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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理论文

城市地理论文

城市地理论文范文第1篇

用地理思维的角度去观察城市,我们可以了解城市是怎么样的、为什么是这样。基于地理信息的直观表达,可以揭示城市经济和社会现象的空间关系以及空间结构,城市中的人与环境的内在相互关系、相互影响等。用地理信息去研究城市可以跨过早期的简单因果关系直接进入现代广泛流行的相互作用关系论中。城市中的各种因素包括人、社会主体和经济主体,单个因素活动可能是没有规则的,如果用地理的角度去研究就会显现出明显的空间规律。地理信息作为一种空间表达、空间呈现和空间关系的描述信息,为人类进行空间思维提供了交互语言。借助于地理信息清楚了解城市各种运作的规律,有助于我们对城市进行统筹,在城市的规划建设、运维管理、应急救灾等方面可以做到更好。地理设计是一种将地理科学和GIS方法融入到设计过程中的系统方法学。相对于传统的城市设计,地理设计更强调了依托地理环境背景,对城市建设进行方案设计。在设计的过程中有一系列的功能、方法、工具和模型根据原有的空间及属性信息结合当前输入的设计方案进行动态分析评估,并把评估结果用地理的方式直观表达出来,快速地为设计者提供反馈互动,让设计者及时了解设计方案在各个方面引起的影响,进而进行设计方案的迭代修改,直到生成总体效果良好的设计方案。在这个过程中还可以包含信息共享及协同工作机制,让更多的人和部门同时参与到设计阶段中,确保方案的优良特性。地理设计的系统方法及实现工具在日益完善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将越来越多地在智慧城市建设中起到重要作用。智慧城市有多个特征,其中一个主要特征是可持续性。城市运行维护管理的优劣也很大程度地决定了城市的智慧化程度。城市运行维护管理的主要内容包含城市公共设施管理、城市资源与生态环境管理、城市经济管理及城市社会管理等方面。在城市运行维护管理中,与空间位置相关的内容都可以利用地理信息技术来进行分析处理。利用地理信息技术收集城市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分析评估城市管理效果,根据分析评估的结果调适原有的管理体制、方式和方法,努力提高管理的效率、优化管理效果,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让城市的运行进入一种良性的可持续的状态中,真正实现智慧城市的建设目标。

2时空地理信息的获取与利用

智慧城市是依托信息科技和智能技术来实现城市运行管理的及时感知、互联传递、利用和分析,从而创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机制,提升城市科学管理和决策的“智慧”。智慧城市的主要特征包括全面感知、互联互通和融合计算等。无论是在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任何人、事、物、组织都必须依附于空间环境内,而对不同时态下的人、事、物、组织的空间存在位置的描述亦是地理信息的一种,这是一种广泛存在的地理信息,是描述任何事物的位置元数据。从空间维度来看,可以将所有完整的事物主体描述信息看成是地理信息和属性信息的结合,考虑与测绘地理信息进行区分,不妨把地理信息分类为基础地理信息和泛在地理信息,而政务专题信息、卫生专题信息等社会要素则是泛在地理信息的一个个子集。可以看到,跳出传统狭隘的基础地理信息思维,整合利用基础地理信息和泛在地理信息,才可以把社会人文的所有对象结合空间思维来思考和决策,这是充分利用地理信息提供城市“智慧”的前提。时间和空间,是自然宇宙的两个维度,也是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的两大通用规则。时空信息的结合,为融合利用城市海量信息指出一条清晰的路径。城市可以空间为横轴、时间为纵轴,钻取城市信息,建设一个智慧城市运行监测平台,只要尽可能多地接入城市感知信息(比如温湿度与空气监测信息、水文水质监测信息、各种定位信息、城市摄像头、公交刷卡信息、POS刷卡信息、通信基站连网数据、交通卡口信息、ETC不停车收费记录等等,将感知的概念再延伸一些,还有遥感遥测信息、企业和个人去公共服务窗口办业务记录、个人住宾馆酒店的记录、乘车和乘飞机时的身份记录等等),实现城市信息的大集成,就可以展示城市现在、再现城市的过去、模拟城市未来。想象一下,坐在智慧城市的运行中心,在以大幅地图为背景的屏幕上,可以看到实时的城市各局部的气象环境、温湿度、PM2.5等,可以回顾城市的历史气象,还可以模拟将来气象;可以看到实时的城市人流、车流动态,可以回顾历史人流、车流,还可以模拟未来4小时、8小时、12小时内的人流车流;可以查看任何一个人或车的运动行进轨迹,还可以揭示其在空间上的时间规律;可以看到水文水质情况,可以回顾和预测水位信息,还可以及时提醒污染变化情况;可以看到实时的城市警情,可以回顾历史警情,还可以预测未来的警情波动的时间区间和空间区间;可以看到最新的遥测信息,可以获得地面滑坡、违建的智能提醒,还可以生成应急警告或清违指令;等等。从城市信息化的角度来看,以往主要着力于时间维的信息分析和利用,在智慧城市框架下,在时间维的基础上结合空间维,时空信息的融合利用,给了城市运筹帷幄的底气和智慧。城市要获得和提升智慧,需要持续提升两个方面的能力,一是充分获得信息的能力,没有高度信息化的城市没资格谈智慧,所以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延伸信息感知触角、集成城市信息;二是充分利用信息的能力,如果城市汇聚一个庞大的综合数据库,而不加以呈现、分析和利用,那么信息的价值度必然很低,城市也谈不上智慧。时空思维是实现城市智能与智慧的主要手段,由于时间一直是城市信息的主要元数据,因此要提升城市智慧,主要面临的重大挑战是如何提高城市的空间思维能力:1)如何把从各种途径采集、感知、分布和汇聚的海量信息进行空间化,将其转化为泛在地理信息,从而能实现对海量信息的空间呈现和抽取,为城市管理者和服务对象提供空间思维辅助。2)如何赋予计算机系统一些空间业务规则,从而实现城市的空间智能。从地理信息共享服务的角度来看,需要实现城市地理信息(包括基础和泛在地理信息)的随需共享,以支撑各行业部门及各种协同应用需求。

3智慧城市的时空信息框架设计

智慧城市的空间基础框架需要满足各种情况下的时空信息展示呈现要求,因此需要最大程度地整合城市的各种尺度、各种样式、各种来源、各种时相的基础地理信息,具体来说除了基础的矢量数据、影像数据、实景影像、2.5维等数据外,城市的基本地物,如地下空间、管网、地上城市部件、建筑、桥梁、城市宗地、城市规划定案等都应纳入为基础地理空间信息的服务范畴。基础空间数据的共享整合,优先采用数据交换方式实现数据集中,并整理好各地物实体的空间关系,比如社区和宗地的关系、宗地和建筑的关系、建筑和地下空间及管网的关系等,从而形成较完整的城市空间实体数据库,为城市提供全方位的、高性能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一些正在规划、正在设计、正在建设的空间实体,可以通过地理服务方式,到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平台。为满足智慧城市的时空分析需求,需要将大量的人、事、物、组织等社会人文信息进行精确空间化,生产城市的泛在地理信息。传统的基于标准门楼牌数据的匹配服务,能满足标准地址的精确匹配问题,不能满足非标数据的空间化需求,也不能解决地址描述信息的非标问题。为此,需要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智慧城市的时空框架设计:

1)建立位置资源库,构建丰富的地理标识库。

在标准地址门楼牌库的基础上,混合各种地址编码技术,采集和抽取大量的城市地理部件或人文地理标识,建立位置资源库,并不断地补充完善;大量的城市感知设备都是重要的电子标识资源,要纳入位置资源库统一规范管理。

2)提供强大和精确的位置寻址服务,支撑快速空间化的重要基础地理服务。

3)与产生城市管理信息的关键业务系统结合。

泛在位置信息在业务中进行确认是最为准确的,与各关键系统的地址登记模块进行结合,给结合系统提供选择性输入位置描述或空间坐标,能减少非标地址的产生,减少批量空间化的压力,甚至能获得一些位置资源标识。

4)建立动态感知信息接入平台。

大量的前端感知信息要进行空间呈现,需要解决动态信息接入、空间化及基于空间规则的预处理、分发和基于空间地图的动态展示等所有问题,需要一个统一的信息接入平台负责处理。

5)提供泛在化的地理信息服务。

智慧城市的地理信息服务要满足随时、随地和随需的要求,由于数据分布、保密等客观原因,大量的泛在地理信息还是分布于不同单位,但整体上要按SOA架构,实现分布式的地理信息服务和融合共享服务,满足智慧城市对地理信息的流程化协同共享的需求。

4应用案例研究———以智慧纽约为例

纽约市作为美国最大的城市与商港,也是世界经济中心之一,其集中、高效、密集、多样性及无尽的创造可能性为建设智慧城市提供了先天优势,智慧纽约设计内容关注于城市环境的5个层面:土地、空气、水、能源以及交通运输,期望2030年为全纽约人建设一个更加便利、美丽、健康和平等的城市。目前美国智慧城市设计所遵循的是“纽约市(2007-2030)城市总体规划”(PlaNYC),主要涵盖十大模块目标。通过纽约智慧城市设计案例可以认识到,智慧设计区别于传统设计,主要体现在所关注方向不仅仅局限于城市的建设和经济的发展,更需结合智慧城市的发展目标将关注面扩展到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项内容中去。而地理信息技术以其直观的空间呈现、对空间关系的计算处理能力,为人的空间思维提供了重要辅助手段,从而提升个人或组织的智慧。在以地理信息为载体的智慧纽约的设计建设中,人们通过城市部件的位置,可以找到维护保养单位;通过危急事故区域,可以找到最近的应急资源和队伍;通过环境污染的演进路线,可以找到污染源;通过传染病分布分析,可以找到可疑传染病源;通过个人的位置,可以找到最近的酒店、商店和朋友等,这些都是基于地理信息获得和提升智慧的具体表现。通过地理信息为载体的资源统筹、分析数据、构建模型,能够提供良好的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政策和方法。

5结束语

城市地理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城市功能土地经营若干问题探讨

[中图分类号]F293.2[文献标识码]A

城市土地是城市存在和发展的载体,是城市功能发挥和经济活动的基础。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必然使具备一定规划条件的城市土地变得更加稀缺。为此,城市政府在促进土地资源转变为土地资本的过程中,必须以经营理念和卓有成效的工作范式来配置稀缺的城市土地。这正在和已经成为各级各类城市政府的共识。然而,城市土地经营不是“炒地皮”,而是为产业集聚提供空间载体;在“优地优用”的土地资源配置中使土地收益最大化。因此,在城市土地经营过程中,把土地资源转变成为土地资本,无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配套和协同。

一、城市功能的优化是城市土地经营的前提

城市土地的经济价值与城市功能的优劣呈正相关:城市功能越是优化,城市土地的经济价值越大;反之则反。城市的综合竞争力直接取决于城市功能的经营,而城市综合竞争力集中体现在经济实力,经济实力是城区功能集中优化的结果。都市经济的核心是城区经济。城区集聚程度(包括人口、资本、消费、基础设施)高,社会分工发达,科学技术先进,交通运输便捷,其活动具有明显的聚集性、扩散性、商品性、高效性和开放性等特征。城区是创造力的中心,财富的中心,也是企业竞争的中心。[1]因此,培养整个城区的综合竞争力,培育城区经济增长级,增加城市土地的经济价值,关键在于优化城区功能。城市要加快发展,须围绕中心城、卫星城、小城镇的发展来带动整个城市经济发展,以合理的功能分工,实现城乡经济的交融。按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和优化城区分工。比如,将城区内的某些区位发展成为中心城区内主要的工业区;某些区位为科学文化区,重点发展科研、教育、文化及高新技术产业等功能;某些区位为以风景旅游和居住功能为主的片区,重点完善休闲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某些区位为对外交通、仓储及商贸功能为主等等。同时,以扩大城市中心区辐射为依托,扩张城区配置和利用资源的范围,调整区域分工格局,优化城区功能,构筑更大范围的经济协作体系,增强区域经济的整体实力,进一步巩固城区在城市经济中的中心和枢纽地位。所以,城市土地资源的配置要在优化城市功能上下功夫。

首先,城市土地资源的配置要适当疏散中心城区密度。针对城市各级机关团体绝大多数拥挤在城区核心范围的情况,着手规划疏散中心城区密度。要积极建设和完善高新区,坚持城市向非耕地和耕地利用率不高区域发展的原则,建设城市副中心。中心城区的建筑容积率不能过高,这也是这次SARS在一些地区流行给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的新课题。

其次,城市土地资源的配置要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区对各区(市)县的辐射能力。按辐射区域进行统筹规划,协调卫星城建设和发展。城市“环状加放射”的地面网络已基本形成。着重抓好地铁项目,母城中心区走地下,向外辐射走地上,既方便市区交通,又带动卫星城建设和发展。搞好城市管网和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在城市周边形成一批二、三产业群,形成新的经济增长带,使城市的城市功能分区更加合理。除保留中央商务区、中心金融区等几个中心功能区外,大量的都可外迁、疏散。同时,要增强各区(市)县承接辐射的能力,主动要靠近大都市的方向发展,努力形成特大中心城市和周边城市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

第三,城市土地资源的配置要根据城市作为区域经济中心和枢纽的功能定位,聚集城市科技、金融、商贸、交通、通讯等功能,力争做大做强,进一步增强城区在特大城市经济中的吸引和辐射力,巩固和发展城区的核心地位和作用,以促进城市更加繁荣。与此同时,要进一步优化县域城区功能,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特大中心城市是大城市带大郊区,城市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的相当部分来自区(市)县经济。这说明区县经济不仅是城市经济的支撑,也是城市加快发展的希望所在。搞好县域城区建设,培育县域城区主导功能,造就经济增长带头区域,带动和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将其建设成为实力较强的县域经济中心。努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优化区域经济布局,扩张经济总量,提高经济质量,重点抓好体制创新、工业强县和特色经济,促进区县经济快速发展。以强市富民、农民增收为目标,冲破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行城乡一盘棋,一二三产业互动,城乡经济相融,以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推动农村城镇化,加快城市县域经济发展。要不断完善城镇管理体制,保障人、财、物、信息的合理流动,增强城镇的聚集功能,树立城镇品牌,提升城镇形象,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城市土地经营的解析与新思考

二、城市规划和功能的优化是提升城市土地经营效率的基础

理论和实践已经证明,城市土地价格受其区位的直接影响:“第一是区位,第二是区位,第三还是区位”。这里所指的“区位”不是简单的城市土地的自然地理位置,而是经济地理位置。因此,区位的内涵包括了城市规划、功能、品牌、产业、市场、商机、人气等在内的精髓。根据马克思的地租地价理论,笔者以为,城市规划和功能的优化,是城市级差地租和级差地价形成的条件,从而是提升城市土地经营效率的基础。

