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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协管人员管理办法

城管协管人员管理办法

城管协管人员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建监察办公室主任职责

通常人们把某一组织中为领导综合性办事机构行政首长称为办公室主任。它具有双重性,他是领导层的一个成员,又是对领导层集体主要负服务责任的工作人员;是领导决策的辅佐者,又主要是决策的承办、执行者;相对于领导的主要成员来说,在“大事”上,他是责任的“轻负者”,在“小事”上,他是责任的“重负者”。

一、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的定位。

(一)职能的广泛性。《福建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是这样表述:城建监察是指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对违反城建管理法规的行为监督检查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城建管理法规是指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房地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总称。县级市由于其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的原因都将六大职能交给城建监察大队行使。它涉及到了建设领域六个行业是属于建设系统综合执法的职能范围。作为办公室主任不仅要熟悉六个行业的法律法规,而且也要协调好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所以它必须具备丰富的知识素质,才能确实履行好应有的职能。

(二)地位的突出性。为了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竞争力,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的创建。为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每个县市一般来说都指定一名常委直接分管这方面工作。城建监察大队作为城市管理的主要力量,其工作职责是同创建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了减少中转环节提高效能。城建监察大队经常列席一些有关城市管理议题的常委扩大会议、市政府成员会议。从某种意义上说,城建监察大队的工作脱离了建设系统下属的单位的职能,直接面对当地县市委、政府等。从而办公室主任对上的职能更加突出。

(三)对政府联系的紧密性。对政府联系的紧密性来自于四个方面:一是体制的原因县级市的一些行政执法队伍纷纷被上收为条管,城监队伍成了当地政府可以直接调动的力量,同市委、政府的联系无形中密切起来。二是城监大队虽是建设系统下设事业单位,级别不高,但政治待遇高,凡涉及到城市管理的相关事项,市委、市政府都直接把任务下达给大队。三是各类评比考核,城建监察大队又从建设局单列出来和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同评比、同考核、同验收。四是为了应对突发性事件,城监大队又被市政府列入了应急体系建设的范围,经常参与平安建设、抢险救灾等政府临时性的突击任务。大量的协调联络需要办公室去完成,因此大队办公室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势必成为联系领导和基层的桥梁,协调各部门的纽带,保持城建监察大队工作正常运转的中枢。

二、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的职责。

办公室主任的职责是由其所处地位决定的。地位决定职责,职责体现地位。办公室主任的主要任务是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他所处的地位,决定了“服务”是他的根本职责,他的工作具有很大的从属性、服务性。因此,作为城监大队的办公室主任要围绕着“服务”担负起承办、参谋、管理、协调四项职责。

一、承办

承办领导决策意见的下达、实施,是办公室主任履行承办职责的主要内容。从所承办的全部工作来看,涉及范围则非常广泛,大体有三个方面:

(一) 来自同级领导层的。包括大队领导层的集体决策和领导同志个人交付办理的事项。这就要求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不折不扣的完成。

(二) 来自上一级部门的。城监大队办公室主任所承办的任务,除领导层外,还涉及到众多部门,如:政府办、市委办、市效能办、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科等相关部门,他们为了工作上的便利,不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转办,直接将涉及到城市管理方面的任务下达给城监大队。又将众多属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涉及城管方面的调研课题直接向城建监察大队交办。

(三) 来自同级相关各职能部门的。一是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到20多个部门,有些是工作上的职能交叉,有些是工作上需要协同配合的,这就需要办公室主任去牵头处理和解决。二是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为了工作需要,根据《福建省建设监察条例》都设立了城建监察中队或分队,行政关系上隶属办事处或乡镇的领导,业务上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和城建监察大队的指导,因此,有关业务关系的事项都需要挂靠在建设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由于人手的原因直接将这些业务委托城监大队办理。这些工作成为大队办公室主任需要协调的日常性工作。

二、参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需要秘书部门成为卓有成效的“智囊团”、“参谋部”。办公室要发挥好参谋作用,积极出谋献策,这是领导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迫切需要,是新时期赋予办公室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也不例外,那么,办公室主任就理所应当成为“参谋长”,认真地履行职责。

