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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逻辑学

博弈逻辑学

博弈逻辑学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博弈论;语义学;逻辑哲学

贾可·辛提卡是当代着名的逻辑学家,他将博弈论与语义学直接结合起来,创建了博弈论语义学。辛提卡用博弈论的方法来处理命题,就是要确定命题的值,即命题的真或假。同经典逻辑一致,辛提卡预设了命题是二值的。辛提卡首先给出一个定义域D,任何名称都可以在这个集合中找到所指。博弈论语义学的核心是将量词短语看成专名,将句子看成语句函项,然后在给定的定义域D中选择相应的个体将句子中的量词短语替换,从而达到消除量词,找到原子句的目的。在方法上,辛提卡选择了博弈论,他将人们对句子的理解过程比喻为一个两人博弈,两个参与人分别为“我”和“自然”,每个回合必定要分出胜负,不容平局,那么对于一个句子S,根据规则,博弈双方轮流将S约化为S’、S’’,等等,直至最后使得约化的句子不再包含变量和连接词,即原子句,此时双方就可一决输赢。如果这个原子句为真,则我取胜,自然失败; 如果这个原子句为假,则自然取胜,我失败。运用博弈论语义学,我们能够从大量的语言信息中得到最基本、最简化的语句,从而能够轻松地判定这些语言信息的真假。理解这一理论的关键是理解定义域D、原子句、博弈等概念。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可以说是维特根斯坦前后期哲学的综合:“语言博弈”概念源于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的语言游戏说,而它的理论核心则是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图象论。[ ]

一 “图象论”与命题真值

维特根斯坦是学界倍受关注的大师,其前后期思想的迥异恰当地诠释了他的哲学主题:“哲学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活动。”①有趣的是,辛提卡博弈论语义学所强调的也是动态的理解命题,这与维特根斯坦哲学在本质上殊途同归。

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主要贡献之一就在于提出了着名的“图象论”。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和后期哲学的目的都在于通过研究语言的结构和界限来理解思想的结构和界限。维特根斯坦工作的基点,就是回到逻辑的出发点,即考虑命题的性质。这样,真的界限就构成了语言的界限,维特根斯坦所考虑的就是关于事实的话语。“人给自己造出事实的图象”②。维特根斯坦指出: 命题是实在的图象,“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③。“图象是一种事实”④。“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⑤。“图象的真假在于其意义与实在的符合与否”⑥。维特根斯坦认为,图象与它所图示的事实之间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这种关系“由图象元素与物项的配合而成”⑦ ,这种关系本身也是一种图象;二是“凡图象,不论只有什么型式但要能表象实在———对或错———所必须与实在共有的东西,即是逻辑型式,亦即实在的型式。”⑧所以,“每个图象亦是一逻辑图象”⑨。“对象是简单的”⑩。“对象构成世界的本体。因此不能是复合的。”

一切复合物必然可分解到不可再分的部分,这就是绝对简单的对象,那么,这种绝对简单的对象是什么? 很显然,维特根斯坦这一思想的形成深受罗素和弗雷格的影响。罗素对客体进行了区分,一类是亲知的客体,一类是描述的客体,通过“亲知还原”,描述的客体可以转化为亲知的客体,维特根斯坦对罗素的客体进行了扩展,认为属性和关系也是一种客体。语言中的一个名称来表示一个简单的客体,通过这些客体的结合方式,指称客体的名称可以相互组合成句子。对于简单的客体,我们无法定义它们是什么,我们仅仅能够指示它们,这样,我们也就无法言说这些客体是存在的,因为定义一个客体就是意谓着被定义项的存在。维特根斯坦的绝对简单的对象实质上是罗素亲知客体的变体,是经验的客体。图象论的主旨是说明图象如何具有命题的内容,图象可以看成一个句子,一个句子也可以看成图象,这对于解释最简单句子的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如何处理复杂的句子呢?

维特根斯坦最开始的设想是用合取和析取处理一切复杂句子,这也是辛提卡采取斯科伦前束式处理量词句的直接思想来源,但是维特根斯坦后来采取了另一个思路,代之以集成的图象法,“凡对于复合体的陈述,都可解析成对于其成分的陈述,解析成一些把复合体完全摹状了的命题。”即一个复杂的表达式的真值取决于组成它的表达式的真值,即命题就是基本命题的真值涵项,这样,维特根斯坦就完成了语言的运作方式。维特根斯坦的这一思想源于罗素和弗雷格的启发,罗素和弗雷格两人都认为命题才是最基本的意义单位,主张将命题形式化,即用数学中的函数表示命题。维特根斯坦对这一思想的运用是水到渠成的。维特根斯坦认为,“命题是原初命题的真值函量”。“原初命题是命题的真值函目”。换句话说,“一切命题都是对原初命题做真值运算的结果”。“命题就是从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自然也从其确是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而得出的一切。所以,从某种意义可以说,一切命题都是原初命题的总括。”

命题与世界的图象论包含了两层含义: 一是图象的元素与事物之间具有对应关系;二是图象与事实之间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由此,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图象是一事实”,“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

正是因为命题具有相同的结构,才使得我们可以将其形式化,并且可以进行变项替换。那么,图象如何与世界相联系? 在维特根斯坦早期哲学中,这种关系由名称—客体的关系来决定,但是名称如何与客体相联系? 与其说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是对前期哲学的反叛,不如说是进一步的深入,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名称与客体的关系被受一定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所确定。在完成这个思想转变之后,维特根斯坦不需要图象论了,取而代之的是语言这种被规则所支配的特征。

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是将博弈的方法引入命题分析,他的研究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命题的构成和命题的真假,第二个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命题的真假。第二个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讨论的一个主要问题,其前期哲学为解决辛提卡的第一个问题提供了思想元素。命题是由概念构成的,而博弈语义学中的概念则直接对应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维特根斯坦的存在是与事实相对应的存在,是以现实世界为界限的,所以辛提卡用他的可能世界改造了维特根斯坦的客体。在辛提卡看来,很多情况下,人们的语言交流所涉及的客体多是描述的客体,这些描述的客体有些能转换为亲知客体,有些不能,如“结构为H3O的水”,但是人们在日常的交流中又会涉及这些概念,自然在定义域D中也就应该包含这些元素,可以看出,辛提卡的客体是对维特根斯坦客体的扩展。辛提卡的客体分为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两类,即在现实世界中存在和在可能世界中存在。而且很明显的是,辛提卡的存在概念不是语义学层面上的,而是语用学层面上的语义,这在博弈论语义学的操作性中得以体现。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定义域D中的个体必须能与可能世界中的对象一一对应,脱离了这种对应关系,我们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在言说何物, 更不用说判定言说语句的真假。正如Dana Scott所指出的那样,语义确定一个实现不是必需的,它应该为证实一个实现是正确的提供标准。

在确定了命题的构成之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命题真假的标准是什么。辛提卡认为,命题是有意义的,命题的意义就是命题的真假值。博弈论语义学的处理方法是找到一个体用概念的名称代入量词所约束的变元,即参与人“我”在定义域D中找到相关的个体以证实语句,而参与人“自然”则企图找到范例来证伪语句。那么,如何才是找到相关的个体呢? 或者说,怎样才知道代入个体后的语句为真? 如前所述,辛提卡在扩展了维特根斯坦概念的基础上明确了命题的构成问题,相应的,辛提卡的命题范围较之维特 根斯坦就宽泛的很多。辛提卡将博弈论语义学称为“寻找并找到的”逻辑,寻找并找到了什么? 就是找到一个适当个体代入后的原子句所反映出来的图象与现实世界相符合。这不仅直观,而且符合人们的日常交流。可见,在确定命题真假的标准上,辛提卡与维特根斯坦是一致的,就是采用图象论的符合标准。辛提卡自己也曾明确指出,“博弈语义学不排斥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图示的(同形的) 关系理论在原子句和现实之间建立了联系。”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要确定命题的真值,只要将命题与图象做个比较就可以了。用辛提卡的话说就是,“名称-客体关系曾经被建立,仅仅需要一件事,这件事就是将原子句和现实相比较。”

辛提卡指出:“维特根斯坦的图像理论和逻辑语义学之间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更有趣。最重要的大范围相似性之一,就是在两个理论中,语言的基本元素和现实的特定方面之间的代表关系,用任何的方式都不能进一步的分析。”罗素指出,事实是意指那种使一个命题真或假的事物。而一个命题的本质就在于:它可以两种方式,即以人们所谓的真的方式或假的方式对应于一个事实。最基本的事实是原子事实,与原子事实相对应的是原子命题,它肯定某物具有某种性质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关系。原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它是否与原子事实相符合。在原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联结词就构成了分子命题。分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组成它的原子命题的真假,是原子命题的真值函项。在分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量词可以构成更高一级的概括命题。其真假最终也取决于原子命题的真假。维特根斯坦继承了这一思想,认为任何复杂命题经过分析都可以还原为最基本的原子命题。辛提卡由此得出结论:“一个指示性句子的表达在通常的本质上不是这些语言博弈的一个回合,在这些语言博弈中,给出了几个构成成分的词语,并且因此给出了整个句子的内涵。”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我们根据可能世界理论可以确定定义域D,根据维特根斯坦的图象论可以处理命题,并且将命题的具体处理方法转化为真值函项的求解,那么,接下来要考虑的是,我们究竟应该如何为真值函项求解,并且这个方法是否可以形式化。遵循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路,辛提卡找到了博弈论。[ ]

