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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公司盈利模式

广告公司盈利模式

广告公司盈利模式范文第1篇

【关键词】网站;盈利;模式

网站的盈利模式根据网站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主要可分为广告收入、服务费、产品销售、网络基础服务、网络游戏、手机增值服务、互联网金融等。这些盈利模式根据自身特点还衍生出了多种多样的形式,下面针对以上的盈利模式进行阐述与分析。

一、广告位广告模式

(一)固定广告位

固定广告位是网站盈利模式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在门户网站及流量很大的网站中是一种很普遍的盈利模式。固定广告位的价格高低取决于网站的流量、所在网页上的位置及广告的尺寸。广告的形式可以是图片、文字、flas、视频等。

(二)广告联盟

广告联盟通常是指集合了中小网络媒体资源组成的网络广告联盟。广告联盟通过联盟平台帮助广告主实现广告投放,并进行广告投放数据监测统计,广告主则按照网络广告的实际效果向联盟会员支付广告费用。网络广告联盟包括广告主、联盟会员和广告联盟平台。广告主通过广告联盟投放广告的费用相对较少,能节约营销开支,提高营销质量。网站主通过广告联盟可以用自己网站内成千上万的内页来承接联盟广告以换取收入。

广告联盟中主要的广告类型有CPC、CPM、CPA等。CPC广告是最常见的一种广告形式,它是英文单词Cost Per Click的缩写意思就是每次点击付费广告,当用户点击某个网站上的CPC广告后,这个站的站长就会获得相应的收入。CPM广告通常可以理解为一个人的眼睛在一段固定的时间内注视一个广告的次数。比如说一个广告横幅的单价是1元/CPM的话,意味着每一千人次看到这个Banne就收1元。CPA是指按广告实际投放效果付费,即按有效定单或有效问卷来计费与广告投放量无关。

(三)视频广告位

这里的视频广告位专指视频服务类网站在播放正式视频之前或之后投放的相关广告。这种类型的广告是视频服务类网站目前主要的盈利模式。目前此类广告具有强制性,除了收费会员以外其他用户必须观看,少数视频网站在正式视频播放过程中也会插播类似广告。

(四)其他类

广告位广告还包括漂浮类广告、弹窗类广告等,但此类广告由于用户体验不佳,很多网站都已经很少采用。

二、服务费及会员费模式

服务费是指网站提供某种特定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服务费包括提供数字信息服务、在线咨询服务等。目前国外已经有很多专门提供有偿数字化信息服务的网站,国内此类网站相对较少。有偿咨询类服务相对比较成熟,特别是在线法律咨询及在线心理咨询等方面。目前流行的网上婚介服务及在线辅导都属于此类形式。

会员费是网站通过对收费会员提供与免费会员差异化的服务进而收取会员费用的一种盈利模式。很多时候的服务费是以会员费的形式收取的,会员费也会包含不少服务费的内容。

三、销售产品模式

销售产品模式是与传统盈利模式最接近的一种盈利模式。按照网站销售产品的范围分为单一品牌销售;单一品类产品销售;多品类产品销售;综合类产品销售等。按照销售关系分为B to B(从企业到企业),B TO C(从企业到客户)、C TO C(从客户到客户)、C TO B(消费者对企业)等。

四、网络游戏

随着网络游戏的盛行,各种网络游戏相关的盈利模式也应运而生。目前的网络游戏的盈利模式有销售游戏点卡、包月卡、游戏中的道具及装备的买卖、游戏代练、游戏相关产品、游戏植入式广告等。销售游戏点卡、包月卡的盈利模式比较直接,就是按照玩家玩游戏的时长来盈利。在网络游戏的初期此类盈利模式比较普遍,新推出的网络游戏则慢慢趋向于玩游戏免费致力于其他形式的盈利模式。所谓免费玩游戏通常是玩家玩游戏不花钱,但游戏中好的道具、好的装备是要花钱的,在这些花了钱的玩家面前免费玩家们通常是占下风的,这也进一步刺激了免费玩家们去购买收费道具以便赶超其他玩家。游戏代练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一个产业,有些人针对某些游戏专门组织人员成立公司为玩家提供代练服务。游戏相关产品、游戏植入式广告只有在游戏达到一定规模后才会有明显的效果。

五、网络基础

网络基础一般包括服务器租用、域名注册、带宽租用、注册企业邮箱等。通常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及其提供此类服务。由于有一定的准入门槛、较大的设备投入及安全维护等因素,所以个人及中小型公司不适合开展网络基础业务。

六、手机增值服务

按照信息产业部的界定,除话音这项基础业务外,所有的数据业务都属于手机增值业务的范畴。手机增值服务曾经是网站苦苦寻找的那根救命稻草,它使很多互联网公司结束了多年烧钱度日的窘境,也挽救了一大批濒临倒闭的中小型互联网公司。由于利益的趋势曾经的手机增值服务充斥着诱骗、木马病毒等广受诟病的负面新闻,但对于在那个时期从手机增值服务中受益的互联网企业来说它的存在意味着生存。

七、网络自媒体

网络自媒体是个人或组织通过网络分享文章、音频、视频等内容建立的一种新媒体形式。有别于传统媒体,网络自媒体通常是借助博客、微博、微信、视频网站等网络平台建立起来的。现在的网络自媒体已成为网络信息传播最活跃的主体和新兴舆论场。网络自媒体本身不能算是一种盈利模式,它只是在互联网大时代背景中发展出来的一种新型媒体。之所以单独提及它是因为这种媒体形式打破了我们传统意义上媒体的概念,它使很多“草根”阶层看到了一种可以通过互联网盈利的模式。这种盈利模式就是通过内容吸引更多网民关注进而通过关注的效应以其他形式盈利,盈利的能力完全取决于自媒体本身受关注的程度。

八、互联网金融

广告公司盈利模式范文第2篇

最主要最常见的网络在线盈利模式,国内比较好的是各大门户网站(新浪,搜狐等),也包括行业门户,而且大多数个人网站的盈利模式也是这样,靠挂别人的广告生存。

新新兴的在线短视频网站,通过影音载入前后的等待时间播放广告主的在线广告(优酷,土豆等)

盈利模式二:彩铃彩信下载、短信发送等电信增值形式

最疯狂的网络盈利模式之一,几乎每个进入全球排名前十万的商业网站和个人网站都在通过sp获取经济回报,目前由于sp收到中国移动等运营商的限制,盈利率有些下降,以此类模式为主的上市公司市值有所缩水。

盈利模式三:产品交易性网站

A.通过网站销售别人的产品(C2C和B2C模式)比如,淘宝(C2C),卓越(B2C)

B.通过网站销售自己的产品(包含B2C)

盈利模式四:提供独特的资源,位会员提供服务而获得收益(个人觉得知乎会向这方面发展)

此类模式代表有阿里巴巴(中国B2B的典范)

