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伦理学的作用

伦理学的作用

伦理学的作用

伦理学的作用范文第1篇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研究对象为2012年6月至2014年3月来医院就检和住院的病人。男20例,女20例,年龄39~92岁,平均(53±11)岁。观察组中,按照病人受教育程度分为两组,高中及以上组20例,高中以下组20例。另外选取一般情况相同或相似的恶性肿瘤晚期40例病人作对照组。并请家属全程陪同,要求每天陪伴时间不得低于4小时。

1.2研究方法

对观察组40例中晚期恶性肿瘤病人根据受教育程度分为高中以下及以上组,常规护理方法基础上,以护理医学伦理学为理论基础进行设定的健康教育进行护理。对照组40例中晚期恶性肿瘤病人仅按照常规护理方法,排除我们设定的健康教育的护理方法。健康教育后,针对受教育程度对伦理学护理结果影响进行组间及组内比较,并对受教育前后病人对疾病的认知度及心理舒适度予以统计学处理。心理舒适度的判断根据scl-90症状自评量表的部分内容,主要以病人的主观体验为主,着重观察病人的情绪、对医护人员的满意度等。对肿瘤中晚期病人及家属每周一次健康教育,教育内容包括疾病的发生、发展、结局;治疗护理目的、方法、结果及预后;医学伦理学在病人护理中的作用。1.2.1病情观察生命体征:静息心率大于70次每分钟,轻微活动即大于100次每分钟,血压正常或偏低,呼吸大于10次每分钟,脉搏细速。体温正常。意识清晰,思维正常合理,情感反应正常,语言流畅。本病例选择已经排除深度意识障碍者。心理反应:情感反应部分病人较为敏感,交谈语速快,重复,频繁,对家庭依赖性明显增强。1.2.2病情评估病人对本病认知:病人对本病发生发展预后部分认知或认知不清楚;疾病本身的影响:恶性肿瘤作为一种比较严重的慢性疾病,病人对疾病本身认知不足,疾病本身引起的不舒适感觉,以及某些不良影响,导致对疾病治疗缺乏信心,从而情绪低落,甚至长时间焦虑抑郁。环境变化:部分病人对医院环境的陌生,影响睡眠休息,导致情绪恶化。人际关系变化:不同疾病的病人,不同家属对疾病的看法,对病人的态度,家属朋友的情绪,对病人都有着或多或少的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

1.3健康教育

1.3.1对病人疾病健康宣讲针对病人本身的疾病发生、发展、转移、预后,通过其所在治疗组,对病人客观实事求是告知,在此正确认知的前提下,对病人进行医学伦理学知识教育,集中宣讲,个别解释,通过问卷的方式,统计知晓率。1.3.2对家属教育尤其对有能力,理解力较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家属重点宣讲。教育主要内容:家属的认识、观点、行为等对病人的影响。1.3.3通过互联网、微博、微信、短信等现代通讯工具,在院内外、社区集中宣讲,提高社会人员对疾病及医学伦理学的认知。

1.4医学伦理学护理目标

1.4.1促进病人自我尊重的护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保持病人床单位整洁无污染,定期更换床单及病人衣服;保持病人衣着整洁,仪容仪表良好。与病人及家属沟通时应采取通俗易懂的语言,礼貌对待病人,回避敏感的事情并保护病人的隐私。1.4.2促进病人尊重他人及社会价值的护理鼓励病人之间互相学习彼此长处,战胜疾病的经验,对他们自身优点充分肯定并予以广泛发扬。积极为病人创造条件,向病人宣讲疾病相关知识。鼓励病人通过互联网、电视、无线广播等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了解社会积极的发展动态,吸取正面的能量,鼓励病人与家属之间,病人与病人之间,家属与家属之间,病人与社会之间,家属与社会之间,进行全方位及时有效沟通,互相帮助,互相鼓励,提升自己的同时,也带动别人,避免病人与社会完全脱节。1.4.3维护并提升病人自我价值的护理鼓励病人正确认识自己的疾病,在患病及治疗过程中总结经验,学习在不同的角度了解疾病乃至生命的本质,维护病人在信仰、宗教、政治观点、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需求,并予以肯定及适当支持。

1.5伦理学护理目标实现的途径

1.5.1帮助病人获得家庭及亲戚朋友的支持与病人家属建立密切联系,便于在病情变化时及时与家属沟通,充分了解病人个性,特点,在家庭中的地位,与家庭成员关系密切程度,建立个人档案,帮助病人尽可能获得家庭及亲戚朋友主动全面的支持,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1.5.2帮助病人获得社会团体的支持因疾病的痛苦及经济条件的限制,病人总是会出现较重的心理压力。鼓励病人及家属与居委会、社会保障局、甚至社会媒体,建立充分信任的联系机制,有困难及时反映,医院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帮助病人获得必要的合理的支持与帮助。1.5.3帮助病人获得宗教等信仰支持对有的病人予以适当肯定,鼓励教友之间互相帮助;对于病人中所宣传的善良、正义予以充分鼓励;对于部分中晚期病人,可以对其信仰扩展至家庭、环境、物质利益等方面,有利于安抚病人的情绪。

1.6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17.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两组对比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百分比表示,两组对比采用χ2检验,以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观察组与对照组在健康教育后病人心理舒适度结果比较(表1)2.2观察组不同教育程度病人健康教育前后疾病认知比较(表2)

3讨论

伦理学的作用范文第2篇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收治的产妇700例,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350例,对照组350例.所有产妇胎产式为纵产式头先露,且为单胎妊娠,年龄23~35岁,平均25.8岁;孕周38~42周,平均38.5周;体重60.5~75.1kg,平均69.8kg,人选700名产妇均经产检、超声检查,确认无阴道分娩禁忌症.

