的热情空前高涨。特别是特别是钦北区众仁村、屯宽村、淡渎村三个村铺设的水泥路均超过10公里以上,其中众仁村铺设水泥路达到14.5公里,是目前钦州最长一条村级水泥路,这些工程整合了约个部门资金,经过多方努力,得以修建,这个民心工程能够啃得下来很不容易,很难得,很受感动。

2、注重抓好规划,高标准规划建设新村。各县(区)抓住全市开展土地修编的机遇,结合本县(区)、本村实际,布局合理,规划建设了一批新村,成为继“水、电、路、校、池”五大工程之后,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新亮点。如钦南区实施“镇村规划”工程,沿南北二级公路规划建设那丽镇那丁新村、王茅山新村、东场镇六加新村、沙埠镇望埠新村,形成南北二级公路新村长廊;沿钦陆一级公路规划建设平新新村、新圩新村,培育钦南区北大门新亮点;沿钦州港北部湾大道规划大番坡镇茅 坡新村,将村委搬至新村,打造北部湾最具沿海风情的滨海新村。目前该区规划新村达13个,规划面积700多亩。钦北区大直镇王岗恒瑞新村实现了当年进点、当年规划、当年开工建设。据统计,全市规划建设新村达51处,涌现出一批类似钦北区大直镇王岗恒瑞新村、灵山县新圩镇漂塘村、浦北县北通镇清湖村等富有地方特色的新村,带动了周边新农村建设。

3、开展“回头看”活动,建立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为巩固成果,我们借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的做法和开展第二批贫困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回头看”活动的的成功经验,去年11月份以来,我们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对50个市领导联系点的新农村建设项目开展“三查一看”的“回头看”活动,即:一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是否存在“半拉子”工程;二查项目质量情况,是否存在“豆腐渣”工程;三查项目效益发挥情况,了解是否发挥了原设计作用。“一看”即看项目管理是否到位。通过开展“回头看”活动,达到了查漏补缺、整改落实、巩固完善、强化管理、锻炼干部的效果,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的目的,锻炼了指导员扎实工作作风,进一步巩固提高了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成果。如灵山县陆屋镇那檀村牵头单位和全体包村单位针对该村通村水泥路迟迟不能开工建设进行“回头看”,查找原因,调整思路,制定措施,经过多方努力,全长5.7公里、惠及群众6000人的村委至新坪路口水泥硬底化道路终于开12月初顺利开工;驻钦南区康熙岭镇板坪村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根据“回头看”工作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几天时间,全村新增加建设沼气池13座、卫生改厕30座,一举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驻钦北区大直镇屯宽村工作组把回头看作为长效机制来抓,指导村级组织建立健全后续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并结合春节前的慰问工作,再来一次“回头看”,确保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通过“回头看”,我们主动请示汇报,积极争取为每个市领导联系点拨付了5000-10000元,有力地促进了各个联系点年终工作圆满完成。特别在“回头看”活动过程中,全市香蕉遇到销售难、蕉农增收骤减难题时,广大指导员急蕉农之所急,积极帮助蕉农寻销路、找买家,并主动带头购买“爱心香蕉”,指导员爱农、护农的感人事迹受到了广大蕉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通过开展“回头看”活动,50个市领导联系点新增开工项目71个,新增完工75项目61个。

4、抓好“农事村办”试点工作,积极构建便民服务平台。我市借鉴百色市田阳县“农事村办”的好经验和做法,把“农事村办”作为第三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广开来。在实施“农事村办”工作中,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六大服务”,即:生产服务、文化服务、卫生服务、法律服务、政务服务、党员服务,明确牵头单位,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我市共投入经费38.2万元用于建设“农事村办”服务站,落实并装修办公场地450平方米,配备电脑15台,订阅报刊21份,落实并培训“农事村办”工作人员49名。通过开展“农事村办”工作,进一步方便了广大群众办事,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截止12月,我市5个“农事村办”服务站共为群众办理证照464份,发放各种补贴34.1万元,调解矛盾纠纷40多起,为群众提供致富信息237条,组织技术培训1279人次,组织469吨农资下乡,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我们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也看到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表现:一是新农村建设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对加强新农村建设工作不够重视,谋划、争取项目不够主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足,农村面貌变化不大。二是有些项目还未完成,一些项目未最后配套完善,就差这么一点点,致使项目发挥作用有限,甚至存在安全隐患,有些项目还没纳入新农村建设项目,如农村改厕。三是个别地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力度不够大,致使有些党组织党员队伍老化,女党员少,缺乏活力。四是少数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到点驻村天数较少,工作经验不足,工作方法不多,协调能力不强,工作有松劲现象。个别驻村指导员工作受原单位工作牵制过大,难以两头兼顾等。

二、工作要求

从我市几年来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经验来看,新农村建设必须以项目建设为支撑,争取项目、实施项目是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市领导联系点“一定两年”和项目建设“两年一回合”要求,是抓项目年,是项目建设年。按照这个思路,今年我们要围绕科学发展新农村这个主题,抓住“水、电、路、校、池”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重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各方面力量,实现项目建设在数量、投资、质量和效益方面的新突破。

