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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对策

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对策

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对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互联网;语言暴力;成因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2)08-0051-02

一、引 言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络在信息传递和人际交往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随之而来的一些负面影响也日益凸显,其中“网络语言暴力”的泛滥更是引起普遍的关注,而对于“网络语言暴力”概念的界定以及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也成为相关研究的一个热点,本文即拟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二、“网络语言暴力”概念的界定

关于“网络语言暴力”的概念,首先涉及到对“语言暴力”的认识。对此,有着不同的定义方式。一种意见比较中性,仅从语言的形式特点作出某些界定,认为“语言暴力”(violence language)是指“激烈的语言或者用语言来表达激烈的、强烈的、有力的语言”。而另一种观点则不仅注意到了语言的具体表现形式及特点,同时对这种语言所带来的后果也进行了认定,这种意见认为“语言暴力”就是“使用嘲笑、侮辱、诽谤、诋毁、歧视、蔑视、恐吓等不文明的语言,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感受到痛苦或伤害”。

这种差异也影响到对“网络语言暴力”的定义,而笔者更倾向于后者的界定思路,即认为:所谓“网络语言暴力”,是指以网络为基本载体,以语言霸权的形式通过直接或间接对他人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语言,造成他人人格尊严、精神和心理健康遭到侵犯和损害的行为。

关于这一概念还需作两点说明:

首先,有的研究者认为“暴力”是一个中性词,而“语言暴力”也分两种,一种是正义的暴力,一种是非正义的暴力。这种观点笔者不能认同,持这种意见的人把针对丑恶现象所作的“批评”与“语言暴力”直接等同,这是错误的,其潜在的逻辑是当目的正义的时候实现它的手段或形式是无关紧要的。但笔者认为,程序的正义与目的的正义具有同样重要的价值,对丑恶现象所作的“批评”并不必然采用“语言暴力”的方式加以呈现,而且,如果它采用了“暴力”的形式反而会降低其批评的力度和可信性。

其次,有人认为“网络语言暴力”施加于虚拟空间,其所针对的对象本身也多为虚拟存在,所以这种让人不快的“伤害”依靠自己的修养和漠视等主观因素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消解和释放,恐怕也谈不上实质性的伤害。

这一看法显然也是站不住脚的,“网络语言暴力”并不会因为其载体的虚拟性而减少其对被施予者的“伤害”,而网络中广泛流行的“人肉搜索”使其所针对的对象本身由“虚拟”变为“现实”,再加之网络所具有的广泛影响和号召力,在某种程度上反倒强化了这种“伤害”。

三、“网络语言暴力”的成因

(一)网络自身特点

关于“网络语言暴力”泛滥的原因,有很多研究者都注意到了网络自身的某些技术性特点是重要因素之一,比如网络世界的开放性和虚拟性使对他人肆意的谩骂和攻击不受传统的监督和审查,随之而来的不受惩罚的心理暗示导致网民道德责任感和约束力减弱,人性中某些弱点暴露无遗。当然有从网络管理、网民素质等方面所作的分析,大都言之成理。

本文认为,除此之外网络群体藉由“集体心理”获得的力量感也是导致网上“语言暴力”泛滥的重要因素。有研究者指出,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在网络世界中出现了许多形形有着不同心理和利益诉求的网络群体,它们是因持续的上网活动而聚合在一起,并因各类共同或相似的兴趣爱好而形成了一定的集体心理的网民集合体。而处在一定“集体心理”状态中网络群体的个体成员首先感觉到的是一种巨大的力量感,法国学者勒庞《乌合之众》一书中即指出:“即使仅从数量上考虑,形成群体的个人也会感觉到一种势不可挡的力量。[1]”而网络空间的延展性更使这种力量感迅速膨胀,与此相随而至的是对本能的某种放任和不加节制,因为集体是无名的,因此不须为之负责。在此情况下,对他人的语言暴力就自然获得了某种不受惩罚的心理暗示。

