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法治意识的含义

法治意识的含义

法治意识的含义

法治意识的含义范文第1篇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课堂教学 学术含量

一个时期以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我国许多高校经济学教学中被淡化甚至被边缘化。这是源于随着西方经济学思想影响的上升,西方经济学被认为是不受意识形态影响的纯粹经济学,是唯一科学的、学术含量高的经济学,是符合大学生认知水平、有助于大学生形成科学理性的经济学思维能力的不可缺少的经济学学科,而政治经济学则被认为是受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影响严重的规范经济学,是缺少科学性和学术含量的不能令人信服的经济学,这种带有普遍主义的倾向已经严重威胁到了政治经济学学科的发展,也成为目前国内高校在深化政治经济学教学改革中面临的一个普遍,必须加以纠正。

在2014年7月8日主持召开经济形势专家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对当前经济形势和做好经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他强调,发展必须是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必须是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学好用好政治经济学,自觉认识和更好遵循经济发展规律,不断提高推进改革开放、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能力和水平。这一方面是党中央对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作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性理论的重新认定,充分肯定了政治经济学科的基础学科地位;另一方面也是给政治经济学这一学科的教学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让政治经济学重回高校经济学教学的主流地位,重新成为学生热爱学习的课程之一,那么当前我们要做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提升政治经济学课堂教学的学术含量。

一、对政治经济学课堂教学中学术含量的认识

传统的政治经济学课堂教学方法是将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介绍清楚,与学生做一些最基本的互动即可,这种教学方法已经不能够适应目前信息时代学生培养和大学生们追求自身发展的要求,不能够很好地诠释政治经济学是一门能够与时俱进、对现实有着卓越解释力的课程,从而也就不能激发学生对该学科的兴趣。但如果能够通过政治经济学的课堂教学,给学生提供一整套在复杂形势下深入认识经济现象和发掘经济规律的机理和方法,那么我们就可以重新让这门课程在高校经济学课程门类中散发活力和吸引力。

一般来说,政治经济学课程的课堂教学中的学术内容应该包含该学科的前沿理论动态、最新学术成果和方法论等,也包含教师本人目前的关于政治经济学方面的科研课题成果。将这些内容融入到政治经济学的课堂教学当中,用该学科最新的理论成果和方法论去解释当今中国和世界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新问题,以此来解答学生疑惑,帮助学生形成理解当今世界和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摆脱并改变这门课程因传统教学方法所导致的学术缺乏学习兴趣的不良状况,从而增强学生主动学习政治经济学的兴趣。

下面,是我们随机对云南省昆明市5所高校的已经学习过《政治经济学》课程的经济管理类专业本科在读学生所做的《关于<政治经济学>课程课堂教学中讲授前沿学术理论的必要性》的问卷调查结果。其中,发放问卷600份,收回588份,无效8份,有效580份。问题设置如下:问题A:你是否认为《政治经济学》是经济学课程中一门基础性的、兼具工具性的学科?问题B:你们学院《政治经济学》课堂教学中老师有讲授过前沿理论等学术问题吗?问题C:你认为老师在课堂教学中所讲授的这些前沿理论有助于你形成理解经济问题的相关思维方式和方法吗?问题D:通过对前沿理论等学术问题的学习,你觉得有助于你对《政治经济学》这门课产生兴趣吗?问题E:你觉得任课老师有必要在备课当中认真准备与这门课有关的学术问题并在课堂教学中讲授吗?问题所设计的答案包括三项:有/是;无/否;其他(没办法给出明确态度)。

从表1中可以看出,一方面是曾经听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讲授过前沿理论等学术问题的学生更容易对政治经济学这门课产生兴趣,二者之间有显著的正比例递增关系;另一方面被调查的学生中超过78%的学生还是认为任课老师有必要在课堂教学当中讲授前沿理论等学术问题的。

二、提升政治经济学课堂教学学术含量的途径

在实际教学过程当中,要提升政治经济学课堂教学的学术含量,任课老师在课堂教学中,首先要能够并善于运用政治经济学的前沿理论和方法对当前我国经济转型期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基于政治经济学理论的问题解决方案;其次要能够很好地区分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作为两门理论分析立足点不同的学科,它们的区别和联系以及互补性是不能轻视任何一门课程学习的。笔者认为,解决了这三个问题,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政治经济学课堂教学中的学术水平,改变学生长期以来对政治经济学意识形态作用大于学术研究的片面认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1、课堂教学要注重前沿理论和方法与解释实际经济问题相结合

