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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的经济效益

网络安全的经济效益

网络安全的经济效益范文第1篇

在物质投入上,它不需要大量的经济成本投入,只需要数台电脑和一根网线,既绕开了现实经济交易中的诸多限制,也使违法行为实施起来轻而易举,而且较为隐蔽,易于转移;只需轻按鼠标,就可以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网络交易的诚信安全意识淡薄网络交易现已成为我国经济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大宗的跨国贸易,也有个人之间零星小额的交易。然而网络在为经济交易活动提供极大便利的同时,大量的网络违约交易和违法交易也充斥其中,网络交易的安全问题日渐突出。一些违法者利用网络交易的虚拟性作为其获取非法财富的途径,有的通过网络对其商品进行虚假宣传,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而不承担责任;有的建立虚假网站,以销售的名义骗取财物,随后便消失;有的利用网络交易获取他人信息资料,进行销售牟利,等等。这些违法甚至构成犯罪的行为,由于网络匿名的原因而得以逍遥法外,也使大量交易者遭受经济损失后得不到赔偿。[2]因此,加强网络交易诚信安全管理,遏制这种网络黑色经济的发展和蔓延,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是保障网络交易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网络的行政监管缺位1.网络监管的立法滞后。当前我国的网络监管立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在网络监管实践中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网络规模的急剧扩大,政府监管的缺位问题也日益凸显,致使网络违法的高发势头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其主要成因之一是政府网络监管的法律依据处于滞后状态,主要表现为立法的多元化和法律层次较低。我国的网络监管立法主要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可是现今可依照的法律只有《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年12月28日),其他大部分法规属于国务院及其信息产业部、公安部等相关部门颁布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及相当数量的地方性法规。实践中,由于全国人大的立法缺失,使部门立法和地方立法经常出现交叉和冲突,造成监管主体执行困难,进而导致网络主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政府的网络监管,只有在相关法律做出明确规定的基础上,加强部门立法和地方立法,才能实现与实际监管工作的有效衔接,也有利于维护网络监管立法的一致性和有效性。2.网络监管机构分散,执行力较弱。近年来网络违法案件激增,而政府部门在网络监管方面则存在严重的不适应性,其中最大的弊端就是多头管理,执法分散。我国的互联网管理部门包括互联网行业部门、专项内容主管部门、审批部门、公益性互联单位主管部门、企业登记主管部门;如果再细化为具体的机构单位,则多达20多个部委和办事机构。如此多的机构不可避免地出现相互矛盾的行政处理决定,这不仅使执法力度降低,也使行政监管权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受到质疑。虽然各部门经常进行联合执法,但是仍难于应对互联网迅速发展中各种违法和危害社会安全等行为大量出现的形势。为了解决多部门监管网络的局面,国务院在2011年5月设立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目的在于协调多部联动和促进有效监管,希望能够在完善政府网络监管体制上起到积极的作用。

网络黑色经济的危害

(一)危害信息安全网络社会也是一个信息社会,无论政府、企业、个人都在网络上共享信息。它给社会、经济以及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网络的虚拟性和无界性也给所有网上用户的信息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网络经济实质是一种信息经济,在网络经济主体的交易过程中,相关个体的信息需在网络上进行传播,一些不法分子便利用网络系统本身的脆弱性和软件设计上的欠缺,对企业、个人的信息进行窃取和盗用,并且贩卖予以牟利。这些行为严重地恶化了网络安全环境,侵犯了相关交易个体的合法权益,有的甚至构成经济犯罪,如利用网络黑客的手段侵入金融、证券等国家有关部门网站,通过修改数据库而获得非法经济利益;更有甚者,为了一己私利侵入国家机密网站窃取国家机密,出卖国家利益。(二)产生新的道德危机近年来,随着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成熟,网络已成为人们生活、学习、工作、娱乐等方面的重要工具。虽然网络是一种互通有无的信息交流平台,但是网络社会也应有其基本的道德规范。现实中,一些人利用网络的隐匿性特征,将其扭曲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及其心理阴暗面在网络空间里肆意地发泄和释放,甚至利用网络手段对他人进行恶意攻击、诬蔑、谩骂、诋毁,或教唆他人自杀、涉黄、涉毒、涉赌等,这严重地败坏了网络社会的道德风气,有的已构成了网络犯罪。网络的无界性也为西方腐朽文化的传播提供了通畅的渠道,在金钱至上观念的诱导下,不少人不择手段,利用网络从事盗窃、诈骗、非法传销、贩卖黄等经济犯罪活动。这表明网络上的非道德和违法的行为已经影响到了现实社会的稳定,已经超越了传统的道德底线,值得我们关注、研究和阻止。(三)逃避税收监管网络交易的避税行为已成为现阶段网络黑色经济违法活动的最主要的特征之一,对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一方面会造成国家财税收入减少,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易使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而进行重复性违法,甚至扩大或升级其违法行为,最终构成犯罪。网络交易中不开发票、不缴税款的现象普遍存在。其成因主要表现为:其一,网络税收立法不完善。我国现行税法规定,无论通过何种形式,只要发生交易行为就应缴税,因此对网络经济活动征税是正当的。但是网络交易有其固有的特点,网上商务活动是以电子操作的形式进行交易的,各种账簿、发票等均以电子文本形式存在,网络经营者对于电子文本的修改十分容易,也很难加以控制;如果网络经营者不主动申报,税务机关即使发现也很难调查,因而网络偷税、漏税、骗税的行为大量存在。对此,现实中,税务机关既缺乏网上征税的技术对策,又缺少相应的专业法律法规对网上贸易行为进行监管,网络税收征管变得有名无实。因此,网络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同时迫切需要加强网络交易税收的技术性研究。(四)涉众经济违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网络黑色经济的特点之一就是其涉众性,违法者利用互联网络向外传播违法信息是针对不特定的人群,因而涉及众多的受害人和大量的不特定受害群体。这种传播方式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危害大,而且违法手段多样化,具有极大的欺骗性,直接损害百姓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其违法手段往往是利用网络传播的广泛性,以获取高额利润为诱饵,进行网络集资诈骗、网络传销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而网民在贪图利益心理的驱动下极易受骗上当,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受害人集体报案或者越级上访给社会稳定造成极坏的影响。[3]违法者常常利用网络的无界性在境外设立网站或为逃避追查藏身境外,致使监管当局追查起来十分困难,持续时间也较长;在许多情况下,即使抓到了违法者,赃款也被挥霍殆尽,无法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因此,涉众型黑色经济危害巨大,应是我们防范和治理的重点。

