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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心得体会

法治中国心得体会

法治中国心得体会范文第1篇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深刻阐明了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十三五”期间,我国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的脚步愈发铿锵有力,法治中国建设实现全方位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开门立法,广纳民意。五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

“十三五”期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宪法修正案1件,制定慈善法、监察法、外商投资法等法律39件。今年5月,民法典表决通过,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十三五”期间,各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向全社会公布,着力实现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

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法治护航,实现公平正义需要法治保障。“十三五”期间,全国政法机关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各级人民法院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7年至今,全国法院依法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190件,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2018年1月,党中央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大批黑恶势力和保护伞被连根拔起,截至今年9月,全国依法打掉涉黑组织3442个,涉恶犯罪集团10807个,坚持依法严惩、除恶务尽,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也在基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靠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基层治理法治化取得显著成效,筑牢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根基。

2020年8月26日,中国人民警察发展史上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对人民警察队伍提出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明确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大大提升,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强调,我国专门的法治队伍主要包括在人大和政府从事立法工作的人员,在行政机关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把这几支队伍建设好。

员额制改革以来,各级法院、检察院减少员额法官、检察官的事务性工作,法官、检察官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得到了显著增强,多办案、办好案的氛围更加明显。员额制改革的顺利完成,标志着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迈出坚实一步。

“疾风知劲草”“烈火见真金”,法治专门队伍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不断提高。

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队伍,以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志愿者等为代表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的“红头文件”是不是合法规范,“民告官”案件中政府部门如何更好地出庭应诉……如今,越来越多公职律师,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担任法律参谋助手。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2.35万余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聘任公职律师4.33万人。

法治中国心得体会范文第2篇

(赤峰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内蒙古 赤峰 024000)

摘 要: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意义重大而深远。本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支点,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方面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具体关系展开论证,指出依法治国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是统一的;依法治国与"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从而得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依法治国的价值基础,依法治国是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法治保证的结论。

关键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治国;价值目标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4-0083-02

一、依法治国与培育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基于国家层面提出的价值理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国家意志的一种具体表现,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的美好愿望和心声。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中国,首先是法治的中国,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与和谐是依法治国首要的价值理想。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有助于当代中国的意义就是用法治的力量来平衡社会利益,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调节各方面的社会关系,凝聚起各族人民的力量,使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政治建设、文化建设有序开展,生态文明不断进步,社会生活公正有序,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不难看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所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上国家层面的理想是完全一致的。实现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反映了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根本要求,凝结了100多年中华民族艰苦奋斗与不懈追求的梦想。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法治中国恰恰是与国家的整体发展战略相适应,与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相统一的。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法治建设已取得显著成就,我们制订了240多部法律,600多部行政法规,法律在人们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在这样的背景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深化法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实现由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由法律大国到法治强国的飞跃,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一种方略和理念,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任务,已经历史性地摆在全国人民的面前。依据十八大会就的宏伟发展蓝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过发展战略相适应,法治中国的建设也应该分“两步走”:第一步,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基本建成法治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然包括建设法治小康,即基本建成法治中国)。第二步,到20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周年时,整体建成法治中国。毋庸置疑,中国梦内含着法治中国梦,法治中国梦是“中国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且“法治中国”在中国梦的实现进程中发挥着引领和规范作用。因而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奋斗目标实现的时候,也即是我们法治中国梦的实现之时,届时我们将在整体上建成法治中国。

二、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是有机统一的

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内含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层面的价值目标中,是对社会主义社会道德价值的集中概括。一个自由平等公正的社会,首先是法治的社会。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人类的美好理想,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终极价值目标之一。社会主义社会以法治作为治理国家的手段,保障社会成员实现公平正义,保护社会成员平等地去追求自由的权利。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须臾离不开法治作保障。为实现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以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全方位部署,反映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使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实践中能够真正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法治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的守护神。

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科学立法是引领。实行民主立法,把公众参与等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使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1]。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推进依法治国的出发点、落脚点最终是落到尊重和保障人权,让人民过更加幸福的生活上面。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关键。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加大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力度,使执法更好地在行政权力实施的过程当中为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为此必须解决好不严格、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惩治执法腐败现象,确保公正执法、有效执法,树立法治权威。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前提,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司法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对公民权利进行救济和保障最后的屏障,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平正义,十八届四中全会还对权力者和权力部门的权力运用提出了有效的制度约束机制,即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内部审查机制和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法治社会容不得“特殊公民”。