由于我国高校在政治经济学教学方面师承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学体系,主要内容包含了西方马克思主义传统经济学理论及其中国化以后被我们继承和发展的新观点、新理论和新方法,当然也包含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方针和政策等内容,因此人们普遍将其视为基本等同于大学之前我们所听到的思想政治等政治课程,缺乏经济学所应该拥有的适用于解决新问题的理论和方法,认为这一点是不能和主流的西方经济学等课程相比。

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首先,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看,经济学思想和理论的产生都是源于阶级和政治需要,但为政治服务并不妨碍其理论创新和发展,这一点在经济思想史上已经体现的较为明显,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作为西方经济思想史上重要的一个分支,理应属于该范畴。其次,马克思在创作《资本论》构建自己经济学体系时,所依据的正是当时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这一点奠定了日后其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发展思路,即着眼于经济发展实际,解决实际经济问题。事实正是如此,如此次金融危机以后,世界范围内关于分析危机起因和解决方案的文献层出不穷,其中大部分文献均是提倡回到马克思找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经济危机等现实问题的超强解释力胜过主流经济学,它可以较好地解释资本主义经济发生的一些问题,即使《资本论》已经发表了一个半世纪多了,但经济危机理论仍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诸多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的关注,经济危机理论也得到了持续发展和持续创新。当然,这仅仅只是政治经济学传统理论在当今经济发展形势下的创新发展点之一,政治经济学前沿理论还有很多,比如劳动价值论的创新、价值转型问题等等,都可以很好地解释当今中国经济转型和经济体制改革时期我们所遇到的很多问题,并能够给出恰当的解决方法或方案。高校政治经济学任课老师在课堂教学当中可以突出这些前沿理论,告知学生如何运用这些理论来认识和解决经济现象和问题,以此帮助学生认识并运用政治经济学理论工具,形成完善的经济学思维能力和逻辑,用学术激发学生学习政治经济学的兴趣。

2、课堂教学要很好地兼顾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两个学科的异同和互补性

笔者认为,任课老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兼顾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异同,不是要向学生们划清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有哪些不同,或强调政治经济学理论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力有多么的强,而是将二者作为理解和解决现实问题的两种工具加以介绍。

鉴于各学科都会有自己的不足或理论无法解释的一些问题存在,政治经济学也不例外。比如,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建立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基础之上的发达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而不是我们目前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种社会制度之下,所实行的应该是计划经济,而不是市场经济,所以政治经济学理论还不能很好地解决我们在经济转型和改革期的一些问题,我们要从西方经济学中找到理论依据,这些理论可能更符合实际需要。西方经济学解释不了的经济危机,我们可以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来解决。两者互补显而易见,强调任何一方重要都是不合时宜的,都有可能招致学生情绪上的抵触。同时,政治经济学的任课老师在课堂教学中也必须强调,政治经济学之所以在我国属于主流经济学,并非完全因为是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所以必须坚持这一意识形态,事实上是政治经济学前沿理论发展融合了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能够更好地切合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

三、结论

对政治经济学课堂教学中学术含量提升问题的探讨,相关文献资料不多,这可能源于在目前中国高校中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教学边缘化现象和政治经济学地位的二重性。但是,作为主流意识形态之一,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学术价值和指导意义对当代大学生的成才和发展来讲却一直是不容被忽视的,更好地传播这一学术价值和意义依赖于高校政治经济学的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提升课堂教学质量首先要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而这又依赖于政治经济学任课教师提升课堂教学的学术含量,这应该是目前值得我们去探讨和研究的课题。

(基金项目:云南师范大学2011年党建、思想政治理论研究项目《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机制研究与实践》资助。)

【参考文献】

[1] 谷书堂:论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的位置和功能[J].经济纵横,2008(5).

[2] 王守义、罗丹:后金融危机时代政治经济学教学方法探讨――基于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2(6).

