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股权分红激励方案

股权分红激励方案

股权分红激励方案

股权分红激励方案范文第1篇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他们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法杖更紧密地结合,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有效途径,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探索和建立股权激励机制,已势在必行。

一、股权激励概述

所谓股权激励是指授予公司经营者、雇员股权,使他们能以股东身份参与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服务的一种激励制度,主要包括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收购等方式。中国证监会在200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中将股权激励定义为“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股权激励的本质是通过对人力资本价值及人力资本剩余价值索取权的承认,正确处理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的矛盾,形成利益共生共享的机制与制度安排,它是企业基于未来可持续性成长和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人力资源举措,在实际操作中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是要持续激励企业高管团队为股东创造更高业绩,二是激励和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专业技术人才,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要始终围绕这两个基本目的而

展开,这就需要在方案设计和实施中充分了解经营团队及核心人才的内在需求结构、激励现状与问题,与股东及董事会成员充分沟通,双方就股权激励的对象、标准、条件、激励水平达成共识,方案的设计既要反映公司核心价值观及人力资源战略的价值取向,又要反映激励对象的内在激励诉求。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可分为股东转让股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另外,还有一种以虚拟股票为标准的股权激励方式,称为股票增值权。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适用于上市公司,虽然对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上市公司是股价透明、交易市场活跃,有限责任公司是封闭性公司,具有股价不易认定,转让受限等特定,使得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其特殊性。有限责任公司不可能照搬上市公司的规定来实行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计划,必须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因企制宜,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股权激励方案。

二、我公司现状分析

我公司现有注册资本5220万元,股东为陈**、**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及云南**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分别为:1700万元、3300万元、2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分别为:32.57%、63.22%、4.21%。从上述股权结构上看,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合计持股95.79%,截止200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46,020,370.63元,负债总额70,855,640.81元,所有者权益175,164,729.82元,按股份公司的折股比例计算,将公司全部净资产折算为5220万股,每股股价为3.35

元。

公司成立至今,经历了中高层频繁流动到相对稳定的阶段,现阶段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逐步暴露企业存在一股独大、员工打工心态严重,公司治理停留在典型民营企业人治特征的弊端,如何激励和留住能将个人使命与公司使命紧密结合,通过实现公司愿景来达成个人愿景的公司高层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紧通过加薪等办法要留住核心人才有时也力不从心,适时实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除可激励员工外,也可改善公司股权结构,现阶段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机已成熟,条件已具备。

三、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

公司在近几年的高速发展过程中,引进了大量的优秀管理、技术人才,也建立了一套工资、奖金收入分配体系。为了适应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构建和巩固企业的核心团队,需要重新界定和确认企业的产权关系,本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不是单纯为分配企业目前的财富,而是为了使公司创业者和核心骨干人员共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增强公司股权结构的包容性,使企业的核心团队更好地为企业发展出力,更具凝聚力和更具效率。为此设计了一套实股+岗位分红+业绩股份期权的多层次长期激励计划。

(一)第一层次:现金出资持股计划

大量实践表明,要实施股权激励,如果全部是由老板来买单,对激励对象而言,只是额外增加了一块收入而已,即使得到了实在的股权,时间久了也会产生股东疲劳症,本方案现金持股计划是由高管层盒管理、技术骨干自愿现金出资持股。因为实实在在掏了钱,所以

更容易与企业结成共同体,当然,让高管和骨干掏钱,可能怨言很大,所以为了鼓励激励对象掏钱,可以采取给出资者配股或价格优惠等措施。

1、现金出资持股股份来源:

包括向激励对象增资扩股、老股东转让股份等方式。

(1)、向激励增资扩股。这种方式可以使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来增加资本金,但在我公司也存在需要股东云南**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准,需要解决股权频繁变动与有限责仟公司股东人数限制的法律障碍。还有由于公司股本溢价为1:3.36,出资者实际出资与进入注册资本的股权“缩水”问题,激励对象感情上难于接受。当然解决这些问题也是有办法的,将在后面分别阐述。

(2)、实际控制人赠与配送

根据我公司实际,由于前面述及的股本溢价问题,为了调动激励对象现金出资的积极性,实际控制人应当对现金出资者给子一定的股权配送,可以按照职务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按100%至5%的配送比例对现金出资者配送股份。如国内知名企业家柳传志、任正非、马云、牛根生等,他们都有“散财以聚才”的理念,其中华为的任正非通过转让或配送方式,主动将自己的股份稀释到零点几.没有胆识是很难做到的,当然这些企业家个人魅力很强、很自信、很霸气、很强势、多少也带点专制性,因此不怕把股权让出去以后失去控制权,如果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民营企业家出让股权很容易引起企业的混乱,这也是很多企业有过先例