网络安全的经济效益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互联网+”经济;风险;治理

麦肯锡全球研究院的报告显示,2013年中国互联网经济占GDP比重升至4.4%,已达到全球领先国家水平,并预测,2013年至2025年,互联网将帮助中国提升GDP增长率0.3至1个百分点,带动中国劳动生产率提高7%至22%?q?。该报告依据的真实性待解,但互联网概念下投资拉动确有成效。

在互联网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成为社会经济新生态之际,“互联网+”经济风险治理就必须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有关风险理论的研究虽然众多,但是针对现实风险治理应用技术研究却是十分不足,现对“互联网+”经济风险及治理应用技术一一进行分析研究。

一、“互联网+”经济风险根源分析

当前互联网基础设施、终端设备等高速投资发展时期,中国增加ICT(信息和通信技术)投入,其中互联网基础建设是核心。在过去的20年,中国对ICT技术的投入平均每年增加8.8%,从而带动GDP总额每年增长1.0%,如表1所示。过去20年,中国每年因ICT投入而增长的GDP已经远远高于其他主要的工业国或金砖国家,比如比美国高2/3,是德国的2倍多,日本的3倍,中国通讯设施历史发展落后,欠账较多,互联网为中国实现通讯赶超提供发展机遇,带动中国巨量该领域投资。

由于投资拉动效应,外加通讯短板欠账消除,“互联网+”经济推动市场化、释放经济潜力巨大。

然而,“互联网+”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不能神话,政府经济治理制度设计需要将现实与神话区别开来,回归理性。我们可以从世界上最先进的互联网和ICT经济体――美国窥见一斑。关于美国网络技术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对比研究结论清晰地解释了为何扩大互联网应用与ICT投入存在密切联系的原因,帮助我们理性认识“互联网+”经济实效性。

深入分析发现美国在互联网和ICT高速发展的34年里,经济效率有阶段性提高,但不具有长期持续性。1994年至2001年,美国的生产率年增长率达到半个世纪以来的最高值――3.6%。发展原因是该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拉动,当然投资拉动反应滞后段时间,大约1年左右。美国投资占GDP比重从1991年的19.8%上升至2000年的23.1%,互联网泡沫后则投资略有下降,然后在2005年达到22.9%。这时主要是信息产业基础投入加大,美国随后这方面的投资减少导致了生产率增速急剧下降。从图1中对比清楚地看到美国劳动生产率随资本投资激增发生的变化。3年后,投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增长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86,4年后高达0.89。当资本投资减少时,劳动生产率也随之下降。这表明,并不是互联网理念或者纯网络技术直接导致了生产率提高,仍是投资拉动成效。

分析历史数据可能会因具体经济市场化存在差异因素有所偏颇,那看看当下美国经济发展动力问题。2014年5月,美联储主席珍妮特・耶伦(Janet Yellen)坦言,美国正在面对“较为疲软的生产率增长”。据CNBC报道,摩根大通旗下基金部门首席市场策略师戴维・凯利指出,美国经济增长迎来了第七个年头,但是增长速度却是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最慢水平。在2014年,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不断创新叠加推出,美国政府制度创新网络产业激励不断推出,领先世界各国实施治理体系,但美国生产率增速仍如蜗牛般缓慢,仅为0.5%。凯利发展预测,2年内美国将耗光经济发展动力。由现实数据清晰地表明,仅依靠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并不能提高生产率,美国推动制造业回归、再工业化就是对互联网过度依赖的产业风险的理性认识。互联网仅作为一种创新技术、创新资源,不能依网永逸。

而反观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的现实,存在很多不良现象:电商只是实现传统店铺利润集中向电商平台转移,反而出现实体店铺倒闭潮;网上营销舞弊、欺诈、假货盛行、税源流失,借助互联网运行的企业处于不盈利状态等问题;互联网渠道平台过度垄断,打压注册商户生存空间,对经济贡献未能抵消带来其他领域亏损数据;P2P网贷平台普遍关门跑路等。