[3] 赵玉华:政治经济学课堂教学提升学术含量问题探索[J].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

法治意识的含义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法治国家建设 现代公民 公民意识

在现代国家中,公民意识具有重要的法治价值。公民意识是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和必备要素。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说明增强公民意识已经从知识界的呼吁变成党和国家的意志。民主政治的推进重在制度建设,而民主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离不开公民意识的支持。现代公民意识的发育还不完全,公民意识无论在主观还是客观方面都有待加强和重视,表现在基层选举、教育改革、医疗改革等各个方面。在建设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国家和社会必须重视公民真正的健全发展,为公民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提供社会各方面的保障,从而使之成为现代公民,培养公民意识。 

一、公民意识的概念与内涵 

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也就是公民自觉地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它围绕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反映公民对待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之间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等。它强调的是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民主意识等基本道德意识。 

现代公民意识与现代民主社会的核心理念和价值密切相关。它是现代民主社会的核心理念和价值得以形成、维护和发展的有力保障。离开了现代公民意识,就不会,至少难以产生现代民主社会制度。现代公民意识是现代民主社会制度的前提。同时,现代民主社会的核心理念和价值无疑地促进着现代公民意识的提升。它们之间是一种共生的、共依的、共存的,在交融中相互促进的关系。我认为,现代公民意识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但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主体意识。即公民对自己在国家中主人身份的认同,换句话说就是主人翁意识。现代民主国家的基本理念是主权在民、人民主权,它表明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国家权力合法性在于公意。 

(2)权利义务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各种权利与义务,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公民的权利是第一要素,义务是第二要素,是为权利的取得而付出的代价。明确了这一点,每一个公民都应该为自己是一个纳税人而感到自豪和光荣,国家也应该为每一个公民或者说纳税人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① 

(3)公平正义意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平等的正确理解是:平等是相对的,绝对平等的结果是不平等;平等是一种比例平等,而不是机械平等,是权利平等而非事实平等,是机会、过程的平等;要正确对待结果的不平等。国家和政府所要做的是尽量为公民创造平等的机会,使每个公民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同时也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兼顾效率与公平,把贫富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4)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公民在受法律保护的同时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有义务遵从法律和各种公认准则。制定法律和规则是为了维护公民的利益,公民的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更好地实现和维护公民的利益。 

(5)国际化意识。在全球化的今天,世界越来越像一个“地球村”,每个人都不可能超然世外,公众应思考如何将自己跟世界联系起来,将日常个人行为和集体行为联系起来,民主自由法治平等这些全世界公民共同追求和必需的要素也日益国际化,这也将成为未来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支撑。 

除此以外,公民意识还应包括民主参与意识、监督意识等。民主参与意识是公民意识的重要内容,公民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公民有序的参与是成熟民主的标志。至于监督意识,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都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公民的监督意识是权利制约权力机制的思想保障,有利于规范国家公共权力的运作,建立廉洁、高效、服务人民的政府,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公民意识的价值 

1.公民意识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n

bsp;

“保护、促进公民权利”始终是法治国家权力产生、配置、运作与调整的正当性法理依据。而这种“权利意识”正是现代公民意识的核心。西方法学家们在构想法治国家制度的理想方案时,大都是首先将自身与其他人定格为“国家的公民”,进而在这种主体自觉的思想前提下形成“民主观念”、“平等观念”等“公民思想”,以此作为法治国家理论的思想基础。可以说,没有“公民意识”的主体自觉和思想观念,就不可能产生真正的法治国家理论。

2.公民意识是法治国家制度的人文基础 

古希腊时期,大思想家亚里士多德不仅论证了“法治优于人治”的道理,而且意识到了公民意识与公民教育的重要性。他认为:“少年的教育为立法家最应关心的事业。这种论断具有两项理由:(一)邦国如果忽视教育,其政制必将毁损。一个城邦应常常教导公民们使能适应本邦的政治体系。……(二)又,人要运用每一种机能或每一种技术,必须先行训练并经过相当的复习,使各各为之适应。那么,他们在作为一个城邦的分子以前,也必须先行训练和适应而后才能从事公民所应实践的善业。”②近现代西方法治国家制度建立与形成的过程中,资产阶级政治家与思想家们无不重视公民教育,并致力于公民意识的培养。以法国为例,在法国大革命时期,著名思想家孔多塞就提出国家应担负起公民教育的重任,建立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在教育内容上,他主张废除传统的宗教教育,代之以宣传资产阶级道德观念,讲解宪法和《人权宣言》,了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③孔多塞的公民教育思想在后来拿破仑执政时期得到了全面的贯彻实施,为法国资本主义法治国家制度的建立、巩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773年,法国的大思想家卢梭应波兰政府之约,起草了《关于波兰政府机构的几点设想》,专门提出了“公民教育”的主张,“明确指出共和国的教育目的是培养自由祖国的公民,培养忠诚的爱国者”。④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甚至提出了“教育万能”的思想。依据这一理论,公民意识教育是法治国家赖以建立的决定性因素。 

