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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与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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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与交通管理范文第1篇

世界各大城市在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方面有不少好的作法,有的城市还制定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例如,《纽约市地铁乘坐条例》、《东京都地下高速电车条例》、《新加坡捷运法》、《香港铁路条例》等。此外,东京、香港等地交通主管部门还依据当地法律制定有一些规范性文件,例如东京都交通局制定了各种“规程”,香港铁路公司制定了“香港铁路附例”,这些文件也具有强制执行力。总的来看,各地立法的主要内容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乘坐轨道交通的行为规范

轨道交通系统内空间相对狭窄,人流量大,设备运行的安全要求很高,这些特殊性决定了在其范围内,人们所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要严于一般公共场所。《纽约市地铁乘坐条例》对每个进入轨道交通设施的人,规定了四个方面的禁止性义务:(1)正确使用轨道交通设施的义务;(2)不实施妨碍治安秩序行为的义务;(3)未经许可禁止携带任何枪支或管制类武器的义务;(4)不进入受限制区域与不实施受限制行为的义务。《香港地铁附例》也规定了四大类义务:(1)禁止侵入和损害铁路处所;(2)乘坐行为规范;(3)未经许可不实施贩卖、游荡、招贴;(4)汽车进入铁路设施规范。比对纽约和香港的具体规定可以发现不少共同之处,可能体现了地铁管理中的规律。在两地的规定中,有些行为均被绝对禁止,如在轨道交通设施内不得实施妨碍或堵塞通道的任何行为;不得使用未经封闭的容器携带任何液体;不得将脚放在座位上,等等。有的行为需要经过许可才能实施,如非经许可不得在地铁设施内从事与交通运营无关的任何活动,如演讲、露营、发放宣传单等;非经许可不得制造任何噪音,收音机或其他音响设备时需使用耳机确保不影响他人,等等。

通常,各地轨道交通乘坐规范中都会包含一项内容,即乘客随身携带物品规范。这类规定多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地铁运营安全要求,限制过少不利于安全运营,限制过多则可能损害乘客出行便利。在这方面,东京的立法体现了日本文化中谨慎、细致的特点,较具代表性。《东京都地下高速电车旅客规程》将乘客携带行李分为两类:一类是绝对禁止携带的,包括(1)各类易燃、易爆的危险品;(2)暖炉;(3)尸体;(4)动物;(5)各种可能造成车辆损害的物品;(6)其他不洁或散发异味,可能影响其他乘客的物品。另一类是限制携带的,这是立法者考虑到市民的生活习惯,允许市民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后即可带入地铁的物品,是前一类规定的例外。例如,随身携带的怀炉,小鸟、昆虫、宠物幼雏以及经过妥善包装的鱼类可以携带进入地铁。而旅客因特殊出行需要而必须携带的动物也不受前一类规定限制,如导盲犬等残疾人辅助犬类等。此外,超过一定体积的物品,只要经过折叠并妥善装载,也可以进入,如折叠自行车。香港、新加坡的规定与东京基本类似。

二、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关注

东京都交通局制定了《东京都地下高速电车实施基准管理规程》,是地铁安全操作方面的技术规范,在东京地铁法规和文件中,每当涉及到安全运营问题,均援引该规程为基本行为准则。香港、新加坡比较重视日常检查来保障地铁运营安全。在新加坡,运输部长有权委任安全监督官员从事安全检查,安全监察官享有以下法定权力:(1)在任何合理的时间,进入地铁设施内;(2)检查其认为必要的设备;(3)要求任何其认为必要的人接受检查或测试;(4)向其提供与检查相关的信息,回答任何相关的问题。安全监督官员为了监督的需要,还可以聘用其认为合适的助手。此外,《新加坡捷运法》还规定,拒绝配合安全检查官的行为是犯罪。《香港铁路条例》规定,交通局长有权委任监督专员,与新加坡立法类似。

除了运营中的安全保障之外,有的城市还向源头延伸,例如地铁建设行为、地铁公司资产控制等。例如,《新加坡捷运法》就有两项特色规定:(1)未取得地面交通运输部核发资质,而承揽捷运系统建设工程的行为是重罪,处50000元以下罚款,或6月以下监禁,或并处。拒不改正的,再加罚最高5000元/天的罚款。(2)为了防止专业不适格的主体控制捷运公司,新加坡规定,捷运公司的资产、股权并购需要接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未取得捷运系统运营许可资质以及获得运输部认可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并购捷运公司资产或股权,否则将被视为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三、轨道交通运营信息公开

