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实施双减政策的意义

实施双减政策的意义

实施双减政策的意义

实施双减政策的意义范文第1篇

关键词:节能自愿协议;公众参与;企业环境责任;节能措施

中图分类号:X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0)09-0093-04

一、节能自愿协议提出的背景

国外将自愿协议作为制定长期工业节能计划、促进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一种政策工具。自从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以来,各国政府开始重视节能和提高能源效率,并制定了一系列强制性措施来降低能源消耗。20世纪80年代后期,温室气体大量排放导致气候变暖等全球环境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当时,国际上对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磋商尚未形成统一而明确的意见,许多欧盟国家将自愿协议作为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和提高能效的政策工具。

20世纪90年代以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提高能源效率的自愿协议,越来越多的被发达国家所采纳,以弥补行政手段的不足。目前,美国、英国、荷兰、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许多国家,都通过自愿协议来激励企业自觉节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节能减排自愿协议行动,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值得我国借鉴。

节能自愿协议作为节能减排的自愿手段,逐渐受到我国环境政策法律制定者的重视,并展开了广泛的实践。2009年11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在北京签署了《节能自愿协议》。这是我国通信产业发展史上的第一份节能自愿协议,是我国通信产业探索节能减排新机制、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的体现,将我国节能自愿协议的实践和意义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我国学界对自愿协议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但并未就节能自愿协议的性质达成一致意见。尽管节能自愿协议在政策层面得到了广泛的重视,但在实施过程中却受一些因素的制约,技术标准的缺失就是一个重要因素 。此外,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节能自愿协议的支持性政策、效果的评估、协议的形式、规范化问题等都有待进一步研究。本文通过分析节能自愿协议的理论基础和构成要件,结合我国政府和企业的主体地位,对我国节能自愿协议的性质和实施过程的规范化问题进行探讨。

二、节能自愿协议的理论基础:公众参与原则

自愿协议是目前国际上应用最多的一种非强制性节能措施,它的主要思路是在政府的引导下更多地利用企业的积极性来促进节能减排,具有灵活性好、适用性强、低成本、兼顾节能和环保、有利于发展政府与企业之间关系等优点 。我国的节能自愿协议是环境法公众参与原则的具体体现。

在法的意义上,公众特指对决策所涉及的特定利益作出反应的,或与决策的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一定数量的人群或团体。公众参与原则中的公众不仅包括不特定的公民个人,也包括与特定利益相关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从世界各国的实施情况来看,不同国家对自愿协议的名称、组织形式和具体措施有所差异,但本质上都是由政府进行引导,企业(行业)自愿作出在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减排温室气体、改善环境方面的承诺。政府与企业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自愿协议,在实现过程中由第三方进行评估评审,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由公众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和监督。

节能自愿协议在我国的广泛实施和推广,体现了节能减排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在节能减排过程中应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促使公民自觉履行节能环保义务。

一般情况下,节能自愿协议的参与主体主要是政府和企业,其中的政府机构可以是国家或地方节能主管部门。此外,除了政府和企业,第三方机构也可以参与到节能自愿协议中。比如在实施过程中,协议双方可以聘请第三方社团组织或服务机构,提供节能目标设定、节能计划编制等节能技术服务。这样,就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

三、节能自愿协议的性质

自愿协议(Voluntary Agreement,VA)是指工业界整体或单个企业与政府部门签订的一种协议,自愿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实现一定的节能减排目标。我国的节能自愿协议可以看作是外部环境行政合同的一种类型,政府和企业作为节能自愿协议的主要参与者,体现了共同分担环境责任的理念,体现了环境责任的普遍性。

环境行政合同最早产生于日本,是行政合同的一种。根据主体的不同,可以将环境行政合同分为内部环境行政合同和外部环境行性合同。我国的节能自愿协议是政府与用能单位或行业组织,为达到节能减排目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而签订的协议,是外部环境行政合同的一种,是公法精神与契约自由的结合,具有行政性、自愿性、环境公益和经济效益双重性等特点。

(一)行政性

节能自愿协议确定、变更和消灭的是行政法上的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不平等,体现的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节能自愿协议的当事人有且只有一方是环境行政主体,这是节能自愿协议行政性的体现,也是区别于民事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环境行政主体包括环境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环境管理职能的组织。出于环境行政管理目的的需要,环境行政主体一方往往享有一定的优益权。作为节能自愿协议的环境行政主体一方,政府机构多为国家或地方的节能主管部门。

(二)自愿性

节能自愿协议可以看作是在法律规定之外,企业“自愿”承担的节能减排义务,最大限度的体现了政府和企业的自主参与权,是行政法和民法的有机结合,同时也体现了民法的自愿原则。节能自愿协议是一种双方行为,在签订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应就协议的内容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范围内进行充分磋商,双方的意志都应该得到体现和尊重。

(三)环境公益和经济效益的双重性

节能自愿协议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达到节能减排目标。节能自愿协议可以使政府和企业获取经济和环保的双重效益。对于政府而言,自愿协议是传统指令控制型环境管理手段的补充和创新,可以有效避免强制性节能减排措施的低效率和高社会成本,更好的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实现整个社会的环境公共利益。对于企业而言,节能自愿协议以其非强制性、灵活性易为企业所接受,使企业的管理理念发生变化,通过自主设立节能目标,提出与企业管理体系协调的节能计划,从而达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目的。

