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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教育论文范文精选

伦理教育论文

伦理教育论文范文第1篇

在我国的体育教育上从上个世纪开始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很多的优秀的体育教学人才的出现为我国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跟很多的行业一样,都存在很多的不足,目前在体育教育专业中的学生,由于综合素质比较低,所以很难达到体育教育的目标,不能成为合格的体育教育人才,这也是目前我国体育教育专业的现状。成为一名合格的体育教师,需要具备理论和技术多方面的能力,掌握过硬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都是一个优秀的体育教育工作者不可缺少的素质和条件。

二、体育教育专业理论教学的模式

策略指导。对于体育专业的学生来讲,与普通的其他专业的学生相比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在体育专业的学生中,在神经系统的分布上达到了较高的水平,特比是在灵活性及兴奋性上占据着比较高的比例,而在其他类型中占据的比重则比较低。体育专业的学生在了解自己专业的特点后,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能力,保证自己上升到高一个阶段,在此同时也不要放弃对文化课程的学习,要保证充分的劳逸结合,是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技能同时进步提高。开拓知识面。学生的知识面窄,统一造成学生在专业知识上的匮乏,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专业知识课程的更新换代较慢,课程种类比较单一。在这样的情况下,学校要做出积极的改进措施,要积极的引导学生,通过正确的引导和互动,能够为学生指出正确的方法和理念。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所有学生的学习过程都是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到达教学目标的要求,在教学工作中,要指导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这是学生掌握知识的有效途径,不要将教学的重点单纯的停在理论知识的教育阶段,也要提高对实践能力的重视程度,要培养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能力相结合并综合运用的能力。同时也可以在实践教育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这样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也是非常有效果的。

三、加强体育教育专业理论教学的主要途径

(一)创新教育理念

根据目前我国在体育教育中的现状分析,改变目前在体育专业教育的现状就要改变目前不合理的课程结构,同时改变现在的教育理念。要从整体的课程出发,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教学任务,同时按照大课程的教学理念,将教学工作与多媒体及多种教学资源进行整合,对学生的教学要注重在主要的知识点的讲解,保证学生在学习中能够理解、掌握并在实际中熟练运用。

(二)制定策略引导

制定策略引导主要是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性格,制定不同的教学引导策略。在体育专业的学生与其他普通专业的学生相比,一定要保证学生可以有足够的营养摄入,保证学生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这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基本条件及必备因素,所以在这个时候一定要根据学生的身体状况和生理特点制定合适的强度训练。

(三)实行多媒体教学

在教学工作中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辅导对于目前的教育工作是非常必要的,不但可以很好的提高教学工作的质量,同时还可以在教学工作中更形象的进行教学工作。在体育专业的教学工作中,采用多媒体进行教学工作也是非常必要的,对于体育教学而言,不但要保证教学方法的改进,同时也要保证教学手段的改进,要做到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与时俱进,同时也可以多多的鼓励学生在进行学习的时候,多从网络中收集相关的资料信息,扩大学生的知识视野,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的能力。

四、结语

伦理教育论文范文第2篇

创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理念文化素质教育强调教育的文化性,其实质就是强调教育的根本任务是“育人”。所谓“育人”,就是对人进行教化、教育,必须在充分尊重人的内在因素,调动人的内在主动性、创造性的基础上进行教育。因而,育人之根本就是“以人为本”,真正关注学生的成才需要,以学生为中心组织教学。思想政治理论课也应该树立“以生为本”的教学理念,打破以教师为中心的观念,真正关注学生的发展,以学生为中心进行教学。具体而言:第一,要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既是教育者根据社会的需求进行教育的过程,也是受教育者根据自身内在的需求,通过自己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去接受教育的过程。两者必须同时兼顾,因而,教师在备课时除了“备教材”,还应该“备学生”,即充分把握学生的知识、能力水平以及专业特点,了解学生的心理需求和兴趣喜好。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要能真正解决学生在成长成才中的困惑,培养学生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道德素质,使其成为优秀的职业劳动人才。第二,要更新传统的教育价值观。教育要充分尊重人的权利和尊严,不能把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对立起来,不能只强调社会价值,却忽视了个人价值的存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尤其要把握好两者的平衡关系,不能只喊“高大上”的口号,要将两者有机地结合,使教育既能够满足社会的需要,又能够满足个人的需要。