盈利模式五:网络游戏运营,虚拟装备和道具买卖

代表有:网易,盛大

盈利模式六:搜索竞排,产品招商,分类网址和信息整合,付费推荐和抽成盈利

代表有:百度,Hao123等

盈利模式七:广告中介

广告联盟网站通过给为广告主和站长服务,差价销售广告,获得利润

盈利模式八:企业信息化服务

A.帮助企业建设维护推广网站

B.销售各大公司的网络产品

C.网络基础服务提供

D.网络营销策划和搜索引擎优化的专业顾问公司

盈利模式九:融资

web2.0的网站一般都是用户制造内容,有了社区活跃度,自然会吸引VC的眼光,不过最终归属应该是被google,微软等巨头收购。

盈利模式十:建立会员数据库,为企业提供精准营销服务

通过网络大量的会员,为一些企业提供大量潜在消费者。

代表有:51job

广告公司盈利模式范文第3篇

“内容为王”是媒体成长发展的公理和铁律。但从产业的角度看媒体的内容建设与其盈利模式密切相关。没有投入不可能制作出有价值的内容,但有价值的内容并不一定必然盈利(除非不要求盈利),而能否盈利或暴利则取决于媒体盈利模式的建立与选择。同时,媒体盈利模式也决定媒体内容的整合与取向,如电视频道专业化等等。

总之,媒体内容建设与媒体盈利模式之间存在互动的逻辑关系,这种关系最终决定媒体的可持续发展。

“内容为王”与媒体盈利模式

尽管遇到重重困难,但网络媒体还在发展,网络的技术服务在不断优化,内容服务更是日益丰富。但是,这就像一个吝啬而饥肠辘辘的食客面对丰富的自助午餐,饭菜可口,选择性强。如果**他可能立刻动手,而如果付钱他也许调头就走。目前网络媒体的内容提供就像这**的自助午餐,食客虽然越来越多(我国网民已达3370万,比上年增长49.8%),但是并不能盈利。虽然餐厅周围也有不少广告牌,这些广告牌甚至有碍观瞻和方便,但食客并不在意,也许看都不看一眼。食客就餐的这种自由方式决定这些广告不可能值钱,因为它们并不能吸引食客的注意。

所以,如果设问人们对网络媒体是否有需求,是否有依赖性等问题,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更不用说未来宽带的诱人前景。但如何收回午餐成本才是网络媒体最头疼的问题,否则**的午餐不可能持久。网络媒体的盈利模式也许确实存在,但至今还没有人能使其付诸实践并产生显著效益。如果这个盈利模式建立不起来,网络媒体在内容上就只能是传统媒体的延伸和整合,而不可能独立,原因是网络媒体目前还无法承担内容独立的成本。网络的文字内容如此,网络的视音频内容更是如此。而一旦网络媒体在内容上不能独立,我们还能称其为独立媒体吗?如果当初与报纸相比广播没有独立的原创内容,电视与广播相比也没有独立的原创节目,那么广播电视还能称其为独立的第二、第三媒体吗?因此网络媒体是新媒体,而且从技术层面说网络媒体确实有传统媒体不具备的诸多优势,但其能否成为独立的第四媒体还是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不仅要视网络媒体在阅读和收视技术上的独立,而且还要视其在内容上能否独立。而独立的前提是网络媒体能否找到适位的盈利模式。

媒体具有经济产业和文化政治的双重属性。经济产业属性是指媒体可以盈利,文化政治属性是指媒体传播的内容可以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并进而控制社会。如将这种双重属性具体到操作层面就可以看出媒体总是把这两种属性相互作为前提和手段。媒体的性质不同决定各自选择的目的和手段正好相反。例如,美国商业电视媒体关注的是其经济产业属性,以盈利为目的,但必须以节目(文化政治属性)为手段,因为,没有节目就不可能**。而中国中央电视台作为国有媒体关注的是其文化政治属性,以社会效益为目的,但又必须以盈利(经济产业属性)为手段,因为,没有足够的资金就不可能制作有社会效益的电视节目。

早在网络热还在持续的时候,2001年1月4日,世界传媒巨头——新闻集团就带头“撤离”互联网。同时,默多克斩钉截铁地宣布:新闻集团根本不会考虑收购雅虎。不知默多克作出上述决策是否与其看不到网络媒体的盈利前景有关。

人们常把互联网与信息高速公路联系在一起。这使人想起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速度。为什么十几年前高速公路对我们来说还是一种奢望,而目前我国的高速公路却已四通八达了呢?原因很简单——设卡收费。否则,如果高速公路都是**使用,高速公路建设不可能快速发展。虽然高速公路边上能看到广告牌,但如果不*收费而是指望这些广告收回建设成本,岂不是天方夜谭。

以此比喻网络媒体似乎恰当。资料表明,在网络媒体的总收入中,广告收入占80%。另据报道,新浪网的广告收入在十大网站中名列前茅,但2001年的广告收入仅为一千万左右。与其巨大的投入相比,商业网站的内容基本是**午餐,离盈利预期还有相当的距离。尽管最近有网络媒体负责人声称其今年将盈利或持平。

网络媒体内容丰富,适位性强,但以什么模式实现盈利仍是目前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从网络媒体的第一次销售(销售载体)看,要让网民付费点击还不现实,至少现在如此。而网络媒体以广告模式(媒体的第二次销售)盈利可能也是错位的,原因是在广告方面传统媒体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强制性比网络媒体更有优势。

电视频道专业化能走多远

盈利模式问题正困扰着网络媒体的发展,但受困于此的也有传统媒体。就频道专业化而言,电视媒体的盈利模式也存在错位问题。

“千台一面”、“专业频道不专业”是业内、甚至观众见怪不怪的一种电视现象。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中国2000多家电视台在形态上大同小异,数千个电视频道在节目内容上个性少而共性多呢?尽管一些电视台主观上在按专业频道设计,但客观上是专业频道不专业或专业化程度很低,一些电视台甚至就是名义上是专业频道而实际上是变相的准综合频道。此外,这种趋同性还可以从一些电视台所属各频道之间的栏目形态、内容取向、风格定位等诸多特征上一目了然。例如,“南北笑星火辣辣”、“真情对对碰”等栏目不是出自湖南卫视频道,而是出自湖南经济频道。又例如,许多电视台都设有财经频道,但目前中国还没有一个财经频道能与CNN的财经频道(CNNFN)相比。相差之处不在于内容的采访制作水平,而在于频道结构的栏目设置和内容的对象性。CNN财经频道的观众对象是投资者,而我国电视台财经频道的观众对象却大都是消费者和投资者,且以消费者为主,而几乎每个观众都是消费者。这样的观众定位很难使我们的财经频道专业化。目前欧美,甚至我国港台等地的电视频道专业化程度已经很高,“国家地理”、“科学探索”、“历史”这样的专业频道我们已经不陌生。美国还有“电视指南频道”、“气象频道”、“机场频道”、“宗教频道”等等。

有人认为,中国电视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是主观因素造成的,是缺少专业电视人才,是电视策划者和决策者缺少办专业频道的决心和水平,我认为实际情况并非完全如此。

从客观上说,各个电视台的决策者都明白频道要专业化,对象化,个性化,而且这些决策者大都是业内精英,有丰富的实践经验。那么究竟是什么在影响我国电视频道的专业化进程呢?

