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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包装的建议

过度包装的建议

过度包装的建议范文第1篇

为了规范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工作,打击缺斤短两的计量违法行为,总局先后公布实施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但由于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计量监督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定量包装商品缺斤短两现象仍时有发生,特别是在某些地方或某些生产、流通领域问题还比较严重。为了进一步加强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加速建立健全计量监督管理机制,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是我国计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法制计量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机制,完善计量监督管理制度,强化计量监督管理力度,是今后计量工作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把加强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作为政府法制计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做好。

二、进一步完善法规建设。跟踪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关于《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OIML国际建议第87号)的修改动态,按照新修订颁布的国际建议,研究修订我国《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使我国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更加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

三、从源头抓管理。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组织对本行政区划内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及其计量管理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理和分类指导。对计量基础较好的企业,指导企业建立并完善计量保证体系,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推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制度。对计量基础较薄弱的企业,要帮助其加强计量基础工作,建立必要的计量管理制度,配备与其生产条件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备,培训计量检测人员。对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根据企业需要,可直接为其提供计量技术支持,帮助其控制出厂产品的净含量计量合格水平。要加大向企业宣传计量法律、法规,特别是《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力度,使企业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法规和相关政策,全面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提高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合格率。

四、强化对经销企业的计量监督和法制宣传。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大对定量包装商品经销企业宣传《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以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合格“C”标志制度的力度。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帮助经销企业全面提高计量法制意识,提高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正确标注的识别能力,全面了解国家推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合格标志制度的相关政策,严格把好进货渠道关。各地要把加强定量包装商品经销企业计量基础工作与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定量包装商品经销企业的计量管理水平作为参与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的重要评价指标,推动定量包装商品经销企业全面提高计量管理水平。

五、建立健全监督抽查机制。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实施两级制,即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抽查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省级计量监督抽查。总局负责组织和实施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抽查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省级计量监督抽查工作。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的有关工作参照总局《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工作按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完善检测机构建设。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在现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基础上,补充、完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装备和工作条件,建立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实验室(原则上不再另设机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实验室的考核、授权及其监督管理按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未经考核合格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实验室不得承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及相关委托检测任务。各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实验室的监督管理,确保其计量检测工作科学、准确、公平、公正。

过度包装的建议范文第2篇

【关键词】承包商 常规岛 核电施工 安装 合同变更

某核电工程是国家“十一五”规划重点能源建设项目,采用我国自主品牌的压水堆核电技术(CPR1000)及其改进型技术,关键设备国产化率超过85%,将连续建设6台百万千瓦及核电机组。作为我国核电规模化、系列化、标准化发展的标志工程,受国内设备制造、设计水平不高等因素的制约,安装工程的上游条件经常出现设计与现场位置不符、甲供设备或材料供货滞后、到货存在缺陷等问题,从而引起工期的延误或额外的资源消耗;在施工过程中,外部环境的变化、施工逻辑不对应,同样会造成各种修改、返工或者改进性的工作。因此,作为核电施工承包商,做好合同变更的工作,对项目的经营有重要的意义。以下就该核电的3、4#常规岛的安装施工所产生的合同变更管理过程,浅谈核电安装承包商的合同变更的特点、程序以及方法。

一、核电安装施工变更的特点

核电安装施工与一般工业安装施工相比各有异同。共同之处在于二者均需要消耗资源、运用技术、管理方法来完成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不同之处在于核工业安装的规模之大、工期长、专业分工之精细、行业执行标准的精严、基于公共安全的需求等等。对承包商来说,核电安装施工变更的特点具体如下:

(一)变更索赔工作量大

根据该核电3、4#常规岛安装过程中业主发出的现场指令及各种变更文件,自10年开工至15年12月底,统计得出如下数据:

变更数量6200份之巨,涉及合同价款调整的文件亦接近5000份,即平均每收到5份变更文件就有4份需要提出合同价款变更。

(二)涉及专业及上游因素众多,相互交叉影响

与常规火电厂安装类似,核电常规岛安装牵涉机务、电气、仪表自动化、管道、通风空调、油漆防腐、保温等众多专业,且施工工序繁杂,设备、管道、电缆位置冲突而避让修改、拆除后重新安装等例子不胜枚举;同时施工现场受上游的核岛土建、核岛安装、常规岛土建的施工活动,或设备厂家等外部单位现场组装作业的影响,工程边界有所冲突、施工逻辑扰的情况亦时有发生。以上情况均会导致承包商变更结算的过程中定责任、找依据、计算工程量等工作难度增大。

(三)工期长,工程变数大

如今大部分核电常规岛均偏向以建安一体进行工程发包,以一期两台机组而论则总工期可达50多个月,单论安装工期亦需40多个月,期间人工、材料的波动无疑会影响工程的直接成本;同时随着时间推移,技术发展而导致技术、质量安全管理标准的提升,亦会增加施工单位的直接成本的消耗。

二、核电安装施工合同变更的程序

一旦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变更事件,作为承包商应提出三个疑问:是否承包商责任?是否合同范围内?将导致多少资源的增减?若对这三个问题有了清晰的答案,承包商即可积极地对业主提出变更建议。一般来说分以下两种情况:一为响应业主的指示提出的变更建议,即业主根据现场实际需要而签发书面指示要求承包商修改、删除或增加任何工程内容或调整合同进度,承包商在一定时间内根据指示及要求,详细阐述此变更造成的合同价格、进度或其他方面影响,并提出对合同价格、进度等方面的书面更改建议;二为承包商自行提出的变更建议,即当承包商认为业主的任何指示、决定或者任何的不作为将对承包商履约造成合同费用或进度上的影响,承包商对该费用或进度的影响进行详细阐述及建议。

在收到承包商提交的书面文件后,业主将组织相关专业的人员进行技术及商务等方面的审查,审查期间业主可随时要求承包商提交进一步的详细资料,或者针对变更建议中的技术及商务等方面的问题与承包商会晤,进行澄清。

若承包商对业主不予接受的变更建议存异议,则将出现两种情况:一为就之前处理的变更建议补充新的依据,提交新的变更建议;二为提出仲裁,按合同的争议仲裁条款执行。总结整个过程如图2.1所示。

三、核电安装施工合同变更的管理方法

(一)做好合同的总体分析工作

实际上,除了在签订合同、执行合同需要作合同总体分析,在变更过程中更需要明确合同中业主及承包商的主要责任和权力、工程范围、质量标准要求、合同价格、计价方法、工期要求与约束、工程验收方法、违约责任、变更方式、争议解决措施等,并对应合同条款落实都具体变更事项中,做好总揽全局的第一步。

(二)与业主建立良好的氛围

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人们对额外补偿这一概念的理解都有所不同,对施工方来说索赔属于正当权利,但对某些业主来说意味着宣战而导致反感。作为施工承包商的经营者,明智的做法是营造并维持一个富有建议性的工作氛围。这并非要求承包商在8小时的工作时间外进行一些商务应酬或者甚至是违法违规行为,而是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以自身资源、技术力量正面为业主解决工程上的问题,不论是合同内义务或者合同外委托;同时还需要让业主意识到与承包商合作将会达到付出代价小、收获效果大的结果。甚至承包商适时地“让利”于业主,出于补偿心理业主也可能适当让步。达成“利他”则容易达成“双赢”。

(三)合理动员人力投身变更管理工作

从工程专业及计价方法的多样性、计价依据的复杂性来看,除了需要精通施工工艺、熟悉现场状况的“施工专家”外,还需具备文书起草、财会知识、法律知识、谈判沟通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但管理者很容易将“施工专家”与“非施工专家”对立区分开来,甚至在分工上有意区分,要求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专心于现场,商务人员专心于商务文件编制及商务谈判上,该做法无疑很大程度上影响合同变更工作的效率。作为有见识的经营者,应该将上述两方面人员相互渗透、协助,使得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熟知合同条款,从现场施工信息挖掘变更机会;同时使得商务人员了解现场施工信息,掌握现场施工关键流程及资源情况,以便扩大变更索赔工作成果。