与在“集合体”中感受到的力量感同时存在的是群体压力(group pressure)对网民语言选择所产生的影响,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当一个群体中的个体在思想或行为(包括语言行为)上与群体所表现出来规范和模式发生冲突时,个体成员为了求得与集体趋同会感受到程度不同的心理压力,这种压力一般会迫使个体作出群体所接受或认可的反应。

具体到网络语言暴力中,一旦在讨论中语言暴力的“场域”形成,参与语言暴力未必是全部网民真实语言态度的反映,其中很大一部分人是出自与群体保持一致的心理动机。这里最为吊诡是,当群体在带给个体以安全感和力量感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个体也为群体所胁迫和绑架从而成为群体语言暴力的牺牲品。

(二)思想文化方面的影响

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对策范文第2篇

【关键词】网络暴力;网络议程设置;把关人;框架理论

中图分类号:B82-05,G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7)11-0280-01

“当一种意见、态度、观点被广泛传播的时候,我们就可以认为舆论已经产生,而网络舆论的形成是与它赖以生存的舆论环境息息相关的。这种社会舆论环境包括物质环境、公众环境、意识环境,这些公众的意见交流环境构成了网络舆论形成和生存的土壤。”[1]随着网络传播功能的日益强大,网民参与网络事件程度的加深,网络舆论一方面有利于推动社会民主决策,缓解社会舆论压力;另一方面一些不理智的网络舆论在道德法律上渐行渐远,给个人的权益及社会的安定带来威胁。网络暴力现象可以说是网络舆论发展扩大化的极端表现。

一、网络暴力的含义及特点

目前国内外学界尚没有对“网络暴力”给予明确的定义,一般认为,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不理智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2007年7月,《人民日报》根据当年发生的“史上最毒后妈”事件,总结出了“网络暴力”三大特征:“第一,网民以道德的名义,恶意制裁,审判当事人并谋求网络问题的现实解决;第二,形成过程,通过网络追查并公布传播当事人的个人信息(隐私),煽动和纠集人群以暴力语言进行群体围攻;第三,导致结果,在现实生活中使当事人遭到严重伤害并对现实产生实质性的威胁。”[2]

二、运用网络传播学对网络暴力行为提出一些网络管理方面的建议

(一)合理设置网络议程 掌握舆论主动权。在网络环境中,“议程设置”理论有所更新,主要表现在媒体议程设置和网民的互动关系上。就目前的形势来说,多元化的传播者、开放的传播渠道、复合式的传播形态都弱化了网络媒体为公众议程的效果,这种弱化一方面充分尊重网民选择信息的权利,发挥网民的主动性和选择性;但另一方面也会对网络环境带来不利。比如2016年微博上热搜榜的“优衣库事件”,网络大肆传播“不雅视频”,视频曝光后,当事人的微博、社交网络信息和真实身份都被暴露在公众面前,从而使整个事件愈演愈烈。

因此,为了健全网络公共领域的建设和完善,减少网络暴力行为,需要网络上的大众媒体适时有责任地在网上设置议程。首先,主流媒体第一时间真实客观的信息,可以避免网民被一些恶意传播的流言所迷惑。其次,门户网站适当减少报道该事件稿件,将该事件放置不起眼位置,或加快更新频率及时覆盖,减少网民对暴力事件的关注,减少舆论强度。第三,“意见领袖”设置好的议题吸引用民参与,可以促成正确舆论的形成。

(二)多元化把关 规范网络传播内容。“把关人”理论是传播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在高度自由,民主平等的网络传播环境中,虽然“把关人”的功能相对于传统媒介来说趋于弱化,但从网络媒介运行的实际情况看,“把关人”角色依然存在,其表现形式也更加多样化,因此需要根据不同角色进行多元化把关,规范网络传播热荨

网络传播中的把关人具有双重方式(群体把关和个体把关)。群体把关人主要是政府、网站和网络新闻工作者,他们以其专业素养和社会责任始终担负着引导、提高个体把关人的作用;个体把关人主要指的网民个人,在个体把关人的监督之下,传统媒体的把关者依靠对信息的独断权而造成的信息腐败亦难以继续存在。