办公室主任履行参谋职责,有其独特的便利条件和优势:(一)办公室主任的工作同大队领导层的工作具有同步性。领导层确定要抓的工作,有许多也是办公室主任需要具体组织办好的事情;领导层在一定时期要抓的重点事项,也是办公室主任在同一时期要唱的“重头戏”。这样,办公室主任经常同主要领导同时考虑同一问题;(二)办公室主任与领导之间具有经常接触的便利条件,可以随时找机会向领导陈述自己的见解;(三)办公室主任对外联系广泛,接触面广,消息灵通,“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才有可能成为领导咨询服务的好参谋。

三、管理

办公室主任的管理职责,主要是针对办公室内部而言的,它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 文书管理

城建监察大队的文书虽然不是很多,但要严格围绕着公文处理与保管的整个程序进行,负责对文书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安排,负责督促、检查,把好质量关,防止滥抄乱送和形式主义。其次要做好行政处罚执法案件的整理和归档,留下执法的依据。

(二) 信息处理

信息,是以物质载体为媒介反映出来的各种新的、有用的陈述事物运动及其状态的信号、消息、情报和知识的总称。办公室主任靠通过向领导提供适用的信息和依据信息出谋献策来实现辅佐领导决策,发挥参谋的职能,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注意直观反映事物动态的信息,而且要注重收集全面反映事物概貌,深入反映事物本质及其运动规律的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目前,城建监察大队形成了以办公室为中心,同省、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相连接的运行系统,使大队的工作状况、信息及时向市委和政府的信息科报送,使上级领导对大队的工作进度、重点目标的完成情况有了直观的了解。同时,也使上级和相关部门的信息源源不断地直观反映出来。城建大队办公室主任充分发挥信息是勾通上下级之间联系的纽带作用,通过信息这一“神经系统”向上下级之间源源不断地输入信息流,实现了内部和外部、横向和纵向的联系,提供给领导决策参考。

(三) 事务管理

办公室作为城监队伍的综合性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要管的事务是很多的,这是办公室主任应尽的职责。首先,是城建监察大队开展正常工作所需要办理的事项。接待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来人、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公室值班、安全保卫、平安单位创建、计划生育、党支部的日常事务、民兵预备役的出入转队和整组工作、抢险救灾物资仓库抢险器材的保管、执法装备的采购发放、车辆的管理维修等等。其次,是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生活服务的有关事项。

(四) 人事管理

办公室主任既然要管“事”,就必须要管“人”,因为任何事情都是通过人去做的。要应用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手段,实现管理职能。

由于城建监察队伍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办公室主任在人事管理方面的不同,除了管好办公室内部人员的人事外,更多的是把精力放在为大队中层人员的调整任命所必须进行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核任命等相关工作,协助把好用人关。其次,承担了大队工作人员的工资调整、岗位晋升、学历教育、培训考试等事务性的工作。

四、协调

协调,是指经过中介的工作,使有关各方面互相配合,协调一致,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努力。办公室作为城监队伍中的中枢机构,应当成为承上启下、联系内外、沟通左右、协调各方的主体网络中心。办公室主任应当承担起多方面的协调工作:

(一) 纵向协调。纵向协调,即致力于上下级之间关系融洽、上令下行、下情上晓,上下紧密配合,步调一致的协调工作。主要体现在:当市委、市府、主管部门对工作布置下达后需要向下传达尽快执行时,让本单位及时了解“上情”;当对上级的某一决定、指示不理解或不完全理解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解释;同时将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准确地予以反映,使上下级沟通情况和思想。

(二) 横向协调。横向协调,即致力于左右各方融洽、和谐的协调工作。一是协调同级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帮助领导协调与工作密切相连的部门之间关系,调解这些部门与领导之间的意见、分歧和工作上的矛盾,提出相关解决的办法。真正起到凝聚功能的作用。二是协调同级领导层成员之间的关系。办公室主任无论是否是领导班子的成员,都在领导成员的相互关系上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他与领导成员接触最多,领导同志有许多话要通过他传,许多事要通过他办,他对领导层的情况了解得多,掌握的“机密”也多,办公室主任必须充分认识自己在协调领导成员关系、维护领导团结上的重要责任,言行谨慎,绝不制造不协调、不团结的因素;在出现不协调、不团结苗头时,要尽力帮助消除。例如:宁德某市城监大队由于特定的情况,由副大队长主持工作,因对入党的程序不了解,认为书记在自己入党问题上卡自己,而书记呢又不好解释,心中有苦难言,该队办公室主任了解实际情况后,向大队长做了沟通和说明,使两人的误会消除了。实践证明,办公室主任利用自己了解情况多、说话方便的有利条件,对有不协调、不团结苗头的领导同志做疏通工作,“穿针引线”是很有效的。

