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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观与科学方法论

科学观与科学方法论

科学观与科学方法论范文第1篇

【关键词】发展 以人为本

一、科学发展观将以人为本思想放在核心位置的三个重要原因

1.历史原因。我们的党来自于人民。无论党的领袖还是普通党员干部,都产生于群众当中,没有天生的领袖和干部。我们党靠人民打江山,在推翻蒋家王朝的斗争中,人民的作用是决定性的。

2.政治原因。为稳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今天的美好生活是无数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为解放运城,人民子弟兵牺牲了1500名战士。中国共产党永远维护人民利益,就可以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3.现实原因。这些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追求的重心在国民生产总值。当经济增长与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发生冲突时,被忽视的往往是群众利益。比如,某些地方的工业企业生产,已造成当地的环境污染,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但迟迟得不到治理和解决。究其原因,这些情况和当地领导重视经济发展,忽视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不无关系,与注重GDP增长的政绩观不无关联。

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主义一脉相承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我们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论。可以说,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依据的,与马克思主义是一脉相承的。

首先,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原理来看,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任何一种理论归根到底都是为实践服务的。实践的主体是群众,理论只有被群众掌握,才能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没有人民群众的掌握和身体力行,发展的目的是不可能实现的。

其次,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来讲,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文明的创造者,社会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实现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再次,阶级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鲜明特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向世人公开申明,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

最后,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社会关系的发展。社会关系分为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精神关系三个方面。人的发展首先是人的体力和智力相结合的全面发展。

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发展观

1.马克思主义发展观

第一,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史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所谓“自然史的过程”是指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同自然界的发展一样,是物质运动的一种形态,是一个按规律发展的客观过程。如同春夏秋冬四季变化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是以遵循社会发展规律为前提条件的。

第二,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它是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活动。社会发展亦即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质的上升和提高。其根源和动力在于人类实践的发展,是人类实践发展的结果。

第三,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决定力量,这是因为:

(1)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人类其他社会活动的前提和物质保征。“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安居乐业”。“民以食为天”。皆反映出这样一个道理:无论从事什么职业工作,首先要解决好衣食住行、吃喝拉撒问题。

(2)生产方式决定自然环境和人口因素的实际作用程度。人们所使用的生产工具状况决定着对自然界的开发程度和利用水平。手工劳动和机械化生产所带来的生产效率,具有天壤之别。比如,收割小麦所使用的镰刀和联合收割机,其作用之差异大相径庭。人口数量和增长速度,对一个地方的经济、政治、文化状况,不起决定作用。

(3)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的结构、性质和面貌,制约着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一般过程。信息化社会取决于信息技术的革命。

2.毛泽东思想发展观

早期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思想,就凝聚着发展的深刻内涵。人民军队的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历史事实,也充分说明了发展不可阻挡这个颠扑不破的真理。

3.邓小平理论发展观

邓小平同志讲:“发展是硬道理”。他说的这个发展主要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生产力。他说:“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制定改革开放国策,带领人民从贫穷走向温饱,从温饱走向小康,综合国力得到增强,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如果和第一代领导集体相比的话,邓小平的发展观侧重于经济方面,发展的贡献主要表现在经济建设方面。邓小平理论发展观是以中国人民摆脱贫困、走向富裕为出发点的,目的在于指导中国从一个经济穷国走向一个经济强国。

4.“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发展观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里指出:“我们党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发展中大国领导人民进行现代化建设,能不能解决好发展问题,直接关系人心向背、事业兴衰。”“发展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立足中国现实,以顺应时代潮流,不断开拓促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新途径”。“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时隔四年,又重复了这样一句话。他讲:“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一个民族,物质上不能贫困,精神上也不能贫困,只有物质和精神都富有,才能成为一个有强大生命力和凝聚力的民族。”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执政的十三年时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确立,战略目标“三步走”的设想提前实现,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经济文化协调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党的第三代领导人发展观的特点是全面发展的思想。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展观主要是推动经济进一步发展和社会全面发展。

四、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创新

1.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胡锦涛同志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一个“新”字,高度概括了科学发展观对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创新。新在哪里?新在以人为本为核心。

新一代领导集体的领袖风格给人焕然一新的感觉和深刻印象。

08年的南方冰灾、汶川大地震,当人民生活出现危机、生存出现危难之时,胡总书记、温总理不惧艰险、不顾个人安危,亲赴现场指挥救灾、慰问灾民和抗灾一线官兵,此种情怀的感召力是无比巨大的、激励作用是无法比拟的。

2.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无论发展作为第一要义,还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把统筹兼顾作为根本方法,都是围绕着“以人为本”这个核心而提出和进行的,这是关键之处。发展目的是为造福人民,如果不是这样,发展便无任何意义。

3.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是社会不断发展的客观要求。发展不全面,只抓经济不顾其他,也可能把经济搞上去了,社会风气变坏了,受害的是人民;大自然遭到严重破坏,人民怎么生存?煤采完了,水用尽了,后人靠什么生活?人才都留在大城市、沿海发达地区发展了,内地人民,还要不要发展?所以要讲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要讲统筹兼顾。改革开放的成果让全国人民共享,是科学发展观的奋斗目标和最终目的。顾此失彼、厚此薄彼,伤害的是人民利益,是违背科学发展观基本宗旨的。

坚持科学发展观,高举科学发展观旗帜,无论对党、还是人民都有着极其深刻和重要的意义。这个道理,应铭记不忘。

参考文献

[1]毛泽东 ,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中央文献出版社.

科学观与科学方法论范文第2篇

关键词:规范场论理论结构数学结构

正如江天骥先生总结的,“狭义的科学哲学(即一般科学方法论)主要研究以下三大问题:(1)经验科学理论的性质与结构,(2)经验科学理论的语义学,(3)理论之间的关系与理论变化。过去往往把科学理论简单地看作一个全称陈述(或几个全称陈述的合取),第一个问题便不需要加以专门研究……但是,要能够很好地解决理论评价问题也好,理论选择问题也好,都必须首先弄清楚什么是科学理论。以往归纳逻辑或科学方法论教科书所举的简单的科学理论的例子(例如:‘一切天鹅都是白的’或‘所有行星都按椭圆形轨道运动’)作为说明某一逻辑要点的例子是可以的,作为说明科学家如何评价,选择理论的例子,就完全失真。”[1](P1-2)可见,科学理论的结构问题是科学方法论中其它问题的基础,科学理论结构问题的研究一定要结合具体的科学理论进行。那么,作为最能体现本义上的自然科学的纯粹部分的规范场论[2],对科学理论的结构和性质问题一定有重要的科学方法论意义。

一、科学哲学中的科学理论结构观

在现代西方科学哲学中,随着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建立,特别是用分析哲学的方法,加上现代数理逻辑的工具,在经验论的基础上,先后发展了四种关于科学理论结构的主要观点:理论结构的“公认观点”、语义学的理论观、结构主义的理论观和科学理论的模型。

1、理论结构的“公认观点”

理论结构的“公认观点”(thereceivedview)是逻辑经验主义对科学理论结构的形式化构造,正如萨普介绍的“出于对物理学进展的回应,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科学哲学界已熟知,把科学理论构造成公理运算就可通过对应规则给出部分可观察的解释,这种分析通常被称为关于理论的公认观点,(‘公认观点’这个名称最初由Putnam[1962]引入)。”[3](PⅤ)事实上,坎贝尔在1920年出版的《物理学原理》一书中,为了把所谓的科学理论同日常语言中对理论一词的各种用法区别开,他指出“一个科学理论就是命题的一个连通集(aconnectedsetofpropositions),它包括两组命题:一组由关于这个理论所持有的一类观念的陈述组成,即后来哲学家所谓的‘理论陈述’;另一组由关于这些观念和其它性质不同的观念之间关系的陈述组成,就是所谓‘对应定义’(赖兴巴赫)或“符合规则”(对应规则)(卡尔纳普)。”[1](P3)坎贝尔当时把前一组命题总称为假说,把后一组命题称为“词典”,并强调“类比”在理论应用时的重要性。坎贝尔对理论结构的看法,被卡尔纳普,赖欣巴哈,内格尔和享佩尔等逻辑经验主义者授受并发展成所谓理论结构的“公认观点”(或标准观点)。按照内格尔的区分,科学理论有三个主要部分:(1)一种抽象的演算,(2)一套规则,(3)对抽象演算的解释或模型。这套理论后来被享佩尔精致化为内在原理、桥接原理和导出原理三部分,并由于科学理论只是被部分地解释,而称之为科学理论的部分解释观。

这种“公认观点”最大的问题是,把科学理论中的名词严格地分为“理论名词”和“观察名词”不能截然分开,并且“因为它对观察和理论区别的依赖使得它模糊了科学理论结构的一些认识论上重要并且具有启示性的特征。”[1](P108)另外,公认观点“困难的一个来源是这个可疑的假设:科学理论在其对象语言中含有一类语法对象(符合规则),它们具有特殊的语义学的和方法论的功能(给予理论名词的解释)。”[1](P5)还有就是,“存在由汉森、库恩、费伊阿本德和其它马上起来反对‘公认观点’的人所提出的科学哲学理论替代品,以及为其它理论观和科学知识观所作的争辩。”[3](P4)而使这种观点一蹶不振。

2、语义学的理论观和结构主义理论观

语义学的理论观和结构主义理论观都可统称为语义学的理论观(thesemanticconceptionoftheories),相比之下,“公认观点”由于主要集中于理论的语法分析,又称为语法学(语形学或句法学)的理论观。贝斯、范•弗拉森和萨普的语义学理论观(这是他们对自己观点的称谓)和苏佩斯,史尼德,施太格缪勒的结构主义(这也是他们对自己观点的称谓)都有一个共同的中心思想:“理论并不是演绎地相连通的语句或命题的集合,而是由数学结构(‘理论结构’)组成的,这些结构作为同实在的或物理地可能的现象处于某种表象关系而被提出来。”[1](P6)

在对“公认观点”的批判过程中,语义学理论观和结构主义理论观逐渐明确“理论并不是命题或陈述集,而是可被大量不同语言形式描述或刻画的超语言实体。”[3](P77)范•弗拉森把理论结构看作构形相空间(confabulatedstatespace),认为理论结构的语义学理论观中,重点应讨论诸模型及它们的逻辑空间,以及理论结构与世界关系。[1](P173-P187)也就是说,理论结构与经验结构之间的关系是同构关系,这是通过把理论看作一簇模型,模型又是与世界结构同构而达到的。正如萨普后来总结的,“语义学观点把理论等同于某种抽象的理论结构(比如构形相空间),这种理论结构是建立在与现象的映射关系之中,理论结构和现象的关系是理论的语言形式系统的所指。其基本思想就是理论结构与合适地连通的模型簇等同。”[4](PP:S105)

受布尔巴基数学结构主义思想的启迪,在亚当斯(E.Adams)尤其是苏佩斯(P.suppes)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集合论公理化思想的影响下,史尼德在1971年出版的《数学物理学的逻辑结构》标志着结构主义理论观的建立,后来施太格缪勒和巴泽尔(Bazler,W)等人作了很大的修改和应用,并与库恩合作用以解释科学理论之间的发展问题。这种观点试图用集合论谓词作为公理化的形式,将科学理论中多种函项,各种关系用谓词表达出来,先展示出理论的内在数学结构,由核心(core)K和期望应用(intendedapplication)I所组成的对偶(K•I)理论元素(theoryelement),在此基础上形成理论网络(theory-nets),理论网络又连成理论整体(theory-holon)[5](P13)。结构主义理论观和范•弗拉森、萨普的语义学理论观一样,认为理论并不等同于提出理论时的命题集,而是语言外的理论结构,不过结构主义认为理论结构是可以用一个集合论谓词来加以公理化的集合论对象,也就是说,结构主义所使用“模型”是一个集合论的谓词。

3、科学理论的模型

从逻辑经验主义到语义学的理论观和结构主义的理论观,都涉及到“模型”,但它们中的“模型”互相不同,与“科学理论的模型”也有差异。在逻辑经验主义中,也常为了直观起见,建立一个已被完全解释了的体系(也可称为模型),用来说明通过对应规则而被完全解释了的形式体系,它与部分解释了的形式体系的区别在于认识论结构方面,前者是逻辑上居先的命题决定出现在它下面的层次中的术语(或命题)的意义,也正因如此而有解释作用。而语义学的理论观和结构主义的理论观中的“模型”主要是指理论的一种逻辑演算的形式,正如“范•弗拉森认为的,‘模型’一词的用法是从逻辑与元数学中派生出来的,模型一词指的是‘模型类型’”。[6](P91)事实上,逻辑经验主义时代之前的模型一直处于被漠视的地位,直到语义学理论观那里,模型才开始得到应有的重视。R.B.Braithwaite在《经验科学中的模型》开始认为模型具有与理论不同的认识论结构,而语义学理论观和结构主义理论观中的“模型”也得到重视,几乎达到与理论同等地位看待。到语义学理论观阶段,已有“理论是模型集”的口号[4](PPS111)。但是总体上来说,模型在科学哲学仍然被看作“是逻辑经验主义者的传统”[7](P34)。

近年来,在科学哲学中研究科学模型是为了“评定科学事业中模型的实际作用、功能。”[7](P34)当然,人们是逐渐认识到模型在具体科学中的作用的,“功能不同的模型都能发挥出一个突出作用就是:解释(例如,Harre,1960;Hesse,1966;Achinstein,,1968),理论模型的解释优势经常与类比的应用相联系。”[7](P348)最后,人们认识到适合描述科学理论的模型,所具有的说明能力和创造,这基本上体现在常说的“建模”活动中。而对模型的科学哲学研究,也进入到“从模型在科学中的作用到它们在人类认知中的作用”的阶段,也促使对科学模型的研究转向为自然化认识论的一部分。

二、规范场论的科学方法论意义

1、对现有科学理论观的分析

从上节对已有科学理论观的介绍,我们就知道各种已有科学理论观是有其优点和缺点的。从理论结构的“公认观点”到语义学的理论观和结构主义理论观,由于“公认观点”强调科学理论是由命题(或陈述)集组成,对科学理论的分析也就是利用现代逻辑对其中的科学语言进行句法学(语形学)的分析,其中虽有语义方面的分析,但只表现为一种经验语义学。相反,不论是语义学的理论观还是结构主义的理论观,都否认理论是命题的集合,而认为理论是由数学结构组成的,考察科学理论的结构重点是看这些数学结构与现象之间的一种语义关系。而科学理论的模型,则从语义学理论观中逐渐对模型的重视,试图转变为直接研究科学模型,尤其是突出科学模型的自然化认识论作用。可见,科学理论结构观的这种发展趋势,从语言哲学的角度看,只是一种从语形学到语义学和语用学转向的趋势(因为自然化认识论更多的要涉及到研究者。)