的。

(3)、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

如果公司不想增资扩股,叫采用实际控制人转让股权方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出资对象职务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优惠比例。通过转让过程完成买股与配送的过程。

2、激励对象出资的资金来源:

激励对象出资的来源主要通过如下几种方式获得:

(1)完全由激励对象自筹现金解决;

(2)从支付给激励对象的年薪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以认购股份。

(3)从公司公益金中划出一部分作为专项资金,无息贷给激励对象认购股份,然后从激励对象的薪金中定期扣还。

第一种方式则由激励对象州自筹资金购买,后2种方式实际上都属于延后支付奖金的形式,如完全采用第1种方式,则在激励对象自有资金不足时将无法认股,后果可能是激励者因无资金认股而放弃股份.激励效果大打折扣。为保证激励对象有充足的资金认购股份.可考虑几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规定用延后支付奖金的形式认购股份的上限,剩余的部分必须用自有资金认购。

3、激励范围、激励力度

理论上说,现余出资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适用于全体员工,差别只在于股份配送或优惠比例不同,目的是体现股权激励方案公平公正性,让每一位愿意参加股权激励计划的员丁广泛参与进来。体现了公司包容性和一种利益共享的企业文化。但在实践中,因为要考虑确保实际控制

人的控股地位,以及股权管理成本,参与持股计划人数不宜过多,控制在不超过20人较为适宜。

4、出资股份的权利

现金出资者本应当具有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但由于股东会人数过多导致股东会成本增加并降低决策效率,小股东应实行股权或委托制,确定五至十名核心持股成员,其他缴纳现金股份的成员,必须委托这些人行使法律上的股东权利。

5、股份的变更

激励对象出现辞职、职务变更等情况的,已经认购的股份可继续保留,可继承、可转让。但配送的股份未达到行权的条件的,由实际控制人无条件收回

综上所述,现金出资持股方案较适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状况,是整个方案的核心.但也存在两个主要的缺点:一是要激励对象的抵触情绪大,由于大多数人过去在国营企业工作,国营企业用的最多的方案就是现金入股,由于效益不佳,常常无红可分,实质上变成了企业变相筹资掏空员工的钱袋的手段,因此,要让激励对象实实在在看到现金入股的好处,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是推行这个方案的关键。二是激励成本较高,由于实现利润后要年年分红,有可能造成公司支付现金的压力大,同时实际控制人分红所得缴纳个税税负重;

(二)第二层次:岗位分红股

岗位分红股是对特定的岗位员工,授予一定数量的股份,使得该管理人员在这一岗位上任职期间可以享受该股份的分红权。

岗位股的特点是不需要购买,人在特定岗位时拥有,离开该岗位自动失去,由继任者享有。

此方案股权来源,全部由实际控制人提供。实质上就是大股东为完成业绩目标的高管让渡分红权.由于在第一层次的现金持股计划中,缴纳现金入股的激励对象,实际控制人已根据其岗位、职务级别、贡献大小进行了无偿配送,故此方案适用于未参加现金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岗位股实际设置时,要考虑与配送金额的匹配,以及与年薪制的补充。

(三)第三层次:经营业绩股

经营业绩股是指对高管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并为公司服务一定年限后,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该方案的优点是:能够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努力完成业绩目标,具有较强的约束作用。激励对象获得奖励的前提是实现一定的业绩目标并持续服务于公司,并且收入是在将来逐步兑现。实施该方案主要涉及如下几个问题:

1、经营业绩股份来源:①从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增资:②由提取的奖励基金中从实际控制人处回购公司股份。

2、激励范围、激励力度

经营业绩股份的激励范围通常为有业绩目标的高级管理人员,通常公司对高管分配为年薪制,但年薪制必须与一定的经营目标挂钩,在超额完成经营目标的前提下,做为年薪制的一种补充分配方式,可以延缓公司现金分配不足,也可以通过此方案,逐步提高高管层的持股比例,稳定高管队伍。

