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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资金来源

大病保险资金来源

大病保险资金来源范文第1篇

关键词:大病保险;整体性治理;异地结算;可行性

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仍然面临着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2012年 8月,国务院六部委共同《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地政府纷纷筹划大病保险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又了《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提出了要稳定资金来源、提高统筹层次、扩大覆盖范围,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覆盖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机衔接、政策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

一、大病保险异地结算的经济可行性

(一)经济发展水平提高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国家对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为大病保险更高层次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2015年国家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国内生产总值达636138.7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46629元、卫生总费用达35312.4亿元,其中2001~2014年卫生总费用平均增长速度为15.7%。从表1可以看到,2011~2014年我国卫生总费用不断增长,卫生费用占GDP比重也不断增加,为大病保险的异地结算提供了更稳定的资金来源。2014年,杭州市全市生产总值达9206.16亿元、人均生产总值129448元,全市保险收入3204138元、保险赔付1190338元。杭州市经济的发展成为杭州实现大病保险异地结算的基础和保障。

(二)医保基金和大病保险基金保障

随着大病保险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各省市逐步建立起公平普惠、城乡统筹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完善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其中统筹基金和大病保险基金成为大病保险异地结算的主要资金来源,各省市相应建立了统筹基金和大病保险基金账户,并进行专项管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包括统筹基金、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医疗困难救助资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其中,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医保、大学生医保、少儿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包括城乡居民医保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和职工医保。医保基金的来源包括个人和单位的缴纳,基金的存款利息,政府补贴,法人、公民及其他组织的捐赠和其他收入。医保基金和大病保险基金为大病保险异地结算提供了基本的、稳定的资金保障。

(三)个人账户基金可按规定转移、清算

2013年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医疗保障经管办的管理要求,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由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统一建立和管理,每年年底对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进行年度结转。结转时,根据缴费、划账基数、年龄或人员类别等预设第二年个人账户的当年资金。年内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跨年度续保的人员,其个人账户当年资金在办理参(续)保手续的当月预设。个人账户当年的实际计入资金从缴费当月开始起按月划入。个人账户当年的结余部分,年度结转后可以转为历年资金。

个人账户的当年资金除了用于支付医保开支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含急诊)医疗费,还可以在个人账户结余资金的年度结转时,按当年12月31日执行的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一次,产生的利息计算在其个人账户的历年资金。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按规定转移、清算和依法继承。个人账户也可以随参保人员进行跨统筹地的流动而转移,只要按照规定办理个人账户清算和相关的转移接续手续即可。个人账户基金的转移、清算有利于盘活大病保险异地结算资金链,实现大病保险异地结算资金的有序转移接续。

(四)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调剂金

2010年8月3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风险调剂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并依此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风险调剂金。《通知》规定当医保基金当年产生赤字时,不足部分由市级风险调剂金和政府专项补助资金各承担50%。风险调剂金的建立,为大病保险异地结算提供了兜底资金。

二、大病保险异地结算的社会可行性

(一)居民对大病保险的参与度提高

2015年,杭州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人数为870.71万,比2014年增加30.5万。从表2可以看出,2015年杭州市医疗保健支出有所增长,其中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支出的增幅超过了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说明城镇居民在医疗保健方面的参与度有很大提高。居民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参与度提高,一方面给基本医疗保险增加收入,另外一方面也扩大了大病保险异地结算的保障范围。

(二)大病保险异地结算的社会认同度提高

人民群众对大病保险的认知和接受程度决定了大病保险异地结算推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截至2016年3月,全国大病保险已经覆盖城乡居民9.2亿人,加上基本医保经办机构承办的约1.3亿人。国民对大病保险的刚性需求越来越大,对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保障水平要求越来预高,对大病保险异地结算的认同度也越来越高。很多地区的大病保险异地结算推广都是自下而上的,其根本原因是国民的需求超过目前的供给能力。大病保险异地结算的社会认同度提高,能促进各地地方政府投入更多资金、技术和人员来保障大病保险异地结算政策的实施和推广。

