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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科学实践观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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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科学实践观的认识

对科学实践观的认识范文第1篇

一、实践的含义

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它包括两层含义:(1)凡是实践,都是以人为主体,以客观事物为对象的物质性活动。(2)实践是一种直接现实性活动。它可以把人们头脑中的观念的存在变为现实的存在。

二、实践的特征

实践具有三个特征:(1)实践具有客观物质性。这是实践活动与人类的认识活动的区别所在。实践的客观物质性首先由实践的构成要素的客观性决定。无论是实践主体,时间的手段,还是实践的对象都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实践活动的过程及其结果也受到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规律的制约,因而也具有客观性。(2)实践具有主观能动性。这是实践活动与动物的本能的、盲目的活动的区别所在。实践是一种目的,有意识的改造自然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中,人创造出自然中原来没有的新的物质生活资料。在改造社会的过程中,人创造出新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3)实践具有社会历史性。这是实践活动与孤立的个人活动的区别所在。实践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的活动,并且是历史的发展着的。实践的形式,内容,规模和水平都受到一定历史条件的制约,是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4)实践的三个基本特点是统一的。实践既具有客观物质性,又具有主观能动性,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这是辩证唯物主义实践观区别于以往旧的实践观的标志所在。夸大第一个特点否认第二个特点会导致机械唯物主义,而夸大第二个特点否认第一个特点会陷入唯心主义。

三、实践的形式

人们的实践活动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尤其是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实践的内容日益广泛,形式更加复杂。概括起来实践的基本形式有:变革自然的生产实践活动,处理社会关系的活动和科学实践活动。(1)生产实践是人们改造自然的活动,是处理人和自然界关系的活动。(2)社会关系的实践包括处理人与他人的关系,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处理各阶层,各阶级之间的关系,包括对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的调整与变革等。(3)科学实践包括改造自然的实践和改造社会关系的实践。

四、实践的作用

(1)生产实践对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生产实践决定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存在和发展;生产实践是人们从事政治、教育、科学、艺术等实践活动的基础。

(2)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推动了社会历史的变迁和进步。社会关系的调整和变革促进了社会生产水平的发展;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促进了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关系的调整推动了社会生活的变化。

(3)科学实验是历史前进的有力杠杆。通过科学实验建立的科学理论指导了人们的生产活动和社会活动;科学实验中获取的应用型成果促进了物质生产活动的发展。

五、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对科学实践观的认识范文第2篇

一、深刻理解认识在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当前,内外环境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我市在发展中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挑战,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现状,面对城乡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协调的矛盾,面对改革发展中的各种利益调整,我们必须更加自觉地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我们武装脑、应对挑战、解决问题、统一思想、科学发展的重大契机,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

一个先进的政党,需要科学的理论来指导,一项伟大的事业,同样需要科学的理论来指引。科学发展观既是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必将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加快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的巨大动力。我们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深刻领会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形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加快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的思想基础、组织基础、体制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探索建立科学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途径

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尽最大努力把试点工作做得更好、更具特、更有实效,努力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当好先行、做好示范,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市的更好更快发展,取得更多的实践果、理论果、制度果,这样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望。

(一)要使活动为推进新一轮加快发展的生动实践。通过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一是我们要更加深刻地领会科学发展的立场、观点、方法,更好地结合我市的实际去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意识,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旧思想,树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新理念,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获得新解放。二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自觉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创新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规划,强化工作措施,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使全市的科学发展平得到新提升。三是全市广大员干部要更加深入地了解民群众的新愿望、新期待,强化以为本、以民为先的执政理念,着力解决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全市民的生活实现新改善。

(二)要使活动为理论武装和理论创新的广阔平台。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采取学习科学发展观读物、组织专题调研、听取专题辅导报告、举行学习讨论、设立科学发展观论坛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员干部进一步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努力掌握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基本方法,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深入探求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论平与政治素质。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紧密结合我市的实际,科学分析市、县和单位的况,创新思维,努力找到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使理论武装和理论创新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要使活动为探索建立科学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途径。要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制定一整套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念和根本要求融入到抓工作、抓落实的体制机制中,形有效的、长效的制度保障。

三、突出社会保障工作特点,扎实搞好学习实践活动

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关系全局、关系长远、意义重大,我们要认真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的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实践特,坚持做到六个“贯彻始终”,就是把理论学习贯彻始终,把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贯彻始终,把创新实践贯彻始终,把创新体制机制贯彻始终,把发动和领先群众贯彻始终,把促进当前工作贯彻始终。