三、公民意识的体现 

如果说公民意识带有抽象的色彩的话,那么现实生活中能够得以体现的或许是另一个名词——纳税人意识。现代法治社会,公民意识主要体现为宪政意识、主人意识、规则意识、权利意识等,而核心是纳税人意识。在法治国家中,民主宪政的制度的核心要素是财政立宪,而财政立宪所保护的核心又是每一个公民的利益,或者说是每一个纳税人的利益。公民意识的作用体现为了纳税人意识,法治国家的建设与民主宪政的文化氛围与传统密切相关,这些传统最终都可以通过公民意识体现出来。这里所谓的纳税人意识并不是指纳税人的意识,而是指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对于“纳税人”这样一个概念的认识。⑤法治制度下的纳税人概念首先蕴含了一种民主的含义,即国家是为纳税人而存在的,是为了给纳税人提供公共物品而存在的,因此,国家应当为纳税人服务,纳税人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重要事项都应当由纳税人决定。其次,纳税人概念蕴含了一种宪政的含义,纳税人所承担的纳税义务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其最终依据是宪法,纳税人对政府财政收支的控制权也是以宪法作为最终依据的,宪政的精神实质——控制政府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利已经在社会生活中扎根。最后,纳税人概念蕴含了一种法治的含义,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都是通过宪政制度下的法律具体确定的,法律成为统治整个社会的基本行为规则,法律的原则和制度能够具体落实到现实生活中,法律能够为每一个人所尊敬甚至崇拜。 

四、公民意识的培养 

公民意识的培育可以分为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主观方面是从公民自身来说,要有意识地树立主体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公平正义意识、责任和守法意识等,树立健全的公民意识;客观方面是从国家社会的外部环境保障而言的,一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护市场主体的利益;二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规范公共权利的运作;三要依法治国,确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培育公民意识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迫切需要,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规定。从目前我国公民意识的发展来看,民众的公共道德意识、法律与责任意识、主体与权利意识等仍然不强,公民意识的培养任重而道远。如果公民意识的培养不能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那么公民社会的建立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公民社会不只是宏观的政治、经济体制达到了公民性的社会,更重要的是每个人都形成了公民意识、公民精神的社会。无论从何种角度,公民意识对于一个国家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我国要确实加强公民教育,培育健全的公民意识,营造有利于公民教育的社会环境,形成确认和强化公民意识的制度保障系统,真正正确地认识、积极而负责地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生活,使公民成为大写

的“人”,为法治实践做出努力,实现和谐社会。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在规定了公民的纳税义务的同时,实质内涵也赋予了公民的权利,那就是国家的主人的权利,也即是政府应当为公民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的义务。 

②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6,(第1版):61. 

③高九江.启蒙推动下的欧洲文明.华夏出版社,2000.1:186. 

④高九江.启蒙推动下的欧洲文明.华夏出版社,2000.1:200. 

法治意识的含义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法治国家建设 现代公民 公民意识

在现代国家中,公民意识具有重要的法治价值。公民意识是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和必备要素。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说明增强公民意识已经从知识界的呼吁变成党和国家的意志。民主政治的推进重在制度建设,而民主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离不开公民意识的支持。现代公民意识的发育还不完全,公民意识无论在主观还是客观方面都有待加强和重视,表现在基层选举、教育改革、医疗改革等各个方面。在建设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国家和社会必须重视公民真正的健全发展,为公民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提供社会各方面的保障,从而使之成为现代公民,培养公民意识。 

一、公民意识的概念与内涵 

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也就是公民自觉地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它围绕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反映公民对待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之间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等。它强调的是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民主意识等基本道德意识。 

现代公民意识与现代民主社会的核心理念和价值密切相关。它是现代民主社会的核心理念和价值得以形成、维护和发展的有力保障。离开了现代公民意识,就不会,至少难以产生现代民主社会制度。现代公民意识是现代民主社会制度的前提。同时,现代民主社会的核心理念和价值无疑地促进着现代公民意识的提升。它们之间是一种共生的、共依的、共存的,在交融中相互促进的关系。我认为,现代公民意识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但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主体意识。即公民对自己在国家中主人身份的认同,换句话说就是主人翁意识。现代民主国家的基本理念是主权在民、人民主权,它表明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国家权力合法性在于公意。 