把法治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建立领导插手案件处理的通报制度,有效约束个别行政机关负责人和一些领导干部通过权力来干预法律侵犯到公民的权利的问题。通过深化行政司法体制改革,用更明确的程序来对行政执法行为加以规范,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幅度做出合理的明确的规定,加上一些问责制度,进一步把权力关进制度制度和法律的笼子里。

三、依法治国与“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对社会主义道德价值的集中概括,是对每个公民自身道德层面的价值选择和伦理底线的规范。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具体落实到每个公民职业生活中表现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在社会交往和社会生活中处理个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伦理要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需要社会主义法治来保障。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是我们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不可或缺的浑然一体的治国理政体系,因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具有内在统一性,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实质上是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法律和道德都是社会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但就整体而言,法律和道德对人们社会行为要求的标准或尺度是不同的。社会主义道德追求的是真、善、美等价值,当代中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这是一种崇高的境界,一种高度的行为标准; 法治是与人治相对而言的,法治追求的是公平、正义和利益等价值,这是一种普通而实在的境界,是大多数人可以做到的低度的行为标准。社会主义道德主要靠教育和自律,或通过教育感化和社会舆论的压力来实现,是一种内在的“软性”约束; 法治的实现固然要靠教育和培养,但主要靠国家强制力来实现的。以德治国是指通过社会主义道德的力量来调整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各方面关系,倡导人们弘扬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社会道德风尚,用社会主义道德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依法治国是一种治国方略,宪法和法律是治理国家的依据,因而依法治国则是以法律作为治理国家手段。总之,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都是为了实现整个社会生活良好有序的发展,为了实现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自由、平等和公正提供现实的保证,为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为每个人成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个体提供了制度保证。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全民守法是基础。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依法治国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而应带头依法办事、遵守法律,担当起法治建设的责任。同时,也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2]唯有全民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才能有最可靠的保证。

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内核,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都需要核心价值观,以体现社会意识的统一性,发挥凝聚社会上个各方力量的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居当前中国意识形态的核心地位,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精神动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我们实现中国梦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依法治国的价值基础,依法治国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法治保障。坚持依法治国,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以法治巩固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合法权利,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文明,为人类政治文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法治中国心得体会范文第3篇

关键词:“六五”普法;社会;法治观念

中图分类号:D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3-0230-03

党的十七大报告早就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将它写进现行宪法,作为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这表明中国社会的法治化进程正逐步加快。社会主义国家需要具有独立人格和规则意识的普通社会成员,并由此构筑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司法体系,这也给普法教育提出了新课题――启蒙、培育和树立公民的现代社会法治观念。2010年是“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之年,笔者认为,“六五”普法乃至以后的普法工作应以培育现代法治观念、树立人民法律信仰为根本目标。

一、现代社会法治观念的概念

社会法治观念是指以人们的社会法律观、法制观和法感情为基础的一系列社会法律观念,它是人们在参与有关社会法律的社会实践过程中自身认识发展的内化与积淀,是主体将自己的社会经验和社会法律知识加以组合的结果。所谓现代社会法治观念是以社会主体意识为基点,以社会权利和平等思想为核心内容,以对社会法律的认同和信仰为最高层次的关于法治的正确认识。一方面,法律信仰的形成要以社会主体意识的觉醒为前提,以对权利和平等的正确认识为依据;另一方面,主体地位、权利及平等又必须通过社会主体基于坚定的法律信仰而身体力行的法律实践得以真正实现。由此可见,主体意识、权利和平等思想以及法律信仰构成了现代社会法治观念的重要内容。

二、以培育现代社会法治观念作为“六五”普法目标的原因

现代法治的核心是制约执法权力,保障公民权利。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方面,要建立一套反映社会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律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秩序所内含的伦理价值的认可即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的形成和提升。如果说前者是法治社会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那么后者就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关键。没有现代社会法治观念的确立,就没有法治国家的建立,就没有和谐社会的构建。