从以上“互联网+”经济发展分析不难发现,“互联网+”经济风险根源在于我们没有深刻认识到“互联网+”仅是改变了经济发展的技术环境、生态等,适应社会诉求的科技创新应用拉动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才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没有创新性的互联网普及应用对经济发展成效不大。这对中国“互联网+”经济风险防范政策制定有着重大启示与借鉴意义,应引起足够重视。

二、“互联网+”经济风险及治理

中国互联网协会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过去一年中,中国网民因网络诈骗、垃圾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导致的经济损失估计为1093亿元。其中,网购令网民权益损失最严重,网民遭受损失的范围广,平均损失规模大,曾在网购中遭受损失的网民比例高达65.3%,平均经济损失为176.2元。网络欺诈盛行不仅侵害个体利益,更严重危害了“互联网+”经济公共安全秩序。

1、互联网服务垄断风险及治理

数据显示,SK电讯当时的LTE-A商用网络的平均数据传输速度已达102Mbps,是同期美国平均家庭宽带速度的10倍。中国的信息基础设施因政策制度导致产业垄断后果,网速世界排名在80位以后。根据Akamai公司的《2014年第四季度互联网发展状况报告》,韩国宽带网络的平均连接速度为22Mbps,这一速度相当于美国的2倍,中国的6.5倍。而且,相比国民收入,韩国的网络资费标准也并不高,对于一般韩国家庭而言,每月平均仅须花费20000韩元(约110元人民币)就能轻松享受百兆宽带网络,这不到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月收入的1%。如今免费的高速Wi-Fi 信号覆盖整个首尔城,平均网速几乎是美国的两倍,发达的网络带来了大量的“经济红利”,形成“互联网+”经济良性循环。发达的网络,高速互联网速才能实现与商业、金融、娱乐、教育、交通、医疗等领域和行业的充分融合,释放出巨大的“互联网+”效应,互联网大量的增值服务以及随之而来的新收益源。由此,我国互联网基础设施严重垄断导致巨大基础差距已成为对国家互联网产业战略巨大垄断制约,排斥技术创新进步,已然成为压榨市场红利的可怕黑洞。国内网速不是基于技术创新滞后,也非技术障碍导致,而是垄断。

打破垄断体制是提高网速的必然出路,提高网速仍需系铃人政府以权力清除垄断,进行推行产业治理制度创新,清除垄断产业制度,落后产业制度体制改革比总理喊话提速降费更有效久远。国家应对信息基础实施产业重大技术进步强制推广应用,如4G、5G宽带技术,政府优先发放牌照,发放范围不限于现有垄断企业,对构成竞争潜在主体倾斜投放牌照,如5G授予华为、电网、广电、铁路、卫星通讯等对现有垄断企业具有竞争优势主体,必要时扶持资助发起组建新产业市场竞争主体;对虚假网速欺诈行为,制度设计参照境外惩处赔偿原则,立法授权免除使用费用并惩罚性加倍赔偿;为消除政府审批导致迟滞先进技术使用,立法授权创新主体自动取得许可,更应重罚问责造成垄断迟滞技术进步的中央部委;在中国,高层问责人事调整更会高效消除垄断推动产业发展。国有垄断势力导致网络产业服务基础设施的落后,客观上就是为美国谷歌卫星宽带覆盖中国提供机会。

2、网络欺诈等互联网安全风险及治理

中国垃圾邮件、网络攻击量全球第一,互联网安全性成为“互联网+”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政府治理应着力消除网络安全环境隐患,确保“互联网+”经济交易安全,营造安全可靠网上经济健康环境,以安全、有序的治理服务推动“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网上诈骗、欺诈、侵权等犯罪更侵蚀网络交易安全信用,导致网上交易行为不可信,网上失信普遍性将导致“互联网+”经济基础动摇,“互联网+”产业一切推广应用将处于飘摇状态。树立网上信誉与交易安全,需要制度系统设计保障,没有“互联网+”经济安全环境治理,则其他举措无从谈起。

全球最大的内容传递网路服务提供商Akamai则在其的《互联网发展状况安全报告》中指出,2014年全球的恶意流量攻击行为中,有43.0%由中国发起,几乎是剩余前十名国家的总和。流量攻击(DDoS)是目前最难防御的网络攻击之一,据美国最新的安全损失调查报告,流量攻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各种网络攻击行为中是最为严重的。流量攻击之泛滥,暴露出的是中国区用网环境的恶劣,以及网民信息安全长期得不到制度保障的糟糕现状,暴露政府互联网治理管理体制机制问题。“互联网+”风险先行势必祸害“互联网+”经济发展成为必须解决首要治理问题。网上环境是现实社会环境反映,线下经济欺诈、失信必然网上扩大恣肆,线上线下同步共治才能净化“互联网+”经济环境,线下治理无序难有线上规范有序。