(2)权利义务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各种权利与义务,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公民的权利是第一要素,义务是第二要素,是为权利的取得而付出的代价。明确了这一点,每一个公民都应该为自己是一个纳税人而感到自豪和光荣,国家也应该为每一个公民或者说纳税人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① 

(3)公平正义意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平等的正确理解是:平等是相对的,绝对平等的结果是不平等;平等是一种比例平等,而不是机械平等,是权利平等而非事实平等,是机会、过程的平等;要正确对待结果的不平等。国家和政府所要做的是尽量为公民创造平等的机会,使每个公民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同时也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兼顾效率与公平,把贫富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4)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公民在受法律保护的同时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有义务遵从法律和各种公认准则。制定法律和规则是为了维护公民的利益,公民的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更好地实现和维护公民的利益。 

(5)国际化意识。在全球化的今天,世界越来越像一个“地球村”,每个人都不可能超然世外,公众应思考如何将自己跟世界联系起来,将日常个人行为和集体行为联系起来,民主自由法治平等这些全世界公民共同追求和必需的要素也日益国际化,这也将成为未来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支撑。 

除此以外,公民意识还应包括民主参与意识、监督意识等。民主参与意识是公民意识的重要内容,公民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公民有序的参与是成熟民主的标志。至于监督意识,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都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公民的监督意识是权利制约权力机制的思想保障,有利于规范国家公共权力的运作,建立廉洁、高效、服务人民的政府,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公民意识的价值 

1.公民意识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n

[1] [2] [3] 

bsp;

“保护、促进公民权利”始终是法治国家权力产生、配置、运作与调整的正当性法理依据。而这种“权利意识”正是现代公民意识的核心。西方法学家们在构想法治国家制度的理想方案时,大都是首先将自身与其他人定格为“国家的公民”,进而在这种主体自觉的思想前提下形成“民主观念”、“平等观念”等“公民思想”,以此作为法治国家理论的思想基础。可以说,没有“公民意识”的主体自觉和思想观念,就不可能产生真正的法治国家理论。

.公民意识是法治国家制度的人文基础 

古希腊时期,大思想家亚里士多德不仅论证了“法治优于人治”的道理,而且意识到了公民意识与公民教育的重要性。他认为:“少年的教育为立法家最应关心的事业。这种论断具有两项理由:(一)邦国如果忽视教育,其政制必将毁损。一个城邦应常常教导公民们使能适应本邦的政治体系。……(二)又,人要运用每一种机能或每一种技术,必须先行训练并经过相当的复习,使各各为之适应。那么,他们在作为一个城邦的分子以前,也必须先行训练和适应而后才能从事公民所应实践的善业。”②近现代西方法治国家制度建立与形成的过程中,资产阶级政治家与思想家们无不重视公民教育,并致力于公民意识的培养。以法国为例,在法国大革命时期,著名思想家孔多塞就提出国家应担负起公民教育的重任,建立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在教育内容上,他主张废除传统的宗教教育,代之以宣传资产阶级道德观念,讲解宪法和《人权宣言》,了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③孔多塞的公民教育思想在后来拿破仑执政时期得到了全面的贯彻实施,为法国资本主义法治国家制度的建立、巩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年,法国的大思想家卢梭应波兰政府之约,起草了《关于波兰政府机构的几点设想》,专门提出了“公民教育”的主张,“明确指出共和国的教育目的是培养自由祖国的公民,培养忠诚的爱国者”。④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甚至提出了“教育万能”的思想。依据这一理论,公民意识教育是法治国家赖以建立的决定性因素。 