三、大病保险异地结算的制度可行性

大病保险制度在本质上属于基本医保的拓展和延伸,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而且,大病保险政策作为一项具体的医保措施,在大病保险制度的确立与发展过程中,政府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因此,作为大病保险异地结算的治理主体,政府必须做好制度规划和保障政策落实。只有政府在政策指导、制度供给、招投标的标准制定、监督管理、合同履行、风险控制等方面处于主导性地位,才能保证大病保险异地结算的落实。

(一)大病保险制度日益完善

目前,我国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已经基本确立。自2012年《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指导意见》至今,我国的大病保险制度已经逐步确立完善。我国大病保险制度建立的相关文件见表3。

(二)大病保险基金制度日益完善

大病保险基金制度是大病保险异地结算的保障,完善的大病保险基金制度能够给大病保险异地结算提供更加稳定的资金供应和资金转移。杭州市大病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结余和多种方式的筹资。杭州市建立了大病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大病保险的年筹资标准为每人15元,其中基本医保基金承担10.5元,个人承担4.5元。区级子女统筹医疗人员和区级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应由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大病保险费,由各区医保部门进行征收并上交到大病保险基金专户。大病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前,在大病保险基金产生赤字时,除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在杭大学生、子女统筹医疗人员和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按单位或人员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外,其他参保单位按单位税务登记地、参保个人按个人户籍所在地确定,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三)大病保险运行机制优化

我国目前大病保险制度主要采取的是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医保中心与多家保险公司共保管理的方式。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通过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医保中心与多家保险公司共保管理的运行方式,能够更好的发挥保险机构专业优势、间接地提高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有利于提高大病保险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有助于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但是,在管理过程中,商业保险承办机构的服务专业化水平、信用程度等面临着重大的风险。因此,政府无论是在招标过程中还是商业保险承办机构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都要严格把关和监控,避免投机行为导致的社会风险。

四、大病保险异地结算的技术可行性

(一)信息化时代,大数据共享

信息共享是实现大病保险异地结算的基础。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有助于实现跨地区、跨机构的信息交换,有助于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标准统一和信息共享。信息共享能够拓展医保卡的功能和使用范围,即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统一的医保卡(社会保障卡)。一方面能够强化医保卡账户管理功能和个人身份证明,另一方面也能尽快完善医保卡的电子病历功能,提高参保人健康档案信息的可携带性。另外,在均衡考虑各方利益和合理诉求的基础上,统一信息标准和规范技术要求,确保相关信息系统尤其是医院信息系统和医保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无缝对接,能够加强医保信息的可传递性。但是,应当注意维护信息系统的稳定性以及安全运行。因为信息平台的共享面越大、信息流量越大,其面临的风险也就越大,必须重点预防信息泄漏或系统瘫痪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二)互联网+医疗

互联网+医疗不仅是医疗方式的创新,也为大病保险异地结算找到新的途径。大病保险异地结算一直面临着报销难的问题,而互联网的快速、高效、精准正好能够解决这一问题。杭州市计生委推出的“智慧医疗”便民服务应用就是互联网+医疗的典型例子。智慧医疗不仅能够提供预约挂号、智能导诊、排队叫号、检查单查询、掌上支付、就诊评价、健康宣传、门诊排班等基础,更能够实现掌上就医的“一卡通”。持有市民卡(或者健康卡)的用户只需要在APP的个人中心注册绑定市民卡(或者健康卡)之后即可使用;无卡的用户可以在任何一家市属医院办理健康卡并注册绑定,或者通过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注册。互联网+医疗的发展能够扩大就医范围、提高就医管理效率、简化报销程序等,有利于提高大病保险异地结算的操作性。

参考文献:

[1]吴海波.大病保险筹资与孔飞机制改革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4(05).

[2]王琬.大病保险筹资机制与保障政策探讨-基于全国25省《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比较[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4(03).

[3]杨涛,王权,王飞,王梓骅.大病保险试点:问题及策略[J].中国保险,2014(10).

[4]宋占军,朱铭来.大病保险制度推广对各地城居医保基金可持续性的影响[J].保险研究,2014(01).

[5]卢娜.大病保险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研究[D].苏州大学,2014.