另外一个重要的角度,从数学的观点看,“公认观点”强调科学理论是由命题集组成,而语义学的理论观和结构主义的理论观则强调科学理论是由数学结构组成,科学理论的模型最终是强调数学建模,也试图直接以数学为其研究的主要内容。可见,这里有一种趋势,就是认为科学理论由命题集组成向科学理论是由数学结构组成转向的趋势。

这种转向到底正确与否,值得我们反思。虽然,萨普后来回忆道:“公认观点是逻辑实证主义的知识论的核心,在有一千二百多人作为听众的那个夜晚它死亡了,那是1969年3月26日——一个关于科学理论的结构的Illinois会议的第一天晚上……C.享佩尔这位‘公认观点’的主要发展人,作为会议开始发言人,人们指望他提出公认观点的最新方案,相反他却告诉我们他为什么放弃公认观点及其赖以存在的句法学公理化方法(Hempel1974),突然我们意识到战斗胜利了,而会议变成我们现在应向何方的热烈探讨。”[4](PP.S102)这是萨普在1998年的两年一度的科学哲学联合会上的回忆,并指出“公认观点”为什么失败的主要原因的头两条是“理论不是语言实体因此是不适合个体化的”和“对应规则带来的混乱”。但是,三十年后,语义学和模型的命运又如何呢?1998年的会议上,NewtondaCosta和StevenFrench总结道,“8年后,在《科学理论的结构》(1969年Illinois会议的总结性论文集)一书出版时的后记中,萨普声称‘语义学的理论观……是作为取代分析科学理论的‘公认观点’的唯一竞争者’(1977,709)。20年后,他坚持认为‘今天语义学的理论观可能是科学哲学家们广泛持有的关于理论性质的哲学分析’(Suppe1989,3)。30年后我们在哪里呢?大量的工作是关于科学模型的性质、它们的应用及其与理论之间的关系问题。”[8](PP.S119)并在最后总结道:“或许在科学哲学中我们所面临的最基本问题是科学实践的表征。”[8](PP.S125)这种回顾表明科学哲学家们对科学理论结构问题的探讨还是以理论和模型的关系为重点,并更看重科学实践。

因此,我们认为“公认观点”和后来的理论结构观都有偏颇。公认观点虽然由于把理论视为语言实体,进而分成理论语言和经验语言两个层次,又不得不用容易引起混乱的对应规则连接起来,其最大优点是使用了大家所熟知的以命题为要素的公理化体系,符合人们对理论结构的处理习惯,比如发现理论与观察不一致时,可适当调整某些命题;其最大缺点却是如此划分的结构有许多内在不一致性,并且不利于整体把握理论与理象之间的适宜性,而语义学的理论观和结构主义理论观,虽然克服了公认观点的缺点,但是它对句法学的排斥也就不利于直接指导科学理论中命题的修改,也不如“公认观点”中句法学和经验语义学那么精细;其优点就是对理论的整体把握,以及对其中的数学结构的凸显有利于整体评判,其中对模型的强调也弥补了理论与现象分裂的一些缺点。而科学理论的模型只是一种试图直接以科学模型为研究对象的努力。

2、规范场论的科学方法论意义

规范场论最完备的数学基础应该是纤维丛理论,纤维丛理论是相对完备的一套数学体系,要想越过纤维丛理论,而直接对像规范场论(包括量子场论)这样的物理理论进行句法学的分析,特别是找出明确的对应规则与具体的经验名词逐条对应就会出现前述公认观点的困难。实际上对于量子场论的解释分歧也很大,比如P.Teller(1990)的谐振子解释,试图用量子化的谐振子描述量子场论,认为量子场形式地等效于谐振子的无穷集,从而我们就能想象按形式上等效于振子的量子化方法对场进行的量子化,正如他所说的“我们比量子场更好地理解量子化振子”。而另一种关于量子场论的解释是玻姆(1987)的因果性解释,这种解释认为量子场有跟经典对应物同样的本体论,虽然其动力学完全不同,那么我们能理解经典场到什么程度我们就能理解量子场到什么程度。然而,NickHuggett和RobertWeingard认为,量子场论只能在某些范围内可用谐振子的方式解释,谐振子的方式至少在某些方面是误导,相反可能有些解释会比Teller的更好,而玻姆的解释也有诸如不满足洛仑兹变换等问题。[9](PP.370-388)事实上,能从规范场论中直接推演出一些能用实验测定的参数就很不容易,比如标准模型中三代物质粒子的质量,必须通过引入所谓的汤川耦合项,使其成为标准模型中待定的参数,可见,要找到“公认观点”中的观察名词几乎是不可能的。

相比之下,由于语义学的理论观和结构主义的理论观的确避免了对应规则和观察语与理论语言区分的麻烦,强调具体的有个性化的理论分析,使其更有活力。比如范•弗拉森的量子力学模态解释,结构主义对经典物理和相对论的解释都是很好的例子。但是,如果把它们用到规范场论上,虽然理论结构会更清晰,但是也会有其麻烦,比如用语义学的理论观分析规范场论,一定要寻找规范场论的超语言的结构,不论是抓住其中的对称性引起的群结构,还是几何属性引起的纤维丛理论这种数学结构,仍然面临当这些数学理想化条件满足时,它们与现象如何联系起来之类的问题。不论是萨普用实验检验的办法以达到一种准实在论的终点,还是范•弗拉森强调每个真实系统只是理论描述的状态空间中的一种可能情况以强调其模态解释观,或者结构主义强调理论元素形式的网络结构以便阐明科学理论的动力学变化,都会因为仍然固守经验主义的教条,最终避免不了形式主义的特征,也就是用各自的科学哲学框架去套某一科学理论是如何与现象结合的,却达不到预期目标。这正印证了DavidPearce和Veikk.Rantala所作的评论,“首先,完全抛开句法来描述理论T等于把语言的有意义方面连同无意义方面一起抛弃了。没有语法和语汇,对理论T的逻辑分析或证明论分析就几乎是不可能的。其次,不难看到,使用语言学和语义学概念所能作出的区分比集合论描述所能作出的更为精细。”[1](P329)

可见,无论是从语言哲学的层面看,关于科学理论结构的语形学(句法学)、语义学到语用学考察的转向,还是从分析工具的角度看,认为科学理论由命题集组成到科学理论是由数学结构组成的转向,都强调科学实践的作用,前者通过强调语用学维度而强调对科学理论的整体性把握,后者通过强调科学理论中的数学结构而强调了科学工作者的实际工作中对数学工具的依重。其实,在一般哲学层面上,阿佩尔在论述科学主义和先验解释学的关系时就指出:“在分析哲学的发展进程中,科学哲学的兴趣重点逐渐从句子法学转移到语义学,进而转移到语用学,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10](P108)。而在具体方法上,如果说P.苏佩斯的著名口号“科学哲学的正确工具是数学,不是元数学(Metamathematics)”[1](P178)中的“数学”,还不是科学理论中的数学,而是指使用数学研究科学理论而不是使用逻辑方法的话。那么,我们认为对科学理论结构的分析也应跳出语言和经验论的范围,重新思考。

在一般哲学层面上,退一步回到科学知识的先验基础,比如在康德认为本义上的自然科学包括先天综合判断,其中的先天性即普遍必然性是可以通过数学表现出来的,康德甚至强调本义上的自然科学的纯粹部分中有“形而上学和数学的构想在其中交互影响”,那么对于最好地体现了本义上的自然科学的纯粹部分的一些物理学基础理论,从牛顿力学,麦克斯韦电磁理论、相对论、量子力学到量子场论、规范场论等,其中的科学理论的结构和性质先天地和所使用的数学联系在一起。

在具体方法上,就要进一步进入到科学理论的数学基础,所以在科学理论结构的分析中,我们始终要抓住其中使用的数学,这是是完全有必要而且可行的。在科学方法论中,对科学理论结构的分析最好是直接分析其中的数学及其与经验之间的关系。当然,这种分析在一般自然科学本身内部就是如此进行的,表面看来对于科学哲学来说是无意义,因为这是科学工作本身,而不是哲学研究。但是,站在现代数学的高度综合这一特征的角度看,规范场论是完全可以用纤维丛理论形式体系化的,纤维丛理论本身就是对规范场论的最好公理化体系,或者说最好的理论结构,最好的数学模型。只要我们比苏佩斯用数学分析科学理论更进一步,我们就要直接分析科学理论中的数学。而相比之下,如果说已有的科学理论观有其存在的必要的话,是因为它们能规范地研究各种不同的科学理论,找出不同科学理论的共同结构,从而好进一步研究这些科学理论的解释,不同理论的比较,相互关系以及评价等问题,但这些工作用在一般科学理论上或者对这些科学理论进行泛泛的研究是可以的,而面对象物理学中的规范场论这种基础理论进行深入分析显然不够,也没有必要。

事实上,把纤维丛术语和规范场术语对应起来之后,人们发现可以从流形的观点看几乎所有的理论物理学的各个分支,甚至各种时空观、物质结构观和自然界中的四种相互作用都可以从流形的观点给出一种统一的说明。而从牛顿力学、麦克斯韦电磁理论、相对论、量子力学到规范场论等各种理论之间的关系完全可以在同一个框架下比较,包括对同一种理论的不同理论提法也可比较研究。当然这种观点是从规范场论开始才明显的,所以我们称它为规范场论的科学方法论意义的表现。

参考文献:

[1]江天骥主编,卡尔纳普等著,科学哲学和科学方法论[M],华夏出版社,1990年。

[2]李继堂、桂起权,从康德的科学哲学到规范场论——关于本义上的自然科学的纯粹部分[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4,(6)。

[3]FrederickSuppe,TheStructureofScientificTheories,secondedition,1977,Pv。

[4]FrederickSuppe,UnderstandingScientificTheories:AnAssessmentofDevelopments1969-1998,.PhilosophyofScience,67(Proceedings).

[5]WolfgangBalzerandC.UlisesMoulines,StructuralistTheoryofScience:FocalIssues,NewResults,WalterdeGruyter,1996.

[6]郑祥福,范•弗拉森与后现代科学哲学[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

[7]DanielaM.Bailer-Jones,追踪科学哲学中模型的发展,科学发现中的模型代推理[M],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年。

[8]NewtondaCosta,StevenFrench,Models,Theories,andStructures:ThirtyYearson,PhilosophyofScience,67(Proceedings).

科学观与科学方法论范文第3篇

一、正统的科学实在论满途荆棘

本世纪六十年代末形成的科学实在论,是以塞拉斯和普特南等人为代表的较为正统的科学实在论,其学说的基本观点是:“科学关于事物本质的说明是真的。那么事物的本质是真实地存在的。”[1]

在整个七十年代,大多数科学哲学家都持这种观点。但是,在某种意义上,这种观点却残留着素朴性质,罗杰·琼斯指出:“在前 分析 的意义上,我们都是实在论者。但是,在分析的意义上,在哲学家单方面的智力劳作中,却提供了大量反对实在论的意见。”[2]尽管科学实在论是大多数人的观点,但实际上其内部却存在着严重的分化。因此,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标上各种不同修饰词的实在论概念。

科学实在论的内部分化,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第一,在当代科学发展过程中,科学家在其实践活动中并不懂得如何做一个实在论者,他们所说的理论其本体论承诺是经常改变的。关于这一点,库恩从科学史出发,提供了大量事实,说明没有固定的基本的本体论,认为前后相继的理论其本体论承诺是不可通约的。库恩的观点固然有其片面性,但是,琼斯在谈到现代物 理学 家 研究 物理领域时,也认为他们没有确定的本体论承诺。他认为。本体论承诺是有条件的,离开具体的条件,谁也说不清理论的本体论承诺问题。他说:“物理学家本体论承诺的性质,似乎是随着他们集中注意于他的理论而变化的”,任何观察,也只能给含糊的本体论图景提供量上的丰富性,“当一个物理学家用一个理论从事于某一方面的研究时,或者集中于某一层次的理论之仔细说明和详尽表达时,他的言谈象一个实在论者;而在和另一层次有特别联系的本体论承诺方面,则不太象个实在论者。”[3]因此,他主张,当代物理学中的本体论承诺有大量的结构。这些结构来自于经常改变的表述、解释和理论化的范围,来自于物理学家所从事的不同种类的活动,不同水平的表述和理论的 应用 ,来自于物理学家活动的变化而改变本体论的特征。琼斯的观点与库恩相比,显得更为有力,因为他是针对当前动摇不定的物理学、量子力学的理论家们的本体论承诺而作出的分析。而库恩针对科学史所作的分析则缺乏解释力。毕竟有那么多的前后相继的理论其本体论承诺是相同的,或者是互相交叉,互相包含的。

第二,从科学发展的眼光看,理论即使有真理性,这种真理性也是有限的。科学是开放的事业,科学理论无法保证自己求真。纵观科学史,真理性是相对的、可几的、概率的,任何理论都必须经过无数次实验的检验,经过无数科学实践的评价。然而,一些反实在论者却坚持否认真理的态度。劳丹认为,不可能有真理,甚至连高度可能也是不存在的。这种观点过于绝对化,但他却对真理的标准提出了质疑。范·弗拉森则认为,真理仅仅是一种信念,我们不能依赖信念来承认科学而必须根据经验的观察。但是,由于观察、理论的逻辑、理论的说明等等都与主观性连在一起,所以,我们不可能获得真理,只能获得理论的“经验适当性”。这种“经验的适当性”虽也可成为信念,但它是基于“拯救现象”之上的,而非通过可观察物的论断之真理性推出关于不可观察物的论断之真理性的。他认为,这种推理是科学实在论的最基本 方法 ,它是形而上学的、非经验的。实际上,外展推理深深地依赖于理论。因此,依赖外展推理而假定理论在总体上具有真理性,这是一种、一种昌险,这种是必然要失败的。