四、节能自愿协议的构成要件

我国的节能自愿协议多表现为企业在政府的引导和鼓励下,就实现节能和环保目标,自愿与政府部门达成的协议。作为外部环境行政合同的一种,节能自愿协议具有合同的基本属性。政府和企业作为节能自愿协议的主要参与者,应该在协商一致的基上,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一)自愿协议的主体

从我国节能自愿协议的实践情况来看,政府和企业是节能自愿协议的主要参与者,在某些情况下第三方机构出于需要也可作为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参与到节能自愿协议的协商或履行过程中。本论文主要对政府和企业的主体地位进行分析。

1.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作为节能自愿协议的重要主体,在节能减排过程中往往居于主导地位。环境作为一种公共物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环境保护问题涉及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公益性”十分突出的事业,这就决定了环境保护职能是政府职能的一项基本内容 。政府以其权威性、不可更移性和强制性等特点,在环境保护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的作用。

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是将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能从传统的制定标准、强制性执行转向尊重企业和公众的环境保护主体地位,在协商的一基础上和企业合作,推动并促进环境政策的实施。节能自愿协议是政府引用契约方式对环境进行行政管理的手段,目的是使环境行政机关更好的实现环境保护公务,有效实现环境管理目标。政府通过节能自愿协议进行环境管理比使用其它政策手段更节省成本,因为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成本较高,且法律本身具有滞后性,所以政府更愿意把节能自愿协议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补充手段并大量应用,尤其是在法律执行困难或者空白的领域。

2.企业。传统经济发展理念认为,经济责任是企业唯一需要承担的责任。企业的首要任务是从事经济活动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企业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就无需承担特别的社会环境责任。实际上,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常常会对环境造成各种各样的负面影响。美国经济伦理学家乔治・恩德勒提出,企业社会责任包含三方面的内容: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环境合作原则和公众参与原则强调了环境责任的普遍性,即环境保护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而且也是企业和公众的责任,需要由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来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企业既是自然资源的主要消耗者,也是环境污染的重要主体,环境问题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紧密联系,企业应该承担一定的环境保护责任。

节能自愿协议是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有效途径。节能自愿协议可以看作是企业在法律规定之外,自愿承担的环境保护义务。企业的环境责任要求企业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再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关注。节能自愿协议使企业的经营目标和管理理念发生改变,在管理体系中自觉纳入对环境保护的考量,使企业的管理决策更具科学性。

(二)节能自愿协议的权利和义务

节能自愿协议作为外部环境行政合同的一种,具有合同的基本属性。节能自愿协议是一种双方行为,在签订协议的过程中,政府和企业应就协议内容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范围内进行协商,双方的意志都应得到体现和尊重。从我国的实践情况来看,不同企业与政府所签订的协议内容各不相同,但一般都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达到某一节能减排目标;二是政府给予企业以某种激励。

政府和企业作为我国节能自愿协议的主要参与者,其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立、相互联系在一起的。在节能自愿协议中,如果政府以环境保护的名义对企业的行为进行过多的甚至全面的行政控制,往往会构成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适当限制,妨碍企业经济自由并因此而降低其活力特别是竞争力,违反“自由竞争”这一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因此,在节能自愿协议法律关系中,政府的权利体现为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其义务则是为企业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或者奖励措施,如在财政、税收、融资、技术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一定的激励措施。

企业作为“经济人”,是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参与节能自愿协议的。为了平衡企业的利益、鼓励企业的积极环境行为,节能自愿协议通常会赋予企业获得政府提供的激励措施的权利,这是企业主动参与节能减排活动的内在动力。同时,企业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如遵守国家节能减排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书面形式提交协议执行报告等,以配合政府的监督指导,保证节能自愿协议目标的实际、全面履行。

(三)节能自愿协议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共同对象,它是将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没有客体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 。一般认为,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是法律关系客体的典型形态。我国的节能自愿协议是政府与用能单位或行业组织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达到节能减排目标而签订的协议。在节能自愿协议这一法律关系中,政府、企业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围绕节能减排这一行为设定的。

节能自愿协议的主要思路是在政府的引导下,更多地利用企业的积极性来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根据《实现“十一五”环境目标政策机制研究》课题组的报告,为了更好的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应强调政府的引导作用,更多地采用包括命令型手段、经济手段和自愿手段在内的“混合”政策措施,同时应调动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推进节能减排型产品的生产和资源节约型企业的建立 。

既然节能自愿协议是一种新的更有利于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环境政策工具,我们就应该考虑借鉴和采用这种工具,使之服务于我国节能减排的要求,在环境、经济和社会等多个层面促进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五、节能自愿协议的规范化

节能自愿协议作为一种非强制性节能减排措施,其可行性得到了充分的肯定。与一般的环境行政合同相比,节能自愿协议更具有灵活性。由于节能自愿协议目标制定与实现形式的多样化,为了避免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性、达到预期的节能减排效果,有必要对节能自愿协议的节能计划、技术通则、协议样本等进行探讨,以保证其规范实施。

(一)节能计划

节能计划是企业在节能自愿协议实施期间,为提高能效所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实现协议期目标将要实施的措施及时间表。一般在自愿协议中,只要求企业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达到某个节能减排目标,而对于企业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节能计划和节能措施并无特别的要求。但是作为节能自愿协议效果评估的依据,对节能计划的基本内容进行规定,可以促进企业自觉实现预定的节能目标。

