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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融资计划

股权投资融资计划

股权投资融资计划范文第1篇

摘要:2014 年财政部对《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进行了修订,并将于2014 年7 月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本文对相关的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及会计核算做简要的比较。

关键词 :对外投资形成的金融资产;确认;分类;核算

对外投资是指企业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以换取另外一项资产并在未来期间获取相应收益的行为。2006 年之前的准则将对外投资形成的资产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下分别划分为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2006年的会计准则,将对外投资形成的资产划分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2014 年的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内容有了新的规定。以下就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核算进行分析、比较。

一、对外投资形成的金融资产的分类

企业对外投资形成的金融资产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具体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企业可以通过持有股票、股权形成,也可以通过持有公司债券或国库券形成;持有至到期投资只能是企业通过持有公司债券或国库券形成的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通过持有股票或股权形成的资产。即企业通过持有股票或股权形成的资产,企业根据自身管理需要,可以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可以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也可以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企业通过持有债券形成的资产,可以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管理;可以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管理;也可以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管理。作为不同的资产管理,核算方法各不相同,为企业带来的收益及报表的列示方法也不相同。

二、对外投资形成的金融资产的确认

(一)企业持有的股票或股权形成的资产确认

1.交易性金融资产:如企业取得该项股权时目的明确,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并不准备长期持有,也无需视企业经营情况或证券市场情况而定,就应当将取得的股票股权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企业取得该项股权时,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近期内出售,但也不确定长期持有,需要根据市场情况及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就应当将取得的股票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长期股权投资:如企业持有该项股权的目的是为了长期持有,且符合以下情形,就应当将持有的股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1)如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实质上具有控制能力,即被投资单位是投资企业的子公司,则投资企业应将该项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管理。(2)如投资企业具有与其他合营方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的能力,即被投资单位是投资企业的合营企业,则投资企业应将该项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管理。(3)如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能力,即被投资单位是投资企业的联营企业,则投资企业应将该项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管理。需要注意的是,修订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不再将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既不能共同控制,也没有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公开的报价、同时公允价值也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管理。投资企业需根据自身的管理目的将其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管理。

(二)企业取得债券形成资产的确认

1.交易性金融资产:如企业取得的公司债券或国库券目的明确,准备在近期内出售,就应当将该债券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管理。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企业取得的债券不准备在近期内出售,但也不确定一定会长期持有,需要视市场情况及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就应当将持有的公司债券或国库券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管理。

3.持有至到期投资:如企业取得的公司债券或国库券时意图明确:持有该债券至到期,并且企业预计有能力持有该债券至到期,就应当将持有的公司债券或国库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管理。

三、对外投资形成资产的核算

(一)企业取得股权形成资产的核算

企业取得的股权确认为不同的资产,其核算方式也不同,下面从各方面比较不同的金融资产的核算。

1.初始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

2.取得投资时支付的交易税费:交易性金融资产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3.持有股权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入“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计入“投资收益”,权益法核算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4.后续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5.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公允价值下跌幅度较大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6.计提减值: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要求计提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要求计提减值准备。

(二)企业取得公司债券或国库券形成资产的核算

企业取得的公司债券或国库券确认为不同的资产,其核算方式也不同,下面也从各方面比较不同的金融资产的核算。

1.初始计量: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2.取得投资时支付的交易税费:交易性金融资产计入“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3.持有债券期间计提的利息:全部计入“投资收益”。

4.后续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按摊余成本计量。

5.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与持有股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一样。

6.计提减值: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要求计提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要求计提减值准备。

以上从不同方面对企业对外投资形成的金融资产进行了比较,在实际应用中,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要求,将取得的股票债券划分确认为不同的资产,并按照各自的要求进行核算和报告。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 财政部,2006.2.15.

[2]《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财政部,2006.2.15.

