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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

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

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范文第1篇

一、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促进广大干部群众思想和行动的统一。景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党规,在“七一”前后,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深入开展宪法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常态化学习宣传宪法。景区普法办精心组织2021年度“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继续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景区景点、进网络。景区各级党组织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准则、条例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各职能部门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让民法典走到职工群众身边、走进职工群众心里。

四、深入开展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肺炎疫情阻击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热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以案释法活动,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认真组织开展好主题法治宣传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2021年度普法重点目录和“4·26”知识产权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月、安全用药月、“5·20”世界计量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律施行周年纪念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尤其是做好与景区关联性强的《旅游法》《森林防火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市实施<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办法》《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法规的普及宣传。

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范文第2篇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明确要求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0关于“十四五”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各直属党组织,各直属部门: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明确要求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为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现提出学习宣传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起草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民法典普法工作的制度安排,推进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弘扬民法典所蕴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我省守法普法重点工作“六项工程”,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面向群众,深入基层,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宣传,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在全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宣传重点

1.学习宣传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广泛宣传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3.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4.广泛宣传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5.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三、活动安排

(一)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

1.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法典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把民法典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2.抓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要把民法典学习教育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

3.举办民法典学习报告会。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民法典学习报告会,邀请专家学者对民法典进行权威、系统、全面解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4.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民事案件庭审。选取与国家机关工作相关、社会影响较大、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民事案件,采取现场参加庭审和网上观看视频两种形式,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5.将民法典相关内容纳入X干部网络学院学xxx台,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必修课程。

(二)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学校

1.抓好青少年这个人生关键时期,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突出民法典在大中小学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阐释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精神。

2.将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通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3.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力度,支持民法典相关学科发展,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三)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乡村、进社区

1.编写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图说民法典等宣传资料,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文本和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

2.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民学校、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加强对村(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

3.开展民法典知识宣传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加强对农民及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

(四)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万家

1.针对不同群体,分类开展宣传,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精准性,基本实现民法典普法宣传对各类人群的全覆盖,让大多数人都得到一次以上民法典宣传教育,让全社会逐步了解民法典、尊崇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要注重运用群众身边的案事例开展生动直观的民法典宣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以案释法等方式,把热点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变成对全民开展的普法公开课,推动民法典进入千家万户。

2.紧紧围绕服务“六稳”“六保”,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市场等基层单位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3.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宣传,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开设民法典学习专题专栏,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普及活动,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学习教育网络。

4.在《X日报》及相关网站开展《民法典知识百题竞赛》活动,请社会公众参与答题。

5.在X电视台《豫事说法》栏目播出“聚焦民法典”系列专题片,通过对具体案例的释法析理,向社会公众讲解民法典对比原相关法律的亮点,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6.开展“诵读民法典,礼赞新时代”活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护人员、科研人员、教师、警察、学生、律师、文艺工作者、农民、社区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个体从业人员等开展民法典诵读活动,在省内各广播平台、微信公众号播出、推送,扩大民法典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7.“X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开设民法典宣传专栏。在“X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举办《民法典知识每日一题》在线答题活动。

8.用好普法阵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银行、医院、景区、公园、车站、集贸市场等人群集中场所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加强在公交、地铁、轻轨、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场站的学习宣传。全省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要突出民法典内容,基本实现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和平台都有民法典宣传内容,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9.围绕“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在郑州地铁1号线开设“民法典号”专列,在地铁车厢内外布展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在郑州地铁1号、2号、5号线沿线各站点通过车载显示屏、宣传板面等加强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民法典宣传“落下去”“活起来”的重要手段,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中国之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回应群众关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基层群众需要,突出地方和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解决好学习宣传“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中学习宣传民法典,努力实现民法典学习宣传“全覆盖”,夯实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要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中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提示,防止产生负面舆情。

(三)落实普法责任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把民法典普法宣传与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把民法典宣传内容融入各类法治文化阵地中去。广泛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法律顾问和农村“法律明白人”,通过以案释法宣传民法典,为基层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各级普法职能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力量资源,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形成宣传合力。

(四)增强宣传实效

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范文第3篇

 

2021年是“十四五”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一年。为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与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继续在全市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活动目的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全面启动“八五”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亳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实施“八五”普法,建设法治亳州

