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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职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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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职称论文

交通职称论文范文第1篇

    为了解决我国城市的交通问题,改善城市交通系统的性能,一方面需要通过改造路网系统、拓宽路面、增添交通设施以及道路建设等城市交通所必需的“硬件”建设来实现,另一方面需要通过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把现代高新技术引入到交通管理中来提高现有路网的交通性能,从而改善整个道路交通的管理效率,提高道路设施的利用率,实现城市交通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智能交通发展的现状

    一方面,北京、上海、沈阳等大城市陆续从国外引进了一些较为先进的城市交通控制、道路监控系统;另一方面,国家加大了自主开发的步伐,如国家计委、科技委组织开发的实时自适应城市交通控制系统HT-UTCS,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市交警总队合作开发的SUATS系统等;1998年交通部正式批准成立了ISO/TC204中国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交通智能运输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代表中国参加国际智能运输系统的标准化活动,现在正进行中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体系框架的研究。此外,我国将从今年起在全国36个城市实施以实现城市交通智能控制为主要内容的“畅通工程”,并逐步推广到全国100多个城市。

交通职称论文范文第2篇

为了比较详细的了解交通噪声状况,九江市环境监测站于2007年10~11月,对九江市市区公路交通噪声进行了监测。

1.1监测情况说明

根据《城市区域噪声标准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和《声学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3222-94》的监测要求。

1.1.1测量时间段选在每天的交通高峰时间,每个监测点位连续监测1小时;各测点每次取样测量20min的等效A声级,以及累积百分声级L5、L50、L95,同时记录车流量(辆/小时)

1.1.2测点位置为距离路在两路口之间,道路边人行道上,离车行道的路沿20cm处,此处离路口大于50m.这样该测点的噪声可以代表两路口间的该段道路交通噪声。

1.1.3测量仪器为国产HS6288E型环境噪声分析仪,并配备HS4782A型打印机。1.3监测结果分析

从表1和表2中可以看出,九江市市区范围内的主要交通干线长约93.0公里,2007年交通噪声Leq平均值为66.8分贝,比2006年下降了1.1分贝。

2交通噪声的危害

交通噪声干扰人们的正常生活和休息,严重时甚至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如引起心血管疾病、内分泌疾病等。噪声可使学习工作效率降低、产品质量下降,在特定条件下甚至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另外,交通噪声还会影响到公路沿线的经济发展。

3交通噪声的防治策略

3.1降噪路面

对于中小型汽车,随着行驶速度的提高,轮胎噪声在汽车产生噪声中的比例越来越大,因此修筑降噪路面对于控制交通噪声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所谓降噪路面,也称多空隙沥青路面,又称为透水(或排水)沥青路面。它是在普通的沥青路面或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层上铺筑一层具有很高空隙率的沥青混合料,其空隙率通常在15~25%之间,有的甚至高达30%。国外研究资料表明,根据表面层厚度、使用时间、使用条件及养护状况的不同,与普通的沥青混凝土路面相比,此种路面可降低交通噪声3~8dB。

该方法的优点是:由于混合料孔隙率高,不但能降低噪声,还能提高排水性能,在雨天能提高行驶的安全性。局限性是:耐久性差,集料、粘结料要求高,使用一段时间后,孔隙易被堵塞。

3.2种植降噪绿化林带

树木及绿化植物形成的绿带,能有效降低噪声。在公路两侧植树绿化,是防治交通噪声的有效措施之一。选择合适树种、植株的密度、植被的宽度,可以达到吸纳声波,降低噪声的作用。同时绿化林带还可以起到吸收二氧化碳及有害气体、吸附微尘的作用,能改善小气候,防止空气污染,截留公路排水、防眩和美化环境等作用。根据有关研究资料表明,当绿化林带宽度大于10m时,可降低交通噪声4~5dB。这是因为投射到植物叶片上的声能74%被反射到各个方向,26%被叶片的微震所消耗。噪声的降低与林带的宽度、高度、位置、配置方式以及植物种类都有密切关系。

该方法的优点是:生态效益明显。局限性是:占地较多,早期降噪效果不显著。

3.3声屏障技术

采用构筑声屏障的方式来降低公路交通噪声是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降噪方式。声屏障降噪主要是通过声屏障材料对声波进行吸收、反射等一系列物理反应来降低噪音,据测试采用声屏障降噪效果可达10dB以上。声屏障按其结构外形可分为:直壁式、圆弧式;按降噪方式可分为:吸收型、反射型、吸收-反射复合型;按其材质可分为:轻质复合材料、圬工材料等等。由于声屏障的类型各异,所以在降噪效果、造价、景观方面各有特点。因此,在选用声屏障时,应根据受声点的敏感程度、当地的经济状况、自然环境来合理选择适用的声屏障类型。

