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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问题分析;对策措施

前言

近年来,我国水利工程建设不断进行了深化改革。工程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等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使得工程总体质量大幅度提升。然而,实际工作中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多种问题,阻碍了其质量的提高。因此,分析并解决工程管理上存在的各种问题是势在必行的。

1 水利工程中建设管理工作发挥的作用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在防洪、防旱、发电、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对国家经济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加快水利工程建设步伐,才能促进工程建设健康发展,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它需要管理人员对已有资源进行整合、调配和管理。其中前期策划最重要。建设中各阶段管理和部分管理相互衔接,合理分配有效资源,才能保证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快速健康的发展。而健康合理的建设管理不仅可以保证工程造价、质量、进度的顺利实现,还可以保障工程建设管理策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对出现问题的分析

2.1 招投标管理不规范

由于目前很多项目工程在招投标过程中,没有执行正规程序,致使没有资质或较低资质的单位获得招标资格,这将会给工程质量带来很大的隐患。

2.2 项目法人权责不到位

水利工程建设的基本制度是项目法人责任制,但有些项目在法人组建上不规范,甚至没有组建项目法人,这样必然造成工程建设只注重工期建设,忽视质量建设及资金不及时到位或行政干预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等问题的出现。此外,多个工程部门之间常会出现职责冲突现象,这样造成在建设中和质量监管等方面的权责模糊不清。

2.3 设计质量不高

在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设计人员的设计水平不高,且没有按照强制标准严格执行,工程的各种设计因素考虑不足、设计质量缺乏有效监督等因素导致设计总体质量不高等。

2.4 施工质量较低

有些工程经多次转包或分包,造成建设资金不足,但受到利益的驱使,往往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致使出现“豆腐渣”工程。另外,由于现有施工组织机构满足不了工程建设需要,技术力量薄弱,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施工队伍的整体技术水平不高,经验少,素质差,都是造成施工质量不高的因素。

2.5 监理工作没做到位

监理人员综合素质低,且自控能力和管他能力差;监理工作深度、广度不够,不能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

2.6 监督检查力度小

监管机构检查范围影响小,整改不到位,力度不足。有些地方质监机构工作程序缺乏规范性,缺少有效的控制手段,没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 为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采取的措施

3.1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规范

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精神要求,应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中各项程序,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各项制度。强化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招投标工程的监管力度,强化项目法人负责制、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管控,确保与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3.2 加强对项目设计过程的控制

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是勘察设计质量。设计单位应根据相关标准和合同要求,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深入勘测,取得准确、可靠、完整的技术资料,精心设计,严把设计质量关。为避免设计质量缺陷的出现,还应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

3.3 落实企业项目法人责任制

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按照项目类别组建项目法人。并建立项目法人考核管理制度,以规范和约束项目法人的建设行为。并依据有关规定,严格项目法人资质审查制。

3.4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障体系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关键环节是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要想建立完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首先以项目经理为核心,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专职质量检查员、技术员、各班组组成的施工质量管理机构。其次制定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质量责任制。然后制定质量控制技术措施,技术要求及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加强工程质量全过程管理。加强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是工作之重,应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标准和施工合同组织施工,严格控制各种工序的质量控制。严格控制原建筑材料的质量,加强检验工作,严禁在工程中使用检验合格的材料。不经监理签字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或安装。最后提高施工队伍综合素质,加强施工队伍建设。提升施工人员质量意识及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3.5 提高监理质量水平

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定程序对合同项目实施监理工作,这是因为开展好建设监理工作,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效益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首先应健全质量监督体系。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职责,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其次细化工程质量目标和措施。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规划,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范围、依据、目标、内容等,确定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采取的措施并备案。然后加强合同管理。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按照合同要求及相关规范,采取现场旁站、巡视、测量、试验、指令文件、多种手段和方法,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控制,防止施工工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的发生。四是提高监理工作水平。加强监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3.6 强化质监机构的作用

强化质检机构的作用。首先,应加强质量监督体系的建设。加快其机构的改革进程,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力度。其次,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落实工程各个重要环节的质量责任。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强化检测单位的制度。委托权威部门对需检测的产品抽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最后,提升质监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加强质监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使其正确行使执法权,严格、公正、有效监督工程质量。

4 结束语

综合全文可以看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还存在各种问题,不论哪个管理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对整个水利工程建设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对出现的问题应找出问题所在并及时解决,才能让水利工程设施以最优的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

参考文献:

[1]齐予嵩.浅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价值工程,2013(13).