(一)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把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今年为我市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年”,从现在开始就要着手谋划今年项目建设。按照“策划一批项目、申报一批项目、落实一批项目、建设一批项目”的“四个一”要求认真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策划、申报一批项目时要结合当时实际,围绕群众所思所盼,千方百计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落实、建设一批项目时要围绕解决“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分步推进的办法,积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根据我市实际,我们要重点抓好三类项目:第一类是解决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群众所思所盼且条件成熟的项目;第二类是按照贫困村整村推进验收标准需配套的项目;第三类是结合所驻村实际找准推动该村发展、农业增效和群众增收的项目。

(二)建立“回头看”工作长效机制,扎实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回头看”活动是我市近两年来创出的一个工作亮点,是确保“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的一个法宝。实践证明,开展“回头看”活动使我们的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我们要把“回头看”作为一种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好、落实好、发挥好,不断巩固提高我市农村建设的工作成果。当前我们开展项目建设“回头看”活动时,要求要实,要过细。如对铺设村级水泥路进行“回头看”时,要看项目质量如何?安全标示、路肩、排水等配套设施如何?交付使用后后续管理如何?对人饮工程,要看入户和发挥效益怎样,水的质量检测过了没有。规划建设的五保新村不要放到太偏僻的地方,要安排在人气旺的地方,并做好绿化甚至安排有菜地供老人使用,老人也是亲人嘛。

从工作总结和项目建设“回头看”情况来看,还有个项目正在建设,个项目未开工。对这些正在建设、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或未配套完善的项目,要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负责人跟踪督促落实,切实使项目真正落实到位、发挥作用、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特别对有些就差这么一点点就全面完成的项目,有剩余资金的要及时拨付到位,资金短缺的,要积极想办法筹措,尽快使项目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如有些进村水泥路修好了,还要及时抓好铺设路肩、设置安全指示牌、建立养护制度等扫尾工作。

(三)持之以恒,干劲不松,力度不减,做好岁未年初各项工作。岁未年初的工作,就要做到收好的“尾”、开好的“头”。当前要做好项目“回头看”工作、项目谋划申报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春节慰问工作、维稳工作、指导员安全工作、总结统计等工作。工作队长要加强督查,强化管理,发挥带头人作用,工作要持之以恒,特别是“回头看”工作,要一个一个项目过关,对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解决好。市基层办、新农办全体人员要认真按自治区要求做好总结、考核、评比和表彰工作,做好调查研究,协助各级组织部门选派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对要求留下来的老队员要根据项目建设情况适当考虑。要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老化,女党员少,缺乏活力等问题。认真思考,群策群力,在新的一年里拿出得力措施,拟定工作进度表,下大力气,真抓实干,努力在党组织全覆盖、增强党组织活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党员作用方面。

(四)以真干实干苦干的作风保稳定,确保农村社会的和谐安宁。农村的和谐稳定关系和谐社会建设大局。在当前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农村的稳定工作尤为重要。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要积极排查和调处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山林纠纷、计划生育等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帮助农村基层组织健全治保、调解、信访队伍,督促和协助村干部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尽可能地把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进村入户做好下访工作,多与农民群众谈心交心,注意了解掌握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尽可能防患于未然。对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情况信息,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范文第2篇

一、农民建房收费现状

农民建房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日益规范,但是当前农民建房收费仍然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村级组织擅自设立项目向农民收费,用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方式来约束村民、管理村务的行为时有发生。农民在建房中主要发生以下费用:

㈠建房押金。村级组织收取建房押金主要有二种情况:一是村级组织对施工方收取施工押金,因现有规定要求农民建房檐口高度不大于8.8米,但建房中超标准情况严重,而建房农户往往把超标准的责任推给施工者,故村级组织对施工者收取施工押金,最终还是转嫁到建房农民头上;二是村级组织在农民建房中收取拆旧建房押金,由于现在农民建房主要在新村规划区,新建房完工后要求拆除老宅基房屋进行复垦,而农民在新房建成后,将老房用于出租、经营或作其他用途,不愿拆除,有的村级组织为了约束建房农民,就收取老宅基房屋拆除责任金(押金),个别地方收取标准高达每户2万元。

㈡两违押金(保证金)、临时用地补偿费和复垦保证金。在两违(违法用地、违法违章建筑)整治中,由村级组织对符合村民建房条件但未经批准擅自建造住房,用地符合规定限额且符合“一户一宅”的,按建筑面积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用地面积超过规定用地限额20平方米以内的,城市建成区外按违法建筑面积处以每平方米50元的罚款;对符合村民建房条件但超过批准的建筑层次建造住房或者在已建成的住房上擅自加层,未影响建筑结构安全,也不影响相邻权,总层数未超过三层的,按违法加层建筑面积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总层数超过三层的,四层及以上部分城市建成区外按违法加层建筑面积处以每平方米50元的罚款。

除罚款外,有的县(市)还采取补办临时用地手续的方式,由当事人与所在村签订临时用地协议,按不低于5元/M2向住宅、家庭作坊临时用地者每年收取临时用地补偿费,并一次纳复垦保证金7.5元/M2。

