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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投资范围

社保基金投资范围

社保基金投资范围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 资产配置 投资收益率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资产配置情况

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一支柱,由国家统一实施,政策目标是广覆盖、保基本。截至2014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已经达到84232万人。作为广大劳动者退休后的主要经济来源,该制度对于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有着重要意义。

早在1997年,我国就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指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额除了预留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当时,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刚由现收现付制转为部分积累制,基金结余额有限;且资本市场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投资工具不多。因此“买国债、存银行”是符合当时大背景的选择,其能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基础上,切实做好“保底”工作。但随着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的推进,该模式的弊端日益突出。

首先,狭窄的投资渠道使基金面临巨大的贬值风险。随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的逐渐扩大,基金规模不断增长。2014年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高达35645亿元。国债和银行存款虽然能较好地满足流动性、安全性需求,但收益率一般较低。如果投资收益率不能跑赢通货膨胀率,无疑将给养老保险基金带来严重的贬值损失。

其次,这种保守的投资政策与我国的筹资模式并不匹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采取“统账结合”,属于基金部分积累制。其中社会统筹为现收现付制,遵循以支定收原则,从理论上讲这部分基金应大致处于收支相抵状态,投资压力相对较小。而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制,具有典型的长期性特征,除缴费外,累计投资收益是决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的关键因素,因此必须对个人账户基金进行多元化投资以提高劳动者未来的退休待遇。

为了弥补制度缺陷,我国开始探索养老金入市的具体方式。2006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正式试点运营做实个人账户中央补助资金;2012年,其受广东省政府委托,负责管理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存资金1000亿元。截至2014年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受托管理的个人账户基金权益达到1109.74亿元,其中累计投资收益为303.92亿元;广东委托资金权益达到1055.58亿元,其中累计投资收益为173.36亿元。这些措施也反映了我国对于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制度的迫切需求。

二、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现状

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单位和其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从筹资模式看,这两者皆属于完全积累制,对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较高。

职业年金起步较晚,具体投资办法有待另行制定。企业年金在我国的发展已经有二十余年历史,制度相对成熟。截至2014年末,全国建立年金计划的企业共计7.33万户,参保职工为2293万人,基金总规模达到7689亿元。为了提高基金投资效率,我国先后颁布了多个重要文件,典型代表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004)、《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2011)、《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2013),政策调整的基本思路是不断丰富投资工具、逐步放松对投资比例的约束。目前,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具有以下几个典型特征:

第一,投资范围比较广泛。具体投资对象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以及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股指期货。以上投资工具大致可被划分为流动性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和权益类产品三大类。流动性资产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特点,固定收益类资产往往能获得比较稳定的回报,权益类资产虽然风险相对较高,但也带来了高收益的可能。第二,对投资比例仍有所限制。其中,流动性产品的最低比例为5%,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最高比例为135%(基于债券正回购比例不超过40%的前提),权益类产品占比则不得超过30%。第三,允许企业年金基金参与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股指期货交易。这实际上是对冲策略的应用,即此时只能做空股指期货,且所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对冲标的的账面价值。

在现有政策的规定范围内,企业年金基金可以进行多元化的资产配置,投资绩效总体来讲比较理想。由表1可知,在2007 2014年间,其投资收益率有六个年度超过了同期通货膨胀率。此外,表1的数据还显示基金投资回报与外部金融市场的表现密切相关。在2007年、2009年和2014年,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分别高达41.00%、7.78%和9.30%,这无疑是受到了牛市大环境的影响;而2008年、2011年的投资亏损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由于当时我国资本市场进入了熊市行情。

数据来源: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来源于《2014年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益率、通货膨胀率来源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网站。

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经验总结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属于财政性战略储备基金,专门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其于2000年8月设立,截至2014年末,基金资产总额达到15356亿元。面对逐年增长的基金规模,我国对其投资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以适应整体经济形势的变化。

2001年颁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基金进行分散化投资,但投资范围仅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2006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指出境外投资的比例不得超过20%,这意味着拉开了海外投资的序幕。除了以上两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外,我国陆续以专项审批方式拓宽基金投资渠道,涉及的投资对象包括股权投资、信托贷款、股票指数化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2015年4月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将社保基金债券投资范围扩展到地方政府债券;将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的范围扩大到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包括优质民营企业;同时允许基金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一级市场直接投资同业存单。除扩大投资范围外,本次会议还上调了企业债、地方政府债、信托贷款的投资比例。

综上所述,就投资范围而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在境内和境外进行投资。境内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债券、信托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境外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货币市场产品、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用于风险管理的掉期、远期等衍生金融工具等。从投资比例看,我国根据不同投资工具的特点分别规定了投资上限或下限。例如,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50%(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1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企业债、地方政府债、股权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20%;信托贷款、股权投资基金的比例则不得超过10%。

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相比,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进行资产配置的空间明显更大。如表1所示,在2007-2014年间,除了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出现投资亏损外,其余年度皆获得正收益;且在绝大多数年份,其投资收益率不仅跑赢了通胀,也高于同期的企业年金。

四、优化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资产配置的对策

为了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绩效,就必须在重视安全性的基础上探寻更有效的投资路径,这不仅有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带来的支付压力,也有助于实现养老保险体系的可持续性发展。结合已有投资实践,建议养老金投资坚持两大原则:一是采取多元化策略,二是实施严格限量监管模式,尤其要对诸如股票等高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作出限制。除此之外,还可从以下方面优化养老保险基金的资产配置:

社保基金投资范围范文第2篇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工具

    自养老金制度改革以来,我国养老保险投资工具范围不断拓宽。从一开始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和国债,到现在可以进行委托投资、实业投资以及海外投资等。就目前来看,我国养老保险投资还是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1.银行存款我国对养老金银行存款的投资比例做出了限定:银行存款不得低于社保基金总资产的10%;在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高于社保基金银行存款总额的50%。银行存款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但是由于利率低,容易受到通货膨胀影响,导致其贬值。所以在投资时应该占有一定的比例,但不宜过大,其规模可以控制在支付相应养老金规模的范围。2.债券债券具有流动性强、利息固定、收入稳定、安全性较高等特点。而且,投资债券的可选择性较多,投资适当比例,可以利用投资组合充分分散风险,符合养老基金安全性的要求。但是2011年,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到10%,其原因是由于其收益率较低。在增值需求迫切的形势下,不适宜将资金过多的投资于债券。3.股票一方面,股票是一种高风险投资。尤其是我国,股票市场涨跌幅较大,风险较高。另一方面,股票投资又是确保养老金保值增值的有效选择。改革初期,鉴于股票的高风险性,股票投资比例被严格限定,尤其是企业年金股票投资比例被限定在20%的范围内。但是近些年,为了保证养老金的增值,逐渐放宽对股票的投资比例。股票的投资比例已经由2001年的0增长为2011年的32.39%。4.委托投资5.实业投资实业投资是指通过基金投资得到被投资单位的股份,可以通过长期持有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以分散经营风险的目的。社保基金已投资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大唐控股等九家企业,截止至2010年8月31日,实现增值1030.11亿元,获得了巨大投资收益。可见投资于一些具有投资价值的公司,可以达到基金增值的目的。

    (二)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结构分析

    随着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日益迫切,改革初期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工具比例产生了不同的变化。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整体呈现逐年降低趋势,而股票、委托投资、实业投资等资产的投资比例呈逐渐增加的趋势。这里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债券。在改革初期,银行存款和债券的比例一度达到98%以上,近几年才稳定在50%左右。通过以上对投资工具的分析可知,银行存款和债券的安全性较高,但是收益率较低。为了保证投资收益,将银行存款保持在足够支付的范围内即可,而债券则可以进行投资组合以分散风险。所以,固定收益类资产有逐年降低趋势。股票近些年来其投资比例整体呈增加趋势,直到2009年开始,稳定在30%左右。股票一直都是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重要的投资工具,尤其2007年的牛市,更是让社保基金获得了43.19%的收益率。委托投资的比例逐年增加是由于委托投资机构可以整合各种资源,做出更好的投资决策。但是近两年,委托投资比例稳定在41%左右,主要因为我国金融市场不完善,所以不能盲目的投资股票等高风险资产。将委托投资比例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符合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性要求。另外,实业投资逐渐成为近几年社保基金投资的重点,我国社保基金尤其是在2010年,更是达到了20.90%的投资比例。据2011年社保基金理事会年报显示,2011年社保基金实业投资的比例占总资产的16.31%。而由于金融危机后股市低迷,2011年,社保基金投资收益近70%都来自于实业投资收益。所以,适当的增加实业投资的比例,有利于养老金的增值。

    二、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率分析

    (一)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策略分析

    固定收益类资产占有总资产一半的份额,体现全国社保基金长期以来坚持稳健投资的风格。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于2003年开始投资股票,历年股票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平均为19.22%,占全部投资收益的46%。可见,股票投资一直都是养老保险收益的主要来源。但是2008年,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股票资产首次出现浮亏。所以,对股票投资上要始终坚持十分谨慎的态度。近些年来,实业投资在社保基金资产配置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股市低迷时期表现的尤为明显。社保基金也逐步增加了用于实业投资的比例。据推算,从2012年到2015年,全国社保基金用于实业投资的最高规模可达到2500亿元。

    (二)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率分析

    尽管我国对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工作做出了很大努力,但是目前的投资收益情况还是不容乐观。

    (三)去除异动点的对比分析

    我国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率历年平均值是8.4%,减去通货膨胀率之后是5.97%。但是这个高收益率主要得益于2006年和2007年的高收益。2006年、2007年,我国股票市场急剧上涨,但这种现象并不常见。在2008年,金融危机席卷全球,股票市场泡沫破碎,股票价格一路下跌。相应地,这一年的社保基金收益率达到了最低值。所以说,社保基金的高收益率是不能持续的。为了能更准确、真实的反应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率情况,去除2007年的最高值和2008年的最低值后得到的平均收益率更为可靠。去除2007年和2008年两年的异动点后,得到社保基金的实际平均投资收益率为4.04%。这一实际平均投资收益率仅比2001年以来这11年的平均通货膨胀率高一些。2008年及2011年,甚至低于通货膨胀率。由此可见,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率过低,有些年份的收益率甚至跑不赢通货膨胀率。养老金资产没有实现增值,却在无形中贬值。