股权投资融资计划范文第2篇

目前,受中央政府对地方债务控制的影响,地方融资平台受限。(王明虎、席彦群,2012)而地方经济的发展又需要政府投资来引导,因此如何筹集资本成为关键问题。考虑到负债筹资对融资平台风险的激发作用(沈素莹、王明虎,2013),如何使融资平台既能扩大资本,又能控制财务风险,就成为融资平台创新的重要课题。私募股权在我国发展迅速,如果将其吸引到市政建设等项目,势必能降低融资平台的压力(刘志勇,2013)。本文将以此为题,探讨如何解决这一现实问题。

二、吸收私募股权融资进入融资平台的政策条件和操作程序

私募股权融资是我国近年来快速发展的企业融资方式,它的发展与社会资本私募股权投资密切相关。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从投资方式角度看,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2012年2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等领域,浙江省也有吸收民间资本组合混合权益投资主体进行铁路建设的成功先例。我省各级政府可根据地方民间资本状况及融资需求,吸收私募股权等资本投入,增强融资平台融资潜力。从可行性角度说,可以以铁路建设、高速公路建设、开发区建设等比较有盈利空间的项目着手,吸收私募资本进入融资平台。①从融资平台角度而言,吸收私募股权资本融资程序如下表所示:

三、做好融资平台私募股权融资的主要工作

从融资平台角度说,为确保私募股权融资的顺利进行,需要在融资过程中做好如下工作:

1.配合尽职调查,减少信息成本

尽职调查是私募股权投资者获得信息的重要渠道,而信息是投资决策的关键因素。如果能在私募股权调查中做好配合工作,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者就能以比较低的成本获取融资平台数据,从而增加其对投资的信心。因此,融资平台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能及时收集和传输各种信息,方便投资者决策。

2.改进治理结构,减少成本

组织的内部治理对于经营效率有很大影响,从而影响企业价值。从私募股权投资者来说,获得高额投资回报是其投资于融资平台的主要目标,而治理结构对融资平台的经营业绩有很大影响。从我们第二章的讨论看,我国许多地方融资平台存在各种治理问题,这不仅影响融资平台业绩,也影响到股权投资者参与治理结构改进的积极性,从而降低其投资意愿。改进治理结构可以在董事会中引进股权投资基金公司代表,以及引进市场化业绩评价和激励方式等。这样可以降低政府股东和私募股权股东之间的成本,也可以降低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成本,增强私募股权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3.做好私募股权退出计划,减少交易成本

私募股权投资者投资于某企业,一般并不是要做被投资企业的长期股东,而是在一定时间后能够将股票转让获得高额转让收益。因此,融资平台要和私募股权投资者充分协商,找到未来私募股权转让的渠道。一般而言,私募股权的退出渠道主要是被投资企业IPO、并购和管理层收购。而具体到融资平台私募股权退出,IPO的难度比较大,因为证券监管部门对于融资平台上市一直有比较严格的限制(直到现在安徽省都没有一家融资平台能够做到IPO成功)。并购方式对融资平台私募股权退出也有一定难度,主要因为融资平台都由政府控股,很少被私人收购。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例如上层融资平台收购下层融资平台(比如市级融资平台收购县级融资平台等)时,私募股权的退出才有可能,这可能涉及到区划调整等行更,如果有这种用未来计划,则这种方式退出具有完全可能。管理层收购也不适合私募股权退出,因为融资平台强调政府控股,不可能进行管理层收购。根据以上分析,融资平台私募股权的退出机制需要创新,创新的路径可能有三条。第一条是在未来增加政府对融资平台资本,以收购私募股权;第二条是制定明确的退股计划,在退股截止日前,以自有资金或采取负债融资方式,筹资资本,并以此作为支付私募股权退出的资金;第三条是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以其战略投资来收购原有的私募股权投资。我们可将这三条私募股权退出渠道进行列表分析如下:

比较上述三种方式的优缺点,可看出引进战略投资者最佳,但工作有一定的难度(很难保证未来有确定的战略投资者接受私募股权);政府收购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景下具有可行性,但若未来经济发展有很大不确定性,则难以保证;退股计划方式缺点较多,只有当融资平台未来发展前景比较好,有较多的资金积累或未来有比较明确的负债融资计划时,才具有可行性。

注释:

①例如,我省宁安铁路建设在事件后进展缓慢,工期一再后推,其主要问题是资本问题。而根据铁道部改组后的铁路总公司发展计划,各地在建高铁项目应充分吸收民间资本,仅靠铁路总公司难以推进。2013年7月2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提出多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以中央财政性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设立铁路发展基金。并向地方和社会资本开放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等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这就明确给出了中央的政策支持,安徽省可以利用这种政策精神,多方吸引私募股权进入融资平台,建设宁安高铁等项目。

参考文献

[1]王明虎,席彦群.安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融资平台创新思路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12(4):22-25.

