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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理论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伦理学理论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伦理学理论

伦理学理论范文第1篇

首先,培养护理专业学生对生命的敬畏。史韦泽强调人应该敬畏生命,护理是维系人类生命健康的神圣职业,由于个体生命的独特性与唯一性,就要求我们的护理从业者应该树立敬畏生命、珍惜生命、关爱生命、守护生命的理念,这是护理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的理念,也是始终贯彻我们教学的一条主线,这是前提和基础。通过护理伦理学的理论教学要让学生明白选择护理专业,就是选择了对生命的敬畏和责任。其次,增强护理专业医学生的道德素养。从事护理专业的主体应该是一个道德素养较高的人,古人讲“医乃仁术”,学医不仅要有精湛的医技,更要有崇高的道德品质。护理伦理学教学就是要培养道德素养较高的护理人员。在护理伦理学教学通过理论知识的讲解与实际案例的分析,使学生的认识从感性上升到理性,把握处理各种医疗人际关系的准则,增强医德情感,进而转化为医德信念和医德意志。学习医学理论知识固然重要,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是提升医学生道德素养的又一个着力点。最后,提升护理专业医学生职业良心。妇产科专家林巧稚说:没有同情心的医务人员是不合格的。护理学生职业良心的形成最基本的表现就是对病人的爱和同情心。2011年刚走上护理岗位不到半年的护理专业的学生,在网络爆料“希望患者在自己下班之后再死,免得自己麻烦”等一系列紧张的护患纠纷事件,引起社会一片唏嘘之声,究其原因不是护理人员缺乏专业的护理技能,而是护理人员缺乏对患者的同情、怜悯之心。护理伦理学教学塑造护理医学生道德人格的过程就是在培养学生的职业良心。

二医学院校护理伦理学教学改善的途径

(1)更新护理伦理学课程的知识体系

护理新技术、仪器设备的应用和新理念的出现,都对临床护理实践提出了更多的要求,而我们的教科书对临床的护理实践活动的伦理指导还仅仅停留在基本的护理活动中,并没有进行具体的分析;再加之医学模式的转变,患者自我意识的增强,社会不信任危机的出现,都使得护理实践活动中出现很多之前从未出现过的人际关系问题,如患者知情权的实现与护理人员保密义务之间的矛盾,护理人员在遵守医院制度与维护患者利益之间的矛盾等等。我们现在的教科书也仅限于告知我们在护患关系,护际关系中应该怎么做,并没有针对特殊的实际问题给出伦理学的解决方案。尤其在很多护患矛盾问题的解决中当法律没有涉足的时候,伦理上最多也是点到为止,没有具体的指导方法。中南大学护理学院的杨丽教师在其护理伦理学教学调查结果中显示,大部分学生认为护理伦理学讲授涉及面太广,但是具体内容不叫局限,欠缺目前我国临床护理急需的有关伦理决策问题,未能满足临床实践的需求,突出反映了护理伦理教学内容构成上的问题。所以,作为实践性很强的护理伦理学,在知识体系的设置上,要着眼于护理的实践活动本身,给出一些具体的指导方案,让学生能够了解面对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做。

(2)提高护理伦理学课程在护理教学中的地位

从2009年、2013年全国两次医务人员从业调查结果来看,从业者自身的职业素养对医疗矛盾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作用,医学院校作为培养合格医护人员的核心场所,不仅要关注学生专业技能的掌握,更要关注学生良好职业道德的养成。正如吴阶平先生所说,作为一名医护工作者:首先要具有高尚的医德。医护人员高尚医德的培养,首先就要来自医护学生护理伦理学课程的学习,从而把一种外在的他律性的道德规范内化为医学生一种内在的自律性的道德良心。因此在医学院校所开设的课程中,护理伦理学课程应该具有和护理专业基础课程同等重要的地位,要实实在在地赋予护理伦理学一定的地位,从根本的教育制度上改善护理伦理学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前提条件。

(3)增强护理专业学生对护理伦理学学科重要性的认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现代护理模式的转变,护理学教育正面临着新的挑战,如何培养适应社会的高素质护理技术应用型人才成为护理教学研究的热点。而仅有的护理学专业知识不足以满足这一实际的社会需求,简单的护理伦理学理论也无法胜任,只有通过强化考试或增加教学的生动性和实效性,这一手段作为提升学生对护理伦理学教学重要性的认识。

(4)改善护理伦理学课程的的教学方法

伦理学理论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伦理伦理学

一、前言

高科技时代是个日新月异的时代。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不断提高生产力,而生产力的发展则促使生产关系发生变革,进而影响到社会结构、制度的变化,与之相应的意识形态、信仰体系、道德标准、审美意识也都会受到冲击。对伦理学而言,社会剧变带来的既是挑战又是机遇。现实中社会道德准则的变化和科技发展所产生的前所未有的新事物,都会为伦理学带来困境。但是如果我们把伦理学看成一种不断发展的学问,就会认识到所谓困境正是发现现有伦理学体系缺陷的机会,而发现缺陷和修正原有理论克服缺陷则正是一切学问发展的动力。反之,如果我们把伦理学看成一成不变的教条,就会在剧变的社会现实和陈腐的道德教条之间进退失据,陷于无法逾越的困境之中,甚至希望扼杀科学进步,以削足适履的方法维护道德教条。这样的态度不仅使伦理学成为社会进步的阻力,败坏了伦理学的声誉,也制约了伦理学自身的进步,丧失学科发展的机遇。

