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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区别

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区别

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区别范文第1篇

关键词:商品市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中图分类号:F7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6-0190-03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国家实施了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战略,有力地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由于中国各省区间自然条件、历史和社会方面的差异等影响,导致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在这种不均衡发展中,地方保护主义和区域市场分割成为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力量。地方保护主义通过人力、资本、资源等要素市场的作用,从生产领域扩张传递到商贸流通领域,影响了商品市场建设,形成了商品市场区域分割的状况,而区域商品市场的分割又反作用于要素市场,进一步加剧了区域经济的不均衡发展,阻碍了中国整体的、统一的大市场格局的形成。

一、 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商品市场的改革与发展不但促进和支持了中国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增进了国民福利,而且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柳思维,2009)[1],商品市场的整合对于经济增长具有推动作用(宦洪云,2007)[2];商品市场已经成为中国商品流通的重要组织形式(王克臣、李敏,2009)[3]。对于商品市场对经济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学者们达成了基本的共识。发育成熟为整体的、统一的、开放的全国大市场的格局对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而目前中国商品市场由于受地方政府控制(Young,2000)[4]、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的影响(poncet,2003、2005)[5~6]、市场分割导师效率损失增大(郑毓盛、李崇高,2003)[7]等影响而处于分割的状态。随着对商品市场认识程度的加深,一些地区加快了商品市场的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Naughton(1999)[8]认为虽然中国存在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但国内市场一体化程度在上升;Bai 等人(2004)[9]发现,1985―1997 年期间各省产业结构的雷同程度有所降低,这表明地区专业化分工的加强和市场分割程度的降低。

对于区域经济差异的原因,学者们从对外开放程度差异及市场扭曲(蔡,2001)[10]、工业化进程差异和产业结构的变动(沈坤荣、马俊,2002)[11]、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的储蓄率、外资流入、人力资本投资与人口增长的差异(张胜、郭军,2001)[12]、自然、历史、社会制度差异(暴元,2008)[13]、资本流动、资本供给(赵志耘、吕冰洋,2007)[14]、区域贸易差异(花俊、顾朝林,2001;李国柱、马树才,2007)[15~16]等因素考虑,并认为这些因素是是造成中国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的主要原因。

通过以上学者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虽然已经认识到了商品市场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但是现有的文献很少研究商品市场对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区域差异和非均衡发展、区域间贸易壁垒和商品市场的协调与分割之间的内在机制,以及它们之间相互关系所导致的结果,都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这正是本文研究的目的所在。

二、中国商品市场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理研究

区域经济的不平衡发展的重要表现是要素市场的区域分割,资本、劳动、技术要素受到人为的限制,区域市场信息不完全,资源的区域优化配置受到影响。根据主流经济学的观点,一定的要素组合,生产一定的产品,对区域经济来说,一定区域的生产要素组合,同样决定这个区域的产品市场。由于区域要素市场是割裂的,那么由这个割裂的要素市场决定的商品市场也是割裂的。而这个过程(见下页图):

(一)区域经济不平衡发展导致商品市场分割

1.区域商品市场由相互开放转为封锁与分割。由于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无序竞争,地方保护现象开始盛行,区域遭受封锁,生产要素和商品市场受到了较严重的分割。Sandra Ponect(2003)[5]使用“边界效应”的方法,研究了中国国内的市场一体化,结果显示,国内省际间的贸易强度不仅低,而且从1987―1997年还在下降。中国省际间的贸易障碍比一些国家(如美国或加拿大)内部各地区之间的贸易障碍要严重,中国各省更接近于欧盟国家之间或美国与加拿大之间的情况。这表明,尽管在文化、语言、货币和制度等方面不存在差异,省际边界仍像一个统一的国家的国界一样阻碍着与外界的贸易往来,中国国内市场有被分割为众多子市场的趋势。

2.市场化程度有明显的区域差距。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以实现经济市场化为导向的,目的是通过逐步推行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极大地解放生产力,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鉴于经济体制改革涉及到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影响重大,所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采取了渐进式的区域推进模式,即先在沿海地区进行个别试点,取得经验,然后再向内地省市推进。这样,沿海地区特别是广东、福建、浙江、江苏海南等地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实验区。它们率先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走出来,逐步形成了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和外资共同发展的格局,非国有经济成为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竞争力大大增强,经济发展的潜力得到了迅速释放,经济发展步入了快车道(张教富、覃成林,2001)19]。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迟缓,所有制结构转换能力弱,非国有经济发展不快,国有经济比重过大。在较长的时期内,在众多的领域里,计划经济体制仍然起着重要作用。经济发展仍然受到僵化的计划模式的束缚,经济发展的竞争力明显地不如沿海地区,特别是改革开放的实验区。中国各区域之间的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差异,最终就表现为区域商品市场化程度的巨大差异。

(二)商品市场分割加剧区域发展不平衡

1.阻碍劳动力的转移。长期以来,中西部后发区域的人口与劳动力并不能够完全自由地流动到东部先发区域并落户,从而不能平等的分享东部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成果。换言之,在东部地区经济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却并没有伴随人口比重的相应提高(李国平、范红密,2003)[20]。例如,东部地区11省、市的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从1985―2003年由49.1%上升到71%,但人口比重从1985年以来基本维持在37%左右。

2.延缓产业转移。中国目前的户籍制度、省际间的贸易壁垒等问题在相当程度上阻滞了东部先发区域劳动密集型产业实际工资水平的适应性上从而延缓了东部传统产业向中西部的转移。这是因为,一方面,由于东部沿海地区劳动力市场存在典型的制度分层现象,本地劳动力和外地劳动力依据其户籍关系而分别占据不同层次的劳动力市场。一般而言,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主要使用的是外来劳动力,而这些部门有很多又是所谓的非正规部门零工资具有很高的灵活性,法定最小工资政策在此无法奏效。另一方面,在现行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下,流入发达地区的外来劳动力由于不具有当地户口,只被当做暂住人口或流动人口来对待,当地政府并不法定的负有向其提供社会保障和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责任,再加上外来劳动力流动性强,个体差异大,没有自己的工会,难以形成与资方讨价还价的合力,这使发达地区的厂商能够更容易地在社保费用交纳、劳工报酬的确定。

(三)商品市场一体化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1.促进区域经济聚集。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经过二十年的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商品市场以其定位合理、交易方式灵活、价格低廉、商品多、种类全,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辐射力,日益成为重要的商品集散地和城乡居民重要的购物场所,特别是在临近商品交易市场的地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辐射力,立足本地区,不断向外辐射,商品销售影响到周边多个地区,有的商品价格成为区域内商品交易的指导价。一些地区的商品交易市场环境优良、服务优质,能吸引大批国内外客商到本地区投资,给当地国民经济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为本地区商品进人流通领域提供了便利 。

2.商品市场吸纳大量劳动力,为社会创造财富。商品市场作为第三产业,具有劳动密集型的特点。目前中国拥有总多的商品市场,吸纳了上亿的从业人员从事商品流通,并带动了一批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信息产业等。形成了以物流为中心,资金流、信息流、人流相互交汇的中枢,为促进区域经济特别是一、二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市场和信息,同时也为本地区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不仅有力地支持了区域经济的发展,而且逐步形成了“投资―回报―再投资”的市场建设的良性循环。

(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商品市场一体化

1.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为商品市场创造相对宽松环境。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上来了一个转变,从均衡发展战略转向非均衡发展战略,使得建国后曾一度缩小了的区域经济差距重新扩大,而且越来越大,已经越过了警戒线。1979―1995年的十七年间,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年均增长速度,全国为9.8%,其中:东、中、西部地区的增长速度比为12.8∶9.3∶8.7,东部地区高于西部地区4.1个百分点。东、中、西部的人口比重在十七年内几乎没有明显的变化(西部地区人口增长速度略高于东部地区),但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却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地区差距日渐扩大的背景下,受地方利益的驱使,各地方政府或以公开的形式,或以隐蔽的形式实行地方保护主义。不仅造成了流通渠道堵塞,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不能自由流动,而且使地区、行业、企业间的优势无法互补,造成资源浪费,并最终导致竞争、开放、统一的国内商品市场难以形成。

2.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为商品市场体系的建设铺平道路。从中国商品市场发育的轨迹来看,商品市场是伴随着改革开放政策而出现的。1978年以来的经济体制改革,从本质上说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在不断受到冲击中逐步解体和新的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的过程。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因而商品市场的发育以开放农副产品和小商品为起点。1983―1984年国家陆续减少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品种和数量,放开蔬菜、水果、水产品和小商品的经营及价格。1985年,国家取消了农产品的指令性计划,改农产品收购为合同定购,同时提出了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要求。

三、促进商品市场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

商品市场与区域经济的发展相辅相成,商品经济的发展能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能带动全国商品市场一体化的发展。下面就促进商品市场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1.加强商品市场区域规划布局。要加强对区域商品市场的统筹规划,强化对各级商业中心、重要商业街和商业设施、物流中心规划、规模、布局的管理,形成逐步辐射的商品市场;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商品市场商圈,促进区域商品市场的转型与升级,带动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加快市场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品牌创新。加快区域商品市场的改造升级,实施分类指导,依法调整关闭一批农贸市场;发展商品交易市场应根据当地城市建设规划和周边经济现状和产业状况、人口密集程度等情况合理分布、科学规划、有效整合;鼓励品牌市场利用现有市场品牌效应进行品牌输出。

3.加强中心城市的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围绕各级中心城市形成具有一定区域扩散能力的中心批发市场;形成特色鲜明、多样化的工业品与生产资料批发市场;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市的商品集散与辐射能力;特别要加强西部地区的重庆、成都、西安、兰州等西部商业中心的建设,带动西部区域经济增长能力。

4.依托小城镇,形成农产品商品汇聚与集散中心。加大商业流通设施的建设,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和多样化的商品经营形式;在小城镇兴建一批能服务于农产品的商业市场,形成农产品交易与集散中心,让农产品更好地进入大中城市销售。

参考文献:

[1]柳思维,唐红涛.中国商品市场发展前沿若干问题研究综述[J].中国流通经济,2009,(3):61-64.