欧美国家市场经济发达,社会经济活动法治文化深入,“互联网+”经济风险无中国严重。我国网络风险与线下风险形成叠加效应,更应重视“互联网+”经济风险全面治理,针对网络风险采取有效系统治理制度设计,净化“互联网+”经济环境提供制度保障,以政府善治维护“互联网+”经济运行秩序,同时兼顾全员共治积极性制度设计引导。现有惩处制度机制软化,是长期治理无序制度根源,政府失信、垄断企业欺诈、利益集团把持立法制度设计都是社会全员失信文化源头。

3、互联网金融风险及治理

当前网络金融热点领域出现网贷倒闭风波,网贷风险首先在“互联网+”经济信用环境问题;其次是网贷机构从业人员风控能力;再次网贷制度治理规范风险回避设计技术性不足。网贷利于消除资金中间环节,利于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融资发展,风险系统治理才能保障新型产业生存发展,否则遗留更多社会金融隐患。网贷治理制度应设置第三方监管账户制度,脱离监管专用账户资金汇集一概作为诈骗刑事惩处,欺诈网贷客户违约立法制度设计,参照信用卡违约追刑责一样保护该行业发展,仅要求行业风控提高,不进行环境净化和制度保障,市场风险会不断扼杀该金融业态创新。网贷行业应在现有制度环境中经信交易模式技术创新,善用现有制度体制化解违约风险,借用第三方银行托管,以注册客户银行账户透支模式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对失信客户直接以信用卡犯罪途径追回违约贷款本息。等待制度环境完善不如自我业务模式流程创新,创造性善用现有社会制度环境,推动制度治理过度等待完善期间先行尝试,创新商业技术模式率先获得创新红利。

三、“互联网+”经济风险政府兜底设计

为打破互联网交易平台垄断弊端,地方政府应当开设政府网站经济板,对注册交易双方提供交易安全制度设计保障模式,消除网上交易欺诈、不诚信行为惩处力度,对交易双方利用交易系统政府兜底保障信誉,开展资金众筹互助金融服务,促进交易安全完成,减少“互联网+”经济对传统金融信贷依赖,对垄断网络平台具有选择权,扩大社会信用激活市场交易。对“互联网+”经济系统风险和欺诈风险政府应兜底承担治理制度设计,可消除社会网络交易风险恐惧,网络环境下个人维权困境消除就是政府兜底风险治理策略。政府以国家力量打击清理网络风险制造主体,消除网络舞弊、欺诈等对个体侵权行为,以国家力量主导才能净化“互联网+”经济环境。政府治理在风险责任上回避承担难以形成有效治理环境。政府兜底非经营风险承担,是维护“互联网+”经济交易安全环境治理之义务,树立市场秩序信誉,高效负责公共服务利于推动网络创新业态发展,也是“互联网+”经济最好的政府安全保证书,唯有政府网络安全保证才能在网络时代满足市场主体交易安全诉求,制度性保护创业创新主体,实现民众网络社会经济生活安全,最大限度地促进、维护好“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

据《金融时报》报道,美国政府通过采用大数据挖掘的方法来鉴别及检举医保等欺诈的行为不仅为其节省了数十亿美元的医疗保险金,而且还了解到骗保企业之间是如何相互竞争并不断壮大业务的伎俩,为针对治理提供依据。美政府称,医疗诈保花费一美元,得到的回报是8美元的保费回归。可见美国互联网违法治理重在利益剥夺惩处制度设计技术,对各国互联网犯罪违反行为打击具有借鉴意义。美国治理欺诈不但没有增加政府开支,反而实现反欺诈投入盈余,国内反将欺诈治理作为政府负担,足见我们网上治理技术体系无效、能力低下,政府治理组织人员素质存在问题。该差距更多体现的是治理观念、技术应用措施落后。治理未必会亏损成本,治理制度设计适当可实现更大利益获得,包括对违法行为网络治理获利模式推广,惩罚性赔偿制度机制设计深化网络欺诈打击,震慑欺诈行为人,打击欺诈获利除依靠国家力量,可多元化依赖社会力量授权社会组织打击并让该类组织获利,如网络欺诈治理制度授权2013年12月26日成立中国“天下无贼”反信息诈骗联盟,360公司反欺诈公益权,授权互联网组织以互联网技术消解反制网络违法犯罪,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立法制度设计上授予社会组织、个人参与网络违法行为治理依据和利益补偿,让网络反违法、欺诈成为全民网上猎杀游戏运动,以利益引导多元共治净化网络环境。

因此,在中国寻求全国“互联网产业革命”时,应充分重视美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的经验,尤其美国互联网产业泡沫教训。互联网提供通讯、大数据资源、云计算、新工业,商业、服务等管理、技术、模式创新路径、手段,如同发明电,没有电的创新应用,电本身不会带动社会发展一样。“互联网+”经济风险是创新技术带来经济社会转型困境。政府治理应及时预见其风险对社会各领域影响,引导化解风险,合理减少经济转型损失。真正实现“互联网+”行动计划以及《中国制造2025》尚待互联网之上进行各领域创新发展,唯有治理制度创新、产业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才能成为经济发展动力根源。

注释

?q? 麦肯锡合理研究院.中国的数字化转型:互联网对生产力与增长的影响[R].第1-10页。

参考文献

[1] 孙文远:网络经济风险刍议[J].现代经济探讨,2005(6).