二、伦理伦理学释义

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及其引起的社会变化为伦理学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医学伦理学、生命伦理学、技术伦理学、应用伦理学、生态伦理学、环境伦理学……如参天大树上的茂密分枝竞相萌发。按照一种流行的说法,自然科学解决“是什么”的问题,而伦理学(以及人文学科、社会科学)解决“应该做什么”的问题。因而一切科学的发展都离不开伦理学的指导、约束和“规范”,名目繁多的“科学伦理”也就在这种默认前提之下应运而生了。

这种默认前提中至少存在两个问题有待讨论:第一个是可行性问题。即伦理学是否有能力或在何种程度上有能力对科学及其他学科进行“规范”。第二个是交互性问题。即是否只有伦理学对其他学科的“规范”,而没有科学及其他学科对伦理学的“规范”;伦理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规范”关系是单向的还是双向交流的。仅仅从目前流行的“商谈(交流)伦理学”的角度来看,单向规范的思考也是片面的。

为了回答和拓展上述的两个问题,我们面临一个近乎“理发师悖论”的问题:伦理学为科学和其他一切不能为自己提供规范的学科提供“规范”,那么伦理学是否能为伦理学自己提供规范?我们可以仿照“医学伦理学”一样的命名法来创造一个“伦理伦理学”,即由伦理伦理学为伦理学提供规范,从而消解掉伦理学是否为伦理学提供规范的问题。

伦理伦理学不是元伦理学。其区别在于,元伦理学研究的是“伦理学是什么”的问题,为伦理学提供形而上学的预设。而伦理伦理学实际上是“伦理学家伦理学”,为伦理学家所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寻找根据。正如“医学伦理学”实际上是“医学实践者伦理学”的简称,研究医生所应遵守的道德准则,而“医学”本身其实并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构成道德主体,也就不存在“伦理学问题”。

通常我们会认为,伦理学家是研究关于道德的理论的专家,最懂得道德,所以为人处世也最容易做到“不逾矩”。遗憾的是,历史事实很清楚地否定这种看法。著名历史学家钱钟书有一段被我多次引用的名言:“世界上的大罪恶,大残忍——没有比残忍更大的罪恶了——大多是真有道德理想的人干的。……上帝要惩罚人类,有时来一个荒年,有时来一次瘟疫或战争,有时产生一个道德家,抱有高尚得一般人实现不了的理想,伴随着和他的理想成正比例的自信心和煽动力,融合成不自觉的骄傲。”[1]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伦理学家并不是道德家。正如经济学家不是投资家,政治学家不是政治家。但是经济学家有时也会成为独立董事,或者发表言论实际影响经济运行,此时他是个对社会有影响的经济学实践者。政治学家也有时会从政,成为影响社会的政客。同样,伦理学家也有时会通过宣传某种伦理观念来影响社会,此时这位伦理学家就起着道德家的作用,因而也具有产生“大罪恶,大残忍”的可能性。伦理伦理学所研究的就是伦理学家应该如何避免自己的伦理宣传对社会产生危害,以及如何在理论上分析产生“大罪恶,大残忍”的道德家的伦理学原因,从而避免由于伦理学的缺陷而导致人间浩劫。

由此可见,虽然伦理伦理学为伦理学家提供规范,但是并不研究伦理学家的一般道德问题,例如伦理学家是否可以有婚外情,儒学家是否可以带六个妻子出国,伦理学家是否可以抄袭剽窃,都不属于伦理伦理学的研究范围,而属于通常的伦理学的研究范围。因此称之为伦理伦理学,而不是伦理学家伦理学。简单地说,伦理伦理学研究的是伦理学特有的“学品”而不是“人品”或一切学者共通的“学品”。

二、道德的目的

伦理伦理学为伦理学提供规范,使得伦理学得以更好地实现其目的。伦理学是关于道德的学问,为道德的存在或消灭提供理论支持。

按照我国的通行概念,伦理学是一门哲学分支;而按照罗素的说法,哲学又是处于神学与科学之间的东西。伦理学乃至元伦理学都有很多流派,而且和哲学一样,在这些流派之间不存在公认的评价准则。关于伦理学派的分类方法众说纷纭,在此我们可以在神学与科学之间建立一个“连续谱”,将各个伦理学派向神学—科学坐标轴上作投影,就可以知道它们在连续谱上的位置靠近哪一端。为此我们提出一个伦理学家们很少给以重视但又带有根本性的问题:道德为什么存在?或曰道德的目的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会使伦理学具有完全不同的面貌。

偏向神学的伦理学认为,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道德的目的在于增加人性中天使的成分(神性特征),减少人性中的兽性(生物学特征),使人更接近神。因此道德本身可以成为终极目的,道德应该是具有超越性的,道德需要与本能作对并战而胜之。持此态度的伦理学家必然认为道德多多益善,道德越拔高越好,道德的根本目的就是不断带领人们一步一步地上层次,最后达到完全的神性,彻底脱离兽性。既然上帝可以制造洪水消灭几乎全部的人类来制止邪恶,那么为了道德的高尚目的更不需要考虑人命或财产的损失。可见伦理学的神学倾向正是道德家得以制造人间浩劫的根本原因。

偏向科学的伦理学认为,人是生物进化的产物,是社会性的动物。一般社会性动物(蜜蜂、蚂蚁、狼……)的社会行为准则是刻印在基因中与生俱来的,而人却是高度文化依存的,社会结构的创新与变化层出不穷,基因进化的速度远远不能跟踪,所以需要文化中的道德与法实现对社会的支持。道德与法都是维持社会运行的“必要恶”,是手段而非目的。一个国家不能没有税收,但是税收绝不是多多益善;一个社会不能没有道德,但是道德也绝不是越多越拔高越好。道德只有在社会受益大于成本时才是合理的。伦理学的一个最重要却往往被伦理学家所忽视的任务,就是审视和反思道德规范,提防制造“大罪恶、大残忍”的“真有道德理想”的“道德家”降世,阻止这些“道德家”引发像饥荒、瘟疫、战争一样的人间浩劫。