第三,由于当代科学,尤其是量子力学、当代物理学已经涉及了一些非充分决定论的领域,尽管科学所要求得出的认识是决定论的,但是,量子领域的随机性现象的存在、量子测量的相互作用性质的明显化,使人们无法对量子现象作出较为客观的说明。这就无法证明量子领域粒子自身本质的实在性,任何一种对量子现象的解释都无法与量子测量中难以预料的数据相一致。在当代物理学的“任一领域中,基本方程都有可供选择的数学表达,对任一基本方程的数学表达而言,解释的多重性都存在,每种解释都不可避免地与某种表达能力相关。”[4]这就是说,当代的某些理论的理想化程度比任何以往的科学都要高,我们既无法确证其真理性,更无法确证它所指称的实体的本质是否真实存在。

鉴于此,科学实在论在理论上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如果正统的科学实在论不修正自己的观点,那就会象历史主义那样失去自己在当今科学哲学中的地位。

二、修正的实在论补偏救弊

八十年代开始,由于科学实在论不断遭到反实在论的批判和其内部的分化,科学实在论走上了修正自己的道路。修正的实在论的最大特点是其基础原则的弱化。大致的情形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修正的实在论是波依德对科学方法的实在论辩护。波依德认为,外展推理是个方法问题,范·弗拉森的批驳“只是从某些独特的经验主义的认识论来考虑。”他认为,我们不应当只针对孤立考虑的认识论的外展推理之合法性问题,而应该集中考虑经验主义者和实在论者捍卫的科学知识的总体论述之相对价值。经验主义的主要根据是:一切事实知识必须立足于观察,但这是一个归纳概括论证。那么,我们如何得知归纳方法的可靠性呢?难道我们不是诉诸这个方法的成功么?实际上,归纳之所以是可靠的,正是因为我们作出了这样的判断:“实际上可得到的过去预言的成功,保证我们相信体现在理论中的关于可观察实体的归纳概括。”[5]他认为,“经验主义者瞄准了对科学知识的一种有选择的怀疑论说明:关于不可观察实体的知识是不可能的,但关于可观察实体的归纳概括有时在认识论上是合法的。”[6]那么,这个归纳推理与外展推理一样,也是未得到辩护的。

波依德还认为,“科学实在论者的观点并不取决于或借助于被孤立地考虑的那种外展推理的力量,而是取决于被评价的东西乃经验主义的认识论和正表现出来的 自然 主义认识论的相对优点。”[7]他认为,能证明和支持科学实在论的是自然主义的认识论。

自然主义的认识论是c.a.胡克提出来的对科学实在论的辩护观点。胡克认为,“世界是一个自然的统一体”,自然主义的认识论“是承认人类作为自然界中一个种类,首先把人类看作自然的一部分。因此,这承诺的一个重要部分即把认知作为一种自然的能力,一种由其他生物种类的更普遍的自然能力发展而来的能力。”[8]在自然主义看来,整个自然秩序是统一的,“自然主义是实在论的实质修改,是一种具有更深刻(至今尚未完全认识)含义的认识论。”[9]自然主义认识论通过人类进化的手段,充分地肯定了人类的认知能力,肯定了人与自然的统一,是一种十分乐观的认识论观点。我们且不说它有何缺陷,它毕竟是科学实在论对自己的一种新的辩护。

第二类修正的实在论是普特南与b.爱利斯的“内在的实在论”以及萨普的“准科学实在论”等。这类修正的实在论接受了范·弗拉森关于理论的“经验适当性”概念,把真理观改造成概率真理论,或承认成熟的科学其真理性概率是高的,成熟的科学是高度可能的;或者承认真理存在于理论内部,从理论本系统说是可以有真理的。例如,萨普反对科学实在论从总体上肯定成熟科学的真理性作法,也反对劳丹等人完全否认真理的作法,而是认为理论可以通过可行性评价、通过重复实验结果的比较,得出理论是否高度可能的结论,“如果观察表明许多有y起作用的例子将比任何没有y的情形更可能产生x,那么,下一个有y起作用的例子将比任何没有y起作用的例子更可能产生x,是十分可能的。”[10]普特南和爱利斯则提出了所谓的“内在的实在论”,认为真理存在于理论系统的内部,我们只要在理论中觉得它是适当的,就可以认为它是真的。因为,在他俩看来,世界究竟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只有相对于某一理论框架才能有意义,对象不独立于概念框架而存在,我们所寻求的真理不是客观事物本身,而是相对于人的,这种真理没有绝对性,它只是内在于我们人类和我们人的世界的关系中。一种理论有自己的世界,多个理论有多个世界,因此也就有自己的真理。

第三类修正的实在论是对理论之本体论承诺加以修正的种种观点。本体论承诺问题是与真理问题密切相关的。由于当代物理学与量子力学中本体论承诺的困难,所以,一些科学实在论者认为,本体论承诺的问题是一个语言的问题,它与语义学、语用学相关。由于范·弗拉森等人对理论的理解是借助于语义学方法的,他通过模型论方法,对理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作了物理解释。这种建构经验论的方法的合理性直接 影响 了科学实在论,所以,便形成了语义的实在论。同时,由于近几十年来语用学观点在科学哲学中的蔓延,语用学成了解释理论与应用者之间关系的适当方法,这种方法也影响了科学实在论者,于是就出见现了强调语用因素的“语境的实在论”。这两种修正的实在论在当今已受到了人们的广泛注意,但由于相互间没有联系,语义的实在论只强调从文字上来理解科学理论,语用的实在论则只强调从理论使用上理解理论。倘使两者能有机地结合,无疑会比正统的科学实在论更完善。

除此外,还有一些观点,如“尝试的实在论”,夏佩尔的“历史的实在论”等等。总的特点是趋于综合化、辩证化、相对化、具体化。

三、后现代科学哲学休咎难卜

科学实在论究竟修正到何种程度?修正的实在论其生命力如何呢?这些问题 目前 似很难确定。近年来,一些科学哲学家已日益感到,不仅实在论的修正没有意义,而且连反实在论也是毫无意义的。他们已日益感到这场争论是多余的。于是,便形成了一种以以往科学哲学为核心的后现代科学哲学。

后现代科学哲学一方面是科学哲学历史主义学派反对逻辑经验主义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反实在论反对科学实在论的结果。作为历史主义反对逻辑经验主义的产物,其表现是费耶阿本德的哲学消解论;而作为反实在论反对科学实在论的结果,其表现则是法恩的“自然的本体论态度”和罗蒂的后哲学文化观。若两者加以比较,前者是相对主义的产物,后者则是后现代性的影响,把科学哲学与科学实践相结合的结果;前者是绝对主义走向相结主义,后者是形而上学走向科学实践研究。

然而,无论是费耶阿本德的后现代科学哲学,抑或法恩与罗蒂的后现代科学哲学,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感觉到科学哲学对科学的一般性或总体性说明之没有意义。之所以对科学哲学有普遍的失落感,其原因在于:第一,由于建构经验论者范·弗拉森有力地揭示了以往科学实在论的某些哲学主张的形而上学特征,认为以往的哲学见解与实际的科学实践、与科学理论并不相符,它们解释不了科学的实际现象。所以,一些后起科学哲学研究者认为,与其改进这些哲学见解,亡羊补牢,不如放弃它们。第二,科学家在实践中或在理论沉思中,并没有意识到应该如何做一个实在论者。他们的观点是经常变化的,理论也是时常改变的。因此,其本体论承诺也是变化的。理论的真理性只是存在于一定的实验条件、理论框架中,或者说,在当代物理学与量子力学中根本就不存在真理性。因此,人们以为,传统的认识论以追求真理为宗旨是错误的,认识论已经死了,哲学死了。第三,由于当代物理学与量子力学不存在统一的解释框架,又与传统的经典力学、相对论解释相抵触,所以,哲学无法对其加以统一的概括,任何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都与之不相适应。鉴此,科学家们可以毫不考虑自己在哲学上究意正确与否,也不必按照哲学理论来思考正在从事的研究。

后 现代 科学 哲学 的基本思想可概括如下:

第一,反对基础主义与本质主义。基础主义认为,任何认识都有一个标准,并且,这个标准是确定不移的、无法替代的,任何认识都有一个固定的目标,即获得关于事物本质的真理。而后现代科学哲学则认为,事物并没有固有的本质,人们的认识决不能找到一个确定的阿基米德点,不存在待人发现的客观 规律 ,不存在能够占有的纯粹主观性,我们所具有的只是造就我们自己那种文化习惯而已。罗蒂认为:“一个实用主义者必然坚持不存在诸如物是自在的这种方式,除了人类想解释它的用法之外,没有其它可描述的 方法 。”[11]范·弗拉森也认为,“现代哲学是一种对基础的探求,而当代哲学则广泛地把这种探求作为一种错误来加以摒弃”,“上一代哲学的错误是缠绵于证实,总的说是囿于认识论的基础主义。”[12]范·弗拉森也认为,“现代基础主义在谈到 理论 与世界的关系时,总是用一个两难推理作为其基础主义的挡箭牌,这就是:我们在谈论理论与世界的关系时,要么是谈论一客观事实,要么就是把理论当作主观的虚构。而范则主张,这样一种关系必须使用语用学与语义学方法来解决,在理解理论本身的字面意义时使用语义方法,在理解理论与其运用者的关系时则使用语用学方法。后现代科学哲学把科学理论当作话语(discourse),这些话语因 历史 而变化、因语境而变化,它不可能超出语言之外从某一实体那里获得它的意义,它们之间是不可通约的。科学理论并没有一个终极的基础。

第二,否认真理的存在,鼓吹认识论之死。后现代科学哲学家们一般都主张,没有真理。这是反基础主义、反本质主义观点所导致的基本结论之一。正如德立达所说的,文本就是一切,读者从习惯的世界中找到文本,而在文本中找到的只是他自己。后现代科学哲学从根本上否认哲学认识论的重要性,它所推崇的是一种“表象的危机”。费耶阿本德认为,“没有一种理论会同其领域内的全部已知事实相一致。”[13]法恩则认为,类似于符合论、融贯论、民意论、实用论、指示论与相对主义的各种真理观,都是错误的,不尽人意的。他认为:“如果我们终止相信真理是那些与实质性事物相适合的理论、解释或图景,那么,我们就能终止基础主义。”[14]范·弗拉森也认为,真理的概念所冒的风险太大,把真理置于信念之上是不合科学活动的本质的。他主张,真的概念属于语义学,“理论的 内容 是对世界面目的表述,这种表述非真即假,在此,正如在其它场合一样,真值观念的适用性仍然是一切逻辑 分析 的基础,而当我们考虑一特定理论时,我们立即会面临一个仅仅与其内容相关的哲学 问题 :世界怎么可能是该理论所表述的那样呢?”[15]因此,他主张用一个较不具有昌险性的或风险较小的概念──理论的“经验适当性”概念来代替真理,人们除了相信那些关于可观察的理论是适当的之外,其它方面统统括号起来。

第三,摒弃形而上学,倡导哲学是种文学、一种对待科学的态度。后现代科学哲学反对基础主义,就必然会导致对以往哲学的摒弃,从而形成科学哲学的终结、形而上学的终结。众所周知,哲学是以寻求真理为目标的,要寻求真理,就必须有确定的本体论与认识论。因此,对认识基础的否定,以及对真理的否定,实际上也就是对哲学的否定。罗蒂认为,形而上学是与“实在”相联系的关于真理的观念,与镜式反映的隐喻是分不开的。他主张“超越科学哲学”与科学认识论,把哲学视为一种文学、一种对元叙事体方式的超越。而法恩则认为,我们承认科学哲学的目的是寻求真理,必然会陷入形而上学的争论。事实上,在科学活动中,随时都有新的证据、新的假设、新的术语出现,科学认识论是多余的。但是,我们没有必要否认科学 研究 的结果,我们应当相信科学家的话,相信科学家的感觉,相信科学家有能力获取关于外部世界的信息,让科学家本人发言。他认为,科学哲学不是别的,而是一种对待科学的信任态度,科学哲学对科学的任一解释都不能成为科学家实践的指导思想,哲学所能做的就是确立一种“ 自然 的本体论态度”(“noa”)。他说,这种态度“试图让科学自身说话,它相信我们获得信息的自然能力,而无须依靠形而上学的或认识论的助听器。”[16]否则,任何一种哲学都不可能与当代的科学实际的图景相容。

从 目前 看来,对后现代科学哲学我们还难以评判,其 发展 如何,尚须静观。但是,后现代科学哲学否认科学认识论,这显然是片面的;后现代科学哲学由于注意到不确定性、非连续性、非充分决定论的世界而否认我们以往对确定性、连续性、决定论世界的规律性认识,这也是错误的。

四、新的研究集思广益

尽管后现代科学哲学否认形而上学与认识论,但是,这并没有使哲学走向末路、彻底消解。真理概念及其标准的分析,固然存在很多问题,但也不至于完全无法解决。然而,当今的科学哲学在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中,在现代主义思潮的冲击下,许多传统的哲学观与理论、范畴正在发生变革。这意味着哲学在当今面临着一场较深刻的革命,哲学的理论框架将在新的条件下被重构,这种重构的理论目标是适合于当今的科学实践。

但是,要建立适合于当今变化着的科学实践的哲学确实不易,它要求,重建的科学哲学将与变化的科学形象相一致。简言之,就是要重建一种无统一模式的哲学。当前的趋势表明:

第一,科学哲学的研究似正在以科学实践为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形成了语义学理论观与语用学的科学运用观相结合的科学哲学,它仍以科学知识的本质与科学知识的成长为研究对象,在这方面,范·弗拉森、尤其是萨普已经作出了许多努力。

第二,从后现代科学哲学中可以得到启发,科学哲学本身将分化为不同门类。因为,整个科学世界正以“多个世界”的面目出现。从目前来看,我们已经可以把它们区分为决定论的世界非充分决定论的世界与可能世界三大类。因此,可以预言,将来的科学哲学或许会出现有关决定论世界的哲学、有关非充分决定论世界的哲学与有关可能世界的哲学,并进一步以理解科学理论与实践、加强科学理论与实践的联系为对象。