社保基金投资范围范文第3篇

首先,社保基金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就我国目前基金市场而言,一些基金管理公司由于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不能很好地对风险做出预测和防范,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操作违规现象。就投资而言,一些社保基金的投资具有盲目性,在投资之前对投资方向缺乏全面细致的了解,使得一些投资往往收益较低,甚至出现亏损。除此之外,投资范围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社保基金的资产组合中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比例不能低于50%,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的比例不能超过50%,投资产业基金和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不能超过10%。这种规定虽然从安全性出发,尽可能规避了投资的风险,但范围被限制得过窄很容易导致投资收益受到影响,不利于社保基金的保值增长。就社保基金的来源而言,存在着来源不稳定的问题。目前社保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股减持收入和公益金收入等几个方面。这些来源受外界因素影响较大,时间和额度都处于不确定之中。社保基金来源的有限性和不确定性对基金数额的增长造成了不利影响。

其次,缺乏严格的监督。就现状而言,对社保基金的监管主要是由劳动保障部门来实施,其他部门相互配合的方式。在多方主体都参与的情况之下,如果没有对每个部门的监督职责做出一个具体而明确的划分,很容易造成职责不明甚至混乱的局面。在具体进行社保基金监督工作中,可能会出现部门争权或者是互相推诿的状况,这对监督的实施是不利的。除此之外,劳动保障部门是社保基金的管理者,如果仍然在社保基金的监督中掌握主要职能,则会造成监督效力被弱化,很容易滋生腐败。再次,法律法规尚待健全。为了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国家加大了相关方面的立法,相继出台了《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法》等。但是,就实践而言,仍存在着一些情形法律未作出规定,并且已经出台的法律存在着效力层次低、操作性不强等缺点,对于社保基金也没有专门的法律作出规定。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第一,要健全完善社保基金管理机制。就投资而言,要拓宽投资渠道,把握投资方向。投资渠道被限制的过严,很容易使投资陷于僵化,不利于投资效益的增长。因此,社保基金管理者要从实际出发,考察投资市场行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选择适当的投资方向。除此之外,还要注重培养引进专门的人才从事投资管理工作。要想保证社保基金的投资效益,必须要有熟悉经济、金融、投资、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的高素质人才进行管理,在保证社保基金正常运行的基础之上实现社保基金投资效益的增长。为了避免社保基金因为投资不当而出现亏损,可以设立社保基金最低收益率,并建立准备金制度。通过设定最低收益律,可以为投资收益设定一个最低标准,保障收益的稳定;通过建立准备金制度,可以在社保基金出现空缺亏损的时候能够及时弥补。

第二,要对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进行严格的监督。对社保基金投资的监管单位和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让每个单位和部门都能够在清楚自身职责的基础之上合理履行,避免出现职权不明而互相争夺或者是互相推诿的局面。当社保基金的投资出现问题时,要充分发挥监督效力,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除此之外,还要对从事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的资格和工作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存在个人能力不足或者是的情况,要迅速做出处理,避免因为从业人员的行为而造成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出现困难。

第三,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于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出现无法可依的状况。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的一些情况作出法律规定,维护管理秩序。

三、总结

社保基金投资范围范文第4篇

全球机构投资人的资产配置特点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全球范围内长期投资人的资产配置进行分析后,总结了三个主要趋势:1、资产配置全球化特征增强,同时亦代表着所在国资产配置比例降低;2、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的管理资产比例相对下降,而主动型投资基金的管理资产比例相对上升;3、经历过全球金融危机后,公共部门(如基金和外汇储备机构)的资产配置比重和重要性上升,私人部门(如保险公司和投资基金等)则相对下降,公共部门更偏向于长期风险资产的持有,而私人部门则更倾向于持有避险资产。

根据诺承投资的观察,全球范围内的资产配置有着以下一些新的发展:1、全球金融危机使机构投资人对风险因素有更为深刻的认识,特别是对流动性和信用评级的风险敏感程度提高;2、主要机构投资人在美国和欧洲等发达市场遭受严重挫折后痛定思痛,新兴市场因其高增长性和与发达金融市场之间的低风险关联性而在全球资产配置的重要性上升,但在单一市场内部还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因素。3、被动型投资人在孜孜不倦地追求资产配置理论和模型最优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轻视了资产配置优化调整的灵活性。而主动型投资人对于全球机会的积极探索、识别和捕捉在逐渐碎片化的全球金融市场中获得了更好的风险回报。

中国机构投资人的资产配置情况

保险公司和社保基金作为中国最典型和可配置资产量最大的机构投资人,足以左右另类投资市场的整体趋势。随着机构投资人扩大另类投资的信号日益增强,从资产配置角度研究和分析机构投资人的资产配置要素将为市场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和高度。另一方面,符合机构投资人法规要求与市场标准的投资管理机构在某些维度上呈现出较为稳定的市场格局,对于机构投资人的另类投资资产配置产生了反向的影响。

影响机构投资人资产配置的要素很多,除了简单的资金量方面的因素外,收益目标和风险偏好,法规政策与投资限制,投资经验与投资能力等因素都制约了机构投资人的资产配置策略。

社保基金与保险公司在投资类别和法规政策方面是两类风格迥异的机构投资人,而大型保险公司和中小型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和风险偏好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另类投资市场格局

在中国的另类投资生态链条之中,下一级的生态环境决定了上一级的成熟度和市场化程度。庞大的国土面积和国民经济体系提供了丰富的投资组合想象空间。借助由非市场化向市场化转变的历史机遇,把握住中国另类投资机会的投资机构在过去十年中发展壮大。诺承投资对于中国另类投资市场的历史周期和行业格局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我们认为:

中国PE行业经过了一个从兴起,到顶峰再到谷底的约十年的完整周期。这一周期与中国的政治周期,资本市场情况(主要是IPO市场),国际金融市场环境息息相关;2013年中国的PE行业将进入一个新的行业逻辑,开启一个新的行业周期。

中国PE行业的格局略有成型。PE基金行业已经形成了一个稳定的市场规模,成为在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手段之外的独立金融子行业;具备行业历史经验,稳定退出业绩,既定投资策略和优秀管理团队的品牌机构形成;行业逐渐分化呈现多元化态势,品牌机构之间形成竞争和互补。

构建另类资产投资组合的可能性形成。行业的成熟性、多元化分布、业绩分布已经具备了构建和优化另类投资组合的前提;同时另类投资行业的流动性方案也在形成之中,另类投资资产的投资和退出渠道将具备更多可操作性。

中国机构投资人的另类资产配置能力

以社保基金和保险公司为代表的中国机构投资人,在股权投资基金和不动产投资两个主要另类投资领域内,有三个显著特征:

一是主要机构投资人的资产总量巨大。根据诺承投资的统计,包括具备PE投资牌照及正在申请PE投资牌照的保险公司和社保基金拥有超过八万亿人民币的资产总量。

二是可配置资金总量空前巨大。在股权投资基金类别社保基金和保险公司合计可投资资金量超过8000亿元,与中国PE行业当前整体存量资金规模(约为9000亿元)相当。此外保险公司在不动产类别的可投资资金量超过一万亿元。

三是当前已配置另类投资比例偏低。社保基金已经向16支PE基金配置资产,总承诺金额226.55亿元,约可配置资金总额的1/4。当前,经过保监会批准获保险公司承诺出资的PE基金一共六家,总金额约为57.9亿元人民币,不到可配置资金总额的1%。不动产投资方面,目前保险公司仅以直接投资出现,尚未配置不动产基金。

中国机构投资人的法规硬约束

法规政策是当前影响中国机构投资人的硬性约束条件,而社保基金和保险公司的法规约束各不相同。

社保基金法规约束

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4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经发展改革委批准的产业基金和在发展改革委备案的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总体投资比例不超过全国社保基金总资产(按成本计)的10%。

社保基金的法规约束较少,一方面需要备选基金在国家发改委进行备案;另一方面,社保基金的PE基金投资上限为总资产的10%。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864号)的要求,资本规模(含投资者已实际出资及虽未实际出资但已承诺出资的资本规模)达到5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的股权投资企业,需在国家发改委进行备案。备案基金需满足该规定及国家发改委的其他要求。

截至2013年3月17日,在国家发改委进行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已经达到72支。同时在2011年之前,还有22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GP)按照当时的法规要求在国家发改委进行了备案(彼时的备案对象仅为基金管理公司而非基金)。

保险公司法规约束

保险公司方面,2010年9月5日,保监会《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明确了保险资金在股权投资和不动产投资方面的资金运用具体规定,被认为是实质性允许保险资金参与另类投资的开端。根据两个办法规定,保险资金可分别以5%和10%的比例投资于股权投资(含直接和间接投资)及不动产投资(含直接和间接投资)。

保监会2010年的两个暂行办法颁布后,保险资金并未实际上开始大规模配置另类投资产品。由于保监会对于进行另类投资的保险公司实施股权和不动产投资能力驻场检查管理(被外界理解为PE投资牌照和不动产投资牌照),而保监会驻场检查的进展并未如外界所期待那样迅速。直至2012年底,仅有数家保险公司通过了保监会驻场检查获得投资许可,而实际配置的PE基金数量寥寥,不动产基金方面则未获突破。

2012年中,保监会连续多个资金运用管理办法,对之前的资金运用体系进行了大幅度补充和修改。经过调整后之后的资金运用范围得到了极大的扩充,且相应比例也有了大幅上调。在另类投资方面,股权及股权投资基金的比例上调为10%(之前为5%),不动产类投资比例上调为20%(之前为10%),新增了金融衍生品、境外投资等新的投资类别。此外,还对股权投资基金和房地产基金的投资事项进行了进一步阐释和明确。

其中,在另类投资领域(PE基金和房地产基金),当前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具体法规约束如下:

在PE基金方面,保险公司的可投资范围远小于社保基金,这包括:1、保险公司不能投资VC基金;2、保险公司必须投资已有业绩的基金(3个退出案例),而不能投资新设基金;3、保险公司可投资的基金管理机构有30亿管理资产余额,和1亿注册资金的门槛限制;4、保险公司不能投资金融机构参股基金(主要包括券商直投基金、银行系基金);5、保险公司在单一基金的投资份额不能超过20%。而社保基金则不存在以上限制。

而在其他另类投资领域,社保基金当前仅获得了境外投资的法规许可。而保险公司则可以全面进行金融衍生品、不动产类投资和境外投资,资产类别领域和比例都超过了社保基金。

中国机构投资人的市场软约束

根据相应的法规限制条件,当前符合保险公司投资标准的人民币PE基金数量在30家左右。(外币基金适用保险资金的境外投资办法)当前在国家发改委备案,进入社保基金投资范围的基金数量为72家。但由于受发改委强制备案的影响,在国家发改委备案仅仅是社保基金投资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实际进入社保观测范围的基金数量要少于备案数。

