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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诊所医疗废水处理方案

口腔诊所医疗废水处理方案

口腔诊所医疗废水处理方案范文第1篇

[摘要]医院是病人密集的场所,医院环境最容易被病源微生物污染,促发院内感染。院内感染已成为一个全球性医院人群健康的重要问题。口腔门诊是医院内感染的高发科室,由于口腔内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而医务人员在诊疗操作中又不可避免地接触患者的唾液、血液等口腔内分泌物,易造成诊室空气、环境及诊疗器械的污染。如果不重视消毒、灭菌、隔离工作,不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很容易造成乙肝、丙肝,艾滋病,结核病等血源性和呼吸性疾病的传播,增加门诊患者医院感染的发病率。因此要加强医务人员意识和职业道德,加强医务人员感染知识的培训及对院内感染的认识,加强对手带菌的预防;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措施预防院内感染。加强口腔科门诊的医院感染管理是保证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预防和控制医院内感染的重要措施。

关键词:口腔门诊医源性感染管理

中图分类号:R780.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1)11-0163-02

1加强医务人员意识及职业道德

医德与院内感染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防止院内感染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只有通过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意识和职业道德,增强预防院内感染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才能有效的降低院内感染率。

2加强医务人员感染知识的培训,提高对院内感染的认识

制定学习计划,定期进行感染知识的学习,使医务人员掌握消毒隔离技术和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技术。必须使医务人员,认识到预防院内感染的重要工作,视所有患者都为感染病例,并按感染病例进行处理,将危险因素降至最低。

3加强对手带菌的预防控制

患者的院内感染,通过医务人员、病人手带菌污染最为严重。除医护人员外,医院清洁卫生员由于要经常清理污物、医疗垃圾、手的污染更为重严重。接触传播是许多疾病重要的治病原因。手的污染常造成医院环境物品的污染,就要有效的控制预防手带菌。

4观念改变

口腔治疗中要解决部分医务人员传统观念,即认为口腔本身就是有菌器官,无需严格的无菌操作,操作过程中自我防护观念和预防医院感染概念不强,因此应加强对口腔医务人员医院感染知识和自我防护的教育,引入标准预防概念,视口腔为感染源。接触病人诊疗时穿立领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手套,必要时戴防护面罩或眼镜。值得注意的是,戴手套不能代替洗手。戴手套应和洗手相辅使用,每次诊疗前后、戴手套前、脱手套后均需洗手,严格遵循六步洗手法。有研究显示,虽然病人是感染的直接来源,但是造成医院感染扩散的途径则主要是医务人员的手,洗手是控制医院感染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措施,用流动水冲洗、肥皂洗手,自然菌消除率达99.5%。

5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5.1 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法规要求,制定适合本医院口腔科切实可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消毒隔离制度、医务人员防护制度、医务人员培训制度、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等。

5.2 制定诊室保洁和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可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严格分类,对于被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棉球、纱布及各种敷料以及注射器、手套、帽子、口罩、一次性诊疗器械等,均按照感染性废物装入黄色包装袋中,对于针头、探针等锐器需按损伤性废物放入防渗漏、耐刺的锐器盒内,在包装袋和锐器盒外应当有警示标识,并标明科室、日期、类别,对于特殊感染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采用双包装袋双扎口。科室人员与专职回收人员严格交接登记手续后送焚烧站统一焚烧,进行无害化处理。

5.3 制定器械清洗、消毒、灭菌的各项操作程序

进入患者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消毒或灭菌”的要求,凡接触患者伤口、血液、破损黏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

5.4 定期监测,规范化管理

口腔门诊建立医院感染监控小组,设立监控医师和监控护士,加强对本科室医院感染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形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感染管理科-临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的三级医院感染监测网络。制定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的考核标准及奖惩措施,感染管理科定期对口腔科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形成标准-考核-奖惩三位一体的责任管理体系。

