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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形势下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的重要内容,是依法行政,维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市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不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各环节专项整治,深度推进实施了食品药品“两网”建设,连续三年组织县城所在地乡镇实施了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无假劣食品药品乡镇创建”和以“五进”(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户、进工地)为主的社会宣传活动。特别是各级卫生部门围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着力开展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环节专项整治,有效解决影响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问题,实施了餐饮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较好地落实了各项规范化管理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诸多原因,目前,全市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观,食药监管部门履行监管新职能面临的形势任务还比较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餐饮业规模较小,90%以上为小餐馆、小吃店,业主和从业人员参差不齐,法律意识不强;二是全市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农村还普遍存在无证非法经营的问题;三是硬件设施差,特别是小餐馆、小吃店的卫生设施、设备简陋;四是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五是餐饮食品原料采购渠道混乱,集中供应配送率低,索证索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六是少数餐饮服务经营者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违规行为,有的甚至有使用劣质食用油的问题;七是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八是农民的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特别是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量大面广,存在监管盲区,群体性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此,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监管工作作为一件大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全市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确保群众饮食安全为中心,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夯实基础,抓住关键,深入开展餐饮、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推进监管职责到位,坚持治理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企业自律与依法监管相结合,加快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监管责任体系、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积极探索监管工作的新路子和新模式,全面提升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以《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宣传贯彻落实为切入点,着力营造良好的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社会工作氛围。
全面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宣传培训,各县(区)局要认真制定宣传方案,进行周密安排部署,扎实组织开展好以“五进”为主的社会宣传,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监管法律法规、科学合理饮食常识和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在电视台、报社、广播电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开辟“食品安全专栏”,及时宣传报道监管动态,曝光典型违法违纪案件,紧急“餐饮消费”安全警示,为全面履行新职能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等法律纪念日、农村集日、节会,广泛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现场讲解法规政策,普及科学合理饮食常识,宣传保健食品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心、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把广大群众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形成一道道防线,织就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网。要在系统分析餐饮服务工作薄弱环节的基础上,创新培训形式,由市局统一编印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教材,采取集中培训、上门告知“双管齐下”的方式分批逐一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确保培训率达到95%以上。通过向社会公告、上门告知、集中培训和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宣传活动等方式,促使餐饮服务经营者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对公众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法律意识,积极指导督促其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不断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和餐饮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从基础的监管环节起步,从最关键的监管环节夯实规范化管理工作基础。
按照市局统一印制的《市餐饮服务单位调查摸底表》,对全市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逐一调查摸底,全面建立起餐饮服务单位监管档案,逐步建立完善电子监管档案,全面准确掌握餐饮食品安全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与此同时,要进一步靠实餐饮食品安全责任,与餐饮服务经营者逐一签订“第一责任人”责任书,并发放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告知书。
在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科学合理、规范统一设置公示栏目,公开上墙《餐饮服务许可证》、《监督明示公约》、《从业人员培训健康证书》及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标志。同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餐饮食品安全培训档案。
借鉴药品日常监管的成功经验,在餐饮服务行政相对单位建立并推行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记录制度。对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的内容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设计检查项目,细化量化扣分标准,并全力推进落实到位。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督促落实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依法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要求,严防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盖有单位印章或负责人签名的采购清单。
切实加强餐饮食品抽验监测工作,根据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不同类型,制定区域内餐饮食品年度抽样监测计划,对照抽样计划和抽样程序做好餐饮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要加强凉菜、熟食卤味、盒饭、食用油脂、一次性餐具等高风险重点品种的抽验工作,有效保障餐饮食品质量安全。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督促其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并加强餐饮具消毒监测,确保不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场所及设施管理、设备及工具管理、质量验收、有毒有害物管理、投诉管理等制度,全面建立物品台帐、管理档案和各类记录,确保就餐场所,操作间、操作人员卫生,设施设备等达到规范、安全的要求。
围绕保健食品监管职能,全力推进落实规范化管理措施,在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逐一开展调查摸底、建立监管档案的基础上,开展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规范进货渠道,建立进货查验工作记录,建立并推行保健食品进货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把入口关,切实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四、着力推进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切实解决影响群众饮食安全的隐患问题。
