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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的构成要素

博弈的构成要素

博弈的构成要素范文第1篇

近年来,中国家族企业的投资者利益保护由其特殊性受国内外普遍关注。特殊性在于,公司创立初期,创始家族借由家长权威、差序格局以及的家族伦理直接掌握企业的控制权。而家族企业壮大后,往往由于传承问题、引进外部经理人、金字塔交叉持股等控股结构、不得已引入外部资本等,而产生控制权争夺问题。由此,公司利益的代表者多元化。创始股东的“隧道挖掘”行为造成创始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冲突,损害上市公司的价值(郑志刚,2005;苏启林,2004;杨兴君等,2003)。由此以下问题呼之欲出:

其一,控制权的配置是契约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一种博弈均衡的状态,到底何时博弈各方会主动打破这种平衡呢?其二,激励的争斗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必会牵扯各方利益,可为何他们会选择打破本来的均衡互相“撕扯”?其三,刘红霞2004年对北京大学总裁班的问卷调查统计显示,大多企业家想聘又未聘经理人。难道已有的制度措施真的无法约束控制权掠夺问题?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既是在公司治理历史上不多见的矛盾公开化、涉深多方利益的标志性案例,又已经过公司公告和媒体披露多方运作信息,且时过良久,博弈已达均衡,各方利益代表及学者都已提出详细见解。本文尝试从博弈论的角度,将治理理论显性因素整合作为影响博弈矩阵的调节变量,以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国美这个事件。

二、文献回顾

(一)公司治理相关文献综述

股东和管理层的委托问题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基本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公司治理起源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其实质是解决因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而产生的问题,目的是减少成本,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股东主要通过内部机制和外部机制实现对管理层的控制和监督。内部机制主要是通过董事会对经理的控制来实现。内部机制主要包括了董事会的独立性、董事会规模与董事会领导权结构等。外部机制主要包括:资本市场和控制权市场(Holmstorm and Tirole,1993;Daltonetal.,2007);法律、政治和管制制度(LaPortaetal.,1999);产品和投入要素市场,产品市场竞争将减少管理层掠夺的潜在可能性(Alchian,1950;Stigier,1958;Shleifer and Vishny,1997),高度竞争的行业问题相对较轻(Hermalin,1992)。

针对管理层摆脱股东控制的原因,现有的文献主要存在三种理论解释,包括委托理论、心理所有权理论和商业伦理。针对管理层摆脱股东控制的手段,主要有管理层控制董事会、共谋、借助外部投资者等手段。

股权结构对股东和管理层委托关系也会有影响。在股权分散的情形下,为了对管理层实施有效控制和监督,必须依靠良好的内部机制和外部机制。而存在大股东绝对控股情况下,大股东对外部控制和监督机制需求较少。但是,如果大股东处于相对控股的情形,大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可能存在博弈的空间。

(二)博弈论相关文献综述

博弈论在制度分析中的运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将博弈规则视为制度,研究既定博弈规则下的博弈结果。这类研究通常将制度视为外生给定,主要研究和比较不同制度的资源配置效率问题( Gardner & Ostrom, 1991);

其二,也是将博弈规则视为制度,但不研究既定规则下的博弈结果,而是为达至某一博弈结果所需要的有效的博弈形式(game form)。

其三,制度作为一种内生于博弈的制度化规则( institutionalized rules) 或者达至某一均衡策略的共有信念,从而降低博弈的不确定性,以解决参与者之间的策略协调问题( Aoki, 2001, 2007; Grief , 2006) 。

其四,制度视为均衡现象,内生于博弈过程,但放松了经典博弈有关个体完全理性的假设,通过某种选择过程、变异过程和复制过程来研究某项制度的生成( Young, 1998, 2007; Weibull, 2002; Witt, 2006)。

三、博弈模型构造

(一)因素的选择

由理论回顾看出,家族企业内,影响各方势力博弈的因素很多,但它们有些直接作为博弈的因,有些属于博弈的果(即非这些因子导致的博弈,而是博弈本身影响了这些因子,这些因子又会引出下一轮博弈)。本文据此特征,将这些因素分为构成环境类和影响收益类。本文特指信任环境,因为相较于社会经济环境信任对关系影响更显著。

总结上述分析整理出表1:

表1

注:该表由作者自行整理

本文通过影响节点(开始和结果)来确定影响的类别(环境和收益);影响方式的判别维度分为直接和间接,判别标准则是看因子变异对博弈是直接,还是需要通过中介变量间接影响;衡量难易程度的判别维度有两个(难/易),判别标准是对该因子的测量的难易来区分;变异的难易程度亦有两个维度(难/易),判别标准是该因子在短期(3个月)内是否可以彻底改变(在没有其他制约因素条件下),显然,股权可以通过增发或二级市场购买等快速改变(当现金不是制约因素条件下),而控制权的改变则比股权要复杂,相应的股权控制权分离程度的改变也会相应增大难度,而不同势力的价值取向的改变则更是需要长期的过程,可舆论压力则可通过正面信息快速改变倒戈,社会资本非常重要而且较易改变(比如一个成员的加入就有可能改变团体的社会资本结构),经理人市场的口碑也是长期工作积累的,法律机制更是几乎不可改变,而内部约束属于企业内部章程制定,相对来讲还是较容易改变,但是企业文化是企业成员长期积累的结果。

由于黄光裕和妻子在狱中,消息远远没有陈晓灵通,所以可以看出在此点博弈时,双方非同时博弈,陈晓占有先动优势,所以时点2的博弈是不信任环境下的非同时博弈。如表6:

表6 信任环境下,AB非同时博弈

注:假设A为陈晓,B为黄光裕(大股东vs小股东

大股东vs管理层)

此时国美刚刚度过危机,陈晓在经理人市场的声誉大幅度提升,百慕大公司法董事会的权利较大,内部约束机制对其不构成威胁,公司成员一边倒,这些都使陈晓的改变成本降低了(改变收益提高了),尤其此时黄光裕在狱中,陈晓有绝对的先动优势,所以此时X1>>Y1; X2>Y2。由此会产生较差的均衡(2,2)。

此图同样适用于黄光裕与贝恩资本的博弈(创始股东vs机构投资者),它们之间的博弈更为简单,贝恩资本通过与陈晓签订协议使得其改变获得公司控制权比维稳公司更有利。而且也具有先动优势。由此也会产生较差的均衡(2,2)。

另外,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分析,这种董事会成员一边倒的支持,甚至连黄光裕股权的代言人都倒向陈晓,这自然引发了机构投资者和其他股东的最大担忧:当一个公司的控制权完全落入一个只拥有1.47%股权的职业经理人,而且公司董事会又一边倒地支持这个职业经理人的时候,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对于国美的任何利益方而言,都绝非一个好的选择,股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而言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3)时点3:此时的环境因素与时点2的环境没有发生多大改变,只是舆论的增加使得不信任增强。这里不在赘述。很明显9.28号前后多方势力也不存在时间差,所以是同时博弈。虽然此次博弈属于多方同时博弈,我们仍然可以两两相看,如表7:

表7 不信任环境下的双方博弈

黄光裕vs贝恩资本vs机构投资者vs其他投资者

(创始股东vs各类投资者)

正如我之前所说,这种在不信任环境下的博弈,虽然仍然是双方都采取维稳战略更理智,而对于谁会赢这个问题,明显是站股数更多的人更有赢的希望,像季琦(汉庭CEO)在他的博客上所写:“谁会赢”这个问题,纯粹取决于国美的股东,本来只是一个统计学问题。”但是就像我在上文所说,在不信任环境下人们的选择往往不只考虑矩阵内部收益,还考虑一些额外的,甚至非真实的收益。这样就使得结果变换莫测。

不过事实证明,最后大家的选择是理性的,维稳的,我不能确定这是大家理智博弈的有效率均衡(4,4),还是因为国美的股东数太多,各方非理智倾向抵消的过程。

这看起来似乎是最好的结果,就像马光远说的,“最好的结果就是双方通过和解,在陈晓出局这个对公司伤害最小的结果下,通过重组董事会,达成权力均衡,形成黄光裕家族与机构“共治”的局面。而如果黄在9月28日的投票中失败,作为第一大股东的黄光裕家族绝不会善甘罢休,国美的战将继续,而很显然,一个动荡的国美不是任何一个投资者考虑的选项。”

五、结论与启示

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国美的控制权之争并非是一群被权利冲昏头脑的人互相撕扯,这只是在不同的信任环境下,不同的收益(成本)下的自我理性决策。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因素分析环境,再通过收益来预测当前态势的均衡是否被打破,甚至结果如何。

对于如何维持现有均衡:不信任环境中,降低A方采取改变(甚至道德风险)行为时,B采取改变(甚至道德风险)行为时的收益,可以维持现有均衡(减少道德风险行为);信任环境中,增加A方采取不改变(甚至道德风险)行为时,B采取不改变(甚至道德风险)行为时的收益,可以维持现有均衡(减少道德风险行为)。而如何改变,可以参考表1的改变收益因素。