1.2处理措施

对照组给予常规分娩,观察组在给予常规分娩的同时实施人文关怀,其具体措施有:(1)每位产妇人院均有专职护士接待,入院后详细向产妇讲解正常分娩的生理过程、在分娩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症状以及临产时阵发性腹痛的特点等分娩知识,使产妇对正常分娩充分认识;(2)助产师全程陪伴产妇的产程,助产师与产妇的陪伴关系为“朋友”式,根据产程的进展,随时告知产妇进展信息,增加产妇对自然分娩的信心,产房内播放能使产妇放松的轻音乐,讲解放松技巧;正确使用腹压可缩短第2产程,在不断给予产妇鼓励的同时,教会产妇使用腹压的方法.比较对照组与观察组2组产妇的产程时间、分娩方式、出血量、疼痛分级及新生儿窒息情况.

1.3产痛评定评定时间

以规律性宫缩开始到胎儿娩出结束;根据产妇疼痛症状依据WHO疼痛分级评定:0级:分娩过程中无疼痛、产妇安静并且配合;I级:分挽过程中轻度疼痛,产妇能够易忍受,并且能够配合;n级:分娩过程中中度疼痛,产妇难忍受,配合欠佳;1D级:分娩过程中重度疼痛,产妇不能忍受,不能配合.

1.4统计学方法

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2组产妇分挽方式及新生儿窒息比较

对对照组、观察组产妇分娩方式及母婴并发症进行统计,观察组350例中剖宫产81例新生儿窒息例数5例,对照组350例中剖宫产143例,新生儿窒息例数14例,见表1.由表1可见,观察组较对照组剖宫产率明显降低,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较对照组新生儿窒息率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2组产妇产程时间及出血量比较

笔者比较了2组产妇的产程及出血量,具体数据见表2.表2显示了观察组较对照组第1、第2产程均缩短,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较对照组出血量减少,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3 2组产妇分娩疼痛的比较

观察组较对照组I级疼痛比率增高,III级疼痛比率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3讨论

在分娩过程中,女性的躯体生理功能及心理功能均有涉及,影响分娩的四大因素包括孕妇的心理因素、产力、产道、胎儿,此四大因素在分娩中起着同等重要的影响.庞炜等实验发现妊娠大鼠接受不良情绪刺激可使其子代大鼠学习记忆能力障碍,其中情绪应激对子代的影响较生理应激更为显著pl.人文关怀强调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本研究表明,将人文关怀应用到产妇分娩中,收到良好的效果,具体表现:缩短了产程,其中第1产程观察组与对照组比较[(5.1±1.4)hvs(8.2±1.6)h,PC0.05],第2产程观察组与对照组比较[(48.1±26.0)minvs(73.3±32.0)min,P<0.05].分娩出血量减少,观察组与对照组比较[(186.4±26.2)mLvs(233.8±35.9)mL,P<0.05].对于疼痛程度,观察组I级疼痛比率较对照组增髙(70.6%vs52.9%,P<0.05),III级疼痛比率较对照组降低(2.6%vs9.4%,P<0.05).对分娩方式的影响为观察组顺产率较对照组增高(76.9%vs59.1%,P<0.05),剖宫产率较对照组降低(23.1%vs40.9%,P<Q.05),且新生儿窒息率较对照组降低(1.4%vs4.0%,P<0.05).

3.1 知情同意的落实

研究表明,多数孕产妇在待产和分娩时有不同程度的紧张、焦虑、恐惧等心理状态,其中见红、假性阵痛、规律性宫缩、胎膜早破等可致孕产妇高度紧张;另有一些产妇因害怕自然分娩带来的疼痛、怕影响日后夫妻性生活质量、害怕影响体型、及害怕挤压孩子的大脑,影响孩子的智商,而主动要求行剖宫产.但剖宫产较自然分娩出血量要多,术后下地活动晚不利于产后恢复,并有发生子宫内膜异位症、盆腔炎及肠粘膜等并发症的风险.剖宫产可造成母婴近期或远期并发症已被许多专家所认同.有报道称剖宫产率的升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围生儿病死率,但剖宫产术是降低围生儿病死率的一种手段而非唯一手段.自然分娩是自然、安全、对母婴均有利的分娩方式,可避免剖宫产术后的许多并发症和后遗症Pl.知情同意是当患者的选择与自身、他人、社会的利益发生矛盾时,医者应本着既不损害他人、社会,又要使患者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让患者真实地了解与病情有关的医疗信息和资料,并针对患者的具体情况作必要的解释.本研究在产妇人院后由专职护士接待,通过详细向产妇讲解正常分娩的生理过程、在分娩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症状以及临产时阵发性腹痛的特点等分娩知识.消除患者认识的偏见,同时医护人员不断鼓励产妇并给予肯定,增强产妇信心,观察结果,观察组较对照组产妇剖宫产率降低、产程缩短、出血量减少、新生儿窒息率降低,明显降低了分娩风险.

3.2 无伤害原则的落实

在心理上对分娩疼痛的无限放大是很多产妇紧张的主要原因,而在现实中,产科医生往往对分娩疼痛视为“正常现象”,忽视对产妇的心理疏导.理想的分娩镇痛方法在达到止痛目的的同时,对产程进展不造成影响,并且既能给予产妇心理情感上的支持,又不对母婴产生不良影响.有利无害原则是医学伦理学的一项基本原则,笔者在产房内播放可使产妇放松的轻音乐,使产妇紧张情绪能够得到舒缓,使得身心平静,进而增加产妇对疼痛的对抗能力.详细向产妇讲解放松技巧,医者用肢体语言帮助产妇肌肉放松,如轻抚紧张部位肌肉使其放松,可使盆底压迫感减轻,进而使疼痛刺激减轻,疼痛阈值降低,提高疼痛耐受性.同时,产妇被激发出来的即将成为母亲的喜悦和自豪,完全可以战胜分娩的一时痛苦.而此降低产妇紧张、指导放松技巧的方法完全符合医学伦理的有利无害原则.观察结果,在无伤害的情况下,观察组疼痛程度较对照组降低,且有统计学意义.

