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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管理价值

知识管理价值

知识管理价值范文第1篇

【摘要】知识产权法是法学的一个分支,知识产权法具有普通法律的共同价值,但由于知识产权自身的特殊性,知识产权法的价值内涵又有深刻的变化。本文在对价值和法律价值进行界定的基础上,结合一般法律所表现的价值,对知识产权法的价值内涵进行了具体分析。

【关键词】价值法律价值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

一、价值的含义

“价值”一词在不同的学科领域有不同的含义。从经济学理解,价值是商品固有的一种属性,它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具体体现。马克思指出,“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一属性。”作为哲学上的概念,“价值,就是在人的实践——认识活动中建立起来的,以主体尺度为尺度的一种客观的主客体关系,是客体的存在、性质及其运动是否与主体本性、目的和需要等相一致、相适合、相接近的关系。”从这个角度,可以将价值理解为客体对满足主体需要的积极意义。

我们通常所说的价值是从哲学层面来理解的。价值是对主客体相互关系的一种主体性描述,是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人们认为,在一切主客体的对象中,主体是按照“主体的内在尺度”和“客体的尺度”来活动的,主体的活动同时把这两个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在主客体相互关系中,客体是否按照主体的尺度满足主体的需要,是否对主体的发展具有肯定的作用,这种作用或关系的表现就成为价值。价值具有个体、多维和时效等特点,这主要是由于主体尺度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的差异性引起的。

二、法律价值的内涵和具体表现

法律价值是价值的一种,法律价值的概念与哲学上关于价值的概念有关。法律价值同价值的概念一样,也体现了一种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法律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对于满足个人、群体、阶级、社会需要的积极意义。一种法律制度有无价值、价值大小,既取决于这种法律制度的性能,又取决于一定主体对这种法律制度的需要,取决于这种法律制度能否满足一定主体的需要以及满足的程度。法律无论其内容或目的,都必须符合人的需要,这是法律价值概念存在的基础。法律价值是通过主体的认识、评价和法律实践促使法律适应、满足和服务于主体的内在尺度而形成的法律对主体的从属关系。

法律价值具有两个特征,即客观性和主体性。法律价值的客观性是指法对主体的积极意义,不管主体认识到没有,都是客观存在的。法律价值的主体性是指法的价值是在主体的意识中得到反映的,主体对客体价值的评价是主观的。法律价值是相对于主体的需要而言的,主体需要的可变性,决定了法律价值的可变性。法或同一法律制度对不同的主体来说其价值是不同的;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的同一主体,其价值也是不同的。没有脱离具体历史条件下一定主体需要的绝对的、永恒不变的法的价值。因此,探讨法律价值一般要从主体的需要入手,这种需要至少应该具有普遍意义,代表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一般来说,人们都有对自由、秩序、正义、效率的需求,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的法在不同的意义上,都对满足这些需要有积极意义。目前理论界对法律价值的具体内容存在不同的理解,有的学者认为,法律价值主要包括秩序、公平、个人自由、实用性、效益性等。有的学者认为法律价值即法律所追求的目标和所要达到的目的是非常多的,如安全、和平、秩序、自由、平等、文明、公共福利和正义等。张文显先生则认为法律价值主要体现为秩序、自由、效率和正义,但这也并不是法律价值的全部。总体而言,关于法律价值的内容虽然法学家们还没有取得一致的意见,但正义、公平、自由、安全、秩序、效益等被法学家认为是法律的基本价值。

三、知识产权法的价值

知识产权法具有法的一般价值,但由于知识产权客体的独特性,以及知识产权制度产生的特殊性,决定了知识产权法律价值取向的特殊性。知识产权法的价值在以下四个方面具有鲜明的特点。

1.自由

法律是自由的保障。法律虽然是可以承载多种价值的规范综合体,然而其最本质的价值是“自由”——“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从哲学上而言,自由是指在没有外在强制的情况下,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活动的能力。法律价值上所言的“自由”,即意味着法以确认、保障人的这种行为能力为己任,从而使主体与客体之间能够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自由体现了人性最深刻的需要,人类活动的基本目的之一,便是为了满足自由需要、实现自由欲望、达成自由目的。我们追求的共产主义社会,最终也是为了实现人的充分而全面的自由。体现在法律上,法律必须确认、尊重、维护人的自由权利,以主体的自由行动作为连结主体之间关系的纽带。就法的本质而言,法以“自由”为最高的价值目标。法典是用来保卫、维护人民自由的,而不是用来限制、践踏人们自由的,如果法律限制了自由,也就是对人性的践踏。