博弈的构成要素范文第2篇

关键词:博弈论;田忌赛马;一般扩展式

一、什么是“博弈”

博弈论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纪,但真正作为一种理论研究则始于20世纪20年代,公认的开山之作是1944年出版的由科学家冯诺依曼和经济学家奥斯卡摩根斯坦恩合著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的理论》一书。此时,“博弈论”才作为一个完整的新名词被提了出来。此后,国内外对博弈论有了广泛的研究,博弈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国内方面,关于博弈论的文章、专著不胜枚举,各位学者对“博弈”一词的认识或定义也存在偏差。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博”是丰富多彩的意思,而“弈”则指下棋、打牌等对抗性游戏,因而“博弈”就是指丰富多彩的对抗性游戏。①在英文中,“博弈”一词是“game”的复数,表示各种各样的游戏。因此,汉语中的“博弈”与英语中的“game”意思完全一致。“博弈”与“游戏”有这密不可分的联系。

学者王俊冰对“博弈”一词有着不同的理解。他指出:博弈的“博”字是竞争的意思,“弈”是对弈,是一种关于在竞争中选择策略,争取最好结果的技艺。②概括来讲,博弈是一种技艺。学者郭磊认为:博弈的基本意思是弈棋,博弈本身是一种游戏,但博弈更强调谋略……博弈则可能是一系列策略与行动的组合体,并且是一个由始而终并产生结果的完整过程。③可以理解为博弈是一个过程。还有学者认为:博弈即一些个人、队组或其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下,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各自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④

二、“田忌赛马”概述

忌数与齐诸公子驰逐重射。孙子见其马足不甚相远,马有上、中、下辈。于是孙子谓田忌曰:“君弟重射,臣能令君胜。”田忌信然之,与王及诸公子逐射千金。及临质,孙子曰:“今以君之下驷彼上驷,取君上驷与彼中驷,取君中驷与彼下驷。”既驰三辈,而田忌一不胜而再胜,卒得王千金。于是忌进孙子于威王。威王问兵法,遂以为师。”⑤这是我国“田忌赛马”故事的原型。这个故事可谓是众所周知了,该故事发生在战国时期,齐威王和大将田忌赛马,根据马跑的速度双方各有上、中、下三种等级马各一匹,其中田忌的马比同一等级齐王的马跑得慢,但比齐王低一级的马跑得快。比赛规则为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各出一匹马,负者向胜者支付黄金⑥一千,显然相比之下齐王的马占优势。在第一次比赛中,田忌以上等马对齐王的上等马,以中等马对齐王的中等马,以下等马对齐王的下等马,结果连负三局。在第二次比赛中,田忌采纳孙膑的建议,以下马对齐王的上马,以中马对齐王的下马,以上马对齐王的中马,结果胜两局负一局,赢齐王一千金,而自以为胜券在握的齐王反而输掉一千金。

首先要从语言上分析一下这个典故。“孙子见其马足不甚相远”这一句是前提,否则这个故事就不会发生。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这句话,即“齐威王和田忌的马根据速度划分各有上、中、下三种等级各一匹,其中田忌的马比同一等级齐王的马跑得慢,但比齐王低一级的马跑得快”。假如齐威王的马按速度由快到慢分为A1、A2、A3,田忌的马由快到慢分为B1、B2、B3,那么这六匹马由快到慢依次是A1、B1、A2、B2、A3、B3。另外,还有一处是学者研究中普遍遗漏的,即“及临质”三个字,这一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句话在这个故事中应该翻译为“等到将要开始比赛的时候”,那么这句话告诉我们一个什么讯息呢?我认为是说孙膑献计田忌改变马的出场顺序这一情况并不为齐威王所知,这也成就了田忌在第二轮赛马中能够胜出的重要因素。“威王问兵法,遂以为师。”这一句也是关键所在,通过这一句话得知,齐威王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输的,所以请教孙膑。假设如果齐威王知道其中玄机的话,那么田忌将必输无疑。以上三点是“田忌赛马”故事得以出现的基本前提。

而我国关于“田忌赛马”博弈论研究的相关论著可谓不少,但鲜有人认真透彻地分析这个故事的原型,殊不知这关系到“田忌赛马”是不是博弈、是怎样的博弈等问题。在以往的文献中,王俊冰在《白话博弈论》一文中指出“田忌赛马”是一个非合作博弈;詹国枢在《博弈处处有,几人能识之》中指出“田忌赛马”是博弈论的实际运用,是典型的博弈案例;周瀚光认为“田忌赛马”是一个“二人有限零和博弈”,⑦但他并没有首先从语言学的角度分析这个故事的前提;此外学者袁国强、和蔚、逯彦彦、郭鹏等等均指出“田忌赛马”是一个博弈,但没有深入分析它到底属于什么类型的博弈,是怎样博弈的等问题。

三“田忌赛马”的博弈论分析

前文分析了该故事的三个前提,一、田忌的每等级的马均次于齐威王同等级的马,但强于齐威王下个等级的马;二、齐威王事先不知道田忌临阵改变了马的出场顺序;三、齐威王不知道改变马出场顺序其中的玄机。本文以下的分析均基于此三前提。

首先要从博弈论定义上理解“田忌赛马”。很明显,“田忌赛马”确实符合“博弈”的定义,但现在言“田忌赛马”就是博弈还为时尚早。

其次需要分析“田忌赛马”是否具备博弈理论的基本要素。国内学术界对博弈论基本构成要素有分歧,基本分为两派。一派认为博弈论要素有四方面,即博弈的参加者、策略、进行博弈的次序、博弈的信息。但是主张博弈理论四要素这一派内部也有分歧,学者胡静认为博弈理论的第四个构成要素是“博弈方的得益”,⑧而不是博弈的信息;另一派认为博弈理论具有五方面的要素,即博弈的参加者、策略、进行博弈的次序、博弈的信息、博弈方的得益。可以清晰地看出后者对博弈理论的要素有了一个完整的归纳。那么“田忌赛马”是否具备五个要素呢?齐威王和田忌是博弈的参加者;策略选择按照排列组合来计算共有六种(这里不详细叙述);博弈的次序是双方非同时决策,齐威王是先手;博弈的信息是不完全的,齐威王不知道田忌策略的变化;得益是每胜一局有一千金的奖励。通过分析这些要素,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即“田忌赛马”是一个完整的博弈。

最后要弄清楚“田忌赛马”到底属于什么类型的博弈。首先要了解一下博弈论的分类情况。(1)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如果各博弈方能达成某种有约束力的契约或默契,以选择共同的策略,此种博弈就是合作博弈。反之,就属于非合作博弈。(2)零和博弈、常和博弈与变和博弈。这是按得益情况划分的,一方得益必来自一方损失,这种博弈是零和博弈。常和博弈又叫非零和博弈,指博弈各方得益之和不为零。变和博弈中各方得益之和不确定,这是最一般的博弈,常和博弈和零和博弈是它的特例。(3)静态博弈与动态博弈。根据博弈的次序,即参加者策略选择并行动的先后次序博弈可以分为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静态博弈指参加者可同时决策并行动的博弈,并不考虑决策的次序问题。动态博弈指参加者先后、依次决策并且后行动者能够观察到先动者所选择的策略和行动。⑨(4)完全信息博弈与不完全信息博弈。在前一种博弈中,每一个参与者都拥有全部的相关信息,只拥有部分相关信息的便属于后一种博弈。⑩博弈理论按照不同的标准基本可分为以上四种情况。

“田忌赛马”这个典故是非合作博弈,也是零和博弈,这在上文中已经提到。同时,依据上文的三个前提,它同时也是一种不完全信息状态下的动态博弈。

四“田忌赛马”博弈的一般扩展式及其序列均衡

上文我们提到“田忌赛马”博弈是非完全信息动态博弈,而这种博弈则是博弈论中最为复杂的模型,也称动态贝叶斯博弈。序列均衡是非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核心概念。

一个动态贝叶斯博弈的扩展式为=﹛N,H,P,I,p,u﹜,其中N为参与者集合,N=﹛0,1,2,…,n﹜,0代表自然。B11H为全历史集合,即从博弈开始到博弈结束所有可能的行动序列﹛a0,a1,…,am﹜,m为任一自然数,表示一个全历史包含的行动次数。P为参与者函数即对于每一个子历史h,P(h)将其映射成自然或是其他参与者。I为信息空间。p为自然的概率分布函数,其表示当自然行动时,自然以多大概率选择某个行动。u表示参与者的偏好,其定义是在全历史结果上的收益函数。B12