第三,科学认识论将进一步变得有生气,而非死亡。因为,“多个世界”理论的出现,实质上是科学认识的不同结果,决定论世界与非充分决定论世界的分化,究竟是否是真实世界的两部分?这必须由科学认识来解决;科学理论究竟是不是实在世界的图景,或是人的虚构等问题,仍将活跃于科学哲学界,仍将求助于科学认识。但是,科学认识论必须废除原来一个模式、一个标准的基础主义观点,而应建立“多个世界”的多个标准,不仅使用形式分析、语义分析的方法,而且使用非形式的语用分析方法。总之,它应当是一种变化的科学认识论,一种辩证的、全面的科学认识论。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从当前科学哲学发展的特点看,分类学的科学哲学研究似正处于萌芽时期,但尚限于方法的分类,各个科学哲学家只是通过改变分析方法来重新解释科学知识的本质与成长问题。然而,随着科学实践的深化,某些对象的分类问题将自然形成。这种情形的发展,必将导致分类的科学哲学的研究,以解决以往科学哲学的统一模式与科学实践的“多个世界”之间的对立。

与以往相比,今后的科学哲学研究将不是融合过去科学哲学的理论,正反合的三段式将不适合于解释当今科学哲学的发展过程。因为,今后的科学哲学的发展将依赖思维视角的转变,在于我们如何合理地摆脱过去的统一模式。

[1][2][3][4] roger jones:“realism about what?:”philosophy of science58(1991),p185、186、197、196。

科学观与科学方法论范文第4篇

关于科学的价值中立的观点,在西方哲学思想中在较长时期内影响了占主导地位的科学观和认识论。一般认为马克斯•韦伯引入了现代的事实—价值两分的观点。他在《社会学与经济学中“价值中立”的意义》这一经典论文论述了两方面的观点[1]。第一点他吸取了休谟的思想,认为在规范与描述之间、在断言某物实际上是什么与理想上应当是什么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因为我们加于事物的价值不属于这些事物的真理性,科学关心的是描述实际发生了什么,并且解释为什么。自然,科学能够而且必须注意个人和团体在事实上怎样做出评价,但他们却不能从根本上真实地记录这个或那个事物是内在地有价值的,因而是在范畴上应当被评价的。韦伯的第二个论点是有规定性的。他从不认为价值是无足轻重的,也从不宣称每个人,特别是社会科学家应当总是避免价值判断。与此相反,他坚持提出指认与评价的区别,二者不容混淆。一个人在表达价值判断时,不应当自称这种判断是得到科学地确认的;因为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当社会科学家推崇某种行动时,他们应当尽力地说明自己所说内容中哪些是科学的发现,哪些是具有很不同地位的政策建议。这是知识分子的真诚品质与尊重真理的原则所必然要求的。

20世纪的逻辑实证主义者一般都竭力提倡科学与价值、描述与规范、实然与应然判断的严格区别,要求社会科学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亨普尔指出,有关科学的价值中立问题,可以说是围绕着两个不同的方面而展开,这就是:(1)科学家的实际研究行为,和(2)批判评价和论证科学断言和程序的方法论标准。在科学家的实际行为层次上,价值评价作为科学研究的一个诱导因素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道德的准则、审慎的思考和个性等等显然会影响科学家对所研究领域、问题和所采取的方法的选择。社会和政治价值有可能削弱研究某些特殊问题领域的努力,也可能鼓励人们赞同某些并无可靠根据的理论。当然,作为一种规律,科学研究中决定采取或放弃一个特定的假设或理论,将强烈地受到认知价值或准则的影响,这反映在他们坚持某种方法论程序的标准上。[2]

正是在构成研究行为的重要的诱导因素这个问题上,价值评价与科学研究相关联。因此,必须在心理学、社会学和科学史解释科学研究行为时考虑价值评价的作用。然而,这种科学解释在谈到科学家受价值影响的时候,并不涉及任何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它在解释科学家接受或放弃一个理论时,并不论证这个理论的合理性,或表明这是个不合理的科学程序。而合理性问题要求的是在可以获得的证据和其他系统的根据的基础上对理论进行批判的评价。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传统的科学观,特别是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主张科学理论与证据关系有明确的客观标准,并认为这种标准可用证据与理论之间的肯定或否定的的逻辑关系来表示,由此而为科学的客观性与价值中立说提供了依据。按此观点,恰当的科学研究及其结果是独立于研究者个人的成见、信念或态度的,因而可以把某些程序看作违反了科学规范,并可以用对科学以外的价值观的过度依赖来解释研究者违背恰当的科学行为的动机。

与上述科学哲学观点相类似,现代知识社会学(或科学社会学)的鼻祖卡尔•曼海姆也把自然的与文化的区别了开来,把数学、自然科学与宗教、道德、实践领域等其他方面明确区分开来。“可以说,形式知识在本质上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其内容并不受个别的主体及其历史社会条件的影响。但在另一方面,显然存在着范围广泛的主体事务,它只能由某些主体、或在某些历史时期被接受,而且从个人的社会目的来看,这也是显而易见的。”[3]他认为,自然科学具有可重复性,而宗教道德等文化的领域则具有不可比的特征。所以他断言,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是非真理的。一般来说,意识形态的特征是对其范围广泛的对象进行高度明确的阐述,对其追随者有权威的明确的命令性。与其他类型的信仰相比,意识形态更加系统化,围绕一个或数个突出的价值观而整合。它往往抵制信念的变革,它的接受或推行还往往伴随着鼓动性的宣传。谁接受它,谁就要完全服从它,谁的行为就必须完全渗透着意识形态。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产生于特定的文化中,因此它不可能与该文化的重要因素完全分开。意识形态故意掩盖人们的动机与利益,这就迫使利益与对抗着的人们相互欺骗,并用貌似普遍化的方式掩盖狭隘的局部目的和利益。意识形态不会把系统地追求真理当作自己的一项义务,因而采取取教条主义的认识态度,不愿接受新经验和真理。作为一种文化的产物,意识形态对社会科学的影响尤其明显。

曼海姆坚持认为,凡政治的或是涉及世界观的一切知识,不可避免地都是有党性的。他因此而暗含的论点是,像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均无法摆脱意识形态和党性的束缚,所以他也承认不同社会地位的人有不同的思想。这些观点引起了美国实用主义者胡克的争论。胡克在肯定了曼海姆的开创性工作以后指出,困难在于,曼海姆承认,表现阶级立场的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导致在科学意义上被认为“真”的那些关于事物性质的理论和发现,因此,问题就转移到这些“真理”是否取决于导致探索和发现这些真理的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这一点上。“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既然随着历史时期而改变,曼海姆认为这问题就成为一个知识社会学的问题。……现在假定科学的处理方法和客观性是同一的,使曼海姆感到头痛的问题是:任何一种的科学知识是怎样成为可能的?曼海姆在他的书中,不同的一页就有不同的答案,而使读者对于他真正相信什么完全感到茫然。”[4]实用主义作为一种独特形态的科学主义思想,对此作出了自己的回答。胡克实际认为,即使存在阶级或党派观点的相对性,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仍然存在超越主观价值的客观性基础,比如根据经验基础所作的证实或证伪的判定。这是我们过去在认识实用主义时所忽视了一个重要论点。

因此,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观点,反映了西方一些思想家在科学发展以后对其根本任务的一种认识论的反思。在科学知识系统发展达到一定水平以后,有必要主动排除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干扰,以相对纯化的方式对待其研究,以便适应客观性的要求。

对绝对价值中立说的批评

韦伯和逻辑实证主义者关于科学价值中立说的观点,在近数十年受到了西方哲学家主要是历史主义者和科学实在论者的批评或挑战。库恩以来的历史主义学派深刻地批判了科学的积累发展观,论证了科学理论的根本转变不简单地只是对关于事实的增长了的知识作出的理性反映。而科学不同学派之间的转换更像是信仰的转变,没有太多的合理性基础可言。劳丹则提出了一种关于科学家理的适中的观点,指出理性的行动者持有各种目的和关于世界的预设信念,为了合理地接受一个信念,他必须能够限定与自己的目标和信念有关的推理范围。劳丹试图把科学合理性的一般要求与价值论、方法论和事实层次的共识统一起来。

科学实在论者普特南对事实与价值关系的看法具有某些独特的意义。他公然声称自己要为一种几乎被了的观点恢复名誉,这种观点认为事实与价值的区分无论如何也是模糊不清、无法实现的。因为事实陈述本身,以及人们据以决定什么是事实和什么不是事实的科学探究实践活动,都预设了价值。普特南指出,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传统观点是建立在科学的工具的成功和多数人的一致意见基础上的。怀疑价值判断具有认识功能的一个理由是,它们不能用“科学方法证实”,而且在福柯所讨论的伦理学观点中还强调调,在伦理问题上,人们不可能取得普遍一致或大多数人一致的意见。许多人相信科学理论的正确性可以作出使大家满意的论证。但在事实上,对于任意选取的一个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人们不可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赞同。许多人对于科学和很多理论都是可悲地无知,至于科学的工具的成功,由于科学的意义决非仅限于它的实际应用性,故不能由此而推出科学的合理性。所以,用工具的成功与多数主义来证明科学真理的合理性和价值真理的非合理性,这是站不住脚的。[5]

普特南强调,至少有些价值必定是客观的。精确科学的理性上的可接受性取决于像“融贯性”和“实用的简单性”之类认识上的优点,因此,至少有些价值词项不仅仅代表使用这些词项的人的情感,而且代表了它们适用的那些事物的属性。如果这些词项不代表理论的性质,而仅仅代表有关人对理论所持有的“态度”,那么像“正当的”、“充分确证的”、“最有效的解释”等等,必定也完全是主观的。因为理性上可接受性不可能比它所依赖的参项更为客观。因此,至少这些价值词项具有某种客观的用法,即某种客观的正当性条件。同样,对于伦理学判断的主观方面也不能强调过分了。如果说,在科学领域坚持科学是一项客观的事业,并不等于认为每一个科学问题都有一个确定性的答案,某些科学问题也许有一些客观的、不确定的答案,那么,在伦理学领域,某些价值见解是确真的,某些是确假的。“总而言之,某些价值见解(以及某些意识形态)肯定是错误的,某些见解肯定不如其他见解,在这个意义上坚持伦理学探究是客观的,同坚持根本没有任何不确定性的情况这种愚见,是两码事。”[6]

由此可见,普特南在科学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上,竭力从两方面来阐述二者之间的融合、统一与制约。一方面,他不同意证实主义和旧实在论把事实与价值截然分开的观点,而坚持科学对客观真理的追求与融贯性、正当性、实用简单性和完美性等价值要求的统一,科学的客观性与多元性要求的统一。另一方面,从伦理价值的角度来看,普特南又不同意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功利主义的价值观,而认为至少有些伦理价值是有客观标准或依据的。就认识而言,对于概念构架的任一选择,都是以价值为先决条件的,在选择一个描述日常人际关系和社会事实的构架时,在众多的因素中首先会涉及到人们的道德价值。因此,真理理论以合理性理论为先决条件,而合理性理论又以我们关于善的理论为先决条件。

普特南试图把事实与价值、真理与价值有机地、内在地统一起来,既不放弃实在论的客观真理论的基本前提,又不接受事实一价值两分的传统观点。其观点属于一种形式的价值真理论,是对那种离开人的能动的认识过程,而仅仅在本体论上强调真理是对实在或事实的纯客观描述的传统实在论的批评。它告诉人们,追求直理的科学不是与人的价值无涉的中性活动。

那么,是否可以像相对主义者所断言的那样,由此而彻底否定事实与价值、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区别呢?显然也不能。正如普特南所断言的,每一个事实都有价值负载,每个价值又都负载着某个事实。这后一命题说明,没有客观性依据的价值不能算作真正的价值。因此,这里的价值又与传统的事实价值两分观点所说的价值已不完全是一回事,因为后者主要指的是主观价值。可见对价值的不同解释预设了不同的结论。而从根本上说,价值具有主观与客观两重属性,纯粹的主观价值显然无法与客观性或科学性相统一。这里便存在不同层次的价值问题,客观性与价值只能在科学发展的高层次上统一起来。

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

前面论述了当代西方哲学有关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一些基本观点,这些观点为我们合理解决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提供了借鉴。

就本来意义而言,社会科学是以社会为对象的系统的知识探究,因此它在实质上与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有所区别。其区别主要表现在基本立场、态度和方法上。从基本立场来看,社会科学以追求关于社会的事实知识或确切知识为基本任务,因而一般不预设立场。真正的社会科学是真诚而无畏的,无须迎合某些特定的个人或社会集团的口味,因而所采取的态度是合理的怀疑。研究无,一切似乎已成定论或天经地义的东西或结论,都可能成为社会科学家的怀疑对象。即使有可能在研究的过程中否定自己的先前结论或成见,也在所不惜,真正的社会科学家是“无我的”,不怕否定自己。因此,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是社会科学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方法论上,社会科学多用归纳法、统计法等科学方法,以便从具体的社会现象中得出规律性的东西。尽管归纳法是不可靠的方法,但为了探究事实,社会科学家仍然频繁地使用,包括统计法等科学的归纳方法。

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追随者则与此不同。他们固执地追求信仰,从抽象的观念、原则、口号出发,竭力为某些特定社会集团的利益服务,因而他们采取的是教条主义的顽固态度,对既成的传统和信念不敢怀疑或质疑。其方法大多为演绎法,即从抽象的大前提出发,推演出脱离现实的结论,所以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尽管也打着科学的旗号,但其论证方式却十分繁琐,追求华丽的词句或动听的口号,实质则空洞无物,思维也不讲究逻辑,经常出尔反尔。归纳法和统计方法在意识形态那里只具有纯粹工具的意义,事实成了任人打扮的女孩子。

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还存在一定的区别,前者指的是像政治学、经济学、人类学等与自然科学更为接近的学科,可以采用经验研究和统计学等手段,后者指的是文学、历史、哲学、艺术学等更具有文化特点和包含更多价值判断的学科,往往与特定文化的价值观分不开。然而,当代的一个发展趋势是日益要求人文学科也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即采用更多的科学方法和论证方式。比如,伦理学曾被认为只是关于规范价值的学问,但是,20世纪的科学主义者提出了伦理学不能与现实生活相脱离的任务,伦理价值前提应从实际生活的伦理中得出。因此,人文学科如仍停留在传统的相对价值的水平,永远自说自话,无法像科学那样可作广泛而重复的比较和讨论,那显然是一种落伍的表现。