该方法的优点是节约土地,降噪效果比较明显。局限性是:长距离的声屏障使行车有压抑及单调的感觉,造价较高。

4结束语

九江市作为历史悠久的著名旅游城市,噪声污染不仅严重影响市民生活和健康,也成为了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实现优化发展的一大障碍。为了控制交通噪声污染,市政府在2007年进一步加强了城区机动车辆管理,加强了道路建设,改善了道路布局,实行车辆分流,保证了了道路的畅通,并且增加了城市道路两旁的绿化带建设,除实施市区禁鸣喇叭及城区道路拓宽改造外,还对出租车,大型货车进入主干道执行严格限时等制度,这些管理措施使九江市主要干道在2007年车流量大幅增加的同时,交通噪声源的污染范围和程度比2006年有所下降。在今后的城市道路建设中应该从实际情况出发,在公路建设的同时加强环保建设,根据工程实际,对降噪措施进行技术和经济论证,在多方案比选之后采用最佳降噪方案,从而保障九江市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摘要】笔者对2007年九江市城区公路交通噪声实地监测的结果及其对沿线社会环境影响进行了综合分析,并对常见的公路交通降噪措施进行了分析比较。

【关键词】城市交通噪声防治策略

参考文献:

[1]韩善灵,朱平,林忠钦.交通噪声综合影响指数及噪声控制研究[J].噪声与振动控制,2005,(1).

[2]刘佳妮.园林植物降噪功能研究[D].浙江大学,2007.

交通职称论文范文第3篇

近代的交通变迁据调查,清末的交通工具有轿、轿车、马车、骡驮轿、人力车、自行车、洋式马车、马、牛、驴、骆驼、大车、手推车等多种。[1]当时,大街“,中高数尺,左右两路,形即偪仄,又随意排列货物,车马行人,拥挤尤甚”。[2]后设置工巡局,对道路进行整修,一部分大街已修成马路,成效“颇有可观”。[1](20)有竹枝词称赞道“:大街拥挤记当年,高在中间低两边。一自维新修马路,眼前王道始平平”。[2](126)清末道路整修使局部交通得到改善,进入民国时期,一些旧式的交通工具如轿和牛、马等日渐减少,一些新式交通工具如人力车、汽车迅速增加,当时交通状况呈现出交通工具多样化、交通秩序复杂化的特点。进入民国以后,人力车发展更为迅速“,每年加添三四千辆之多”,[3]大有“填街塞巷”之感,[4]成为主要的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之一。到1926年,城内的营业人力车已达32000辆。[5]与此同时,汽车作为新式的交通工具,日益增多“,盛行道途”。[6]1919年,有“公府所用汽车9辆,旅京外所用汽车20辆,自用及营业汽车625辆”,[7]至1922年在京师警察厅挂号的汽车已达1600辆,[8]一年以后就已增至1700余辆。[9]车辆增加,交通事故也同时增加。[10]市政部门对道路进行了整修,但远远不能满通工具迅速增长的需要。当时,的马路上,中间行走的是汽车、马车、人力车,道路的两边是拥挤的人群,旁边是一些固定或流动的摊贩,再加上穿插其中络绎不绝的自行车,甚至还有一些慢慢腾腾的骆驼队,当时的外国人称的马路为“尖刀”,的确是实情。[11]“一般交通者常因对于新增交通情态之急遽变化,未能了解,遂使交通事故,相伴而生。其因交通事故而罹死伤者,征诸事实,实属不乏惊人之数”。[12]当时的报纸上有关交通事故的记载几乎每天都有,甚至一天有数起。日趋严重的交通问题亟待解决。

二、制度化与规范化

近代警察的交通管理进入民国时期,由京师警察厅负责交通的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多种措施进行交通管理。

(一)车辆登记

清末巡警部和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仅要求人力车、马车、排地车三种车辆到警察机构进行登记备案。[13]民国以后,京师警察厅陆续修订了各种车辆登记规则,扩大了车辆登记的范围。京师警察厅规定,人力车应呈报其所管区署,由其所管区署发放号牌方能进行营业。号牌的安钉便于京师警察对人力车进行统计管理。每个警区有自己固定的号牌。一定时间后,原有号牌多已毁损模糊不清时,京师警察厅制定新式号牌要求人力车进行更换,并收取一定费用。[14]为了防止车厂和人力车主为逃避缴纳牌照费用,不更换旧牌,京师警察厅派员检验,检验后方能营业。[15]车户更换新车时,必须将旧牌照呈报区署,倘有新车钉用旧牌照,或私售无牌照之车,一经查出,重罚不贷。[3]号牌的实行对于京师警察厅掌握人力车数量和管理人力车夫“成效颇著”。[16]随着汽车的迅速增加,京师警察厅也加强了对汽车的管理,颁布了《汽车管理规则》,[17]规定凡是汽车,无论自用还是营业用均应把详细信息呈报警察厅。呈报警察厅后,车主应将该车定期送交警察厅检查车身是否坚固,机械是否完备,检查合格后才能发给执照,同时缴纳执照费1元。所发执照应常置于车辆内,以备警察检验。[17](354)为避免危险发生“,车身不甚坚固者即当禁止驶行”。[18]汽车呈报检验合格发给执照后,还须购置京师警察厅指定的号牌两面,钉在汽车前后容易看到的地方。[17](354)每一辆汽车对应一个号牌,在警察厅备案,可以根据号牌查明车主的相关信息。对于其他交通工具如自行车、马车等,也要按照京师警察厅的相应规定进行登记。如自行车无论新旧均应向“该管警察区署购安号牌,领有通行证方准通行”。通行证每月更换一次。[19]车辆登记一方面可以确认车辆的合法性,保护车主的利益,另一方面可以检验车辆是否适于行驶,对维护交通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加强巡逻

