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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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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培训

高等教育培训范文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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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巧仙,常晓茗.市残疾人专职委员现状调查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3).61-62

 国家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探索人才培养之路.

 许巧仙,朱久兵. 高职院校残疾人专职委员人才培养方案的研究J.社会工作(学术版),2011,(3).19-21

高等教育培训范文第2篇

关键词: 高等教育独立院校 “双证”培训 意义 步骤

引言

高等教育独立院校开展“双证”培训有特定的意义,不仅打破了院校“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教学观念,而且有利于全面评价独立院校学生对知识掌握的应用情况,有利于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更有利于职业教育的发展。

一、高等教育独立院校开展“双证”培训的意义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广大毕业生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既反映了毕业生在某种职业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水平,又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人的主要依据。同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经成为现代社会规范专业人才的标准,以后也将成为规范和评价教育与教学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及市场发展的重要尺度。另外,“双证”培训并非人们认为的简单的学历教育加上国家资格证书,它包含专业设置、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材研发、实训基地的改革等各方面的内容,在高等教育独立院校中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程,具有深远的意义。

高等教育独立院校开展“双证”培训是实现院校毕业生与就业对接的一项重要举措。无论从学生的角度、从企业的角度,还是从独立院校长效发展的角度来看,均是一件双赢的事情。在这个知识经济的时代,高智能、高技能、知识型的复合型岗位越来越多,必然对人才的知识结构需求更高,文凭已不再是就业的唯一依据,只有具有大学文凭和一种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复合型技术人才,才能受到社会的青睐。因而,独立院校开展“双证”培训的重要作用愈来愈凸显。

二、高等教育独立院校开展“双证”培训的思考

(一)开展“双证”培训推动专业教育

在当今知识经济的时代,许多职业岗位群的专业知识含金量越来越多,由于行业转换,新技术、新产业的不断涌现,使得独立院校需要不断为社会输送具有跨职业能力、跨岗位能力,同时会生存、会工作、会做人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独立院校实施“双证”培训,不仅可以使学生在掌握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获得毕业证书,而且可以使学生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更加强调学生在专业岗位上的实践掌握能力。

独立院校在开展“双证”培训过程中,学校必须配合职业资格证书的选择及考试,改变传统的教学体系,在专业教学中不断加强理论、设计、实验、技训四个层次的教学。

(二)开展“双证”培训促进育人教育

独立院校在开展“双证”培训的过程中不仅要教会学生做事,更要教会学生做人,把教会学生做人和做事紧密联系起来。“做人”教育的核心在于教会学生如何处理自己和他人、集体及客户的关系,如何学会沟通、共处。

目前,社会就业压力逐渐增大,使得独立院校的育人任务更加艰巨。所以,在开展“双证”培训的过程中,要不断对学生的就业意识进行教育,并着重对学生的思想意识进行教育,重点培养学生互相帮助、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优良品质。

(三)开展“双证”培训加深社会认可

独立院校开展“双证”培训,能体现出独立学院的教育特色,避免与普通专、本科学校的重复的教学培养模式。独立院校主要是面向地方经济需求,培养一线技术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可以在竞争中体现出技术应用性人才的优势。

换而言之,毕业生的就业目的性明确,适应第一线工作的需要,自然就会增多就业机会,从而增加社会的认同程度。

三、高等教育独立院校开展“双证”培训步骤的思考

(一)构建“双证”教学体系

首先,独立院校要将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内容贯穿到日常专业教学中,让职业资格培训与学历教育有机融合。

同时,开展“双证”培训专业的职业资格认证工作,也应当集中体现在日常教学中,主要是要体现在课程设置、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中。这样就使得在校学生在完成学历教育的同时,还完成了相应的职业技能资格的培训。

在构建“双证”教学体系过程中,应体现出以下特点。

1.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的融通性

国家已颁布的职业标准是相关专业教学内容的基本构成部分,必须让“双证”教学内容和国家职业标准更好地融通。

同时,对国家还未颁发职业标准的职业,独立院校与用人单位要一起携手进行职业分析,然后确定其职业的具体理论知识、能力结构和素质要求等,一起确定符合该职业岗位的教学内容,并为国家后续制定职业标准提供理论与实践依据。

2.教学设计与实际工作的对应性

独立院校教学设计要以职业岗位的现实状况与发展态势为基础。同时还要明确各岗位所需要的知识点及技能点,满足职业岗位需要。

3.教学组织与企业生产一线流程的一致性

独立院校的“双证”教学组织管理必须吸纳学生在实际工作中的职业氛围,这是因为独立院校开展“双证”培训的目的,是为企业输送生产一线所需要的人才。所以,“双证”培训过程中的实训设备要与企业生产一线一致,使“双证”教学组织管理与实践生产组织管理同步。