将人文和社会科学只当作特定社会集团的学问,是其利益的集中表现,甚至提出所谓民族特色的科学、经济学、政治学等等,这实际上是将这些学科降至不具普遍意义的私学的水平,与占星术、风水术没有多少区别了。一门学科只有在成为可跨文化共同研究、讨论和验证的学问时,才能成为公认的科学。社会科学也许因为研究对象的文化特色而加入了某些价值因素的考虑,从而有可能影响研究者对具体社会问题的看法,但每门科学都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的公理、原则、范畴或概念,以及公认的研究和验证方法,包括共同的逻辑工具。比如政治学中的国家、政体、民主制、权利等概念及相关学说,用于民意调查的统计方法和一般数学及逻辑方法,便属于这种共同基础性的东西。

当然,如前所述,纯粹的绝对的价值中立在科学研究中也只是一种难以实现的理想,类似于乌托邦,而且正如普特南所说,从更高的境界来看,脱离客观性的价值只是主观价值,并不具有真正的价值意义。然而,这仍然不能说明科学研究丝毫不需要警惕主观价值的束缚或影响,妨碍认识客观性的实现。而且,人的认识与科学发展的高低阶段之分,在时间上也有侧重点先后的区别。可以说,只有在较低层次上解决了事实与价值相对区分的问题之后,才能实现较高层次上统一的任务。

由此来看我国当前的社会科学研究,仍然在相当程度上处于较低层次的主客不分、科学与意识形态混淆的状况。举例来说,伦理学几乎还没有脱离规范伦理的阶段,对于当前人们实际上如何处理或对待人伦关系,较少作实事求是的描述性研究,一般仍停留在从抽象规范向下推演的水平。诚然,规范伦理是伦理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但作为科学的伦理学还要从事认定事实的工作,这就需要进行某种程度上价值中立的研究,避免把伦理的“应当”误作“是”。在传统伦理的研究上更存在事实与规范不分的情况,例如有人把写在经典中的规范伦理与中国社会实际处理人伦关系的事实混为一谈,几乎不指出两者间的区别;更有人将战后日本等东亚社会的成功归结为孔孟之道,对于这些国家在长期传统中形成的带有自身特点的伦理道德作如此轻率的概括,更显出概括者社会科学研究常识的欠缺。

至于像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社会科学,也程度不等地存在着事实与价值混淆、应然判断与实然判断不分的情况。一些人不懂政策宣传与事实认定之间的区别,硬是把“应当”当作“是”,不懂得意识形态与科学并不是一回事。立场相对中立的问调查和事实报告,特别是在涉及政治、性等敏感问题上,做得还相当不够。有时候则以感情代替法律判断。例如,某个新兴小城市近年在吸引外资和城市建设及环境卫生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但其干部在工作作风上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长期要求机关干部普遍加班加点,休息时间极少,在维护城市卫生时采取了一些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严厉惩罚措施等。这些都是涉嫌违反现有法律、侵犯公民权利的问题。但有研究者写文章把这些归结为“善良违法”,试图以其行为结果的某些成绩来论证其违法行为的合理性。请注意这里的“善良违法”这一提法,这是用伦理价值判断来限定事实判断。如果有点现代科学的常识,便不会这样来认识问题。因为事实首先是,这些规定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的基本精神,至于行动者的动机是否善意,则完全是另外的问题。以对动机的价值判断来为违法的行为作辩护,显然是难以服人的。

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历史上的中国社会在“百家争呜”时期多种学派并存竞争,源于民间的学问可以被某些统治者所利用,但尚未出现官方垄断学术的局面。只是到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一切学问才被打上了官方的烙印。其结果是历史、文学、哲学都摆脱不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成为广义的统治术的一部分,更不用说法学和政治学了。这种情况甚至蔓延到自然科学,如天文学为皇帝订立历法服务。当西学经过外国传教士之手传到中国时,官方思想已严重僵化和落后,采取了抗拒的态度。直到20世纪初的政治和文化变革,才最终冲破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现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才得以在在中国生根。然而,近百年史仍然是科学、特别是社会科学争取相对独立的奋斗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真正得到贯彻,经历了百般曲折,至今仍然是项艰巨的任务。一些人习惯于唯上、唯书,偏偏不唯实,连面对现实的勇气都没有,制造了许多指鹿为马、改事实、严重脱离实际的“研究成果”,以“遵命为术”为己任。因此,解放思想是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克服传统的体制弊端,使研究者真正摆脱各种束缚,取得真知。

科学观与科学方法论范文第5篇

关键词:客观性 科学 科学的客观性 辩护

Abstract: The characterristic of science is objectivity which has three dimensions: the respectiveobjectivity of object, method and comment. Confirming the ability and possibility of science’s objectivity recognition, the paper justifies the science’s objectivity from seven aspects.

Key Words: objectivity, science, objectivity of science, justification.

一、客观性是科学的特采

客观性概念的出现要比科学早得多 。科学的客观性问题只是伴随近代科学才引起人们注意的,即使在这个时期,科学共同体一时并未普遍认可实验检验是科学理论客观性的根本标准,更没有树立起它的应有权威。在这里,我们首先要问,科学的客观性是什么?

我们所谓的科学的客观性,主要是就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即科学理论的客观性而言的。作为研究活动和社会建制的科学包含有一定的价值因素和主观成分,其客观性不像在科学理论中那样特别显著,但是这二者中的客观性毕竟是科学理论客观性的保证,而且能在落实到科学理论之中显示出来。科学理论的客观性意指科学理论具有客观的属性:科学理论涉及的对象是客观世界中的实体、关系、结构、事件、现象等;它是通过客观的方法和程序建立起来的对客体的尽可能真实的描述和说明,即达到对世界的真理性的认识;科学共同体对科学理论的检验和评价有一套公认的比较客观标准和机制,在很大程度上不依赖于个体科学家的主观癖性和偏好。这一切,都要求科学家具有客观取向的态度。于是,客观的存在是客观知识的发源地,客观的方法是客观知识的助产士,客观的评价是客观知识检查官。于是,作为科学研究结果的科学理论的客观性就成为科学的一个突出特征和最终表现,它把本体论的客观性、认识论的客观性和价值论的客观性尽收囊中,也就是说,科学或科学理论具有对象的客观性、方法的客观性和评价的客观性三个维度。就这样,显得有点悖谬的是:尽管科学理论本身不是“客观的” ——因为它是人的心智建构起来的思想体系,不是第一世界的客观存在——但是它却具有客观的属性,而且是波普尔意义上的第三世界的客观知识。

科学尤其是科学理论确实具有客观性:这不是乌托邦式的幻想,而是现实的确切事实 。进而,我们可以说,客观性是科学的特采,是科学与其他学科或知识部门的最大不同之处。如果要概括科学知识与其他类型的知识的相对特征,也许人们会说的第一件事就是,它是客观的 。萨顿指出,科学的目的在于客观性,科学家尽力减少他的“个人误差”。艺术工作则相反,具有极端强烈的个性和感情色彩。 莫诺把客观性看做是科学和伦理学的根本区别:“当人们把客观性当作真正知识的必要条件时,就已经在伦理学和知识这两个领域之间,划定了为探求真理所必需的根本区别。知识本身是排斥一切价值判断的;本质上是非客观性的伦理学,则永远被排除在知识的范围之外。事实上,这种根本区别被规定为一条公理以后,就创造了科学。” 波普尔基于客观性,在科学与宗教和神学之间划出明确的界线。 而且,公众之所以敬畏科学,部分理由来源于下述信念:科学探究与其他探究模式不同,正是由于它的客观的本性。

在近代科学中,具有客观性的力学图像是由从科学中消除拟人化、目的论等明显的主观性因素开始的。克莱姆克表明,客观性和主观性之间的差别被视为支配方法论和客观世界图像内容的主张,从笛卡儿和伽利略到现在一直统治着近现代科学、哲学和西方文化。近代科学要求在什么是客观的和什么是主观的之间做出明确的区分。按照力学世界图像,世界的客观特征是物质、运动及其规律,是用量的语言写成的那些经验特征。因此,客观的含义有二:存在意义上的客观,通过不偏不倚的方法达到客观真理意义上的客观。 史蒂文森赞同,客观性是科学的中心优点。毕竟,科学被设想是公共知识。它的发现是任何有资格的观察者可检验的。科学方法论被设想抵制可以影响其判断的主观情感和偏见。 沃尔珀特强调:

作为与主观性不同的客观性是概括科学思维特征的约定手段。对于把证据与理论分开,对于能够客观地考察一个理论,对于就其本身辨认它是某种东西来说,它是重要的,事实上是必不可少的。科学客观性的观念只限制价值,因为产生科学观念的方式能够是高度主观的,科学家将强有力地捍卫他们的观点。当开始判断主观的观点是否正确时,是客观的在科学中是决定性的。人们必须在面对证据、客观信息时准备改变自己的观点。

关于科学理论或科学知识的客观性问题,由于客观性术语的多义性和复杂语境,讨论起来会变得十分困难。不过,劳埃德还是就科学知识中的“客观性”进行了思考,描述了在广泛流行的用法中四种基本的意义如下。当应用于认知时,客观性意指超然的、祛利的、不带偏见的、非私人的、不投入特定的观点的;在这样的案例中,客观性不是通过这些方法所知道的无论什么东西的属性。客观性的另一种用法更复杂:当客观性意指公共的、公共通用的、可观察的或可接近的(至少在原则上)时,则包含实在和认知者之间的关系。类似地,当客观性意指独立的或与我们分离的存在时,它把我们引向作为认知者的我们和我们力图获得关于它的知识的实在之间的某种关系。最后,有一种流行的客观性的意义是,实际存在、实际实在的或事物实在地所是的方式。这最后的用法被设想应用于实在和认知者之间的无论什么关系。 迪昂对科学理论的客观性的界定则要狭义得多:在物理学中,陈述事实和阐明定律的命题具有客观的含义,而纯粹的理论命题则不具有客观含义。实际上,一般而言,物理学理论是这样两种成分的密切混合物:阐述事实或定律的命题是赋予客观含义的实验观察,以及没有任何客观含义的理论诠释即纯粹符号。后者是理论纯粹虚构的结构,对形而上学家没有任何价值。前者富有客观真理,适合于教育宇宙论家。

二、科学客观性的三个维度

不管怎样,只要认定科学理论具有客观性,那么科学的本体论的、认识论的、价值论的客观性也就间接地得到辩护,反之亦然。这是因为,假如外在世界是主观的,探索进路是主观的,评价机制乃至科学家的态度也是主观的,那就不可能获得客观知识或客观真理。现在,我们拟对科学或科学理论的客观性的三个维度——对象的客观性、方法的客观性和评价的客观性——进一步加以说明。

对象的客观性或本体论的客观性。科学或科学理论是把客观实在、特别是客观的自然存在作为研究对象的,不管把这样的实在被视为真实的存在,还是权且把它当做科学概念、科学信念或科学预设。为此,福尔迈提出科学的客观性预设和实在性预设:

客观性预设:科学陈述应当是客观的。在这里,“客观的”意味着与实在相关。科学陈述(也许心理学陈述除外)与观察者的意识状态无关,而与(假设性地预设了的)实在有关。可见,这种解释建立在实在性预设的基础上。客观性预设和实在性预设(存在一个独立于知觉和意识的实在世界)一起宣称:客观陈述原则上是可能的。

他进而揭橥:在知觉中,实在世界的重构是无意识地进行的;在前科学中,是有意识而非批判地进行的;在科学中,则是有意识地和批判地进行的。非批判的态度同时就是朴素实在论的态度,在它看来,世界如同显现给它的那样。知觉的假设虽然作为这样的假设是可以认识的,但是因为是天赋的和无意识的,所以几乎无法加以纠正。与之相反,科学假设原则上是可以纠正的,尽管也会遇到巨大的心理障碍。

至于实在是实体、关系 、能量,还是事件、信息,我觉得对科学来说似乎并非特别重要,关键在于它是否是客观存在。在这里,有两点必须引起注意。一是克鲁比乌斯(Klumbies)所说的:“自然与理性之间的和谐之所以得以实现,不是由于自然符合于理性,而是因为理性符合于自然。” 二是要秉持实在论的观点,而不能仅仅停留在工具论或现象论的立场上。巴姆对此有所阐明:“我虽然承认‘表观客体’(即显现于经验中的客体)与‘实在客体’(即认为以不在经验中显现的方式且不依赖于在经验中的显现而存在的事物)的区别,但是却不想以一种坚持对‘实在事物’的信念的方式来限定科学。我个人认为,将科学限制在表观客体的范围之内,不仅过分限制了科学,而且严重妨碍了科学研究的进行。因此,在我看来,愿意坚持客观性包括愿意坚持实在论。”

方法的客观性或认识论的客观性。科学是通过尽可能客观的探究过程,达到对客观实在的部分认识,从而形成具有客观性和真理性的科学理论。在这个过程中,客观的科学方法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也就是说,具有较多客观性的实证方法、理性方法以及具有某种客观性的臻美方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隆季诺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阐述了科学的客观性问题:“科学被认为在客观性术语的两个表面上大相径庭的涵义上,向我们提供了是客观的世界观点。在一种涵义上,客观性与关于科学理论的真理和指称特征的问题有密切关系,也就是说,与科学实在论的论题有密切关系。在这个涵义上,把客观性赋予科学就是主张,科学所提供的观点是把自然界的事实准确地描述为它们所是的样子;它是在世界中被找到的客体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的正确观点。在第二种涵义上,客观性与探究模式密切相关。在这种涵义上,把客观性赋予科学就是主张,科学所提供的观点是通过依靠非任意的和非主观的标准达到的观点,以便发展、接受和拒斥构成该观点的假设和理论。对这样的标准的依靠和使用以及该标准本身,就是所谓的科学方法。常识表明,如果科学在第一种涵义上是客观的,那正是因为它在第二种涵义上是客观的。”

我们的感官和理性是不完善的和“主观的”,它们是否能够获得对客观实在的客观认识呢?福尔迈立足于进化认识论立场,对此做出断然肯定的回答:

所有认识装置都提供了关于客观实在的信息!它能够处理的确定片段越多,能够在相互间区别开来的不同刺激越多,也就是说,它的分解机能越大,它也就越接近于外在于主体的实在。在同假设实在论的联系中,进化认识论确立和奠定了客观知识的可能性,这无疑也是它的最重要的结论之一。由此一来,它在某种程度上给我们关于实在世界的存在及其可知性的直觉信念做了辩护。我们有更多的理由信赖我们的感官印象、知觉、经验判断和科学知识,而不是首先就猜测所有认识的假设性质。