一要坚持深化学习与深入实践相结合。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学习中深入实践,在实践中深化学习,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围绕“背离科学发展的现象有哪些,如何实现科学发展”等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和进行个案分析,查现象、找原因、谋对策、写报告,促进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使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为统一思想、解放思想,解决问题、促进工作,进一步推进“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过程。

二要坚持高标准做好规定动作和创造设计自选动作相结合。

三要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既要切实解决现实问题,又要着力建立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大胆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障碍,积极探索建立支撑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参加活动的单位和对象要认真对照中央提出的要求,查找差距,剖析原因,解决问题,做到边学边改、边议边改。重点解决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问题、解决利益驱动问题、解决服务效能问题,引导广大员干部增强发展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增强服务和效率意识。

四、突出实效,着力解决困惑工作的实际问题

要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重点解决各种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实际问题,务求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新效。

一要在加快思想解放、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求效。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首要任务就是解放思想。我们要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这一主题,认真查找和解决思想观念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认真查找和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和解决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开拓思想解放的新境界,树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新理念,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对科学实践观的认识范文第3篇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的统一部署,北京市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自2009年3月正式开始,2009年8月基本结束。3月11日,区委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我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正式启动。根据石景山区委的统一安排,我局参加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的战略部署,我局对这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十分重视,并把这次教育学习活动列为2009年全局工作之首。3月11日区委动员大会之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大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石景山区委关于在全区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了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决定今天召开动员大会。下面,我代表局党组就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讲几点意见,主要还是请区委指导检查组的领导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继续,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全局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局党员干部的重大举措。思想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用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武装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头脑,对于开创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按照中央、市委和区委的部署,大家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不断深化,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必须看到,科学发展观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科学理论体系,全面掌握这一强大思想武器并运用于指导质监事业的新发展,需要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要通过这次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学习科学发展观,深入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认真查找思想、作风、能力和体制机制上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问题,坚定不移地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我局的各项工作中。

第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在新形势新起点上推动质监事业再上新台阶的迫切需要。一是奥运之后首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正在全面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迫切要求我们迅速适应首都发展新阶段的新特点,进一步总结奥运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履行维护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职责。二是国际金融危机不断深化,对我区的影响进一步显现,依法行政的过程中会遇到企业的各种实际困难,这就要求我们和谐执法、寓监管于服务中,提高综合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解决好这些问题,关键就是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促进各项工作更进一步。

第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提高我局广大党员干部素质的内在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清晰地意识到质监事业科学发展的成效如何,从根本上说取决于领导干部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度和广度。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就是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党员干部党性不强、党风不正、执行党纪不严等问题,切实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科学发展型领导班子,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质监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准确把握,扎实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

第一,要准确把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思想。这个指导思想就是:一要高举一面旗帜,就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二是突出科学发展这个主题;三是要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的实惠这个总要求;四是把握“三个着力点”,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长发展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体制和机制。

第二,要严格遵循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原则。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中我们要始终认真遵循和把握好中央确定的学习实践活动的四项主要原则。一要坚持解放思想,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学发展观为依据,深刻分析我局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不为过去成绩而自满;深刻认识面临的形势与挑战,不为既有经验所束缚;深刻思考发展阶段的变化与特征,不为传统模式所局限。二要突出实践特色,紧扣实践深化学习,通过学习推动实践,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奥运安全保障的工作经验结合起来,与思考谋划质监事业的长远发展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与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要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全程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虚心向群众学习,真诚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等突出问题,多为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使学习实践活动成为尊重群众、贴近群众、惠及群众、引导群众、凝聚群众的过程,并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四要正面教育为主,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党员干部提高学习实践的自觉性,实事求是地查找问题,深刻分析产生原因,全面总结经验教训,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查找和剖析问题既要严格要求,又不搞人人过关,通过关心爱护党员、宣传先进典型、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激发党员积极向上的内在动力。

第三,努力实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目标要求。根据中央、市委和区委的要求,学习实践活动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具体达到以下目标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加深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理解和认识,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从而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忧患意识,大力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创新,以科学的眼光和战略思维谋划发展,找差距、找问题、找突破口,在事关质监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提高质监水平、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上来。二要解决突出问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以尽快解决好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突破口,研究解决好影响和制约我局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好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好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和共享性,促进质监事业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直接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实际成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满意度。三要创新体制机制。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努力构建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机制、措施方法。结合工作实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探索维护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工作模式和机制,大胆创新、敢于负责、勇于实践。四要促进科学发展。坚持把务求实效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统筹发展、科学决策的能力,善于学习、开拓创新的能力,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能力,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我局事业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措施办法、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动,努力促进质监事业进一步的发展。