(四)建立完善的文件记录及事件跟踪管理系统

每一个工程活动背后都牵涉到大量的工程技术资料、资源消耗信息及证据,当这些资料及信息均按成千上万倍的幅度放大时,完善有效的文件记录手段及事件跟踪方法会提高变更管理工作的效率。一般建议承包商建立工程量签证台账、业主变更文件台账及承包商变更发文的记录台账。三者联动管理,及时更新,可极短时间内掌握目标事件的信息、签证状态及发文跟踪状态。有条件者甚至可以结合企业的电子办公管理系统,开发变更管理模块,方便上级直接查阅,对人员流动性大的工程项目更有帮助。

四、核电安装施工合同变更案例

(一)某仓库区场地回填平整

在该核电项目开工不久,某仓库区剩余2000平方米的仓储用地未进行处理,业主口头要求承包商对该地进行回填及平整,并承诺按一定的费用作为报酬进行结算。待承包商施工完成提交变更申请后,发现业主承诺的做法将违反其公司规定,经多番谈判仍未改变现状。由于该工作所用的回填土是外部单位的弃土,而回填及平整过程消耗的人工及机械费用亦只有几万元,承包方的商务经理为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作出让步,向业主明确放弃该次变更费用,但要求业主将其后的合同外委托工程尽最大可能让承包商承担,作为放弃该变更费用的补偿。业主认可此做法,同样作出让步,将该场地划归承包商作露天堆场使用;并确切在日后的外委工程,如1、2#机组的某些修改及某些BOP小厂房的改进项目均以指令的形式直接委托该承包商,结算金额均以百万元计,远超于当初的仓库区场地的变更费用。“其欲取之,必先予之”,该承包方的商务经理的经营方法值得称道。

(二)对签证及变更结算实施奖励政策

由于涉及金额的现场指令及技术变更文件数量庞大,且事件定责及定量工作有一定的难度,该项目决定以奖励的形式鼓励工程师及技术员积极开展签证工作,计算方法是从每个签回来的日工单中按每个日工奖励一定金额,以及对合同部门按实际结算费用提取一定比例进行奖励。该奖励政策效果明显,至2015年底累计已签回10万多个日工,预估金额可达3000至4000万元,而作为奖励的成本也仅占几十万元。除此以外,由于对合同人员的奖励方式是按比例计取,该政策鼓励合同管理者对结算成果进行最大化:如现场工程师按日工单顺利签回一定日工数量,但经过计算,某些工程量按合同价计算结算金额更大,合同人员便将该日工单签证改为清单工程量签证。以某外委厂房的通风空调施工为例,现场签回的日工单金额约为17万元,但经过合同工程师结合合同工程量清单,改签为工程量签证,实际结算金额达32万元。能造成如此大的经济效益,这其中人员的因素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项目的政策实施到位,积极的奖励政策无疑是项目的经营的极大推动力。

参考文献:

[1]李建设,吕胜普.土木工程索赔方法与实例[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

过度包装的建议范文第3篇

工程意向合同范文一

经我单位认真研究,现确定将澄城县惠安苑搬迁安置新区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渭南市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为了明确有关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澄城县惠安苑搬迁安置新区工程项目,3#、4#、8#、9#、10#、11#、12#、13#、14#、15#、17#、18#、19#、20#、21#、22#、23#、24#,合计十八幢楼,全部由渭南市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

二、工程承包范围:地基:3m素土、1m灰土;条形基础;砖混结构;屋面泡沫混凝土保温找坡;SBS防水;内外墙普通涂料;进户门安装;室内门90cm以下安装;户内地面找平;其他水泥压光;门面毛墙毛地不做涂料;门面普通卷闸门;水电暖安装;卫生间、厨房贴2.4m高瓷砖;安装马桶、洗脸盆。