㈢新村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宅基地使用费。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农民迫切要求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在新农村建设中,各地积极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不少地方规划了村民集中居住点。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费用的矛盾逐渐突出。在进行新村规划和实施中必须解决二个问题,一个是土地调剂集中使用中发生的人员安置、拆迁补偿等费用问题,另一个是进行“三通一平”所需的资金问题。村民集中居住点前期建设如土地平整、河道整理、绿化建设等以及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往往较城市高。如何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种是由村级组织承担。村级经济比较好的,由村级组织对村民集中居住点进行“三通一平”,所需费用不向农户收取,全部由村级组织进行贴补。再一种是向建房的农户收取。村级经济比较薄弱,但想对村庄进行整治,而现有的财力又不足的,按照《**省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的规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通过,由村民代表签字形成书面文字,向在集中居住点建房的农户收取新村基础设施配套费,新村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往往差别较大,有的按新建每户3500元,拆建2500元收取,有的则高达每户1.1万元,其中通路、通水费8000元,通电费3000元。

有的村除新村基础设施配套费外,再向在新农村规划区内建房农户收取宅基地使用费,根据宅基地大小,收取1.16万—1.24万元/户不等,主要用于土地调剂集中使用中的拆迁补偿和养老安置。

还有的就是借助社会力量和鼓励村民捐款。如海宁市许村镇永福村在完成通组达户道路硬化、亮化、绿化、洁化工程中,充分发动村民出资出力,去年全村4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中,有120万元来自村民捐款。

㈣有关供水供电费用。主要是农民在建房基建过程中使用的水费、电费。用水水表由村水电工负责安装到建房户的厨房,水费按水表的度数,有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按每度1.40元,上浮不超过15%的标准向农户收取,有的由供水部门按基建用水价格计收。电费存在二种情况:一种是由供电部门直接安装电表,所用费用由农户按电表度数向供电部门缴费,存在临时接电费用应退未退情况。另一种是由村里拉线装表,按建筑面积多少向农户收取600至1500元的电费押金,最终再向农户结算。

二、农民建房收费现状分析

上述农民建房收费现状向我们提供了一个信息:在农民建房方面,农民的负担是大大加重。

㈠农民建房押金问题。这可以说是一个老问题,为什么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一是有同志认为政策有不够明确的地方。一直以来,清理整顿的有关文件都是针对建设、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村级组织收费未作严格规范。二是处罚依据不好把握,既不能依据《价格法》(村民会收费不属于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不属于《价格法》调整的范畴),也不能依据《**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村民会不是各级政府,也不是政府有关部门,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主体),因此对押金问题往往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有同志认为,虽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20**〕48号)对严格规范村级组织收费作出了相关规定,明确:严禁村级组织擅自设立项目向农民收费,严禁用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方式来约束村民、管理村务。但从经济处罚的角度看,价格部门没有直接适用的法律条款。

㈡两违(违法用地、违法违章建筑)整治中的押金(保证金)、临时用地补偿费和复垦保证金问题。虽然表面看来这不是直接建房收费行为,但却是由建房引起,也应加以分析。首先是执罚(执收)主体缺乏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规定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农村村(居)民未按规定办理规划建设审批手续或者违反规划建造住宅的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其次执罚(执收)对象存在超范围现象。临时用地补偿费,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仅限于种植业养殖业临时用地。第三执罚(执收)标准有超过规定的现象。一是对城市建成区内违法用地、违法违章建筑按违法建筑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与《**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影响村镇规划,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并可处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规定不符。二是一次纳复垦保证金7.5元/M2,与《**省土地复垦办法》(省政府令第33号)第十一条关于“……(土地管理部门)可以收取每平方米三元以下的复垦保证金。”的规定不符。

㈢新村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宅基地使用费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中发〔1993〕10号)明令取消在农村收取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农村宅基地超占费、土地登记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收费。很明显,宅基地使用费是取消项目。但这里的宅基地使用费,与过去有实质上的区别,是土地调剂集中使用中拆迁补偿和养老安置费用的分摊。它和新村基础设施配套费一样,是新农村建设中发生的新问题,由于在产生之初采用了“一事一议”方式,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后形成方案,不少同志认为有其合理合法性,认识上存在不一致之处。本文试作如下分析。

1、从“一事一议”的角度看。从项目来看,是属《**省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规定的筹资筹劳范围。从收费标准看,则远远超出《**省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关于“筹资标准:每人每年按1工的要求筹资(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年初公布的以资代劳每工价格标准进行折算)。从20**年开始,可以分年筹资,也可以几年累计筹资(一般不得超过三年)。筹劳标准:每个劳动力每年不得高于3工。”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20**〕4号)规定:筹资筹劳应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立项或者提高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不得以一事一议为名设立固定的筹资筹劳项目。也就是说此两项费用非“一事一议”所能解决。

2、从国家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政策看。《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要本着节约原则,充分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加重农民负担,扎实稳步地推进村庄治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20**〕48号)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进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必须量力而行,不准向村级组织摊派、集资或强制要求村级配套。从这里不难看出,各级政府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中有着重要责任。

3、从有关基础设施配套费规定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涉农价格收费及农民负担情况的调查报告》中有这样的描述:由省级政府设立和收取的公用设施配套费只适用于城市范围,但一些地方却以各种名目向农民收取上述费用。我省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都有明确规定,对新村基础设施配套费既缺少投入,又对如此高的收费放任不管,农民的负担怎么减轻得了。