总之,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是预防和控制诊疗过程中交叉感染发生的核心,工作中严格执行现有的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方案,加强口腔医务工作者的职业卫生习惯教育,增强行政部门的有效干预,可确保口腔医疗安全,降低医院感染因素。

口腔诊所医疗废水处理方案范文第2篇

1.口腔诊疗过程面临的主要风险

口腔诊疗风险是在口腔诊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风险,一旦风险出现,就会带来很大的危害性,极易导致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医疗纠纷。风险的发生既与材料、设备器械、环境有关,又与从业人员的责任心、技术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条件有关,同时还与患者的个体特质有关,按照风险的来源和成因可以把风险分为:由于高度的个人差异性而导致常规诊疗不确定而产生的自然风险;由于相似症状错认而导致用药错误产生的诊断风险;由于口腔医院环境污染导致病人、医生受到感染的人身风险;另外还有医德医术原因产生的责任风险,材料、器械和药物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等等。

2.口腔诊疗过程中主要风险的成因

2.1 部分口腔诊疗人员素质不高。口腔医护人员担负着救死扶伤,解除病人痛苦的重任,要求口腔医护人员遵循医德规范,谨慎工作,认真履职,而现实中,部分口腔医生思想素质和道德作风不高,对患者诱导需求,提供不必要的过度口腔医疗服务和未经患者同意的口腔医疗活动,导致严重恶劣的医患关系,从而产生责任风险和人员素质风险。还有部分口腔医生医疗技术水平低下,因循守旧,诊断失误,操作不规范,适应症选择不全,病历书写不详细,从而导致诊断风险、责任风险甚至人身风险的发生。

2.2 风险的超前防范意识不强。单纯的口腔疾病危及生命的较少,潜在风险的预期比其他专科略低,部分患者和口腔医生对其他因素引发口腔诊疗风险的认识不足,考虑不周全,成为引发风险的原因。比如:患者认为口腔疾病是小问题,往往不能及时就医,而是等到疼痛难忍不可收拾的地步才去医院就诊,这就失去了治疗的最佳时期,治疗起来就更复杂,效果也不理想。此外,部分医院开展超越自身技术水平,自己做不了、做不好,不能保证安全的口腔诊疗或美容项目也会增大发生责任风险的可能性。

2.3 口腔诊疗过程操作不规范。口腔科的许多失误都是由于操作不当导致的,比如:有的在治疗过程中牙钻、充填物误入气管,有的拔牙中出现大出血,或者导致颌骨骨折等,此外,操作不当还可导致感染的风险几率增大,口腔医疗器械消毒操作不规范,将会导致血液、唾液疾病传播;口腔医务人员由于无菌观念不强,图个人方便,省略带口罩、帽子、消毒等步骤,增加了与病人交叉感染的风险,目前已经有牙科医生感染艾滋病的例子;口腔门诊的消毒不规范,消毒剂选择不合适,消毒剂浓度不合适,消毒时间不够都有可能成为人身风险发生的诱因。

2.4 管理诊疗风险的制度不完善。诊疗风险的预防需要完善的管理制度为其保驾护航,然而目前,我国部分口腔门诊存在着制度不全、职责不清、医源性感染控制力不强等现象。有些口腔门诊虽然制定了从医疗人员、治疗操作、设备配置到消毒灭菌、卫生学检测一系列的程序制度,但是很多制度不能落到实处,缺乏针对性,有些制度就是照搬照抄法律条款,没有针对口腔诊疗自身情况进行具体细化、内容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从而使制度这个重要的防治手段流于形式、形同虚设。

3.口腔诊疗过程中主要风险的防范措施

产生诊疗风险的原因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口腔医院要加强风险管理,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规范诊疗程序,确保及时发现、处理和控制风险。