[2]宦洪云.关于提高商品市场运行质量的思考――以南京市为例[J].南京社会科学,2007,(11).

[3]王克臣,李敏,刘晓燕.中国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分析[J].中国市场,2009,(34).

[4]Young,A.The Razors Edge:Distor-tions and Incremental Reform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J].Quarterly Journalof Economics,2000,115(4):1091-1135.

[5]Poncet,S..Measuring Chinese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Integration[J].China Economic Review,2003,14(1):1-21.

[6]Poncet,S..A Fragmented China:Measure and Determinants of Chinese Do-mestic Market Disintegration[J].Review ofInternationalEconomics,2005,1(3):409-430.

[7]郑毓盛,李崇高.中国地方分割的效率损失[J].中国社会科学,2003,(1).

[8]Naughton,B..How Much Can Re-gional Integration Do to Unify China’s Markets[R].Paper presented for the Conference for Research on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Policy Research,Stanford University,1999.

[9]Bai,Chong-En,Du,Yingjuan,Tao,Zhigang and Tong,Sarah Y..Local Protectionism and Regional Specialization:Evidence from China’s Industries[J].Journal ofInternational Economics,2004,120(11):18-41.

[10]蔡,都阳.中国地区经济增长的趋同与差异――对西部开发战略的启示[J].经济研究,2000,(10).

[11]沈坤荣,马俊.中国经济增长的“俱乐部收敛”特征及其成因研究[J].经济研究,2002,(1).

[13]暴元.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原因及对策[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

[14]赵志耘,吕冰洋.资本流动、资金冬季和区域经济部平衡发展[J].中国软科学,2007,(12).

[15]花俊,顾朝林,庄林德.外资对中国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J].经济地理,2001,(6).

[16]李国柱,马树才.区域贸易差异与区域不平衡发展研究[J].商业研究,2007,(8).

[17]白永秀,马小勇.建国六十年中国市场经济(商品经济)理论研究综述[J].贵州社会科学,2009,(7).

[18]陈乐一.对当前中国商品市场几个基本问题的思考[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2,(1):1-6.

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区别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整合的实践所带来的示范效应极大地推动了各国和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以较大的热情建立了许多不同形式的经济合作组织,以求达到本国经济的长足发展,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新疆是我国欠发达省份之一,也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地区,更应该发挥本地区的竞争优势来谋求自身的发展。本文从新疆与中亚各国的经济互补性和地缘战略地位的角度出发,力求探索一种适合新疆与中亚各国共同发展,实现共赢的发展模式。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不断加快,世界各国和地区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加强,各国越来越广泛地被纳入国际经济发展的轨道。新疆和中亚各国位于亚欧大陆的交接地带,是连接亚欧大陆的桥梁,具有较强的经济互补性以及独特的地缘战略地位,寻求一条适合新疆和中亚各国经济发展模式来开展区域经济合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新疆与中亚五国经济合作的有利条件

(一)经济互补性

从资源禀赋看,新疆与中亚各国有很大的互补关系,存在着巨大的资源再配置的空间。中亚地区及俄罗斯是世界上至今未被大规模开采的最后一块资源富集区,这里是世界公认的21世纪全球最具开发潜力的能源宝库,其中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丰富的油气资源是最大的亮点。

中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能源供给不足已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中国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石油消费大国,石油消费量占全球石油消费量的7.6%,每年有40%左右的石油需要进口。2004年,中国石油进口首次突破1亿吨,达1.2亿吨,预计到2020年,中国年石油进口量可能会在3~4亿吨左右。据国际能源署(IEA)预计,到2030年,中国的石油进口量将占需求量的74%。而中国对外石油依赖的程度,已由1993年的5%上升到2001年的30%,2004年,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达到35%左右,且总体走势是上升的,预计2020年将达到60%。①新疆与中亚各国在油气资源领域的合作无疑将成为该地区未来经济合作中最重要、最具战略意义的领域之一。

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新疆与中亚各国处于同一层次,但是双方在产业结构方面存在巨大的互补性关系。在中亚各国中,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工业基础比较好,素有石油、天然气、钢铁、煤炭、有色金属基地之称。但是,受到前苏联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片面发展资源型重工业,能源、原材料工业为其支柱产业,轻工业和农业长期处于落后状态,在食品加工和轻纺工业方面几乎是空白。新疆的农产品、纺织品、家电、棉纺等轻工业产品是中亚各国所不可或缺的重要商品。新疆和中亚各国已经形成从中亚各国进口初级工业品,出口轻纺产品和食品的贸易格局。到2006年为止,新疆向中亚各国出口贸易额占全部出口贸易额的82%,并且新疆与中亚各国的进出口贸易额也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新疆的轻工业、纺织业和食品加工业都具有一定的规模,而且已经形成一批知名的龙头企业。正是由于双方在产业结构上存在着多层次、不同程度的互补性,为双方经贸关系发展提供了现实的物质基础。依托强大的国内市场,新疆与中亚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将具有更广阔的前景和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优越的地缘优势

新疆位于亚欧大陆腹地,是我国面积最大、边境线最长、邻国最多的省份。新疆分别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接壤,与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虽不毗邻,但也是近邻。因此,与中亚各国发展经济合作具有明显的地缘优势。目前,新疆面向中亚各国拥有开放一类口岸12个(包括2个空运口岸),二类口岸11个,这些口岸成为我国向中亚各国地区开放的重要通道。历史上,新疆是著名的“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今天横贯新疆的新亚欧大陆桥是连接亚太地区和整个欧洲地区最便利、最廉价的运输通道,同时也是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通道之一。乌鲁木齐空港可直达阿拉木图、塔什干等地。新疆有与哈、吉、塔相通的公路,已初步形成了与中亚各国相互交流的立体交通网络。对于中国来说,新疆是向西发展的重要基地;对于中亚各国来说,中国的新疆是这些国家走向世界的东大门。

(三)上海合作组织提供了政治保障

2001年7月16日,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国共同宣布成立上海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以来,多国领导人在谋求区域稳定的同时又寻求经济上的紧密合作,相继签署了多份有关旨在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的文件。这些合作文件的签订为新疆与中亚各国开展次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合作方向和可靠的政治保障。

二、中亚各国经济合作对新疆的贸易造成的负面影响

中亚各国的区域经贸合作关系日趋紧密,合作的领域日趋广阔。尤其是在2000年欧亚共同体成立以后,中亚各国都注重区域整合,建立以关税同盟为目标的区域经济合作。在这种情况下,新疆与中亚各国之间原有的经济互补优势和地缘优势受到很大的挑战。

(一)中亚各国加快了经济合作的步伐

2000年10月,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共同成立了欧亚经济共同体,以进一步推动其成员国的经济一体化进程。后来,乌兹别克斯坦加入到欧亚经济共同体,至此,除土库曼斯坦以外中亚国家均加入到欧亚经济共同体当中。2005年9月,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的欧亚经济共同体政府首脑会议上,塔吉克斯坦总理阿基洛夫宣布:从2006年起,欧亚经济共同体成员国将开始实施统一关税制度。实行统一关税制度将为该组织成员国之间最终形成统一商品市场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欧亚经济共同体的建立,降低了中亚各国和俄罗斯之间的贸易与投资的交易成本,促进相互之间的贸易和投资的快速增长。新疆与中亚地区的传统贸易优势必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新疆与中亚各国的贸易依存度存在很大差异

新疆是中国经济欠发达地区之一,而且又是连续多年来对外贸易严重依赖中亚各国的内陆边境省份,中亚各国的经济整合必然对新疆与中亚经贸合作产生排他性不利影响。从中亚各国与新疆的贸易额占双方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来看,中亚各国占新疆对外贸易的比重远远超过新疆占中亚各国对外贸易的比重,2006年,中亚各国的进出口总额为925亿美元,其中与新疆的进出口总额为74亿美元,占中亚进出口总额的8%;新疆的进出口总额为91亿美元,与中亚的进出口额占其总额的81%,这说明相互贸易的依存度很不平衡,新疆更依赖对中亚各国的贸易。②而且,随着经济整合的不断加深加快,这种不利影响也会越来越明显。

