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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隐患排查

农机安全隐患排查

农机安全隐患排查范文第1篇

为把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县农机局成立了由县农机局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监理站全体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农机监理站站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各乡(镇)也加强了领导,建立了相应的组织,落实了相应的责任,明确了相应的职责,强化了相应的措施,切实抓好了农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农机事故。

二、营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良好氛围

以“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为切入点,组织监理人员深入乡(镇)、村、集市广泛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在县主要干道和人员集中地,悬挂横幅4条,发放宣传资料970多份,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420多份。大力宣传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全县农民和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

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着力点,对各类农业机械的使用者,经营者,进行安全宣传教育3场次,落实排查安全隐患和预防事故的措施,对农机事故多发,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区域进行了重点排查,做到排查安全隐患不留死角,治理安全隐患不留空档,保障农机安全的良好趋势。

三、着力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农机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二)工作内容

1、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农机应急救援体系。

2、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投入,安全管理体系,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三)工作重点

1、不按规定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注册登记的;

2、不参加或者超期参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

3、驾驶员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及使用非法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的;

农机安全隐患排查范文第2篇

一、工作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包括网机经营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力争用3 年左右时间,按规范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机制。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有序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

各村(居)对本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完善农村住房档案信息。

1.重点排查。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利用20 天左右时间,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包括墙改梁)、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以保障安全为目标,进一步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力争2020 年12 月中旬基本完成。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居)可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消防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评估判断。力争2021 年6 月上旬基本完成。

(二)开展整治

1.重点整治。各职能部门及村(居)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21 年6 月上旬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需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 )制定方案。各职能部门及村(居)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建立排查整改台账,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 )组织安全性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要及时上报领导组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 )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进行整治。

(4 )建立台账。镇领导组、村(居)两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全面整治。各职能部门及村(居)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 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根据国家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分工,明晰乡镇农居民建房的监管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规范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审批监管,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统战工作站,规划建设管理分局、应急办、自规所、农业综合服务站、经发办、市监所、学区管委会、派出所、民政办、文化站、计生办、司法所、财政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管理分局。领导组会议定期召开,深入研究农村房屋排查整治推进工作。属地村(居)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的工作推进方案,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

1.属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压实责任。各村(居)对本地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按要求组织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村(居)具体负责全面摸排本辖区自建房情况,包括房屋建设审批情况、建设年限、结构安全、使用情况等,重点是结构安全情况,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2.部门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负责行业监管范围内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监管。规划建设管理分局负责统筹协调,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农村房屋安全的鉴定复核工作,对各村居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按要求汇总上报排查整治工作信息和进度;应急办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对排查上报的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进行指导和监管;自规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有关工作;市监所负责对农村经营场所建筑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相关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学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的安全排查整治;统战工作站负责组织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排查整治;派出所负责对农村旅馆业等特种行业经营场所建筑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办负责组织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排查整治;文化站负责组织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排查整治;计生办负责组织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司法所负责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经发办负责农房改建为网机厂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明确查改内容。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安全隐患,深入农村一线调研,查找农村房屋安全问题短板,制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门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

(四)强化工作保障。领导组要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员培训。各职能部门要统筹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发动村(居)干部以及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可采取政府统一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

农机安全隐患排查范文第3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Jone”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2020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福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4〕116号)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就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农业消防安全工作部署

局领导高度重视,年初就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我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研究并下发了《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的通知》、《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工作,认真履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职责,紧贴行业实际,全面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排查整治,深化农业消防安全隐患治理

组织对畜禽屠宰行业、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使用、农垦)生产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开展重点排查。明确整治重点、要求,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持续跟踪全市农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度。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开展不定期检查,组织人员深入到农科所、菜科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动物防疫控制中心和种子站办公楼以及实验室仓库等重点区域开展排查,特别是排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落实整改内容。下半年,我局共组成检查组3个,排查局属单位5家,发现隐患8处,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农业消防安全浓厚氛围

围绕“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这个主题,加强消防防范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平台、渠道,加大农业消防公益宣传、案例警示教育力度,分批次、分类别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重点单位员工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一是利用农业信息网、电子屏幕、宣传栏等平台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二是利用“双百双千增产增效”、“放心农资下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机会,深入基层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等宣传工作。三是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东部办公区消防安全演练。2020年共计组织下属单位开展4次消防培训、演练,增强干部职工安全防火意识和抗御火灾的能力。