4.教学方法及手段的真实性

独立院校的“双证”培训要符合职业岗位需要,这就需要“双证”教学方法及手段要贴近职业岗位,具有高度真实性,以实现学生毕业零距离上岗、培养生产和服务第一线的应用型人才的目标。

(二)抓好“双证”培训试点工作

独立院校的“双证”培训应从重点专业、强势专业抓起。因为,重点专业、强势专业不只是独立院校的“造血”专业,决定着院校的生存和发展。还在于教学资源配置及与社会实践接轨条件上,都比较成熟,易于开展试验。

所以,只有优先支持重点专业、强势专业的课程设置、教材研发,才能让其真正成为重点,且具有强势,这样才能走得更长久,才能更好地推动“双证”培训进程。

(三)实行“双证”培训的考核

独立院校在“双证”教学体系中,必须积极引入社会的评价,尤其是在毕业实践环节中,要着重引入企业对毕业生能力的评价机制,进而完善独立院校“双证”教学评价机制。

由于职业教育部门与职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因行政隶属关系的不同,导致“双证”培训的考核方式也不同,因此,考核方式要分情况来具体解决。

首先,与国家职业标准完全不能对应的专业,“双证”培训的内容就完全不能包容职业标准的课程。此时,独立院校应当协同行业协会共同制定相应的职业标准,然后仿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鉴定的程序进行院校内部的职业资格证书的鉴定,发放独立院校与行业协会共同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

其次,与国家职业标准部分相对应的专业,“双证”培训的内容就可部分包容职业标准的课程。之后,院校再通过补修来完成其不包容部分职业标准的课程。此时,“双证”培训的考核方式除了可以利用前一方法外,还可对职业标准以外的教学内容采用口头与书面总结、专题报告、模拟测试及实物制作等方式来进行考核。

最后,与国家职业标准基本相对应的专业,“双证”培训的内容可以完全包容职业标准的课程。此时,“双证”培训考核可以采用课程认证方式,经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核批准,纳入学分管理,不再单独实施职业技能鉴定。但是,如果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不了,就需要向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申报职业技能鉴定,不再单独实施学历考试,用鉴定成绩来认定学分。

结语

高等教育独立院校开展“双证”培训,就必须准确把握其定位,先从培养模式入手,充分了解经济建设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然后制订相应的人才培养对策,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生实现就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条件,也为独立院校长期、健康地发展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周玉丰,敬代和.推行“双证书”制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J].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4).

高等教育培训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人工智能;高职;技能培训

一、人工智能概述

人工智能(Anificail Intelligence)是指利用计算机软件技术与自动化处理的技术,让计算机能够模拟与扩展某些人类特定智能的学科,最近几年来发展非常迅猛,在智能接口,数据挖掘,主体系统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智能接口技术是研究如何实现人类与机器的便利沟通,现在已经实现了文字,语音,自然语言理解等方面实用化的功能。数据挖掘则是如何从大量不完备的数据中自动生成可应用的知识的技术,在大数据时代里将会有非常广泛的应用;主体系统则是指的让计算机具备愿望,能力,选择等心智状态的实体,实现计算机的自主性。从当前的应用发展趋势来看,在未来的5~10年内,人工智能将会应用在教育,医疗,管理,生产等绝大多数的社会领域中,将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在本文中,作者将以高职技能教育为切面,分析人工智能在该领域内应用的前景,并提出建立一套基于人工智能的高等职业技术辅助教学系统的思路,方便进行人工智能应用的相关人士研究与借鉴。

二、人工智能在高职教育教学领域的典型应用及其不足

将人工智能应用到教育方面是很久以来的教育现代化的热点,从最近几年来的人工智能在教育方面的应用来看,主要有三种应用的层面:一是智能计算机辅助教学(ICAI),它是将人工智能的技术引入至CAI系统中来,实现更加智能化的教学支持,减轻教师的工作量。二是智能,即让某些特定的课程与教学的内容,由人工智能来取代教师进行授课,即时答疑,提高教学的效率;三是智能数据库,对于课程相关的网络教学资源数据库,应用人工智能的方法进行数据分析,提高数据库的访问速度与交互功能,便于快速搜索与整理数据。但是对于高等职业技能教学来说,上述的三大应用领域还有些不够契合,主要体现在如下的方面:

(1)对于学习者的活动流程的监控与记录能力不够。传统的CAI系统,侧重于对理论思维知识的辅助教学,而对于学习者的身体活动的记录能力不佳,这样无法即时准确地保存技能学习过程中与身体活动相关的数据。众所周知,技能的教学是与学习者身体的活动相关联的,行动数据的获取量不足就会导致无法对学习者的技能及其效果进行评估与纠偏。

(2)与使用者的交互功能不佳。传统的人工智能交互是文本与图像,虽然简单直观但形式单一,还无法通过生动的语音和动作与使用者进行交互。这样在教学辅助方面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3)智能水平有待于提升。现代的人工智能辅助系统,虽然已经能够实现教学数据的排序、统计、汇总等简单的操作,但是离真正智能化的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系统无法根据学生操作的具体情况做出个性化的情况统计分析,提出个性化的建议。在即时交互方面也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三、高职技能辅助教学系统的设计思路

针对上述教学人工智能应用的不足,结合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学情况,特地提出一套人工智能辅助系统的设计思路:

(1)使用高级的智能接口技术实现行动数据的采集。

智能接口是为建立和谐的人机交互环境,使得人与机器之间的交流像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一样自然和方便。学习者在进行练习的过程中,无法像传统的人机交互方式一样将数据录入至计算机中,而是需要智能系统通过摄像头,运动传感器等等高级的智能接口技术来感知学习者的活动,对活动进行分析与统计,并转化为大数据存放至海量数据库中。至于具体采用哪种智能接口技术,需要根据具体的学习内容而定。

(2)应用专家系统对于学习者在技能操作中产生的大数据进行分析。专家系统是目前人工智能领域最有实效的一个领域,它是利用人工智能的技术让计算机能够实现特定领域内的大量知识与经验的系统。利用它来对技能学习过程中产生的大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从中提炼出具有个性化的知识体系,发现学生与老师都没有发觉到的某些特殊的学习状态,能够为进一步的学习反馈做好充分的准备。这样可以使得学习的针对性更强,效率更高。

(3)使用智能检索与生成技术对于分析结果进行输出与展示。通过使用人工智能的检索系统,可以快速地对分析的结果进行展示,可以利用网络的环境,用生动形象的方式将结果展现在学习者或教师面前,方便掌握学习的过程。

四、辅助教学系统的应用展望

通过应用了上述的基于人工智能的辅助教学系统,将对于高职院校的教学产生非常强大与积极的影响。首先,该系统可以将教师从重复机械的日常教学环境中解放出来,不再通过传统的测验,考试,交流等方式获知学生的学习状态,由系统监控学习者在技能培训过程中的一举一动,自动进行学习效果的定性与定量的分析,积极地反馈给教师,从而使得教学更具备了明确的方向。其次,该系统也会增加技能教学的趣味性,将培训的活动转化为类似于电子竞技的效果,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随时可以观察到自己的学习状态,以及与其他同学的差异,更能够培养自学的能力。第三,该系统可以与现有的高职院校校园网实现无缝的对接,将全院校的数据进行统一的智能加工与挖掘,可以更加方便高职院校的管理工作,也可以方便地扩展成为完备的高校智能管理系统。

参考文献:

[1]邱月,人工智能技术在计算机辅助教学中的应用[J].福建电脑,2007(08).

高等教育培训范文第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3号),切实维护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结合我市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奖励残疾大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救助和奖励的范围和对象

(一)救助和奖励的范围

1、接受义务教育、普通中等教育和职业中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2、残联系统兴办的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中接受教育的残疾学生;

3、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短期培训班中参加培训的残疾学生。

(二)救助和奖励的对象及条件

接受救助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地生源;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持有民政部门制发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优惠证。

4、残联系统兴办的教育培训机构中接受教育的享受低保及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上浮至20%范围内的残疾学生。

奖励的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本地生源;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升入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接受正规国民教育的残疾学生;

4、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文件执行之日后获得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

二、救助和奖励的标准

(一)救助标准

1、对接受义务教育的七区贫困残疾学生每年救助300元,五市贫困残疾学生每年救助200元;

2、对接受普通中等教育和职业中等教育的七区贫困残疾学生每年救助500元,五市贫困残疾学生每年救助300元;

3、对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每年救助**元;

4、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残疾家庭子女按照以上教育层次的救助标准减半救助;

