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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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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小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第1篇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全区学校重大突发性安全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稳定和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市编制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基础教育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所称重大突发性安全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的重大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直属单位若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应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区教育局要按照规定时间向区委、区政府、市教育局报告。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由区处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各相关责任单位派专人迅速赶赴现场,积极协助指导处置工作。

2.“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原则

学校发生重大突发性安全事件后,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要立即深入现场开展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中小学、幼儿园的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紧急行动,各年级、各班级负责同志要按照学校应急预案的要求深入一线,积极做好事件、事故的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安全隐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校内。

4.“措施得力、救人第一”的原则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发生火灾、地震、校舍坍塌等事故,在迅速报警的同时,应紧急组织师生安全有序地疏散,救护受伤学生;发生食物中毒、卫生防疫等事故,在迅速报告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同时,应紧急将受伤、中毒学生送往医院抢救;要坚持“救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在组织抢险救灾时,严禁中小学生参加。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区政府成立区处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和局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区食品药监局、区政府新闻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和当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全区教育系统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做出决策,根据突发事件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部署实施应急救援,并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负责定期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做好校园安全稳定的有关工作。

4.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

5.负责对事故的原因、责任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经区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审查后适时予以公布。

6.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事机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主任由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和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副局长和区政府总督学、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担任,成员由教育局各科室科长组成。

办公室主要职责:

1.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各学校的预防和处置方案,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2.负责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

3.当事故发生时,负责做好校园的秩序维护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4.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全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总结、报告及信息工作。

6.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四个工作组:值班管理与信息报送工作组、校舍安全检查工作组、学生及教师管理工作组及应急抢险队。

1.值班管理与信息报送工作组

组长由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办、行办、电教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党办、行办、电教中心等科室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安排局机关安全值班工作,加强对值班的管理与监督,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迅速传达安全工作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教育局及时报送学校突发事件、紧急险情及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对突发性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等。

2.校舍安全安排检查工作组

组长由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计财科、安保科、勤俭办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计财科、安保科、勤俭办等科室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全面排查突发性安全事件后学校校舍出现的安全隐患,认真登记、统计房屋、围墙等校舍受损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对校舍安全隐患进行勘察、鉴定、分析评估;加强陈旧房屋及损伤教室的管理,及时拆除存在严重险情的校舍,彻底消除校舍安全隐患;进行受损校舍修复、重建等工作。

3.学生及教师管理工作组

组长由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基教科、人事科、成职科、督导室等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基教科、人事科、成职科、督导室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引导师生正确面对学校突发性安全事件,做到提高警惕不慌乱,有力有序保安全;指导学校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完善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时开展疏散演练和自护、自救能力训练;当发生突发事件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组织学生分流,统筹调配师资力量,在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恢复上课,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4.应急抢险队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三、预警与报告

(一)加强监测预警。区教育局要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影响因素进行有计划、系统地长期观察,积累第一手资料,认真研究随时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及社会稳定的言论、动向或事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区教育局要在各学校确定信息联络员,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由学校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并随时保持密切联系。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突发紧急情况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四、实施步骤

(一)突发性

1.信息报告

若发现学校有突发性的苗头,学校应立即向区教育局报告。区教育局接到报告后,要加强对事件的严密监控,做好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情况通报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在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理。在此期间,区教育局要处于戒备状态,保证联络畅通。加强校园网络管理,防止有害信息传播,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校出差。

2.应急处置

若校内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时,区教育局要及时深入事发学校,采取措施,有效处置,化解矛盾,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同时,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信息,并要防止不实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在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及时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各学校要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学校党政领导、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若突发事件已出现在部分学校且已激化,有串联、集会、到校外示威、游行的迹象时,区教育局要迅速深入事发学校,了解情况,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工作,及时反馈给区委、区政府。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时,要派人劝阻和随队维持秩序,防止学生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各学校要进一步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团员骨干队伍的作用,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同时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二)突发性安全事故