(三)运用框架理论重构信息 消解网络暴力行为。在网络暴力事件报道中,网络媒体可以通过框架理论的三个层次来重构信息,消解网络暴力行为。首先,在高层次结构框架上,给事件明确定性。这层的框架通常以新闻标题的形式表现出来,新闻标题往往直接地表现了媒体对事件的定性和立场,让网民有是非善恶之分;其次,在中层次框架上,还原事件真相。主要包括事件的主要内容、前因后果及背景资料,客观公正地用材料让网民信服;第三,在低层次框架上,运用带有感彩的关键词或评论来呈现某种立场,在潜移默化中消解网络暴力行为。

三、结论

“美国社会学家E・A・罗斯在其《社会控制》一书中论述到:社会发展和进步取决于整个社会如何在社会稳定和个人自由之间取得平衡,为达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社会必须要有“控制”机制。”[3]综上所述,对于网络暴力的控制对策,笔者认为,应该充分考虑网络传播环境的特点,在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下,发挥相关主体(网站、记者、网民)的微观具体调控作用,达到一种以预防为主,多方合作,共同治理网络暴力的理想状态。

参考文献:

[1]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2]屠忠俊,吴廷俊.网络新闻传播导论[D].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2.

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对策范文第3篇

    在电影《搜索》中,主人公叶蓝秋因没有给一位老大爷让座而引发了“‘墨镜姐’不让坐”事件。这一事件通过媒体的爆料和后期炒作,引起社会各界轩然大波。舆论纷纷指责这位伪社会精英沦丧的道德品质,导致叶蓝秋一夜之间成为了社会名人。网民展开人肉搜索,叶蓝秋的个人信息公之于众。来自网络的舆论暴力如此汹涌,让叶蓝秋在忍受病痛折磨的同时倍受打击,最后选择了跳楼自杀,事件才得以真相大白。

    一、 何为“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的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于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进行口诛笔伐的一种攻击行为。这些恶语相向的语言文字,通常是一定规模数量的网民们的一些违背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以及触碰了人类道德底线的事件所发表的言论。这些言论尖酸刻薄、恶毒残忍,已经完全超出了对于这些事件的正常的评论范围,不但对当事人进行人身身攻击,恶意诋毁,更将这种讨伐从网络转移到现实社会中。甚至对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将其真实身份、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公布于众。这些评论与做法,不但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精神状态,直接破坏了当事人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甚至造成更严重的后果。[1]在电影《搜索》中,《今日事件》的专家说道:“只谈个人隐私这块儿,一个漂亮的姑娘遇上那么一事儿,结果她的名字、她的手机号、她的身高、体重,她的工作单位,甚至是她初恋男友的名字,这一切一切都被晒到了网上。”这正是网络暴力的体现。

    人民日报曾分析过网络暴力的三大特征:一是以道德的名义,恶意制裁、审判当事人并谋求网络问题的现实解决;二是通过网络追查并公布传播当事人的个人信息(隐私),煽动和纠集人群以暴力语言进行群体围攻;三是在现实生活中使当事人遭到严重伤害并对现实产生实质性的威胁。[2]

    二、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

    1、事件本身有悖于传统道德规范。

    事件本身往往是网络暴力产生的导火索,它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表述姿态以及事件的道德倾向,这几部分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其中,当事人如何表述以及整件事件呈现出何种诉求,是网民做出抉择的两个主要判断依据。

    中国是拥有五千年文明的礼仪之邦,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墨镜姐’不让座”事件本文转自lunwen.1KEJIAN.com中,“墨镜姐”不让座的行为已然违背了公交车上给老弱病残让座的传统美德,更过分的事出现了她拍拍自己大腿对老人说“坐这儿”的调戏老人的言语,自然让围观者和网民们群情激愤。可以说,由于当事人的所做所为与多数网民们共同的价值观和心理情感相悖,使得当事人不得不面对网络舆论的攻击,成为众矢之的。

    2、网络本身的特性—匿名性。

    匿名性是网络的主要特征,网民之所以敢肆无忌惮地对当事人进行攻击,倚仗的正是匿名身份。老话说“法不责众”,而这些网民正是这些“众”。对他们而言,“匿名的网络不仅是一个充分表达自己观点的合理渠道,也是一个风险趋近于零的放纵之地。在网络空间中,网民可以通过匿名行为将自己的本我展现出来。”可以肯定,如果以真实身份出现,他们必会对自己的行为有所顾忌。[3]