知识产权法同样包含了自由价值。自由总是和权利相联系的,知识产权法确认了著作权人、专利权人、注册商标所有人、商业秘密拥有人等享有的多项权利,权利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对法定权利自由行使。如作品创作完成后,作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署名和发表;商标设计完成后,商标所有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注册、何时注册、何地注册;发明创造完成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申请专利、申请何种专利、在哪些国家申请专利;商业秘密拥有者有权自由决定将其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公开与否。知识产权法对创新成果进行保护,一旦成果完成人依照法定程序登记、注册、审批后,成果完成人就会获得法定权利,这些权利保障了权利人对知识产权的自由行使和处分。

但相对于其他财产法而言,自由价值在知识产权法中的地位相当较低。由于衡平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存在的冲突,在充分保护个人利益的前提下,知识产权法对权利人的自由进行了某些必要的限制。如,在著作权法领域,各国都规定了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合理使用制度、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制度等;在专利法领域,除了规定专利的保护期外,许多国家规定了强制许可制度,规定了专利权人积极实施专利的义务等;在商标法领域,很多国家法律规定了商标权人使用商标的义务,否则可能被视为对商标权的抛弃。总之,自由是知识产权法的价值目标之一,但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自由受到了更多的限制。

2.秩序——和谐

法学上所言的秩序,主要是指社会秩序。它是指人的社会活动、行为具有一致性、连续性、确定性。人天然具有对秩序的需要,由不同的人所组成的社会要得以维系其存在和发展,就必须确立基本的秩序形式。法律在促成人类秩序的形成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任何一种法律都要追求并保持一定社会的有序状态。可以这样说,法律总是为一定秩序服务的,在秩序问题上根本不存在法律是否服务于秩序的问题,所存在的问题仅是法律服务于谁的秩序和怎样的秩序问题。在全球化与现代化不断发展的今天,面对社会冲突扩大化、法律和经济全球化、科技与文化多元化、环境问题复杂化等等,构建和谐社会成为时代的主题和最强音,与此相应,和谐也就成为法的价值追求。

知识产权法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和谐的社会秩序。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是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不仅包括智力成果创造者、传播者、使用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还包括本国智力创造者与外国智力创造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及不同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利益关系,也包括人与文化自然的共生关系。对这些社会关系的协调决定了知识产权法必须以和谐为其价值目标,即知识产权法的目的不仅在于保护智力创造者的权利,促进知识的传播和有效配置智力资源,还要保证人与文化自然的和谐共生状态。知识产权法在确保知识产权人基本权利的基础之上,通过在时间、效力、使用等方面的限制,使公众自由接近信息的机会不受影响。这种限制不仅提供了利益主体间得以互动和交换的规则,对智力活动构成了有效的激励,而且达成了利益主体之间的宽容和妥协,从而形成了不同利益主体可预期的行为规则和规范,使利益矛盾和冲突对社会秩序混乱的威胁程度大大降低,由此获得了一个稳定与和谐的秩序。

3.公平

公平价值是知识产权法的基本价值之一。公平与正义、公正、公道等词虽不同,但它们所表达的意思基本相同,都是人类所追求的一种理想状态。公平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往中,是在涉及利害关系的场合,要求平等地对待他人的观念形态。