深入开展为期两年的专项整治,各县(区)局要针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治重点、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整治成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确保全面推进落实到位。重点解决以下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有效解决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突出问题;二是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馆等为重点单位,加强与教育、建设、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配合,切实解决从非法渠道采购和使用食品原料,生熟交叉污染等突出问题;三是以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消毒为重点环节,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餐饮具消毒效果监测,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有效解决安全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餐具消毒不彻底的问题;四是严厉查处餐饮经营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等突出问题;五是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有效解决餐饮服务单位超越使用范围和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六是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查处违规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规范委托加工行为。
五、标本兼治、立足之本,切实推进餐饮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推进餐饮食品安全供应网络建设,选择有合法资质的主体企业(市场、基地)开展餐饮食品原料集中配送,并协调有关监管部门落实规范化管理措施,确保米、面、油、醋、肉、菜等大宗食品全部实现配送,做到原料采购来路可追溯,质量问题有着落。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确保县城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和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根据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实施市、县、乡、村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制定《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推行餐饮食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经营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记载。坚持年度诚信等级评定制度,将等级评定结果通过各种形式予以通报,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对严重失信单位列入监管黑名单,有针对性地加大监管频次,促使企业把诚实守信落实到经营的全过程。加强与“三员”的联系,利用“三员”双月报告的相关信息,及时处置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广泛宣传投诉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必查、查实奖励制度,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切实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六、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应急防范,推进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在相关职能调整后,及时制定市级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县(区)要进一步细化措施,建立健全县(区)级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畅通信息收集渠道,按照相关要求报告餐饮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应对,妥善处置。要加强对餐饮服务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的风险监测。强化重大活动和节庆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全力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针对餐饮食品安全面宽量大、监管力量不足、存在监管盲点的问题,要按照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总体要求,在当地政府和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进一步强化餐饮食品监管工作中的协调和配合,特别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加强部门协作,靠实行业管理责任,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各项监管工作任务的有效推进落实,真正形成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省市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依据,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和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整顿学校饮食服务从业秩序,全面改善学校食品安全条件,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安全的饮食服务,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依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由县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评估,学校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承担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县卫生局要把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职责范围,加强监控与指导。各乡(镇)要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要明确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分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尽其责,保证各个岗位职责明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
(二)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对食品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各个环节都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完善《餐厅卫生管理制度》、《原料采购验收制度》、《餐具消毒制度》、《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烧煮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及《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张贴上墙。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制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三)严格整顿规范食堂经营管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全县中小学校食堂严禁对外承包。招商引资建设的食堂由投资商自行经营管理,并由投资商承担安全管理责任。政府投资建设的食堂由学校经营管理,已签订合同但合同没有到期的学校食堂仍由承包商经营管理,学校指定专人监管,承包经营期间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承包商承担责任,对已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学校可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并收回学校经营。已签订合同且合同期满的食堂必须立即收回学校经营管理,不得再对外承包。学校食堂收回学校自己经营管理后,学校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并按用餐人数的一定比例聘请食堂从业人员,从业人员的聘请必须严格按照县办字号文件要求的程序规定执行,对于编制范围内的临聘人员的工资由学校自行负担。校园内的小卖部(含学生公寓内的小卖部),不得经营“三无”食品,不得分拆零售,不得销售自制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管,严厉查处违规经营行为。