[2]沈素莹,王明虎.地方融资平台财务风险的形成机制及其本质分析[J].中国证券期货,2013(8):124.

股权投资融资计划范文第3篇

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近几年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也迅速发展起来,但同时也伴随着融资瓶颈等突出问题。我国高速公路建设资金长期依赖财政拨款、银行贷款等渠道,而这些渠道根本无法满足高速公路建设庞大资金的需要。因此如何拓宽融资渠道,解决高速公路项目融资困境是实务界与学术界共同关心的话题。由于信托业经营范围的广泛性、产品种类的多样性、经营手段的灵活性和服务功能的独特性,笔者认为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可以对不同种类的市场需求和服务对象,通过对信托种类进行创新设计,组合运用对信托财产和自有资金采取融资租赁、贷款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满足调整高速公路建设市场,发挥信托融资的综合优势。

1信托债权融资模式及案例分析

1.1业务模式及特点

高速公路项目的信托债权融资是指信托公司根据高速公路项目公司融资需求,发行单一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所募款项用于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或收购已建成高速公路,在项目建成或收购完成后通过收费收入或借款主体其他还款来源偿还本息的融资方式(如图1所示)。基于信托债权融资的特点,它与银行贷款有以下几点区别:第一,信托公司收入来源为受托人报酬,银行收入来源为存贷款利差,信托项目的贷款利息扣除信托报酬后的收益,全部归属于信托受益人。第二,银行贷款的资金来源是不确定人群的存款,而信托贷款的资金来源是特定信托份额持有人。第三,由于存款人无法干涉存入资金的运用,故银行要承担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全部风险,而信托资金的使用受托人首先要遵循委托人的意愿,故受托人仅对资金营运风险承担有限责任,信托贷款的风险最后直接由信托份额的持有人承担(曹建元,2004)。

1.2信托贷款融资案例分析

1.2.1案例背景。宁杭高速公路(南京至杭州)江苏段是国家“7918”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四纵四横四联”高速公路主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宁杭高速公路是长江三角洲的一条黄金通道,道路所经区域生产力水平高,资源丰富,是国家主要的出口创汇基地。该高速公路的建成将进一步密切江苏、浙江两省的交通与经济联系,扩大南京新机场辐射范围,同时也为中国内地安徽与沿海港口、浙江及以南地区与中国北部地区的交通提供便捷的通道,这对于促进沿线旅游业和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平衡和完善国家高速公路骨架网络的布局都具有重要意义。

1.2.2信托贷款融资方案。由苏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信托)设立《江苏宁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面向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发售,信托合同不超过200份,募集资金2亿元向江苏宁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年利率为5.301%。该款项指定用于宁杭高速公路的建设、高速公路配套设施的建设等相关设施的建设以及工程款的支付。为降低贷款违约风险,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为信托贷款的本金、利息、罚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同时,苏州信托根据《信托法》为信托计划建立银行资金专户,对信托财产进行分别管理,单独记账;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进行监督,跟踪存续期间项目管理,以及控制信托财产运用过程中的各种风险。该信托计划的托管银行,将接受信托受托人的划款指令,并监督受托人运作。在信托计划到期后,受托人依据运行期内的贷款收入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各项收入扣除信托管理费用和信托报酬,向信托计划购买人分配。