3.1 提高口腔诊疗人员的素质。口腔诊疗人员担负着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的责任,这就要求口腔医生拥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因此口腔医院要注重培养和选拔那些 爱岗敬业、谨慎工作、认真履责、医德医风高尚的人员。同时,要抓好医护人员的培训和后继教育工作,开展好业务培训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时刻把医疗安全放在首位,只有全面提高口腔医生的政治素质和口腔医疗技术,才能有效提高口腔医疗质量,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的发生。此外,医院应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断强化自我质量控制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3.2 规范口腔诊疗各项程序。规范口腔的诊疗程序是一种主动、积极的风险对策,它尽可能地将诊疗项目每一种风险发生的概率降到最小,诊疗程序的规范贯穿于诊疗前、诊疗中和诊疗后,每一个环节都要慎重。诊疗前,口腔医院要要求医生要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专业技能、患者的特质等事项,对预期的和潜在的风险作出评估,不但要告知医治的主要内容,还要告知治疗费用、可能的并发症等,在此基础上与患者作充分的交流沟通,并认真详实填写病历,保存好原始记录材料;诊断治疗过程中,口腔医院要明确对具体病症的诊疗标准、操作规程,比如:拔除智齿前要拍牙片,凡接触过病人伤口、血液、唾液的物理测量仪、口镜、探针、镊子等器械使用前要消毒达到无菌,口腔印模、咬合蜡、嵌体等从病人口中取出后,要先用流动水冲洗,再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雾消毒等,要在诊疗过程中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口腔医院还应对医院感染管理有关环节进行量化,建立一个适应医疗机构自我量化、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的行业管理量化评分系统;诊疗后,口腔医院要完善医疗废弃物管理程序,对医疗废弃物进行收集、分类、储运、处理,防止医用垃圾流失、泄露、扩散以减少感染风险的发生概率。

3.3 建立诊疗风险预警机制。口腔医院要不断强化诊疗风险管理意识,建立诊疗风险监控预警机制,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感知未来可能发生的医患纠纷。门诊病房要安排专人定期搜集各类信息,摸清患者不满意的症结所在,确定问题类别、性质和原因,及时反馈给医患纠纷处理部门,医患纠纷处理部门可以做好准备,防止纠纷升级扩大。同时,口腔医院要建立针对各类风险的发生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用事先编制好的、目的明确的工作程序和具体措施,为现场人员提供明确的行动指南,使其在发生风险时,不至于无所适从,不至于临时讨论应对策略,而错失处理风险的最佳时机。

3.4 健全诊疗风险转移机制。对一个口腔医生来说,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动辄就要赔偿几万、十几万、几十万,这对一个口腔医生来说,可以说是倾家荡产。针对个人来说,口腔医院要以口腔医生为对象进行某种形式把风险转嫁,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医生工作的积极性,才能最大限度的防范风险,而风险转嫁最主要、最常见的就是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口腔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因意外或过失导致患者伤害,患者提出索赔,这时保险公司负责处理医患纠纷,并进行理赔。此外,各大口腔医院还可以联合成立医师行业互助保险合作社,每个自愿加入合作社的站点和个人自愿申请加入合作社成为团体社员和个人社员,按照合作社要求缴纳费用,该费用形成医疗损害赔偿基金,用于补偿社员的医疗损害风险赔偿。

3.5 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的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对预防和控制诊疗风险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口腔医院要建立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医务人员培训制度、治疗操作制度、设备管理制度、诊室保洁制度、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等,使口腔诊疗从事前、事中到事后全程有章可循,使口腔诊疗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同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做到管理机制流畅、职责明确、规范运作,从而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 李晓云.口腔科门诊医院感染的风险识别与防范[J].护理实践与研究,2008,(9).

[2] 李刚.风险管理与口腔医疗保障[J].实用口腔医学杂志,2010,(26).