三、宣传重点

(一)法治思想;

(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

(三)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

(四)《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立法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安徽省创新性省份建设促进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等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七)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法治化营商环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等。

(八)国家及省、市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决议等;

(九)行政执法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监察、司法工作中依据的重点法律;

(十)各地各部门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活动步骤

(一)6月下旬至9月,各地各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务实安全的方式启动“普及行”和“宣传行”活动;

(二)9月下旬至12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组织若干督查组赴部分县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督查,开展“督查行”活动;

(三)12月,结合“12 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四)12月下旬,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分别对“普及行”“宣传行”“督查行”进行总结。

五、活动方式

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分别组织开展“三行”即“普及行”“宣传行”“督查行”活动。“三行”活动方案分别制定,连同本方案一并印发。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全民普法和守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江淮普法行”特色品牌活动作为推动实施“八五”普法的重要载体,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举措抓好推进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明确普法重点内容,把贯彻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头等大事,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结合建党100周年纪念活动,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要紧扣“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全市工作大局,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等重点方面,大力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明确普法重点对象,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让他们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特别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尊法守法习惯。

(三)注重普法实效。要拓宽普法渠道,完善“报、网、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发挥普法新媒体矩阵优势,运用好融媒体技术,开展移动式、全方位、立体化普法宣传。要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丰富活动形式,减少人员聚集,做好安全防护,力戒形式主义。要增强针对性,结合各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分众式、差异化普法,提高普法实效。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挖掘我市红色文化和地域文化资源,培育法治文化精品,讲好百姓身边的法治故事,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四)加强督促指导。要紧密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指导各有关方面制定普法宣传责任清单,强化各单位、各部门普法主体责任。要探索实行第三方评估,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的监督考核。要把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工作调研与“三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宣传与督查活动三位一体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地落实。

 

附件:1.2021年“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动方案

2.2021年“江淮普法行”之“宣传行”活动方案

3.2021年“江淮普法行”之“督查行”活动方案

 

附件1

 

2021年“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推动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按照《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普及行”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围绕“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重点,通过开展系列普法教育活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持续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亳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实施“八五”普法,建设法治亳州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

(二)组织开展“12 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三)组织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四)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

(五)利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禁毒宣传教育基地等普法阵地开展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

(六)各单位组织参加现场或网络旁听庭审活动,要确保机关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

(七)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法治实践活动;

(八)结合全市第四届法治文艺调演暨精品创作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并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活动。

(九)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各单位组织普法志愿者进乡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或其他法治宣传活动;

(十)落实普法责任制,各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法治化营商环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普及行”活动的领导,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加强指导,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二)各地各部门要将“普及行”活动与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统筹组织实施好各项活动。同时,要结合实际,精心谋划有本地区本部门特色的活动,创新活动形式,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三)各地各部门将“普及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加强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各地各部门于12月10日前将“普及行”活动总结报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5606766,电子邮件:bzpfb@126.com。

附件2

 

2021年“江淮普法行”之“宣传行”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工作,按照《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实施“八五”普法,建设法治亳州

二、时间安排

    2021年6月下旬至12月下旬

三、宣传重点

    (一)法治思想;

(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

(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四)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

(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立法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安徽省创新性省份建设促进条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等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七)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法治化营商环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等。

(八)国家及省、市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决议等;

(九)行政执法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监察、司法工作中依据的重点法律;

(十)各地各部门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党委宣传部要高度重视“宣传行”活动,主动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指导新闻单位积极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把“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工作列入重点宣传计划,明确宣传重点、时间节点,抽调专门力量,精心组织策划,精准有序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宣传任务。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播“江淮普法行”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成效。要充分发挥各自的特色和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报道方式,力争取得最好的宣传效果。

(三)市直主要新闻单位要开设“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专题专栏,各新闻网站开设专题网页;积极报道“江淮普法行”系列活动。宣传报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握好时度效,深入一线、走入基层、融入群众,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不断提高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附件3

 

2021年“江淮普法行”之“督查行”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督查工作,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按照《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特制定“督查行”活动方案。

一、督查目的

了解各地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普及行”活动情况,督促各地落实“普、宣、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增强活动实效,推进“八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亳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实施“八五”普法,建设法治亳州

