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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科学研究的认识

对科学研究的认识

对科学研究的认识范文第1篇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农村原有的聚居均衡状态被打破,出现了“空心村”现象并不断蔓延。文章对“空心村”现象从概念、类型等方面做了相关界定,并对其形成机理进行较为深入的剖析,从而对这一现象形成较为科学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提出若干治理对策。

关键词:“空心村”现象;认识;治理对策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得到了极大发展,一方面,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使得越来越多的农民不同程度地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从事相对收益较高的非农工作,经济状况普遍得到较大改善,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更加注重居住环境、教育、交通等的质量;另一方面,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及户籍制度等各项改革的实行和深化使得农民“身份”(由农民变成市民)的转换成为可能。在此情况下,农民依据自身经济条件的不同,有的选择去城市购置房屋,成为城市的一部分;有的选择在农村临近交通线附近建房,这样“空心村”从无到有,如今已经成为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

一、“空心村”的概念和类型

(一)“空心村”的概念

对于“空心村”,不同的学者给出了不同的定义,较为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两种:

一种认为,所谓“空心村”,是指由于村庄规划严重滞后,一些农民在新建住宅时,为追求住宅宽敞,在村子新辟宅基地建房,造成了村中原有老宅基地空闲和土地闲置,形成外实内空的“空心”村。

另一种认为,“空心村”是在城市化滞后于非农化的条件下由迅速发展的村庄建设与落后的规划管理体制的矛盾所引起的村庄粗放发展而内部衰败的空间形态的分异现象。

可见,上述两种对“空心村”概念的界定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但主要都还是从现象和成因的角度进行的,是一种相对静态的描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对“空心村”的不同认识,但这种层面的认识还是相对不完善的,笔者认为,对“空心村”的概念应该从整体上进行把握,结合“空心村”的实际,一个完整的“空心村”定义至少应包含这样几个方面:首先,“空心村”形成的背景及成因,也可以说是动力机制;其次,“空心村”表现特征和本质;“空心村”是一个动态变化过程。因此,我们可以将“空心村”定义为:空心村是指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而形成的一种新建、内部闲置的农村农民住宅空心化的聚落现象,是农村农民经济、思想观念的变化在农村现有的制度、管理状况条件下的现实反映,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过程在村庄的物质形态中的表现 。

(二)“空心村”类型

“空心村”现象在空间形态上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表现形式:

1、扩散型 农村新建住宅在原住宅区布局,旧住宅区空置,多分布在地势均一的平原或盆地地区。

2、带状型 随着交通线路的深入,新建住宅多在就近交通线附近进行布局。

3、跳跃型 交通线路并未深入村庄,新建住宅离开原有村庄住宅区,沿交通线一侧或两侧延伸。

4、空置型 某些村庄由于多方面原因,比如水库等基础设施的修建,或是自然因素等使得原有村庄居民整体迁出,重新选址或是并入其他村庄,原有村庄完全空置。

在上述的“空心村”四种表现类型中,前三种是其基本形式,第四种是较为特殊的情况,一般在需要修建水库等大型基础设施,或是自然条件变化(如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体搬迁),或是区域整体规划发生较大变更时才会出现。

二、“空心村”现象的形成机理探析

“空心村”的形成主要受两大力量驱驶:内生力量,如欲望驱动、固有的思想观念等;外部环境变迁,如经济状况的普遍好转,交通条件的改善等,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四个主要方面:

1、经济状况

30年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使农民经济收入多元化,可支配收入增多,逐步具备了申请批地和建房的资金条件;大部分农村教育、卫生、交通的改善和加强为农民改善其居住环境提供了外在动力。同时,伴随城市化的发展,部分外出务工或是从事其他工作的农民获得留在城市的机会和条件,成为城市居民的一份子,其在农村的原有住宅便空置下来。

2、制度环境

现行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不完备对“空心村”的蔓延起到重要的引致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宅基地所有权制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农民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仍存在宅基地所有权主体模糊的问题,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的乡、村、组三级权责不明确,在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上缺乏有效衔接,形成事实上的所有权主体缺位;(2)、宅基地的无偿使用制度,使得宅基地的使用成本极低,造成一户多宅等不同程度的超标使用;(3)、对闲置宅基地的处理上,目前仍无统一的制度,宅基地整理无人管、无钱管,无法真正形成合法有效的宅基地流转市场,客观上成为旧宅占而不用的借口。

3、认知因素

一方面,由于基层管理组织素质和土地制度的不完备的原因,在不同的管理层存在不同程度和内容的认知偏差:村委会和村组认为是户主的私产,不能也不便干涉;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对这种情况不甚了然,草率的重新批地;或是只管收钱批地,不考虑申请者宅基地是否超标,是否占用耕地等问题,更不考虑旧宅如何处理。这种基层管理者的观念错误和不作为,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村住宅空心化。

另一方面,农民在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认识上,也存在很大的认知偏差:户主多认为拥有对房屋的绝对处置权,别人无权干涉,并且大都将宅基地视作自己的私产,多一块宅基地一定程度上意味着自己财产的增加,加之宅基地申请、使用成本极低,因此,大多数村民在宅基地问题上持一种尽可能多占,即使没有实际用途,占而不用,也绝不能不占或少占的态度。

4、区位条件

在我国农村大多没有统一规范的村庄整体规划(即使有也很难真正有效实行),建房存在很大随意性,新建住房多分布在区位条件较好的交通干线附近,结果造成村庄内部住宅区位更加恶化,交通不便等,进一步推动村庄内部居民外迁,形成恶性循环。这种因交通条件的改善而推动的住宅空间结构布局逐步外移,内部退化形成的“空心村”现象非常普遍,并随着新交通线路的兴建不断延伸。

在以上几种影响因子中,经济状况处于基础性地位。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使农民具备了改善居住质量必须的最重要条件—资金;同时,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弱化了农民与土地、农村和农业的天然联系,离开土地和农村成为一种可能的现实选择。在这种背景下,部分农民选择去城市生活,部分农民选择继续留在农村;在自身存在缺陷的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和思想认知因素及现实区位差异等共同作用下,形成了以宅基地为主的大量农村土地资源的闲置和低效率使用,导致了不同形式空心村的出现和蔓延。

三、“空心村”现象治理对策选择

基于以上对“空心村”的认识,结合其形成机理,对于“空心村”的有效治理,提出如下对策:

1.加快推进我国城乡分离的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化的转变。继续从政策、收入等各方面向农业、农村、农民适当倾斜,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逐步完善深化对农产品生产的各项政府补贴,提高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边际生产力,进一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保证从事农业生产所需的合理的劳动力规模水平。同时,正视各种金融机构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政策、资金等多方面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农村改革和农业生产,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当地情况的农村金融支持体系,为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的金融基础。

2.完善各项农村集体土地制度。首先,进一步从制度上明确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尤其是宅基地相关制度在基层集体土地管理者县、乡、村、组之间的权责分配,切实做到宅基地申请、核实、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其次,实行宅基地的有偿使用,提高宅基地尤其是新增宅基地的获得成本。第三,建立健全宅基地流转市场。当前的农村宅基地流转,只是农民之间以房屋为依托私下进行的,基本处于隐蔽或半隐蔽状态,无论从数量还是流转的效率方面都是极其有限的,严格地说,并非真正意义的市场流转。加之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撑,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化困难重重。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对农村改革的论述,为农村宅基地流转合法化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因此,各级相关管理者应当以此为契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积极鼓励引导农民参与宅基地市场流转,盘活农村宅基地存量,提高闲置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3.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坚持教育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观念,包括科学的消费观、居住观、大局观等;加强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和基层管理者法制观念,使其在一系列包括宅基地问题上形成正确的认知,从思想上遏制空心村产生的诱因;

4.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要求,结合村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统一布局,切实改善村庄内的交通、居住环境。例如,对于废弃或无主宅基地,可以暂时由基层管理者组织通过植树等方式对其进行再利用,并作为储备资源等待时机成熟时进入流转市场。(作者单位:郑州华信学院商学院)

参考文献:

[1]王海兰.农村“空心村”的形成原因及解决对策探析[J].农村经济,2005,(9):21—22.