主要症结就在于前面提到的媒体盈利模式问题。

媒体盈利基本上有两种模式,也就是媒体的两次销售。媒体的第一次销售是销售载体。如印刷媒体第一次销售的是报纸或杂志本身,它们都有定价。广播电视第一次销售的是频道或节目,它们也都是有价格的。媒体第二次销售的是读者或观众,也就是发行量或收视率,具体说就是广告。但从历史上看,印刷媒体最先盈利是*第一次销售,而电视媒体最先盈利是*第二次销售。在国外,无论是印刷媒体还是电子媒体,两次销售都是同时存在,有时是合并使用。

我国印刷媒体的盈利模式与国外基本相同,而电视媒体的盈利模式与国外差别很大。这就是,我国的电视媒体只销售广告(收视率)而不销售电视频道(载体)。据统计,目前国内各电视台95%左右的收入来自广告。例如,中央电视台2000年总收入为57.4亿元,其中广告收入为53.6亿元,占总收入的93%以上。

广告收入基本上是与收视率呈正向互动的,而收视率又与大众化密切相关。这就是说广告商投放广告要看收视率,收视率的提高必须使节目大众化,而大众化与专业化背道而驰。

这就是我国电视频道不能专业化的根源所在。

我们主观上是想办专业频道,但媒体使用的却是大众化(广告)的盈利模式。这种错位而单一的盈利模式导致了一个悖论:要频道专业化就可能影响收视率并降低广告收入,而要增加广告收入就必须使节目大众化进而提高收视率。大众化的结果致使各频道都追求综合化或准综合化,频道由此而雷同。

单一的广告盈利模式对大众化电视频道是适位的,而对专业化电视频道却是错位的。例如,当地的电视频道许多都有新闻节目、娱乐节目、影视剧节目、体育节目等等。因为一旦没有这些节目,频道就无法提高收视率,就无法吸引广告。从这一点分析,像“阳光卫视”这样的文化历史频道虽然整体内容不错但即使允许在内地落地,由于其非大众化定位也不可能只依*广告盈利,更何况目前只允许其进入三星涉外宾馆了。所以,除非出现奇迹,否则“阳光卫视”不可能在中国内地**。那么,为什么国外与“阳光卫视”类似的“历史”频道、“国家地理”频道和“科学探索”频道能生存并可以盈利呢?原因是这些频道都不使用单一的广告盈利模式,而是使用在销售频道(数字电视)的基础上销售广告的双重盈利模式。在美国1999年有线电视收入结构中,频道付费收入为47.5亿美元,而广告收入则为26.82亿美元。前者是后者的近两倍。

付费系统决定电视频道专业化进程

在目前的地面电视(无线电视)、有线电视和卫星直播电视三种电视广播中,不同国家有不同的选择。美国以有线电视为主,拥有有线电视用户7600万户,是卫星直播用户的七倍。日本则以直播卫星用户为主。但不管选择那种电视广播形式,从经济产业的角度看电视的进一步发展必须依赖对用户的控制。否则,电视媒体只能*单一的广告或销售节目实现盈利。

要实现对有线电视用户的控制首先必须建立用户管理系统,把用户的需求分为不同层次。用户要得到额外层次的服务就必须支付额外的费用,这就是所谓的数字电视。数字电视目前分卫星数字电视和有线数字电视。我国的政策取向是发展有线电视。原因是人口密集的特点本身就适合发展有线电视,而更关键的因素是有线电视是今后互动电视的必然载体。资料表明,2000年我国有线电视用户已达8000多万户,而且每年还在以20%的速度增加。按此计算2001年我国有线电视用户已超过1亿户。2005年将超过2.5亿户,约占当时我国电视总户数的70%。这正是目前美国有线电视用户占总家庭户数的比例。而根据目前政策,我国将在2004年后才开始实施直播卫星电视。由此可见,有线电视将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国最主要的电视广播形式。

频道专业化是国内外电视媒体发展的潮流。这个理念已在我国电视节目制作者、策划者、决策者之间形成广泛共识。但有趣的是目前还没有发现与“专业频道”相对应的英文词汇。境外的中文媒体有称主题频道(THEME)的,但并无“专业频道”之称。特纳国际亚太有限公司的梅燕女士告诉我,她也曾经遇到过如何把中文的“专业频道”翻译为英文的困难。她说“专业”一词英文中只是指学科的门类,用于电视频道会使人产生误解。梅燕女士无能为力最后只好将“专业频道”简化为“频道”。她说,美国只有频道之称,而并不把频道分为综合频道和专业频道。我认为,不管国外如何划分频道类别,我国使用“专业频道”和“频道专业化”这样的概念是准确的。一是“化”本身是一个过程,目前我们正处于这个过程之中。二是用“专业”一词可以更准确地表达电视频道细分的总体状况和形态。这里的“专业”一词不是指科学的门类,而有“专门”、“专用”和“专题”之意。

当明确了“频道专业化”和“专业频道”这两个概念之后我们可以发现,像美国的“发现”和“历史”等专业频道本身是与有线电视密切相关的。可以说,没有有线电视就不可能有专业(主题)频道。原因是这些专业频道都是有线电视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的产物。而我们现在用无线电视办专业频道和在有线电视中**提供专业频道的方式也许是一个天大的误会。

美国的有线电视萌发于50年代初期,而大发展是在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之所以在这个时期涌现大量的专业频道,是因为有线电视由小镇进入大城市之后在这时具备了大发展的几个前提。一是通信卫星出现后,由卫星发送的信号同时把不同地区的小有线网联成了大的有线网。二是技术上有了巨大突破,可以用一根同轴电缆传送50套以上的电视节目,使得频道资源迅速增加。三是有线电视得到了经营额外数字电视的政府许可。额外数字电视就是,除有线电视的基本业务付费之外,用户如需要另外的频道服务需要额外付费。

由此可见,开办专业频道没有以上三个条件是不可能的。前两个条件我们都不陌生,但后一个条件我们还没有真正认识和理解。

根据目前国内外电视频道的现状和形态,除地面(无线)电视的综合频道之外,我暂且把电视专业频道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是大众化专业频道,如新闻、电影、电视剧、娱乐、体育等频道。第二是分众化专业频道,如财经、历史、探索、国家地理等频道。第三是小众化专业频道,如机场、高尔夫等频道。由于这三种专业频道的价值和受众面不一样,其收视率和占有率大致呈依次降低的趋势,广告价格和份额也依次递减,这体现了供求关系决定价格的经济规律。当然,专业频道的价格也不仅仅取决于广告的多少,它还取决于频道本身的价值,如电影频道的价值就很高,这样的频道在数字电视系统里即使没有广告也有很好的盈利空间。目前,我国能盈利的专业频道都只能停留在第一个层次,如CCTV—2经济生活服务频道、CCTV—3综艺频道、CCTV—5体育频道、CCTV—6电影频道、CCTV—8电视剧频道等等。这些频道都可以通过广告盈利,至少有盈利的潜力,因为它们都是大众化的。

依据目前我国电视媒体单一盈利模式的状况,我个人认为中国电视频道专业化的进程将相当缓慢。中国的电视媒体不可能进入像“历史”这样的分众化专业频道,更不可能进入像“机场”这样的小众化专业频道阶段,否则就将步入雷区,付出沉重代价。现在有些电视台开办少儿频道就存在这种危险,除非他们承担起非盈利的公益或公共的义务。

得出这个结论的根据是,目前我国几乎所有电视频道都是**入户而只采取单一的广告盈利模式,但这种盈利模式与专业频道的经营是错位的,甚至是背道而驰的。在此方面,专业频道发展较早的美国已有前车之鉴。

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美国人托马斯P.索斯威克著的《美国有线电视50年》一书非常值得中国电视媒体人士一读。美国电视经历过的许多经验教训可令我们茅塞顿开。托马斯说,80年代初期,美国三大广播网看到有线电视发展红火也想在有线电视系统办自己的频道。

第一个尝试的是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于1981年10月开办了有线电视文化频道,而且在开播时还举行了一场特别盛大的晚会。频道内播出的节目也都精致完美。但不到一年,在亏损了大约3000万美元之后就关张了。步其后尘的是全国广播公司,只是其经营时间更短(仅九个月)就以失败而告终。