[2]冯士全,金艳玲.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科技博览,2013(09).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1传统建设管理模式概述

水利建设项目大多数是非盈利的公益性项目,一般投资主体是国家。然而,整个水利建设项目运行完全是由项目单位临时组建“指挥部”等非法人机构负责,没有一个相应的机构代表政府实行监督与管理,这使项目投资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在传统水利建设管理体制下,项目建设单位同时又是使用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制约,建设单位容易偏向自己本部门的利益,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导致项目投资“无底洞化”。

一般来讲,解决管理体制问题的途径有两条:一是进行严密的制度设计,解决好权力和利益之间关系;二是实行政企分离,政府主要从事宏观决策和监管,企业从事具体的建设管理事务。目前,我国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正沿着这两条途径前进。

这种管理模式是以组建临时管理机构如某某工程指挥部等形式来进行工程建设的管理。其优点:在计划经济时代,这种管理模式曾发挥了很大作用;其缺点:没有明确投入、产权、分配的关系,当资金、质量、工期等出现问题时,不便于明确和追究主体责任。

20世纪90年代,建设管理体制开始了明晰产权改革,实行政企分离体制,许多建设单位改制成为独立法人,从而形成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管理模式。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质是通过第二条途径进行制度改革,它具体表现为“建管结合、贷还结合”。项目法人责任制确立了业主在整个投资过程的核心地位,它以业主负责制、招标承包制和建设监理制三项制度为标准制度。我国三项制度从80年代之后在我国的整个建筑市场就开始试点,不断推广,水利建设市场也在探索。特别是“98”大水之后工程投入的大幅度提高,使我们有能力由过去水利工程以岁修为主改变为以大规模的基本建设为主,所以以“三项制度”为核心的水利建设管理体制在水利建设工程中得到了全面推行,为保证大规模水利建设的顺利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2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三项制度”的核心问题,但是部分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甚至根本未组建项目法人,造成责任主体不明确。行政干预,违反建设程序,只抓工期,不顾质量,资金不能按时到位。

2.2招投标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

许多工程在招投标中,委托没有资质或低资质的单位招投标,从而使低资质或无资质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违规操作,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部分工程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同体”问题严重,主要表现在质量监督机构、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互隶属同一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其中监理单位归属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管理。

监理队伍不足,素质较低,部分人员无证上岗;监理工作不到位,比较突出的是作假账。不该签单的签单,应该核实的不去核实。部分工程项目设计前期工作不充分,设计人员设计水平低,不能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设计因素考虑不到位,设计质量不高,设计质量缺乏有效监督。

2.3监督检查,加强质量检测

稽察的影响范围相对较小,威慑能力不够;稽察整改到位率低、监督力度不足。部分市地质量监督机构还没有完全独立建制,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定性还不明确,质量管理职能责任不明,质监人员不足,监督缺乏规范统一的工作程序,缺乏必要的控制手段,存在监督机制失灵的现象,质量检测工作有待加强。

2.4验收工作以及偷工减料问题

实施的建设项目多,但正规验收的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由于验收率低,已影响到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整体进度,影响到新的项目的实施。

工程多次转分包,层层收管理费,工程实体资金流失,从而导致部分企业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偷工减料。为节约显成本,施工不按规范操作,最终导致隐成本大大增加。质量控制体系落后,有待健全,质量把关不严。

3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3.1依法规范项目法人职责

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主体,对工程项目负总责。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法人基本条件的要求和管理,建立对项目法人建设行为的考核管理制度,规范和约束项目法人的建设行为。

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标底形成机制和评标决标的标准、方法和工作程序,推行合理低价中标,防止恶意低价中标行为,遏制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加强对招标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管理。