(三)新疆作为向西开放前沿的地缘优势受到挑战

中亚各国地处亚欧大陆腹地,为加强与国际经贸关系,中亚各国在与周边国家加强联系的同时,也逐步同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联系,设计全方位的经贸合作新途径。与此同时,在中亚各国中,新疆最大的对外贸易伙伴——哈萨克斯坦逐渐认为,虽然两国贸易的80%是在新疆完成的,但是新疆属于中国经济欠发达地区,新疆每年出口的商品有70%以上是由中国内地生产的商品,即使是新疆本地生产的商品,与内地生产的商品相比无论是在质量上还是在款式上都有很大的差距。③因此,更多的哈国企业与商人开始与中国沿海发达地区直接进行贸易联系,这严重影响了新疆与中亚各国贸易的发展。对新疆来说,这种贸易形式增加了贸易转移,减少贸易创造效应,使新疆仅成为一个中亚与内地的商品物流中转基地。

新疆与中亚各国有很强的经济互补性和地缘战略优势,但是,伴随着中亚各国产业格局的调整和优化,区域整合进程的加快,这种优势受到很大的冲击和挑战。当务之急,新疆必须制定一条能够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科学发展模式。

三、自由贸易区是新疆与中亚各国次区域经济合作模式的必然选择

根据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一些相对成熟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程度的不同,区域经济合作模式在学术界有比较一致的看法,具体可分为: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联盟和完全经济一体化。这些不同阶段的发展形式反映了区域经济一体化从低级向高级所经历的一般过程:从商品市场的自由贸易到资本、货币市场的金融系统整合,再到各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大市场形成,直至形成产业改造、经济体制、司法秩序等方面的一体化,从而最终实现名副其实的“深层次的经济一体化”。④

优惠贸易安排是跨国区域经济合作的最低形式,只需在协定国之间签订有优惠关税安排即可。优惠贸易安排合作的广度和深度都远远低于其他的经济合作模式,不足以作为区域经济合作未来发展的目标模式。⑤而且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各成员国已经在优惠贸易安排方面取得很大成就,中国与中亚各国已经在贸易便利化方面达成了共识。2004年4月,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四国在乌鲁木齐达成协议,按照四国政府签署的《过境运输协定》规定,对过境运输车辆各成员国免征政府规定的过境费和通行费。

哈、吉、塔和乌虽然已经加入欧亚经济共同体并且向“一体化”的目标努力,但是到目前为止,这些国家达到共同体要求的目标还有很多基础性问题没有解决。首先,中亚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由于技术、资本、管理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在大多数产品的生产上都处于劣势。各成员国的产品不仅在国际市场不具有竞争优势,即使在区域内也面临来自进口产品的竞争和冲击。建立关税同盟以后,国际商品可以通过贸易转移冲击本国内的民族产业,对本国传统产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其次,中亚国家在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方面不具备明显的互补性。中亚国家的国内产业多以能源、原材料和初级工业品产业为主,各成员国之间的产业和产品具有很大的相似性,难以形成紧密的产业分工,使各成员国难以分享产业分工和规模经济带来的收益。最后,2005年,中亚各国GDP总额接近1000亿美元,每个国家的GDP和人均GDP都不大,属于经济发展程度较低的地区,无法大量吸纳其他国家的商品,为其他国家的商品提供广阔的商品市场。建立关税同盟以后,各国仅有有限的产品能在区域内得到关税同盟带来的收益,而大部分产品仍然要参与国际竞争。

由此可见,中亚国家建立关税同盟仍然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艰巨任务。所以,关税同盟这种合作形式更不能成为新疆与中亚各国的合作目标模式,基于关税同盟之上的更高级的合作模式就更是无法实现。

目前,自由贸易区在世界范围内得到相当广泛的支持。其主要特征为:成员国之间相互完全免除关税,并大幅度削减乃至完全消除非关税壁垒,使商品得以在成员国间自由流动,但自由贸易区对成员国以外的国家并不规定共同关税,成员国可自行确定对区域外国家的税率。新疆与中亚各国建立自由贸易区可以在区域内部实行互惠关税和消除贸易壁垒的同时,通过设定科学的原产地规则有效地避免区域外商品通过区域内其他低关税国家流入本国市场,对本国市场造成冲击和损害。建立一种外向型、制度化的自由贸易区,将是新疆与中亚国家经济合作的最优形式。

四、采取渐进策略推进新疆与中亚各国的次区域合作

通过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方式开展新疆与中亚各国的经济合作具有十分可行的操作性。采用设立边境自由贸易区、实现区域内贸易投资便利化和在此基础之上的区域内自由贸易区,这种渐进式的合作模式来实现这个最终目标是最佳选择。

(一)借助地缘优势,设立边境自由贸易区

在中亚各国当中,无论是从经济实力还是从政治影响力来说,哈萨克斯坦都占有重要的地位。双方有7个一类贸易口岸,而且新疆与哈萨克斯坦的贸易额占新疆对外贸易的82%以上。为了提高经济合作的层次,我们应该充分利用中哈经济的互补关系和地缘优势,优先设立和扶持边境自由贸易区,使之成为新疆与中亚各国经济合作的核心地区。阿拉山口是新亚欧大陆桥中国段的西桥头堡,也是中国西部地区唯一铁路、公路并举的国家一类口岸,设立阿拉山口边境自由贸易区具有良好的基础条件,应该给予充分的论证和政策扶持。喀什是新疆南疆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与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三国接壤,在喀什建立边境经济合作区,不仅能提升喀什综合性城市的功能,而且能促进南疆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鉴于喀什的优越地理位置和基础条件,可以在未来几年内把喀什建设成为面向中亚地区的金融中心、物流中心和制造中心。

(二)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消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由于中亚各国的经济基础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贸易自由化程度不同,各国所存在的贸易投资障碍也就有所不同。在今后一段时期,消除贸易投资障碍是促进投资便利化和贸易自由化的主要目标。

中亚各国均是欧亚经济共同体的成员国,对外实行统一的关税,对内实行互惠关税的政策。所以,关税壁垒主要存在于新疆与中亚各国之间。消除关税壁垒是新疆与中亚各国之间促进商品流动,推动区域内贸易发展的重要条件。在非关税壁垒方面,应该把标准一致化、海关程序、电子商务和交通运输等确定为今后一段时期内新疆与中亚各国贸易便利化的主要领域。在投资环境方面,加强合作软环境建设。建立以更高层次的“乌洽会”为主的多种经贸交流平台,设立边贸发展和对外开放专项基金,为对外贸易和投资的企业提供信贷担保。开展双边和多边协商和会晤机制,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完善法律机制,为区域内贸易和投资提供良好环境。

(三)在贸易投资便利化基础上建立自由贸易区

在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基础上,通过多方磋商,适时地启动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并促成新疆与中亚各国自由贸易区的早日建立。新疆与中亚各国自由贸易区以消除贸易和投资的障碍为前提,必然会最大限度地实现在区域内的商品、资本和劳务的自由流动,达到跨国界的区域内商品、资本和劳务的最佳配置,促进新疆与中亚各国共同繁荣和发展。建立自由贸易区将使新疆与中亚各国的经济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同时,也会提升本地区在世界经济和国际经济关系中的地位。

注释:

①何一鸣、刘广慧.加强中印能源合作的可行性研究[J].2006,(06).

②王海燕.新时期新疆在中国与中亚地区经贸合作中的地位[M].新疆社会科学,2005,(03).

③黄一超、贺湘焱.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经济合作现状与制约因素分析[J].中亚论坛,2007,(07).

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区别范文第3篇

【关键词】经济区/综合性/经济中心

一、历史经济区域概念的产生

经济区是由多种自然地理要素,包括地形、土壤、气候、资源的相对一致性和与之相协调的人文环境(历史文化传统、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科学技术)所决定,以劳动地域分工为基础,各具产业特色的地理区域。经济区域与经济区域之间商品流通是经济区域形成的必要条件。我国国土辽阔,各地区之间自然条件有很大的差异,由此而导致经济和人文现象的差异同样是十分明显的。根据我国的自然条件(主要是气候和地貌),可以划分为东部季风气候区、西北干旱和半干旱区、青藏高原高寒区三大自然区,这三大自然区决定了我国经济区格局的基本框架。同时这三大自然区内部也同样存在自然和人文环境要素的差异,在历史上先后出现过不同社会产业的地域分工,这种产业分工和差异便形成了不同的经济区。