[2] 杜雷鸣:中国网络经济风险管理初探[D].四川大学,2005.

[3] 陈爱平:网络经济的风险应对机制及发展对策[J].经济与管理,2006(3).

[4] 展绍暖:网络经济下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分析[J].经济视野,2012(10).

网络安全的经济效益范文第3篇

【关键词】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建立网络经营者市场准入制度

确保网络购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我国法律的义务和责任,是引导我国网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根本,因此,制定益于网络交易正常进行的市场准入制度是当下该做的,保证网络购物中不同主体的法律主体的合法地位,特别是网络银行和网络交易经营者这两大主体的合法地位,网络经营许可证是经营者进入交易市场的通行证,网络交易主体必须持有网络交易经营的许可证才能进行一系列的网络交易行为。网络交易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核网络交易参与者提交上来的经营申请,审核内容主要是申请者的信用度、经营资格认定等,凡是不符合经营标准、信用度低以及没有提供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企业主体都不予发放网络经营的许可证。

二、明确网络服务提供商和网络经营者的义务

网络经济的发展是建立在一个不以实物交换的平台上,网络服务商是这个平台的创始者和执行者,所以在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下运营管理,营造一个井然有序、持续发展的网络交易环境是网络服务商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检查网络交易平台上的所有信息,如果发现存在违法和虚假的信息,应该马上停止此类信息的,并且立即要求者做出相关解释,在收到虚假信息的举报后,网络服务商要立刻验证该类信息是否真实,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或终止该类信息。如果有证据表明该类信息的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那网络服务提供者就应该肩负起及时删除和禁止传播该类信息的责任。网络经济中最关键的就是网络经营者的位置,它决定网络交易是否顺利进行,为消费者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适当规范网络经营者的行为是带领网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

三、建立完善的网上信用评价体系

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诚信是首要前提,经济发展模式逐步从传统的发展模式转移到新型的网络经济发展模式,就更加需要一套安全、完善的网上信用评价体系来引导它健康有序发展。网络经济带来了一种完全开放性、灵活多变性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创造大量商业机会的同时给我们提供了对购物的更多选择。伴随这种便捷方式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风险问题,解决事后纠纷是法律制度的责任和义务,而事前预防是信用制度的优势所在,一个民族文化精神体现在诸多方面,信用程度是决定文化精神高低的关键,同时决定着一个个体、企业的诚信度,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是有效监管我国网络经济发展的基础,营造出诚信、和谐的网络经济环境。

四、建立网络支付安全保障机制

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促进了网络购物对应的电子支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我国不少网络交易平台上都形成了一套第三方网络支付体系。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的建立增加了消费者购物的信心和网络购物的安全程度。确保网络交易的双方资金转移服务安全而最有效的机构就是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网络购物消费者通过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进行在线支付,只有消费者收到并确认商品后才能在第三支付平台上付款给网络交易者,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确保消费者财产不被侵犯。当然,安全程度较高是第三支付平台模式的优点,但是由于刚刚兴起不久,还存在着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大家共同监管,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五、发挥政府部门在网络购物中的监管作用

政府是引导网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主力,政府的有力监管是发展任何形式的经济的前提,政府参与到对网络购物消费者权利的维护中是最有效的监管方法。网络购物公权利的掌握者是工商管理部门,由于网络经济特殊的跨区域性,决定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消除这种区域障碍:分工明确、相辅相成、共同监管。互联网高科技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网络经济的发展,这就要求工商管理部门的监管执法人员要在掌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学习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培训,让监管人员更有效的完成自己的工作。

网络经济中占有主导地位的是参与网络购物的消费者,只有让处在主导地位的消费者完全信任网络购物,才能保障网络经济持续有效发展,所以通过建立一系列的适应网络经济发展规律的法律系统是当务之急,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中之重,通过学习汲取国外网络购物模式成功的经验来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体系,政府要发挥检查和管理的职责,引导网络购物行业形成自己完善的自我管理流程,通过全方面服务来保证网络购物的合法、顺利进行,增加消费者网络购物的信心,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参 考 文 献

网络安全的经济效益范文第4篇

计算机网络在企业单位中的应用,极大地提升了企业办公效率。但同时由于计算机网络具有开放性特点,若是企业出现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如病毒侵袭、黑客入侵、软件漏洞等,将会对企业用户资料及信息安全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为保障企业经济效益不受损失,保证网络、应用系统和数据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已经成为现代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企业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问题的防御研究已变得十分必要。

1 企业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问题分析

1.1 病毒侵袭

在企业计算机网络连接办公过程中,计算机接入网络,就存在病毒对计算机网络系统侵袭的可能。具体而言,计算机病毒是指计算机程序插入,对计算机功能数据产生破坏的指令或者代码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和破坏性。通常情况下,若是企业计算机网络受到了病毒侵袭,那么首先会造成计算机感染,致使很多机器不能正常运转,然后会占据计算机网络容量,造成计算机容量阻碍,最后随着网络病毒的不断侵入,对企业计算机信息安全产生影响。对于企业而言,若是计算机网络系统受到病毒侵袭,会导致计算机系统功能失去控制,严重的话还会造成计算机网络系统瘫痪,从而对企业正常办公造成一定的影响[1]。如在2017年,全球范围内多个企业受到勒索病毒侵袭,有数据显示,造成了80亿美元的损失,对金融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病毒侵袭是今后企业必须要应对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问题。