3.2提高监理人员素质,积极推进监理改革

工程监理主要任务是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进行有效控制,以提高施工单位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体制改革,增加监理企业活力,积极引导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开展综合性工程咨询服务业务方向发展。

3.3健全施工图纸的审查制度,提高设计水平

严格按照勘察设计的有关条例及规范进行设计;提高设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健全施工图纸的审查制度,防止随便变更设计图纸。

质量监督是代表政府对工程参建各方进行强制性监督而设立的,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就要加强质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业务培训,建立敬业、专业、高效的质量监督队伍;质量监督将采取“谁验收、谁监督”的原则,或采取“上级监督下级”的原则,不断完善质量监督体制。工程建设评优和优质工程评审工作全部转由行业协会制定评优标准和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3.4整顿规范水利建筑市场,广泛融资

建立有效的水利建设监督管理制衡机制,建立“同体”回避制度,同时规范工程分包管理;建立信用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项目法人监督力度;强化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严格管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严格检验进场材料、产品、设备,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标准;全面推进三项制度的实施。

水利建设资金筹集来源多层次,结构复杂,这就使项目工程资金完全到位的难度大。而最关键的还是这些资金来源对政府的依赖性强,不可预测性大。而且部分水利资金来源依据不明容易产生纠纷。虽然水利项目资金筹措大部分是有法律依据,但有一些地方政府配套出台集资办法缺乏法规依据,这导致资金到位不稳定。因此我们应该积极立法,以法律为依据,出台筹资政策,依法筹集水利资金。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监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1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概念及重要性

1.1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工程法人委托,依据有关法规及施工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监督管理。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正处于不断完善之中,水利工程监理制度的实施也有十几年的时间。“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是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管理的三大主要内容,其中质量控制是核心,进度控制是条件,投资控制是基础。为此,监理人员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必须协调好“进度、质量、投资”三者之间的关系,做好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1.2 工程监理工作重要性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一项高智能的技术服务活动,搞好工程监理工作,按照合同要求对当事人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是监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这就要求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必须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和行业标准,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监理知识,做好每项监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搞好合同、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工作。对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的工作而言,监理人员其工作重点是协助业主管理好、控制好工程建设,协调对外和对内工作,要使业主放心地把工程交给总监来管理,这就要求总监具备良好的领导艺术、建设监理管理才能、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程实践,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的随意性、盲目性,促使建设进度、造价、质量按计划合同实现,确保建设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通过实行工程建设监理,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节约投资、缩短工期创造了条件。

2 监理工作实施原则

2.1 监督公正

水利工程关系到国民生计,关系到水资源的合理分配与利用,大的水利工程尤其如此。因此监理工作的实施是必须保持公正的态度,不做有损于工程的事。

2.2 工作独立

监理工作组是独立于其他任何一方的,不受其他一方的管辖,通过对工程的严格监理达到对水利工程的监督。以公正、独立的态度来处理工程事物,协调出资方、建造方等的利益,监督合同的执行进展,保持对工程的质量的高度负责的态度来开展工作。

2.3 对出资方负责

水利监理工程师是授权于工程出资方的,必须为出资方负责,同时执行出资方授予的监理的权力。这种权力的授予是通过合同文本的签订来最终确定下来的,通过出资方与承建方的合同文本体现出来,通过监理单位直接与出资方的合同文本体现出来。

2.4 管理权力充分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开展工作,履行监理合同当中的委托,在合同委托的实施中,监理单位必须明确总监理工程师的具体工作步骤和权力范围,应该享有充分的管理的权力。

3 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水利工程监理制度应运而生。水利工程是一个国家的基础设施,关乎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关乎到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关系到民众生活的质量。水利工程监理在各个不同的水利建设工程中,为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如何坚持和完善水利建设监理制,使监理事业健康发展,在今后的水利工程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是需要不断探索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3.1 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有些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实现形式基本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建管一体的模式,形成了建设管理链条中项目法人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而项目施工过程管理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体制,使居于建设管理核心的责任主体出现了难以有效监督和管理,项目法人单位性质不清,权责不一,项目法人责任难以落实,贯彻始终。