(四)努力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保证学校食堂有证经营。学校要多方筹措资金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改善条件,规范食堂经营管理,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2011年春季开学始,所有面向学生服务的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五)严把“六个关口”,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全县中小学校食堂必须严把“六个关口”,切实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1、严把食品采购进货关。(1)选择和采购持有卫生许可证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原辅料;(2)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3)应对采购食品进行感官检查;(4)以销定购;(5)防止运输过程的污染;(6)防止农药、畜药对食品的污染;(7)防止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对食品的化学污染。禁止采购以下食品:(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4)野生菌菇类、腌菜、发芽土豆等易发生中毒食品原料;(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严把食品储存管理关。储存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食品摆放在货架上,应隔离10厘米,离地15厘米。需长期保存的肉类食品或熟制食品应有专门的冷柜保存,并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不宜混放。
3、把好食品的烹调加工关。(1)尽量使用新鲜的原料;(2)荤素分开、防止交叉污染;(3)彻底解冻食品;(4)彻底加热食品;(5)严格做到生熟分开;(6)正确处理剩菜剩饭;(7)警惕非食品原料引起的食物中毒;(8)严格规范冷菜加工;(9)认真做好留样,要求每餐菜和主食必须留样(分生、熟各一份),每个品种不得少于100g,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
4、把好餐饮用具消毒关。(1)所有餐具要求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2)常用消毒方法:分物理和化学消毒法;常用煮沸消毒法,要求煮沸后维持二分钟以上,以达消毒效果;化学消毒法,主要以含氯消毒剂为主。
5、把好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关。(1)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规定每年进行健康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方可从业;(2)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勤洗手,上班时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3)从业人员出现腹泻、咳嗽、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查明原因明确无传染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6、把好饮用水的卫生关。(1)保护水源,防止污染,饮用水一律用公共自来水或地下水,严禁将山泉水作为饮用水,没有公共自来水的中学、中心小学(学校)、大的村完小应建设机井,一般村小、教学点可建设简易压水井,以保证饮用水的供应;(2)学校饮用水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并做到一学期一检测,检测结果报教育局备案;(3)学校必须建好沉淀池和消毒池,并定期清洗消毒,保留相关资料;(4)保证足够安全的开水供应,教育学生不喝生;(5)卫生监督部门要定期对乡(镇)自来水进行检测,加强监管,确保水质达标。
(六)加强食品教育引导,营造良好卫生安全环境。学校要加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卫生常识教育,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拒绝到校园周边非法经营或卫生状况差的饮食摊点就餐或购买食品。要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食品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中小学校还应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管理工作,坚决制止无照、无证商贩在校内、校门附近设点摆摊出售食品。
三、保障措施
(一)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学校食品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改正。学校食堂餐饮严格实行“1+2”管理模式(即凡是食品的供给方都必须与食堂签订一份采购合同或留下一份供货凭证;凡是供应师生食用的菜类,食堂都必须留下生、熟两个样品,并放入冰柜保存48小时以上)。学校设置专门冷柜容器用于保存生、熟两个样品,并进行登记,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便于查清原因,采取紧急救治措施。学校必须完善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云南视察工作结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有关要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市场整顿力度,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净化市场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积极推进国庆、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通过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食品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面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重点整治环节: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畜禽屠宰等五个环节。
重点整治品种:月饼、肉及肉制品、大米及米制品、面粉、奶及奶制品、蔬菜、豆制品、水产品、植物油、饮料、酒、散装食品、节令食品及传统小吃等,尤其是中秋月饼和儿童食品。
重点区域:以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旅游景区、建筑工地为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商店)、饮食摊点进行整治。
重点内容:对林业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资格、食品生产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检查食品经营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是中秋月饼的质量监督检验检测台帐),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超过有效期霉变及其它不符合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三、主要措施
(一)农业畜牧部门加强对食品源头的整治。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和市场准入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重点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污染的监测。三是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自律意识,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和检验检测制度。
(二)质监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一是加强对全州月饼生产加工经营场所的监管,建立健全月饼生产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对生产经营的月饼开展质量检测。二是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加大对小作坊产品的监督检验力度。三是加大重点食品专项抽查力度,专项抽点行业中高风险食品品种。
(三)工商部门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一是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以及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二是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它不合格食品行为。三是落实食品进货索证索票、质量查验等各项自律制度,并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销毁、公布制度。
(四)商务部门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病害肉、加工注水肉和销售未经检验的各类肉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城乡结合部规模大、危害性强的窝点。
(五)卫生部门加强对餐饮业、食堂消费环节的整治。一是严格卫生许可证审查,对不符合食品卫生条件的,要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二是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实行原料进货索证制,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四、专项整治时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并落实好责任制。各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落实好“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检查。各县要根据本地实际,明确目标、重点和责任分工,把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二)协同配合,合力推进。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全州的统一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密切配合,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各监管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真正发挥共同监管的作用。