1.现代社会法治观念是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保证。坚持执政为民,是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本质所在。只有依法治国,使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得到正确实施,执政为民才能落到实处。坚持执政为民,实行依法治国,就要严格按照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来起草、制定、实施法律,使法律真正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就要依法处理和制裁违法行为,运用法律约束权力,防止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转化为个人权力,处理好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消除及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保护人民的利益。实行依法治国,必须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行政,要求建立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以保证直接调整公民权利义务关系的行政行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进行。一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行政权由法律赋予,严格按照法律赋权、依据法定程序行政,确保行政权力不被滥用,公民权利不被侵害。公正司法,要求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得到正确、公正的实施。法治是制约权力、防止腐败的有效机制。只有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维护司法公正,严把法律正确实施的关口,才能使正当的公民权利得到合理的司法保护。

2.现代社会法治观念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任何社会的文明状态都是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这三种文明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相互作用、相辅相成、协调统一的综合体现。在现代法治中,中国的依法治国即社会主义法治,它作为法治模式的一种新形态,不仅借鉴吸取了现代资本主义法治的有益经验,而且与现代资本主义法治在一些基本的方面有共同特点。但是,中国的依法治国与现代资本主义法治又有着本质的区别:中国的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以社会主义民主为基础,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体现着最大多数人的公平与正义,以社会主义道德作为自己的价值基础,同时以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为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可以说,中国的依法治国不仅是现代文明的标志,而且是现代法治发展的转折点和新的里程碑。因此,把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在一起,有助于社会的文明进步。

3.现代社会法治观念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决定它必须是法治经济。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秩序的维系,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的有效运作,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都需要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从西方国家的经验看,规范竞争行为的主要手段是法律手段而非行政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立良好的法制首先是一种经济行为,它为市场经济的运转、健康发展提供了极为重要的规则,从而使市场行为得以在健康有序的基础上进行。所以,法制建设应当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三、中国现代社会法治观念培育所面临的障碍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但是,中国现代社会法治观念的培育过程中,还存在相当多的障碍和困难:(1)民众基础薄弱。在中国近百年的法治发展过程中,法治似乎并没有成为社会民众的心理要求。(2)权力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受中国几千年封建文化的影响,特权观念、专利观念、权力至上等与现代法治精神相悖的思想,在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3)立法的膨胀、法律出台时间的缩短,使得法律价值很难转化为主体价值所追求的目标。(4)司法体制存在着弊端,法律效益低下,难以满足社会成员和组织的法律期望,造成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失望和缺乏信心。(5)法治理论中法律工具主义思想的存在,冷却了社会公众心中炽热的法律情感。当人们服从法律仅仅是因为害怕国家强制力制裁的话,那法律就无法成为人们信仰的对象。

四、培育中国现代社会法治观念的路径

培育公众的现代社会法治观念,加快法治社会进程,激发人们对法律高度认同感,从而以社会公众内心的原动力支撑起法治大厦的精神层面,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由之路。因此,中国法治建设和法治观念的构建要着眼于中国社会的现实,从根本上探究其途径和方法。

1.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建设和巩固市场经济法律文化体系。法治国家的建设就是确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先进的法律制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及其法律文化应从经济政治的变革中寻找其根本动力。因为“无论是政治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法治建设取决于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法律文化是建立在先进的经济基础之上的。传统文化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相适应,以市场经济为特征的社会必然导致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转换。因为市场经济的平等、自由的本性解除了人身依附关系对人的束缚,使人在社会关系上日益独立自主,人的自由本性得以充分发挥,人潜在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被释放出来,人的生存方式发生了改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必然引起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重大变化,进而引发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而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需要法律至上的治理方式。因此,要实现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培育中国法治观念,根本动力之一就是实现经济的现代化,即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