托马斯得出结论说,“地面(无线)电视网历来是鼓励在节目提供上大量花费,然后完全*广告获得经营收入。这个常规对有线电视来说行不通”。“有线电视的优势在于双重收费模式”。托马斯说的双重收费模式是指,专业电视频道要*用户的额外付费和广告来同时盈利。

这一教训对我国的电视媒体来说应该是相当深刻而耐人寻味。

但托马斯在其著作中也同时告诉我们了一个同样耐人寻味的成功案例。这个成功案例就是专播探险纪录片的“发现频道”。这个频道由亨德理克斯于1984年创办。频道开办初期每况愈下、岌岌可危。但后来在四家有线电视网组成的财团向“发现频道”注资后,奇迹出现了,原因是他们找到了一个很好的盈利模式。这就是:用户的所付费用可以维持“发现频道”的所有运营开支,广告则体现为利润。而且“发现频道”还做了一个经营发明,按过去的有线电视运营惯例,广告全部由节目提供商所得,而作为节目提供商的“发现频道”却拿出广告的一部分与网络服务商分成。这样可以刺激网络服务商不断扩大用户,扩大用户的反作用就是广告的增加。

目前在我国,有线电视用户管理系统正在建立之中,数字电视几乎是零。全国所有电视台的所有频道几乎全部是**进入各有线电视网,甚至有的上星频道要进入异地有线网不仅不能收费而且还要交费。按目前政策,全国只有中央电视台的3、5、6、8套节目经国家计委批准在进入有线网时允许收费。但各地有线网普遍通过瞒报用户数量的方式只把部分收入付给中央电视台。2000年中央电视台所得收视费只有3亿元,而同期全国有线电视的总收入为118亿元。资料表明,1999年在美国有线电视总收入构成中,基本业务收视费占63.72%,额外业务收视费占13.08%,而广告收入只占7.4%。

由此可见,在有线电视网络中,数字电视系统看起来只是一个技术问题,但它却关系到中国电视的发展进程,更关系到电视频道专业化的走向。

根据美国有线电视专业频道的运作经验和教训来分析我国的频道专业化前景,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中国有线电视(包括未来的卫星直播电视)用户管理系统建立和额外数字电视政策出台之前中国的电视频道专业化不可能有长足发展。即使已有的专业频道,如影视剧、体育、娱乐、新闻等频道也是大众化的。分众化,甚至小众化的专业化频道对中国观众来说只能是想象而已。不是观众没有需求,而是电视媒体没有能力只依*广告回收其成本,这是由目前单一的电视盈利模式决定的必然结局。

当然,数字电视系统一旦建立并投入运作,内容提供商或电视台就面临理念和决策方面的变革。以广告盈利就必须追求收视率和大众化,而以用户付费盈利就必须考虑如何才能捕获订户并提供有效的服务,从而满足他们专业的对象性需求。

单一盈利模式制约电视媒体发展

媒体经济学或媒体产业化研究是时下的热门话题,国内外的诸多资本也在关注媒体市场的动向。尤其是一些合资媒体的成功和电视媒体广告效应的巨大诱惑,更使人们认为媒体是暴利的行业。甚至有人断言,“媒体是大投入大产出,小投入不产出”。但近一年多来的实际运作情况并非完全如此,至少电视媒体的情况不是这样。例如,湖南经济频道的“南北笑星火辣辣”销售得不错,但湖南电广传媒号称投入8000万巨资制作的“财富中国”,据说2001年回收资金还不到100万。北京银汉传播公司的起步投资比北京光线制作公司的起步投资大得多,但其经营效果远不如后者。而就光线公司本身而言,几十万元起步经营的“中国娱乐报道”(娱乐现场)曾经红红火火,但其再投入更多资本制作的“中国网络报道”等节目并不能盈利。印刷媒体的情况似乎好一些。去年新创办的《北京娱乐信报》和《京华时报》等都经营不错,前景看好。但我认为,社会资本介入印刷媒体的情况之所以好于电视媒体主要原因是印刷媒体已经打破垄断,而且政策相对宽松,更重要的是印刷媒体不仅仅是依*广告这种单一的模式盈利。有资料表明,在中国期刊的总收入中,87%是发行收入(销售载体),广告收入只占13%。报纸的发行收入比例虽然不可能这么高,但其至少也能回收相当的成本,加上广告就可以盈利。

而电视媒体的情况则完全不一样,无论是媒体自己制作节目,还是社会制作公司提供的节目都只能依赖广告盈利。从这一点分析,像“财富中国”和“网络报道”这样的非大众化栏目想*广告盈利是错位的,出现经营困难完全在意料之中。

80年代初,美国广播公司和W集团有线电视公司曾合力对特纳有线电视新闻网发起攻击并相继开办了两个新闻频道。他们的想法是利用美国广播公司新闻部的新闻采访能力,会同一批地方地面电视台为这两个24小时有线电视新闻频道制作节目。一个频道每半小时播出不断更新的新闻,另一个频道则把专题节目和深入报道合在一起。这些节目**向全部有线电视系统提供,还按照每个订户50美分给签约的有线电视系统发奖金鼓励。但在特纳的强力竞争下,美国广播公司和W集团在不到两年的运营中亏损了一亿多美元。托马斯说,两个频道都**向有线电视网提供节目,但他们不可能销售出足够量的广告来维持庞大的节目制作费用。特纳则相反,他有每个订户的收视费和广告费两个收入来源,所以他能打败比他强大的对手。梅燕女士说,在CNN各频道的收入中,所有频道都是用户费大于广告费,CNN财经频道更是如此。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CNN财经频道才比我国的财经频道办得更专业,观众对象定位才只是投资者而不是一般消费者。

中国电视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对用户接收来说现在已经由无线传播方式进入了有线网络传播时代。在这个时代,美国电视媒体的任何教训都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也就是说,我国电视媒体单一的盈利模式必然制约电视媒体和电视产业的发展。

首先是单一盈利模式制约了电视频道专业化进程和电视节目的多样化。这种模式迫使各个电视台和电视频道都追寻大众化路线,最终结果是“千台一面”。在电视台内部则是大众化节目资源的浪费和恶性竞争。一个电视台内部不同部门都制作相似内容和形态的节目,如新闻节目、娱乐节目等等,以致出现同一新闻现场有同一家电视台的七八套摄像机。同一部电视剧由于不同频道的竞争使其价格不断提高。而同样是因为频道之间的竞争,广告的价格正好相反。这种“剪刀差”效应使许多地方电视台深受其苦。

其次是制约电视媒体做强做大。一个社会的广告总额是与这个国家的GDP互动的。也就是说,在一定时期内广告总额虽有消长,但它是有规律可寻的,额度是一定的。所不同的只是这个总额在各媒体之间的分配比例。从这一点看,不管电视台的广告额每年增长多少都只能视其为常规发展。电视媒体的大发展必须摆脱这种单一依*广告的常规发展模式,而转变为既要掏企业的腰包,也要掏用户(观众)的腰包。这就是所谓的数字电视。这是目前除电视广告市场之外的另一个巨大市场,也是电视媒体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个新的重要增长点。当然,要让观众付费看电视并不能是无理的索取,而是要提供可令其自愿付费的节目和服务。按目前我国1亿有线电视用户计算,每个用户每月用10块钱购买一个他所需要的频道,一年就是120亿,两个频道就是240亿。即使按十分之三的用户有此需求计算,效益也相当可观。