(三)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和信息沟通,及时报送有关信息,特别是整治期间发生的重大事故和大案要案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四)加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林业局食品安全监管成绩,正确引导消费,增强消费信心,提高食品信誉;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食品安全信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我市卫生监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年的工作任务目标,着力强化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卫生监督工作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明显提高,服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显著增强。
一、严把卫生许可质量,提高整体许可水平
我们在做好日常行政受理的同时,认真、细致地讲解申请卫生许可所需提供的材料,并编制了材料目录,
二、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稽查
我们根据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规定,制定了年度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要求组织开展了卫生监督行政许可质量稽查工作,对在稽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以稽查通报或督办通知形式反馈给相关科室,有效地推动了卫生监督工作的质量。
三、积极推行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和“一案一评”工作
根据省卫生厅《2011年江苏省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全市卫生监督机构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关于推行“一案一评”工作机制和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档案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卫生部门实际,及时制定了我市《推行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和《推行“一案一评”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下发至各相关科室,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落实扶持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服务功能,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开展了此项工作的专项检查。
五、强化内部管理,优化职能组合,充实农村卫生监督力量。
今年以来,我们将区域内卫生监督职能由原监督现场科室实行区域对调,扩展了相对科室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各项监督活动的开展,工作质量和年度目标都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提高。
六、强化宣传,增强卫生法律意识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为保证卫生法制宣传效果,我们分三个层次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对卫生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将卫生法规与创建学习型单位结合起来,每月组织一次讲座,由各科室负责人主讲,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结合行业特点,先后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加强对餐饮单位及集体食堂负责人和厨师长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学习,认清合法和违法、遵纪和违纪的界限,进一步提高依法营业的意识。三是加大对社会各界的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我们还利用广播电视金话筒、信息、**卫生工作情况、卫生监督情况等渠道,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卫生行政执法情况,先后发表卫生监督信息20余条,并建立了信息台账,提高了宣传教育的效果。
七、依法行政,提高卫生行业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先后开展食品卫生、化妆品卫生、职业卫生、非法行医等专项整治。
1、医疗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高质量地开展,开展以“蓝盾二号”为主题的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
2、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一是严格执行健康体检和行政许可。二是根据市政府“三创”和“创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要求,强化食品卫生管理。开展餐饮业巡回检查工作,做到2月1次以上的检查。先后开展了“五小店”、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及周边小饮食店、化妆品等专项执法检查,有效净化全市食品市场,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三是积极开展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活动。根据市食安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准备迎查材料,并将每次专项整治和卫生保障工作情况做到一次一档,在接受省食品安全示范市评估验收中,受到了评估组的好评。四是积极做好绿扬春早茶文化节、高考、高二年级水平测试和中考以及奥运、中秋等重大活动和节日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五是积极开展夏季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年初制定了食物中毒防治计划,加强正常的卫生监督力量,近期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食物中毒防制工作的通知,提高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的意识,进一步消除一切可能的食品安全的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五是全力投入问题奶制品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六是制定食品卫生、公共场所监测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抽样检测工作。七是切实做好食物中毒防制工作。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规范和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制定了《仪征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今年来相继发出了《做好食物中毒防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当前食物中毒防制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做好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工作。八是积极配合盐务部门开展碘缺乏病的宣传,认真开展碘盐的检测工作。九是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近年来,我局先后启动了学校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来先后两次对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拉网式卫生监督检查。十是认真做好职业卫生监督和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开展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职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每年对职业危害人员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体检培训率达100%。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县委、县政府及各监管部门非常重视“两节”、“三会”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及时出台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20__年元旦春节及“三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对重点整治的食品品种、食品区域、食品业作了明确规定、对各监管部门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并于2月1日召开了“三会”专题联席会议,会议研究部署了“三会”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成立了“三会”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任务和职责逐级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为确保“两节”及“三会”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有了组织保障。