由于科技的发展,科技在现代社会中的意义日益突出,国与国之间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科技实力的竞争,进而表现为知识产权和人才的竞争,知识的重要性被人们普遍认可。新知识的创造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的产生融入了创造人艰辛的劳动,花费了创造人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所以说创造性成果也是人类劳动结晶,知识产权具有内在的价值属性。例如,商标的产生凝聚了设计人的心血,商标所有人也要投入商标设计费、注册费、维护费、广告费等,这一切费用和脑力消耗都通过商标所附着的商品的价格表现出来。发明创造的完成更是不易,发明创造人投入研究而购买仪器、设备、原材料等的费用不菲,有的发明创造需要成百上千的科技工作者协同劳动,成果完成人理应享有对其脑力劳动产品的所有权。进行创造是要付出代价的,然而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的传播是瞬间的事情,如果不对知识产权加以特殊保护,他人可以随意复制、模仿、使用创造人的劳动成果,在与创造人进行市场竞争中他人明显会取得竞争优势。创造人为完成成果进行了先期成本投入,他人对成果基本是不劳而获,这就决定了创造人与他人竞争条件的不对等,这种状况的出现显然对创造人是不公平的,最终会抹杀整个社会对发明创造的积极性,进而阻碍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知识的传播。正是因为为了衡平成果完成人的利益,保护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各国才纷纷确立了知识产权制度。但另一方面,人类社会追求知识是永无止境的,对知识的渴望是人类的一种需求,如果过分保护知识产权,这必然会限制人类追求知识的自由,也不利于人类进步和知识的传播,并且对知识的独占达到一定规模就形成了对知识的垄断,这种结果反过来又是对他人的不公平,所以知识产权法对权利往往加以限制,知识产权法的一系列制度设计都充分体现了公平、正义。

4.效益——激励创新

知识管理价值范文第2篇

关键词:知识管理;商业价值;价值链

据对全球500强企业的CEO的调查显示,全球化和知识管理是影响企业未来的两大趋势。在如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依赖知识,就像人类依赖空气一样。知识通过管理而发挥价值创造的贡献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一、知识管理的兴起

早在1998年,曾有专家指出:“今后10年的一个最为火爆的题目就是知识管理。”今天看来,知识管理不仅最为火爆,而且已经成为很多大企业价值创造的一种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实践。正像20世纪60年代管理学大师彼得·杜拉克所预言的那样,我们已经进入知识管理的时代。

毕博公司2000年对欧美426个大型企业进行了知识管理实施情况调查,结果显示68%的企业已实施知识管理,只有1%的企业不考虑实施知识管理。在国内,知识管理也得到很大程度的认可。2000年“中国企业知识管理现状调查”结果显示(图2),有40%和35%的企业分别处于知识管理项目的调研准备和正在实施的阶段。“从来没有关注知识管理活动"企业的比例仅为5%。

此外,近年美国《财富》杂志调查显示:全球500强中至少将有一半的企业建立了知识管理体系。微软、国际商用机器公司、菲力浦等著名公司还设立了首席知识官(CKO),专门从事企业知识管理的领导工作,其职能是创造、使用、保存、转让知识,利用知识生产和消费的可持续性,获得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预计,在未来1年~2年内,这个数字更将提升到80%。

知识管理在全球范围内突飞猛进的兴起与发展,其原因在于:

一是,知识型员工比例的上升。根据有关统计与预测表明,20世纪初,体力员工与知识型员工的比例关系为9∶1;20世纪中叶为6∶4;20世纪末为3∶7;到2010年这一比例将成为2∶8①,可见,知识型员工已经成为价值创造的主体和主导力量。为此,彼得·德鲁克明确指出:“在21世纪,管理需要做出的最重要的贡献,是使知识员工的生产率得到提高”。知识员工的特殊性促使了知识管理的产生与发展。

二是,知识已经成为企业利润的源泉。据美国两大证券交易所的统计,1973年~1983年间上市公司的平均市值仅为公司净资产的0.82倍;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科技企业的市场价值通常为净资产的10倍~50倍。这说明企业的价值正在与传统会计中有形资本的概念相脱离,知识资本正在成为企业最大的资本与财富的创造者。如1996年,IBM公司出资35亿美元,收购年收入仅有2.3亿美元的莲花公司(全球领先的OA系统开发和服务商),并非购买它的有形资产,而是收购它的知识资本。为此,德鲁克强调,21世纪,“知识是惟一有意义的资源”。