1.2 黑客入侵

在企业计算机网络运行过程中,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产生威胁的另外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电脑黑客入侵。具体而言,黑客这一概念最早由麻省理工学院提出,主要是指对计算机网络非法进入的入侵者,对于企业而言,在进行计算机网络系统操作时,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复杂性,往往会出现各种形式的漏洞,而很多不法黑客,就会利用这些系统漏洞,通过特洛伊木马、口令侵入等,对网络进行攻击,从而对企业计算机数据信息进行非法的访问和破坏。通常情况下,企业计算机网络黑客入侵造成的威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计算机网络信息造成威胁,造成计算机网络运行瘫痪,并对信息数据造成破坏,造成机密信息损失。二是对计算机网络设备造成威胁,导致计算机无法正常运行。而无论是哪种破坏,都会对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严重的损失,因此,黑客入侵是今后企业必须要应对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问题。

1.3 软件漏洞

在企业计算机网络运行过程中,任何软件系统存在漏洞都是必然的,但是若是计算机软件出现漏洞,就为一些非注册的用户盗取企业数据信息资料创造了机会,从而造成经济效益损失,通常情况下,非注册的用户会利用软件漏洞,盗取企业数据信息资料,通过口令攻击的方式,对攻击目标的用户口令做出破译,只要最后能够猜出用户口令,就可以获取企业计算机网络的限制访问权,从而访问该企业的任何数据资源[2]。在这里笔者举这样的一个例子,如IMAP和POP3都必须要通过Unix目录才能进行运转,但若是一些非注册的用户利用这种软件漏洞对IMAP做出攻击,就可以直接通过破坏Unix目录的方式,获得到超级用户特权,从而盗取企业的重要客户信息资源。由此可以看出,对于企业而言,软件漏洞是会造成经济利益损失的,因此,在今后,对软件漏洞计算机软件问题加快防治十分重要。

2 企业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问题解决措施

2.1 防御计算机网络病毒

在企业计算机网络系统办公运行过程中,病毒会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产生巨大的威胁,因此,强化计算机网络病毒防御十分重要。首先,要强化计算机病毒防护技术研究,计算机病毒具有传播迅速、潜伏性强的特点,但却不是不可控制的,企业可以通过计算机病毒防护技术研究更新的方式,如企业可以通过在网络设置病毒过滤防火墙的方式,及时对病毒进行查杀,控制病毒入侵。其次,是强化企业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提升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人员工作水平,按时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做出升级,如相比Windows7与WindoWsXP、Windows8计算机网络系统就要更加安全一些,企业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网络系统升级的方式,填补网络漏洞补丁,控制企业计算机网络系统遭受病毒入侵。最后,规范企业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如办公人员在接收电子邮件时,要注意附件及相关链接,不要点击一些小广告、小窗口,这些都是防御计算机网络病毒侵入的有效方式,可以为企业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2.2 加强网络黑客入侵防御

企业计算机网络系统办公运行过程中,黑客攻击对网络系统运行安全带来的危机是巨大的,因此,企业强化网络黑客入侵防御十分重要。具体而言,企业可以从计算机网络系统整体出发,分层次、分级别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功能进行检查修复,如要强化路由安全管理,从而对黑客的攻击做出防范[3]。此外还可以应用计算机网络系统检测技术,系统检测技术应用可以对多种入侵行为进行识别,并主动对一些外来侵袭进行防御。通常情况下误用检测技术和异常检测技术是最常见的两种算机网络系统检测形式,当发现有黑客进行攻击时,可以封锁攻击对象的数据包,从而对网络宽带及被攻击的服务器形成一种保护作用。其次是通过过滤主机网关的方式,防御网络黑客入侵,通常情况下,过滤主机的网关是由双宿网关和过滤路由器组成的,因此,通过过滤主机网关的方式,可以对黑客的攻击行为做出有效的防范。

2.3 定期进行企业软件维护

在企业计算机网络运行过程中,定期进行企业软件维护十分重要,这是保护企业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的有效措施,通常情况下,企业软件维护主要是通过服务器的运转、访问的运转以及网络服务的运转是否正常运行做出检测维护,从而保护企业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如企业可以使用高级别身份认证的方式,强化网络身份登录辨别,从而防止企业网络系统信息发生泄漏。此外还可以在企业软件中安装限制系统,如加装软件,或者在计算机网络系统中安装记账审计功能,从而对网络服务系统功能及系统操作权限做出限制,这样可以更好地提升企业计算机网络系统的防护性,防止非注册用户盗取企业数据信息资料。最后还可以通过安全网络系统秘钥的方式,在计算机网络系统认证后,利用密码技术对计算机软件进行数据加密,从而保障邮件通信信息安全,这种软件维护方式,在一些重要的商务谈判信件往来加密中十分适用,极大地填补了软件漏洞,为企业计算机网络安全提供了保障,确保企业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更为长远的发展与进步。