5、在残联系统兴办的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中接受学历教育的残疾学生,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优惠证》的本地残疾学生免收学费、住宿费,补助80%的生活费;对家庭人均收入高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至20%的本地残疾学生,凭村委会、乡镇、街道及区(市)残联证明,给予减免90%的学费、住宿费。

(二)奖励标准

1、升入普通高等院校专科的残疾学生一次性奖励**元;

2、升入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的残疾学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

3、升入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残疾学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4、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一次性奖励**元;

5、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三、救助和奖励的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请

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大学生申请救助或奖励,须由本人在每学年开学前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残疾人证、学生证、高教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低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区(市)残联(在市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中接受学历教育的残疾学生在本学校)填写《**市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及奖励残疾大学生申请表》。

(二)资格审查

各区(市)残联及市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对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奖励残疾大学生申请进行受理登记,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四、救助和奖励的资金来源渠道

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奖励残疾大学生的资金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支出,五市及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由本区、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担,市内四区按照市与区4:6的比例分别负担。

对在市残联系统兴办的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中接受学历教育的残疾学生补助的学费、生活费等由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担。

五、救助和奖励资金的拨付和发放程序

五市三区残联于每年10月10日前将审查通过的有关材料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将救助、奖励资金拨付到镇、街道办事处。

市内四区残联于每年10月10日前将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的有关材料报市残联;市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将在本机构接受学历教育的残疾学生的救助、奖励材料直接报市残联。市残联对报送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市级负担的四区救助、奖励资金拨付至市内四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连同本级财政负担的救助、奖励金拨付至街道办事处。将市级负担的在市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接受学历教育的残疾学生的救助、奖励资金拨付市残联,由市残联拨付至市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

(三)资金发放

镇、街道办事处残联将救助、奖励资金统一发放至救助、奖励对象。

六、其他

高等教育培训范文第5篇

当前高职教育新教师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培养目标不明确

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对师资素质和能力有着特殊的要求。然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将高职教育师资资格作为一种单独的类型,更没有具体明确的高职教育师资任职资格标准,仍沿用《教师资格条例》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规定,把高职教育师资等同于普通高校师资培养,造成高职教育新教师培养(岗前培训)目标不清。这种状况与高职教育的发展要求很不适应,直接影响着高职新教师培养模式建构及其专业化发展,对高职教育可持续发展十分不利。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与高职教育要求脱节

我国现行高职教育师资岗前培训,依然是按照普通高校教师培训的内容与方式进行,与高职教育要求脱节。如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培训中心在《关于做好200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和的通知》中规定的高校(含高职――笔者加注)教师岗前集中培训的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基础知识、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等;校本培训内容包括校史校情校规专题、教学实践专题、教育与教学评价专题及科研方法专题等。培训形式为: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等形式;再如江苏省教育厅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07]31号)规定的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课程和方式,与上述黑龙江省的要求基本相同。从两省教师岗前培训的内容与方式看,既没有职业教育理论与教学技能方面的内容,也没有企业实际工作实践过程体验等要求,培训内容缺乏高职特色,培训方式缺乏职业特点,这与高职教育师资培养需要相距甚远。

(三)培训时间短、过程不规范

从培训时间上看,高校新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大多为半个月左右(总学时120学时左右)。这样短的时间,对于那些非师范类(教育类)院校的毕业生来说,不算职业教育类课程和企业实际工作岗位实践,单就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基础知识、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等内容的学习来讲,能达到什么程度是可想而知的。

从培训过程来看,新教师岗前培训突出的特点是“短平快”。集中培训的时间短暂,除了“暴风骤雨”式的知识灌输,就是“纸上谈兵”式的实战训练。急功近利,难以保证高职新教师培养质量。

(四)培训课程与教材建设滞后

近年来,与高职教育快速发展的形式相比,新教师培训课程与教材建设明显滞后。

一是对高职教育新教师培训课程建设认识不足。各高职院校和相关研究人员比较重视高职教育专业课程与教材的开发建设,但对新教师培训课程与教材的开发建设关注不够。

二是对高职教育新教师培训课程结构缺乏系统与科学设计,目前仍基本停留在1997年原国家教委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层面。

三是现行高职教育新教师培养体制制约着课程与教材的开发建设。作为高职院校师资源头的本科高校,除少数师范院校外,其他并不开设职业教育理论或教育理论课程,没有相关课程与教材的开发建设责任。而作为负责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各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它是一个服务与咨询机构,也没有开发建设师资培训课程与教材责任和能力。这就造成了高职教育新教师培训课程与教材建设的责任缺失,影响了新教师培训课程与教材的开发建设。