企业需要按照所签协议的要求,根据潜力评估的结果,制定详细的节能计划,包括实现中期和长远目标将要实施的措施。企业制定好初步的节能计划以后,通常由独立的第三方对该计划进行评估和批准,以确定该节能目标是否具有可行性、节能计划在时间进度和投资上是否切实可行 。如果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或规划的节能项目发生了变化,节能计划应重新修改,并递交给第三方重新评估。节能计划是节能自愿协议的活动方案,其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实现节能目标的可行性,对企业节能计划的基本内容和方式提出要求,可以推动节能自愿协议实施过程的规范化。

(二)技术通则

节能自愿协议是企业和政府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协议,只要是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当事人都可对协议的内容和实施方式进行协商。为了减少自愿协议实施过程的不确定因素,需要制定一个系统的具有指南性质的手册或标准,对协议的实施程序、技术要求等基本内容进行规定。

随着节能自愿协议在全国多个地区的推广,《节能自愿协议技术通则》国家标准于2010年1月通过了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审定。这项技术标准适用于节能自愿协议项目或类似项目(如能效协议)的实施。该标准对节能自愿协议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作了规定,明确了节能自愿协议的实施程序和技术要求,指出协议双方应对能效基准、节能目标、核查和验证方案进行充分磋商,达成一致。

从《节能自愿协议技术通则》国家标准的通过审定可以看出,节能自愿协议已引起了我国环境政策法律制定者的足够重视,并逐渐向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但是,这项技术标准是只是一个原则性的指引,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配合具体的可行性措施和政策。如在“实施程序”部分,该技术标准只是对节能自愿协议基本程序的简单罗列,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要和其他措施,如节能目标、节能计划、节能效果核查和验证方案等结合起来。因此,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对该项技术通则的实施程序、技术要求等内容进行细化,以提高其实施效果。

(三)协议样本

协议文本作为节能自愿协议项目实施的载体,是协议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从国外节能自愿协议的的实践经验来看,虽然各国自愿协议的模式和内容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包括以下要素:明确协议的各参与方,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描述节能目标,描述如何达到节能目标,描述所需的评估和监测过程,一致认可的修改和终止日期等。

由于节能自愿协议的参与主体不同,协议文本也会有所差异。为了促进我国节能自愿协议的规范化实施,可以在吸收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政府和企业的的普遍需求,创造性地研制出具有我国特色的节能自愿协议样本。《节能自愿协议技术通则》国家标准所附的协议样本,对协议的参与各方、能效基准、实施周期、节能目标、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节能效果核查和验证方案、履行义务的承诺等主要内容作了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协议样本的规定一般较为概括,对节能自愿协议实施主体仅起引导和示范的作用,并非对每个具体的协议主体都完全适用。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政府和企业应该从自身利益的需求出发,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产业特色,参照以上协议样本的格式,制定出专门的协议文本,使协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更加明确。

参考文献

[1]蒋芸.节能自愿协议:节能新机制[J].中国科技投资,2006,(9).

[2]汪劲.环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3]周玉华.环境行政法专题研究[M].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2008.

[4]黄庆添.政府环境管理职能的强化[J].化学工程与装备,2009,(7).

[5]龙凤,葛察忠.中国环境管理引进自愿手段的法律基础分析[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7,(1).

[6]王明远.清洁生产法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7]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8]刘虹.国外工业节能政策与措施[J].中国能源,2007,(3).

[9]钱水苗,巩固.论环境行政合同[J].法学评论,2004,(5).

[10]孙佑海,张天柱.循环经济立法框架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实施双减政策的意义范文第2篇

一、目标任务

以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双女户父母光荣证为载体,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并确保各项优惠政策的兑现落实。

二、项目内容

1、按照市上要求,在全县推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双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制度。

2、兑现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

3、兑现落实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年人均600元标准的奖励扶助金(已超过60周岁的,以该政策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4、兑现落实减免独生子女九年义务教育期间杂费,双女绝育户两个孩子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各50%的杂费。

5、兑现落实自愿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一次性奖励金2000元。

6、兑现落实其他优惠政策。

三、资金来源

1、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计生资金中列支。

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由国家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具体负担比例待省奖励扶助实施意见下发后依据执行。

3、减免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户义务教育期间杂费由县财政在教育经费中列支。

4、农村放弃二胎指标一次性奖励金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计生资金中列支。

5、分配扶贫资金时,优先扶持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保证资金总额的15%用于计生贫困户。

6、制定社会救助政策,发放救济款,要倾向计划生育家庭。

四、方法步骤

1、年6月底以前各乡镇要在广泛宣传实行独生子女、双女户的优惠政策、放弃二胎指标奖励及县上实施光荣证管理,兑现优惠政策的具体措施的基础上,按照“经父母申请,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签发”的原则办理光荣证,然后将独生子女、双女户和放弃二胎指标户底子分门别类摸清、摸准,按照标准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奖励费等所需费用,并列入本年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计生资金项目预算。

2、年7月底以前,各乡镇要对具备以下条件的奖励帮扶对象进行调查、核准:①本人及配偶均为农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户口;②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③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④年满60周岁。并将审查结果上报县计划生育局。

3、年8月底以前,县上统一印制《光荣证》,并将兑现优惠政策的相关资金落实到位。

4、年9月底以前,逐人兑现困难家庭独生子女、双女的义务教育杂费等。

5、年10月底以前,由县计生局对奖励扶助对象予以核查,将印制的光荣证发至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手中。

6、年11月底前,兑现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

实施双减政策的意义范文第3篇

双方重申将继续履行2009年7月27-28日在华盛顿举行的首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所作承诺,继续深化经济合作,促进强劲、平衡和可持续的全球经济增长。