3.2 业主对实行工程监理的意义及其重要性缺乏科学认识,有的认为是迫不得已,有的认为是“多此一举”,有的实行监理制只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或领取施工许可证,有的把监理仅仅当作是检查质量的工具。

3.3 施工单位把监理看成是质检员,在质量检查控制方面依赖监理,导致自身的质量体系不能有效运行,致使工程建设管理混乱,许多施工方案无法实施,严重影响工程建设的正常开展。也有的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人员是业主利益的代表,是为业主服务和替业主作主的,不把监理人员当作独立的第二方看待,在施工过程中不予以应有的配合,使得监理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工程建设不能走上正常的轨道。

3.4 由于监理总体目标的实现有赖于监理总体布置和科学管理,是一种高智力的劳动,因此该机构要求各类技术人员在数量、业务能力、专业搭配上合理,特别是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有较高的要求,但目前仍有诸多的监理人员达不要求。

3.5 工程建设中存在不规范行为,监理合同得不到认真履行。目前,一些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还不能完全按照工程建设规范要求施工,仍然存在“边设计边施工”,或者是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属一家单位的现象,造成工程建设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管理混乱,监理人员的决定和意见不能落实,监理效果不够理想,工程质量监督出现漏洞,在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中互相推卸责任。

4 完善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措施

4.1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强制培训项目法人,使项目法人系统地学习有关政策法规,特别是《合同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使其明白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是平等的合同关系,要相信和支持监理的工作,放手让监理“公正、独立、自主”地依法开展工作。水利工程多是国家投资,项目法人由公务员担任,所以要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执政为民和科学发展观,按法律法规和程序依法行政。监理协助项目法人切实落实招投标制度。

4.2 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管理体系。水利工程监理得当与否,直接影响到水利工程的质量,要想提高和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就要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水利监管部门的职责。只有建立健全了水利工程体系,才能让水利监管部门各负其责抓好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从而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而水利工程的安全是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扩大再生产的关键之处。

4.3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一个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体系由当地政府、项目主管单位、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组成。一项水利工程建设涉及到工程设计方案、资金运转、土地、水电设施等方面,因此,一个系统的水利工程项目需要统筹兼顾地解决问题,任何一个环节的出错都会影响到整个工程的建设。

4.4 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规范化、程序化。水利工程建设从施工到竣工始终贯穿着基本运作程序,因此监管部门要从基本运作环节着手监管项目的建设程序和项目的建设质量,每一项水利工程建都应当设都有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监管和约束,只有严格地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才能保证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规范化、程序化。

4.5 实行全方位监理。推行“小业主,大监理”的监理措施,实行全方位监理要求广大业主对水利工程进行全方位监督,并且给水利工程监理部门和施工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对于水利工程出现的问题及时反映给监理部门,通过监理部门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改进水利工程设计方案。

4.6 加强监理队伍的管理。水利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应该做好资质审查,严厉查处借资质中标的行为,对工程质量严格考核,对于不合格的工程责任人应该严格追究责任。建立监理人员持证上岗与注册制度,建立科学化、现代化监理管理体系,维护监理秩序、保证监理人员素质和工程监理质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淘汰一些不规范的监理企业和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打破垄断,禁止监理企业不规范的行为。

4.7 加快监理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监理企业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理顺产权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

5 结束语

总之,做好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是监理部门的基本工作要求,是他们的责任所在。作为监理单位要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在工作过程中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工程项目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同时监理人员要不断强化业务水平,提升自身素质,为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李海松,胡松样,金奇彪.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行业发展之浅见[J].价值工程,2010,(12).

[2] 张朝阳.浅析水利工程的监理实施措施[J].山西建筑,2010,(05).

[3] 孙云亭.浅谈施工阶段监理工作[J].城市建设,2011,(09).