3、业绩目标的设定

业绩目标是约束激励对象的重要条件.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公司可以选择总产量、总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等绝对数指标为业绩目标,也可选择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等相对盈利指标为业绩目标,还可以以绝对盈利指标和相对盈利指标结合为业绩目标。对超额完成业绩目标的,除兑现基本年薪外,超额部分可在绩效考核办法中规定给予业绩股份的奖励。

4、经营业绩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获得的经营业绩股份,享有分红权。为了避免高管的短期行为,必须规定所有权保留期,在期满后,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公司按持股份额发放股份登记证书。

总之,经营业绩股目的是为了激励高管完成经营目标,经营业绩股份兑现得越多,股东的回报越高,此方案较适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状况,但也存在两个主要的缺点:一是公司的业绩目标确定的科学性很难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能会为获得经营业绩股票而弄虚作假:要求公司有健全的审计监督体制;二是由于奖励的是股权,被激励者在公司实现利润后可年年分红,使这个方案的激励成本比年薪分配方式高。

三、在股权激励方案实施中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激励对象范围和人数问题

如前所述,股权激励的重点对象是公司的高管和核心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但根据我公司的实际,一是成立时间不长,有的高管和核心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公司时间短,二是部分高管和核心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偏大,对他们实施股权激励效果并不明显,加之实施后股权不能过与分散。因此我认为,我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的重点对象范围应界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

1、在公司担任中高层管理人员者(含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中层干部);

2、由董事会确定的未担任中层的核心骨干、技术人员

3、方案实施时已连续在公司工作五年以上;

4、方案实施时年龄限制为男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者;

5、参与股权激励总人数不超过20人。

(二)管理机构的问题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大量股权管理的工作,涉及人力资源、薪酬分配、业绩目标制定、考核等大量日常工作,建议设立专门股权管理机构,来实施股权管理日常工作。

(三)具体实施细节问题

1、为了增加对股权激励对象的约束,实际控制人配送的股权由实际控制人与激励对象签订《公司股权期权协议书》,规定配送的股份只有分红权,必须在服务一定年限或完成一定工作业绩后,可正式办理行权手续,在行权前仍由实际控制人保留所有权:

2、为出资者或拥有股权者发放《股权登记证书》,鼓励建立内部股权交易市场,为股权转让者办理变更登记等提供方便。

四、综述

股权分红激励方案范文第2篇

中原证券一位分析人士对《英才》记者表示,股权激励不仅可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团队稳定性,而且可以使员工直接受益于公司成长的红利。新三板主要以高新技术或新兴业态企业为主,这类企业更多是靠人才的竞争,而灵活有效的激励制度,对稳定技术骨干和核心员工可以起到积极作用。已经实施股权激励的一些新三板公司,不但造富了员工,而且还玩出了一些新花样。

员工激励

短短五个月,股份增值近20倍,恐怕A股最牛的投资者也不一定做到,而这样的神话就在新三板上演。

去年12月26日,新三板挂牌公司麟龙股份(430515)推出一份定增方案,计划发行8万股,募集资金8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34名发行对象全部为麟龙股份的核心员工。

而引起关注的是这次定增的发行价――10元/股。《英才》记者查阅发现,麟龙股份去年12月26日的收盘价为59.47元,如此测算,发行价较当时股价折价超过80%。

截至今年5月19日,麟龙股份的收盘价为185元(复权后),只有短短五个月,股权激励的价值便增长了近20倍。

无独有偶,去年12月9日新三板挂牌公司中科国信(430062)公告,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等以每股10.57元的价格发行420.2万股,融资4441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而这样的增发价格据其12月9日当天18.80元的收盘价也有大幅折价。截至今年5月19日,中科国信的收盘价为43.76元,只用半年时间中科国信被激励员工的股份便增值了数倍。

但有些股权激励的股份也并不是轻易可以拿到,在操作过程中公司往往会设置一些业绩指标等条件。

今年4月分豆教育(831850)公告表示,由于公司是一家科技密集型企业,人才将会是公司赖以生存的关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肯定老员工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吸引与保留优秀员工,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因此,计划以每股8元的价格定向增发1000万股。

而定增对象为北京地归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北京贤归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两家有限合伙企业专门为分豆教育此次股权激励计划而设立,不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不做任何其他用途。

其中地归秦投资承担的激励份额为400万股,锁定期为四年,最终分豆教育评分在120―140分(含140分)的合格员工属于此激励范畴;贤归秦投资承担激励份额600万股,锁定期为两年,最终分豆教育评分140分以上的合格员工属于此激励范畴。两家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均由分豆教育的董事长于鹏担任。