2信托股权融资模式及案例分析

2.1业务模式及特点

信托股权投资,就是运用信托工具对目标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国家政策规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资本金占比应为总投资额的25%以上,在发起人资本金不足的情况下,势必需要增资扩股、引进其他股东。由于业务范围的限制,银行信贷资金无法对某一单位进行股权投资,股权投资需求只能依靠其他融资渠道解决,而信托资金投资方式灵活、适应性强、审批手续便捷,不失为一种良好的股权投资工具。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信托公司通过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并将募集到的资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高速公路项目公司,以补充高速公路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而后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再用其他方式筹集剩余的建设资金(如图2所示)。从信托股权投资的特点来看,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托公司将信托资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入到项目建设中,与以往银行充当债权人的角色不同,信托公司根据持股比例享有表决权等股东权益,可以委派自己的董事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及公司的经营管理,拥有更大的权利。二是,信托股权投资方式适用于新设项目公司或对原有项目公司进行增资扩股,以解决高速公路建设中资本金不足的问题;而银行只能发放贷款,不能进行股权投资,所以运用信托制度能较好地解决该问题。信托到期后,对信托股权由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上级母公司进行回购或进行协议转让、拍卖,之后信托公司退出。三是,信托融资的优点在于投资方式灵活多变,信托公司既可以作为出资方成为新设公司的发起人,也可以对原有的高速公路增资扩股,作为信托财产的受托人,以股东身份管理和经营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在项目建成后选择适当方式退出项目。

2.2信托股权融资案例分析

2.2.1案例背景。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二局)和陕西明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明泰)共同出资组建了“陕西榆林榆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08年2月3日,陕西省发改委员核准同意由该公司建设榆林至神木高速公路。该项目总投资估算534136.10万元,其中高速公路506165.54万元,一级公路14943.51万元,店塔过境线7907.63万元,二级公路改建5119.43万元。平均每公里工程造价分别为4802.33万元、10305.87万元、3294.84万元、445.17万元。

2.2.2信托股权融资方案。根据目前国家有关政策,高速公路建设贷款自有资金不低于总投的25%,榆神高速总投资为53.41亿元,其中拟申请利用国内银行贷款34.5亿元,约占总投资的64.6%,其余18.91亿元由项目法人筹集。榆神高速注册资本仅为2亿元,需要大规模增资扩股才能达到这一标准。为此,本例采取了通过民生银行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委托中铁信托进行单一资金信托向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增资扩股,此种融资结构安排的原因是,银行理财产品发售不受人数限制,而《信托法》规定信托公司发售信托计划个人投资者不能超过200人,故产生了银行与信托合作进行的业务模式。本例民生银行发行理财产品8亿元(“非凡理财尊享19号理财产品A计划),委托中铁信托对榆神高速进行股权投资,中铁信托作为受托人履行股东权益,另外两家原始股东也相应追加部分投资,使榆神高速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达到18.91亿元,以实现下一步银行贷款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需要相应的风控措施,有两点最为关键:首先,榆神高速公司、民生银行、中铁信托三方通过一系列合同规范各方行为,其中包括《资金信托合同》、《增资扩股协议》;其次,对于股权投资到期后退出,中铁信托将向社会整体出让所持股权,如果无人受让,中铁二局无条件按不低于约定价格款额履行给付义务。为保证中铁二局的清偿能力,中铁二局承诺在信托合同结束前所持上市公司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余额不低于该股份公司总股份的20%,并承诺在信托期间不得在该部分股权上设置质押等任何他项权利。

3案例总结与启示

3.1两种信托模式的比较分析

3.1.1相同点。两种信托融资模式的风险控制都有内外部信用增级措施,都通过高速公路项目公司的上级母公司对信托收益的稳定兑付提供了不可撤销担保,说明项目投资方的背景和经济实力、信用水平对以高速公路项目为中心发行信托计划筹资是非常重要的。

3.1.2不同之处。首先,信托公司收益实现来源和形式不同。债权信托在筹集到信托资金,投入到高速公路项目当中后,成为高速公路项目的债权人,根据协议享受债权人的利息;股权式信托投入到高速公路项目中,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享受股利收入,股息不固定,项目建成后根据高速公路经营情况股权会有溢价或折价,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第二,退出方式不同。由于信托融资属于短期融资,并非长期投资,在退出机制上,信托贷款主要利用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实现的收入,偿还本息;信托股权要依靠拍卖或协议转让等形式将该部分项目公司的股权出售,才能收回信托资金。第三,信托公司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管理人,在债权与股权两种信托形式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债权人对参与到高速公路建设、经营中的深度、广度是有限的,而股权式信托在成为高速公路项目公司的大股东后,可以积极参与到高速公路建设及经营管理中来,对整个项目的财务、运营都进行全面管理。