在隆季诺的上面的引文中,他已经赋予科学方法以客观性,并把科学方法视为科学认识的客观性的保障。他进一步申述了其中的微言大义:把客观性赋予科学方法至少能够意指两件事。科学家常常讲到资料的客观性。关于这一点,他们似乎意指,他们的理论和假设赖以立足的信息得到的方式能够为它们依赖于该信息辩护。这包括下述假定或确信:实验被恰当地完成,定量的数据不受测量仪器设计中的任何缺陷和所研究的样本行为中的系统的、但却非特征性的古怪性曲解。如果给定的资料集合在这个涵义上被客观地得到,那么就准许人们确信,它在客观性的两个涵义的头一个上(准确的描述和正确的观点的客观性)提供了可靠的世界观点。由于理论负荷问题,必须证明这类客观性合格。能够是可靠的东西,是在特定的维度或尺度类型内测量值的相互关系。虽然客观的即可靠的测量实际上是客观的科学方法的一个决定性的方面,但是它并不是方法客观性问题能够在其中出现的惟一维度。在把客观性赋予方法时,我们也能够关心它以公正的和无偏见的方式,提供评价假设和理论的手段的广度。他特别强调:重要的是,要在作为科学方法特征的客观性和作为个体的科学实践或他们的态度和实践的客观性之间区分。科学方法的标准叙述倾向于把二者合并,从而导致高度个人主义的知识叙述。实证论的或传统经验论的关于客观性的叙述,把客观性在实践者遵循方法的意义上赋予实践者。按照这种观点,方法是某种能够被单独的个体实践的东西:感觉器官和推理能力是进行受控实验或进行严格的演绎所需要的一切。对于库恩和与境主义的叙述来说,合理性和尊重观察资料对于保证个体的客观性是不充分的。在库恩看来,这是因为这些理智活动是在科学共同体同意的范式的与境中完成的。向科学作为实践的观念的转变,使得把科学方法视为不是主要由个人、而是由社会群体实践的某种东西。也就是说,必须把科学方法理解为社会的而非个人的过程的集成。

隆季诺的强调实际上表明,科学方法的客观性要由科学共同体来担保。拉奇在谈到传统观点对客观性的明确承诺时,对这一点做了更为详尽的论述:观察是固有地客观的和中性的,不管人们的背景、训练、预设或喜爱的理论是什么,人们像其他人一样看到相同的事物。在对人们看到的东西的诠释和说明上可能有争论,但是与科学有关的赤裸裸的经验确实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相同的。这些中性的、公共的和共享的观察事实能够被用来客观地解决争端,客观地指导人们摆脱不正确的理论。由于该过程是逻辑的,如果在其上操作的观察资料是客观的和中性的,那么这些逻辑过程的结果同样是客观的和中性的。观察的中性能够作为科学的客观性在其上被建立的基岩,初始歧异的观点最终会被迫收敛。于是,科学最终是自我矫正的,由于不管你从那里开始,观察的客观性会最终迫使你远离起点的错误。当然,科学家是有人性的,他们中的一些人可能听任偏见和倾向动摇他们。一些人可能让他们的主观性摆脱控制。但是,在科学内还会共同坚持客观性。因为为真的东西在某种意义上是永久的(从希腊人那里继承的观点),真的科学结果都应该可以再产生。因此,个别科学家对客观性的偏离不会伤害科学事业,由于不可再产生的结果不会被科学共同体接受。进而,科学的逻辑的和经验的要求,使得非客观的东西没有途径进入科学。 波普尔的观点也值得我们重视:

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客观性不是建立在科学家不带偏见的心境的基础上,而仅仅建立在科学事业的公众性和竞争性的事实、从而建立在它的某些社会方面的基础上。……简言之,客观性建立在相互的理性批评的基础上,建立在批评的方法、批评的传统的基础上。因此,自然科学家的思想并不比社会科学家更加客观。他们也并不更具有批评态度。如果自然科学中客观性更多一些,那是因为有清晰性和理性批评的更好的传统和更高的标准。

评价的客观性或价值论的客观性。这主要要求科学家和科学共同体采用客观的评价标准和机制评价科学理论,同时要求科学家在评价中始终保持客观的心态。作为科学探索方法的实证、理性、臻美方法 ,实际上也可以当做科学评价的方法,即以它们为标准对科学理论进行客观评价。爱因斯坦所谓的科学理论评价的双标尺——外部的确认和内部的完美 ——其中前者是用经验检验理论,是比较客观的标准,在应用时容易取得科学共同体的共识;后者作为一种准美学标准,虽然包含较多的主观因素和个人成分,但是科学共同体经过长期的切磋琢磨,逐渐形成了一套以理性统帅和贯穿始终的理智价值评价标准,也具有足够的客观可行性和可靠性 。

科学理论享有与它的生产和使用的条件无关的独立性。力图达到这种独立性的一种标准方式是,通过参照评价尝试性的知识主张的客观的(意义上共有的和持久的)标准。 亨佩尔指出,早期科学客观性思想,要求在确定对评价问题做出明确回答方面具有客观的方法论规范,以便使运用这些规范的不同科学家能够同意它们的裁决。我们简要考虑的这些标准,主要是用逻辑理论的术语来表达的,这很可能预示它们的客观性。这些标准也使用某些非逻辑的概念,即观察语句和观察术语的概念。正是在使用观察术语和语句中被假定的主体间的相互一致,在证据的层次上保证了科学的客观性。既然评价科学陈述的方法论规范要求在假设与一组证据之间具有可精确描述的逻辑关系,并且这组证据必须通过直接观察以达到主体间高度一致来确立,那么它们就是客观的和价值中立的。他还表示,科学被普遍地看做是客观主义的事业,科学的评价标准不仅仅是主观的和个人的。某些被相当普遍承认的规范具有重大的强制力,其中有与演绎逻辑标准一致的要求和对逻辑不一致的禁止,有对测量和检验统计假设的清楚的规范。当要求所体现的规范非常明确和精确时,它们肯定不允许科学家在理论选择的辩解中做个性化的思考。这些要求包含客观主义的意图,并经得起讨论和可能的进一步澄清。经验科学有时也运用只能模糊描述的概念,但是它们的使用没有理由是任意的,或者是主观选择的问题,这消除了把科学看做“怎么都行”的观点。

巴姆说得好:愿意并努力坚持客观性已被认为对科学来说是基本的,因为这种态度就达到可靠的结果而言是更可取、更有益的。愿意坚持客观性包括以下方面:愿意追随科学的好奇心至任何它可能达到之处,愿意受经验和理性的引导,愿意坚持可接受性,愿意按科学发现提出的要求改造自我,甘愿犯错误,愿意坚持不懈。尤其是,愿意保持诚实(不仅愿意承认真理,而且愿意讲真话)是科学事业基本的、显而易见的先决条件。在某种意义上说,愿意保持诚实与愿意坚持客观性是一致的。 因此,

要使科学客观性的三个维度在科学中自始至终地得以贯彻,就必须要求科学家和科学共同体采取客观的态度——对客观实在的在先承诺,对客观真理的不懈追求,对客观事实的高度尊重,对客观方法的自觉运用等。这实际上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科学家的客观态度有助于客观性在科学中的落实,科学的客观性维度的存在有助于科学家树立和强固客观的态度。科学家个人的客观性态度当然是基本的,但是万万不可忽视科学共同体的作用——它可以监督、制约个体科学家按照客观性取向的规范行事,矫正、改善个体科学家的客观态度之不足。

威尔金斯也提醒科学家和科学共同体:真实的科学客观性要求诚实、摆脱偏见的自由、观点的一致性和广度——都是传统价值的属性。这就是为什么科学倾向于与人对自由的态度和支持结合在一起。 麦克龙(W. C. McCrone)发出告诫:“科学家的最严重的罪过大概就是不客观。” 顺便说一句,科学家坚持客观态度或客观性原则,在科学中不用说很有必要,就是在处理某些社会问题和人的问题时也不可或缺。

三、科学具有和达到客观认识的可能性

有人认为:“科学中的客观性变得像《艾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房子,人们越是企图趋近它,它就退得越远。客观性至多是达不到的和不相干的虚构,更糟糕的是十足的虚假,如果它描述认真承诺的科学家群体缺乏倾向性和不偏不倚的话。” 情况并非如此绝对!事实上,科学或科学理论不仅具有客观性,而且科学具有和达到客观认识的可能性。这是因为——正如福尔迈所说——知觉、经验、推理和科学认识的结构,不能是完全任意的、偶然的或无保留地错误的,而必须在某种程度上同实在结构相适应。当然,这种关系不一定是完全同一的,而只要局部同型(结构一致)就行。他在肯定人的所有认识装置能够提供了关于客观实在的信息后说明:我们在前科学的经验中,就已经尝试用所有知觉、所有概括、所有预言,来重构一个实在世界了。当然,科学超出了这些“日常方法”。它通过对我们感官不能直接经验的信号也发生反应的高度灵敏的仪器,弥补了感官的局限性。在实验中,它合目的地获得了关于被投影对象的信息(资料),构造了用来说明这些资料的模型和理论,而且重新验证了这些模型和理论的结论。于是,科学对实在的重构,是远远(比经验)更接近于实在的,因为它支配了更广泛的经验领域、更多的信息和更准确的资料。我们把这种观点称为投影认识论。同几何学投影的这种类比。以最明快的方式,表示了实在和经验世界的关系如何,以及对实在的认识是怎样的和为何是可能的。这种投影类比,也反映了所有认识原则上的假设性质。这就是说,不存在从图像到条件——图像依赖这些条件而产生——的演绎推理,而只有从条件到图像的演绎推理。被投影对象尤其不可以演绎地“推出”,这一命题的认识论的类推物,也是现代科学理论的一项成果。投影类比表明,投影对象(客观实在)和投影屏幕(主观主体)可以尝试性地区别开来。这种区别并不是不可能的:通过参数的系统变换(同一屏幕上客体的变换,光线变换,同一客体用另一种屏幕接收等),可以假设性地推出它们参与的贡献。正是这一程序,还会导致认识的“客观的”和“主观的”份额的划分。 可以看出,福尔迈主要是从本体论和认识论的客观性的角度论证的。

齐曼揭橥:“在后工业研究中,祛利性的惯例无立足之地;在后现代思想中,客观性理想也没有生存空间。”后现代科学批评家坚持认为,对认知客观性的主张是错误的,这种主张背后实际上隐藏着强大的受到保护的利益。 罗斯扎克(T. Roszak)就严厉指责:“客观性实际上是冷酷无情的幌子。”

科学在它无情地追求客观性中,把异化推到顶峰,以作为我们达到与实在的可靠关系的手段。客观意识是被异化的生活,……

关于科学客观性的传统观点在于,科学理论的长处是独立于阶级、种族、性别或者信奉它的个人或群体的其他特征。对于这一典型地赋予科学知识以客观性和有特色的认识论状况,隶属于后现代流派的当代知识社会学家却凌厉地发起怀疑论的攻势。 例如,拉图尔甚至把对客观性的反对作为他的一个方法论规则:“为决定一个论断的客观性或主观性、一个机械装置的有效性或完善性,我们并不要考察其内在的性质,在本质上,这一断言依赖于它在其他人手中所经历的变化。”“‘客观性’与‘主观性’是相对于力量的考验,它们会逐渐变化,从主观性转向客观性,由谬论变成真理,更像是两组政治力量之间的权利平衡。”

在对科学客观性的敌意上,作为后现代主义一支劲旅的女性主义也不甘落伍。他们虽然也道出了一些关于科学的哲学常识,但是更多的论断则是对科学的误解和偏见。在女性主义者眼中,自然科学家通过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发现事实、检验定律,以消除个人偏见和主观价值为最高目标,纯粹的徒劳的和无望的。他们视这种价值中立的客观性为神话。他们认为,科学家作为研究主体是处于特定的社会、历史情境中的具体的人,他们会将个人偏见和社会意识形态不可避免地带入科学研究的整个过程。同时,科学共同体的研究传统和背景假设也影响问题的提出、材料的取舍、证据的解释、理论的评价和选择等等。不存在不受理论和假设沾染的所谓“原始材料”或“中立观察”,也不存在超越历史和文化情境的透明、中性的的科学描述语言。因此,女性主义强调科学是负荷价值的,事实不会自己表达自身,它是人们创造和选择的结果,必须将主观性和情境作为科学研究的一部分,将价值标准作为科学事实确定过程中的一个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总之,女性主义对科学客观性的批判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认为科学研究并不像它所追求的那么客观,即就是在科学实践中,客观的理论和方法是不可能达到的。二是认为客观性本身反映了男性偏见的错误理想,是建立在笛卡儿式的认知确定性的特权基础之上,是父权制的价值观念,因而是不值得向往的。

四、为科学客观性辩护

看来,后现代主义不仅仅是告别客观性,甚至扬言要把客观性从科学中统统驱逐出去。面对后现代主义的这种“反科学”主义思潮 ,有必要挺身而出,理直气壮地。有利于科学客观性最有说服力的论据是:科学理论往往包含他人乃至其提出者意想不到的、有时还不大理解的正确结果;科学理论还能够做出有效的预言,并能或迟或早地被观察和实验证明;同一科学理论,也能同时或不同时地被诸多科学家独立发现或提出;科学理论在实践应用中总是奏效的和成功的。这些证据是显而易见的和十分强有力的,无须多费口舌仔细说明,每一个有正常感觉和起码理智的人都不得不认可它们的雄辩性。

如上所述,反对科学客观性的“理由”很多。普尔针对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三方面的反对,逐一进行了驳斥。对本体论的客观性的否认的理由是:所有事实都负荷理论,所有的“看”都是“看做是”,更多地是看而不是到达眼球。这些理由表明,我们感官从外界接收到的刺激是通过大脑加工的,而大脑借助已经存贮的资料诠释它们,从而我们是中介地而不是直接地与实在接触。但是,这并没有给出证据,以否认不管观察它的观察者是否存在,世界依然存在;只是给出了我们能够知道的东西具有不确定性的根据。相信我们未接近的某物客观存在,并不是非理性的,宇宙学和微观物理学的许多例子证明了这一点。由于癖好、偏见和利益派别等社会和文化因素的作用,认识论的客观性也被认为是不可能的。对客观性的这种批判被显著地夸大了:达到客观性的困难是明显的,但是否认把它作为近似目标则是不恰当的;虽然我们没有关于任何事物的整个真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事实和理论选择完全是任意的事情。每个人都立足于自己的观点进行探究,可是这并未造成不可救药的主观的探究。癖好能够得以补偿,偏见也能够辨认出来并为其留有余地。这样讲并不意味着世界不受观察者影响,观察者和被观察者之间的相互影响肯定是存在的,但是科学理论的某些标准能够被视为通向逼真性(verisimilitude)的指标。这些标准有:综合性(comprehensiveness)即考虑所有已知的相关资料,一致性(consistensy)即摆脱内部矛盾,融贯性即作为一个整体结合在一起,适合性(congruence)即与经验符合或重合。 普尔对科学客观性的辩护是全面的和综合性的,但是比较简略。因此,有必要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辩护范例——它们是针对流行的反对科学客观性的观点做出的细致而有说服力的辨析的范例——将其和盘托出,以飨读者。