2.立足本国实际,大胆借鉴和学习西方的法律文化。西方近现代几百年的法治实践无论在法律技术性或法律观念性方面都积累了许多人类的共同经验,这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中国法治建设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一切成果是必然的选择。西方国家为人类创造的发达的法律文化,诸如法律至上、权利本位、人权保障、权力制约等都是法治欠发达国家在法律文化初创时期的重要内容。我们只有不断地鉴别和吸收,才能不断创新。当然,我们学习古今中外的东西,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学。我们的法律文化应该是全球法律文明与中华民族文化特色相结合的先进法律文化。只有放眼世界,积极主动地吸收外国法律文化,进行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符合国情需要的法制改革,社会才能发展,国家才能进步,中国的现代社会法治观念才能生成。

3.架构起连接现代法和传统法的桥梁,促进现代社会法治观念的培育。传统对于法治现代化的影响,绝不仅仅体现在法律条文中,之所以要容纳本土法因素,就是因为这些因素代表着当时社会主流的价值观念,法条可以随着立法者的意志而变,但为人们约定俗成的道德信条、顶礼膜拜的却不易为国家强制力所屈服。对于传统的法律观念、法律意识,我们的态度一方面要摈弃那些腐朽的、落后的传统法律观念;另一方面对于我们无法通过宣传和教育或以法律禁止而迅速彻底清除这些传统的消极影响,我们就有必要借助这种传统的积极影响来逐步形成发展出适合中国社会的制度。传统内部自有其合理的成分,并能继续吸收其合理性。我们必须从不同的角度对传统加以分解,然后再分别地衡量其得失。传统不是一朝形成,也无法毁之于顷刻。在法律制度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改造传统的法律观念,使其融入自由的基本理念、自由的精神实质,形成现代社会法治观念。

4.通过加强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培育社会主体的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是法治社会人们基于对法律的正义性、权威性、至高无上地位和社会作用的理论认识探讨而产生的针对法律的崇敬理念。要实现法治化,仅仅有良好的法律规范和一套健全的法律运行机制是不可能达到真正的法治状态的。要实现法治化,整个社会以及社会成员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一个基本条件。法律信仰不仅仅要求认识法律,更重要是对法律要形成信奉而崇敬的心理理念。只有确立对统治的合法性信仰,才能使社会成员对现存制度予以认可而得以维系,法律信仰可以依靠法制宣传、教育树立。但法律信仰真正形成,从根本上讲要通过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度,而逐步培育形成。法治离不开司法,司法公正是法治的重要内容和价值目标,同时也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司法公正不但有利于维护国家的法律秩序,限制恣意、防止公民践踏法律、法官滥用权力;更有利于增进人们对诉讼的信任和期待,培育公民对司法信仰的法律心理,从而为法治的实现提供基本条件。人们之所以确信法律,置法律以至高无上的地位,其重要原因是司法、执法能够使法律得以贯彻实施,能够使人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损害得以救济,最终能够使人们获得安全,使正义得以伸张。也就是说,使人们内心深处确信司法公正,并逐步内化为一种稳定的法律安全心理。人们在需要法律的同时并不一定信仰法律,法律只有在实施中满足了人们的安全、正义和秩序的需要,使损害得到救济,利益分配的扭曲得以矫正,其威信才能树立,其权威性、公正性和神圣性才得以彰显,司法公正正是起到了促使法律信仰形成的巨大潜在作用。

5.通过普法教育,养成普通公民自觉守法的习惯和行为。从感性公民到理性公民,需要培育,需要教育。养成法律习惯,加强法治教育不能放松。主流法律文化的引导作用,优秀法律文化作品的导向作用不可忽视。我们一方面要使全民普法教育制度化、法制化,教育公民正确的主张和维护自己的权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法制的进步,公民的维权意识有了显著提高,最突出的表现是所谓“民告官”的案件增多。现在,紧迫任务是要通过“普法”和其他各种宣传、教育的形式,让公民明白依法享有哪些权利和自由,使其权利意识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在法制教育的方式方法上采取教育宣传为主,媒体监督为辅;政府传导为主,法治良性反馈为辅;为政者守法为重、公众厉行法律为先等多渠道、多层次、复合型、立体式的法律文化构建模式,使普通公民真正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