大病保险资金来源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问题;基金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6-83 -02

一、引言

自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6部委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我国大病保险正式启动。大病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中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医疗保险模式,是国家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之外为城乡居民在商业保险机构进行投保的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作为中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延伸与补充,是减轻中国大病患者医疗负担的制度安排。大病保险以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而非以病种作为界定标准,将会使更多家庭受益。截至2014年底,全国31个省份全都开展了大病保险工作,261个地级市开展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239个地市开展了新农合的大病保险,其中北京、天津、河北等16个省已经全面推开。统计表明,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居民大病患者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在原来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分别提高了11.22个和12个百分点。在充分肯定大病医保实施效果的有效性外,我们要谨慎加强实施大病医保,对大病医保的可持续性做好规划。目前,我国大病医保仍存在一些实施中的问题。

二、我国大病医保在可持续性上存在的问题

(一)筹资水平低

我国目前筹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固定筹资金额,如山东省按每人15元由新农合基金列支;第二种是约定筹资比例,如山西省按照不低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的5%,不高于10%进行统筹。从目前各地区规定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来看,多为15~40元每人,最高不超过人均50元,或约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总额的5%,最高不超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的1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现在的缴费标准是500元/人,个人缴费为120元/人,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目前缴费标准是100,200,300,400,500元每人。相比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来说,大病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比较低,而且大病医疗保险的筹资基金来自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就给本来就是“保基本”的城乡居民保险带来更大基金压力。目前为止,已有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出现赤字。而大病医疗保险的目标是报销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合规的医疗费用,筹资水平的高低将对这一目标产生重要影响。

(二)疾病谱变化

近30年,中国疾病谱正悄悄发生着变化,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感染性疾病是主要威胁,到本世纪初,肿瘤、心血管疾病发病率上升。随着中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疾病、慢性疾病、恶性肿瘤等疾病的发病人数持续增加。一份对历年城市居民死亡率调查显示,恶性肿瘤和心血管疾病已占城市居民死亡近60%左右的比例。疾病谱悄然的变化预示着人们患大病的概率增加了,由此对大病保险的实施产生着威胁。大病医疗保险的主要目标就是保障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合规的医疗费用,老年疾病、慢性病、恶性肿瘤这些疾病将花费大量的医疗费用。目前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是以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疾病谱的变化将对大病医疗保险基金影响巨大。

(三)医院医生和患者合谋骗取医疗保险费用

医院医生被患者收买,多出检查项目,多开药物,以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小病大治,占用床位,该出院的不出院,浪费医疗资源。医疗费用客观上的增长,医疗器械的更新,医疗药品的更换,物价水平的上涨,给报销费用的增长提供了掩护。

以上三个方面对大病医疗保险可持续运行产生着巨大的威胁,大病医疗保险可持续运行的主要点就是大病医保基金的来源使用,强大的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是保障医疗保险可持续运行的关键。

三、建立大病保险可持续性运行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基金来源的顶层设计

首先,应拓宽统筹资金的筹资渠道,除职工、用人单位或居民个人缴纳外,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医疗保险的财政投入和补贴,充分发挥社会救济基金的作用。其次,有针对性地降低低收入阶层的缴费比例,可根据历年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情况,进行将固定比例缴费转变为弹性缴费的试点,按照支付能力的原则,收入高的多缴费,实现筹资机制的累进性。同时可以建立考虑社会资金的融入,注重大病保险基金的利用,由于患病的复杂性和时间上的不同步性,大病保险基金应注重其保值增值性。

(二)转变方式,由事后付费转变为事前付费

大病医疗保险如今的支付方式还是典型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即病人看完病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医疗保险报销部门报销,即后付制。这种后付制的缺陷显而易见,存在医患合谋共同骗取保险金的风险,而在其他国家实行的事前付费则可减少此类风险,也就是说在患者查出患有某一类疾病后,先行申报,医疗保险工作员通过对该类疾病以往治疗的数据进行分析后确定一个治疗数额然后先行支付给医院,由医院对 患者实施治疗,由此控制医疗滥用。此种方式要求保险公司的运作效率高。