三是,知识成为企业核心能力的来源。PeterDrucker认为:“今后,靠制造或搬运,再也不可能大获利,即使掌握资本,也不可能赚很高的利润。现在靠传统资源:土地、劳力、资本越来越赚不了钱,唯一的可靠的资源是信息与知识”。创造公司产品与服务价值的主要生产要素是源于员工的知识,它深藏在员工日常的工作与实践当中。阿罗进一步指出,这些默认性知识是正规组织生产成本节约的重要来源,而且是形成组织之间发展过程中长期动态差异的重要原因,所以,哈佛大学的学者们认为,当前的企业管理已经进入第六个阶段,即全球化和知识化的阶段。而美国受访问的80家大企业(包Amoco,ChemicalBank,Hewlett—Packard,KodakandPillsbury)的CEO认为,21世纪的成功企业将是那些知道如何获取,储存并利用员工知识的公司。

四是,知识资产的困境。野中郁次郎指出,真正构成企业长期竞争优势的不是正式的系统化知识,而是组织中超文本化的默认知识。张维迎认为:“企业最重要的竞争力是看这个企业在多大程度上积累了具有现实互补性的知识。它们是别人偷不去、买不来、拆不开、带不走的,而在这些知识和经验中,80%都是深藏于员工内心的隐性知识”。具有商业价值的知识多半都是隐性知识,它们不仅不易觉察和控制,而且容易被闲置和流失。此外,雷纳德·巴顿指出,企业的核心知识本身构成了企业的核心刚度,而要防止这些隐性知识所固有的风险,知识管理必不可少。

二、知识管理为企业创造利润的途径

知识和知识管理为企业所创造的价值越来越显著。据美国一家知名顾问公司在2000年的研究发现,已经导入知识管理的60%美国大型企业和70%的欧洲与英国大型企业,在它们成功导入知识管理后,企业的经营绩效均取得了显著的改善。它们从知识管理中所获得的具体效益分别是:可以协助企业作更佳的决策(71%)、可以对顾客的掌握度更高(64%)、可以协助企业降低成本(57%)、可以协助企业增加利润(52%)②。根据我们的研究发现,知识管理至少通过以下途径或方式为企业赢利及成长带来好处:

途径一:可以减少员工因重复劳动、多次发生的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很多小企业做不大的原因之一,并不在于它没有大战略,而在于它无法避免重复犯错误的可能性,即缺乏降低犯错误概率的方法及思路,所以,战略的执行力差不可避免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否企业需要导入知识管理与企业规模没有必然联系。本文的作者对“大企业更需要知识管理”的观点持否定态度。

途径二:可以降低因员工流动所产生的知识流失的风险。因员工流动所产生的知识流失所带来的风险越来越显著,所产生的隐患越来越被企业所关注。因为知识型员工的管控模式存在问题而导致企业遭遇生存危机的事例逐年上升。

途径三:可以提高决策质量,避免决策失误所带来的风险。Delphi咨询公司作为最早进行知识管理的研究机构之一,它认为知识管理是一项技术实践活动,它以提高决策质量为目的,协助在整个组织范围内提高知识创新和交流效率。知识管理的目的是通过知识共享,来增强企业的柔性以抵抗不断变化的市场条件和业务模型,提高业务过程中的决策质量。知识管理可以保证每个员工具有他们需要的专长与信息,能适时地得到有关商业的问题与机会,从而对顾客需求变化做出及时而灵敏的反应,让业务过程中的决策活动得到最充分的建议与探讨。

途径四:发掘知识的商业价值,实现知识与业务的融合,将知识转化为商业价值。英国学者查尔斯·汉迪在其《非理性时代》一书中指出:“一个公司的智力资本(知识)价值通常为其实体资产帐面价值的3倍或4倍。可是当公司经理人被问到他们的公司内有多少知识被应用时,他们通常的回答是只有20%,如果利用率能达到30%,它对公司所产生的作用将更大。”③可见,企业的知识资产很多情况下被大量地闲置起来而没有被发挥作用的情况非常普遍。这说明,企业缺少的并不是知识管理活动的一颗颗珍珠,而是将珍珠穿成项链的那根线——即管理。缺少知识管理,就像有许多的宝藏却没有人使用一样。换言之,企业缺乏知识管理≠企业缺乏知识资产,重要的是,企业要导入知识管理体系。通过“管理”,发掘知识的商业价值,并实现知识与企业业务的融合,为知识创造商业价值提供有效的融合方式与途径,从而使知识得以利用和业务得以整合或改造。