三、伦理学的限度

近年来谈论科学的限度好像成了时髦,但是也只是抽象地指出科学有限度,对于限度在何处却大多语焉不详,或证据不足。但是如果用自然科学作为一个参照系来考察,就很容易发现伦理学的一些“限度”。了解这些限度,对于我们掌握应用或宣传伦理学时应遵守的规范,即伦理伦理学具有基础性的重要作用。

限度之一:伦理学的预测能力不足。自然科学具有高度的预测能力,所以科学理论对实践也有很强的指导能力,而社会科学或人文学科则由于社会本身固有的复杂性和价值体系的多元性,导致预测能力的欠缺。因此,自然科学的理论可以走在实践前头指导实践,而社会科学的“理论”则缺乏这种能力。在自然科学领域,是先有牛顿定律,后有航天事业;先有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后有电动机和发电机;先有麦克斯韦方程,后有无线电通信;先有核能理论,后有核电站。而在社会科学领域,则是先有语言,后有语言学;先有道德,后有伦理学;先有政治,后有政治学;先有战争,后有军事学;理论只是对实践的追认解释,正如语言学没有能力为语言制定规范一样,伦理学也没有能力为社会生活制定规范。其中,经济学算是最接近科学的,欧元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经济学的先见之明,甚至近年引出“经济学帝国主义”之说。但是“经济学家解释不了边币和法币”的现象并未根本改观,以至于被誉为“走在股市曲线前面的人”的乔治·索罗斯也仍然声称:“我坚持社会科学是一种炼金术,不是科学,科学有很高的声望,因此说你在研究科学很有吸引力,这是一种有魔力的说法,社会科学家可能被这个说法迷惑了。”“社会科学家”“有玩弄魔法的机会,自然科学家大致上没有这种机会。”小平同志对这种现状了如指掌,故而提出“摸着石头过河”、“不争论”的主张,对那些有机会“玩弄魔法”的“理论”嗤之以鼻。

限度之二:伦理学的文化依存性。科学具有跨文化的普适性,而伦理学则表现出强烈的文化依存性。这不仅由于各文化中伦理学面对着不同文化历史形成的不同道德体系,更在于前节所述对道德根本目的的不同预设。因此,自然科学没有国界,对西方的科学知识我们可以完全照搬而不会影响其有效性。而对于伦理学,我们就没有这种便利。西方的科学技术比我们起步要早,目前也仍然走在我们前面。但是在伦理学领域,西方对我们并无明显优势。西方伦理学具有明显的宗教神学背景,这一方面成为西方伦理学产生根本性错误的根源,另一方面也使得西方伦理不能适应中国的文化背景。中国文化传统不语怪力乱神,中文“伦理”的“伦”字的本意就是人际关系,伦理也就是人际关系之理,与神无涉。中国伦理的核心“仁”就是两个人,自始至终就是人际关系,无须扩大,也不会缩小。而西方伦理学更偏重于神性,为了神是可以牺牲人的,这就使得西方伦理体系影响下更容易产生制造浩劫的道德家。

由此可知,伦理学并不是诸善的发源地,只是诸善的解释者。正如语言不是语言学家创造的,语言学家不能指挥语言的发展方向;道德也不是伦理学家创造的,伦理学家也不可能指挥道德的发展方向。伦理学是研究“应该”的学问,但绝大多数“应该”却并不产生于伦理学,这是由于伦理学不能超越实践。例如交通规则或电站操作规程都是充满了“应该”如何的文献,但是这些条文都出自于以往血淋淋的经验教训,而不是来自伦理学的推导。制定这些条文所依据的伦理学原则极为简单——尽可能减少人身和财产的损失。非伦理学家的普通人也都知道这个原则,甚至动物也不得不按这个原则行动。而那些血淋淋的经验教训却是伦理学家所不知道的。当然,这并不是伦理学无用论,遇到复杂的高层次的伦理学问题,例如是否可以“撞了白撞”,伦理学还是大有用武之地的。

四、伦理伦理学纲要

伦理学家的本职工作是研究伦理学的学术活动,任何学术工作都必须是完全自由的。正如不应给科学设定禁区一样,对伦理学自然也不应设定禁区。学术自由是学术得以生存的起码条件,伦理学家愿意研究什么,怎样研究,在学术刊物上发表什么观点,是伦理学家自己的事,他人无权干涉,也不产生伦理伦理学问题。

但是,一旦伦理学家通过大众传媒发表言论,就必然对公众和社会产生影响。既然有影响就既有可能是好影响,也有可能是坏影响。伦理学家在对公众(而非学术圈子内的专家)发言时就发生了应该避免坏影响增进好影响的问题,也就是伦理伦理学问题。这就像科学家可以在自己的实验室里摆弄任何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的物质,但是他不能把这些物质随意倒进下水道或扔到垃圾箱里,从而对社会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当伦理学家面对公众发言时,就已经不再是单纯的伦理学家,实际上起着道德家的作用。这时伦理学家的心情应该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时刻警惕着不要让自己的言论危害社会。在政教分离的现代社会,道德家造成浩劫的可能性已经大大减少了,但是造成危害的事例还是屡见不鲜的。道德(即应该如何的规定)源于实践,伦理伦理学(即伦理学家不应该如何的约束)也来源于实践。以下所述的各项准则都是来源于近年国内实际发生的伦理学争论。

