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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耕文化与乡土文化

农耕文化与乡土文化

农耕文化与乡土文化范文第1篇

翻开一系列的参考书,可以发现关于“乡土”的定义还是很多的,很多的学者都有自己不同的见解。这里所用的乡土的含义主要是借鉴费孝通先生写的《乡土中国》中关于乡土的理解。从《乡土中国》中的前两个小标题“乡土本色”,“文字下乡”来看,《乡土中国》中的“乡土”,指的是农村、乡村。在《乡土中国》中有这样一句话:“从乡土社会进人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风俗来应付的。”按照形式逻辑来推断,乡土社会作为空间概念,它的逻辑对立面,应该是作为空间概念的城市社会,但是从上面的一句话可以看出,作为空间概念的“乡土社会”,是与作为时间概念的“现代社会”对比使用的。可见乡土社会既是一个空间概念,更是一个时间概念。所以这里的乡土是与城市在空间形态和时间性质上双重同步对立的农村或乡村。乡土生活则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乡土生活的自然环境,这就包括了农村里的农作物、树木花草、河流等等;其二是乡土生活的人文环境,里面包括了农村的经济耕作方式、民间风俗、乡土的道德风尚、乡土人的性格等等。

乡土生活的美学意义

(一)乡土生活自然环境怡人乡村最具特色的自然环境就属农田了,黄灿灿的油菜花、绿油油的小麦、雪白的棉花、红色的高粱等等。不同季节农作物有不同的颜色,它们在一年中为农田不断地描绘出不同的色彩。走进一个乡村,进人眼帘的就是庄稼地,还有几个农民在田里耕作,这个时候眼前就出现了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画面。乡村里的树木花草也是不容忽视的,“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十个字却凝结了乡村自然环境的特色。城市道路上我们也会看到很多花草树木,可那些花草树木被修剪了若干次,只是为了符合我们自认为的美观,它们已经被动地违背自身自然生长的规律了。而乡村里,树木花草都是自由生长的,与农田、住房一起构成了一幅绚丽的图画。有的树木已经与庄稼人结下了深厚的感情,他们在树下乘凉小孩子在树下嬉戏等等,有的树木已经传了好几代了,他们觉得是祖辈给自己留下的宝贵财富,不允许任何的破坏。乡村自然环境是最贴近大自然的,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心理或多或少都打上了大自然的痕迹。春种秋收,夏雨冬雪,他们耕作的收获得益于大自然的馈赠。所以“天人合一’,的文化理念在他们生活中是得到很鲜明的证明的。举例说一下,因为乡村人一直奉行天人合一的理念,所以他们的住房的建造都是讲究风水的,他们会选择风水适宜的地方建造他们的住房。走进一个乡村,你会发现他们的住房是错落有致的农田中很好的点缀。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城市生活的环境质量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乡村旅游业在这几年迅速发展。人们利用节假日去农村,感受大自然的馈赠,欣赏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画面,旅游人类学家彭兆荣(2005)在(旅游人类学视野下的乡村样本》对乡村的解读中认为乡村“理想的风景画”有三种情形,其中之一就是优美的风景画:村庄与自然构成一种和谐关系和有机的整体,游客置身于其中会产生心旷神怡的感受,达到休闲、身心放松和娱乐的目的。乡土生活的自然环境因其贴近自然、贴近人追求的天人合一的理念,贴近人与自然和谐的画面而具有独特的美学意义,给城市中生活的人不同的视觉感受,给原本生活在乡村的人一种独特的满足感,丰富了自然美的内容。

(二)乡土生活样态的悠闲现代都市的生活即使没有体会过,也或多或少通过电视看到过。忙碌永远是城市生活的节奏,上班途中堵车、熬夜加班、过着灯红酒绿的生活等等,这些在乡村人眼里很难理解的现象,城市里每天都在上演着。乡村的农民们,他们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在农田里耕作的时候可以和一起在田里耕作的人聊聊家常,可以自己哼哼小调,他们不需要节奏很快,不需要接受别人的管制,只要自己觉得今天任务完成了就可以回家休息。所以你晚上来到乡村,过了一定的时间只会感受到安静的村落,除了偶尔几声狗或者其他虫的叫声。乡土生活不仅仅就是在农田里耕作,在长时间的积累中,他们也形成了自己的独特的娱乐了方式。传统的乡土生活的娱乐方式有荡秋千、扭秧歌、打铜板、说评书、看花灯等等。农民们在农闲时光就通过这些方式来娱乐,从而获得精神的享受。现代化进程中,一些高科技的产品也逐渐进人农村,如电视、电脑等等,乡村的人们也逐渐通过这些方式来打发自己的时光,那些最原始的娱乐方式在逐渐淡化。传统的娱乐方式是乡村文化的有机构成部分,体现了农耕文明时代传统文化的特性。现代化进程大大冲击了这些传统的娱乐形式,城市里的人们大都寄托于电子产品来放松自己紧绷的神经,我们可以通过自身体验发现,相比于现代的电脑游戏,传统的游戏有助于人们彼此间的沟通交流,有助于释放人的天性,更能体现人们对自由的追求。乡土生活样态是通过乡土人展示出来的,土地是他们的根,他们在与土地与大自然的融合中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而这些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则打上了他们实践的烙印,体现了他们生存的本性。他们的生活不是一帆刚顷的,他们在与苦难、与自然灾害的抗争中,在对自由美的追求中他们展现了他们的生存信念,展现了他们的追求。