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实效

根据区委的部署和要求,这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从3月开始,到8月底基本结束,时间为半年左右。今天的启动大会之后,我局的深入学习实践活动就正式开始了,我们要严格活动步骤,按照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有序进行。整个活动的步骤安排,由立新同志进行详细地部署,这个总体安排和步骤要求,是我局根据区委的部署,认真研究并最终确定的。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扎扎实实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确保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实效。下面,我代表局党组就这次活动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实质贯穿于工作实践中,体现在工作效果上。

二要发扬民主,务求实效。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着力解决具体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把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学习成效的标准。

三要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石景山报》、宣传展版、局内网等媒体,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及成效,宣传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等,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要制定措施,扩大成效。各科室都要写出落实十七大科学发展观的调研报告和整改报告。在调研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切实解决质监事业的突出问题有机结合,以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检验活动成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对科学实践观的认识范文第4篇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同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开展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就是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通过深入系统地学习,准确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新的实践、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本领,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开展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必将会进一步激发大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提高科学发展的水平。也必将促使我们的思想得到新解放,认识达到新高度,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抓住重点,深刻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首要问题,是要深刻认识和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它的精神实质就是要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离开发展,就无所谓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把坚持以人为本和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一起来,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指明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道路,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指导方针,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辩证地认识和处理与发展相联系的各方面重大关系,发展才能有新思路、新办法、新局面。理论是行动的指南,对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认识越深刻,把握越准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行动才能更自觉、更坚定。

三、学以致用,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理论运用在日常工作中

对科学实践观的认识范文第5篇

关键词:教育学;研究对象;教育现象;教育问题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35(2016)01-0082-07

教育学的研究对象问题,是教育学研究方法论的根本问题,也是教育学理论体系建构的根本问题。自现代教育学建立以来,有关教育学的研究对象问题,就一直是争论的焦点问题。受到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发展的影响,人们对教育学研究对象的理解也一直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从而使得教育学建构的根本问题也一直不能清晰起来。关于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有两个核心问题有待思考:一是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二是如何理解教育学研究对象的本质规定?本文尝试阐述和分析这两个问题,以为教育学研究对象的确立提供一个视角。