[2]薛力.城市化背景下的“空心村”现象及其对策探讨—以江苏省为例[J].城市规划,2001,25(6):8—13

[3]许树辉.农村住宅空心化形成机制及其调控研究[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04,(1):11—12.

[4]冯文勇.农村聚落空心化问题探讨[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2,23 (4): 267—269.

对科学研究的认识范文第2篇

1.1图书馆学的主体概念及其性质

人类的实践和认识都是对象性活动。人是主体,构成对象性活动的一极;另一极就是客体。它是对象性活动所指向的事物的总称。科学研究的传统含义主要是指科学认识活动,随着科学实验成为一项特殊的人类实践形式,科学研究的概念也从原来的单纯认识活动已经发展成为“研究与开发(R&D)”。作为主体的科研人员既包括从事图书馆学研究的专职人员,也包括从事图书馆实际工作的非专职的研究人员。历史上这两个群体曾经长期高度重合,后来随职业的分化而逐渐分离。主体是一个历史概念:即它是由一个个、一代代参加了研究活动的现实的人构成。主体具有现实性和发展性,不存在任何虚假的成分。无论是实践主体还是认识主体,都具有个人主体、集团主体、社会主体和人类主体四种形式。主体具有自然性、社会性和意识性等多种属性;而其“本质属性就是它的社会实践性”。图书馆学主体概念的虚无导致了客体概念的绝对理念化倾向。即使是圣人也无权和无力给后世研究者规定一个一成不变的研究对象。

1.2图书馆学的客体概念及其性质

客体就是主体活动的直接对象。人类实践与认识的客体主要有三种形式:自然形式的客体、社会形式的客体、精神形式的客体。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不是自然客体,而是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社会客体是指社会存在以及由社会存在决定的社会意识。精神形式的客体是指“以物的形式存在的,并成为人们实践活动对象的精神生产的结果,如以书籍为物质载体的各种理论、学说等。……它们同时也是人们继续进行实践和认识的对象。”客体也是一个历史概念,但较之主体概念则更具复杂性。其主要属性是客观性、对象性和社会历史性。实践的客体历来是明确的、现实的。但认识客体则不然,有的明确、具体,有的则抽象甚至虚幻。图书馆学的对象既包括了属于社会客体的图书馆工作、图书馆、图书馆事业等客体,也包括这些客体在认识领域的反映,即图书馆工作、图书馆、图书馆事业的抽象概念及其相关理论等精神客体等。1.3图书馆学的主客体关系马克思指出,一切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马克思主义的新世界观则要“把它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要“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并不是与人无关的超然的社会存在。恰恰相反,它们首先是实践主体的创造成果,也是在认识主体的正确理论指导下的通过实践不断发展完善着的社会有机体,是主体的知行合一的产物。通过实践和认识活动,主体与客体在实践与认识的循环中始终处于双向对象化的运动中。如果人们把图书馆学研究的主体直接设定为社会主体或人类主体,那么与图书馆学这个“无人身的理性”的主体相对应的,则必然是被消除了人的差别、研究的差别、时空的差别的具有整体性和抽象性的学科对象,表现为一种“只见森林、不见树木”式的极端认识方式。如果还原到个人主体和集团主体的现实状态,就必然得出不同的个人主体或集团主体的每一项具体研究的直接对象通常会是一个个更加具体的“树木”,而不必然全部指向“森林”。“树木”和“森林”反映出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存在两种不同形式。主体与客体是相互规定的。这取决于客体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主体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客体是主体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鉴于主体的本质力量在历史长河中具有无限发展的潜力,因而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也必然将有与之相适应的调整,绝不会停滞不前、固定不变。马克思指出:“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对这种心理学人们至今还没有从它同人的本质的联系,而总是仅仅从外在的有用性这种关系来理解。”他进而预言:“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经验图书馆学对于传统图书馆已经做出了自己的历史总结。面对数字图书馆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当今图书馆学(包括研究对象问题)如何书写自己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关于人的心理学”、“关于人的科学”?这是图书馆学的当代重大课题。

2客体与问题

“科学始于问题”。有人据此将问题视为研究对象。客体与问题相比,具有逻辑的先在性。只有当问题被物化为精神客体并为人们的研究所直接指向时,它才能成为一种新客体,为后续研究提供一级最近的阶梯。图书馆、图书馆工作、图书馆事业等均属于社会客体,是图书馆学必须首先面对的第一性的客体。由文献等物化的图书馆学的思想、学说、理论等构成的精神客体则是第二性的客体。精神客体是思维对于社会客体的能动的反映,具有认识客体、问题、理论、概念等多种表现和存在形式。

2.1客体的三种存在形式

哲学家欧阳康指出:“一门学科一旦成立以后,这种对象对于它的研究者及其研究工作来说,便具有了二重性:一是该学科所反映的社会现象,二是作为这种现象的理论化、系统化的形式,即已有的社会科学理论。”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不仅有社会客体形态的,同时也有精神客体形态的。当这些观点或理论成为人们研究活动的指向,成为被研究者探究、修正、或批判的直接对象时,它们就构成了图书馆学的精神客体形态的研究对象。只要承认了精神客体的存在,就必须承认人们产生精神客体的思维活动本身也构成另一类精神客体。卡尔•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的理论将上述思想更加清晰地表述为: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在存在形式上分别属于世界1(客观世界)、世界3(客观知识世界)、和世界2(主观世界)。传统哲学习惯于从世界2出发,直接断言和追问世界1或世界3。而当代哲学则要求从人对人与世界的关系出发来构建人类的世界观。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的理论为人们辩证地认识任意形态的客体提供了更为全面的双重路径。例如针对“刘国钧先生的图书馆事业思想研究”一题,如何把握刘先生关于图书馆学事业的所思所想?不借助上述理论和方法就无法开展全面而深入的研究。此外,主体还可以凭借思维的力量通过问题的方式超越既有客体,创造新客体。比如“二十二世纪的图书馆或图书馆学研究”这个问题所指向的客体无疑是未来事物。欧阳康指出:“社会未来之作为现实人的认识客体”,“对于未来世界的观念构建作为对它的实际构建活动的向导,对于指导人们的现实行为具有重要的作用。”