二 “语言游戏说”与语义博弈

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的所谓“语言游戏”,实际上是把游戏当成是运用语言的比喻,即强调语言的使用,他指出:“我将把由语言和行动(指与语言交织在一起的那些行动)所组成的整体叫做‘语言游戏’”。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词的意义在于使用,运用语言是一种活动,我们使用的语词在不同的场合会有不同的意义,必须根据具体的使用环境才能确定语词的意义,试图通过孤立的逻辑分析来揭示语词的意义,结果只能误入歧途。维特根斯坦对语言的这种处理方法,实质上是从具体的语境动态地观察语词的用法,我们不能孤立地去问“什么是意义”这一类的问题,而应该说“什么是意义的解释”。弄清一个语词代表什么之前,必须首先掌握包括这个语词在内的那种语言游戏,一个词语的意义也就是它在语言游戏中的实际用法。维特根斯坦对于语言及其意义问题的思考,得益于一场足球比赛的启发,同时,相较于足球比赛,语言游戏也存在规则,在维特根斯坦看来,遵守规则是语言游戏的灵魂,也是一切人类行为的必要条件。维特根斯坦用了很多篇幅讨论规范和遵守规则。“遵守规则,做报告,下命令,下棋都是习惯(习俗,制度) 。

“遵循规则类似于服从命令。人们是被训练这样做的;人们是以特定的方式对命令做出反应的。人类共同的行为方式乃是我们据以解释陌生语言的参考系。”可见,规则和遵循规则是人们在实践和交往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行为准则和行为模式。这种语言游戏所遵循的规则究竟是什么? 是否就是逻辑必然性? “维特根斯坦最终在他的认识论斗争中失败了”。

其实[ ]只要留意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我们不难发现维特根斯坦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的缺陷,维特根斯坦指出:“我的根本思想是‘逻辑常量’不代表任何东西。事实的逻辑不可能为任何东西所代表。”“没有‘逻辑的对象’、‘逻辑常量’(照弗雷格与罗素的意义) ,于此便显然可见。”虽然维特根斯坦不承认逻辑常项的存在,但是认为客体具有逻辑形式,这种形式使得客体能够聚拢。

辛提卡认为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受到博弈论的影响。“游戏概念的主要用法如此多地分享了像冯·诺意曼( vonNeumann)和约翰·纳什( John Nash)那些数学家构建一个详细的游戏的一般理论的结构,那个理论旨在帮助科学家与哲学家理解有趣的问题的范围。它们甚至包括了真理与意义的问题(以及其他的语言—世界关系)以供讨论,维特根斯坦从中提出了他的语言游戏观念。”

与维特根斯坦相同,辛提卡在确立了命题和世界的图示关系之后,需要研究的就是这种关系是如何建立的,“处于这些描述关系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在辛提卡看来,单纯的图像论已经不能解释这个问题了,图像论的任务是描述关系,那么对关系的关系的刻画,则需要另一个理论。辛提卡指出:比起那些为解释语言与现实结合所需要的思想,维特根斯坦经常包含更多的语言博弈思想。“为了理解(一个给定的一阶逻辑语句) F,我们显然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记忆空间,事实上,我们对一阶语句的理解必须建立在对语句和世界的有限的逐步比较之上,而不是(潜在的) F的图像本质。”“有时语言博弈能够明显的被发现用于提供词语和它所刻画之间的关联”。

这里我想指出的是,或许我们用图像论处理语句理解的时候已经不足道了,但更为恰当。辛提卡认为自己受到“维特根斯坦有关思想的启发,强调受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 亦即寻求和发现语言游戏的重要性。”但是,辛提卡“比维特根斯坦走得远得多,因为后者的思想是轮廓性的且不系统。”“在我没有有效的方式找到我的下一步该如何行动时,我怎么可能在实践中采取一个策略?”

这里有几种选择。也许有人会像在非确定性证据系统内所做的那样提出某种思路,但是辛提卡建议把我的策略限制在递归中。这种限制的方法是非常精致的,它注意到了维特根斯坦对语言游戏中实际可游戏性的思考。辛提卡坚持认为语言目标导向语言本质,这可以帮助我们重新认识处于维特根斯坦形式化时期的游戏概念的意义。当时,维特根斯坦使用“游戏”来指称目标导向的活动,诸如证实或者证伪的活动。辛提卡延用了这一思想,他说:维特根斯坦的“用法”概念强调的是一种活动,是一种构成一个词的自然环境并使该语词从中获得其意义的活动。

博弈逻辑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博弈逻辑/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逆向归纳法悖论/归纳推理的合理性

【正文】

1 一种新的逻辑:博弈逻辑

博弈论研究人类活动中的互动行为,在经济学中得到广泛的运用。在博弈论中,人类的所有活动,只要是互动行为,均可以看成是博弈行动。在此基础上,一种新的逻辑“博弈逻辑”(game logic)得以兴起,它是一种特殊的行动逻辑(action logic)。

博弈论研究多个理性人在互动过程中如何选择自己的策略。理性的人是使自己的目标或得益最大化的人,在经济活动中理性的人即是使经济目标最大化的人——经济人。理性人如何使得自己的“得益”最大?关键是“推理”。

博弈逻辑中存在着两种研究纲领。第一种研究纲领是结合模态逻辑系统,建立新的博弈逻辑系统。在这方面,日本筑波大学的金子守(Mamoru Kaneko)教授是这方面的权威。近几年,他在国际刊物上发表了大量有关博弈逻辑方面的论文。他不仅在模态逻辑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了多个博弈逻辑(game logic)系统,而且,建立了与博弈逻辑密切相关的公共知识逻辑(common knowledge logic)系统。第二种研究纲领是研究博弈活动中的实际“推理问题”,许多博弈论专家在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博弈逻辑做整体的分析不是这里的任务,本文的目的是简要论述博弈活动中的推理问题,属于第二种研究纲领。

根据博弈论,人们在实际的博弈活动中涉及到两种推理: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然而,正如传统逻辑中存在着悖论(演绎悖论和归纳悖论),在博弈逻辑中同样存在着悖论。

2 博弈逻辑中的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

博弈论有两个假定:第一,博弈参与人是理性的;第二,博弈参与人的得益不仅取决于自己的行动,同时取决于其他人的行动。

每个理性的参与人在策略选取,使自己得益最大时,要充分考虑局中其他人的策略选取。同时,每个参与人知道其他参与人与他有同样的想法。在博弈中,“每个人是理性的”是公共知识(common knowledge),它是每个参与人进行策略选择或者推理的前提。

博弈参与人的推理表现在他对策略的选取上。决定参与人的策略选取一方面是博弈结构,另一方面是其他参与人的策略。博弈结构是不同策略组合下的支付函数或者得益函数。按照博弈的次序来分,博弈分动态与静态博弈;按照信息的分布来分,博弈分为完全信息与不完全信息博弈。在不同的博弈结构下,参与人所用的推理不同。

根据参与人推理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关系,在博弈中推理分为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我们来分析博弈参与人是如何运用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的。

(1)静态博弈的演绎推理 让我们来分析典型的“囚徒博弈”的例子。

警察抓到了两个共同偷窃的小偷,对他们进行单独关押。囚徒面临这样的“政策”:如果一方“招认”,供出自己与对方以前所做违法之事,而对方“不招认”,“招认”方将无罪释放,对方会被判重刑10年;如果双方都与警方合作,选择“招认”策略,各被判刑5年;而如果双方均“不招认”,因警察找不到其他证明他们以前违法的证据,只能对他们的小偷行为进行惩戒,各判刑1年。这两个小偷如何做出选择?

囚徒困境的支付矩阵为:

附图

“囚徒困境”是一个被广泛谈论和研究的博弈。在这个囚徒困境中,小偷的最终“得益”是当场释放还是被判刑(10年、5年、1年),不仅取决于该囚徒的决定,而且取决于另外的小偷的决定。

在这个例子中,每个小偷都作这样的推理:

如果对方“招认”,

我“不招认”的结果是判刑10年,“招认”的结果是判刑5年;

“招认”的结果好于“不招认”的结果

此时,我应当选择“招认”

如果对方“不招认”,

我“不招认"的结果是判刑1年,“招认”的结果是当场释放;

当场释放比判刑1年要好

此时,我应当选择“招认”

因此,无论对方采取“招认”还是“不招认”,我最好的策略是“招认”。

无论是甲,还是乙,他们均推理得出最好的策略是“招认”。双方均招认是“纳什均衡”——这是一个稳定的结果。

在囚徒博弈中存在惟一的纳什均衡(注:纳什均衡,简单地说就是,一策略组合中,所有的参与者面临这样的一种情况:当其他人不改变策略时,他此时的策略是最好的;也就是说,此时如果他改变策略,他的支付将会降低。在纳什均衡点上,每一个理性的参与者都不会有单独改变策略的冲动。)点,即两个囚犯均选择“招认”策略。一旦人们处于囚徒困境,“囚徒困境有惟一的纳什均衡点”构成参与人的“公共知识”,双方均毫不犹豫地选择“招认”。