在特大型城市,地铁几乎是市民出行必须的交通工具,因此,地铁运营信息的公开是保障市民对城市管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的重要手段。在新加坡,从地铁规划开始就要求向市民公开,《新加坡捷运法》规定,经批准的地铁规划应当置备于当局办公场所供市民于工作时间内免费查看。在东京,运营信息事无巨细向市民公开。针对市民尤其感兴趣的运营效率和运营安全问题,自2007年开始,东京都交通局每三年制定一次经营计划书,计划书包括经营总方针、基本目标、运营效率提升计划、预算和决算,等等。自2010年开始,东京都交通局每年在网站上新增了“安全报告书”公开,检讨当年度安全运营的成绩和不足,提出完善方案。此外,一些运营细节属于公开范围,例如,地铁发生运营延迟时,东京都交通局会在其网站上“延迟证明书”,供市民下载;地铁内的广告设施招租的全过程在网站上公示。

四、违法行为监管和法律责任

授权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对轨道交通运营进行监管是各城市普遍的作法,纽约大都会运输署(国营企业)、东京都交通局(国营企业)、香港港铁公司、新加坡地铁公司都根据法律授权,享有相应的行政管理权。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检查权,二是处罚权。例如《新加坡捷运法》、《东京都地下高速电车旅客规程》、《香港铁路条例》和《香港铁路附例》均规定,旅客行李必须接受地铁公司授权官员的检查,否则将被拒绝进入。当乘客或其他人员违法相关法规时,地铁工作人员则有权将其驱离,或者对其实施处罚。《新加坡捷运法》对地铁工作人员的授权尤其充分,得到运输部执行长官授权的捷运公司雇员甚至可以对违法人员实施逮捕。

城市轨道与交通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轨道交通;交通运输;组织管理

中图分类号:U23 文献标识码:A

当今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城市的现代化进程也不断加快。由于城市交通的需求量日益增大,导致路况复杂、拥挤堵塞,带来出行时间被迫延长、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的恶果,对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在这样的形势下,发展轨道交通运输则成为重中之重,不同城市的建筑构造及道路特征决定了其轨道交通具有不同的发展趋势。

一、城市轨道交通的概况分析

作为一种运量大、速度快、时间精准、节能环保等优点集于一身的交通运输方式,城市轨道交通已经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城市使用。由于轨道交通同时具备无污染、低能耗等特点,发展轨道交通对于城市自身实现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也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常规意义而言的轨道交通包括轻轨、地铁、有轨电车等等,其中轻轨与地铁因为更加合理化地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积极诱导用地规划、解决中长距离运输难题而广受欢迎。

从第一个标志着轨道交通发展开始的地铁在伦敦建成,距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它至今仍担负着承载一半以上的客流量的重要使命。近年来,我国的轨道交通也已经实现从无到有的现状,并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目前,我国拥有轨道交通的城市如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深圳等,多为国内一线城市,依托于轨道交通的建设发展,上述城市基本进入网络化运营,人们可通过多途径选择交通购票方式,无形中拉近了城市的空间距离,加速了信息化发展的步伐,对促进城市建设发展具有不可忽略的重大意义。

二、轨道交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由于轨道交通存在诸多优点,确实能为城市带来便捷、安全的运输,并且各大城市及部分二线城市人口持续增长、道路交通的不断恶化,迫使轨道交通的发展成为能解决城市交通现状的根本问题。然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初期、中期的客流量需求,面对社会飞速发展,依旧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1)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的投资存在风险

轨道交通事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例如广州地铁二号线中三元里站至琶州站,全地下线长度为18.25km,预算投资达106.08亿元人民币。所以,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必须始终保持谨慎的态度,避免在投入建设滞后发生不满足原计划的运输能力从而改建或者扩建的情况。

(2)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的设计存在不合理因素

国内的许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存在不合理因素,例如早期的北京、广州的地铁轨道使用的是十字形换乘设计,这样的设计方案是两条地铁交汇在一个站,而换乘则集中在同一个站,乘客可同时向4个方向发散。一旦乘客想换乘另外的线路,就必须经过长途跋涉才能寻找到各自的站台,单一的运营线路无法满足尤其是处在高峰期的交通运输的需求。造成这样的尴尬局面的原因,是在于对地铁线路的规划和设计。如果按照国外的平行换乘设计,将地铁的平行线路从相反线路改成换乘线路,则能解决许多类似的问题。