二、借鉴文化素质教育之丰富内涵,拓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视野

(一)增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人文内涵

思想政治理论课本身蕴含着丰富的人文知识、人文思想、人文方法和人文精神等人文文化因素,要增加课程的人文内涵,首先就要充分拓展课程所包含的人文知识,在教学过程中有意识地进行渗透。在课程的每一个专题中都可以恰如其分地渗透人文科学知识,既可以让课程体现人文性,又丰富了课程的内容,为学生提供丰厚的精神滋养。思想政治理论课要着重培育学生积极的人生态度、忠贞的爱国热情、高尚的道德情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等人文精神的核心内涵,提高学生的人文修养,引导学生自觉地追求生命中的真、善、美。

(二)拓展实践教学活动的人文意蕴

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教学活动也是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一大特色和重要任务。这些实践项目多以演讲、辩论以及表演的方式进行,要完成这些项目,学生就必须学习和运用历史、文学、音乐等文化知识,还要掌握演讲、辩论等技巧,可以说这既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又是对学生进行文化素质教育的良好契机。

三、借鉴文化素质教育之多元教学法

伦理教育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字:诊所法律教育;本土化;障碍

诊所式法学教育作为一种教学方法,有着悠久的历史。美国最早的法学教育就是诊所式,即学徒制,让未来的律师在执业律师的办公室“阅读法律”的学习方法。这种方法是从英国一种给有经验的执业律师做书记员的做法上发展而来的。但在法学院设立诊所则是在2O世纪6O年代才兴起于美国。所谓诊所式法学教育,就是通过法律诊所的教师指导学生参和法律实际应用的过程,培养学生的法律实际能力,促进学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培养其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意识观念。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体制变革及其转轨变型,带来了中国社会各个领域的革命性变化和发展,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亦不例外并已具有深厚的现实基础。作为一种舶来的新型教育模式,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还处于边缘地带,“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国法学教育怎样界定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法学教育中的应有地位,并将其正式纳之成为其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呢,即完成“本土化”过程,这是我国现行法学教育不得不面对和思索的新问题。

一、诊所法律教育本土化的法理基础

一项没有理论支撑的制度是人治社会的产物,势必经不起实践的考验而走向消亡,法律发展的整个过程已清楚地证实了这一点。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制度的出台首先要经得起理论的反复推敲。诊所法律教育作为一种舶来的新型模式,对于该法律教育模式的本土化有着深刻的法理基础摘要:诊所法律教育模式的引进体现了法律移植和法律本土化的关系。

对于移植的概念,从生物学上讲,是“将身体的某一器官或某一部分移置到同一个体(自体移植)或另一个体(异体移植)的特定部位而使其继续生活的手术。一般是为了修补机体的某一缺陷”[1],“来自同种动物另一个体的器官或组织的移植称为同种异体移植,除非采取非凡办法来控制排斥,否则这种移植物一般均被排斥”[2]。可见,同种异体移植尚且被受体物所排斥,那么,异种异体移植只能更甚之。就现阶段我国所正在进行的法律改革和发展来看,法律移植恰恰属于一种“异体移植”,即“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注重力的重点放在具有较高生产力和先进管理经验的、充分反映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西方法治社会的法律资源之上,而审阅中国和西方的法律传统和社会目前状况,而且有介于同种异体移植和异种异体移植的趋向,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更偏重于后者。”[3]因此势必增加法律移植的难度。所谓法律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和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的法律(包括法律概念、技术、规范、原则、制度和法律观念等),使之成为本国法律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4]法律移植是国家及民族交往中必然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也是自古至今普遍存在的现象。假如说在古代,法律移植受地理因素、交通工具的限制,只能局限于地理位置邻近的国家或民族之间,那么在当代,法律移植已成为一种不受任何地域限制的全球性现象。在当今世界,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都存在着大量的法律移植现象,法律移植是法律文化传播的一种最直接、最明显、最有力的途径。所谓“本土化”,意指在法律移植时,应让受移植法律经过合理的处理和嫁接,使其能渗入到移植国国民的血液当中,进而得到有机的整合,本土化就是法律移植本土运动的过程。本土化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对外来文化进行过滤、吸收和选择的过程。在现代化建设的时代,对于“体现人类法律文明前进方向的外域法律文化的有益因素,无疑应当加以吸收和采纳,以便使当代中国法律发展和全球法律文明的通行规则接轨沟通。“闭关自守,盲目排外,只能导致法律文明进步张力的丧失”[5]。诊所法律教育的引进和建设新问题,亦是如此。二、诊所法律教育本土化的可行性