    此外,网络具有虚拟性,每个人在网络中都可以隐藏或编造自己的真实身份,而这种身份的匿名性又使得人们不必遵守现实生活中本该遵守的道德规范,网络中的道德底线很容易被冲破。对于那些自律性不强、极易冲动与放纵的网民们来说,无疑是进入了一个自由的天堂。“郁闷了,为什么现在的社会主义还有这样的人?”“缺德缺到这份上,也得让人佩服了。”“见过狂的,没见过这么狂的!!!!”

    3、网络媒体追求“点击为王”,实现利益最大化。

    在竞争激烈的媒介市场上,点击率体现了一个网络媒体受欢迎的程度,点击率的多少决定着网络媒体的收益多少。因此,许多媒体为了在竞争中保持领先,一味追求点击率。他们致力于策划有争议的议题,他们用引人注目的大图片和充满刺激性的大标题,加上夸张的情节,使得本来新闻价值不大的事件几乎覆盖整个网络媒体行业,引起社会轰动。

    “‘墨镜姐’公交不让座,调戏老者”“妙龄女子乘公交拒不让座调侃老翁”“‘墨镜姐’狂不让座,公德丧失引社会反思”“‘墨镜姐’不让座视频引网民热议,网民群起谴责”···在《搜索》中,如此的言论几乎充斥着各大网站,叶蓝秋打开电脑,都是谩骂自己的言论,这与网络媒体的大肆宣扬不无关系。

    4、网民文化程度和法律意识有待提高。

    基于中国近70%的网民文化程度在大学本科以下这一事实,也使大量网民对事物的认识深度与广度带有局限性。他们容易受到表面信息的左右,急于下是非判断,难于在短时间内理清事物背后复杂的心理及社会动因,容易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惩罚他们认定的“坏人”,容易受群体情绪的影响,难对自己在“善良行动”下所导致的行为做出全面客观的估计等等。而所有这些局限性,都可能导致“网络暴民现象”的出现,[4]从而引起网络暴力。

    此外,有必要划清言论自由与侵犯个人隐私之间的界限。在没有法律约束的世界里,网民在行驶言论自由权的同时,都不得以道德的名义对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等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否则,叶蓝秋似的悲剧会再次上演。

    三、解决网络暴力的对策与建议。

    1、强化对大众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倡导文明上网。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暄指出,由于互联网具有“虚拟”特性,现实社会中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在这一领域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而网络空间并没有建立一套有效的规则,导致网络存在一些杂乱无章的现象。同时,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特征,司法举证困难,对我国的法律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缺少伦理道德约束的虚拟空间里,仅仅依靠网民的自律性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是不够的,必须强化他们的思想道德教育,使他们在良好的道德观念下文明上网。此外,要有针对性的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指导人们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养成他们心中有法的意识,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利用法律观念来指导、约束自己的行为,在使用互联网时,既能文明、合法上网,又能有效抵制不良信息。

    2、建立完善的网络立法。文明上网应该引起社会和有关部门的重视,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总体来说仍不成体系,对网络舆论的引导和监督还很不够。不仅如此,国家在个人信息保护这方面也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

    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暄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网友们针对不平的事件可以谴责、抨击,可以发表言论,这些对推动整个社会的文明和制度建设都是大有好处的。但是,怒不择言、毫不顾忌后果和影响地去发掘别人的隐私、代替法庭兴师问罪,轻则使越俎代庖,重则可能对当事人造成严重伤害。[5]《搜索》中,网民们的“人肉搜索”对叶蓝秋的精神生活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所以,国家应尽快出台一套成体系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络言论的监督与管理,既保护网民们的言论自由权,又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3、媒体加强自身建设,承担社会责任。《搜索》中的叶蓝秋之所以最后走向了死亡,与媒体社会责任的缺失有很大关系。前期的曝光和炒作已使叶蓝秋成为社会名人,不仅如此,媒体为了收视率的提高,拒绝将播出叶蓝秋的道歉视频,将事态进一步严重化。而要杜绝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媒体必须从自身做起,勇于承担责任。

