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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金融论文范文精选

科技金融论文

科技金融论文范文第1篇

目前,国内外学者均对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进行了相关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其中,经济学家Schumpeter(1912)首先提出了信用创造论,他在他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专门分析了信用与资本形成过程,将信用创造论置于他的“创新理论”中,即通过信用扩张创造资本,实现创新。此外,他还系统地研究和论证了货币、信贷、利率等金融变量对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影响,认为那些功能齐全的银行可以通过判断和支持那些具有创新生产发展能力的企业家的方式推动科技创新发展。而Curley(1960)等则从商业银行系统角度,研究了银行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作用。GoldSmith(1969)的研究指出金融机构在墨西哥快速工业化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King,Levine(1993)等以Sehumpeter为基础,提出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具体方法,如选择创新企业和项目、增加信贷投入、分散金融风险、披露预期利润等。Stulz(2000)认为,通过对创新项目的监控,银行能够较可靠地根据项目进展及其资金需求情况来为创新项目提供额外的资金支持,因此银行在为需要分阶段融资的创新活动提供外部融资方面更为有效。以上学者的研究集中于银行系统对科技创新的影响,国外也有学者研究风险投资对科技创新的作用,Saint—Pau(l1992)从金融市场风险角度出发,提出了金融与科技融合的有效方式,如鼓励和支持那些发展潜力较大的经济主体使用生产率较高但具有一定风险的生产技术,从而有效推动其技术进步,提升其经济利润。Kortum和Lemer(2000)通过调查法进行了相关研究分析,他们选取了美国20个产业1965-1992年的生产数据,系统地分析和考察了风险投资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其研究结果表明,在某一产业中,风险资本投入量与专利数量呈正相关性,即在一定情况下,专利数量会随着风险资本的增加而上升,其效应是普通R&D的3.1倍。Hellmann和Pur(l2000)选取了美国173个高新技术创业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以产品市场策略和企业的融资策略为重点,研究了风险投资与产品上市周期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风险投资的介入极大地减少了产品上市的时间,对创业者而言更是如此。Romain和Pottelsberghe(2004)则认为与大公司的R&D相比,风险资本可以通过科技创新和融资两种渠道拉动经济增长。此外,还有一些学者站在资本市场的立场上,系统地分析和研究了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RobertE.Hal(l2001)、PatrickBohon、XavierFreixas(2000)为代表的学者认为资本市场便利了人力资本的价值实现,促进了科技创新的发展。ThomasHellmann、ManjuPur(i2000)为代表的学者认为资本市场推动着科技创新的产业化。世界银行在2001年进行了一项专业研究,即《金融与增长:动荡条件下的政策选择》,这项研究进一步证实了金融对经济增长和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Chou(2001)等研究了一定时期内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对科技创新的影响,即金融创新可以极大地提升生产率,加速科技创新。佩蕾丝则在其《技术革命与金融资本》一书中提到了人类史上的几次科技革命,他认为在科技革命成果的转化过程中,金融发展和制度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金融资本对于科技创新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2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2.1融资环境问题融资渠道窄、融资限制条件多、融资成本高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因素。目前,中小企业在国家银行贷款的比重仅为222.5%,这与其实际经济贡献量严重不符。融资环境直接影响着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决定着其实际融资成效。我国现行的市场化金融体系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直接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当前,很多大型商业银行将大型国有企业作为其主要融资服务对象,积极为其提供发展资金,以推动其发展壮大。而中小企业受自身限制,一般规模较小、资金不足、技术能力薄弱,还款周期较长。因此,银行出于自身经营安全考虑,往往不愿为其提供融资服务。针对这一情况,我国制定了相应的融资发展政策,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还成立了专门的金融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项金融服务,以保障其健康长效发展。在此方面,日本具有丰富的发展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目前,日本共有五家金融机构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特色化金融服务,贷款条件和限制较少,受到了企业的一致欢迎和好评。此外,日本在政府的主持和支持下还成立了专业的担保机构,积极拓宽民间融资渠道,增加了中小企业从私人银行融资的机会。