这是静态博弈的例子。在这个推理过程中,双方的推理均是演绎的。

(2)动态博弈中的演绎推理 动态博弈过程如同静态博弈,也是一个推理过程。我们来看一下动态博弈中人们是如何进行演绎推理的。先看一个例子。

有两个企业A、B。企业B独占一个行业的市场,企业A要进入这个领域,想与企业B瓜分该市场。企业B不愿意A与它一起瓜分该市场,它发出“威胁”:“如果你进入,我将打击”。当然,对B进行打击,双方均有损失。——这是双方的“公共知识”。该博弈用博弈树表示,即为:

附图

上图中的数字表明:如果A“不进入”,A的得益为0,B的得益为10;如果A“进入”,B“不打击”的话,A与B平分10,各得到5,而如果“打击”的话,A的收益为-3,B的收益为4。

这个博弈的结果是,A选择“进入”,B选择“不打击”。——它们构成“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对于这个博弈,B的威胁“如果A进入,我将打击”是“不可信的”威胁。

在这个动态博弈中,理性的参与人所用的推理方法被称为“逆向归纳法”又称“倒推法”(backward induction)。虽然被称为逆向归纳法,但它是完全归纳法,即它是演绎性的。

逆向归纳法是求解动态博弈的方法。它是演绎性的,因为它的推理是必然的。在上面的例子,我们看到,企业A作这样的推理:

假定我(A)进入,B如果“打击”,它的得益为4;“不打击”的得益为5。B是理性人。它将选择“不打击”。既然我预测到B将“不打击”,我在“进入”和“不进入”间进行选择时,“进入”的得益为5,“不进入”的得益为0,我作为理性人,将选择“进入”。

当A选择“进入”策略时,B的推理是:

如果采取“打击”,我的得益为4;“不打击”的得益为5,选择“不打击”是理性的选择。

(3)静态博弈中的归纳推理 博弈中参与人运用归纳推理,原因大体有两个:一是由于信息不完全;二是由于博弈是竞争性的——零和博弈。

不完全信息博弈,又称贝叶斯博弈,是博弈论研究的重要内容。不完全信息博弈是指博弈参与人的得益函数不是公共知识时的博弈。此时,虽然博弈参与人是理性的构成公共知识。但是,总存在某个策略组合下的得益不是公共知识。这样,即使一个博弈存在惟一的纳什均衡,由于这个均衡不是公共知识,这样的均衡不能够在一次博弈中达到。而所谓竞争性的博弈是指零和博弈,在一个博弈中如果只有两个参与人,其中一方所得等于另外一方所失,此时,双方不可能形成一个大家均接受而不会改变的纯策略对。

在这样的过程中,博弈参与人如何确定自己的策略选取呢?他只能根据其他参与人“历史”中的策略“归纳地”得出对方此时的策略,从而决定自己的策略。一个例子就是,《三国演义》一书中“空城计”博弈。

诸葛亮误用马谡,致使街亭失守。孔明在西城中,准备启程。等他安排停当,司马懿引大军15万蜂拥而来。当时孔明身边别无大将,只有一班文官,五千军士,已分一半先运粮草去了,只剩二千五百军在城中。众官听到这个消息,尽皆失色。孔明登城望之,果然尘土冲天,魏兵分两路杀来。孔明传令众将,旌旗竟皆藏匿,诸军各收城铺。打开城门,每一门用上二十军士,扮作百姓,洒扫街道。而孔明披鹤髦,戴纶巾,引二小童,携琴一张,于城上敌楼前,凭栏而坐,焚香操琴。马司懿来到城下,见到诸葛亮焚香操琴,笑容可掬。司马懿吓坏了,立即叫后军作前军,前军作后军,急速退去。司马懿之子司马昭问:莫非诸葛亮无军,故作此态,父亲何故退兵?司马懿说:“亮平生谨慎,不曾弄险,今大开城门,必有埋伏。我兵若进,中其计也。”孔明见魏军退去,抚掌而笑,众官无不骇然。诸葛亮说:司马懿料吾平生谨慎,不曾弄险,见如此模样,疑有伏兵,所以退去。吾非行险,盖因不得已而用之。我们兵只有二千五百,若弃城而去,必为之所擒。

我们可以用如下的博弈矩阵来表示这个博弈:

附图

这个博弈中,“进攻”是司马懿的“占优策略”。该博弈有两个纳什均衡,即:(司马懿“进攻”,诸葛亮“守城”);(司马懿“进攻”,诸葛亮“弃城”)。然而,司马懿不知道自己和对方在不同行动策略下的支付,而诸葛亮知道。他们对博弈结构的知识是不对称的:诸葛亮拥有比司马懿较多的知识。当然这种知识的不对称完全是诸葛亮“制造出来的”。

司马懿是如何推理的呢?司马懿的推理是“归纳的”。司马懿说:“亮平生谨慎,不曾弄险。今大开城门,必有埋伏。我兵若进,中其计也。”在司马懿看来,诸葛亮一生都是谨慎的,既然诸葛亮一生没有冒险,此次也肯定不会冒险,诸葛亮有埋伏。司马懿在“攻城”和“撤退”之间作出“撤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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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司马懿归纳作出了一个错误的策略选择。尽管如此,我们不能说司马懿是不理性的。司马懿作出错误的策略选取,是由于不完全信息造成的。在孔明-司马懿的博弈中,孔明做出的空城假象,目的就是让司马懿感到“攻城”有较大的失败的可能。如果我们用概率论的术语来说,诸葛亮的做法是加大司马懿对进攻失败的主观概率。此时,在司马懿看来,“攻城”失败的可能性较大,而“撤退”的期望效用大于“攻城”的期望效用。即:司马懿认为,“攻城”的期望效用低于“撤退”的效用。诸葛亮惟有通过这个办法,才能让司马懿退兵。

(4)动态博弈中的归纳推理 下面我们来分析“酒吧问题”中人们是如何运用归纳推理的。“酒吧问题”是一个重复性的动态博弈。

“酒吧问题”(bar problem)是美国人阿瑟(W.B.Arthur)提出的。阿瑟是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同时是美国著名的圣塔菲研究所(Santa Fe lnstitute)研究人员。他不满意经济学中人们所认为的,经济主体或行动者(agents)的行动是建立在演绎推理基础之上的观点。他认为人们的行动是基于归纳的基础之上的。“酒吧问题”就是阿瑟为了说明他的这个观点而提出的。

在1994年《美国经济评论》的题为《归纳论证和有界理性》一文中阿瑟提出了“酒吧问题”博弈,后来在1999年的著名的《科学》杂志上题为《复杂性和经济》一文又阐述了这个博弈。

酒吧问题是指这样一个博弈:有一群人,比如总共有100人,每个周末均要决定,是去附近的一个酒吧活动还是呆在家里。该酒吧的容量是有限的,比如空间是有限的,或者座位是有限的。我们假定酒吧的容量是60人,或者说座位是60个。如果去酒吧的人数少于60,并且他也去了,他的决定就是正确的;或者,如果去酒吧的人超过60人,而他没有去——当然这只有事后才知道,他的决定也是正确的。否则,其决定是错误的。

这里,我们假定他们之间不存在信息交流。我们看到,每个人根据对总的去酒吧人数的预测,而决定去酒吧与否。如果他预测去酒吧的人数超过60人,他将做出“不去酒吧”的决定,如果其预测不超过60人,他将做出“去酒吧”的决定。他们是如何做出预测呢?

每个参与者或决策者面临的信息只是以前去酒吧的人数,每个参与者只能根据以前去的人数的信息“归纳”地得出一个规律。根据这个规律,参与人预测下次去酒吧的人数,从而决定自己去还是不去。

这是一典型的动态博弈问题。假定,前面几周去酒吧的人数如下:

44,76,23,77,45,66,78,22……

不同的行动者可根据过去的历史“归纳”出某个规律,从而做出预测。例如预测:下次的人数将是前4周的平均数(53);两点的周期环(78);与前面隔一周的相同(78)……。

通过计算机的模型实验,阿瑟得出一个有意思的结果。当不同的行动者根据过去的历史而进行行动时,去酒吧的人数没有一个可预测的固定的规律。然而有这样一个“规律”: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平均去酒吧的人数总是趋于60”。即,经过一段时间,这个系统中的人群“去”与“不去”的人数比是60:40。尽管每个人不会固定地属于“去”或“不去”的人群,但这个系统的这个比例是不变的。阿瑟说,预测者自组织到一个均衡类型或生态均衡系统。这100人构成的系统是一个混沌系统(混沌系统的行为是不可预测的)。

这就是酒吧问题。在这个问题中,每个参与人根据历史数据进行归纳并进行预测,然而,对于下次去酒吧的确定的人数,参与人是无法作出肯定的预测。例如,有趣的是,如果许多人均预测去酒吧的人数多于60,而决定不去酒吧,此时酒吧的人数将少于60。他们的预测则错了。如果许多人预测去酒吧的人数少于60,这些人去了酒吧,此时去酒吧的人数多过60。他们的预测也错了。