除普通警察负责日常交通管理外,京师警察厅为改善交通环境和疏导交通秩序,成立了交通巡逻队,在“冲繁地点”设立专门的巡逻人员,以“注意交通,勿令车马拥塞,妨碍通行为专责”“,以补助区署巡守长警①之力所不及”。交通巡逻队共有巡长6名,巡警21名,每周更换其中五分之二。交通巡逻时间从每日午后1时开始至夜间1时止,其巡逻路线主要是行人车马比较繁盛的路段,根据昼夜交通情况不同,安排灵活的巡逻路线。如每日下午1时至7时,前门洞、前门大街商业繁华等处车马行人最多,巡逻人员最宜注意这些地方;每日下午7时至10时以前,陕西巷、石头胡同妓营业最为集中等处“车马交通均极繁盛”,特意安排两班同时出发,分头巡逻。[20]为保证巡逻取得成效,京师警察厅对巡逻路线和巡逻人员的行动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必须按照路线行走,无故不准出线路之外;队员巡逻时不准低头疾走,敷衍了事;巡逻时对待民众要用和平的态度进行引导劝诫;巡逻队员和各个区署普通的巡守警察应和平相处等。[21]

(三)限定车辆停运

京师警察厅在自身加强巡逻的同时,对车辆影响交通秩序的情况,如不按规定停靠、车速过快等也进行了规范。电车行驶有一定的轨道,警察厅规定其停车上下客人应在规定电杆处,不准在非规定电杆处停留。[21]汽车行驶灵活,但也不可随意停放,汽车到达所往地点后应选择宽阔对交通无碍的地点停放,停放时司机人员不得远离车辆,以便随时挪移。[17](356)人力车体积较小,其挪移更为灵活。人力车停放街市,没有固定的停车处“,颇碍道途”。[22]警察厅为禁止车辆随意停靠,在公共娱乐场所指定停车处,所有的人力车按顺序停放,不得横列路中,亦不准在门前争先揽客。[23]北洋政府时期,“汽车肇祸,层见叠出,概系因开驶不慎,速度太快所致”。[24]但汽车行驶速度以何程度为限,京师警察厅最初没有具体标准,至1917年2月,才参照东交民巷使馆界内的行车速率规定“:自用暨营业各汽车行驶速率,至快每分钟以营造尺六十六丈,每小时以中里二十二里为限,不得逾越”。[25]如有汽车任意在繁盛地点加速行驶要重罚。[26]后又稍作调整,以每小时二十五中里为限。[24]对于其他车辆如自行车,警察厅也规定“,须循环路旁缓行,不得狂奔疾驰或聚众多车互相争赛”“,弯折交叉处所不得快行”。

(四)司机人员管理

“车行的快慢,全在乎‘司机’的手力。倘行的太快,即能生出危险,所以警察厅为保护民命起见,对于‘司机夫’取缔极严。”[27]凡充当司机人员,应先期呈报警察厅,听候定期检验,检验“首重目力、耳力”,检验合格后令其学习《汽车管理规则》,一星期后再由警察厅考查是否熟悉规则,考查过关后才发给执照。司机人员执照在开车时应随身携带,以备警察检查。已领执照的司机人员每满3个月“应予复验并覆考查一次”。[17](353-354)后因有些司机人员开车行驶不慎,造成车祸增多,警察厅增加了限制司机人员的条件,要求不论“自用与营业汽车司机人,取妥实铺保两家,担负一切”。[24]倘有碰伤行人以及物品等事,司机须受警察的裁判。先将像片执照交回区署,轻则罚金,重则取消司机执照,并按照情节轻重处以三等至五等徒刑。[28]北洋政府时期,城里汽车日见增多,汽车司机素质良莠不齐,有些司机“对于规定汽车章程多不遵行”,为此警察厅特设汽车司机传习所,“专以造就司机人为宗旨”,由各区挑选精壮巡警入所学习,毕业后介绍给各汽车公司充当司机。[29]京师警察厅专门在《政府公报》发出通告,要求各汽车公司来汽车传习所挑选合格司机。[30]后为加强司机人员管理,警察厅行政处又印制《开驶汽车规则》,由警察区署发给各司机人员“,粘贴车厢内”,以便随时学习熟练掌握。[9]除此,警察厅还规定司机人一律穿用警厅定章制服,勿得混穿“,以视区别”。[24]