突发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突发性校舍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食物中毒等各种校园群体性伤亡事故。

1.事故报警

各学校若发生事故要及时报警并传递事故信息,通报事故状态,为果断处置事故赢得最佳时机,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应引导教育每个师生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及时、正确报警。在学校内部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在积极做好师生自身保护和救护工作的同时,立即报警并向学校领导及区教育局报告。

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危险程度、师生伤亡情况、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紧急疏散和现场急救

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根据现场事故发生情况,设立事故现场警戒区,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控制事态发展,抢救受伤师生;现场救助人员在施救前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施救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措施进行。

3.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即刻赶到事故第一现场,指挥或指导、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各工作组应结合本小组业务特点,稳定师生情绪,做好财务保障、人力和车辆保障,以及信息报送工作,科学、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

(三)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

1.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学校要迅速向区教育局报告信息。区教育局要同时向区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2.应急处置

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预案,指挥、部署应急处置工作,防止疫情蔓延、控制事态发展。卫生主管部门要迅速联系和配合医疗机构开展对中毒、患病师生的救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进一步扩大。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封锁和保护现场,排查致病因素,消毒污染区,隔离接触者,做好对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和自我保护意识。配合教职工做好安抚慰问工作。

(四)应急结束

在实施应急救援后,险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清除,事发地人员和遇险对象已全部脱离险境,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应急响应结束。

五、总体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本预案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学校要不断完善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学校安全的工作机制,健全制度,落实措施,按照突发性事件处置程序制定详细的应急反应工作流程。要做好处置学校应急突发事件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及时有效。

(三)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本学校、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同时,区教育局要督促区属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管理。

六、奖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市区总体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对本预案实施中的行为进行奖惩。对参加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者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区教育局负责牵头编制,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预案修订和管理

区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的部门预案,并报区政府备案。

根据《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若本预案出现不能与上级或者同级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应急指挥体系或者职责调整;相关单位或者人员发生变化;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或者应急演练结束后,发现应急预案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等情况,由牵头编制单位及时进行修订。

小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第2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以及《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园内突发性各类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2)“以人为本,安全优先”的原则;

(3)“立足基层,有效控制”的原则;

(4)“加强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领导体系的要求,成立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是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负责对全县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县教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交通局、县消防大队、县气象局、县环保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监局、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2.1.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校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向县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门 报告有关校园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3)组织会商,分析、判断校园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提出对策和措施。

(4)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做好事后评估和信息工作。

(6)调动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应急救助工作。

(7)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1.3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各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县委宣传部: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拟定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具体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实施。

(3)县安全监管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4)县公安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5)县财政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6)县建设局:负责对受灾学校校舍的鉴定及修复重建报告的审批等工作。

(7)县卫生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获救伤病员和感染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及紧急医疗援助,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校园内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指导学校开展公共卫生工作。

(8)县教育局: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联络与报告工作;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法开展对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负责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10)县交通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县消防大队:参与校园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并提供救援装备和技术支持。

(12)县气象局:负责向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气象预报信息。

(13)县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负责污染的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4)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受灾学校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15)县工商局:依法开展对食品流通环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16)县质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参与校园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依法开展校园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

(17)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负责校园突发事件救助活动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术支持。

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2.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书记担任。

办公室成员: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长、计财科科长、组织人事科科长、督导室主任、纪检监察科科长。事件响应时,抽调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充实办公室力量。

2.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汇总、评估、报告校园突发事件的救助工作情况;

(3)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

(4)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助;

(5)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6)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组织预案演练;

(7)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3.1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与级别,组织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由公安、卫生、消防、工商、食品药品、质量技监、气象、环保、安全监管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咨询和建议;参与相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综合协调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和教育科组成,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展开应急救援工作;密切关注事件发展的动向,及时收集、汇总、核对事件发展情况;在接报事件发生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送信息,及时传达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指示。