6.以现代社会法治理论消融国家优位理念,树立起国民优位理念。国民优位理念应包含以下观念:国家是为国民服务的,而不是国民为国家服务的;国民是目的,国家是为公众服务的工具。正如潘恩所说:“政府不过是一个全国性的组织,其目的在于为全体国民――个人的、集体的――造福。”社会的主体是广大的社会公众,那么树立起国民优位的理念也正是国家为社会、为广大的社会公众服务的理念,这样的一种理念是培养法律情感、促成现代法治精神形成的重要条件。同时,把法治精神的建设同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市场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这是培养社会公众现代社会法治观念的重要基础。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法治和经济并非是绝对的因果关系,而是一种结构上的功能互动的关系。法治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一种理想的秩序和制度环境,经济为法治提供某种基础。现在,中国正处于市场经济的状态之下,而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种法治经济。市场经济所倡导的是公平、自由的竞争,随之产生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度防止了社会各种弊端的滋生,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这样,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形成一种崭新的法律态度,普遍对法律产生一种高度的认同、对法律的信任、信心和尊重。这种社会公众的法律情感就会成为构造法律信仰和培育现代社会法治精神的沃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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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nalysis of the Cultivation of the Concept of Legality in the Modern Society in China

Duringthe Process of “Six Five” Llaw Popularization

LIJuan

(The Humanities College of 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Changsha 410128,China)

法治中国心得体会范文第4篇

【关键词】说理教育;心理疏导;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国家国民凝聚力的最终体现,好的思想政治教育不但会鼓舞国家战士的士气、增加国民的向心力,同时还能激发国民潜能,为不同阶层的人树立理想,故我党从建国初期一直到现在一直致力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宣讲活动。在我党进行召开中共中央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时就曾指出“在今后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应大力加强和改革社会中各个部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从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的方面进行着手,继而实现社会总体发展心态的理性和平、积极向上。”

一、思想政治教育中方法选取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发展,我国国内的思想政治教育进程也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在我国古代著作《论语》中曾提到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而对于当代的思想政治教育来讲,《论语》中所提到的“器”这个字对应的应该就是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方法了。通常来讲,当前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要是针对国民的行事思想观念、做人道德规范以及持有的政治观点等进行引导,继而使得我国公民形成一种符合我国社会发展需求的思想道德行为。由此可以看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不是一种社会中常见的物质生产活动,其主要的作用在于对我国公民的自身认知、情绪波动、感情、个性发展以及社会适应性等进行精神领域范围内的疏导和引领。与此同时,思想政治教育也不具备社会物质生产中的任何特征,其是以意识作为生产活动的根本属性而从事的社会活动,所以并不具备实物形态的实施工具,故由此得出方法便成为了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能够完成的关键所在。我国的第一代领导人曾说过:“在进行社会实践的过程中,不但要提出具体的任务,而且要对能够解决问题的方法进行确定。如果我们的最终任务是过河,但如果没有搭建好的桥或者用作渡河的船,那么就无法过河,而过河也就变成了一句空话。所以说,没有实施方法的任务,只能算作是一句空谈。”由此可以看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进行过程中的方法就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并且不可代替。而又由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本身目的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故其实施方法的选择有时会比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内容还要关键。

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法――说理教育

(一)说理教育方法的概述

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便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根本,我国在建国初期时的思想政治教育手段主要是以说理教育为主。而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说理教育在实践过程中的做法是与强制灌输理论教育完全不同的教育方法,其实通过我党在经过了长期的斗争与革命后得出的方法。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说理教育主要是通讲事实摆道理的方式来进行最终的教育活动。我党的建立者同志曾在其撰写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文中对说理教育方法进行了总结,其认为我国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时所引用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便是说理教育。而对于这种问题,只能通过民主性质的方式来进行解决,解决方法可以是讨论研究、批评教育、说服引导,但一定不可以是强制命令或者是压迫规定。”由此可见,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说理教育方法是在我党取得政权之后,对广大无产阶级人民的内部矛盾进行的一种非对抗性的思想矛盾以及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二)说理教育方法的特点