(三)乡土生活经济生产方式的悠久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自从“神农氏”教人们播种收获,开创农业时代起,我们的社会就开始了以农耕为主的经济生产方式,常见的形态就是“男耕女织”。乡村里的农民主要靠农业来谋生,所以说他们是靠着土地吃饭的,他们生命的繁衍、吃穿住行等生存问题都与土地密切相关。以农耕为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牢牢地维系在土地上,由此构成了相对稳定的生产习惯、居住条件和群体性格。他们的生产工具也就是农具是他们在实践活动中创造出来的,体现了他们勤劳的传统美德。从农耕时代开始,农村人一直过着依靠农具从土里刨食的生活,他们依靠农具进行生产劳作。有这样一句话:人勤劳了地就不会懒,农民们依靠自己在土地上的辛勤劳作换来沉甸甸的果实。传统社会中,经常会看到老牛耕田的现象,人坐在牛上,牛慢悠悠地走着,就这样完成了田里的劳作。当然,现代化的机器已经逐渐取代这些所谓的落后的生产方式了,不过在美国,阿米什人却是抵制了现代机器化的生产而采用原始的方式。现代化进程中,在被机器的声音围绕的生活中,我们难免会怀念最原始的耕作方式,会怀念人与自然和谐耕作的画面。乡土生活的耕作方式则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原始的特色,抵制了工业文明带来的危害,体现人的本质力量。

(四)乡土民风的浮朴远亲不如近邻是我们都知道的一句俗语,但是在现在却出现了住了十多年却不知道对面住的是谁的情况。现代社会中,我们过分地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了一些更为重要的东西,在这个经济人的社会,人们生活在陌生人的城市环境中,所以会出现很多让人寒心的现象。回归乡土去看看,乡土的道德风尚,乡土人的性格正弥补城市生活的空缺。乡土就是一个熟人社会,邻居之间很亲近,他们在长期的农耕活动中相互帮助相应地形成了一个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中,彼此认识,彼此帮助,他们的关系是靠地缘形成的。传统乡村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社会共同体,是一个“熟人社会”。长期聚集而居导致了人与人之间彼此熟悉,不存在任何个人私密的东西。现代的乡村则在形式发生一定变化的情况下仍保留了传统乡村的特点。城市生活中的人们,偶然一次机会来到乡村,感受到乡村民风的淳朴,感受到乡村人的热诚,疲惫的心就会有点释放,就会有种家的感觉,这个时候他们心里就会有一种愉悦之情。在乡土人对道德美的追求中,城里人填补了心灵的空白。乡土生活的淳朴民风也就具有了自身的审美价值与意义。

〔五)现代化呼咦乡土生活乡村环境的自然之美是人们心之所向的,自然山水是乡村景观框架的基础和大背景。乡村的聚落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巧妙结合形成的有机整体,赋予了乡村恬静之美和自然之美,而这正是城市人所缺少和渴望的,乡土生活的自然环境给人们带来了身心的享受,一方面可以给人以视觉上的享受,另一方面尤其是对城市居民在商业化的今天,带来精神上的愉悦之情,让他们找到自己的精神家园,找到心理_L的归属感。乡土生活农田景观的形式之美是不容忽视的,农田通常由农作物、小道、水渠等元素形成的。不同地域的农田会形成不同地域的色彩和形式,从而给人带来不同的形式美的美学体验。不同种类的农田在不同的季节也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社科纵磺在不同的人的心里也会产生不一样的反应。农田景观具有韵律美、动态美和自然美的特点。乡土的生产生活也具有自身的美,具有.生产能力,是土地能够使人产生美感的前提。它给人类提供了衣食之源,使人们对它产生深厚的感情甚至依赖。在乡土生活的人们,对土地有深深的依赖之情,乡土生活反映了人类创造并继承、保存至今的生产生活经验,蕴藏着十分丰富的美学内容。乡土生活所具有的美学意义引起了现代乡土旅游业的发展,通过相关报道,我们可以发现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在节假日去农村,去感受农村的生活。这在一定程度上唤醒了人们对乡村的关注,在现代化的今天显得尤其重要。但是在旅游业繁荣的同时我们不能忘记不要企图用现代城市文化去改变乡土文化,不要让乡土自身的文化在这个过程中丧失。江南第一水乡周庄已经在这个过程中成为了商业的牺牲品,已经失去了自身的本性。我们不仅要发现乡土生活的美学意义我们也需要用美学理论来阐释乡土生活,什么是真正的乡土生活?追求自由,追求人本性的解放才是真正的目的,而非经济利益。

结语

农耕文化与乡土文化范文第2篇

一、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存在矛盾的对立统一

1.城市化建设是发展的需要,要有一定土地做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得到迅速提高,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的近半个世纪中我国城市发展的最快时期。据统计,1998年我国城市人口约3.8亿,城市化程度大约为30.4%。但与世界相比,发展还是很慢,1996年世界城市化程度已经达到45.5%,而日本在1990年就达到77.4%。据专家预测,我国到2050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70%,在未来50多年中,将有约5亿剩余劳动力及其家属进城,变为城市人口。这样不仅要建立大量新城市,而且现有的许多城市都要程度不同地扩大其规模。土地是城市的依托,城市化建设必然要有一定的土地做保障,按照每个城镇人口占地100平方米,增加5亿城市人口,约需要土地5万平方公里,即7500万亩。

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并转变为城镇人口,推动大批新城市的建立。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有城镇需要调整产业结构,进行化建设和旧城的更新改造。新城市的建立和老城市的扩大是我国整个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表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此而占一部分土地,包括一部分耕地,是不可避免的。

2.我国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联合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最新公报显示,全国耕地面积19.51亿亩,人均耕地面积0.106公顷(1.59亩),仍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一半,而且地区分布很不平衡。人均耕地较多的一些省,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这里条件较差,粮食产量较低;人均耕地较少的省(区、市),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和京津沪三市,这里自然条件较好,粮食产量高,但也是耕地大幅度减少的地区。全国还有607万公顷(0.91亿亩)的耕地坡度大于25度,而在耕地面积中,无灌溉设施的耕地比重高于有灌溉设施的耕地,全国还有30万公顷的耕地不同程度地受到土地流失的危害。这些都说明,我国耕地的总体质量也是不高的。