在我国古代社会的早期,由于经济开发不足,生产力低下,区域间产业分工不明确,商品经济还处于萌芽状态,区域间商品市场体系没有形成,经济区的边界是模糊的、不明确的。大致到了春秋战国时代,随着金属工具的用于生产,农业、手工业生产力的提高,各地根据本地的自然条件所生产的具有本地特色产品的产业兴起,除了满足本地区需要外,可以将多余的产品与他区进行交换,并从中获利,于是形成一定规模商品交换和贸易,产业的区域分工初步形成,开始出现经济区的雏形。正如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中所指出:“由于自然条件不同,即由于土地肥力、水域或陆地、山区和平原的分布不同,气候和地理位置,有用矿藏的不同以及土地的天然条件的特点不同,又有了劳动工具的天然差别。这种差别造成了不同部落之间的职业划分,我们一般应在这些部落相互进行的交换中发现产品向商品的最初转化。”(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34页。)到了战国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产业区域分工已经客观存在,经济区域的概念在当时人们观念里也有所反映。例如《尚书·禹贡》中以山岭、河流、薮泽、土壤、物产、贡献以及交通道路划分的九州,不仅是一种综合的地理区划,实际上也是经济地理区划;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第一次将汉朝全境分为山东、山西、龙门碣石以北和江南四大产业区,汉成帝时刘向的《域分》、朱赣的《风俗》,《隋书·地理志》各州后序,《宋史·地理志》各路后序,虽然都是以“物产风俗”划分的人文风俗区,实际上也是经济地域差异引起的人文地域差异的反映。因此可以说我国古代经济的地域差异在人们的观念里已经存在了。唐宋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地区间产业分工明显,商品贸易频繁,经济区域的特征更为显著,这在区域差异比较大的南方地区更为突出。南朝以来以至唐宋延及明清时期的所谓“三吴”、“江南”、“两浙”、“荆湖”等等已不仅是政区名称,更贴切的是经济区域的名称。明人王士性《广志绎》根据浙江省内不同自然、经济条件分为若干亚区,其云:“浙十一郡惟湖最富,盖嘉、湖泽国,商贾舟航易通各省,而湖多一蚕,是每年两有秋也”;“台、温二郡,以所生之人食所产之地,稻麦菽粟尚有余饶。宁波齿繁,常取足于台,闽福齿繁,常取给于温,皆以风漂过海,故台、温闭籴,则宁、福二地遂告急矣。”这就是说,在浙江省内还分为若干经济亚区,各经济亚区间的商品交换已成为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行为。明清时代大体上各省自成一大经济区,而省内又按自然条件分为若干亚区,这种亚区又可能跨省而成,如所谓“江南”即指长江三角洲经济区而言,虽然对“江南”范围的界定有不同看法,如有人认为苏、松、常、镇、宁、杭、嘉、湖、太八府一州为江南经济区(注:李伯重:《简论“江南地区”的界定》,《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1期。);有人认为应该是苏、松、常、杭、嘉、湖。(注:陈学文:《明清时期太湖流域的商品经济与市场网络》,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不论怎样,“江南”一地作为一经济区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宋代以后,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地区产业差异更为明显,经济区的存在更为明确,经济区的等级、层次更为繁复。对此进行研究,是我们全面认识中国传统社会经济、文化的区域差异和区域整合问题的重要切入点。

二、历史经济区域形成的历史和地理条件

在我国人类社会早期,地域、部落之间农业、畜牧业分工并不是很明确的。至少在黄河流域古代社会的早期,原始农业、畜养、采集、狩猎同时并存。我们从考古发现和文献资料中都可以看到,从新石器时代开始到古代社会早期,华夏地区以及周边草原森林地区产业中兼有原始农业、畜养和狩猎的痕迹。以后随着生产力的提高,采集经济向原始农业发展,狩猎经济向畜养、游牧经济发展,标志着攫取经济向生产经济进步,以后逐渐形成以农业为主兼营畜养的部落与地区和以畜牧为主兼营农业的部落与地区。这种选择和变化,很大程度决定于所处的自然条件,如春秋战国以后,北方草原区形成畜牧区,东部季风区形成农耕区,东北高寒区还停留在采集狩猎阶段等等,由此形成的这种经济区本质上也就是自然-经济区;这种经济区之间的物产互补和交流成为当时人们生活的必需。《荀子·王制》:“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然而中国得而畜使之;南海则有羽翮、齿革、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国得而财之;东海则有紫@①鱼盐焉,然而中国得而衣食之;西海则有皮革、文旄焉,然而中国得而用之。”可见在春秋战国时代中原与周边地区在产业差异上的互通有无是很频繁的,不可或缺的;从自春秋战国至汉代初年,农耕区和畜牧区之间、农耕区内部商品经济已经相当发达,一直延续到汉代,《汉书·食货志》说:“时民近战国,皆背本趋末”,就是说汉代初年,商品贸易在社会上还有很大影响。由此可见,不同产业区域之间商品贸易是经济区形成的必要条件。其次,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特别是西部、西南部和北部地区,主要是汉族以外少数民族的聚居地,由于民族发源地的自然条件决定了该民族经济的特点,如北部蒙古高原上袤广绵亘的草原哺育了游牧民族,西南横断山脉地区的深谷密林决定了采集和狩猎成为当地民族的主要生产方式,东北高寒森林地带原始民族必然以采集和狩猎为生。以后随着民族活动的频繁,生产活动变化,如游牧民族所到之处,往往将畜牧业带至该地,而汉民族所到之处,无不垦地种植。因此民族经济也成为我国区域经济的一个特色;而这种民族区域经济间的互通贸易,很早就开始,一直延续到整个历史时期。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市籴一》:“互市者,自汉初与南越通关市,其后匈奴和亲亦通市,后汉与乌桓、北单于、鲜卑交易。后魏之宅中夏,亦与南陲立互市。隋唐之际,常交戎夷通其贸易,开元定令载其条目,后唐复通北戎互市,此外,高丽、回鹘、黑水诸国,亦以风土所产与中国交易。”民族区域之间的贸易,也是反映不同经济区的一个方面。其三,由于我国很早就形成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为全国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自然条件发展不同产业门类提供了条件,同时出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也就是中央政权对地方经济管理上的需要,尤其是当地方政权特别关注地方经济发展时,有过多的干预,于是经济区的划分和调整往往与政治形势和政区的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我国历史上曾出现过多次分裂局面,原先在统一政权的同一经济区,分裂后必然形成不同的经济区。行政区和经济区有密切的关系。故而我国历史上的经济区往往包含自然

、民族、政治三方面的特色。我国历史上早期的经济的区域差异,可按自然条件分为农耕、游牧、渔猎三大经济区。这三大区实际也是汉族政权和游牧民族、采集狩猎民族的活动区。汉文帝给匈奴单于书云:“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令单于;长城以内,冠带之室,朕亦制之。使万民耕织,射猎衣食,父子毋离,臣主相安,俱无暴虐。”(注:《汉书》卷四《文帝纪》,中华书局标点本。)这就是自然区、民族区、行政区和经济区合一的反映。

在这三大区中,从自然、人口、资源、文化各种条件而言,东亚季风区的农耕区都占主要地位。这里人口最多,几占全国人口的90%以上,资源最丰富多样,生产力最先进,最早进入文明社会。因此这里最早出现经济的区域差异,其先决条件是农耕发展到一定程度,有足够的粮食提供给社会,可以使一部分人从事适应本区自然条件的其他产业,以其产品与他区进行交换,首先就是经济作物商品化,也形成经济区之间贸易的主要内容。例如《史记·货殖列传》载,战国秦汉时代时“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获;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各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千亩卮茜,千畦姜韭: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这种经济作物的区域差异才能初步形成经济的区域性。其中又可以自然、社会、人文等因素的差异分为若干亚区,各经济亚区因其经济在全国的影响,在全国的地位也不同。以后,随着自然环境变化以及人类适应自然能力和生产力的提高、社会分工的细化,商品流通的加强,以及地缘政治因素的变化,不仅经济区边界会发生调整,同时也会引起经济区在全国地位的升降。无论大区和亚区的经济区域调整、变化的因素也是多种的,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自然因素(主要是气候和地貌),就是自然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引起经济区的调整,例如蒙古高原上一次巨大风暴、寒流,使生存在高原上的游牧民族大规模南迁,形成游牧区的南扩;黄河一次重大改道,就可能引起河北、河南经济区的调整,一次大规模的洪涝干旱灾害引起环境变化和人口迁移,就可能引起一些经济区地位的衰落和一些经济区地位的上升。二是政治格局变化引起的经济区调整,如长期大规模的战争,可能造成一些经济区的衰落和一些经济区的兴起,如关中地区自两汉末年战争的破坏,其经济地位明显衰落;南北政局分裂时期以秦岭、淮河一线为南北分裂界线和以长江为南北分裂界线,经济区的格局就不同。又如首都所在地的确定和转移都可能引起经济区的变化。这在我国传统的中央集权的国家里,由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这种变化是很显然的。三是人口和民族迁移活动引起的经济区格局的变化,如农业民族的北移和游牧民族的南进,农耕民族向西南、东北地区的扩展,就可能引起经济区划的变化。秦汉时内地人口的移向北边,“定襄、云中、五原,本戎狄地,颇有赵、齐、卫、楚之徒”(注:《汉书》卷二八下《地理志下》,中华书局标点本。),必然引起高原地区草原的农耕化,反之,魏晋时期匈奴入居中原,自然会将原有的耕地辟为牧地。西晋永嘉之乱、唐代安史之乱、北宋靖康之乱引起的我国历史上三次人口大南迁,对南方地区社会经济变化起了重要作用。四是产业分工的细化,如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提高,自然资源的重要性的显露,手工业的发达,商品经济的发展,引起经济区的变化。如宋代以后长江以南地区蚕桑、植棉、茶叶业、矿冶业和造纸、瓷器业等其他手工业的兴起和发展,原料和产品生产地的分离,商品市场网络的形成,从而引起经济区的变化和细化。经济区之间分工和差异主要表现为商品交换贸易,早期的交换和贸易主要在大区间进行,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业、手工业分工的细化,同一大经济区内经济亚区间的商品贸易量也会增加,于是中心城市和交通路线的布局也随之变化,最后引起经济区格局的变化。