(3)城市轨道交通存在安全隐患

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是一个为广大群众解决实际交通出行问题的服务行业,在服务质量中,最重要的是注重所有人的安全。在正常的营运状态下,不仅要保证轨道交通所搭载的乘客、职工的安全,还要保证通道、设备的安全。乘客的安全意识薄弱、职工的大意失职、平时不注重设备的检修保养,很可能会造成轨道交通的突发事故。因此,轨道交通对于职工、检修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防微杜渐,杜绝一切隐患,才可能保证每一次交通运输的平安顺利。

二、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提出的意见

城市轨道交通之所以能在全世界的范围内发展的如此广泛,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它具备的城市道路交通不可比拟的优势,因此发展轨道交通对于我国今后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城市轨道交通 的发展,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1)政府加大领导作用,媒体加大监督力度。

不同于道路交通,轨道交通建设是操作技术难、步骤繁琐、涉及面广泛的一个巨大的工程项目,只有完善政府的领导体系,出台宏观调控方案,加强领导作用,媒体加大监督力度,对于不负责任的设计、建造过程给予曝光,才能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

(2)建立应急处理管理机制。

各类不同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在处置方法和事后相关信息的处理上应该建立管理机制,以便对于在轨道交通运行中的突发事件实现统一与协调处理。对于应急处理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乘客疏散方案,避免发生不知情的乘客大量拥堵,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的结果。建立良好的应急管理机制,可大大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3)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规划城市轨道交通,提升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管理水平,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对于线路的建设规模、网络布局、技术难题实现精准的评估分析,充分利用整体资源系统,实现对于日常维护、维修管理、材料设备的综合化管理,同时确保维修昨夜对于交通运输过程的影响降到最低。

城市轨道交通不仅与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同时也可以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节约土地资源,对于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必须要重视城市轨道交通的设计规划布局,加大生产投入,加强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加大力度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和检验把关,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促进现代城市轨道交通事业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钱良辉,林航飞,陈小鸿.信息技术下的交通规划流程再造研究的评述[J].铁道运输与经济,2008,(6):92-94.

[2]宗芳,隽志才,基于活动的出行方式选择模型与交通需求管理策略 吉林大学学报(工学版),2007.

城市轨道与交通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 融资模式 融资风险 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P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 言

长期以来,我国轨道交通发展缓慢主要是受资金困扰。为了解决资金问题,加快我国轨道交通建设的步伐,国务院办公厅提出要实行投资渠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轨道交通投资、建设和运营。本文将基于当前城市轨道交通融资模式的发展状况,阐述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公益性项目的经济特征,以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的模式,介绍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过程中产生的主要风险因素,对各种风险分门别类,提出切实可行的规避风险的策略。并结合北京地铁4号线这一具体实例,分析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过程中的主要风险以及相应的管理措施,为今后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风险分析及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模式

1、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的基本模式

目前常见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的基本模式通常有BOT模式和PPP模式。

BOT模式已经在我国不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实施。深圳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就采用了这种模式。深圳市政府与香港地铁公司签定了特许经营协议,协议规定:二期通车后,4号线全线由香港地铁公司在深圳设立的项目公司统一经营,自负盈亏,并授予30年的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全部资产无偿地移交给深圳市政府。市政府给与项目公司沿线若干地块的开发权,以提升项目的投资回报。

PPP模式即公私合伙制模式,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形成一种相互合作的关系,这种合作关系主要通过一套协议和计划来进行。通过这种合作模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既能满足投资者营利性的要求,又能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2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的新型模式

随着时代的发展,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模式有了多样化发展,新型的模式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与民间主动融资相结合模式。民间主动融资是指政府部门根据社会对基础设施的要求,提出需要建设的项目,通过招投标,以私人资本和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由获得特许权的私营部门进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并在特许期结束时将所经营的项目完好地、无债务地归还政府,而私营部门则从政府部门或接受服务方收取费用以回收成本。

二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与土地资源综合开发融资模式。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与土地资源综合开发是指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同时,利用其提供的区位优势,对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及沿线的土地进行房地产、商业办公等项目的开发,通过土地公开出让或自主开发的方式,取得土地的增值收益,平衡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成本,补贴其运营亏损,实现其正外部效应的内部化,最终解决城市轨道交通的资金问题。

三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租赁模式。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名义所有权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给承租人。

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风险分析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中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难以控制的外界风险因素和可以控制的内部风险因素。