3.3 对传统生育伦理的传承

生殖技术的进步和分娩方式的转变,在为人类的自我繁衍带来更多医学保障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伦理观念的冲突和伦理问题的出现_.其中居高不下的剖宫产率,所体现出的是对传统生育伦理的打破和颠覆.因产妇对正常分娩的不正确认识及对剖宫产术的片面理解所致的“自我选择”,显然不再具备伦理上的正当性和正义性.将人文关怀融入到分娩中,缩短产程,降低新生儿窒息率,提高顺产率.使产妇对自然分娩、剖宫产术优缺点更清楚,对自然分娩过程更了解,在真正的明确实情的情况下选择更有利于母婴健康的分娩方式,这有是对传统生育伦理的传承.

伦理学的作用范文第3篇

一、文学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的发展综述

文学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作为文学当中的批评方法,其在理论建构、理念发展与实践应用当中必将存在许多不同之处。下面,我们就从这三个方面出发,对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与道德批评方法进行对比。

(一)理论建构

众所周知,文学的伦理批评方法是由聂珍钊教授提出的,因此,聂教授是文学的伦理批评方法的重要贡献者。所以,其在伦理学批评方法的理论建构方面的贡献也十分明显。第一,文学伦理学批评文献的基本理念构架是由聂教授首次提出的。2004年,在江西的学术研讨仁义之上,聂教授以我国文评界存在的问题的批评作为切入点,对我国文评界对于新的文学批评方法的渴望作出了分析。聂教授运用历时的方法,对希腊神话以及古希腊文学、中世纪等时代的著名作品进行了分析,因此而得出了文学将社会与人生作为描写对象的特点,并提示了文学对于伦理与道德问题的依赖性,为文学的伦理学批评方法的产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他利用作者与读者的道德观点与思想倾向以及文学作品与社会的关系展示了伦理学批评方法的广大运用空间,提出了十分丰富的文学伦理学理论内涵。第二,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与道德批评方法的异同也在聂教授的理论当中有所体现。聂教授的《文学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的当中,对文学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的异同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他认为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他们的研究对象都是文学作品当中的道德现象,都是对文学作品当中的道德现象进行分析与评判。而文学伦理批评方法与道德批评方法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批评的出发点、采纳的方法与侧重的内容。文学伦理学批评全部从文学作品的艺术虚构的立场为出发点进行文学作品的评价,而道德批评则是以现实与主观立场为出发点进行文学评价。所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还原历史当中的伦理关系事实是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的出发点,与道德批评方法的现实主观角度相比较,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更加科学与客观。内容的侧重方面,文学伦理批评访求是对道德现象当中的行为与结果间的诸多关系进行分析,而道德批评则是对道德现象的结果的对与错进行评价。

(二)理论发展

文学伦理批评的理论的发展比较全面,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自己见解的发表。比如说,王宁教授,从生态批评的角度出发,以生态批评发展的意义作为例子,将生态批评比喻为文学的环境伦理学。而刘建军教授则是从“自然人”、“社会人”、“文化人”这三个不同的人类发展历史阶段为出发眯,进行文学伦理批评的研究,他认为现代的伦理批评方法是以“文化人”这一阶段为基础的,其目的就是从文学的角度使事物间的关系更加和谐与稳定。张杰教育从我国道德标准的特点出发,以多元性与动态性作为切入点,认为文学伦理批评方法是以这些道德标准的特点为基础得以发展的,而以多元的道德标准作为批评依据的伦理学批评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同于社会历史批评,具有自己的个性。不同的学者对于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都有着不同的观点,而其共通之处是,他们都认为在我国的文学批评领域当中,还缺乏一定的偷价值与道德价值,但是伦理学批评方法的出现会使这样的现状得到良好的改善。

(三)实践应用

文学道德批评方法是传统的文学作品评价方法,已经在文学评价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而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是一种新的文评法,但其也有着很大的应用空间。在聂教授在全国学术研讨会当中的发言来看,古今小说、诗歌与戏剧、东西方作品都是文学伦理批评方法应用的基地,这也使我国开始了一场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应用的热潮。因此,作为学习与研究文学的人,我们应当认识与认可文学伦理学批评的重要性与应用前景,开辟文学评价的新道路。

二、文学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的混淆之除

(一)伦理与道德概念的混淆

在伦理学界,伦理与道德这两个词汇一直具有争议。随着聂教授对于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的提出及其应用的兴起,使得伦理与道德两个词汇的意义的争议加深,越加混淆。一些学者为了避免二者的混淆与纠缠,将二者进行并列使用,比如说伦理道德思想与伦理道德观这样的词汇十分常见。

在西方词源学当中进行考证,伦理与伦理学这两个词汇是源于希腊语,最初指人类的住所,后来有了风俗与性情、思维方式的意思。之后,伦理出现在古希腊罗马的哲学当中,意思为稳定的性质。而后亚里斯多德将其作为人的性格、特殊气质之意使用。而道德一词,源于拉丁语,其意为风尚与习俗,之后逐渐出现了特点与规律、品质的意思。所以,在西方伦理与道德两个词语是可以互换的。所以,不论是在东方还是在本文,伦理与道德都有一定的互通之处,所指都为社会道德现象。