2.2问题的研究对象

“每个科学问题都有自己的问题指向预设和解答域预设。问题的指向预设是问题的本体论预设”。对于“是什么”这一类问题,其结构有三个要素,即“问题的指向、问题的疑项和问题的解答域。所谓问题的指向,就是问题所指的研究对象”,“所谓问题的解答域,就是问题的答案范围。”科学问题各有其研究对象的观点在一些科学方法论类著作中也有明确揭示。即各种实证方法的实施必须首先明确自己的研究对象。如张寒生认为:“所谓客观实证方法,就是根据研究目的,通过对研究对象大量地观察、实验和调查,以取得丰富的客观资料,从而从个别到一般,归纳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和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再如蒋逸民在《社会科学方法论》中指出:“研究者通过与研究对象直接接触来收集反映研究对象特征的数据,包括实验、调查问卷、观察、访谈等。”那些以非实证方法研究科学问题的情形也各有其研究对象。由此可以按其问题指向把图书馆学的全部科学问题分为两类:一类指向本学科的整体研究对象,即学科对象;另一类指向本学科的各种具体问题的研究对象,即问题对象。研究对象的概念由此可细分为问题的对象、学科的对象、科学的对象、哲学的对象等不同层级的概念。而本体的概念也有问题的本体、学科的本体、科学的本体、哲学的本体等。2.3问题对象与学科对象的关系探讨一个学科的问题对象和学科对象的关系是一个新课题。如果认定二者是部分与整体的逻辑关系,则学科对象就是所有已知的问题对象的总和。这个意义上的学科对象是最真实存在的,甚至可以一一历数。但是人的形而上学本性不会满足于这种集合式的对象,总是试图以一个抽象的概念来概括和指称它们。如果认定二者是特殊与一般的逻辑关系,则学科对象就是对问题研究对象的科学抽象,有一般抽象和本质抽象两种方式。而不论是哪种抽象方式,特殊与一般的逻辑关系决定了一个学科的学科对象在逻辑上不仅涵盖了所有已经存在的问题对象,而且还为涵盖未来的问题对象预留了可能性。是否可以脱离本学科的具体问题对象而孤立地去研究和确定本学科的对象?如果能,那就说明这两类问题之间并不相关,而且与人们探讨研究对象问题的初衷背道而驰。如果不能,那么学科的各种具体问题及其对象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学科研究对象的确定?事实上二者之间是相互影响和相互决定的。任何一个合理的研究对象都不是无中生有,都必须依据本学科既有的具体问题、具体问题的对象及其理论成果来抽象和概括出来并预留学科的发展空间。这种研究对象反过来则可以演绎出许多新的问题、新的具体对象和新的思考。另外,这些新问题和问题对象则可能拓展学科对象的内涵与外延。当增长的内容无法为既有的学科对象所容纳之时,就要求有新的学科对象的提出。比如现代信息技术问题和知识产权问题。它们都不是从本学科的研究对象的概念中直接逻辑地推导出来的,但又必须为本学科的研究对象所逻辑地包容。任何现代科学的体系都不是完全封闭的。那种希望从图书馆学的某个既定的学科对象出发就可以永久地逻辑推导出本学科所有问题的想法是唯心主义的。

3问题与理论

科学活动就是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提出问题意味着科学的开始,解决问题标志着科学的进步。科学问题需要一题一论。没有问题的研究和没有问题的研究成果都是不可想象的。图书馆学理论是通过一个个图书馆学的具体问题及其解答来逐步积累而成的。当这种具体的研究累积到一定程度,研究者则试图以归纳的方法来把这些研究的问题对象概括或抽象成一个学科对象;然后再以演绎的方法通过对这个研究对象的概念来演绎本学科的内容,开辟新的研究问题及内容。在归纳法和演绎法这两种基本方法的推动下,关于研究对象问题的研究就从两个不同的方向推动着学科的发展。3.1研究对象问题的解析图书馆学研究对象问题可细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是什么?这是母问题,解答域非常宽广。完整的研究不但要给出具体答案并加以论证,还必须排除其他各种可能性,难度是非常大的。第二类是诸如“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是知识集合”等。这是子问题,其解答域具有特定性。目前已经存在的各个子问题的简单相加并不足以与母问题等同,因为未来还有其他子问题出现的可能性。这两类问题的论证方式也存在很大不同。用是否形成了理论为标准来衡量目前的百余种观点则不难发现,其大部分还只停留在观点的层面,并没有发展成为理论。缺乏理论的展开,一家之说不仅是不完善的,而且也无法暴露自身的理论特质和不足。刘国钧、黄忠宗、吴慰慈、徐引篪、王子舟等学者先后通过图书馆学概论或基础等著作形式系统阐述了自己的研究对象主张及其理论架构。如果一种学科对象的主张及其理论不能有效地容纳本学科已有的主要学术成果,那它无疑是有缺陷的。3.2学科对象、研究领域、研究内容一个学科的研究对象、研究领域、研究内容的概念在实际使用中是时有混淆的。学科对象是一个高度抽象的概念,其内涵与外延的具体化主要是通过研究内容和研究领域来实现。一个学科的内容是由所有的问题及其理论构成的。可以把图书馆学看成是一部词典,待释义的词汇只有一个,那就是学科对象;而学科的全部研究内容都是这个词汇(概念)的释文。这部词典既是历史性的,同时也是与时俱进的,因而处于永无完结的修订之中。学科对象概念的外延的具体展开则主要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一是通过所有问题连缀而成的问题之网;二是通过基于所有问题而产生的关键词之网和主题词之网;三是通过由所有问题的问题对象连缀而成的问题对象之网;四是通过由所有问题及其理论连缀而成的研究内容之网。无论是个人的还是学科的研究领域无外乎是指上述四个正在展开之中的网络或其一部分。看一项研究是否属于图书馆学范围,通常不是看它是否属于研究对象,而是看它与这个学科的问题、主题、对象、内容之网的关联程度。

4理论与实践

理论来源于实践,反过来又指导实践。理论是由一系列的概念、范畴、判断和原理构成的知识体系。这些知识体系既为人们提供了世界图景,又为人们解释世界提供了某种原理或公理。理论主要具有解释功能、规范功能、批判功能和理想功能。早在1951年巴特勒就指出,图书馆学的“理论总是尾随实践,而不是引领实践。”指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每一循环都进入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观。”马克思指出:“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作为人的存在方式的实践不仅蕴藏着人类社会生活的一切秘密,也蕴藏着人的对象世界的一切秘密;实践是人类所面对的一切现实矛盾的总根源,同时又是人类能够获得解决这一切矛盾的力量和方法的源泉和宝库。

4.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马克思的新世界观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在理论层面,关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问题的研究应该以创新为导向,鼓励成一家之言。但研究不能止步于此,必须将理论诉诸于图书馆及相关领域的实践检验。这种检验不是一次完结,而是周而复始的。把科学研究的目的单纯地规定为发现真理是不完善的。发现真理是为了改造世界,最终服务于研究主体及人类的自身解放。

4.2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

这一原则要求必须把诸如图书馆等社会客体作为第一性的研究对象来看待,把相关的思维及思维成果的精神客体作为第二性的研究对象来看待。图书馆学关于学科对象的论述颇多,认识也很混乱,其根源就在于没有把实践和主体真正引入关于研究对象的研究。在现实中,所有的树木之和就等于森林;没有树木就没有森林。但在认识领域,森林永远大于已经存在的所有树木之和,即学科对象必须囊括那些未来的具体认识客体。这就是形而上学的思维法则。形而上学代表着人类的一种重要的思想方法和思维倾向,它的绝对化理解与使用就会导致唯心主义。规律、本质等首先是作为科学研究的目标和任务存在。当它们成为学科的内容或结果时,才能成为进一步的研究对象。