一、促进强劲的经济复苏和更加持续、平衡的经济增长

2009年7月首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举行时,双方承诺继续实施强有力的刺激措施,以帮助中美两国和世界经济度过全球金融危机。双方还承诺采取措施转变两国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世界经济在完全复苏后强劲、可持续地增长。

自首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以来,世界经济已度过最困难的时刻,复苏势头日益巩固。去年7月,中方承诺增强国内消费在促进增长方面的作用,并在其后实现了2009年消费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贡献率的大幅提高。美方在首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上承诺采取措施增加国内储蓄,迄今,私人储蓄已经有所提高。同时,美方一直在为实现承诺采取后续行动,通过实施包括全面医改在内的措施,来确保长期财政可持续性,促进公共储蓄。

双方承诺就财政、货币和结构改革等问题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对话与协调。双方认为,宏观经济政策应考虑各个经济体的具体经济形势,同时考虑全球经济形势,并与G20匹兹堡峰会“强劲、可持续和平衡增长框架”下有关承诺保持一致。为此,

随着中国经济复苏的巩固,中国将通过实施促进消费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继续进行结构改革来保障消费在经济增长中发挥不断扩大的拉动作用。

随着美国私人需求的恢复,美国财政政策的重点将从保持总体需求和支持就业转向减少中期联邦政府财政赤字和保证长期财政可持续性。

我们将共同努力采取调整国内需求和相关价格的政策,以促进更加可持续和平衡的贸易和增长。

双方认识到,两国在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负有共同责任。双方同意在去年取得进展的基础上,各自推动建立更平衡的经济增长模式。美国未来经济增长将更多地依靠国内储蓄而不是外国储蓄。美国致力于走出一条负责任财政的道路。奥巴马总统预算案已经制定出具体措施,将通过推行历史性的财政约束在未来十年内使财政赤字削减一万亿美元。这些措施包括:在三年内冻结非安全性可支配支出;要求金融服务业全部偿还问题资产救助计划的成本;2001―2003年间对年收入超过25万美元家庭的减税政策将在到期后失效;取消对低效化石燃料补贴的资金。美国国会已经通过了“量入为出”法案,该法案要求国会如果增加1美元的非紧急支出、或减少1美元的税收,都必须在其他方面节省1美元的支出。一旦美国经济复苏,全美财政责任和改革委员会将制定应对财政风险的政策,并使债务占GDP比例在经济复苏后稳定在可接受的水平。

通过启动减缓医疗成本增长的改革,美国已经采取重大举动,解决其长期财政面临的一个主要威胁。此外,美方将进一步采取措施,通过扩大就业为基础的退休储蓄工具,完善私人储蓄的激励措施。

中方将继续努力,增加国内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中方将完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渐增加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为有效促进创造就业,中方将加速发展服务业,加快垄断行业改革,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渠道。为进一步改善民生,中方将继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包括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加快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多渠道增加社会保障基金等。

双方认识到中小企业对中美两国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承诺共同签署中小企业合作协议,并举办促进中美中小企业合作论坛。双方还承诺深化中美地方层级经济合作,包括推动中美两国省―州、城市―城市之间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等。

二、促进互利共赢的贸易和投资

双方认识到开放的贸易和投资环境对两国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和创新的重要意义,双方致力于构建更加开放的全球贸易和投资体系,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双方同意,在发起贸易救济调查和实施贸易救济措施时严格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以防止其滥用非常重要。双方愿共同努力,以包括谈判模式在内的已有成果为基础,确保多哈回合达成平衡、积极的协议。根据近期盘点会的建议,美中双方愿在所有适当的场合和组合中积极进行谈判。两国均承认多哈回合发展目标的重要性。

基于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的成果,中美重申双方的创新政策将与以下原则保持一致:非歧视;支持市场竞争与开放的国际贸易和投资;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执法;以及与WTO原则保持一致。允许企业之间商定技术转让、生产过程和其他专有信息的方式和条件。中美双方同意尽早于今年夏天在中美科技联委会框架下就创新政策展开深入的专家和高层讨论。这些会议将包括中美双方所有相关部门。在制定和执行创新政策时,中美两国将充分考虑这些讨论的结果。中方承诺在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委员会7月会议前,提交一份强有力的政府采购协议修改出价,美方对此表示欢迎和期待。美方对中国就政府采购法关于“本国产品”的认定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表示欢迎。

美方将在贸易救济调查中,认真考虑并给予提出“市场导向行业”申请的中国企业公正、合理的待遇,并通过中美商贸联委会以一种合作的方式迅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中方表达了对美国技术出口管制的关注。中美双方承诺遵守首轮中美经济对话达成的共识,在《中国―美国高技术与战略贸易发展指导原则》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中美高技术贸易重点领域合作行动计划》,包括美国政府评估中国政府就出口管制问题提出的关注。

双方重申继续推进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双方同意,成功的谈判将通过促进和保护投资,为双方投资者增强透明度和可预见性,支持双方对开放全球经济的承诺。双方致力于提高外商投资规定的透明度。美方重申,将根据法律规定,在《联邦纪事》上公布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规程的修改建议,最终前的公众评论期不少于30天。中方确认,将根据国务院通知,在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改建议,最终前的公众评论期不少于30天。

中方在首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后已采取行动简化外商投资审批程序,美方对此感到鼓舞。在此基础上,中方承诺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透明度,缩小审批和核准的范围。美方确认,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有关程序遵循透明和严格的法定时限,并承诺遵守这些规定。美方将继续努力,澄清包括关键定义和概念在内的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有关程序。