口腔诊所医疗废水处理方案范文第3篇

动物诊疗行业规范化管理,是新形势下兽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不断适应全社会畜禽饲养、伴侣动物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工作目标。通过动物诊疗机构规范化建设,规范动物诊疗行为,实现全市动物诊疗行业“机构合法、从业持证、诊疗规范、制度健全”的目标任务,提高诊疗水平,确保兽医公共卫生安全,使诊疗行业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用三年时间,努力达到全市动物诊疗机构持证率100%,规范化建设达标率80%,从事诊疗活动的兽医人员持证率100%,执业兽医师、执业助理兽医师注册备案率100%。

(二)基本原则。一是市场培育与规范提高并重,以规范提高为主。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动物诊疗范围发生变化,伴侣动物诊疗重要性日益增加,要针对各地具体情况,加强动物诊疗特别是宠物诊疗行业管理,坚持培育与规范提高并重,全面提高诊疗行业管理水平。二是全面与试点相结合,以试点分步实施为主。在规范全市动物诊疗许可管理的基础上,分步实施、分批试点,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推进规范化建设各项措施要求,做实试点,注重实效,达到规范有方向,管理有目标。三是外部管理与内在需求相统一,以引导内在需求为主。剖析动物诊疗行业发展历程,分析存在问题,制定动物诊疗行业规范化管理对策措施,广泛征求行业发展意见,从行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出发,力求管理措施有的放矢。将着力点放在引导、激发行业内在动力上,做到政府管理与行业发展的需求有机对接,实现管理与需求和谐统一。

二、工作要求

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总体考虑,全市动物诊疗行业管理分为诊疗许可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两类。动物诊疗许可作为动物诊疗行业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建设,实施分类、分级管理。

(一)严格诊疗许可管理要求。在市内开办动物诊疗机构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动物诊疗许可管理,严格许可审查程序和审查条件,严格规范动物诊疗机构名称。一是严格人员要求。动物诊疗机构具有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名,其中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动物医院应具有3名以上执业兽医师,并在主管部门注册,从事诊疗活动的兽医人员和服务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材料。资格证书与健康证明悬挂于诊疗场所的明显位置。二是严格场所要求。动物诊疗机构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固定诊疗场所,其使用面积应与诊疗规模相适应。动物医院应达到100平方米以上,诊所(门诊部)应达到60平方米以上。诊疗、手术、输液、药房、化验、住院等功能区布局合理,使用方便,并与宠物美容等其它经营服务场所进行物理隔离。三是严格设施要求。具有与其诊疗规模相适应的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动物医院还要具有手术台、X光机或B超等设备。四是严格制度要求。动物诊疗机构必须将省统一制定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医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各项管理制度悬挂上墙。五是严格档案要求。使用规范的印有诊疗机构名称的处方笺、病历册,规范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等,各项记录规范齐全,并按要求专柜保存病案档案。鼓励有条件的动物医院使用电子档案。

(二)规范化建设要求。动物诊疗机构除必须达到上述诊疗许可管理的一般要求以外,还应在下列方面进行进一步规范提高。一是布局更加合理。规范化的动物诊疗机构布局要更加合理,各个功能区要明显分开,有相对独立的诊疗室、观察室、化验室、手术室、住院室、隔离室、处置室、消毒室、药品室、办公室等工作场所。二是技术要求更高。动物医院必须有3名以上经注册的执业兽医师固定坐诊,并配备3名以上经备案的执业助理兽医开展必要的辅助诊疗活动,能从事动物的各种诊治与手术,专业科室相对齐全。有计划地开展职业技术与技能培训,不断降低医疗事故率。三是用药更加规范。处方使用与管理规范。兽药的采购、使用、保存符合规定,建立兽药进出库和使用档案。严格按照国家兽药管理的规定使用兽药,不得使用假劣兽药和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毒麻品的采购、保管、使用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四是规范病案管理。使用规范的印有机构名称的处方笺、病历,规范填写病历,病畜特征描述及诊断与病畜实际情况相一致,病历档案保存规范整齐,便于查找。五是仪器设备先进。动物医院应具有诊断台、保定器、开口器、开膣器、听诊器、体温计、输液架、B超机、X光机、手术器械、电冰箱、恒温箱、紫外消毒灯、喷雾消毒器、洗衣机、药品柜、器械柜、消毒灭菌密闭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显微镜、血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切片机、化验器具等仪器设备。对仪器设备定期进行保养、维修,使用与维修等记录完整。六是规范疫情报告和无害化处理。诊疗活动中发现疑似传染病例能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病报告制度,不得擅自诊治。严格做好无害化处理和医疗废弃物处理工作,对解剖和病死动物必须用密闭的专用装尸袋封闭后送指定地点焚烧、消毒及无害化处理,对病死动物、解剖动物现场,要及时消毒清洗干净。医疗废弃物采用专用的废弃物消毒桶收集,专人保管,专人处理。七是提高服务水平。统一机构人员着装,并印有机构名称。着装整洁,挂牌上岗,服务热情,登记清楚,询问详细,诊断准确,用药合理,手术安全。做好后期跟踪服务,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或用药严重不良反应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三)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化要求。各地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大动物诊疗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与贯彻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动物诊疗机构的许可管理,规范审查发证行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完善监管记录,对辖区内的动物诊疗机构每季度巡查一次以上,了解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诊疗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有效地化解和处理有关诊疗方面的投诉,强化监督执法和案件查处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坚决取缔黑诊所,确保辖区内不发生无证行医、超范围诊疗等现象。