2.3.3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

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县教育局及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全过程的追踪报道。

2.3.4后勤保障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计财科组成,负责各类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处置的物资供应。

2.4各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各学校都应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校长负责指挥本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主要职责:及时上报本学校的突发事件信息,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紧急抢险行动,及时如实报告学校突发事件的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对学校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教育课程,组织师生进行安全演练。

3事件分类分级

3.1事件分类

本预案将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分为以下四类: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级

按照校园发生的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3.2.1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群体性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积倒塌等特别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传染病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园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性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3人及以上群体性死亡,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园内一次性发生3人及以上多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死亡事件;中、高考试卷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确诊病例;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5-9例或死亡2例;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出现人员死亡;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2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非法集会、罢教、参与__功等组织渗透、煽动、闹事;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破坏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人员受伤10-19人;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越级上访、离校出走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学校聘用的外籍教师在本县所聘学校内或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组织师生到境外参加学习活动时发生人员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1人,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2-4例及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29人或出现死亡1例;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发生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市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破坏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较大损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

3.2.4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1-2人受伤或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饮用水、食物中检出霍乱流行菌株;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2人受伤或学校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学校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或实习期间发生1-2人受伤事件;学校内发生不明原因的个别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出现1-2人受伤事件。

4预警与报告

4.1预警

及时收集可能引起校园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根据预警信息及等级,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应急反应方案和应急准备工作。

4.1.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1)预防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全县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平台,构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级各类学校的预防预报预警网络,及时获取校园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实时信息。

(2)信息收集与分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供即时的学校有关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收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根据预警采取应急准备。

4.1.2预防预警行动

事先针对不同学校突发事件,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预案,并根据学校 不同的预警等级,采取积极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向相关部门、相关学校预警信息,防止学校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学校突发事件对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1)学校预报预警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的预报预警信息,经办公室负责人确认,通过相关部门向学校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应急待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预警后,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及相关指定救助力量负责人进入应急指挥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单位的指挥员、救援人员进入待命,各种备车待命,应急通信设备进入守听状态。

4.2突发事件险情信息报告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学校突发事件信息后,对信息进行分析与核实后,按照信息报告程序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2)各级各类学校接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报告后,应当按应急信息上行快速报告渠道,在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报告。上报信息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件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分级响应

依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分级,救援行动实施分级响应。校园安全事件救援应急响应以属地管理为主,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学校安全事件的救援,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实行统一指挥。

5.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并立即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汇报,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到现场组织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对校园突发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控制事件的损失和扩大,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及时全面了解事件情况,与上级政府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支援,并将上级政府部门的决策及时传达。

(2)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件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隔离消毒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2较大(ⅲ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指导相关乡(镇)、学校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组织会商,分析学校安全事件形势,落实对事发学校的救助支持措施;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听取事发学校的情况汇报。

(2)及时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的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落实隔离、消毒等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3一般(ⅳ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启动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

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指导事发学校开展救援工作。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地政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校长及校领导班子成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在第一时间,即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一次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补充处置方案;请求上级部门尽快安排支援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时安排人员抢救伤病人员、引导疏散教职工和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4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件发生的学校及学校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和当地乡(镇)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应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5应急响应结束及后期处置

5.5.1应急响应结束

校园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发学校秩序基本恢复,由实施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5.2善后处理

根据学校突发事件情况,相关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下,进行具体后期处理。

5.5.3总结

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总结评估工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负责承担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社会校园突发安全事件信息,并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对媒体的信息,必须经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

6.2医疗保障

学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部门应开展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事发学校所在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件处置。

6.4技术保障

学校安全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受县、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委托,立即开始工作,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治安维护

学校安全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维护由县公安局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组织、指导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依法严厉打击学校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7应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学校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并保证课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进行督查。

(2)各学校每年要认真制订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运用各种形式向师生宣传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预防知识和避险、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进行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教育;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4)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5)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组织预案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建立学校应急处置和抢救小分队。