4.3把实践客体作为认识的起点

实践是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具有要素和运行方式上的同构性,实践指向的对象也必然是认识指向的对象。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不仅有认识层面的,还必须把起点放在实践客体上。图书馆的实践客体是永远明确的和现实的,它是图书馆学认识客体的根本来源。图书馆的实践及其客体又是发展变化、与时俱进的;相应产生的认识客体也必然变化,并逐步向本质抽象发展。从明确的实践客体到抽象的认识客体再到认识客体的本体化,形成了一条明确的无限发展的路径。认识活动必须适时地重新回归实践,接受实践检验,并从变化了的实践客体中抽象出新的认识客体。只有这样,图书馆学及其研究对象才能逐步发展提升。理论图书馆学拒斥将图书馆工作的内容作为图书馆学的主要内容;相应地在研究对象上则强调其科学抽象性或本质抽象性。这是科学发展与认识深化的必然,也是当代图书馆学的一项艰巨的理论任务。

4.4实践客体及其认识客体的确定性

个人主体和集体主体的每一次实践客体都是具体的和确定的。当这些实践客体被抽象成认识的客体时,则必然以特定概念来指称,如“目录”、“图书”、“分类工作”等。现实的实践客体通过这种认识机制转化为相应的抽象的认识客体。由于个人主体和集体主体历史地构成了社会主体和人类主体,前者的实践客体的具体性和确定性决定了后者的实践客体也是确定的。即“图书馆”、“图书馆事业”等整体性认识的客体也是确定的,表现出知行合一的状态。这决定了经验图书馆学必然以图书馆工作概论的形式出现。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在引入实践主体及实践客体后表现出源头上的确定性。再加上学科具体问题及其问题对象的确定性,就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图书馆学关于研究对象的各种观点之争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保证了学科的正常发展。

4.5学科对象认识的相对性和无限性

恩格斯曾经对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真理性问题做过如下论断:“谁要在这里猎取最后的终极的真理,猎取真正的、根本不变的真理,那么他是不会有什么收获的。”2001年陈瑞炼根据哲学家李泽厚的观点讨论了我国图书馆学研究何以不深刻的问题。人们习惯于把这种理论的不深刻归咎为研究对象设置的不科学。但是学科对象与学科理论是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的关系。没有理论的较大进步,研究对象就不可能脱离现实的理论水平而单独成为科学的东西。许多研究者承认研究对象在历史上屡有变化,有的甚至认为它还将长期处于变化之中。但是彻底的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观点则如列宁指出的:“认识是思维对客体的永远的、无止境的接近。”“人的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本质到二级本质,不断深化,以至无穷。”亦如恩格斯指出的“而科学从认识的较低阶段向越来越高的阶段上升,但是永远不能通过所谓绝对真理的发现而达到这样一点,在这一点上它再也不能前进一步,……在哲学认识的领域里是如此,在任何其他的认识领域以及在实践行动的领域也是如此。”进而他还提出,“这样给哲学提出任务,无非就是要求一个哲学家完成那只有全人类在其进步的发展中才能完成的事情。”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入,研究对象的本质也会被不断揭示,永无止境。

5结论

对科学研究的认识范文第3篇

【英文摘要】Cultural studies of scientific knowledge is a new researchmode which is different from its social studies.There are sixcommon themes in various ap proaches of cultural studies ofscientific knowledge establishing their dis tinctivespecificity:scientific antiessentialism,non-explanatory stance,emp hasis upon the materiality of science,cultural opennessof scientific pract ices,subversion of scientific realism,andcommitment to epistemic and polit ical criticism,etc.this newperspective challenges the rationality of tradi tionalproposition,enriches the subjects of science studies andopens a new research field of science.

【关键词】科学知识/文化/社会

scientific knowledge/culture/society

【正文】

一、何谓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间,科学知识的社会研究使得科学的多学科研究发生了引人瞩目的变化,传统的科学史和科学哲学对科学的表述从根本上受到了来自科学的社会视角的全面挑战,其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社会建构论,比如爱丁堡学派的强纲领,巴斯学派的建构主义-相对主义方法,科学对话语分析的应用,以及人种学的实验室研究等等。社会建构论主张科学与技术的与境基本上是社会的(外在的),并且因此把其看作是一种建构,而不是对内在属性的反映。

尽管社会建构论一度有取代标准科学观之势,与传统的科学史和科学哲学的争论也非常激烈,但关于科学与技术的研究还是走向了新的领域,那就是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其代表人物是Wesleyan 大学的罗斯(Joseph Rouse)教授。他用“科学的文化研究”指“对实践的各种各样的研究,科学知识藉此得以在特殊的文化与境中被表达和坚持,并且被转化和扩展成新的与境。”[1]这里的“文化”既指异质的文化,如物质文化、社会实践、语言传统、社团等,也包括文化自身的结构与意义。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主张知识是处于历史的和文化的情境之中的,并且被政治地使用,但并不因此拒绝提供关于世界的知识,它指的是在历史、哲学、社会学、人类学、女权主义理论以及文化批评中不同种类的知识类型。这种对科学知识的理解与评价试图避免关于理性与实在论的争论。

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在反对将科学知识视为研究禁区这一点上,可以说与SSK的强纲领及社会学的继承者并无二致。众所周知,曼海姆早期的知识社会学将自然科学与数学排除在它的考察范围之外。同样地,美国科学社会学的默顿传统,虽然的确关注自然科学,但却想当然地把对科学机构与科学规范的研究作为成功的科学工作的内容。默顿学派已经注意到科学工作是怎样从体制与文化上得以表达的,并且可以恰如其分地解释与既定的规范与方法的偏差何以发生,但也把科学知识视为禁区,未做进一步的研究。大多数科学哲学或科学史工作则忙于区分想象、推理与科学知识得以确立的证据等内在因素,而心理学与社会因素被理想化地排除在认知反思之外。

与之相对照,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把科学知识的确认与文化实践之间的信息交流作为研究对象(这些文化实践与文化形态经常被科学哲学家视为知识的外部因素而忽略)。科学知识被看作是一种文化构成要素,这样就不得不通过对科学知识的来龙去脉、所面对的境遇以及在这种境遇中的转化方式等等问题进行详细的研究才能理解。从根本上说,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既不想通过二者择一的认识框架用社会因素代替知识的内在论解释,也不能保证人们当前所接受的科学知识在认识上的自主性。与以往的社会建构论等科学研究理论和方法不同,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具有自己的主题,并形成独立的研究范围。

二、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的研究主题

尽管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本身多种多样、充满争辩,但总是有一些重大的共同的主题使科学的文化研究与科学的其它理解方式区别开来。罗斯列举了科学的文化研究的六个主题来说明这一学说的特征。

1.科学的反本质主义。科学的文化研究反对科学本质说,它认为科学研究的实践、成果与形式都是历史地变化的,无论在科学外部还是科学自身都是如此,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同的科学文化是自我封闭、不能互相交流的。仅就科学实践内部的可变性来说,就包括许多异质的因素。比如研究手段的规模、精确性;技术的复杂性、灵敏性;理论的清晰度以及理论独立性;研究客体的尺度、地点、机动性;社会秩序;理论的复杂性以及理论与试验和观察实践的关系;描述与解释的相对重要性;研究与交流的制度机构等。忽视科学的异质性是造成对科学文化研究产生误解的重要因素:要么被误认为是科学合理性的普遍合法化,要么被错误地等同于那些将科学共同体跟其它群体混为一谈的认识论的相对主义。无论人们主张科学知识优于其它认识实践,或者认为并不比其它认识实践好多少,都有一个共同的错误预设,即认为科学知识是与其它任何文化实践不同的或相似的类型。“相似的问题在试图区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或人文科学时也显而易见。”[2](P6)这些假定的基础在于他们都认为知识是表象的,科学知识处于科学合法化的中心,对知识的解释是利害攸关的。罗斯认为合法化问题只是一个理论上有效的概念,理解科学要通过实践,而科学的文化研究才是理解科学实践的最好的方法。