(三) 内部协调。内部协调,即指以办公室内部的人员和工作为对象,使之融洽、和谐的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在内部协调中主要有两个层次的任务,一是办公室内部的协调。充分发挥办公室的整体效应。二是大队内设机构各中队、科室之间的协调。三是利益协调。

城管协管人员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矛盾多,是城市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加强城市管理,既是发挥城市整体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有序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现代化城市整体形象的集中体现。搞好城市管理,关键在基层,重点也在基层。为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1999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就城市管理中的“责任与权利、事权与财权、管人与管事相统一”,以及实行市、区两级政府分工负责和市、区、街道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一年多来,《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如何对此,我们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现状

(一)管理体制情况

街道城管工作是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的重要职责。在街道办事处领导成员的分工上,一般由一名副主任分管此项工作。街道办事处内设城管科和城建监察总队,一般定编为5-6人。部分街道办事处根据需要聘请了一些义务城管人员,他们主要协助街道城管人员在一些重要地段进行监督管理。城管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并对口市、区级12个部门。而市、区级12个部门则分别对街道城管工作相对应的方面进行领导、管理、检查、验收。由于执法机构多,职能交叉,造成街道办事处很多时候工作上“撞车”的现象。在市、区级部门实行机构改革之后,这种状况有所好转,但多头指挥的管理体制基本未变,致使街道城管工作存在工作任务变化无常、工作安排无序、工作主动性不强的状况,基本上是在围绕上级部门的各类“检查”开展工作。

(二)财政体制情况

我市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的财政收入基本上由包干经费(区财政承担)、税收分成和其他收入三方面构成。由于区情不同,各区街道办事处之间也存在一些具体差异。如有的街道办事处包干经费为零,有的街道办事处税收超收部分全返(因国税的75%要上缴中央财政,所以国税的全返指上缴后余下的25%)。例如,某区街道办事处包干经费为在职人员每人每年5800元,含人头经费、公用经费、公医经费、增资及其他经费,人均每月不足500元,仅占工资支出的50%左右。税收返还分别确定地税、国税的任务数、奋斗数。完成任务数按3%分成,奋斗数按10%分成,超奋斗数部分全返。其他收入除财政划拨的包干经费和税收分成外,街道办事处自己还有市场管理、“出摊占道”、罚没返还等收入,共同构成街道办事处财政收入的总和。而街道办事处的财政支出包括不断增长的工资、福利、业务经费等基本支出,公益事业支出以及招商引资和税收引进奖励等其他支出。总的情况是,由于财政体制将街道办事处税收任务与财政收入挂钩,我市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街道办事处肩负着与企业一样的创收任务,必须为维持生计和发展做出种种努力,尽可能多地获得税收分成、引税返还和其他收入,满足支出需求。所以,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的主要精力都用在创收上。

(三)城管工作的成效

近几年,我市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治街,依法施治,提出了“建管并重,建管同步”的思路,制定了一系列城管工作的法规和配套政策,如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使城管工作逐步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获得并保持了“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并先后进入了“全国城市投资环境40优”、“全国环境整治优秀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

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是直接面对广大群众的最基层部门,具有管界划分清晰,管理人员对辖区情况熟悉,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群众基础雄厚等优势,所以在治理城市脏乱差,强化日常管理等方面,协助政府解决好“渣子、摊子、车子”几大顽症起了较大作用。特别是在《决定》下发不久,市、区政府就打响了拆除一环路以内以及东西南北四条主要入城通道占道亭棚摊点即整顿市容秩序战役,各城区街道办事处都及时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任务,加大投入;并进行广泛深入的动员,作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同时,积极行动,从全局利益出发,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清理各类出摊占道违章行为,做到座商归店、车辆归点、农贸归市,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二、当前街道城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市委、市政府《决定》颁发后,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增强了信心,加强了对城市管理的领导,城市管理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也得到了初步治理。但是,从依法治市、依法治街的高度看,我市贯彻落实《决定》以及街道办事处的城管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缺乏配套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决定》仍只停在文件上。市委、市政府《决定》已经下发一年多了,但至今没有一个具体的《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市政府曾经拟了一个60条的实施意见,由于在征求意见时,市级有关部门意见分歧较大,认为要等机构改革以后才能出台,从而造成《决定》中要求的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心并未真正下移,以致各街道办事处在城管工作中仍如以前一样处于“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状态中。

