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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产业研究

创意产业研究

创意产业研究范文第1篇

关键词:香港文化创意产业经验启示

近年来,在发达国家和地区,一些特别倚重创意及才华的知识密集型行业(文化创意产业)在经济规划和政策制定中日益受到关注。英国率先于1997年有系统地推广文化创意产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亦紧随其后加以发展。中国香港地区长期以来是亚洲的创意中心,数码娱乐、电影、设计、漫画、出版等文化创意产业在业内均享负盛名,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从经济型态看,香港已进入创新驱动经济增长阶段,具有知识型、创意型及服务型特点的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经济增长的新亮点。我国内地文化创意产业起步较晚,但发展潜力巨大。香港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经验,对于内地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经济,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作用。

一、香港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历程

由于历史渊源与地理条件的关系,香港自古以来是东西方交会的舞台,因此形成了多元文化的独特环境。根据香港大学文化政策研究中心完成的《香港创意产业基线研究》,香港创意产业在狭义上分为三大类,包括11个行业。第一类是文化艺术类,包括艺术品、古董与手工艺品、音乐、表演艺术。第二类是电子媒体类,包括数码娱乐、电影与视像、软件与电子计算、电视与电台。第三类是设计类,包括广告、建筑、出版与印刷。然而以广义的角度来思考,香港也将健身美容、美食、文化旅游等服务业称为创意行业。

进入21世纪,香港陆续推出研究报告,全面梳理文化创意产业的现状。2002年9月,香港贸发局公布了首份题为《香港的创意产业》的研究报告,评估文化创意产业对香港经济的贡献。根据资料显示,截至2002年3月,香港创意产业聘用员工超过9万人,占香港总就业人口3.7%:创意产业在2000年的出口总值达100亿港元,占香港服务出口总额31%;同年,创意产业产值为250亿港元,约占香港本地产值的2%。

2003年6月和2004年8月,香港与内地签署了《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第一、第二阶段协议,内地承诺开放26个服务业领域,其中有多项行业(如广告、视听、文化娱乐等)属于文化创意产业范畴。按有关规定,香港影视制作等行业可以进入内地投资,并可从事文化市场开发等活动,大大促进了香港相关产业的发展。

随后,香港特区政府于2004年正式策划推出香港创意指数(HKCI),拟定了5Cs作为香港的创意指数:创意的成果、结构及制度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本。研究结果表明,香港自1999~2004年的整体创意指数显示出正增长,指数由1999年的75.96上升至2004年的100(以2004年作为基准年)。

2005年香港特区政府在《施政报告》中,更详尽论述了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原因和限制,并指出目前香港文化创意产业只占本地生产总值的4%左右,相对于英国的8%尚有很大的增长余地。2006年以来,CEPA在实施中不断深化,内地居民访港“个人游”的计划逐步扩大,已遍及泛珠三角全部省会城市;2007年元旦起进一步扩展至石家庄、郑州、长春、合肥及武汉等5个省会城市。与此同时,香港特区政府更加持续建设、落实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公共投资,包括政府总部、立法会大楼和公众休憩用地的添马舰工程等。

二、香港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经验

经过多年发展,香港文化创意产业已经形成相当大的规模,创造了令人称道的成就。相关产业对生产总值的贡献已超出15%,并且在经济转型中发挥着巨大的催化和推动作用,促进了整体经济向知识型经济迈进。以广告业为例,目前香港经营广告业务的公司超过1,100家,其中约半数从事广告策划及顾问服务,其他包括广告招牌制作以及广告赠品制作公司分别约200家,宣传展览公司约50家,广告喷画制作公司40多家,电视广告制作公司20多家,户外广告制作公司约20家,直销市场服务、报纸及期刊广告制作公司,以及网上广告制作公司各1O余家等。各行业广告开支十分巨大,2004年香港各行业整体广告总开支剔除折扣后为164亿港元,同比上升14.8%。此外,在数码娱乐、电影、设计、漫画、出版等方面,香港在亚洲也占据重要位置,在业内赢得了广泛的影响力。香港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经验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健全的自由市场体制

香港的自由市场体制,表现在企业可以自由经营、自由贸易,无关税及配额,对外来投资和对外投资亦无限制。同时,香港实行独立税收制度和低税政策,无外汇管制,港币可以自由兑换。香港连续10年被美国传统基金会评为世界上最自由的经济体系,是世界上主要的金融商贸中心,但政府除了发行低面额的辅币外,没有中央银行和存款保险制度,印发法定钞票由私营商业银行负责,政府对银行业的监管较松,资金流动和进出十分自由。目前,香港是亚洲唯一低风险地区,已成为美元和欧元的亚洲实时结算中心,以及人民币最大境外流通中心。作为独立的关税区,香港还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在WTO框架下进行商贸活动。正因为香港具有健全的自由市场体制,使企业具备较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能够随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做出快速的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