2.2融资渠道问题当前,很多中小企业都存在融资渠道单一问题,其融资主要来源于商业银行,无法满足其实际融资需求。创业板市场现在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其总体规模较小、发展速度缓慢、交易主体不活跃,严重影响了上市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受场外市场和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限制,我国的资本市场的金融服务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服务层次较少,难以为处于成长时期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帮助。

3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解决对策

3.1加大对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加快建立商业银行信贷创新机制可以有效地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推动企业高速发展,提升其科技水平。针对当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特点,我国可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服务风险评估机制,针对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科学的解决策略。此外,我国还可以鼓励商业银行进行金融体制创新,提高其金融风险承受能力和应急能力,简化融资流程,提升中小企业的满意度。另外,银行还可以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科技企业的风险特点、融资需求、融资能力进行金融产品开发,设计和推出符合企业实际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同时,我国还要加强金融政策宣传推广力度,鼓励企业积极进行科技创新,采用产权质押贷款的方式获得贷款。

3.2积极拓宽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各商业银行金融机制可以立足其发展实际,进一步优化其融资结构,科学设置其科技创新贷款审批权限,提高其工作效率,力求为企业提供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同时,商业银行可以尝试将信托投资、债务融资、股权融资、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一套较为系统完善的科技创新融资体系,制定综合金融流程服务“一站式”制度。那些具备债券承销资格的金融机构可以充分利用其信息服务和承销便利,设立专业化融资信息平台,以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信息服务。此外,政府部门应重视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企业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稳定的地区经济发展融资环境,密切经济和科技发展间的关系,成立一批服务功能完善的社会金融中介机构。信用担保体系是创新活动和科技产业化的另外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由于中小企业大部分是民营企业,企业的信用情况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主的个人信用。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担保机构在推动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作为沟通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桥梁,使两者之间的利益重叠,因此加强担保机构的建设对中小型科技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

4总结

科技金融论文范文第2篇

1.金融研究是科技情报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科技情报研究的内容来看,科技情报研究涵盖了多项信息和数据,其中金融情报研究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情报研究的重点之一。由于当前科技情报研究主要是为经济发展服务,因此科技情报研究必然要围绕着金融情报做文章。由此可见,金融研究在科技情报研究中的重要地位。

2.金融研究关系到科技情报研究的整体效果由于金融情报研究是科技情报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金融情报研究的整体效果,关系到科技情报研究的质量。为此,只有认清金融情报研究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努力做好金融情报研究工作,才能为科技情报研究提供有力支持,保证科技情报研究能够在实效性上得到提高。

3.金融研究是科技情报研究中的重要内容从目前科技情报研究工作的实际开展来看,金融研究是科技情报研究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在科技情报研究工作中,考虑到金融情报研究占有重要比重,只有认识到金融研究的重要性,并积极开展金融研究,才能满足科技情报研究工作需要。

二、科技情报研究开展金融研究的必要性

基于金融情报研究在科技情报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在科技情报研究中积极开展金融情报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有效开展金融情报研究,不但成为了科技情报研究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成了提高科技情报研究质量的重要手段。为此,我们应认真分析科技情报研究开展金融研究的必要性。

1.科技情报研究开展金融研究,是满足科技情报研究需要的必要手段在科技情报研究中,金融研究作为科技情报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研究的效果,关系到科技情报研究的整体成效。为此,积极开展金融研究,提高金融研究质量,成为了科技情报研究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同时也成了衡量科技情报工作是否有效的关键。为此,我们应对金融情报研究的必要性有足够的认识,应将其作为满足科技情报研究需要的必要手段和重要途径。