(二)街道城管工作责、权、利分离,缺少动力。街道办事处在城市工作中承担着大量的管理职能和治理任务。但是,其执法权限极为有限,这样就形成了责任与权限的不匹配,使管理工作乏力。城市管理工作是大量具体繁杂的工作,如治理环境脏乱差、禁止和拆除违章搭建、制止破墙开店、取缔占道经营、纠正车辆乱停乱放等,没有相应的权和利作保障,缺少行政手段,使街道办事处对城管工作显得力不从心。目前,不少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由于注重办证、审证的收费,因而多采用罚款方式来处理违规现象,结果使一些违规人员以罚款单充当“合法手续”继续违规,形成违规—罚款—再违规—再罚款的恶性循环,不但增加了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量,而且使问题日积月累,成为顽症。虽然市委、市政府《决定》中明确在城市管理中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以强化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地位,但在具体落实中,由于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以致条块责权分离、脱节的问题仍然比较普遍。

(三)街道城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形象欠佳。街道办事处城管工作人员素质高低,是直接关系《决定》能否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的关键之一。就目前街道办事处城管人员的组成来看,不适应任务需要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是部分城管监察队员文化层次较低,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受到局限;二是一些城管监察队员的业务素质不适应工作需要,其中有一部分人越权执法、随意执法,甚至出现为一些违法违规人员充当“保护伞”、“守门神”的现象,这在群众中微辞不少;三是城管监察队员多数为事业编制,没有纳入行政编制系列,在《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潜伏着较大的危机和不稳定因素。

(四)街道城管工作保障措施不到位,缺乏活力。一是经费无保障。街道城管工作所需经费由街道办事处自身财力解决,每年要为此付出数万元甚至更多的资金。比如聘请的城管协管员,他们的月工资待遇由区城管监察部门负责每人50元,其余由街道办事处补贴至最低界限以上(200元以上)。城管工作的某些政策性收费,如破墙开店、占道经营等收费以及罚没收入,均由市、区级有关部门收取。因此,街道城管工作在经济收支上入不敷出,从而把城管视为包袱,缺乏搞好城管工作的主动和热情。二是办公条件差,人员待遇低。部分街道城管工作缺乏交通工具,无正规着装,无佩带标志,管理、执法有失严肃性,在公众面前形象差,难于得到社会认同。部分街道办事处由于给城管工作人员下达有创收任务,而城管工作人员由于在城管中花费时间多,相对完成经济任务差,从而待遇普遍较低,造成街道城管工作无人愿干,城管队伍不稳定。部分街道办事处为追求自身利益,靠罚款“以收代支”,因此对城管工作是“重利轻管,以罚代管”。

三、关于强化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基础地位的建议

街道办事处是城市管理的稳固基石和中坚力量,城市管理能否上台阶、见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街道办事处能否正常发挥作用。要使街道办事处真正在城市管理中起到基石作用,只有加强街道办事处的建设,界定其位置,完善其功能,调动其潜能,彻底解决街道办事处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才能保证城市管理运转通畅、见效显著。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提高认识,解决问题,加强工作:

(一)加快立法,建章立制,解决“位”的问题

街道办事处作为城市管理的基础,其主要职责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区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的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街道经济发展,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本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对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参与或行使分级管理、综合协调、行政执法等职权,指导居委会搞好社区管理和服务。随着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街道办事处在城管方面的法律地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首先,通过对我市已实施的有关城管法规的修订或制定新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城市管理的内容、范围、执法主体,执法体系中的职责分工、执法程序、处罚条款等,明确赋予街道城管一定的行政执法权和处罚权。同时,将街道城管队伍纳入公务员系列,使其具有真正的执法权。比如北京市已出台了《北京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其中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是辖区城市管理的行政主体,搞好城市管理是街道办事处的重要职责。因此,街道办事处有权有责,依法参与和主持辖区的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也有权有责,依法协调辖区内所有单位在本辖区内的相互关系,督促辖区内各单位服从并完成城市管理各项任务。