(二)自由市场主导下的政府角色

香港特区政府依照不同产业链的需要,承担着不同角色,尽量使文化创意产品实现自由生产和流通,政府只提供必不可少的法治基础和商业环境。具体管理方面,香港采取事后机制,即市场的文化创意产品只在违法或受到市民正式投诉之后,政府才依法处理。在自由市场的主导下,香港政府的政策范围虽然有限,但执行力度却很有效。在私人企业能力不达的范围,在符合公共利益和资源许可的情况下,政府才予以协助。例如,近年来,香港电影业与银行业达成共识,由政府成立电影贷款保证基金,银行以履行合约保证的方式,发放贷款给电影制作公司,使各界在不同的平台上相遇和合作,缔结出更多的文化创意良缘。

(三)积极有效的吸引创意人才机制

香港在吸引创意人才方面极具竞争优势,创意人才汇集。在“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下,香港过去3年已成功吸纳超过1.1万名内地人才。对于人才引进,香港都持自由开放的态度,各类人才可以根据行业变化的需要,自由申请工作签证或以其他身份来港发展及定居。因此,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很多方面,香港都拥有众多高水平的专业及管理人才。不同国家、文化背景出身的人才汇聚在香港,不断产生交流及碰撞出创意的火花,增加了香港企业的创意与活力。目前,香港的文化创意人才,普遍具备企业经营技巧,而且有长期的国际合作经验,精通国际融资、成本控制、人才搜罗与市场开拓等技能,为香港文化创意产业的不断发展奠定了强有力的人力基础。

(四)公正的司法制度和法治精神

香港是法制社会,其独立的司法制度,保证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法律环境。香港除了外交事务、国防及中国宪法外,终审法院是其他一切事务的最终裁决机关。于1985年成立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如今已是全球主要仲裁地之一。香港在商业、金融、船务及建筑等方面的专长,能为仲裁提供经验丰富的各行各业专家,包括会计师、律师、建筑师、工程师、银行家等。香港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就已通过《防止贿赂条例》、《廉政公署条例》,建立起有效的肃贪倡廉的执法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和法治精神,以及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确保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和个人无须顾虑隐蔽不清的交易成本,实现在商业上的公平竞争。

三、香港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经验对我国内地的启示

我国内地目前正在建设创新型社会,香港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经验,对于内地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力推动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创意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经济中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作用。

首先,必须建立自由的市场机制,努力开拓国际市场。近几年来,我国内地文化创意产业开始蓬勃发展,许多地区建立起多种形式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和生产基地。但内地文化创意产业的内容产品比例偏小,广播影视业、音像业、文化艺术业、休闲娱乐业等行业的原创能力还很薄弱;市场规模也不够大,单靠本地市场难以获得足够盈利,影响了产业发展的动力和竞争力。我们可以借鉴香港利用南洋华侨和美加华人聚居地市场来扩大产品发行网的经验,确保文化创意产品的外销出路和资金回笼,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例如,可以音像制品出口为突破口,确立电视剧、电影、民乐、书法、杂技、现代舞以及武术、风光、医药等与中国传统文化紧密相关的音像节目为重点目标市场,利用文字和文化亲和力,辐射港台、韩日、东南亚华人文化圈,并进军欧美等文化创意主流市场,积极拓展外向型文化创意产业。

其次,必须制定有效的发展政策,营造良好的创意社会基础。世界性的文化创意中心,如伦敦、纽约等,往往以金融商贸中心的地位为发展基础。考虑到香港国际性金融商贸中心的战略地位,我们应超越常规,突破传统政策局限,凡是企业愿意投资于适合经济发展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政府都应给予大力支持,包括给予批地和税收优惠;并充分依托香港的地理优势,从总体视野来制定发展政策,用区域市场的经营来实现文化创意产业的全球化生产。另一方面,要积极鼓励广大市民,尤其是年轻的一代,增加对文化创意艺术及其传统的认识与参与,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共同价值观。在这其中,尤其需要营造一种自由、开放、灵活、变通的文化创意氛围,在提倡保留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同时,更要广泛接触海外先进文化,做到洋为中用、东西结合,开创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新契机。

创意产业研究范文第2篇

1.1交易价格价值不对等性

据西方经济学中马克思的理论:价值决定价格。但在文化创意产业的交易中,一件产品的价格极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大众、出资方对于该产品的需求。如同“周瑜打黄盖”一般,同一件创意作品,因为完全符合“买家”的需求,可能价值百万或者更高;如果与“买家”需求不匹配,可能一文不值。而该创意产品预期能够创造的价值是一定的,但是最终交易达成的价格却未必确定。所以,在交易过程中,交易的价格与产品本身的价值未必对等。