再次是制约电视节目制作公司的发展。我认为,在真正的电视专业频道形成规模之前,社会电视节目制作公司很难有大的作为。具体说就是,在目前单一的广告盈利模式下,各个电视台不可能把黄金频道和黄金时间段交给社会节目制作公司,同时也不会把容易拉到广告的节目形态交于社会节目制作公司制作。而且许多电视台对社会节目制作公司提供的节目是否在当地经营广告十分敏感,原因是如果这样会冲击当地电视媒体在当地的广告份额。所以,地方电视台与节目制作公司签约时都有类似“不能经营本地广告”的明确条款。据了解,在社会化的电视节目市场中,除电视剧和部分国外进口的专题片之外,大部分社会节目制作公司制作的专题或专栏性节目都是以带贴片广告的方式在各级地方电视台播出。这就是说,社会节目制作公司也是在本已你死我活的广告市场领域与电视媒体竞争。如果这样,优势肯定不在制作公司一边,原因是社会制作公司拿到的一般都是下脚料或拾遗补阙的时段。此外,由于社会制作公司使用的盈利模式与电视媒体相同,这必然导致这些公司制作的节目与电视台的节目一样也必须追求大众化,这种节目取向完全重复和趋同的结果就是留给社会制作公司的空间相当有限。现在看,目前经营较好的一些社会节目制作公司制作的节目大都是新闻和娱乐类的,这些节目的供应对象基本是一些对此类大众化节目有需求,但又不能自己制作的地市级电视台。根据国家将要出台的撤销此一级电视机构的政策,在整个电视媒体制播分离体制建立之前,社会制作公司的下一步发展空间将更加严峻。

广告公司盈利模式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在线音乐 数字出版 盈利模式 产业链

[中图分类号] G23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853 (2014) 06-0078-05

Research on the Profit Models of Online Music Publishing from 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Xiao Yang Xie Hongyan

(School of Communication,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41)(School of Media and Design,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40)

[Abstract] American online music publishing profit models show a situation of tripartite confrontation which contains the paying for download model, the subscription model and the streaming media service model. Chinese online music publishing has basically formed a profit system of paying for download, advertising revenue, music value-added service, online performance and cross industry derivatives models.But the leapfrog growth of user scale have not been effectively transformed into industry profit yet. So the key of Chinese online music publishing profit model is that we should strengthen music copyright protection, adjust the industry policy support, establish the cascade payment system,guide the concept of paying,extend the industry chain and achieve a win-win cooperation across industry.

[Key words] Online music Digital publishing Profit model Industry chain

在线音乐作为数字出版产业的重要分支,与无线音乐并肩引领着音乐的数字革命和数字娱乐的未来。文化部《2013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13年度报告》)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网络音乐用户4.5亿,收入74.1亿元,其中在线音乐收入43.6亿元,无线音乐市场规模达30.5亿元[1]。而2006年在线音乐产业收入仅为1.2亿元。在线音乐产业整体趋好的同时,必须认识到其仍处于我国数字出版产业主导产业的末端地位[2]。庞大的用户市场与非对称的收入落差很大程度上归因于缺乏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即在线音乐产业盈利模式不成熟。本文在观照美国在线音乐出版盈利模式的基础上,梳理中国在线音乐出版现状及存在问题,并剖析构建在线音乐出版盈利模式的关键点,为在线音乐出版未来的稳健发展提供借鉴。

1 美国在线音乐出版盈利模式三足鼎立

美国处于全球在线音乐出版市场的领导地位,2013年在线音乐以占全美音乐行业收入超过六成的比重跻身音乐支柱产业。美国在线音乐产业收入以下载付费型音乐(包括单曲、专辑)为最高(如表1),其次是付费订阅音乐和流媒体音乐服务,它们构成美国在线音乐出版的三种代表性盈利模式。

表1 2013年美国在线音乐产业收入统计表(单位:百万美元)

数据来源:RIAA. 2013 Year-End Industry Shipment and Revenue Statistics[R]

注:SoundExchange是美国一非盈利性版权管理组织。

1.1 下载付费模式:以版权制度健全和正版消费习惯为基础

下载付费模式是音乐用户通过专属在线平台下载数字音乐以获取永久使用权并支付给服务提供商一定费用的交易模式。美国音乐版权保护制度的健全与音乐用户的正版消费习惯奠定了iTunes、Amazon MP3的成功。

苹果iTunes在线音乐商店起初以单曲0.99美元的价格出售正版数字音乐,相比CD、磁带等传统音乐出版物费用低廉,易受音乐爱好者青睐,且下载后可以离线使用,不受网络流量限制。iTunes模式的核心在于良好的产品推广和独特的数字权利管理系统,可以遏制P2P技术下大肆的复制和传播行为对版权人利益的影响。2009年初,苹果公司调整iTunes音乐的统一定价,赋予唱片公司对音乐的灵活定价权,形成新歌上调至1.29美元、普通歌曲仍然保持0.99美元、部分老歌下调至0.69美元的梯级定价模式。苹果公司还获得了唱片公司同意其销售不使用数字权利管理技术的音乐产品的优待。

亚马逊的Amazon MP3音乐商店2007年上线,与iTunes的歌曲绑定硬件模式构成鲜明的竞争关系。它的单曲售价为0.89美元至0.99美元不等,以没有数字权利保护的MP3音乐格式提供给用户付费下载,用户可自由选择设备播放这种开放格式的音乐。2013年1月亚马逊推出专门针对苹果公司iPhone和iPad touch的HTML5 MP3网络商店,以云服务Cloud Player应用突破硬件限制的瓶颈,刺激苹果用户从亚马逊音乐商店消费更多产品。

1.2 付费订阅模式:自定义服务和扩大试听权

付费订阅模式是音乐用户每月缴纳一定额度的费用,即可在线收听海量的高品质音乐,并可以享受根据自己喜好订阅类型音乐、建立专属音乐播放列表的自定义服务。付费订阅不拘泥于让用户拥有音乐产品实体,表面上其音乐的收听选择权扩大了,性价比提高了,但该模式不能下载音乐,用户仅具有试听权,没有获得音乐的使用权。付费订阅模式依托流媒体技术灵活地舒缓了音乐版权的束缚,从音乐享受的本质上创新了音乐用户需求,以在线订阅试听的形式改写了音乐下载的传统模式。

成立于2001年的狂想曲公司(Rhapsody)是美国第一批提供包月制在线音乐服务的厂商。2011年它收购百思买旗下的纳普斯特(Napster),当年包月用户即突破百万。狂想曲公司提供30天免费试用期,之后每月支付9.99美元即可享受无广告的音乐订阅服务。瑞典音乐服务提供商斯波提法艺公司(Spotify)于2011年登陆美国市场,以付费用户的订阅收入和免费服务的广告收入作为主要营收。2013年5月、2014年3月公司先后收购途尼勾(Tunigo)和艾蔻奈斯特(The Echo Nest),满足了用户根据音乐类型、自身心情建立播放列表并与他人分享的社交需求,月活跃用户数达2400多万。斯波提法艺公司的用户可通过脸书(Facebook)获取好友音乐列表,也可使用其“分享我的播放列表”功能(ShareMyPlaylists)订阅陌生人或名人的音乐列表。法国在线音乐分享网站狄泽(Deezer)在美国采取与脸书等运营商合作交叉销售服务的途径建立稳定的销售收入和获得额外付费订阅收入。