其次,市政府应尽快出台《决定》的《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保证“三级管理”尽早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使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心真正下移。

(二)理顺体制,下放权力,解决“权”的问题

加强城市管理,关键是体制。城市管理体制是否科学,关系到城市管理的效能,关系到城市功能的发挥。目前我市城市管理体制上的问题主要是条块分割,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未能有机结合,存在着管理职责不清,有利的都去管,无利的无人管的状况。“块”过多地承揽了本就由“条”、社会组织和企业承担的任务,而“条”则过多地集中了城市综合管理和资源配置的权力,形成了有权的因为力量有限等原因而无法管到底,有力量管得过来的又无权去管的状况。街道办事处能否享有相应的事权,是发挥其作用,强化其城市管理基础地位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是健全街道*作层,使街道职能“五脏俱全”。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理顺条块关系,相应明确各“条”在“块”里的机构归属,按照属地、高效的原则,原则上能归街道管的尽可能归街道管,将各“条”的职能迁移到街道之中。

二是条块联动,共同加强对第三级的管理,使街道的责任和权利统一起来。要赋予街道办事处必要的城市管理事权,如城市规划监督管理权、住宅小区竣工验收权、卫生管理权、城市管理执法权、文明单位一票否决权等,以发挥和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暂时不能下放、授权或委托执行的权力,应设立条、块责任制和工作协调配合制度,以减少管理漏洞和死角。

只有通过健全体制,事权下放,增强街道办事处自身的区域管理、社区服务、文明建设、综合治理、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综合协调能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街道办事处“无权办事”的状况。

(三)费随事转,财力下沉,解决“钱”的问题

城市管理是一项需要财力支撑的工作。而街道办事处缺乏管理经费是一个普遍存在,带有共性的问题。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切实做到“条随块转”、“费随事转”。建议取消现行财政经费包干的管理办法,街道办事处的收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管理,还街道经济管理职能给政府经济及税务等部门,密切街道办事处与税务部门在税务征收方面的配合,扩大税收征管面,调整条块的收费分配比例,以块为主。街道办事处要切实转变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把城市管理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同时可采取政府财政拔一些专项经费,对街道办事处服务性行业给予政策上的免税,街道办事处坚持实行有偿服务收取费用等渠道,确保街道办事处进行城市管理“有钱办事”。另外,居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指导下,通过搞好社区有偿服务、低偿服务、无偿服务抓好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强化管理,建好队伍,解决“人”的问题

城管协管人员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一、上海、深圳、南京城市管理工作的实践探索和经验做法

目前,上海、深圳、南京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与北京基本相同,均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即市、区县政府两级管理主体,通过市、区县、街乡三个管理层级,采取在市、区县、街乡、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建立数字化网格的方式进行管理。主要有六个特点:

(一)突出统筹地位,成立城市管理议事协调机构

上海市成立了“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推进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各相关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主要负责城市管理领域重大问题的统筹指导、综合协调工作,初步形成了“全市统筹、统一协调、市区联动、区县为主、分工负责、各司其责”的城市管理工作格局。南京市成立了“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主管副市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市政府及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公务委员和专家、市民代表、社会组织等公众委员组成,负责研究决定城市管理重大决策,统筹协调城市管理重大事项。公众委员以公开征集及评选的方式产生,目前已评选出公众委员45名。

(二)强化统筹作用,设立城市管理综合协调部门

上海市突出“党建统领”,成立了市委派出机构城乡建设与交通工作委员会(简称党工委),负责统筹城市管理系统以及中央在沪企业单位的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同时,强调统筹综合,在市政府设立“两委+若干专业部门”,“两委”即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简称建管委)、交通委员会,“若干专业部门”即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城管执法局)、水务局和房管局3个部门,形成了“大部制”的格局。在管理体制上,党工委与建管委合署办公,市政府“两委+若干专业部门”的主要领导均为党工委党委委员。建管委负责城市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定和行业指导;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和城管执法等相关领域的工作;各区县和街乡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深圳市和南京市也都设立了城市管理局,承担城市综合管理责任。

(三)强化法制保障,制定出台综合性城市管理法规

南京市经江苏省人大审议了我国第一部城市管理地方法规――《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站在城市治理的高度,把包括建(构)筑物管理、建筑垃圾管理、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停车设施管理、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应急管理及其他事项等城市管理事项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众参与治理、监督和救济等工作作出明确规范和界定,进一步强化了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制保障。三个城市都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条例》《办法》,编制了较为完善的各类城市管理标准规范,以网格化为依托建立“大数据”系统,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的精细化、标准化。