1.2版权风险性

文化创意市场的生存,产品的流通是十分重要的内容。文化创意产业的产品,例如英国、澳大利亚等地区的定义,更加注重版权的无形资产权利,将独创、新颖、不可模仿作为核心支柱和竞争力。即使在该产业发达的美国,也仅以本地民事合同或者商业秘密的形式对创意加以保护。况且目前中国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法律意识不强等问题,使得创意被抄袭、复制的犯罪成本非常低。不法分子很容易就窃取他人的创意成果,“换汤不换药”的“生产”甚至是“批量生产”自己的“创意产品”。在这些问题出现的时候,有些情况下没有办法获得应有的赔偿,例如实践中的《梦想成真》节目,是我国内地第一个完全购买国外版权并经过精心策划成功改造成具有本土化特色的娱乐节目,当事人在寻求专利、版权保护的过程中却均遭受国家行政部门的拒绝。目前更多的情况是,即使通过法律的手段赢得了官司,也没有办法得到满意的赔偿。

2文化创意产业产品价值评估现状及问题

1986年,著名经济学家罗默说,新创意会衍生出无穷的新产品、新市场和财富创造的新机会。可见,文化创意产品所生产出的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2009年,“全国版权交易共同市场”在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正式启动。2010年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发《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并于2011年7月开始实施。针对版权的交易,政府也出台相应的措施和条文保障其有序进展,并且针对诸如版权等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也开始得到重视。文化创意产业产品生产与传统的工业生产以切实的实物———厂房、原材料———作为核心完全不同。对于传统的工业生产,生产设备、材料等投入容易价格考量,非常容易估算出产出产品的价值和价格。而更大程度上依赖“人脑”、“创意”产出的文化创意产品,由于其无形性、知识性、供求关系不定性等问题,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很难获得准确、合理的价值评估。这也就为文化创意产业产品的流通、投资、融资、让渡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也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约束。经济学家厉无畏所说:“有些高投入未必能够获得高回报,比如,在中国电影市场中,每年约有100到200部电影能上院线,其中30%赚钱,40%持平,30%赔钱。世界各地电影市场的状况也大致类似。如同投资股市一样,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文化创意产业也一样。”

(1)评估内容复杂。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是知识、文化、版权。“由于文化创意产业包括广告设计、大众传播、图书出版、艺术品收藏等多个行业,使得整个产业的无形资产评估衡量的侧重点和价值都存在偏差。”文化创意产业产品的价值评估是制定一条较为综合的评估方式,还是针对能够有效做出价值评估划分文化创意产业产品后再进行价值评估,是值得再深入探讨的话题。

(2)相关理论研究欠缺。一般情况下,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创作的人才对于市场了解甚少,而精通市场运作的人群又较少涉及文化创意产业领域。所以,针对文化创意产业产品价值评估的理论研究少之又少。通过调研,在cnki中搜集到涉及文化创意产业的“无形资产”评估研究文献46篇,其中几乎没有能够真正提出涉及到评估方法或规范的研究。目前比较流行的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

1)成本法,计算生产过程中必要的成本并加和预期取得的保守利润获得价值;

2)现行市价法,从现行市场上寻找与所评估的无形资产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无形资产,以它们的交易价格为基础来推测所评估的无形资产的价值;

3)折现现金流量分析法。通过计算合理的某项无形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风险的折现值,来确定该项无形资产的价值。

4)专家咨询法,通过专家访谈、评估的方式确定价值。以上价值评估方法皆存在一定的不完备性和局限性。成本法,对于思考成分占主导的产品,例如创意策划行业并没有办法很好的估算其价值;现行市场法因为创意产品的独创性,多数情况下无法找到类似的产品作参照系;折现现金流量分析法折现率的确定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专家访谈法主观性太强,受专家主观不定因素影响严重,也很难公正的做出评估。在现存的研究中,尚没有找到一条完全适合文化创意产业产品价值评估的最佳方案。

(3)相关法律配套尚需完善。目前关于直接文化创意产业的法律法规尚处于形成阶段。对于文化创意产业产品的保护,目前基本归属于“著作权”的范畴,虽然根据现行法律在作品形成之初即形成著作权,但是需经过公开发表、认证之后才能产生具有保护的法律效益。创意产品也会被作为商业秘密来进行保护,但是商业秘密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所以,文化创意产业产品的保护方式尚处于一种模糊的境地。

3文化创意产业产品价值评估涉及因素

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有效的进行产品的价值评估,可以保证创意工作者的劳动得到回报,降低投资方的投资风险,更好的获得融资、资金注入,从而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笔者认为,在文化创意产业产品的价值评估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方面的内容:

(1)法律保护与价值评估。法律法规是权利得以保障的有利屏障,法律的强制性必然可以带来约束力。建立健全创意产品的法律保护体系,对于文化创意产业产品的交易来说就能够有效地减少抄袭、盗版、不尊重等现象。没有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无形资产就难以做到合理、准确的评估。现阶段,应该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基础条件下,牢牢抓住《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在行业内部确保贯彻落实,培养行业内部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充分利用好现有的作品登记制度,以确保在发生冲突时拥有有效的法律证据。更希望国家能够出台更多文化创意产业产品价值评估、交易相关的保证性法规或政策,为投资方与行业内人员提供透明交易的窗口,确保资金能够顺利注入,文化创意产业得以平稳发展。

(2)第三方评估要求与准入。目前市场中存在一定量的专业进行资产评估的公司企业,同时一些拍卖行等公司也有从事鉴定、估价工作的专家。资产评估公司大多从事实物资产的价值评估,例如土地、房屋等,涉及到无形资产也已股权、技术居多,而拍卖行业的鉴定估价相对局限于古董、绘画、雕塑等艺术品的鉴别真伪和价格估算,对于其他的文化创意产业产品例如影视剧本、广告方案等并不涉及。应考虑设置专业从事文化创意产业产品价值评估的地方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关于价值评估的规范和流程。国家或行业组织还应设立一系列的行业标准及准入制度,设定准入门槛,细化行业内部的运作和操控,尽量大的避免主观因素对评估的干扰,定时监督,保证行业规范。并且,针对评估师也设定相应的评估资质准入机制、考察机制、监督机制,使之与评估公司紧密配合。

创意产业研究范文第3篇

【关键词】创意产业;评价体系;空间发展;城市再生;发展政策

中图分类号: F12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创意产业是以人的创造性和智慧作为生产要素的产业。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作为国际产业分工和价值链的高端,成为发达国家城市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新趋势。我国正步入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作为后发国家,国内创意产业发展和研究方兴未艾,有必要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进行梳理和反思,寻找适合我国实际的研究方向和思路。

概念及内涵

“创意产业”一词,最早由英国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提出,定义为“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由此被各国政界、经界和学界广泛采用和理解。

笔者认为创意产业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创意产业是指运用创造性智慧进行研究、开发、设计、生产、交易的各种行业和环节的总和,内涵包括各类产业类型中具有知识产权保障,通过独创性的思维过程,产生出智力成果,具有创造财富及就业潜力的价值链高端的行业部门;狭义的创意产业即为“文化的经济化”或“文化创意产业”,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集合。

关于创意产业研究进展

进入21世纪以来,创意产业是所有产业中增长最快的产业,创意经济的增长是服务业的两倍,是制造业的四倍,不仅促进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还促进社会文化多元化,增进社会的和谐。基于此,国内外涌现多学科,多角度和多领域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大方面。

2.1关于创意产业空间特征研究

近两年,国内外的学术界对创意产业空间特征研究集中以下几方面:空间集聚规律、空间布局特征两方面。

2.1.1空间集聚规律

近年来,国内外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社会学、地理学以及技术经济学等不同学科都针对产业集群现象,从不同侧面展开研究并取得了大量成果。在全球层面,创意产业主要集中在欧美及世界其它少数发达国家和地区;在一国层面,集中分布于经济发达城市的特征,这一创意产业空间集聚分布特征,已是不争事实。国内外学者针对这一现象进行了内部规律进行了大量研究。肖雁飞(2007)在从创意产业经济空间机制入手进行研究,认为创意产业是基于人脑创意创造力的新兴产业,其发展驱动力来源于文化创意消费需求升级与城市经济转型压力,因此,完成工业化进程、经济越发达的城市和地区,创意产业发展动力越强。

更多产业经济学、地理学和规划学学者更从微观层面,分析创意产业集聚的影响因素,试图以此为基地,探讨城市促进发展创意产业的对策。其中,国内学者更多以创意产业较发达的大都市为对象进行实证研究。耿斌(2008年)以上海市经委分3批颁布的50家创意产业集聚区为研究对象,借鉴集群理论中的技术创新说,认为影响上海创意产业集聚区空间布局特征因素包括智力因素、产业集群因素、文化因素、景观环境因素、交通因素、管理因素等,其背后的主导力量主要来自于政府和市场双方。