附图

因此人们要作出“正确的”预测,他要知道其他人如何作出预测的。但是在这个问题中每个人的预测的信息来源是一样的,即都是过去的去酒吧的人数。每个人不知道别人如何作出预测的信息。因此,所谓“正确”预测是没有的。每个人只能根据以往历史“归纳地”作出预测,而无其他办法。阿瑟教授提出这个问题,是强调在实际中归纳推理与行动之间的实际关联。

利用归纳法的另外的例子是寡头垄断厂商之间的博弈。如果一个行业被多个寡头厂商所垄断,他们之间的竞争也是一个重复性的动态博弈。寡头厂商要确定自己最优的生产产量,但它们无法知道其他企业的产量。每个企业只能根据过去其他企业的生产产量来“推测”它们将要生产的产量,从而确定自己的最优产量。这个产量是最优的?不一定。如果是,它们就不调整自己的产量,如果不是,他们还要不断地调整。这同样是一个“归纳”和“调整”的过程。

3 演绎推理的一个悖论:逆向归纳法悖论

逆向归纲法是演绎推理,它是求解完全且完美信息下的动态博弈的方法。逆向归纳法推理严密。然而,将看到,逆向归纳法面临着致命的缺陷:悖论。

让我们来看一个蜈蚣博弈(centipede game)的例子。

蜈蚣博弈是由罗森塞尔(Rosenthal)提出的。它是指这样一个博弈:两个参与者A、B轮流进行策略选择:可供选择的策略有“合作”和“不合作”两种。假定A先选,然后是B,接着是A,如此交替进行。A、B之间的博弈次数为一有限次,比如198次。假定这个博弈的各自的支付给定如下:

附图

蜈蚣博弈

上图中,c表示“合作策略”,nc表示“不合作”。

在这个博弈中的参与人A、B是如何进行策略选择的?

这个博弈形状像一只蜈蚣,而被命名成蜈蚣博弈。这个博弈奇特之处是:当A决策时,他考虑博弈的最后一步即第198步:B在“合作”和“不合作”之间作出选择时,因“合作”给B带来i00的收益,而“不合作”带来101的收益,根据理性人的假定,B会选择“不合作”。但是,要经过第197步才到第198步,在197步,A考虑到B在第198步时会选择“不合作”——此时A的收益是98,小于B合作时的100——那么在第197步时,他的最优策略是“不合作”——因为“不合作”的收益99大于“合作”的收益98。……如此推论下去。最后的结论是:在第一步A将选择“不合作”,此时各自的收益为1!远远小于大家都采取“合作”策略时的收益:A:101,B:99。

根据逆向归纳法,结果是令人悲伤的。从逻辑推理来看,逆向归纳法是严密的。但结论是违反直觉的。直觉告诉我们,一开始就停止的策略A、B均只能获取1,而采取合作性策略有可能均获取100,当然A一开始采取合作性策略有可能获得0,但1或者0与100相比实在是太小了。直觉告我们采取“合作”策略是好的。而从逻辑的角度看,A一开始应选择“不合作”的策略。

是逆向归纳法错了,还是直觉错了?

似乎逆向归纳法不正确。然而,我们会发现,即使双方开始能走向合作,即双方均采取合作策略,但这种合作不会坚持到最后一步。理性的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肯定在某一步采取不合作策略。逆向归纳法肯定在某一步要起作用。只要逆向归纳法起作用,合作便不能进行下去。

因此,我们不能怀疑逆向归纳法的合理性,它的推理过程严密,符合逻辑。然而如果我们用逆向归纳法来求解蜈蚣博弈,则博弈结果是我们不能接受的。

许多博弈论专家认为,蜈蚣博弈所反映的不是悖论,逆向归纳法作为求解动态博弈的方法,是有效的。蜈蚣博弈的结果尽管不是我们所期望的,但它是均衡结果。这个均衡结果反映的是多主体下个体理性的局限。这是理性的困境。

4 博弈行为中归纳推理的“合理性”问题

休谟告诉我们,人们使用归纳法寻求自然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系的这个过程,只不过是人的心理上的习惯联想。我们有什么其他理由认为,我们所认为的事物之间的所谓因果联系是必然的?这就是休谟问题。休谟质疑的是认识中的归纳法的合理性问题。在博弈行为中,归纳推理同样存在是否合理的问题。

我们用归纳法对自然进行认识,并根据我们归纳的结果做出相应的行动。如:我们看到天空中乌云密布,风渐渐地大了,我们想,天可能要下雨了,我们要带伞。之所以有这样的认识,是因为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当乌云增多并刮大风时,意味着要下大雨。即,当我们面对自然现象时,我们根据过去的经验来归纳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在认识论中,我们知道,归纳推理所得出的结论是或然的。但是在认识中我们存在着这样一个信念:全称命题要么真、要么假,并且它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我们用归纳法可以不断地接近真理。在互动的博弈中,理性的人运用归纳法进行推理时,归纳法是否有效?它的合理性在哪里?

在“酒吧问题”中,我们凭什么说,以前去酒吧的人数与下次去酒吧的人数之间有联系呢?当某人进行预测时,只有当他知道其他人预测的方法,他才能根据以往的人数和其他人的预测方法来“正确地”预测下次去酒吧的人数。这样的预测才能是“有根据的”或者说“有理由的”。但我们除了能知道以往去酒吧的人数外,我们无法知道其他人的预测的方法。即使我们知道了其他人的预测方法,但当其他人知道了我们将根据他们的预测方法来预测时,他们将改变他们的预测方法,从而使我们的预测归于无效。

在酒吧问题上,我们通过归纳法无法准确预测下次去酒吧的人数,那么我们通过对过去的历史能够知道什么?或者,在更一般的意义上说,在博弈行动中,人们通过归纳法能够学习到什么东西?这就是归纳法的合理性问题。

我们发现,在博弈中归纳法的有效性体现在参与人对博弈均衡的认识。即通过归纳性的学习,博弈参与人对该博弈均衡获得了认识,对其他参与人的均衡策略也获得了认识。

任何一个博弈均存在均衡,这也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约翰·纳什的贡献,被称为纳什均衡存在定理。然而,这里的均衡有两类:一类是纯策略均衡,另一类混合策略均衡。归纳法的作用就是对这两种均衡的认识。

当一个博弈存在惟一一个纯策略纳什均衡点时,并且该博弈是完全信息博弈,参与人在一次博弈中就可达到均衡点。但当博弈不是完全信息博弈时,博弈参与人通过多次博弈,“了解”其他参与人不同策略组合下的得益,一旦策略组合达到了纳什均衡,博弈方均无意改变策略。因为此时,这一点是博弈各方均能够接受的点。在这样的过程中,参与人通过归纳法认识到该策略均衡,同时认识到其他参与人的策略选择。

如果不存在纯策略均衡,而只存在混合策略均衡,博弈参与人通过归纳法同样能够认识到该混合策略均衡,同样能够认识其他参与人的策略选取,但此时是一混合策略,即参与人在其策略空间上的一个概率分布。在酒吧问题的博弈中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点,此时的参与人通过归纳法“认识到”平均去酒吧的人数为"60%",即每次去酒吧的人数与不去酒吧的人数的“可能”比率为60:40。

因此,当一个博弈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时,博弈各参与人通过对以往的博弈历史的归纳,制定出下次的策略均衡点,从而摸索着接近该均衡,最终达到一个纯策略。而当博弈存在混合策略均衡时,博弈参与人所能够做的只是逐渐认识对方的混合策略,而相应地制订自己的混合策略,最终达到混合策略均衡。

这就是说,博弈中参与人运用的归纳推理是有效的,这种有效性是针对博弈均衡的认识而言的。

5 结语

逆向归纳法悖论只是博弈论中一个悖论而已,归纳的合理性也只是多主体互动时理性人进行归纳推理的一个问题。博弈论涉及许多关于推理的逻辑“问题”。本人希望我国有更多的逻辑研究人员参与到博弈逻辑的研究中来,逻辑学家参与到博弈论的研究定能够结出丰硕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潘天群.博弈生存[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杜,2002.

[2] Mamoru Kaneko,Tekashi Nagashima.Game Logic and lts Applications Ⅰ[J]. Studia Logica,vo157,1996.325-354.

[3] Mamoru Kaneko, Takashi Nagashima. Game logic and ItsApplications Ⅱ[J].Studia Logica,vo158,1997.273-303.

[4] Bermudez. Rationality and the Backwards Indution Argument[J].Analysis,1999,59(4):243-248.