新《土地管理法》着重强调了加强耕地保护问题,其目标是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新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但是我国耕地资源的主要特征却是耕地面积占土地资源比例小,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质量低,人均耕地少,且日益减少。在自然条件和生产力所允许的条件下,绝大部分能开垦的土地已被开垦。此外,我国人口还在以每年一千多万人的速度增加,经济建设正处于快速增长时期,“吃饭”和“建设”给耕地带来的压力,有增无减,并没有缓解。近年来,耕地面积连年锐减,尤其是一些优质耕地的减少,很难靠开发来弥补。目前这种趋势还在发展。仅仅1997年、1998年两年,全国耕地就净减少近600万亩。地方开垦条件差或土地后备资源的匮乏,致使其既实现确保耕地不减少的目标而又同时不经济的发展相当困难。据有关方面预测,到2010年,我国还要增加一亿多人口,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陡坡退耕、灾害毁地三项,可能还要减少耕地近一亿亩。

3.缓解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矛盾的途径

在客观上,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城市的发展和扩大必定要占用一部分土地,但是,城市又不能不发展。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发展城市与保护耕地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我们必须较快地发展城市,以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我们需要切实地保护耕地,使两方面得到协调和统一,在发展城市中尽可能地减少耕地的占用。

因此,必须找出一条既能减少耕地占用,又能及时为城乡各项建设提供必需的建设用地,保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以缓解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之间的矛盾。而解决这一矛盾的唯一途径是走土地集约化利用的道路。土地集约化利用包括四个方面:(1)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2)农村非农用地的集约利用;(3)农村农用地的集约利用(主要是大城市周围的高投入高产出);(4)全国整体的集约用地水平的提高。其中前三条是被大家所共识,而最后一条则未引起高度重视,而此条正是解决用地紧张的主要途径。土地的集约化利用不但要从局部如某个城市或农村、某个地区或某块土地的角度来考虑,而且要从系统整体(整个国家)的角度来考虑。加快城市化进程能更好地集约用地和节约用地,能够提高全国整体的集约用地水平,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的目标,起到保护耕地的作用。下面就加快城市化进程对减少耕地占用的压力谈几点看法。

二、发展城市化建设与土地集约化利用关系

1.城市化建设有利于人口出生率的降低,从而减小众多人口对耕地的压力

城市和乡村代表了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单元,由于城乡经济水平、妇女职业类别和文化程度的差异,而使两者的妇女生育水平有较大的差异,城镇始终低于乡村的生育率。生育期一孩率城镇大大高于乡村,高达90%以上,乡村二孩率超过城镇的1倍多。1998年我国城镇人口出生率为13.67‰,自然增长率8.36‰,而县出生率为17.05‰,自然增长率为10.04‰。以上海市为例,1998年人口出生率仅为5.20‰,自然增长率为-1.80‰。我国历年市镇与县人口生长率与自然增长率对比见表1。

表1我国历年市镇与县人口出生率与自然增长率单位:‰

199019911992199319941995199619971998

市镇出生率16.1415.4915.4715.3715.1314.7614.4714.5213.67

自然增长率10.439.999.709.389.609.238.828.948.36

县出生率22.8021.1719.0919.0618.8418.0818.0217.4317.05

自然增长率15.7914.0412.1812.1712.0411.0911.0810.5310.04

影响生育率的因素有:第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经济水平越高,总和生育率越低;反之,则总和生育率越高;第二,文化教育水平。无论是生育率、多孩率,还是平均孩次,有文化者都低于文盲、半文盲,并且,文化程度愈高,生育率、多孩率和平均孩次愈低,两者呈相反关系。造成城乡生育水平差异的另一重要原因也是妇女文化程度的差异。乡村文盲、半文盲率多,女性文盲、半文盲多及农、林、牧、渔业妇女文盲、半文盲多,这“三多”已成为乡村生育水平高于城镇的又一个重要因素。第三,职业与劳动性质。劳动性质与文化程度有一定关联。脑力劳动者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生育率低;体力劳动者,尤其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劳动者,文化程度较低,这一因素与经济和其它社会因素共同的影响,使他们的生育率较高。职业的差别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生育率的高低,农、林、牧、渔业妇女的生育率高于其它职业妇女生育率的2-3倍。而城市化建设有利于提高文化素质,减少农业人口,降低生育率。此外,计划生育的作用在于引导和加速生育水平的下降,而由于城市社会经济较发展,文化教育程度高,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较容易,能够严格控制人口数量的增长速度,人口的减少又可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2.城市化建设有利于集约化利用土地,从而扩大耕地面积

如何做到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两不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主要是转变用地方式,走集约利用土地、节地挖潜的路子。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整理宅基地,二是充分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而大力发展城市化建设,有利于实现粗放用地变为集约用地,并推动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集约利用,是既积极而又有效地保护耕地的思路。一方面,城市容纳人口多,城市人均用地比农村人均用地少,土地利用集约度高。我国历年城市与农村人均居住面积对比见表2。表2显示,我国历年城市与农村人均居住面积有逐年增长的趋势,但农村始终较城市高出2-3倍。1998年城市人口为37942万,人均居住面积达9.3平方米,而农村人口为86868万,占总人口69.6%,人均居住面积达23.7平方米。以山西省为例,1996年5个地级市人均占地119平方米,农村人均占地则达192.93平方米。此外,城市规模越大,城市的中心功能越强,人均用地也越少。与小城市相比,要素的投入产出率和主要经济指标的人均水平也较高。我国不同规模城市各项指标见表3。表3表明,1996年全国城市增至666个,人均用地99平方米,其中,200万人以上的超大城市人均用地66.2平方米,100-200万人的特大城市人均用地86.2平方米,50=100万人的大城市人均用地99平方米,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人均用地105.3平方米,2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人均用地131.6平方米。而且大城市与小城市相比,产业密度(人均GDP)高,第三产业比重大,另一方面,城市化建设能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有利于耕地内部挖潜。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可以空闲出许多宅基地和非农用地,使这些宅基地和非农用地变为耕地,增加耕地数量。如前所述,5亿农村人口进城,若农村按人均160平方米计算,可减少占地8万平方公里,扣除城市建设用地5万平方公里,则全国可节约3万平方公里,即4500万亩;农村劳动力的减少可以使农民统一经营,连片耕作,减少不必要的路和田坎,增加耕地,使农业生产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粮食产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表二我国历年城市与农村人均居住面积对比单位:平方米/人199019911992199319941995199619971998