2.1.2空间布局特征

为解决创意产业空间布局问题,学术界结合国内创意产业发展现状,对其空间布局特征做了相当多的研究。厉无畏认为,上海创意产业空间布局主要有四种模式:1)依托高校而建;2)由老厂房、老仓库改建,是城市内部产业转移的结果;3)完全新建的;4)依托传统基础进行升级。黄鹤(2009)以文化创意产业为对象,研究其空间布局特征,认为在城市空间布局上具有一定区位选择性,重点考虑交通条件、房屋租金、配套服务、产业基础等因素。周灵雁、褚劲风等(2006)从地理学角度根据行业类型的不同对上海的创意产业集聚区进行分类,认为上海的创意产业中设计类行业空间集聚最明显。上海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区位特征表现在,集聚区集中分布在市中心区域,内紧外松、内小外大行业集聚的空间分异明显,高校创意产业集聚群已显现。

2.2 关于创意产业与城市再生研究

创意产业的提出与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城市经济转型和衰败旧城复兴,即城市再生需求。国外学术界对创意产业与城市再生关系及其对策方面研究一直没有停止。

近年来国内学术界,特别是规划和地理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规划实践。理论研究方面,集中在创意产业对城市产业、空间提升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三方面的积极作用。高伟、林云(2008年)从城市设计角度提出了创意产业发展对城市历史城区保护的促进作用。汪毅、朱喜钢(2009年)以南京创意产业集聚区为例,通过对南京创意产业集聚区空间资料的收集和分析,重点探讨南京创意产业集聚区与城市更新的互动过程以及对南京城市更新的积极贡献作用。

2.3关于产业发展政策研究

在全球各国和地区大力发展创意产业,政府积极推动相关产业政策背景下。英国政府的推进措施主要集中在支持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企业财政扶持、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出口扶持等。创意产业基础研究也得到快速发展,除了《 Creative Industries Mapping Documents》,2000年,《The Next 10 Years》从教育培训、扶持个人创意及提倡创意生活3方面,研究如何帮助公民发展及享受创意;2004年,《Creative Industries Economics Estimates》公布了创意产业产出、出口、就业等统计数据,介绍了产业的发展现状。这些研究为英国政府制定创意产业政策提供了完整的信息支持,从而保证了政府产业政策的有效性、连贯性、一致性。

国内学术界立足于本国创意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的实际,发展政策研究更多是根据产业经济学的一般理论,研究借鉴国外发展经验,结合本国实际,提出相关发展政策建议。汤爽爽、王红扬(2006年)以巴塞罗那文化政策为研究对象,并引申出若干启示:1)整合城市文化,构建创意环境;2)提升城市形象,吸引创意集群;3)扬弃城市文化,挖掘创意内涵。袁界平(2008年)总结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提出发展创意产业的城市应该具有经济蓬勃发展、基础设施完善、人文环境优越、知识产权意识浓厚、高等教育发达、休闲设施与夜生活丰富舒适以及犯罪率低、族群和谐等基本条件。

总结与展望

创意产业的提出和发展短短十余年,各国为占领产业发展高地,政界和学术界对此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和实践,并形成丰富的研究成果。然而,当前研究成果侧重于政策研究,理论探讨尚待加强,也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

同时,国内学者密切跟踪国外的最新研究进展,研究视角从对创意产业概念的诠释、国内外成功经验引介等方面,逐渐投射到对概念的深度理解与扩展,并开始在各自的专业理论构架之上进行越来越深入的研究。然而,如同国外一样,创意产业的研究仍显得较为滞后,不能适应现实需求。纵观国内外研究进展状况,未来我国在以下三个方面应加强研究力度。

3.1建立适应国情的产业分类体系

国内创意产业分类体系不能照搬国外,而应考虑到它所具有的“技术、经济和文化的交融”特征,更强调它与原有产业的结合,从而一方面构造并不断延伸创意产业链,另一方面推动原有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与产业结构优化,由此逐步提升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建立旨在促进我国制造业升级的创意产业分类体系既是创意产业发展的基础工作,同时也是有利于更好地开展科学研究。

3.2注重产业发展社会环境研究

长期以来,国内产业研究重经济而忽视社会研究。创意产业是以文化为基础,与创意阶层、社会结构、文化生活或中产阶级化等社会问题关联性大,未来有必要加强创意产业发展对社会环境的影响以及促进产业发展社会环境支撑等方面研究。尤其是在网络经济和全球化背景之下,创意人群与制造业从业人员不同的对于组织、空间有的依赖和要求,并进而影响到产业组织,社会文化特色保护、社会形态格局等方面研究应得到进一步加强。

3.3加大创意产业发展实证研究

对国内发达城市创意产业发展实践跟踪研究,一方面有助于总结我国特定背景下的产业发展特征与内在规律,另一方面对国内其它后发城市具有借鉴指导作用。未来应加强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等城市的实证研究,关注创意产业的发展路径、模式以及动力、不同的需求结构、空间动态过程的研究,从个人、企业和社会等多角度,探讨个人、组织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其内在机理与所具有的空间意义,不断反思检讨现行发展政策和规律,总结和创新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袁界平.城市创意产业兴起条件探析[J].2008,(6):164-167.