三、几点建议

㈠加强政策研究,规范村级组织收费。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制定合理的价格收费政策,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项目出资出劳,把国家投入与农民投工投劳有机结合,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加强涉及农民建房各项价格和收费的政策研究,规范村级组织收费行为。

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农村信息化 总体架构 六横两纵

自从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战略以来,如何应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新农村建设,成为人们研究和讨论的热点。中央一些部门从自身职能出发,提出了应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举措;一些地方也结合自身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和特点,提出了各具特色的农村信息化的举措,也出现了一些较好的农村信息化建设模式。但是,总的来看,当前我国农村信息化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我们对“三农”问题的研究相对比较深入,但是对农村信息化工作却缺乏充分的认识,相应的理论研究严重滞后,一些部门和地方围绕新农村建设所开展的信息化工作都只局限于具体的某个方面,缺乏统筹和整体规划,其效益和可持续性还有待检验。实际上,在大规模地开展新农村信息化建设时,我们非常有必要结合当前的新农村建设实践与信息化发展的基本规律,深入探讨新农村信息化的基本内涵,具体研究其总体架构、组成内容及其相互关系,以便为开展新农村信息化工作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信息化的基本内涵

“新农村信息化”其实是由“新农村”与“信息化”两个层面综合在一起而构成的一个新的概念。也就是说,新农村信息化一方面要结合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及国家正在开展的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也要反映信息化发展的基本规律以及当前农村信息化发展的具体状况。因此,概括地说,所谓社会主义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就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所确立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基本要求,应用信息网络技术加速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通过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新农村信息化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实质就是应用信息网络技术解决“三农”问题,建设信息时代的新型农村;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化是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重点,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强,是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核心;新农村信息化是城市信息化的自然延伸,是当前的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社会信息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农村发展特点相结合的综合体现。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信息化的总体架构

所谓新农村信息化总体架构,其基本内容就是根据信息化的基本要求,从系统角度对构成新农村信息化的各个部分进行合理设计与安排,以科学有效地反映其内在的逻辑关系及其作用机制。由于总体架构能够简明扼要地说明一个复杂系统的各方面关系及其作用过程,因此,通过总体架构,人们就能够比较正确地认识新农村信息化发展的基本规律,从而有效地处理新农村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基本关系。

在构建新农村信息化总体架构时,除了要遵照信息化体系架构的一般要求外,还必须充分地结合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农民的信息获取渠道和能力、农业生产实际、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等。综合上述考虑,这里提出涵盖上述要素的新农村信息化总体架构(如图1所示)。

图1新农村信息化的总体架构

我们可以将新农村信息化总体架构概括为“六横两纵”:“六横”即是指新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新农村信息资源、新农村信息化业务应用、应用支撑条件、服务传输渠道以及服务对象;“两纵”即是指农村综合改革与机制体制建设、信息化业务应用与农村信息资源的标准化和信息网络安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分别如下:

⑴信息基础设施

从当前我国信息化发展情况来看,农村地区要发展信息化,需要综合运用电话、广播(喇叭)、(有线)电视、互联网、卫星通信、移动通信等网络以及目前各级涉农部门已经建立起来的有关政府专网、局域网。在农村地区,固定电话、移动通信以及广播的覆盖水平相对比较高,应用比较普遍,是实现信息进村入户到人、克服信息化“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有效手段。因此,农村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一定要与传统的通信手段相结合,配套建设、综合应用。

就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来看,必须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在农村开展“三网融合”不仅必要,而且是迫不得已的选择。实际上,与城市不同,农村地域分散,群众的购买力水平和信息化应用水平都相对较低,因此,在农村单独建网、单独经营信息业务,不仅不经济,而且全社会根本就承担不起多网络建设的成本。所以,在农村实现“三网融合”不是应不应该的问题,而是如何实施的问题。

第二,将空间地理信息系统纳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范畴。空间地理信息系统(GIS)对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是开展信息化业务应用的基本手段,可广泛应用于农田基本管理、乡镇规划、自然灾害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理应由测绘部门统一提供。但是当前GIS却被当作信息系统开发项目,由各建设单位自行开发。这样既不利于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也给基层政府带来额外负担。

⑵信息资源

从内容来看,新农村信息资源不仅包括农业信息资源建设,还应该包括政策法规信息(如农村法律援助信息)、为农民工外出务工提供信息服务的劳动市场信息、用于提高农民文化水平的教育文化信息以及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的新闻娱乐信息等四大类。

农业信息资源包括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多元化的信息,具体包括6个方面的内容:①农业资源、环境信息,如气候、土壤、水及种籽等各种资源环境信息;②农业科技信息,如农业新技术、新设备及新工艺等;③农产品市场流通信息,如农产品的品种价格走向及市场行情等信息、各类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分布、交易规模等信息、农产品交通运输条件等物流信息;④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如国际农业发展新趋势、新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等;⑤农业管理服务信息,如新的农业管理模式、服务方式及新的服务理念等;⑥农业教育及农业政策法规信息等,用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以及政策法制意识。

在当前和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为农民、农民工、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等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是农村信息化的主要服务形式,也是农村信息化能够获得直接效益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所在。因此,信息资源既是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工作,也是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从长远来看,新农村信息服务甚至能够对农民的思想意识与农村的社会结构产生深远的影响。所以,建立和完善新农村信息资源是新农村信息化工作的重中之中。