(五)道路管理

民国以后,市政公所对马路进行了整修,路况得到一些改善。为“便利道路之通行,防止危害之发生”,京师警察厅规定,未经官署准许,于路旁河岸等处开设店棚、在路旁罗列商品玩具及食物、于道路横陈车马或堆积木石薪碳及其他物品、将冰雪尘芥瓦砾秽物等投弃道路、于道路游戏等妨碍行人及车辆行走的情况均应禁止,违者处罚。[31]如有市街修理房屋之家,因特别情形,“不得不使用市街地者,照例应报警署得其许可”。[32]对临街商铺安钉广告铜牌等事,也要报告警察区署查看有无妨碍交通,未经允许,也不准擅自安钉。[33]“修筑马路,所以谋交通之便利,非以作驴马之牧场也。乃京中各马夫,往往于马路中间,将数十匹驴马,任意牵遛,致使往来车马,诸多不便,殊为有碍交通”。[22](434)为此,京师警察厅颁布的马路管理规则上有明文规定:不准在马路上遛马。[34]因关系交通“,且与地面秩序亦有莫大影响”,警察厅还制定灵柩穿城办法,规定出殡的仪仗,须在马路两旁行走,不准在沿街停留过久,以免妨碍交通。[35]另外,对于居民生活中占用马路的其他行为,京师警察厅也进行了规范和限制。如住户门口往往有石蹬,俗名称上马石,宽长数尺,横置道旁,侵占官街,阻碍车马行走,京师警察厅要求各住户限期将此种上马石一律运走。[36]

(六)统一指挥交通手势

“街衢卫繁,汽车往来如织,预防一切危害,端赖岗警指挥”,[37]而岗警指挥交通应有规范的手势,以便来往汽车按手势行驶。京师警察厅对指挥汽车停止、放行的手势作了统一规定:1.停止,巡警将右手向上高举;2.放行,巡警将高举之手放下;3.放右行,巡警将右手向右方平抬;4.放左行,巡警将左手向左方平抬。[17](355)如有道路修整或损坏不能通行,巡警放置相关标示或者在旁进行指挥。汽车如需转弯或行驶交叉路口时,应先鸣喇叭再打手势,告知巡警以便指挥。[38]北洋政府时期的交通手势是由巡警和司机人员配合完成。此种交通手势比较简单,易于巡警掌握,也易于司机、行人辨识。北洋政府时期,在“交通的要路,总是要设置一两个巡警站岗指挥来往的车辆”,[39]为使巡警熟练掌握指挥手势,京师警察厅曾特意用白话编写汽车司机人员规则,发给各区巡官长警,令其时常练习,“以防遇事无所措手”。[40]这一时期交通指挥手势非常简单,为“寻常勤务”[37],但到北洋政府后期,警务懈怠,各岗警“不知指挥汽车”,警察厅命令各路督察长,督饬各稽查员穿著制服,切实稽查,随时纠正。遇有岗警懈玩、精神不振、不知指挥汽车等项,即特别讯明姓名,报告惩戒。[41]随着社会的发展,到北洋政府后期出现了在玻璃上安设箭头式红灯以代替手势的情况,“构造既精,指示尤明”,特别便于汽车夜间行驶。但是各指挥岗警“未悉此种装置”,于交通指挥不利,京师警察厅特意训授长警夜间指挥汽车办法“,俾利交通,而免危险”。[37]

三、近代警察管理交通遭遇的困境

京师警察厅对管理交通比较重视,并根据不断变化的交通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正,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的交通状况。美国社会经济学家甘博在1921年撰写的《的社会调查》中认为:“的道路尽管拥挤,但是它有一支庞大而有效的交通警察队伍,严格地控制着全市的交通。”[42]1923年6月12日《晨报》登载了一则消息说,平日警察林立,一般车夫“皆稍知恪守定规,不敢出乎范围”。前一日警察因索薪罢岗“,所有重载大车及粪车,向走便路者,均忽然乱行马路之间,任意奔驰,漫无限制,而皮车(人力车)亦到处随便停放,虽有碍交通,亦无人过问,且任意争吵,肆无忌惮。此种下等社会之恶现象,顿见于街市之上”。幸亏当晚警察岗位“立时恢复原状,一切秩序安谧如常,而各车夫均敛迹如恒”。[43]这则消息可以说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市民对警察交通管理的总体评价。与此同时,警察管理交通也遭遇了很多困境。这一时期,的交通存在不少问题,除了道路拥挤和法规不完善等客观原因外,比较突出的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一些享有特权的人员无视交通规则。北洋政府规定总统府及各部院机关各级办事员所乘汽车,如出现伤人损物事件,巡警相机核办,但不得任意拘留汽车,以免有碍公务。[44]正因如此,各机关和军界长官乘坐的汽车如若撞人出现车祸,巡警也不敢对其做出严厉惩罚。[45]这些汽车夫的工资每月有30余元,[27](13)远远超过巡警八九元的月工资,相比来说,汽车的司机处于优越的地位,再加上有所依仗,往往无视交通规则,随意行驶,甚至严重者还有将巡警轧伤的情况。[46]