科技金融论文范文第3篇

(一)农业创新体系的不足农业科技创新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共性与金融机构的盈利性相矛盾金融机构的存在很大程度是具有盈利属性的,农业科技创新恰恰相反,具有公共属性。农业科技创新中包括基础性研究成果在内的许多部分都是非常典型的公共产品,有着正外部性,主要是以产生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并不明显,这也决定了农业科技的公益性,而不是私利性。此外,就农业科技创新而言,存在着市场较小,收效较慢,周期长等不足,这也是金融机构将其排除在投资对象之外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次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高风险性与金融投资需求安全性的矛盾。不同与其他的科技创新活动,影响农业科技创新的因素有很多,过于依赖自然条件环境,也就导致了其无论是自然风险还是市场风险都比较大。就自然风险而言,科技创新结果受多方面的自然环境条件影响。此外农业科技创新的周期比较长,受到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资金投入后周转起来存在一定的困难,收益结果也不确定。而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较高的安全性是吸引其资金投入的主要因素之一。面对农业科技创新所具有的高风险性,金融机构对此活动的支持必定会慎之又慎。最后,农业科技创新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资金供给之间的矛盾。现阶段,我国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资金需求远远没有满足,金融机构对此的供给更是少之又少。资金的不足主要在三个方面显现出来,首先是贷款存在困难,银行对于资金外贷的条件设定较为严格,农业科技创新机构如今还满足不了这些条件;其次,与农业有关的贷款种类较少,品种较为单一,针对于农业科技创新特点的贷款品种更少;在此,对农业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的金融机构较少,只有少数的政策性银行和部分商业银行能够参与到农业科技创新研发中去,其余的一些金融机构参与较少。

(二)构建农业科技创新金融支持体系的必要性农业科技的创新对于金融机构的资金需求巨大,要想迅速提升我国的农业科研水平,全面推进农业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使农业科技创新尽快与国际接轨,并培育出国际领先水平的农业高科技企业,就必须要多措并举,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资金支持。近年来,金融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传统的金融投资渠道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其盈利需求,因此寻求新的可持续发展市场盈利渠道对金融机构的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作为一项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对开发全新的金融机构投资渠道提供了一次难得机遇。而构建一整套完善的农业科技创新金融支持体系对于两者的融合,实现共同繁荣,相互促进,都起到双赢局面有着积极地推进作用。

二、三种融资模式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应用

第一,涉农科技创新基金与投资引导基金模式。我国现行的农业科研体制主要实行条块分割的形式,这就使得资金的投入也过于分散,虽然有很多投资面,但是平均到每一方面,力度就显得十分薄弱了,达不到资金合理的效果。因此国家在对农业科技实行财政支持的同时还应该考虑到重点支持。对于一些公益性较强的农业科技创新项目要设立专门的基金进行重点支持,其形式应该以财政资金支持为主,同时融合企业、个人投资,对一些农业类科研机构、企业以及创新项目进行重点支持。很多农业科技创新具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开发潜质,对于这类的创新项目,政府要从基金和涉农科技创新基金和投资引导基金两方面,分别以直接无偿资助,以及支持科技创新投资基金进行。

第二,农业科技创新贷款模式。在众多的农业科技创新金融支持机构中,银行是最重要的机构之一,我国科技兴农的总体战略是银行将金融投资倾向于农业科技创新的强大动力,更是银行对于社会的责任体现。同时,作为盈利机构,如何实现效益的最大化也是银行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因此将农业科技创新领域的发展与银行投资的盈利相融合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市场发展前景良好,商业价值明显的科技创新机构,银行对此的投资无疑是一个最为明智的选择。这类农业创新机构大都能够实现资金的快速流转和投资基金的可观回报。因此为了实现双赢的局面,银行在进行农业科技创新领域投资之前最好进行一次风险评估,依据风险状况进行投资。对于资金需求较大的农业项目,最好采用多家银行共同融资,联合贷款的方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有效降低,使得投资过程风险降到最低。针对于农业科技创新企业的特点,银行可以适当调整其投资制度和条件,贷款利率可以根据风险的大小进行适当调整,灵活处理贷款回收方式,根据项目的进展进行调整资金的投入额度和回收额度。

第三,银行贷款与保险的双重保障模式。银行和民间投资之所以不愿意投资涉农企业,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风险大,收益小,能够建立有效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使得保险公司和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分散风险,是解决这一现状问题的有效途径。银行针对创新项目确定投入的额度,然后在风险出现时由保险公司或者担保机构想银行进行资金补偿,同时政府也应该承担适量的风险,对参与机构进行政策支持和鼓励,以及给予相应的补贴等。如此以来可以有效解决银行以及民间投资对于风险担心的问题,更能吸引广大投资机构,促成涉农创新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共同繁荣。