曾光.创意产业城市集聚论[J].当代财经,2009.(4):87-90.

创意产业研究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文化产业 文化创意 发展对策

一 引言

文化创意产业属于知识密集型新兴产业,处于技术创新和研发等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是一种高附加值的产业,很大程度上能带动就业、促进地方经济增长。文化创意产业的良性运作有助于地区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青岛市有良好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基础,其创意产业的发展能极大地推动青岛市经济文化建设。但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还处在发展的初期,政策保障措施不完善,投融资机制不健全,平台载体建设滞后,这导致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存在着内容创新不足、新兴业态不突出、升级效应和经济增长效应不明显等问题。基于此,本文提出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对策,以期有效促进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目前国内外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主要围绕国外经验分析、产业聚集、发展机理及发展的对策建议等方面展开。在国外经验分析借鉴方面,王国颖(2013)分析了国外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及启示;王曦(2013)以“昆士兰模式”为例,分析了澳大利亚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及启示;焦阳等(2013)借鉴英国经验,从法律法规、投入机制、培养创新人才和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提出了对策;王学人(2013)评析了文化创意产业跨界发展;蔡荣生等(2009)分析了国内外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

在文化创意产业链及产业聚集方面,钟韵等 (2012)以广州为例,研究了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效益;尹宏(2013)分析了文化创意产业集聚的空间演化;贺媛媛等(2013)探讨了基于价值链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发展路径;金波(2012)借鉴“杭州模式”的经验,探讨了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化发展;鲍枫等(2013)分析了文化创意产业竞争力评价与集聚水平的关系;陈小平等(2012)以湖南省为例,分析了地区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化发展;董承华等(2013)指出产业链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

文化产业价值扩散及与其它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朱欣悦等(2013)指出文化创意产品边际效益递增,拥有了创意源,产业链上衍生出很多的附加值;厉无畏等(2009)指出完善的价值系统能促进创意、技术、产品和市场的有机结合,形成包括核心产业、支持产业、配套产业和衍生产业在内的产业群,带动一批产业的兴起和发展,认为文化创意产业行业与农业的有机融合,能够提升农业附加值,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城乡互融互动;李勇军等(2014)研究了文化创意产业价值链及其组织网络构成;Muller等(2009)认为创意产业通过与新技术结合,拓展了文化内容创意的传播渠道。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策略方面,王晖(2010)指出纽约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同所在地区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是其一个显著特点;王慧敏(2012)以上海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为例,提出了推动上海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能级提升和政策体系的创新;余振等(2013)总结了国内中心城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发展的模式,提出了坚持以市场为基础优化文化创意产业链,打造具有武汉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三、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迅速,对青岛市的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起到了很大的带动作用,并形成了以制造业为基础,数字电视和动漫产业等多种文化科技产业协同发展的滨海集聚区,并形成集群联盟发展的态势。文化科技园区和基地成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如黄岛万达影视城、李沧M6虚拟现实创意产业园等。青岛市重视文化创意项目和文化创意产业的互动发展,大力培育龙头文化创意企业,重点建设了一批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以项目带企业、以企业带园区、以园区带产业,广泛吸收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外资等建设文化创意产业项目。重视文化产业结构的调整,重视培育文化科技企业,数字影视、动漫产业、动漫游戏、电子图书、电子票务等逐步成为消费文化产品的主要形式。

(二)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尽管青岛市文化创业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发展势头迅猛,呈现出集聚发展的态势,但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仍存在某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第一,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市场化水平不高;第二,文化创意产业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创新能力有待提升;第三,文化创意企业总量偏少,规模偏小,集约化程度不高,市场主体实力不强;第四,文化创意产业集群联盟发展的绩效不高,进行产学研合作的意识薄弱,对产学研合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合作层次偏低。

四、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对策

(一)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为了促进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引导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方向,应制定针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积极扶持政策。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营造出良好的生态环境,先进的区域创新文化、完善的创意氛围、健全的人才政策能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保障。制定文化创意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及科技中介组织协同创新的政策,推动产业化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研发平台协同创新,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增值效应的立体化网络扩散。完善财税政策,从税种设置、税收增减等方面,为文化创意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制定针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生态补偿等政策,完善产业生态补偿机制,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在地区上的合理分布和集聚发展。重视文化创意产业创意人才、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的引进,完善人才政策,加强人才培养机制,同时建立与世界其他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成熟的地区联合培养人才的制度。