2.对科学实践的非解释性。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与社会建构论都把科学知识当作科学事业的组成部分进行研究,但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的最大不同是它们反对对科学知识进行解释。社会建构论是典型的解释性的社会科学,它可以完全(或潜在地)解释科学实践的认识成果,一些社会交流的词汇(如利益、协商等)被视为足以理解科学工作。但是正如卡特赖特在物理学解释中注意到的,“科学解释的目标就是用少数原则去覆盖各种各样不同的现象。某个理论的解释力来自它用少量通俗易懂的表达概括各种各样案例的能力。但是这种解释力却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就是束缚了我们真实地反映境遇的能力。”[3]根据理论的解释来说明现象会限制被解释的现象之间的区别,无论那些区别是否受二者择一的解释框架的影响,都是如此。例如,对科学实践内容的社会解释就没有很好地考虑到这种实践适合并运用的各种各样的方式,科学的文化研究则很好地涉及到建构论研究认为毫无问题的解释的可塑性。

3.强调科学实践的局部的、物质的特征。以往的科学知识通常被认为是一种与物质实践相脱离的自由流动的观念体系,相反,文化研究强调在形成知识的过程中,特殊的复杂的工具与专门的材料的重要性、利用这些工具的技能和技巧,以及科学交流与交换网络的特性,等等。一些科学家和哲学家也许会回避这种对科学知识的局部性的强调,但是他们必须看到以下事实,那就是倘若如此,他们就会从科学知识中排除掉绝大多数实验主义者、工具主义者甚至现象学家,而这些人通常是最了解科学的人。然而,文化研究对知识的局部性与物质性的强调必须与这些观点区分开,即主张局部知识是“默会的”(象波兰尼那样),或是“不可表达的”(例如最近一些实验研究以科学知识的唯物主义解释来反对文化解释),在这两种情况中,物质实践都被描绘成不可言传的,因此都无法达到对文化研究的解释。

4.更加强调科学的文化开放性。以往,普遍把科学共同体认为是相对自我封闭,不与其它社会团体进行往来。即便对科学的文化研究富有影响与启发的先驱库恩,在他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中也强调学术独立、规范自主以及科学共同体的统一。社会建构论传统经常在这一点上追随库恩,强调社会利益或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构成了科学共同体共同享有的信念、价值以及所关注的问题。但是,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超越科学共同体与其它文化的界限,在它们之间不断进行交流。拉图尔曾表达过对科学工作的开放性的看法,他认为“科学工作自身有效地打破了科学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科学因素与社会因素的区别。”[4]罗斯继承了拉图尔的某些观点,但他认为,科学的文化建构是实践过程的集合,对实践过程的描述就是“叙事”,并且叙事不可能一次性地完成。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的文化建构也就是科学的叙事重构。

5.对“实在论”与“价值中立”的颠覆。科学的文化研究对科学上长期存在的哲学问题,例如实在论与价值中立说,采取了颠覆性的立场。它不是在传统的答案之间进行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对这一问题的表述提出挑战。

转贴于 一般而言,社会建构论多被认为是拒斥实在论的,因为它认为科学描述的世界自身是社会地构成的,并且描述世界的目标也是可以社会地列举的。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的科学观。而科学的文化研究则被理解为“既反对实在论,又反对各种反实在论,包括社会建构论。”[2](P6)因为实在论者和反实在论者都主张对科学知识的内容进行解释,这里面有一个共同的假设,就是有可以解释的固定的“内容”,对于我们的理论或表述世界的方式,都有事先确定的物质事实。社会建构论也不例外。与之相反,科学的文化研究反对与境与内容的二元论,认为没有确定的与境来固定表述的内容。理论或实践对世界的解释也不可避免地要向进一步的解释开放。在解释的实践中,科学的内外之分,其中心与边缘的界限等,一直处于争论之中,而不是早已固定的问题。问题是不要把所有的解释都看作等同的,因为有些解释是至关重要的,而有些不是。

文化研究也颠覆了真理的“价值中立说”这一命题。传统的对价值中立问题的讨论使价值的概念具体化,就像实在论的争论试图使真理具体化一样。真理问题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很多关于意义、相关性、可理解性或证据负载之类的问题。因此,价值中立的问题不是一个问题,而是很多问题。科学的文化研究可以说开辟了一个重大的研究课题,就是历史地和文化地界定作为价值中立的科学研究以及科学知识的概念。

6.对认识批评与政治批评的承诺。社会建构论者经常坚持这种观点,就是他们仅仅描述科学知识被社会地生产出来的方式,而不涉及任何科学知识的认识价值与政治价值。在这方面,他们的工作属于旧的传统,就是仅仅把价值中立设定为一种科学理想。与之对照,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对文化与政治有更强的自反意义,并且非常有特色地是没有逃避认识与政治的批判。他们找到了在科学与科学的文化研究中有必然的利害关系的问题,并且把它们看作既是逻辑地又是自反地引起的。科学的文化研究的代表人物之一多纳·哈维也认为:“我们的问题是怎样同时对所有知识主张与认识主体进行彻底的历史偶然性的解释,怎样对我们构成意义的‘符号技术’的认识进行批判地实践,怎样对真实世界的可靠解释有一个有效的承诺。”[5]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说到底是一项实践的任务,它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了解决理论上的分歧,而是在于,通过对制造意义的科学实践进行文化参与,为科学活动构建起一个有利于创新的文化环境,来对世界的权威性知识进行建构。当代科学活动几乎把所有文化群体都卷入到这项公共事业中来了,作为参与者,我们有责任对其中出现的问题作出反思与批判。

三、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的方法论意义

1.对传统命题的合理性提出挑战

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反对用任何既成的观念与逻辑进行思考与设问,这样就可以使其跳出旧有问题的窠臼与可能陷入的误区,而采取全新的思考方式。比如,对科学的本质主义预设的否定,对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一视同仁,对价值中立说的颠覆等等,都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以往的科学研究几乎都试图找出科学的本质主义的东西,或在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价值中立与价值负载、自然解释与社会解释之间找到一个点。在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之前,几乎没有人质疑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的合理性。而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期待着第三种选择,那就是既拒斥为科学寻求统一的根据和整体的合法化,又不对任何反科学主义的倾向任任何让步。正确的做法莫过于用重构的方式来对待合法化问题,即把问题限定在科学研究自身的情境之中,而不是在这一情境之外去寻找解释的根据。如同罗斯所说:“要是我们不去介入理性主义者与相对主义者的两难选择,也不以社会学来取代认识论;要是我们用‘所参与的世界’概念来取代‘所观察的世界’概念,问题或许能得到更好的解决。……拒斥科学的整体合法化应该是一种实质的进步。”[2](P295)因此,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力求在英美的语言分析传统与欧洲大陆的解释学方法之间寻找到连结点,在科学文化的批判研究与建构研究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它想终结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间冗长的纷争,并超越现代性与后现代性之间人为的划界,等等。我们不能说它的观点完全正确,但至少这种思考与处理“前见”的方式,这种创新性思维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2.丰富了科学知识的研究主题