一“教育问题”不能成为教育学研究的对象

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的一门科学。我国的教育学教科书曾经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这样认识的。例如,华中师范学院等五院校主编的《教育学》就认为,“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及其规律的一门科学”[1]。其后,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主编的《教育学》也明确指出,教育学“研究学校教育这一特定的现象”,研究这一现象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2]。只是,这个时期的教育学者还没有对“教育现象”的本质规定做进一步的思考和讨论。这种未言明的“教育现象”以隐含的科学意涵为基础,从而间接地赋予“教育现象”一种含义。但“教育学研究教育现象”的立场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受到质疑,有学者认为,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不应该是教育现象,而应该是“教育问题”。这种质疑似乎与学界翻译的、由日本学者大河内一男主编的《教育学的基本理论问题》有关。1984年,日本教育学者大河内一男主编的《教育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开始在中国出版发行。该书在探讨有关教育学的基本理论问题时,首先讨论了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并且认为教育学是作为“教育问题的科学”。大河内一男反对把教育行为或教育事实和教育实际作为教育研究的对象,同样反对把“教育现象”作为教育研究的对象,理由是,“现象”一词意义含混不清,既包含着“教育事实”,也包含“教育问题”,没有能够充分地说明“教育现象”与其他现象之间的相互重合的关系,并且以为“现象本不是原来就存在的,它的的确确是显现出来的”。大河内一男认为,即便自然科学,所研究的也不是自然现象,自然科学发端于“把这一事实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的时候”,“只有在把事实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的时候,科学才能开始”。[3]或多或少与这种主张有关,我国教育学教科书以及元教育学研究,在研究对象上开始发生变化。例如,发行量非常大且有一定代表性的、由王道俊和王汉澜两位先生主编的《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开始改变之前所持有的立场,认为“教育学就是研究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揭示教育规律的科学”[4]。这种提法后来得到较为广泛的认可。进入新世纪,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的《教育学》则干脆直接把“教育问题”作为教育学的研究对象,认为“只有把各种教育问题和各种教育材料作为客观的问题加以研究,形成关于这些问题的理论体系时,才能超越前科学认识进入科学时期”[5]。由此,教育学的研究对象由“教育现象”而变为“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或“教育问题”。令人遗憾的是,迄今关于教育学研究对象的转化,并没有获得基本的理论辩护,并且存在独断论的倾向,其理据不外乎引证大河内一男的观点,以此说明教育现象不能成为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只有“教育问题”才是教育学真正的研究对象。从论证的逻辑来看,把教育问题作为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就理性的辩护而言面临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把教育问题作为教育学研究对象的辩护者以为,教育现象并不能引发研究,只有把观察到的现象作为问题提出来,研究才能开始。大河内一男就是以这种方式来否定“教育现象”而极力主张“教育问题”,后来者似乎也没有跳出这个思路。然而,如果我们仔细地检视这个主张,就会发现,这种主张实际上混淆了研究对象和研究起点的关系,误将起点当作对象。研究要从问题开始,并不意味着问题就是研究对象。把观察到的现象作为问题提出来,本身就意味着,教育现象仍然是研究对象。人们对观察到的教育现象感到好奇,对教育实践本身感到困惑,由此而提出相应的问题,并试图以科学的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这就是教育学研究。没有所观察到的教育现象,何来教育问题?因此,布雷钦卡就明确指出,“如果没有问题对象,即认识对象,便没有问题。”[6]4至于大河内一男所谓“现象”一词意义含糊不清,并由此断定教育现象不能成为教育学研究对象的说法,更有模糊语词与世界、概念与对象、名与实之嫌疑。其次,教育问题是人们主观建构的结果,不能成为教育学研究的对象。任何一个所观察到的现象,一般而言,作为客观存在,并无所谓“问题”。只有当客观的存在与主观的期待不相符合时,只有当已有的知识不能很好地解释所观察到的现象时,这个时候才会因理智的困惑而产生问题。同样的教育现象,在不同的人那里,可能会是不同的问题。这就是说,观察到的教育现象是教育问题产生的根源,而观察者的主观期待则是教育问题产生的前提。这样一来,教育问题便充满了主观性。一个由个体主观建构的东西何以成为教育学的研究对象?而作为主体研究的对象,无疑应具有外在于主体的客观性,是一种存在,而非一个主体建构。再次,教育学研究要解决教育问题,这只是教育学研究的任务。教育学研究的任务是否适合或恰当,这是可以研究和讨论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在任务和对象之间画上等号。教育学研究要解决教育实践问题,但要完成这个任务,则需要对教育实践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发现或揭示制约或影响教育实践的诸多因素。没有这样一种以认识为目的的教育学研究,则教育实践问题便难以有效地解决。任何教育学研究都是要解决教育问题的。这些教育问题,可能是单纯理智的问题,也可能是教育实际问题;可能是有关教育的本质问题,也可能是有关教育的价值问题或事实问题。但无论是什么性质的问题,都不能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即它们只是教育学通过研究要完成的任务,却并非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二教育学的学科性质与其研究对象之关联