作为一个西方舶来品,诊所法律教育进入中国时间虽然不算很长,但实践证实,诊所法律教育的引进对中国法学教育改革是一次有益的尝试,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给身陷困境的中国法学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然而任何法律都不是非背景化的普适制度,[6]法律教育也不例外。诊所式法律教育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法学院,主要是对于当时的美国法学教育制度中的某些缺陷的一种反应。这种法学教育的模式之所以被称为“诊所”,是因为它汲取了医学教育模式的经验,即医学院的学生通过有经验的医生的指导而获得有关护理治疗病人的医学教育。诊所式法律教育强调从实践中学习,最为理想的就是学生在诊所老师的指导下,参和处理真实的案件,而从办案中学到大量的重要的其无法仅仅从抽象的课堂案例分析中学到的重要技巧和法律思维。目前,拉丁美洲、西欧、东欧、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南亚的尼泊尔、印度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院校已经广泛而成功的应用了这种教育方式。非凡是20世纪90年代,诊所式法律教育已经成为东欧、南非等国家和地区法治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顺应世界法学改革潮流,中国部分高校教师在经过充分的探索、探究和论证后,自2000年9月,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十余所高校在开设了诊所法律课程的同时,各自依托学校成立了法律诊所。截至2006年5月,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共有委员单位47个。尽管在现阶段在中国大量的推行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尚有非常大的困难,如传统课堂教学思想的束缚,运转资金的来源有限等等困难,但这种新模式在我国法学教育体制中的运用和推广是有着可行性的,理由如下摘要:(一)从诊所法律教育的自身价值来看其本土化的可行性。

1.从诊所法律教育的教育价值来看——拓宽学生视野,加深对法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而这种价值恰恰体现了我国法学教育的教育目标。诊所法律教育的互动式教学、模拟教学等方式,以及在指导教师的监督下独立办案等,给学生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学习空间,使他们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把握所学的专业知识,理解法律、事实和证据三者之间在实践中的关系,并学习如何将他们联系起来。在案件的过程中,学生们发现理论对案件具有指导意义,但仅把握理论是不够的,还需发现事实,将事实转变为可获得承认的证据,并对事实进行法律分析和法律评价,使法律准确地适用于案件事实。同时通过办案,加强学生对现实生活的复杂性的评价和熟悉,促使学生了解社会,提高对复杂事物的判定能力。

2.从诊所法律教育的社会价值来看——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而这种价值有助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方略的实现。在法律诊所中,学生的一般是法律援助案件,为社会弱者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有助于推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进程。美国比较法学家和法制史学家伯尔曼说摘要:“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若要建立一个法治社会,必须建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使法律成为人们的信仰。法律诊所通过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通过人和人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最终维护了他们的权利,久而久之,受助者就会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崇高,因为法律是自己权利的守护神,心中对法律的敬意油然而生,这样便会产生对法律的信仰。