三、如何实现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

把投资主体扩大化,农业科创新体系多元化,将政府部门、银行、民间投资等多种投资主体全都融合在内,实现投资主体的扩大化,同时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首先,要从意识上着手,着力为投资主体营造良好的农业科技创新投资环境,政府要从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农产品创新交流平台打造、农业交易规范制定、创新政策优惠支持等多方面对农业科技创新进行思想方面的支持,使得投资机构有投资的信心和希望。其次,要在资金利用方式上进行创新。对于财政资金支持,应该提高使用效率,财政资金对于农业科技的创新应该有针对性、有重点性,做到物尽其用,对于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和市场价值的创新项目进行重点支持;再次,建立健全和完善多方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尽快完成保险公司、担保机构、投资机构以及政府之间的风险承担和资金投入制度。特别是政府应充分起到领头羊的作用,既要做好风险分担,政策支持的本职工作,更要做好中间人的角色,协调好三者之间的关系,促成共享盈利,共担风险的双赢局面。同时要充分发挥银行的作用,银行在众多的投资机构中是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对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投资农业科技创新中的诸多问题,银行应该采取积极地措施,主动进行投资方式的创新和投资制度的调整。从服务方式和信贷产品两方面进行创新。由于农业科技创新的投资风险较大,银行可以将资金在不同的农业领域进行投资,扩大农业产品支持种类和农业领域范围,把支持面扩展到农业器具、农业肥料药物、以及绿色农产品等领域。其次,与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合作,实现共享盈利、共担风险的合作共赢局面。对于资金需求较大的创新项目,可以联合多家银行实现联合贷款。此外,针对于农业科技创新这一专业性比较强的投资领域,银行最好能够成立专门的研究小组,分设专业涉农人员,采用精通农业科技与金融管理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提升金融服务整体水平,实现农业科技创新推广的最大化在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推广的薄弱也是金融支持不足的又一重要原因,这是由多方面造成的,农民的专业生产技术落后,资金不足对于农业科技新产品的购买力十分有限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方面。因此,要注意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水平,实现农业科技创新产品推广的最大化,保障创新产品能够得到广泛的运用和推广。首先,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由政府部门针对金融服务中出现的不足和漏洞进行合理改革,鼓励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业金融机构对农民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农民购买科技创新产品。其次,还应全方面使农民的融资渠道拓展,鼓励银行采用多种抵押贷款方式,以及无抵押贷款政策优惠。最后,健全完善的担保机制,在鼓励农民购买科技创新产品的同时,还要为农民的购进行为承担一定的风险,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四、结束语

科技金融论文范文第4篇

首先,金融为科技创新提供直接的资金支持。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核心是资金支持。资金支持可谓贯穿于企业科技创新过程的始终,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阶段都需要大量资金才可以正常运转,而这些资金除了部分依赖政府补贴、企业自筹外,大部分需要向金融机构融资。金融机构通过不断注入资金保证研发的持续性,缩短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期,加速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进而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步伐。其次,金融机构利用信息收集优势,对科技创新项目进行识别和筛选,力求创新项目的风险和收益相匹配,从而减少资源的浪费。科技创新项目普遍具有持续时间长、资金需求量大、收益滞后期长等特点。金融机构利用信息收集方面的优势,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待建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断,对预估收益高、风险相对小、市场前景好的项目进行投资,以期获得更高的回报。专业化的风险投资机构对科技创新项目的审查则更为严格,只有市场前景广阔、投资回报丰厚且风险可控的项目才能获得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支持。最后,金融业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的诉求拉动了科技创新。随着金融电子化和网络化的发展,金融业越来越需要最新、最精准的机器设备和最先进的技术手段作支撑,来帮助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并取得竞争优势。这就要求科技创新企业和人员不断研发新的技术和设备,从而拉动科技创新。