三、工程造价:按建筑面积1010元/㎡,不含税收。

四、付款方式:工程施工至正负零需付总造价的20%,主体三层完成付总造价的15%,主体封顶付总造价的15%,外墙保温完成、内墙粉刷至三层付总造价的15%,土建、水电暖安装完成付总造价的15%,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付总造价的17%,余3%一年内无质量问题付清。

五、乙方向甲方交保证金壹佰捌拾万元,在一期末款扣压,二期施工正负零后甲方返还保证金。

六、甲、乙双方职责与义务

甲方职责与义务:

工程开工前应提供三通一平即道路畅通,水电按规定到达位置并提供不超距离的排水口,负责工程报建,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五份,其中两份有图审的,并负责外部干扰施工事宜,村民们一切纠纷,当地一切摊派义务等。

乙方指责与义务:

乙方应以合同相关条款、文件、施工图认真熟悉,精心施工,按规范施工与验收,同时应管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本意向书内容不尽事宜,应在正式协议中给予完善。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时间:

工程意向合同范文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1、 施工地点:

2、 施工范围:甲方总包范围内的装饰工程标段。

3、 承包方式:除建设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外,乙方包工包料。

4、 总价款:乙方分包范围内经甲方按规定扣除税费及管理费的结算总额。

5、 工期:甲方合理、规范条件下的指定工期。

二、 双方责任的约定

1、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做好各项进场必备条件,说明注意事项。

(2) 做好各专业协调工作。

(3) 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按时办理各项签字手续。

2、 乙方责任

(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

(2) 乙方在施工期间全面承担乙方工程的管理和施工职责,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负责,保证所供材料质量。

(3) 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

三、 工程付款方式:

1、 乙方进场后按甲乙双方协议付预付款。

2、 甲方依据建设方审定的月进度款向乙方付款。

四、 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五、 本意向书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尽快就本项目合作签订正式的分包合同。

六、 本意向书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意向合同范文三

甲方(发包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乙方(承包方):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工程负责人: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装饰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装饰工程概况

一、装饰工程地点位于:

二、装饰工程的承包范围和内容:室内装修工程设计;室内装修工程;室内上下水工程;室内强弱电工程;

1. 装修面积:

2. 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及质量要求以双方确定的方案及报价单为准。工进度的;

第二条

一、本装饰工程的合同价款暂时依据甲方投资为人民币 元整(¥ )。其中: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合同总价款可做相应调整:

1. 合同总价款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发生变化的;

2. 合同工期内,因政策性调整而引起材料价款发生变化的;

3. 因装饰设计变更而引起工程价款变化的;

4. 发包方增加新的装饰施工内容的;

5. 其它;

6. 价款调整时,甲、乙方应签订洽商单。

第三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

1. 交定金500元。

2. 定金在第一次交款中以双倍形式返还。即:(交500元返1000元)

一、甲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08年 月 日,甲方到公司看方案及方案预算。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过度包装的建议范文第4篇

【关键词】合同条款;要点;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

合同的实施和管理贯彻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在现今这个越来越法制的社会体系中,因为合同纠纷而使双方对簿公堂的事情也越来越多,那么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就需要从自身的专业角度,全面专业的把控合同条款,将可能造成施工争议的条款预先完善和说明。

建设工程合同分为工程施工类合同、设备及材料采购类合同、劳务类合同三大类,本文将重点分析前两类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分析管理要点和注意事项。

1、合同范围的划分(施工界面的划分)

往往在订立合同时,合同双方是明确和清晰此范围的,但在工程完工后令双方最扯皮的也在此处,因为合同的文字描述不够全面或是叙述有歧义,造成双方各执一词。尤其在总包施工与独立发包工程之间的施工界面,总包单位与精装修工程的界面划分。