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研究者理论建构之选择的结果,因而是一个与教育学学科性质有关的问题。教育学的学科性质,实质是一个有关教育学的理论体系与其所描述或规范的教育世界的关系问题。对这种关系的理论抽象,则构成教育学对其自身逻辑性质的认识。对教育学理论性质的认识,决定着研究者的研究对象,进而规定教育学的研究方法。关于教育学学科的性质,教育学者通常多在理论性或实践性之间选择相应的立场。教育学是一门理论性的实践性或应用性学科。它不全然是理论性的,也不全然是实践性的。即便教育是一种单纯实践的领域,即便这样一种单纯的实践领域需要教育者的实践智慧,有意义的教育实践仍然需要理论性的教育知识,需要实践者的理论性的思维。从教育实践的逻辑看,任何一项教育行动,即教育者针对受教育者而实施的教育行动,都不可避免地包含三种意识活动,即认识(对实践情境及实践对象的理解)、评价(对实践对象的表现所作出的评判)以及实践决策(解决问题的方案的选择)。而实践行动则是上述三种意识活动的外在表现。教育实践的逻辑特征决定着实践对理论本身的需求,而这种需求则正是教育学理论所要满足的。教育学要能够满足这种教育实践的目的需要,则教育学理论就必须既能够提供认识论意义上的知识,同时又能够提供实践论意义上的规范。因此,教育学既不是纯粹理论性学科,如英国的奥康纳所主张的那样,也不应是纯粹实践性学科,如英国的赫斯特所主张的那样,也不应是可以划分为教育哲学、教育科学和实践教育学那样的可以分立的学科,如德国的布雷津卡所主张的那样,而应该是理论与实践相互融合的一门学科。作为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相互融合的学科,教育学既是描述和解释性的理论,同时也应该是实践规范性的理论;既应该能够解释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教育现象,同时也应该能够为教育实践问题的解决提供实践所需要的指导。教育学的理论性质内在地决定了其研究对象———教育现象。即使对教育学理论性质持不同的看法,也无碍“教育现象”作为教育学研究对象的确立。教育学无疑应该向教育实践者提供有关教育的知识。从这个意义上讲,教育学是一门科学理论。只是,教育学作为一门科学理论,并没有为学界所认同。奥康纳就认为,“从理论这个词最严格的意义看,一种理论乃是一个确立了的假设,或者,更常见一些,乃是一组逻辑地联系着的假设,这些假设的主要职能在于解释它们的题材。”奥康纳所谓的“最严格意义”的“理论”,是指一种严格的自然科学的立场。从“理论”这个词最严格意义出发,奥康纳认为,把教育学称为“科学理论”,只是对它的“一个尊称”[7]467,言下之意,教育学还不能够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理论”,或者说当教育学自称自身为一门科学的时候,它不过是教育学的自我加冕,它实在算不上是一门科学理论。从理论或科学这个词最严格意义出发,奥康纳无疑是正确的。并且在这样的批判中,我们实际上能够看到奥康纳对教育学理论的一种期待。一门科学,就理论本身的定位而言,它无疑需要能够对所关注的现象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倘若一种教育理论不能对所研究的教育现象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这样的理论还能否为教育实践提供理论上的指导,显然是值得怀疑的。然而,对于如何提升教育学的理论性或科学性,奥康纳受逻辑实证主义影响,试图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建构教育学理论。