3.2两种信托模式的应用前景

3.2.1信托贷款融资。信托贷款手续简便,是信托公司最为常见的业务模式,信托公司在项目选择、项目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都有成熟的操作经验,在高速公路融资中是最常用的业务模式。信托贷款融资适用于已设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已到位,但缺乏后续建设资金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国内信托贷款的缺点是融资规模有限,根据目前的行业监管办法,信托产品只能私募发行,不能进行广告宣传,发行渠道和信托计划份额受限,募集对象也有较高较严格的条件,因此,信托贷款适于中小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融资。

股权投资融资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探析――以股票投资为例

收录日期:2013年3月2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应当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都是以公允价值作为后续计量属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持有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本文主要探讨股票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企业产生的影响。

一、股票投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例:2008年1月1日,丙公司支付价款110万元(含交易费用1万元和已宣告发放现金股利9万元)购入甲公司发行的股票(简称甲股票)10万股,占甲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2008年3月1日,丙公司收到甲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9万元。2008年6月30日,甲公司股票每股市价为11元,宣告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2元,并于2008年7月1日发放。2008年12月31日,由于甲公司投资决策失误,发生严重财务困难,甲股票每股市价为7元。丙公司预计如果甲公司不采取措施,该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预计会持续下跌。2009年6月30日,由于甲公司采取措施致使上年发生的财务困难大为好转,每股市价上涨为8元。2009年9月1日,丙公司将持有的甲股票售出,实际收到价款95万元。假定丙公司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对外提供财务报告。

要求:编制丙公司分别将甲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假设每步都考虑所得税的影响,除所得税之外不考虑其他因素,所得税率为25%,单位为万元。

丙公司将甲股票分别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如表1所示。(表1)

二、股票投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相同点

(一)初始入账金额中均不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企业取得两类金融资产时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性质上属于暂付应收款,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进行处理,记入应收股利科目的借方,不计入两类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

(二)后续计量属性相同。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两类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公允价值反映其账面价值,企业应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动对两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当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时,应按两者之间的差额调增两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反之,应按两者之间的差额调减两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三)持有收益的处理相同。企业在两类金融资产的持有期间,对于获得的现金股利,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记入投资收益科目的贷方。

(四)处置时都将取得的价款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持有期间形成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处置两类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处置价款与两类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要将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已确认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三、股票投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不同点

(一)初始确认时相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不同。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记入投资收益科目的借方。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计入初始入账金额。

(二)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不同。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记入资本公积科目。

(三)对递延所得税的处理不同。初始确认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由于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不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记入所得税费用科目。而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不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记入资本公积科目。

(四)发生减值的处理不同。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已经计入了当期损益,所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不需要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的下降或者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可认定该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确认为减值损失并计提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应予以转出,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在以后会计期间转回时计入所有者权益,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四、股票投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企业的影响

如果企业进行股票投资的持有期间不跨年度,则初始确认时无论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企业当期的影响都是一样的。但如果进行股票投资的持有期间跨年度,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可以看出,对企业的最终影响是一样的,都使企业投资损失了4万元,但从不同的会计期间来看,对企业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

(一)对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和运营能力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在流动资产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示在非流动资产中。一项金融资产如果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意味着企业流动资产的增加,会提高企业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从而提高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在营业收入不变的情况下,会降低流动资产周转率,降低企业的运营能力。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企业的流动资产没有影响,所以对企业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流动资产周转率没有影响,对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和运营能力也没有影响。

(二)相关交易费用和公允价值变动对经营成果的影响。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和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都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影响当期损益。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对当期损益都没有影响。只有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时,才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转入投资收益,从而影响处置当期利润。

从上述会计处理可以看出,丙公司将取得的甲股票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比,由于对相关交易费用的不同处理使2008年度的营业利润减少了1万元;由于对公允价值变动的不同处理,使2008年的营业利润增加了1万元。需要说明的是,2008年12月31日,甲股票的公允价值如果不是发生较大幅度的下降或者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暂时性的,则丙公司将股票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比,会使2008年度的营业利润减少30万元。

(三)对企业所得税费用的影响。按税法规定,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借方的相关交易费用,虽然当期减少了会计利润,但当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只有待股票转让时,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一并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即投资收益不得抵减应纳税所得额,应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因此,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为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加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而会计上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确认所得税费用。而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时的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相同,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从上述会计处理可以看出,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比,使丙公司2008年度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减少了0.25万元。

税法规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或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确定的处置成本后的差额应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在持有期间由于公允价值的变动造成金融资产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的差额会产生递延所得税,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递延所得税的同时要确认所得税费用,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不会对所得税费用产生影响。从上述会计处理可以看出,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比,使2008年度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减少了5.25万元。

主要参考文献:

[1]曾艳芳.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处理探析[J].财会通讯(综合),2010.9.11.