准则之一:伦理学家不要试图干预科学。

近年来关于克隆人和转基因的争论屡见报端,很多伦理学家参与了这些争论,所发表的意见大多是反对这些科学研究,客观上起到了阻碍我国科技发展,危害公众利益的作用。在这些伦理学家看来,科学如脱缰的野马,如果没有伦理学家的指引,就会奔到邪路上去。然而这种科学观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不符合社会现状,只是西方近代反科学思潮所刻意制造的一种错觉。好莱坞的科幻恐怖大片在散布这种错觉的宣传活动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我国一些伦理学家所列举的反克隆人理由和多是基于这些反科学的影视或文学作品。如果一个学者把西游记当作事实根据用来讨论科学政策,我们很容易感觉到其荒谬性。但比起西游记更加荒诞的科幻恐怖片被用来反对科学研究却很少有人感到不自然,这是非常令人忧虑的事。例如反对克隆人和转基因的理由中经常提到“科学狂人”,但在科学史和现实生活中从未真正出现过一个“科学狂人”,反倒是造成人间浩劫的“道德狂人”在历史上和现实中数不胜数。

世界上没有一种知识(包括科学知识)和技术是不可能被“坏人”使用的,但这不能成为反对知识,阻碍科学发展,提倡蒙昧主义的理由。有人对于作家群体作过调查研究,发现反科学倾向(对科学持负面看法)的强度和作家本人对科学的了解程度成反比。或者说,越是对科学了解少的人,对科学的反感或妖魔感越强烈。如果我们掌握了高中程度的科学知识,就可以知道同卵双胞胎就是天然的克隆人,从人类诞生开始就伴随我们生存而没有造成任何危害和“伦理学问题”;而转基因比传统的诱变杂交育种方式更加透明也更加安全。我们只要知道一点科学史就可以明白,自从有科学以来,无论是宗教、政治还是伦理对科学的干涉从未得到过什么好结果。

掌握科学知识是件好事,但是我们不可能要求伦理学家都要钻研科学。作为伦理学家,我们至少应该有一点自知之明,当我们对科学还涉世不深的时候,要懂得“藏拙”,要学会压抑由于对科学的妖魔感产生的反科学冲动,以免我们的公开言论危害社会。为此应尽可能地把伦理学家对科学的指责限制在伦理学的学术圈子之内,而不要企图去影响公共政策。

准则之二:伦理学家要甘当事后诸葛亮。

科学是追求可预测性的学问,也在预测能力方面居诸学之首,并因此成为最可靠的学问。由于理论本身的未成熟和社会自身的复杂性,使得伦理学的预测能力与自然科学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对于新的发明及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即使是科学家也是不可能未卜先知的。当法拉第被问及“电有什么用”的时候,他的回答是:“一个婴儿有什么用?”可见法拉第也无法预知电磁感应定律的发明对社会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影响。伦理学家对科学的用途和社会影响的预测不可能超过科学家,所以我们的预测很容易被荒诞无稽的科幻小说所劫持。充分意识到预测出错的风险,作为伦理学家,我们应该尽量避免对未完成的科学研究和未发生的事件做出判断,以免出错而降低伦理学家在公众心目中的信誉。

为了防止人口性别比例失调,目前我国明令禁止用b超判定胎儿性别。但是我们在此之前并不应该禁止b超这一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使用,更不能认为b超信号处理的算法研究是“不道德”的,毕竟b超在很多疾病的检查方面功不可没。因此我们只有在实际害处发生之后才可能判断应该禁止的范围,任何“事先”判断(即使可能)都会造成禁止的扩大化,结果是得不偿失。

去年揭露出前年在北京地坛医院所进行的非法药物试验[2],却被“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审查委员会”所认可[3],而且该委员会的成员中包括了我国著名的伦理学家[4]。这一事件对伦理学家的声誉造成了恶劣影响,但我们不能因此指责伦理学家学艺不精,因为伦理学家的职责所在是弄清伦理学的理论问题,而不是精通于药物试验的法律法规或判断药物本身是否在科学上可信。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伦理学家应该记住这次教训,在事实不清的时候避免卷入负责任的角色。实际上,对事实本身很清楚的已发生事件,伦理学家是比较容易做出正确判断的。例如同一位伦理学家,在对摘除痴呆少女子宫事件中所发表的评论就很正确,而且表现了很高的理论水平[5]。

准则之三:伦理学家要有独创性的思考。

独创性是做学问的核心价值,这一论断并不特定于伦理学,对任何学问都适用。但是此处特别提出这一点,是有其现实的具体针对性的。西方伦理学有其明显的神学背景,因而在方法论上也有神学特色,即非理性和追求有害的道德高标的倾向。在伦理学研究中借鉴、介绍国外的研究成果无疑是必要的,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不应放弃独立的判断能力,不应认为这些“新发展”都是当然正确的。如果我们伦理学家脑子里缺了这根弦,见什么拥护什么,学什么宣传什么,我们就会从伦理学家堕落成为“道德家”,完全放弃了理性思考这一伦理学的核心任务。正如一个宗教学的研究者,不应成为该宗教的信徒,否则就会像一句外国谚语所说的:“找木乃伊的变成了木乃伊”,从研究者蜕变成研究对象。