在“田忌赛马”博弈中,参与者集合N=﹛0,1,2﹜,0代表自然。H是全历史集合,表示所有可能的行动序列﹛上中下,上下中,中上下,下上中,下中上,中下上﹜,即共有六个可能的行动。在此博弈中,由于是齐威王先行动,所以无论马出场顺序如何,作为自然的孙膑总是可以帮助田忌,以下等马对上等马,以中等马对下等马,以上等马对中等马(顺序无先后),这样如果把三场全胜看做“1”的话,那么田忌总有“2/3”的收益。也就是说田忌有100%的可能获得2/3的收益。齐威王由于过分自信或者智商不高,未能识破此中玄机,所以败下阵来。但在现实生活中,一方的决策是严格保密的,作为自然的“孙膑”并不可能事先知道“齐威王”的决策,而齐威王有六种行动序列,相对应,“田忌”也有六种,我们说过,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助“田忌”胜出,所以“田忌”获胜的概率仅为1/6。P为参与者函数即对于每一个子历史h,P(h)将其映射成自然或是其他参与者。在此博弈中,假设一个子历史“上中下”,那么P(h)作为一个映射将有六种;一共有六个子历史,所以P(h)应该有36种。I是信息空间。假设I1 是齐威王的信息空间,I1=﹛上中下,上下中,中上下,下上中,下中上,中下上﹜,I2同I1,因为他同样不知道对方的策略。

在“田忌赛马”这个非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需要我们注意,即参与者可能临时改变策略,这也更带来了决策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因为一场赛马是由三局比赛构成的(非同时进行),假设第一局结束后,参与者肯定要根据这一局得结果变换策略,同时也能观察到一部分对方的策略,这么说来,双方获胜的概率就不是齐威王5/6,而田忌1/6的概率了,需要更复杂的计算。

客观而言,直到今天理论界也没有找到能适用所有非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均衡概念,也缺乏一个普遍的方法来求解动态博弈的序列均衡。B13

结论

“田忌赛马”博弈不是人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的一个博弈,反而是博弈类型中最复杂的非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应该对这个博弈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并且,在这个博弈中,至少包含着两个子博弈,这更加剧了此博弈的复杂性。博弈论思想虽然在实际生活中适用性差,但它教会我们一种思考问题的方法,对合理规避风险,获取最大收益还是有指导意义的。(作者单位:四川大学)

注解

①姚国庆:《博弈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1页。

②王俊冰:“白话博弈论”,《理论学习》,2006年第6期,第63页。

③郭磊:“博弈论简论”,《山东经济》,1999年第6期,第17页。

④胡静:“博弈论在数学中的应用”,《商情》,2006年第4期,第213页。

⑤《孙子吴起列传第五》,《史记》卷六十五,中华书局,2007年4月。

⑥“黄金”在古代是一种货币,不同于现代意义上的黄金;“黄金一千”只一千两黄金的意思。

⑦周翰光:“论孙膑的对策论和辩证法”,《齐鲁学刊》,1984年第3期,第36页。

⑧胡静:“博弈论在数学中的应用”,《商情》,2008年第5期,第213页。

⑨逯彦彦:“博弈论前瞻探讨”,《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第33页。

⑩胡静:“博弈论在数学中的应用”,《商情》,2008年第5期,第213页。

11“自然”指在动态贝叶斯博弈中参与博弈,无收益,但可以决定不同历史发生概率的参与者。

博弈的构成要素范文第3篇

[关键词]合作博弈;航空业;治理结构;劳资关系

作者简介:李 萍(1958―),女,西南财经大学期 刊中心(成 都,610074),教授。研究方向:新制度经济学、经济增长、收入分配、市场与政府、统筹 城乡等。 王 贵(1982―),男,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成都,610074)。研 究方向:新制度经济学、现代企业理论等。

一、文献检视:问题的提出

当前我国民用航空业已形成了以三大国有航空公司为主体(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七家民营航空公司(鹰联航空、 春秋航空、奥凯航空、东星航空、合肥联华航空、上海吉祥航空、华夏航空)并存的局面。 民营航空公司的出现不仅打破了我国航空业长期以来由国家完全垄断的局面,而且把竞争机 制引进我国航空业,促进了整个社会经济效率的提高。与此相应,理论学术界也对我国航空 业如何才能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率的问题,展开了较为广泛地探讨。

刘伟等(2003)运用微观经济学中的三级价格歧视理论,分析了当各家航空公司形 成 卡特尔时,就可以如垄断厂商一样实施价格歧视策略。旅行社是航空公司实施三级价格歧视 的最好工具,即能有效地把消费者区分为没有享受价格折扣的消费者市场A和享受折扣的消 费者市场B,使航空公司的三级价格歧视策略得到顺利实施,从而提高航空公司的经济效率 。[1]陈志刚(2003)运用收益管理理论,分析了收益管理在航空业的实践:超 售、市场细分、 多级票价和舱位控制,为民航[2]等服务性企业提供一条收益管理应用的思路,进 而进一步提高民航业的经济效率。伊楠等(2007)运用核心竞争力理论,认为民航企业 核心竞争力是 在 市场竞争中积累的、由多种资源和能力组合的、难以模仿的、可以为企业带来持续竞争优势 和经济效率的竞争力。这一研究成果对于提升我国民航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民航企业的经 济效率具有一定借鉴价值。[3]吴斌(2007)运用低成本战 略理论,从低成本航空概念出发,对比国际低成本航空公司的主要策略,研究目前国内低成 本航空的困境,指出了对低成本航空的几个理解误区,提出了若干经营策略以及与其他方合 作等方面的建议,力图提高民营航空业的经营效率。[4]

由上述文献简述可见,无论是三级价格歧视、收益管理理论,还是核心竞争力,低成本 航空战略研究,其目标都指向了提高航空公司的经济效率。因此,当前国内学术界关于航空 业的研究主要是航空公司的效率问题,现实中我国国有以及民营航空公司的经营效率也都是 在不断提高的。然而,“3•31”东航云南分公司“集体返航”事件②正是在各航空公司 高度 重视效率问题、经营业绩不断攀升的背景下出现的,这一事件的发生不得不让我们深刻反思 在重视效率提高的同时,我国航空公司在内部的企业治理结构完善方面,尤其是在和谐劳资 关系的构建方面是否出现了问题?回答当然是肯定的。因此,如何实现我国航空公司的利益 相关者之间的合作,完善我国航空公司内部企业治理结构,已经迫在眉睫。鉴于此,本文论 证了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合作博弈模型均衡解的存在,表明能够实现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合 作的可能性。因而可以根据合作博弈的思想,实现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从而完善我 国航空企业的治理结构,促进我国航空业的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微观基础 。

二、合作博弈视阈下我国航空业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

根据日本学者鹤光太朗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定义概括,管理和协调与公司有关的各种利 益主体(利益主体包括出资者、管理者、劳动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 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方面。[5]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合作博弈模型与均衡解 的存在表明, 虽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利益相关者之间会通过不断地讨价还 价博弈逐步达到利益均衡,利益相关者间的利益均衡或者说是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合作是企 业长期健康发展的源动力。

(一)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博弈模型与均衡

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在进行博弈时,会形成一种潜在的约束主体行为的协议,这个协议就 是如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始终得不到均衡,那么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就会受到影响,导致所有 的利益相关者的最终利益都不能按照预期目标得以实现。因此,本文运用Rubinstein(1982 )的轮流出价的讨价还价合作博弈模型,研究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博弈均衡解。 [6]

1.模型的基本假设

(1)把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分为强势利益相关者(用1表示)与弱势利益相关者(用2表 示)两大类,且两类利益相关者在博弈中是平等参与主体。(2)二者轮流出价,强势利益 相关者首先对企业所有权比例进行出价,弱势利益相关者接受或者拒绝,如果弱势利益相关 者接受,则博弈过程结束;反之,则弱势利益相关者出价,强势利益相关者可以接受或者拒 绝;如此一直继续下去,直到某一利益相关者接受另一利益相关者的出价。(3)强势利益 相关者第一次出价x1(对企业所有权的分享比例),1-x1则为弱势利益相关者的权重份额 ;弱势利益相关者第一次出价1-x2(对企业所有权的分享比例),x2则为强势利益相关 者的权重份额。(4)强势利益相关者与弱势利益相关者在不同博弈期的贴现因子分别为δ 1、δ2,0δ1、δ21。

2.求解合作博弈均衡解

Rubinstein(1982)得出定理:在无限期轮流出价博弈中,唯一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结 果是:x=[SX(]1-δ2[]1-δ1δ2[SX)](如果,δ1=δ1=δ,x=[SX(]1[] 1+δ[SX)])。