阿迪欧(Rdio)也是付费订阅模式的追随者,被称为个人的点唱机,用户每月花费4.99美元即可在网站上收听音乐;如要下载音乐,用户需选择每月9.9美元的套餐。流媒体音乐订阅服务提供商节拍音乐公司(Beats Music)专注于精准定制和音乐发现功能,不提供免费产品和服务,摆脱了广告盈利模式的束缚。2014年1月,仅四个月即被苹果公司收购,年订阅费随即下调至99.99美元。尽管付费用户规模仅11万人,节拍音乐公司耳机的品牌和时尚体验带来的软硬件层面相辅相成的潜力和空间,是苹果选择它的一个重要因素。

1.3 流媒体服务模式:免费流式音乐服务,以广告支撑业务

流媒体服务模式与付费订阅模式密切交叉:付费订阅模式是广义流媒体服务模式的有机组成部分;而狭义的流媒体服务模式指流媒体电台服务,以及非订阅型按需流媒体服务中依托广告支撑业务的免费流式音乐服务。潘多拉(Pandora)、天狼星卫星广播公司(SiriusXM)、优兔(YouTube)、维沃(Vevo)和斯波提法艺公司广告业务等是美国流媒体服务模式的代表。

潘多拉是一家拥有超过7500万用户的独立网络电台[3],2014年第一季度,根据美国会计准则(GAAP)其总收入1.943亿美元,其中广告收入1.406亿美元,占据收入构成的主导地位。潘多拉网络电台提供展示广告、音视频广告等多平台广告产品,并实施精准用户推送的广告策略,巩固其在美国流媒体音乐服务市场遥遥领先的地位。天狼星卫星广播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纯音频娱乐公司之一,也是美国最大的订阅型媒体公司之一,用户规模2580万,提供72个商业免费音乐频道。iHeartRadio以免费的数字广播为用户提供音乐一站式服务,听众可从拥有超过1800万首歌曲和45万名艺术家作品的目录中挑选创建个性化的音乐站,通过电子邮件或脸书登录属于自己的音乐电台。苹果公司2013年推出iTunes Radio服务,用户数迅速攀升至2000万以上。用户需以收听广告为代价来体验其所提供的基于互联网的免费流媒体广播服务,否则需订阅iTunes Match服务来享受无广告的iTunes Radio服务。此外阿迪欧、狂想曲公司和斯波提法艺公司等付费订阅服务商也纷纷提供免费加广告式的电台类服务吸引新的音乐用户。

谷歌旗下的YouTube免费开放流媒体服务依靠海量用户规模在音乐MV中插入广告来实现创收。谷歌和环球音乐、索尼音乐合资建立的音乐视频网站维沃也是依托广告营收,其独立用户访问量超过3575万[4]。借助创建脸书的个性化播放列表和清新的用户体验,维沃网站月均音乐视频浏览次数接近35亿次,主要流量来自YouTube的整合,广告收入需与谷歌分享。

美国在线音乐出版市场伴随着愈来愈多的重量级竞争者参与其中,凸显出山雨欲来的不确定感。产业领跑者们在适时调整盈利策略,因此往往一家公司多种模式并存,免费与付费并存;另一方面,则不得不思考音乐服务的同质化问题,在单纯的流媒体音乐服务基础上扩展应用,发挥开发者社区的潜能。

2 我国在线音乐出版盈利模式的多元化体系

我国在线音乐出版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MP3品茗街、九天音乐网、中文音乐星空等一批早期的音乐站点提供内容丰富的MP3格式音乐下载服务[5]。2000年前后,网易MP3搜索、KURO、网蛙音乐等相继上线,终因版权纠纷、付费模式受阻等原因黯然退出市场。时过境迁,在线音乐发展了二十多年,市场涌现出一听音乐、百度、豆瓣、多米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网易、MixRadio、腾讯、虾米等一大批拥有合法资质的在线音乐服务商,但版权纠纷、规避版权风险、无线音乐商机一直萦绕着在线音乐市场,盈利模式问题始终没有完全解决。

与美国相比,我国在线音乐出版存在行业规范缺失、盗版猖獗、免费音乐背后的收费机制先天不足等诸多根深蒂固的问题,但也基本形成了下载付费模式、广告创收模式、音乐增值服务模式、在线演出模式和跨行业衍生模式的盈利体系。

2.1 下载付费模式

下载付费模式原本是顺应市场的最基础的销售方式,但在我国从免费到付费下载需要一段时间的适应过程。早年的在线音乐市场尝试过付费模式,但盗版网站音乐上线快,时间差让盗版网站反而生存下来。如今在市场上充斥着大量免费下载音乐网站的环境下,付费会“逼走”用户成为在线音乐出版商顾虑的首要问题。

虾米音乐、百度音乐、QQ音乐、酷狗音乐等知名音乐网站是国内试行在线音乐全面下载收费的破冰者[6]。虾米VIP会员15元包月可下载100首MP3并可在线享受320Kbps高音质音乐试听服务,包年120元可享受1500首MP3下载和高品质试听服务,自2014年1月2日起,对于音乐人自主定价且设置“仅虾币”下载的歌曲用户需通过虾币购买下载,其收益全部归于音乐人,以此保障虾米音乐人的利益。百度音乐普通VIP包月费用5元,可享受320Kbps的高品质MP3试听、下载和精彩线下特权;白金VIP会员费每月10元,可独享FLAC无损音乐下载、音乐盒去广告等更多服务。QQ音乐绿钻用户包月费10元,拥有音乐特权、演唱会特权、游戏特权和身份特权四类音乐尊享服务,可批量下载FLAC和APE无损格式的超品质音乐。付费下载模式通常会提供会员用户与免费用户差异化的音乐服务和内容,且包月付费相比单曲或专辑下载付费经济实惠,易被音乐网站和用户所接受。

2.2 广告创收模式

广告创收模式是目前国内多数在线音乐服务商的主营业务模式,以免费提供在线音乐试听和下载,增加网站点击流量,吸引广告商合作分成实现盈利。部分网站的广告创收占据网站总收入九成以上份额。广告创收模式是付费下载的伙伴也是对手,在线音乐服务商面临着是先要钱还是先要用户的抉择和博弈,但多数情况下两者并存。

一听音乐的定位是免费在线音乐第一站,依靠网站用户点击量和注册会员数量吸引企业广告投放,以音乐载入前后插播在线广告的形式获取广告费以维持运营和盈利。百度尽管提供免费的音乐流媒体服务、扩展的云存储空间和高品质音乐的付费服务,但大多数百度音乐用户选择免费,接受网络广告支持模式。

2.3 音乐增值服务模式

音乐增值服务常与下载付费模式捆绑在一起,在线音乐服务商除了提供付费会员下载服务外,还有若干差异化的增值服务[7]。如酷狗音乐VIP用户除了享受超大云歌单和VIP加速下载特权外,还可拥有VIP专用客服、演唱会优先抢票和酷狗VIP专享繁星网专属座驾等一系列特权服务。

2.4 在线演出模式

在线音乐演出板块是我国在线音乐市场收入的强劲增长点,已成为我国在线音乐市场的主要盈利模式。《年度报告》显示2013年我国在线演艺市场收入达36.7亿元,占在线音乐市场规模的84%。在线演出模式表现为卡拉OK、唱歌比赛和线上音乐会等形式,是音乐周边产品的开发和创新。