然而,以我国古代词源为参考,却发现伦理与道德存在完全不同的概念。所谓伦,指的是秩序与次序,在中国古代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长幼尊卑关系。中国古代的五伦之说正指的是五种关系,父子关系、君臣关系、夫妇关系、兄弟关系与朋友关系。而道德一词,所谓道,指的就是规律与规则,也就是人在进行某种行为时所要遵循的规律与规则。而德则为品德之义。所以,道德之意思为人们在进行社会行为时所要遵行的规则。因此,伦理与道德并不相同。

(二)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的混淆

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概念的混淆是伦理学批评发展过程当中存在的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也是难以解决的问题。目前,在学术界发表的一些论文当中,大量存在“伦理道德观”之类的词语,许多作者都在用形容道德观的词语进行伦理观的描述,比如的说伸张正义、趋利避害这些词语。这些词语是用来形容行为结果对与错的,也就是道德观的形容词,并不能表明事物间的关系与联系,所以许多伦理批评方法的运用都存在问题,名义上是利用伦理学批评方法在进行文学评价,实际上得到了批评结论与道德批评的结论一致。

在笔者看来,文学伦理学批评重视的是人与人或者人与事物之间关系的变化以及会关系背后社会历史的反映。而道德批评方法是从现代现实的角度出发,看道德现象中的关系是否符合现代的伦理标准,是对关系正确与否的判断。所以,伦理学批评是从现代与历史的双重角度出发,而道德批评多为从现代现实出发。

伦理学的作用范文第4篇

   一

除了伦理学理论不是直接诉诸直觉的这点外,在伦理学理论与应用伦理学相关的性质的其他方面中,还可以举出以下两个主要之点。

其一,伦理学理论系统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和合理的完备性。P任何一种伦理学理论都期求达到这两种性质间的某种程度的平瓶一种好的伦理学由于较好地具有这种平衡而产生较大说服力一种伦理学理论的内在的一致性在于它的各个论点以及每个论点的那些有效论据之间相互配合并且相互支持它的合理的完备性在于它在省察人类实践事务时不致遗漏某个重要方面,并且它在所理解和解释的范围内不致忽略重要的例证这样的伦理学理论是对于人类实践事务的一种全面的理解或解释,试图涵盖人的行为的所有领域另一方面,在这个系统中,每个论据尽管单独有效力,其全面效力却取决于它同这个系统的联系。

其二,伦理学理论也像科学理论一样寻求真,尽管伦理学的题材是充满变化的人类实践事务。伦理学寻求这类事务上的某种真,即相对于“我们”而言的真但是与在科学中的情形不同,“我们”的地方性在对这种真的确定中是十分重要的考量伦理学寻求的相对于“我们”的真也就是正确或正当:相对于“我们”是真的也就是正确的或正当的应当诉诸某种被理解的正当,而不是相反伦理学是说,你“应当”做“正当(正确)的”事,而不是说,你做“应当的”事是“正当的”。伦理学说,“你应当做某件事”,这意义即是,“对你而言做某件事是正当的”[31此外,在对相对于“我们”的正确或正当的寻求中,伦理学是从某种共同的直觉信念或意见,以及某些事实观察出发的它从这种前提出发,在变动的题材中,寻求各种考虑的相互协同配合,以形成一种内在一致的理解或解释。这种理解或解释成为一个人选择某种行为的理由,也成为人们评判自己或他人的选择行为的理由。选择行为即人的经过考虑的、有目的的行为。只有选择行为才构成伦理学的题材应用伦理学作为伦理学的讨论的一种发展,也具有伦理学的这些以及其他一些基本性质。首先,它像它的母体一般规范伦理学一样有一个基本的假设:在所说的行为案例或场合,就它们是选择行为的例证而言,可以找到某种对“我们”而言的正确的、适合的行为方式,即使目前还没有找到它至少是,应用伦理学认为这种努力值得做。应用伦理学质疑的,只是现有的伦理学理论已经提供关于那些被视为案例的正确行为方式的答案其次,一般地说,应用伦理学相信对于这种确定性不能够简单地诉诸直觉来寻求问题不仅仅在于许多道德直觉都距实际发生的问题比较遥远,不像一些近代哲学家认为的那样,是自明的,并且可以因人的道德经验的不同而有许多差异,而且在于,即使存在可充分依赖的直觉,它们的充分涵义也需要借助伦理学理论来理解或解释,更不消说对应用伦理学问题的解答。第三,应用伦理学也需要内在的一致性与“合理的完备性”,并且力求这两者达到适度的平衡。

    二

由于对“我们”的地方性的考量在应用伦理学中具有更为重要的分量,应用伦理学需要更多的权衡的考虑说它在应用伦理学中比在伦理学理论中具有更为重要的分量,一种重要的意义在于,伦理学理论可以不追究“我们”的地方性的含义,但应用伦理学则需要以对它的某种理解为出发点。对伦理学理论来说,“我们”的普遍的主体,对应用伦理学来说,“我们”的普遍性具有地方性并且不能脱离地方性。

    三

应用伦理学提出了这一有意义的问题:“我们”由于“我们”的生活技艺及由此带来的存在样式的变化而不再是过去的“他们”,由于空间的约束性而不是地理上的“他们”,对“我们”的时空地方性必须有一种正确的理解但是应用伦理学由于对“我们”这一重要考量因素的处理显示出极大的复杂性。一方面,“我们”意味一具体的伦理社会,即具有稳定的时空的、历史的(宗教的、文化的)地方性的伦理共同体。另一方面,“我们”是复数的第一人称主体,意味某种“交互主体性”这种特性又意味着,地方性不具有绝对的意义,主体借助交往与话语而相互建构,“我们”同时空上的“他们”之间不存在永久的隔障应用伦理学对“我们”的处理因之显示出两种倾向之间的紧张:基于与“他们”相异的“我们”的共同性,和基于“我们”同“他们”都作为潜在的“我们”的“交互主体性”。地方性是必须考虑的,但地方性在何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与普遍性毫不相干的特性却需要小心地对待应用伦理学摆脱不掉这种紧张它应当努力抓住某种适度,但可能有时偏向前者,有时偏向后者。

