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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矿山设计方案

绿色矿山设计方案

绿色矿山设计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创建绿色矿山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市为目标,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为重点,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二、绿色矿山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采矿许可证。

(二)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保“三同时”验收。

(三)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三同时”验收。

(四)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具有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征(占)用林地手续。

(六)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七)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八)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两年内没有被国土、环保、公安、安监、水利、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记录。

(九)无因矿山企业主观原因引发的和纠纷。

三、绿色矿山创建标准

(一)资源利用集约化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矿山开采加工布局合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科学规范。

2.产品结构优化。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提升产品档次,形成附加值高的系列产品。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达到95%以上;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废渣、尾矿的处置率达到100%。

(二)开采方式科学化

1.严格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设计方案,实行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式开采和中深孔爆破。爆破方案符合爆破安全规程,并经专门机构评估。

2.矿山开采作业实现机械化,使用先进的开采作业方式。

3.采剥合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地占用和水土流失,矿区面积小于50%。

4.边开采边复绿。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在矿山开发中应进行治理、复绿,并采取有效措施复垦矿山土地,保护生态环境。

(三)生产工艺环保化

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2.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投入机制。首次投入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15%以上,每年用于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达到矿产品销售收入的2%以上。

3.矿石加工机组设置在矿区,主要加工设备封闭运行,石料破碎加工产生的粉尘采取强制吸风除尘措施实现达标排放。

4.石料输送、堆放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无粉尘飞扬现象。

5.矿区运输道路硬化措施到位,配备洒水车辆进行洒水保洁,矿石运输车辆驶离矿区采取轮胎冲洗、加盖蓬布等防尘保洁措施。

6.已采用水冲工艺的矿山企业,建有规范完备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实现零排放,并在两年内取消水冲工艺。矿区及石料堆场建有雨水截流沟,地面径流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

7.各类固体废弃物有专用堆场和存储场地,并采取综合利用方式全部妥善处置,无占用河塘、田地堆放的现象。

8.依法编制矿山水土保持方案,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

9.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无非法采伐林木行为。

(四)企业管理规范化

1.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制定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方案,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

3.矿产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完善,各类报表齐全,台帐、档案资料完整。

4.矿容矿貌整洁,秩序井然,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五)闭坑矿区生态化

1.有完备的矿山闭矿后的生态环境治理和土地利用方案。

2.闭坑和局部闭坑后的生态环境和矿地现状符合设计要求和预设功能。

3.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地质灾害隐患。

4.负责闭坑矿区的复垦复绿工作,承担复垦复绿经费和义务,闭坑矿区达到复垦复绿验收标准。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试点阶段

2005年12月至**年12月为试点阶段。在深入调查研究、明确创建目标的基础上,全市选定6-8家矿山企业进行绿色矿山创建试点(市区2-3家,长兴县1-2家,德清县1-2家,安吉县1家)。试点矿山企业应具备三方面基本条件:一是采矿权有效期在3年以上(含3年),年开采规模在30万吨以上;二是基础条件较好,管理工作规范;三是生态环境意识强,创建积极性高。试点工作由矿山企业自愿申请,经市县(区)矿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实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

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为全面实施阶段。在完成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实施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全市所有开采的年开采规模在30万吨以上的石灰石、建筑石料矿山,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达到绿色矿山创建标准。对达不到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企业实行限期整改,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合格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直至予以关闭。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创建绿色矿山是建设生态市、实现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作由市矿山企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国土、环保、水利、林业、公安、安监、发改、财政、经委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作。

(二)精心组织,抓好试点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矿山试点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扶持政策,及时总结经验。要指导试点矿山企业制定完善的创建工作方案;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矿山企业高标准严要求完成试点任务。通过试点,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绿色矿山创建的指标体系,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市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有效途径,为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以点带面,全面实施

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加强对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制定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计划,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明确创建工作主体,充分调动矿山企业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积极性,稳步推进全市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四)坚持标准,规范程序

创建绿色矿山要坚持标准,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工作程序。创建市级绿色矿山应制定创建工作实施计划,并向市矿整办申报;基本完成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后,由矿山企业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填报考核验收申请报告,经县区政府同意后上报市矿整办,由市矿整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核验收,经专家组考核并报市矿山企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市政府颁发绿色矿山荣誉证书,享受市级绿色矿山优惠政策;市级绿色矿山实行年审制度,如年审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违规违法行为的,撤销绿色矿山资格,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五)明确政策,加强扶持