但是分豆教育为此次股权激励的实施设置了前置条件――公司2015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利润总额达到4300万元。如未达到要求,股权激励方案自动终止。

《英才》记者查阅分豆教育的财务数据显示,其2014年营业收入为2900万元,净利润为735万元,为了达到股权激励实施的条件,那么在2015年分豆教育的营收要同比增长245%,净利润要同比增长485%。虽然分豆教育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但完成业绩目标拿到股权激励也并不是易事。

创新花样

除了上述公司拿出实打实的股份激励员工外,新三板还出现了创新型的股权激励方式。

今年5月初,新三板公司精冶源表示,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和自我管理的工作环境,并分享公司发展和成长的收益,特制定虚拟股权激励方案。

精冶源解释,所谓虚拟股权是指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一定数额的虚拟股份,被激励对象不需出资而可以享受公司价值的增长,利益的获得需要公司支付。被激励者没有虚拟股票的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只有分红权。虚拟股权享有的收益来源于股东对相应股权收益的让渡。

精冶源此次虚拟股权的授予范围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以及对公司有卓越贡献的新老员工等。公司按照年度净利润和虚拟股权占比核算提取虚拟股权激励基金,激励对象根据持有的相应虚拟股权份额享有相对应的分红。

另外,精冶源规定虚拟股权计划有效期限为三年,即2015-2017年,激励对象无偿享有公司给予一定比例的分红权,有效期满后,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授予激励对象该等比例的分红权。

同样,精冶源也为本次虚拟股权计划的实施设置了条件,以“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的业绩目标作为确定是否授予年度分红权激励基金的基准指标。

另外,今年2月,联讯证券(830899)利用新三板的制度红利推出股权激励。《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因此之前券商股权激励几乎一直是很少触及的禁地。

股权分红激励方案范文第3篇

那么企业在分红时如何确定分红对象?可以采取哪些分红形式?在分红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本期我们将对以上问题进行解答。

分红给谁

这涉及到激励对象的选择问题,一般有三种方式:全员参股、大多数员工持股和关键员工持股。

全员参股多适用于公司初创期,为的是凝聚人心,共同度过创业难关。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这种方式的优势在逐渐削减,无原则地扩大激励对象的范围,反而会使员工不能明显地感受到激励的效果。因此有专家建议,确定分红对象应从人力资本附加值、历史贡献、难以取代程度三个方面予以考察。从人力资本附加值来看,激励对象应该能够对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毕竟着眼于未来是分红激励的根本;从历史贡献来看,分红对象应该对公司过去的经营业绩增长或管理能力提升做出了突出贡献,因为尊重历史贡献是避免出现内部争议风波的基础;从难以取代程度来看,分红对象应该包括那些掌握核心商业机密和专有技术的特殊人力资本持有者,关注难以取代程度,是保护企业商业机密的现实需要。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选择分红对象一定要做到两点:选择的标准要固定统一,选择的过程要透明公开。

如何分红

分红是股份公司按股票份额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因此分红总是与股权密不可分,是股权激励的一种方式,获取股权是员工参与分红的依据。员工持股分红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拥有真正的股权,员工根据股权比例获得公司发展红利;另一种就是干股,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是假设员工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获取红利。

1.拥有真正的股权

一般而言,员工获得股权,可以有以下四种方式。

(1)员工优先认购新股,即公司在增发新股时,可保留一定比例(10%~15%)的股份由员工优先认购。

(2)员工以分红抵换新股,即派发红利时,公司将员工所得红利折算成发行新股付给员工。

(3)员工以股东身份认购股份,即在增发新股时,如果公司预计保留给员工认购的股份大于15%的法定保留率时,一部分员工将以股东身份认购超出15%的部分。

(4)现有股东股份转移给员工,即公司没有增发新股时,现有股东可以转移一部分所持股份给员工。

在包装行业,上市企业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就曾推出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从二级市场购买部分公司股票,并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将回购的股份无偿奖励给激励对象。从永新股份的公告来看,这些激励对象包括年度十佳员工获得者、优秀研发技术人员、优秀营销员、优秀基层管理者等。

2.持有干股

有些企业到年终时,首先按比例提取一部分企业净利润构成“分红基金”,然后根据员工的业绩状况确定分配数额,最后以红利形式发放给员工,其目的是为了激励员工创造最佳的工作业绩。这种分配方式也被称之为利润分红制。在这一过程中,员工入股的形式并非以资金、技术等要素,而是以他们对企业的责任心。本刊在2012年4月和5月刊两期介绍的两家包装企业分红的案例均属于这一形式。