城市人均居住面积6.76.97.17.57.88.18.58.89.3

农村人均居住面积17.818.518.920.720.22121.722.423.7

表三我国不同规模城市各项指标表

全国666个城市平均超大城市200万人以上特大城市100-200万人大城市50-100万人中等城市50-100万人小城市20万人以下

城市个数(个)666112344195393

人口密度(万人/平方公里)1.011.511.161.010.950.76

人均占地(平方米/人)9966.286.299105.3131.6

人均GDP913815812144551306084006281

第三产业比重(%)37.249.343.838.834.129.2

3.城市化建设有利于水平和人口素质的提高,从而提高土地的集约化利用程度

科技进步的发展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又提高了城市和农村的集约化用地程度,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人口素质的提高有利于生育率的降低,从而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城市化水平越高,越有利于集约用地,从国外的经验来看,越是经济发达国家,城市化程度越高,农业人口越少。而城市化程度比较低的国家则往往是发展家,具有经济落后,农业人口多,出生率高,人口增长速度快等特点。

城市化的发展使科技与经济水平不断提高,推动了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假如我国城市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有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去开垦后备的土地资源和复垦荒芜的土地,从而增加耕地数量;农业科技的发展使农业先进的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得到,改变传统的耕作方式,对农田精耕细作,从而可以提高耕地质量,达到增加粮食产量的目的;反过来农业的发展又保证和促进了城市化发展。

三、我国城市化建设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在现实的经济发展中,特别是城市化建设中,并没有很好地处理好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这两方面的关系,存在着在加速城市化建设的同时,忽视保护耕地的倾向。在如何处理耕地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关系中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

1.城市土地闲置与撂荒

随着国民的持续快速和基本建设规模的大幅度增长,一些地方出现了城市土地闲置,甚至撂荒。从广义上讲,城市土地闲置是指:(1)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及时对土地加以利用,或土地利用率未达到规定要求,致使土地处于未被利用或利用不充分的状态;(2)各种非法批地所造成的闲置状态;未经批准已圈占了土地,以及未征、未用或利用不充分所造成的闲置等。1995年,全国开展了非农建设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统计,全国共清查出非农建设闲置土地600平方公里,为1994年全国各项建设用地总量的27.3%,其中耕地270平方公里,占45%。通过清理,已复耕240平方公里,占闲置耕地的88.9%;限期开发建设9000公顷;调整使用2000公顷;收回土地使用权4000公顷。另外,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统计,我国因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的废弃地累计约为133300平方公里。其中,由于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燃煤发电等生产和建设活动废弃土地约为33300平方公里,其中70%左右为耕地;全国因兴修水利、修筑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废弃的土地及坑塘、建筑取土等零星废弃土地约为100000平方公里,这之中耕地也占到50-70%。

2.城市违法用地现象严重

1995年,全国有18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要求,结合贯彻国家土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非农建设闲置土地的通知》精神,对1992-1994年贯彻执行土地、法规的情况开展了土地执法检查。据《土地报》报道,陕、粤、赣、豫、皖、鲁、吉、川、湘、浙等10个省,1992-1994年共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32万宗,违法用地面积达500平方公里,浙、粤、桂3省区违法占用耕地达753300公顷。晋、辽、浙、津、鄂、闽等省,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41627宗,违法用地面积7687公顷。在土地资源短缺的江苏省,1993-1994年便查出违法用地8010宗,违法用地面积达3445公顷。这种大规模的集中占用土地和违法滥用土地,不仅远远超出了经济建设的正常需求和实际可能的开发能力,而且是外延发展、粗放经营、以牺牲大量土地资源为代价的。

3.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根据1995年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全国640个城市建成区19264.2平方公里,空闲土地按10-15%计划,这些城市用地潜力达1926-2890平方公里,如按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用地指标城市人均用地100平方米,可安排城市人口1926-2890万,此潜力仅是充分利用城市空闲土地得到的。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现有城市建设用地有很大的内部挖潜改造能力。此外,我国城市建成区平均整体容积率太低,1990年全国455个设市城市建成区平均整体容积率只有0.31。城市用地结构亦不合理,在结构上存在用地比例过大,商业用地比例偏小,道路用地比例过小的。用地结构不合理造成地不能尽其用,土地产出效益差,土地价值不能体现。1991年全国城市土地平均工业产值7277元/平方米,地均利税715元/平方米,且因城市规模而差别大,20-50万人口城市地均工业产值6625元/平方米,地均利税525元/平方米,20-50万人口以下城市地均工业产值2459元/平方米,地均利税265元/平方米。

4.乡镇布局分散,用地规模过大

1996年全国共有乡镇企业单位数2336.33×104个,职工1.35×108人,全国乡镇企业集聚在县镇的仅占1%,在建制镇的占7%,其余98%的乡镇企业少数在集镇,绝大多数在村及村以下。由于过度分散,使用地规模至少增加1/3,出现了不注意节约用地,大量圈占农田,削弱农业生产的问题。