    坚持真实性为第一原则,遵循“真实、准确、全面、客观”的新闻规律;加强社会责任意识,正确发挥媒体的政治责任、道德责任和文化责任;强化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把那些强制性的规章制度内化为他们自觉和自律性的要求,使之成为良好的职业习惯,不会因为经济利益的诱惑使传播走了样,变了味。

    4、广大网民加强自律意识,提高自身素质,遵纪守法,大力推进民主进程。由于中国网民的庞大数量,当前实行网络实名制难度还很大,因此,只有网民自律意识的提高才能使“绿色上网”、文明上网成为可能。另外,我们应该看到,网络暴力之所以屡屡出现,与中国社会当中民众自由表达渠道的缺失也有很大关系。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为民众提供了自由表达意见的场所。然而,由于缺乏必要的民主修养和有效的自我约束,加之网络以外没有更多的表达渠道,网络暴力的产生也在情理之中。所以,国家必须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为民众提供更多的合理、自由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渠道,使民众的言论自由切实得到保证,而不仅仅是在网上。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既为人们浏览信息、自由表达提供了便利,也导致了网络暴力的产生。解决网络暴力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涉及到政府、各行各业和每一位民众,只有将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处理好言论自由和暴力言论的度,网络暴力才能早日解决。

    参考文献:

    [1]百度百科:网络暴力现象探析

    [2]《人民日报》:《网络舆论暴力来势凶猛如何向它说不》,2007年8月13日

    [3]陈秀丽.网络暴力现象的内涵及原因分析,《成都大学学报》,2007年5月

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对策范文第4篇

网络暴力的特征

2012年,一起公务员发帖诋毁律师被判道歉赔偿的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案中,原告罗某既是法学教授又是律师,而被告何某则是某单位政法科公务员,双方签订委托协议,约定由罗某代何某主张房屋拆迁的赔偿费用。因过程中出现纠纷,被告何某就在网络上诋毁罗某的文章。最终,法院认定何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判决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罗某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8000余元。类似的网络暴力事件并不鲜见。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以其匿名性与快速传播性极易成为谣言的“助推器”和“放大器”。畅通的言论通道与开放型舆论环境给人们交流思想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一些蔓延于网络的“情绪型舆论”,有时产生的负面影响也很大,从而加剧了群众的盲从与冲动,也使网络冲突与网络暴力现象日益突出。

网络暴力的预防措施

网络暴力虽然发生在互联网虚拟社区中,但它是现实社会中暴力的延伸,最终又会回归到现实社会中。面对网络暴力的这些负面影响,我们有必要采取措施遏制网络暴力的发生。

首先,从政府的角度来讲,应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网络舆论引导,积极地拓宽民意表达渠道。互联网不是个人私器,利用网络舆情操控为一己私利服务,甚至不惜采取威逼胁迫乃至恶意诋毁的手段,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无论是市场竞争,还是网络经营,追求利益必须基于法律的底线。在网络自律与自治的道德律令尚不牢固的基础上,对明示规范的遵守与执行就成为网络治理的“不二法门”。另外,各级政府应具有明确的舆论导向意识,努力构建公共信息平台。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承载着民众“自由表达空间”的期待,但真正能形成公众舆论并通过社会信息沟通以及政府决策起作用的成就感并不多。绝大多数网络上的言论与意见没有被足够重视,于是民众反而在这种公共表达空间中累积了更多的愤懑。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政府要积极地构建公共意见平台,切实听取民众的意见,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维护广大公众的利益。

第二,各种网络媒体、论坛等要依法自觉规范自己的信息行为,做好“把关人”角色。社区论坛也好,博客微博也罢,作为一种传播媒介,在帮助网民个体实现“畅所欲言”的同时,理应做好“把关人”的角色。信息的泛滥使网络编辑应接不暇,要想在极短的时间内循规蹈矩地选择并编辑海量的信息,即使对训练有素的编辑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此网络编辑一定要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确保的信息真实可靠,给予网民正确的引导。