(三)加快医药卫生事业改革

长期以来中国实行的“医药合作制度”即医院享有处方权、药品销售权、医药费解释权,使得医院为了谋取高额利润,不得不将医疗费用的很大部分转嫁到药品价格上,从而导致了药品价格的虚高不下。而医疗与医生的收入挂钩,这种制度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容易产生“以药养医”的弊端。中国目前实施的“医药分家”要进一步加快脚步。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规范药品采购供应等综合措施,破除以药养医机制,有效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四)加大医保人员巡查力度

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数额巨大,大病医疗保险人员必须要严格把守每一道程序,这就需要商业保险公司派出大病医疗保险的专门工作人员,派驻到医院进行全面排查,以检查有没有占用床位却无人居住却虚报住院项目,以及一些一人医保全家享用的情况等。保险公司不仅要从正面直接监管医疗机构,也要注意间接监管。直接监管会招致医疗机构人员的应对措施,保险公司可以派一些不以医保监管人员身份的人,在病患者就医时,向医生或者已患病患者暗中了解其报销事宜。只有大病医疗保险人员全方面了解大病医疗保险报销中的各种漏洞,才能有效防范大病医保基金的套用,大病医保基金才能合理利用,实现大病医保的可持续运作。

四、结语

全面实施大病保险是国务院明确的重大任务要求,大病医保基金是实施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的部分,只有大病医保基金有合理支柱,有正确的医保基金监管,大病医保的可持续性才有保障。大病医保是一个不断进步、不断完善的险种。它的发展会随着国情民生的变化而改变,大病医保能够真正解决群众因大病致贫、返贫的问题。实行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起,构成居民医疗保险的“双保险”。通过发挥商业保险的杠杆效应,提升保障水平,丰富医保体系。随着大病保险机制的发展,人们会越来越认识到大病保险在医疗保险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会越来越认可大病医疗保险。在国家政策和保险公司的努力下,大病医疗保险会办的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1]冷新星.扬中市居民大病保险的成效评估与建议[M].人力资源,2016,(01).

[2]田珍都,刘泽升.我国大病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J].社会保障,2016,(02).

[3]宋占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运行分析保险研究 [J].2014,(10)

[4]孙雨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发展建议[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6,(01) .

[5]许媛媛,陈中楼.财政支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设的思考――以安徽省大病保险试点实践为例[J].卫生经济研究,2016,(02) .

大病保险资金来源范文第3篇

国务院医改办于2月8日《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底,已有超过20个省份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确定120个试点城市。

此外,国务院医改办还在下发的《通知》中明确表示,在接下来的“重大问题研究”中,将加大包括 “完善筹资机制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力度。而此前一位曾参与大病医保制度制定的部委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部分地区存在筹资水平低的问题。

细则落地期限明确

自2012年8月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并联合启动大病医保制度开始,担负“基本医疗保障延伸”的大病医保制度正在各地持续推进。

相关数据统计显示,目前大病医保制度在全国惠及人群已经超过2亿人,已有超过20个省份了针对大病医保制度的细则文件。

此次,国务院医改办要求,2014年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已经开展试点的省份要切实抓好有关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同时,“各地医改办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明确工作进度,细化配套措施。尚未制定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有关文件并报国务院医改办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由于在中央政策设计中,大病保险允许并鼓励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通知》特别要求,各地应加强对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做好跟踪分析、及监测评价。

将建立完善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员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商业保险机构考核评价办法。国务院医改办将对各地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同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全国网络优势,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结算等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得到大病保险补偿。

国务院医改办要求,各地年内须建立大病保险信息通报制度,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年度收支情况等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将推进筹资研究

在政策的推动过程中,逐渐显露出一些问题,其中包括筹资机制的不够灵活。

“有些省份,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筹资额的5%~7%制定筹资标准,还有些地方甚至定出17.5元的筹资水平,这以后怎么能进行得下去呢?”上述曾参与大病医保制度制定的国家部委人士说。

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医改办表示,在“重大问题研究”上,要求各地医改办须尽快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合规医疗费用界定、提升统筹层次、完善筹资机制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力度,及时完善相关政策,健全大病保险制度。而且,各地医改办须会同有关部门每年要对大病保险工作进展和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年度总结报告报国务院医改办和有关主管部门。