5.城市用地增长速度超过人口增长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人口增长需要相应的土地供应,从而占用部分耕地,这是符合经济发展的。但是,在符合客观规律的前提下,盲目扩大占地规模,把城市的合理发展不适当地变成乱占耕地,应予以纠正。1986-1995年,我国城市数量由321个增加到640个,增长近1倍,城市人口和城市非农业人口分别增长65.1%和51.6%,城市用地面积和建成区面积分别增长42.5%和90.2%,建成区平均每年扩大1015平方公里。城市越小,人均建设用地越多,小城市(20万以下)分别为特大城市(100万人以上)和大城市(50-100万人)的1.91倍和1.62倍。

四、发展城市化建设,保护耕地应采取的措施

针对目前我国已面临耕地不断减少的严重威胁,保护耕地是我国一个基本国策,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和采取有效措施,既加快城市化进程,又切实保护耕地。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土地集约化利用指标体系

通过供地机制的变革与创新,从根本上解决乱占滥用耕地的问题,进而推动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集约利用。通过调查,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地集约化利用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中体现城市人均用地标准、城市容积率、城市土地产出效益等。使所建指标体系,既有利于城市化建设,又有利于集约利用土地,既达到发展建设的目的,又起到最大限度地节约用地的作用,缓解建设用地和保护耕地的矛盾,变矛盾为协调和统一。

2.做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调控土地的基本手段,通过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潜力,地预测未来土地需求,调整各类用地结构和数量,从而综合平衡土地供需形势,达到宏观调控土地的目的。城市规划是根据城市经济、发展的需求,在研究城市密度的前提下,对城市空间布局和城市形态的总体设计,并通过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来落实。必须将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起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基本方针,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3.控制乡镇企业的发展,避免乡镇企业占用过多的耕地

由于城市化的发展,人、财、物等资源必然流向城市,通过城市基础设施、资金、技术以及服务等便利条件引导分散的乡镇企业向城市集中,可以避免乡镇企业遍地开花,占用过多的耕地,达到节省建设用地,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

4.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

城市的发展建设要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更多地通过实施旧城改造,确定以内涵为主的城市发展方针,充分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容积率、产出率,增加城区容量;搞好城市规划工作,坚持城市建设不求最大,只求最佳的原则,利用市场机制不断调整区域城市结构、城市用地结构和用地布局,考虑城市、集镇相互协作、取消重复设置,减少城市化过程中不必要的耕地浪费。把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为集约化经营土地。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服务。

5.根据具体情况,改革现有有关不利城市化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的制度和政策

制定出一系列发展城市化建设的政策,改革现有有关制度和政策,以利于技术、资源和人才的流动。如改革城市户籍制度。凡是基本上放弃农业生产,脱离农村,在城市做工、经商、经营企业,并成为自已和家庭的生活来源;长期居住城市并有自己住房,或有能力长期租住房屋的农村居民,应该改变户籍关系,变农村户口为城市户口,享有同其他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对于已经获城市户口的原农村居民,不再作为农村居民,也不再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收回分配的责任田或口粮田。同其他城市居民一样,脱离同土地,特别同耕地的直接联系等。

6.依靠法律、法规制止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对耕地保护不利的方面

对于城市化发展中对耕地保护不利的方面,必须依靠,法律、法规,严格审批手续,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保证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对重复、潜力挖掘不够等乱占耕地的项目则严格禁止,防止借城市化发展理由使耕地资源大量流失。

总之,城市化建设对减小耕地的占用和土地集约化利用十分有效,我们应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搞清城市化建设(规模、速度)、耕地、经济承载力、人口等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从节约利用耕地角度制定城市规划和发展城市化建设的措施和政策,探索城市化的发展途径,不断挖掘城市土地的潜力;另一方面建立有利于城市化建设的土地管理体制。

城市化道路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城市化发展同社会生产力存在着必然的、本质的联系,这种联系在任何社会制度下都客观存在着。世界城市化道路的发展过程就证明了这一点。人口城市化和人民生活方式城市化,既指示了经济结构的化,也衡量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实力。当然城市化建设尽管占用一部分耕地,但远远低于限制城市化的发展所带来的人口增长及农村人口非农业占用耕的数量。因此,为了实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必须发展城市化建设。但在发展城市化进程中,要处理好保护耕地的问题。

1.中国统计年鉴,1999

2.中国城市统计年鉴,1997

3.国际统计年鉴,1997

4.刘岳等编:国人口分析与区域特征》,海洋出版社,1996

农耕文化与乡土文化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城乡统筹发展;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观点阐述

中图分类号: F3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6-0013-02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先决条件。首先要正确把握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原则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要做好改革的整体设计,统筹谋划、突出重点、规范推进。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城乡统筹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迅速,农村也逐渐的走上了城镇化的热潮,开始城镇化。有些乡镇出于城市化进程先进思想热潮的侵袭,建设了整齐划一的小洋楼,被“上楼”、被“城镇化”;要么持续着原有状态,缺少规划,私搭乱建,公共基础设施严重缺乏,导致城市的强势与乡村的弱势形成鲜明对比,城乡发展的巨大差距也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如何做好城乡统筹发展,让城市带动农村,共同进步,共同发展,则是我们现阶段的首要目标和任务。

1.城乡发展不可偏废

在城市化发展的进程中,城市逐渐的包围了农村,使得农村出现“浓缩”现象,大量的集体土地及其耕地被国家征用用以城市化建设,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和耕地被占用,大量的农民开始涌入城市,然而与之不相匹配的是,与城镇化同步发展的现代产业,因就业门槛过高不能给入城的农村人口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所以,在我们现代产业带动社会经济的同时给农村进城的人口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稳定社会发展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2.统筹发展规划先行