笔者以为,城市规划的优化和城市功能的提升,注重的是城市内涵型发展,而不是外延型扩张。城市建设不是单纯的建广场、辟街或扩地开道,做简单的“加减法”和“摊大饼”式地向地带和城郊延伸。千城一面、单纯追求“量变”的建设已经违背了城市建设作为一门科学的特性。如在不少城市的新城区的入口处,大都会有一个大的圆形雕塑广场,在新盖的城市政府大楼前都有一块巨大的草坪地,靠河的地段都会开辟一条景观路,旧房扒掉后都一式盖相同层楼、格调相似的新房。在急功近利、短期行为的驱使下,一些城市内部工业、商业、住宅等各项功能区分不尽合理。在建筑风格上,许多地方没有任何特点,临街建筑以及“火柴盒式”的“钢筋加水泥”的“灰色森林”,成了许多地方城市的建筑模式。诚然,建设新城区不是不要广场、草坪,但是必须是要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要实用。城市街道两边的房屋并不是整齐、同一式样就气派。

论文城市土地经营的解析与新思考来自

目前,我们不仅要关注产业同构性问题,而且要防止城市建设和城市经营中的同构性问题。城市功能的战略性结构调整,可以说是经营城市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个城市的生机和活力在于它的产业经济特色和独特的历史文化积淀。城市建设规划、城市建筑风格的同构性只会使其显得呆板死沉。即使在一个城市的街道两旁,其建筑物也应风格各异,其建筑物可以有进有退,有高有低,色调有冷有暖,突出层次和色调的和谐。另外,城市建设过程中一味地求新求大,只会浪费财力资源、土地资源,更浪费了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意大利、希腊、法国等欧洲国家的许多城市的迷人魅力,不是它的高楼大厦,而是它历史赋予的浓厚的文化底蕴。另外,有的城市在建设和改造中缺乏整体长远规划,“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扩地建路、盖房造屋后,却将城市应该必备的配套设备,如给排水、供电等设施给淡化了。刚修好的路,不久又被挖开;建好的绿化带又推倒重来;有的城市居民的生活污水因缺少排水系统,要么蓄在一地形成水洼,要么直接排入河流,与饮水源混杂,以致造成居民生活质量的下降。笔者以为,在城市建设中除了量的变化外,最重要的是质的变化。也就是说,要让城市的居民享受到城市生活的文明进步,如城市化的供水、供电、供气以及其它内容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等等。

一个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水平与城市土地的地租、地价和土地贡献率呈正相关。坚持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者和谐统一的基础上,把经营城市的思路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产业与市场运作的全过程,树立城市形象,营造城市特色,打造城市品牌,提高城市档次,从而使城市土地在价值上不断增值。所以,在城市规划和城市功能的优化上,城市政府应该把软硬环境创新摆在突出位置,以人为本,绿化、美化、亮化城市,优化和深化城市功能;以产业、市场和人气的营造为核心,增强城市的内需力;以建设标志性建筑为亮点,增添新的人文景观,把城市形象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同时,着力打造有利于投资创业和经济运行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政府服务环境,不断提高城市的吸引力、凝聚力,以此造商机、造人气,带动城市土地增值。

三、严格执行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阶段和区位控制制度是经营城市土地的关键

城市土地的供求关系是城市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运行的基础性关系。城市土地的价格高低与城市土地的供地总量密切相关。根据城市土地价格形成机制,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城市土地的价格由城市土地的供应总量制导:城市土地的供应量愈大,其单位面积的城市地价就愈低;反之则反。所以,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稳健提升的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不仅是加强用地管理的基础条件,也是经营城市土地和提高城市土地经营效率的关键。那种在城市土地供应总量上不顾市场需求和城市建设的现实需要敞开口子、相互攀比的做法,不是解放思想的表现,而是不懂经济规律、竭泽而渔的蛮干。

为此,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严格执行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制度,控制增量建设用地供应量。同时,要根据土地供应总量与地价之间互动机理,来有序安排土地的供应数量、供应时间、供应区位。土地主管部门要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作为城市土地供应的重要来源,切实负起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职责。土地管理部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不能随意改变,每年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控制计划,不得随意突破。有关部门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各项建设的实际需要,模拟财政预算管理硬约束制度安排来供应城市土地,充分发挥政府宏观管理在城市土地市场的调节作用,对建设用地总供应量实行严格控制,严禁单位和个人乱占滥用土地,以保证城市土地得到合理和优化的配置。

城市土地经营的解析与新思考

城市土地在供应上不仅要注重控制总量,而且要把握好供地的时间阶段和区位安排。供地的时间阶段和区位安排,要根据用地性质、城市功能、市场需要、资金来源、建设时间、配套条件等等来进行抉择。从而才能确保城市土地经营,运用土地供求和价值规律打好“时间差”和“空间差”,进而使城市土地经营的成本最低,产生的效率最大。

城市政府要高度垄断和统一建设用地特别是经营性用地的供地渠道,对新增建设用地,要采取统一征用、统一提供的方式。同时,要坚持城乡土地的统一管理,实行省市对县区土地管理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禁止开发商与城市郊区的村镇直接签订用地项目,禁止直接租用农地进行非农建设项目的开发。不允许各种各样的“园、区”行使土地管理的政府职能,对以各种各样名目另立“园、区”开发房地产项目和以所谓的“生态项目”实为囤积城市土地、待价而沽的圈地作法,甚至炒卖土地谋利的行为,一定要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和舆论的手段,加以制止和制裁。

四、健全和完善城市土地交易制度是城市土地经营的重要条件

在推进城市土地经营的过程中,城市政府在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城市土地上市节奏、开发程度和质量的同时,还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城市土地交易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首先,城市政府要切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经营性用地的招标、拍卖或实行挂牌公告方式交易的运作机制。属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争性项目用地的交易,应该采用招标、拍卖方式进行;其他类型的用地应挂牌公告,如在规定期限内有多个用地申请者的,亦应采用招标、拍卖方式交易。为了规范城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行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机制。在进行城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活动时,事前应制定详细的招标、拍卖文件和投标、竞买规则,并招标、拍卖公告;城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时,参与竞投或竞买的人员应达到规定的人数,有的地块还应设立最低保护价。未达到规定人数和最低保护价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交易机构重新作出安排;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招标应设立评标小组,评标工作由委托招标人或交易机构主持。除主持人外,其余成员在开标前一天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定。要明确城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范围、程序、组织办法,认证一批具有国有土地招标拍卖资格的主持人。在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挂牌交易中,其公示内容应包括报价期限、地块位置、土地级别、土地面积、土地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条件、交易底价、当前报价等。城市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的报价期限,应根据城市土地市场供求等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少于10个工作日。要严格城市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制度,出让土地成交后,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保证地价款足额到位。同时,在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的过程中,要减少审批环节,降低交易费用,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城市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

其次,要积极推行城市土地交易许可制度和城市土地交易申报制度。城市土地使用权有形市场是建立健全城市土地市场秩序的重要平台。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有形市场,促进城市土地使用权依法公开的交易。要积极推行城市土地交易许可制度和土地交易申报制度。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或改变原土地使用条件的交易,应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按相应的规则入市交易。对此,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确认地价评估结果并核定应补交的出让金,明确缴纳办法。出让土地的首次交易,经交易机构对出让合同履行情况初审后,必须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达到转让的条件后方可进场交易。涉及集体建设用地的交易,要首先取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再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依法流转。城市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进入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禁止通过隐形市场私下交易。同时,要严格执行土地交易价格申报制度,以便于政府部门全面、及时掌握地价信息,实施城市土地优先购买权。

