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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活动总结范文精选

餐饮活动总结

餐饮活动总结范文第1篇

一、全面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食安委成员单位分别于6月5日和7月10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法宣传咨询活动。

两次宣传咨询活动中,我局和食安委成员单位共出动18人次,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组成宣传咨询组进行宣传咨询、展示宣传牌、散发宣传材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多样化宣传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立法目的、法律精神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和县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方针。两次宣传咨询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100余份,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录音带5小时,并在县城人口最集中、流动量最大、食品经营商场(超市)和餐饮服务相对集中的两个农贸市场及交通十字路口共横挂了“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关注食品安全,关爱健康人生”“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等4幅宣传标语。

二、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

自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食品安全法》,我局食品科、办公室,就“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确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索证索票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制度”等进行了4次集中学习,明确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为实现全程监管、科学监管,提供的法律保障。

办公室、食品科,积极参加2009年全州食品安全法培训,培训结束后我局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培训相关信息,《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征求意见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等培训材料做到了全局人手一份,由职工自主学习。

三、下一步的打算。

(一)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通过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维权意识和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营造人人关心、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餐饮活动总结范文第2篇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政府办(无线电管理协管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商业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组成的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次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无线电管理协管办公室)。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专项行政执法活动范围

单位和个人在我县设置、使用的对讲机(包括手持对讲机、车载电台和基地台,下同)。

三、方法和步骤

这次专项行政执法活动要在学习贯彻国家工信部《通知》和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商务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联合下发《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础上,采取自查和检查、自我纠正和必要处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6月)

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工信部《通知》精神,各单位建立组织领导机构,研究制订专项行政执法活动方案并于7月15日前报县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宣传和自查阶段(6—7月)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大力宣传此次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在对讲机集中使用区域张贴通告。同时,组织使用对讲机的重点用户、相关团体和协会,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和《条例》,切实做好无线电管理的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用户自觉遵守无线电管理规定的法律意识。

各单位对对讲机设置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认真填写《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自查登记表》,并于年7月20日前将登记表报送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自查期间对符合设台条件但未办理设台手续的对讲机予以补办设台手续,补办设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年7月30日。对逾期未补办设台手续违法使用对讲机的行为依照国家、省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对典型案例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三)检查与复核阶段(7—9月)

县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对讲机逐一进行清理和检查,特别是对使用对讲机较多的地方,如小区物业、建筑工业、餐饮娱乐场所、商店、度假村、宾馆和饭店等,开展现场行政执法活动,对已检查过的对讲机粘贴“江西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年度核查”标签。同时,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对讲机销售单位管理,规范销售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销售未经国家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对讲机。

(四)验收与总结阶段(10—11月)

各单位11月上旬上报专项行政执法活动总结至县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组织全面验收。市领导小组将组织复核小组对已完成清理的县进行复核验收。

餐饮活动总结范文第3篇

为深入推进农民增收工作,特别是帮助农村低收入群众脱贫致富,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包村帮组助户”促进农民增收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深入推进“三问三解”活动的基础上,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一主题,实施领导、部门、干部及热心企业“包村帮组助户”活动,进一步明确包抓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健全帮扶制度,以扎实有效的行动,帮助群众加快增收致富步伐,提高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在服务群众中锻炼培养干部,在转变作风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区统计局农民收入调查数据为基础,进一步摸清各村群众收入底子,重点对年人均纯收入不足2500元的农户进行包抓帮扶,促其增收致富。本次活动自启动,至底结束,分两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到底,包抓户人均纯收入明显增长;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万元。

第二阶段:到底,包抓户人均纯收入在当前基础上实现翻番,达到5000元;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三、包抓形式

本次活动由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区农林局牵头实施,采取区级领导、部门领导及企业包村,机关事业单位包组,干部包户的形式开展。包户干部人数由各部门、各单位按包抓任务分配(见附表)、在低收入农户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一名干部包抓一个农户,包户干部名单由包抓单位和部门以村为单位汇总后,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督查考核办、区农林局、区人社局备案。各单位、各部门在包村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更换包户干部。

四、主要任务

(一)包村领导任务

1.指导有关镇办制定各村农民增收计划,协助包抓村解决农民增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所包村实现农民增收目标任务。