很显然,在经过了相应法规约束之后,市场上近万家所谓“PE基金”管理机构中,仅有少数能够进入中国机构投资人的观测视野。但是,满足法规硬性需求仅仅是符合机构投资人投资标准的基本要求,机构投资人还有相应的市场软性约束。一般来说,PE基金的评价维度包括:基金策略、管理团队、过往业绩、投资项目以及法律条款等要求。

策略

符合投资人的投资组合要求或偏好,或者在同等策略组对比中具有比较优势。

投资人往往要求基金有明确的策略定位和策略描述,如行业策略(制造业、消费升级等)、投资阶段(早期、成长期、上市并购等)、特殊策略(国企改制、私有化等)等。

投资人的策略要求是与多元化的基金投资组合相关的,其目标是构建一个多元化、风险分散且效率最优的基金投资组合。中国机构投资人绝大多数都未建立起完整的PE基金投资组合,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当中填补空白的需求远远大于优化投资组合的需求。而现在市场上现存的备选PE基金池中又存在着较大的同质性问题,如绝大多数符合标准的PE基金都集中于传统行业的成长期投资。而在新兴产业,及早期或者晚期投资方面则缺乏具有实力的备选机构。机构投资人在选择PE基金时主要将考虑基金策略是否能够填补投资组合构建的空白或者优化现有投资组 合,以及在相同策略组当中,备选PE基金是否具有比较优势。

团队

具有共事经验和典型投资案例的精英团队,或者具有特殊能力、资源和经验的新团队。

PE基金最为重要的价值动力在于其精英团队借助资金基础的内在价值创造能力。团队是PE基金最为核心且物化的外在表现。由于PE基金是长周期价值投资,团队成员需要具备优异的个人能力和丰富行业经验,同时还需要团队内部具有良好的分工合作与长时间的默契配合。通过过往案例和成功经验证明团队能力是必不可少的,同时还要广泛征询行业及合作伙伴的意见与评价。而对于新组建的团队,或者老团队组建的新基金而言,投资人将更为慎重地全面审查其内在价值创造能力。除此之外,团队的稳定性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机构投资人往往需要在法律条款中锁定基金的核心成员以防止出现因团队变动所带来的基金业绩风险。

业绩

基金业绩处于行业前列,且风险系数较低。简而言之,风险调整后的业绩优势。

机构投资人对于基金过往业绩的评价是从回报和风险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的。一方面,PE基金行业存在着以开始投资年份(Vintage Year)为基本尺度的投资业绩标杆体系(Benchmark)。国际PE基金行业普遍以基金业绩处于前25%作为优秀基金的评价标准。另一方面,基金的业绩稳定程度反映了基金的风险水平。中国市场的投资风险在全球范围内被定义为高风险区域,而在中国投资市场内部,也存在着较高的风险表现。根据诺承投资对于中国PE基金业绩体系的数据研究表明,近十年来PE投资回报的风险因素在持续上升。中国市场的回报―风险特征集中体现在投资价值逐渐降低,而短期投机行为日益高涨。中国本土PE基金的Benchmark体系为PE基金业绩评价提供了良好的工具。但是,中国市场各种难以预测的不确定性因素也造成了对于未来业绩预测的障碍。

项目

稳定的项目池,具有比较优势、行业领先地位或者具有创新性的投资项目。

机构投资人一般倾向于向具有一定投资组合的项目池基金进行投资,但实践中也存在着单项目基金的案例。项目池的项目获得和维护机制、拟投项目的行业比较优势和创新性、以及基金与项目之间的合作关系是评价基金项目优越性的基本维度。同时,对于项目的评价也是对于基金未来业绩表现的最直接依据。

法律

不存在相应的法律漏洞,满足各种监管需求,能充分保障投资人的权利。

无论是社保基金还是保险公司都有一系列的法规性监管要求。国家发改委近期在进行PE基金备案时已经开始实质性审查相关的法规要点,如打通计算合格投资者,最低出资门槛,LP不得干涉GP决策等。而保监会对于保险公司的PE投资牌照发放,和保险资金投资的PE基金的合规性要求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条件。为了争取国内稀缺的机构投资人资源,PE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条款谈判过程中,如投资人权利保障、利益一致、团队稳定性等方面也做出了各种有利于机构投资人的设计。

中国机构投资人的资产配置案例

社保基金的另类投资案例

社保基金在另类资产配置方面是当前中国最为成熟的机构投资人。不但最早进入另类投资领域,对于资产配置领域具有最深入的研究,具有最为完整的人民币PE基金投资组合,并且已经获得了PE基金领域的实际投资回报,开始形成稳定的PE基金配置策略。

截止到2011年底,社保基金管理的基金资产总额8688.20亿元。其中:社保基金直接投资资产5041.12亿元,占比58.02%;委托投资资产3647.08亿元,占比41.98%。社保基金的资产配置类别包括:现金及等价物,约占1%;固定收益,约占51%;股票类,约占32%,实业投资,约占16%。

社保基金的股权投资基金属于实业投资之下的资产类别。截止2012年9月底,社保基金已经向16支PE基金配置资产,总承诺金额226.55亿元,间接投资组合公司210家。社保基金的PE基金投资约占总资产配置的2.6%,约占实业投资的15%,当前已配置资金占可配置金额的26.08%。