博弈逻辑学范文第3篇

对于问题的讨论,最忌极端化。无论对某个人、某种理论,极端主义将之上升为“造神运动”,结果都是对社会的伤害。

人类的进步与信用逻辑的进步分不开

人类文明的发展到底是由什么推动的这个根本性的问题,现在有很多的声音。我认为,人类的文明进步,实际上就是信用关系的发展信用逻辑的进步,在信用下人类的信用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复杂,并且在信用体系内部建立了信用秩序,信用就是人类的逻辑。

人类的进步是与信用逻辑的进步分不开的,与信用的发展分不开的。统计显示,农业文明时代,大致来讲年均技术进步率不超过0.05%,这意味着每1500年左右,人均收入才翻一番。18世纪英国人过的生活和古罗马时代没有什么太大变化。去博物馆看在农村时用的农具与1000多年前没有什么差距,可能人类的营养还不如那个时候。

但是进入工业时代后,人类的技术进步达到1.5%,意味着每50年不到人均GDP翻番。中国过去每9年人均GDP就翻一番。对于这样快速的进步,有人说是市场逻辑的发展遏制了“强盗逻辑”,但笔者认为更本质的是信用逻辑、信用体系的发展。这200年来,人类建立了现代金融体系,有了现代货币体系,有了央行。依靠这样的货币体系的发展,人类有了更根本的进步。

以往财富体现为贵金属货币的时候,一个人所拥有的财富他人是难以利用的。在现代货币体系诞生以后,货币所代表的财富是可以被其他人利用的。他人利用你的财富还可以被另外的人利用,这样的层层衍生,财富被利用的程度就达到了极致,就如你有100万元银行存款,这100万元所对应的财富就被银行贷款给他人,他人就利用了你的财富,而且贷款给谁、什么利率,存款人不能控制。而贷款人取得的贷款也是存在银行的,这存款还可以被另外的人贷款,如此往复,财富的效应得到了数倍放大。在这样的放大下,人类的社会怎么可能不快速发展?这样的发展所基于的就是央行金融体系,这个体系就是一个信用体系,这是人类其他历史时期做不到的,也是人类这200年来有别于历史的最大变化。

现今市场逻辑的背后就是强盗逻辑

然而,把这样的金融体系神圣化是有问题的。这个金融体系是市场的逻辑,但他也是强盗掠夺逻辑。如,国际金融大鳄以所谓的市场自由为名,屡屡掠夺其他国家取得巨额的财富,就连最近的希腊危机,也是带有巨大利益输送的新慕尼黑阴谋,即违反也违反人权,以国际条约征收国民财富,完全是强盗逻辑而不是市场逻辑。

在次级贷款和次级债的问题上,西方市场的吹鼓手也没有说实话,次级债可以是级别最好的AAA级债券,次级债不仅仅是由于次级抵押贷款形成,中国人的首套房贷款都是次级抵押贷款,美国所有的的住房抵押贷款总计才7~8万亿美元,其中次级贷款只有1.5万亿,房地产市场崩盘所造成的损失才4000多亿美元,怎么可能造成这样大的危机?这里面又是一个强盗逻辑。

美国长期以来的负利率政策就是掠夺财富的强盗逻辑,他掠夺了谁的财富呢?是美国人民的养老金,美国的社保体系是被负利率挤爆的。

所有这些问题都要在信用层面进行讨论,世界危机的发展,通常的三部曲就是:从金融危机到经济危机,最后是信用危机。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如今就逐步演化到信用危机阶段。

凡是把市场神圣化的,都把市场经济变成了信仰。而市场经济的理论是有其基本假设的,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可以满足的,这基本假设就是市场出清、信息充分和绝对理性。但事实是,在我们所处的市场中,规则的制定者、裁判者和博弈者共同在市场弈;有人参与博弈的同时是规则的制定者、裁判者,这样的市场逻辑肯定是一个强盗逻辑。有些人对于当今这种市场机制的本质或视而不见,或避而不谈,倒应了张维迎教授所称的:“人类犯错误,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无知,我们不明白;一个是,我们太明白。”

市场规则在于追求交易利益的最大化,凡以追逐利益为最高目标的逻辑都不可能带来光明。即使是人人具有选票,也可能是为了利益非合作的恶性博弈,西方公认为“黑暗”的中世纪时期,那时的教会也是有教会选举选票的;西方社会近代能够快速地发展,更深层地源于光明的信仰——文艺复兴时期,真善美成为了信仰,以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为价值观和追求的时候,人类的文明才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只有信仰追求的是真理而非利益的时候,人类世界才走入高速发展和光明,这可不是自古就有的“市场”所能带来!

信用逻辑中包含了市场逻辑、信仰逻辑与暴力逻辑

信用的逻辑首先是市场的逻辑,各种市场的建立乃至市场的交易等等,都离不开信用体系和信用规则。但是市场的逻辑并不是信用逻辑的全部,信用逻辑里面还有信仰的逻辑,信仰的公信力带来了社会的凝聚力,一个社会如果是非合作博弈,就会产生“囚徒困境”,在社会个体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社会的总效益反而是最小化的,这样的社会不可能是光明。由于信仰的存在、价值观的统一,社会进行合作性博弈,才能够达到规模效益合作效益,合作的总效益大于个体效益之和。这样的合作博弈不是在市场逻辑的利益规则之下,而是在追求真善美的科学精神之下的。信仰的本质就是信用公信力的最高体现。

在市场的逻辑之外还有大家熟知的暴力的逻辑,不要简单地认为暴力的逻辑就是强盗逻辑,强盗逻辑带有暴力,但是暴力逻辑不仅仅是强盗逻辑。

博弈逻辑学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企业战略,核心逻辑

一、前言

战略管理理论产生的直接原因来源于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因此,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导致了战略管理理论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创新。20世纪90年代以来,企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企业竞争的范围无限扩大,进入了一个无国界的竞争时代;另一方面,企业与其供应商、生产者、销售商、顾客、其他组织和相关利益者的合作关系越来越密切,企业间的竞争已不在是工业时代那种你死我活的竞争,而是基于网络思维下的合作网络竞争,即网络经济下的竞争已不在是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企业合作网络之间的竞争,这是一种新的竞争形态——网络竞争。

在网络竞争环境下,战略管理研究者纷纷从不同的角度来研究网络竞争环境下的企业战略管理理论,这些具有开拓性的研究极大地丰富了企业战略管理理论。综观20世纪90年代以来企业战略管理理论研究的历程,我们认为,理论界和实践中有较大影响的理论有4种:能力理论、动态能力理论、复杂理论、合作竞争理论。本文重点分析了现有 4种战略管理理论的核心逻辑(见表1),通过对这些理论核心逻辑评述,可有效地认识到企业战略管理理论的发展趋势。

二、企业能力理论的核心逻辑分析

企业能力理论的出现源于对传统竞争战略管理理论不足的认识,认为企业的利润并非完全来自于市场的机会、市场的发展状况和产业结构等外部因素,更重要的是来源于企业内部的资源和能力。正如Rumelt分析的那样,产业内公司之间的利润率分散程度要比产业间的利润率分散程度大得很多,“很明显,最重要的超额利润源泉是企业具有的特殊性,而非产业间的相互关系。”因此,以C.K.Pahalad和Gary Hamel为代表的企业能力理论“越来越注重对公司资源和能力的分析”,强调从识别、培养、应用和捉升企业内部生产经营及其过程中的独特能力出发,来制定和实施企业战略。

1.能力理论的逻辑思维是:企业核心能力识别和企业的机会空间分析树立战略意图制定基于核心能力培养和应用的战略规划选择合作伙伴来发挥核心能力的杠杆作用战略实施企业超额利润的获取和企业的持续发展。基于能力的企业战略,首先分析企业的核心能力所在和基于核心能力发挥的机会,在此基础上树立企业的战略意图和制定现有核心能力发挥与未来核心能力培养的规划,为将自身的资源专注于核心能力之中,必须选择和培养合作伙伴,从而发挥核心能力的杠杆作用,然后实施战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

表1

4种战略管理理论核心逻辑比较表

理论类别

对市场条件的认识

对竞争优势

之源的认识

分析单元

战略重点

合作的态度

战略的特性

能力理论

相对稳定、线性可测

难于模仿的

企业内部

培养、利用和提升核心 衡,创造不连续的创新

机会主义的合作

长期性、稳定性

动态能力理论 无序、突变、不可预测 系统和合作能力

企业与企业经营环境

快速、敏捷地打破均

化和关系网络管理

短期的合作

短期性、不定性

复杂理论

混沌、非线性、周期性 进化的商业生态

商业生态系统

保持商业生态系统进

保持合作关系

共生的周期合作

周期性、互动性

合作竞争理论 互动性、系统性

有效地合作竞争的能力 博弈参与者构成的价值链 PARTS模式分析

能力,发挥其杠杆作用

竞争的合作

动态性、互动性、适应性

2.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源泉来源于有价值的、独特的、难于模仿的企业核心能力。C.K.Pahalad和GaryHamel把一个多种经营的企业比喻成一棵大树,树干和主要分枝是核心,产品,小的树枝是经营单位,树叶、花朵和果实是最终产品,而提供抚育、营养来保持企业稳定成长的根系则是核心能力。只有企业的根系——核心能力不断加强,将其营养和能量不断扩展到最终产品,从而不断提供创新产品,创造新市场,使消费者得到更大的满足,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

3.基于能力理论的企业战略起点,是分析和识别企业的核心能力。能力理论认为,企业“战略的核心不在于公司产品、市场的结构,而在于其行为反应能力;战略的目标在于识别和开发别人难以模仿的组织能力;在顾客眼里,这种组织能力是将一个企业与其竞争对手区别开来的标志。”C.K.Pahalad和Gary Hamel提出了识别核心能力的三条标准:(1)有价值性。核心能力是有很多的经济价值,能为企业带来垄断的超额利润,同时,它也能为顾客提供更多的价值,也就为企业产品进入多个市场提供了潜在的途径。(2)难于模仿性。核心能力是竞争对手难于模仿的,它是企业通过长期积累的多种技术、知识的有机综合体,具有路径依赖性。(3)不易替代性。核心能力在较长的时间内不易被其他能力所代替,否则,其价值性就会降低,无法再继续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