2.指导包组单位、部门及包户干部工作。

(二)包村企业任务

1.搭建村企对接有效平台,与农民合作发展产业项目,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企业加快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2.有计划开展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和就业技能,引导农民创业、就业。

3.优先向村民提供就业岗位。

4.配合包户干部开展工作。

(三)包组单位、部门任务

1.深入宣传中省、示范区及区委、区政府各项惠农政策,统一广大农民群众认识,教育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科技意识和发展意识。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找准存在问题,挖掘发展潜力,帮助村组制定和落实农民增收措施。

3.结合群众需要,从现代农业发展实际出发,组织开展农民培训,所包村组每年有10%的农民获得农民技术员证书。

4.广泛搜集和提供致富信息,引导农民确定发展项目,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村组90%的农户有致富项目。

5.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农高会等展销会,促进农产品展示和销售,支持合作社做大做强。

6.协助镇办、村组做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三问三解”活动深入开展。

7.深入调查摸底,在入村一周时间内确定低收入农户和包户干部,在全村范围公示,并以村为单位汇总后报区农林局备案。

8.指导包户干部开展工作。

(四)包户干部任务

1.帮助农户寻找致富项目,协助农户申请小额创业贷款,指导农户实现自主创业。

2.积极引导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组织农户参加“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产销衔接活动,实现果蔬产品优质优价;帮助群众联系客商,解决当前苗木销售问题,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3.根据农户家庭实际和个人特长,积极与区内企业和劳务中介联系,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

4.组织引导农户在农高会期间发展餐饮服务、房租经济等,多渠道增加农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

5.依托农高会大好平台,积极组织农户参展参会,开阔视野,寻找和发展致富项目。

6.帮助农户解决增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实现增收目标。

(五)镇办任务

1.安排各村认真配合包村领导、企业,包组单位、部门和包户干部开展工作。

2.抓好辖区农民增收日常工作,确保完成农民增收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保证下乡时间。区级领导下乡入村原则上每月不少于3天,部门领导下乡入村原则上每月不少于5天,包户干部下乡入村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0天;企业下乡入村时间由企业根据生产需要自行确定。

(二)公示包扶内容。结合所包村组和农户的实际,客观准确公示帮扶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工作措施,并公示包户干部姓名和联系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三)轻车简从办事。包村领导、干部要按照安全、务实、简朴的原则,尽量减少基层负担,认真做好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的工作,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自觉维护党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记好工作日志。包村领导、企业以及包户干部要在帮扶工作过程中记好工作日志,在帮助农户增收致富的同时,千方百计帮助群众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增进干群关系。

(五)写好工作总结。各包抓部门、企业及包户干部要认真总结“包村帮组助户”活动推动农民增收致富工作实绩,以及在促进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进一步转变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工作总结材料分别于前和前报区农林局。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活动正常开展并取得实效,区上成立三个工作组:

(一)督查组。由区督查考核办牵头,区委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监察局、人社局参与,定期不定期对包村包户干部到岗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通报。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帮扶成效显著、基层干部群众满意的要通报表扬。

(二)考核组

1.对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考核。由区农林局牵头,区督查考核办、统计局及有关镇办参与,对有关村组和农户的增收实绩进行测算认定,作为对包抓部门、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考核工作结合部门目标任务季度考核进行,对部门实行扣分制,扣分办法由区农林局制定,报批后由区督查考核办执行;对包户干部考核实行评分积分制,具体办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制定,原则上由考核组每季度末根据干部实绩给予评分,活动整体结束后进行总评。对累计积分在前30名的干部,区上将在活动总结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并在干部提拔使用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工作不力,没有完成帮扶任务的包村领导、包组单位负责人和包户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

餐饮活动总结范文第4篇

中秋、国庆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积极发挥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作用,通过各部门的齐抓共管,积极努力,确保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无事故。现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及时部署,加强指导

9月15日,为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召开了第四次会议。会议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要求,及时部署“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求各部门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报道各相关监管部门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实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

9月下旬,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工作的通知》(六食安协办〔2005〕40号),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省、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明确监管重点。要针对节日消费特点,进一步加强对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油、肉类、蔬菜、酒类、饮料等重点品种、城乡结合部、菜市场、商场、宾馆、旅店等重点市场的监管。