分红的现实焦虑

分红激励尽管诱惑力十足,但却是一把充满杀伤力的双刃剑。排斥分红激励,必将影响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不符合企业长远发展的需求;而实行分红激励,倘若操作不当,一旦出现股权纠纷,反而会与激励的初衷背道而驰。

相比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的分红激励因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供参考,要持续地完成员工持股分红激励尤为困难。

员工持股分红,光是一系列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就不胜其烦,再加上大股东一般不想放弃控制权,也不想让太多员工对商业机密指手划脚,出让的股份数额较小,效果并不显著。而且,当越来越多的企业以员工持股来增加凝聚力时,持股员工离开公司后这些股份怎么处理?对于这一问题,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在处理方法上会有很大区别,上市公司股份的流通、转让等有严格的法规监管,那些非上市公司如果仅凭感情和道德来规范,则很难形成长效机制。再者有些企业虽然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却可以用“要继续发展”为借口不予分红,且非上市公司一般不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公司的财务资料缺乏公信力,员工持股分红最终沦为画饼充饥。

股权分红激励方案范文第4篇

B公司成立于1987年,系国家一级建筑施工企业,天津市重点骨干企业。公司2004年营业额8亿元,利润5000万元。

2003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建筑安装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公司的高级项目经理出现了流失现象。这使公司不得不对其产权制度进行改革。

公司是家族企业,主要股份控制在夫妇二人手中,由于创业艰难,两人都不愿意实质性出让股权,思来想去,他们精心选择了一种虚拟股份制,既可以对高级经理进行激励和约束,也没有动摇家族持股的根基。

大多数家族企业老板的创业历程都充满酸甜苦辣,因此,对股权和控制权相当敏感,往往不愿意实质性地出让股权。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管理层对股权的要求会自然而然地产生。

既要激励管理者,又要保持对企业的绝对控制,防止高管的尾大不掉,一个看似并不矛盾的问题正在成为家族企业老板普遍的二律背反难题。

天津大型民营企业B公司的虚拟股份制,为我们实现家族企业老板与管理层的股权制衡提供了一个典型的模板。

虚拟股份设计方案

虚拟股份并非真正的公司股份,而是在公司内部虚构出一部分股票,仅在账面上反映,采用内部结算的办法,在企业奖励资金中单独列出虚拟股分红专项资金。以虚拟股授予时和行使时股份的差价乘以持有的股数,计算应得的收益。这样做既有了激励作用,又解决了股票的来源问题。由于未来收益和未来业绩紧密挂钩,更容易被高级经理人所接受。

B公司设计的虚拟股权方案实施步骤如下(见图一):

第一步,确定公司每年发放虚拟股票的总股数

确定虚拟股的总股数是虚拟股份制的第一个要点。首先,必须要为以后各年虚拟股的增加留出空间。如果以后随着虚拟股的增加,每股利润分红减少太多,容易引发高级经理人员的不满;但是,如果虚拟股设置过少,激励力度不足,也不会起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因此,需要充分考虑这两方面的平衡,即公司的支付能力和对经理的激励力度的平衡。

同时,虚拟股总股数的确定要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可以达到的经济收益,在实际执行中主要考虑的是高级经理的奖励基金,以及老板的虚拟股票赠送。此方案设置了1000万股,每股1元,之所以最终确定设置1000万股,是考虑到新增虚拟股也有分红权,也要参加以后各年的利润分红,因此将其控制在第一年占全部分红权的10%左右,而后老板又从自己的利润分红中拿出500万股,作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虚拟股赠送。因此,实际虚拟总股本为1500万股。

控制点:

高管出走,往往会使民企遭受极大损失。因此,民企老板在激励高管时,往往是既想激励又怕激励。

虚拟股份的分配方式则巧妙地解决了这一矛盾。用奖金变相购买+赠与,一方面可以体现老板对高管们的激励,同时,由于用自己的奖金购买了部分股份,高管在心理上也容易产生一种依赖心理,其离职会受到企业的限制,不容易采用无法控制的出走方式。