7.2安全专管员

各级各类学校应配备专、兼职安全专管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加强常规信息和突发事件易发地的信息监控。多途径广泛收集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析、评估与判定工作,并建立有关制度,鼓励学生、教师、职工、家长或者其他人员、单位提供有关突发事件信息。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因而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教育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由县教育局牵头及时修订本预案。各乡(镇)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小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第3篇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强降温天气、洪灾、旱灾、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路面结冰、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情况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校救灾工作。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和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器材、校舍、操场、围墙、下水道、电线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上级教育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等建筑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进行师生员工疏散演练。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市区和学校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启动响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学校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学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上课的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制定路线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疏散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打开所有大门,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电源(消防用水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①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联系“110”或“119”等相关部门到场救助,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②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实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开展营救尚未脱险师生。

③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急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小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第4篇

为了规范我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现将《**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年**月**日

抄报:区政府办、安全办

**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乡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乡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安全知识教育。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乡政府统一领导全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辖区内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工作和协同区、市应急委处置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乡政府主要领导为本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乡政府为主,实行地方领导负责制,有关单位及村组应当与当地政府积极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领导、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等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宪法》;省、市、区制定的相关法规、规章;《黄山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四)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类别: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因违规组织生产、违章作业、安全管理混乱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等灾难性事故。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矿山安全事故、建筑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烟花安全事故、危化安全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和交通安全事故等。

1、地质灾害隐患安全事故:我乡属地质灾害多发段,泥石流、滑坡、坍塌等灾害性灾难经常发生,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对人们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建筑安全事故主要指从事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佩带安全帽、安全带,设立安全防护网。在安全措施极不完善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工作,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3、消防安全事故是指人们在生产、工作、生活中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可能导致火灾或在火灾时产生一定危害后果的各种危害因数;

4、烟花安全事故是指在制造烟花炮竹时违规操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和专业从事人员,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燃放烟花炮竹时未在指定地点和安全措施得到保障的情况下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危化安全事故是指石油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强等许多潜在危险因数造成的火灾、爆炸等灾害性事故;

6、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线老化等引起的线路自燃造成的火灾等事故;

7、交通安全事故是指路上行使的车辆和水中穿行的船只在行使时不遵循交通规则造成的事故;

(五)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内可以预见或突然发生的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

二、组织管理与职责

(一)为确保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及发生后的救援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保证人的生命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乡政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何后贵同志为组长,党委委员、副乡长吴文杰同志为副组长,乡直有关单位负责人、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突发生产事故应急小分队,其职责如下:

1、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负责指导本乡范围内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监测、预警、预防工作和定期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织指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紧急时调动应急分队进行紧急性救援工作,解救事故现场的人员及财产;协调调集相关单位、村组,完成区人民政府和区安全生产监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设在乡安全生产办公室,承办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常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领导小组的命令和决策;在第一时间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3、应急小分队;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进入临战状态,实施紧急性救援工作,指挥事故现场人员安全转移,对伤员采取急救措施,尽量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化和严重化。

三、应急方案

(一)基本应急

1、先期处置

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乡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小分队等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的应对措施:

(1)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2)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4)实施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5)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6)及时向区专项应急机构、区应急委和区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区、县的,要同进向相关区、县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小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第5篇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校舍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活动安全、网络安全、心理安全等方面的事故及师生集体上访、游行示威、静坐、罢教罢课等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涉稳事件。

二、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校园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维护校园稳定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各种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对工作,确保学校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则

稳定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前提和保障,稳定是压倒一切工作的前提。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以赴,确保稳定”的原则,按照工作领导机构的部署,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努力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和维护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中,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把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下,把矛盾化解在未激化之时;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自治区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认清达赖集团及其分裂破坏活动的本质,坚定地、旗帜鲜明地同分裂集团做斗争。克服麻痹思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保证发现、报告、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机构、人员、物资三落实,并积极争取各职能部门的支持,保证对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