社保基金是当前中国投资时间最早,投资金额最大,投资组合最全面的PE基金机构投资人。社保基金在PE基金投资方面的经验包括:

社保基金在早期选择PE基金具有强烈的政府行政色彩,投资了数支早期的部级产业投资基金,如渤海产业基金、中比基金、中信一期(绵阳城基金)、金浦基金(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早期的部级产业基金是中国PE基金的雏形,由于行政干预、法律缺陷、市场机制等多重原因,发展程度各不相同。其中如山西能源、广东核电等基金后来逐渐退出了市场视角;渤海产业基金、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经过了剧烈的内部动荡,以至于后来进入运作阶段的基金在投资策略、基金团队等方面与基金初设时的预期完全不一样;中比基金、绵阳城基金等市场机制较为良好的基金则获得了良好的回报。

自弘毅一期和鼎晖一期以来,社保基金的市场化标准开始建立,以投资业绩、团队能力、项目优越性、投资策略作为基本评价指标。市场化评价机制的确立,既为社保基金建立了专业化的PE基金遴选机制和专业能力,也有助于选择最优秀的PE基金提高投资收益率。目前,社保基金在PE基金选择方面具有了丰厚的实践经验,同时也奠定了行业内成熟机构投资人的地位。

近期,社保基金开始大规模参与外资管理团队设立的人民币基金,如IDG、宽带资本、中信资本、赛富基金、新天域等。中国PE市场的兴盛是由外币PE基金所引领的,成熟的外币基金管理人拥有更丰富的投资经验、更卓越的投资能力、更专业的基金管理水平。但是,外币基金在人民币基金管理经验和业绩上往往有所欠缺而不能完全符合保险公司当前的投资标准。因此,社保基金成为这些具有成熟经验“初创基金”的最佳有限合伙人。

近期,社保基金向其成功投资的基金进行重复出资。当前,社保基金已经投资过的弘毅、鼎晖、君联和中信产业基金都已经获得了社保两次的承诺出资,在16支基金配置中占据了一半数量。显示了社保基金对于经过业绩检验的基金管理人具有更强的信心和认可程度。同时也表明社保基金正在向成熟的机构投资人发展,在资产配置的策略制定,投资组合的动态管理和市场机构的评价机制等方面正在逐渐成型和完善。

保险公司的资产配置案例

在整体资产配置层面,各保险公司的资产配置策略风格趋同。各保险公司在维持一定货币现金保证流动性和偿付能力的基础上,基本以低风险的银行存款和债券作为主要资产配置类别。股票和基金配置比例在整体资产中所占较少。

保险公司的资产配置风格决定了整体投资收益。保险公司历史上的可投资范围狭小,且系统关联性极高。2007年在中国股市大牛市的背景下,几大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都超过了10%,但紧随着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和中国股市的下跌,总投资收益剧降。从历史情况来看,保险公司的投资受到资产配置两方面的影响:一是投资范围狭窄,资产配置类别难以展开,多元化分散投资策略难以执行,投资收益波动明显。二是风险偏好保守,投资收益长期处于低收益区间,在既有投资限制之下难以有效提高投资收益率。

在另类投资方面,目前保险公司的投资范围包括对股权(不包括已上市公司股票和股票基金)的直接和间接投资,对不动产的直接和间接投资,以及境外投资等主要类别。在PE基金方面,保监会已经批准了六支PE基金的保险资金投资,同时还有多支PE基金在等待保监会的批复,或者在与保险公司进行紧密接触过程当中。但现在,无论是对于整个保险业,还是任何一支保险公司而言,尚未构建完成成形的另类投资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

在另类投资方面,不可忽视保险公司具有自主性的保险资管平台。在近期保险资管领域已经全面放开的局面下,保险资管平台将全面行使保险资金的另类投资职能,包括股权直接投资、房地产直接投资、泛资产管理业务。由于保险资管平台往往独立于上市保险公司,因此其资金运用和项目投资并不在上市保险公司报告中披露,具有私密性质。同时,保监会已经允许获得牌照许可的保险公司将相关投资业务转移给资产管理公司或专业平台机构,即保险资管平台可以全面代替保险公司开展另类投资业务。以中国人寿为例,与人寿股份公司平级的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初,总部设在北京,是中国人寿集团旗下的专业另类投资管理公司。公司资产近百亿元人民币,目前拥有控股企业十余家,投资范围涵盖不动产投资、股权投资、养老养生投资及资产管理等领域。

中国基金的资产配置案例

除了社保基金和保险公司之外,中国的财富管理机构也是重要的机构投资人,但其覆盖范围主要面向海外配置,中投和外管局是最活跃的机构投资人。

中司的战略资产配置结构包含五个类别,分别是:现金、股票、固定收益、绝对收益和长期投资。其中,绝对收益投资包括对冲基金等;长期投资包括泛行业直投、泛行业私募股权、资源能源、房地产和基础设施等。根据战略资产配置和审慎风险管理原则,中司的投资范围涵盖了多个行业、地域和资产类别。

在另类投资方面,中投的PE基金投资主要与相关的境外投资管理机构合作,开展主动的而非被动的跨境直接投资。其典型例子如与俄罗斯直接投资基金共同组建的中俄投资基金,与比利时国家投资公司共同组建的中国-比利时欧洲投资基金。除此之外,中投在PE领域最受争议的一笔投资即是2007年,尚在组建阶段即以30亿美元入股黑石基金管理公司。直至今日,这笔投资还存在巨大的账面投资浮亏。