[4] 高海明.论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监理[J].工程监理,2012,(04).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监理

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项目管理的的特征,建设管理的目标就是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在设计范围内,并按设计要求发挥效益。以下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体会,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策略进行一些总结。

1 严格开工报告的审批

开工报告的审批是检查项目施工准备是否充分的关键环节。要认真检查项目法人的组建是否规范,建设资金是否落实,项目合同是否签订,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能否满足施工要求,项目征占地和林地占用手续是否完备,移民搬迁和施工场地的“四通一平”能否保证工程建设需要,项目所需主要设备和材料是否落实,是否办理了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2 建立健全招标投标机制,有序推进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做好招投标工作,严把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查队伍的“准入关”,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一是抓好招标投标管理的组织建设。目前,已建立了评标专家库,下一步还需对专家的组成结构和抽取方式进一步完善,确保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公正。二是严格对招标单位的监管,确保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有序。三是建立全省性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考核体系,加强对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管,把诚信考核结果纳入招投标环节。认真抓好《招标投标法》的宣传和落实,严格施工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争市场运行机制。四是严格控制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的比例,增加透明度,使暗箱操作变为阳光作业,形成公平竞,邀请招标、自行招标和不招标项目要履行批准程序。五是强化水利工程招标事项核准后的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核准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开展招标活动。六是推进招标文件标准化和规范化,探索开展电子招标。做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标准文本的宣贯实施工作。在国家水利部的统一部署下,在全省开展电子招标调研活动,选择有条件的工程项目进行试点,积极探索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建设,提高水利工程招标效率,增强招标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3 强化合同管理

(1)全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推行按照项目属地和行业管理原则建立合同备案制,建立健全合同订立和履约监管机制,在全省推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和廉政合同的“双合同制”,严查在合同外另行签署违背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等违法违规问题。防范水利工程建设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合同进行监督指导。监理单位要按照项目法人的委托认真履行好合同管理的职责

(2)在参建单位中树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的一切行为均要以合同作为惟一依据的意识,项目法人首先要在观念上做到从行政管理方式到合同管理方式,提高合同意识,把合同管理运用于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及项目管理的全过程。项目合同如在建设工程中出现变更,要严格按照水利部相关规定,一般变更由监理核定,报项目法人同意后,由原设计部门出具变更通知,而出现重大变更,要报原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方能实施。

(3)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提高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和工程项目建设主体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4 抓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关键节点工期的管理

抓好项目建设关键节点工期的管理是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关键。由于水利工程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一般有大坝截流、大坝基础处理、度汛坝体填筑、水库工程下闸蓄水,这些节点工期都有时间和质量要求,受季节性制约因素影响大,因此,工程建设必须按节点目标来制定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各阶段的施工进度。完成进度目标后要及时按相关规程评定工程施工质量并组织验收,上一个节点工期目标没有完成,不能进行下一个工序施工。

5 进一步规范建设监理行为,提高建设监理水平

一是加强监理单位的资格管理,严禁监理单位无水利建设监理资格、超越资格等级或业务范围承揽业务,严禁监理人员无证上岗,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了降级和清出制度;二是加快监理单位的改革步伐,全省所有监理单位都要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的公司制企业。加强监理队伍建设,鼓励开展创建名牌监理公司活动,培育一定数量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监理单位。促进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合同,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三是严格实行监理公开招标,引入竞争机制,激励监理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四是切实增强水利工程的监理手段,提高监理服务能力。在监理合同中要明确监理人员要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实现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目标。五是进一步强化对监理企业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理备案制度,建立起全省统一管理,各市、县属地管理的政府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监理企业常态化考核和信用评价制度,规范监理市场。

6 结语

水利工程建设是社会性的生产活动,它具有建筑地点固定、项目建设周期长、产品面积大、资源占用多的特点。在项目建设工程中,涉及各参建单位,施工交叉,工程人员多,项目建设外部环境不封闭,干扰因素多,牵涉面广,项目建设受施工程序和进度节点的要求,是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质量、投资、进度的控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本文认为,为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规范招标投标管理、提高工程监理水平,加强政府监督并针对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实际创新建设管理模式是做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关键。

参考文献: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一、水利建设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水利建设观念的延续