三、年度安排

(一)试点启动阶段。年对全市动物诊疗机构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包括机构名称、性质、地址、人员结构、持证、营业面积、诊疗范围、诊疗量、功能设置、仪器设备、制度等情况,各市于7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在8月底前各地建立1-2个诊疗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点,通过现场会等形式进行示范,启动并有序引导规范化管理建设。省里将陆续出台各项管理制度,推动规范化建设的开展。在今年年底前,全市动物诊疗机构诊疗许可持证率达60%,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20%。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动物诊疗机构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诊疗机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继续组织做好执业兽医考试及业务素质等方面的培训,确保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促进服务水平提高。推进动物诊疗机构从业兽医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为建立动物诊疗高级专家库做好必要的准备。各地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动物诊疗机构实行分类指导,逐步实现功能布局合理、仪器设备先进、药品采购与使用规范、诊断准确、诊治有效、档案完善。力争动物诊疗机构诊疗许可持证率达80%,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40%以上。

(三)完善提高阶段。2013年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范化管理的各项工作,加快培育高级临床兽医专家库,全面实行动物诊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委托省宠物诊疗行业协会进行评审并授牌。诊疗许可持证率达100%,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80%以上。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和督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动物诊疗场所采取整顿、规范、取缔等措施,逐步净化动物诊疗市场。

四、工作措施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动物诊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按照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分阶段开展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为加强全市动物诊疗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领导,市农委将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建设工作。各地也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辖区内动物诊疗行业规范化建设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要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广泛宣传建设活动的意义,让每一个诊疗机构认识到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建设活动要求,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二)完善制度,强化培训。建立和完善诊疗服务制度、业务培训、人员管理、卫生消毒、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兽医处方等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与执行,有效推动建设活动的开展。举办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班,全面提高城市兽医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服务水平。

口腔诊所医疗废水处理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口腔科;种植材料;管理

【摘要】  种植材料是口腔种植科开展日常种植医疗、护理工作的物质基础,其品种型号繁多,种植材料的消耗与应用量正在逐年大量增加。如医院对医用耗材的使用管理不严格,并其计划、采购和使用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这将会给医院和科室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同时由于该类产品植入人体的特殊性,其安全性质已成为医疗界乃至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因而对材料管理者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本文就医疗耗材中的种植材料如何进行科学管理提出一些看法。

【关键词】  口腔科;种植材料;管理

随着现代医疗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医院在引进先进医疗设备的同时也在进行对各种新产品的引进和各种新技术的开展,利用种植技术修复牙列缺失已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时代。目前全球已有100余个种植体系统上市,由于口腔种植材料种类繁多,产地、规格各异,产品更新较快,且材料的价格较高,种植材料在种植科室的日常开支上占了极大的比重。同时由于该类产品植入人体的特殊性,其安全性质已成为医疗界乃至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因而对材料管理者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口腔材料管理是调整人、财、物使其达到最佳状态的重要环节[1],为了提高种植科室材料的使用效益和保障临床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利,降低患者的负担,加强口腔科种植耗材的管理,使其逐步走向科学化、现代化、正规化管理显得尤为重要。Www.133229.cOm