(四)强化行政执法,赋予城市管理部门综合协调手段

上海、深圳、南京三个城市都很注重城市管理职能与综合协调手段的匹配性和统一性,强化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的整体性和互补性,在市级层面建立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工作体制,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和南京市城市管理局与本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综合考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南京市城市管理局还承担了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户外广告设置、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渣土弃置场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的审批事项,负责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城市河道、城市绿地许可等方面的审批事项,保证了城市管理的责权匹配,增强了权威性。

(五)强化监督考评,建立起了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上海市采取市级考评与区县自评、日常检查与实效测评、专业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建立了“市民评判、社会评价、行政评定”的市容环境综合评价体系,综合考评结果与区县绩效考核、“以奖代补”等挂钩;每年开展两次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公众满意度测评,测评情况通过《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向社会公布。深圳市采取明检与暗检相结合的办法,区分行业考核(占比56%)、专项检查(占比20%)、数字化城管考核(占比10%)、舆论监督考核(占比4%)、社会满意度考核(占比10%)五种方式,每月按百分制进行考核,每季度和年度对各街道统一排名,考核结果通过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示,并按季度和年度对前六名进行奖励,对一年内两次排名最后或两次不达标的街道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南京市采取“城区一周一查、郊区一月两查”的方式进行考核,每月考核结果在《南京日报》公布,编发《考核通报》点评,与“以奖代补”经费挂钩,对连续两月得分低于70%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度综合评优资格,连续三月得分低于70%的由市、区纪检部门对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向市、区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处理结果。

(六)强化社会服务,较早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行模式深圳市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行政(事)企分开、管干分离,明确规定环卫作业服务必须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专业企业负责。目前,深圳市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市场化率达到90%,垃圾清运市场化率达到75%,垃圾处理市场化率达52%。深圳是在全国较早实行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模式的城市,一是坚持管理重心下移,实行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环卫管理体制,环卫作业实行全覆盖管理。二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限定服务企业准入门槛,推行公开招投标制度,确定合理的外包合同期限,实行环卫作业管干分离。三是在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改变政府单一投资模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参与运营环卫基础设施,实现投资主体社会化、多元化。

二、对深化首都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思考和启示

在2014年2月26日视察北京时强调指出:城市管理是一门科学,需要精心打理,打理好了还有很多可以扩展的空间。要加快形成与世界城市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能力,城市管理目标、方法、模式都要现代化。要健全城市管理体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交通管理、环境管理、应急管理,坚持重心下移,积极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深刻认识和把握城市管理问题,进一步提高首都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思路。结合编制“十三五”规划,参考上海、深圳、南京等国内大型城市和伦敦、香港、新加坡等国际城市的先进经验,建议将正在编制的《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市政市容发展规划》更名为《首都城市管理“十三五”发展规划》,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完善和强化议事协调机构

北京的城市管理比较特殊,统筹性、综合性、协调性特点明显,应借鉴南京等城市经验和北京奥运会做法,在进一步完善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职能的基础上,成立首都城市治理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中央国家机关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副市长任副主任,首都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任秘书长,成员由市相关部门、各区县长、中央国家机关相关部门和在京国有大型企业、解放军总部机关和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总队相关负责人等公务委员及专家、市民代表、社会组织等公众委员组成。首都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可设在市城管委,办公室主任由城管委主任兼任,委员会及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决策和总体推进城市管理的顶层设计、综合协调、规划计划、目标任务、督查落实。区县成立相应机构,统筹落实本区域城市管理工作。

(二)设立城市管理综合协调部门

针对当前存在的重建轻管、城市管理领域统筹不够、缺乏顶层设计和综合协调等问题,按照“规建管并行独立、做实做强管理”的理念,在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设立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城管委),对市市政市容委现行的“三定”职能特别是城市综合管理职能进行梳理明确,强化综合协调职能,整合专业管理职能,理清职责交叉边界,统筹负责城市环境整治、环境秩序治理、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地等行业管理,实现对城市管理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执法督查和监督考评。