(二)建立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与地区经济互动机制

优化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地区分布,科学引导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发挥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辐射作用,带动地区经济文化发展。建立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与地区经济互动的机制,形成文化创意产业的关联生态系统,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区的链群效应。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依附于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延伸文化创意产业的价值链,优化文化创意产业和其他产业之间的关系,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以文化创意产业为纽带的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的协同联动发展,对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价值链进行纵向和横向延伸,促进青岛市工业和农业的转型升级。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增值效应的立体扩散,形成“文化创意+农业” “文化创意+工业” “文化创意+服务业”的系统发展模式。

(三)建立多元化、市场化投融资机制

政府出资在文化创意产业起步阶段引导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并完善投融资机制,以市场化和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往往会遇到技术上的问题,在关键技术攻关方面,通过建立正确的引导资金、风投基金注入机制,以及文化创意产业技术攻关专项补贴等激励措施,推进文化创意产业良性发展。通过完善资本市场系列的激励政策,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构建一个完善的资金链。建立起孵化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基金、完善天使投资机制、积极引入风险投资,形成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保障的投融资支撑体系,完善产业链与资金链的互动机制,使之共同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良性发展。

(四)积极培育地方文化创意产业龙头企业

针对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起步较晚、文化创意企业发展规模较小,发展层次较低的特点,应积极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内企业间的兼并重组,科学引导文化创意资源向具有发展优势的企业聚集,培育出一批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文化创意龙头企业。完善行业标准和文化创意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运行机制,树立文化创意产业的国际化目标,培育文化创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五)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创新

加强研发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产业平台的建设,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价值链的纵向和横向延伸,实现文化创意产业增值效应的立体扩散。紧跟模块化生产和世界微笑曲线的总体趋势,以形成国际上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创意产业为目的,科学合理地布局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平台体系建设。通过政府出资或者政府参与投资并给予优惠政策等,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构建以开放与共享为核心的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融资服务平台、人才服务平台、情报信息共享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平台以及公共政策服务平台。在遵守市场规则的前提下,根据文化创意产业协同技术创新需求,通过各种技术创新要素的优化组合,建立的一种长期、稳定、制度化的产学研利益共同体,以支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六)建立文化创意产业科技创新平台

政府为文化创意产业建立专门的创新平台,为各有关机构提供一个有效交流的途径。要对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科技创新平台进行统筹规划,重视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平台的发展和布局,并在整个青岛市内科学培育创新主体,推动创新主体之间协同创新。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科技创新平台的构建必须符合青岛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各区域的特点,对文化资源雄厚的地区要重点扶持,积极培育好创新型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和中介组织等创新主体,使这些创新主体都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文化创意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具体可分为研发平台、产业化平台和服务性平台。文化创意产业化平台是将研发平台产生的创意实现产业化生产的过程,该平台的成果是生产出大量的文化创意产品。文化创意产业服务性平台是文化创意产业科技创新平台的衔接性平台,该平台为研发平台和产业化平台搭建起沟通的桥梁,为他们提供各方面的保障措施和技术支持。建立各平台之间的衔接机制,促进各平台的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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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产业研究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链;内容产业;设计产业

作者简介:周彬(1966-),女,安徽六安人,合肥工业大学人文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1.04.12 文章编号:1672-3309(2011)04-25-02

一、文化创意产业链解析

在文化创意产品交由消费者使用之前的所有环节,都是文化创意产业链的组成部分。同其他产业类似,文化创意产业链也可以分为上游、中游、下游等环节,包括内容产业、设计制作产业和营销服务产业等层面。经过创意、设计制作和营销服务等阶段,产业链延伸性非常强,扩展空间随创意而不断衍生和扩展。文化创意产业是一个开放性的产业,很难完全描述该产业的发展链条。但是,按照产业链条的基本原理,可以轮廓性地展示文化创意产业,以便启发政府、相关产业部门和企业更好地制定产业政策,把握产业发展规律做好文化创意企业经营。根据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及目前的文化创意产业学术研究成果,本文初步形成了对文化创意产业链的框架结构,具体参见图1。

(一)内容产业

按照欧盟“Info2000计划”,内容产业的主体是“制造、开发、包装和销售信息产品及其服务的产业”,包括各种媒体传播的纸质印刷品、音响电子出版物、音像传播内容、用作消费的各种数字化软件等。笔者认为,内容产业是以哲学社会科学为理论基础和实质性内容,借助于文化创意人才的天赋、智慧和科学知识,运用创意方法和技术,对历史素材的挖掘和再创新、对社会现实的提炼和创新升华、对人类未来的畅想和创新性想象,形成文化创意产业丰富内容素材的产业活动。它位于产业链的顶端,控制整条产业链的有效运作,是文化创意产业的基础和上游“原料和能源”,在文化创意产业价值链“微笑曲线”的最顶端,具有很高的附加价值。内容产业是文化创意产业链的核心和源泉,没有好的创意来源及能力,设计制作产业和营销服务产业便无从谈起。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产业化导向,积极引导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面向社会大众市场需求,研究开发符合社会大众需要的科研成果,并积极推进其产业化。