我国古代不同经济区,对封建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影响。20世纪30年代冀朝鼎曾作文提出基本经济区的概念,“中国历史上的每一时期,有一些地区总是比其他地区受到更多的重视。这种受到特殊重视的地区,是在牺牲其他地区利益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这种地区就是统治者想要建立和维护的所谓基本经济区。”“中国的统一与中央集权问题,就只能看成是控制着这样一种经济区的问题:其农业生产条件与运输设施,对于提供贡纳谷物来说,比其他地区要优越得多,以致不管哪一集团,只要控制了这一地区,它就有可能征服与统一全中国。这样的一种地区,就是我们所要说的基本经济区。”即每个时期封建王朝都有一个或几个基本经济区,是这个王朝生存的经济基础。当基本经济区衰落时,这个王朝也由此衰落。而新王朝的崛起必需寻找新的基本经济区。(注:冀朝鼎:《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8、10-12页。)由于当时资料条件的限制,冀文在具体论述上尚有可商榷处,但其基本观点是可取的。从这个问题上剖析进去,我们将发现对古代中国经济区及其演变的研究,是对中国古代王朝兴衰的原因深层次认识的重要条件,同时也能对今天全国区域经济的形成和变化的历史背景有深刻的理解,从而有利于现有经济区域的改造和规划。

三、历史时期经济区域划分的几条原则

我国历史时期划分经济区有些什么标准呢?这是需要研究的问题。李伯重《简论“江南地区”的界定》中说:“关于中国古代经济区域的划分标准,我国史学界尚未有深入讨论。在海外学术界,则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另一种则以自然条件为根据。显然,对于经济史研究来说,后一种意见比较恰当。这种见解首先由施坚雅先生作出系统的理论阐述,后又由斯波义信先生加以发展和改进,成为一种比较成熟的区域研究理论。施氏的理论主要着眼于水路交通,故其理论的核心可简述为‘地域即河川流域’说。斯氏则在重视水路交通的同时,也强调生态系统的作用,从而把施氏‘地文地域’说发展为‘地文-生态地域’说。我们认为施氏、斯波氏的理论是站得住脚的。但是还需要补充一点,即:我们所划的经济区域,在古人心目中,应当也是一个特定的概定(念?)。换言之,得到历史的承认。鉴于以往学术界对于江南地区的界定缺乏共识,我们认为有必要根据上述理论与意见重作划分。在确定其合理地域范围之前,有必要将我们所依据的划分标准,作一简要说明。首先,这个地区必须具有地理上的完整性,必须是一个自然-生态条件相对统一的地域,换言之,在其外部应有天然屏障将它与毗邻地区分隔开来;而在其内部,不仅应有大体相同的自然-生态条件,而且最后还属同一水系,使其内部各地相互发生紧密联系。其次,这个地区在人们心目中应当是一个特定的概念。也就是说,不仅由于地理上的完整性与自然-生态条件的一致性,而且也由于长期历史发展所导致的该地区内部经济联系的紧密与经济水平的接近,使此地区被视为一个与其毗邻地区有显著差异的特定地区。”我们认真读了李伯重先生的论文,认为他将他所定的标准对明清时期“江南”地区划分作为一个经济区是完全正确的。但这个标准是否适合历史上不同时期的所有经济区呢?我们认为还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这里需要补充一下,施氏的经济区域理论是从他研究历史上城市体系角度出发的,他在《中国历史结构》一文中对中国历史上大经济区的观点,大体上可概括为下列几点:一是“每一大区经济都是在某一自然地理大区中形成并完全被包容其中,这种自然地理大区是依流域盆地而划分的。”二是这些区域的核心区,都处于河谷中的低地,中国传统社会里,以农业生产为主,而核心区的可耕地自然条件最好,交通运输最为便利,成为交通枢纽。因此核心区比边缘区商品化程度更高。每一区的中心城市都兴起于核心区,并以不同层次,不同核心区构成不同层次的城市网络。于是在“每一个主要的自然地理区域中,都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城市体系亦即彼此来往频繁而集中的城市群,城乡之间的联系也很多,但大都局限在区域内。”三是大区经济应看成为复合的体系,内部是有差异的、相互依存、一体化的,尽管这些特征在边缘地区较核心地区松散。(注:王旭等译:《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城市研究》,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0-12页。)

施氏的理论是有其可取之处的,例如任何一大经济区是有其核心区和边缘区,但核心区是否必然是该大区的河谷低地,则未必然,应视某一特定时代的其他人文因素而定。此外,认为一大经济区内部是有差异的复合体的观点也是可信的。斯波先生在施氏的理论上加入了生态系统作为考察的依据,即将人类活动引起生态系统变化的因素作为参照模式,比施氏理论又较为全面。但他们所研究的对象,在时代上偏重于宋代以后,地域上偏重于江南。这种模式是否适合整个历史时期,是否适合全国的范围,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总之,以往关于经济区域划分的种种理论有其正确的部分,也有其不全面的缺陷。首先,单单强调自然区域的条件,可能会给予人们一种误解,似乎历史上的经济区是一成不变的。因为历史时期除了黄河下游河道迁徙以外,其他自然地理要素只有量的变化,没有质的变化。那末是不是可以认为二三千年来我国经济区的格局基本没有变化?显然是不能的。其次,我国历史上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势力曾互有进退,同一自然生态区如鄂尔多斯高原,当游牧民族占有时,则成为畜牧区,这就可能与其北面的河套平原形成一个经济区;当农耕民族占有时,往往变成农耕区或至少是半农半牧区,则可能与其南面的陕北高原形成一个经济区。可见民族活动对经济区的变化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其三,历史上经济区有过不小的变化,当经济开发不足,商品经济不发达时期,经济区的地域比较大,核心区与边缘区的距离较远。不同的自然地理单元可能存在于一个大经济区内;当经济开发充分,农业、手工业生产力大大提高,产业分工细化,商品经济繁荣发展时,经济区就可能划小,原先一个大经济区就可能划分为几个经济区,如两汉时期的“江南”经济区与明清时期的“江南”经济区地域就不同。其四,我国历史上曾出现过相当长时期的政治分裂局面,同一自然地理单元在不同的政权统治下,就可能分属不同的经济区。如河北平原和山西高原在宋辽时曾分别属于两个政权,因此河北平原或山西高原在宋辽时就不可被认为是一个经济区。由此可见,划分经济区除了重要的自然生态条件外,人文因素还是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然而我国古代划分经济区域应该有那些标准呢?我们认为自然生态的相对一致性、完整性无疑是最基本的条件,但仅此还远远不够,因为历史时期人文环境的变化十分复杂,不同时期经济活动差异又很大,所以不同时期的经济区域的划分还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劳动分工的地域差异,即本区与他区在主要产业上的差异性,从大处而言,如农耕区、畜牧区、渔猎采集区和农牧交错、狩猎采集混合经济区等等;从小处而言,农耕地区内又可分若干亚区,如水稻作物区、干旱作物区、经济作物区等等。二是我国在近代化以前,基本上还是处在自给自足封闭式的小农社会,某一地区的基本生活用品,不可能全部依靠他区的供应。因此各经济区在主要产业分工的前提下,还有其他产业辅助,以使其成为一个可以独立生存的地区,如关中地区固然是一个农作区,然“其山出玉石,金、银、铜、铁,豫章、檀、柘,异物之类,不可胜原,此百工所取给,万民所@②足也。又有jīng@③稻梨栗桑麻竹箭之饶,土宜姜芋,水多蛙鱼,贫者得以人给家足,无饥寒之忧。故丰镐之间号为土膏,其贾亩一金”(注:《汉书》卷六五《东方朔传》,中华书局标点本。)。如巴蜀地区“沃野千里,土壤膏腴,果实所生,无谷而饱。女工之业,覆衣天下。名材竹干,器械之饶,不可胜用。又有鱼盐铜银之利,浮水转漕之便。”(注:《后汉书》卷一三《公孙述传》,中华书局标点本。)如清代江南苏、松、太、常、杭、嘉、湖自成一经济区,当无异议,其农作有稻、棉、桑三种作物相对集中,鱼盐之产也很丰富,同时又是棉、丝纺织业中心。珠江三角洲当为一经济区,水稻为其主要农作,但其经济作物专业化十分突出,果树、甘蔗、荔枝、香蕉等热带水果以及基塘养鱼,成为农村主要产业,清代中期以后地区经济发展迅速,这正是商品经济发达的结果。明清时期华北平原(冀、鲁、豫)除了粮食作物(麦、豆、高粱)外,还有经济作物棉花、烟草、枣梨、药材、酿酒产业。因此产业的综合性也是古代经济区的特色之一。三是在大产业分