有业内人士指出,筹资比例的制定关乎大病医保的推行实效,需要经过严格的测算,不能过分偏低,也不能一味攀高。在筹资水平的测算上,需要考虑逐年增长的医疗费用,同时以欧债危机、希腊债务危机为鉴。

作为一项已经惠及2亿人的医疗保障政策,如何在未来有针对性地解决上述已经暴露出的问题,在资金筹集、政策衔接上取得可预期的效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有专家建议,在筹资机制的延伸上,可以首先从资金来源方面入手,可以推行专账管理的方式,有利于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

以甘肃省为例,该省已经提出“由省级财政部门依据当年参保(合)人数,按统筹标准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资金中划转至省级财政大病保险资金账户,实行转账管理。”

大病保险资金来源范文第4篇

关键词:商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模式

一、我国现行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模式简介

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保险。其中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由人社部门负责,新农合由卫生部门负责。由于城镇居民与新农合的保险在基金筹集与运作方式极为相似,我国有地区将两个板块医疗保险合并运行,如浙江嘉兴和江苏常熟,未来随着我国户籍制度的统一和城乡经济一体化经济形成后两种保险制度合并是必然趋势。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保障能力,建立多层次的保障体系,完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医保经办效率,切实保障公民的医疗保障权利。我国各地陆续在原基础医疗保险制度之上增加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目前,在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商业保险机构参与运作管理的模式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以河南新乡为代表的业务委托管理模式,即将医疗保险业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办理,政府向商业保险公司支付服务费用,商业保险公司不承担基金收支风险,是一种管办分离的保险运行机制,这种模式有效利用保险公司专业化、网络化的服务优势,减轻政府办医保的增员增编困境有效提高政府效能,不足之处是缺乏风险共担机制,未能有效利用保险公司的风险防控管理能力。第二种模式是广东湛江的风险保障模式,即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每年划拨保险资金的15%给合作的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共同承担社会医疗保险经营风险,保险公司采取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经营社会医疗保险,有效提高了医疗保险管理效率并强化了医疗服务风险管控能力,不足之处是商业保险只局限参与补充医疗保险的运作管理,未能涉足基本医疗保险领域管理。第三种模式是以平谷为代表的共保联办型,该模式是政府将所有医保基金的50%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商业化管理,双方各承担50%的基本医疗赔付责任。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有效利用了商业保险公司的专业化管理方式与充足的管理资源,同时又发挥了政府管理上的强势和权威作用。从而提高基金利用率和报销额度;并强有力地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

二、辽宁省社会医疗保险发展现状与商业保险公司资源情况分析

根据《2013年度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资料:2013年末辽宁省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333.3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1624.8万人,城镇居民参保保险人数为708.5万人,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19.8亿元,支出295.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5%和14.3%。年末城镇两项基本医疗基金累计结存347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322.8亿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结余24.2亿元。全省参合农民为1973万人,农村常住人口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全省新农合基金支出36.3亿元,用于住院补偿28.60亿元、门诊补偿5.50亿元,分别占基金支出总额的79%、15%。到位资金使用率达到66.45%。参合农民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新农合报销封顶线达到8万元以上。从参保率和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看,辽宁省三项社会医疗保险基本实现保障范围全面覆盖,保障基金稳定运行的良好状态。辽宁省于2014年1月启动实施居民大病保险。依照《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辽宁省各地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符合大病经营资质条件的商业保险公司自愿参加投标,中标后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以签订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并承担经营风险。辽宁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并已将大病医保工作的实施作为省政府督查的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大病保险业务的全面开展启动了我省商业保险机构正式全面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新局面。目前根据辽宁省保监会评定,我省有11家人身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和7家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具备大病保险经营资质。这18家保险机构共同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竞标工作将会极大地推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的规范、有序开展。据辽宁省保监会统计数据2014年1-12月我省各保险公司健康险收入401519.26万元,保费支出182863.78万元。辽宁省商业保险公司人身保险保费持续增长,健康险在2014年已经呈现出蓬勃的发展趋势各家保险公司不断推出市场急需的健康险险种,如平安保险公司推出的平安安康医疗保险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保险由于其保障范围广,保障水平高,保障方式灵活,保障对象针对有社会医保和没有社会医疗保险的两类人群分别采取不同保障方案,其市场销售量持续上升。随着人们对防范健康风险意识的增加,以及政府政策对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保险管理的支持倾向,辽宁省商业保险公司势必会整合自身资源,更深层次开拓医疗保险领域市场,满足广大公众对医疗保险的需求,最终实现保险公司、社会公众及政府的三方利益共赢。