2.民众对巡警指挥交通缺乏理解。京师警察厅在报纸广为宣传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但是由于长期的生活习惯以及一些巡警执法不公的负面影响,有些民众不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对巡警指挥交通也缺乏理解。[47]如1914年1月,守望所巡警赵来泰在先农坛指挥行人,有一人逆行线路,对于巡警的指挥不但不服,反以恶言相抗,该巡警婉言劝止,其“仍复蛮横”。[48]此类行为屡禁不止。

3.作为交通管理者的警察本身缺乏执法意识。北洋政府时期,“繁忙的大道上每隔数百码就有一名警察”,[42](60-61)但的交通状况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警察不能很好地履行维持交通秩序的职责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出现各种交通情况时,警察缺乏执法意识,经常只是“呆呆地看热闹”,[49]或者根本就“置若罔闻”,恶劣者甚至对求救的车夫进行“斥责”。对于警察厅制定的管理交通和车辆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些警察也“未能认真办理”。[50]

四、结语

交通职称论文范文第4篇

目前我国的票价主要实行的是单一票价制和计程票价制,单一票价制的实行大多是以两元为单程价,只要不出轨道站两元任你行,这样的价格使得一些民众产生了不满情绪,在价格一样的前提下,行远之人仿佛更占优势,使得短程旅客有些不满;而对于我国60%的城市来说实行了相对合理的计程票价制,是根据客人的实际距离进行计费的一项制度。目前该制度为大多数城市所亲睐,计程票价制也因地域不同定价方式有所不同,我国部分城市是以站数来计费,一定的站数收取一定的价格;部分城市是以里程计费,一定的里程一定的价格,还有实行基础价和行程费的加和,依据不同城市的经济水平和市场需求制定着相应的轨道交通的价格。

2我国在当前形势下对于票务的应对

2.1依据路程算价格

目前我国各大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尚且处于初级阶段,大多数城市交通网络还并未完全成型,管理经验以及服务质量都有待进一步提高,而且目前我国民众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的依赖还有待加强,所以目前为止城市交通轨道的票价制定还是以扩大客流量为主要目标,同时还需要兼顾企业的利益、社会的利益以及乘客的出行支付能力。计程计费目前是最为合理的计费方式,以北京地铁为例,北京地铁在北京可以说是四通八达,为居住在北京的各种身份的人提供了极为方便的出行方式。之前的地铁一直采用单程票制,两元通票走遍北京,但是价格的优惠为地铁吸引了大量乘客,使得交通压力猛增,于是在近期北京对于地铁价格作出了大幅调整,使得北京地铁也开始实行计程计费制。以三元为基础价格,不同的里程有不同的收费方式,是递远递减制,票价的调整是大家并不很适应但却为城市的更好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城市轨道交通的定价是与交通轨道的发展情况密切相关的。在运营的初级阶段,由于人们对于新出现的交通方式并不是很习惯,可能会出现运营过剩的情况,此时的票价应以扩大客流量为目的,使广大乘客适应新型的城市轨道交通,确保新型交通方式有一定的客流;当运营达到一定程度时,可能会出现运营盈亏平衡的一个阶段,此时应该制定一个稳定的价格,价格稳定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交通轨道的条件,提高运营时的服务以求更多的吸引乘客,同时夯实原有的乘客数量,使得城市轨道拥有更大一部分的市场,这时也可以考虑到让价和折扣的票价策略;在城市轨道交通占据绝对优势时期就应该差别定价,调整一天的高峰时期和低谷时期的客流,尽可能地满足乘客的出行要求;对于大家青睐的线路可以适当提高票价来使得运营商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障。

2.2分人群收费

城市的轨道价格作出调整的同时也考虑到了社会的特殊群体,例如学生,老人,以及需要长距离乘坐的乘客等,在票价的改革中为他们也提供了相应的优惠。残疾军人、因公致残警察、盲人、七十周岁以下的残疾人、七十周岁以下的老人、有一卡通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等弱势群体可免费乘车;六十至六十九周岁的老年人,六至十八周岁的学生可享受单程票的五折优惠,长途乘车的旅客可以享受折扣优惠。在城市轨道运营初期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在城市交通轨道覆盖的地方,那些依赖城市轨道交通出行的人;第二类是来此体验新型交通方式的城市居民和外地游客;当运营到交通轨道处于盈亏平衡时,其主要的服务对象是城市的常驻居民;当其占据优势时,其服务对象是以城市交通为主要出行方式的绝大多数市民和流动人口。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服务水平的要求也日益提高,人们对于价格的要求也会淡化,所以在更改价格之前应该以提高服务水平为前提。