动物福利/权利伦在我国的传播,部分是一些国际组织金钱资助的作用,但也有一些伦理学家在推波助澜,使得反科学、反人类思潮泛滥,造成了实际的社会危害。而为这些有害的伦理学辩护的无非是外国的某名人如何创始之,而后如何推动了立法云云。但是这类理论对人类社会有什么好处和危害,从来都是语焉不详,更不要提证据。这就是“人云亦云式”学问的特点。“证据是相信某事的一个好的理由,它让你对相信某事的坏的理由产生警觉。这些坏的理由叫做‘传统’、‘权威’和‘启示’。”[6]提倡独创性,也就是提醒我们,无论相信什么,或是向别人宣传什么,都请使用“好的理由”,摈弃“坏的理由”。

以上诸点肯定不能构成伦理伦理学的完整内容,今后还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本文只是创立一个学科的提案,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钱锺书著,《写在人生边上》,辽宁人民出版社,辽海出版社,2000.4,p58

[2]北京地坛医院到底发生了什么?《南方周末》2004-04-22

[3]艾滋新药临床试验疑云重重:伦理审查和仲裁《青年参考》2004.04.21

[4]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审查委员会会议资料《青年参考》2004.04.21

伦理学理论范文第3篇

大学生是祖国的栋梁之才,是能够影响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如今大学生道德教育不容乐观,加强大学生道德品质的培养是当务之急。

1.1提高自我哲学理论素养作为一门学科

伦理学是哲学的分支,当然伦理学也含有哲学理论的思想,也是为人类提高自我道德素养、强化自身价值观念等奠定了文学理论基础。对于哲学专业的学生,学习伦理学可以让其进一步将哲学知识和原理融会贯通,从而使学生在掌握伦理学知识的过程中将哲学其他知识一同来理解和思考。这样就能够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自主思考能力。对于非哲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学习伦理学可以增加自身的道德修养和课余知识的积累,学生翱翔在哲学伦理学的海洋中不仅扩展自己各方面的知识面,还能够扩展提高自我哲学理论素养。

1.2提升人生境界和人生观

中华民族在长达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源远流长的优良道德传统。这些优良道德传统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精神财富。大学生的思想意识、思想品质、道德修养等,关系着和谐社会的构建,在一定程度上也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未来。如何抵制不良诱惑提高自身道德素养,是每位大学生所要思考和探寻的问题。通过伦理学教学任务的开展,学生在课堂上了解了伦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核心理念,然后把自身实际生活中和伦理学内容相结合,这样可以让学生在心底感受到人生的意义,从而鼓励自己不断努力、不断更新对生活的态度。一名大学生只有从内心正视了自己,寻找到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了正确的道德思想和人生目标,不断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和提升自我人生境界,才能成为祖国合格的接班人。

2伦理学教学难以达到期望效果的原因

2.1传统的伦理学教学方式僵化

哲学理论本来就是纯书本文字,加上授课教师只顾讲述和板书不注重课堂氛围,这无疑将学生学习伦理学的兴趣大大降低。枯燥的课堂氛围是不能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是不能和学生在感情上产生共鸣,这样的教学是呆板的教学是不注重课堂效率的教学。教师一味的书本知识灌输是不利于教学任务的开展的,传统、呆板的教学方法导致了无趣、沉默的教学氛围,自然而然也导致了学生注意力不集中、爱开小差甚至公然在课堂上睡觉的行为。营造和谐教学氛围,实现活跃课堂,带动思维的积极性,从而营造出一个良好、轻松的教学氛围,这些都是有利于伦理学教学任务的开展。

2.2信息泛滥的网络环境造成了人文学科教学的缺乏

虽然说网络信息时代的来到能让人们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但是从实际现象上来看阅读经典文学作品的是极少数,真正意义上大量阅读的是言情、科幻等其他的文章。真正的文学作品要在安静的地方细细品味、慢慢阅读,才能与作者达到共鸣,从而在心里产生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沉淀。不同于经典文学作品的鱼目混珠般的类似物,仅仅是种让人心灵华而不实的东西,不利于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和文学素养的培养。由于此种类似物往往在形式和标题上更能吸引读者,从而不能让读者完完全全静下心来去阅读文学作品。大学生作为受高等教育的高层次人类是祖国未来的栋梁之材,如果不加强伦理学的学习和领悟就不能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道德修养观,就不能端正自己的品行和思想,从而会影响祖国的未来发展。

3如何通过有效教学充分发挥伦理学的价值

3.1营造和谐、轻松的教学课堂

重视情感培养和素质教育当代大学生青春年少、思维活跃,有许多自由发挥的空间。教条式、呆板的传统教学模式是不可行的,枯燥的教学环境也是要尽量要避免的。营造和谐教学氛围,实现活跃课堂,通过增加自身动手能力,带动思维的积极性,从而营造出一个良好、轻松的教学氛围,这些都是有利于伦理学教学的进行和开展的。强调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教师变灌输为引导,指导学生学习伦理学,这样不仅仅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还能够让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去学习伦理学。除了日常的伦理学授课,教师还可以在课堂上增一些辩论赛的开展,逐步挖掘学生的潜能,锻炼学生的语言组织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从而让学生的伦理课学习更加轻松、更加有效率。只有在教学过程中,让老师注重学生的情感交流和流露,让学生有自由发挥的空间、快乐学习、提高学习乐趣和效率,保证学生在快乐、和谐的教学氛围下学习和成长,从而进一步开展一系列的教学任务。