第三,网民应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地使用、、传播网络信息。网民拥有言论自由,可以根据自己的爱恨标准,转发或评论一些消息,但网民在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利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虽然有些网站通过技术手段来设置敏感词屏蔽,但网民可以用其他词和方法来代替,所以网民在面对各种网络信息时,切勿盲目跟风、情绪化表达自己的观点,在发表言论时要遵守网络道德标准,客观实际地信息,或者有意识地筛选接收信息。如果网民文明、理性声音占据了网络言论的主流,那么那些惯于使用语言暴力的谩骂攻击者也就会自觉退场或者改变其行为方式。

暴力从来不是处理社会问题、解决矛盾冲突的有效手段,相反,还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问题。而且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上发贴对政府、法人和其他公民进行批评建议是公民神圣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但这种权利越神圣我们越应该认真对待,慎重使用。网络虽然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但也是一个和真实世界并行、交融的现实世界。网络暴力时隐时现,任何焦点问题都有可能引发一场网络的疾风暴雨,继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只有遏制网络暴力才能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为社会公众带来更多的生活便利。

参考文献:

[1]湖南衡阳:当事人发帖诋毁律师被判道歉赔偿,《中国青年报》2012年9月26日

[2]《对“网络舆论暴力”说“不”!》,《人民日报》2007年8月12日

[3]《2011年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M].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2

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对策范文第5篇

网络新闻专题是以网络为平台,运用各种媒体手段对特定的主题或事件进行组合或连续报道的形式。它是网络新闻整合的一种重要方式。好的选题与角度,出色的专题制作,也是网站原创能力的重要体现。

为了尽量避开同质化竞争,寻求新闻的深度化和差异化,各大新闻网站越来越多地制作网络新闻专题,以期获得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的最大化。那么,如何通过强化新闻专题策划,做好热点话题的专题报道,来打造新闻网站品牌优势,提升影响力?这已成为当前新闻网站面临的现实课题。

敏锐发现新闻价值

网络新闻专题策划中最为重要的是对新闻价值的判断,即什么样的新闻事件才能成为专题的制作对象。编辑、记者对专题的内容中新闻价值的把握和提炼,在策划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闻价值是判断新闻有无可做性的标准,具有新闻价值的新闻、事件、人物、群体可以进行更加全面、深入的报道,其新闻价值也能够得到受众的关注,引起社会反响。

作为制作网络专题的网络编辑,首先要具备一双能够发现、挖掘新闻价值的慧眼,找准报道的新闻点,树立明确的报道细想,为整个专题把握一条贯串始终的主线。有了立意明确的报道主线后,就需要对专题的构建。报道做出完备详细的策划。专题的页面要根据所报道的内容来设计版式与色调;根据想要达到的专题报道来选择不同的报道手段;对报道中一些可预见性的事件,要做好前期采访报道准备;对一些突发性的事件,要做好几种应对方案。

以长江网《“暴走妈妈”》专题为例,记者从网友爆料中获知“暴走妈妈”陈玉蓉为了减掉脂肪肝救儿子,坚持211天风雨无阻,暴走减肥,并且奇迹般的减掉脂肪肝,能够割肝救子后,立即对她做了一个专访,了解到更多的信息,也敏锐的发掘了这件事情的新闻价值――陈玉蓉这样一个质朴的人物形象,具有地域性和贴近性。通过对陈玉蓉暴走减肥、割肝救子这个行为的报道,可以向受众宣传一种大爱无疆的无私母爱,而对于今天这个有些浮躁的社会来说,暴走妈妈的持之以恒精神值得大家学习,所以“暴走妈妈”具有新闻价值。