比如在电梯采购安装合同中,就需要特别明确电梯安装公司的电源接入处在哪里,是否由电梯安装公司自行从电梯电源配电箱接电缆入电梯供电,是否由电梯安装公司负责安装底坑爬梯及层门钢牛腿和电梯井永久性照明,还有实现电梯三方(或五方)通话功能的电缆线采购安装是否由电梯安装公司一并完成。电梯采购合同中除质保外是否提供几年的免费保养服务,保养服务是清包、半包还是全包,这些都可能是订立合同时的疏忽之处。

2、合同价格形式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将合同价格形式分为三类,即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其他价格形式合同。单价合同的含义是单价相对固定,仅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总价合同则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其他价格形式合同,如成本加酬金与定额计价等。

一般情况下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比较多,这里明需确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式,在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中也强制性要求明确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风险范围一般包括投标人投标时漏报、错报、和报价失误;投标报价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与工程实施时的差异;施工管理不当带来的人工、机械的窝工,材料使用不当带来的材料浪费;管理不善带来的管理费越支;经营不善使得经济效益下降等。

3、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

履约担保和预付款担保都是为了保障建设方的权利和利益,从防范合同风险角度考虑,可以有效防止承包商在收到预付款后或施工过程中,将合同款项挪作他用或宣布破产等。履约担保一般应当自提供担保之日起至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因此承包人应保证履约担保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预付款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为止。

4、工料机调价方式

依据沪建管[2008]12号文,采用投标价或以合同约定的价格月份对应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为基准,与施工期造价管理部门每月的价格相比(加权平均法或算术平均法),人工、钢材、其他主材价格的变化幅度原则上大于±3%(含3%下同)、±5%、±8%应调整其超过幅度部分要素价格。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采用以合同约定的价格对应造价管理部分的价格为基准,这样操作简便,且无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或高于基准价。

该内容在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第11条也加以详细说明,但计算方式与12文有所不同,特别在关于材料、工程设备价格调整方式上面,详见如下分析图:

其中基准价和涨跌幅比例可在专业条款中约定。从建设方角度出发,建议采用2013版施工合同比较有利,也就是调价基础采用“涨幅就高、跌幅就低”原则,节约建造成本。另外关于可调差的主要材料名称应予以明确,不能含糊概念,不能有“等”字眼,这些都可能是引起纠纷的根源。

5、保险

建设工程资金投入高、施工周期长、涉及技术领域广泛、施工安全性要求高、还存在很多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这些因素决定了建设工程领域是个高风险的行业,工程保险就是把工程项目中的重大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应由建设方投保并出资,建设方和承包方分别为其时施工现场的全部员工办理意外工伤保险。

例如保险期为两年的办公楼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5000平米,工程一切险的保费按建安工程费的万分之五计取一般在15万元以内,仅占全部建设成本很小的比例却可以抵御较大的风险损失,就项目的风险管理来说十分有必要。

6、争议解决

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是谁也不愿看到的,也是不可避免的,如争议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解决方式就显得至关重要,一般合同约定有两种方式解决,一是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合同中此项条款多数未被重视,想当然的认为并不会出现如此恶劣的情况,未曾想可能在工程结算时双方存在差异较大相持不下的情况下,只能诉诸于法律手段予以裁决。

在此并不建议建设项目争议选用仲裁方式解决,因为建设项目涉及资金额比较庞大,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由一方当事人对裁决存有异议也无法再行,对于国有投资项目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7、直接发包工程的现场管理

整个建设项目中专业体系庞大、涉及专业广泛,比如幕墙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等都需要更加专业的单位进行图纸深化和施工,但现场的协调和配合就完全要靠总包单位的管理了。在2013版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中,就增加了此项条款,“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承包人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作为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在发包人直接发包专业工程的情况下,才需要单独订立现场管理协议,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应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专业工程承包人三方共同签订。施工现场的管理也是合同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项目是否可以顺利实施,竣工档案资料是否编制合规,承包人的现场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丁洪涛.浅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河南建材,2012(5).

[2]吕召芳.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 2009(03).