(二)从我国引进和推广诊所法律教育的现实需求来看其本土化的可行性。

1.是我国建立和谐社会的需求。各国现代化的历史经验证实,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首先要从保护弱势群体做起。[7]法律援助和诊所法律教育关系密切,它们往往交织在一起。中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已取得不小的成绩,可是任重而道远。中国仍有许多案件需要经过法律援助来解决,可是能通过法律援助来解决的却只有一部分。据统计,我国每年大约有38万余件法律援助案件需要办理,其中绝大多数需要律师提供帮助,可是按每位律师每年办理1至2件案件来计算,现有的10多万位律师只能办理10多万件此类案件,缺口很大,这为诊所法律教育留下了用武之地。通过诊所法律教育的推进,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素质,另一方面又有利于法律援助,都有助于促进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现在,中国正需要发展法律援助事业,使更多的贫困人士能得到法律援助,得到法律救济,实现社会公平,从而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2.是克服我国传统法学教育弊端的需求。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我国法学教育确实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法学院校及法学在校生人数都有了成倍的增长。但在实践中,传统法学教育存在仍存在不足之处摘要:中国传统法学教育是一种以教师为中心,注重单方面传授知识的教育方式,注重理论知识的灌输,忽略学生应用法律能力的培养;缺乏对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等,由此浪费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造成国家财产的智力性浪费。而在诊所法律教育中,没有传统意义上的老师和学生,大家都是具体案件的承办人,所有教学内容都是围绕着学生由一个被动的听课者到一个主动的办案者的身份和技能的转换和提高而设置的,教师只是指导者,这样就可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也由此培养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和综合判定能力。

三、诊所法律教育本土化的障碍和其本土化的推进

(一)诊所法律教育本土化的障碍

尽管诊所式法学教育的引进对于改革我国传统法学教育的不足起到了一定的积极功能,但是,诊所式法学教育模式的引进并不意味着要彻底抛弃传统的教学模式。相反,诊所式法学教育模式应和传统的教育模式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即便是在其发源地美国,诊所式教育也没有取论性的教学和案例教学,而是被用来开发学生的思维和法律逻辑能力,使其知道如何在实践中学习和应用法律。况且,作为一种舶来品,诊所式法学教育的引进和发展必须经过认真地整合和规范,“本土化”后诊所式法学教育才能真正地为我国法学教育改革服务。从目前我国部分法学院的诊所课程实践来看,诊所式法学教育在中国的不适症是比较明显的,主要表现在摘要:

1.观念障碍

我国法律自清末师承日、德后,法学教育模式更是受到大陆法文化环境的影响。大陆法系教育习惯采用讲座式的教学模式,一开始就强调法律的概念性、抽象性、逻辑性、理论性、科学性,而法典也为这种教育模式提供了形成的材料。[8]我国目前的法学教育也注重法学理论知识的灌输,轻视解决实例的法律分析方法,认为只要把握了系统的法学理论、法律条文知识,碰到现实的案例就能迎刃而解。观念上的这种熟悉,将导致学校管理层不愿意投入经费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等其他法律实践教育,教师也不愿花费时间和精力在被认为惟有操作性,没有理论价值的职业练习上。

法律诊所教育自诞生时起,就是培养律师执业技巧的,这和美国的法官都来源于执业律师的制度有关,美国法科学生的法律职业一般是从律师做起,法学院只需练习学生的律师职业技巧。我国法学院(系)主要是是为公、检、法、司等部门培养法律人才,法科学生有很大一部分要进以上机关工作,而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也不是从律师队伍中产生,从事律师的仅是部分法科学生的选择。所以,以练习律师的职业技能,培养律师思维、律师职业道德为宗旨的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开展,可能得不到法学院(系)领导和教师的应有重视。2.经费障碍。

美国目前的诊所式课程是在福特基金的支持下开展的,在我国由于诊所法律教育项目是舶来品,而且是首先基于外来基金资助在我国启动,因此,来自国内大学本身的经费支持还相当有限,甚至短缺。和传统法学课程不同,诊所法律课程除了需要通常上课的教室之外,还需要具体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需要雇请管理人员运作整个法律诊所的所有行政事务,这些都在诊所法律教育项目的开展经费之内。“法律诊所”所受理的案件基本上是法律援助案件,是没有费收入的,相反,学生每一个案件,需花费交通、通讯、文印、餐饮等费用约数百元。因此,一旦外国基金的支持减少或撤销,诊所式法学教育在我国的发展将受到局限。