再次,要实施城市土地使用权市场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城市土地市场信息的公开程度和交易信息的对称性是衡量城市地产市场是否规范的重要指标。目前,由于地价管理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不少地方的城市土地市场信息的社会化服务程度普遍较低。地价以及建设用地信息、土地登记信息等内容仍掌握在一些部门的少数人手里,土地信息不公开,或公开的信息不全面、不完整,城市土地使用权市场交易信息的不对称,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城市土地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为此,我们要建立和完善城市土地使用权市场交易信息的披露制度,公开公布供地信息、地价信息,为社会、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土地交易管理的程序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定期公布和提供土地供求信息,收集、储存、土地交易行情、交易结果,提供有关土地政策法规、城市土地市场管理规则、土地利用投资方向咨询等。要实行土地登记的可查询制度,采取切实措施增加土地登记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土地登记在市场监管和产权保障中的作用。除涉及国家保密要求外,土地登记结果要接受社会公开查询,做到查询资料全面、查证及时、签证准确。

城市土地经营的解析与新思考

第四,要加强和完善城市地价管理制度。城市地价管理是城市土地市场管理的核心,城市地价确定得合理与否,关系到宏观调控城市土地市场与经济建设的发展;地价评估的高与低,关系到土地收益的再分配等问题,从而关系到城市土地经营的效率。基准地价作为地价体系中属控制性地价,是城市政府调控城市土地市场供求关系、制定地价管理政策、指导土地交易、征收土地税费的重要依据,也是地价管理的重要基础。尽管有关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城市基准地价应定期修订和公布,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还有部分地方把基准地价作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内部资料,严格保密,影响了基准地价在整个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在基准地价的修订、公布的程序、方法、内容以及法律效力等也缺乏明确的规定及具体的操作规则。为了规范城市土地市场秩序,必须严格执行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和公布制度,严格执行城市土地定级规程和土地估价规程,科学地开展基准地价更新与土地定级的修订工作。要把基准地价以及标定地价的定期修订和公布,作为地价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在基准地价以及标定地价评估、更新完成后,应及时报请城市政府向社会公布,作为城市政府宏观调控城市土地市场,管理地价,引导市场的依据。要规范基准地价以及标定地价公布的方式、内容、时间等要求,建立地价可查询制度。要实行土地交易价格申报制度和地价定期检查制度,组织力量对各地土地招标拍卖底价和土地收购补偿价格的确定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进行了地价的评估、其土地招标拍卖底价和土地收购补偿价格是否是集体决策,以从制度上杜绝暗箱操作而引发的寻租行为。

第五,健全和完善城市土地市场中介组织的执业制度。目前,仍有不少土地评估机构以及相关的中介组织,依仗自己过去的政府背景或与政府千丝万缕的联系,其执业行为很不规范。“中介不中”对城市地价的管理,对培育和规范城市土地市场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政府机构与土地市场中介组织必须彻底脱钩,以推动房地产中介机构真正成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土地市场中介组织应该围绕完善管理、创新经营的要求,对现有的财务、劳动、人事、分配、民主管理等制度以及内部经济责任制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修订,规范和完善法人治理机制、民主监督机制、竞争机制、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竞争上岗机制,以资金管理为中心的财务管理机制和以审计为中心的监控机制。政府部门要加强土地估价人员的资格管理,加强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管理,加强评估技术标准的管理和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对违规机构要加强处罚力度,真正保证城市土地市场中介组织能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业。

最后,要进一步完善土地监察管理体制。当前,城市土地交易和经营中还存在不少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例如:划拨土地转为经营性用地未按法律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国有土地已按有关程序确定价格后,有关部门又擅自减免地价;改变城市土地用途,需补交地价而不补交地价款;未达到现行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投资开发条件,擅自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将批租土地化整为零,逃避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土地挂牌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假挂牌等虚假行为;土地资产管理和土地市场运行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等。要进一步整顿城市土地市场秩序,首先必须重点整顿清理城市土地市场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强划拨土地使用权使用、转让、出租、抵押管理,规范已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转让、出租、抵押管理,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包括投资、入股、出租、抵押、转让等在内的土地流转管理。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土地市场监督力度,坚决纠正土地资产管理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严肃查处土地交易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要重点防止化整为零批租土地的行为,对同一主体在相邻地块累加批租土地要严加管理。要按照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权力制衡的要求,建立健全集体决策制度,可参考有关城市在出让土地中实行的“四步会审制”(即专业队伍评估、地价办公室初审、地价评议委员会审核、局长办公会集体决策,形成出让招标方案),对涉及建设用地审批、土地资产处置、地价确定等土地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一律经过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实施集体决策。时间内保证地价款足额到位。同时,在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的过程中,要减少审批环节,降低交易费用,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城市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随着土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土地市场的发育完善,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能应该实现土地利用管理为主向土地市场管理为主的转化。当前,要根据WTO的游戏规则,进一步强化土地监察执法手段,维护土地市场正常秩序。可以考虑建立土地监察执法的垂直管理体制,以减少来自“块块管理”的约束,并进一步探索土地管理执法机构的人事管理新体制。同时,要加强土地监察执法队伍建设,以确保土地监察执行人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国土资源的分布具有地域性、分散性等特点,使得土地资源的供求信息不透明,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从而为政府实施土地监察管理带来了困难。因此,有必要将建立数字化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工程纳入政府议事日程。通过建立数字化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可以及时公开土地供应计划、需求状况等相关信息,随时对城郊结合部地带的土地进行监测,并可实现土地政务管理办公自动化,以形成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双向互动交流,从而增加土地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减少人为因素参与到土地审批过程中去的可能性。因此,建立数字化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可以使土地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得到一定的规范和制衡,从而有利于消除土地行政中的腐败现象。

城市土地经营的解析与新思考

五、构建土地储备制度是城市土地经营的蓄水池

为了实现城市土地的可持续经营,必须构建城市土地经营的蓄水池。笔者以为,城市土地经营的蓄水池就是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是指城市土地管理部门或机构集中对土地征购、整理、储备、供应和开发的体制安排,它是城市政府主导和调控城市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之一。城市土地储备的运行机制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生态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整体利益和长远目标来运作。在此基础上,对列入土地供应计划的土地,可根据城市建设的具体需要和城市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调整等要求,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分区规划的制订,即对用地(包括增量和存量土地)结构进行重新调整,再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建设方案的设计。