二、河北省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存在的问题

河北省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的效果还不明显,资金问题仍是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短板。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门槛偏高与国内发达省市相比,河北省金融业发展相对落后。截至2013年末,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到4.7万亿元,营业网点10503个,从业人数达16万余人①。而金融业相对发达的浙江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为9.6万亿元,营业网点11667个,从业人数超过22万人②。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传统的信贷业务为盈利手段,经营上强调信贷资金的“安全性”,规避风险的意识较强。然而,科技创新企业大多成立时间较短,缺乏信用积累,资产结构中无形资产占比较高,难以向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抵押品。因此,科技创新企业很难达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要求,也就无法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支持。在河北省科技经费筹集总额中,金融机构对科技活动的贷款占比在2003—2008年间均低于10%,不仅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而且远低于企业自筹资金和政府资金在科技经费筹集总额中的占比。这表明,河北省科技经费的来源主要依赖于企业自有资金,政府投入仅仅起到一个引导作用,而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效应并未完全显现。

2.资本市场功能未能有效发挥资本市场不仅可以满足企业的大额资金需求,而且能够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可持续发展。美国85%的高新技术企业都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河北省科技创新企业则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和政府拨款来获取资金,很少有企业能够上市融资。主板市场的上市门槛高,资本规模小、盈利能力不稳定的科技创新企业只能“望市兴叹”。创业板市场虽然放宽了上市要求,但监管严格,真正能够通过创业板上市融资的科技创新企业数量有限。截至2014年6月末,河北省创业板上市公司只有7家,分别是恒信移动、建新股份、先河环保、晨光生物、常山药业、汇金股份和汇中股份,7家公司IPO筹资总额共计41.8亿元①。另外,部分科技创新企业对于上市融资还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认为上市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均需向社会公开,而且担心重大经营决策要由股东大会投票表决,会丧失对企业的绝对控制权,这也构成了企业上市融资的障碍。

3.完善的风险投资机制尚未形成风险投资的特点在于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创建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具有投资偏好,通过高风险的股权投资获取超额收益。风险投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科技创新企业的资金缺口。然而,河北省的风险投资机构数量有限,根本无法满足科技创新企业在前期孵化阶段的融资需求,最终可能导致创新项目流产。2001年3月,河北省成立了第一家科技风险投资公司。截至2012年末,河北省本土的风险投资公司有20余家,其中民营风险投资公司占比不足三分之一。河北省风险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且存在投资经验缺乏、项目评估水平较低、风险资本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风险投资机构对科技创新企业投资的积极性,进而影响了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同时,部分风险投资机构比较关注企业的短期盈利,与创新企业收益滞后期长的特点不相称,造成科技创新企业的经营压力过大,也影响了企业引入风险投资的积极性。

三、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的对策建议

科技创新是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而金融体系可以通过资金支持、项目甄别和需求拉动等多种渠道推动科技创新。河北省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企业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许多方面有待完善。针对河北省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1.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内在的风险收益偏好与科技创新的需求不匹配,导致科技创新企业无法更多地取得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支持。为了缓解资金供求双方的这一矛盾,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首先,针对不同类型的科技创新企业和创新项目,提供差别化的金融服务。对部级和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重点给予信贷支持;对部级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高附加值产品及关键技术创新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技术含量高、成长空间大、发展前景广阔的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适当给予政策倾斜,符合条件的可以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其次,建立独立的科技创新企业信用评级体系。针对科技创新企业成立时间短、预估收益高、投资风险大的特点,金融机构应将其与一般企业的信用评级区别开来,制订专门的信用评价标准,为科技型贷款的发放提供科学的依据。最后,创新担保方式,允许科技创新企业采用无形资产作抵押。对于科技创新企业而言,由于在创业初期固定资产价值低,难以向金融机构提供合格的抵押品。相反,科技创新企业的无形资产增值潜力大,是名副其实的核心资产。金融机构可以联合专业化的资产评估公司,对科技型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估值,再根据企业信用评级,核定无形资产的价值和抵押率。

2.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注重创业板、中小企业板市场发展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间接融资相比,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优势更为明显。科技创新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可以获得长期、大额、稳定的资金来源,从而保证创新过程的持续性,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同时,投资者的外部监督会有效约束科技创新企业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率。河北省有关政府部门应加强与证券交易所的沟通和联系,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培育、鼓励并支持实力雄厚、盈利能力稳定的大型科技创新企业到主板市场上市,而资本规模小、成长性好的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则应努力抓住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市场的融资机会。