三、督查重点

(一)“江淮普法行”活动部署安排情况以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情况;

(三)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四)《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立法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六)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安徽省创新性省份建设促进条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等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七)落实普法责任制,各相关单位开展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法治化营商环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组织情况;

(八)国家及省、市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决议等贯彻实施情况;

(九)行政执法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监察、司法工作中依据的重点法律学习宣传情况。

四、督查时间

2021年10月至12月。

五、督查安排

(一)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对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于12月10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报送“督查行”活动总结。

(二)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若干督查组,由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同志带队,对各县(区)和部分市直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范文第4篇

一、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的区别与联系

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是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是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方法,两者相互结合共同发挥着向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传播廉政文化和法治文化的作用,引导公民自觉树立法治理念,抵制贪腐思想,远离职务犯罪,营造廉荣贪耻的廉政文化氛围,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预防宣传主要是利用检察工作成果,结合相关法律政策和其他有利因素,通过各种形式对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全面宣讲,对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进行经常性、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加深入了解党和国家的反腐败战略方针,更加深刻体会党和国家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决心和行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拒腐防变能力,引导人们自觉抵制职务犯罪,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特别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加全面地看到预防职务犯罪的创新举措、有效办法和积极成效,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必胜的信心,共同为建设廉洁政治作出积极贡献。

警示教育主要是从反面利用各种手段,结合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例,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进行深刻剖析,以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检察人员“以案释法”,专家学者“以案说理”为主要形式,对政府机关、国有企业等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以此警示自己,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抵御各种贪念的诱惑。特别是用离自己工作生活很近的人,以他们的职务犯罪经历进行警示教育,为受教育者树起一面面镜子,有着其他教育形式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从而扩大预防教育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廉政氛围。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是非。”正面典型、宣讲法律政策是镜子,以此对照自己可以看到不足,找到正确的方向;反面典型也是镜子,是前车之鉴,以此警示自己,可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御各种诱惑,从而发挥刑罚间接预防的作用,让人们从反面看到职务犯罪的危害和后果,做到警钟长鸣。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分别利用正面和反面两种教育手段,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国家工作人员等受教育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从源头上减少、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最终目的。

二、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的具体作法和形式

(一)以警示教育基地为依托,开展各种形式的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

1.搞好警示教育基地的硬件设施建设,是保障警示教育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如在我省石家庄监狱建立的警示教育基地,为充实教育内容,在监狱内扩建了专门的职务犯罪认罪伏法图片展厅,并为此购置了制作图片的相关设备。为保证图片室的效果和质量,专门到北京市检察院预防处参观学习了该院制作的大型法制教育图片展览,回来后预防部门的同志积极准备案例,寻找与案情有关的犯罪嫌疑人、作案账目、赃款赃物、作案场所、作案工具等照片,并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补拍,为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图片展览室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图片展览真正成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中的重要活动内容。在图片室的建设过程中,他们还着重加大科技投入,将感染力强、教育效果好的典型案例,制成光盘、声像制品,在警示教育活动中进行播放,充分发挥多媒体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中的作用。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单独建立或与有关单位共建警示教育基地115个,建筑面积近4万平方米。