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需统一开展城市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有计划地集中和积累建设用地。其土地来源包括征用农用地、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机制,从城市土地二级市场中收回土地使用权等。然后,政府再将进入储备体系的土地进行拆迁、平整、归并、整理,从宏观上进行平衡,进行城市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的建设,使储备土地成为可供出让和出租的建设用地(熟地)。为此,地方政府应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一定的比例,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基金,以确保土地收购制度的实施。在建立城市土地储备体系的前提下,政府应将城郊结合的土地纳入城市土地储备体系,在其尚未整理为建设用地时,将这些土地视为同质化的土地储备范围,将来根据城市规划的需要,调控房地产周期的需要(主要是地价水平),通过调节土地的供求量达到宏观调控地产市场的目的。目前,要把市地和农地结合地带作为重点监控区。任何农地转为市地必须经过政府征用的法定程序,由政府垄断供应土地资源的源头。目前,可以考虑把城郊结合部作为城市城镇发展“特区”,在城市或城镇规划指导下适当给予优惠政策,引导其健康发展。其具体建议是:对近期城市的空间拓展,政府可根据城市规划成片征为国有土地,作为城市土地储备。对中期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有条件的可以先征用,然后租赁给农民在保持原用途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政府需要时随时收回。对中长期规划区内的土地,政府未作征用处理的,也应将之纳入城市土地储备计划,允许集体或农民个人在法律和城市规划许可的范围加以利用,并保护其权益。对于现在已经进入“市地”的农村集体土地、但不符合城市规划的,予以清退,并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应补齐有关手续,使之依法转为国有土地。通过把城郊结合的集体农用地纳入城市土地储备体系,可以避免土地供给和用地结构安排的盲目性,从而可以有效地调控进入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供应数量、用途结构及布局的合理性,进而促进土地利用管理水平的提升。

旧有的城市土地供应方式即是一种城市土地使用权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由原土地使用人手中直接进入房地产市场的供应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城市土地进入市场的速度快,程序简单,政府不必或极少在城市土地上进行开发投资,因而也没有任何投资风险,而且还可以在城市土地的出让中获得一部分级差收益。但是,这种模式的弊端也十分明显,最突出的是市场运行不规范,容易因追求短期内的城市土地收益而造成城市土地供应总量上的失控。因此,从城市土地储备制度运作模式优化的角度看,深化改革可以从以下措施切入:

(1)吸收国外土地银行运作模式的优点,通过土地收回、收购、置换、征用与整理等方式,将出让和年租土地完全纳入政府土地供应总量控制的范畴。

(2)改变城市土地从原使用者手中直接进入城市土地市场的作法。通过城市土地储备机制,将纳入储备的城市土地进行开发或再开发,使生地、毛地变为“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的熟地后,再逐步将其推向城市土地市场。

(3)采用灵活多样的城市土地储备形式,尽可能减少政府的财政支出。根据我国各大中城市的实际情况,可以通过努力建立和形成一个分层次、多形式的城市土地储备体系。[2]“分层次”,是指在城市政府统一的土地储备总量计划之下,按照目前各大城市“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建立市、区两级,以市为主的城市土地储备网。“多形式”,是指在城市土地的储备形式上可以多样化,包括规划储备、计划储备和通过收购地块后的直接储备。“规划储备”,是指运用规划的手段,对列入城市规划中需改造或需调整结构的地块进行开发时间、开发进度上的控制。“计划储备”,指对“九五”、“十五”期间已批准征用的大批土地,按照其规划状况、市政配套等条件,编制计划,控制其开发进度。“直接的地块储备”,是指市区两级政府,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征用、整理”方式取得的城市土地使用权后的直接储备。通过这一体系,有助于使政府对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状况、进度等实行全方位的有效调控。

筹集购地资金是征购土地的关键所在。城市土地储备机制的运行通常伴随着资金的运行,要进行大量的土地收购储备活动,并将生地变为熟地,需要巨额资金。因此,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核心是要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基金,并通过专业机构对城市土地储备基金进行运作,从而实现土地“征购、储备、出让”在土地资产和资金上的双向良性循环运动。城市土地储备机制的运行总是伴随着资金的运动,城市土地储备机制的良性运行需要巨额资金支持。因此,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基金便成为建立和完善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重要财力保障。建立我国城市土地储备基金的可能资金来源主要有:一是政府拨款,目前各个试点城市政府都划拨一定数量的款项作为启动资金。二是政府贷款,城市土地储备机构的运行,必然带来较为可观的运行收入。因而,用于城市土地储备的政府贷款可以说是一种低风险甚至是无风险贷款。在初期启动阶段,城市土地储备与开发公司完全可以用贷款方式建立土地储备基金。三是政府预划拨部分城市土地给城市土地储备与开发公司。这相当于政府以土地资产实物的形式投入到城市土地储备基金之中。四是土地收益。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已实施多年,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引入,已经为政府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土地收益,这些收益一部分已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剩余部分可列入城市土地储备基金。五是城市土地储备收益。城市土地储备制度运作一段时期后,将会产生土地储备收益,这些收益也可列入城市土地储备基金,滚动使用。六是由城市土地储备机构发行土地债券。土地债券通过城市土地储备收益来还本付息。七是其他资金,包括各种按有关规定可以进入土地储备基金的公共基金、社会基金,如各种保险基金、离退休基金、养老基金等等。

另外,还要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基金的运作主体。笔者建议,可以考虑建立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城市土地储备与开发公司来实际运作城市土地储备基金。作为城市土地基金运作主体,城市土地储备与开发公司的职能是受城市政府委托,承担土地征用、城市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和回收以及存量土地的收购;组织城市土地供应、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地资产的管理等公共事务工作。运作土地基金,既要接受政府计划指导,又要按照市场机制进行高效运作,确保国有土地资产收益的最大化。

城市土地储备基金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土地管理制度、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的结合。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市土地储备基金架构,必然涉及到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土地供应机制和法律法规等一系列层面的创新;同时,还直接受城市土地市场发育程度的影响。因此,必须认真研究城市土地储备基金与城市土地资产管理、土地收购与储备、土地资本化运营和土地证券化等方面的关系,并着重研究和解决好建立城市土地基金与现行法律法规的适应性问题。城市政府通过征购方式,集中进行城市土地储备和供应,现行法律中有一些依据,但不尽明确和完善。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该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可见,我国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城市土地所有权,用地单位只拥有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对土地的最高处置权,国家对土地的处置权利应当包括回购土地的权利,但是,现行法律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五条仅作了如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或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的改建,可以依法收回或调整使用的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收回或调整土地的,对原土地使用人给予适当补偿。上述规定为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很不充分,覆盖范围太小。关于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法律建设,可以借鉴国外赋予政府土地优先购买权的作法,根据我国土地基本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法律保障问题。瑞典、荷兰等欧洲国家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支持土地储备机制的运行,如规定政府对土地拥有优先购买权(或征用权)以及对政府拥有的开发条件还不成熟的土地,可以出租给农场主和森林主等等。[3]建立和完善我国城市土地储备制度,不仅要在继续完善国家对农地征用权的基础上,赋予城市政府对土地的优先购买权,而且应从法律上明确城市土地储备的范围。根据我国城市用地的复杂性,可以将以下十类土地纳入储备范围:市区范围内的无主地;为政府的土地;土地使用期限已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被依法收回的荒芜、闲置的国有土地;依法没收的土地;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者其它原因调整出的原划拨的国有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而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因实施城市规划和土地整理,市政府指令收购的土地;土地使用人申请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的土地;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国有土地。另外,还应当从法律上规定对政府拥有的开发条件还不成熟的土地,可以依法实行年租或短租,并将租赁收益纳入城市土地储备基金进行管理。同时,还应当对城市土地储备基金运作主体及相应的监督机制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4]

主要参考文献:

(1)赵炳贤.资本运营论[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1997.

(2)杨继瑞.中国城市地价探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10).

(3)杨继瑞.城市土地使用者产权的“长约年租制”探讨[J].四川大学学报,1998,(1).

(4)朱寅传等.杭州市土地储备体系及模式[J].中国土地,1999,(8).