三、辽宁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的模式分析

目前辽宁省各地商业医保与社会医保合作的管理模式不尽相同,沈阳、大连、抚顺、鞍山、本溪、铁岭等地实行政府购买商业大病医疗险的保险合同模式,辽阳市新农合实行与商业保险公司合署联办的形式经营大病医疗保险,营口市新农合在经办模式上也进行了创新,营口是省内唯一实现新农合“管办分离”的城市。营口市将新农合业务以政府出资的形式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营口分公司购买服务,并且随着新农合集资水平的上升,2013年政府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服务费用已由2006年的筹资资金总额的2%下降至1%。各地各种商业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联合经办模式各有优势,均有效减轻了政府办理社会医疗保险的工作负担,提升医保经办效率,控制费用增长并最终提高参保人员的保障待遇水平切实保障人民获得医疗保障的权益。随着城乡一体化经济发展以其医疗保险保障改革的不断推进,统筹层次的不断扩展,辽宁省未来社会医疗保险发展的趋势将逐渐建成统筹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障管理更加集中,管理工作量加大,政府医保机构势必借助商业保险机构的管理经验与管理资源来保障医疗保险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结合辽宁省商业保险公司的资源情况与社会医疗保险发展规模及保障层次深化的要求,我认为未来医保的经办模式主要应根据业务领域采用不同的合作模式,对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业务其基本医疗保障由政府医保机构管办,其补充医疗险及大病医疗险业务可继续采用现行的风险保障模式即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以签订保险合同形式每年划拨一定比例保险资金给合作的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共同承担社会医疗保险经营风险,保险公司采取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经营大病医疗保险,辽宁省政府可给予税收优惠或减免保险公司办公费用支持保险公司竞标商业保险业务。对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可借鉴营口的管办分离经营及平谷的共保联办的混合模式,业务经办上采用管办分离模式即城乡居民医保机构将城乡医保资金拨付服务费,与商业保险机构鉴定委托业务管理合同,委托商业保险公司代为收取保费,核保、建立档案、理赔;医保基金运作方面采用共保联办的医疗保险模式,即将医保资金的30%-50%划拨合作的商业保险公司共同经营社会医疗保险,在政府政策指引下,共享资源、共建管理系统,切实加大商业保险公司的对社会医保的管理力度,形成风险共担的保障机制。这种商业保险机构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混合经营模式,解决了政府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管理机构扩张瓶颈问题,有效利用现有的商业保险公司管理队伍与经验做到社会资源的最合理利用,同时由于该模式的风险共担机制也进一步强化了合作商业保险公司的管理积极性,有效提升医疗风险的监控力度,节约医疗资源的浪费现象,进一步保证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2013年度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辽宁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

[2]《我国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模式的优化分析》陈月,王君美[J]统计与决策2010年第12期.

大病保险资金来源范文第5篇

关键词:大病统筹;城镇居民;商业保险

城镇居民大病统筹是由个人缴纳或者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用的基础上建立的,其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封顶线以上费用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它是对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充。

一、建立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的意义

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依据"基本水平、广泛覆盖"原则建立的,只能提供基本医疗保障,这就使得医药费的报销水平较低。为有效缓解病人家庭的经济负担,某些地方政府决定建立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帮助患有癌症、肾衰、白血病、心梗、脑瘤、关节置换等重大疾病、复杂疾病的居民分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

二、商业保险公司运营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的原则

商业保险公司在负责大病统筹基金运营的过程中,也必须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1、安全性原则

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运营的安全性原则是指要确保大病统筹基金投资具有较小的风险,在此基础上取得预期的运营收益,这是大病统筹基金运营的最根本原则。这个根本原则由大病统筹基金所担负的特殊任务决定的,它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是否能及时得到解决。因此,大病统筹基金比其他一般的基金的运营要更加注重安全性原则。