欢聚时代(NASDAQ:YY)是国内最早的在线演艺企业之一,其核心业务YY语音注册用户数超过3亿,VIP会员拥有排队优先的等级特权、尊贵图标的炫耀特权、等级加速的基础特权和会员表情的实用特权等多项特权。YY音乐致力于打造国内最大的在线表演平台,为有才艺的表演者们创造“追逐艺术梦想”的机会,频道所有者可签约主播,主播在频道内上麦演唱,偶像业绩达标还可将账户中的蓝钻提现并申请官方超级偶像资质。六间房()是国内最大的视频互联网社区,日均用户覆盖数1000万,热门活动包括嗨唱家族房、天音唱团、幸运新主播、放声SHOW唱等,为爱唱歌的人提供展示和证明自己的舞台。此外酷狗的繁星网、酷我的酷我K歌、天天动听的天天秀场也纷纷涉足在线演出模式。

2.5 跨行业衍生模式

跨行业衍生模式是围绕音乐的衍生产品和相关服务,融合在线音乐与其他领域行业的内容和技术需求,提供音乐产品的二次应用和增值的创收模式。跨行业衍生模式是媒介融合背景下在线音乐盈利模式的必然产物和发展趋势。

目前在线音乐与游戏、电子商务已有衍生合作业务。游戏商通过购买音乐使用授权将音乐加载到游戏中,游戏的运营业绩补充了在线音乐的创收。虾米音乐与淘宝商家建立了付费合作关系:淘宝商家使用虾米的付费背景音乐和购买虾米VIP权益卡赠送买家;虾米独立音乐人为淘宝商家提供软性代言服务,淘宝商家支付的费用全额归独立音乐人所有。可以预见,未来的游戏、电子商务、社交媒体、随身穿戴设备等更多领域会融入在线音乐产品并展开深度合作。

3 我国在线音乐出版盈利模式构建的关键

我国在线音乐出版拥有可盈利的业务模式,也具备盈利的能力和潜质,却一直未能实现全面收益。与美国相比,国民习惯于免费使用海量的网络资源只是影响、制约盈利模式的关键因素中的一个,盈利模式的躯壳亟需充实和深化,才能让跨越式增长的在线用户有效转化为在线音乐出版产业的利润。

3.1 加强音乐版权保护力度,打击盗版和非法下载

加强音乐版权保护力度是在线音乐出版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保证。政府在法律环境层面高度重视音乐版权保护。2005年4月国家版权局和信息产业部颁布《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2010年12月文化部下发《关于集中清理整治一批违规在线音乐网站的通知》,237家音乐网站关停或改行。尽管如此,在线音乐市场侵权盗版、非法链接现象仍然严重,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执行需要深入细化和严谨的后续努力,比如制定有效的在线音乐侵权标准和对应的惩罚细则,研发反盗版和监测非法下载的技术,逐步净化在线音乐出版市场。

在线音乐服务商自身需提高版权意识,与唱片公司等内容提供商的合作规范化,支付相关费用以获取在线音乐产品版权,并根据在线音乐收益合理、透明地分成。部分在线音乐服务商推出“数据来源于用户P2P共享,本公司不提供任何音乐文件”等声明来回避版权问题,坚守免费策略,是严重的短视行为。免费和版权原本是互不矛盾的话题,美国在线音乐出版便是鲜明的佐证:免费是交易策略的表现,版权是音乐产品的属性和本质。国内非法免费下载在短期内较难根除,但付费下载正版音乐必将成为未来在线音乐市场的重要力量。

3.2 调整产业扶持政策,促进主导产业均衡发展

在线音乐居于数字出版主导产业的次要地位,更需要配套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扶持。在线音乐市场的发展有赖于重点企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也有赖于政府宏观调控和制度环境的营造。

2013年8月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组织编写《网络音乐内容审核工作指引》并建立培训师资库与题库,放权在线音乐经营单位进行内容自审,加强自主管理和自律,推动了在线音乐市场管理思路和方式的改革,以及产业制度的健全和优化。后一阶段政府需要进一步组织和协调市场,以指引、协商与合作等形式来促使在线音乐企业的行为符合产业政策目标要求,获得与数字出版主导产业均衡一致的持续、高速增长。

3.3 建立梯级付费制度,付费与免费模式并存

付费下载音乐对于国内用户群现状而言暂时显得有些急功近利,主要是在线音乐的付费标准、付费机制、利润分配等相应制度尚未健全,且各在线音乐服务商的资源禀赋和业务定位不同。付费和免费并存的关键是内容的差异化,可以按照音乐音质和配套衍生服务的高低、多少来区分付费机制,推出不同等级的VIP会员。

梯级付费制度是在线音乐服务商兼顾付费、免费两种发展模式,减轻运营风险的有效途径,但也对企业的内容分级和优质加工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毕竟用户不会为粗糙的内容和服务买单。梯级付费还可以实现在线音乐细分市场的差别定价,提高音乐的使用效率,缓解运营平台的带宽压力。苹果iTunes在线音乐商店梯级定价模式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3.4 加强用户付费观念引导,规范用户由免费向付费转移

中国为音乐付费的时代已经来临,这既是原则问题,也是必然举措[8]。伴随互联网和免费文化成长起来的一代缺失了健全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健康的消费心理。在线音乐产业需要引导在线用户从观念上转变消费行为方式,改变无偿占有内容的习惯,建立尊重知识劳动的付费诚信。如同当年购买传统的磁带、CD等音乐出版物一样,在线音乐也是需要购买使用的。引导和规范在线音乐用户由免费向付费转移需产业层面协同推进:一是重视和应用在线知识产权技术创新,佐以相应惩罚措施,约束用户付费行为,建立相应的规范和理念;二是建立完善、便捷的支付体系、付费渠道。无线音乐由于移动、联通和电信运营商的封闭式平台收费和简易的支付手段,用户的付费习惯被自然养成。用户愿意为彩铃和铃声下载买单,为何不能为在线音乐买单?在线音乐产业需审慎比较、分析无线音乐的成功启示。

3.5 延伸产业链,跨业态合作共赢

在线音乐出版的盈利和发展需要企业个体行为之上的产业宏观拓展,以延伸产业链向大文化、IT等领域跨界合作,争取更多更广的业务机会,最终以复合型产业结构分解音乐产业发展和转型的生存压力。为此,首先政府须重视国家音乐产业基地的投入、监管和评价机制,发挥集群战略在整合在线音乐产业链中的孵化、引领和极化作用。其次,保障全产业链利益分配机制。在线音乐全产业链各环节需建立科学的利益标准和对话机制,内容提供商、网络运营商、服务提供商、硬件生产商等各取所需、合理分成,维系产业角色参与的积极性。再次,衍生新的媒体业务。在线音乐作为多媒体图文声像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与电子书(含有声书)、广播电台、电视电影、演唱会、游戏、社交媒体等领域融合可以建立完美的商业价值渠道。

跨业态共赢是缓解我国在线音乐产业转型阵痛的希望,旧秩序的击碎和新的市场强者将由此而生。在美国,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等电信运营商涉足家庭音乐套餐服务;在英国,2013年著名的在线音乐公司啦啦(rara)与宝马共同推出欧洲第一款车内集成的音乐点播流媒体服务,装配在全欧洲市场几乎所有新型宝马汽车上,创新了车载音乐流媒体市场模式。啦啦首席执行官杰斯・贝尔宣称,汽车工业是数字音乐产业未知领域的最后堡垒之一[9]。中国在线音乐产业的下一个堡垒是谁?我们拭目以待。

注 释

[1]周志军.市场规模稳步扩大,在线演艺强劲发展[N].中国文化报,2014-04-11(6)

[2]肖洋.数字出版产业的主导产业选择与实证研究[J].科技与出版,2013(9):86-88

[3]Pandora. Pandora Reports Q1 2014 Financial Results[R].2014-04-24

[4]comScore Video Score Releases April 2014 U.S.Online Video Rankings[E]. http:///Insights/Press_Releases/2014/5/comScore_Releases_April_2014_U.S._Online_Video_Rankings.2014-05-21

[5]王晨昀.音乐风景线[J].上海微型计算机,1999(49):25

[6]亚文辉.全面收费难推行,网络音乐该靠什么盈利[N].中国文化报,2013-07-05(6)

[7]宋永全,魏玉亭.数字音乐出版传播特性与商业模式[J].中国出版,2013(14):27-29

[8]IFPI.IFPI Digital Music Report 2014: Lighting Up New Markets[R]. 2014-03-20

[9]Richard With BMW Launches European In-Car Streaming Service [E/OL].[2013-05-22]http://billboard.