1 管理人员素质要求

种植材料管理人员应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肯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有愿为临床第一线服务的意识;能明确认识其工作的性质、任务、作用和自己在医院内所处的地位;能自觉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及专业技术,不断用新知识、新技术充实自己,提升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意识,并有“慎独”精神。

2 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制度是质量的保证。根据医疗耗材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如:采购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种植材料库房管理制度、材料的报废制度、植入体使用登记存档制度,只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才能出高质量的服务。合格产品的购入需要有严格的材料采购标准保证,采购管理是医用耗材管理的重要一环,在采购工作中,工作人员用何种标准、原则来进行采购及采购的监督机制是否完善,将直接影响医用耗材的质量和价格。采购管理应根据医用耗材而进行定人定责的原则,这样既方便临床第一线,又能落实责任。种植材料的采购应本着以“服务临床,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提高效益”为宗旨,统一招标,这样能够保证种植材料采购的科学性、严肃性,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增加透明度,从源头抓起可保证购入种植材料的质量。种植材料在资质合法的情况下必须先经科室试用,临床对耗材的实用性和质量最有发言权,医用耗材的采购既要尊重科室意见,又要有一定的制度加以约束,确保医疗耗材的质量安全,同一类种植材料尽可能做到多家比较以降低材料物品的价格。

3 种植耗材的零库存

我们知道近年来随着种植技术的日趋成熟,要求种植义齿修复的患者逐年增加,种植耗材费用也同步增长(见图1),医院如仍按以前的“采购-库存-发放”供应模式必将造成大量库存资金的挤占。医用耗材的供应模式也要随着时代的变化与时俱进,引入“零库存”的观念。零库存是利用最小的资金,库存达到或发挥最大效益的手段[2],既达到最低成本,又能满足临床诊疗需要。在零库存的基础下,随用随结账,实现“零库存”管理的最好的供应方式是进入科室的种植材料先由供应商贴上设备科认可的条形码,未经设备科验收入库的种植材料,种植科不能使用也无法记账收费。种植科根据临床需要制定材料需求计划,录入采购申请单,通过供应商发货,设备科核对经过种植科签名确认的收货清单后以“暂估”方式入库,然后转发至种植科二级库管理系统。种植科使用种植材料后向病人记账收费,每月根据实际使用量打印材料汇总清单交设备科正式记账,并向供应商结算。材料使用的汇总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日期、患者姓名、医生姓名,科室负责人签名确认。通过以上这种先使用后结算的方式,对节省医院的周转资金将起到很大的作用。图1 某院口腔种植科2000—2009年度医用耗材

4 入库材料的管理

4.1 严格执行库存保管制度

(1)按照种植耗材的功效,分类保管存放,定点、定位,标签醒目放置,其目的是便于发放和盘存;定期整理清点,保持整洁,防止受潮。(2)材料发放应按先进先出,发陈存新的原则,防止积压、过期造成不必要的浪费。(3)实行库存盘点、定期盘点对现行库存种植耗材的品种、数量、价值进行汇总、列表,使库存现状一目了然;以最小的库存量,保证正常的医疗工作需要。(4)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禁止非管理人员直接随意拿取材料。

4.2 使用管理

种植材料下发到使用科室后,材料管理人员必须跟踪使用管理和有效期管理,及时了解种植材料的使用效果,听取科室和患者的意见。同时,为防止一次性耗材的重复使用和环境污染,应按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使用过后的一次性耗材,必须及时回收作为医用废弃物做统一的毁型处理或环保处理。

4.3 报废管理

对种植材料应过期不能继续使用或包装损坏及术中因各种原因已拆开包装未使用的产品,应填好报废单一式三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及报废原因等内容,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销账。