网络安全的经济效益范文第5篇

[关键词]经济效果传播效果电子支付

1994年10月,美国《热线杂志》站点卖出了全球第一个网络广告,开创了互联网广告的新时代,也标志着数字媒体开始成型。今天,大大小小的网站上都挂上了各种网络广告。2005年全球因特网上的广告支出已达到147亿美元,2006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将达到46亿元;至2010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157亿元。

网络广告效果的测定,不仅能对企业前期的广告做出客观的评价,而且对企业今后的广告活动,能起到有效的指导作用。它对于提高企业的广告效益,不论是宏观的经济效益或是微观的经济效益,都是十分重要的。

一、网络广告效果评估的含义和意义

1.网络广告效果评估

网络广告效果是指通过广告调查、广告策划、广告创意和制作、广告和实施等网络广告活动,对广告主、消费者,以及社会所产生的效益和作用。

按广告效果内容分类网络广告效果可分为经济效果和传播效果。本文正是以这两个为基准进行效果评估的。

(1)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是指广告活动在促进产品、劳务销售,增加企业利润等方面的作用。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是广告活动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效果,也成为网络广告的直接效果。

(2)网络广告的传播效果。网络广告的传播效果是指广告活动在消费者心理上的引起反应的作用。广告的传播效果是一种内在的具有长远影响的效果,也成为网络广告的间接效果。

2.网络广告效果评估的意义

(1)有利于完善广告计划。通过网络广告效果的评估,可以检验原来预定的广告目标是否正确,网络广告形式是否运用得当,广告时间和网站的选择是否合适,广告费用的投入是否经济合理等等。从而可以提高制定网络广告活动计划的水平,争取更好的广告效益。

(2)有利于提高广告水平。通过收集消费者对广告的接受程度,鉴定广告主题是否突出,广告诉求是否针对消费者的心理,广告创意是否吸引人,是否能起到良好的效果,从而可以改进广告设计,制作出更好的广告作品。

(3)有利于促进广告业务的发展。由于网络广告效果评估能客观地肯定广告所取得的效益,可以增强广告主的信心,使广告企业更精心地安排广告预算,而广告公司也容易争取广告客户,从而促进广告业务的发展。

二、常用的网络广告效果评估方法

1.网络广告经济效果评估的内容及指标

网络广告的最终目的是促成产品的销售,广告主最关注的是由于网络广告的影响而得到的收益。收益是广告收入与广告成本两者之差,网络广告经济效果评估的内容及指标主要包括网络广告收入和网络广告成本。

(1)网络广告收入(Income)。网络广告收入就是指消费者受网络广告刊登的影响产生购买而给广告主带来的销售收入。

(2)网络广告成本(Cost)。目前有以下几种网络广告的成本计算方式:①千人印象成本(CostPerMille)。千人印象成本是指网络广告所产生1000个广告印象的成本,通常以广告所在页面的曝光次数为依据。②每点击成本(CostPerClick)。所谓每点击成本就是点击某网络广告1次广告主所付出的成本。③每行动成本(CostPerAction)。所谓每行动成本就是广告主为每个行动所付出的成本。

CPM是目前应用最广,也是使用起来最简单的指标。其含义是:广告显示1000次所应付的费用。CPC也是目前常用的指标,在这种模式下广告主仅为用户点击广告的行为付费,而不再为广告的显示次数付费。由于CPM和CPC两个指标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所以有人提出了CPA指标。CPA指标对于广告主最有借鉴意义,因为网络广告的最终目的就是促进产品的销售,这是通过消费者的行动来实现的。

2.网络广告效果评估基本方法

(1)通过服务器端统计访问人数评估;

(2)通过查看客户反馈量评估;

(3)通过广告评估机构评估;

(4)通过网络广告效果评估软件评估。

三、电子支付评估网络广告经济效果

1.电子支付的概念

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和资金转移的行为。

电子支付从基本形态上看是电子数据的流动,它以金融专用网络伪基础,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传输电子信息来实现支付。电子支付的类型按电子支付指令发起方式分为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销售点终端交易、自动柜员机交易和其他电子支付。按照支付指令的传输渠道电子支付可以分为卡基支付、因特网支付和移动支付。

2.电子支付工具

电子支付系统中使用的支付工具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

(1)银行卡电子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

(2)电子现金支付工具,如Mondex、NetCash等;

(3)电子票据支付工具,如电子支票等。

3.电子支付评估网络广告经济效果的原理

电子支付评估模型

网络广告引起的购物过程

(1)无效果阶段。顾客可能被网络广告的广告词、画面或者是其他因素吸引进入产品页面,但并未对所宣传的产品产生兴趣,于是离开。这个阶段可视为广告失效,并未对顾客产生任何效果。

(2)传播效果阶段。顾客对产品产生了兴趣,于是浏览该产品。但可能因为诸多因素,顾客仍然会离开,不选择购买产品,但其对产品已经有了一定了解,留下印象。如果顾客对产品感兴趣,便会有购买欲望,当顾客下订单,选择支付方式,便完成购买。但这个阶段并不代表顾客已经完全确定购买商品,存在许多因素使得顾客改变购买计划,取消支付,那么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并未实现,实现的是网络广告的传播效果。这样的潜在用户可能会有再次购买行为,产品的特性已经印在他们的脑海中。