由于t∞,不存在最后一个阶段,因此不能使用逆向归纳法来求解,但根据Shaked an d Sutton(1984),从参与人1出价的任何一个阶段开始的子博弈等价于从t=1开始的整个 博 弈,我们可以应用有限阶段逆向归纳法的逻辑寻找子博弈精炼均衡。[7]假定在时 期t3参与人 1出价,参与人1能得到的最大份额是M。因为对参与人1而言,t期的M等价于t-1期δ1M,参 与人2知道在t-1期的任何x2δ1M的出价将被参与人1接受,因此参与人2出价x2=δ 1M,自得1-δ1M;因为对参与人2而言,t-1期的1-δ1M等价于t-2期的δ2(1-δ1 M),参与人1知道在t-2期的任何满足δ2(1-δ1M)1-x1的出价将被参与人2接受,因 此参与人1出价x1=1-δ2(1-δ1M),留给参与人2为δ2(1-δ1M)。因为t-2时开始 的博弈与从t时开始的博弈完全相同,参与人1在t-2期能得到的最大份额一定与其在t期得到 的最大份额相同,因此我们有:x1=M=1-δ2(1-δ1M),解得M=[SX(]1-δ2[]1-δ 1δ2[SX)](1)。

假定参与人1在t期能得到的最小份额为m。因为t期的m等价于t-1期δ1m,参与人2在t-1期 最 多得到1-δ1m。因为t-1期的1-δ1m等价于t-2期的δ2(1-δ1m),因此参与人1在t- 2期至少得到x1=1-δ2(1-δ1m),于是我们有:x1=m-1-δ1(1-δ1m),解得 m=[SX(]1-δ2[]1-δ1δ2[SX)](2)。由(1)、(2)两式可知,参与人1能得到的 最大份额与最小份额相同,存在唯一的均衡结果,即:x=[SX(]1-δ2[]1-δ1δ2 [SX)]。因此,强势利益相关者的子博弈精炼均衡战略是:在时总是要求,在时接受任何大 于或等于的份额,拒绝任何较小的份额;弱势利益相关者的子博弈精炼均衡战略是:在t=1, 3,5时总是要求1-δ2[]1-δ1δ2[SX)],在t=2,4,6时接受任何大于或等 于1-δ2[]1-δ1δ2[SX)],拒绝任何较小的份 额;在t=1,3,5时,接受任保大于或等于1-δ1[]1-δ1δ2[SX)],拒绝任何较 小的份额:在t=2,4,6时,总是要求1-δ1[]1-δ1δ2[SX)]的份额。(二)合作博弈与我国航空业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

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合作博弈模型均衡解的存在,表明实现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合作存 在着可能性。因而可以根据合作博弈的思想,促成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从而完善我 国航空业企业的治理结构,促进我国航空业的健康发展。基于此,本文主要考察了促进航空 企业四方参与者或利益相关者在组织域中合作博弈的制度安排和制度设计,以期实现航空公 司内部的劳资合作、出资者与经营者的合作、要素所有者的合作以及航空公司与相关企业的 合作博弈。

1.劳资合作

当前我国各航空公司都高度重视效率提高,采取了诸如价格歧视、收益管理、低成本战 略等手段来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然而,正是在各航空公司都狠抓效率提高的背景下,“集 体返航”事件的发生使得航空公司内部的劳资矛盾凸现。究其根源,我们认为劳资矛盾的凸 现是航空公司长期以来没有较好地处理内部效率与公平③关系的结果,效率与公平关系处 理 不好,“劳资共赢”难以实现,劳资双方可能走向“零和博弈”。因此,航空公司要从根本 上协调好劳资关系,关键在于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有关公平与效率产系的各种观点都并不否认公平与效率的联系,都在努力寻求公平与效率 的最佳结合点。但这个最佳的结合点究竟怎样才能确定出来呢?谢林的“焦点”效应[ 8]认为 ,既然每个行为人宁愿以合作性的结果为目标进行协作而反对不协作的选择,因而他们很乐 意使用他们所掌握的任何凸显信息以便达到协作。任何因素都有可能使参与者的注意力集中 到一个特定平衡点上,继而选择这一点。这就是说,博弈者都希望避免两败俱伤,这种“双 赢”的想法体现为寻找一个合适的点来解决彼此之间的冲突。博弈论解决效率与公平冲突的 这个点就是合理的制度安排。因此,我们认为,公平与效率之间并不是谁先于谁的问题,也 不是并重的问题,而是两者之间如何通过制度安排或制度设计以达到良好结合,通过制度安 排或制度设计的方式解决效率与公平的冲突,效率与公平才能科学合理地统一起来。

鉴于此,我国各航空公司应当从博弈论的视角来深刻理解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通过公司 内部的制度安排和制度设计,实现公司效率与公平的科学统一,在狠抓效率提高的同时也要 妥善处理好公平问题。而劳资关系公平的重要前提是劳资双方作为契约当事人有着平等、相 同的权利,从双方的履行契约的活动中获取各自的产权收益,分享剩余。劳资双方在平等参 与、多次重复博弈的过程中,利益的协调、即同向增长乃是形成劳资合作制度的一个重要基 点。换言之,劳资冲突、劳资不合作的重要原因是双方利益的失衡和异动,资方追求利润最 大化,劳方要求工资福利最大化。当工资与利润二者之间在企业效益总量一定的情况下,就 存在着此消彼长的矛盾冲突。这表明,劳资之间的合作建立在蛋糕做大、企业效益总量增加 的基础上,④还应通过树立劳资共赢、利益共享的观念,尊重人力资本的价值,实 行物质资 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共同拥有产权的“共有产权模式”,改变过去物质资本所有者单 边治理和独占剩余的不公平状况,构建起新的物质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双方治理与 共享剩余的激励机制,特别是在航空企业飞行员相对短缺的情况下,建立集体协商的报酬制 度,实现企业效率提高、效益总量增加基础上劳资双方帕累托改进的合作博弈与和谐发展。

2.出资者和经营者的合作

在我国航空业企业治理结构中建立合作博弈机制的目标是提高企业效率,因此必然会提 出职业经理人问题。从理论上说,只要职业经理人经营企业比出资者直接经营企业更有效, 就需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分开,经营者就是职业经理人。当前我国的三大国有以及民营航空公 司的出资者与经营者分离是比较普遍的,两者分离时就会出现博弈。如果将出资者称为委托 者,将经营者称为人,那么人的目标与委托者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后者追求利润 最大化,人可能追求规模最大化和内部人利益最大化,这就会出现内部人控制,即企业 经理人员控制企业并谋取内部人利益,出资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其可能性可以用信息不完 全理论来说明:委托人不参与人的活动,人行为不易被委托人观察到,即存在委托 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这就是非合作博弈。

我国航空公司治理目标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出资者的目标,即资产保值和增值、所有者利 益最大化。出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由不合作博弈走向合作博弈,实际上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是经营者能够充分发挥能动性、作为企业家来经营企业;另一方面是建立企业经理对 出资者负责的机制。出资者和经营者的合作博弈机制体现在内部治理结构中,股东大会、董 事会、总经理、监事会在权责分明的基础上相互制衡。其中,出资者和经营者各自在相应的 机构中发挥作用并遵守相应的规则便可能产生合作博弈,其关键是对经营者行为的激励和约 束。经营者行为与职业经理人制度相关:首先是职业经理人的市场选择制度,通过经营者市 场的竞争,选择职业经理人,使企业家进入企业治理结构;其次是赋予经理人充分的经营决 策权,使其充分发挥企业家才干;最后是依据企业的市场表现确定经理价值的评价制度,使 职业经理人成为企业家。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出资者与经营者的合作博弈,需要在企业治理结构上设计出一 种激励和约束机制,使人能够得到一种激励实现委托人利益,并使人的行为受到约 束。激励的主要方式是经营者分享剩余,即拥有剩余索取权,这就使经营者与出资者的利益 相一致,经营者可能从自身利益出发关心出资者利益。约束的主要方式是出资者通过股东大 会的投票及资本市场上的投票。从理论上讲,实行企业家期权制度可以将经营者分享剩余索 取权的激励与资本市场的企业资本价值的评价结合。但是,从近年来美国华尔街出现的做假 丑闻来看,由于期权实现的价值与公司的市场价值挂钩,因此一些拥有公司期权的CEO往往 会采取做假账的办法造成公司股票价格的虚增,这是典型的非合作博弈行为。鉴于此,我们 认为,要实现我国航空公司内部的出资者与经营者的合作博弈,不仅要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 论来设计激励和约束机制,使人出于自利的动机来关心委托人利益,而且还必须以严格 的审计制度和金融监控来迫使经营者与出资者的合作博弈。

3.要素所有者的合作

每一个企业都是各种要素的集合,航空公司也不例外。从企业要素结构分析,资本、技 术、劳动、企业家都是投入企业的要素。资本、劳动、技术、管理等要素属于不同的所有者 。在要素的所有权属于私人的情况下,企业成果如何在各个要素所有者之间分配便成为要素 所有者之间博弈的内容。企业投入要素中的劳动、资本等是有形的,也是可以直接计量的。 知识、技术和企业家等要素是无形的、难以直接计量的。这些要素具有明显的按酬投入的特 征,没有足够的刺激,这些要素也就不可能有足够的投入。而且这些要素在投入过程中还有 不断开发潜能的要求。要素所有者之间的不合作就在于进入企业的要素所有者不能充分发挥 自己所具有的潜能,各自的价值不能充分实现。