应用伦理学在现有伦理学理论中,带着质疑地、实验性地运用某种或某些理论,来理解和提出所面对的伦理学疑难,检验这种(这些)理论是否具有充分性,是否应当根据新的应用伦理学案例补充新的条件、补充或修正原有论据,对某些原有论点做出重新陈述,或彻底摒弃某些人们已经习惯于认同的理论这些应用伦理学案例包括行为或场合,作为一种重要主体的制度的程序、立场或政策,以及作为促使相关个人与制度的行为交织地发生作用的某种紧急事态的事件。

毋庸置疑,在看来已完全或基本不适合的理论的基础上不可能从事这样的工作对于应用伦理学来说,挑选某些最能帮助寻找对那些应用伦理学案例而言的正确行为方式的答案的伦理学理论是重要的应用伦理学对理论的挑选一般来说是“问题定向”的那些提出接近问题的案例构成某种应用伦理学问题,这类问题的提出以及解决这类问题的需要,确定着在现有理论中挑选适合理论的方向但是,如已说过的,应用伦理学寻求的适合不是权宜之计:在每个这类问题上,应用伦理学都试图找到相对于“我们”是正确的、有某种普遍诉诸力的行为方案。

就与被应用的伦理学理论的关系而言,一种应用伦理学可用两种主要的方式运用伦理学理论。它可以把某一种或少数几种伦理学理论体系应用于某个或所有应用领域,也可以把一种或少数几种体系的某个部分应用于某个或某些领域、某个或某些应用伦理学问题乃至某个或某些案例或场合比较有抱负的应用伦理学可能采取前者,温和些的应用伦理学可能采取后者在采取前种方式的应用伦理学中,把某种或少数几种主要的理论运用于所有应用领域的应用伦理学与只将它(们)运用于某个领域的应用伦理学之间又有重要的区别。因此,有三种主要的运用伦理学理论的方式。

(1)将一种伦理学理论系统应用于全部应用领域的应用伦理学的方式

这种方式的主要优点,在于它有望提供一种透视所有应用伦理学领域、问题乃至案例的理解或解释。这种周详的理解或解释如果获得足够的说服力,寻求在所说的行为场合中的正确行为方案的任务将有望完成这种应用伦理学如果完善,它的结构就清晰可见,理由的脉络就可以寻溯,并且自成系统。

然而,其他不论,对于这种应用方式,一个核心的问题在于,在正在发展的各个应用伦理学领域中,应用伦理学是否可能达到某种始终一贯的理解或解释,达到某种“一”,并基于这种惟一的理解或解释给出对所有应用伦理学问题的实践的正确解答?人们也许难免希望这样一种惟一的理解与解释,但是未必有希望获得它。此种怀疑的一个根据在于,同样的问题指向已经使一些哲学家尝试应用这种伦理学理论,而使另一些哲学家尝试应用其他某种理论的可能性。一种理论是否具有内在一致性和合理完备性,与它是否正确即是否是对伦理学疑难的正确回应这两者间,既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一种理论的内在一致性与合理完备性的契合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于哲学家们的工作的逻辑性。这显然意味着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一种实际上不那么好的理论被“加工”得非常好。

也许,应用伦理学是否能达到某种“一”的问题,首先依赖于对这种“一”即统一性的理解它是否并不意味着一种应用伦理学要给出某种能直接地给出正确解答的理解或解释,而仅仅意味着“每个案例或问题都可能有一个适合它的正确解答”,不论这解答将是哪些或少数几种彼此很难分出高下的行为方案?可以说,前者是解释意义上的“一”,后者是形式的正确解释意义上的“一”。这两种“一”在约束强度上存在着差别是不言而喻的在具体的疑难方面,应用伦理学的帮助也许首先在于排除那些不可能正确的选择对它何以能够这样做的最终解释权,也许应当像罗尔斯在说明宪法民主政体的公共政治文化的理性时所做的那样,保留给各个理学体系。应用伦理学如果草率地对待这一问题,可能非但无助于它的解决,而且会由于简单化而使人们对它的理解受到歪曲。

(2)把一种或少数可能最有帮助的伦理学理论应用于某一个应用领域而不是其他领域的方式。

这种应用伦理学的目标稍微温和些。对于这种应用伦理学来说,一种伦理学理论的理解与解释,只在某个特定的领域中才能对疑难做出正确的回应,才具有可以企求于它的内在一致性和合理完备性。所以,这种应用伦理学努力把自己限制于某个特定的领域,在这个领域外不确定任何东西,尽管不排除它对于其他领域可能具有意义[7以这种方式建立的应用伦理学可能能够避开前者的一个可能的弱点:把某种或某些伦理学理论体系不适合地应用到某些其他领域所以,它如果是完善的,可能较前者有更为坚实的基础。

但是,与第一种应用方式的情形相似,每一种以这种方式运用伦理学理论的应用伦理学也会遭遇强劲的反对者。其他不论,从一种理论出发,显然既可以对一种行为、立场或政策以及事件提出赞同的论据,也可以对它提出反对的论据。深层的原因在于,每种伦理学理论都以某些确定的信念(意见),许多理论还以或多或少的不甚明确的直觉以及一些对伦理生活事实的观察所构成的复杂复合体作为前提在这个复合体中,有些信念、直觉和观察处于核心地位,有些则处于某种边缘地位而且,这些信念、直觉与观察都需要借助理解与解释而引申对于人类实践事务的意义所以,即使在一种理论传统中也存在这样的情形:有的理解或解释系统可能更强调某些特定的信念、直觉和事实,有的理解或解释系统可能更强调其他一些信念、直觉和事实,它们之间仍然可能存在严重的对立。