3.师生障碍

从诊所课程的地位来看,我国的诊所课程基本上属于一种探索性的实验课,学生参加该课程和其学分并没有多大的联系,教师教授该课程属于一种非正式的专业教学。然而,学生在参和该课程时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远远大于其在传统课堂学习中所花费的精力和时间,从而可能影响其所谓的必修课的学习。诊所教师和传统的法学教学教师的要求是不一样的。诊所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系统的法学知识,还要有热练、老道的法律职业技能和乐于献身法律的法律职业责任心和职业道德。从我国目前的高校教师来看,大多教师是直接从高校到高校,能够把握和熟练操作法律职业技能的教师是比较少的,至于完全符合诊所教师要求的教师则更少。因此,我国高校现有的教师要适用诊所式教学,就必须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预备课程、联系案件,指导和练习学生,这必然会影响其科研和相关的职称评定。

4.案源障碍

从诊所的法律地位来看,美国的法律诊所可以直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而我国目前的法律诊所的法律地位并没有明确,它既不是律师事务所也不是法律援助机构,因此,只能以公民的名义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这对于接受更多的案件来提供给学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从而将导致诊所案源不足的情况.

(二)诊所法律教育本土化的完善和推进

作为一种舶来的形式,如何更好地吸收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优点来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和教育改革添砖加瓦,这是一个艰难的本土化的过程。其在我国目前遭遇的种种障碍,仅仅是继受和整合过程产生的不适应症。在法律职业教育观念普及法治社会需求大增长的背景下,只要我们找准症结,循序解决,诊所法律教育本土化一定会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和教育改革贡献力量。笔者认为完善和推进诊所法律教育的本土化有以下办法摘要:

1.转变观念。

转变法学教育观念,进行法律教育模式的改革,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法治发展的需要,更是我国法律服务国际化的需要。明确我国的法律教育重在培养具有法律实际运用能力的人才,而且是具有法律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心的高素质的实用人才。中国的法学教育的缺陷不在于基础知识教育,而是在于能力教育和法律技能教育。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给法律实践教育改革提供了很好的路径,虽然法律诊所教育重在培养律师职业技能,但在法律职业中没有比律师职业更为复杂多变的了,可以说,律师职业技能包容了其他类型的法律职业技能,所以,法律诊所作为法律职业技能的练习平台,作为法律实践的场所最合适不过。只要教育管理层和教师的法律教育观念转变了,法律诊所建立的困难和障碍就轻易克服得多,诊所式法律教育就可以在全国法学院(系)得以普遍实施。

另一方面,通过教育管理部门和司法管理部门的协调,要尽快明确法律诊所的法律地位,即明确法律诊所作为一种法定的法律援助机构之一。这样可以明确学生案件的身份,明确其作为人的责任,同时也明确学生和诊所案件中的责任,这也有助于提高当事人对法律诊所的信赖,从而解决了案源不足的新问题。

2.多渠道汇集经费。

经费新问题是制约诊所法律教育开展的重要因素,稳定的经费来源对于保证法律诊所的持久性也是十分重要的。首先,学校管理层应从有限的教育资金里拿出一部分,支持诊所法律教育活动的持续开展,采取办法鼓励教师参和诊所教学。其次,通过政策将法律诊所定性为一种法律援助机构,明确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对法律援助机构的经费提供义务,即使是部分的资金提供义务,这对于解决校园法律诊所经费不足的困难是有很大的帮助。再次,应争取国内外各种社会资源的资助。诸如法律诊所和政府的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密切联系和合作,发挥舆论的力量,宣传法律诊所教育目的,让社会熟悉、知悉法律诊所,一可增加案源,二可接受社会捐赠,筹措诊所教育经费。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诊所法律教育教学中,师资队伍建设至关重要。笔者认为首先,学校应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从取得律师执业证的教师中选任法律诊所教师,甚至可以布置部分具有执业律师资质的教师专门从事诊所法律教育。其次,从事诊所法律教育的教师的职称晋升应不同于法学院其他教师。这点我们应借鉴美国的经验。从美国的诊所法律教师队伍来看,其构成基本上是从法学院原有的教师队伍之外另行聘请有丰富实务经验并热爱法学教育的律师,而且大部分诊所教师是专职的,无须承担诊所法律课程之外的其他法律课程,在职称晋升上亦有不同于法学院其他教师晋升的评价指标。[9]再次,诊所法律教育的教师也可直接聘用有经验的律师、法官和检察官来填充到诊所法律教育的师资队伍中来。