(5)LIWen.YANGJirui.ReformoftheUrbanLandSysteminChina[J].SocialSciencesinChina,1992,(2).

OntheProblemsoftheUrbanLandOperation

YANGJirui

城市地理论文范文第3篇

我国是多山国家,山地面积约占全国国土面积的2/3,约650万km2,约有1/3的人口居住在山地。近年来山地城市极端降水发生频率不断增加,由于山地地形较陡,地表径流短时急流而下,加之城市硬化面积大量增加,排水系统建设滞后及多部门管理不协调等原因,城市道路易汇集大量雨水快速下泄,造成城市内涝灾害,直接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传统“以排为主”处理雨水的方式已不能适应当前山地城市的发展。

2国外道路雨洪管理模式

为缓解城市化带来的雨洪问题,西方国家在多年的实践中探索了不同雨洪管理模式,并取得较好的实际应用效果。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措施包括最佳管理措施(BMP)、低影响开发(LID)、可持续城市排水系统(SUDS)、水敏感性城市设计(WSUD)、可持续基础设施(SI)、绿色基础设施(GI)、水环境精明设计(watersmartdesign)和更优场地设计(BSD)等。

(1)最佳管理措施(BMP)。

最佳管理措施(bestmanagementpractices,BMP)是美国20世纪70年代提出解决水质水量等问题的综合措施,主要强调通过收集、短时储存或引导雨水按照设计流速渗透进土壤和下游的雨水设施,就近处理雨水,从而减少雨水径流量、控制径流速度以及污染物。其主要是在法规政策支持下采用工程性(如滞留池、渗透设施、人工湿地、生物过滤和停留系统等)并辅之以非工程性(如土地使用规划、垃圾管理、街道清扫等)的措施来达到控制的目的。宾夕法尼亚州的最佳暴雨管理手册中,专门提出将BMP措施结合道路设计、建设及维护,实现径流量削减及水质提升。

(2)低影响开发(LID)。

美国马里兰州20世纪90年代提出(lowimpactdevelopment,LID)低影响开发策略),强调通过一系列源头控制措施达到对雨水的管理与利用,总体目标是实现开发前场地的水文状态,更为强调与景观结合的生态设计。主要措施包括生物滞留池(雨水花园)、绿色屋顶、雨水罐、透水铺装、植被浅沟与过滤带、洼地、种植器、树盒、蓄水池、渗透沟、干井等,此类措施同时兼具雨水控制以及景观或使用功能,尤其适合城市新区开发以及旧城改造,广泛适用于居住区、道路、公园、商业区等场地。目前已成为应用最广泛的雨水技术之一,著名案例美国西南十二号大街(SW12thAvenue)和东北锡斯基尤街(NESiskiyou)绿色街道项目,均为“以自然方法管理街道暴雨水”的示范性工程。

(3)绿色道路(greestreets)。

绿色道路将绿色雨水基础设施(GSI)与低影响开发措施(LID)结合,在道路景观设计中综合运用,从而有效控制雨水,减少径流量及污染,缓解城市内涝同时提升道路景观和生态环境。最具代表性的如俄勒冈州波特兰的绿色街道项目及芝加哥绿色小巷项目,已成为道路雨洪控制利用典范。前者的成功之处在于将雨水花园、植物浅沟等生态雨水措施精妙地融入道路景观设计中,从而形成一个雨水收集、滞留、净化等多种综合雨洪控制功能的道路绿化系统。后者是全美迄今为止最大公共道路翻新工程,通过绿色方法对芝加哥城市内超过4000m2小巷改造,将原有硬质铺地改为透水沥青或透水混凝土等透水铺装,良好的渗透功能使得雨水直接下渗至地下石床,避免积水。改变了原有巷路不堪重负的地下排污系统问题。美国道路建设一直位居世界首位,全美公路里程约650万km,同时也是世界上拥有高速公路最多的国家,约为9万km。可以看出其在道路建设过程中,对城市道路及高速公路路面径流非常重视,并在道路设计手册中明确体现雨洪控制技术。

3雨洪管理模式对山地道路景观设计的启示

3.1转变建设理念,完善相关法律规范

(1)改变“以排为主”的传统雨水处理思想。

面对日趋严峻的城市内涝问题,不应将希望完全寄托于增加城市硬质排水系统,广大相关设计师亟须更新设计理念,学习发达国家的成熟技术并本土化应用,将传统的单一排水设计与单一景观设计理念彻底扭转。在进行道路景观设计之前,充分考虑利用景观手段缓解雨水问题,营造城市排水的“软性系统”,减轻城市排水系统的压力,维护健康自然水循环。

(2)树立节约水资源的观念。

雨水资源是宝贵的城市水资源之一,由于长期未得到足够重视,没有针对性地设置收集利用设施,致使雨水资源随着管道系统快速流走,大量城市缺水与内涝问题交织。如能有足够的节约水资源意识,有目的地设计合理的雨水滞留池、生物收集池、人工湿地等道路雨水收集设施,将为城市节约大量的水资源。这部分水资源还可以反过来浇灌道路绿化以及冲洗道路等,实现良性循环。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发达国家由于实践开始很早,相关配套法律较为成熟。近年来我国已经认识到雨洪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逐步出台相关规范,如2006年建设部颁布的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2013年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及暴雨内涝防治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及住建部《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以及北京、深圳等城市的雨水利用地方规范,均对城市雨洪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实际上仍然缺乏系统的城市雨洪控制利用法规,更缺乏城市雨洪管理技术与道路设计结合的政策支持及相关设计规范。目前急需补充雨洪技术在道路设计手册规范中的空白,促进相关领域设计工作展开有据可依。

3.2设计手法因地制宜

山地城市道路具有以下特点:地形变化大,平面布置形式较为自由,空间丰富;坡度大弯道多,各类水、旱桥涵及护坡、挡土墙、护栏等工程构筑物多;道路与山体结合较为紧密,融为独特景观。其独特性决定了仅靠修复地下管网无法满足城市雨洪安全。据此,应充分利用特殊的自然条件,包括雨水排蓄系统、雨水渗蓄调控系统以及雨水污染控制系统来构建山地内涝防治及雨水利用系统;同时,针对山地城市普遍布局紧凑、用地紧张的特点,应该采用小型、分散的方式来构建自然雨水渗透系统。结合以上特点及适宜的国外雨洪管理措施,可因地制宜,在山地城市道路绿化中合理设计雨水景观。

(1)滞留带———绿地接纳雨水。

滞留带一般呈长条形,外表类似一般的绿化隔离带,主要用于处理路面径流。可替代停车场、道路及高速公路中间的绿化隔离带,达到径流输送、净化及增加下渗,缓解排水管压力的作用,同时营造较好的景观效果。滞留带沿道路纵向分段设置,每段设置溢流口,雨水口设置于绿化带内,路面高于绿地,雨水口高于绿地而低于路面高程,形成接纳雨水的下凹式绿地。道路径流可进入绿地进行下渗,而多余的雨水可从雨水口排出。滞留带尺寸较灵活适于用地局限区域使用,也可与植被过滤带组合使用。

(2)渗透浅沟———雨水“跌水”景观。

渗透浅沟是兼具雨水收集与截污功能的措施,雨洪径流通过植被时,流速得到降低,污染颗粒沉淀,有效促进雨水入渗,有一定贮存调节功能,适合污染负荷不高、用地紧张地区使用。可以城市用地布局和道路系统规划为依据,在城市地块边界、道路两侧或硬质地面的周边地区设置,使其与整个区域的排水系统构成一个整体。同时,由于植物渗透沟渠可以顺着山地道路两侧天然的沟渠布置,可以依托地形高差,形成山地天然的“跌水”景观。