科技金融论文范文第5篇

选择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协同发展模式包括:政府主导型协同发展模式、过渡型协同发展模式、市场主导型协同发展模式。根据科技部对2013年全国各地区科技进步的监测结果,河北省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为38.07%,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0.30%,在全国31个省市中排名25位,科技创新发展状态为低等水平。从2013年各省市科技金融资金总规模测算来看,河北省科技金融发展状态为低等水平。通过河北省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协同度测算结果,协同发展程度为低等水平。为此,判断河北省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协同发展的驱动力主要依靠政府力量。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导向与相关政策配合是实现河北省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协同发展的关键。基于河北省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发展基础与发展状态,选择“政府主导型协同发展模式”作为河北省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协同发展模式。政府主导型协同发展模式要求整合河北省区域创新与金融资源,利用政府力量推进产学研金合作。河北省应整合科技创新三大阶段和公共科技金融与市场科技金融有关要素,对其协同发展模式进行细化设计。

二、河北省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协同发展

机制构建前面设计了“政府主导型协同发展模式”为河北省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协同发展模式,而机制则是使模式“运转”的具体保障。河北省应建立政府协调机制、主体交叉学习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环境保障机制“四位一体”的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协同发展机制。政府协调机制包括财政科技投入优化配置、财政科技投入监管、税收政策配合与建立协调管理机构四个方面:

(1)在政府主导型协同发展模式下,河北省财政科技投入优化配置的关键是财政科技经费预算的科学性;优先配置的领域包括产业共性与关键性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及市场科技金融培育;优先配置的对象包括产学研、企业及风险投资机构、商业银行等市场科技金融主体;

(2)而有效的财政科技投入监管体系应该是河北省政府科技部门、政府财政部门、政府审计部门、第三方中介机构、相关专家、项目承担单位、人大常委会及舆论媒体机构等多部门多元化、全方位的监管,其中政府科技部门全方位参与,保证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在政府主导型协同发展模式下,对财政科技投入监管绩效的考察重点为政府资金对企业创新主体与市场科技金融主体资金的引导带动效果;

(3)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机构和天使投资者,一律免征企业所得税。降低银行科技贷款的营业税税率,并允许科技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在税前扣除。对于个人科技创新所取得的创新相关收入,可免征其个人所得税。对于高校与科研院所利用其科研资源进行的科技成果转让与其他技术服务性收入,免征所得税。对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给予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税等优惠政策;

(4)在政府主导型协同发展模式下,河北省应建立协调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调研制约区域内科技创新与市场科技金融发展的关键因素,为财政科技投入优化配置与相关税收政策制定提供建议。主体交叉学习机制要求:河北省企业和科研院所以及高校等科技创新主体、风险投资和商业银行等市场科技金融主体、政府公共科技金融主体应该交叉学习,以促进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协同发展。信息共享机制应包括事前信息共享、事中信息共享与事后信息共享。事前信息指科技创新主体的项目融资信息、科技金融主体的投资条件与要求及各主体的信用记录等。事中信息指科技创新项目的进度情况与阶段性成果、科技金融资金的到位情况等。事后信息指科技创新主体与科技金融主体的损益情况及双方信用记录等。环境保障机制包括法律法规保障机制、中介服务支持机制和人才供给保障机制。法律法规保障机制要求:完善《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完善《风险投资法》、《企业购并法》、《产权交易法》、《企业破产法》,使科技创新投资业务有法可依;完善《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条款,允许被投资企业进行股权回购。中介服务支持机制要求:河北省发展开发推广服务机构、完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提高创业孵化服务能力、发展科技担保机构、发展科技保险。人才供给保障机制要求河北省培养创新人才、金融人才及复合型人才。

三、河北省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协同发展对策建议

(一)政府应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税收优惠力度

扶持科技金融协同发展。政府出台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在技术和资金方面给予科技企业尽可能大的注入。改变财政资金单一投入的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融资杠杆作用,引导民间资本、外国资本等社会资本向科技事业的投入。商业银行提供科技贷款后,政府向科技贷款配套贴息。对于科技贷款增长较快的商业银行应给予奖励,设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补偿银行在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的贷款损失,实现政府、银行、企业共担风险。要加强对高新技术园区的管理和引导,鼓励高新技术园区的创新与改革。