根据经济形势,结合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国将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外资参与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节能和环保产业,并扩大这些产业向外资开放的领域。美方欢迎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外国投资。美方确认,美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程序确保为所有外国投资,无论其来源地,提供一致和公平的待遇。

中方将继续遵守财富基金普遍接受的原则和做法。美方重申将按照经合组织2008年6月公布的《财富基金与接受国政策宣言》对包括投资基金在内的外国投资者坚持公开和非歧视原则的承诺。

美方认识到许多中国国有企业(国家出资企业)已实行股份制并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了股权多元化,其中,许多已成为上市公司。中国继续努力使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成为以市场为导向的法人实体。中方将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包括发行可公开交易的股票,以及引入包括非公共及外国投资者在内的战略投资者并让其持股。

经济对话结束之后,中美两国进出口银行同意建立贸易融资合作机制,并注意到两行认真落实了此前有关200亿美元贸易融资便利的承诺。此外,中美两国进出口银行还将在联合融资方面探讨合作,采取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出口,并鼓励参与多边论坛以促进贸易融资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中美双方承诺就解决美国大豆输华的检验检疫及质量安全监管问题加强交流,以在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之前签署一份谅解备忘录。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商定,将就有关原产地问题的具体产品案例研究结果进行讨论,并同意在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前再举行一次原产地专家联席对话。

三、金融市场稳定和改革

双方将继续改革各自的监管框架,使金融机构在金融系统整体稳定的环境下支持实体经济,促进创新。中美双方将寻求通过强化监管、提高透明度和完善问责制,推动金融市场服务于居民、商业和生产性投资需求。双方将采取措施在国家和国际层面落实审慎监管标准,促进平等竞争,避免金融市场分割、保护主义和监管套利。双方支持将在全国范围实施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的资本要求和反周期的缓冲资本作为巴塞尔协议资本框架的要素,支持提高流动性风险要求和设立前瞻性的拨备,以降低银行承担过度风险的动机,创造一个能抵御负面冲击的更强健的金融体系。双方支持引入一个杠杆率标准作为巴塞尔协议基于风险的框架的补充措施。

双方认识到在全球化背景下,两国金融领域一体化程度日益提高,双方承诺就具有跨境影响的金融监管议题加强合作。中国银监会和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将加强双方在各自管辖区域内跨境问题银行机构处置方面的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中国人民银行和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将加强在存款保险、金融服务、倒闭金融机构处置及其他与金融稳定相关领域的合作。双方将进一步就包括保险资产管理在内的保险监管进展加强合作与交流。

美国致力于实施全面的金融监管改革,应对过度冒险,降低道德风险,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保护,更好解决微观和宏观的审慎监管,解决“过大而不能倒闭”的金融公司的问题。

美方承诺继续加强对“政府支持企业”的监管,确保“政府支持企业”具有足够资本和能力以履行其财务责任。美国政府广泛的住房政策,包括支持“政府支持企业”继续开展业务、美财政部和美联储购买按揭抵押证券,对恢复住房市场稳定性和保持按揭信贷的可获得性一直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美国政府将听取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并寻求与国会密切合作,以制定一项全面的“政府支持企业”改革方案。美国政府承诺采取合适的方式进一步推进改革,确保“政府支持企业”具备履行偿债义务的能力。

中方已启动股指期货交易,将允许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合格外商投资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股指期货业务。中方将在审慎监管的基础上,允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股指期货产品。

美方欢迎中方根据国际标准在改善国际收支及官方储备数据报告的准确性和频率方面取得的进展。中方表示将根据国内实际情况和统计能力继续改进这方面工作。

四、国际金融体系改革

双方重申支持G20作为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在国际经济和金融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双方同意共同努力,确保多伦多、首尔峰会取得积极成果。

双方同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必须在促进全球金融稳定和增长再平衡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双方重申支持落实领导人在匹兹堡峰会上关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和治理结构改革的承诺,欢迎去年G20成员通过新借款安排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功增资5000亿美元,并同意共同努力改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使其更好履行其义务。

双方欢迎多边开发银行为减轻全球金融危机对世界最贫困群体影响所采取的关键行动,重申支持多边开发银行在全球减贫中的中心作用。双方承诺共同努力,通过普遍增资确保多边开发银行有足够资源。双方欢迎近期达成的支持世界银行、泛美开发银行和非洲开发银行增资并承诺进行强有力改革的原则共识。双方还欢迎就世界银行新的股权安排达成的共识,这将更好地反映发展中和转轨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分量,同时保护最小穷国的发言权。双方还期待共同努力推动多边开发银行优惠贷款窗口的成功增资,这些机制对最贫穷国家至关重要。

为了应对需要全球采取协调行动的全球性挑战,双方同意,世界银行与地区开发银行及其他国际组织应加强对以下问题的关注:通过提升农业生产力以及获取技术和食物以确保粮食安全;最贫困和最具挑战性环境中的人类发展问题;私营部门拉动的增长和基础设施;有效回应有关国家将气候变化与经济发展结合的需求。

实施双减政策的意义范文第4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合同管理;索赔

建筑产品生产过程存在时间长,单一性和不可逆性,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地质水文、气候天气等自然条件以及市场、政策调控和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在工程建设招标及采购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国际上普遍使用的通行做法。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宗旨在于承建双方公平地承担建筑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充分体现市场竞争的导向和优势,最大限度地兼顾承建双方的共同利益。从03清单到08清单的修订就是承建双方利益博弈趋于平衡的结果。