(3)生物滞留池———雨水花园。

生物滞留池是指在低洼区种有灌木、花草乃至树木的工程设施,主要通过填料的过滤与吸附作用,以及植物根系的吸收作用净化雨水,同时通过将雨水暂时储存而后慢慢渗入周围土壤来削减地表雨水洪峰流量。可广泛用于城市道路、停车场、庭院、各类小区等场所,用于城市道路的生物滞留池通常位于道路两边,可取代传统的城市道路绿化带。道路雨水通过道牙缺口进入生物滞留池,与前述滞留带原理类似,可根据地形、汇水面积及景观等因素灵活布局。其生态功能较综合,投入维护成本较低,并且形成的雨水花园景观效果非常好。此外,在山地城市道路绿化设计中,还有许多措施可以综合使用,如步行道和停车场多采用透水铺装,车流量小的道路可适当采用透水沥青,滞留树池、滞留花坛等小型设施等,都比较适合用地紧缺的山地城市。

4结语

城市地理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市结构,城建档案,档案管理,启示

1、城市化背景下的城建档案管理概述

简单地说,“城市”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社会功能集中作用,城市建设本身也属于城市化的组成部分,这就从客观上加强了城建档案管理的重要性。新形势下,城市化发展已经从人类社会无意识层面向有意识层面转化,而在城市化发展引导要求下,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发挥着重要的参考借鉴价值。从当前我国城市化背景下分析,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针对城市化背景下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科学定义和定位。很显然,“城建档案”本身属于“档案”的范畴,这就不难进行科学的定义和定位。我国学者在学术层面提出的“城建档案”定义被描述为:城市区域内进行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片、表格、视频等原始性资料。狭义地说,城建档案本身就是档案体系的一个分支,在侧重点方面更关注城市活动。但同时,仅仅将城建档案定位于“档案”是不科学,也是不合理的,这样一来它并不能发挥自身的价值。学术界普遍认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属于科学档案管理范畴,这是由于“城市化”对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巨大效应,其价值已经不能仅仅局限于城市活动体系内去衡量。

第二,在建设中国特色城市化道路过程中加强对城建档案管理认识。提高对城建档案管理的认识,就必须明确城建档案在社会建设公共领域发挥的作用。上文中笔者重点从“档案”角度展开了分析,只能说明城建档案的“符号特征”,再不原有定义和定位的前提下,本质上城建档案与社会发展的多个层面产生了“交叉效应”。因此,城建档案在管理上应该提高一个层次,列入与党政公文同样高度的体系,并将其作为区域经济发展、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依据。

2、基于城市结构理论的城建档案管理分析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所谓“城建档案”的内涵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城市建设档案”,它本身所包括的内容是很广泛的,包括城市经济、文化、科技等诸多内容,简单地可概括为“城市科学”,泛指城市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等一应内容,而这些内容又是构成城市结构理论的重要因素。基于此,城市结构理论应用在城建档案管理中具有必要性。

第一,城市结构理论概述。将城市结构作为理论研究对象,可以借鉴社会管理学中的分层模式展开,基本可以划分为三层模式:第一层为自然生态环境,它也符合人的自然属性基本被整,在内涵层面由城市地理、气候、水文、大气、生态等内容构成,这些自然要素是决定城市结构的基础。第二层为人类生产力建筑层,顾名思义,城市不可能自我形成,它的一切物质原来都是由人类生产力创造出来的,包括最基本的建筑、交通等,也包括能源、通讯、供水、供电等服务内容。第三层为人文层,或者称之为城市文化层,它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人文化、经济、政治、教育、宗教等;值得一提的是,以上三个层次从低向高是逐渐递进关系,前者为后者提供了存在和构建基础。

第二,城市结构理论对城建档案管理的作用。参考城市结构理论的分层模式,可以映射到人类社会对档案管理的基本运作体系,即由高到低的发展趋势,总体上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城市自然档案、城市勘察档案、城市测绘档案。这些内容直接影响着城市建筑的存在状态,而建筑恰恰是构成城市的基本元素。因此,在城建档案方面的体现为:城市规划档案、城市建设管理档案、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城市文化档案、城市科研档案等。很显然,这些档案中的内容都应该具有记录的原始性,而它们的存在格局与城市结构理论是呈现明显对应关系的,例如人文层与专用档案、公文档案、教育档案之间的密切联系,最终汇总为城建档案中的“社会档案”体系。因此,充分促进城市结构理论在城建档案管理中的应用,可以实现其科学性和合理性要求。

3、城市结构理论在城建档案管理中的应用途径

第一,可以有效地促进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向信息化方向改革。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了全面的互联网时代,数字化城市建设成为一个重要的引导趋势,它可以全面实现城市人文环境、生态环境中的要素归纳。城市结构理论提供了很好的信息化方向,并结合城市结构理论的基本框架,用来实现自然层、建筑层、人文层等方面的资源系统构建,避免城建档案中固有的资料缺陷造成信息化方向改革的偏离。

第二,可以充分发挥空间信息功能实现城建档案信息的整合。所谓“空间信息”在城建档案的促进效应方面表现为可视化服务,一方面,城建档案中主要以文字、表格、图片形式呈现,这样一来给人的感受较为乏味枯燥,城市结构理论中以城市建筑为基础,将地表上下全部的要素都呈现在人们眼前,包括不同年代、社会时期的特点,这样一来城建档案的记录内容就不断的增加,体系更加完整。另一方面,不可否认我国城建档案的生成主要来源于建筑产业,这样导致城建档案的内容相对单一、范围相对狭窄,配合城市结构理论可以实现进一步的丰富,如将自然环境和地下管道之间关系分析作为城建档案的一项内容,在我国水系发达、水资源丰富的区域更能够突出其特点。

第三,可以更深入地挖掘城建档案信息中的有价值信息内容。现阶段我国城建档案中主要包括的是城市建筑的相关资料,这些建筑本身也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配合城市结构理论来研究建筑的出现契机,可以为教育、科研等提供更为详实、丰富的材料;类似的,可以继续深挖城建档案中的相关信息,并以此为中心开展丰富性工作,进一步扩大了城建档案信息的关联度,从侧面提升了相关资料文献的分享力度。

参考文献:

[1] 陈小英. 城建档案管理的难点问题及解决对策[J]. 城建档案,2009,09:33-36.

[2] 许松桦. 浅析城建档案管理的数字化建设[J]. 黑龙江档案,2013,04:64.