此外,企业并购频繁、对外采购、不同企业间的联盟或合资使单个企业的知识基础将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将促使组织对知识管理采取越来越积极的支持态度。

三、缺少知识管理的企业命运

“成也知识,败也知识”是知识管理时代的竞争特征,因此,如何立足于未来的竞争格局,并取得竞争优势,知识管理已经成为企业谋求持续成长所必须面对一项课题。缺少知识管理的企业,必将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必将处于国际价值链低端,产品缺乏附加值。中国企业在国际价值链中普遍处于价值链的低端(产业的利润往往只有5%,远远低于上游和下游两端的产业利润率均在20%至25%),造成这种局面并非偶然。本文认为,中国企业缺乏知识管理是造成这种竞争格局的关键所在。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在所谓的高技术领域,如计算机、手机或者家电行业中,中国出现了不少优秀的公司,而在诸如饮料、日用品(如牙膏牙刷以及洗涤用品)等日用消费品领域,却几乎被跨国公司的品牌所占领或垄断。这种局面的形成进一步表明,中国公司的竞争力仅仅依赖于“高科技产品”中外在的技术引进或制造的低成本上,而对企业隐性知识的利用与创新几乎是空白,因此,一旦我们要去对没有多大技术含量的消费品创造“附加价值”,大多不是束手无策,就是无能为力,可见,不实施知识管理,企业终究是没有前途的。

第二,缺乏持续成长的能力。许多知名的跨国公司能够成为百年老店,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企业成长不受领导人的更替或核心人才的流失而影响,即已经摆脱了“人治”的管理模式,这一功劳应归功于跨国公司成功的知识管理。为什么同样的人才流失或领导更替,对中国企业和跨国公司所造成的损失或风险却迥然不同呢?其关键就在于它们在知识管理上的差别所决定的。曾经有专家提出,中国企业目前所具有的竞争力只能保持3年~5年的时间。虽然有些危言耸听,但不是没有道理。面对员工流动,如何避免关键业务领域知识的流失?这始终是(下转第90页)困扰中国企业成长的一大隐患,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企业缺乏知识管理的系统和管理活动,使得知识处于盲目或失控状态。此外,由于核心知识本身也存在核心刚度的特征,尤其是在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了的条件下,因而,在不断变化的条件下,企业的核心知识需要不断的更新和演进,所以,持续的知识创新才是解释企业成长之谜的关键。

第三,无法避免失败的并购。对于现代企业来说,企业成长离不开并购。但是,结果表明,在一轮又一轮的并购浪潮中,成功的案例很少,而失败的案例则不计其数,根源在于并购企业往往后缺乏知识整合的理念和战略思考。更重要的是,知识整合的难度往往远远胜过并购活动本身。在被访问的美国80家大企业中,五分之四的公司认为管理组织内的知识应成为业务战略的重要部份,15%的被访者认为他们能管理好知识,多数经理认为要想真正实现这个目标还需付出很大努力。所以,企业并购是翻车还是高速前行,则取决于并购后的知识整合是否成功。

四、加强中国企业知识管理的初步建议

首先,企业缺乏知识管理不等于企业缺乏知识资产,并且唯有被认知到的知识,才是知识,才能有所助益。相反的,对于还没有认知到的知识,则无法产生效益。因此,开展知识管理,首先要梳理企业的知识资产,便于分享与创新。对于企业而言,知识的梳理存在三个层面:战略层面的知识梳理、流程层面的知识梳理和岗位层面的知识梳理。

其次,知识管理无疑需要借助一套知识管理系统来进行,因为知识管理是一个管理的过程与机制,因此是一个程序(Process),而不是一个产品(Product),更不是那一套资讯系统。并非投资一套昂贵的资讯系统,组织便能够从此高枕无忧。许多企业将KM做成了一个信息系统,而且是一个极其复杂难懂的信息系统,其实这有悖于知识管理的目标定位,因此,失败是必然。知识管理对于企业而言,绝不是仅仅上一套IT系统,也绝不是一个项目的问题,而是要使知识的分享、创新与增殖的管理活动内化为企业长期的管理行为。因此,如何从组织上提供保障,如何给员工传递知识管理的行为规范,如何建立配套的考核和激励制度,同样非常重要。