⑶业务应用

新农村信息化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以信息化手段促进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五个建设”的信息化应该包含很多的业务应用,但是就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农村信息化建设情况来看,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两个部分:农业与农村经济信息化、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信息化。

就农村经济信息化来看,主要业务内容包括现代农业及其信息化体系建设、特色产业信息化、农村服务业信息化以及现代农业信息化等内容;就农村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信息化来看,其业务应用内容主要包括农村信息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教育培训信息化、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医疗卫生信息化、民政信息化、农村公共文化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信息化、农村党建信息化等。

以上业务应用是从现实世界的业务职能分工的角度来划分的。在当前农村信息化发展初期,这种划分有利于调动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为农村信息化营造一个大家都来关心和重视的良好发展氛围,能够直接推动新农村信息化工作的开展。但是,随着信息化工作的日益深入,这种分散建设的弊端也会慢慢地显现出来。因此,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对此有清醒的认识,注意加强各种信息化业务系统之间的统筹规划与协调。

⑷应用支撑条件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同时也由于农民居住的分散性以及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目前的信息服务还难以通过信息网络直接从信息采集、整理和提供者到达作为信息服务接收方的农民手中。这是当前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障碍。为此必须充分地寻找能够将信息提供者与农村信息服务的接受者两个方面联系起来的中间桥梁,即寻找农村信息服务的“二传手”。当前我国农村基层已经建立起来的各类服务性机构非常适合这种“二传手”的角色,完全可以充当实现农村信息服务“进村入户到人”的支撑条件。

从现实来看,这些服务性机构既包括各涉农部门为实现各自职能而在农村基层所建立起来的派出机构(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七站八所”),也包括基层政府自身所建立起来的相关设施,当然还包括非政府部门所设立的类似场所。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些服务性机构主要有:农业呼叫中心,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点,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站,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系统,阳光工程,农村信息服务站(农村网吧),“三电一厅”等农业综合信息服务站,县乡行政服务中心,农经站,农业科技服务站,国土资源所,广播站等站、所,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县、乡医院和卫生所以及其他农村公共服务设施。

之所以说这些服务性设施和机构能够充当新农村信息服务的“二传手”,是因为自身已经具备一定的信息化基础与应用条件,并具备相应的人才和其他保障,在农村信息化方面已经走在前面。从今后的新农村信息化建设来看,除了要进一步提高这些服务性设施和机构的信息化应用条件和水平外,更要充分依托这些已有的基础条件,以此为支撑,多渠道地促进农村的信息服务效益。

⑸信息传输渠道

信息传输渠道是实现信息“进村入户到人”的媒介和载体,在选择采用何种信息传输渠道时,必须充分地考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及村民的使用习惯,为此,除了要求采用网站(专业特色网站、农业门户网站群、基层政府门户网站)、手机或农村信息机外,还应该采用农村广播、(有线)电视、信息栏、明白纸、宣传手册等目前在农村得到广泛应用的信息传输手段。

在信息传输渠道方面,出现了一种值得注意的趋势,就是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服务方式的结合,通过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传统方式的功能而相对容易地让群众享受到现代技术带给人们的巨大优越性。在这方面,中国移动公司最近在中西部省份推广的“农村信息机”非常具有代表性。农村信息机外形酷似座机电话,其实是一部功能强大的手机,不仅能够上网定制各类信息并群发给事先已经定制好的手机上,而且与农村广播(大喇叭)连接。通过农村信息机,村干部利用自己的手机在外地就可以对全村进行广播。由于农村信息机价格较低(每台约1000元)、易使用、功能强大,受到农村用户的欢迎,截至到2006年10月份全国已经有7460个行政村使用上了农村信息机。今后,围绕农村应用需求,创新传输方式,提供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信息终端产品,将是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课题。

⑹服务对象

新农村信息化的服务对象包括农村的各类人群,既包括普通农民、农村党员、外出务工人员,也包括基层涉农部门和机构、农村各类经济中介机构、种养经销大户、龙头企业、农村中小企业等。在信息化发展初期,开展对各类涉农的经济组织机构的信息化服务是工作重点,通过农业与农村经济信息化拉动农村全社会的信息化。

⑺农村综合改革与机制体制建设、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既为农村基层的信息化应用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也为实施信息化提供了有力的机制和体制保障。信息化要求实现资源整合与业务协同,这与农村综合改革的基本精神相统一;同时,农村综合改革所追求的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目标要求,为克服和避免城市信息化所遭遇的信息孤岛弊端在农村重演提供了制度保障。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农村综合改革以及其他相应的改革有助于在县乡基层集中各部门资源、理顺各种关系,从而为新农村信息化提供有效的保障。

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一部分,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许多相关制度建设问题,同时也是国家信息化建设的共性问题。但是有些问题则是新农村信息化建设所特有的,直接影响到当前的农村信息化工作,急需尽快予以解决。就具体的制度建设来看,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信息化工作,这些急需解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问题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