由于中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投资项目大多尚处于投资期,加上受整体市场下跌影响,一些对能源资源等领域上市公司的直投项目市值出现波动,公司投资组合业绩受到一定拖累。2011年,中司境外投资组合收益率为-4.3%,自公司成立以来累计年化收益率为3.8%。

外管局也是极为重要的机构投资人。在中司成立之前,外管局一直承担着中国对外投资的任务,而2007年9月组建中投的2000亿美元注册资本金全部来自于外管局,2011年外管局又再次向中投直接注资300亿美元。

外管局管理着中国3.2万亿美元外汇储备,其正在努力寻求私募股权领域的投资,以增加投资回报。中国现时拥有世界最大的外汇储备,但外管局投资风格历来谨慎,外汇储备中的很大部分投资于回报率较低的资产,如美国国债。外管局计划将外汇中约5%的储备投资于另类资产类别,这其中即包括了私募股权基金。

外管局最初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投资并不成功。2008年,外管局向美国私募股权机构德州太平洋集团(TPG)运营的一个基金投资25亿美元,该基金随后向当时全美最大的存款与贷款机构华盛顿互惠银行进行投资,不久后随着华盛顿互惠银行因破产被美国政府关闭,外管局也因此蒙受了损失。

当前,外管局以全球配置的视野布局了一系列外币PE基金,这其中既包括了国际顶级PE基金,如黑石等。也包括了植根于本土的PE管理机构,如鼎晖。

挑战与展望

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在中国市场开展资产配置活动还面临着重重挑战:

对于投资人而言:1、在市场初级阶段,缺乏成熟、可靠、合格的配置对象;2、各类资产类别之间的相关性较高,不能有效地分散风险;3、投资人还面临着较为沉重的投资回报压力以及现金流偿付压力。

对于市场而言:1、中国PE行业周期与政治、经济周期紧密相连,行业风险程度因未来的不可预见性因素而存在诸多变数;2、虽然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行业格局,但是当前的行业同质性较明显,PE机构的策略转移频繁,投资人的资产配置范围狭窄,不可控因素较多;3、市场过分关注收益端,而忽视风险因素的存在,为了追求高收益越来越偏向短期投机行为,市场风险度越来越高。

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中国PE行业在经历了一个从繁荣到低潮的完整行业周期后,行业价值链条开始发生巨大的变化,有望开启一个全新的行业周期。

新一轮政治周期将开启新的改革红利,政府进一步放开行政控制和让出既得利益,过去十年PE投资内在逻辑将被改写,绝对套利和权力寻租空间减少,市场化过程当中将释放出潜伏已久的价值。

随着专业化的机构投资人入场,有望为PE行业输入全新的血液,从根本上改变行业的格局。机构投资人的总体投资能力完全可以替代之前的各类投资人,且在风险偏好,流动性需求和专业能力方面更为优越,因此将更好地优化品牌管理机构的资本来源,从而释放其长期价值投资能力。

社保基金投资范围范文第5篇

关键词:泛资产管理;制度评述;现状分析;混业经营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9-0160-03

2012年是我国资产管理行业历史上划时代的一年。一方面,信托业在一片质疑声中实现了规模和效益的双丰收。截至2012年底,全信托行业资产规模和实现的利润总额分别达到7.47万亿元和441.4亿元,与2011年底相比,同比增速分别高达55.30%和47.84%,在信托资产规模上首次超过了保险业7.35万亿的资产管理规模,一跃成为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部门。对于信托业来讲,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另一方面,自2012年5月以来,中国的资产管理行业迎来了一轮监管放松、业务创新的浪潮。新一轮的监管放松,在扩大投资范围、降低投资门槛,以及减少相关限制等方面均打破了金融各子行业之间的竞争壁垒,使资产管理行业进入竞争、创新、混业经营的“泛资管”时代。本文对当前金融机构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和评述,然后通过统计数据分析金融机构资产管理的发展现状。

一、 当前金融机构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评述

(一)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评述

2012年10月18日,证监会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资管业务办法》主要从取消行政审批、扩大资管的投资范围和使用方式、取消双10%的限制、允许转让、鼓励自身办理登记结算等方面对证券公司开展资管业务放松管制、放宽限制,使其更有利于客户需求和适应市场情况。这一系列以“松绑”为主题的新法规将推动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并提升其在资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2012年11月2日,证监会《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该业务规范要求简化直投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增加直投业务范围,允许负债经营,也首次明确了直投子公司和直投基金可以参与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以上变化更加符合股权投资行业的市场惯例,为券商直投业务提供了更多的操作空间。

(二)保险公司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评述

2012年7月16日,保监会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同意符合一定资质的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委托给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人,开展定向资产管理等投资业务。允许各类资产管理公司参与竞争,不仅能通过竞争机制提升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还能通过机构间的竞争促进保险资管公司的转型发展。

2012年10月12日,保监会进一步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明确符合一定要求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境内依法发行的、符合一定要求的金融产品。这一法规扩大了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拓展了保险业资产管理的发展空间。

2012年10月22日,保监会了《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将首次实现与银行、证券、信托的对接,同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将借机逐步淡化保险资管的行业局限。保监会新出台的这一系列规定大大扩展了保险资产管理的业务范围,也为保险资金与其他非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合作提供了依据。