(二)设计制作产业

即根据剧本、方案、创意想法等,设计制作出具体的文化产品的产业活动,就是把创意产品产业化的过程,是连接上下游产业的枢纽。其中,设计产业具有高附加价值,制作产业有低附加价值。包括传统设计制作产业,如编辑出版印刷、影视制作、工艺品设计、美术设计、戏剧曲艺编导等,还包括现代设计制作产业,如动漫制作、网络制作、广告设计制作、装潢设计制作、主题公园设计制作等。在设计制作产业活动中,需要内容产业支撑,没有内容也就无法设计制作,两者都需要创意、创新,才能生产出好的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制作产业的正常发展离不开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平台支撑,它们是文化创意产业集聚的载体,包括有相关文化创意设计方面的企业、提供高科技技术支持的企业、国际化的策划推广和信息咨询等中介机构,还有从事文化创意产品生产的企业和在文化经营方面富有经验的经纪公司等;在设计制作产业中,高新技术的运用也应摆在突出位置。无论是编辑出版、影视制作,还是动漫及网络,都越来越多地运用信息技术、数字技术、动漫技术等。这使得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制作成为可能,同时也大大推动了文化创意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营销服务产业

即借助于各种媒体及流通渠道,将文化创意产品传达或送达到社会大众消费者手中、眼中和脑中,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产业服务活动过程。要想将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交由消费者使用,必须系统研究消费者对于创意产品的需求及偏好,制定可行的市场分析,并精心设计具有竞争吸引力的产品定位,以实现文化创意产品的产品化。这一产业活动过程蕴含着品牌价值,越是有品牌的服务,就越能够获得高附加价值。另外,文化创意产业的最大特点是衍生性。文化创意产业链的延伸,即衍生出新的商品市场。如动漫及其衍生品,包括与动漫形象有关的服装、玩具、文具、电子游戏、主题公园等衍生产品。

综上所述,文化创意产业链可以简要分解为:内容产业――设计制作产业――营销服务产业――衍生产业。各环节之间存在一定关系,且各个环节都有增值,都能带来利润。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金元浦对如何打造整个产业链进行了概括:首先要有好的创意,接下来是产品要有真材实料,有内容、有价值,之后是建立良好的传播渠道,有效地传播宣传产品,赢得一批忠实的观众,使人们消费,这样产业链才有可能延长。

二、我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对策建议

1、高度重视内容产业发展。在产业链中,创意和流通环节附加值高,生产制造环节附加值低,高端环节获得的利润占整个产品利润的90%-95%,而低端环节只占5%-10%。可见,创意来源及创意能力在整个产业链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我国一直以来都只注重以加工制造为主的设计制作产业的发展,忽略了其上游――内容产业。因此,必须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学艺术事业发展,制定政策引导哲学社会科学及文学艺术工作者,既要深入研究基本理论问题,又要研究开发符合市场需要的成果。要面向社会大众,深入了解其文化需求,创作出优异作品,使内容产业真正得到充实和丰富;要以产业发展的眼光,重新认识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学艺术;要以组织产业发展的办法组织强干团队,围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需要,创新内容产业成果,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充足和优质的“原材料和能源”。

2、为设计制作产业构筑发展平台。根据《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的要求,统筹规划若干个文化创意、设计制作园区,整合各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源,集聚一批企业和优秀人才,促其形成集群效应。各省主要高校要调整专业设置或专业方向,将传统哲学社会科学的一些老专业调整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所需要的专业或方向上来;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加强与海外相关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培养高层次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为各类文化产业发展平台建设提供综合型人才支撑。各级政府要借助“十二五”规划之机,规划建设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应充分挖掘、开发和利用各地域文化资源,集中政府、企业、科研与教育机构及社会各界力量,并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3、引导各类文化创意产业主体增强营销和品牌意识。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面向市场需求,开发和营销文化产品。引导文化企业建立营销队伍和营销渠道,加大文化企业营销人员培训,抓好全国甚至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形成鼓励、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长效机制。鼓励各省文化企业以多种形式兴办文化实体,举办文化会展,开展文化产品营销。

4、拓宽投资融资渠道,改善投资融资环境,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降低市场进入门槛,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投入文化创意产业,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社会化,建立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基金;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不仅在法律方面提供保障,还要积极刺激文化创意产品的市场需求,在融资、税收、进出口等方面适当的优惠和支持;积极引进发达国家文化创意产业在我国的投资,学习国外先进的理念与模式。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相关职能部门应颁布条例规定,加强政府监管和舆论监督,规范经营操作,整顿市场秩序,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以法律手段保护创意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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