长久以来,我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都是由当地水利局所直接管辖的,水利局负责树立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督以及管理,这样一来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监管与执法,工程的质量全部靠施工人员的自觉。再加上在当初立法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并没有法制化,并没有完善的法律条文能够保护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管执法。尽管这一切随着我国法执法的完善在一点一点地得到改善,但目前为止还存在着比较明显的不足。

(二)监督执法主体还不明确

正是由于水利工程法制管理上的不完善导致到目前为止,水利工程的监督执法还没能确定一个执法主体。尽管相关的管理条例规定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但是其只负责程序上的管理监督,并不具有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利,因而对于相关的违规、违法的单位的处罚尚没有一个明确的执法主体,使得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执法力度大打折扣。

(三)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

目前,国家已经加大了对于相关法律的完善与修订,近年来相继出现了一些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相当一部分法规由于制定的周期过长,根本不适用,无法跟上形势,甚至在一些法律规定中还存在着冲突,这对于水利工程建设执法存在着很大的影响。此外,由于许多水利方面的法律的制定是基于全国的水利建设状况的,因而在一些地区就显得比较不适用,在实际的施工建设执法中就会比较难以掌控。

(四)监督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我国水利工程建设执法才刚刚走入正轨,对于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尤其是一些地方上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其中一些执法人员并不具有相关的从业经验,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没有能够完全的掌握,相关业务的水平不够高,对于基本的执法流程还不够熟悉,对于正常的水利工程建设执法工作有着较大的影响。

二、加大水利建设执法力度的途径浅析

水利建设执法存在的种种问题亟待解决,要想提高执法力度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树立水利建设法治观念

树立水利建设的法制化观点就是指制定一系列的相关法律,将水利建设执法法制化,将其纳入到法律管理的范畴中,从而使执法更加规范有效。在水利建设中是离不开水利建设执法管理的,一项水利建设工程,如果没有完善科学的管理体系,必然会对工程的施工造成很大的影响,无论是工程的施工效率还是工程最终的质量都会大打折扣。而将水利建设管理法执化,将其与水利工程一体化将有利于对水利工程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有助于加大水利建设中的执法力度。水利工程建设执法主要的目的就是使水利建设法制化、规范化,提高工程的质量。其主要是针对工程的施工单位的,以此来加大对于工程建设中各项技术的审查,从而达到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目的。

(二)明确水利建设执法机构

水利建设执法管理的主体不明确一直以来也是一个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在水利建设中主要涉及三个机构:水利建设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以及水政监察队伍。其中水利建设管理机构主要的是负责工程的日常管理的,质量监督机构则是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而水政监察队伍则根本没有参与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管理。因而,要想提高水利建设执法力度,科学的对三个机构的职责进行划分便是不了忽视的。三个机构各有其特长,但是他们都不适合单独负责水利建设执法,要么是因为人员不够,要么是因为专业知识不对口,因而找到一个合适的机构来执行对水利建设的执法就显得十分迫切。水利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在平时的监督过程中,需要升入到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对工程有足够的了解,考虑到这一点,可以将水利建设执法的任务也交给水利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在其部门下设定一个专门负责水利建设执法的执法小队,当然,执法小队的执法并不是以水利建设质量监督机构的名言进行执法的,还是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进行执法,也仅受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这样一来,便很好的将两个部门联合起来了,使得水利建设执法更加规范。

(三)创新水利建设执法机制

仅仅解决了以上的这些问题还是无法提升水利建设执法力度的,还需要对执法机制进行完善创新。对于水利建设执法而言,最主要的问题之一便是案源的发现较难。一般而言,水利建设执法中的案源主要靠群众的举报以及从日常的管理检查中发现。而证如我们所知,在水利建设中的违法行为一般而言都是隐形的,光靠群众的举报几乎很难发现什么,因而,要想增加对于案源的发现便要加强日常的管理,加大检查的力度。其次便是在执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执法是的取证向来是一项重难点,还有执法的成效,也一直是一个问题。这些都表明现有的水利建设执法机制已经无法很好的满足如今的水利建设执法了,创新水利建设执法机制已经刻不容缓了,只有找到新的执法机制,才能解决在水利建设执法中的种种弊端,才能真正加强水利建设执法力度。

(四)建立水利建设执法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