首先是农村网吧或农村信息服务站的定位及其合法性问题。农村网吧或农村信息服务站是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必不可少的内容。但是考虑到农村实际情况,农村网吧或农村信息服务站可能不容易满足当前国家相关的法规与政策(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等)关于网吧管理的具体要求。另外,当前的很多文件都只从文化传播渠道这么一个比较具体的角度对待网吧,并为此制定了明确的市场准入与日常管理要求。但是,这些具体规定很可能束缚农村网吧或农村信息服务站的整体发展。其实,网吧应该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一个重要手段,目前主要由文化部门负责管理而没有信息化部门的参与,这确实容易让其偏离信息化发展的轨道。如果能够从信息化这个更广泛的角度来理解网吧的作用,也许其管理政策会是另一种局面。因此,有必要从新农村信息化的角度,就农村网吧或农村信息服务站制定切实可行的、有别于城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政策,使农村网吧或农村信息服务站真正成为新农村信息化的有效支撑工具。

其次是制定促进农业、农村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鼓励政策。农业、农村信息资源具有一定的公共产品特性,一般的企业难以从中发现商机并获取利润。这也是当前农业、农村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难以深入的根本原因,因此有必要根据农业、农村信息资源的特性制定财税优惠政策,增加企业参与农业、农村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积极性。

第三是完善新农村信息化的人才队伍建设与相关的劳动培训、就业政策。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是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也是其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为吸引更多的大学毕业生、各类信息技术应用人才参与新农村信息化工作,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劳动就业与收入分配政策。同时,也应该将信息化应用技能纳入农村基层政府的公务员的录用、管理和考核制度中。

⑻业务应用与农业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网络安全

这些内容也是当前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的基本问题,国信办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也已经在这些方面颁布了若干国家标准和规定,但是针对农村信息化具体要求的标准化工作尚未展开。另外,由于农村基层的电子政务管理和服务将主要基于互联网,因此也应该针对新农村信息化制定相应的信息网络安全标准与规范。

以上从系统角度分别阐述了新农村信息化总体架构的“六横两纵”的主要内容及其工作重点。以下几点值得我们注意:首先,在新农村信息化的五个建设中,经济信息化是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与城市信息化建设中的“以电子政务带动其他领域的信息化”不同,在新农村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应该坚持以经济信息化特别是其中的农业信息化带动其他四个方面的信息化建设。其次,信息基础设施应该被看作是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内容。信息基础设施应该与道路硬化、水利设施一样,纳入新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范畴。第三,由于信息化覆盖新农村建设全局,因此不应该将新农村信息化看作是一般的技术推广工作,不能以一般的农技推广模式来开展新农村信息化的应用推广工作,必须要有专门的协调机构来领导和统筹。

三、新农村信息化总体架构的基本特点

当前关于农村信息化问题的理论研究非常薄弱,因此,人们往往将农业信息化等同于农村信息化,根本就没有想到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等也应该纳入农村信息化的研究和讨论范围。所以,新农村信息化总体架构也可以看作是新农村信息化的一个理论分析框架。

新农村信息化总体架构在结构安排、内容组成及其逻辑关系等方面都具有如下的鲜明特点:

首先,该架构充分体现了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基本精神,“五个建设”在其中处于核心地位。值得注意的是,农业信息化只是其中的农村经济信息化的一部分;农村信息化在工作内容方面与城市信息化总体上是一致的,而且更有农村的特色,从而进一步拓展了人们对农村信息化问题的认识。

其次,总体架构与“三农”问题紧密结合,贯彻“以信息化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思想。在这里,信息化和“三农”问题不再是两张皮, “六横两纵”的每一部分内容都与“三农”问题密切相关。特别是其中的应用支撑条件,就充分利用了当前农业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服务设施条件,以解决农村地区的信息“进村入户”问题。

第三,总体架构体现了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的要求。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不仅是信息化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当前农村综合改革的努力方向。因此,总体架构按照功能分类原则,将农村现存的各类资源、设施条件与信息化各相关要素相结合,将其划分为总体架构的“五横”。横条上的这些内容都是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不同的业务系统之间可以协作和共享的对象。

第四,总体架构必须通过具体的新农村信息化发展模式来体现其抽象价值。也就是说,总体架构按照功能分类原则对新农村信息化的各方面内容进行分解,静态地表达了各部分的基本内容及其逻辑关系;在具体开展信息化工作时,必须按照前述的逻辑要求,综合应用“六横两纵”的各部分内容,以使信息、服务从提供方传递到需求者和接受方。但是,不同的地方,其“六横两纵”的具体情况却相差较大,在开展新农村信息化工作时,必须根据本地区的各自优势,选择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新农村信息化工作方式(即模式)。例如,就四川联通公司建设的“天府农业信息网”而言,其信息化模式可以表述为:通过建设山区移动通讯网络基础设施,重点发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信息服务,通过手机等终端手段,向普通农民和种养大户开展农业信息服务。在新农村信息化发展初期,各地必须根据总体结构的基本要求与实际情况选择有效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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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范文第4篇