激励理论所要解决的是,不仅要刺激劳动要素所有者的劳动投入,还要刺激资本、技术 、管理等要素所有者的各种要素投入。因此,激励理论实际上提出了在企业治理结构方面形 成要素所有者合作的要求。企业中要素所有者之间合作是通过合同来实现的。根据新制度经 济学,企业是“合同订立关系的连接”,“在企业中,每种要素都是由某个人拥 有的。企 业只是一个合同集,而这些合同不过是规定投入品的联合方式以创造产出以及从产出中获得 的收入在投入品间的分配方式”。[9]在这种合同关系中,各种要素的收入均是要 素所有权收入 。根据资本、劳动、技术和企业家等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和贡献取得相应的报酬,就可 形成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合作。这种合作可以为技术进步和企业家进入治理结构提权制度 保障。然而,目前企业股权结构所体现的要素结构基本上是资本股权,这就提出了要素股权 化问题。具体地说,要将各种属于私人所有的要素还原为资本投入,私人所有的要素投入企 业后在股权结构中得到体现,包含技术股、经营者股权等。这样,私人资本不仅仅是以货币 形式的资本,知识、技术、管理、企业家等要素都可以作为私人资本投入。通过“要素股权 化”使每一要素的价值都能得到充分的体现、要素潜能也得到充分发挥。然而,要素股权化 的前提是要正确确定要素的价值。从一定意义上说,实现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合作博弈最为困 难的是确定各自的股权和相应的分配比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个过程是通过市场来实现 的。这就是所谓的要素市场化。知识、技术成果和企业家分别进入各自的要素市场出售,由 此实现和确定各自的价值。

因此,我们认为,当前我国的各国有以及民营航空公司都可以通过借鉴 “要素市场化 ”来实现“要素股权化”的思想,使得公司内的各种要素价值的潜能都得到充分发挥、要素 的价值都得到充分体现,从而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合作博弈得以实现,航空公司内部就必然会 形成“上下同心”的和谐发展局面。

4.航空公司与相关企业的合作

航空公司的运行必然会遇到相关企业的关系。在市场经中,相关企业之间的竞争和不合 作博弈也是常态,提出相关企业合作的原因是,市场经济是竞争和合作相兼容的经济,在新 经济条件下,兼容和资源共享成为合作的新内容。对现代企业来说,通常都需要通过企业治 理结构的安排寻求相关企业之间的合作博弈。

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是T形结构:纵向上是一套联系股东与董事会及董事会与高层管理 人员的机制;横向上是公司与和它有长期业务往来的公司之间的关系。相关企业一般是指在 投入产出、要素提供方面有相关关系的企业。将相关性强的企业纳入合作博弈的企业治理结 构有两种模式:[10]一种是日本和德国模式,其特点是:公司与有关各方以及资 本提供者之间建立长期而稳定的关系,具体形式是互为董事会成员;一种是英美模式,其特 点是,董事会是保护股东利益的惟一机制,因此公司与和它有长期业务往来的公司之间的关 系是由一套法律与规则来协调的。归纳起来,相关企业的合作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通过进 入董事会的内部协调,另一方面是企业外部的市场规则的协调。

相关企业合作博弈的基本形式是契约。在市场经济中,由于各个经济主体是平等的利益 主体,经济联系的纽带只能是合同,因此市场经济被称为契约经济。这种契约经济的基础就 是信用,各个主体根据规则遵守契约,也就是守信用,这种市场经济才可能健康发展。显然 ,相关企业的合作博弈需要一定的制度安排来保证,其中包括:建立涉及信息披露规则、针 对操纵信息和散布虚假信息的制约规则在内的市场规则;建立守信用者得到利益刺激、不守 信用者受到惩罚的激励和约束规则。提高大企业在整个社会经济中的比重,从而提高整个社 会的信用度。

因此,我们认为,当前我国各航空公司一方面要积极加强与相关企业的合作,如加强与 各个旅行社的合作,从而有效实施价格歧视、收益管理等战略来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另一 方面我国政府应当为企业之间的合作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规则, 从而推动企业间的合作。

三、结论与建议

“3•31”东航云南分公司“集体返航”事件凸显出当前我国航空业在企业治理结构的 完善方面,尤其是在和谐劳资关系的构建方面尚存在的沉痼。我们在合作博弈的视阈下,根 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公司治理结构理论等,分析了完善我国航空公司的治理结构主要是努 力实现四个方面的合作:航空公司内部的劳资合作、出资者与经营者的合作、要素所有者之 间的合作以及航空公司与相关企业的合作。

为此,我们认为,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是必不可少的:(1)我国各航空公司应当从 博弈论的视角来深刻理解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通过公司内部的制度安排和制度设计,实现公 司效率与公平的科学统一,在狠抓效率提高的同时也要妥善处理好公平问题,在劳资双方作 为平等的利益主体、平等参与博弈的过程中,实行物质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共同拥 有产权的“共有产权模式”,改变过去物质资本所有者单边治理和独占剩余的不公平状况, 构建起新的物质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双方治理与共享剩余的激励机制,建立集体协 商的报酬制度,实现劳资双方帕累托改进的合作博弈与和谐发展。(2)要实现我国航空公 司内部的出资者与经营者的合作博弈,不仅要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来设计激励和约束机制 ,使人出于自利的动机来关心委托人利益,而且还必须以严格的审计制度和金融监控来 迫使经营者与出资者的合作博弈。(3)我国的各国有以及民营航空公司都可以通过借鉴“要素市场化”来实现“要素股权化”的思想,使得公司内的各种要素价值的潜能都得到充 分发挥、要素的价值都得到充分体现,从而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合作博弈得以实现,航空公司 内部将会形成“上下同心”的和谐发展局面。(4)我国各航空公司一方面要积极加强与相 关企业的合作,如加强与各个旅行社的合作,从而有效实施价格歧视、收益管理等战略来提 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另一方面我国政府应当为企业之间的合作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建立起 有效的激励和约束规则,从而推动企业间的合作。在此基础上,需要特别强调地是,还应注 意促进航空企业四方参与者或利益相关者之间合作博弈的制度安排和制度设计的一致性和支 持性,诚如青木昌彦⑤所说:“只有相互一致和相互支持的制度安排才是富有生命 力和可维系的。”

注 释:

①从博弈角度理解经济过程的思想至少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他在1859年出版的《道德 情操 论》一书中就曾指出:“在人类社会的大棋盘上,每个个体都有其自身的行动规律,和立法 者试图施加的规则不是一回事。如果它们能够相互一致,按同一方向作用,人类社会的博弈 就会如行云流水,结局圆满。但如果两者相互抵消,那博弈的结果将苦不堪言,社会在任何 时候都会陷入高度的混乱之中”(转引自【日】青木昌彦著《比较制度分析》,周黎安译, 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显然,这里揭示了合作与不合作博弈的迥然不同的后 果。

②3月31日,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的14个从昆明起飞至不同目的地的航班,在同一天出 现了临时返航事件。③本文的公平是指企业内部的公平问题,内部公平处理不好,可能导致外部不公平或社会 不公平现象的出现。如这次“返航事件”造成了对乘客利益的极大损害,酿成了一场公共事 件。

④当然,航空企业劳方,如飞行员自由流动、寻求更好的工作机会、更高的工资福利 等权益的保障,也是劳资走向合作的重要内容。

⑤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M],周黎安译,第19页.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

主要参考文献:

[1]刘伟等,双赢的选择:论航空公司实施三度价格歧视战略[J].中国物价,2003(1) .[2]陈志刚.收益管理:航空业价格歧视的实现策略[J].管理现代化,2003(6).

[3]伊楠等.我国航空公司核心竞争力研究[J]. 管理现代化,2007(6).

[4]吴 斌.浅论中国民营航空业低成本策略[J].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7(4).

[5]鹤光太朗.转轨中的日本公司治理结构[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4).

[6]Rubinstein,A.Perfect equilibrium in a bargaining model[J].Economet rica:Journal of the Econometric Society.1982,50.