思想政治道教育中的说理教育方法在实践过程中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是从说理教育的实施主体来看,其进行处理的是主体是处于平等关系的,其指的就是我国广大无产阶级劳动人民的内部非对抗性关系;其次,从方法论中规定的基本原则来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采取的说理教育方法是以民主的方式来进行的,其指的就是该种方法的实施是通过我国广大无产阶级劳动人民通过对自身意见的互相发表并讨论来进行;再次,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说理教育方法的本身来看,其是通过将讨论法、批评法与说服法进行结合继而实现的从团结到批评再到团结的方法,也就是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说理教育方法就是教育与说服相结合的一种教育方法;最后,从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说理教育方法相反的方法来看,其的实施过程是于强制压迫、命令规定完全不同的对立方式。由此可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说理教育方式是一种能够体现我国民主体制的主要教育方式,并符合我国现代基本教育的要求。

三、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发展――心理疏导

(一)心理疏导教育方法的产生

尽管我党目前所使用的处理我国广大无产阶级劳动人民内部矛盾的说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十分有效,但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使得其越来越无法适应我国广大无产阶级劳动人民以及社会的需求。因为,在我国的建国初期,我党及其所建立的政府在我国广大无产阶级劳动人民心里的权威较高,而我国的思想政治形态一直处于以社会主义为主导的状态下,社会形势也是处于一个比较封闭的状态下,继而使得我国人民的思想政治观念相对来说比较单一,而说理方式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才得以良好的实施。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与发展,使得我国的社会形态、社会构成、人民生活方式以及就业方式等都产生了相应的变化,故使得传统说理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已经无法再适应我国新的社会发展需求。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党及其所建立的政府必须在总结并发扬之前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的基础上,与当前我国发展的新形势进行机密结合,继而开展新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故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心理疏导方法应运而生。

(二)心理疏导教育方法的概述

心理疏导中疏导二字的意思是引导和疏通,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所运用的心理疏导法指的就是通过对人们内心以及思想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并使用引导疏通的方式来完成对其的思想政治教育。而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将疏导的概念与心理连接在一起的主要目的是希望通过对人们在生活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心理问题进行合理的疏导,继而使其的思想政治思想能够回归到健康积极的发展轨迹当中。

在大部分的医学论著中,心理疏导与心理咨询具有相同概念,而在我国著名心理学家鲁龙光在其撰写的《心理疏导疗法》一书中说道:“临床中的心理疏导疗法是指医院中的医务人员在于患者进行医疗交往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良性结果,其能够对患者出现问题的心理状态进行有效的疏通和引导,使患者的心理状态恢复到正常的状态,继而达到改善患者心理状态的根本目的。”在我国召开了党的第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后,心理疏导疗法正式的被引入到了我党的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当中,而心理疏导的内涵也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心理疏导法在我党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即是对医学以及心理学中心理咨询、治疗等概念的借鉴,又是对医学以及心理学中心理咨询、治疗等概念的发展。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心理疏导法在实践过程中超越了某个体系中对心理分析的局限,并对我国广大无产阶级劳动人民的心理以及思想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疏导。由于在现实生活中采用心理疏导方法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多面对的心理疏导对象不同,故其所使用的方法及手段也会存在一定的区别。

(三)心理疏导教育方法的运用

在实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过程中,心理疏导方法即可以被看做是一种以心理咨询为主的模式,又可以将心理学中的心理咨询看成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心理疏导方法的着手点。也就是说,思想政治教育人员在进行使用心理疏导方法的过程中,应对心理学中的心理咨询方法进行全面地运用,而负责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员在进行工作时,也应对来访患者进行一定的心理疏导。虽然两种工作的实施过程大致相同,但是二者在学科以及话语体系中仍存在一定的差异,因为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心理疏导法虽然是以心理为切入点,但却是一种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体的教育活动,其虽然包含了心理学中的部分心理咨询处理方法,在这些方法却不仅仅是应用于对人的心理进行疏导,其更多的是对人在思想方面的矛盾进行疏导,是一种以服务我党政治思想为基本原则的教育活动。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在进行心理疏导工作的过程中,应紧紧围绕着对疏导者的心理情绪以及政治思想变化来进行,在进行疏导时不但需要采用直接的谈心的方式,更需要对受教人员进行组织学习,使其的思想政治观能够从基本理论上得到提高。与此同时,还应对被疏导者进行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树立,使其能够感受到我党及社会对其的关心。