1、外界风险分析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难以控制的外界风险是指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在开发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由于受到超出项目公司或投资者控制范围的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难以控制的外界风险主要包括金融风险、政治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金融风险是指由项目所处的金融环境带给融资项目的风险影响,这种影响主要来源于项目所处的大的经济环境。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

政治风险一般是指由于东道国的政治状况发生变化而给项目带来的风险。东道国的基础设施是该国的经济命脉,不但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更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

不可抗力风险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所发生的,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对其发生以及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风险。

2、内部风险分析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可以控制的内部风险是指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管理直接相关,并为项目公司或投资者可控制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完工风险、生产风险、市场风险、环保风险等。

信用风险是指在有限追索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中依靠有效的信用保证结构,组成信用保证结构的各项目参与方是否有能力按照合同文件履行各自职责,是否愿意并且按照法律文件的规定在需要时履行其所承担的项目融资的信用保证职责,由此所构成的风险。

完工风险是指因拟建项目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不能按期运营、项目建设成本超支、不能达到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而形成的风险。在施工过程中,塌方、涌水、爆破等不确定因素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面临巨大的完工风险。

生产风险是在项目试生产阶段和生产经营阶段存在的技术、能源和原材料供应、生产经营、劳动力状况等风险因素的总称,它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当中的又一主要风险。生产风险主要包括技术风险、能源和原材料供应风险、经营管理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包含需求风险、价格风险和竞争风险三个要素,分别由需求的不可知变动、价格的不可知变动以及市场竞争力的变动三方面引发。这三种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同时又保持相对的独立。

环保风险是指由于满足环保法规要求而增加的新资产投入或迫使项目停产等风险。

三、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风险管理

项目融资风险管理是指有目的的通过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管理活动来防止风险损失发生、减少损失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削弱损失的大小和影响程度,同时采取各种方法促使有利后果的出现和扩大,以获取最大利益的过程。

1、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外界风险管理

对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难以控制的外界风险,可以在合同中进行合理的风险分配,明确有最能控制风险的一方承担风险;还可以通过多样化、分散化的项目投资战略降低或避免风险。

对于金融风险,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分步投入的资金应分步融入,否则就会大大增加融资成本。为防止利率风险,合理的利率估计对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至关重要。同时,应尽量避免使用浮动利率借款。当利率上升时仍按合同利率付息;当利率降低时可考虑重新借款,在此过程中要注意衡量毁约造成的补偿费用与重新借款利息二者之间的大小关系。

对于政治风险,可以通过政府书面保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公司应加强与政府间的谈判,确定当发生政治波动、法律法规变动等事件时,由政府部门给予一定的补贴。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者或项目公司、贷款银行以及其他参与方向商业保险公司或官方机构投保政治风险,以此可以降低城市轨道交通中的政治风险。

对于不可抗力风险,最有效的做法就是在风险发生时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降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例如,2004年7月广州地铁1 号线在公园前站出现停运故障时,由于1 号线每3~ 5个车站就设有折返线或过渡线,为了防止一段单线路停运造成对全线运营的影响,地铁总公司当机立断,采取降级运行模式,把1号线全线分成3段运行。

2、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内部风险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可以控制的内部风险由于具有较大的可控性,项目发起方和贷款方除了对风险进行评估并按排风险的分担外,还会通过其他途径化解风险。降低风险的措施一般在项目发起人、贷款人、项目公司等之间进行协调。

对于信用风险,可以实地进行考察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有关参与方的资信,并通过各类资金承诺函、支持函等文件获得保障。保险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信用风险管理广泛采用的手段,保险公司能够为相关的项目参与者提供信用担保。

对于完工风险管理,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完工风险管理。项目公司可以利用不同形式的“项目建设承包合同”最大限度地规避完工风险。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承包合同关键的因素是成本超支和完工延期,项目公司和项目承建商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地提出完工计划、成本超支以及误工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各种赔偿条件。

对于生产风险管理,在生产风险分担形式上,贷款银行愿意更多地依靠项目现金流量作为产还债务的主要来源,即贷款银行与项目投资者共同分担一部分生产风险。项目公司防止技术风险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对设施定期进行严密的综合监测和检查,同时项目公司可通过与承包商签订担保书的方式来转移项目不能达到与其技术要求的风险。

对于市场风险管理,对于项目公司,为了应对市场风险,可以采用购销合同进行项目贷款,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有关交通量的风险可以通过与政府谈判让政府承担此部分风险,如果交通量低于某一底线,则政府给予补贴。