博弈的构成要素范文第4篇

博弈论探究的是各博弈方之间的对抗、竞争或面对一种局面的策略选择行为。会计准则作为一种公共选择的公共契约和博弈论有着广泛的联系,准则的制定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形成是博弈的均衡。而准则是否有效率,要看博弈是否充分,是否遵循一贯性,即摘要:制定最优和执行最优的统一。本文拟就会计准则制定的博弈过程对我国会计准则的启示作一探索。

一、博弈论和会计准则

博弈论追求的理想境界是达到帕累托最优的纳什均衡,然而其理论体系又就不同情形作了深入细分,并分别讲述它们各自的均衡,使得这一探究更为精确。会计准则追求的是哪一种理想的博弈均衡?博弈论按博弈各方面是否达成一个有约束力的协议可以划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就此而言,会计准则似乎是合作博弈,因为准则通过政府颁布,具有强制执行的约束力。但假如准则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非凡是像我国目前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违反准则司空见惯,人们就会对其合作性表示怀疑;按博弈各方行动的先后顺序可以划分为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前者是指各博弈方同时选择行动或虽非同时但后行动者并不知道前行动者采取了什么行动,相反则为动态博弈。由于会计信息本身具有完全透明性,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会计准则制定是动态博弈。从博弈各方对对手的特征、战略空间和支付函数的知识,博弈可分为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信息越完全,越有利于准则制定的充分博弈,其效果越好。会计准则制定的发展过程就是由不完全信息博弈向完全信息博弈发展的过程,博弈各方信息不对称,必然引起会计信息使用者之间的冲突和对抗,从而产生了博弈,直到信息对称达到均衡为止。综上所述,会计准则的理想模式是完全信息动态的合作博弈形成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下的合作博弈。在这种均衡战略的组合下,就理性人而言,打破这种均衡的成本大于其收益,没有任何人有积极性打破这种均衡,因而达到帕累托最优,社会效益最大化。当然理想的模式是难以实现的,会计准则制定过程应积极创造有利于博弈充分的条件去接近这种理想模式。

二、西方会计准则制定的博弈过程

探究西方会计准则制定的博弈过程是为了认清博弈的动因,熟悉其博弈机制,了解其博弈的演进过程。作为促进我国会计准则的建设的借鉴。

1.从会计准则的属性看博弈的动因。有关会计准则的属性目前形成了三种不同的观点,分别是摘要:技术手段论、具有经济后果的行为规范论和政治化程序论。三种观点的形成可以说是从三个不同的角度说明了会计准则的属性,也是会计的艺术多样性的表现。正是由于会计准则具有不同的属性才使得会计准则制定表现为一个具有多种势力、因素的博弈过程。

首先就其技术手段属性而言。我们知道会计是具有技术性的经济活动,其确认、计量和报告有许多方法和技术新问题。准则的制定要看其技术是否可行,会计环境是否答应,是否和客观经济条件和实务处理相符。会计准则的技术属性是其博弈动因的基础,在会计准则制定的博弈过程中,技术性是首先必须考虑的因素。其次就其具有经济后果的行为规范属性而言,不同会计准则约束会计系统生成的会计信息并不是抽象的,这些数字代表了不同的经济意义,它将影响企业、政府、工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决策行为及相关方的利益。显然,会计准则不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手段,不同的准则将生成不同会计信息影响到不同会计主体利益。会计准则制定过程成为博弈各方为实现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博弈过程。以股东和债权人的博弈关系为例,我们深入讨论其博弈过程。股东总是希望公司的财富更多地从债权人转移到股东手中,提高其对企业的净资产要求权,其采取的方法有摘要:(1)提高股利发放水平;(2)将所贷资金投资于高风险资产;(3)再借入具有优先偿还权或者是提前入款项。对此,债权人为保护自身的利益,也会采取一定的策略防范股东的上述行为,最终双方博弈达到均衡-即制定符合双方利益的合约,在会计准则中规定摘要:(1)限制股利发放水平;(2)限制企业的一些生产性投资,尤其是避免高风险项目投资;(3)对企业有关融资政策加以规定,不得任意借人具有优惠条件的款项;(4)要求企业定期向债权人提供财务报表等有关信息,用以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再分析会计准则制定的政治化程序属性。在西方社会中,经济和政治是一组很难区分的概念。经济人为了实现自利的目的往往会利用政治手段,从这一意义上讲,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政治行为是经济后果的直接延伸。会计准则的政治属性强调准则的“强权博弈”,准则往往被认为是一种能实现政府既定目的的手段,政府及其它权力机构往往会干预准则的制定过程,通过权力强制某一准则的通过和执行。因此准则制定的政治化程序属性表现为政府及其它权力和机构为实现政治目的而釆用的博弈手段。例如,1962年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通过了第2号意见书,要求对投资贷项按“递延法”进行处理。投资贷项就是公司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时,政府给予的税收减免,这是美国国会为了刺激当时处于低谷的美国经济,增强美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而采取的一项办法。采用递延法自然较为“系统、合理”,也和权责发生制等原则“内在一致”,但这使得美国政府的减税政策,在企业财务报表上得不到充分体现,政策刺激经济发展的效果就受影响。为此,美国国会通过证券交易委员会施加压力,迫使会计原则委员会了第4号意见书,答应企业在“递延法”和“流尽法”中选用。

总之,会计准则的三种属性为准则制定的博弈过程提供了内在动因。技术属性是博弈的基础,经济后果属性是博弈的目的,政治化程序属性表现为一种为实现政治目的的博弈手段。

2.从会计准则制定的模式看博弈机制。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制定人员、制定程序等制定要素的相互结合和方式称为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准则的制定模式为准则的制定的充分博弈提供了机制保障。下面从准则制定模式的几个要素来看西方会计准则制定的博弈机制。就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而言,有民间组织如美国、英国,半官方组织如日本,官方组织三种。通常情况下民间组织具有超然中立的特征,半官方组织次之,而官方组织则难以具有超然中立特征。民间组织更轻易沟通政府和民间的关系,协调各方利益,吸收相当数量具有较高素质的专家,遵循科学的制定程序,这样更有利于准则的制定的充分博弈。就制定人员而言,准则的制定人员是准则制定的核心,制定人员是准则制定博弈过程直接参和者,其代表的广泛性和层次的多样性是准则制定博弈充分的保障,不同国家、地区、组织的会计准则制定人员的构成、层次诸多方面既有类似之处,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人员代表广泛性最为典型的是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负责批准国际会计准则和征求意见稿,它由13个国家的会计专业团体的代表组成。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筹划小组成员来自财务会计和财务报告方面的专家。每一届筹划小组主席都由委员会的代表出任,除主席外小组通常包括至少3个其他国家会计机构的代表,还包括其他组织如咨询小组的代表。筹划小组的职责是摘要:协助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复核、分析和起草国际会计准则。就制定程序而言,科学的制定程序是会计准则制定充分博弈和高效率的重要保证,具体准则的制定程序一般包括计划阶段、探究阶段、起草阶段和征求意见四个阶段,然而不同国家会计准则制定程序不尽相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程序,但必须遵循基本原则。即摘要:会计准则制定程序应该规范化;会计准则制定程序应和制定机构、制定人员配合协调;会计准则制定程序中必须有严格的表决、批准程序。

3.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会计准则制定的博弈演进,看准则制定的博弈发展过程。美国会计准则(规则)制定的历史演进可以划分为三阶段摘要:1906年以前为经营者独享会计规则制定权时期。由于当时缺乏相应的制度布置,众多的企业股东和人数很少的经营者就会计规则的制定进行谈判的交易成本太高,为了获得合作剩余,博弈的结果是摘要:股东们只好放弃参和会计规则的制定权,让经营者独享之。但由于经营者滥用会计规则的制定权,典型的是铁路公司经营者对会计规则制定权的滥用,将资本直接转化为剩余方式发放“自杀性”巨额股利,而股东却将此资本回收作为资本报酬,于是股票上扬,公司又筹集到更多的资本。但这个循环最终被打破,给进行长期投资股东带来了巨大损失,这样引起了长期投资者的愤怒,同时,对收费率管制的呼声触发了会计准则制定博弈变迁,于是形成了第二个阶段,即1906~1933年政府和经营者共享会计准则制定时期。1909年美国开征了公司所得税,进一步促使美国政府介入会计准则的制定。1917年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了一份叫做“统一会计”的文件来规范企业向银行贷款时的财务报表的编制,它标志统一会计准则的形成。第三阶段是从1933年至今。政府享有一般会计准则的最终表决权,准则的制定表现为多种势力博弈的结果。假如说在上述第二阶段的会计准则制定中的政府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话,那么,1929年由于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助长了纽约股票市场的崩溃及随后长达数年之久的大萧条的来临,使得美国政府走上了会计准则制定的前台。现在我们来具体审查美国会计准则博弈的演进。1933年《证券法》授权联邦贸易委员会制定统一会计准则,1934年《证券交易法》授权成立证券交易委员会这一新机构取代联邦贸易委员会制定会计准则,证券交易委员会成立后就是否由其自己来制定会计准则展开了激烈的论争,最终于1938年作出决定把制定权转授给注册会计师职业界,后又转授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FASB由四个委员会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准则制定要经过系列的博弈程序充分的博弈。但证券交易委员会保留了监督权和最终否决权。