(3)部分地应用伦理学理论的方式

以这种方式建立的应用伦理学,把某些伦理学理论的某些部分应用于所说的案例或问题,作为对某种行为、立场或政策的支持,而不是把一种伦理学理论体系应用于所有领域或某一领域的所有场合。这种应用伦理学理论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可以根据不同应用主体的性质,援引不同体系中的有关理论作为支持某种立场或政策主张的论据。所以,部分地应用伦理学理论的实践,自然地引向混合的伦理学理论应用方式在混合的应用方式中,对某种立场或政策主张的支持常常由不同论据构成这些论据是不同的伦理学体系的构成部分,每一个单独论据都是一种理解或解释,而它的周详解释又在那个体系自身,即在这个论据和同一理论的其他论据的相互关联之中。不过混合应用方式的各种论据,在所讨论的案例中,又共同构成对那种立场或政策主张的支持或反对。

所以,尽管具有灵活性的优点,部分地应用伦理学理论的方式却可能付出过大的代价首先,它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对问题的一种策略性权宜性的解决它所诉诸的只是各个理解和解释系统中的“碎片”,它出于权宜的考虑拾取这些“碎片”。这些“碎片”因而失去了它们在各自原来系统中的联系,解释的效力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不能构成一个有效的理解或解释系统它们被简单地罗列在一起,像一个临时拼凑的“拼盘”。所以,它可能因此而丧失一种伦理学需要的内在的一致性与合理的完备性,更不消说达到两者的某种平衡其次,它对“我们”的地方性的处理偏向狭义性的极端与被应用的理论相同,只存在作为“碎片”的参照者“我们”。它仿佛同其他参照者失去了任何联系,以致很难找到从“这里”到“那里”、从“此时”到“彼时”、从“我们”到“他们”的任何过渡与联系“我们”成了非伦理的惟一存在者。

似乎不能因此就推断,任何应用伦理学都不能完成以具有某种内在一致性和合理完备性的方式寻求应用伦理学问题上的适合“我们”的正确解答的任务。因为,若把应用伦理学的统一性理解为“每个案例或问题都可能有一个适合它的正确解答”,应用伦理学中有一些体系就已经把“我们”向这个方向推进了。这至少表明,在某些领域,应用伦理学取得了进展。

在这三种应用伦理学理论的方式中,第一种方式的应用伦理学过于强调内在的一致性,而在一些重要的领域显得缺少说服力。第二种方式则过于重视对每一特殊领域和特殊问题做出完备的解答,而牺牲了其必需的内在的一致性。第二种方式看来较为适中,它不像第一种方式那样期求在所有应用领域都适用,并能够提供正确解答的惟一一种理解,也不像第三种方式那样,听任应用伦理学的解释由主要基于权宜考虑而拾取的各个解释系统的“碎片”构成但是,如已说过的,即使这种方式,也难免受到对立理论或同种理论传统中对立理解的攻击。

既然直接提供一种系统的伦理学理解或解释的应用伦理学一直不甚成功,解除应用伦理学的提出理解或解释的工作,使它在最能改进人类应对问题的能力方面取得进展并贡献于伦理学,是否是更好的选择?

应用伦理学也许的确不应当期求对人类实践事务提出理解或解释。这项工作如果保留给哲学和伦理学理论,也许于今天的人类有更大福利因为,对人类实践事务提出理解或解释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对实践事务的性质做全面的探究如果要求一种应用伦理学,在研究人类今天面对的案例与问题的同时进行这项工作,那将一方面使这项工作被草率地对待,一方面使应用伦理学不能专心从事它能最好地从事的工作伦理学理论上始终存在严重分歧这一事实不应当成为反对把这项工作保留给伦理学的理由。因为,如果不把提供惟一一种理解或解释视为伦理学的理论统一性的根本意义之所在,有些分歧的解释就有可能都是最终的合理解释的候选者。而且,尽管存在这样的分歧,伦理学理论一直都在加深对人类实践事务的性质的理解与解释尽管不同伦理学理论可能在一些应用案例和问题上引出不同的实践结论,但不应以此作为贬低伦理学理论、解除它的这项工作的理由因为,这些可能都属于相对于“我们”的正确解答,只是它们之间何者更好尚缺少参照者来确定在这方面,对辩法可以对澄清伦理学理论的不同推理的可靠程度有所帮助伦理学理论能够从应用研究的这种检验中汲取教益以修正自身,至少是一些有希望的伦理学一直在努力地这样伯做。

伦理学的作用范文第5篇

关键词:翻译学;翻译伦理学;分支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2)01―0152―04

一、翻译伦理学产生的背景及发展概况

纵观中西翻译学的发展,不难看出,翻译学经历了由散论到专论的发展过程,经历了从主观体悟至客观归纳的过程,经历了从单一性到综合性的过程,到目前已经日益成为一门独立的综合性学科。随着翻译学的发展,随着翻译在文化交流、学术交流、政治经济往来、外交等领域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很多学者意识到翻译中的伦理问题。在西方,关于翻译伦理的研究已经有多部专著和多篇文章问世。在中国,关于“翻译伦理”和“翻译伦理学”研究也蔚然成风,如申迎丽、仝亚辉、王大智、唐培、吴建国、魏清光、于兰、杨俊峰等自2005年以来在学术期刊发表了多篇相关论文;笔者也进行了这一新兴学科的研究,针对伦理对中国传统翻译活动的影响撰写了专著;吕俊、王克明、杨洁、曾利沙等学者在其著作中提及“翻译伦理学”这一概念。随着翻译社会学的兴起,建立翻译伦理学是翻译学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因此,有必要定义翻译伦理学,了解其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确定其学科地位、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二、翻译伦理学的定义