俞国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也是最关键的任务在农村、农民和农业问题上。中央正是基于这一基本国情,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局出发,明确提出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任务,这是我们党长期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过去付出很大代价换来的宝贵财富,符合我国国情和当前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体现了我们党一贯的战略思想,又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重大战略部署,必须在思想上再认识、再提高。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战略思想。建国以来,中央在不同时期曾多次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和要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体现了我们党一贯重视“三农”问题的战略思想,同时从思路、背景、目标和方式上看,又赋予了鲜明的时代特征。首先,这次新农村建设是在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新阶段后提出的,是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发展阶段和发展任务的科学把握。其次,这次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蕴含着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举措。例如,强调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方略;强调以发展为中心、以增收为核心,以农民满意、农民受益为目的;强调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强调把培养新型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等等。所以,这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对以往的简单重复,而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长远战略意义的重大部署。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以发展农村生产力为中心,又要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农村建设全局。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一发展目标,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科学内涵,是科学发展观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建设新农村,首先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把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放在首位,不断增强农业的竞争力、农村经济的实力和农民增收的能力。这是第一位的。只有农村生产力发展了,才能为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和农民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这一点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的动摇。同时,新农村建设又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我们要建设的新农村,是既要硬件,又要软件;既要新农村,又要新农民;既要见“物”,又要见“人”。新农村的“新”,要体现在产业发展形成新格局、农民生活实现新提高、乡风民俗倡导新风尚、乡村面貌呈现新变化、乡村治理健全新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重视解决“三农”问题,又要从根本上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必须坚持走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路子。新农村建设首先要解决好“三农”问题。但新农村建设还必须超越农业和农村的层面,从根本上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一方面要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措施,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推动体制改革,逐步消除城乡二元体制结构,使农民享受国民待遇,成为平等的市场竞争主体,为农民创造平等的生产、生活和市场竞争环境。再一方面,统筹城乡发展,必须注重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与推进城镇化的关系。建设新农村不是不要推进城镇化,推进城镇化也不是不要重视新农村建设。建设新农村与推进城镇化是内在统一、相向交融、同步推进的过程。既不能以城镇化代替新农村建设,也不能因新农村建设而忽视、放慢城镇化进程。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不断深化农村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城市化,近年来又出台了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实施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系列工程,统筹城乡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总的看,农民增收难、农业增效难、农村建设难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城乡和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这就要求我们更好地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体制,缩小城乡和地区发展差距,逐步形成我省城市和农村互促联动、共同繁荣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强化“走在前列”的意识,又要树立长期奋斗的思想,必须扎实有效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在我们这样一个农业人口占多数,各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文化状况差别很大的发展中大国,要彻底改变农村落后面貌,使农村发展跟上工业化、城市化步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就决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将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必将是一个与现代化建设同步推进的历史过程。我省的新农村建设,既要树立走在前列的意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加快发展,又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防止急于求成,急功近利;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问题,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又要着眼长远,尊重客观规律,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既要发挥政府的引导、规范作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惠农政策,深化改革,破除束缚农村发展的各项体制障碍,又要尊重实际、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不搞“一刀切”和强迫命令,防止和纠正搞不切实际和脱离群众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把我省新农村建设推向前进。

赵宗英:让公共财政更多地惠及农民

“十五”期间,虽然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用于农村的支出每年增长较快,但还远远跟不上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设新农村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必须较大幅度地增加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让公共财政的支出更多地惠及农民。总理指出:“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都要有明显增加。并提出要做到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各级财政投入要优先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子女就学、农民就医、文化生活、农民技术培训等重点领域。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扶持、农民为主、社会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投入机制。要用民主商议的办法,鼓励和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农村公共设施建设,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要引导社会资金增加对“三农”的投入,逐步建立起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健全的法律保障。要高度重视涉农法律的修改和制订工作,及时把行之有效的政策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并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为解决“三农”问题创造一个稳定的、良好的法制环境。要尽快完善农业法。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暴露出了一些缺陷,如对一些经过实践检验并取得一定社会效果的扶持措施未加规定,各地在实践中均以地方政策为推行依据,导致操作标准和程序千差万别;同时缺乏对政府扶持、保护农业发展相关内容的具体化。因此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抓紧修改农业法,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在农业投资方面的责任权限,以及农业投资每年占财政收入的比例、投资的预算、程序和监督问题;在新农村建设方面,明确规定国家农业补贴的范围、农业补贴的程序,还有农业补贴的标准,以及在农业补贴过程中的监督等方面的规定,依法支持农业生产;同时,要将相关支农政策写入法律,确保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沈晖: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农村文化建设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和城市文化建设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农村文化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给农村带来的新情况、新变化,不能充分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农村文化工作无论在思路、体制、机制上尚未突破。

当前,我们要狠抓落实,把农村文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首先要确立统筹城乡经济、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理念,明确重点,突破难点。文化设施布局、文化经费投入、文化生活安排和文化产品生产等方面,都要把县以下农村、农民作为重点、难点。其次要确立文化多样化的理念,在思想认识和工作实践中要高度重视文化产品、文化活动、文化服务的多样性。第三是确立社会办文化的理念,改变单纯依靠政府统包统揽办文化的观念,注重运用社会力量兴办农村文化。

要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立足于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和文化大省建设的需要,统筹规划基层文化建设。建立以广大农民群众为服务对象,以政府提供服务为主导方式、以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服务设施、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核心,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作高效、服务优质的覆盖全省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要逐步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内容丰富、健康规范的农村文化市场。加强农村经营性文化阵地管理,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坚决制止传播各种色情、暴力、愚昧迷信等内容的违法活动。还要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的管理机构和稽查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和日常工作经费,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要加大对农村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扶持力度和文化服务力度。要重点扶持一批农民急需的有关政策法规、生产生活知识、科技信息、文化娱乐等方面的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保证农村题材在文化产品总量中达到一定比例,力争每年推出一批反映当代农村生活、为农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