(3)经济效果阶段。处于该阶段的顾客已经完成支付过程,即不会出现退货或者未支付货款行为。电子支付的完成,标志着网络广告经济效果的完全实现。因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许多顾客会选择线下支付,选择线下支付的顾客在完成确认订单后视为经济效果实现,因为商家在收到线下付款后便会确认订单,然后发货。

第三个阶段的完成,说明了网络广告为企业直接带来了经济效益,以电子支付完成为评估点,每完成一个,说明网络广告该次点击是有效的。在支付系统中设置一个计数器,来统计完成电子支付的次数N,确认订单数为M(等于电子支付次数N和非电子支付次数M-N之和),商品价格x,每次购买量y。在确认订单处设置开关n,当n=1时,表示支付完成;当n=0时,表示未完成支付。在电子支付处设置开关s,当s=1时,表示选择电子支付;当s=0时,表示选择线下支付,s取值的前提是n=1。Nsx∑y称为纯电子支付经济效果,记为NE=Nsx∑y;(1-s)(M-N)x∑y称为非电子支付经济效果,记为E=(1-s)(M-N)x∑y。那么网络广告实现的最终经济效果为:n[Nsx∑y+(1-s)(M-N)x∑y],记为B=n[Nsx∑y+(1-s)(M-N)x∑y]=NE+E。

例如,一位顾客某一次点击网络广告并完成购买,那么n=1,若选择电子支付,那么s=1,所购商品单价为10元,一共购买了5件,那么网络广告实现的最终经济效果就是纯电子支付经济效果,因为(1-s)=0,那么,s=1,x=10,y=5,N=1

NE=Nsx∑y=1×1×10×5=50

若该顾客选择线下支付,则,s=0,x=10,y=5,M-N=1-0=1

E=(1-s)(M-N)x∑y=(1-0)(1-0)×10×5=50

两次所得结果虽然相同,但是所包含的意义不同,第一次是电子支付经济效果为50,第二次为非电子支付经济效果为50,那么为什么网络广告实现的最终经济效果为两者之和E+NE,仍是50。因为我们计算的只是一次购买行为,选择了电子支付,NE就为0,选择线下支付,E就为0,因为一个人一次不可能又选择电子支付又选择线下支付,所以选择电子支付时B=n[Nsx∑y+(1-s)(M-N)x∑y]=NE+E=NE+0,选择线下支付时B=n[Nsx∑y+(1-s)(M-N)x∑y]=NE+E=0+E。再来看个例子,某商品在一个月内的购买情况如下:

被确认订单购买了10次,即M=10,其中有6次选择电子支付,即N=6,那么M-N=10-6=4,该商品单价x=10,在6次电子支付中,每次购买的数量为5,3,6,7,1,4,即y1=5,3,6,7,1,4,另外4次线下购买中,每次购买的数量为2,4,9,1,即y2=2,4,9,1。

则,

记住,单位可不是元,因为效果并不是效益。这里的几个结果所反映的是网络广告到底产生多少经济效果,而网络广告的传播效果是无法精确计算,例如每个人对产品的记忆程度是不同的,或者是偏好有所不同,导致广告对其影响程度会有很大差异。

四、电子支付评估网络广告经济效果模型的利弊

1.直接反映出网络广告带来的经济效果

本模型的根本目的就是估算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因为对经济效果的评估是网络广告效果评估最主要也是最根本的目的。对经济效果的科学估算,可以为企业对网络广告的实施效果提供分析基础,企业可以根据评估结果,分析网络广告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不仅可以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也可以为其他网络广告提供有用的参考数据。

2.与电子支付相结合,完全的电子化是未来发展必然趋势

电子支付已经成为网上购物一种必不可少的支付手段,方便快捷的特点使得电子支付替代线下支付成为可能,但电子支付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也制约着电子支付的普及进度,也就会影响本模型的使用。但随着网络安全性地提高,电子支付趋势势不可挡。

3.将网络广告经济效果和传播效果基本分开,有利于评估直接经济效果

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和传播效果是很难完全分开的,因为广告对人们心理造成的影响会导致购买行为,但也会慢慢消失。如果顾客一次点进就完成购买,这样评估便容易许多了。本模型利用电子支付完成确认订单就增加一次经济效果评估系数N,可以很清晰的将传播效果和经济效果分开。

4.以技术手段进行评估,排除人为因素对评估效果的影响

因为评估的采集和计算都是由计算机完成,因此可以排除很多人为造假因素。技术手段进行评估更为科学、准确,并且评估结果能够用数据来表示。

5.模型简单,不能完全反映出例外情况

模型构造还不够完善,只是简单的总体评估。支付模式本身也存在很多不同的形式,所以例外情况不可排除。

6.参数数值存在缺点,不适合过大数据的计算

参数的设置对于小数额的评价极为有利,但是网络广告经济效果的数字评估结果往往是巨大的数额,这样对计算和显示都存在不利,也就会失去评估的意义。在公式参数的选取和效果的计算上,应更科学准确。

7.线下支付很难统计,为评估模型带来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