统筹城乡发展,更需要规划部门充满热情,先行立导,但同时还应该理性、审慎,避免统筹城乡发展的种种误区。统筹城乡发展,努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并不意味着城乡统一,城市和农村一个样,让农村盲目模仿城市,而是应该立足农村生产生活特点,符合现代农业的产业布局,把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作为根本出发点,走有差别的城乡发展道路,促进城乡空间差异化发展。

3.深化农村改革制度

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以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相当迫切。在改革新阶段,农村综合改革的实质在于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某些环节和方面,逐步消除影响城乡互通的政策障碍,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以及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未来几年,农村综合改革应当从农村最突出的矛盾出发,主要解决农民土地使用权的制度保障、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制和改善乡村公共治理。以此为起点,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经济社会制度安排。

现阶段,对于我们来讲,城乡统筹发展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城乡统筹发展的重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但是相当一段时间内,“三农”问题只是有所缓解,难以从根本上消除。比如:农民的思维方式要从传统农业信息向信息农业转变;农民的生活方式要从农民生活向市民生活转变;农业生产方式要从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变,从小农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农村分配方式要从季节性实物形态向经常的货币形式转变,农村管理方式需要从乡村管理向社区管理转变。

二、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土地是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土地问题是、化进程中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我国在不到世界10%的耕地上,承载着世界22%的人口。不仅人均耕地面积只有不足1.4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而且耕地后备资源也十分有限,60%以上分布在水源缺乏或水土流失、沙化、盐碱化严重的地区,挖潜难度巨大。而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我国人口将继续增加,人地矛盾将更加突出。我们不禁要考虑满足当代人的需要,也要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和发展的空间。那么唯一的出路就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护和利用好每一寸土地。笔者认为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

1.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量。

2.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禁止在基本农田中挖塘养鱼或发展林果业。

4.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应当报国务院审批。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制度。要认真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对依法取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要坚持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这样才能有效地保护好农民的土地权益,为农民享受现代化成果创造条件。

概括起来,我国征地制度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是土地农转非速度太快,土地征占规模过大,失地农民群体越来越多。除了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主要集中在城郊和人多地少的经济发达地区,这些地区一般人均耕地不足0.7亩。目前,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每年约250万~300万亩,如果按人均1亩地推算,那就意味着每年大约有250万到300万农民失去土地,变成失地农民。

(2)是对政府的征地行为缺乏有效约束,土地征用范围过宽。我国宪法与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征用。但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都未对公共利益做出明确的界定。征地中公益性建设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分,征地范围模糊不清,大量经营性、商业性用地也都打着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征地。

(3)是对失地农民补偿太低,不足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收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都是按照被征收土地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计算的,而与被征地的区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供求状况等地价因素以及土地征用后的用途和市场价值无关,显然极不合理。

(4)是失地农民再就业难,生活水平难提高,社会保障程度低。

三、完善补偿机制

为了解决征地制度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已然给我们提出了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补偿机制的工作方针。

1.统筹城乡的经济发展机制。要探索建立能够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发展机制;建立节约能源、节约土地、以科技创新为先导的工业集中集约发展机制;建立城乡一体、协调联动的现代服务业均衡发展机制;建立城乡统一、区域开放、竞争有序、有效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的市场体系;建立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利用和土地收益统筹分配的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城乡居民住宅所有权同质化的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统一管理制度等。

2.统筹城乡的行政管理体制。要探索建立经济调节科学、市场监管有力、社会管理协调、公共服务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建立机构设置科学合理、运转协调高效的政府机构体系;建立财权事权对等、保证基层政府提供更多公共服务的财税管理体制。

3.统筹城乡的文化发展体制。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的具有普遍服务功能的文化事业发展机制;建立多元资本参与、符合一般市场规律的文化产业发展机制;建立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文化管理体制。

农耕文化与乡土文化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问题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的加快,城市建设用地越来越紧张, 如何在保证耕地的条件下,解决城市建设用地紧张的问题,已经成为城市建设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为了优化土地结构,缓解城乡建设用地矛盾,推动城镇化发展而出台的政策,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一定程度上也能解决城市建设用地紧张问题。但是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易受一些限制性因素的影响,而使其无法发挥其应用的作用。为此,本文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分析。

一、增减挂钩概况

1.概念

土地增减挂钩就是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这种政策是以国家总规划为依据的,其目的是将复垦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和拟用城镇建设地块归在一起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来增减项目区建设用地,并确保在不减少土地面积和质量的前提下,合理的整理土地。

优势

(1)对城镇化中的问题进行控制

从我国目前城镇化建设现状来看,城镇化建设处于高峰时期,城镇化乱象现象较为严重,城镇中的土地城镇化,人留在农村,或人来到城市打工,乡镇还留有住房。这种城镇化现象与城镇化整体目标相悖,甚至会造成严重的土地资源浪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将复垦用地和拟建城市用地组合成一个项目区,采取先建后拆的方法,对土地和人口进行同步城镇化,即有多少土地就城镇化多少人口。这样不仅能为农村城镇化提供明确方向,一定程度上也能对城镇化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控制。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我国农村聚居地的特点是多、散、乱且结构不合理,城乡建设土地挂钩政策实施后,能引导村庄和人们向一处聚集,使农村聚居地向规划形态转变。政策落实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能逐渐融为一体,这样便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的改进,以及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同时也能减少工作中一些障碍,便于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优化土地结构,集约土地利用率