2.3分时段收费

随着运营时间的加长,城市轨道交通拥有了一定的客流量,而大部分是以轨道交通为工作出行提供便利,所以出现了上班高峰时期人流太过集中,而平常时段客流却不多,在这种情况下,我国考虑到可以分时段来收费。对于人流太多的时段,可以适当的来提高价格从而可以分散客流,使得出行更加快速,也可以减少乘客的等待时间,为乘客提供更好的服务。而对于乘客较少的时间段可以适当降低票价,从而使一些对时间要求不高的工作岗位的人或来观光的游客选择低人群时段出行,使客流得到分散,也是的人们出行更加愉快。分时段收费的最大便利在于分散了客流,为乘客提供了更多的方便但也对城市轨道交通的服务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种方式也将作为票务调整的一种方案出现在以后的城市交通轨道建设过程中。

3结束语

交通职称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 :中国传统文化课程体系;高职学生;人文素质教育;显性课程;隐性课程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4)03-0016-04

目前,提高高职学生人文素质的呼声越来越高。鉴于此,高职院校要倡导“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既培养学生“做事”的本领,也培养学生“做人”的修养。课程是完成高职教育目标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元素。因此,构建人文素质教育课程体系是培养高职学生人文素质和人文精神的重要途径。

中国传统文化课程定位及培养目标

作为人文素质教育课程,笔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的定位是:中国传统文化课程是培养高职学生的人文素质和人文精神的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

高职院校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的培养目标:一是让高职生了解、掌握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实质和精髓,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民族文化精神,促进对民族文化的认同和文化自觉,并把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精髓内化为自己的人格。二是让高职学生在学习中国传统文化中领悟美的真谛,培育他们欣赏美、体验美、鉴赏美的意识,升华他们对生活美、艺术美的追求。三是让高职学生掌握人文知识,进而培养高职学生的人文素质和人文精神。四是通过人文知识、人文素质和人文精神的培养,提高高职生“做人”的自觉。所谓“做人的自觉”表现在以下几点:善于自我和谐相处,善于与人和谐相处,善于与物和谐相处,即与自然、社会的和谐相处。

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的特征

就课程性质来说,中国传统文化课程具有民族性和本土性。中国传统文化是我们的祖先世世代代传承下来的丰厚遗产,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也是中华民族取之不尽的精神财富。因而,本土性与民族性是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的显著特征。

就课程目标而言,中国传统文化课程重在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唤醒和引导学生身上的“人文需要”,使学生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如果说自然科学课程的目标是使学生成为一个有能力的人,社会科学课程的目标就是把学生培养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那么,中国传统文化课程则是把学生培养成真正意义上的人。

就课程的知识性来看,中国传统文化课程主要传递的是人文知识。中国传统文化课程常常通过量化的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活动的实施,保证所培养的人才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知识结构。具备一定的中国传统文化知识是培养高职学生的人文素质和人文精神的基础保障。因为高职学生只有具备了一定的中国传统文化知识,才有可能把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内化为自己的人格和精神。所以,构建中国传统文化课程体系,是高职院校学生人文素质培养最基本、最核心、最重要的教学保障。

就课程结构来看,中国传统文化课程具有层次性、拓展性。笔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由一门公共必修课“中国传统文化”和两门拓展选修课“文学欣赏”和“中华美学”组成。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的功能,主要侧重于高职学生的认知功能和文化传递功能。

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的层次性体现在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的层次结构中,每一层次都有较明确的课程要求。“中国传统文化”传授的是高职学生必须掌握的中国传统文化基础知识,其核心是精神及中国文化在各个领域的体现和积极作用。因为中国传统文化是以伦理为本位的文化,所谓伦理,就是如何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即如何做人。中国传统文化课程重在培养高职学生“做人”的自觉意识,是培养高职学生人文素质和人文精神的一门基础性课程。