2、流动性原则

大病统筹基金运营的流动性原则是指其运营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流通、变现,以保证大病统筹基金支付的需要。这就要求在运营过程中必须准备一定数量的现金或活期存款,作为必要的储备基金,以避免支付过程出现阻碍,背离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设立的宗旨。

3、收益性原则

大病统筹基金运营的收益性原则是指在保证大病统筹基金安全性、流动性原则的前提下,运营要以取得尽可能大的收益为原则。大病统筹基金存在一个收缴、支付延迟期,其支付能力不可避免地要受到通货膨胀风险的影响,这就要求大病统筹基金运营必须考虑收益性原则。

三、商业保险公司运营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存在的问题

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交由商业保险公司运营是为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进而提升统筹基金的支付能力,但在商业保险公司实际运营统筹基金的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

1、经营管理体制不完善。

与欧美的商业保险公司相比,我国的商业保险公司建立的时间还不算太长,还未真正建立起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体制,各商业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经营机制不科学、管理体制不完善等问题,在用人机制、成本控制、风险防范等方面也存在着不足。这会使商业保险公司在运营大病统筹基金时,不可避免地出现决策不及时、成本增加、风险上升等问题,进而影响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能力,延迟支付时间。

2、缺少专业技术人员

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交由商业保险公司运营的一个直接原因是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对其进行专业化经营。这就要求商业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在涉及到大病统筹基金的风险管理、准备金提取、业务监督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然而,我国商业保险公司缺少参与大病统筹基金营运的经验,对其政策理解和认识不够深入,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足。

3、法律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充分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具体针对商业保险公司运营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的有关法律、制度,对其监督缺乏具体的依据。此外,仅有中国保监会负责对商业保险公司运营的监督工作,监督力量有限,监管模式各地存在很大差异。商业保险公司出于追求自身盈利最大化的目的,把大病统筹基金投资于风险比较大的金融产品上,一旦投资受损,将削弱大病统筹基金的支付能力。

四、商业保险公司运营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的改进

1、健全经营管理体制,强化人力资源部门的作用

引进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与管理模式,在运营大病统筹基金的各个环节上,加强成本控制、风险防范,提高基金支付效率、效益。完善商业保险公司人力资源建设,发挥其在选人、用人方面的优势;同时加强对参与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运营业务人员的相关专业培训,聘请社会保障领域的专家对他们进行专业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以深化他们对所从事业务知识的理解,从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更好的将商业保险公司的优势运用到大病统筹基金上来。

2、完善法律制度建设,加强监管

加快商业保险公司运营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使商业保险公司在运营大病统筹基金时有法可依。在监管方面,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两种监管模式:一种是"谨慎人"监管模式,它要求商业保险公司在对大病统筹基金进行投资运营时,必须像处理自身资产一样进行谨慎、小心处理,这种监管模式是以存在着比较成熟的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完善,商业保险公司具有丰富的运营经验、管理完善为前提的;另一种是严格数量限制监管模式,即在商业保险公司运营过程中,要对大病统筹基金投资的资产类别进行简单的数量或比例限制,以达到控制运营风险的目的,这种模式比较适合市场体系不完善的国家。鉴于我国市场体系还有待完善,资本市场水平比较低,运营风险控制不足等情况,我国现阶段应该采用严格数量限制监管模式,待到时机成熟时,在转向"谨慎人"监管模式。

五、结语

目前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的主要运营方式是交由商业保险公司运营,这种运营方式既可以充分利用商业保险公司各方面的优势,又可以避免政府直接运营大病统筹基金带来的成本过高、效率低下、滋生腐败等问题。尽管商业保险公司在运营大病统筹基金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但随着其运营大病统筹基金实践的增多,其经营经验将不断积累,管理体制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增,这种由政府主导监督、商业保险公司专业化运营的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模式,必然会对缓解居民"看病贵"的问题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廖淑蓉.管理式医疗突破医疗保险费用控制难点[J].中国发展观察,2007,(5).

[2]李留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化保险运作模式探讨[J].农村经济,2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