城市地理论文范文第5篇

一、研究背景

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经济持续增长,促进了社会全面进步,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暴雨积涝灾害。从古至今,暴雨积涝灾害一直是人类难以解决的问题。

近几年,中国的暴雨洪涝灾害愈发严重:“20XX年7月12日,哈尔滨多处上演‘水漫金山’”、“2012年7月21日,北京遭遇特大暴雨,导致严重内涝”、“2011年6月18日,到武汉看海”、“2008年深圳6.13特大暴雨”……数量之多,不胜枚举,这些新闻无不说明暴雨洪涝已成为长城内外、大江南北大多城市的通病。暴雨积涝灾害对城市水利、农业、交通、工业等方面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可估量,同时通过人口死亡、疫病爆发等问题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造成的自然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程度更是难以估计。

造成城市暴雨积涝灾害的原因主要有气候和城市建设两方面的原因。从气候角度来说,由于全球气候变暖,水循环产生变化,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导致城市出现暴雨积涝灾害;从城市建设角度来说,主要是城市建筑和硬化面积过大,植被覆盖率过低或者遭到破坏,城市的吸水、存水能力差,其次是排水设施的排水能力不足、重建轻管。

目前,城市针对暴雨积涝灾害采取的工程性措施主要有修建蓄水池、增加排水泵站、加大排水管径、在线蓄水等,这些措施需要占用大量的城市地下空间,投资大,维护困难,废弃后无法回收利用,会产生大量固体废弃物,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其他措施如增加绿化面积也会引起城市用地紧张等问题,浪费城市空间资源。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应用现状

LID技术于1990年末发源于美国马里兰州的王子县、西雅图和波特兰,是由马里兰州环境资源署首次提出。之后经过20多年的发展,LID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广泛应用。在美国,LID设施的应用还形成了绿色道路、绿色社区等理论和方法;在澳大利亚,LID的应用称为水敏感城市设计;在英国,LID技术应用于城市排水系统,形成了可持续城市排雨水系统;在加拿大,LID和场地设计相结合,形成最优场地设计、保护性设计等;在新西兰的应用称为低影响城市设计与开发。

随着对国内雨水问题的重视,雨水方面的研究和应用也逐渐多起来,LID在国内已有10年的研究和实践,于2012年形成了“海绵城市”.

2012年4月中国北京大学在《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中首次提出“海绵城市”一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XX年2月17日发表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XX年工作要点》中首次提出海绵城市的概念,20XX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

2017年4月2日,国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宣布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西咸新区、武汉、重庆、贵安新区、遂宁、南宁、常德、鹤壁、济南、萍乡、厦门、池州、嘉兴、镇江、白城、迁安16个城市。

三、研究目标及意义

鉴于传统城市普遍存在的暴雨积涝灾害和道路排水问题,而国内的海绵城市和LID发展和研究较为薄弱,因此,对于海绵城市理念下的城市道路进行系统化设计研究很有必要。本研究主要通过对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的整理与分析,探讨海绵城市与LID、海绵城市道路与LID的关系,采用文献调研的方法系统地对城市道路进行了LID设施的选择及其组合优化设计;针对案例进行实地调查,探讨LID在海绵城市道路中如何应用。

论文的研究目标是建立海绵城市理念下的城市道路系统设计的基本理论框架,研究其具体的设计方案和技术。

论文的研究意义:为海绵城市理念下的城市道路系统设计提供借鉴和参考,对解决城市雨水问题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四、研究内容

论文的研究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1)研究海绵城市理念下的城市道路系统,分析其与LID的关系及对LID设施的选择。

2)构建海绵城市理念下的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和设计的完整体系,从路网规划和道路设计两个层面进行具体研究。其中,道路设计重点研究停车场和广场的LID设施组合优化设计,道路与红线外用地衔接中重点研究建筑、小区的优化设计。

3)将研究的设计理论成果应用于商洛城市道路系统,并通过SWMM模型进行模拟评价。

五、提纲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1.1 城市暴雨积涝灾害频发

1.1.2 传统城市道路排水存在的问题

1.1.3 LID与海绵城市理念的提出

1.2 相关理论的概念

1.2.1 海绵城市概念

1.2.2 LID概念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应用现状

1.3.1 国外研究应用现状

1.3.2 国内研究应用现状

1.3.3 国内外研究现状的不足

1.4 研究目标、意义、内容和方法

1.4.1 研究目标及意义

1.4.2 研究内容

1.4.3 研究方法

1.5 论文创新点和技术路线

1.5.1 论文创新点

1.5.2 技术路线

第2章 海绵城市与LID

2.1 海绵城市与LID概述

2.1.1 海绵城市-LID

2.1.2 海绵城市与相关理论的联系与区别

2.2 海绵城市与LID

2.2.1 海绵城市与LID的关系

2.2.2 LID设施的选择原则

2.3 海绵城市道路系统与LID

2.3.1 海绵城市道路系统

2.3.2 海绵城市道路系统与LID的关系

2.3.3 LID技术设施选择

2.4 本章小结

第3章 海绵城市道路系统规划与设计体系

3.1 海绵城市道路系统规划与设计体系框架

3.2 海绵城市路网规划

3.2.1 影响因素

3.2.2 规划思路

3.2.3 规划原则

3.3 海绵城市道路设计思路

3.3.1 海绵城市道路设计思路

3.3.2 海绵城市道路设计注意事项

3.4 本章小结

第4章 基于LID的海绵城市道路设计

4.1 海绵城市道路与传统城市道路的区别

4.2 海绵城市道路的LID设施组合优化设计

4.2.1 机动车道和公交专用道

4.2.2 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4.2.3 路缘石、雨水。和路肩边沟

4.2.4 道路绿带

4.2.5 停车场

4.2.6 广场

4.2.7 高架桥、立交桥

4.3 海绵城市道路与红线外用地的衔接设计

4.3.1 道路与建筑、小区衔接优化设计

4.3.2 道路与城市绿地衔接设计

4.3.3 道路与城市水系衔接设计

4.4 海绵城市道路横断面布置型式设计

4.4.1 单幅路

4.4.2 两幅路

4.4.3 三幅路

4.4.4 四幅路

4.4.5 特殊形式断面

4.5 本章小结

第5章 商洛市海绵城市道路系统设计应用研究

5.1 商洛市概况分析

5.2 海绵城市路网规划

5.2.1 商洛市现状路网分析及存在问题研究

5.2.2 商洛市排洪防涝、水系和绿地现状及存在问题

5.2.3 商洛市海绵城市路网规划

5.3 海绵城市道路设计

5.3.1 商鞅大道地理位置

5.3.2 商鞅大道现状分析

5.3.3 基于LID的商鞅大道横断面设计

5.3.4 商鞅大道公共停车场设计

5.3.5 丹江立交平面设计

5.3.6 商鞅大道综合设计

5.4 商鞅大道设计效果模拟评价

5.4.1 SWMM模型介绍

5.4.2 获取基本数据

5.4.3 开发前场地模拟

5.4.4 传统城市道路模拟

5.4.5 海绵城市道路模拟

5.4.6 三种情景模拟结果分析

5.5 本章小结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6.1 结论

6.2 不足和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六、研究方法

论文釆用的研究方法有:文献调研法、实地调查法、SWMM模型法等。

1)文献调研法论文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调研、对SEA Street等案例的研究,总结LID设施在城市道路中的应用情况。

2)实地调查法论文通过实地调查收集商洛市的路网、道路、绿地系统、水系、降雨等相关资料,为海绵城市理论的实例研究做铺垫。

3)SWMM模型法论文采用SWMM模型对城市道路设计后的雨水径流控制效果进行了评价。

七、进度安排

20XX年11月01日-11月07日 论文选题、

20XX年11月08日-11月20日 初步收集毕业论文相关材料,填写《任务书》

20XX年11月26日-11月30日 进一步熟悉毕业论文资料,撰写开题报告

20XX年12月10日-12月19日 确定并上交开题报告

20XX年01月04日-02月15日 完成毕业论文初稿,上交指导老师

20XX年02月16日-02月20日 完成论文修改工作

20XX年02月21日-03月20日 定稿、打印、装订

20XX年03月21日-04月10日 论文答辩

八、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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