自从20世纪70年代,对科学知识的社会研究渐成主流以来,大量的社会建构论著作应运而生。尽管SSK内部也存在各种各样的争论,但基本上没有摆脱社会建构论的模式。而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视角,就是将目光投向更为广阔的实践与境。在社会因素或者是科学知识的自主因素之间,它采取了更为客观的公正全面的立场。它拒绝各种定论,但并不拒绝为世界提供知识。其开放态度与客观立场,加上其特有的文化关怀使得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呈现出必要的张力。在罗斯那里,他更关注科学实践中的物质力量是如何转化为权力支配的;其次,通过对科学叙事的重构,他更关注“解放”问题,即怎样才能摆脱主流文化对边缘与弱势文化的支配。在此需要强调的是,不能把“科学的文化研究”直接等同于对“科学文化”的研究。科学的文化研究当然也考察科学文化的活动与现象,但是这种考察属于“后库恩时代”的科学论,是“后殖民”思潮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人们往往有这样一种印象,即认为科学的文化研究只不过是文化研究的一个子集。这是一种误解。科学的文化研究绝非是对文化研究的简单延伸,它的形成有其自身的思想源头与研究进路,并且也有与众不同的主题,这正是其价值所在。

3.开辟了科学研究的新领域

如果说前面谈的是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对科学研究的内容本身的贡献,那么在此我们还要强调一点,就是该研究思潮对科学研究的方式与结构也是一种大的冲击与完善。它既有研究主题,但又没有固定疆域,因为整个人类的实践与文化背景都在它的视野之中。它为我们的科学研究方向提出一种有益的启示,那就是以动态、开放、发展的眼光去理解科学实践过程本身,科学知识不只是概念的,而是流动的体系,它不只是独立自主的,也不只是社会建构的,而是处在无限的张力之中。罗斯认为对科学知识的解释是动态的,科学知识不是具体化的,知识只是一种唯名论的表示,而不具有实际意义,并且他对知识的动态解释是没有边界划分的,知识只能通过实践才能发现。因此,罗斯不仅反对合法化的概念,还反对福勒所说的统一的科学学,即科学的科学。他认为科学哲学和SSK都预设了一种形而上学本体,这并非最好的解释。只有在开放的实践与境中,才能完成这种动态解释。当然,这种开放是有限度的,那就是尽可能遵循科学事实本身,注重局部知识,更加关注科学实践的动态过程和开放性,对科学知识完成叙事重构,这才是对科学研究的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也是科学精神的体现。

总之,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为我们进行科学知识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它富含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值得我们继续探讨和挖掘。但是,不可否认,同任何理论一样,这一理论也有自己的局限性,比如它仍然具有浓厚的相对主义成分,在研究内容上比较含混和折衷,这种泛泛而谈和无所不包势必影响对具体问题研究的深刻程度;又比如它虽然对传统命题的设问方式等提出疑问,甚至起到了颠覆性的作用,但并没有提出自己独立或替代性的观点,对我们理解科学的形象这一理论期待没有更多的建设性意义;等等。当然,或许它的意义就在这种批判和超越之中吧,而至于进一步的“立”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有待于大家去共同探讨。

【参考文献】

[1] Joseph Rouse,"What are Cultural Studies of ScientificKnowledge?",1992,Configurationsl,p57-94.

[2] J.Rouse,Knowledge and Power:Toward a PoliticalPhilosophy of Science,Ithaca,N.Y.: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87.

[3] Nancy Cartwright,How the Laws of Physics Lie,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3,p139.

[4] Bruno Latour,"Give Me a Laboratory and I Will Raisethe World",in Science Observed,ed.Karin Knorr-Cetina andMichael Mulkay,Beverly Hills,Calif.:Sage,1983,pp.141~170.

[5] Donna Haraway,Simians,Cyborgs,and Women,New York:Routledge,1991,p187.

对科学研究的认识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科学哲学"是什么?对于这个与西方科学互相依存的科学研究典范,多数科学研究者是陌生的,但是是极为重要的。科学哲学是一种逻辑思考与范式交织运用,从事创造性学术活动的思维。西方人运用这种独特的思维理论带动科学革命的浪潮,运用科学创造发展实力,影响人类历史数百年之久,迄今仍方兴未艾。

中西方传统文化的差异造就了西方人与我们在思维方式上的不同,就中西方哲学思想的比较,中国哲学论述的焦点是"行为"之"善",而西方哲学论述的焦点是"知识"之"真",两种思维方式是截然不同的。美国北卡罗来那大学教授罗森博格对科学哲学做出以下定义:哲学首先要处理的是科学尚不能回答或永远不会解答的问题,其次要处理科学为何无法回答这些问题。他也认为科学哲学长久以来为自己设定的任务就是要了解科学是什么,它如何运作,它的方法、基础和条件是什么。库恩于1962年发表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指出:范式是科学哲学的基本观点,也就是研究者用来寻找意义的理念模式。而且所谓理念模式,就是研究者用范式的指导来从事研究问题与选择研究行动时的思维方式。这个认识问题的思维方式由以下二个核心概念所构成。

一、思维逻辑

受文化影响,西方人在从事科学研究时有其独特的思维逻辑,循"本体论-知识论或认识论-方法论"的思维逻辑按部就班的思考问题。有学者解释,西方学者在从事创造性学术研究活动时的后设思维,他们基于对世界本体的某种预设,因此提出了一些认识世界的方法,从而建构出某些独特的知识体系。这种后设思维展现在他们学术研究的成果之中,但无法在其研究成果中论述自身。然而,思维本身只是个抽象概念,所以必须将范式融入思维中从而思考研究的问题和方向。换言之,研究者的基本信念决定的任何一种研究取向或研究范式所主张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就构成该项研究范式的"世界观",也就是如何去认识及累积建立该门知识。

本体论关心的是人类日常生活世界中各种现象或行为,是否存在着一种事实、永恒不变的本质。如果有,那么真实、永恒不变的本质是什么?而且,不同的范式则有明显不同的主张。所以,本体论就是科学研究的开端,研究者针对被研究的对象探讨其本质究竟是什么?建构起一个初步的概念。

有了概念,接下来就是诠释内涵。知识论关心的是研究者应该运用何种立场与态度,与被探究的对象产生互动关系,才能了解现象的真实本质。也可解释为探讨知识本质、原则和知识的来源。重点是,研究的结果和研究者的立场与态度理当一致。十六世纪文艺复兴运动发生以后,这样文化传统更发展成为笛卡儿"主∕客"对立二元论的哲学,对近代科学的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

方法论就是要透过何种方法与策略才能发现或检证预设的问题的本质。由于科学分类的关系,凡是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的领域都有其严格的方法论,以作为获取知识的方法与学科发展的支撑。同样的,不同的范式对方法论选用就会有所限制。一般我们熟知如归纳法、演绎法、辩证法、实证法、解释法、批判法等。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到"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三者之间具有互为逻辑的关系。因此,一个研究者对于"方法论"的回答,必然会受到其"本体论-认识论"立场的限制,而不能随意选择任何一种方法论。反过来说,当研究者决定采用某种"方法论"时,他必须同时接受其"本体论-认识论"的预设。