(三)制定城市综合管理法规

城市管理遇到的矛盾困境大都与法律法规缺失有关。目前,北京市开展城市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北京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专业规章,没有一部综合性城市管理地方法规。因此,应从“提升城市管理地位、强化城市管理手段”的实际需要出发,尽快编制颁布《北京市城市管理条例》,将城市管理贯穿于城市发展、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的全过程,统筹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地管理等城市管理主要职责,明确社会单位、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义务。

(四)理顺城市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北京的城市管理涉及规划、建设、市政市容、交通、环保、水务、园林绿化、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也涉及中央国家机关和在京企事业单位、军队(武警)总部机关和驻京部队、各区县和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城市管理部门如何统筹协调?一是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部门参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实施情况的评估反馈机制,城市管理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验收和移交工作,防止出现“规划漏项、建设甩项”问题。二是加强对交通、环保、水务、园林绿化等相关领域内涉及城市管理内容的统筹协调,做到全市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验收。三是加强对中央驻京单位和解放军、武警驻京部队及各区县、各企事业单位内部涉及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推进,明确标准,规定时限,跟踪督促,指导落实,真正形成城市管理全市“一盘棋”的工作局面。

(五)增强城市管理部门综合协调职能与手段的匹配度

针对城市管理部门承担综合协调职能,却没有综合协调手段,导致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力、安全监管不力、隐患消除不力的情况,建立完善综合协调职能与综合协调手段相配套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给城市管理部门增加管理职能或协调手段。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目前只有安全监管责任,缺乏安全监管手段,制定的年度消隐计划除了少数能随道路大修落实外,大部分隐患得不到及时消除,原因就在掘路审批分散在交管、路政、园林等部门,必须整合掘路审批和安全监管职能,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六)强化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并重理念

城管执法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都是手段,城市管理为综合执法提供管理资源,综合执法为城市管理提供执法保障,如同“一体两翼”、“一车两轮”,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北京市市政市容委承担的城市运行管理职能,因缺少自己的专业执法队伍,只能依靠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城管执法局开展,管理与执法难度加大,很多违法问题不能及时制止。上海、深圳、南京等城市管理实践证明,建立完整的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相配套的工作体系,形成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执法的“大城管”格局,是新常态下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最有效模式。(七)加强对检查考评结果的运用

针对城市管理考评内容设置和考评结果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完善首都环境建设“月检查、月排名、月曝光”措施,科学确定考评对象,科学设置考评内容,建立科学的综合考评体系,加强对考评结果的运用,综合考评结果做到“五个纳入”,即: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占一定比分权重;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察,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或城市管理“一票否决”;纳入“以奖代补”,重奖先进;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在官方媒体公布,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纳入政纪处分,对考评结果连续在末位的单位进行问责处理。

(八)加强网格化城市管理大数据支撑

加强“大网格”建设和管理,整合各类监控资源,加强城市管理网与社会治安网、社会管理网的有效衔接;升级网格化管理平台,加快推进网格化向全时段覆盖和向街道(乡镇)、社区(村庄)等基层延伸,为城市管理形成“大数据”支撑。建立“应发现尽发现、应处置尽处置”的问题处理机制,简化问题派发流程,缩短问题处理周期,落实问题处理责任,提高问题处理能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九)深入调动社会群众广泛参与

倡导“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理念,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社会群众参与,形成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特约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增强建议、提案和新闻曝光问题的办理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发挥街道、乡镇的属地管理作用,组织辖区内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培育和强化全社会的公民意识、法人意识、家园意识;发挥各类志愿者的引领作用,带动自发成立“4050劝导队”“社区联防安全员”等民间自治组织,实现城市综合管理由人治向法治转变、单治向共治转变、他治向自治转变。

城管协管人员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推动和改进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我局认真贯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把办理政协提案的过程,当做实行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特别是我局成立以来,把办理政协提案的工作提高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自加压力,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今年执法局共承办设计城市管理的政协提案4件。接到提案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确定了分管负责领导及督办科室,使提案落实工作达到了有督促、有检查、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在办理提案中,我们力争做到重办理质量,重办理速度。对于委员们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当前可以解决的,在进行书面答复的同时,着重做好政策的宣传,采取合理的方式加以解决。对于提案中所涉及的问题没有法律条文依据的或者不符合现行法规或政策、暂时无法解决的,我们本着实事求是地原则及时向代表或委员们说明情况,以得他们的理解。如李顺姬委员提交的《关于加强沿街区市容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112068号提案我局按照《桓台县城区环境卫生容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桓台县迎国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要求,对提案中提到的占道经营、乱摆摊点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了综合整治,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特别是中心大街、建设街槐荫路路口、镇南大街探头市场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由于我们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承办的4件提案在6月底前全部回复,真正体现了高效、务实的精神。