4.基于能力理论的企业战略的重点是企业核心能力的培养、应用和提升。能力理论认为,核心能力是企业利润的源泉,由于各个企业的核心能力不同,所以就产生了企业的异质性,要保持企业长期的盈利,企业战略必须重点考虑现有核心能力发挥。同时要考虑未来核心能力的方向和培养提升的规划,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

5.基于能力理论的企业战略,改变了对传统的竞争本质的理解。能力理论认为,当今的企业竞争不再是你死我活的对抗竞争,而是企业内部自身的核心能力强弱的竞争,你的核心能力强,你就可获得更多的超额利润。但企业核心能力作用的发挥需要其他企业的合作,能力理论强调要既竞争又合作,通过合作来发挥核心能力的杠杆作用,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

从上述核心逻辑分析可知,基于能力理论的企业战略也有不足之处。(1)它的前提是把外部环境看成是线性变化和相对稳定的,这样就可发挥企业现有的核心能力,而实际上当今的环境的变化是非线性的和日趋剧烈。(2)它的合作理念是基于保护自己的核心能力,防止其他公司模仿。因此这种合作是机会主义的合作,不可能保持长期合作。(3)过分强调了内部组织核心能力的作用,而忽略了外部组织的支持、互补作用。

三、动态能力理论的核心逻辑分析

动态能力理论源于20世纪90年代市场环境变化的特点而产生的。市场环境日益动态化,技术创新速度加速,经济的国际化和市场的全球化,顾客需求的多样化,造成了竞争内容越来越快,竞争优势的可保持性越来越低,惟有不断创新,才能持续成功。该理论的代表人物是R.D’Aveni,他于1994年出版了《超越竞争》一书,全面阐述了动态能力理论的框架。

1.动态能力理论的逻辑思维是:外部环境分析定义新的创新机遇制定响应新的机遇的战略寻找完成新创新机遇的合作伙伴合作竞争新的竞争优势并结束现有合作。即在外部环境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定义新的机遇,并制定出响应的战略,选择暂时的、不连续的伙伴来完成特定战略,通过合作竞争,取得新的竞争优势,在完成预定的战略后解散现有的合作,在回到起点去寻找新的创新机遇。通过不断创新来保持企业在超级竞争环境下的持续发展。

2.基于动态能力理论的战略目标是不断创造新优势。因为在瞬息万变、不可预测的环境下,所有的竞争优势都是短暂的,若固守在保持原有的优势上将导致更大的灾难。只有认真地、不断地和出其不意地打破现有平衡,快速响应机会和企业内外资源的重构,形成一系列暂时的、不相容的新优势,才能保证企业持续的竞争优势。因此,动态能力战略实质是一个创新战略。

3.基于动态能力理论的战略制定的关键,是分析竞争对手之间的战略互动(Strategic Interactions)。该理论认为,在超级竞争环境下,竞争对手之间的动态互动明显加快,竞争互动已成为制定战略的决定因素,只有及时正确地预测竞争对手的战略动态,才能保证自己正确地把握时机放弃原有优势,创造新优势。

4.基于动态能力理论的战略重点,是企业动态能力的培养,不断创造新的核心能力。这种战略是一种动态战略,整个战略实施过程就是按照灵活性、敏捷性的原则动态设计组织结构和系统,企业内外部资源的动态重构,形成有自身风格的系统,用自己的战略行为创造一个发展和赢利潜力大的空间。

5.基于动态能力理论的战略目标的实现,需要其他组织的合作来实现。但这种合作是基于时间和任务的合作,与其他组织建立的是一种暂时的、不连续的合作关系,只要任务一完成就解除现有的合作关系。然后,又重新发现新的创新机遇,重新寻找新的合作伙伴,开始新的战略实施。

从上分析,可知这种理论的主要缺点有:(1)这种理论的前提是假设市场的环境瞬息万变、不可预测,而实际上,市场环境在一定的时间内是可以预测的和相对的稳定。(2)企业不存在可持久发挥作用的核心能力,否定了一个企业核心能力的积累性、路径的依赖性和不可模仿性。(3)组织间的合作是基于任务的合作,合作的关系具有时间性、暂时性。

四、复杂理论的核心逻辑分析

复杂理论研究,源于对网络经济环境下市场的认识及商业生态系统和混沌理论的研究。复杂理论的代表人物是 Moor,1996年出版了其代表作《竞争的衰亡:商业生态系统时代的领导和战略》。他认为,网络经济世界的运行并不都是你死我活的斗争,而是像生态系统那样,企业与其他组织之间存在“共同进化”关系。在企业的商业生态系统中,为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彼此间应该合作,努力营造与维护一个共生的商业生态系统。因此,他强调企业战略管理必须有“新的语言、新的战略逻辑和新的实施方法”,用全新的理论——商业生态学来全面阐述了商业生态系统的企业战略。该理论的核心逻辑是复杂性,反映了企业战略在动态非线形的复杂环境下,要以创建一个商业生态系统、注重嵌入于系统的不同参与者和过程的动态张力及其相互关系为重点。

1.复杂理论的逻辑思维是:“信息空间”环境和内部条件分析制定企业战略创造和完善商业生态系统加强网络关系管理和贡献各自的核心能力网络竞争优势企业业绩商业生态系统进化和企业的发展。即首先以“充满机会”的环境分析和论证为起点,结合企业内部的能力和价值分析,制定以创新为重点的企业战略,在战略实施中以创新机会为中心,创造和完善商业生态系统,加强网络关系管理和贡献各自的核心能力,从而在与其他相类似的商业生态系统竞争中获取网络竞争优势,实现企业的业绩和核心能力的不断提升,促进商业生态系统的进化。

2.基于复杂理论的战略,突出了企业战略的系统性,提出了商业生态系统的新观念。复杂理论认为,这个系统是一个复杂动态非线性的混沌系统,这个系统包括了供应商、主要生产者、竞争对手、顾客、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政管理部门、政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企业是这个系统的成员之一,系统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价值,决定了企业的战略方向,要求企业从整个企业生态系统来制定战略。

3.基于复杂理论的战略,强调按照自相似、自组织、自学习与动态进化的原则来设计网状结构组织和系统(即网络组织),通过共创愿景、系统思考、网络学习、共享知识、协同作用,使企业在创造未来中实现可持续发展。这是由商业生态系统内在的本质特性所决定的。

4.基于复杂理论的战略,目标是建立和保持一个相互依赖、相互学习、共同进化的商业生态系统。复杂理论认为,企业是商业生态系统的一个成员,这个系统的好坏和是否稳定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反过来系统的稳定、发展和进化也有赖于各成员的通力合作和相互间的关系。因此,企业的绩效取决于其在这个系统中合作和网络关系管理能力的水平。

5.基于复杂理论的战略,具有周期性。复杂理论把一个商业生态系统的合作进化过程分为开拓、扩展、权威、重振或死亡4个阶段,企业在其自身的商业生态系统的合作过程具有周期性,通过系统的不断循环,促进商业生态系统的不断进化和企业的不断发展。

从上分析可知,该理论的主要缺点是:(1)强调系统选择企业,弱化了企业对系统的选择自由。它认为企业的初始条件对建立系统并不重要,而实际上企业本身的能力直接关系到系统能否稳定和发展的关键,也影响到其在系统中的位置和收益。(2)它认为商业系统的进化如同自然系统一样,其成长和发展依赖于商业生态系统的性质,而忽略了企业本身的能动作用。(3)合作有周期性,而实际上合作往往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得到加强。

五、合作竞争理论核心逻辑分析

合作竞争理论,源于对竞争对抗性本身固有的缺点的认识和适应当今复杂的经营环境。该理论的代表人物是 B.J.Nalebuf和A.M.Brandenbuger,他们的代表作是1996年合著出版的《合作竞争》。他们认为,企业经营活动是一种特殊的博弈,是一种可以实现双赢的非零和博弈。企业的经营活动必须进行竞争,也有合作,提出了合作竞争(Co-petition)的新理念。它是对网络经济时代企业如何创造价值和获取价值的新思维,强调合作的重要性,有效克服了传统企业战略过分强调竞争的弊端,为企业战略管理理论研究注入了崭新的思想。同时,利用博弈理论和方法来制定企业合作竞争战略,强调了战略制定的互动性和系统性,并通过大量的实际案例进行博弈策略分析,为企业战略管理研究提供了新的分析工具。合作竞争战略管理理论的核心逻辑是共赢性,反映了企业战略在网络信息环境下,要以博弈思想分析各种商业互动关系、与商业博弈活动所有参与者建立起公平合理的合作竞争关系为重点。

1.合作竞争理论的逻辑思维是:绘制价值链确定所有商业博弈参与者的竞争合作关系实施PARTS战略来改变博弈分析和比较各种商业博弈结果确定合作竞争战略扩大商业机会、实现共赢。即首先将商业博弈绘制成一幅可视化的图——价值链,利用价值链定义所有的参与者,分析与竞争者、供应商、顾客和互补者的互动型关系,寻找合作与竞争的机会。在此基础上,改变构成商业博弈的5要素(参与者,Participators;附加值,Added values;规则,Rules;战术,Tactics;范围,Scope,简称PARTS)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形成多个不同的博弈,保证了“PARTS不会失去任何机会”、“不断产生新战略”,并分析和比较各种博弈的结果,确定适应商业环境的合作竞争战略。通过实施,最终实现扩大商业机会和共同发展的战略目标。