广告公司盈利模式范文第5篇

广告靠什么存在?广告的生命是什么?

如果你告诉我广告的生命是创意,那么,你还不是一个合格的广告人。长久以来,我们一直认为广告业的本质是创意产业,几乎所有的广告人都认为广告的生命是创意。但是,我必须严正指出的是:广告不是靠创意存在,广告靠重复存在!广告在传播学层面上最突出的特征就是重复。正是重复,才扩大了广告的传播,也造就了“广告是大众媒体上最令人讨厌的东西”。因此,我不得不严肃而悲壮地指出——越有创意的广告越经不住重复。

这种悖论,本身就显示了我们过去对于广告业的定位是不准确的。对于盈利机构而言,规模是赢利的根本。无论任何业务,如果不能上规模,一定不会有前途。广告业也不例外,几十年来,中国的广告公司之所以做不大,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我们一直用“创意”的裹脚布去缠自己的“小脚”。创意是一种极端个性化的商业模式,如果“个性化”经不起“大规模”复制,就像广告经不起重复,这种商业模式一定成不了大气候。

如果允许我用一个形象化的比喻,我会指出:广告是一个企业呼吸。广告的意义绝不在于介绍商品,更在于展示企业的实力。只要企业的广告依然健在,大家就能知道这个企业依然健在。没有了广告,企业也就在等于在公众面前失去了呼吸。正是因为参不透这一点,全盛时期的健力宝以为全中国都已经知道自己,再耗资作广告宣传自己纯属浪费。于是,健力宝沾沾自喜地节省下了一大笔广告费。但是公众看不到广告,也就以为企业没有了呼吸。广告没有了,后来健力宝的产品也真的没有了。切记:谁在不该节约的地方节约,谁将失掉未来!可口可乐等世界最著名的品牌,“地球人都知道”,但是它们依然无孔不入地大做广告,就是想让大家能知道:看看我的呼吸有多强健!看看我的肺活量有多大!我才是最值得你信赖的最健康最长寿的品牌。我们几乎可以这样说:世界最著名的品牌往往也是世界上做广告最多的品牌。

其实,好的商业模式,无一例外都是“错层思维”的产物:表面上看着主业是A,其实,真正盈利的行业本质却是B。例如,麦当劳盈利模式是什么?如果你认为麦当劳是快餐业,那就大错特错了。麦当劳的老总经常咬牙切齿地提醒自己的员工:“切记,我们麦当劳不是餐饮业,我们是娱乐业。”这就是21世纪商业智慧中的“错层思维”。“错层思维”的好处就在于它能不断往下“错”,错开的层面越多,达到的本质越深。

如果我们沿着“错层思维”再往下“错”一层,就会发现,麦当劳更深层的本质和盈利模式是“娱乐业”背后的“房地产业”——麦当劳卓越的选址能力和主打“娱乐”的品牌效应能迅速在当地建立起一个人潮涌动的“麦当劳商圈”,不断拉动该区域房地产的持续升值,然后再水涨船高地不断上调加盟商的房租。这就是麦当劳成为“史上最牛房地产公司”的秘密。只有不断“错层”才能发现,麦当劳表面上看起来是卖汉堡的快餐业,其实,它的第二层是卖欢乐的娱乐业,更深一层则是房地产业。这才是发现麦当劳盈利模式的本质。

近年来,我自己一直把重点放在商业模式和商业思维的研究上,对发散思维、聚合思维、横向思维这样的思维技巧或者“思维导图”这样的操作模式都曾经进行深入探析——发散思维等提法过于笼统,没有提供具体的操作路径;“思维导图”提供了具体操作路径,也很发散,但是却不立体,没有错开层面,只是把自己局限在“一个层面”的发散上,最终得到的只是一张平面图。

“错层思维”的好处就在于它十分锋利同时又具有十分强烈的可操作性。既然是“错层”,那就一定至少会存在两个以上的层面。操作中,只需要把所有现存的所有一切都当作第一个层面,然后在脑子里坚定一种信念:凡是存在的就是不合理的!所有现存的“第一层面”也是不合理的,我们只需要用另一个层面去错开它就行了。因为任何效果和感觉都是靠对比产生的,错层,本身就已经包含了对比所需要的全部条件:参照物层面和我们真正想达到的层面。

按照“错层思维”,我们不难发现,中国广告业的未来绝不在于“创意”,而在于“资本运作”。

二、“层境战略”:个性化与大规模的同时并举

广告公司的资本运作是“错开”了两个层面来实现的。一个层面是,广告公司自身上市融资。另一个层面是,把客户公司包装上市,然后成为客户的股东。第一个层面主要是用于媒介购买公司,我们已经看到蓝色光标、昌荣传播、广东省广告公司等公司已经先后上市。第二个层面更适合于品牌策划公司。通过策划客户公司品牌,从客户公司拿到一定比例的股份,从而成为客户的股东,最终把客户公司包装上市,客户上市后,广告公司自己拿到的这一部分股票也因之呈现几何数字的增长,从而最终实现广告公司的“错层”发展思路:看似是品牌策划公司,实际上是资本运用公司,从而用麦当劳的商业模式赢利。

“错层思维”的目的是为了引入“层境战略”。所谓“层境”,就是“以层达境”——通过和别人错开层次,从而达到更高境界,然后用“境界”去对付 “技巧”。 就广告业本身而言,“层境战略”的具体表现为:用“媒介”去覆盖“创意”。

从操作层面上讲,“层境战略”是一种“打包”和“打工”同时并举的“混合双打”战略。“打包”的目的是整合资源。就广告理论而言,20世纪末出现的“整合营销传播理论”可谓是一个典型“打包”模式。作为 20世纪营销理论的最高峰,“整合营销传播”汇集了广告传播、关系营销、眼球经济、人员推销、终端促销等所有可以利用的因素,以空前复杂的方式把所有可以运用的力量和资源整合起来。“整合营销传播”空前复杂、空前深奥、空前著名,它以整体境界的力量超越了以往任何一个单一营销理论所倡导的创意和技巧。

广告理论如此,广告业本身的发挥也是如此。上市,目前已经成为中国广告业整合资源的一个主要策略。

如果说“打包”是一种“大规模”策略,那么,“打工”就是一种“个性化”策略。“打包”本身意味着资源、资金、人才、媒介的整合,但是,在这个“大规模”的“包”内,又允许甚至鼓励“创意”、“技巧”等“个性化”的“打工”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