从以上美国会计准则制定演进过程可以发现,尽管其历史演进是曲折的,但其总趋向是由私人非经博弈的布置演变为公共契约充分博弈的合约布置,是基于现代企业发展而织的一张庞大无比的社会经济关系网博弈的必然结果。现在这张网伴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已经并在继续跨越国界,由区域而全球化。欧盟已在协调活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及其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影响力增大,并有少数国家或地区已直接用它作为本国(地区)的会计准则。且现在该委员会又和“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IOSCO)”这一管理国际资本市场的官方组织携手合作。但另一方面保护主义和国家民族主义的声音也从未停歇过……这一切似乎都在暗示摘要:会计准则的制定、演进是多种势力博弈暂时均衡的结果。但我们现在唯一能确知的是根据历史发展趋向,会计准则制定的博弈将会朝国际协调化方向演进。

4.借鉴和启示。从会计准则的属性而言,既然会计准则有较强的技术性,因此准则制定应尽可能有序、系统、内在一致,要通过准则的实施有效地促进完善会计实务。由于会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因此,最完美的会计准则,并不一定代表了最公允的经济后果。事实上,由于经济人的自利行为和一些强有力利益集团的存在,现实生活中被采纳的往往也不是具有最公正经济后果的经济行为。强调会计准则的政治化意义必然将会计准则纳入政府的宏观管理制度中去,这样一来,准则在一定意义上就会成为政府的法规、制度的一部分,成为实现宏观政治目的一种手段。从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而言,机构上要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人员上要有广泛性和多层次性;程序上要具有科学规范性以保障准则制定充分博弈。从会计准则制定的博弈演进过程而言,其博弈过程是逐渐演进的,是由不充分博弈发展到更充分博弈,直至更接近纳什均衡条件,博弈次数越多,完善程度越高,局中人之间的关系便越接近“纳什均衡条件”。

三、从会计准则制定的博弈过程看我国会计准则

我国会计准则是在相当困难的条件下,在借鉴和创新的基础上形成的,它体现了中国特色和和国际惯例接轨相结合的思想,本着高起点、快速度、低费用、重质量的态势,作出了国外同行们需要几十年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由于我们起步晚,准则形成会计环境和社会环境尚不健全,准则制定尚有许多弊端,重新修订和完善势在必行,笔者就此谈几点看法。

1.博弈的动因不强烈。从准则的技术属性而言,从事实务工作的会计人员普遍技术水平不高,缺乏充分博弈的能力,缺乏参和博弈的意识。从经济后果属性而言,由于国有股大股东缺位,关联方利用内幕信息获得暴利,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公司内部缺乏制约机制,会计信息失真盛行,违反准则司空见惯,使得会计准则本身的经济后果属性大打折扣。从政治化程序的属性而言,我国准则体现政府的目的更多,“强权博弈”表现突出,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我国现形准则是政府的一种制度布置,是一种未经博弈的选择。这样大大约束了准则制定的充分博弈,不利于准则的健康发展。

2.博弈的机制不健全。(1)准则的制定者-博弈人员代表性不足。会计准则是会计理论通往会计实务的桥梁,这就决定了准则的制定既要有理论界的代表又要有实务界的代表参和。会计准则既有许多方法、程序和技术性的评价和选择新问题,又有各种利益的协调新问题,为了协调各方的利益,准则的制定人员应是各种利益群体代表。我国准则制定人员代表性的缺乏,主要体现在其所代表的利益主体的单一性,因为会计实务人员是结合在组织的利益主体之中的。从目前来看,无论是起草小组还是核心小组的成员,几乎全是技术型的政府官员,他们仅仅是政府机构以及基于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所有者的利益代表。然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种国有经济起主导功能,多元经济利益并存的经济,目前已存在大量的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民营企业,这部门集团的利益必须得到相应肯定。另外就股份制企业而言,作为投资者,国有资本所有者仅是企业利益相关者之一,且和企业的其他投资者及债权人等处于平等的地位。还有随着公司制改造的深入和证券市场的发展,股权的社会化程度得到提高,出现了数量可观的公众持股人,这些人的利益同样需要法律和法规给予均等的重视和保护。假如他们的利益要求在准则中不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和考虑,那么企业就有可能通过违法的方式去实现它们的利益目的。近年来出现的较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新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准则制定中的代表性不足的必然结果。(2)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博弈机制缺乏独立性。在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为财政部会计司,准则制定人员先是会计司会计准则组成员,后来扩大到会计司专业技术人员。虽然制定机构不是新问题的关键,但一定形式是内容的保证。准则制定机构的这种官方身份可能产生对各方利益顾及不周全等弊端。事实上,现在我国准则表现的这种官方布置未经博弈的结果,很难说和这种博弈机制无关,在这种博弈机制下,准则的博弈程序流于形式,征求意见往往难以得到重视,即使得到重视也难在准则中有体现。这种模式下节约了谈判成本和交易成本,却极大地提高了运行成本和监督成本。

3.约束力不够,准则表现的合作博弈性受到质疑。会计准则作为一种公共契约,也作为政府宏观制度的一部分,具有约束力,表现为合作博弈。但由于我国法制尚不健全,会计环境尚未完善,也由于准则制定的强权博弈官方布置,许多利益集团的利益没有得到反映,导致有意歪曲反映会计信息,甚至成为一种数字游戏,其可信度和利用价值大大降低,反过来又产生了道德风险,形成“有则不依,执则不严,违则不纠,纠而无力”的现象。

四、结束语

一方面,会计准则制定过程是一种由多方利益集团参和的博弈过程,要使其博弈充分,需要有强烈的博弈动因,完善的博弈机制来表现制定过程的决策民主主体;另一方面,会计准则的演进又是多次博弈的结果。一轮博弈结束后,会计准则便达到了暂时的纳什均衡状态,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和变迁,旧的准则规范又不能涵盖新的会计业务或发现漏洞,会再次引起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其结果是达到新的纳什均衡,这样经过多次博弈之后,会计准则就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社会公认程度日益提高,纳什均衡点逐步由低层次向高层次递进,最终趋向于帕累托最优的状态。因此我们认为,会计准则的选择过程是一个社会博弈过程,是一个能够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帕累托优化过程。

我国会计准则尚处于博弈的初级阶段,离“纳什均衡”还有一定距离。为此,需要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一步明晰产权;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公正化程度,加强法制,增强准则制定人员的代表性,改善准则制定机构,健全准则制定程序;要让政府、投资者和企业通过多次博弈使各自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兼顾。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会计准则博弈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从而达到一个理想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状态。

参考文献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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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的构成要素范文第5篇

关键词:县域电商平台 博弈

一、县域电商平台博弈的基本要素

博弈论最初由冯・诺伊曼和摩根斯坦在1944年共同著成的《博弈论和经济行为》一书中提出,具体阐明了通用的博弈思想,以及博弈方法在经济领域问题中的应用。在此基础上,纳什于1950年提出“纳什均衡”的概念,并证明了这一均衡的存在。随后泽尔腾提出了“完美子博弈”的概念,并将纳什均衡推广到动态行动的分析当中。海萨尼进一步在博弈论中引入不完全信息,运用“海萨尼转换”的思想推动不完全信息博弈求解的发展。克瑞普斯和威尔逊结合动态行动和不完全信息,对博弈论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如今,博弈论已经被应用于发电商报价、电力系统、政策制定、生态环境等各个方面的研究当中。县域电子商务的发展是一个复杂的多轮博弈过程,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参与决策。

在博弈的各个阶段里,一方面,政府需要在建立本地化电商平台和借助现有电商平台两者中进行博弈取舍;另一方面,如果选择建立本地化电商平台,那么电商企业又需要在本地电商平台和外地电商平台的博弈选择中做出抉择。据此,本文试图构建县域电商平台发展的博弈模型,首先,针对完整博弈问题中一般包含的六个基本要素进行分析,即参与者、策略集合、信息、博弈次序、支付函数和博弈均衡。

本研究中,参与者是指政府以及从事电商经营的主体,即农户。政府和农户作为博弈的主体和决策制定者,都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和利益而参与博弈,因此,在这里将二者看做一个利益共同体。但是,政府和农户又都有着各自不同的策略集合,政府的策略集合包括自建平台和不自建平台;农户的策略集合则在于是否上本地平台。

在信息方面,主要是指虚拟政府和农户的行动选择信息、战略空间和战略组合下的支付函数。政府和农户所获得的信息的数量多少、质量高低、更新速度以及对信息的壁垒程度都是影响着博弈结果的重要因素。为方便研究,在本文构建的博弈模型中,支付函数采用效用来表示政府和农户的收益情况。

此外,由于县域电商平台的建设最初是由政府来推动的,必须先由政府作出决策,决定是否搭建本地电商平台,才可能发生农户是否入驻本地电商平台的行为选择。因此,政府首先做出是否搭建本地电商平台的决策,如果政府决定设立本地电商平台,再由农户作出是否入驻本地电商平台的决策。