建立绿色矿山激励机制,列入试点的绿色矿山企业在获得绿色矿山资格后的三年内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适当增加规模。在矿区矿产资源储量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允许的情况下,绿色矿山企业的开采规模可适当增加,但必须与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相符合。

2.简化有关手续。绿色矿山企业在原矿区重新受让采矿权时,在开采规模增加量不超出原开采规模30%情况下,可不再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提前返还备用金。绿色矿山企业上交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分年度按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进度返还。

绿色矿山设计方案范文第2篇

刚才,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的《省级绿色矿山创建方案》通过了专家论证。这是我省第一个通过专家论证的《省级绿色矿山创建方案》,标志着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创建省级绿色矿山的试点工作进入了实施阶段。我代表省国土资源厅对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表示热烈祝贺,对各位专家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关心和支持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省级有关部门、湖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绿色矿山试点工作的矿山企业表示衷心的感谢。

借此机会,就开展创建绿色矿山试点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创建绿色矿山是生态省建设在资源领域的生动实践

绿色矿山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矿山,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矿山,是实现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的矿山。一是体现了资源管理的全新特点;二是反映了提升矿山企业水平的现实需要;三是反映了现代矿业发展的必然要求。绿色矿山将“绿色”贯穿于矿产开发的全过程,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同步,长远规划,合理布局,实现矿产资源开采科学有序;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强化依法管理,实现开采技术水平高,工艺设计新,“三废”处理好,资源利用率高;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

创建绿色矿山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省的需要;是规范开采、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文明开矿,探索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具体行动;是实现资源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的重要途径。

二、要切实搞好创建省级绿色矿山的试点工作

根据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要求,在各市国土资源局推荐的基础上,我们确定了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等十二个矿山企业作为全省首批创建省级绿色矿山的试点单位。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探索和积累创建绿色矿山的有效措施和方法,为我省全面开展创建绿色矿山工作积累经验;进一步完善创建绿色矿山相关制度和绿色矿山考核指标。

试点矿山企业要根据《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开展省级绿色矿山的创建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开拓创新。(1)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要根据今天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创建方案,要及时通过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省厅批准实施;(2)已经完成创建方案编制工作的试点单位,要及时提请省厅组织专家对创建方案进行论证,并及时上报批准实施;(3)尚未启动创建工作的试点矿山,要抓紧时间开展创建方案的编制工作;(4)个别试点矿山由于客观原因需要调整的,所在地国土资源局要抓紧时间向省厅提出书面报告。湖州市在绿色矿山创建中要继续发挥引领作用。首批省级绿色矿山的创建试点工作原则上要求在2007年上半年之前完成,各试点单位要根据《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的要求提前推进并出色完成绿色矿山创建试点的各项工作,及时向省厅提出省级绿色矿山的申报。省厅接到申报材料后,将按规定组织有关专家逐个进行考察评审和考核。

三、要建立促进绿色矿山创建的政策措施

绿色矿山创建的原则是政府推动、企业负责、科学规范、稳步推进。政府推动主要是研究制定并切实推行有利于绿色矿山创建的各项政策措施。包括激励和约束两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绿色矿山设计方案范文第3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很高兴由我代表迁西县高家店铁矿在这里向领导和同事们做一下工作汇报,汇报我们铁矿建设“绿色矿企”的决心和信心。

建设“绿色矿企“就要求我们要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同步,长远规划,合理布局,实现矿山开采科学有序;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强化依法管理,实现开采技术水平高,工艺设计新,“三废”处理好,资源利用率高;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使企业在得到可观经济收益的同时,更为国家倡导绿色开发矿产资源贡献自己的力量。

建设“绿色矿企”,乍一看好像困难重重,且看起来对企业的收益贡献不大,但其实这其中蕴含的发展潜力巨大,给企业带来的收益也更持久。

首先,建设“绿色矿企”是响应政府号召,践行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制度要求,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实践;其次,县委、县政府多次提到并鼓励企业要节能降耗,进而提出建设“绿色矿山”的概念。这是企业加强同政府部门沟通合作,及时了解政府监管态度的好机会,而且关注环境,节约能源,有助于提升一个企业的社会形象,在社会责任承担方面更容易得到公众的认可,进而提升企业的社会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我们高家店铁矿就如何建设“绿色矿企”的问题,请允许我向各位领导表示我们的信心与决心。