参考文献摘要:

[1]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第4972页。

[2]简明大英百科全书[M].北京,中华书局印行,1989,第154页。

[3]王进文.法律移植社会环境下的文化认同[J],河北法学,2002,(增刊)。

[4]张文显.法哲学范畴探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第269页。

[5]公丕祥.全球化和中国法制现代化[J],法学探究,2000年第6期。

[6]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修订版)[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第92页。

[7]王卫国.改革时代的法学探索[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第58页。

伦理教育论文范文第4篇

较早提出“大语文观”概念并以此涉及语文教学整体改革方案的张孝纯认为中学语文课必须冲破当前“狭的笼”,而走向“大语文教育”的广阔天地。“大语文教育”认为,语文来源于生活,与生活是源头与活水的关系。美国教育家华特提出语文学习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

语文学习完整的结构由3个部分组成:

(1)语文课堂教学;

(2)第二语文教学渠道;

(3)语文学习环境。

课堂教学是主体,第二语文教学渠道和语文学习环境是“两翼”。尤其是在后示性时代,学生在信息的获取上丝毫不滞后于教师,甚至多于教师,以往教师在信息占有上的优势地位逐渐被削弱了。如果语文教学仍然秉承“以课堂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的旧教育观念,只会与当今变化迅猛的信息时代格格不入。“大语文教育”要落到实处,就要冲破“三中心”的旧教育观念的牢笼,要以课堂为基地,并延伸至广阔的社会生活、家庭生活中。因此,“大语文教育”观具体化到操作层面,即为“大教材观”、“大课堂观”、“大教法观”。

2受大语文教育启发对医学伦理学教学的思考

医学伦理学教学的目标是唤起医学生敬畏生命的理念,塑造和完善学生的道德人格、医德素质和职业价值观、丰富的医学伦理知识、良好的医学伦理意识和较强的医学伦理思维能力。与传授知识相比,医学伦理学教育更注重信念的培养,而信念的培养是道德主体经由他律到自律、内化为主体生命一部分的过程,这就决定了达到教学目标的教学手段的开放性。这与重在培养学生情感、信念等的语文学科在教学目标上具有相似性。受“大语文教育”的启发,笔者试图从大教材观、大课堂观、大教法观出发,为医学伦理学教学提出建议。

2.1大教材观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十分广泛,既要研究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规范和范畴体系,又要研究在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如医患关系问题、医疗卫生资源分配问题等,还包括医学科学所特有的道德问题,如人体试验、器官移植、克隆等。因此,内容涉及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医学伦理学教学仅仅局限于教材是不够的,不能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求知欲,不能有效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医学伦理学研究内容的开放性决定了要以一切适合的素材作为教材,包括课本、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的相关热点、相关的影视作品及医学人文著作、临床案例等,其根本特点是课堂教学的目的不是把教材的学习当成唯一的学习任务,而是把能力的提升、知识的积累、素养的积淀作为教学的目的。例如,大多数教材对知情同意权的论述主要为知情同意权的概念及理论上如何应用,缺乏与现实应用对接的桥梁,也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因此,在介绍患者知情同意权这一应用性较强的内容时,要应用一切有价值的素材,包括通过教材以了解其理论应用、相关的学术论文以了解学术前沿及动态、影视资料如《死亡工厂》以明白知情同意权的起源、医学临床领域出现的一些典型案例,以使学生更直观生动地了解其临床应用。在介绍其他内容时,同样需要将一切与之相关且有价值的素材引入课堂,一方面使学生掌握相关内容的全方位的理论介绍;另一方面由于理论与实践往往有差距,进而通过多种素材的结合生动地呈现其在现实中的应用,以提升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实效性。