工前提下,还有产业的专业化方向,如农业区中有水稻产区、旱作产区、渔业区、经济作物产区、矿业区,经济作物区中有蚕桑区、植棉区的差异等等的专门化,以此专业化产品得与他区进行交换与贸易。《盐铁论·本议》:“陇蜀之丹漆旄羽,荆扬之皮革骨象,江南之nán@④梓竹箭,燕齐之鱼盐旃裘,兖豫之漆丝chī@⑤@⑥,养生送终之具也。待商而通,待工而成。故圣人作为舟楫之用,以通川谷,服牛驾马,以达陵陆;致远穷深,所以交庶物而便百姓。”揭示了各地区特定产业及其互相间的物资交流,成为人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四是经济中心城市及其辐射范围,即全区生产、交换、消费等经济活动最集中的城市和以此城市为中心形成的城市网络和交通网络。《盐铁论·力耕》:“自京师东西南北,历山川,经郡国,诸殷富大都,无非街衢五通,商贾之所臻,万物之所殖者……宛、周、齐、鲁,商遍天下。故乃商贾之富,或累万金,追利乘羡之所至也。”《盐铁论·通有》:“燕之涿、蓟,赵之邯郸,魏之温、轵,韩之荥阳,齐之临淄,楚之宛、陈,郑之阳翟,二周之三川,富冠海内,皆为天下名都。非有助之耕其野而田其地者也,居五诸侯之衢,跨街冲之路也。故物丰者民衍,宅近市者家富。”概言之,划分经济区域应有区域性、综合性、专业化、中心城市四条标准。

四、经济区与自然区、行政区的关系

经济区与自然区、行政区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自然区的划分,是根据岩石、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等自然地理要素相对一致性所划分的区域。行政区则是按照统治者为加强地方统治的政治原则所划分的区别;有时为发展经济、巩固统治,可以考虑自然地理要素,有时则为了加强中央政权的控制力,有意违反自然地理原则。这在中国历史上事例很多,如汉代的长沙国,元代的陕西、湖广、江西行省划分,明代的南京划分等等。经济区则是根据产业的地域分工和商品贸易经济原则划分的,已见上述,不再赘述。行政区是封闭的、内向的,经济区则是开放的、外向的。这三者是出发点不同的三类地理区划。程民生《宋代地域经济》一书中说:“经济地理与行政地理不是一个概念,但二者联系十分密切。行政地理的划分一般以经济地理为基础的,所以研究历史地域经济,仍须以政区的划分为空间区划。”(注:程民生:《宋代地域经济》,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页。)这种处理方法似乎过于简单了些。当然,经济区的划分不能不考虑自然地理条件,这一点似无需赘述。同样,经济区的划分不能不考虑行政区的要素,因为在中国这样一个中央集权体制下的国家,政府的行政体制常常要控制和干涉经济活动,使经济区服从于行政区,尤其是宋代以后中央集权空前加强,地方行政长官为了加强税收、协调地方经济、用行政手段支配社会经济部门的管理,如在同一政区内发展同类经济,统一施行对自然环境的利用改造,以及颁布适应地方条件的经济政策等等,使经济区与行政区协调起来。所以明清时期经济区与行政区大致吻合。正如杨国桢在《清代社会经济区域划分和研究架构的探索》一文中说:“清代社会经济区域的调整和行政区域的变动是并行不悖的。社会经济区域的划分,可以借用行政区域的划分系统。比如说,我们可以行政县、乡、村作为社会经济区域的基层单位,而把行省作为社会经济区域的地方单位。”(注:《清代区域社会经济研究》,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37页。)但这只能是在基本属于同一自然经济的结构条件下,凡行政区与自然区违背的情况下,经济区就未必与行政区合一,如明清环太湖流域的

苏、松、常、太、杭、嘉、湖自成一经济区,就不受江苏、浙江两省的限制。施坚雅也说:“经济发展和朝代更迭很难一致,正如区域经济并不完全受帝国行政单位影响一样,事实上,它们的相似之处是很接近的。”(《中国历史结构》)可见虽然明清以来,经济区与行政区比较一致,但当地方经济进一步发展时,经济区必然要突破行政区的框框。

自然区的变化是缓慢的,有时需要数百年甚至上千年。行政区的变化则为常见,历史上一次改朝换代,往往会引来行政区的一次大变动,有时一个朝代内前后也有大变化,如汉、唐。但经济区则不一定因行政区的变动而变动,如明、清。经济区的发展有其继续性、稳定性的一面,它不是随着政权更递、行政区的变化而变化,而是随着生产的发展,产业地域分工的演变而演变。这就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产业结构发生了变化,地域分工有了新的调整,商品贸易开创了新的局面,新的经济区的出现将是必然的结果。

五、研究历史经济区形成发展变化的意义

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我国由于地域广大,自然差异明显,各经济区的形成、发展的特点都是不同的。《中国人文地理·中国经济地理》一书中指出:“为谋求国民经济在全国各地能因地制宜地合理发展,为编制全国和各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为进行国土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有必要按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特点,进行经济区的划分。目的是指明各经济区在全国劳动地域分工中的地位,揭示各经济区经济发展的长远方向、主要矛盾和解决途径。根据经济区是经济生产分工的地域单元的特点,在划分时要注意把经济发展与发挥地区优势相结合,地区生产专业化与综合发展相结合,地区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的相似性与合理的经济联系相结合,地区经济现状与发展远景相结合,经济中心城市与其经济辐射所及的地区相结合,地区经济发展与改善环境质量相结合,不同层次的经济区和相应的行政区相结合。”(注:《中国人文地理·中国经济地理》,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53页。)我们研究我国历史时期社会经济区形成和演变的目的:一是了解我国历史上经济发展过程的特点。我国在近代化以前,就总体而言基本上是一个自给性封建小农社会,商品经济不发达。但整个历史时期情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有几经起伏的过程,这在经济区的发展过程中,很能看出其痕迹。二是了解各经济区形成的自然和社会条件及其产业特点,分析各经济区兴衰、演变的过程及其内在因素和规律。三是揭示历史上不同经济区在整个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进一步理解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各地区的自然和经济基础,以及有关人文信息的经济背景。四是由于经济区有继承性和稳定性,研究历史时期各经济区的形成、演变的原因和规律,对今天经济区的划分和规划,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左纟右去

@②原字“印”去一

@③原字左禾右亢

@④原字左木右冉

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区别范文第4篇

【关键词】 次区域合作广西 商贸合作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作为区域合作的具体行动,目标是一致的,都建立在平等、互信、互利的基础上,旨在通过加强各成员国间的经济联系,促进次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广西要进一步建立广西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机构机制,整合次区域合作的多重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拓宽合作领域,在经济商贸合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大湄公河次区域与广西商贸合作

(一)商贸合作的现状与内容

湄公河发源于青藏高原,长4880 公里,为世界第六大河,是亚洲一条重要的跨国河流,流域面积81 万平方公里。国际上称此经中国(云南省)、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和越南入海的湄公河区域为湄公河次区域。它主要在中南半岛,位于中国与东南亚、南亚三大区域的结合处,是前者与后者大陆路桥。资源丰富, 地理位置显要。中南半岛有“黄金半岛”之称。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简称为GMS。大湄公河次区域(不含中国)总面积233 万平方公里,人口2.46 亿人,广西面积23.67 万平方公里,人口4899 万人,分别约为前者的10%和20%。大湄公河次区域与广西合作的历史1992 年由亚洲开发银行根据该行成立的宗旨,与大湄公河沿岸各方磋商,旨在促进该流域各国之间经济发展,而建立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它建立在平等、互信、互利、互赢的基础之上,是发展中国家互利、联合、自强的合作,合作形式以项目为主导,亚行视各成员实行需要而提供资金支持。广西在2005 年7 月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第二次领导会议上作为中国参加合作前沿确定加入,从此融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之中。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内容,主要在交通、能源、电信、人力资源、贸易、投资、旅游、农业、环保、灾害监测和禁毒等方面, 特别是商贸经济合作最为需要,最为迫切。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开发发展,成为我国与该次区域国家合作的热点。在商贸方面合作,主要有:参与次区域国家商贸合作和多边合作;推动商贸便利化和信息化进程;推动技术贸易合作;促进企业界参与次区域商贸经济合作;促进政府间协商合作,以加快商贸发展等等。而在参与合作各方的特点上,除广西之外,均处在湄公河流域,而合作已有14 年,广西参与才1年。其中,除泰国2001 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825 美元,经济状况较好外,其他国家和地区均处在较低水平,需要加强合作加快发展。

(二)广西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商贸合作的机遇与优势

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宗旨和目标是:建立一个一体化的、繁荣进步和公正自由的经济区域。这给广西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促进广西在参与合作中经济更加开放、更多开发和更大发展。参与合作可以提升广西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地位,突出广西在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合作的前沿作用,特别是商流先锋和物流中心的作用。广西作为西南大通道的作用将更加突显,不仅通中南半岛、东南亚,而且通南亚、西亚。这必将大大促进广西与东盟各国商贸经济关系的发展。参与合作中构建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民间文化交流平台,从而以文化搭台,商贸唱戏,发展商贸经济。广西与东南亚、南亚人文关系密切,与其多个民族有亲缘关系,生活文化习俗相同或相近,随着合作的深化,民族群体和文化交往必将增加。反过来,又必将促进贸易经济之间关系的密切、发展和增强。

与此同时,广西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具有很强的优势。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可以更有利地与其东部,与越南合作,从湄公河出海港口溯河而上到沿河流域。从而便利地进入该区域腹地,发展商贸合作。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可以更好地沟通该区域与我国西南、珠三角、长三角合作。使之更有力地发挥广西区位优势,促进彼此之间商贸合作发展。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可以发挥利用每年在广西南宁举办的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的优势, 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与广西商贸经济的发展, 或通过广西加强与全国商贸经济的合作。