5 建立植入材料使用的登记存档制度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科技水平的迅速发展,各类新的植入材料不断涌现,为此国家也在不断加大管理监督力度,对生产及进口植入器材实行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登记制度,对医院使用植入材料也提出了长期跟踪监管的要求。我院在开展口腔种植义齿修复牙缺失建立了植入体植入登记存档制度,即为每一位接受种植体植入的患者建立一份档案病史,其中详细地记录了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电话、联系方式;种植体植入日期、部位、植入体的生产厂商、尺寸、数量、手术医生,并在手术知情同意书背面和门诊病历中贴上生产厂家提供的与每个产品相对应中英文标签,以及患者到医院检查就诊记录。通过对种植体植入患者材料的建档管理,能对患者有一个动态的观察,这样既维护了病人权利又有利于医院落实对植入耗材质量跟踪监管程序,从而一方面提高了医院的服务质量,另一方面一旦植入材料出现医疗纠纷,植入材料的使用登记档案也不乏是一个很好的法律依据,对病人和医院的权益维护也是一个很好的保证。

【参考文献】

口腔诊所医疗废水处理方案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动物诊疗,是指动物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等经营性活动。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工作。

第二章诊疗许可

第四条国家实行动物诊疗许可制度。从事动物诊疗活

动的机构,应当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

第五条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

(三)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四)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

(五)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

(六)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七)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第六条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除具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手术台、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

(二)具有3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七条设立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向动物诊疗场所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二)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三)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设施设备清单;

(七)管理制度文本;

(八)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第八条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使用规范的名称。不具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能力的,不得使用“动物医院”的名称。

动物诊疗机构名称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预先核准。

第九条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和对动物诊疗场所的实地考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证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动物诊疗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专门从事水生动物疫病诊疗的,发证机关在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同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动物诊疗许可证应当载明诊疗机构名称、诊疗活动范围、从业地点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事项。

动物诊疗许可证格式由农业部统一规定。

第十一条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到动物诊疗场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第十二条动物诊疗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另行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

第十三条动物诊疗机构变更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动物诊疗机构变更从业地点、诊疗活动范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动物诊疗许可手续,申请换发动物诊疗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得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

动物诊疗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十五条发证机关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得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第三章诊疗活动管理

第十六条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依法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诊疗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公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第十七条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兽药管理的规定使用兽药,不得使用假劣兽药和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

第十八条动物诊疗机构兼营宠物用品、宠物食品、宠物美容等项目的,兼营区域与动物诊疗区域应当分别独立设置。

第十九条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使用规范的病历、处方笺,病历、处方笺应当印有动物诊疗机构名称。病历档案应当保存3年以上。

第二十条动物诊疗机构安装、使用具有放射性的诊疗设备的,应当依法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动物诊疗机构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动物诊疗机构发现动物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国家规定应当扑杀的疫病时,不得擅自进行治疗。

第二十二条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按照农业部规定处理病死动物和动物病理组织。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参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医疗废弃物。

第二十三条动物诊疗机构的执业兽医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活动。

第二十四条动物诊疗机构应当配合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工作。

第二十五条动物诊疗机构不得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不得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的诊疗废水。

第二十六条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培训。

第二十七条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动物诊疗活动情况向发证机关报告。

第二十八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对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和人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动物诊疗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示。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并报原发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动物诊疗许可证:

(一)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

(二)变更从业地点、诊疗活动范围未重新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的。

第三十条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依法收缴,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出让、出租、出借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原发证机关应当收回、注销其动物诊疗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动物诊疗场所不再具备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动物诊疗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动物诊疗机构连续停业两年以上的,或者连续两年未向发证机关报告动物诊疗活动情况,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动物诊疗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变更机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二)未在诊疗场所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或者公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的;

(三)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

(四)使用不规范的病历、处方笺的。

第三十四条动物诊疗机构在动物诊疗活动中,违法使用兽药的,或者违法处理医疗废弃物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动物诊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兽医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注销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应当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七条发证机关及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依法履行审查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