长江网的报道宗旨就是要展现陈玉蓉无私母爱、宣传其暴走减肥的坚强毅力――一个平凡人因为爱和坚持创造了一个奇迹。另外,这也是一个可以预见、能动态发展的事件,其报道过程至少可以包括“暴走减肥―割肝救子―手术康复―爱心救助”这几个环节。应该说这是一个具有新闻价值的重大事件性新闻话题,因此,迅速成立了报道团队,对此事进行专题报道。在以陈玉蓉暴走减肥,割肝救子为报道主线的同时,还大量的采访了她身边的亲人,邻居,医生,拍摄了很多她生活中的照片,找到她暴走减肥前后对比的照片,使人物的形象更加丰满。可以说在策划中,不仅注意到了突出主题,做到纲举目张,凸显了网络全面立体,报道快速及时的特点。同时,还做到了追求信息的广度和深度,使信息全方位覆盖,从而也大大提高了传播效果。

长江网在此次的报道中就很重视标题和关键词的设置。经过编辑记者反复讨论,结合网络媒体的特点,首先就用网络的语言中流行的“暴走”一词给陈玉蓉定位――“暴走妈妈”。然后,把每篇报道的关键词统一设定为:暴走妈妈、陈玉蓉、割肝救子。随着报道的深入和影响力的逐步提高,“暴走妈妈”专题更多地被搜索引擎抓取,被更多的网民点击。另外长江网在每次“暴走妈妈”陈玉蓉的相关报道后,都会及时外联兄弟媒体、外地新闻网站推荐相关报道。让外地网民通过当地网络媒体了解“暴走妈妈”事迹,看到“暴走妈妈”专题,使《暴走妈妈割肝救子》专题受到了国内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既扩大了专题的影响力,也提升了网站本身的点击率、知名度。网友在“百度百科”也新增了名为“暴走妈妈”的词条。

做好全时独家报道

网络媒体较之传统的平面媒体、电视媒体、电台媒体,有着独特的优势。网络媒体不会受版面、时间、空间的限制。其海量的信息量和信息可查找搜索性为受众提供一个信息库,方便了受众获取信息。平面媒体报道新闻一般要在第二天才能见报,一般只有文字和少量的图片;电视媒体报道新闻最快也受到播出时间短的限制,一般只有视频和文字;电台媒体受到变现形式制约没有新闻画面,缺少感染力。网络媒体却可以在任何时间,以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多种报道手段,第一时间全过程、全时段同步信息。如果把网络媒体的这些优势特点,很好地整合利用到网络专题报道中,会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长江网记者每次对“暴走妈妈”陈玉蓉的采访都是照相机、摄像机齐上阵,甚至在现场用手机编发新闻,第一时间在网上最先相关的文字报道、图片报道、视频报道。在重大新闻事件的报道中,谁抢占了第一时间谁就能赢得受众的青睐。长江网的这种做法正是抓住了新闻的及时性。在陈玉蓉和儿子叶海斌手术当天,长江网“暴走妈妈”报道组兵分两路,分别在手术监控室和手术室外进行及时报道,一分钟之内,手术的最新进展情况就运用文字和图片在网上。这种快速、准确的信息不但让网友同步了解陈玉蓉的手术情况,也成为现场其他媒体报道参考的信息资料。

扩大受众参与度

长江网在《“暴走妈妈”》专题上建立了网友留言板、网友鲜花、“暴走妈妈”论坛版块。网友看到了“暴走妈妈”的有关报道后,会在留言板留下自己的最真感受:赞扬陈玉蓉的伟大,感动陈玉蓉的精神;在网络上为这位母亲献上祝福的鲜花;在论坛发表关于“暴走妈妈”的帖子。这些网民参与进来的活动,无形中扩大了“暴走妈妈”陈玉蓉在网络上的影响力和关注度。

爱的力量经报道后,在延续和传递,除同济医院减免全部费用60万元,谌家矶村办两次捐款16多万元以外,有不少受众被长江网报道的陈玉蓉的母爱所感动,到医院看望陈玉蓉母子,并进行捐助。南阳市二十八中的学生省下自己的零花钱捐助给陈玉蓉。长江网也联手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寻找到爱心企业为其捐款一万元,还联系“红十字会”救助一万元。这些,都极大的减轻了陈玉蓉的经济压力,免除了她的后顾之忧。

面对各种网站、博客、播客、手机等获信渠道急剧增多的态势,强化互动、扩大受众参与度,必将成为新闻网站提升知名度、扩大品牌影响力、履行舆论导向职责的重要途径。

树立媒体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