首先,科学理论并非与客观实在或客观的自然界无关。科学理论固然是科学家的心智构造,但是科学家并不是凭空构造理论的,而要受到关于客观实在或自然界的经验的启示或制约。这决定了科学理论不可能是随意的和任性的构造,它们必然会多少反映所研究的对象世界的客观特征,从而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彭加勒说得有道理:

我们希望把每一事物强行纳入的框架原来是我们自己构造的;但是,我们并不是随意制作它的。可以说,我们是按尺寸制造的,因此我们能够使事实适应它,而不改变事实中的本质性的东西。

他以数学为例对此做了进一步的说明:尽管数学家研究的不是客体和内容,而是关系和形式,尽管数学概念和符号完全是由数学家的心智创造的,但是经验却为他提供了机会和刺激物,心智才能利用这种创造能力。 查默斯针对后现代思想的驳斥是强有力的:自然界并未以一种方式适应于资本主义而行动,以另一种方式适应于社会主义而行动;一方面以适应于男人、另一方面以适应于女人的方式行动;一方面以适应于西方文化、另一方面以适应于东方文化的方式行动。但是,持怀疑论观点的知识社会学家反对说,关于世界的概括独立于个人或共同体的社会学特征而估价的概念,至多是不可实现理想,甚至是无意义的。所生产的知识主张、用以估价它们的标准,都是社会的产物,社会利害关系不免进入科学知识。这种反对是错误的,因为科学共同体可以在实践中发展和构造出检验知识主张的方法和技巧,从而帮助科学家能够、而且往往客观地达到科学的目的。尽管所有科学实践都具有社会的特征,构造客观的、虽则易犯错误的和可改进的关于自然的知识的方法和战略还是得到发展,并取得成功。 I. G. 巴伯立足于批判实在论的辩护是很有道理的:虽然客观性有它自己的问题,但它是融贯的,而相对主义不是这样。朴素实在论为客观性辩护不很得力,而批判实在论并非如此。“批判实在论承认人的心智的创造性,并强调并非存在由人的心智创造的事件格局。对自然的描绘是人的建构,但是自然却容忍以某种方式而不是以其他方式描述。理论不是世界的精密阐述,但是一些理论比另一些理论更好地与观察一致,因为世界有它自己的客观形式。”

其次,外观之幕并没有完全妨碍科学家客观地认识客观实在的部分奥秘。我们在论述科学定律的客观性时已经对此做了比较详尽的说明,在此我们仅想引用马赫的言论再次予以澄清:

我们现在的天生的感官之感知,将无疑依然是我们的心理世界和物理世界的基本要素;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的物理理论变成独立于我们感性知觉的特殊的质。我们通过排除观察主体的变化,或通过以某种方式从变化中抽象,来研究物理学。我们比较物理的物体或过程,从而只有感官反应中的同一和差异才算数,而感知的特殊的特征对于所发现的、在方程表达出来的关系而言不再是重要的了。因此,物理探究的结果不仅对所有人,而且对所有具有其他感官的生物都变得确实可靠,只要他们认为我们的感觉是一类物理仪器的记号。

第三,“观察渗透理论”并不构成对科学事实的客观性的否定,从而也不构成对基于事实建构的科学理论客观性的否定。彭加勒的前述引文已经申明,已有的理论没有改变“事实中的本质性的东西”。波普尔也得出“实在的事实不是人造的”结论:“我承认,一种像康德那样的观念论可以这样辩解说:我们的一切理论都是人造的,我们试图把它们强加于自然界。但是我坚持,人造理论是不是真的问题,取决于实在的事实,这种事实很少例外,显然不是人造的:我只是在这一点上是物质论者。人造理论可能同实在事实冲突,这样在探求真理的过程中我们就要调整理论或予以放弃。” 陶伯认为,科学共同体对事实的共享和充分普适化,保证了事实的客观性:“虽然事实的建构密切地与它的创造者相联系,但是事实的动力学几乎不能被限于观察者经验的私人领域;其他人对事实也要求拥有权利,这往往在狭窄的所有权的意义上被共享,并且总是作为所期望的科学过程的结果。科学事实根本上是公共的,因为它必须被科学共同体充分地普适化。隐藏的事实对科学共同体是无用的,因为它被置于话语或交谈外,禁止对它详查。科学的客观性集中于事实的发现和创造,以及围绕它们的公开争论。科学事实要求公共实体的地位:变得公开化并广泛地被循环,日益被鉴别,较少带有科学家主观的、私人的报告。对近代科学来说,关键的东西恰恰是这个过程,通过该过程,共享的经验在科学实践者中间被普适化。这是在其中获得客观性的领域。”

第四,客观事实对理论的“不充分决定性”(under-determination)——这作为迪昂-奎因论题(Duhen-Quine thesis) 而众所周知——并不构成对科学理论客观性的致命威胁。索卡尔对此有明锐的见解:

更值得一提的是,证据对理论的不确定性,并没有瓦解科学的客观性,实际上它使科学的成功变得更为卓著。确实,困难的不是发现一个“适合事实”的故事,而是发现惟一的不疯狂的陈述。我们如何知道某一陈述不疯狂呢?这就是一组要素的组合:它的预测能力,它的解释功能,它的适应范围以及它的简明性等等。证据对理论的不确定性绝对无法告诉我们,如何发现具有部分或全部这些特性的各种不等价的理论。事实上,在物理学、化学以及生物学的广大领域中,都存在惟一的不疯狂的理论能够说明已有的事实,而其他替论的说明尝试最终都失败了,失败的原因在于它们的推断与实验事实矛盾。在这些领域,我们有理由认为,我们现今的理论至少是接近客观真理的。

第五,科学的背景假定或科学预设虽然包含主观性的因素,但是它们并不足以抗衡客观性,更无能为力把客观性从科学理论中排除出去。诚如隆季诺所说:“客观性的社会叙述表明,在作为证据的推理中,背景假定的作用是把相对主义仅仅放纵在科学方法和科学知识的个人主义概念的与境中。如果我们把在科学中知识构造的方法的概念扩大到包容作为证据的、特别是概念的批判,那么我们看到,个人的主观偏爱如何在最后的产物中被减小。” 的确,背景信念或承诺会对科学家的感知、判断乃至理论造成某种影响,但是并非所有背景信念都有这样的影响,并非所有感知和理论都如此受到影响。拉奇在批评这方面的极端主观主义观点时说:不管我们多么热情地坚持某个相反的理论,我们也不能觉察在某一时刻天空有一个以上的月亮。因此,不管经验之外的东西可能影响某些感知,依然存在感知的实质性的核心,这种核心是中性的,是与其他人共有的,完全能够把不适感给予相反的理论。如果理论不能与这样相反的观察隔离开来,如果这些观察也被其他观察者共有,那么将存在科学的客观性的基础。科学至少具有某些客观的试金石。目前的倾向朝向下述观点:中性的核心、公共的感知提供了客观的约束,以保持科学家共同体在相同的普遍方向上行进,科学的意见一致不仅仅是社会学的人工制品,尽管社会学因素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或多或少起有意义的作用。

第六,社会文化与境对科学理论客观性的影响是相对的和有限的,知识和理论的与境性质无法摇撼其客观性的可能性的根基。 拉奇承认,科学不可避免地嵌入到更广泛的社会与境之中,这个事实在历史上影响科学的进程和内容。我们的概念来源至少部分地由我们的视角形成,我们人的科学显然不能超越我们人的概念来源。不过,他同时强调,科学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在某种意义上它起作用,它按照自然的关系起作用——并非恰恰按照我们自己、或我们社会的关系、或我们语言的关系起作用。 陶伯深中肯綮地指出:

相对主义者为科学客观性的与境性辩护,说客观性的标准永远是变化的。但是,科学是成功的,把知识的与境性与它的客观性的可能性混合,就是否认科学方法的明显成就。无疑地,科学的客观性部分地依赖于它的与境性,但是那不是否认它的证实、融贯和可预见性的力量,即使是在它的探究的当地与境中。倘若我们乐于承认社会因素确实起重要作用,那么我们必须不丧失科学如何跟踪自然的眼界,从而向我们提供操纵和强有力地预言的工具。科学不是任意的描述,在它的当地领域内,它作为对相对主义的思维的重要限制发挥作用。

比如,科学家可以选择自己的研究纲领,作为结果的科学事实和理论将明显地反映这些不同的进路。但是,这只是说明,自然可以以变化的方式描述,理论的进化会导致有效操纵自然的客观结果和实践成就,从而达到超越某些社会意见的一致。 在这个过程中,不仅科学方法和理论在生存竞争中的自然进化使理论客观化,而且科学的社会基础即科学共同体也能够发挥有效的作用,使与境的和主观性较强的私人科学向普适的和客观的公共科学转变。多尔比揭示出,科学知识固然是适合于特殊与境构造出来的,但是科学家在构造时,要考虑它能够转移到其他与境,并被具有明晰推理的人以独立于它的起源的方式理解和使用。现在,科学发现在世界各处传播,从实验室到实验室,从学科到学科,从纯粹科学到工程。科学的各种社会基础加速了能够离开起源点运动的认知产物的创造,这些产物的地方性在它的使用与境中被其他来源的知识冲淡。

值得注意的是,科学的与境性甚至可以成为促进科学理论客观性的积极动因,而不是削弱客观性的消极因素。普罗克特径直断言:科学的客观性依赖于它的与境的某些方面。这是列宁主张绝对真理是所有可能的(主观的)真理的总和时意指的部分东西;它也是波普尔和波兰尼坚持科学的客观性来自证实的社会性质时意指的东西。 莫兰和鲁斯则具体地论述了与境过程和认识价值对科学客观性的贡献:

客观性(比如天文观察)当然是独立于观察者建立起来的,但是人们可以十分容易地想到,这种客观性——为着它在科学活动中是可利用的——总是需要由科学家来检验或反复检验的。因此,是整个庞大的社会的、文化的、历史的和智力的过程产生了这种客观性。因而我们不应该在这里只看到客观性,应该看到客观性是这种活动的产物,它会超越它自己,返回来重新建立和重新推动批评的传统、科学共同体、检验的活动等等。

科学是一种文化的产物,同时它也反映出其赖以生存的客观基础。如果声称它只不过是完成个人议程,这是可笑的。存在着使科学走向与外部世界对应的控制与引导因素——认识价值。这也许是一个永远无法达到的理想,但是它把客观性引向科学,特别是专业的科学。

第七,个人的和主观的情感或经验不会从根本上动摇科学理论的客观性——它们的主观影响不仅可以通过科学共同体的相互批判和相互检验消除,而且还有其他原因可以维护科学的客观性。沃尔拉特告诫,不要轻易地被下述传统观点所诱惑:科学的真正力量是它的客观性,即它对于激情和主观情感的独立性。要知道,科学的客观性是由接受或拒斥假设的程序定义的。在这里,与任何其他地方相比,科学家并未被更多地告知,让私人的或主观的因素决定他们的结论。但是,科学家比接受或拒斥假设做得更多。他们就追踪哪个研究路线,选择哪个假设提交检验,是使用这种还是那种检验类型等等做出决定。这些决定在对科学的客观性没有微小影响的情况下,照例受到主观的或激情因素的影响。由于这些是行动的、做事情的决定,它们能够具有道德的意味。某些假设为真的决定不是做任何事情的决定,因此它不是明显的道德决定。你出自自己的技艺或兴趣决定做什么实验,这并不意味着放弃科学的客观性。道德考虑可以影响你决定做一个实验而不做另一个实验,科学的客观性并未卷入其中。 帕斯莫尔甚至认为,感情也有客观的基础。他说:冷酷无情不是科学家特有的东西;在绝对献身于一种活动形式的无论什么地方,都会遇到它。它与客观性无关;在该词的广泛意义上它是“专门化”的产物。人们未证明,人的客观性依靠拒绝更广泛地考察较广阔的状况、拒绝考虑人们正在做的事情对他人的后果。人们也未展示,客观性凭借拒绝承认人具有敏感性、焦虑。不可能说,关于感情是客观的假定完全无基础。说感情是主观的,只是说它们概括了主体的特征,至多只是说它们在类似的环境下因人而异变化。没有理由说,我们不能客观地考察主体或个人反应的差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此做,小说家如此做,心理学家如此做。于是,捍卫“客观性”既不是捍卫冷酷无情,也不是捍卫把它本身局限于“行为表面”的心理学——至少就这样的心理学承认仅仅是客观的心理学而言。 至于个人主观的经验与科学的客观性的关系,奥斯特瓦尔德的一段话值得我们深思:

概念总是具有依赖于个人的成分,或主观的成分。无论如何,这并不在于个人在经验中未发现的新颖部分做了添加,相反地,而在于在经验中已发现的东西中做了不同的选择。如果每个个人吸收了经验的所有部分,那么个人的或主观的差异便会消失。由于科学的经验努力吸收尽可能完备的经验,它经由尽可能众多和多样的记忆的搭配,通过力图补偿个人记忆的主观不足,把目标越来越接近地对准这一理想,从而尽可能多地填充经验中的主观间隙,使它们变成无害的东西。