3.2考核方式舍弃单一

伦理学理论范文第4篇

《泥泞时节的两个流浪汉》写于1934年,正是美国经历大萧条和罗斯福新政开始实施后一年。这次经济萧条以美国农产品价格下跌为起点,农业衰退由于金融大崩溃而进一步恶化。大萧条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失业。在美国,失业人口总数达到了1150万;在美国各城市,排队领救济食品的穷人长达几个街区。[2]40弗罗斯特一生大部分时间在新英格兰地区生活,有着农民、诗人、教师的三重身份,真切地感受到了大萧条对农民生活的影响。1933年富兰克林•罗斯福就任美国总统后实行的一系列新经济政策史称罗斯福新政,其核心是救济、改革和复兴,以增加政府对经济直接或间接干预的方式缓解大萧条所带来的经济危机与社会矛盾。作为农民,弗罗斯特有天然的保守倾向。他反对罗斯特新政,认为新政使人们依赖政府,而政府过多的干预使得人们放弃了自主选择的权利。上述社会现实危机和思想观念冲突在弗罗斯特的诗作中时有流露。《泥泞时节的两个流浪汉》就是这样一部直面现实问题的作品。

诗的主要内容是极具戏剧性的场景:一个农民在自家院子里劈木柴,这时来了两个找工作的流浪汉。故事里的三个角色内在的冲突极具张力。这个农民知道流浪汉想要找工作,他喜欢自己劈木柴,不想让别人来干,但是他又明白自己干活是为爱好,而流浪汉找工作是为谋生,权衡两者,孰轻孰重?对这首诗的评论主要集中于其对新英格兰农村生活场景的生动描绘以及对当地农民口语的灵活运用;有些批评家注意到了这首诗的戏剧冲突中蕴含的伦理内容,用传统的伦理范畴来厘定伦理冲突,如自私与无私、个人权利与对他人的义务,等等,但是,这些伦理范畴未能充分顾及到诗中三个角色之间关系的微妙之处,也未能令人满意地分析、解决矛盾冲突。弗罗斯特在这首诗的开篇就设置了一个极富戏剧性的场景:“从泥泞中走来两个陌生人,正好发现我在后院劈木头。”两个流浪汉首先是以“陌生人”的身份出现的,这意味着他们跟叙述者非亲非故,也不属于其所在社区,因此,叙述者对他们的状况不负有任何情感或道义的责任。“泥泞”既点明了故事发生的地理环境,也暗示了季节,甚至还蕴含着“大萧条时代”的象征意义。两名流浪汉中的一个停下来热情地向叙述者打招呼:“使劲儿劈呀!”而叙述者正在自家后院劈木头,被这喊声引开了注意力,停下了手头的工作;他并不领情,而是立即看穿了这个陌生人的意图:他故意落在后面,让另一个人先走,肯定居心不良,他想要的就是抢走我劈木头的工作,好挣一份工钱。第一节确定了整首诗的形式:每节共八行,由两个“abab”韵式的四行组成,基本格律是抑扬格四音步(tetrameter)。明快流畅的语言、传统的格律模式与暗含冲突的内容形成对比,反映出在艰难时世中,原本淳朴的伐木工人和农民之间为了争夺工作机会,丧失了信任,彼此猜忌、彼此提防的情景。第一节中初露端倪的各个因素都在后文得到发展,如新英格兰的乡村风景和生活,四月气候的反复无常,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依然是两个流浪汉与劈木头的农民之间的心理战。诗的最后两节集中展现了这个无声对峙的场面:我们双方都没有说一句话。

他们知道只要在那儿戳着,他们的逻辑就会塞进我脑瓜,因为我可没有权利去拿别人为挣钱干的活儿开玩笑。我的权利是爱好但他们的是需要。在这两者并存的情况下他们的优先——这是人所共识。但是谁愿意让这两者割裂,我生活中的目标就是结合爱好和职业就像我的双眼在视野中合而为一。只有当爱好与需要合为一体,而工作相比凡人的争斗是游戏,人们才为天国和未来真正做出一番成就。这位劈木柴的农民和两个流浪汉的矛盾表面上是爱好与需要的矛盾,实际上映射的是个人与国家,权利与责任,少数与多数的矛盾。农民劈木柴时感到身心放松、活力洋溢,因而他很喜欢干这份活儿。但是两位流浪汉是职业伐木工,他们因为失业而四处流浪,需找一份短工,以求一顿饱餐,对他们来说,这份工作可谓关系到生存与尊严。农民并非不通情理,他承认两个流浪汉更有权利要求这份工作,但是他并不想为此而放弃自己的权利,因为他的理由也很正当:只有爱好和需要相结合的工作才更有意义。作为旁观者,我们可以看出农民在最后一节的辩词多少有些强词夺理,因为劈木柴这件事似乎没有他说得那么崇高,可以让爱好和需要合为一体,可以为天国和未来做出一番成就,但是尽管如此,我们也无法强迫他放弃自己的权利,损害自己的利益,让他把工作让给别人,并为雇人工作出钱。我们看到用传统的伦理概念,如权利、义务、公正、公平等,都无法打破这一僵局,这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因此,这是一个需要应用伦理学介入的场景。