二、整合监管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确保节日及“三会”期间的食品安全
采取联合执法与各监管环节分头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进行了全面的监督监查,全力确保公众食品安全。“两节”及“三会”期间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344人次,出动车辆64辆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户)1239家次,查处违法案件13件,责令整改21家,罚款14600元,没收销毁各类劣质食品256公斤,货值2700元,发放宣传材料2500份。
为确保节日及“三会”期间的食品安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县食药监、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畜牧、教育、经贸、商务部门执法人员对县城区开展了3次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组以整治、宣传、引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整治奶制品、豆制品、肉及肉制品、饮料、儿童食品、食用油、食用盐、酱油、醋、白酒及其他散装食品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及、饭店、农家乐、学校周边饮食摊点为重点整治对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净化食品市场。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车辆3辆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159家次,共查获超期变质食品110公斤,超期变质的鱼罐头3件,累计标值1200元。通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了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为确保县“三会”及“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三、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全力确保各环节的食品安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一是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制定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及“三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先后组织召开了2次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组织开展了3次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并在节日期间组织相关执法人员,督促检查各监管环节整治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收集、整理、各种食品安全信息,“两节”及“三会”期间共编印了2期3条食品安全信息,2期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收集编报各种食品安全信息报表,撰写、上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积极发挥了政府的“抓手”作用。二是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确保“两节”及“三会”期 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分别于20__年12月25日、20__年1月28日至2月3日,对县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出动检查人员20人次,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60家,重点监督检查餐饮具的消毒清洗、食品冷藏等环节卫生状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检查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是否健全。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餐饮单位都证照齐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食品能做到生熟分区,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落实到位,整体餐饮环节的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和提高。
农业局 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抓好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了植物检疫和农药经营活动管理。一是先后在大兴、戈奎、三猛、平河、大水沟、大黑山等乡镇的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市场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以及农药、化肥、农膜、种子、渔药等批发、零售门市,严厉查处经营使用甲胺磷、久效磷、甲基对硫磷、磷胺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和渔药的经营户,无证照经营农药、渔药的经营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加大了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源头环节的安全。二是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根据制定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计划,在农贸市场采取抽样方式,对销售的蔬菜、水果进行快速检测,共抽检52份样品,合格数50份,合格率达96.4%,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两节”和“三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辆次,检查各类农药经营户105家,化肥经营35家,农膜经营户25家,种子经营户21家。无查处任何违法案件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经营户。确保了两节及“三会”期间的农产品安全。
畜牧局 认真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工作,严格把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和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管,做好流通环节的查证验物工作,实行市场安全准入制。严格按照《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和《云南省屠宰检疫操作规范》等动物检疫标准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切实做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保证让广大消费者真正吃上“放心肉”。一是加强动物屠宰检疫。截止20__年2月20日,全县共屠宰检疫4404头,其中猪4256头,牛148头,未检出病害动物产品。二是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在全县9个乡镇,81个行政村,148个自然村,6个规模养殖场开展了产地检疫,畜禽共检疫数29870头(只),其中猪7150头,牛425头,羊45只,禽类22250只,检出病畜禽0头(只)。累计佩带耳标猪7150头,使用动物产品检疫证明43本。使用动物产地检疫证明28本。回收产地检疫证112张,回收耳标102套。三是加强交易市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全县9个畜禽交易市场共检疫牲畜5720头、禽类44500只,动物产品45.76吨。四是加强市场监管。搞好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抓好畜产品卫生安全工作,在全县杜绝了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上的非法交易和掺杂使假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五是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截止2月20日,动物卫生监督所共查处未经检疫违法运输生猪案件三例,按照《动物防疫法》对其进行了处罚,有效控制了动物疫情的扩散,保障我县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六是加强对养殖环节督促检查工作,从源头保证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七是加大动物防疫法宣传力度。结合实际,利用节假日和民族街天为契机,因势利导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高致病禽流感防治知识》、《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两节”及“三会”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市场巡查3次,出动车辆3辆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1次,出动宣传人员8人(次),出动宣传车辆1次,发放动物防疫知识、图片、宣传画等宣传资料1000余册(张),这不仅提高了畜牧兽医队伍自身的执法水平,也强化了从业人员及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