不少人以为,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使认识主体或多或少地成为认识过程和结果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于是观察者和被观察的对象不可避免地混合在一起,从而使得它们本身失去了客观性。 这种看法不过是皮相之见。要知道,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并未推翻科学理论的客观性。罗斯原则性地指出,量子力学虽然对传统的客观性有所松动,但是并没有否认科学的内在逻辑的可靠性。不管在科学进展中范式如何变化,科学总是成功地描述关于宇宙本性的比较精确的近似。人们看世界的方式可以随他们的观点而变化,但是变化却局限在一个决定性的限度内,因为我们的一切、我们的观点是人的观点;对于我们大脑起作用的方式,对于这种作用与环境的关系来说,有确定的规范。因此,就客观性专指对所有人或多或少都是共同的公共观点而言,存在着客观的内在逻辑。 辛普森通过对量子力学的关键性原理的解读揭示,不确定性原理的一个涵义是,无论科学家何时观察任何事物,他本是观察在其中发生的系统的一部分。因此,他不应该假定,他观察的东西与他不正在观察时严格相同。但是,当他不正在观察时,他不能十分充分地观察发生的东西!对此,有人错误地提出,不存在像客观知识这样的事情,科学的目标整个是虚妄的。宣称我们自己处于一种情境中就不能获悉关于它的任何实质性的东西,这是彻底而荒谬地否定获悉的真正意义。客观性中的本质不是把我们自己从我们在其中的、客观存在的情境中消除掉的托词。它的情境不应该借助我们自己来诠释,而是我们的角色或作用应该借助该情境实在论地诠释。

对于海森伯的不确定性,人们现在大体上给出了三种解释。其一是,不确定性是人类暂时的无知所致,因为精确的规律终将被发现。其二是,不确定性是实验和观念固有的局限造成的,因为观察者不可避免地干扰了所观察的体系;原子理论不可避免地要利用日常经验的概念,人类是不可能深究原子本身的。其三是,不确定性是由于自然的不确定性所致;原子世界存在可选择的潜在性。第一个立场是实在论的(认识论方面)和决定论的(形而上学方面);第二个立场是实证论的和不可知论的(因为我们永远也不能知道在两次观察之间原子自身是怎么行动的);第三个立场是我们将捍卫的,它是实在论的和非决定论的。 在这里,第一种和第三种解释都是对科学客观性的明显支持;第二种解释没有就科学的客观性言说,当然不会动摇它了。罗森对玻尔-爱因斯坦争论诠释 表明,争论的核心在于客观性意指什么:爱因斯坦坚持经典的客观性概念,玻尔则要给客观性赋予新的涵义——这当然没有构成对客观知识的限制和否定。

关于相对论,在传统的三维空间中,两点之间的距离或两个时刻之间的时间间隔,确实随着观察者的运动状态或所处坐标系的不同而不同。但是,在四维空时中,两个空时点的四维距离不管在哪个坐标系都是相同的,是一个不变量、绝对量。难怪有人说,把相对论叫做“绝对论”才名副其实。普里戈金在谈到相对论时一针见血地揭橥:

相对性是基于一种约束之上的,这种约束只适用于物理上局域化的观察者,适用于在某一时刻只能处于一个位置而不可能同时处于各处的那些人。这个事实赋予物理学以一个“人类的”性质。但是,这并非意味着它是一种“主观的”物理学,是我们的偏爱和信念的结果;它仍然服从那些把我们认作是我们所描述的物理世界的一部分的内在约束。这是一种预先假定了一个位于被观察世界之内的观察者的物理学。我们和自然的对话仅当它是来自自然之内时才会成功。

在结束本文时,我们想强调一个与常识观点或一般看法背离的命题——理论知识比直接经验更客观。这个命题与爱因斯坦的下述命题是相当一致的:概念愈抽象愈能更好地把握实在。波兰尼断定:“只有在我们承认求知满足感的本质转变是评判客观性的标准时,哥白尼体系比托勒密体系更具有客观性这种认识才变得合法。这就暗示,在两种形式的知识中,我们应该认为在较大程度上依赖理论、而不是依赖更直接的感性经验的那种知识才是更客观的。”他接着列举了理论知识比直接经验更客观的理由。其一是,理论是我自己以外的东西,它可以付诸笔墨而成为一个包含种种规则的体系。一种理论越是名副其实,它就越能全面地以这样的规则表达出来。只要我所依赖的理论不是我,而是在我运用那种知识时被证明是正确或错误的那一理论,它就是客观知识。其二是,理论不可能被我的幻觉弄得迷失方向。由于一种理论种种形式的肯定都不受认可这一理论的人的状态的影响,所以理论在被构筑时就可以与一个人接近经验的正常途径无关。进而,他对客观性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客观性不要求我们用人类那渺小的身躯,用他过去那短暂的历史,或者他未来可能的生涯,来估量他在宇宙中的分量;它并不要求我们把自己看做千百万个撒哈拉沙漠中的一粒沙子。相反地,它给我们以灵感,希望我们克服自己的躯体存在的吓人的能力缺陷,甚至希望我们能够构想出有权威且不言而喻的合理的宇宙观。它不是要求人们超越自我的劝告,而是正好相反——是对人类心目中的皮革马利翁发出的召唤。

参考文献

对此,费耶阿本德是这样讲的:“说某一程序或观点是客观的,也就是声明不分人类的期望、思想、态度和愿望,它都是有效的。这是当今科学家和知识分子著书立说的一个基本观点。然而,客观的思想比科学要早并与之无关。当一个国家、部落或文明通过(身体上和心理上的)规则确定其生活方式时,它就出现了。当具有不同的客观思想的不同文化文化相互碰撞在一起时,它变得更明显。”他还说:对这种事情有各种反应,我提及三种。第一种反应是坚持:我们的方式是对的,我们无须改变。第二种反应是机会主义:相互冲突的文化(的领导者)比较各自的组织、习俗、信仰,接受并适应那些他们认为有吸引力的。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取决于历史状况,参与者的态度,他们的忧虑、需求和期望。第三种反应是相对主义:习俗、信仰、宇宙观并不简单地是神圣的、正确的、真实的。它们对一些社会来说是有用的、有效的和正确的,对另一些则是无用的,甚至是危险的、无效的、不正确的。参见费耶阿本德:《告别理性》,陈健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4~6页。

莫兰的论述可以视为这一看法的佐证:“客观性仿佛是所有科学认识的一个必要的、明显的和绝对的条件。科学理论建立在其上面的材料是客观的,它们在证实和证伪的过程中表现为客观的,这是绝对无可争议的。人们可以争议的东西,确切地说,是“理论是客观的”这一说法。不,理论不是客观的,而是精神的建构、逻辑-数学的建构,用以回答人们向世界、向实在提出的某些问题。一个理论是建立在客观材料基础之上的,但是这个理论本身不是客观的。”参见莫兰:《复杂思想:自觉的科学》,陈一壮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24页。

查默斯就持有这样的看法:客观性在实践中达到了,这个成就频繁地、虽则并非毫无困难地在物理学中实现了。当然,这里的客观性是在某种程度上完全开放的东西。参见A. Chalmers, Science and it’s Fabrication,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1990, p.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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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普尔说:你相信上帝之类的许多观念没有科学的基础;“上帝在宇宙某个地方”的陈述可能为真,因为没有科学方法证明它。上帝存在的“证据”本质上是主观的。它们取决于我们所谓的上帝意指什么;它们可能使体验它的人信服,它们甚至可以与某种预言形式结合起来。但是,预言的证实将取决于证明的个人的诠释,有时取决于诗意的(和在科学上不精确的)语言的运用。科学的证实必须是客观的,它们不必取决于完成它的人的观点。参见F. Aicken, The Nature of Science, London: Heinemann Educational Books, 1984, p.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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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加勒坚持关系实在论的观点,认为科学的客观性在于它揭示和表达了事物的真关系。他说:“当我们问什么是科学的客观价值时,这并不意味着:科学教导我们事物的真实本性吗?而是意味着:科学教导我们事物的真实关系吗?对于第一个问题,人们会毫不犹豫地做出否定的回答。但是,我想我们还可以更进一步。不仅科学不能教导我们事物的本性,而且无论什么东西都不能教导我们认识它。即使哪一个神灵知道它,也无法找到表达它的词汇。不仅我们不能揣摩出答案,而且即使有人把答案给予我们,我们也无法理解它。我甚至扪心自问,我们是否真正地理解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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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斯尼克这样写道:当科学被期望提供职业专长时,至少有两个理由要求科学家应该尽可能客观。第一,当科学家被请求给出专业看法时,公众期待他们将给出对事实的无偏见的、客观的评价。在新闻访谈、国会听证和在法庭中,科学家提供作为解决争端基础的事实和专门知识。放弃这一角色的科学家辜负了公众的信任,能够削弱公众对科学的支持。第二,如果科学家例行地牺牲他们对客观性的承诺,以支持社会的或政治的目标,科学便可以变得完全政治化。科学家必须维护他们对客观性的承诺,以避免沿着斜坡下滑到偏见和意识形态。虽然道德的、社会的和政治的价值能够对科学产生影响,但是当科学家进行研究或被请求给出专家意见时,他们应该继续力求是诚实的、开放的和客观的。然而,当科学家作为关心公众事务的公民行动时,他们自由地摆脱了客观性紧身衣,因为他们可以像任何人一样地有权利倡导政治的或社会的政策。当科学家被请求作为专家服务时,他们自由地倾斜或偏向事实,提供主观的看法,从事各种劝说和修辞。因此,要解决科学和政治的混合造成的问题,科学家需要理解他们在社会中的不同角色。对科学家来说,并非总是容易判断这些角色,有时由于强烈的个人参与兴趣,以致无法把公民和科学家的角色成功地分开。虽然科学家在职业的与境中应该力求客观性,但是职业伦理可能容许他们在罕见的案例中为社会或政治的目标牺牲诚实和公开性,比如在人类学的某些研究中。参见D. B. Resnik, The Ethics of Scienc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8, pp. 14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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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有必要了解一下威尔金斯的看法。他说,在二战前受训练的科学家强调客观性在科学中的意义,强调把客观的进路贯穿到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和这样做的巨大困难。较年轻的科学家则讨论,社会态度如何影响科学发展的方式和它达到的结论。问题在于,在关于科学客观性的争辩中,必须把一般而言的科学与科学在特定的境况中所采取的特殊形式区别开来。参见M. H. F. Wilkins, Possible Ways to Rebuild Science. W. Fuller ed., The Social Impact of Modern Biology,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71,pp. 247~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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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特瓦尔德:《自然哲学概论》,李醒民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15页。

关于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出现引起的认识论状况,拉奇是这样描述的:康德的观念论享有不同程度的普及性,但是这种类型的思维从物理学在20世纪头四分之一的发展中受到最大的激励。虽然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哲学后果还有争论,但是几个基本的含义则是相当清楚的。相对论隐含着,人们所做的各种观察测量部分地是观察者状态的结果。量子力学被看做是隐含着观察者和被观察的东西之间的如此深刻的关联,以致一位受尊敬的当代物理学家惠勒(J. A. Wheeler)建议,宇宙“必须从它最早的时刻使它自己适应生命和心智的未来需要”,我们的宇宙是一个“提供参与机会的宇宙”,通过我们的观察,我们在某种程度上被系到宇宙基金的合伙关系中(流行的“人择原理”(anthropic principle)的极端版本)。康德主义对1960和1970年代的科学哲学运动的内在影响围绕下述观念而确立:人的各种心理方面不仅影响一个人实际上和真正地感知到的东西,而且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影响正在被感知的实在。在那个运动的开端的重要人物是托马斯库恩。参见D. Ratzsch, Science & Its Limits, The Natural science in Christian Perspective, Illinois and England: Inter Varsity Press, Second Edition, 2000, p.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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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G.巴伯:《科学与宗教》,阮炜等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版,第376页。

在玻尔-爱因斯坦争论中,核心问题是,“客观性”意味着什么,从而物理学是干什么的。在玻尔关于互补性的争辩中,我们看光是粒子还是波,并非在光中只是固有的,而且依赖于我们测量和观察它的方式。在经典领域内,我们能够无视测量程序,把程序的结果仅仅作为在光中固有的来考察。但是,在量子论中则不能如此。此时,观察依附的“真实的系统”部分地是由光构成的复合,但是同样有意义的是,也是由观察它的仪器或程序构成的复合。爱因斯坦不能接受这一思想。他争辩说,某些事物“属于实在”(即它是客观的),只有当它独立于诸如它如何被测量或被观察这样的事情。尤其是,对爱因斯坦来说,互补性违反了下述责难:我们不必借助它可能属于特殊的较大系统来说明或描述“实在”系统。人们将注意到,这基本上是莫诺的“客观性公设”:人们总是必须向下面朝子系统,从来不必向上和向外注意较大的与境。可是,对玻尔来说,“客观状况”需要详述询问一个系统的手段,而恰恰不需要正在被询问的系统。实验上的结果从属于这个较大的混合系统,不能分割或分离为仅仅附属于被观察到的东西的部分和仅仅附属于藉以获得它的工具剩余物。事实上,“经典的”一词仅仅附属于这样的分割总是能够完成的状况。因此,我们能够看到,玻尔-爱因斯坦就互补性的争论,实际上是关于科学(狭义地是物理学)最终是怎么回事,独立于“有条理的心智”的、在其中“意识被擦掉”的客观知识如何(甚或是否)能够被得到。爱因斯坦相信,存在这样的仅仅内在于事物的知识,这种知识独立于它如何被引出。玻尔认为,那种观点是“经典的”,与量子实在观不相容,量子实在观总是需要详述与境,总是包含那种与境的不可分割的信息。事实上,互补性争论还具有深刻的因果关联。亚里士多德的因果性包含处理形式“为什么X”的问题。玻尔实际上提出,变量X在这里是不可分离的一对,它由正在被观察的某物和正在描述或观察它的程序组成。他因此断言,原来的亚里士多德问题仅涉及X,而撇开了这样的特殊的与境,最终是无意义的,或者至多只有有限的“经典的”领域给出的意义。玻尔的互补性断言,经典的世界本身太小了,以致无法提供连贯的物质世界图景。互补性是他扩大这个世界以容纳量子过程的建议。他从根本上通过改变“客观性”概念这样做了,即把仅仅附属完全内在于物质系统的东西改变为附属内在于系统-观察者对子的东西,也就是比X大的系统。当然,这并没有构成对科学知识的限制,它仅仅取代了失败的或不适用的科学方法。参见R. Rosen, On the Limitations of Scientific Knowledge; J. L. Casti and A. Karlqvist ed., Boundaries and Barriers, On the Limits to Scientific Knowledge, Addison Wesley Publishing Company Inc., The Advanced Book Program, 1996, pp.199~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