要积极开展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群众文体活动。要制定文化下乡和为农村开展文化服务的具体方案和奖励扶持政策,逐渐形成文化下乡的长效机制。

徐培金:新农村建设首先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解决“三农”问题并非易事,当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有历史积累下来的,有发展中产生的,也有工作上造成的,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一项长期繁重的历史任务。要分轻重缓急,有重点、有步骤地坚持下去,扎实稳步地推进。

第一,要提高“三农”的生存、发展能力,把农业、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好、维护好,提高农业、农村抗拒自然灾害能力。水利和水质是农业发展的命脉,也是农民增收的基础。现在靠天吃饭、求天赐福比较普遍,自然条件差的地区靠天灌田还不少,发达地区有水不能灌田随处可见,有的是水利设施老化、灌溉系统损坏,有的是水污染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人畜饮用。还有道路建设,安全畅通的道路让农民有条件发展经济,也是提高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拒天灾、疾病能力的重要基础。

第二,要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看病难,看不起病的情况还比较严重。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与城市无法比,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让农民有医生看病治病,让农民看得起病治好病,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让农民有健康的体魄去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是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条件。

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范文第5篇

一、发展经济

发展经济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发展是第一要务,不把经济发展起来,建设新农村就缺少雄厚的物质基础和强大的经济支撑。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之所以把“生产发展”放在五个方面要求的首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新农村建设离不开物质基础的支撑,新农村建设能否取得成效,能取得多大成效,最终要依靠发展生产来决定。生产上不去,经济不发展,基础不牢固,新农村建设的其他目标就实现不了,建设新农村的宏伟蓝图就会成为空中楼阁,所以必须把发展生产放在第一位,作为首要任务。另一方面,生产发展的目的是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过上好生活。只有让农民富起来,使农民口袋里有了钱、过上了富日子,才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才能体现以人为本。因此,必须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农业为主的欠发达内陆乡镇,要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首先要坚持市场化取向改革,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吸收力和竞争力;其次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其三要拓展绿色食品生产规模,塑造“绿色经济”形象。

二、办实事

为农民办实事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使新农村建设带给农民实惠,受到农民拥护,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新农村建设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从总体上看,目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主要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这两方面的问题。农村基础设施方面,农民最关心的是“水、路、气、电”四件事,因此,建设的重点是要让农民喝上安全卫生的饮用水,走上更加顺畅便捷的路,用上安全清洁的燃料,用上既经济又有保障的电。作为地方政府,我们要围绕“水、路、气、电”这四个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问题,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为农民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给农民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当前,发展社会事业的重点是努力改善农村教育条件,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发展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主的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文化事业,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三、提高农民素质

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主要取决于人力资源、自然资源、资本、技术创新四个因素。其中人力资源是最关键要素。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和最终目的是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在这个伟大而神圣的历史工程中,农民无疑是主体,是发展农业、建设新农村的最重要资源,是生产力的决定性因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史无前例、前无古人的伟大工程,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当前最为紧迫的任务之一。

培养和造就新型农民,“应着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养”。据调查:我国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平均受教育年限约为7年,其中文盲和半文盲也占了相当一部分。大量低素质人口集中在农村,直接制约了农业发展、农村的进步和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与此同时,我国农业技术人员也比较缺乏。这显然不能适应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因此必须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养,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同时针对农技人员严重短缺的现状,实施和推行农村科技人员下乡驻村制度,使科技人员长期蹲点服务,面对面、手把手地教农民种、养技术,传授和普及科学知识。培养和造就新型农民,还应加强农民的技能培训。当前广大农民渴望掌握新技术,渴望提高产量,渴望致富,但是由于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心有余而力不足”,在理解、接受新技术方面困难重重,更不要说应用新技术,实现科技致富了。广大农民对旨在致富和提高生产技能的教育培训具有强烈要求,他们对职业教育需求的焦点还是在提高自身收入上,对投资少、见效快、易掌握的实用技术比较看重。所以,培养新农民,必须大力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通过教育和培训,用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武装农民,使现代化农业新技术迅速渗透和扩散到农业生产中去,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与此同时,还应使农民掌握1—2项相关职业技能,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能力和水平。

四、创新工作方法

建设新农村使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实践证明,沿袭旧的观念、旧的工作方法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日益发展的农村工作需要,作为新时期的农村基层干部,要善于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新时期农村工作新途径,对当前农村工作,应做到“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说服教育。说服教育,是推动农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必要手段,是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前提。这就要求我们主动采取定期组织学习、专题培训、上门座谈等办法和办板报、听广播、看电视、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农民进行深入的说服教育。

二是坚持示范引导。示范引导,是教育农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执行党的政策,促进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有效方法。常言道身教重于言教。要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广大乡村干部要自觉实现自身转变,要从以前的指挥员转变为运动员、引航员,当好农业技术化、产业化、市场化的带头人和引路人。

三是坚持主动服务。提供服务,是转变农村基层组织职能,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客观需要是税费改革后,乡镇职能由职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需要;乡村干部主动从行政命令式的管理者,转变为扑下身为群众的服务者,要切实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变管理为服务,为充分发挥农民生产积极性、创造性提供更广阔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