第一开采方式科学化:我们会严格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用科学先进的采矿方法进行采矿;制定科学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并严格实施,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国家要求及以上的水平。在这方面,我们企业正在进行的绿化项目将绿化率提高到60%以上,坚决践行绿色矿山的环保要求。

第二生产工艺环保化:我们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采、选、运生产达到清洁要求;废碴、废水、粉尘、噪声、震动五害达标排放。在这方面,我企业正在对矿山进行技改。总投资1.7亿元,一是采用国内先进生产工艺、国内一流的选矿设备建设环保型选矿厂一座,目前已完成设备安装和厂房建设,正在进行生产前调试工作;二是采用国内先进工艺和技术建设尾矿充填系统,这样既防止了尾矿污染也提高了开采后的矿体安全系数;三是修建高标准沥青路、水泥路辐射整个矿区;一并建设高标准的办公区、职工生活区,逐步将高家店铁矿打造建设成一座高规格、重环保、更科学的新型采矿和选矿企业。

企业管理规范化:完善企业运营的各项手续;建立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企业架构;建立健全完善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各类报表组织齐全,台帐、档案资料完整;矿容矿貌整洁,秩序井然;照章缴费,依法纳税,足额交纳各项税费。

做到闭坑矿区生态化:有完备的矿山闭坑后矿地利用方案,预设闭坑后矿地功能;无地质灾害隐患;努力营造闭坑矿区生态和谐。

绿色矿山设计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深化合规达标创建,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大标准实施指导检查与监督,促进非煤矿山科学开采、高效利用、安全生产、绿色环保、矿地和谐,着力提升非煤矿山基础能力和现代化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力,为非煤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全市非煤矿山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达到下列6个方面18项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矿山生产建设依法合规。证照齐全,程序完善,遵纪守法;

2、矿山生产经营高效有序。管理规范,运转高效,安全环保。

(二)开发利用。

3、矿产资源开发按照核准(备案)内容和批准的开采设计实施;

4、矿石开采和选矿加工工艺、设备先进适用,能耗达标,资源开发利用“三率”符合设计指标要求;

5、采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采选加工方式,开发与保护并重,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6、保护和充分利用矿区水资源,综合利用各类废弃资源。

(三)生态环境保护。

7、废气、噪声、作业扬尘防治措施合规达标;

8、固废、废水等废弃物放置、处置、排放合规达标;

9、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等措施,开采与生态修复同步进行;

10、落实露天采场、排土场、废石场、尾矿库、塌陷区、采空区的覆盖、绿化、充填等治理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发生;

11、积极创建绿色矿山。

(四)安全生产。

1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常态化;

13、安全生产系统硬件条件进一步改善;

14、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巩固提升;

15、按矿山设计规范组织建设生产,无边建设边生产、不验收合格投入生产、超能力生产行为;

16、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

(五)科技创新。

17、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进生产技术工艺装备现代化、开采机械化、选矿加工自动化、关键流程数控化、生产与安全管理信息化;鼓励有条件矿山提升采选智能化水平。

(六)矿地和谐。

18、企业诚实守信,加强职工人文关怀,矿地共建共享。

三、重点任务

重点从提升企业基础能力、深化对标达标、组织开展标准化活动等方面,扎实开展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

(一)提升企业基础能力。

1、严格依法合规办矿。全市非煤矿山行业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严格遵守矿产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行业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升非煤矿山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2、不断提升矿山硬件条件。新建和改扩建非煤矿山必须符合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现有矿山要加大升级改造,提升矿山技术装备及标准化水平。及时淘汰非煤矿山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不具备改造升级条件,达不到相关强制性政策标准要求的,依法通过资源整合、关闭等市场或行政方式有序退出。

3、夯实矿山标准化管理基础。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企业组织机构设置,按要求配备采矿、机电、通风、地质、测量、爆破作业等专业技术力量,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管理,加强员工培训,强化作业现场管理,夯实企业管理基础,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参照《非煤矿山企业标准框架体系参考目录》(附件2),建立健全并实施由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三大标准体系所构成的矿山企业标准体系。