二、范式

粗略的了解了科学哲学中的思维逻辑,接下来进一步认识研究者是透过怎样的研究范式来对其研究的问题进行预设。其实,整个研究范式的发展就是一部完整的"科学史",充分证明了西方哲学论述的焦点是不断追求"知识真理",任何一点违反理性思辨法则,都将遭受严厉检验和批判。二十世纪各种不同派别的范式主张就演进的时间先后,依序有下列五种范式的论点主张及主要是应用于何种科学的研究。

实证主义从十六世纪科学革命起,迄今仍然主宰着人类的科学研究活动,即时下广为自然科学所引用的实证研究。实证论者的主张是"素朴实在论",采用实验论的立场,相信科学能够回答所有的疑问,解决所有的问题,属于"量化研究"的科学研究范式。

"后实证主义"针对"实证主义"纯科学的观念提出强烈的批判。代表人物波普尔认为:"科学就是已成立事实的集合,这种通行观念是错的。科学中没有任何一滴知识是永远成立的,没有东西是不变的。"后实证论者主张"否证论"的研究范式,但是仍然保留着实证主义研究范式对客观、精确、预测及控制的重视,也认为完全的客观不可存在。属于"量化研究"的科学研究范式,但不排除使用"质化研究"方法。

人们通常把结构看成一种形式、一种架构或某种形状。其实,事物的结构和本质有极其密切的关系,两者互为条件,相互影响。结构主义不仅关注外在形式研究,更重要的是要探讨形式内在组成要素彼此间之深层结构的问题。属质量化兼具的科学研究范式。

解释学的发展受到"现象学"影响甚深,两者均是对自然科学持怀疑和批判的态度,认为自然科学的实证法则是不完全的,并没有绝对性。解释学主张,人类不可能完全了解客观的事实,必须要从生活实践中创造意义,而创造意义的过程就是解释的过程。主要的方法是用对话与辩证的方式,透过归纳、比较与对照过程获得一致性。属于质化科学研究范式,同时也奠定了社会科学发展的基础。

对科学研究的认识范文第5篇

[关键词]情报学 学科建设 学科独立性 误区

[分类号]G350

情报学是一门发展着的新兴学科,有自己的学科形成环境、学科发展特点和发展规律。尽管在学科建设和学科影响力上无法与成熟学科相提并论,但情报学仍然具有自己的地位和作用。当前存在对情报学学科独立性的质疑,表明情报学学科建设的不尽完善,但也表明人们的认识存在着一定的误区。客观地看待情报学的学科特殊性,正确地认识情报学的学科独立性,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加强情报学的学科建设,更深刻地认识情报学学科发展的自身规律,更全面地探寻在当代科学发展转变的环境下情报学学科发展的出路和路径选择。

1 学界关于情报学作为一门学科的质疑

学界通常以美国学者范内瓦・布什(VannerarBush)1945年发表在《大西洋月刊》上的“诚如所思(As We May Think)”文章作为情报学诞生的标志,至今情报学作为一门学科诞生并步入科学之林已走过60余年的历史。然而,在这60余年的历程中,情报学似乎一直是一个矛盾综合体。无论是作为科学的情报学、作为理论的情报学,还是作为学科的情报学、作为专业的情报学,一直是在质疑声中艰难前行。直到今天,对于情报学责难的声音仍在继续。英国知名情报学家维克利(Vickery B C)在展望情报学未来时,不无忧虑地指出:“目前,学术界对情报学学科未来怀有的不确定和不安感,其根源在于认为情报学可能在计算机科学这一大的领域中‘淹没’(消失)”。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图书情报学系卡迈克尔博士指出:“情报学通常是许多学科研究成果的一种乌托邦式的文献集合”。

我国许多学者也陷入“情报学的迷惘”。情报学作为一门专业,早在1993年便在本科专业目录中改为信息学,1998年又并入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只是在研究生专业目录中仍侥幸存在,形成从学士到硕士与博士专业授予学科不相匹配的局面。信息化的浪潮甚至变得唯一信息是从,一夜之间,情报便被信息所替换。信息变成了情报的同义词和替代词,情报学也似乎被信息管理所取代。还有学者提出在情报学中引入Intelligence Study。

面对情报学学科发展的现状,一方面表现出情报学学科本身及研究者存在的强烈的危机意识和学科的自我批判意识;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情报学的学科独立性饱受争议有其必然的原因。应该看到,对于拥有60余年历史的情报学,人们在其学科独立性问题上,还存在着一定的认识上的误区,澄清这些误区,有助于还原一个真实的而又在演进中的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情报学。情报学的学科独立性不容置疑。但情报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学科能力建设还任重道远。2情报学学科独立性问题的认识误区

情报学作为一门学科能够存在数十年,这已充分证明情报学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和生存的基础。然而,人们对情报学学科独立性的质疑影响了对情报学学科存在的判断,影响了学科体系建设和学科创新建设的发展。学界关于情报学学科独立性的质疑存在着多个误区,包括学科独立性定义、学科依赖性认知、跨学科研究属性等。

2.1 学科独立性定义

按照科学学理论,科学研究发展成熟而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外在标志是:必须有独立的研究内容、成熟的研究方法、规范的学科体系。因此,从情报学诞生至今,人们对情报学独立性的理解,仍然局限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知识体系等具体的外在的方面。由于情报学属于综合性、跨学科性的一门学科,其概念、理论和方法大多来自与之相关的不同学科领域,使得情报学具有多功能性和广泛性的学科性质,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与研究传统,从而使其具有不同的知识领域。然而,学科独立既需要它符合学科建构的形式要求,更重要的是它必须具备学科独立的内在基本要素和外在条件。所以,如果只局限在学科的外在要素来衡量学科的独立性,显然没有真正触及、揭示情报学独立性的问题。因为,研究方法虽然对于学科的构建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并不能构成对学科构建的直接支撑,因为科学的研究方法对不同学科可能均具有适用意义,很少有一种研究方法是某一学科所特有的。科学形态论研究结果也指出:“现存的不同领域的科学体系是方法在各领域中实施的结果。方法与学科领域之间,既存在某种制约性,也存在彼此的独立性。事实上,科学体系绝不是完全客观的,而是主观方法与客观对象或学科领域结合的产物,这就是为什么在同一个领域中却有着种种不同科学体系的原因,或一般地说争论普遍存在的原因”。研究对象作为界定学科的标志,也只是一种表面现象。从科学哲学来看,一门科学或学科的研究对象的表达有两种:一种是“实质对象”;另一种是“形式对象”。对于同一个客观存在的现象,不同的学科都可以进行研究,但是不同学科所研究的对象或具体问题可能不同,这种从不同学科背景、不同研究方法、不同研究角度、不同研究目的对某一对象的研究,会更加全面深入地推进对问题的本质认识和内在揭示,有助于更加客观和完整地洞悉事物发展的诸多特性和特定规律。情报学作为一门跨学科的研究领域,正是体现了这样一种现象和特点,需要跨学科的研究与认识。

2.2 学科依赖性

情报学与计算机科学、图书馆学、哲学、语言学、符号学、心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种表象造成了情报学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假象,使“情报学”成了一个广阔的应用领域。情报学研究往往成了别的学科的概念、方法、知识的“大杂烩”和“大拼盘”。如果认为情报学是其他各种科学的应用,就认为情报学必须过度地依赖其他学科,就否认情报学的学科独立性,那就限制了我们对于一个学科的认识。我们都承认,情报现象是个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认知过程、社会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等都蕴含在情报过程之中,并隐而不彰地影响着人的情报活动和情报利用。因此要对人类正在遭遇的重大情报问题,如情报采集模式、情报处理机制、情报利用过程、情报支撑决策等进行完善的说明和解释,除了从情报学角度进行审视之外,不同学科存在着不同的建构或不同的解读与思路,相关学科的洞见能够为情报问题的阐释提供素材与启发,有助于科学、深入而全面地研究问题。因此,情报学与其他学科的关联是必要的,也是不可缺少的,正如哲学既是独立的学科,也存在着政治哲学、经济哲学、教育哲学、数学哲学等众多的应用学科。