农机安全隐患排查范文第4篇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12日至13日州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访指导组,对我县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指导,暗访发现了一些问题隐患。为认真做好自治州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访指导组反馈问题隐患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我局立刻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州、县两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开展了安全生产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范围:

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办公楼内用电、消防、房屋安全及县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屠宰厂、兽药店、饲料店、农资店、农机销售制造企业、农机作业机械、农机道路安全、大型沼气企业等,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做到不漏一个盲区、不放过一个环节。

1、县委常委陈**带队,农业农村局联合应急局重点检查了两家榨油企业,实地检查**油脂和**油脂两家正在生产的企业。对大型沼气企业、农机制造企业,生产、用电、消防等安全隐患进行逐一检查。

2、对全县70家农资经营门店、农机销售网点、兽药店、饲料店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了定点销售硝基类肥料2家、限制使用农药5家经营店铺是否落实实名购买登记制度,硝基类肥料库房紫外线报警器是否正常,用电、消防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3、结合春耕备耕好农机化春耕生产工作,重点检查春季作业机械、检验、检修、拖拉机非法载人、道路行驶等安全隐患。

4、对大型养殖场、两家屠宰厂进行了排查,对防疫、防控、消毒、无害化处理、用电、消防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

1、在**油脂厂检查过程中陈**常委认真听取企业法人的安全生产汇报,在生产车间现场提问两名带班班长的岗位职责及安全常识,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1)预处理车间临时用电电线绝缘层破损;(2)预处理车间控制柜绝缘胶垫积尘严重;(3)预处理车间氧气瓶、煤气瓶倒放,氧气、煤气气瓶无防倾倒措施、无减震胶圈,氧气瓶无气瓶帽,氧气瓶与煤气瓶间距不足,动火点与气瓶距离不足;(4)清除车间切割机电线绝缘层破损;(5)清除车间临时用电管理混乱,时用电电线与地面油污接触;(6)清除车间氧气瓶倒放,氧气瓶与煤气瓶间距不足,动火点与气瓶距离不足,气瓶与胶管连接处用铁丝简易固定;(7)清除车间配电箱未固定悬挂在装置上;(8)未设立独立的氢氧化钠存储库房;(9)后厂绞笼撞损未及时修复;(10)榨油车间门口废水箱防护栏未固定,防护不到位;(11)浸出车间防爆控制柜面板损坏未修复;(12)浸出车间二层平台电动葫芦未设置限位开关;(13)浸出车间法兰跨接用普通电线跨接;(14)浸出车间二、三层平台未安装踢脚板,防护栏防护不到位。

2、农资经销店销售的棉花种子未在我县农业农村局备案1家;农资经销店出售的棉种标签标识不规范4家;兽药店没有填写兽药销售记录1家;兽药店未贴兽药标签1家。

3、路检路查时发现部分拖拉机反光标志不全、未及时参加年检年审、证照未携带,部分作业机械灭火器已过期。

三、具体工作作法及措施

1、对**油脂有限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当日已下发整改通知书,停产限期整改,现已整改完毕等待复验开工。

农机安全隐患排查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排除机械事故隐患,确保各类机具安全作业,道路安全行驶的形势稳定,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努力解决长期影响和制约农机安全生产的顽症痼疾,确保农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实现长治久安。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的通知精神,把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农业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检查时做到“严、细、实”的作风,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以铁的手腕抓治理,铁的纪律抓执法,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村(社区)要抓紧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机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开展拉网式、全方位的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对检查走过场,工作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力的村(社区)要通报批评。

三、检查内容

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农业机械,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拖拉机,变形拖拉机载人载客以及无牌无证行驶,私自拼装、改装、超违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农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严格农机技术性能和安全状况检查。

各村(社区)要向村民、农机户宣传,要牢固树立“农机安全生产是安全发展的根基,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前提。没有安全,一切归零。”的理念,要把农机作业安全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各村(社区)农机安全工作做得好不好,不问过程,只求结果。

四、责任分工

各村(社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进行大检查,镇农业部门对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职责。各村(社区)农业负责人要及时检查,7月底形成书面材料交镇农业科并及时汇报和沟通。

五、时间安排

从2013年7月1日至7月31日各村(社区)对所有农机具,对每个环节,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要及时发现和梳理问题,落实整改内容,研究根治办法,努力取得可持续的实效。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从2013年8月1日至8月31日,镇专业检查组逐村(社区)进行检查,对查处的问题采取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通报督查结果,同时做好迎接省、市、区督查组督查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