过度包装的建议范文第5篇

今年2月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15个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要求通过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g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为贯彻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自2017年5月至2019年12月,利用两年半时间在全国开展水泥企业(包括具有完整水泥生产线企业、生产水泥熟料企业及水泥粉磨站等)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执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2013年11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水泥企业粉尘危害集中治理,包装和装车环节综合防尘工程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体上看,水泥企业粉尘防治工作仍有较大差距,问题集中表现为部分企业在包装、装车环节除尘效果达不到标准要求,很多企业使用的水泥包装袋质量差、漏灰喷灰严重,需要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到淘汰水泥落后产能与提高水泥企业粉尘防治水平是相互促进的工作,充分利用淘汰落后产能有利契机,认真组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通过严格执法关闭工艺技术落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水泥企业,切实提高整个水泥行业的职业健康水平。

二、目标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淘汰落后产能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规标准,强化监管执法,推动水泥行业落后产能关停退出,提高水泥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水平,维护广大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权益。要突出对包装和装车环节的治理改造,选用质量高、防尘效果好的水泥包装袋。经过治理后,所有水泥企业应满足下列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要求:

(一)包装机周围必须安装围档,其底部、接包机、正包机、清包机、装车机、输送皮带转接处必须设置密闭除尘装置。

(二)包装和装车岗位水泥粉尘浓度不得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规定,即: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总尘限值4 mg/m3、呼尘限值1.5 mg/m3。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企业,必须在2018年6月30日前整改到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级企业,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鼓励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级企业提前完成整改。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9月底前,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辖区内水泥企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治理重点、治理要求和治理时限。

(二)企业自查阶段。2017年12月底前,各水泥企业自行或聘请技术专家或机构对照标准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包括水泥包装和装车岗位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资金投入等,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整改治理阶段。企业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治理,在企业整改治理期间,安全监管部门应随机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对企业整改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适时组织进行抽查。

(四)组织核查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完成对企业整改治理情况的核查工作。提前完成整改治理的企业,可以主动向安全监管部门申请核查。对于到期未整改的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条件的企业,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牵头处室、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执法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监督考核。上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帮助,及时解决专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将纳入对各地区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范围。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时间要求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报送信息:2017年12月31日前,报送辖区内水泥企业现状汇总表(见附件1);从2018年1月1日起,每半年报送一次核查达标企业名单(见附件2);分别于2019年2月底和2020年2月底前报送执法专项行动总结和水泥企业核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联系人及电话:孙栋梁,010―64463004(带传真)。

(四)搞好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执法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营造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对于整改治理工作有特色的企业,要进行总结推广;对于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企业,要公开曝光,并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附件:1.水泥企业现状汇总表(略)

2.核查达标企业汇总表(略)

3.水泥企业核查情况汇总表(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4月21日

环渤海地区建材协会会长、秘书长联席会议在枣庄召开

4月13日,“2017环渤海地区建材协会会长、秘书长联席会议”在山东枣庄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有:北京建材行业联合会、天津市建材业协会、河北省建材工业协会、辽宁省建材工业协会、山西省建材工业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水泥协会、山东省建材工业协会以及枣庄市建材工业办公室枣庄市水泥协会等。山东山水集团、中联水泥等企业代表也应邀出席。

环渤海地区建材行业协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已走过了十年。2007年12月22日,为加强建材协会工作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环渤海地区建材行业的共同发展,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环渤海地区五省市建材行业协会会长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环渤海地区五省市建材协会会长联席会制度》。十年来,环渤海地区建材协会会长联席会议在促进地区建材工业协同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本次会议上,大家决心创新工作,把环渤海地区建材协会协同工作搞成名牌活动,继续推向下一个十年,更好地发挥环渤海地区建材行业的联动机制作用,促进本地区建材工业健康发展。

各协会负责人介绍了一年来各地建材工业经营和发展情况,协会在机构改革中去行政化和协会建设情况,交流了各自的工作经验、方法以及在行业发展中面临的矛盾和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