(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评述

2012年9月26日,证监会修订了《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该办法已于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此办法,证投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而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可以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券及其他财产权利”,这意味着基金公司首次获准进入PE领域。

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投基金法》)。该办法将于2013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此次修改的最大亮点是首次将私募基金纳入了调整范围,填补了此前的监管法律空白。《证投基金法》首次将私募基金纳入调整范围,意味着私募基金终于获得合法地位,为将来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监管体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期货公司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评述

2012年5月22日,证监会《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该办法已于2012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允许国内期货公司以专户理财的方式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期货公司除了能够投资于商品期货、金融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外,还可以投资股票、债券、基金、票据等金融资产。《期货资产管理试点办法》主要从以下方面规定了期货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活动:一是期货资产管理试点制度;二是业务规范制度。

这一新规将改变目前期货公司单纯倚靠经纪业务手续费的单一盈利模式,有助于推动期货公司向多元化经营模式转型,培养未来新的盈利增长点,适应经济发展的新需要并满足市场的需求。

(五)商业银行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评述

2005年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证监会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设立证投基金管理公司就此开闸。2012年5月中旬,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联合了《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在之前的2005年4月人民银行、银监会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是中国资产证券化正式开展试点的标志,但受次贷危机的影响,出于审慎,监管机构暂停了资产证券化的审批。这一通知的出台意味着信贷资产证券化大幕终于再次拉开。

二、当前金融机构资产管理的发展现状

当前金融业中可从事或实际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行业范围涵盖了公募基金、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等,资产管理业务正跨入全面发展阶段。本部分将主要梳理和对比当前金融行业资产管理的发展现状。

(一)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目前获批的有,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包含大集合、小集合两种)、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自2012年政策放松以来,券商资管集合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大大增长,创新产品层出不穷。2012年全年,券商资管共计新发了54只创新型产品,其中的量化型产品和分级型产品受到投资者热捧。据WIND资讯统计,今年以来,有数据可查的48只创新型产品平均收益率达到4.47%,其中最高收益率为26.24%。2013年以来,券商资管共发行了549只集合理财产品;而2011年同期仅有不到60只产品。

(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按照保监会的新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私募产品开闸,包括向单一投资人发行的定向产品和向多个投资人发行的集合产品。产品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及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刚刚起步,保监会新出台的一系列规定大大扩展了保险资产管理的业务范围,也为保险资金与其他非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合作提供了依据。今后的发展趋势必然很有潜力,这与发达国家保险资产管理的发展趋势是一致的。

(三)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公司主要从事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为特定的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等资产管理业务。基金公司产品投资的领域也根据产品性质不同而涵盖了包括期货衍生品在内的所有金融市场产品。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统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行业已开展业务的72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资产规模合计36 225.52亿元。其中,管理的非公开募集资产(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特定客户资产)规模为7 564.52亿元,占全行业管理资产规模的20.88%;公募基金(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规模为28 661亿元,占全行业管理资产规模的79.12%。

(四)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是当前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主战场。据银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截至2012年11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余额达7.61万亿元。2012年全年,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量超过3.16万元,募集资金规模流量将达到20万亿元以上。银行理财产品作为中国新兴的财富管理工具之一,其市场规模超过了证券投资基金(约3.6万亿)、信托产品(约7.5万亿)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近万亿)等的募资规模,已经成为我国资产管理市场上举足轻重的组成部分。

商业银行的另一个资产管理亮点是重启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和资产支持票据。2012年8月3日,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公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随后,上海浦东路桥、南京公用、宁波城建、天津房地产信托集团先后发行资产支持票据,规模合计40亿。

三、结论

(一)金融分业体制趋向混业经营的步伐加速

随着对资产管理行业管制的逐渐放松,资产管理行业将逐步进入新的竞争、创新和混业经营时代。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已经不能满足当前金融市场的发展需要,打破市场分割状态,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市场成为金融业的普遍诉求。信托近几年的飞速发展也说明,混业经营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的运作效率,符合时代的要求。而如何实现分业经营体制向混业经营体制的顺利转换,这需要有序地分步推进。从2012年资产管理行业的重大变革举措来看,资产管理行业将是这一转变的突破口,资产管理行业的变革正体现了中国混业经营趋势的步伐加速。在此基础上,多种资产管理机构将为投资者带来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有效地实现社会财富的增长,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

(二)各金融行业利润率水平平均化趋势

随着2012年资产管理新政的出台,资产管理行业进入了“泛资产管理时代”。虽然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的规模和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初级阶段,但可以预见,在未来的一段时间,资管行业一方面会出现爆发式增长,另一方面也将由平静的“蓝海”变成竞争激烈的“红海”。随着银行、证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等多个金融行业参与到资产管理行业中来,信托业的“制度红利”将逐步弱化,产生的替代效应也将冲击信托业当前的固有领地。但可以确定,市场充分竞争的结果是,金融行业各个子市场的利润率将趋于平均化,近年来几乎垄断资产管理行业的信托业的高额利润时代也将一去不复返;与此同时,整个资产管理行业的利润率水平也将逐步下降,资产管理行业将随着竞争由原来的卖方市场变成买方市场。利润率虽然降低,但随着资产规模的增长,利润绝对数额仍然会快速增长。

参考文献:

[1] 巴曙松,陈华良,王超,等.2011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报告[R].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