2.鼓励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用那些曾经和自己工作生活很近的人的职务犯罪经历进行警示教育,为受教育者树起一面镜子,具有其他教育形式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更具有说服力和警戒力,教育效果也更为突出。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可以充分利用监狱这一特殊环境和教育资源,发挥刑罚的间接预防作用,让人们从反面看到职务犯罪的危害和后果,做到警钟长鸣。警示教育基地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设在监狱,而且尽可能选用本地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典型案例。提炼高层次的反面教育素材,是优化警示教育效果的坚实基础。提升警示教育基地的教育效果,要借助监狱独特的教育环境,努力开发和提炼这一特殊的教育资源,使之不同于一般的预防教育。警示教育基地的最大特点就是在“特殊”的环境由“特殊”的人员,以自己在职务犯罪前后的亲身感受来进行“现身说法”,以活的“案例”来对后人进行警示教育。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主要精力放在反面教员和教材选定两个方面。首先是抓好反面教员的选定。警示教育基地反面教员授课质量的高低,是警示教育效果优劣的关键。在选教资格上我们应挑选刑期长,文化水平高,自己认识深刻,且其行为对社会造成损失严重,对家庭、亲人情感伤害较深的典型职务犯罪人员。在选择反面教员上还应注意搭配结构,选择不同行业、不同犯罪类型的职务犯罪人员,以便有针对性地为各行业、系统提供警示教育服务。针对受教人群的行业特点选择相应行业系统的职务犯罪人员进行“现身说法”警示教育。确定反面教员队伍后,还应当对其进行特定培训,增强其认识,促进其改造,不断提高反面教育水平。为保证他们对此项活动的积极性,可以与监狱管理部门落实政策,兑现奖惩,对表现优秀的进行减刑加分,这样既可以保持反面教员队伍的不断扩大,又可以保证建成一支真心悔过、诚意自省的反面教员队伍。其次是在教材上把关。要引导反面教员对自己的灵魂进行剖析,分析犯罪经历,分析人生观、价值观转变过程,分析犯罪过程中心理上承受的压力和被查处后给自己和家庭带来的痛苦,以及现在狱中的感受,对自由的向往等等。预防干警、监狱教育科要共同对其帮助教导,在他们自己所写原稿的基础上深挖思想根源,提高认识程度,提炼出高质量的演讲稿。使演讲稿真正成为罪犯自身心灵的洗涤剂,使每次演讲都成为对自己心灵的一次洗涤,对听众的一次震颤,对其他押犯的一次触动,以真情实感打动人,不作虚假表演。

3.不断创新警示教育基地的形式,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实效性。在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监狱教育资源,不断变换教育方式,补充基地教育内容,提高警示教育实效性。石家庄监狱警示教育基地曾推出探视、警示双向教育方式。在对金融系统职工进行现身说法警示教育的同时,联系了数名反面教员的原工作单位,由原单位领导、同事共同到监狱对他们进行探望,并为他们带去了学习和生活用品。单位领导和同事询问了他们的监狱生活及家庭情况,鼓励他们要做好警示教育基地的反面教员,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减刑出狱。面对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与鼓励,这些反面教员激动不已,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表示真诚的忏悔,并讲述了自己的监狱生活和思想改造转化情况。这种探视活动既是对服刑人员的帮教,更是对各单位自身开展的一次别开生面的警示教育。探视、警示双向教育活动扩大丰富了警示教育基地的工作内涵和教育形式,是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思路的有益探索和尝试。同时还可以采用数字化警示教育基地这种新颖形式,突破警示教育基地的地域、面积的掣肘,使得预防工作做到哪里,预防宣传开展到哪里,实现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无空间、无时间限制,可以随时随地感受这种廉政文化氛围。

可以说,利用警示教育基地进行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是一种积极互动的教育方式。它主要是以警示教育基地为依托,以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检察人员“以案释法”,专家学者“高端讲座”为主要形式。

(二)制作、播放廉政宣传短片,扩大预防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2012年检察机关积极探索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新模式、新途径,创作了一批富有教育意义、深受观众喜爱的廉政宣传短片和公益广告,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全国检察机关首届廉政宣传短片、公益广告评比活动中,我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报送的《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获得一等奖;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报送的《合适的椅子》获得三等奖;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报送的《奢鉴》,武安市人民检察院报送的《黄粱梦》以及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报送的《你的选择,你的人生》均获得优秀奖。全省三级检察院在各级电视台播放廉政公益广告21个,在辖区广场、车站、交通要道、公交工具等显要位置悬挂、张贴反腐倡廉公益广告,播放预防职务犯罪形象标志的宣传短片《“正”字歌》,让人民群众更直观地了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使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这种特殊廉政文化渗透到工作、生活的各个领域和角落,发挥文化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似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般的教育优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采用多种手段,开展预防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法治,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廉政文化的培养和建立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和完成的,需要我们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如宣讲团、影视文学作品、文艺晚会、公益广告、书法绘画作品等形式将“法治”、“预防”这种理念贯穿到每一个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采用多种手段,开展预防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法律知识,培养法律素养、树立法律信仰,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群众自发反省、自我约束、主动防范、积极参与的社会大预防机制,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我省石家庄、秦皇岛两院率先在全省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组织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的“五进”宣讲活动。截至目前石家庄市院共宣讲35场,共为60余家单位,2万余人进行了宣讲。衡水市院预防处和各县市区院联合组织筹划预防文艺轻骑兵,将在全市建设工地、农村集市、社区广场、学校企业等地巡回演出。承德隆化县院构建以“文艺大篷车”、《预防工作通讯》、法律讲堂为主要载体的“职业廉政文化带动共建预防、社会廉政文化驱动系统预防、区域廉政文化促动农村预防”的“文化预防”工作模式;邢台宁晋县院、衡水安平县院携手当地电视台、纪委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举办“助力反腐倡廉、共建和谐宁晋”、“以德为魂,廉洁从政”演讲比赛。秦皇岛山海关区院针对职务犯罪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现实危害性,主办了“做我的好榜样——小手拉大手预防职务犯罪”主题宣教活动。活动坚持“关心您·保护您·帮助您”的人文理念,通过采用设计主题活动标志,谱写录制“做我的好榜样”的主题宣教歌曲,编印精美易懂的漫画手册,制作给家长的一封信和反馈表等形式,实现了预防工作的创新发展,践行了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社会承诺。