二、广西参与次区域商贸合作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分析

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最突出和重要的合作是商贸合作,这也是参与的必要前提。这是因为商贸合作是最简单的,也是最基础性的合作,是最原始的,也是最现代化的合作,其形式是互相交换劳动产品。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交换表现为劳动产品产换,包括有形的产品交换和无形的产品(服务)交换。广西除与之交换工业品、生产要素之外,也交换农产品、生活资料和服务。通过商贸交换,以满足各国人民生产和生活需要。这是彼此需要的、必要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商贸合作,是以国际货币为媒介而进行的。通过商贸,例如,缅甸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可与广西的机电产品交换,以支持相互商贸发展,促进各国人民走向繁荣富裕。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都处在发展之中, 都需要开展商贸,发展经济,走共同振兴之路。马克思指出:“在商品生产中,流通和生产一样重要。”这就是说相互开展商业贸易流通, 很是必要、很是重要。通过相互开展商贸,可以推动各国经济加快发展,共同振兴。

此外,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商贸合作具有很大的可能性。首先,地域相邻相接,生产发展基础相似相近,生活习俗相近相同,有着发展商贸合作的可能性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国家山水相连,与越南有1020 公里边界,可以方便开展商贸或转口贸易。大湄公河次区域人口为广西人口的5倍,国土面积为广西的10 倍,资源丰富,市场十分广阔,前景看好,有着发展商贸合作的可能性。其次,经济互补互动,有着发展商贸的可能性。广西与缅、老、泰、柬、越五国在经济上有很强互补性,特别是在资源、产品上,因此有发展商贸合作的可能性。印度支那恢复和平前后,主要由港澳商人开展商贸。中越关系正常化前也通过香港进行商贸。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和广西融入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广西与它们的直接商贸将会有更多更大更好更快的发展。第三,交通和信息交流有一定基础条件。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诸国,除与越南可以陆水路相通以外,可通过越南―云南铁路、公路,或通过湄公河与之相通。广西公路到越南河内、老挝万象、泰国廊开也只需要几小时或一天的时间,到湄公河诸国自由通行。飞机到各国也方便。交通条件可以便利发展商贸。

三、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发展商贸合作的对策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涉及到交通、能源、电信、农业、环保、贸易、投资、人力资源和旅游等9大重点领域。根据广西的自然条件、地理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应重点在交通、农业、人力资源和旅游等领域开展合作。广西在主动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发展商贸合作时要明确重点领域。

(一)商贸方面

除了供应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需要的各种工农业生产资料外,当前要着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传统生活资料初级产品,以适应各国市场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可以较好地取得比较效益,对各方都有利。可建立大湄公河各国需要的亚热带农产品、加工品和互补性农产品基地, 利用自然资源优势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海产业和生态农业,建立农产品加工区。围绕市场需要,开展科技攻关,促进科教和商贸结合,增加科技含量高、效益比较好和数量比较足的适销货源,以源源不断供应。建立大湄公河次区域国民需要的工业品货源基地。在高新技术园区、工业区和投资区划出适合湄公河国家需要的工业品货源生产基地, 以生产适销对路的工业品供应其需要。建立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招商交易市场。除利用每年在南宁举办的中国―东盟博览会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厂商签订现货、期货供应合同,以及到各国做生意以外,要建立“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招商市场”,常年或不定期开展商品商贸。

(二)物流方面

以港口和城市为基地,发展港口和物流经济。特别是要统一规划,分工合作,在北海、钦州、防城港、南宁市分别发展现代物流中心,开展物流服务。建立跨国物流企业(集团)。在物流中心(基地)建立专业跨国物流企业,以发展成为以物流为主的多元化经营的现代企业。或与东盟(含大湄公河次区域) 国家合资办好跨国物流公司,为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企业提供良好的物流服务。搞好公路、铁路与港口升级建设,以增强和加快通过能力和服务能力,改善经营管理,使之迅速周转,实现货畅其流,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发展“会”、“节”经济,以“会”、“节”促商流和物流,使商流物流加快发展。“会”和“节”对参展商、供应商、组织商、经销商、批发商、采购商、物流商和广告商等开展业务活动,搞活商贸交易,都有好处。通过节会形式进行会展,通过各种经济文化民俗节会进行商贸交易,可以搜集许多竞争者和消费者信息。定期不定期举办商品交易会、特色展销会、博览会、文化节等会节,塑造具有特色的会节,可以有效地招徕各界人士,带动商流、物流、信息流、人才流和资金流的发展,促进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商贸的发展。

(三)商贸服务方面

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因地因时制宜地开展餐饮、住宿、美容、摄影、化妆、健康、修理等生活和生产服务贸易,满足各国人民生活、生产的需要。在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商贸合作中,开展信息咨询服务既是一项重要业务, 又是推动商贸发展一种重要手段。广西的服务集团或企业应当适当开展这方面的业务。这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是发展商贸合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无论是商贸企业或者是政府部门都应重视抓好,使之有一个较快的发展。由于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交通、水电、电信和城乡建筑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开展,而人力、技术、设备缺乏。广西在这方面已具有一定条件,可以开展劳务贸易服务。例如,中国昆明至泰国曼谷的曼昆公路长1188 公里,是亚洲公路网重要公路,南宁至曼谷的南曼高速公路等工程,广西都可以争取中标而开展工程设施服务贸易。作为一种服务,金融服务可以在合作中强化。广西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可以依托资金、信息、网络、技术和人才方面的优势,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宽融资渠道,为国际融资、各类型企业金融往来和经营提供服务。此外,注重文化艺术服务贸易。广西的文化产业已有一定发展,原有深厚底蕴,在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合作中,应注重发展文化娱乐与教育培训等服务贸易。要打破“文化产品”市场弱者地位,增加文化产业服务贸易,提高其比重,从而增加贸易额、贸易总量。

参考文献:

[1]郭晓合等.中国一东盟双边贾易、次区城经济合作问题研究.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

[2]陈泽民.区域合作通论―理论•战略•行动.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3]卢圣亮.利用外资的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

[4]刘跃生.国际直接投资与中国利用外资.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

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区别范文第5篇

历史上任何一种商品经济,都是所有制性质一般和商品生产、交换方式一般的统一。反之,客观存在的每种商品经济,又都是一种具体的商品经济,即是一定的所有制性质和商品生产、交换方式的统一。所以,作为对特定社会阶段商品经济的研究,都必须侧重于本阶段中商品经济具体特性的分析。认识中国现实中的商品经济,也一定要如实地反映它的现状属性。中国现实中的商品经济,在总体上应称之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商品经济。这个范畴区别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更不能同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混为一谈。因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中,除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些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外,还有多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存在。仅以这一点说,就既有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又有非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把现实中的商品经济,统称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显然是不恰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商品经济,既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商品经济形式的统一概括,又意味了这多种商品经济形式间的对立和斗争。以现实来说,这种斗争是很复杂而激烈的。种种非公有制商品经济形式,虽然程度不同地都具有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的一面,但另一面却都不断地形成着对社会主义经济的侵蚀和瓦解。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本身,多种经济形式间的竞争也是很厉害的。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总是处在这种不断的斗争和竞争中,又是在同各种商品经济形式彼此结合、相互渗透中实现的。表现在经济管理上,就是要兼顾公有制商品经济形式和非公有制商品经济形式这两个方面,并且通过这两方面间的相互作用及其转化,实现对二者比重关系的把握和全社会经济发展趋向的调节。所以,作为商品经济理论研究,就必须如实地反映这种现状,并且提出相应的对策。然而过去的研究则不是这样看问题的。人们通常的看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一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里暂且不谈第二个等式能否成立,只就第一个等式说,它分明是对上述商品经济社会结构作了抹煞。其结果,不仅造成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概念本身的不准确,而且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对各种商品经济相互渗透、相互斗争的研究,在实践中产生了很不好的影响。简言之,过去商品经济理论研究上的一大缺陷,是它脱离开现实中商品经济的复杂结构状态,孤立地研究所谓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因此,作为对这一缺陷的补正,就是要回到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中商品经济总体状态的研究上来。在范畴上说,就要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商品经济这个大概念,明确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非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及其各自形式的区别。从而,深入探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多种商品经济形式间的相互作用、渗透关系,并坚持在这种作用和渗透中,认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促使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换句话说,我们就是要从只研究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纯粹形式,转变到对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商品经济形式结构中的社会它义商品经济和它的发展的如实研究。

(二)

过去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研究的第二个缺陷,是它忽视了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本身作为发展过程的研究。毫无疑问,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同样是一个发展过程。它具有不同的发展阶段。从本质上讲,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属性有两种:第一是公有制经济;第二是采取商品生产和交换方式进行运行的经济。叮是,公有制有低级形式和高级形式的不同,可理解为由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发展的过程;商品生产、交换方式也有不发达状态(小商品阶段)和发达状态之别,又可看作是由不发达状态向发达状态的转变过程。所以,不能认为只要是公有制的商品经济,就是一样货色或一种状态;而必须懂得: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除了都具有作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一般性外,还分别具有着它作为本阶段发展状态的特殊性。因此,以经济理论研究说,不’司发展阶段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都必须具有其相应的具体范畴和研究重点。既然如此,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商品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出发,笔者以为有必要对以一「几二个研究对象作范畴上的区分:

(1)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它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一切阶段、状态的总括;

(2)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即是现实中尚处在不发达状态的公有制商品经济;

(3)真正发达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也就是通过长期的经济体制改革最终实现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成熟状态。

如果说,第一个研究对象,即称之表现社会主义公有制商品经济一般特征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或许不会有多少异议的话,那末,如何看待后两个对象的区分和其范畴的确定,则尚且是有待探讨的课题。这里首先涉及到对所谓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历史位置的理解问题。如前所述,在现在通行的认识中,社会主义有汁划的商品经济,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划等号的。然而仔细推敲,这个等式同样是不成立的。其一,从逻辑形式看,“有计划商品经济”是侧重于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属性特征进行概括的范畴,而不是对其实体概括的范畴。这就是说,它实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某一阶段的特征或某一方面的特征,不能当作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一般意义的表达。其二,从既定(尤其是十共大报告的规定)的意义看,有计划商品经济和它的体制,是经济体制改革听要达到的日标,自然不能以社一会主义商品经济一般意义去理解的,更不能当成是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本身。其三,从范畴内涵规定看,有计划商品经济要求形成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运行机制,而这种“内在统一”机制,只有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和计划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之后才能实现,也就是说,它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高级形态的特征所以。所谓社会仁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应是指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达阶段或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形态的范畴。那么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范畴又应是如何呢?笔者认为可称为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划分,是与我国的特定国情直接相关的。我国是未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因而虽然现在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仍无法越过“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的阶段。反过来,以商品经济本身看,它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不能不具有这个“特定阶段”的性质。这也就是说,我国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只是一种很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或尚处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再以实际看,被划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商品经济和集体所有制商品经济两种形式。就公有制本身讲,它们都还处在比较低级的状态,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其次,以商品生产和交换方式看,其更具有着草创性。同时,从全社会说,一方面计划方式,尚没有从传统的直接控制中解脱出来,以间接调控为主的计划机制仅处在发育之中;另一方面,市场体系还很不健全,市场调节很不得力,市场机制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还无法得到表现。所以,计划和市场“内在统一”的经济运行机制还远远不能形成,整个经济的运行依然不得不靠计划和市场两种形式、手段的同时作用(“板块结合,’),以至时而强调这个多一点,时而强调那个多一点,借以达到二者的互相补充。加之商品经济发展所需其他条件和素质上的缺陷,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事实上只处在它自身发展的初期。事实是,过去由于未能把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它的运行机制,同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及其运行机制作范畴上的区分,因而造成了许多原则性的差错。比如,我们一方面把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和它的体制确定为改革的目标,另一方面又往往认为我国现实的经济就是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同一东西,既作为改革的终点站,又当成起点站,不仅在逻辑关系上讲不通,而且造成在设置改革方案时,以理想代替现实,把改革后方能出现的东西(“内在统一”的运行机制),当成现实中存在的东西。很难设想,这种连起点站和终点站都说不清楚的旅行,会不是一次十分混乱的旅行。因此,作为对过去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的又一补正,我们即要克服原先忽视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研究之缺陷,准确地划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正确地说明阶段之间的相互联系和范畴界限,从而真正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看作一个发展过程。不错,过去也没有谁否认过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发展着的,然而作为理论研究,说商品经济发展,就一定要通过能够表现发展过程不同阶段范畴的含义区别,和对这些范畴之间关系的分析,具体地体现出这种发展关系,说明商品经济的历史运动。

(三)

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商品经济研究,核心是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及其发展过程问题。从总体上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商品经济发展中的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包括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和发展、非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计划与市场关系和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同非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间计划与市场的融合或相互作用等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计划与市场关系和发展问题。而从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计划与市场关系和发展的研究说,笔煮以为急需树立的一个重要观点是:所谓计划与市场“板终结合”和计划与市场的“内在统一”,以及计划与市场结合的其他一些模式①,虽然它们在作为改革目标的选择上是相矛盾的,而在商品经济的实际发展过程中,却是密切相关的。“板块结合”和“内在统一”,都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运行机制发展中的特定模式,后者是改革所要实现的目标模式,亦即未来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成熟形态的运行机制,前者则是向改革目标模式过渡中的模式,或现实中尚处在不发达状态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所以,如果说中国改革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上,将会经历这样一个全过程:“产品经济”弓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那末它所对应的运行机制的转变过程必将是:计划与市场对立分计划与市场独立存在而配合使用(“板块结合,’)今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从理论研究本身讲,这里的关键是要对以下两点进行重新确认或新的说明。第一,作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主张计划与市场的“内在统一”无疑是正确的。党的十三大报告在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是计划与市场的“内在统一”时,着重明确了三个基本观念:

(l)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本质区别,在于所有制不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市场的发育和完善,利用市场调节决不等于搞资本主义。

(2)必须把计划工作建立在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应逐步转向以间接管理为主。

(3)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

这三点,是对所谓“内在统一”的具体解释。无庸置疑,中国改革所要实现的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中的“商品经济”,即是指同现代社会化生产相联系的发达的商品经济。而发达商品经济是以企业作为商品生产或经营者的独立性和市场调节机制功能的完整性为基本特征的。因为离开这两条,企业就会失去在商品生产中的竞争活力,整个经济就不能成为真正发达的商品经济。所以,要建成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国家必须放手促使市场机制的发育和成熟,并把它看作是能够覆盖全社会的调节机制,必须使计划工作建立在商品交换和价值钡律的基础上,从而最终地实现向以间接管理经济为主的轨道上转变。虽然作为全社会经济计划目标的统一,到什么时候都不能没有,虽然保留某些行政的直接控制手段干预经济,到什么时候或许都是必要的,但以全社会经济运行机制的整体性能来说,它无论如何都必须完成向间接管理为主的转变。这正象生产管理者对他的生产流水线,可以规定生产多少产品、生产什么样规格的产品,也可以对其组合形式作必要的调整,却决不能破坏流水线内在的规律性,改变其正常运行机制一样。否则,流水线的功能就不能很好地发挥,或者它不是原来意义的流水线了。发达的商品经济也就不成其为发达商品经济本身了。国内、国外,历史和现实的经验还表明,把计划和市场作为两种各自独立而“板块结合”在一起的手段调节经济,脚踏两只船,置企业于异向目的(来自计划的目的性和产生于市场的目的性)的冲击之中,常常是:一方面宏观上的计划与市场间的配合无法形成恰到好处,另一方面,微观中的企业又不得不处于左右为难、无所适从的情况中,这样是不能造成一种系统完整的经济运行机制,以确保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协调发展的。这也从反面证明了把“内在统一”作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结合目标模式的合理性。十三大报告在提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运行机制模式后,紧接着讲到:“国家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创造适宜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以此引导企业正确地进行经营决策。”这就告诉我们,所谓“国家分市场分企业”的模式,实质是说,国家对经济的调节,应主要地放在创造一个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上,然后放手企业在宏观计划指导下,进行独立自主的经营,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开展平等竟争,从而实现国家计划、市场功能和企业行为三者间的良性联动。第二,必须把计划与市场关系的实际发展过程,同理论上开展对计划与市场关系发展目标的认识区别开来,更不能用后者否认或取代前者。作为对计划与市场关系发展的认识,其确切的答案只能有一个。所以,仅就对计划与市场关系发展目标的研究说,肯定了“内在统一论”,就是对“板块论”等其他模式的否定。而且,在理论上由认为计划与市场关系的发展目标是“板块结合”,到“内在统一”,实现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作为改革发展目标经济形态,同其目标运行机制的一致性认识,确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但是,以计划与市场关系的实际发展过程说,它自然地包括了向目标模式转化中的各种模式的存在。这些模式虽然都与目标模式有一定联系,却又都不能同目标模式完全一致,因而说“内在统一”是目标模式,并不等于说它是存在于实际发展过程始终的模式或唯一模式,也无法否认“板块结合”等模式在向目标模式实际过渡中的合理性。事实是,随着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一方面将使市场体系得到建立和完善,发达商品经济的市场机制趋向成熟,逐步承担起了对全社会经济活动的有效调节;另一方面,计划的水平相应地得到提高,变为主要地在遵循商品经济法则的前提下,实现对经济发展的间接控制和宏观方面的指导,基本上脱离开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涉。这样,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才会由两种各自独立的调节手段“板块”式结合,转变为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内在统一”式的结合。这将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发展过程。离开这个发展过程而空谈所谓“内在统一”,甚至把它说成是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本身的特征,显然是错误的。可见,以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全过程看,采取计划和市场两种调节手段“板块结合”,不仅具有它一定的合理性,而且是达到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目标运行机制的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我们不但不应该把计划与市场关系发展的目标模式,同向这个目标模式过渡中的模式混为一谈,或简单地对立起来,而且还必须是通过对这两者间联系的恰当认识,说明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实际发展。综上所述,作为对过去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研究的又一补正,就在于要明确: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生成发展相一致,在计划与市场的结合上,也有一个发展过程。这里的关键是应把理论上对经济运行机制目标模式的认识,同经济机制的实际发展区别开来,既肯定“内在统一”目标模式是正确的,又承认“板块结合”在现实发展中是不可避免的,从而变过去对经济运行机制目标模式合理性的空洞论证,为实事求是地开展向这个合理模式实践过程的具体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