另外,由于我国高职教育起步较晚,对高职教育理论的研究与探索不够深入,也是导致高职新教师培养课程开发建设进展缓慢的因素之一。

解决上述问题的主要对策

(一)加强政策引导

教育行政部门应提高对新教师培养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完善与高等职业教育社会地位相称,与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等一系列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以规范和引导高职教育新教师培养及其专业化发展。

1.应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高职教育师资任职资格标准。解决目前高职教育师资任职无标可依的问题,克服高职新教师培养培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是高职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迫切要求。高职教育师资任职资格标准,既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与人文修养的要求,也要包括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与技能要求,还要包括职业教育理论、职业实践能力和企业实际工作经历的要求等。

2.应独立设置高职教育教师资格。与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相对应,把高职教育教师资格作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中的一种类型,明确资格标准,实行单独考试制度,颁发专门的高等职业教育师资资格证书,以建构符合我国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的初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师资资格证书,以建构符合我国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的初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教师资格的完整序列和认证体系。

3.应完善与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相适应的、符合教师专业化发展要求的新教师培养和继续教育培训等相关政策措施。明确规定高职教师准入制度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如取得高职教师资格需参加多长时间、什么内容、何种方式的业务理论与教学能力培训,进行多长时间的企业岗位实践,以及达到什么标准、通过何种形式的考核等;要如何持续参加怎样的继续教育培训,以及这样的培训与教师的职称晋升、工资待遇等之间的关联等。将其以法规、制度的形式予以确定,有助于保障并促进教师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和专业化发展。

(二)创新培养体制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与高职教育发展要求相匹配的师资培养培训体制,构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师教育与培训框架。

1.要设置高职教育新教师培养教育的专门机构。在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设立专门的高职教育新教师培养教育机构,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必然要求。可在一些实力较强的大学设立专门培养职教师资的职业性专业,由其负责对将进入高职院校任教的人员进行专门的系统教育与培训,并为在职教师提供多样性、规范化的各类专项培训等,承担起高职教育师资培养模式构建、培训课程与教材开发建设、实训条件建设等责任,使其成为高职教育师资培养的主阵地,这样有助于从源头上把住高职教育师资质量关。

2.要改变现行高职教育新教师培养和选聘模式。变先选聘后培训,为先培训后选聘。即由专门的新教师培养教育机构在大学本科高校毕业生中择优招收有意从事高职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对其进行为期一年左右专门的系统化教育培训(可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待遇),经理论与实践考核合格后,取得高职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准高职教师”资格。用人单位需从这些“准高职教师”中选聘教师。这样的高职新教师培养教育与准入制度的设计,可克服目前师资培养与选聘各行其是的种种弊端,为高职教育提供持续可靠的师资保障。

3.要规范培训内容和培训过程。针对不同类型人员的实际,实行分类培养。如在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上,对没有(或半年以下)企业实际工作经历的非师范毕业生,可先进行为期半年左右的高等教育理论、职业教育理论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职业教育课程设计与开发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再根据学员专业分别进行为期半年左右的企业实际工作相关岗位的实习实践等;对具有半年以上企业相关岗位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可侧重在高等教育理论、职业教育理论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职业教育课程设计与开发能力等方面进行培训;对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则可侧重在职业教育理论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职业教育课程设计与开发能力等方面进行培训。后两类培训的时间可适当缩短,但各培训项目的考核不能少,标准不能降。培训过程与方式应突出职业教育特点,既要重视职业教育理论教学,又要注重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培养,尽可能地强化学员对高职教育课程和教学模式的体验与感受,增加其企业实际岗位工作的经验。要不断完善各类新教师培训项目体系,优化教学与训练过程,以此保障和提高培训质量。

(三)加强培训课程与教材的开发建设

课程建设问题,直接关系到高职教育新教师培养的质量。要明确教育行政部门、新教师培养教育机构、相关院校等在高职新教师培训课程与教材建设上的责任,并形成责权利相一致的运行机制;要结合高职教育创新发展的实践,进行深入的理论探索与研究,完善高职教育理论体系,用理论创新成果指导高职教育新教师培养实践,并提供必要的课程支持;除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老四门”课程外,要集中力量,加大力度,加快职业教育学、职业心理学、职业教学论等课程的开发建设步伐;新教师培训课程与教材建设,要以满足高职教育要求为宗旨,以工作过程为导向,本着科学性、先进性、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原则,系统与类型人员的培养教育需要。

参考文献:

[1]吴全全.关于职教教师专业化问题的思考[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