1 正确理解建筑工程索赔的涵义

索赔是清单计价模式下正当的权利行为,是承建双方之间正常的、大量发生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原因、对方未完全或未正确履行合同而蒙受经济损失或利益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的经济或利益补偿要求。由此可以提炼出的四个要点:1)一定要有经济损失或利益损害时,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2)索赔是一种补偿行为;3)索赔本身不具有强制性,需要通过双方协商谈判、调解或仲裁、甚至诉讼后才能实现。4)索赔是双向的,积极有效的索赔是减小和避免对手索赔最有力和最有效的措施。

2 08清单计价模式下有效减少和避免索赔的对策

08清单计价模式下容易引起的索赔的事项主要是清单编制错误和对各种风险应对不力造成的索赔,下面进行详细的剖析和对策。

2.1 清单编制错误引起索赔的对策

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主要表现为清单子目列项漏项或重项错误、清单特征描述错误、工程量计算错误。08清单规范3.1条中明确规定:“招标人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义务和修改、调整的权利”。工程量清单的错误将给承包人索赔和不平衡报价提供便利,应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有效避免清单漏项和重项的对策是:熟悉图纸,全面了解图纸的设计意图,对照清单规范附件项目逐一列项,同时通过总结“常用清单列项表”或“清单编制易缺易漏项统计表”来对照检查所列项清单项目,确保不错漏,不重项。

有效避免清单描述错误的对策:对照图纸弄清楚每一个清单工作内容所要表达的含义“做什么”和清单项目特征所要表达的含义“做成什么样”,按照清单规范要求对涉及正确计量报价的内容、涉及结构要求的内容、涉及材质材料规格、花色、型号要求的内容、涉及安装方式、工艺、流程、材质、连接方式要求的内容、涉及园林绿化中的树冠大小、品种、移植距离的内容详细描述清楚。对涉及可由施工方案解决,充分体现投标人竞争实力的项目如土壤类别、弃土、取土运输距离、施工中的防护等注明由投标人依据相应的文件、资料综合考虑或自主决定。

有效避免工程量计算错误的对策:清单工程量的实质就是图示尺寸净量,目的是让各家投标人的报价风险和实力竞争起点相同。编制清单前必须熟悉图纸和清单计算规则,如时间允许可用两批人同时计算工程量,经过核对调整后再发出;如时间仓促实在来不及计算时,也可先列出无量清单,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单位须依据图纸和招标人提供的无量清单列项(顺序不得更改,缺项可通过招标答疑提出)计算工程量并报价,招标人可综合各投标人提交工程量的有效均值作为暂定工程量进行评标、质询和确定中标,同时约定承建双方在中标后多长时间内清标调整完。

除此之外,建设方有必要实施全过程的造价控制管理,以尽早发现清单编制中的问题,及时以变更形式告知施工方,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2.2 各种风险引起索赔的对策

工程建设的风险索赔一般包括合同风险索赔、政治风险索赔、市场风险索赔。合同风险索赔主要表现在对工程范围和责任划分不清、应对施工情况复杂变化的约定不明(包括地质和气候条件变化,建设方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施工条件或工序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工期调整、赶工或窝工等)以及未完全或未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而引起的索赔;政治风险索赔主要表现为各种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政策性调整引起的索赔;市场风险索赔主要表现为物价暴涨暴跌、涉外货币汇兑风险引起的索赔。08清单规范4.1.9条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并明确了对风险的处理原则为“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法定”。因此,减少和避免各种风险引起的索赔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直面风险,对风险进行分析和管理,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予以应对。

一是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将工程范围、分包范围及界面划分清晰;将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及范围幅度予以明确;对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做出界定和限制;对非承包商原因可能导致的索赔、变更、签证、价款调整程序和方法做出规定;对中标后签订合同前的履约担保要求进行明确;对市场未来波动及政策性调整引起的人材机涨价风险幅度承担做出规定;对暂估材料价和暂估专业分包价的最终定价做出规定,最好由直接招标修改为参与招标确定,减少分包工作面划分和第三方违约带来的索赔。

二是组织工程项目实施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履约过程中的权、责划分,容易导致错误履约或不完全履约的条款进行明确和交底,以便项目人员在管理和履约过程中对风险有所预警,积极应对。

三是对于承包方提出的索赔问题,要及时、全面掌握情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合同)为准绳进行事态调查、责任分析,接受其合理的索赔部分,反驳、拒绝其不合理部分,避免损失。

四是要有专门的人员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定期的汇总,总结,定期或不定期以案例分析的模式分享经验和教训,提升合同履约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在08清单计价模式下有效减少和避免索赔的方法就是认真理解清单规范的约定和要求、了解图纸设计意图,并在招标和合同签订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态度,认真分析并直面索赔问题和索赔风险,采取提前预警、积极应对、以攻为守的策略,确保对方不索赔或少索赔,并能通过精细化的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以己方的索赔减小和抵消对方的索赔,最终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与共赢。

参考文献:

[1]孙文安、刘丽萍、成保才,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中工期索赔的分析与探讨,《山西水利科技》2000年第4期;

[2]彭继华,浅谈工程施工索赔的原则和技巧,《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年第7期;

[3]覃国鑫,谈监理对施工索赔的处理,《工程建设与设计》2003年10期;

[4]潘国庆,浅议工程施工索赔管理,中国期刊网,2009年8月;

[5]闫丽;夏大鹏;;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的施工索赔[A];土木建筑学术文库(第12卷)[C];2009年