二、程序共识:商谈、共识、纠错

应用伦理学不同于传统伦理学的显著特征之一是它更强调具体的操作方法,亦即依靠商谈程序来解决具体问题。我们看到弗罗斯特诗作中的农民和流浪汉之所以陷入僵局,就是因为双方没有进入商谈程序,而是各怀心事,一言不发。这无益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使双方都有伦理上的挫败感:农民知道对方占理,可是又不愿自己吃亏,流浪汉想要工作的愿望迫切,可是又不能强人所难。我们可以设想,双方如果能友好地商谈,互相做出一些让步,是有可能达到一个双赢的结局的。如前所述,大萧条时期,失业是一个普遍问题,因此,《泥泞时节的两个流浪汉》所描述的场景具有普遍意义。我们也可以设想,如果当时设立类似现在伦理委员会的机构,来论证、调解这一失业和雇工的矛盾,对缓解社会危机当不无助益。诗中所写的农民和流浪汉之所以陷入僵局,是因为双方坚持从个体出发的立场,不愿从人际关系、共同利益和普遍价值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换言之,双方都没有意识到达成共识的可能性,更没有付诸实践。有学者在论证普遍价值问题时,认为以“个人”为单位来推论普遍必要价值,可推导出“普遍愿意”“同意普遍”和“普遍同意”三种情况,都不能圆满解决“普遍必要价值”问题,而以“关系”为单位,可推导出“普遍受惠”和“普遍兼容”两种情况,由此可以更好地推导出普遍价值,并指出这种关系原则的哲学基础是“共在存在论”,即“共在”先于“存在”,共在问题更值得关注。这与应用伦理学重视商谈、重视共识的精神是一致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应用伦理学的目标也许与普遍价值是一致的。应用伦理学的另一个鲜明特征是它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采用纠错机制。应用伦理学是各种思想、理念、观点、方法、措施、办法的融合与提炼,体现了兼收并蓄的包容精神和自我批判的反思能力。有论者认为,这已不仅仅是一种理论学说,而且还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文化,一种思潮;纠错机制就是通过自我批判、通过论证与反证、通过对已有思想的否定,从而产生新的认识,形成无限的交互关系,不断产生创新的动力。45现代社会日益复杂和多元,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各持己见、各执一词发生矛盾冲突的情况屡见不鲜,而且有些问题和矛盾前所未见,法律法规无法完全涵盖,在这种情况下,应用伦理学就有了用武之地。

三、诗与伦理:冲突与共识

我们在将伦理学引入诗学研究时,也应注意到诗与伦理也存在冲突,需要谋求“共识”。古希腊史学家拉尔修记录了哲学家色诺芬尼对诗人的谴责:“荷马与赫西俄德把人类身上该受谴责的东西,全部赋予神灵,这其中包括偷窃、通奸和相互欺骗等等恶行”;毕达哥拉斯说他曾梦见荷马和赫西俄德在冥界,一个被吊在树上,一个被绑在青铜柱上炙烤,他们的罪名都是说谎;赫拉克利特嘲讽荷马竟然解不开幼童的一个谜语,建议把荷马史诗从诗歌朗诵比赛中清除。柏拉图对诗歌的评价更为伦理化、政治化,甚至将诗人逐出了“理想国”。柏拉图的主要理由是:诗人的技艺只是摹仿,不登大雅之堂,而他们的诗歌常常离经叛道,教人混淆是非,甚至腐蚀城邦中的优秀人物。正如文论家维姆萨特所见,所谓诗与哲学之争,说到底还是诗人与道德家之争。“实际上我们是只许可歌颂神明和赞美好人的颂诗进入我们的城邦的,……如果为娱乐而写作的诗歌和戏剧能有理由证明,在一个管理良好的城邦里是需要它们的,我们会很高兴地接纳它。”这实质上是用传统的伦理观念来限制和束缚诗人。人类心灵中最美丽、最富于创造精神的诗歌从最初便存在着伦理上的争议,而且从一开始便被推上了一个生死攸关的关头,因为撒谎在任何伦理体系中都是败坏伦理的罪恶。自从柏拉图宣布将诗人逐出理想国之后,西方世界的诗人就仿佛生活在一道阴影之下,时时要起而为诗辩护。亚里士多德采纳了柏拉图关于“诗是模仿”的观点,并由此出发建立了古典诗学理论体系。他的诗学理论核心是模仿说,舍弃了柏拉图的伦理观,明确肯定诗的作用和优越,如他认为诗人按照规律来描述可能发生的事,而历史学家叙述已发生的事,因此,诗比历史更有哲学意味。

贺拉斯的《诗艺》则强调诗的道德教化作用,认为诗人应歌颂国家的光荣,应给人带来快乐,教人向善,对人的生活有所助益。锡德尼承袭亚里士多德的说法,进一步提出诗人的创作不仅模仿自然,更要胜过自然。华兹华斯、柯勒律治、雪莱、爱默生、惠特曼、狄金森、艾略特、华莱士•史蒂文斯等历代诗人相继而起,不断为诗辩护,他们的诉求虽然各异其趣,但总是围绕诗的伦理功能这一核心。现代诗人更倾向于采取面对现实的态度,而不再关心概念或理念的争论。正如艾略特所说,诗可以表达哲学,同样,诗也可以表达伦理内容。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伦理道德既不应是一种古板生硬的说教,也不应是一种高不可及的理念,而是对生活本身规则的总结,是一种令人愉快的处事艺术和生活智慧。从这一点说,诗与伦理是相通的,诗与伦理的冲突在应用伦理学中可以得到解决。

伦理学理论范文第5篇

(一)知识完整的需要:完善专业知识体系,提高哲学理论素养有关哲学的价值论部分已经在学术范围内越来越多地得到重视,因为在任何一种哲学理论中,无论是否作为显学而存在,价值问题都既是哲学理论的思想基础,同时也是其理论发展的终极旨归。作为一门学科,伦理学是哲学的分支,在研究内容上以其独特的视角关注价值问题,因此,伦理学是专业理论学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习伦理学使专业知识体系更加完整,哲学理论素养更上一层。尤其对于哲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在已有哲学史和哲学原理基础之上,通过进一步的教学活动使其了解哲学史上的各种主要伦理学流派及其思想观点,掌握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内容和基本方法,并能够将伦理学知识与其他哲学知识融会贯通起来,最后能够运用这些理论和方法观察并解决实际问题。这也是伦理学兼具“思想性”和“实践性”的学科特点所决定的。