综合上述五个因素,政府和农户作为博弈的参与者,在博弈过程中寻找给定对方策略的条件下,自己能够选择的最优策略,从而最大化自身利益。当政府和农户都选择了自己能够选择的最优策略时,就构成了最优策略组合,使得在给定对方策略的前提条件下,没有人有足够的动机来打破这种均衡,由此,得到本博弈的{什均衡,从而,试图发现县域电商平台的发展策略。

二、县域电商平台博弈的基本假定

在现实生活中,博弈主体的利益关系较为复杂,因此,在构建博弈模型时,首先要对博弈模型所分析的参与者之间的决策影响进行抽象化处理,提出博弈模型的前提假设,以此来简化现实中的复杂利益关系,使得有关博弈的分析更加清晰。

在本文有关县域电商平台博弈模型的设定中,有如下五个假定:其一,电商经营主体是理性人;其二,入驻本地电商平台与入驻其他电商平台是相互独立的;其三,产品销量与收入之间成正比;其四,农户入驻大型平台和本地平台的收益相同;其五,县域电商平台具备盈利能力。

首先,在县域电子商务发展的博弈中,作为参与者的政府、电商平台和农户都符合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其追求的目标都是最大化自身收益。政府的收益在于扶持本地电商产业发展、促进就业、推动地方经济增长以及提高财政收入;电商平台的收益在于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和商家,提高客户流量和电商交易规模;农户的收益则在于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从而推动农产品销售规模的不断增长。

其次,入驻本地电商平台与入驻其他电商平台是相互独立的。这一假设是针对现实生活中,绝大部分的农户和电商经营主体都会选择同时入驻不同的电商平台以增加销售渠道和销售机会,拓展销售市场的情况。本博弈模型中,为了简化利益关系,能够更好地理解农户对于电商平台的选择是如何影响政府和农户的福利,假定在博弈的过程中,入驻本地电商平台与入驻其他电商平台是相互独立的,即农户只能在大型电商平台和本地电商平台中“二选一”,不能够既选择在大型电商平台上开店,又入驻本地店商平台。

再次,本模型中假设产品销量与收入之间成正比。在现实生活中,产品销量和利润之间所表现出来的一般规律实际上大多呈现出非线性的关系,有时候,为了促销而降价销售可能会出现利润下降甚至亏本的情况,许多电商都是通过补贴消费者来增加顾客流量和提高“好评率”。但是,这里同样为了简化博弈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在分析博弈模型时,假定产品销量与收入之间成正比关系,认为销量越高,农户收入越多,政府和农户获得的福利改善越大。

然后,我们还假设农户入驻大型平台和本地平台所获得的收益相同。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大型电商平台和本地平台都各有优势和劣势。大型平台的确具有规模大,网上用户多,拥有更为广阔市场的优势,从平台导入流量和产生的交易额方面为县域电商提供更大的价值;但是,大型电商平台的繁琐规则,激烈竞争也在客观上束缚了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的县域电商。而政府相关部门建立的“官方平台”虽然在规模、网络流量等方面并不具备相应的优势,但是,其提供的优越软件、硬件环境同样能够促进县域电商的健康快速发展。因此,我们在博弈模型的分析中假定入驻本地电商平台与入驻其他电商平台农户获得的收益相同,均为3,而且不管农户选择入驻哪一家大型电商平台,其得到的收益都相同。此外,由于农户入驻两种类型的平台收益相同,因此在农户有选择的情况下,入驻两种类型的平台的概率均为1/2。

最后,本模型假设县域电商平台是盈利的。政府推动电商平台的建设需要付出的总成本为X,假定政府在电商产业发展中没有直接受益,那么农户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的电商平台所获得的收益为3,政府和农户获得的总收益为(3-X)。由于最理想的决策是农户入驻本地电商平台,假定在这种最理想的决策下,农户和政府的总收益是盈利的,即(3-X)>0。

三、县域电商平台博弈的模型构建

在县域电商平台的博弈模型构建过程中,我们首先需要确定博弈参与者在博弈模型中的选择次序,其次分析博弈参与者的策略选择,最后得到博弈模型的纳什均衡。

首先,政府和农户作为县域电商平台博弈模型中的两个行动主体,也是县域电商平台的直接利益相关者。政府需要选择是否投资建设本地电商平台,而政府的决策结果会为农户带来两种不同的选择,其一,如果政府支持和推动投资建设本地电商平台,农户则需要在入驻本地电商平台和不入驻本地电商平台之间做出选择;其二,如果政府决定不建设本地电商平台,农户则需要选择是否入驻其他电商平台,或者说是否进行电商贸易。在此基础上,得到如图所示的延展性博弈模型,图中括号中的第一个数字代表政府的收益,第二个数字表示农户的收益。

图中表明,如果政府决定投资建设本地电商平台,农户也选择入驻本地电商平台,则政府会获得3-X单位的收益,农户将获得3个单位的福利改善;如果农户选择不入驻本地电商平台,则政府在电商平台建设方面的投资打了水漂,会负担X个成本支出;而农户不入驻本地电商平台,农户也会面临着完全不入驻电商平台和入驻其他电商平台,前者福利改善为0,后者福利改善为3,由于入驻任何一种电商平台的概率均为1/2,则综合起来农户平均福利改善为1.5。如果政府决定不建本地电商平台,完全依赖传统的销售方式或者依靠外地电商平台,那么农户也会面临入驻大型平台和完全不入驻平台两种选择,对于前者,政府的福利没有改善,为0,农户的福利改善为3;对于后者,政府的福利改善为0,农户由于完全不入驻平台,福利改善为0。

接下来,进一步分析上图所示的博弈模型,我们可以看出,对政府而言,投资建立本地电商平台具有一定的风险,如果建立之后农户不入驻,将浪费大量的投资,从而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博弈结果表明,在政府投资建设电商平台的前提条件下,农户选择入驻本地电商平台的博弈收益为(3-X,3),选择不入驻本地电商平台的博弈收益为(-X,1.5)。由此导致了政府和农户出现了四个选择次序,其一,政府支持本地电商平台而且农户选择入驻本地电商平台,此时的总福利为6-X;其二,政府不支持建设本地电商平台而农户选择入驻大型平台,此时的总福利为3;其三,政府不建设本地电商平台而农户也不入驻电商平台,此时的总福利为0;其四,政府支持建设本地电商平台而农户选择不进入本地电商平台,此时的总福利为(1.5-X)。

据此,我们可以求出农户和政府博弈的解,即该博弈的纳什均衡。在这一均衡中,政府投资建设本地电商平台,农户也选择入驻本地电商平台。如果当地政府对本地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进行市场的财政补贴,将更加强化博弈参与者选择的第一种策略组合。这种补贴所获得的收益不仅仅是纳什均衡的福利改善,而且还能够增加提升本地电商的知名度,逐渐集聚和积累电商产业发展的人才、物流、电商企业等资源,通过规模的扩大逐步降低县域电商的经营成本,同时吸引更多的消费者。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从博弈模型中发现,在本地电商平台建设决策中,农户和政府既是相互独立,又是相互影响的。对于农民而言,选择入驻本地电商平台为其改善销售模式、提升福利水平提供了保障,使得农户具有入驻电商平台的实际需求,而政府只有选择投资建设本地电商品牌而且吸引农户入驻本地电商平台,才能使得政府与农户双方都能够实现福利的改善,从而达到帕累托最优。在具体决策过程中,农户是本地电商项目投资成败的关键,因此,政府应当在资金、政策上给于扶持,积极支持本地电商平台的发展,并通过财政补贴、地域化产品推广、融资担保等方式吸引本地农户入驻本地电商平_,营销本地电商产业的良好发展局面,从而实现双方的共赢。

四、结论

县域电子商务的发展策略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复杂多轮博弈过程。本文通过对博弈的参与者、策略集合、信息、博弈次序、支付函数和博弈均衡等博弈要素进行梳理,构建了相应的县域电子商务发展的博弈模型进行博弈分析,找到政府和农户达成纳什均衡的最优解。

在本博弈模型的构建和分析中,本文的研究认为,政府应该支持投资建设县域电子商务平台,农户也应该积极入驻政府建立的官方电商平台。在本博弈的纳什均衡状态下,农民能够获得足够的保障来改善销售模式、提升福利水平,而政府通过给予资金和政策方面的扶持,通过财政补贴、地域化产品推广、融资担保等方式引导农户入驻本地电商平台也能够促进本地电商产业的良好发展,从而实现双方的共赢。

在有关县域电商平台发展策略的博弈分析中,本文的研究结果指出,为了达到双方的帕累托最优,政府应该积极支持本地电商平台的发展,投资建设本地电商品牌。本文有关县域电商平台建立与否以及县域电商平台如何发展的相关博弈结论为县域电商平台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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