在办理提案时,我们还力求做到重见面率、重满意率。在办理过程中,采取座谈会、上门听取意见等方式,与委员们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如在办理荆锐委员提交的《关于加强城市绿化管理力度》的提案时,我们会同建设局召集了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座谈会后,向委员解释了由于目前时机尚未成熟暂时无法实现委员所提出的要求,但我们将积极创造条件,并在今后城市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委员所提的有益建议和意见,委员对此表示了充分的理解。在办理魏会东委员提交的《关于规范城区自由市场、取消城区集中贸易,提高城市化水平》的提案时,向委员当面汇报了我们城管执法部门在此方面所做的工作,并表示将充分吸取委员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完善今后的工作。我们在办理所承办的提案时,基本都与委员们进行了见面交流,委员们对我们提案的满意率达到了100%。

城管协管人员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的有关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第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化“213”发展战略。自觉服从并服务于工作大局。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职能向下延伸,扩大城市管理覆盖面。配合全区做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努力建设“民富、村美、人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同发展共繁荣。

二、工作重点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加强以卫生整治、水环境整治、风貌整治、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为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切实配合镇(街办)抓好城镇改造、新居工程、集中居住区的建设;帮助镇(街办)宣传、引导农民逐步向城镇集中,向居住区集中居住;进一步加大对集中居住区、安置区市容秩序的管理力度,并积极将城市管理服务功能向农村延伸。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

局直属执法大队和各镇(街办)执法中队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能,主动融入,积极参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确保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根据各镇(街办)的工作重点,现将各执法中队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安排如下:

(一)*执法中队:负责整治镇政府所在地及新居工程周边市容秩序;抓好芙蓉家苑市容环境执法管理工作;创建省级市容示范镇;配合镇党委、政府巩固全国文明村镇建设;对八角、花篱、天王、新庄即将建设的社区,协助镇党委、政府建好社区和做好对拆迁农户的宣传安置工作。

(二)*执法中队:负责抓好交易区、*路旅游快速通道沿线的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巩固省级文明村镇成果;配合抓好*新城区及花乡民居集中居住区(*、*、*)市容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

(三)*执法中队:负责加强对*城镇的市容市貌管理;加强对惠民、正宗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和治理整顿;配合新城办搞好新城区公平片区和做好城郊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管理;在城镇改造进程中,主动协做改造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促进城镇改造的顺利进行。

(四)*执法中队:负责对*、*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治管理;对*大道、*园周边的流动摊点、商贩给予取缔;配合新城办搞好*片区和做好城郊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管理;配合街办搞好城镇改造中人员安置等工作。

(五)*执法中队:负责对街办所在地和科技园周边流动商贩进行清理,整治违章摊点和出摊占道;配合街办搞好*、前进社区的安置工作,配合街办清理整顿前进社区违章搭建物;对需进行二次安置的*、*集中居住区协助街办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六)*执法中队:负责管理规范*大道沿线的市容市貌;管理镇政府所在地和科技园周边的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做好光明苑、鱼凫家园建设的规范管理和人员安置工作。

(七)*执法中队:负责抓好城镇市容市貌;主动参与*集中居住区的建设,配合做好各项基础建设管理工作,为下一步安置新居的执法管理工作打下基础。

(八)*执法中队:负责抓好城镇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及建设部门,抓好柳岸花邻新居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以及人员安置工作。

(九)*:由*执法中队和城区执法大队抽调的人员负责抓好*城镇的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搞好农贸市场的市容秩序;配合镇党委、政府做好永盛场社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规范管理。

(十)城区执法大队下设四个中队:一中队和*中队协调配合抓好*社区市容环境的规范管理;二中队和*中队协同管理*、*沿线的市容市貌;三中队和*中队协同管理沙子沟集中居住区的环境卫生;四中队和*中队配合对*集中居住区环境卫生实施规范管理;城区执法大队要积极支持、协同配合各执法中队的执法工作。

四、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