再次,将知识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成功的知识管理必须与企业的营运流程,以及绩效考核制度结合在一起,知识的积分享和创新将成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否则知识管理必将流于形式,中看不中用。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应当是既要考核财务绩效,也要考核知识分享与创新的绩效。

注释:

①(英)杰夫·史密斯著,黄建江、吴春晖译:《管理知识员工并不难》,译者序,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年。

②陈永隆:《知识管理带来竞争新优势》,http://www.mie168.com/manage/2002-01/35068.htm。

③芮明杰、郭玉林、孙琳:《智力资本收益分配论》,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年,p33。

参考文献:

1.(英)杰夫·史密斯著.黄建江,吴春晖译.管理知识员工并不难.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2.彼德·德鲁克等著.杨开峰译.知识管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哈佛:哈佛商学院出版社,1999.

知识管理价值范文第3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价值管理;使用权

知识产权的价值对企业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是现在国内的企业知识产权价值管理的意识比较薄弱,没有将知识产权的价值最大化,这不仅影响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也影响到企业的实际利益,如何做好知识产权价值管理,实现知识产权利益最大化,是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当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企业知识产权价值管理中的不足

(一)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足

现在很多企业都有意识的加强了科技创新,在科研活动当中出现了很多成果,但企业却没有及时将这些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也就无法享受支持产权带来的各项利益。此外,一些企业虽然能够及时申请获得知识产权,但是在经营管理当中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及其利益。比如说,企业企业产品外观获得了外观发明专利,但是另外一个在相同产品上使用了非常相似、甚至完全一样的包装,这就侵犯了前一个企业的外观专利,应该给予该企业一定的赔偿,但是现在这一问题很普遍,但多数企业却不知道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权益。

(二)知识产权没有最大程度的利用

在知识产权当中,很多知识可以通过授权使用的方式来获得利益,这其中就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多数是发明或技术管理,这些专利具有潜在的价值。对一个企业来说,他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与其它时企业共同使用,从而实现价值的最大化,比如说独占授权、普通授权等等,但是国内多数企业并没有开展类似的合作项目,因为担心专利技术泄露,影响企业利益,实际上企业的是不断发展进步的,对一些相对比较落后的专利技术,是可以通过上述形式实现其价值最大化。

(三)专利权转让机制的缺失

与其它权利不同,知识产权中的所有权是可以转让的。对企业来说,技术升级与改造,企业的科研活动让成果呈现出不断更新的状态,有一些知识产权成果对该企业来说已经不再先进,但是对其它企业来说依然是一种比较先进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采用知识产权所有权转让的形式实现其本质价值。但是,目前国内很多企业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将知识产权简单的看成是技术机密,没有将其价值最大化。

二、企业知识产权价值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力度

企业应该建立一个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全面负责知识产权的各项管理工作。该部门应该以科学的标准和程序评价本企业在科技创新活动当中取得的成果,对符合知识产权申请条件的科研成果,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申请。同时,积极与销售部门、服务部门等进行合作,甚至可以到市场上进行实地知识产权调查,全面的了解本公司的各个知识产权在市场上有没有被侵犯的现象,如果存在要及时查找生产企业,并与生产企业联系、交涉,要求其停止侵权、给予赔偿,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该与公司的法务部门、法律顾问等进行紧密的合作,在自己维权无法正常进行的时候,应该求助本地工商管理部门,必要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运用各种渠道与方法维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二)通过多种途径与方法实现知识产权效益的最大化

现代企业在知识产权价值管理当中,授权使用时一个非常重要的方法,企业可以将一些知识产权作为企业合作的基础,将知识产权的价值最大化。比如说某公司持有某知名商标,但是该公司的生产能力有限,但是该商标之下的产品销售逐渐增加,此时商标持有的企业可与通过授权使用的方式,授权其他企业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共同使用这一商标生产相同类型的产品。当然,除了共同使用之外,独占使用也是一种重要的方法,企业可以将其作为合作的条件,比如说在合作投资某一项目的时候,有该公司持有的某发明专利作为成出资,在评价该公司发明专利价值的基A上,以作价入股的方式进行合作,这些都能为知识产权的持有者带来更多的利益。