我国以往对居民点整理时,以满足项目用地需求为主,增加多少项目就聚并多少村庄。这种对区域结构和土地资源进行优化的方式,给城镇化建设工作留下许多问题。基于增减挂钩政策对居民进行整理,是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而对各项工作进行协调处理的,计划拆建的农村居民点向集约化方向发展,耕地和基本农田中的居民点会逐渐被拆除,使居民点连成一片。这样不仅能减少居民点多、乱、散和农田不成片问题,也能增加耕地和为城市建设提供更多指标用地,最终实现优化土地结构和集约土地利用率的目的。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城乡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就,如山东省增减挂钩政策执行过程中,通过对农村建设用地的整理,农村基础建设设施得以改进,农民生活条件得以提高,并建设了一批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同时通过项目拆旧建新,鼓励和引导农民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节省了1667hm2用地面积,农村建设用地节约利用程度也得到了显著提高。然而,我们在看到城市建设增减挂钩政策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就同时,也应该看到其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政策的异化

从目前各省增减挂钩政策实施情况来看,一些地区的增减挂钩政策偏离了原来优化土地结构,减少城镇化建设矛盾的初衷。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地区地方为了突出地方业绩,在未征得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擅自扩大增减挂钩试点范围,强拆或圈占超出增减挂钩计划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使大量农民被迫离开宅基地,搬进社区化小区;二是一些地区为获得最大化土地级差收益,违背增减挂钩规定跨县使用征地指标,以此减少农村建设用地,获得挂钩城市中心指标;三是一些地区为了使地理位置优越且增值潜力较大的村庄城市化和实现最大化利益,将试点范围迅速地扩大,从而扩大圈地范围;四是一些地区为招商引资,将更多的心思放在免费划拨土地和工厂上,而不将过多的心思放在土地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和优化土地结构上。这些以牺牲农民利益而进行的城镇化建设,长期下去易给城镇化发展埋下隐患。

2.挂钩资金紧缺

增减挂钩政策实施过程中,挂钩的前期资金筹措困难较大,主要表现在:一是置换过的建设用地转换为工业项目后,政府需要承担大部分资金,而这种项目收益较低,资金平衡度较差,易造成政府财政负担;二是农村居民点拆迁后需要大量的土地补偿款和土地整理资金,这些资金投入后回笼期较长,如果资金短时间不到位,又可能出现建新不拆旧或项目停顿问题。因此,如何平衡政府预期收益、合理筹措、运用和利用挂钩资金,已经成为政府财政风险的关键性因素。

整理出来的耕地质量较差

宅基地复垦过程中,要求耕地占用和补充之间必须达成数量和质量的平衡。而增减挂钩政策实施过程中,很多地方较为注重耕地数量的平衡,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占一补一,但补充的耕地质量却无法达到被占用的耕地质量,甚至使高质量的耕地面积逐渐减少。

增减挂钩政策和法律制度不完善

目前来看,我国在宅基地在国家层面上,还未形成单一且完善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宅基地产权和流转制度等方面涉及的内容较少,致使宅基地在管理等不到政策上的支持。即便在旧城改造方面,国家出台了一些城镇建设方面的文件,但因改造过程中涉及到的内容较多,现有的政策不能更好的满足实际需求。

三、解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中问题的策略

1.建立健全农民权益保护制度机制

在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对农村用地进行整理时,也要尊重农民,维护农民的利益。

一是政策实施过程中,可以辅以人性化措施,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民俗和居住习惯,设计出符合当地特色且满足当地人们需求的建筑。同时也要适当的保护当地民族文化遗产和特色建筑,使土地整理和文化达到和谐统一的目的。

二是要将复垦出来的土地优先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建设之中,并通过城乡建设增减挂钩政策对富余土地进行处理,将土地级差收入用于农村建设之中。

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群众,将群众工作做实做细,签订好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收取楼房预付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杜绝强拆强建、违规操作和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

四是要搞好服务设施配套。要站在群众的角度“换位思考”,因村制宜,本着同步推进的原则,搞好水、电、暖、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建好养殖小区,解决群众庭院养殖和农机具存放等生产生活问题。

为了确保这些工作顺利进行,相关部门还应该以农民权益和意愿为依据,建立健全的农民权益保护制度机制。

2. 整合资金,确保投入

资金作为城乡建设土地增减挂钩重要保障,其落实与否直接影响城乡建设用地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过程中,主要政府投资为主,政府财力条件虽然好,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农民利益,但是多数县和乡镇政府并没有大量的流转资金,这就需要通过多种融资方式整合资金,确保投入。

一是可以依托于地方企业投资,已确定的搬迁集中安置、建配套设施不需重新投资建设、耕地整理工程量较小、投资较少且项目区内搬迁积极性较高对回迁补助金额要求较低的项目,选择企业投资方式,以减少政府财政风险;

二是多元化投资,即企业、个人、地方政府和项目所在地村、社共同投资。可以将整理出来的耕地实行产业化经营出租,并依据项目实施前的约定以股金的方式进行拍卖取得的资金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分担政府财政风险;

三,可以由县级政府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以项目区耕地整理指标作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融资,以减轻政府负担。

以莒南县为例,土地增减挂钩专线深入抓好增减挂钩与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促进县直有关部门支农资金整合。引导鼓励村集体组织进行市场化运作,在筹集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同时,扎实推进民主决策,提高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提高群众自筹资金比重。这种做法在当地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做好指标双挂钩工作

我国现有耕地与人口占有量严重不均衡,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过程中,既要重视耕地数量的平衡,也要重视耕地质量的平衡。为了确保耕地质量的平衡,首先,建立耕地质量评价体系,对耕地质量评价系统进行完善,以便更好的运用和评价耕地质量,实现建设用地指标和复垦耕地数量和质量的双挂钩;其次,限期内整理复垦出来的耕地,要按时完成建设用地周转指标的置换归还。

4.完善挂钩法律制度

因现在的挂钩增减方面的法律法规较少,使得建设用地挂钩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后而找不到有效的依据,进而使相关工作无法顺利开展,这就需要对增加挂钩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首先,要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过程中,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和变更登记手续;其次,项目试点区相对集中的农民住宅使用过程中,必须用农用地行为依法办理;再次,非农民住宅建设用地要依法征收、出让或划拨。

总结: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对城镇建设土地紧张、统筹城乡发展和促进新农村建设有重要作用。在以后运行过程中,还需要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内容作进一步研究以便使其更好的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李昌平,刘学熙,张慧.土地“增减挂钩”与农民“集中居住”是大势所趋[J].商务周刊.2011(01).