对于环保风险,有效地控制措施主要有熟悉项目所在国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中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风险,制定针对污染的方法。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地将降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环保风险列入合同的条款中,以确定环保风险的责任分配。

四、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风险分析与管理案例分析

1、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概况及背景

北京地铁四号线是北京地铁重要线路之一,代表色为青绿色。该线路全长50千米,共设35座车站。从项目的必要性看,目前北京地铁存在着对政府投资、补贴依赖性大,运营水平有待提高,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等一系列问题。从项目的可行性看,相关的法律、政策、制度条件不断完善,特许经营运作的客观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地铁项目市场化运作的各方面条件已经逐步成熟。

2、北京地铁4号线融资模式

北京地铁4号线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首个以PPP融资模式进行建设运营的项目,该工程包括A、B两部分。A部分包括洞体、车站等土建工程的投资和建设,B部分包括车辆、信号等设备资产的投资、运营和维护。其中政府负责项目A部分的投资和建设,并享有所有权。B部分的建设由社会投资方和政府投资方组建的特许经营项目公司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后,特许经营公司通过与4号线项目建设公司签订的资产租赁协议取得A部分资产的使用权。特许经营公司负责北京地铁4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通过票价收入及广告、零售、通信、地产等收入,回收投资和赚取利润。

3、北京地铁4号线PPP融资风险分析与管理

对于金融风险,按照PPP方案,政府不需要对北京地铁4号线运营进行补贴,只需对所承担的土建部分投资还本付息,从而减少了市政府的财政压力,降低了政府的金融风险。对于该项目的贷款,京港地铁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贷款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各方权利与义务,对利率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规定。

对于政治风险和环保风险,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沿线区政府根据各自职责,对本项目涉及的价格、财政、市政管理、税收、环境保护等管理和审批事项作了规定,为特许公司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

为保证北京地铁4号线持续经营,降低其融资不可抗力风险、市场风险以及经营风险等,该项目采用了合理的社会投资退出机制和租金调整机制。一是合理的社会投资退出机制。当不可预见事件发生且影响严重时,为保证系统正常安全运行,投资者需退出,政府有义务介入以保证公众的利益。如果因不可抗力以及非经营性因素导致退出,政府需要给予投资者相应的补偿。二是租金调整机制。以特许经营公司租赁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部分资产所缴纳的租金为蓄水池,在项目成长期,如果实际客流低于预测客流达到一定比例,政府投资方将适当减免租金,增强项目的抗风险能力;在项目成熟期,如果实际客流超出预测客流一定比例时,政府投资方将适当增加租金,以回收部分政府投资,避免项目产生超额利润。

对于完工风险,为保证特许经营公司顺利进行建设和运营,建立了相关的监管和激励机制,并规定特许权不得转让。如果特许经营公司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地铁4号线特许经营协议》,市政府可以授权部门采取收回特许经营权在内的措施。

通过对北京地铁4号线公司合作方案的细化,政府与社会投资者承担的风险收益进一步合理分担,不仅降低了政府的建设成本,而且使社会投资者承担的风险降到了可接受的程度。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通过采取各种管理措施,保证了项目的正常实施与运行。

结语

对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融资模式。在选定了融资模式之后,项目投资者就要对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合理确定风险种类,准确识别项目融资过程中的主要风险。将项目风险与融资结构相结合,根据文章提出的风险管理措施,对具体的风险运用相应的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项目融资风险带来的损失,并对国外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的风险规避措施进行详细分析与借鉴,更好的促进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锋,刘涛,郑艳.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对比分析[J].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5):32~34

2、郭镇宁.城市轨道交通融资模式研究[J].铁道运输与经济,2010,32(2):63~67

城市轨道与交通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管理

Abstract: the paper of urban rail transit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the elementary analysis,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urban rail traffic should stick to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s a whole, regionalization and localization, information intelligent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nergy conservation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and should actively promote technology and management innovation. At the same time, urban rail traffic engineering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eed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ethod of comprehensive and improve.