(1)加强技术标准化:突出技术标准在企业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切实加强技术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各种类、各层次技术标准的贯彻和实施。通过技术标准化管理,在标准化管理的科学方式和正确思维指导下,在“标准”的基础上,建立行之有效、内部统一协调的技术管理系统,促进技术标准的不断完善和全面贯彻、实施,实现管理目标。

(2)加强管理标准化:重视管理标准的制定、执行和考核,实现企业管理标准化。在详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矿山自身实际、切实可行、便于考核的管理标准并认真组织实施;要采取有效的方式对管理标准化的绩效进行考核,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和及时纠偏;克服以往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忽视管理标准化的倾向,保证矿山技术标准化管理得以持久和有效,杜绝管理中的非规范化行为的出现。

(3)加强工作标准化:结合矿山实际,研究规定各岗位、各个具体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尽的职责和应有的权限,对各岗位工作的量、质、期以及考核要求做出规定,科学制定工作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工作标准;对工作标准的完整性、贯彻情况、取得的成效进行严格考核。

(二)深化对标达标。

1、深化非煤矿山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关于非煤矿山建设工程管理的规定、规程、规范和标准,认真贯彻落实《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按照《省铁矿等十四个矿种采选行业准入标准》(皖经信非煤〔2018〕32号)、《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皖经信非煤〔2015〕301号)、《省非煤矿山采矿工程初步设计编写大纲》(皖经信非煤函〔2010〕909号)、《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生产技术规程》(DB34/T2317-2015)等要求,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非煤矿山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和相关要求,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

3、强化非煤矿山作业扬尘防治。按照《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和相关标准,深化矿山开采区、矿石加工区、矿区专用运输道路、成品料堆场、排土场等重点区域和剥离、穿孔、爆破、铲装、破碎、筛分、堆存、运输等重点作业环节的综合防尘措施,实行全过程有效防治管控,从源头上减少扬尘污染。生产矿山防尘措施覆盖率达到100%,矿山主要运输道路,矿石加工区道路及作业场地基本实现全面硬化。

4、推进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按照《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对照国家、省、市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标准和要求,以绿色矿山创建为抓手,推进非煤矿山的绿色发展。新建非煤矿山要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要求。各县区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指导检查非煤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三)开展标准化活动。

企业标准化是一项需要企业全体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非煤矿山企业应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标准化知识普及宣传和重要标准的宣讲、培训;开展标准化绩效评价、问题研讨及学术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职工对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职工标准化知识的积累和自觉践行标准化的意识,使企业标准化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四、方法步骤

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总体时间安排为2年,至2021年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底前)。各县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现状,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活动的目标、主要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各县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进行动员部署,向非煤矿山企业宣讲行动方案,使其明白行动内容、标准和时间节点要求,从而自觉的做好自身工作。各县区的实施方案请于2020年4月底前报我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5月—2021年10月)。各县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围绕提升行动的目标要求,督促矿山企业对照《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重点对标目录》(附件1),认真梳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有针对性的行动方案和具体改进计划,以提升企业基础能力为出发点,深化对标达标,开展标准化活动,有计划、按步骤的加以推进。要充分发挥非煤矿山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在标准化建设中的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和调度,确保提升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各县区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自查填写《市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计划表》(附件3),并于2020年9月底前汇总报我局。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0月—11月)。各县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开展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的情况,总结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各县区总结材料于2021年10月底前报我局。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是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重要手段。各县区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坚持高质量发展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行动自觉,积极宣传国家标准化的方针、政策、法规,把组织开展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作为加强行业管理的重要抓手,全过程抓紧抓细抓实,确保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扎实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过程管理。各县区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多措并举,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全面查找标准化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进度安排等要素,制定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提升台账,保障矿山标准化建设所需的资金投入,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调度指导,强化过程管理,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督促企业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绿色矿山设计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石料;绿色矿山;可持续;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2)02-0158-02

收稿日期:2012-01-30

作者简介:潘志龙(1965―),男,江苏吴江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矿产地质及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工作。