三、公民意识的体现 

如果说公民意识带有抽象的色彩的话,那么现实生活中能够得以体现的或许是另一个名词——纳税人意识。现代法治社会,公民意识主要体现为宪政意识、主人意识、规则意识、权利意识等,而核心是纳税人意识。在法治国家中,民主宪政的制度的核心要素是财政立宪,而财政立宪所保护的核心又是每一个公民的利益,或者说是每一个纳税人的利益。公民意识的作用体现为了纳税人意识,法治国家的建设与民主宪政的文化氛围与传统密切相关,这些传统最终都可以通过公民意识体现出来。这里所谓的纳税人意识并不是指纳税人的意识,而是指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对于“纳税人”这样一个概念的认识。⑤法治制度下的纳税人概念首先蕴含了一种民主的含义,即国家是为纳税人而存在的,是为了给纳税人提供公共物品而存在的,因此,国家应当为纳税人服务,纳税人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重要事项都应当由纳税人决定。其次,纳税人概念蕴含了一种宪政的含义,纳税人所承担的纳税义务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其最终依据是宪法,纳税人对政府财政收支的控制权也是以宪法作为最终依据的,宪政的精神实质——控制政府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利已经在社会生活中扎根。最后,纳税人概念蕴含了一种法治的含义,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都是通过宪政制度下的法律具体确定的,法律成为统治整个社会的基本行为规则,法律的原则和制度能够具体落实到现实生活中,法律能够为每一个人所尊敬甚至崇拜。 

四、公民意识的培养 

公民意识的培育可以分为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主观方面是从公民自身来说,要有意识地树立主体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公平正义意识、责任和守法意识等,树立健全的公民意识;客观方面是从国家社会的外部环境保障而言的,一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护市场主体的利益;二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规范公共权利的运作;三要依法治国,确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法治意识的含义范文第4篇

【关键词】法治;法治政府;理论

法治政府理念经历了漫长的积淀时期,它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特点,同一时期不同国家也都有自己的特色。资产阶级革命爆发后,法治政府理念逐渐由分散走向了统一。各国对法治的理解以及对法治政府的追求逐步达成了广泛共识。法治理念之所以可以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是因为它拥有深厚的理论根基和强劲的生命力。

一、关于法治的概念

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提出“法治”有两层含义:(1)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2)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良法”有三个标准:(1)为了公共利益,而不是某一基层或个人;(2)体现人们所珍爱的道德价值(对古希腊人而言就是自由);(3)必须能够维护合理的城邦制度于久远。虽然亚里士多德最早提出了法治的理念,启发人们开始思考政府的政策,但他的思想对那个时代的政治统治并没有起到显著的直接影响,但在理论上,对中世纪至近代法学家、政治家关于法治的思考产生了巨大影响。亚里士多德及之后的洛克、孟德斯鸠、潘恩、杰斐逊、亚当斯和其他思想家的法治思想,内容丰富,已经形成了系统的法治理论。

早在1997年,张成福总结说,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一种治理状态或秩序,在这一治理状态中,存在着法的普遍性和有效适用性,法律之于政府权力具有优先的、至上的权威。或者说,政府应由法律规制并服从法律,最终使公民的自由权利得到维护、保障并扩大。”舒国澄指出,法治必须包含形式意义上的法治和实质意义上的法治。形式意义上的法治把侧重点放在“依法治国”的治国方式、治国制度及其运行机制上。作为一种治国制度体系,制度化的法治体制表现在多方位、多领域,主要有人权保障制度、权力制约制度、议会制度、政党制度等等。实质意义上的法治把侧重点放在“制约权力”、“保障权利”、“法律至上”、“法律主治”的价值原则和精神上。作为一种治国的思想体系,与强调“贤主治政”的人治或“务德而不务法”的德治不同,法治强调“以法治国”、“法律主治”。形式意义上的法治体现法治的价值、原则和精神,实质意义上的法治也只有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化和运行机制才能实现。法治不仅是一种法律至上的原则,也不仅是行政部门依法办事的行为准则,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的有序状态,还是一种全社会崇法、遵法、守法的良性环境。因此,法治既是指一套治国的方式、原则和制度,又是指一种系统的治国思想,还是指通过这种治国的方式、原则和制度的实现的一种社会状态。

二、关于法治政府的概念

我国学者程燎原对于西方有关法治政府的解释,总结为三个方面:第一,是根据法律组织起来,并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权、依法治理的政府。这其实是用法治的含义来解释法治政府。英国著名行政法学家威廉・韦德指出:“法治有许多不同的含义和推论。”第一层含义是“所有政府行使权力的行动,也就是说,所有影响他人法律权利、义务和自由的行为都应该有法律依据。”第二层含义是“政府应该认识到,他们办事应该依据一整套严格的规则和原则”。其次,将“法治政府”理解为三权分立的政府。第三,法治下的政府,保护自由和权力。哈林顿说:“一个共和国,如果缺乏自由,缺乏法律将使其受到弊政和暴政。”这正是一个“法治政府”的基础。