实施双减政策的意义范文第5篇

急于兑现竞选承诺

自富兰克林・罗斯福“新政”以来,美国新总统施政的第一个100天被视为可以突破规则制约、力推政策议程的最关键时期,也是新总统与国会磨合的“蜜月期”。这个开局好不好,对新总统此后四年施政能否取得成功至关重要,特朗普也不例外。

早在大选投票前一个月,特朗普在宾夕法尼亚州葛底斯堡发表竞选演说时,就概述了其一旦当选并就任后第一个100天内的行动计划。当选后,特朗普过渡团队立即建立了14个工作小组,分别制定了就职后第一天、第100天和第200天内的行动计划,并于1月20日当天就在白宫官网上公之于众。

特朗普就职当天即签署行政令,指示联邦机构解除奥巴马医改法给美国人、企业和政府机构带来的“负担”,特别是冻结有关法案的强制保险条款,作为废除医改法的第一步。

在正式工作的第一周,特朗普又颁布一系列行政令,包括宣布美国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重申禁止联邦资金资助实施或支持堕胎的国际组织,暂停一些联邦机构招录新雇员的工作,冻结奥巴马政府在卸任前由能源部制订实施的能源效率标准规定,重启美国与加拿大拱心石XL(KEYSTONE XL)石油管线和达科他石油管线建设,要求美国国内企业使用本土制造的钢材,取消奥巴马政府“延缓驱逐儿童时期非法入境人员”项目,指示国土安全部开始在美墨边界修筑围墙,对在移民执法上不配合的所谓“庇护城市”取消联邦资助,停止接受叙利亚难民,暂停向伊拉克、伊朗、叙利亚、也门、苏丹、利比亚、索马里等七个国家公民发放入境许可等,可谓“雷厉风行”。

特朗普在上任头九天共颁布了15道行政令,涉及经济、贸易、移民、能源、环保、军事、反恐等领域,“办事效率”超过此前任何当代美国总统同期。特朗普还分别召集国会两党领袖、商界大老、科技界精英、工会组织领导人开会,商讨振兴经济、增加就业的对策;会见来访的英国首相特雷莎・梅,并先后与以色列、俄罗斯、日本、德国、韩国、法国和墨西哥领导人通话。特朗普政府国防部长吉姆・马蒂斯也在就职第一个月内出访韩国、日本。特朗普还正式提名联邦第十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尼尔・戈萨奇为最高法院大法官,以填补前大法官斯卡利亚去年2月去世留下的空缺。

实用主义、孤立主义加保守主义

上述行动充分显示了特朗普急于兑现竞选承诺以扭转奥巴马执政八年自由主义政策轨道并展示强势总统形象的心态。通过这些行动,“百日新政”的框架趋于明朗,美国内外政策开始打上“特朗普烙印”。

国内政策方面,奥巴马“遗产”为主的庞大保守主义政策议程,把推动经济增长、创造就业、解决非法移民问题和变更医疗保健改革方向作为优先考量。特别是在经济领域,刺激经济增长,推动制造业回流,阻止就业机会继续向海外流失,为此已经和即将采取的措施有:把税收改革定为最优先的立法议程,以大幅削减公司税,由目前的35%降低到15%?20%,同时对美国企业在国外生产进而在美销售的商品征收惩罚性“边界税”,以阻止美国公司继续把工厂外迁;砍掉奥巴马政府制定的旨在对企业经营和金融业运作加强监管的大部分规则,暂停颁布新的联邦规制,要求联邦机构每制定一个新规章就必须废除两个旧规章,以_到砍掉75%的联邦规制的目标;重塑贸易政策,大力鼓吹“公平贸易”、反对自由贸易。

移民政策方面,重点是强化边界安全,收紧签证,大幅削减美国接受的难民数量,增加边境巡查人员,并废除过去对非法移民“抓了就放”(catch-and-release)的政策,以堵住难民潮和防止潜入,兑现“让美国重新安全起来”的承诺。针对前述七个穆斯林人口占多数国家的“移民限制令”是过去40多年来美国难民政策的最大调整,同样被暂时禁止入境的还有拥有七国之一美国双重国籍的人,以及拥有美国盟国护照但在这七国出生的人。美国官方统计表明,自1975年以来,美国共接受了330万名难民,其中2016财年为8.49万名。奥巴马政府制定的2017财年计划拟接受11万难民。

对外政策方面,以推进美国现实国家利益为重点,通过收缩海外力量分布、增加防务开支、扩充军力、加强与盟国关系、打击“伊斯兰国”来增进安全,实现“让美国再次强大起来”的目标。特朗普政府的一大外交重点是加强与欧洲、东亚地区盟国和以色列的双边关系,与此同时坚持谋求改善自乌克兰危机以来持续恶化、近期又因“黑客门”事件和奥巴马政府对俄制裁而更趋紧张的美俄关系,寻求与俄罗斯在反恐和叙利亚问题上开展合作。

安全和防务政策方面,把反恐和打击“伊斯兰国”极端势力放在最优先位置,要求美军参谋长联席会议和各军兵种拿出具体行动计划,并拟重新增加美国在叙利亚和伊拉克的驻军人数,增加空中打击的次数。特朗普认为近年美国军事能力下降,战舰、飞机和坦克装备松懈尤甚,已签署备忘录要求国防部在一个月内作出评估,制定扩充军力的计划,特别是要求增加海军舰艇数量,由目前的274艘扩充到355艘,加强前沿部署。同时,加速核武器现代化和开发导弹防御系统,为“以实力谋和平”提供坚实基础。