(三)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让

在知识产权所有权转让当中,企业应该明确哪些知识产权是可以转让,并且具有较高的转让价值。在这里主要有以下几个标准,也就就是在该公司并非最先进的技术成果、但在其它企业中依然是先进技术成果,该知识产权是其它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在知识产权市场上具有较高的价值。在转让的时候要合理的选择合作对象,应该尽力避开自己的直接竞争或主要竞争对象,或者选择不是本行业的企业进行合作,这样在实现知识产权本质价值的基础上,保护好本企业的利益。

总之,企业应该认真做好知识产权价值管理,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为企业创造更加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知识管理价值范文第4篇

【关键词】现代企业,知识价值链,模型

一、引言

在1985年,哈弗大学商学院教授迈克尔·波特提出,价值链指的是一系列活动的集合,这些活动贯穿于企业的设计、生产、销售、发送和辅助其产品的过程中。可见,价值链是由一系列能够满足顾客需求的价值创造活动组成的,这些价值创造活动通过信息流、物流或资金流联系在一起。类似于价值链,知识的运动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也贯穿于企业的各个活动中,每个企业也都拥有各自的知识链,其涵盖知识创新与来源、编辑与传播、吸收、应用与价值实现,知识链主要是围绕知识活动的不同环节所形成的,反映了知识活动的过程性、流动性、价值性、联系性和动态性等方面的特性。

传统的知识管理是要管理知识链中的各个活动环节,并且要优化各个环节之间的联系,加快知识的流动速度。但是,这仅仅描述了知识管理的主要活动,并没有明确知识管理所要达到的价值增值,脱离了企业的业务流程和价值链,知识管理仅仅成了单纯的知识获取、整理、整合、融合与创新,忽略了最重要的,存在于知识和企业价值增值之间的深层次关系,如此以来,这使得企业难以通过知识管理为自身的价值增值目标服务,无法实施有效的知识管理。因此,只有知识链和价值链相互交错,使其在知识链管理的过程中也能产生对企业有益的价值,这就是知识价值链存在的价值所在。

价值链与知识链的交互作用模型如下图1所示:识管理过程有很大的影响,是关系整个知识价值链效率的重要因素。最理想的知识获取结果,是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人获得合适的知识,以便将其运用于合适的地方。

②知识筛选:从企业内部筛选知识,筛选出能够为企业所用的知识,并用恰当的方式表达出来。在这个过程中,包括通过定位,访问,测评和筛选,在企业中现存的资源里识别恰当的知识,把已经识别的知识从内部中筛选出来,把获取的知识进行整理和传递。

③知识创新:企业知识的创新,是指在现有的知识中发掘、产生新知识的过程。新的知识可能是一套新的知识体系或者新的思想方法,也可能只是一个新的概念。企业知识创新,一般有两种形式:累积式知识创新和激进式知识创新

④企业知识的共享:企业的知识共享,是指通过各种方式,使企业中存在的知识能够扩散,使知识能在最佳时间,传递到最合适的成员过程中,知识共享的本质是知识在组织内部的不同主体之间的流动和传播过程。

⑤知识应用:知识的应用,是指将知识作用于企业经营管理实践、增强企业核心能力的过程。

知识应用是企业知识价值链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一项活动。知识价值链中辅助活动的功能如下:

①领导与管理:建立条件会提高让知识价值链管理的引导的有效性

②合作:合作这知识管理中起很重要的作用,提高合作管理,选择恰当的时间和地点,有效的利用合作过程和资源。

③知识控制:使得知识面的质量和数量满足需求,并且要保证知识的安全性。

④知识组织:对获取的知识资源进行整理。

⑤知识测量:估量知识资源、知识的产生和更新。

知识价值则为最终取得的成果,从知识内容到知识活动及到知识价值的过程中,每一阶段的演进都提供了下一阶段的知识增值。知识价值链的模型如图所示。

三、结论

现代企业中,知识管理已经成为决定企业竞争力的一个关键所在,有一个不可遏止的发展趋势,作为现代企业,在技术创新的同时,也一定要注意到知识的创新,这是企业发展不可缺少的核心竞争力。本文的重点在于不仅仅分析了传统的知识价值链模型以及现有的知识价值链模型,,了解整个知识价值链,特别是知识创新的过程。在这个知识为核心竞争力的时代,企业必须要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不断提高知识的创新和应用能力,从而提高企业在竞争中的优势。

参考文献

[1]袁鹏程.《基于业务流程的企业知识价值链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 2006.