Keywords: urban rail traffic; Construction developmen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C913.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城市轨道交通具有安全、准时、快捷、舒适、环保等优点,已成为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根本途径。因此,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我国起步虽然较晚,但发展却非常迅速。目前,国内有近三十个城市正在进行或筹建城市轨道交通,我国已迎来了大规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

目前,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的研究已从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转向技术与管理等具体领域,工程建设已进入到网络化、区域化与制式多样化的新阶段。特别是近二十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实践,表明我国已基本走出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初级阶段。随着愈来愈多的城市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今后,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发展将会进入到一个更加理性、更加成熟的时期。因此,有必要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发展趋势和管理予以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发展现状

目前,国内有近十个城市开通了城市轨道交通,近三十个城市正在进行或筹建城市轨道交通。特别是近20年来,国内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水平有了较大的进展。近二十年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实践证明,国内在工程建设的许多技术上并不落后。例如:明挖法、盾构法等技术已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大跨度暗挖法隧道施工技术接近了国际领先水平。然而,在城市轨道交通综合规划与设计、关键技术与设备以及运营管理等方面,国内尚有一定差距。

1.1在城市轨道交通机械化施工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有一定差距。目前,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所使用的盾构隧道掘进机主要靠进口。

1.2在城市轨道交通专用系统设备方面,诸如:通信、信号、AFC等自动控制系统技术水平与国际相比有一定差距。

1.3在城市轨道交通的技术水平上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系统集成能力不强,缺乏具有对工程项目管理、设计、咨询、施工、运营进行全过程管理的专业化公司。

1.4在运营管理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我国人工较多,自动化、信息化水平较低。正线每公里运营管理人员接近先进国家的两倍。

1.5在城市轨道交通技术创新上国内存在明显不足,尤其在新型交通系统研究与开发方面。

2、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发展趋势

2.1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统筹化

为加强与促进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化建设,国家采取了先批线网规划再进行项目立项审批的政策,就是从政策上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统筹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前提是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这有利于不同交通资源的整合与综合利用,以充分发挥城市轨道交通在城市建设中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形成一个地上、地下统一规划建设的城市交通发展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与铁路、地面公交之间的接驳换乘产生交通枢纽问题,需要从城市综合交通系统上综合规划与设计,充分考虑地上与地下、长途与短途、高速与低速、汽车与火车等多种交通方式的立体接驳与平行换乘。目前,国内交通枢纽存在的最严重问题就是乘客换乘不方便,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技术与管理方面缺乏统筹规划和统一设计。

目前,国内一些城市已开展了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系统技术标准与方案、车辆段与停车场、主变电站、联络线等综合规划方面的专项研究。

2.2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区域延伸化

大城市在由单中心结构向多中心城镇区域体系发展的进程中,产生了一种提供由中心城区到郊区城镇(副中心区)的市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需求,即市域城市轨道交通。由于市域城市轨道交通站间距大,一般采用公交化运营模式。因此,市域城市轨道交通在交通制式上、线路敷设方式上可以多样化,在系统技术与设备标准上也应适当降低。目前,国内一些城市在开展中心城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同时,已着手开展市域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编制工作,个别城市已启动了市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2.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装备国产化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规模巨大,而国产化是降低工程投资的重要途径。车辆与机电设备系统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核心,是确保工程安全、正点运营的关键。资料表明:车辆与机电设备系统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安总投资35%~40%,运营中车辆零部件维修费在运营成本也占相当大的比例。因此,车辆与机电设备系统国产化对降低工程造价、节省运营开支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制造企业通过与国际企业合作进行产品开发与生产,使得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得到提高,也降低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成本。然而,国内更应重视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提高,做到自主研发并真正实现国产化,逐步开发研制关键零部件及易损易耗备品,在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大幅度降低工程成本。

城市轨道与交通管理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TPM&,RCMSOON体系全寿命周期管理设备房标识系统

 

1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背景

1.1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现状和规划前景

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正处于大规模高速发展时期。截至2010年10月,已有12个城市共建成45条轨道交通线路TPM&,其中地铁运营里程已经约1200km,如表1所示。另外,截至2010年,获得批准的轨道交通线路总长度达到1,697.10公里,总投资5,822.80亿元龙源期刊。预计到2020年,规划轨道交通线网总里程将达到3,500多公里,到2050年轨道交通线路总长将超过4,500公里, 投资规模超过12,000亿元。

表1 国内主要城市轨道交通现状及发展规划情况

 

编号

城市

已开通线路

已开通里程

规划线路数

规划里程数

1

北京

14(2010年)

336km

19(2015年)

561km

2

天津

2(2009年)

26.18km

9(2015年)

227km

3

上海

11(2010年)

410km

20(2020年)

877km

4

广州

8(2010年)

236km

20(2040年)

761km

5

深圳

6(2011年)

178.8km

16(2030年)

585.3km

6

南京

2(2009年)

85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