2.2大课堂观大课堂观就是打破传统的有限课堂的时空观念,立足课堂并超越课堂进行学习。通过上述对医学伦理学教学目标的介绍可以看出,与医学专业课相比,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目标更多的是培养医学生理念、素质、价值观、情感等更为柔性的素质,这些素质的提升需要的不仅是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的传授,更需要的是循序渐进、润物无声般的人文氛围的熏陶。如果只是局限在一个学期固定的教学时数中,远远达不到教学目标。因此,在教学安排上,不能只以课堂为医学生唯一接受医学伦理素养培育的基地,而应当贯穿于医学生整个学习阶段。笔者认为可分三个阶段进行:

(1)医学生在基础学习阶段:以讲座形式进行启蒙教育,内容主要为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国医学生誓词、对生命的敬畏、对生与死意义的求索等思想教育,以端正学医的动机和学习目的;

(2)医学生进入临床学习阶段:开展理论教育及实践教育,即多种教学方法并用进行医学伦理学的医德、临床决策能力、生命高新技术应用出现的伦理问题等内容的教育,并进行专题讨论;

(3)医学生进入临床见实习阶段:加强实践教育,以床边教学、案例分析、调查讨论等形式,提升医学生的临床决策能力,使医学伦理学的理论、规范在学生动手亲身实践过程中内化为其生命过程的一部分。

2.3大教法观教学有法,但无定法。大教法观是打破固定的教学模式,改变课堂的程式结构,倡导学生自主学习,鼓励教师个性化教学。按照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内因(自我教育、内心陶冶)是变化的根据,外因(外部约束)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因此外部教育和约束归根到底要通过学生自我教育才能产生教育意义。道德准则只有被学生自己去追求、获得和亲身体验的时候,只有当它们变成学生独立的个人信念的时候,才能成为学生的精神财富。医学伦理学教学要运用一切能提升医学伦理学理论与实践教学效果的教学方法。理论教学如CBL教学法、PBL教学法、叙事教学法、故事引入法、模拟讲座法、专题论辩法等,减少说教式的灌输,以增强学生对医学伦理学课程的兴趣,从而促使医学生在社会交往与实践中进行自我伦理教育;实践教学方面要引导学生走向社会,走进大课堂,创设更多接触患者及医疗工作的机会,让学生带着问题,有目的地开展各类专项调查。调查可以是座谈式、访问式、问卷式等,让学生深入到医疗实践中去,与医务人员、患者和社会人群直接打交道,根据调查目的搜集第一手资料,掌握实际情况。目前部级、省级、校级鼓励大学生参与到创新及科研的课题中。医学伦理学方面的选题可以共同讨论,在指导教师的引导下鼓励学生分组调研,将调研结果汇总整理并分析,写出调研报告,尽可能使每个学生都感受并了解到医疗领域的问题所在。我校思政部每学期组织1~2次实践教学活动,教学活动的基地选择一般会倾向于红色革命基地、基层医疗、基层教育等。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实践也可以借助这个平台,使学生将抽象的理论具体化、形象化。此外,还可以开展暑期“三下乡”活动、义务支医活动等,使学生通过亲身感触,加深对教材内容的理解,运用医学伦理学的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以提升其社会实践能力,使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目标得以实现。

3小结

伦理教育论文范文第5篇

这里所说的灌输教育就是指通过疏和通的方式灌输基本的思想政治观点、思想政治理论。不是“填鸭式”的教育,而是创新教育的方式让枯燥的思想政治理论更好的入脑入心。1900年,在《我们运动中的迫切任务》中,列宁明确指出:由此自然产生出俄国社会所应该实现的任务,把社会主义思想和政治自觉性灌输到无产阶级群众中去,组织一个和自发工人运动有紧密联系的革命党。列宁当时提出从外面灌输社会主义意识,并不仅仅是指向工人提供解答某些问题的现成结论,最重要的是指引导工人群众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列宁这些论述高屋建瓴,成为马克思主义产生以来第一次对灌输论最生动、最全面、最具体的论述。