(二)建立政府担保机构和政策性银行

支持科技金融协同发展。河北省政府财政厅应提供部分资金,成立实力雄厚、规模较大、专业性强的科技担保机构,以鼓励创业和加快技术成果转化等为目标,选择既符合政策条件又具有成长性的科技企业提供担保。同时,政府设立政策性银行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资金来源以政府财政及其他公共部门出资为主,运营主体为银行体系,资金使用需要还本付息,但在科技贷款客户规模、资信条件的评估方面可以采取比银行更为灵活的条件。以此增加科技贷款市场的有效供给,弥补科技贷款缺口。

(三)政府应增加科技投入

提升科技产出效益,并设立产学研投资基金,打造科技人才队伍。政府应不断增加R&D的投入,积极支持具有市场潜力、前景好的科技企业和项目,重点提升科技金融产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政府应投资设立产学研投资基金,为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搭建桥梁。充分发挥科技型企业在科学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产学研一体化体系,提高科技投入产出效益。打造一支结构合理、勇于创新的科技人才队伍,不断提高科技人员科技创新能力。可以通过建立科技人才信息库,设立留学人员科技园等途径为河北省创造优良的创新人才环境,提高河北省高新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

(四)商业银行不断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扶持科技型企业。商业银行应学习美国硅谷银行的经验设立科技支行,如光谷科技银行、科技金融集团等,推进科技金融机构的创新。还应创新无形资产质押担保方式,扩大对科技活动的信贷投入。鼓励银行为科技企业创新贷款品种,如企业成长贷款、农业科技贷款、商标专利权质押贷款、法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企业经营权质押贷款、企业创业贷款等。鼓励银行针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个性化融资产品,降低融资门槛。同时应丰富金融市场,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支持。

(五)培育资本市场

拓宽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我国目前应建立政策支持体系,提供专项资金,推进科技型企业上市。不仅要培育主板市场,而且要大力培育创业板市场,为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上市融资机会。对于成长迅速、市场前景好的科技企业,应给予特别政策扶持,不仅为其提供财政资金补贴,而且应优先为其提供项目用地,实行价格优惠措施。建立拟上市科技型企业储备库,有计划地对这些企业进行重点资助和辅导,推进其进入资本市场并挂牌交易。对上市后备企业,金融机构应加大支持力度,并优先支持资金需求合理、上市时间表明确的拟上市企业。对于拟上市企业,可以先引导其发行企业中长期债券、中期票据融资和短期融资券,待条件成熟再发行股票。

(六)风险投资机构成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

为科技型企业补充资金供给,并完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发挥河北国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引导作用,吸引国内外实力雄厚的优质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私募投资机构等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对于处于初创期的科技企业应重点加强创业投资资本的扶持。风险投资机构应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不断创新风险投资产品,提供创业基金、风险投资补助基金等,为科技型企业补充资金供给。同时,为实现收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应完善风险资本退出路径。风险资本可以选择以下退出路径:在市场公开转让股票收回企业风险投资;创业者自己继续保留创业企业的股份,变风险投资为长期投资。鼓励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到资本市场上市,并壮大河北省产权交易市场。

(七)发展科技保险

为科技企业提供融资保障机制。保险机构可以通过设立科技巨灾风险保障基金、发行科技风险巨灾债券、建立科技再保险体系等形式分担科技企业的风险。也可以“全参与”模式或“半参与”模式直接或间接参与企业的科技研发活动。鼓励保险机构在科技企业融资过程中采用多种模式进行融资保障机制创新。1、可以采用担保型模式。企业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保费,作为担保费用。保险公司依此为企业担保,企业从银行获得科技贷款的便利条件。如果企业申请的银行贷款违约,保险公司向银行理赔部分贷款,作为保险赔偿金。2、可以采用再保险模式。该模式的关键是政府出资建立信用保险基金。企业向担保公司请求担保后,担保机构为了分散风险,向信用保险基金进行再保险。获批后担保公司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担保,银行为企业发放科技贷款。担保公司从而有效地将科技贷款的风险分摊给了信用保险基金。

(八)优化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