四、从说理教育到心理疏导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发展

说理教育方法与心理疏导教育方法在转变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内在理论联系。首先,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两种实施方法所涉及到的主体使用一类,即教育主体是相互平等的存在;其次,在进行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两种教育方法在进行时所遵循的是同一种原则,即以民主为主的原则;再次,在进行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两种教育方法所采用的都是趋于理性的教育方式,即通过说教、疏导的方式来对被疏导者进行思想上的开导;最后,在进行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两种教育方法都是不同于强制命令或是压迫规定的并且符合现代社会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要求。

心理疏导作为一种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兴方法,其不但吸收了传统受理教育中的一些原则和方法,更是在说理教育原有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新的教育元素。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心理疏导法不但融合了固有的说理教育方法中的理论主线,还在其中添加了情感类的内容。这样的疏导方式不但能为被疏导者提供一个合理的思想标准,还可以对被疏导者内心的困惑进行有效的疏导。

我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从说理教育法转向心理疏导法的过程从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方法在发展过程中趋势。首先,是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从单一向多元化的转变,即心理疏导教育方法相比于以往的说理教育方法更能符合被教育者多元化的需要;其次,是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从单向到双向的转变,即心理疏导教育方法相比于以往的说理教育方法来讲,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心理疏导者与被疏导者之间的互动交流;最后,是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从理论到科学的转变,即心理疏导教育方法相比于以往的说理教育方法来讲,更具有科学性,其不仅仅是从理论的角度来对被疏导者进行疏导,其更关注的是以被疏导者的思想问题为中心来进行疏导。

五、结语

综上所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法从说理教育法到心理疏导法的转变在保持了我党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一脉相承的重要原则的同时,还融入了社会在不断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新的时代内涵。两种教育方法的转变从根本上体现了我党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时的开放性、统一性及继承性,其标志着我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步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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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心得体会范文第5篇

“心得体会”是一种日常应用文体,属于议论文的范畴。一般篇幅可长可短,结构比较简单。那么你们知道关于2020年宪法宣传周个人心得体会内容还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2020年宪法宣传周个人心得体会,欢迎参阅。

宪法宣传周个人心得体会一

我局队根据区局总队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_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_月_日组织领导干部职工在_楼支部活动室,认真的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的宪法方面的知识。通过这次学习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第_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_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二、新宪法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写入宪法,把_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为贯彻落实_和_大精神提供了宪法保障。确立_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金会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我们要在全面学习宪法的基础上,深刻理解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更好地贯彻实施宪法。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确立_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坚持以_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在统一战线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重要意义,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党和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科学内涵,在加快经济发展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进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全体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四、我们要把学习新宪法同实践__,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同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起来,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

五、要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努力提高我局队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大力宣传宪法知识,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增强干部职工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参与局队的管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努力把局队的各项工作做好。

六、充分认识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和这次修宪的重大意义。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国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法律保障。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

七、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们国家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根本问题,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将_写入宪法,确立了_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把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写入宪法,为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提供了宪法保障。

八、要认真组织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体,是一切法律法规的基础和依据。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重要的是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学习和宣传活动,要把学习宪法同干部培训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专题讲座、讨论座谈、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提高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九、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宪法的贯彻实施。深刻认识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切实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严格依照宪法办事,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的全面实施。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使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中得到更多实惠,更好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坚定不移的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与其他各项改革,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宪法宣传周个人心得体会二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无疑是稳定确立共和国宪法发展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个新的里程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们应自觉学习宪法、遵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积极弘扬宪法精神。

每次宪法的修改都反映着时代的进步,也推动国家和社会不断前行。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晚上发展,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因此,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首先是要把党的重要主张变为宪法的规定,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此次宪法修改,正是要把自2004年修改宪法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群众真诚的信仰。宪法只有深入人心,实施起来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就职时依法进行宪法宣誓,对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是的激励和教育,极大鼓舞社会公众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宪法信仰。

展望未来,我们应该有所憧憬,有所期待,家庭的和睦,事业的有成,都应该成为我们内心的美好梦想,秉承对未来的向往感,也是当下持续奋斗的坚强动力!

宪法宣传周个人心得体会三

宪法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法律效力。我们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要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宪法法律的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