(二)个体完满的需要:强化自我修养,提升人生境界重视个体道德修养是中华文化一以贯之的优秀传统,人生境界的提升没有终点,是需要每个个体毕生坚持的事业。大学生拥有更加开阔的视野,享有更多自我选择的自由,同时也面临更复杂的诱惑,因此能够寻找并坚持正确的修养方向和路径是每个大学生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伦理学教学通过对伦理学核心理念、基本原理和一般方法的介绍,通过理论教学与学生实际生活相结合,促使学生追问生命的存在,反思人生的意义,勇敢面对生活世界,不断校正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树立正确的道德理想,坚持正确的人生目标,才能行的很远,对于非哲学专业的大学生,学习伦理学将有助于幸福美好人生的实践与实现。

(三)时展的需要:坚持人文价值导向,防止人类自身异化不同于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不仅仅是对真理的探索,更代表一种价值观,并且要表达这种价值观。现代诸多科学领域呈现迅速发展之势,促使各学科领域的研究不断深化并对我们的生活世界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比如“黄金大米事件”引起的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和人权问题,“斯诺登事件”暴露出的网络安全问题和隐私权问题,“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爆炸”“福岛核电站爆炸”等特大事故造成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问题以及“克隆人”“安乐死”等问题。因此人们越发感到应用伦理学存在的必要。应用伦理学的教学活动,就是要将伦理学一般理念、基本原理和一般方法与专业知识相结合,阐明该专业在人类生存和发展中的地位与意义,应遵循哪些伦理学原则,应怎样防止科学和技术异化对人类生存发展可能产生的破坏和伤害,从而增强学生从伦理学高度分析解决专业领域重大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二、伦理学教学难以达到期望效果的原因

(一)传统的伦理学教学方式僵化传统伦理学教学主要是教师讲授为主,注重知识的传授,不能否认这种方式对于理论传播和继承有必要且重要的意义。然而,仅仅通过说教的方式告诉学生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需要遵循哪些道德原则、道德规范?按部就班地为了讲知识而讲知识,这样只会让学生感到呆板枯燥,完全没有情感上的共鸣。传统教学方式把学生当作被动接受的客体,忽略了其能动的一面,导致课堂沉闷,甚至有的学生在课堂上打瞌睡,更有甚者直接逃课。“接受”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不能调动多种因素共同发挥作用,必然达不到良好的效果,所以就有学生抱怨,学过的知识随着期末试卷的提交都一并还给了老师,头脑中如鸟儿飞过天空,什么都没留下。

(二)社会大环境相对恶劣使人文学科教学的低效化有目共睹一方面,令人担忧的是快餐文化已然盛行,大学生更加关注所学课程能否在未来生活中尤其是在就业的关键时刻发挥立竿见影的作用。自然科学以其“精确性”让人折服,社会科学以其“工具性”让人青睐,而人文科学所拥有的“价值性”更多的是间接实现,只会让学生学习的主观愿望不强,精神动力不足,这是人文科学的不幸,更是伦理学的尴尬。另一方面,我国当前仍然处于社会转型期,价值文化呈多元状态,市场经济条件下功利主义价值文化的冲击,以及后现代社会思潮对意义的解构,更加重了理论世界与现实生活世界的非对应性,加之生活世界本身就比理论世界更为复杂,因此导致学生产生“所学理论无用”的错误判断在所难免。比如在是否要给老人让座的问题上,伦理学告诉学生要尊敬老人,但有的学生认为人人平等,年轻人乘车买票也是花了钱的,何况年轻人每天努力学习、工作,身体疲惫,精神压力大,而很多老人出行只是为了休闲,为什么一定要让年轻人给老人让座呢?还有,伦理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在恋爱中要保持纯洁、专一、持久、有责任心,但有的学生提出,当前就业压力巨大,生存是第一位,“陪我走一程,毕业就分手”才是明智的选择。

三、如何通过有效教学充分发挥伦理学的价值

(一)教学方式不拘泥于传统,重视情感认知在教学中的作用与其他课程相比,伦理学课程具有非常鲜明的特色,既有思想性又有实践性,因此,在教学中决不能仅仅囿于理论知识的讲授,更重要的在于“价值”的引导和实践,充分调动学生的情感认知。[2]比如在讲授社会公德时,除了介绍社会主义社会公德的内涵、特点、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制度保证等知识,更要将社会热点问题或者学生在生活中亲身经历的典型案例引入课堂,比如“让不让?”“扶不扶?”的问题,可以设立辩题“到底应不应该给老人让座?”“老人摔倒了应不应该扶?”等,组织学生分组辩论,或者创设环境让学生角色扮演,亲自体验残疾人在公共生活中的不便之处,学生感同身受,既有助于理解相关理论知识,又能借此引导学生培养公德心,建立社会公德观念。再比如在讲授婚恋道德时,不仅要有理论的讲解,更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安排一些实践活动。当前已婚大学生还属个案,因此婚姻生活对他们绝大多数来讲还是个陌生环境,而爱情却是他们正在经历或者即将经历并且“有话要说”的话题,在教学设计中可以特别安排一些环节。例如,通过指导学生观看经典影视作品,赏析作品中人物之间的爱情状况,把艺术化的生活还原到真实的世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也可以通过分析当代大学生恋爱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凝练出讨论题目(如恋爱动机问题、同居现象等),组织学生参加讨论,既巩固所讲授的理论知识,又锻炼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更为重要的是使学生在这样的活动中学会反思,有效处理恋爱中的问题,包括正确对待失恋,这无疑对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是有益的。实践证明,在这样的教学环节中学生往往表现出极大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热情,教学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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