第二步,确定虚拟股票的内部市场价格

公司虚拟股票的内部市场价格并不等同于同类公司实际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但是应参考后者的股价水平。这样可以留出充分的虚拟股升值空间,但今后将会根据相关公司的股价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为:在受益人离开公司要求兑现虚拟股时,如果同行业股价升幅高于本公司虚拟股价升幅,则予以适当股价补偿。

在第一年定价的基础上,未来公司股票价格的计算方式为:重点考虑税后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化,两个因素各占的比重分别是60%和40%,另外,还要考虑同行业目标公司股价的变化。例如,按照这种方式,假定第二年公司的利润增加了20%,净资产收益率增加了10%,那么公司的虚拟股价格将会增加:

20%×60%+10%×40%=16%

也就是说,公司的虚拟股价会上升16%,但是,如果同行业公司的利润平均增加了30%,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增加了15%,那么,公司的赢利上升可能是行业市场较好,这是由市场决定的,公司管理人员的努力在其中的作用可能并不大,因此可以从公司的股价上升中扣除这一市场因素,按照公司给出的数字,公司与行业平均水平的差距是50%(这是一个简单的数字,如果与行业平均水平的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都不同,也是按上述比重计算复合差距),那么,虚拟价格的增加比例也要扣除50%,最终股价为提升8%。差距越大,扣除越多。如果公司赢利水平高于同行业水平,也会有一个相应的虚拟股价格的二次调整,例如,高50%,股价就会在现有基础上再提升50%,即提升24%。在确定了第二年虚拟股价的基础上,进行第二年的虚拟股设置工作(假定新股价是1.8元,如果增加1000万股,则需要1800万元)。

此种做法虽然表面上损失一些利益,但会对当前在职者产生一个稳定的预期,使其安心工作,与上市公司的员工相比,达到一种利益平衡。

第三步,确定公司虚拟股票计划的受益人

从目前公司拥有庞大的员工队伍的现状来看,选择对企业起关键作用的高级项目经理作为切入点。第一批受益人的选择主要是高级项目经理以及其他管理层,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并对外公布。中层管理成员则首先考虑工作年限和工作岗位的重要性(例如,一线的市场部就更为重要一些),在此范围之内,再根据当年的业绩考核数据,选择绩效考核前20%的成员作为受益人。

控制点:

对受益人进行考核评价,并据此确定虚拟股票的分配比例系数,是方案的关键控制点之一。因此,一定要确定科学的考核标准。目前,公司所使用的考核方法是关键业绩指标法。

第四步,确定各计划受益人当年所获虚拟股票奖励的数量

根据公司每年确定的总股数和各计划受益人的分配比例,按各人相应的分配比例确定其当年所获的虚拟股票的数量。

分配虚拟股权时,公司运用了“二八原则”,即在获得虚拟股票的人员中,占总数20%的核心项目经理获得总额度的80%,其余人员则获得剩余的20%。考虑到公司目前的现状,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所获虚拟股份额以15%为上限。虚拟股权每年发放一次,形成一个滚动发展的格局。这样,公司的虚拟股总量每一年都会有所增加。

第五步,虚拟股票的兑现

公司虚拟股票的获得者可以在持有虚拟股票一定时间后逐步将其兑现(它需要在持有股份合同中加以明确规定),在不能兑现期间只有分红权,没有决策权。兑现期限设为4年。持股人获得兑现权后将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兑现。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虚拟股票收入在经理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控制在20%~50%之间。

在初期,经理不必出钱购买股权(只是从其年度奖金中扣除一部分购买虚拟股);在工作满一定年限之后,可套现所有股权;若中途离职,则根据实际工作月份按比例套现其股权。

控制点:

虚拟股在不能兑现期间只有分红权,没有决策权。套现有相关的前提条件,当前的规定是在公司中工作总计满4年以上。

股权分红激励方案范文第5篇

令众人追捧的股权激励,到底有哪些魔力呢?