各县区也积极行动,认真落实。霍邱、霍山、金寨等县均召开了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辖区内“两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各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别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严格工作责任制,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明确重点,加强督查

“两节”期间,市及各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均组织协调各监管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并取得显著效果。9月9日—10日,省食品安全督查组来我市寿县开展了督查活动。9月16日,副市长张祥安率领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六安城区的满天星超市、南门农贸市场、小得意西点店、明都华电超市、苏果超市等地开展了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督查发现大部分商场、超市食品供应充足,品种丰富,没有明显的质量问题。但在南门农贸市场发现部分批发商食品贮藏条件不符合冷藏、冷冻等规定要求,少数产品质量不过关,标签摆放不规范等。对于发现的问题,工商、卫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当场作出处理,能整改的责令整改,属于“三无”产品的立案查处。

在流通环节,市工商系统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安排开展了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确定了“两节”市场检查以粮、肉及肉制品、酒类(尤其是散装白酒)、月饼、乳制品、水果、卤制品以及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并按照规定要求,严格把握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坚决给予取缔,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经营进行摸底排查,尤其对食品批发市场、无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以及农村集贸市场进行了全面整治。在消费环节,市卫生系统制订了《2005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食品市场,旅游景点及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行业加大了监管力度,严格检查食品加工场所、用具等卫生状况及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各县区也纷纷加大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力度。霍山县各相关单位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加大市场检查整治力度。盐务、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旅游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灾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通过综合监管资源,既体现出对节日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强大态势,又建立了部门间的长效协作机制。舒城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公安、工商、质监、卫生、农委、县商贸流通协会、食品药品监管局等7个部门,对“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市场进行了一次综合执法大检查。此次共检查各类企业和单位20多家,涉及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农贸市场、宾馆、学校食堂及周边市场、乡镇街道市场,重点检查了肉品、豆制品、饮料、乳制品、调味品、蔬菜、糖果等品种。

“两节”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317人次,车辆7179台次,检查经营户18142户,责令停止经营22家,封存、没收无保质期、过期“三无”食品7683公斤,下达整改意见书145份,立案查处46起。

三、广泛宣传,加强防范

餐饮活动总结范文第5篇

一、活动主题

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

二、活动时间

三、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上午,在县沂蒙广场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各食品安全执法部门在现场设置食品安全宣传展板、咨询台,现场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各成员单位组装食品安全宣传车,启动仪式结束后进行串街宣传。(县食安办、城管执法局、经信局、农业局、流通业发展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科协、广播电视台、水产中心、畜牧兽医局等共同承办)。

(二)食品安全培训。上午,宣传周启动仪式结束后举行全县食品安全监督员及信息员培训活动。县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安排相关专家领导授课。

(三)系列主题活动。县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通知》确定的主题、内容和要求,与上级对口部门及时衔接,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县农业局、流通业发展局、经信局、卫生局、公安局、科协、质监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畜牧兽医局、水产中心等部门,依次举办主题活动。

主题活动要通过现场专家咨询、板块展示宣传、张贴海报标语、展览演示、实地观摩、印发科普读物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介绍本部门的法律职责和工作程序,系统展示过去一年取得的工作进展及未来的目标规划,并认真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积极开展针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和解疑释惑,细致梳理、积极回应、主动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

(四)食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全面部署安排宣传周活动,使宣传周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人员密集场所。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水产中心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组织宣传咨询队,对所辖村(街)、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县质监局、经信局、粮食局等部门要组织食品安全宣传进食品生产企业活动;县工商局、流通业发展局等部门要组织食品安全宣传进农贸市场、连锁超市、餐饮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活动;县教育局要组织食品安全进学校活动。驻城各单位要在门前以及繁华路段、主要干道、活动广场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海报等。

(五)开展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活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设立举报电话,实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食品安全案件,并按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精心组织实施,强化部门联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紧扣宣传主题,强化活动效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广度和深度相结合,形成“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政府网站有专题、手机有信息”的全覆盖格局;要紧扣宣传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众、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群体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到社会广为知晓、员工深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