2.3 跨学科研究属性

情报学的研究对象为情报、情报活动及其规律。

情报学致力于解决人类知识和信息获取与利用中的障碍,推动人类认识程度的不断提高。情报学与科学及社会是同步发展的,也是相互渗透的。因此,情报学就必然与其他学科互动,也从这种互动中实现自己的创新与跨越。正如学者所述,在这种跨学科研究过程中,情报学不仅作为跨学科的“受体”,接受着其他学科的知识,而且也作为跨学科的“供体”,向其他学科输出和贡献着自身的成果。当然,情报学所借鉴的其他学科的知识远远超出自身贡献的知识。实际上,跨学科研究不只是情报学研究所独有的研究方法,众多学科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跨学科的现象,而且跨学科所孕育着的知识的生长点正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也发挥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由于情报现象的复杂性,情报学研究必须也只有不断与其他学科相互交融、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才能显示其强大的作用和生命力。离开了跨学科研究的属性,情报学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也将从根本上失去发展的基础。从情报学产生之时起,情报学就不断地汲取其他学科的养分,也为其他学科的创新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如果认为情报学具有跨学科研究属性,就否定情报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独立性,是不符合学科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的,更是否定了情报学跨学科发展的优势和前景。

总而言之,情报学作为一个后发展的学科,不可能不借鉴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并利用相关的研究理论和方法充实和发展自己。从学科的演化与发展看,研究对象、问题、方法等都不是某一个学科所垄断的。在知识和学科界限“日益模糊”的大背景下,情报学不可能在学科的海洋中构建起自己的孤岛。要求情报学像某些经典学科那样建立自己独特的学科范式,并以是否向相关学科作了同等的贡献作为衡量情报学学科地位的标准,或希望情报学以同样的方式对相关学科作出回报,都是不符合常理的。情报学有自己的作用方式和贡献方式。

在学科关联互动变得司空见惯的今天,从研究对象的复杂性、研究方法的综合性、研究目的的多重性和研究问题的现实性的角度,把情报学定位于“综合性”和“跨学科性”,无疑既反映了学科发展的背景和趋势,又揭示了“情报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独特性。我们需要站在当今对科学全景的认识的角度,重新认识情报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动态发展和变化特点,重新认识情报学在当今科学的发展与演进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所发挥的作用,加强与其他学科的联系与交流,在形成自己独有的学科范式的同时,提升其对科学各领域的支持和贡献。

3 对情报学学科建设的建议

3.1 进一步认识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追求情报学的学科独立性并非要切断情报学与其他学科的联系,情报学以人的情报活动或克服人类利用知识的障碍为研究的对象,理论上所有研究人的情报活动的学问都可归属到情报学之中,情报学没有理由来拒斥其他学科。我们强调情报学的“独立性”,要坚持两点:①不要以搬用代替研究。情报学有自己的学科规范和理论体系,任何研究方法的引入都要服从于学科建设的需要,而不是简单地生搬硬套,没有在应用与被应用之间建立内在的关联。学科的发展依靠的是研究,而不是搬用。②不要以借鉴代替原创。任何学科在发展的初期或在达到相对稳定成熟前,都不可避免地需要借鉴。借鉴是增强学科发展基础的重要手段。但学科的发展不能仅仅依赖借鉴,而是依据学科自身建设的需要,创造性地研究和解决问题,形成自己的学科范式和研究特色,这是其他学科无论如何所做不到的,也是不可替代的。回归情报活动,回归情报现象,探寻情报本质,永远是情报学及其研究的根本所在。因此,情报学虽已成为独立的科学,可是其中所蕴含的原理并非与其他学科绝缘。虽然情报学应用领域非常广泛,但不同领域情报现象和情报活动具有很大的共性,各领域的情报问题具有相似性和统一性,而且不能把情报学与不同学科和视角所研究的情报问题绝缘。因此,情报学具有自己的独立性,但加强与其他学科的联系是其发展的必然要求。

3.2 增进对其他学科的借鉴

无论是从学科发展的逻辑看,还是从其历史看,情报学研究首先来源于其他学科,再反哺其他学科。19世纪以来,学科发展出现了既分化又综合的趋势,传统学科的界限不断被打破,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大量出现。情报学正是在这样一种学科既分化又整合的大趋势下产生的,从某种意义上,情报学既是学科分化的结果,也是学科整合的结果。情报学受到其他学科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刻的,没有对其他学科的借鉴就没有今天的情报学,今后也同样如此。其他学科的飞速发展也同样为情报学的同步发展创造了机会与可能。但是,情报学对相关学科研究成果的运用应该站在情报学的立场上,而不能从相关学科的立场去进行情报学学科体系的建设,其他学科只是帮助情报学而不能促成情报学。情报学今后的发展取决于与其他学科的联系程度,取决于与其他学科的融汇渗透程度,取决于情报学对整个学术社区的贡献力。

3.3 加快形成学科范式

目前,国内外有学者认为,情报学理论研究既缺乏广泛的适用范围,又缺少自身科学的理论研究基础,进而使得情报学独立性丧失。情报学学科建设的任务就是要构建一个科学、独立的情报学,以有效地指导情报活动实践,推动情报活动的有效开展,并克服情报利用障碍,使人们科学地认知情报活动。然而,所有这一切均有赖于情报学学科建设的抽象化,即超越对一般问题的表面和简单认识,而深入到问题的内部和实质,探寻其内在属性和本质规律。情报学要想真正地走向独立而成熟,就必须通过大量的实践活动,不断凝练研究问题,不断总结特点和规律,不断升华认识的水平,逐步地形成情报学自己的学科范式,在科学之林中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得到学术共同体的接纳和认同。而要达到这样一种结果,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解决学科建设中的许多重大的问题。情报学学科范式的建立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

当代西方社会科学在发展过程中,正逐步用“以问题为中心”的新知识产生途径(方式),取代旧的“以学科为中心”的知识产生途径(方式)。“以问题为中心”鼓励从问题出发去研究问题,而不是强调学科的分野和属地化,有利于鼓励跨学科的研究创新与研究范式的转型。从各学科不同的侧面或视角展开对同一问题的研究,促进了社会科学不同领域学者的交流与合作,大大拓展或加深了对相关问题的了解。情报学应以开放的视野和胸襟,积极适应当代科学研究的发展趋势,打破以学科为基础的研究格局,在重视构建“以学科为中心”的情报学知识体系的同时,要特别重视“以问题为中心”的情报学理论研究与应用范式,直面情报实践中亟待解决的知识利用障碍问题,实现跨学科的研究,从根本上实现情报学的学科独立性与理论的应用性。换言之,情报学要成为真正的独立学科,必须从根本上改变情报学观,更深入地与其他学科相结合,同时也为其他学科的发展做出情报学应有的贡献。这是情报学者的共同使命。

参考文献:

[1]周晓英,崔娃娃,唐字萍,等.情报学的起源与方向――从布什的《诚如所思》谈起[J].情报科学,2004,22(2):129―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