[2]刘翼生.《论基于知识的企业核心竞争力与企业知识链管理》[J].清华大学学报,2002.

知识管理价值范文第5篇

摘要:知识经济是建立在高科技和信息化塞拙上的经济,它不仅在经济关系和经济结构上发生重大变化,同时也将导致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和实践的深刻变革,人力资源管理将出现与传统管理方式不同的发展趋势。人才的招幕与培养将是区域经济推行知识经济发展的关健。 关键词:知识经济 人力资源 管理 专家型人才 一、新经济时代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 (一)分配模式,从按资分配转向按贡献分配 在知识经济时代,分配关系所赖以存在的资源占有关系和性质发生深刻地变化,其分配模式也将发生深刻变化。 1、资本的概念由内涵和外延上发生了变化资本不仅仅理解为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不仅仅理解为有形物质,而且还理解为知识是资源,是资本的财富,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于是无形的知识资源也成为资本,它是可以生产社会财富的。 2、知识存在人的大脑中,知识本身是通过人的智能活动来创造价值的,掌握了“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和技能”的人才,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因此,知识资本与掌握知识的人是有内在统一性。知识经济时代,劳动创造价值进一步表现为知识化劳动(脑力劳动)创造价值。 3、企业的参与者不再是看你投人了多少资本,而是看你投入了多少知识和技能,你的知识技能创造的大小。 4、由知识生产力创造的物质财富的分配,显然是以投人的知识技能量作为分配的重要依据,而知识技能的量化形式只能以知识技能劳动产品果实的形式,即贡献大小。因此,按贡献大小分配应是知识经济时代分配的主体模式。人力资本管理就应着力于维护这种公平的分配形式。 (二)以无形生产要素为主要的管理对象 传统的管理主要是对劳动力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等有形生产要素的管理,随着知识经济社会财富生产过程和结果科技含量的增大,科技知识等无形生产要素对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越来越重要,从而对知识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逐渐成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课题。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价值与作用超过了资本价值的作用,成为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以无形资产为主的管理对象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企业对全球知识信息的获取与利用体系的管理。 2、企业对员工知识素质的培训、教育,不断的提高和发掘员工的潜能。 3、对领导集体和专家队伍的知识和智慧的重视,特别是战略性决策,关系到 事业的成败。领导集团和专家队伍知识信息、能力和胆量的综合运用,是知识的创新。如何发挥集体智慧和专家队伍的作用,是开发知识资源最重要的方面,也是知识要素管理的焦点。 (三)以人力资源价值链管理为核心 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就是如何通过价值链的管理,来实现人力资本价值的实现和增值。价值创造就是在理念上要肯定知识创新者和企业家在企业价值创造中的主导作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心要遵循2:8规律,要关注那些能够为企业创造巨大价值的人。这些人形成了企业的核心层,是企业的骨千。企业要通过价值评价体系及评价机制确定人才的贡献,使真正优秀的、为企业所需的人才脱颖而出,使企业形成凭能力和业绩,选拔任用人才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通过价值分配体系的建立,满足员工的需求,从而有效的激励员工。这就需要提供多元的价值分配体系,包括职权、机会、能力、工资、奖金、福利、股权的分配等。 二、专家型人才是新经济时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主体 专家型组织是新经济的主导性人力资源战略。新经济是以数字技术、网络为平台,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体并带动其它产业升级的经济体系。新经济中,技术变化快、市场成熟快、竞争水平高,企业趋向同步发展与同步作业最大化。因此,企业大量需要的是高知识、高技能、高自治、高创造力、高责任