西方译者在谈及翻译伦理学时,大多是指译者的责任问题(如忠实原文还是迎合译文读者)、翻译策略问题(如“异化”还是“归化”)、各种文体翻译的伦理问题以及对所译内容保密的问题,这些均没有超出“译者伦理”的范围。中国学者提出了“翻译伦理学”这一名词,尽管对其定义还不够详尽,但已试图对“翻译伦理”或“翻译伦理学”进行定义。如王大智认为:“翻译伦理就是翻译行为事实该如何规律以及翻译行为该如何规范,它既面向翻译行为全面向翻译行为的主体。翻译伦理研究不仅包括翻译的规范性研究,而且还包括对翻译规律或翻译现象的描述性研究。”

“伦理学”是有关善恶、义务的科学,是有关道德原则、道德评价和道德行为的科学。而“翻译”不仅包括了翻译活动本身,还包括了翻译理论研究、翻译批评等,翻译活动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翻译的动机、原文本的选择、翻译的策略、译者的责任感、译文的接受和传播等环节。所以,“翻译活动”是广义的,涉及译者、中间人、译语读者和社会等诸多要素,不仅包括了语言转换行为,更包括了语言转换之前的动机和准备工作、语言转换行为之后的结果,甚至是翻译出版和翻译管理等环节。翻译理论研究不仅包括了纯理论研究,更包括了上述翻译实践的诸多问题,还包括了对上述翻译活动诸多环节的批评。所以翻译伦理学应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研究上述诸多翻译问题,而不能仅限于译者的责任和义务的问题、翻译的策略问题等“译者伦理”问题。

综上所述,结合国内外对翻译学、伦理学的定义及对翻译伦理的研究,可以将“翻译伦理学”定义为:翻译伦理学就是关于翻译活动、翻译理论研究、翻译批评、翻译教学等与翻译有关的一切行为的道德原则、道德评价的研究或伦理规范研究,是从伦理的角度来研究翻译问题。翻译伦理学可以说是研究伦理与翻译之间关系的理论体系,是翻译学系统中的一个分支,属于泛翻译学的领域,将翻译学的视线拓展到伦理道德领域,从伦理角度对翻译进行关注和研究。

三、翻译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及其学科地位

(一)研究对象

翻译伦理学应该包括翻译理论研究伦理学、翻译活动伦理学、翻译批评伦理学和翻译教学伦理学。翻译理论伦理学涵盖翻译理论中的伦理关注和理论研究本身的伦理规范,而翻译活动伦理学则包括译者伦理、读者伦理和中间人(尤其是出版商)伦理,由于译者一般是翻译的主体,所以译者伦理又包括了原文本选择之伦理、对原文忠实之伦理、对读者负责之伦理、不同文体的翻译之伦理,中间人伦理包含翻译出版和管理之伦理,同时在原文本选择、翻译策略等方面还涉及译者与中间人之间的关系。翻译批评则首先包括对译文本身的批评标准和规范,还包括对翻译出版的批评以及批评人本身的态度和方法。翻译教学伦理学则包括了翻译教学中教师伦理和学生伦理。为清楚起见,不妨将翻译伦理学的研究对象用下图表示:关于翻译伦理学的研究对象,王克明指出:要研究在翻译活动和研究过程中优良道德的制定方法并讨论和研究实现翻译美德的具体途径,怎样才能让翻译活动与翻译研究的参与人员自觉表现出翻译美德等。杨洁、曾利沙在《论翻译伦理学研究范畴的拓展》一文中认为:从翻译伦理研究作为学科理论的系统建构层面看,国内外有关翻译伦理研究存在一个很大的缺陷,即混淆了翻译伦理与译者伦理。翻译活动是一种社会交往活动,涉及委托人、译者、读者、评论者、政府管理部门等多个主体因素,是在这些主体因素共同作用和相互协调中实现的。要建立有效的翻译伦理体系,必须拓宽研究维度,把翻译活动所涉各方都纳入翻译伦理学研究范畴。笼统地说,翻译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就是伦理与翻译之间的关系问题。

(二)学科地位

伦理学实际上是一门实践意义很强的学问,因为伦理学主要是关于道德的哲学,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实践或多或少与人的道德有关,所以,有人认为:“不管从理论方面还是实践方面,脱离道德目的来谈伦理学是毫无意义的”。

翻译学的发展和伦理学的发展,使得翻译学与伦理学结合成为学术发展的必然。同时,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技术文明的进步和物质的日益丰富,使得人们的欲望日渐膨胀,使得如何规范人们的各种行为成为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个严肃课题。如此,如何规范翻译研究、翻译活动、翻译出版和翻译批评等行为,自然成为摆在翻译界的一个重要课题。因为翻译在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也是重要的媒介。翻译作为人类文化交流活动,当然也可以和伦理学结合,成为应用伦理学的一个方面,成为翻译伦理学。翻译伦理学和环境伦理学、生命伦理学等一样属于应用伦理学的范畴。但是,翻译伦理学使用伦理学的视角来研究和解决翻译问题,其主体部分更多地涉及翻译,而不是伦理,所以翻译伦理学的主要部分是翻译学,次要部分是伦理学,是翻译学与伦理学的有机结合。

综上所述,翻译伦理学是一门交叉学科。由于翻译伦理学研究是翻译问题,所以,翻译伦理学偏向翻译学更多一些,而偏向伦理学更少一些,这便是翻译伦理学的性质和学科定位所在。四、翻译伦理学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翻译伦理学和众多其他学科一样,从实践中进行总结归纳,然后又反过来指导实践,因此处