1 引言

“大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注重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在做好数量管控的同时,加强质量管理和生态管护,防止过度开采”,是新时期对资源利用的新要求。在目前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中,仍然比较注重数量管控,而在质量和生态管控上相对薄弱。如何做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控三者统一,是在保障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中所面临的重要问题。要解决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控三者统一问题,必须要把绿色矿山建设理念纳入矿业开发全过程,坚持“边开采、边治理、边建设”原则,从源头上控制矿山数量、质量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具体来说,就要做好采矿权设置、开采、闭坑三阶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的管理。

2 采矿权设置管理

(1)对矿山开采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从选址(矿区范围划定)是否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储量保障程度、地形地貌、土地利用及矿区地质环境等方面着手,多角度地对矿业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与比较,为矿山规划(设计)提供基础的资料。

(2)针对性选择采取能防止或减少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采矿和选冶工艺,要结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计好矿山闭坑后矿地的最终利用功能,推进矿区整体开发模式,实现矿地综合利用。杜绝不符合准入条件者进入矿业开发领域。

如浙江湖州吴兴菁山矿区因其资源、区位优势,规划建设精品石料生产基地,设置有3个采矿权,统一最低开采标高,闭坑后可形成约333.3hm2土地供开发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3)进一步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收缴、使用管理,确保治理备用金满足矿山关停后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需要。

3 绿色开采策略

3.1 矿山开采阶段管理

(1)规范矿业活动,目的是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强化矿山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方案实施监督管理,确保方案实施到位,切实防止或减少环境地质问题的产生、发展,对已发生的环境地质问题进行治理。

(2)指导矿山企业优化采、选、冶工艺,正确选定开采方式和技术装备,尽量减少对资源储量的消耗,最大程度地利用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按照“五化”标准,即:采取“资源利用高效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山环境生态化”开展矿山生产活动,做到科学、低耗和高效合理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3)督促露采矿山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台阶式开采,严格控制开采坡度、高度和台阶宽度,并在采矿生产过程中做好矿山环境恢复、矿地利用预设功能的基础工作,确保矿山环境能够得到有效恢复和治理。

(4)指导矿山企业在矿石加工环节实施工业循环用水,废水零排放,做好粉尘收集利用,变废为宝,对暂不能利用的废渣要科学堆放,防止水土流失。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通过建成生产用水实时净化循环使用系统,采用高效分离浓缩技术实现对生产污水净化、再生循环使用;湖州鹿山坞矿业有限公司建造封闭式加工厂房6 000m2,配置吸尘设备及粉尘储存罐,回收的粉尘又被用作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原料,化废这宝、变害为利,一举多得,既减少粉尘排放,保护环境,又提高了矿产资源利用率。

3.2 矿山闭坑管理

督促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作。通过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实现开发前后环境扰动最小化和生态再造最优化,矿山用地得到再利用。坚持“边开采、边治理、边建设”的原则,强化绿色矿山建设贯穿于整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的理念。要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因矿制宜,科学确定矿山占用土地的规划用途,做好生态环境的治理,消除矿区地质灾害隐患,使矿区成为一个新的环境良好地区,缓解用地紧张矛盾。环境如适合作建设用地的,则按建设用地要求进行复垦,缓解用地紧张矛盾。湖州市区仁皇山废弃矿地治理工程采取“边坡生态复绿,宕底土地平整复垦”的综合治理模式,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形成一处面积约5.5万m2的乔、灌、草结合,层次明显的绿化地,同时复垦土地8.1hm2可用于开发建设。如矿地所处区域适于景观改造,则保护好有景观价值的岩石,进行景观再造,建设新的风景点,增添了旅游资源,如长兴县金钉子地质遗址公园建设,采取“同步设计、造绿添景、互为结合”的治理方式,使科教基地、景观建设与矿山治理互为结合,既达到了景观效果,又实现了矿山边坡治理。如适于复垦农地的,则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农地,改善环境,造福百姓。如湖州市区堂子山废弃矿区复垦农地13.5hm2,已建成苗木基地。

参考文献:

[1]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试行)[R].杭州: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05.

[2] 潘圣明.矿山又绿[M].杭州: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

Strategies of Sustainable Mining of Construction Stone Mining

Pan Zhilong

(Huzhou Xinlüyuan Mining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Co.,Ltd.,Huzhou 313000,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