尽管这种理论建构的方法论选择忽略了教育学的对象与自然科学对象之间所存在的本质区别,忽略了人及人与人的教育交往活动所内含的意识性和精神性特质,但是在这种关于教育理论性质的思考中,所隐含的则是奥康纳对教育学研究对象的思考:教育学作为一门科学———严格的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科学———所关涉的教育现象,应该用科学的方法来研究,通过科学的研究来提供教育实践所需要的知识。[7]484只是目前教育学还未达到这个水平罢了。实际上,用科学的方法来研究教育,并建构科学的教育学理论,在实验教育学那里已经做过非常出色的探索。实验教育学否定旧教育学用知觉、内省观察和观察别人进行研究,相反,实验教育学试图采用“全面的观察、统计和实验”方法,来补充和完善旧的研究方法。实验教育学的选择无疑具有开拓性的意义,然而由于忽略了人的主体意识以及在社会活动中的人们的感受和体验,由于过分强调儿童发展中的外在因果关系,从而使得实验教育学并没有能够实现其初衷:提高教育学和整个教学专业的地位。[8]144拉伊持有和众多教育学者一样的理想追求:教育学是一门科学,教育实践是建立在这门科学基础之上的艺术。在这里,我们同样可以看到,教育学的学科性质与其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之间的关系。教育学作为一门科学,其研究对象为教育现象,所用方法则是自然科学的观察、统计的方法。与此相反,由于各种努力并没有使教育学进入真正科学的行列,另外一种反其道而行之的思路因此而提出,这就是英国的分析教育哲学家赫斯特所提出的理论主张:教育理论是“一种实践性理论,即有关阐述和论证一系列实践活动的行动准则的理论。”[9]441赫斯特关于教育学理论范式的立场,预示着一种完全不同于科学理论范式的取向。为了实现这样一种范式的理论建构,赫斯特提出了他的“操作性教育理论”命题。他采取理论来自于实践又回到实践的态度,通过对当前教育实践的考察,通过对教育实践者的实践性对话所使用的概念和范畴的分析,揭示教育实践中所隐含的教育原则、信念和知识,然后再借助社会科学、心理学和哲学等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对已经揭示出来的教育实践原则、信念和知识进行说明,以便“为制定和用实践来检验实践原则,提供一个在理性上更站得住脚的信念和价值观背景。”[9]457教育理论的性质和任务,使得赫斯特认为,构成教育学研究对象的,应该是教育实践话语,而研究的方法则主要是分析哲学的语言分析的方法。教育理论的性质与对教育本体(研究对象)的设定,仍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上述有关教育学理论的认识,归结起来就是两种不同的立场,一种是把教育学看作是理论性的学科,另外一种则把教育学看作是实践性的学科。对教育学学科性质的不同认识,也带来了教育学学科任务的差异。前者强调教育学理论对教育现象的解释力,后者则强调教育学理论对教育实践的指导。虽然教育学理论建构的取向不同,但就教育学研究的对象而言,两者却并没有不同之处。对于赫斯特来说,教育学作为实践性理论,其研究的对象是表现和反映教育实践的实践性对话;对于实验教育学来说,虽然教育学“只追求解决教学和教育方面的实际问题”,然而这不表明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实际问题,而是把解决教育实际问题当作研究的目的和任务,相反,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为教育现象,“如果教育学要成为一门科学,它就必须把每一种教育现象看作是各种原因的结果。”[8]11对教育学理论性质的不同认识,并没有在教育学研究对象上造成根本的分歧。分歧只在于,他们关注教育现象的不同方面,并试图通过聚焦于相关的教育现象,来获得有关教育的知识。