我国传统社会遗留下来的、可供我们继承的法治知识很少,现阶段的法治建设是在“西学中用”的模式下进行的。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在我们的理论中很少见到“法治政府”的提法,更少见到关于“法治政府”的系统界定。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才在我国学者发表的文章中见到法治政府的提法,主要有四种认可度较高的界定:第一,程燎原认为,法治政府是一种西方政治哲学和法治理论对政府原则、结构以及运行规则的总体设想,这种政府模式在西方得到实现和维持。第二,孙聚高认为,法治下的政府必须合法化、规范化地建立、变更和运作,包括政府整体行为和个体行为都应该合法化、规范化。政府整体行为重视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和政府的决策行为,政府个体行为主要指政府执法行动。第三,周成新指出,“法治政府”与“人治政府”相对立,法治政府模式下,法律独立于政府之外,政府应受法律管辖。第四,贺电在他的博士论文《法治政府理论研究》中系统地解释了法治政府的含义,他说到,“法治政府是法律统治下的政府。它是以法治为基石,以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保障人权为目的,以彰显自由为灵魂的政府形态或政府过程。它侧重于理性原则和制度建构,其要义:第一,缘法而生,也就是说,政府的产生和存在都具有合法性;第二,属法之下,也就是说,政府之于法律的地位具有法律上的从属性;第三,弘法之旨,也就是说,政府以促进和保障人民权为宗旨和灵魂;第四,据法而行,也就是说,政府一切活动以法律为依据和界限;第五,受法监督,也就是说,政府一旦违法,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第六,对法负责,也就是说,政府要向法律负责,要向赋予他们权力的人民负责,向代表人民的议会(在我国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法治政府”在2004年3月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中被正式提出,同月国务院又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法治政府”一词也越来越被大家所熟悉,更多的学者和政府官员投入到了对法治政府的研究,对其含义也有了更加深刻和系统的解释,比较典型的,《纲要辅导读本》中说到,“法治政府就是按照法治原则运作的政府,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政府的运作和政府的行为都受到法律规范和制约”。综上,法治政府就是按照法治的原则和精神运作的政府,它的产生和运行、一切权力来源和一切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和制约。

法治意识的含义范文第5篇

关键词:汉语;熟语语义;文化;

中图分类号:C41文献标识码:A

1熟语语形特点的文化心理分析

1.1审美心理的体现

汉语熟语语音语形上的这些特点,是与汉民族人民的审美意识和价值观念有关。是汉民族注重和谐的文化心态的体现。和谐、均衡是中国传统美学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汉民族人民劳动生活中的一种审美情趣。这一方面与汉族人民认识世界的方式有关。长期以来,在汉民族的传统认识中,“统一体内部各种对立因素的均衡与和谐是保持统一体稳定生存的根本条件。人与人之间,人与万物之间,甚至人体内部都讲究和谐平衡,如此就形成了汉民族的审美准则―和谐美。这种和谐美要求人与自然、个体与社会等在总体上都要处于对称、均衡、守常的状态。就形式而言不失为均齐、宽对。如偶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便有着庄重平稳协调安和的感觉,请客用餐四盆八碟十大碗,男婚女嫁,以双栖偶,出双入对为美等等。就语音节奏上,体现在平仄配合,交替出现,音节回环跌宕,节奏鲜明,和谐,自然顺畅,给人一种平衡的,不偏不倚,循环回复的中庸、和谐之美。

1.2语用心理的体现

熟语产生于文字之前,它定型、定义,集民族文化积淀于理据,并超时空地在口头上流传,代代相继,有时比书面语都稳定。熟语就是储存于人民头脑深层的历史符号和历史见证。简洁、匀称、和谐叶韵的语句读来上口,听来悦耳,易读、易记、易听、便于传递信息,便于信息储存。熟语主要靠口耳相传,句子不简洁,不和谐,不朗朗上口,不悦耳动听,不过耳不忘,就会失去生命力。