2.基于合作竞争理论的战略起点,是分析商业博弈活动参与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合作竞争理论提出了参与者价值链的新观念,利用价值链来描述所有的参与者的竞争合作的互动关系。价值链的思想强调了企业经营活动中同时竞争与合作两种行为,两者的结合意味着一种动态的关系,而不是“竞争”和“合作”的两字所单独的意思,有效克服了Porter经典竞争战略管理理论利用5个力量模型仅从竞争的角度来分析所有参与者竞争态势的弊端。

3.基于合作竞争理论的战略目标,是建立和保持与所有参与者的一种动态合作竞争关系,最终实现共赢局面。合作竞争理论提出了互补者(Complementor)的新概念,认为商业博弈的参与者除了包括竞争者、供应商、顾客外,还有互补者。强调了博弈的参与者之间的相互依存、互惠互利的关系,“要创造价值,就要与顾客、供应商、雇员及其他人密切合作。这是开发新市场和扩大原有市场的途径”。因此,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其他组织的支持和合作,这是对经典竞争战略管理理论的完善和补充。

4.基于合作竞争理论的战略制定过程,贯穿了博弈思想。战略要“从其他参与者的认知角度”来制定战略,克服了传统战略仅从企业本身的利益制定战略的弊端。同时,通过参与者、附加值、规则、战术和范围这5个杠杆对博弈行为和结果的作用分析,选择合适的战略,使企业战略更具有互动性、现实性和可行性。博弈思想是一种结合了合作与竞争思想的革命性战略思维,博弈的理论方法为网络竞争环境下企业战略管理研究提供了新的分析工具。

5.基于合作竞争理论的战略,是一种着眼于未来的动态战略。合作竞争理论认为,商业博弈是一种重复博弈,而且构成博弈的五要素PARTS会随时间而变化,从而改变每次博弈的行为和结果。因此,企业战略并非都是事先计划好的,而是一种不断调整和变化的动态战略,以适应商业博弈的改变。同时,在商业博弈中,“没有什么东西是固定的”、而且“充满活力,不断进化”,PARTS模式的变化带来博弈的变化,不断创造新的机会。因此,基于合作竞争的企业战略必须着眼于未来的博弈,才能把握住未来的机遇。

从上分析,我们认为合作竞争理论也有明显的不足之处。(1)从组织的有限理性出发,按X理论来考虑企业之间的合作竞争博弈关系,忽略了企业的社会性和复杂性对博弈的影响。(2)仅研究了参与者两两之间的两元合作竞争关系,没有结合企业网络理论来研究合作竞争的网络关系。(3)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合作竞争战略管理过程。

六、企业战略管理理论研究的发展趋势

尽管现有的主要战略管理理论核心逻辑各有不同,但通过比较分析,我们认为它们至少有4个共同点:系统性、合作性、创新性、动态性。这些共同点,反映了企业战略管理理论研究在网络竞争环境下的发展趋势。

1.企业战略的主体,已有单个企业转向与企业相关的整个网络。4种理论都已意识到,战略必须具有系统性,企业作为商业系统的子系统,企业战略必然与整个商业系统密切相关。特别是在网络经济环境下,企业与环境的边界越来越模糊,企业的关系网络及其管理“必然将成为新的管理范式与新的竞争游戏规则”,“关系管理是当今企业成功的关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依赖于与之相关的参与者及其所构成的商业系统。一种整合网络思想植根于企业战略管理理论研究之中,是网络竞争环境下企业战略管理理论研究的新动向。

2.企业战略的核心思想,由传统的敌对竞争思想转变为共赢的合作竞争思想。4种理论都强调合作的重要性,认为要跨越传统企业的边界,加强发展个人间、部门间和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成功需要边界的渗透性和多种至少是暂时的联盟与交流”,同时竞争与合作,以合作求生存,靠竞争求发展。因此,以实现共赢为目标的合作竞争思想,已成为网络经济环境下的企业战略的主导思想。

3.企业战略的重点,从原来注重内部现有资源与外部环境的匹配转向注重内部核心能力和外部资源能力的整合,强调现代企业战略的整合性和预见性。4种理论都“注重未来和预测行动事件的长期效果”,强调创新、发明创造是“利用现时机会和创造未来的首要途径”,“单从过去情况得出简单的推断,或努力去维持现状来保证企业长期成功”都是不可能的。因此,新的企业战略要“为未来而竞争”,体现前瞻性和主动性,注重企业核心能力的培养、使用和提升。

博弈逻辑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学术权力 行政权力 协调博弈

历经千年风雨洗礼的大学尽管面临着危机和挑战、质疑和指责,仍然在培养人才、发展科学、社会服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社会职能。随着大学的发展,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尤其是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问题受到普遍的关注,关注的焦点从二者的冲突发展到二者的协调,非此即彼的误区产生了诸多的疑问和困惑。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权力如何界定?利益如何分配?价值如何追求?规则如何制定?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纠缠不清,致使大学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着值得深入反思的现象:诸如,学术会议中,绞尽脑汁的桌牌摆放次序;介绍词中,行政职务和代表学术造诣的职称称谓并存;更有甚者,用行政手段直接干涉学术事务的现象,比比皆是。行政权力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的事实,严重地削弱了大学教育性和学术性的内在属性,大学的核心价值追求受到严峻的挑战。上述现象反映的是大学内部主要权力即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问题。无怪乎,阿什比发出这样的慨叹,“大学的兴旺与否取决于其内部由谁控制”。[1]

大学内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问题决定着大学的发展,将协调博弈理论应用到高等教育领域,强调的是协调博弈理论在解析二者关系上的工具价值。协调博弈存在着多重纳什均衡,其“强调参与者行为信念选择的一致性”,[2]即参与者既得利益不仅依赖自身行为策略的选择,同时依赖对方行为策略的选择,因此双方的行为信念,以及对于信念的预期在行为选择时尤其重要。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能否协调意向均衡?二者是否具有统一的行为规范?能否确立相互信任的信念?协调的结果对利益的分配会带来怎样的变化?从某种意义上讲,以协调博弈理论重新审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构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博弈模型,分析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选择的策略情境及其利益主体之间的均衡,从而揭示大学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必将有助于完善大学的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大学的长远发展。

一、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

(一)学术权力、行政权力综述

国外关于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经典研究当属加拿大学者约翰・范德格拉夫等编著的《学术权力――七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比较》以及美国学者伯顿・克拉克所著的《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约翰・范德格拉夫运用组织社会学、比较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学比较联邦德国、意大利、法国、瑞典、英国、美国和日本七国高等教育制度的权力结构。运用结构的等级性和决策的内聚性分析权力结构的特征,进一步研究系列讲座、学部、大学、联合大学、州政府、中央政府六级组织层次以及总规划与决策、预算与财政、招生办法与入学机会、课程与考试、高级与初级教学人员的聘任、研究的决策模式六大政策领域。

伯顿・克拉克从组织的观点阐明高等教育系统的基本要素:工作、信念、权力。克拉克认为“各种不同的群体有着自己特定的利益和信念,甚至有自身的神话和游戏规则”, [3]因此群体、信念、利益、规则构成了法定权力模式。高等教育系统的学术权力形式表现为:扎根于学科的权力、院校权力以及系统权力。扎根于学科的权力具体表现为个人统治、学院式统治、行会权力、专业权力;院校权力具体表现为董事权力、官僚权力;系统权力具体表现为政府权力、政治权力、全系统学术权威人士权力,各种形式的权力在高等教育系统中构成了错综复杂的权力网络全景图。在分析各国权力分配的模式时,克拉克抓住了权力结合模式的基本特征,即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在大学中是如何分配的,谁在大学中占统治地位,概括出四种权力结合模式:大陆型模式、英国模式、美国模式以及日本模式。

克拉克从广义的范畴对学术权力加以理解,在他看来,学术权力即高等教育管理中各个层次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所享有的权利。因此,王世权、刘桂秋认为:西方学者关于大学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模糊界定,取决于二者关系的定位,行政权力是大学发展过程中由学术权力衍生的,行政权力服务并服从于学术权力,行政权力的服从与服务性质,使得权力的运行秉承“大学术、小行政”的理念,符合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价值逻辑。[4]

国内关于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研究最早始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并逐年上升成为热点研究问题。相比国外研究,国内研究则以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概念为起点,注重基础理论研究,从不同视角阐释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目前,学者关于学术权力的典型界定大致分为三种:界定强调学术权力主体,将学术权力理解为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所拥有和控制的权力;界定强调学术和学科能力,将学术权力理解为学术权威,即真正的学术权力是学术权威的学术地位和学术成就及影响形成的学术魅力;界定强调学术权力客体,将学术权力理解为管理学术事务的权力。厦门大学别敦荣教授,认为“就学理而言:学术权力指管理学术事务的权力。其主体,即权力的掌握者或行使者,可以是教师民主管理机构或教师;也可以是学校行政管理机构或行政管理人员。还可以是政府及高等教育管理部门等。客体,即权力的作用对象,必定是学术事务。作用方式,可以是行政命令式的,也可以是民主协商式的。”[5]