三不同教育学理论对“教育现象”之理解

教育学研究的对象只能是教育现象。然而,如何理解“教育现象”,却有不同的取向,因而也因此会形成不同的教育学流派。根据卡尔的分析,可以把教育现象作为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大体可以区分为四种不同的取向,即科学取向、常识取向、批判取向和实践取向[10]。不同取向的教育学理论,对其研究对象持一种共同的立场———教育现象,却对教育现象做出不同的理解。可以说,正因为对“教育现象”有不同理解,才形成了不同的教育理论取向。这种关于教育理论取向的分析路径,实质上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即从教育学所从属的学科类型的角度来分析教育学理论取向。由此,教育学在学科性质上便有了自然科学(或简称“科学”)取向教育学、社会科学取向教育学、分析哲学取向教育学以及人文科学取向教育学。人文科学取向教育学关于教育对象———教育现象的意涵在下节讨论。科学的教育学取向,从经验-实证的立场出发,认为教育及其构成都有其本质的特征。教育的本质特征是通过现象而显现出来的。人类的理智可以把握其本质特征,而要把握其本质特征,则需要通过经验来验证。人们对教育本质的认识,“不是依靠直观推测得到,也不全是通过思辨方法悟出来的,而是通过科学意义上的观察、实验方法归纳出来的”[11]。科学取向的教育学研究,当把“教育现象”作为教育学对象时,更多是把教育学看作是教育科学,并且因此而试图描述和解释所观察的现象。布雷钦卡指出,教育科学研究的核心就是“获得因果性知识”,教育科学不是一种单纯对事实进行描述的科学,而是一种以目的、原因-分析为方向的科学。教育研究从问题开始,力图获得一种分析性的认识。[12]由此,布雷钦卡认为,教育科学研究的对象就是教育现象,只是在布雷钦卡那里,教育现象被划分为教育现实、教育思想和教育目的-手段关系。“从教育对象的界定中可以产生三种互补性的研究任务:描述-规则任务、技术任务和批判任务。”[6]10科学取向的教育学,由于关注教育的因果关系,因而特别重视对教育现象解释的合理性和说服力。在实践指向上,它试图通过把研究所发现的因果关系转化为实践原则,从而以客观、科学的法则来代替传统的实践原则,以教育知识来代替实践者的教育经验。然而,问题在于,科学取向的教育学由于过分关注教育现象的外在联系,而无法解决实践主体在情境中所产生的体验问题,无法解决教育无法避免的价值导向问题,从而暴露了它的内在的不足。常识取向的教育学取向,从语言分析出发,试图通过对教育实践中的日常语言的分析,来揭示好的教育实践中所隐含的规则和原则,从而为教育实践提供规范性指导。以赫斯特为代表,常识取向的教育学认为,教育实践体现了它自己的观点、原则和信念,在实践范围内能够阐明教育理论的观念,因而教育学的任务就在于识别、整理和检验表现了教育实践观念和信念的“实践原则”。在这里,日常实践对话成为教育现象,因而也成为教育学理论研究的对象。常识取向的教育学,在理论的性质上,强调教育学是实践性理论,而在研究的方法上,则突出语言分析的方法。尽管教育实践者所拥有的常识具有一定的经验合理性,但是,由于常识本身在不同的教育情境中是否具有普遍可适用性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因而常识取向的教育学所揭示出来的实践原则,其合理性,就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尽管“从事一定的教育实践,就要依照一定传统的观念、知识和技能来思维和行动”[10],但社会的变化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制度背景和价值观念的变化,将不可避免地造成对传统的否定,因而教育实践所依据的传统的观念、知识和技能便会面临现实的挑战和质疑。由此,把教育实践者的日常语言作为研究对象,也就不可避免地有其内在局限性。如果常识取向的教育学旨在揭示教育实践所隐含的东西,科学取向的教育学主要是揭示教育世界外部的因果关系,那么批判取向的教育学主要是把教育学当作社会科学,试图揭示实践者所拥有的教育信念、对教育实践的常识性理解以及对社会结构之间因果关系的把握,并且倾向于认为,实践者的教育信念和教育观念,乃是外部客观世界作用的结果。在这里,教育现象的本质是教育实践者的主观理解与外部客观世界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实践者对教育实践的理解并不必然是合理的,但是可批判和可质疑的,在许多情况下是不合理的,是对教育实践的误解。批判教育学把人的主观世界与身处其间的外部世界紧密地联系起来,看作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对教育实践者错误观念的揭示并非是教育学的最终目的,而是通过将错误的观念与环境意识形态的关联,而实现对意识形态的批判,最终解放教育实践者。与批判取向的教育学不同的是,实践取向的教育学将关注的焦点集中于实践者对教育实践的自我理解,以及教育实践主体与实践情境的辩证关系。实践情境的变动不居性,个体存在的独一无二性,使得将普遍性的规则或法则应用于教育实践时面临恰当性和合理性困境。情境与普遍性知识,两者总会产生某种不确定性。解决这个不确定性问题,有赖于教育实践者的实践智慧。对教育现象的不同理解,则形成不同的教育学建构方法论。科学取向的教育学,由于把教育现象看作是可观察的、并且不同事物之间可能具有因果关系,因而主张采用经验-实证的研究方法。常识取向的教育学,由于把教育现象看作是在教育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语言现象(实践对话),因而采用语言分析的方法。批判取向的教育学,由于把教育现象主要看作是一种意识形态现象,因而主张采用意识形态-批判的方法。这种方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那里得到理论上的辩护,又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那里得到新的阐述和发展。实践取向的教育学,则把教育学看作是一种意义现象。教育实践是教育实践主体对客观对象意义理解的结果。教育学研究就是要揭示实践者的意义理解,从而更好地理解教育实践的指向与意涵。在所有的这些努力中,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或者指向作为现象存在的教育实践主体,或者指向教育实践主体的主观世界和教育实践的客观世界之间的因果关系,或者将教育实践主体放在更大的社会背景下来分析或批判,或者指向教育实践者对实践的意义理解。教育现象的不同指向,预示着人们对教育研究对象本体的不同认识。