“文学欣赏”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拓展课程。通过中国古代文学的学习,重在培养高职学生的文学艺术修养,提高文学鉴赏能力,美化心灵,陶冶情操。因为文学是通过文学形象陶冶人的情感的,所以,文学教育对于人的个性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中华美学”同样是中国传统文化更高层次的拓展课程。本门课程是上升到美学的理论高度研究美,重在通过美育塑造学生的人格。美育可以丰富学生的情感,唤起学生的理性力量,使学生达到情感与理性的完美统一。爱因斯坦说过:“一个人对社会的价值首先取决于他的情感、思想和行为对人类利益有多大作用。”而情感是需要培养的,尤其离不开美的陶冶作用。美育是以美的形象为手段,激发学生美的情感,使他们的精神感到自由、愉悦,情感得到升华,进而使心灵得到净化。美育在丰富学生情感的同时,还给他们以理性力量。美育之可贵不仅在于它能丰富学生的情感,更重要的还在于它体现了人性的更深沉的理性,因而也具有最大的广泛性。美育通过审美活动使学生的理性渗透于感性的个体存在之中,让他们获得情感与理智的满足,从而达到情与理的高度融合。

就课程类型来看,中国传统文化课程适宜采用讨论式教学模式。因为中国传统文化传递的是人文知识,人文知识是一种“反思性的知识”,具有个性化、隐喻性和多质性。如对“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崔颢《黄鹤楼》)、“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李商隐《无题》)的理解,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理解,这就体现出人文知识的个性化。因此,中国传统文化课程教学最忌“灌输”和“绝对化”,应采用讨论课的教学模式,给学生创造一个自由、真诚、开放的教学氛围,让学生在体验、移情、理解和对话中反思,感悟人生的真谛,感受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

构建以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

为主的中国传统文化大课程体系

课程是实现或制约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一个最基本的元素。其基础性决定了它的重要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最终目标都会指向课程。

课程包括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所谓显性课程是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的,与一定的学科、实践相联系的育人媒体,它包括学科课程和实践课程”。①“所谓隐性课程即那些没有在课程计划或学校政策中显现,但却是学校教育实践和教育结果中必不可少且有效的组成部分,包括学校正规课程中隐含的教育因素、学校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学校的管理体制和制度、教师的人格和学校领导的风格以及与学校文化系统相通的社会文化等”。②

隐性课程的资源皆隐含于学校文化之中。这些资源是以暗示的形式传导的,关键在于用心去体验和情感投入,效果具有长期性、间接性。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是整体课程的两个部分,但从逻辑学意义说,它们在内涵上是不相容的,具有相对独立性。因此,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课程整体。首先,二者并非是主从关系,而是相互对立、相对独立的两个课程领域。其对立性是指隐性课程是相对显性课程独立存在的一种课程形式;其次,二者是一个互动的转换关系,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是统一的整体,在一定条件下可相互转化。显性课程中潜含着隐性课程的成分,隐性课程强化着显性课程的效果;再次,二者是一种相互补充关系,只有当二者相互认同、彼此支持时,才能共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学习和个性发展,取得最佳的教育效果。

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应是一个包含着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在内的全方位的潜移默化的教育养成过程。因此,本文所探讨的中国传统文化课程概念,是指广义上的课程概念,其包括显性中国传统文化课程和隐性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由显性中国传统文化课程与隐性中国传统文化课程一起构成一个全面、正确、和谐的中国传统文化课程体系。其中,显性课程由核心基础课程和拓展课程构成;隐性课程由活动课程、网络课程、柔性课程等构成。

一是以外显为主的常规结构形式,就是指常规的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结构,即显性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结构形式,即在教学计划中以课程科目形式出现的课程编制方案。显性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的设置是以主干课程为纲,辅之以相关课程。由于高职院校的特点和学制所限等原因,笔者认为,可设置一门核心公共必修课“中国传统文化”为中国传统文化课程体系中的主干课程,侧重讲授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精神;设置“文学欣赏”和“中华美学”为中国传统文化课程体系的选修拓展课。

二是内隐的非常规结构形式,即隐性中国传统文化课程。隐性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的结构形式无固定的模式,所谓课外活动、讲座、参观、学校环境等都属于这种形式。它以潜移默化的形式规范高职学生的举止行为、价值观念、精神世界。这是一种通过潜移默化方式间接影响学生的教育形式。

要使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文知识真正成为学生的人文素质,就必须与学生的实际活动以及这些活动中的体验相结合。而这种实际活动是在某种环境、某种氛围中进行的,因此,只有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相互配合,高职学生的人文素质和人文精神的教育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中国传统文化课程体系的构成

中国传统文化课程体系的结构由一门主干必修课“中国传统文化”和两门拓展选修课“文学欣赏”和“中华美学”构成。

主干课程“中国传统文化”作为公共必修课程,笔者建议将课程命名为“中国传统文化观念十六讲”,侧重于中国传统文化观念和精神的讲解,侧重领悟中国传统思想,使学生明白中国传统文化中并没有独立于“行”以外的“知”,倡导学生在生活中践行中华民族文化精神。