农耕文化与乡土文化范文第5篇

【关键词】土地整治;乡村治理;管理办法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载体,它不仅为人们提供必需的生产和生活资料,还象征着社会的和平与安宁。那一抹黄土最是人们日常生产生活财富的源泉,同时是人们社会活动的场所和乡村发展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就是要解决农民们最最关注的土地问题。在乡村治理土地中还存在着一些尚待解决的难题:如乡镇建筑用地扩张导致可利用土地减少;乡村环境日益恶化导致土地资源的品质下降;调整乡村的农业种植结构最终导致种植粮食作物的土地面积减少。所以土地的整治利用与乡村的治理发展是紧密相连,缺一不可的。因此,我们要在乡镇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加强充分利用土地、整治土地,促进乡镇管理。

现在人们对农村的土地整治和乡村治理方面的研究越来越多,例如VanHuylenbroeck指出国家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应该全力投资于农村的改革或土地整治工程,用以改善农业生产结构。土地整治在于农村土地的利用和农业的生产,乡村治理在于农民们的生产生活及乡村的发展进步,所以土地整治和乡村发展是攸关整个国家“三农”甚至“四农”问题的全局策略。为了解决当前乡村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实现统筹城乡协同发展的目标,我们一定要加强土地整治管理和乡村治理研究,把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统一规划布局,用以完善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重大战略全局。

1 土地整治

1.1 土地整治的概念

土地整治是指治理低生产率、空闲、不合理使用的土地,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方法策略,是对各类土地进行整理、复垦、开发的总称。土地整治实际上是由最新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辅助服务体系构成的集中空间,是对农村整体布局的优化配置,用以提高土地利用率,支撑乡村的全面发展。

1.2 土地整治的目的

土地整治的目的就是要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争取把土地治理、村庄改造、新农村建设三者密切结合起来,共同协调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村经济,用以实现农村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

1.3 土地整治的必要性

国家实施土地整治的必要性,主要有几下几个方面:

(1)土地是人们生存的基石,它是关乎整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所以当前的土地利用形势日益严峻,开展土地整治的行动迫在眉睫。现在,我们的耕地利用形势迫切,粮食生产质量失去了保障,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快速开展土地整治行动。因为土地的利用会给人们带来巨额的利润,这样就导致了社会对土地的迫切需求,从而造成了建筑用地增加而农用耕地减少的局面。土地使用的现状要求我们迅速开展土地整治活动,加强土地协调管理,确保农用耕地不至于减少并且保证耕地质量,实现土地的物尽其用。

(2)在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土地整治的现实效果和预期的收益度充分表明了应当立即开动土地整治项目。土地的管理利用关系到整个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关系到生态平衡的大问题,同时也是攸关国计民生的大事情。通过实施“五个统筹”及其相关的土地政策,土地整治使得农用耕地和建筑用地达到了总量的动态平衡,实现了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耕地质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随着农业的机械化和农业经营的规模化现代化发展,及其基础设施薄弱和乡镇环保的意识增强,这就要求土地整治项目的立即实施。

(3)开展土地整治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我们的国家现状是人多地少,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就会要求我们转变土地经营模式,转变粗放型经济为集约型经济,也就是进行土地整治。在经济转变的过程中,不仅要促进农村经济增长,还要增强农民的环保意识,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真正的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土地整治是一项资金密集型的公共服务工程,投资大,周期长。所以,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强土地管理,就要转变乡村的经济发展方式,用以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和生活水平,优化利用土地资源。

2 乡村治理

2.1 乡村治理的概念

乡村治理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管理活动,它包含了政府统治,村民自治的治理方式;法定制度,村规民约的治理条例。同时在乡村治理中,要求政府和农民们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从传统的乡村治理类型来说,有文化治理、经济治理和法律治理这三种。其中文化治理是建立在意识形态基础之上的;经济治理要依靠利益相关性的基础;而法律治理建立在国家强制力的基础上。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意识日趋薄弱,文化治理越来越不稳固,经济治理也不再可靠,摇摇欲坠。同样的,在农村法律治理中,其存在的强制性无法展开。

2.2 乡村治理的变革

乡村治理的模式变革“必须从土地制度的变革做起”,这是最基本的操作平台。土地是最最重要的资源,它为人类提供着物质财富,影响着乡村治理的变革。土地是根本,所以土地制度的变革肯定会影响其他制度,乡村治理必须从土地制度变革开始。土地所有制解决了土地分散问题,还是有效管理土地的重要手段,在促进农村产业可持续发展上有重大贡献。因此,要在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进行土地制度的变革,这样才能顺利进行乡村治理的改革。

3 土地整治和乡村治理相结合

土地整治工程可以提高农用耕地的生产率和产出率,提高了土地质量,优化了农村产业模式,而乡村治理改善了农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做到了产业形势一体化。把土地整治和乡村治理这两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土地整治是基础,乡村治理是保障。所以在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要遵循“治本为主,指标为辅,标本兼治”的方针政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并且在市场经济的导向下,推进农业的产业化、现代化。

4 总结

综上所述,进行土地整治和乡村治理的终极目标就是提高农民的国民待遇和生活水平,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和基础设施,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农村。农民是农村的主人,所以在土地整治和乡村治理一体化的过程中,一定要切实把握好农民和土地两者之间的关系;要让农民成为乡村发展的动力,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国家的安定繁荣。

参考文献:

[1]张正峰.土地整治可持续性的标准与评估.农业工程学报,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