[2]赵海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税务处理分析[J].财会月刊,2011.11.

股权投资融资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股权投资公允价值会计选择

2006年,为了进一步使中国经济的体制与整个国际经济体制接轨,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改革,推出了38个具体准则,从基本框架、会计要素、计量属性、会计科目及分类、会计核算方法等方面,对我国原有的会计准则进行了变更。新会计准则对“投资”进行了全新的分类,将原先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重新分为两大类别: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其中金融资产又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一、股权投资的分类

在新会计准则下,对于一项股权投资,按其不同的性质,可以分成两大类: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取得一项股权投资时,应先将其进行分类。

(一)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范围包括:企业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对于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股权投资来说,投资企业还应根据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程度,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

(二)金融资产

对于归类为金融资产的股权投资来说,还可以细分为以下两类:

1、交易性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总结上述新会计准则对于股权投资的分类规定,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

根据上面的分析,新会计准则对于股权投资的分类并没有严格的划分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主观判断。而企业的外部人员,并不了解企业进行各项股权投资的实质,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目的,以及企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因此,就会出现对于外表看起来,或者说某些定量指标十分相似的股权投资,仍然被企业管理层划分为完全不同的两类资产进行会计核算。这就给了企业管理层很大的盈余管理空间。

二、股权投资分类的影响分析

有了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并不代表企业管理层会进行盈余管理。但是如果这个空间能够对企业财务报表产生完全不同的影响,能够按照企业管理者的意图产生相应的效果,那么企业管理层就会有很大的动机去进行盈余管理。

(一)股权投资分类对净利润的影响

对于一项股权投资来说,它所产生的损益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取得时、持有时、减值时和处置时。通过总结新会计准则下股权投资不同分类对于净利润的影响,我们可以得到下表所示的结果。

根据上述新会计准则关于股权投资的规定,金融工具和长期股权投资之间的主要差异在于公允价值的运用与否。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来说,公允价值的变动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当期损益。这部分公允价值的应用,相当于是把历史成本过去若干年累计下来的收益,一次性的释放了出来,其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将会产生巨大的影响。而长期股权投资虽然也涉及到了公允价值,但仅仅是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的份额时使用,在之后的持有期间并不以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的变动确认相关的损益。因此,长期股权投资中公允价值对利润的影响较小。

(二)股权投资分类对净资产的影响

股权投资对于净资产的影响也可以分为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是通过影响企业当期的损益,进而影响企业的净资产,对于这方面,前文已经进行了相关的分析;另一方面,就是股权投资直接对企业净资产产生影响。通过总结新会计准则下股权投资不同分类对于净资产的影响,我们可以得到下表所示的结果。

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对于企业当期净资产的影响取决于被投资企业当期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这种核算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企业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低买高卖,而是为了以一个所有者的身份去看待被投资企业。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发生的变动,也应该相应的体现为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价值的变动。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发现,不同的股权投资分类,对于企业财务报表有着截然不同的影响。金融工具的使用,使得市场上公允价值的波动风险,也体现在了企业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波动会体现在企业的利润当中,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波动则会体现在企业的净资产当中。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财务报表信息的相关性,但是同时,也加大了企业财务报表的波动风险。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正是由于不同的股权投资分类对于企业财务报表的不同影响,企业的管理层就会有动机去控制企业的股权投资分类,进而影响企业财务报表,从而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三、结论

综上所述,在新会计准则下,企业的股权投资存在四种不同的分类,而新会计准则并未对股权投资的分类进行明确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管理层的主观判断,这就给了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同时,不同的股权投资分类会对企业的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不同的影响,这也给了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2006,财政部财会[20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