二、新时期坚持灌输理论的必要性

(一)社会的大环境要求我们坚持灌输理论社会大发展、大繁荣

各种西方的观念也扑面而来,好的东西我们应当学习。但是西方大国推行的霸权主义思想,通过文学作品、电影、饮食,灌输西方的价值理念,对我国的青少年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所以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为了更好地坚持社会主义理想,促进社会主义基本思想政治理论的教育,灌输教育的作用不可忽视。

(二)对基本理论的忽视

要求我们坚持灌输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都是我们国家的基本理论,而现今的状况就是对基本理论不认识、不知道、不理解。我们常说理论是实践的来源和基石,基本理论的建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国家观必不可少,因此,通过灌输的方式将基本理论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才能更好地发展基础理论、更好地促进我们国家基础理论的建设。

(三)新时期加强改进思想政治教育

必须坚持灌输原理新时期我国教育的发展成果也显而易见,但是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困境也越来越凸显,为了更好地改进思想政治理论的教育,将灌输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更好的融合都需要通过灌输的方式,让受教育者了解思想政治理论的基本概念,再通过丰富多样的方式加强思想政治理论的教育。

三、灌输理论在我国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灌输教育过于强调教育者地位

忽视受教育者主体性教育过程中教育者更多关心的是自己要讲的是什么,只关注基本理论的教育而不关心受教育者的主观、客观感受,忽视受教育者的主体性,过于强调自身。同时灌输教育过程中部分教育者因缺乏足够的工作经验和水平,缺乏说话技巧和感召力,无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无法入脑、入眼、入心。

(二)灌输教育内容过于简单一提到灌输

很多人都会想到思想政治的灌输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多采用灌输的方式,但思想政治教育的灌输只是众多种类的一种,包括我们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也只是单单将灌输运用于思想政治理论,存在单一、片面性,导致一提起灌输就很头疼甚至是反感。

(三)灌输教育方法、形式过于单一

很多教育者采用机械、单一的理论教育法,甚至有的教育者没有根据变化了的实际,一味生搬硬套,使得教育形式单一。灌输虽然在我国有很多年的历史,教育也在不断改革,但是固有思想仍然存在,教育方式方法死板、教育过程单一,仍旧是强制式的灌输方式,这样导致人们的潜意识中就认为灌输就是生搬硬套,灌输就是死记硬背,使灌输没有起到真正的作用。

四、灌输教育理论对当今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一)正确坚持灌输原理

必须反对急功近利的错误倾向现阶段社会大环境带给我们的是很多浮躁的心态,急功近利的心态,急于求成。人们对灌输理论的认识认为灌输就是一股脑的将知识都教给学生,不说明其中的来源,也正是由于对灌输的不了解导致这样的情况。不能片面的认识灌输教育而应全面的认识灌输理论,不能急于求成,应处理好灌输中方法和原则的运用,同时结合受教育者的实际正确坚持灌输理论。

(二)科学认识灌输原理

是正确坚持灌输原理的前提怎样理解灌输理论是摆在教育者面前的一大难题,而只有正确科学地认识了灌输的基本原理,既通过外化的方式教育受教育者最基本的概念和理论,再将外化的理论转化为内在的思想,而不是通过强制的方式、死记硬背的方式去理解某一概念和原理,不是填鸭式的方式教育受教育者,而是有步骤、有层次的促进基本理论的教育。只有科学地认识灌输原理的内涵才能更好的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

(三)在教育过程中坚持说服教育

以理服人传统灌输教育往往忽视受教育者实际需求,没有把受教育者当作思想政治教育另一主体这样的教育往往达不到理想效果,因此要注重灌输过程互动性,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交流转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既要尊重受教育者主体地位,又要充分发挥受教育者主观能动性,要把个别灌输和普遍灌输启发灌输和形象灌输%自我灌输和他人灌输文字灌输和口头灌输有机统一起来,结合灌输的广泛性和先进性,让受教育者尽可能参与进来,与教育者进行双向互动交流,实现从显性教育向隐性与显性教育相结合的转变,注重灌输方法的启发性,灌输教育才能取得较好效果。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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