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范文第5篇

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开展以环保为主的学习宣传和培训,结合各类环保主题宣传日,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理论、新举措,市生态文明建设,四项污染物减排工作情况,“两型社会”创建工作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主题活动。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对《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

1、组织起草工作小组的人员进行调研;

2、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撰写起草说明;

3、做好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准备工作;

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审议提出的问题,配合市人大法工委对《条例(审议稿)》做进一步修改;

5、力争在10月底前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颁布实施;

6、组织开展对《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的宣传、学习及贯彻实施。

(二)组织开展第六个五年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根据人员变动,调整市环保局“六五”普法领导机构;

2、制定局系统法制理论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强化对学习培训的考核工作,按照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对局系统干部职工的学习考核,局机关每季度、监测站每两个月组织一次考试,监察支队每个月进行一次考试;考试由局综合处组织。

4、加强对局系统普法依法工作的检查,邀请法制办、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对我局的行政审批案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2次评查;

5、按时完成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的各项工作;

6、以“六·五”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开展环保普法依法治理专题宣传活动。

(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境宣传活动

1、围绕“两型社会”创建,以各县(市)区环保局牵头,通过开展“两型学校”、“两型社区”等创建活动,深入到学校、社区开展宣传环境保护的职责,环境科普知识教育,环境法律法规、政策的解读,以此提升学生、社区居民的环境意识和环境素质;各县(市)区“两型社区”创建要达到25%,“两型学校”达到15%。

2、围绕污染减排、大气联防联控、为民办的环保实事等环保重点工作,以主流新闻媒体、环保网站、环保微博为载体,及时关注、反映群众的环境诉求和社会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通过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促进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科技周、节能周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开展以宣传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生态文明理念、环境科普知识、环境保护职责、环保改善民生的成果和经验等为主要内容的大型宣传活动。

4、继续发挥新闻媒体、网站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在电视台、晚报、环保网、环保微博等主流媒体上,宣传全市环保工作的先进典型人物与事迹,曝光违法企业及行为,达到以树典型促发展的宣传作用。

5、规范环境质量信息工作,建立顺畅的信息渠道。每月10日前通过市政府网站、环保网站、晚报、电视台上月的环境质量月报信息,以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6、环境监察支队要把环境执法、污染纠纷调处与环境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工作职责的宣传,做到“随工作、随宣传、随解释”,使环境宣传教育经常化。

7、充分发挥环保投诉举报中心、市环保网、环保微薄的窗口作用,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环境问题时,及时宣传环境保护的工作职责及法律法规。

8、通过向社区、生态乡镇、生态村赠阅《中国环境报》的形式,达到在社区干部、生态村干部中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的目的;

9、组织编印、发放环保宣传册(画)2万册,环保购物袋1万个,并以此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树立低碳环保绿色消费的理念;

10、积极探索农村环境保护的有效方式,与文广局合作,开展送戏、送环保电影下乡等群众听得懂、易接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处室、站、队、分局要进一步提高对环境法制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把环保法制宣传列入总体工作计划;要紧紧围绕建设“两型社会”这一主线,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环境宣传有重点、有计划、有成效地进行;

(二)各部门要按照环境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安排,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精心安排,围绕中心工作,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创新经验和先进典型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