四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人文科学意义上的“教育现象”

教育学是一门研究教育现象的科学,但这里所说的“教育现象”,不是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因果现象,不是语言哲学意义上的日常语言现象,也不是社会科学意义上的事实现象。这里所说的“教育现象”,是指教育实践者(包括受教育者)在教育实践中的所作所为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主观感受、体验、经验、意义理解、情感、认识、意识、理性思维及判断等。这样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人文科学意义上的人们的“行为、意图和经验”[13]23,是人们的精神世界或通过行为而表现出来的意义世界。换言之,在人文科学的意义上,教育学所研究的教育对象,指向教育实践者及与此相关的受教育者的意识和主观世界,是教育实践者在实践中所经验的对象。这种意义上的教育现象,并不是指单纯客观意义上的“事实”,既不是指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也不是指社会科学意义上的“事实”,而是在人文科学意义上个体所经验到的客观世界,是进入到人的主观世界中的现象,或者说是引起人们注意的现象。对教育现象的这种理解,与胡塞尔的现象学密切相关。胡塞尔指出,现象学必须研究“意识”,研究各种体验、行为和行为相关项。“摆脱一切迄今为止通行的思想习惯,认识和摧毁那类通行思想习惯借以限制我们思想视野的理智束缚,然后以充分的思想自由地把握住应当予以全面更新的真正哲学问题,这样才能达到向一切方面敞开的视野。”[14]这意味着,对胡塞尔来说,单纯的客观世界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存在,是主观意识到的存在,因而个体所经验到的事物,总是既含有客观的成分,同时也是主体自我意识的结果,并且受到某些前反思态度的影响。现象学研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把主体所经验到的事实称之为“现象”。胡塞尔的现象学理论在舒茨的社会学和范梅南的教育学中得到很好的应用和进一步的阐释。在舒茨看来,虽然社会科学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其研究对象问题仍然处于争论之中。舒茨写道,“有些学者认为,探讨社会现象可模拟于探讨自然界的现象,社会现象可以被看成受因果法则所决定的外在的世界变化。有些学者则主张这两种观念迥然不同,社会现象乃是客观精神世界的对象,虽然可以被理解,却不能采用法则的形式。”[15]4对于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两种立场,舒茨并不赞同。相反,舒茨认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这个被我们以有意义设定与意义阐释的方式体验到的世界”,因此,“所有关于社会世界意义的科学,无不回头指涉社会世界生活的有意义行动,回到日常生活里指向其他人的经验,回到我们对既有意义的理解,也回到我们对新的、有意义行为的设定。”[15]11-12由此,社会学意义上的“现象”便是由体验、行动与意义构成所组成,通过对社会的及个体的行为方式的主观意义的阐释,由此揭示“社会世界的意义结构”或“周遭世界的独特结构”。舒茨关于社会学研究对象的设定,最终确立了一个独特的现象学社会学流派,同时也为我们理解作为教育学研究对象的教育现象,提供了参照点。范梅南的现象学教育学则为我们提供了较有代表性的人文科学意义上的“教育现象”。在范梅南看来,“教育学要求我们对生活体验(孩子们的现实和生活世界)保持一种现象学的敏感性。教育学要求我们具备一种解释能力,以对生活世界的现象做出解释性理解,其最终目的是理解与孩子共处情境之中的教育意义。”[13]2正是基于这样一个前提,范梅南特别强调,人文科学视野中的教育学,应该以“呈现在人们意识当中的事物”为研究对象,因而现象学教育学特别关注“人类的意义世界”,“是对我们生活经验的意义的描述”。当现象学教育学把人类的意义世界,特别是把人类教育的意义世界作为研究对象时,则这种研究对象的设定预示着一种不同于实证主义、行为主义和经验主义的理论-实践观。与常识取向的教育学相近,在理论和实践的关系上,它们都强调实践的第一位性,理论则是反思实践而产生的结果。不同的是,常识取向的教育学强调理论是分析实践对话的结果,而现象学教育学认为,理论是反思实践的结果。其结果是,教育学就必须要对情境中的典型的意识节点进行分析、阐释和说明,并且是直接引证人们的普通经验,对那些不证自明的东西进行结构化的分析,以描述教育实践中的人们的行为、意图和经验。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我们仍然把教育现象作为教育学研究的对象,然而,在这里,“教育现象”的内涵及其本质构成,已经有一个完全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它不再是传统的经验教育学或常识教育学或批判教育学所理解的“教育现象”。教育现象已经不是全然客观的具有因果关系的事实,也不再是纯粹主观意义上教育实践者所持有的系统的或零散的教育观念和信念,也不是个体的主观意识与客观存在的某种因果关系。相反,它指向实践者的生活体验以及在具体的情境中行动所要实现的意图———教育学对行为意图的理解或把握,也就是对实践者行为意义的理解;它不仅关注个体的意义世界,更关注个体的意义世界与其所处的生活世界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可能恰恰是实践者所身处的生活世界,赋予了个体意义的世界。此外,教育学还关注个体间相互交织的意义世界的关系,由此既揭示教育实践者个体的独特性,同时又在具体和独特性中发现某种普遍性。作为教育学研究对象的教育现象,是日常生活中教育实践者的有意义的行动、他人的经验等,核心是与教育相关联的社会行为方式和个体行为方式的主观意义。教育学通过对教育行为方式(社会的和个体的)主观意义的理解,揭示教育世界的意义结构,从而为教育实践者更好地理解自己及他人行为的意义提供理论的参照,为教育者改进自己的行为方式提供意义的向导。教育是一个复杂的活动世界。人的多重及其复杂性意味着教育现象是一个包含多重规定性的客观存在。它既蕴含着因果联系,同时在现实的生活世界中,也无处不显现着意义蕴涵。教育学作为一门科学,其发展或许需要多学科视角的努力。提倡一种人文科学意义上的教育学,并不意味着彻底地否定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意义上的教育学努力。一个人文科学意义上的教育学能够解决其他学科视角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当教育学研究对象定位于人文科学意义上的“教育现象”时,这种定位预示着一种完全不同于传统教育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任务。对教育世界的意义结构有把握,要求教育学要应用理解或意义阐释的人文科学的方法。

参考文献:

[1]华中师范学院等五院校.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1.

[2]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