质量技术监督局 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一是深入生产企业从原料购进、产品生产、质量查验、包装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方式是“六查一问”:即查食品原辅料、查进货索证索票、查台帐、查质检报告、查环境卫生、查从业人员健康证,询问质量管理和质量保障情况。同时,将监管薄弱的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企业作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两节”及“三会”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7人次,车辆9辆次,对辖区内的获证食品生产企业6家、(糕点、米线等)小作坊11家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商店(超市)30余家、集贸市场1家。检查中对无“qs”标志的小食品进行了下柜处理,对台帐不健全、卫生状况不佳的餐饮店作了限期整改要求。通过检查,全县大部分糕点小作坊的整体情况保持较好,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台帐建立完善,添加剂进货验收和使用记录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二是执法检查与宣传相结合,执法人员认真宣传了《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强化了我县食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规范了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保障了春节期间和“三会”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工商行政管理局 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规范食品流通环节。一是以糕点、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为重点检查品种;以农村、县城区、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副食店为重点整治部位;严查无照经营和制售不合格、过期、假冒劣质、腐烂变质食品等商品的违法行为;二是全面推行企业自律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巩固“两个100%”工作成果;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的动态巡查,做到人员、区域、责任三落实,加大对制假售假案件查处力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确保“一个彻底解决”治理成果;四是充分利用产品质量监测等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定向监测,加大监测的处理力度。对散装食品以及现场加工制作食品,重点加强配料成份、微生物含量以及禁用工业化学品等的监督检查。对包装食品,重点加强对合格证、保质期、添加剂、理化指标等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五是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和力量,突出辖区特点,开展“打假保节”专项执法行动,切实将食品市场主体准入、食品质量信息公示、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市场巡查以及工商所辖区责任制等各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制度抓实、抓好,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全程监管;六是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认真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切实加强对食品案件的办理;七是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按照我局《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做好市场紧急情况应对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时能及时应对,妥善处理;八是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工商所(分局)将市场监管巡查任务划片分段建立监管责任区,逐户落实责任人,实行网格式管理,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九是加强对市场促销行为的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对“双节”期间厂家、商家各种促销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打折、欺骗宣传、违法有奖销售及以“厂家直销”、“降价促销”等名义兜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十是严厉打击 利用“双节”期间从事传销行为。加强对出租房屋、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以节日聚会、知识讲座业务宣传等名义搞传销培训。在“两节”市场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台次,组织检查组18次,检查市场19个,检查食品等各类经营户447户次,查获超期食品142.6千克;啤酒、饮料86瓶;假岩蜜3千克。累计标值1508元;取缔无照经营21户;查处无照经营、销售超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违章案件13起,收缴罚没款14590元;责令整改消防安全隐患1处;食品质量检测13组9个品种。通过专项整治,有效维护了辖区市场稳定和消费安全,净化了食品市场经营环境。
卫生局 加强对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规范食品消费环节。一是以容易引起食物中毒和疾病传播的食品和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县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食物中毒和重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二是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对“绿之源”餐具消毒公司的餐具消毒情况进行了抽检,共抽检餐具6件,合格6件,合格率100%。三是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管,检查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单位1户,桶装水生产单位3户,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检查从业人员9人,持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9人,合格率100%,抽检生活饮用水12件,合格12件,合格率100%。“两节”及“三会”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出动车辆10辆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08户。
商务局 对屠宰场、肉类、酒类批发另售市场进行拉网式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与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猪肉、禽蛋、防寒用品和烟花爆竹等节日商品等的突击检查,取得了实效。为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祥和的节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两节”及“三会”期间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台次,检查经营户8户次。
经贸局 加强对辖区食用盐经营户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食用盐安全。“两节”及“三会”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车辆3辆次,检查42家食用盐经营户。
各乡镇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元旦、本文来源:文秘站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绿食安委〔20__〕10号)文件要求,极积开展本辖区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障了“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
县食安委办积极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各监管环节在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食品安全信息畅通
“两节”及“三会”期间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一是做到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二是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不擅自离岗,若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或遇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并作出应急处理措施。
五、认真开展20__年问题乳粉清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二是制定了《××县关于彻底清查20__年问题乳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三是组织各乡镇、各监管部门开展了1次联合执法大检查,联合检查组以城乡生产、流通市场为重点区域;以食品超市、食品批发部、食品零售店等食品经营企业(户)为重点清查对象;以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等乳制品为重点品种,对我县辖区食品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清查,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通过检查,辖区内没有乳制品生产企业,食品超市和食品批零部未发现问题乳制品经营销售的情况。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