四、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为确保临阵不乱,快速果断地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成立“东辉中学校园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书记强久多吉担任校园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组长、校长文俊任校园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副组长、副校长罗布、闫瑞云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现场指挥负责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两个工作小组,负责对学校安全事故与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

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学校书记)联系电话:

副组长:(学校校长)联系电话:

现场指挥:(副校长)

联系电话:

成员:

职责:(1)领导、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和涉稳事件的疏导处理工作;(2)负责重大事项的应急决策;(3)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安全事故及影响重大的涉稳事件时,接受上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按照相应的预案组织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4)组织落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2、应急处理指挥办公室

主任:文俊

副主任:强久多吉

成员:朱瑞安、刘晓群、马明军

(1)负责校园安全及维稳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落实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任务;(2)负责与公安、治安、执法、卫生、交通等职能部门的联络。(3)负责正面对外宣传,做好突发事件材料的整理与上报工作。

3、现场处置工作组

组长:罗布、闫瑞云

副组长:普次、洛单

成员:蒋津律、格桑、强久曲珍、汉次多、米玛次仁

职责:(1)“两会”期间,小组人员要随时待命,服从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的各项指挥部署。(2)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解决方案;(3)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防范措施;(4)统一组织施救队伍开展具体工作。

4、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长:强久多吉

副组长:旺青、会巴桑

成员:达瓦占堆、热旦、索朗次仁、旺堆、米玛次仁

职责:(1)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伍;(2)筹措调集应急工作所需的物资和资金;(3)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五、应急处置反应

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后,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

1、应急处理指挥办公室值班制度。

“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应急处理

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实行电话值班制度,必须保持24时开机。2、建立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零报告”制度。

各值班小组负责人负责在每天下午6:00前向地区教体局报告学校的安全或维稳情况。如遇突发事件或察觉将有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要发生,必须第一时间报到上级有关部门。

3、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的信息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处置和防控措施,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应急处理步骤

(一)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应急准备与预防

(1)加强学生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2)全面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和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重点做好消防、校车管理、食品卫生、学校从业人员资格、内部管理制度的检查,认真、细致地排查安全隐患,做到检查彻底,不留死角。

(3)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地区教体局,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启动预案

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教体局报告,报告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了解查实,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涉稳事件的处理方案

(1)报告制度实行书记、校长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5-10分钟)向书记、校长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组织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报学校突发事件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书记、校长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教体局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校内报告程序:当事人或目击者—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书记、校长—教体局

(5)报警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电话:120;交通肇事:122

(二)涉稳事件报告及处理程序

1、应急准备与预防

(1)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根据《__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藏教电[20__]2号)通知精神,在“两会”召开期间,对教师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排查调处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发现和就地消除不稳定因素。

(2)要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师德和思德教育,让广大师生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高度警惕并自觉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达赖集团及其分裂破坏活动的渗入校园进行捣乱破坏活动,打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3)要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提高服务意识,关爱师生,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加强网络管理和监控工作,预防有人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利用网络腐蚀师生的思想,甚至煽动师生参与一些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活动。

(5)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可能引发涉稳事件的风险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地区教体局,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启动预案

涉稳事件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地区教体局报告,报告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应急处理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了解查实,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涉稳事件的处理方案

(1)如发生集体上访、游行示威、静坐、罢教罢课等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涉稳事件时,必须第一时间报到地区教体局。

(2)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发生上述事件的信息后,立即进入指挥岗位,具体部署防范工作,总指挥要亲临指挥,现场处置工作组人员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引发。

(3)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要认真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应急处理小组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学校领导要坚守岗位,指挥调度,根据事态发展采取有效的措施,必要时,联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同时向有关部门汇报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4)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不许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

七、善后工作

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置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书面报告。在加强正面引导的同时利用事故(件)的经验教训对师生进行教育,迅速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认真检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

八、建立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理完毕后,学校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地区教体局。

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