特朗普的“百日新政”把“让美国再次强大起来”作为总体目标。过去十多年来,随着新兴国家的群体性崛起,美国实力相对衰落。特朗普在就职演说中把美国的现实描绘成一幅灰暗的图景,称这一切都是华盛顿建制派造成的,希望通过努力让美国重现昔日辉煌。

“百日新政”带有强烈的实用主义、孤立主义和保守主义色彩。特朗普在就任前是一名成功的商人,没有任何从政或从军经历,其注重实际利益的实用主义风格必然会对政策制定产生直接影响。他把“美国第一”奉为内外政策的指导思想,强调实际获益,而不太注重秩序和原则等“空洞的理论”。他把美国就业流失归咎于外国竞争,公开倡导“购美国货、雇美国人”,声称“保护主义将引导美国走向伟大繁荣和实力”,虽然加大基础建设投资、反对多边自由贸易的政策与共和党自由派和的一些主张并不冲突,但总体上带有强烈的孤立主义和保护主义色彩。

在实用主义理念的指导下,特朗普对外施政的方法策略强调交易和讨价还价,也很重视双边外交,相对来说不太看重多边协议,实际上就是主张“交易的随意性”(freewheeling pursuit of deals),不循成轨,刻意保持外交政策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反对自由贸易、鼓吹“公平贸易”,反对多边贸易协定,主张与外国一对一开展贸易谈判,是特朗普贸易战略的基本方面,退出TPP和重新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与加拿大、墨西哥开展双边谈判就是具体体现。退出TPP预示着美国在处理与关键伙伴贸易关系的新战略,即注重美国工人的经济获益和贸易伙伴的双边关系,而不是战后两党都追寻的多边贸易协定。

没有蜜月的“百日新政”

特朗普是在美国经济相对稳定和持续增长、失业率持续下降的形势下入主白宫的,没有迫切需要处理的危机,这给特朗普及其团队相对充分的自由依照自己的意愿构筑议程。与此同时,共和党全面控制白宫和国会,为特朗普推进“百日新政”、实现“新愿景”提供了难得机遇。但另一方面,特朗普是在美国社会和政治日趋极化的大环境下竞选和就任总统的,这又必然使其“百日新政”面临一系列严峻的挑战。

从大的社会环境看,本次大选反映了美国社会在非法移民、种族族裔、贫富差距、文化价值观问题上陷入的巨大分裂。特朗普当选后,不少大城市出现了美国选举史上鲜见的抗议浪潮,表明美国社会围绕这次大选产生的分裂短时间内仍难以弥合。对于希拉里・克林顿败选原因的探讨、反特朗普运动的持续、威斯康星州的计票纠纷,特朗普就职典礼前后美国和世界各地爆发的“妇女大进军”(Women’s March)和反特朗普的游行示威,都充分说明这一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特朗普政府政策议程的实施。

从国会政治和政党政治的视角看,特朗普的当选和就任并没有改变美国两党政治的轨迹,相反两党斗争愈发激烈。特朗普的许多政策议程,有的通过颁布行政令即可,更多则需要国会立法才能实现,如废除和替代奥巴马医改法、税收改革、扩大防务开支、订立双边自贸协定等。特朗普的一些经济议程,如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反对自由贸易等虽不一定会遭遇国会的反对,但在移民、医改、税收等议题上分歧严重,抵制的力量不会小。共和党虽已取得国会参众两院的主导权,但共和党在参议院只占微弱优势(52席比48席),并没有达到60票以上的绝对多数,要在两年后的中期选举中保持优势并非易事。特朗普的一些政策议程,包括一些内阁成员和大法官人选的提名,必会遭到参议院各种方式的阻挠。

特朗普与国会共和党以及共和h内建制派与极端保守派之间在一些关键政策问题上的分歧也对“百日新政”的立法进程有不利影响。特朗普的保守主义施政议程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国会共和党人的配合才能实施。虽然共和党控制的新一届国会提出了数十年来最为庞大的保守主义议程,这为废除奥巴马医改法、削减公司税率、取消奥巴马的环保法规提供了极大操作空间,但在一些重要议题上,特朗普与国会共和党人仍存在分歧,比如在美俄关系和用什么方案替代奥巴马医改法的问题上。在经济议题方面,特朗普和国会众议长保罗・瑞安虽然都支持削减公司税和简化联邦税制,但特朗普主张贸易保护,瑞安则支持自由贸易协定,弥合这些分歧以及如何拿出一揽子税改方案还需艰难协调。特朗普在美墨边界筑墙的行政命令也遭到本党保守派和的反对。

特朗普对外政策的保护主义和孤立主义引发美国的一些盟国的担忧和不满,特朗普的不少政策主张和行政令引发了激烈的争议,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美国与这些国家的双边关系。特朗普移民限制令除引发美国国内穆斯林群体和民权团体的抗议外,也激化了美国与一些中东国家的矛盾,将对特朗普总体对外政策目标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民调支持率下降也将对“百日新政”的实施有不利影响。特朗普是过去数十年来就任时民调支持度最低的总统。在过去七任总统中,特朗普是唯一一位当选后到宣誓就职时民望下跌的。盖洛普民调显示,特朗普就任时民调支持率只有45%,是盖洛普开始此项调查以来首位就任时民调支持率低于50%的总统,只有奥巴马2009年宣誓就职时的一半,甚至比小布什2001年就职时还低。这表明多数美国公众对特朗普当选以来的表现和政策支持度正在下降,有可能削弱其推进政策议程以及与国会讨价还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