员工成为经营者

1952年,美国菲泽尔公司为避免公司高管的薪酬被高额所得税率征收,设计并推出了世界上第一个股票期权计划,从而拉开了推行股权激励的序幕。1956年,美国潘尼苏拉报纸公司第一次推出员工持股计划。至此,股权激励成形。作为一种使企业员工获得企业产权的经济权利,股权激励能够使他们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服务。

“法律上并没有对股权激励的成文注解,仅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简称‘试行《办法》’)提到了这个概念”,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浩律师在接受《经济》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上述试行《办法》于2006年1月1日颁布,其中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其实从法律规范的出台上也可以看出,国内最先接触股权激励的是上市公司。胡浩指出,这一制度因为能对公司管理产生多重积极影响而备受国内上市公司青睐。“它不仅有利于企业稳定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还能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还是企业吸引优秀人才的有力手段。”这一观点有现实数据支撑。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前后,员工平均流失率由15.7%降至10%左右,股权激励在一定程度上为公司挽留了更多人才。

此外,股权激励还能使员工与老板形成利益共同体。胡浩告诉《经济》记者,万科公司是该效果的受益者。数据显示,万科公司于2011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当年销售收入增长41.54%,净利润增长率超过32.1%,而年净资产收益率更是达到了创纪录的18.17%。“当年即为股东创造了96.25亿元的净利润,达到了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当然,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股权激励不仅能使经营者在任期内得到适当奖励,还有部分奖励是在卸任后延期实现的。这就要求经营者不仅关心如何在任期内提高业绩,还必须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以保证获得自己的延期收入,进而弱化身为经营者的短期行为,更有利于提高企业在未来创造价值的能力和长远竞争力。“而此处的经营者,包括企业内部各层级的管理人员甚至普通员工,也就是说这种作用对全部任职者都是有效的”,胡浩这样说。

转向非上市公司

尽管成功案例多来自上市公司,但是股权激励也并非其专利。随着股权激励制度在上市公司中的盛行,非上市公司也开始转向这一制度。胡浩告诉记者,联想在上市前就非常重视股权激励制度。该公司于1993年第一次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当时采取分红权模式,将方案股权中的35%分配给创业元老和骨干核心,20%提供给创业期的180个员工,45%预留给后来加入的成员。

“分红权也称虚拟股权,是以公司的增量,比如年收入或者利润为标的进行的,因为非上市公司不存在公开市场股价的问题,所以称为虚拟”,北京嘉和知远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李生在接受《经济》记者采访时这样解释。

根据多年从业经验,李生告诉《经济》记者,非上市公司因为少了条条框框的约束,在实施股权激励的时候手段更灵活、方式更多样。他说:“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还有试行《办法》的约束,但是非上市公司不存在任何专门的法律规范,不多的规范散见于税法、公司法的规定中,为实践操作预留了更多自由空间。”

即便如此,鉴于非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的不同,李生告诉记者,非上市公司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因为无法通过资本市场分摊股权激励所需的成本,企业多数时候需要独自承担,而分红来源也往往受限于企业收入;资本市场不能为企业股份定价,经营者手中的股权也无法通过公开市场衡量,因此需要制定一套综合指标体系去衡量经营者的业绩。

“非上市公司确定股权激励的价格往往是按照净资产计算的,而私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又会因为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有所不同。”按照他的分析,私营企业在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的时候,往往是老板带着创业级元老员工共同约定实现,“基于彼此的信赖和依靠达成协议”。而国有企业在实施该计划时,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不会以股权的实际交割为主,“除非是上市之后才会这样做”。

李生指出,自去年以来,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案例就很多了,其中这部分公司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企业,另一类是为上市做准备或者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而今年以来新三板的火爆也让该市场挂牌企业成为股权激励的火爆点。

对中小企业最有含金量

“股权激励制度这些年一直活跃在市场,但通常情况下,没有任何挂牌或上市预期的企业实施这一制度,的确没有拟挂牌或者拟上市企业做起来更有吸引力”,李生这样说。

他强调,股权激励重在激励,不管非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的时候多么灵活,如果没有走向资本市场的预期,那么员工手中的股份变现就比较困难,或者只能依靠分红实现。与之相比,员工更希望所在公司能够上市或挂牌,因为资本市场能够让他手中的股份瞬间升值。“尤其是高科技企业,从国内资本市场看,公司一旦上市或挂牌,市值翻几倍甚至十几倍都是正常的”。显然,这样的股份握在手中才更有含金量,才更能达到股权激励的目标。

这一观点能够从刚刚享受到股权激励的乐视员工那里得到证实。在该公司首批股权激励授予仪式上,一位接受股权的员工表示,来乐视短短两年,亲眼见证了乐视的发展,能够成为首批被授予股权激励的员工,感到非常荣幸,“以乐视的发展速度,我很难想像等乐视控股整体上市后,我手中股票的价值会达到多高。”

然而,这似乎又有些矛盾,毕竟众所周知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为”)是业内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典范,而华为不仅至今未上市,也一直公开对外表示“不会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