2汉语熟语语义的文化分析

2.1汉语熟语语义的特点

分析汉语语法结构的产生不重形式,重意合分析,正如普通语言学家洪堡德在《论语法形式的性质和汉语的特性》中说:“在汉语的句子里,每个词排在那里,要你斟酌,要你从各种不同的关系去考虑,然后才能往下读。由于思想的联系是由这些关系产生的,因此,这一纯粹的默想就代替了一部分语法。”所以,一般情况下,汉语词语的语义是显性的,其意义是几个词的意义的总和,人们对其理解尽管有时因为思维和认识的不同而不同,但理解都是直接的。如“文化语言学”、“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等,其意义是一目了然的,这些固定短语的意义就是各个词意义的组合。而熟语则不同,熟语中,除了部分谚语以外,大部分熟语的意义都是隐性的,即其表层意义与深层意义不相同,即他的语义具有二重性,或者说具有隐含性。如“胸有成竹”,其意义决不是“心中装有整个的竹子”表面意义,

而是隐含“做事前己有成熟的规划”的深层意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其意义也不是“头痛治疗头,脚痛治疗脚”,而是隐含着“只知治标,不知治本的行为”,再如:画蛇添足,水深流去慢、贵人话语迟,拍马屁,猪鼻子插葱―装象……等等,都是词约义丰,蕴涵丰富的智慧或哲理或象征意义,通常不等于各个单个词义总和的,除表面意义外,还具有非常浓厚的生动活泼的形象的比喻义和引申义。

2.2熟语语义特点的文化分析

2.2.1汉民族含蓄的心理体现。

东方人区别于西方人的显著特征之一是含蓄,而中华民族尤以含蓄著称。中华民族不仅追求行为举止的含蓄,推崇笑不露齿、行不露足,更追求语言表达的含蓄,推崇含而不露,意在言外。含蓄成为公认的汉语表达的较高境界,是听读者乐于接受且容易接受的一种表达方式,是说写者努力追求的一个目标,含蓄成为汉语的一大特征,“追求话语的优美和含蓄是汉语修辞的优秀传统”。中国人之所以有含蓄的文化心态,是与中国人的传统文化影响有关。以孔子为首的儒家文化在中国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千百年来,儒家文化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人的精神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着中国人的心理发育、性格成长和气质形成,也影响着中国人的行为方式、情感表现和语言表达。“和”是仁学体系的核心,是儒家所追求的目标。“和为贵”是中国古代文化中最有影响的人生格言,“和”成为中华民族人生哲学重要组成部分。而实现“和”的方法就是中庸的方法。所谓“中庸”就是不偏不倚、折中调和,防止专化和走极端,提倡模糊性和灵活性。“和”的精神、“中庸”的方法表现在言语表达上就是要含蓄,要委婉,不要观点鲜明,言辞激烈,不留余地,不要单刀直入地展示自己的观点,表达自己的好恶,而要拐弯抹角、迁回曲折,由古及今,由远及近,层层推进,要设喻取譬,要隐晦,要影射,要“微言大义”,“言近而旨远”,总之就是要用或温柔敦厚、或生动的语言形式,含蓄的表达方式。汉语熟语意义的二重性或者说是隐含性,正是这种审美心理和语用心理的生动体现。

2.2.2重意象的民族审美心理体现。

意象是一种意识,是一种自发性想象意识,是由记忆或现有知觉形象而成的想象性表象。而中国古代文化中的意象,是指主观情意和外在物象相融合的心象。不注重抽象的分析和形式的论证,而重视主题的直觉体悟和豁然贯通。刘舰说:“神用象通、情变所孕。物以貌求,心以理应。”王弼说:“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周易略例・明象》)这与中国传统的整体直觉思维方式和取象比类的形象思维方式有关。整体直觉思维方式重视整体性,但对整体性的把握不是依靠逻辑推理,而是依靠非逻辑思维的直觉和顿悟。取象比类,采取比喻、象征、借代、类比等形象的手法来表达思想也是中国古代的基本思维方式之一。而这两种思维方式又往往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中国古人对意象的独特的民族审美观。李卫中等指出:“中国文化的悠久历史,使得一些普通的东西、景物携带上了浓厚的文化信息,它们出现在文学作品中组合成了特定的意象,成了汉民族传统文化的载体。”在语言表达上,不要求抛弃表象,深入里层的纯思的抽象,而是观物取象,托物连类,超越具体而又回归具体。例如,“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甘瓜苦蒂,物无全美”、“宰相肚里能撑船”、“掩耳盗铃”、“狐假虎威”、“四面楚歌”、“铁棒磨成针,功到自然成”“泼冷水”、“露水夫妻”、“白马王子”、“猫哭老鼠一一假慈悲”等,寓抽象于具体,寓推理于类比,模糊多于明确,含蓄多与显露,让人从感性的把握中去体味抽象的深层的涵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