拓展选修课“文学欣赏”重在培养高职学生的文学欣赏能力和审美水平,让高职学生在文学欣赏中愉悦性情、陶冶情操、美化心灵、开阔思维。文学欣赏课的学习过程本身就是一种美的享受和体验的过程。因此,“文学欣赏”的教学内容不必涉及太多的文学欣赏方面的理论知识,重在作品欣赏,让学生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感受中国古典文学的魅力,在享受、体验中达到课程的培养目标。为此,高职院校“文学欣赏”课教学内容或教材的选取就显得至关重要。

首先,选择古典诗歌,通过诗歌欣赏培养学生诗性的智慧,提升学生的人文素质。诗性智慧表现为感情的凝聚、直觉想象和境界的升华等方面。因此,要从人文精神出发拓展诗性思维,通过教育和引导,让学生感受到诗性的无处不在,并把它最终落实到做人的基点上。因此,我们呼吁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教师要更好地从人文思维的角度,借助于“诗性的智慧”,更好地培养学生的“人性美”和“知性美”。

其次,选择曹雪芹的小说《红楼梦》。因为《红楼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巅峰之作,它巨大的艺术魅力和没有结局的残篇给读者带来太多的想象空间。作为一个中国人如果没有读过《红楼梦》,那就是一种不可原谅的遗憾。据调查,我们的高职学生绝大多数没有读过《红楼梦》,或对《红楼梦》了解甚少。当然,通过几节课的学习,不可能让高职学生对《红楼梦》有全面的了解或较深的认识。但我们的课堂教学永远都只是一种引导和启发,通过课堂引导、启发,把学生引进门,最终还是学生自主学习、自我思考、自我提高。“文学欣赏”课通过对《红楼梦》主要人物形象的分析来认识《红楼梦》的思想价值和艺术魅力,培养学生的审美水平和鉴赏水平。

“中华美学”是中国传统文化课程体系中更高层次的拓展选修课。人文素质教育中,审美教育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审美教育是通过潜移默化的形式来提高学生的思想境界和塑造学生的健全人格的。

教育家先生曾主张“以美育代宗教”,并终生以推广美育为己任。在当时与蔡先生持相同或相近看法的人还有梁启超、王国维等人。在晚年总结自己的教育经验时,也一直强调:“提出美育,因为美感是普遍性的,可以破人我彼此的偏见,美感是超越性的,可以破生死利害的顾忌,在教育上应特别注重。”之所以要用美育代宗教,是因为对中国人而言,倡导美育比倡导基督教要现实得多,因为几千年来中国人虽然有精神信仰,但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上帝存在。

中国传统文化是非常重视审美教育的,在儒家那里“乐教”和“诗教”占有重要地位。孔子在《论语》中多次涉及音乐评论,这些评论都很深刻。台湾学者徐复观认为中国古代教育是以音乐为中心的教育,并且认为:“礼乐并重,并把乐安放在礼的上位,认定乐才是一个人格完成的境界,这是孔子立教的宗旨。”③徐复观认为儒家是主张“为人生而艺术”的,而这种“为人生而艺术”主要表现在音乐方面,同时也表现在诗歌方面。在《论语》里,孔子多次强调学习《诗》的重要意义。儒家认为只有通过“乐教”和“诗教”辅之以“礼”,才能培养出温柔敦厚的完美人格。而道家则不同于儒家的将人格视作对仁义的归依,而把人格看成对包括礼义在内的世俗之物的超越,主张在回归自然、天人合德中实现人格的独立自由。在中国历史上儒道两家是互补的,共同滋养着中华文化的灵根。李泽厚把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文化归结为一种“乐感文化”和“实用理性”。他认为:“儒家不是宗教但却包含着宗教的热情,虽然不是哲学但却包含着哲学理性。它培养了一种人格、操守、感情、人生理想、`生活态度。”④

主张“以美育代宗教”,实际是在延续儒家的审美教育传统。“如果说宗教对人类心灵起着一种净化作用,使人对宇宙、对人产生一种神秘感和美感,对自己的同类或其他生物表示体贴和怜悯,那么依著者之见,诗歌在中国已经代替了宗教的作用。”⑤因为当今中国人的伦理价值真空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所以,我们在今天重提“以美育代宗教”,仍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也是我们提倡高职开设“中华美学”的目的所在。

总之,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的人文性,奠定其成为高职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的课程体系的基础。明确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的定位,建立科学的中国传统文化课程体系,合理分配学分,保证充足的学时,配备良好的师资,进行严谨的教学以及严格的考核等制度设计,是大学人文教育成功的基础。

注释:

①②谭伟平:《大学人文教育与人文课程》,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82-84页

③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页

④李泽厚:《世纪新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37页

⑤林语堂:《中国人》,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11页

参考文献:

[1]张楚廷.课程与教学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340-349.

[2]谭卫平.人文教育与人文课程[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63.

[3]胡炼.美育的素质教育功能及其对学生人格的完善[J].经济师,2008(1):121.

[4]谭伟平.大学人文教育与人文课程[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

[5]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

[6]李泽厚.世纪新梦[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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