于实践――理论――实践的无限循环反复之中。通过实践和归纳总结,翻译伦理学的内容将不断丰富,同时通过这些归纳总结,又会使得实践的水平稳步提高。翻译伦理学研究水平的高低关系到翻译学研究水平的高低,关系到翻译活动(尤其是翻译实践)水平的高低,关系到翻译批评的规范与否。归纳起来,翻译伦理学的意义对加强翻译学的建设、端正翻译学的研究学风和态度、规范翻译活动和翻译市场、提高翻译批评的标准和道德水准、发展应用伦理学等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可以说,翻译伦理学既有其理论意义又有其现实意义。

翻译伦理学的理论意义,一方面在于能够进一步完善翻译学,拓展其研究领域、丰富其内涵,规范其研究态度和作风。不管是纯翻译理论研究、翻译史的研究,还是对翻译活动和翻译批评的研究,都能够拓宽视野。翻译伦理学的理论意义,另一方面还在于能够拓展应用伦理学的研究范畴。应用伦理学本来就是随着社会各个领域出现的很多重大问题或者说是危机问题而产生的,用来为社会的诸多领域提供伦理维度。所以说,用伦理的维度来研究翻译也是对应用伦理学的理论贡献,拓展了其研究的范围,可使其更好地得到应用,从而也能进一步用伦理学来指导人们的行为和实践。

翻译伦理学的实践意义,首先在于能够更好地指导翻译实践,规范翻译市场,使得译者和中间人在选择所要翻译的文本上进一步有章可循,有利于中间人和译者建立良好的职业操行。其次,在于可使译者在翻译策略上以伦理为依托,既要忠实于原文,又要本着对读者负责的态度,尤其是在这两方面发生冲突时能够依照伦理进行取舍,使翻译更好地发挥传播文化的作用。再次,在于可以规范出版商对翻译作品的出版。有了翻译伦理的制约,出版商就会更多地考虑所出版的翻译作品是否符合读者的伦理接受,而不仅仅考虑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这样对精神文明的建设作用可见一斑。最后,在于能够推动优化翻译批评的标准和规范。有了伦理的参照,翻译批评者就会更加主动地对翻译作品做出评判,端正其批评的态度,规范其批评的方法,从而形成翻译理论与实践的良性循环。

总之,将伦理学纳入翻译学进行研究,建立翻译伦理学,符合时代和学术的潮流,一方面符合翻译学发展的大方向,另一方面又是对传统的继承和发展。尤其是在倡导和谐社会的今天,构建和发展翻译伦理学是翻译界学者的一项崇高而又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是翻译学者的一项光荣使命。

五、翻译伦理学的研究方法

翻译伦理学不仅是翻译理论研究者的课题,还是翻译实践者和翻译批评者的理论依据,所以探讨翻译伦理学的研究方法至关重要。结合一般学科的研究方法以及翻译伦理学的性质,翻译伦理学的研究主要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一)综合和分析法

翻译伦理学的综合和分析研究法,一是指将翻译伦理学所包含的内容先通过剖析将其分解进行专门的考察研究,然后再把这些研究综合成有机联系的整体加以论述和理解或进行综合运用。即在研究翻译学与伦理学关系的时候,分别考察翻译的某一分支与伦理学的关系,然后进行综合归纳。二是先综合论述翻译学与伦理学的关系,找出其中的规律,然后再将翻译学进行分割,分别论述翻译学所包含的内容与伦理学的关系。

(二)个案研究法

所谓个案研究法是指追踪研究某一个体或团体的行为的一种方法,包括对一个或几个案材料的收集、记录,并写出个案报告。翻译伦理学的个案研究方法可以是观察某一译者的翻译活动变化,访谈一位译者或译者团体或出版商,收集历史文件或通过问卷等研究某一个体的翻译活动或翻译出版活动,从中窥见翻译与伦理的关系。

(三)比较法

比较法分为横向比较法、纵向比较法、纵横结合比较法和理论与事实相比较的方法。用于翻译伦理学的比较法,可以是以上任何一种方法。从伦理学的角度对同一时期不同译者的翻译活动进行比较、从伦理学的角度对同一时期中西翻译理论进行比较、从伦理学的角度对同一时期不同读者群体对同一译本的接受与否等进行比较,均属于横向比较;而对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翻译伦理问题进行比较或对中国同一翻译高潮前后的翻译伦理问题进行比较属于纵向比较;同一时期不同译者或读者先后的变化比较则属于纵横结合的比较方法。当然,也可以使用理论和事实相比较的方法,比如抽象出翻译伦理学的某一规律,然后将之与某一译者个体、读者群体或某一时期的翻译活动进行对照。总之,比较法对拓展翻译伦理学的研究大有裨益。

(四)调查研究法

调查研究一般通过问卷、访谈等方法了解调查对象的有关信息,然后对这些信息加以分析从而开展研究,可运用于描述性、解释性和探索性等研究当中。问卷或访谈的对象可以是多个个人,也可以是团体。

(五)文献法

所谓文献法,也就是历史文献法,就是搜集和分析研究各种现存的有关文献资料,从中获取与研究相关的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和使用,从而达到研究的目的。翻译伦理学的文献研究方法,就是通读中外的翻译理论著作以及其他有关的文献,在此基础上从伦理学的角度对对这些资料做出恰当分析和使用。

以上这些方法可以单独使用,更多的时候可以相互结合,比如以某种方法为主,以某一方法为辅,不同的方法相结合可以使研究更详尽、更充实、更具有说服力。

[参考文献]

[1]王大智,“翻译伦理”概念试析[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9,(12).

[2]王克明,翻译与伦理学[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9,(5).

[3]杨洁,曾利沙,论翻译伦理学研究范畴的拓展[J].外国语,2010,(9).

[4]梯利,伦理学导论[M].何意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5]杨英法,文化图强正相宜―兼论邯郸市文化产业发展之路径[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