学者关于行政权力的典型界定大致分为以下三种:依据行政权力的行为主体,认为行政权力是指行政人员和行政机构所拥有的保障大学理想实现的权力;依据制度的赋予,认为行政权力的大小取决于行政组织在整个管理系统中的位置和层次,行政权力产生于正式的组织和制度,并依赖组织的任命;依据行政管理职能,以行政管理体制作为基础的法定权力,认为行政权力是行政组织机构和行政人员所行使的权利。

纵观国内学者关于大学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概念界定,背后折射的是中国语境下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行政权力的强势和泛化,导致学术权力成为行政权力的附庸,丧失了决策学术事务的独立话语权,行政权力取代学术权力的现象反映的是“大行政、小学术”的价值逻辑。[6]

(二)学术权力、行政权力的逻辑起点

阿什比在论及大学的理想时指出,大学是遗传与环境的产物。时至今日,大学的发展依旧秉承两条脉络:大学自身内部发展的逻辑;作为社会环境子系统发展的需要。具有现代意义的大学自诞生之日起,就是“控制高深知识和方法的社会机构”, [7]大学加工的基本材料高深知识不同于其他社会组织,“这些知识有着内在的逻辑性和内在的自主性倾向”。 [8]根据知识材料随之而来的是学科和专业的分化,教授是专业和学科领域中从事教学和研究的专家、学者,他们的工作与学科和专业的发展密不可分,是学术事务、学术活动中最有资格、最具权威的人。学术权力是大学维系其存在和发展的内在逻辑的要求,保证了学术组织、学术人员、学术专业服从于真理的标准,而不受外界诸如国家、政府、市场的利益所驱使,避免了大学因迷恋政治权力、行政权力、自由市场而沦为权力、金钱、市场的附庸。

自由与自治体现了学术权力的价值取向,但是缺乏约束的权力会盲目膨胀,致使学术陷于门户和宗派之争。同时,随着大学组织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大学日益繁杂的行政事务需要具有“效率为先”价值取向的行政机构行使行政权力进行管理与决策。行政机构和行政权力的出现恰恰体现了大学作为社会环境子系统的特性。但是,现实的发展却超乎了人们臆想的局面,行政权力不仅以其绝对的优势管理和决策行政事务,还以其拥有的权力干预学术事务。行政权力超越了既定的权限,甚至与大学成长的内在逻辑产生冲突,自由与自治精神渐行渐远,违背了大学精神与科学理想的初衷。由此可见,“任何权力都有局限性,权力的无度和滥用必然导致权力的异化,导致失误和混乱。”[9]基于此,大学内部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以其特有的信念与规则,代表着各自不同的利益,配置资源、调控信息、选取策略,形成了完整的协调博弈主体。

二、构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博弈模型

建构合理、高效的大学内部权力利益协调、资源分配及补偿机制,寻求行为信念选择一致的多重均衡点是大学内部权力协调博弈模型构建的关键。纳什对于多人博弈中的均衡点理解为:在其他博弈参与者策略不变的情况下,每个参与者的混合策略都将最大化自身利益。通俗地讲,在博弈中至少存在着这样的策略组合,参与者任何一方如果要改变策略,都将会获得更差的结果。因此,萨缪尔・鲍尔斯认为,纳什均衡“是一种在其他人的状态给定的条件下,每个人都尽其所能,做到最好。”[10]“均衡表明事物处于平衡和稳定状态。而稳定性恰恰是了解很多自然过程的核心概念。生物系统、化学和物理系统,甚至社会系统,无不在寻求稳态。”[11]大学的内部权力正是在均衡、打破均衡、寻求进一步均衡的过程中持续存在和发展的。确定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如何在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的决策、执行中达到均衡可以预判大学的发展趋势,以至影响大学的兴旺发达。

以交通博弈为例,支付矩阵如表1。

路人甲、路人乙相向而行,假设甲乙二人同时左行或者同时右行,那么甲乙二人各行其道,保证了通行秩序,各获得3个单位支付;假设甲乙二人一个选择左行,另一个选择右行,行进中可能相碰,各获得0个单位支付。该矩阵中存在:同时左行、同时右行的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以及左行和右行各占50%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在协调博弈中,参与者双方只要就策略的选取进行协调,不论是选择左行的策略A或是选择右行的策略B,协调的结果总是最佳的。

在大学内部权力的协调博弈中,如果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参与者均相信某个特定的均衡,同时相信对方也相信这个特定的均衡,那么这个特定的均衡发生;反之,如果信念不同,对另一方的信念的信念预期也不同,博弈的结果则会出现偏差。可见,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策略选择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获得最大利益,即最大利益来自于双方的协调而不是冲突。例如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以学科建设为例,权力主体就优势学科和一般学科建设进行决策,他们的选择是:加强优势学科建设或者扶持一般学科建设。假设优势学科建设与一般学科对于大学的发展各带来10单位的支付,那么支付矩阵如表2。

在该矩阵中同样存在优势学科、优势学科,一般学科、一般学科的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以及优势学科和一般学科各占50%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如果双方均选择加强优势学科建设或扶持一般学科建设,对于大学相应的学科发展尤为有利。当然也可能会出现一方支持优势学科建设,一方支持一般学科建设的情况,导致无果而终。当利益双方发生冲突时,权力主体只要就优势学科建设还是一般学科建设进行协调,相信选择优势学科建设与一般学科建设的最佳策略更容易形成纳什均衡,但不论是加强优势学科还是扶持一般学科,协调的结果对于大学的发展都是有利的。

大学事务中存在着广泛的类似的协调博弈。在有限的学术资源配置过程中,如果利益双方存在冲突,就要设法进行协调。协调过程中,参与双方就利益群体不同的信念、规则而做出相应的行为选择,协调成功或者失败依赖具体的博弈环境。在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处理大学事务时,构建协调博弈模型如表3。

在该矩阵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协调博弈。尽管存在策略A、策略A,策略B、策略B的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以及策略A和策略B各占50%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但是通过协调,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确立相同的行为选择信念,协调的结果是同时选择策略A或策略B的最佳方案,策略的一致使双方获得最大利益,最终有利于大学事务的决策与执行。

三、构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协调博弈模型的条件

(一)协调与信念

大学兴旺发达符合大学发展的长远利益,构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博弈模型,信念是形成特定均衡的重要条件。行为信念选择一致才能达成均衡,或者理解为为了达成均衡,权力双方彼此要求对对方的信念形成信念。在上述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处理决策事务的协调博弈中,学术权力可能选择策略A、可能选择策略B,同理行政权力亦然,这样就形成了复杂的局面,而解决复杂局面的关键即形成这样的信念: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博弈双方均相信策略A或策略B有利于大学的发展,同时相信对方也同时选取策略A或策略B。信念相同,同时对另一方信念的预期亦相同,才能获得最大的利益收益。

在囚徒困境博弈和猎鹿博弈中,博弈双方都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但结果却出人意料,为什么会出现双方视最大利益不顾,而选取了另外的策略呢?实际的情况是缺乏沟通、协调。协调是形成一致的行为信念的关键。在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协调博弈模型中,如果没有协调,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选择策略A或策略B时,考虑的是自身利益,利益与参与者的直接关联可能导致博弈的危机。而通过协调促使双方行为信念趋于一致,最终会形成合作的博弈结果。

(二)合作与忠诚

大学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各有其存在与发展的逻辑基础,而双方的合作有利于大学的长远发展,通过协调获得的双方的行为信念的一致性,已经为合作创造了条件。同时,在协调共存体系中,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博弈重复进行,博弈双方不得不考虑此次行为策略的选择是否会影响下一阶段博弈的结果。换句话说,重复博弈的存在使得博弈双方不得不考虑双方的长期利益,而不是一次性的即时利益。因此,采取合作而不是对抗,必要时舍弃短期利益,恰恰体现了双方的长期利益,即合作则双赢。

合作引发了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重新审视: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在群体、信念、利益、规则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但基于大学理想,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博弈双方有必要也可能打造有利于大学发展的忠诚文化。根据上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博弈模型的分析,博弈双方追求自身即时利益造成危机的可能性是存在的,通过协调形成行为信念一致的出发点,是大学发展的长期利益。可见,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在博弈过程中,忠诚大学理想的文化是最终形成选取纯策略A或策略B的有效法则。

综上所述,大学内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各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事实证明,试图抵制任何一方在大学中的发展都是不可取的。因此,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共存的体制下,大学内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协调博弈模型的构建,必将有助于理清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完善大学内部的治理结构。通过博弈双方即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与合作,确立行为信念选择的一致性,打造忠诚于大学理想的文化,最终服务于大学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3][7][8]伯顿・R・克拉克.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 [M].王承绪,徐辉,殷企平,蒋恒,译.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4:17,120,11,16.

[2] 小约瑟夫・哈林顿.哈林顿博弈论[M].韩玲,李强,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2:58.

[4][6]王世权,刘桂秋. 大学治理中的行政权力:价值逻辑、中国语境与治理边界[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2,(4):100-106

[5] 别敦荣.学术管理、学术权力等概念释义[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0(2):47.

[9] 潘懋元.多学科观点的高等教育研究[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9: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